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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税收筹划精选(九篇)

建安企业税收筹划

第1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建筑安装;税务筹划;实务

税务筹划作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财务管理活动,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活动的核心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通过筹资、资金管理等活动来提高企业财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税务筹划是一门集税收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管在某些场合与政府政策有些不一致,但其是在法的合理性上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活动进行科学性的筹划,以让企业尽量少交税,减轻企业税负,为企业节约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本文主要立足于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环境,通过多视角挖掘建筑安装企业各财务活动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空间及关注点,旨在为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有效、具有实践意义的税务筹划思路。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根据相关学者对税务筹划的划分,税务筹划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将收入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将收入从一个口袋转入另一个口袋;将收入从一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而对于上述三种类型的税务筹划,最终归结于税务筹划基本方法在具体形式下的运用,而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务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各类任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关设施,并获取应有的利润。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长,项目多,工程设计收入与施工收入经常捆绑在一起。实际业务中,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会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建筑安装企业应在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节税增收,实现企业资金最佳分配原则,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税务筹划有助于降低建筑安装企业的税负。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市场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目标,即实现企业总收入与总成本差额的最大化,这也就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将减轻税负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机电安装等施工生产的企业,其工作内容可分为建筑、安装、修缮和装饰等任务,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建筑安装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税负,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等,在当前严格的宏观调控措施下,建筑安装企业通过科学、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有助于通过合理选择纳税时间或适用的税率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资金利用率,进而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

其次,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涉及范围较广,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法、合理,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同时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即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改善企业资金流,实现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目标。另外,建筑安装企业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通常会聘请外部专业人才来对企业的财会活动进行合理的规范,对当前管理过于分散的建筑安装企业来说,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会计核算质量,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加强自身财务核算管理活动。

再次,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增强税收零风险。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存在本质的区别,偷税、漏税是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而税务筹划是利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政策来为企业减轻税负,进而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是建筑安装企业实现税收零风险的基础,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名誉和商誉,为企业树立优秀的形象,创立自己的品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首先,当前税务筹划的法制环境良好。完善的税收政策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对建筑安装行业来说,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施工项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均有不同的规定,总体来看,建筑安装行业的相关税收环境已日趋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税收环境有效遏制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安装业各种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明确,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高低的规定 来实现经济导向作用,即税收法律的详尽化为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契机,使得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变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其次,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空间大。由于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具有范围广、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企业具有很多机会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调整来避开税收方面的限制,达到国家鼓励的标准。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周期长的特点,分析不同的税务筹划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资金,选择最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利用自身业务范围涉及广,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等特点,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差异,做好税务筹划安排,或是利用行业内清晰的政策导向,对自身业务活动做适当调整,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选择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三、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实务

