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产审计范文

资产审计精选(九篇)

资产审计

第1篇:资产审计范文

一、加强投资体制改革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势在必行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论文,标志着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决定》特别指出:“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了切实履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落实《决定》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审计机关有必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其理由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但同时也极易造成经济过热,增大经济运行的系统风险,那些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更是浪费社会资源、贻害无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的事前监督,阻止不合理投资项目的上马,还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2003年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主办的全国投资审计理论研讨会则得出一个重要共识:投资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审计,应成为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突破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河南省的三任交通厅厅长均因为在工程项目审批中受贿而“落马”,可谓“前腐后继”。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近几年,国家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了大量的违法乱纪现象,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不少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线索管理论文,使一批贪官和“蛀虫”落入法网,为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国家审计机关2003年至2004年共审计国家建设项目655个,审计投资总额292.9亿元,仅占全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8%.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条:第一,地方政府未明确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和经费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审计力量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加以审计;第三,审计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程度不高,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即使可以安排出审计力量,也往往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无法对上级政府在地方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形成了不少“审计盲角”。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三,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审计质量有待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学性不强,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不到位,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观念,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意识;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第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虽然2001年审计署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但这份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2004年,深圳市政府和人大专门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种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专门制定地区性法规的行为在全国实属首创。

《条例》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另一大特点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深圳市的经验可资借鉴。

(二)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三)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总结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第二,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第三,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五)审计机关内部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在制订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九个“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质量监理关、竣工验收关、决算关、监督检查关,在各个“关口”均应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第二,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第三,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做到审计证据充分有力、审计结论科学合理、审计意见恰当可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EB/0L].2001.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EB/0L].2004.

[4]高林。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加强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R].湖北省审计厅内部资料,2004.

[5]廖洪,陈波。论投资效益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A].湖北省投资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内部资料).2004.

[6]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第2篇:资产审计范文

在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审计的主要关注点主要是公共财政所属的一般预算收支活动。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理念下,使我们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其他收入有了一种新的更加完整和清晰的认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来源的关注,使我们的审计视野从资金形态扩展到了资产形态。

一、对政府资产问题的新认识。

现实的情况是:近几年来,随着各地细化预算编制、推行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推进收支两条线等内容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层面都实现了比较大的突破,而对于其他政府性资产的家底或资产收益则相对不够清楚,不少单位的资产收益实际上都明显地存在着补充或调节部门单位收支活动的功能,使公共财政资金,特别是预算资金,在实际执行使用中并不能完整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貌。

资产收益监督方面的这种缺陷,使部门预算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审计的实践提示我们:从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理念出发,逐步树立公共财政资金到政府公共资产的完整认识,实现公共财政资金与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有效对接,应该成为审计监督体系中一个新的值得关注的领域。

浙江省审计厅领导指出:“从长远的观点看,仅仅对全部政府性资金进行审计还是没有全面覆盖审计的职责,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对全部政府性资产监督机制,主动把政府性资产纳入审计的视野。”这种审计工作战略方面的判断,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举措的完整性,提供了新的导向。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杭州市下城区审计局近年来对政府性资产的审计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在审计实务中,丰富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实践和认识。

政府资产的属性如何定义?政府资产审计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什么?这是我们在政府资产审计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从一般定义而言:政府资产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以及由政府投资或政策性支持所形成的公用性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公共资产。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而企业国有资产则是可以解读为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从区县一级政府资产的实际情况看,上述定义是切合当前政府资产的归属和辖管现实的。

从以上定义出发,我们认为,审计部门对政府资产审计的工作对象,应区别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也区别于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在审计的工作应兼顾二者,且对象上更宽泛,它既要包含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也包括政府控股或持有的国有资产权益,还应包括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依托公共政策支持,或在城市建设开发中所形成的新的公共资产和开发性资产,直至其他政府具有管辖权的无形资产。

二、关于政府资产审计的实践和探索。

在上述认识基础上,下城区审计局连续三年对街道资产组织审计调查,20__年,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又开始对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的政府资产情况组织全区规模的审计专项调查,历时半年,并取得了积极的审计成效,开展了有益的工作探索。下城区的政府资产审计调查的组织,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确定审计目标,慎密制定审计方案。

下城审计局在研究资产审计方案时,首先确定了四项主要工作目标:

1.通过资产审计调查,进一步摸清本地区街道、部门在统一时点辖管的资产现状,确认本区国有(公有)资产规模,划清资产性质,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事实依据。

