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贷款保证书范文

贷款保证书精选(九篇)

贷款保证书

第1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兹有购房人 ,在我公司(单位)开发的 购买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产,因其购房资金不足,现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万元整,期限 年。

我公司(单位)愿意为其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为止。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以贵中心审批结果为准。

保证单位(公章):

第2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欠款保证书一

(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办法》,我厅(局)愿为下述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贷款国别:

项目名称:

贷款人:

借款人:

贷款金额:(币种)(数额大写)

我厅(局)愿为借款人因与贷款人签署的关于上述项目的转贷协议而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国外银行费用、转贷手续费、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付费用)的偿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未能根据转贷协议按期如数偿付转贷协议项下的到期债务,我厅(局)保证在收到你行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我厅(局)将以足额的贷款币种或与之等额的人民币归还拖欠的贷款本息及国外银行费用。在全部债务未清偿之前,本保证不因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法人代表变更,法人组织机构变动及隶属关系变化而失效。

保证期间自本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如我厅(局)不能有效履行上述保证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对外还款时,贷款人应当先行予以对外垫付。贷款人应当将对外垫付的本息及国外银行费用的明细清单在对外垫款后及时报我厅(局)。我厅(局)审核无误后,将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确认,贷款人据此向中央财政申请对我厅(局)采取扣款等措施,并按双方确认的金额以人民币拨付贷款人。

保证人:(盖章)

年月日

抄:财政部

欠款保证书二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在宝清县利民小区购买住房,因受经济条件制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整)。

为及时还清所欠借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_______(多还不限),扣款方式为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不能在公司工作而辞职或因故转工作单位,保证将还清所有以上借款后办理其他手续。如有失信,我承诺同意将本人用此款购买的宝清县利民小区住房提供抵押,用于扣除所欠公司借款。若因不及时还款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人保证一定在20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5、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存由公司保管,一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保证人自愿提供担保。经审查,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贷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本付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3.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应由借款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必须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借款人偿付。

5.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如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报告并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进行。

7.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8.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经开户行审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对专项用途贷款必须落实贷款利息补贴来源,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利息补贴来源单独文书。

6.借款人不得以银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资产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偿还贷款人以外的债务,以保证贷款的安全。

7.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等改变经营形式行为时,已占用的贷款本息应立即归还;立即归还确有困难的,由改变后的企业承担或分别承担贷款债务和利息,并办理贷款债务转移手续,同时重新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8.借款到期,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的,须经保证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9.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3.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扣收账户资金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或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3.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均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贷款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的,应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改变住所时,应于变更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展期还款申请书、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第4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一、培养合格的信贷队伍

在信贷业务中,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信贷队伍建设,既要培养人才又要引进人才。加强信贷人员对各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合同法》和《担保法》的学习;加强职业教育,要培养其运用金融、会计、法律等综合知识能力,更主要是强化其职业道德。信贷人员应该抵制各种诱惑,视信用社的资金是自有资金,对不该、不能发放的贷款,杜绝发放。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担保制度,不能流于形式,这样从贷款的始点彻底杜绝信贷资产发生风险。

二、规范贷款操作程序

贷款操作程序是指贷款过程的基本要素和各项环节,是保证贷款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合规合法性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建立信贷关系、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放、贷后检查监督、贷款收回、贷款展期、逾期处理、信贷制裁等环节。在信用社实际工作中,建立信贷关系十分重要,近年来农信社为农户发放“贷款证”,评定信用等级,就是建立信贷关系的体现。然而农户以外的贷款,农信社却往往忽略了建立信贷关系的环节,在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放等环节中,则应注意各种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

三、健全内控制度

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政策因素、社会因素问题,也有内部管理上的问题。要提高农信社风险贷款的防范能力,根据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在确保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得以贯彻落实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信贷管理体系和事后监督协调运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抑制内部违规行为,不断强化信贷员和信贷会计及事后监督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作用,完善信贷操作的合规合法情况,把信贷风险控制在原始的萌芽之中。

四、强化风险管理

农信社在各种风险中应始终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安全经营,提高资产质量。首先是贷款投向上应该分散风险,行业上不能过于集中;其次在借款个体上,贷款不能垒大户,目前农信社普遍存在借名(户)贷款,累加了信贷风险;再次要根据农信社实际情况同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发展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把资金投向特色农业、林业及个体经济发展中去,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在小额贷款、短期贷款方面做足文章,发挥农信社小银行的作用。

第5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第二条出口退税专项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贷款),是指以国税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出口企业应退未退税额作为还款保证,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银行对出口企业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专项贷款是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一种形式,企业或商业银行可按照银发[)276号文件要求,自主选择其他形式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

第三条专项贷款是商业性贷款,由财政部门协调、外经贸部门协助、国税部门配合、银行和担保公司具体操作,贷款银行自主审查、自主发放,遵循“财政协调、银税贸配合,税款质押、中介担保、专户管理、逐笔审核、循环周转、封闭运行、安全收贷”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贷款对象为近年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有良好信誉、且末发生过逃废银行债务、套汇骗汇、出口骗税问题的各类出口企业。

第五条各商业银行均可从事专项贷款业务;商业银行从事专项贷款业务事前应当告知市财政局。

第六条出口企业办理专项贷款的程序:

(一)在同意发放专项贷款的银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帐户。如专用帐户原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应当填写《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变更申请书》(式样附后),办理退税专用账户转移手续;