(一)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方提供的材料需计入营业税征收范围,而建设方提供设备则应剔除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征税范围外。以A公司为例,A公司能够自产设备,因此自产的工程用设备缴纳增值税后,无需缴纳安装工程的营业税费,这样筹划时避免了设备产值的重复纳税,同时由于A公司具备自产货物能力,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调整货物与劳务的价款,更能进一步减轻税负。例如A公司获得一份设备安装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其中设备价值为800万元,安装价格为400万元,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800/(1+17%)×17%]=116.24万元,应缴纳营业税=400×3%=12万元,合计增值税与营业税总额=116.24+12=128.24万元。如果不是自产设备用于安装,则应缴纳增值税=[800/(1+17%)×17%]=116.24万元,应缴纳营业税=1200×3%=36万元,合计增值税与营业税总额=116.24+36=152.24万元。第一种情况相对于第二种情况所减少的营业税金额应为自产设备价值不用重复缴纳营业税部分,800*3%=24万元,即第一种情况比第二种情况节省营业税24万元。同时,对于设备不是自产的情况,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通常分为两种:一是成立设备销售公司,通过销售公司将设备等卖给对方,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安装服务,同时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况下税务筹划的具体做法与有自产设备的筹划一样,但如果自购设备进行安装,这样既抵扣不了进项税,同时也需要征收设备安装税。二是让对方自购设备,企业只负责提供安装服务,这样企业只需缴纳营业税,就不需要再缴纳设备部分的营业税了。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存在经营范围广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安装企业普遍存在对于已的企业所得税是否纳入计税,以及税企争议和地方税源的争夺等问题,建筑安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不一致给企业的税收缴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税缴纳情况,这便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了种种就地或预征企业所得税的理由。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营业税纳税地点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时,应向其主管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并请税局出具经营管理所得由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所得税相关证明。或按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预征0.2%企业所得税,做好与项目地地方税务局的沟通,避免了重复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建筑安装企业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点,且受季节影响较大,其职工的工资发放与一般单位不一样,比如有的单位淡季往往只是发放生活补贴而不发放工资,即建筑安装企业员工的淡季的职工薪酬并未达到法定的税收扣除标准。同时,随着工程的竣工,员工绩效奖金就会被纳入当月工资,总体来看,员工工资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现象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年终奖金可采用月奖按比例控制发放的方法,此时的节税效果最佳,这是因为一方面将部分奖金每月作为月奖发放可以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且比全年一次性发放更能降低企业税负,另一方面,部分奖金作为月奖发放可以平衡职工工资,避免奖金多发的季度里增加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或是在淡季企业员工只能拿生活补贴的窘境,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总之,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提高建筑安装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乃至促进整个建筑安装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现代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剑.建筑安装企业涉税风险探讨[J].企业研究,2012(4).

第2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一、税收筹划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根据相关学者对税务筹划的划分,税务筹划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将收入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将收入从一个口袋转入另一个口袋;将收入从一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而对于上述三种类型的税务筹划,最终归结于税务筹划基本方法在具体形式下的运用,而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建筑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务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各类任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关设施,并获取应有的利润。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长,项目多,工程设计收入与施工收入经常捆绑在一起。实际业务中,建筑企业主要会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建筑企业应在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节税增收,实现企业资金最佳分配原则,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首先,当前税务筹划的法制环境良好。完善的税收政策有利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对建筑安装行业来说,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施工项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均有不同的规定,总体来看,建筑安装行业的相关税收环境已日趋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税收环境有效遏制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安装业各种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明确,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高低的规定来实现经济导向作用,即税收法律的详尽化为建筑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契机,使得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变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其次,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空间大。由于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具有范围广、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企业具有很多机会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调整来避开税收方面的限制,达到国家鼓励的标准。一方面,建筑企业可以利用周期长的特点,分析不同的税务筹划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资金,选择最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利用自身业务范围涉及广,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等特点,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差异,做好税务筹划安排,或是利用行业内清晰的政策导向,对自身业务活动做适当调整,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可以利用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选择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三、税务筹划实务

(一)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文件规定,总包方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总包方和分包方应分别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税款,但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总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额为营业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根据这项条例,项目施工可以进行差额纳税,以甲公司为例:甲公司为总包方,承包一项1000万的工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将其分项工程300万分包给乙公司,若不按差额纳税,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0000000*3%=300000元,如进行差额纳税,乙公司先缴纳营业税3000000*3%=90000元,然后甲公司可以拿这90000元的完税凭证抵扣自己的营业税,实际申报时缴纳营业税(10000000-3000000)*3%=210000,甲公司实际节约营业税90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由于建筑企业存在经营范围广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对于已的企业所得税是否纳入计税,以及税企争议和地方税源的争夺等问题,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不一致给企业的税收缴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税缴纳情况,这便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了种种就地或预征企业所得税的理由。因此,建筑企业在营业税纳税地点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时,应向其主管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并请税局出具经营管理所得由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所得税相关证明。或按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预征0.2%企业所得税,做好与项目地地方税务局的沟通,避免了重复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建筑企业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点,且受季节影响较大,其职工的工资发放与一般单位不一样,比如有的单位淡季往往只是发放生活补贴而不发放工资,即建筑企业员工的淡季的职工薪酬并未达到法定的税收扣除标准。同时,随着工程的竣工,员工绩效奖金就会被纳入当月工资,总体来看,员工工资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现象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年终奖金可采用月奖按比例控制发放的方法,此时的节税效果最佳,这是因为一方面将部分奖金每月作为月奖发放可以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且比全年一次性发放更能降低企业税负,另一方面,部分奖金作为月奖发放可以平衡职工工资,避免奖金多发的季度里增加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或是在淡季企业员工只能拿生活补贴的窘境,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总之,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乃至促进整个建筑安装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现代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第3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特点;运用