2.通过资产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资产的管理,清理资产管理隐患,掌握政府对外负债的规模和现状,提高本区全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质量。

3.通过资产审计调查,提出加强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为区政府调控本区国有资产分配使用、资产收益和预算安排、加强资产授权管理和资产绩效考核提供审计依据。

4.通过资产审计调查,发现和总结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办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资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增强资产管理的透明度,规范政府资产经营的源头防范。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审计组对审计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涉及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对区内各单位的资产账务进行清理,要按照统一时点的要求,对纳入本次审计调查范围的单位账户、凭证及资金往来进行核对,重点做好房产、应收应付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核实和登记。

二是对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资产性质、资产实际使用单位、资产价值、资产收益、资产管理等基本情况,并要求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的性质进行分类,对相关系统经营性房产的收益情况进行汇总。

三是重点对区内单位现有房产和土地存量的情况进行审计摸底,对各单位辖管房产、存量土地的建筑面积、产权归属、分布使用情况进行踏勘和核对,对现出租房产包括数量、产权、合同、收益、建立台账等情况进行了核实。

四是对全区的政府负债情况进一步进行调查,掌握区内各单位对外负债的总体情况,摸清全区负债总规模。对各单位经批准和未经批准的对外负债情况进行清理,对各单位房产抵押、资信担保和或有负债等事项记录进行核查。

第二,坚持客观实际,增强审计的有效覆盖。

按照审计调查方案的设定,资产审计调查中,区审计局坚持从城区资产管理的现状出发,组织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增强审计调查的有效覆盖,全局集中了近30人的审计力量,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内部审计作用,对涉及27个 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8个街道办事处本级及下属单位、21个区直属单位、包括专业街(市场)管委会、承担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指挥部、区属国有企业,以及街道具有资产管辖权的65个社区,共计316家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涉及层面之宽、涉及单位之全,是全区历年资产调查中未曾所有,从而为区政府掌握全区公共资产的基础情况,提供了全面的基础和客观的条件。

在审计中,区审计局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汇总分析三个阶段,对全区总计58.17亿的资产总量,从总资产、货币资产、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对外投资、对外负债、应付帐款等多方面进行核定。在对316家独立核算单位数据汇总的同时,审计组对其中61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单位的总量约占总单位数的19.3%,资产额约占总资产的64%。审计组还对各单位的资产进行审计甄别,核增大量帐外房产,划清资产所有性质和使用性质,按照统一时点,核定了本区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的现有规模。

第三,把握审计重点,审慎做好审计组织。

面对浩繁的资产资料和众多的被审计单位,下城审计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和部门单位的配合下,牢牢把握审计重点,作好审计力量组织、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导向把握等诸多环节的工作。

一是注重调查的全面性把握。针对本次资产调查涉及区各多个层次,涉及面宽泛,超越了常规的行政事业范畴的特点,为了有效实现审计覆盖,在统一审计组的前提下,局将审计组分成三条线三个审计小组,增强对不同系统资产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不仅做好本级的审计调查,并调动部门的内审力量,做好下属单位的资产调查。按照统一时点,不留盲点,组织调查的实施,从而为全面掌握现阶段的资产现状,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是注重调查的重点性。本次资产审计调查不同于一般的清产核资,下城审计局根据党委、政府的需求,始终把调查的重点放在政府的存量资产上,看负债、看房产、看各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划分区内经营性房产与非经营性房产的规模;划分确权资产与不确权资产;划分帐内资产与帐外资产,使政府资产的家底通过审计,十分突出十分清晰。同时,在调查中,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把握,通过直接审计的方式,掌握了大量过去没有进入的政府视野的资产总量,效果十分突出。

三是注重审计组织的严谨性。面对众多的资产单位和长期以来部分不太清楚的资产家底,区审计局认真思考政府资产审计的特性,踏实做好审前调查,认真编制审计方案,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加强与财政、国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执行好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示,通过审计会议,及时调整和部署工作,同时借助计算机技术力量,录入电子数据,对重要的资产数据实行点对点的明细成册,从而有效地建立政府资源的资产数据清单。

第四,认真提出建议,发挥审计的最大成效。

在全面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区情,区审计部门从政府资金和政府资产两个层面,考察政府公共财力的现状,搞清资产家底,对本区单位资产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倾向性的问题客观反映。按照区领导要求,针对全区政府资产的现状,区审计局就公共财政资金与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有机接合、建立全区统一和有效的资产监管体制、探索公共资产的使用绩效、加强单位公共资产的基础管理、重视对开发性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资产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加强对经租房产的使用管理、健全和加强对区内政府性公共资产的考核和监督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提出相关的审计建议,作为审计产品,为党委、政府对政府资产的决策管理提供了审计服务。