(二)向国税部门申请出具《应退未退税款证实书》;

(三)持贷款申请书和《应退未退税款证实书》向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出口退税总体情况、申请贷款的原因及金额。

第七条专项贷款在符合《贷款通则》及银行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贷款,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担保和贷款手续,并确保在办结手续的当日,贷款资金到达出口企业帐户。贷款发放原则上以出口企业应退未退税额为限,贷款期限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9个月。

第八条专项贷款办理到位后,担保公司应当将贷款协议和贷款借款凭证(复印件)送交国税部门;出口企业将该专项贷款还清后,应当将还款凭证复印件送交国税部门,国税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退税帐户变更、核对、核销等事项。

国税部门应当确保《应退未退税额证实书》中注明的应退未退税额,退税时退入该专用帐户。

第九条专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同级财政对所形成的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年按30%补给,以后逐步增加到60%。担保公司在为出口企业办理专项贷款担保时,免收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出口退税专户实行封闭管理,退税款划入专用帐户后,只允许用于归还专项贷款本息,在专项贷款和其他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本息末还清前,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国税部门不予办理出:退税专用帐户转移手续(国家有关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因出口退税指标限制,造成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企业应在贷款到期日前15天,向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办理展期手续。

第6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汽车抵押贷款是没有金额限制的,无论是三四万的汽车,还是价值上百万的都可以进行汽车抵押贷款,但是可贷到的金额要根据车辆情况,等评估后得出。

第二,借款人和出资人在办理机动车抵押贷款时,要去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的抵押手续,其中一项是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加署出资人的姓名,这就保护了双方的权益,使得这辆车不能随便买卖。据了解,在办理完手续后,出资人、借款人还要分别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买卖合同书。合同规定若借款人无力偿还,中介机构可将车辆卖出,所得金额偿还出资人。

第三,现在有些贷款公司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把车抵押在贷款人手中的,车依然可以使用。

第7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借款人(即购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证人:

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 ;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 ___,卡号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 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 还款

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还款法全称)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2)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3)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中介结构)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6)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7)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8)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 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 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签章 )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贷款单位: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号文件,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 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 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9篇:贷款保证书范文

1、产品名称:房金时代

1)产品定义

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自有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2)产品功能

分期还款,还款压力较小;利率比其它贷款相对较低;内部审查审批环节相对较少。

3)产品范围

贷款对象为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它经济组织等。

4)产品期限

最高额抵押的额度期限为10年,贷款期限按贷款实际用途确定。抵押期限加上房屋已经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0年。

5)产品额度

(1)单一客户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不受金额限制),在批准的额度内可分次使用,在最高额抵押贷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

(2)以商品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3)以写字楼、街面商用房、别墅等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评估物价值的60%;

(4)以土地质押的,抵押率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6)产品利率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该行的《利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自然人

(1)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未婚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当地居住证明材料;

(3)抵押物权利凭证、抵押物清单、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经济实体

(1)借款人及抵押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抵押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借款人财务数据;

(3)借款人获得抵押贷款所需的抵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9)产品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贷款发放。

(4)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支行贷款调查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情况及贷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贷款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支行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做好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准备。

(5)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该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2、产品名称:合利赢

1)产品定义

对商品销售商授信的一种保证形式,指由一个或多个本地保证人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商品生产厂家、销售商河该行三方签订协议(厂商银协议),该行对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或回购未售出产品。

2)产品种类

包括厂、商、银贷款和“网、商、银”客户链贷款。

(1)厂、商、银贷款:“厂商银”由一个或者多个本地保证人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商品生产厂家、销售商和该行三方签订协议(厂商银协议),该行对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进行授信,商品生产厂家为商品销售商提供连带责任或回购未售出商品。

(2)“网、商、银”客户链贷款:本产品让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大企业为其下游的小企业提供担保,该行为扶持小企业而发放的贷款。

3)产品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4)产品范围

主要适用于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和区域经销商,生产厂家(含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生产厂家―经销商―银行”的三方合作模式。

买方(即承兑申请人)资金实力较弱,但其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很大,资金需求量也很大,如一些商、经销商。货物的卖方资金实力雄厚,但需借助遍布全国、众多的小经销商建立起其全国的销售网络。由于买方资金需求与实力、可能的担保不匹配,从而引起了卖方担保、并以商品提货权为质押这一形式的银票业务。

5)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融资申请人与所购商品生产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及其它证明文件;

(3)融资申请人应持有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及经营特种商品业务的证明文件;

(4)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3)产品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事业法人等。

4)产品种类

(1)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2)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5)产品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所需的抵、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3)需要评估的,提供该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保证的还需提供保证人资格、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资料;

(5)保证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供等同于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

(6)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4)贷后管理:支行信贷人员应每月实地回访客户,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及时催促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5)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该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6、产品名称:融易桥

1)产品定义

面向辖区内开展的一系列质押信贷业务,包括个人定单、存单质押、林权证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非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

2)产品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3)产品范围

郑州市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单位负责人等。本人或者第三人自愿以未到期定期存单等作质押向贷款行申请贷款。

4)产品种类

按质押类别,可分为

(1)个人订单、存单质押

(2)动产质押

(3)林权证质押

(4)应收账款质押

(5)股权质押

(6)非标准仓单质押

5)产品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6)产品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该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7)产品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8)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获得质押权利凭证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书面文件;

(3)该行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9)产品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