一、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法规及特点

本文所讲的纳税筹划为狭义的概念,即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出使得企业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并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我国税法按大类来划分,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税。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购进原材料及销售过程中会受到增值税的相关法规约束;在建设建筑活动中有营业税资源税等的制约;占用土地会涉及到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签订合同等活动又需缴纳印花税;购置车辆需要缴纳车船税;此外还有城建税;最后企业实现盈利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各个纳税环节中,都有一定的筹划空间。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即施工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承包、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服务来实现盈利,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总分包和承揽等经营活动。因此施工企业在纳税筹划时,需注意具有以下几项特殊的经营活动: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材料供应问题;总包与分包营业额分配问题;签订合同中税款归属方的约定问题;自建材料与购进材料选择等问题。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1)免税技术的运用。施工企业应紧跟相关法规政策,或投资建设国家政策偏向的地区来实现税收的减免,如《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就减免建设期间的各项税收。施工企业可以对拟销售的不动产或准备转让的无形资产,首先投资入股,然后再转让股权,此过程中,企业无需缴纳营业税,进需缴纳印花税,此时企业承担的税负大大减轻。(2)减税技术的运用。减税技术即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利用国家减税政策使其减少或降低应纳税所额得而实现节税的技术。由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即施工企业部分业务活动为安装工程等,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凡是施工企业所安装的自身生产设备作为安装工程计入总值的,其营业额计算时应包括自产设备的价值。施工企业为实现减少应纳税额,在其从事安装工程活动时,签订相应合同时,应尽量采取外购机器设备或由建设单位提供,而避开将自产的设备计入安装工程的总值中,仅由从事安装活动的施工企业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服务费用,使该施工企业的营业额中不含有其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减少应纳营业税额,实现节税的目的。(3)税率差异技术的运用。税率差异技术即在相关法律允许内,利用税率的差异实现直接减税的技术。税率差异可通过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以及企业性质的差异等来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4)抵税技术的运用。施工企业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都存在的资本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权益性资本融资则不可抵扣,只能在税后分配,由此施工企业需在合理安排资本结构时,考虑负债的抵税情况。(5)分割技术技术的运用。相关税法规定,建筑行业的总承包人如果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则可以按照工程的总承包额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余额为作为计算的营业额。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与其具有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来实现分包额抵免总营业税额。例如施工企业有一项工程,承包总额为300万,此时该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额为9万,若该施工企业通过与其控制的其他的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子公司,如分包额为100万,此时该施工企业的应纳营业税额为6万。另外《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施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部门为本企业承担安装建筑业务时,不征营业税。施工企业可利用此项法规,将由公司承建的项目转向其非独立核算的部门承建,减免其营业税计算总额。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及税种,并全面分析纳税筹划的特点及施工企业的特殊性,通过具体分析各项纳税筹划技术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经营特征,分别举例说明了各项纳税筹划技术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为以后企业的纳税提供了指引方向。施工企业应结合其自身的特征,及时关注国家的法规政策,把握国家政策动态,充分做好研究,并考虑成本效益的原则,为减轻企业税负做好筹划准备。

参 考 文 献

[1]陈克利,王建华.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理论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04

[2]周华洋.怎样合理避税[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4

[3]彭夯,蒋懿,严晨智.企业税收筹划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第4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摘要:税收筹划作为一种简单、直接、低风险的财务管理手段,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扩大企业效益的重要方式。通过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达到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效益,保持企业良好的发展前景目的。