下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一直十分关注这次资产审计。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政府常务会议二次听取审计方案汇报,并为此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审计情况出来后,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意见,区委主要领导积极评价审计调查的重大成果,认为这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好事,它对加强全区公共资产的真实性、公开性、技术性和规范性管理,对完善全区资产日常管理,促进廉洁从政是一个良好的工作基础。区委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管理的文章,要做好资产经营的文章,整合资产资源,加强对政府公共资产工作的考核,并把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__年年初,下城区政府又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政府资产的管理的具体举措,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资产管理的意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共房屋出租办法》、《国有资产考核办法》等四个制度性规定文件,集中地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资产管理工作系统性的工作意见,为全区政府资产的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审计的成果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浙江省审计厅和杭州市审计局也对下城区这次政府资产审计调查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资产审计调查前后,三次来下城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指示省厅市局有关处室进行工作调研,总结经验,省审计厅主要领导多次关心这项工作,积极评价下城区对政府资产审计工作的创新,以及它对全省区县政府资产管理工作所带来的示范作用。

下城区审计局对政府资产审计调查的四个阶段的工作,从整体上看,已经圆满地实现了既定的审计目标,无论是政府性资产审计的组织实施、报告归集,还是审计建议的提出和审计成果的利用都取得了显著的审计成效。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地方审计机关在审计转型中,如何加强对政府资产的审计监督?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理念下,如何加强资金审计和资产审计的结合?都作出了有益的审计探索。

三、启示和思考。

政府资产审计作为一项新的审计类型,伴随着审计转型中对国家审计新的任务思考,伴随着浙江省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发展创新,也伴随着地方政府科学执政、为民理财的现实需要,而进入了审计机关的工作视野。思考、求索、探知、实践,其意义在于,地方审计机关从党委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更好地秉承科学审计的理念,为党委政府提供更加丰富的审计服务。

从我局政府资产审计的组织和成效看,有三点工作体会尤为深刻:

第一,组织政府资产审计切合区县一级党委政府的执政需求。

经过改革开放30年,区县一级作为我们国家政权的基本行政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都有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像浙江省这样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区县一级的经济和社会面貌有了惊人的变化,财政经济实力显著增长,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政府的物化资产,包括可控的土地资源、公有设施、公共房产和国有资产收益等都有了相当的积累。

从一般情况来看,区县一级对财政收入的家底是比较清楚的。法定的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党委政府构勒了本地区财政收入 的总的家底。但对资产类的家底,由于涵盖的对象、内容宽泛而不一致,无论是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或是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往往难以提供全局性的、综合性的资产清单,而这些公共资源,又往往可以成为区县一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改善民生、调控经济的重要物质手段。

就政府资产审计的适应性和对象而言,对区县一级政府的资产管理工作实际上是具有共性的,党委、政府关注本地区政府资产问题,关注除财政收入以外的政府家底是一个共同地需求。就这点意义讲,下城审计局在这方面的努力对兄弟区县来讲是提供了一种审计实践的先行模式。

第二,政府资产审计是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新的审计实践。

新形势、新任务、新阶段对国家审计正在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审计工作审时度势,推进审计工作的创新和转型。谢力群厅长提出:推进审计创新转型,重点在于把握需求,突出重点,主动地进行调整和转型。要从偏重于微观层面的审计监督向更加关注宏观层面的审计监督转变,重点关注党委政府庆心的突出问题;要从关注一般预算可用财力向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或资产转变。省厅领导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审计转型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审计要求的“五个工作机制”,形成审计转型的基本框架。要着眼于推进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着眼于促进建立“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使政府预算更加透明、更加规范,进而逐步探索对全部政府性资产的审计监督,构建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为主线的审计工作机制。这种工作机制的创新,是符合审计发展的趋势,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客观需要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老百姓对审计机关的迫切要求,也是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的关键。

下城审计局对政府资产审计的组织,在省厅市局领导关心和指导下,既是为当地党委、政府执政需求服务的一种审计监督,也承载了我们浙江审计机关在新时期对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的一种探索,而这又与省审计厅所构筑的寓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审计工作机制所吻合,与党委政府的工作需求所吻合,从这点讲,政府资产审计的实践是很有意义的,它丰富了我们做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工作理念。