关键词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经济效益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中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收入来源,国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凭借公共权力,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强制取得的财政收入的特定分配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其中,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是强制性,税收本质的体现是无偿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其固定性。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规,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筹划又称作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通过对经营、投资和理财等事项的安排策划,自行或委托人,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在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目的的同时,还有其更深层的意义。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出正确投的资以及生产经营的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也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库收入。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在内,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通过企业科学高效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方法来完成。一定要杜绝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出现,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积极的发展方向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提前筹划原则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税收行为是带有滞后性的,是在在企业投资、经营活动之后发生的。纳税企业要对其投资活动和经营事项都要事先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安排好是税收筹划的提前筹划原则,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则税收筹划行为需要发生在是在企业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三)坚持可支配效益最大化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保留足够的可支配资金,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在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且经济不景气的今天,积极去做税收筹划,坚持可支配效益最大化原则,为企业节约可支配的资金已是迫在眉睫。

(四)趋利避害原则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呈现出规模大、资产多的发展趋势,随之而来的是经营风险的不断增大,因此税收筹划的作用和必要性也越来越明显。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权衡风险利弊,趋利避害。充分考虑债务风险、税制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一系列的风险因素,这也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须将节税收益和节税风险进行综合考虑,合理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轻重,在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税收相对安全的前提下,坚持趋利避害原则,追求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途径与技巧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第一是选择低税负方案。也就是在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时先拟定的多种纳税方案,再通过方案间的对比分析,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这样就使企业选择了低的税收成本。第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合理的纳税时间滞延,相当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滞延期内得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可支配流动资金总量,为企业带来增值效益。建筑施工企业也可以双管齐下,采用两种途径结合的,进行企业税收筹划,这样可以使税收筹划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最大化。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技巧

1.全面了解相关税务法律及工作程序

在日常税收筹划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密切联系税务机关,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要明确税务机关的相关税收筹划定论,再进行具体的筹划行为。及时掌握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以用于企业及时调整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

2.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进行税收筹划可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通过改变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形式来进行。建筑施工企业可选择适当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组织形式、集团公司的汇算清缴方式等来进行税收筹划,并借此组建集团总分公司的方法来平衡税费,还能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的税收负担。鉴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性质,结合企业内部的新技术、新材料,通过整合申报高新技术产业,以此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而降低税收负担。

3.合理的所得税预缴方式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采用年计、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的方法进行征收。征收方式相对灵活,企业对预缴方式的选择,应结合未来年度的效益水平报送税务机关认可。这样可以尽量降低所得税预缴金额,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4.合理利用财务合同进行税收筹划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如材料运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等各种各样的合同,这些合同的金额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税费的支出,所以,在签订合同的之前应该考虑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公司税负有何影响。

以上总结了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技巧,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还具有工程造价高、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异地施工工程占较大比例、项目为一性、经营形式多样等特点。根据其特点还有很多税收筹划的方法和途径可以挖掘。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关系企业短期经济效益和长期发展前景的重要财务管理方法。它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也正是因为其受到的影响因素繁多,使其拥有大量的筹划切入点,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仔细研究、认真学习国家的宏观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为企业创造可能的经济效益,营造良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莹莹.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0,(10):130-131.

[2]周铁军.税收筹划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10):16-17.

第5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税收筹划;策略

税收筹划就是在守法的前提下,为企业谋求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由于建筑业产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其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因此,税收筹划也表现出特殊性。确实可行的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建筑业存在的资金瓶颈问题,为此,税收筹划策略进行了一些粗浅分析,并提出在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做出重要的经济决策之前,以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为前提,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和税收因素,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税收筹划在国外已经被广泛应用,并且有关理论在我国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但是我国对税收筹划没有提起高度重视。由于我国与国外在税收环境上、税法上有很大差别,因此,我国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只能借鉴国外税收筹划相关策略,不能完全照搬。

税收筹划的工作非常复杂,没有完全统一的方法,灵活性较强。但是要想实施税收筹划,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对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完全掌握,尤其是要熟悉与建筑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当然也包括建筑业,作为我国的一个较大的领域来说,建筑业应尽可能多的利用这些优惠政策。

二、建筑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1.营业税的税收筹划策略

建筑企业应本着“降低适用税率、合理缩减营业额”的原则对其实施筹划。建筑企业若作为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协调业务,则需按5%的税率征收服务业的营业税。此时若想使税率降低,工程施工组织者的身份转变为承包人的身份这是最关键的,而转变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承包合同,这样按建筑业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这并不受是否参与施工的限制。针对营业额而言,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是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这能够避免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浪费;而安装工程作业则尽可能不要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安装的设备由建设方提供,从而使得不必要的营业额的增加得以避免。按计税原理,营业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其税负将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因此营业税的税负仅表现为现金的流出。并且从计税形式上划分,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通过收入的实现收到税款,同时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等额将税款转出,最终不影响纳税人的损益。所以,建筑企业纳税人在进行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时,要防止成为营业税的“负税人”。

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策略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除了采取与其他企业一样合理压缩收入、避免超标的费用扣除项目等措施外,建筑企业还可考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而仅承包项目建设则不享受此项优惠。所以,基于比较优势原则,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可考虑直接投资港口码头、公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而不是仅作为项目建设的承包者。在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期间,为了使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不被减免税优惠所抵消,不宜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无形资产的摊销等也应作相同的考虑。

3.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策略

土地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种中唯一实行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为了避免税率的攀升,通常的筹划思路为控制增值额,从而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作为建筑企业,也可能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而缴纳土地增值税。其筹划策略主要为两方面: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以享受房地产企业的扣除标准;其次可将不动产的销售变为投资,使其产权不直接发生转移,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税款支出。

三、建筑业税收筹划应注意问题

1.完善财务管理,规避风险

财务管理是税收筹划的基础,它也是规避涉税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的会计账薄,避免因企业账目混乱或者各种凭证不全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办法;要分开核算同一税种的不同税率项目、不同税种的项目以及征免税项目等,从而使得因划分不清而从高计征税款现象得避免;相关费用、折旧的计提使用要按照税法规定来进行,这是由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对应列支、摊销、计提的折旧及各类费用,如果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之前没有提足,那么未提足不允许补提;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项目,但是必须要按期履行有关手续,否则,过期不能享受此优惠;对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保存好,使用要得当等等。这样,不仅使得建筑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得以提高,而且还避免了涉税风险。

2.完善纳税管理,规避风险

税收惩罚都是企业的税收额外支出,例如,税收罚款、税收滞纳金、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等,这些都是税收额外支出,因此,在税收管理时尽可能避免。建筑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的纳税事项要根据《税收征管法》来进行。例如,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将纳税所需的资料都报送出去,如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登记和告知账户信息要及时进行;税款要及时且足额缴纳;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纳税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关步骤办理相关手续,从而使得相关的税务惩罚得以避免。总而言之,建筑业必须避免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样不仅要受到税务惩罚严重者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给企业的名声也带来了负面影响,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税企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能够经常得到纳税辅导,对于最新税收政策变化也能够及时了解,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对纳税人设计的筹划方案进行很好的把关,从而使得筹划失误等现象得以避免;还可以尽量减少纳税检查,获得较高的纳税评价等。因此,对于建筑业而言,在公共关系处理中,应该将培育和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提起重视。

4.筹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税收筹划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这是由于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而并不是由于其具有僵硬的条款。税收筹划方法的变化多端是由经济情况的纷繁复杂决定的。因此,纳税人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做法,要因地制宜的采取不同的方法,不断进行更新,这样才能促进税收筹划的有效进行。也就是说,纳税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另外,充分考虑自身的情况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的一项法则,确保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尽量使筹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第6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新营业税;建筑企业;税收

一、建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1、企业税收筹划的宏观意义

(1)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2)税收筹划有利于国家税收法规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3)从长远和整体角度看,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4)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拓展了我国税收理论研究的范围和广度。

2、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作用

(1)税收筹划技术有利于建筑企业增加现金流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2)税收筹划技术有助于建筑企业目标的实现,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需要;(3)税收筹划技术有助于增强建筑企业纳税意识,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4)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建筑企业决策的科学化;(5)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建筑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新营业税建筑业税收政策的变化

营业税的修订是提升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和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作为对旧条例的完善和补充,15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营业税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部分有必要写进条例,上升到法规的高度。旧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所以应当做适当修改。

1、新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分析与比较

第五条比,新条例在建筑工程的总包人分包或转包业务的计税方法上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是将原来条例的“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改为“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删除了旧条例第二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这意味着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建筑安装业的总承包人不再具有法定扣缴义务。

2、新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分析与比较

新增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第十八条,除新增第七条细则规定外,新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三、新营业税下建筑业的纳税建议

1、工程承包公司的税收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所以此规定就给工程承包公司提供了纳税筹划的可能。

2、降低原材料成本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无论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这就要求企业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工程材料、物资等的总价款,进而达到营业税的节税目的。

3、合作建房

所谓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对此种形式的合作建房则要视具体的情况确定如何征税。

4、利用境外工程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1994年9月20日国税发【1994】214号)的规定,外商除设计开始前派人员来我国进行现场勘查、搜集资料、了解情况外,设计方案、绘图等业务全部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这一规定有助于税收筹划的进行。

5、自建行为

自建行为是指自建建筑物后再销售的行为。根据规定,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除了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

对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自建自用建筑物,仅限于施工单位自建建筑物后自用。如果施工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不论是承担其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还是承担其他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均应当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来进行筹划。

6、利用混合销售行为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新晨

在我国的税法制度中,营业税作为增值税的补充制度而出现,即不能对一个纳税人同时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以,企业可以利用这个而来进行筹划。

7、安装工程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计入所安装工程的产值,可由建筑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从而使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总之,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它要求企业经营决策者在谋划各项经营活动时,同时将税收因素考虑进去。同时,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考虑税收,而是一项关系企业整体、全局利益的复杂思考,涉及到法律,统计、财务,会计多个方面。由于建筑行业对国家宏观调控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筹划时候,也同时需要考虑到政策导向。跟随政策导向,可以避免由于税法政策变动而带来的风险。总之,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筹划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密切结合企业的基本情况,明确税务筹划的目的及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充分考虑税制、市场、利率等变化带来的风险。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才能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有效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凌辉贤、凌健珍、谭清风.最新营业税纳税指南与税收策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雷年旺.论企业税收筹划[J].中国外资,2009,(10).

高凤琴.税收筹划技术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J].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2009,(7).

曾恩德.建筑安装行业税收政策六大变化[J].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2009,(6).

第7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负 税收筹划风险

根据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到,影响营业税额大小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营业额,另一个是适用的税率。这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变动都会引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变化。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我们应从这两个影响因素入手,寻求营业税的筹划策略:

一、金融保险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按规定,现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其取得的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由于税率为法定税率,不易筹划,故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筹划的着眼点应放在营业额上。

(一)金融业的税收筹划

对于银行的贷款业务,应纳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贷款利息收入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对于银行贷款业务筹划的思路是:通过降低利息率和减少贷款规模,从而减少计税利息收入,以达到筹划的目的。

案例:石家庄市某银行2008年四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贷款利率假定为6%,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1000×6% =60(万元)

税收筹划方案:

该银行可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这样就可以减少计税利息收入,少缴营业税了。假如,该银行将贷款利息收入的200万元转为对外投资,

可节省营业税200×6%=12(万元)。

(二)保险业的税收筹划

对于保险企业来说,其获得的保费收入就是保险企业的计税营业额。保险业进行筹划的操作较复杂,在控制营业额的同时,还要从其他方面寻求突破口。保险业以保费收入作为企业的营业额,税收和保险理赔是非常重要的支出项目。如果保险企业能够减少保险理赔支出,使企业的净收益增大,这种筹划方案也是成功的。对保险业的税收筹划思路是:降低保险营业额,以减少应纳营业税款,其减少的营业额用于防止保险理赔,下面以具体案例加以说明。

案例:石家庄合众保险公司经营一项火灾保险业务,2008年全年营业额为1000万元,客户发生火灾理赔支出60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1000×8%=80(万元),净收益=1000-600-80=320(万元)。

税收筹划方案:

石家庄合众保险公司应减少每位客户的投保费用,但规定每位客户必须到指定公司购买一套防火设备,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在家。该项措施出台后,保险理赔额势必会减少。假如该公司全年营业额变为700万元,但相应保险理赔支出降为30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700×8%=56(万元),净收益=700-300-56=344(万元)。可见,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净收益提高了24万元。

二、建筑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承包公司承包建安工程的,如与发包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如果承包公司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由于签订的合同性质不同,导致营业税的税额也不相同,致使对建筑业的营业税筹划有了突破口:即便工程承包公司不进行施工而只是组织协调,也要设法改变自身的业务性质,以便按照建筑业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不是按照服务业5%的税率缴纳,从而达到筹划的目的。

案例:石家庄的甲单位发包一项建设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石家庄冀红房地产公司的协助下,施工单位――石家庄中亚房地产公司最后中标。甲单位与中亚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2000万元。冀红房地产公司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所以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事后,中亚房地产公司支付给冀红房地产公司服务费用200万元。

按照上述规定,冀红房地产公司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税收筹划方案:

冀红房地产公司直接与甲公司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仍为2000万元,然后把该工程转包给中亚房地产公司,分包款为1800万元。

这样,冀红房地产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0-1800)×3%=6(万元)。

通过这种税率上的筹划操作,乙公司可节税4万元。但要注意,因为冀红房地产公司与甲单位签订了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所以要缴纳印花税(2000+1800)×0.3‰=1.14(万元)。即便如此,最终仍可节税2.86万元(4-1.14)。不过这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在进行筹划操作时,要全面分析税负的增减变化,然后再决定这项操作是否可行。

(三)娱乐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娱乐业的税率为20%。娱乐业的税目包括:歌厅、舞厅、音乐茶座等。所以,如果纳税人经营一个茶社,其业务将被认定为营业税中娱乐业的应税项目,适用20%的营业税率。那么,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使其适用较低税率呢?

经过分析与比较,找到了筹划的着眼点:通过调整业务性质,使其适用低税率。可将茶社改为“围棋茶社”,主要作为围棋爱好者们交流和学习的场所,既提供一般的茶社服务,又提供围棋、棋谱等供围棋爱好者使用,还可以举办围棋大赛,邀请名人讲棋等。在环境布置上也要突出“围棋茶社”的特色,如以围棋为背景进行装饰,请围棋名人题词等。除此之外,争取获得当地体委的资质认证,使得“文化体育”性质更为突出。通过一系列的安排与设计,目的使得税务机关认定该围棋茶社不适用20%的税率,而是按照文化体育业标准适用3%的税率。这样一来,比原来适用的娱乐业税率降低了17个百分点,大大地减轻了自身的税收负担。当然,该茶社在业务属性转变过程中,会付出很大的转变成本,如该茶社要进行装修、要举办围棋比赛、要聘请名人等。因此,在筹划操作过程中尽量控制成本支出,确保成本支出小于转换后所获收益。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综合、复杂、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加之税收政策不断变化,要求税收筹划人员除了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准外,还应具备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态度,准确(下转第140 页)

(上接第12 页)把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免由于政策把握不准而造成税收筹划风险。

参考文献:

[1] 《税法》(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材),经济科学出 版社,2010

[2] 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中国税务报社

[3] 杨志清: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8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法规的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就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本文将对税收筹划及其在企业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税收筹划及其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又称为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策划等。它本质上是企业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安排,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特点主要有:

1.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企业要将自己的筹划行为与不当避税、偷税、漏税合理地区分开来。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等。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积权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愉税。”因此,不论是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准确地判断“税收筹划”与“偷税”都是很有必要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与偷税一样,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不属于违法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有:①偷税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少缴或漏缴税款,而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事先的设计和安排而规避部分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税法;③偷税行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当前,一些企业避税心切,或者受到一些书籍的误导,以至于良莠不分,把偷税行为当成了税收筹划,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蒙在鼓里。其主要原因:一是不懂得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把一些实为偷税的行为误认为是税收筹划;二是明知故犯,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进行偷税。

笔者认为,只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切实掌握了税法,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不难分清的。

三、税收筹划的应用

税收筹划是基于不违法并且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实际上也是一个选择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法规的过程。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可选择恰当的组建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当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

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4.对外等资的筹划。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股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虽然两种筹资方式都可以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由于这两种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就会形成不同的筹资成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方法。一般而言,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5.利用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这表现在:

①存货计价方法筹划。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货与已售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就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核算。根据各种核算方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于企业的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②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折旧计提方法等有效合理地控制成本,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如计提折旧方面,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加速折旧法,适当的折旧年限等来达到节税目的。另外,当企业预计近期利润较高时,也可适当安排购置和更新设备。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依法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时,应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此外,企业可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折旧年限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6.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比例进行筹划。

7.职工工资的筹划。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效挂钩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第9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法律政策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在不违背国家政策以及各项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对企业的投资、经营以及生产活动进行安排策划,以尽可能的节约企业税款,相应的提高税后收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的规划,属于合法的事先性筹划。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少纳税成本,提高利润受益,借助于税收政策中经济选择条款的利用,为企业获得额外的税收利益。同时税收筹划需要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因而有助于企业了解法律法规针对经济行为的各项规定,避免违法经济行为的发生。税收筹划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税收筹划是基于企业等纳税部门立场进行的税务策划活动。税收筹划主要是基于纳税人的个人利益考虑所进行的策划,并非政府税务管理部门行为,属于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逐利行为。

2.税收筹划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税收筹划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所做的策划安排,其目的在于为企业获得有关税收收益行为。

3.税收筹划具有事先性和效益性。税收筹划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先设计安排的,不是在经营活动结束之后进行的,而且以企业取得的效益作为目的。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分析

1.会计核算水平不高,核算体系不健全。由于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财务综合性与专业性,需要企业的管理者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国家相关的税务以及经济法律。然而中小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的考虑,导致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的经济分析能力,进而导致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制定有效的措施。

2.企业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足。现阶段部分企业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足,难以合理的区分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之间的本质区别,部分企业缺乏税收筹划的主观动机,导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较差。

3.税收筹划工作缺乏规范合理性。现阶段部分中小企业借助自身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管理,但主要是把大型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作为范例进行筹划,因此导致税收筹划措施的制定难以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了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税收筹划工作风险较大。我国的市场经济经济结构以及各项政策不断调整变化,以便于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因此导致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时效性较差。然而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在策划到付诸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出现调整变化,就有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是变成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完善措施

1.基于中小企业角度的税收筹划完善措施

(1)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税收筹划工作是对于企业自身合法利益的维护,因此在中小企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纳税与节税的双重意识、税收筹划可以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中小企业若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必须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内涵特征,将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在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整体规划,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2)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首先应加强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的知识教育培训,使得财务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各项会计法律以及准则,进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制度。在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税法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后备人才。

(3)提高中小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应时刻了解国家在税收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政策的转变调整,并对不同纳税方案进行风险分析评估,择优选择最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方案。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时效以及区域局限性,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准确的把握现行政策的适用范围,并结合财政政策的调整以及变化,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评估规避。

(4)完善税收筹划体系的建设。由于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通过外部税收筹划对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税收筹划机构的选择,应保证税收筹划机构在投资、金融以及对外贸易与物流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全面的税收筹划服务,并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成本,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基于外部环境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措施调整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税收筹划工作收到外部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较大,而现阶段我国的税法以及税收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立法层次低以及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在税收丑化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过大,造成难以准确的定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影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外部环境的建设上,我国应不断的修订相关税负法律,明确清晰的界定税收筹划界限,并进一步的制定相关政策解决税收筹划争议的处理方式,以便于实现更好的保障中小企业在税务方面的权利与利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四、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的本质及重要性,分析总结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问题,结合政策法律的调整及时更新工作思路,是保证税收筹划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小企业的积极发展的动力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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