第3篇:资产审计范文

关键词:政府性;资产;审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3

一、政府性资产审计基本理论

1.政府性资产的涵义及分类

政府性资产是指依法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用以支持政府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有权使用和依法处置、可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全部政府性资金。指以政府公权力来归集并且政府有权使用或承担责任的资金。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负债、税费减免等。

(2)部门存量资产。指国家对行政和事业单位直接划拨或拨入经费形成、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总和,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受托管理的,但在法律上确认为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资产总和。

(3)经营性资产。指在各类企业或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中运营的国有资产,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从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的资产。

(4)公益性资产。指政府以各种形式投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以及收益所形成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政府投入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经营城市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公益性资产。

(5)资源性资产。指依法属于国家的资源,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形成的可计量的政府性资产。包括土地储备、矿产、海洋、滩涂、江河、森林、山地等。

(6)无形资产。主要指政府手中所掌握的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户外广告经营权、冠名权、交通线路专营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在实际计量中,应以无形资产参照已取得的收入进行评估。

2.政府性资产审计的涵义

所谓政府性资产审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手段了解政府性资产的总量、类别、价值及管理使用的单位、现状、效果等信息,通过一定方法对这些信息进行归类、处理,并对这些资产的管理使用的现状,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价,进而对这些资产更新、处置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是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的一部分,它侧重于对资产本身的管理、出租、处置收益的管理进行审计,采取发现多少审多少的形式,并不强求全面掌握所有政府性资产的管理情况,是对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的一个探索。

3.政府性资产审计的特点

与传统的审计相比,政府性资产审计具有自己的特点,主要是:

(1)审计的对象得到扩展。不仅包括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部门,只要是涉及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分配、管理和使用有形或无形公共资源的单位和部门都是审计或延伸审计的对象,即从以往关注政府资金层面的审计拓展到有形或无形的资产、资源等,包括如收费权、资源开发许可、土地等。

(2)审计内容得到深化。不仅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等财政性资源收支过程,而且更关注对支出结果即以前或当年支出形成的资产以及政府可支配资源的利用程度与潜在的效益进行审查与评价,大大地拓展了审计的广度。

(3)审计视角得到扩大。通过审计不仅要从总体上把握包括政府性资金在内的资产总体情况,更要关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揭露由此带来的资金、资源利用缺失、闲置等效益性问题,发挥审计的宏观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根据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全面、高效的履行公共职能。

(4)审计方法得到更新。在审计实施中除了在审计中运用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实施一般审计、审计调查、延伸审计等外,还可以尝试各种形式的调查表,通过公共资源资产管理部门填写的数据,经计算机手段进行关联分析,找到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同时还需要从政府层面上确立制度以发挥社会协审力量,用信息化技术采集审计所需涉及的单位及事项的信息,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具体审计目标。

4.政府性资产审计的内容

政府性资产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府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关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及效益性,重点评价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从中揭示政府性资金使用中的损失浪费及效率低等情况。

(2)在册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关注非经营性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支出情况,分析其使用成本是否合理,为该部门更新处置资产提供依据;二是关注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效益情况,审查其收益是否全部进入部门账面,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确定其取得的收益是否合理,效益是否最大等。

(3)非在册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关注这些资产的产权归属、使用成本支出及经营收益情况,通过实地查看了解等方式确定这些资产的产权归属,并督促有关部门将这些资产登记在册,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4)其它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关注无形资产、土地等,如收费权、特许权等资产的使用情况,分析其使用效益,合理估计其价值,从而促进其保值增值。

二、我国政府性资产管理的现状

我国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对政府性资产的管理,历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来规范政府性资产的购置、管理及处置,并不定期组织资产的清产核资。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特别是地方政府在政府性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欠规范的地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家底不清”,管理混乱。各级政府未全面掌握政府性资产的总额、规模、价值,虽然财政部多次下发通知,统一步署组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但从清理效果看,各级政府仍然未全面掌握政府性资产的数量、管理情况。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清查范围只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未包括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非行政事业单位;另一方面,各单位在清查时认真程度、理解程度不同、未全部理顺本单位管理、使用、占有的全部政府性资产,造成清查结果不能准确的反映本单位政府性资产的规模、数量、价值。

(2)只重视在册的资产,忽视非在册资产的管理。近年来的审计情况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在册情况较多,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是预征、回购后未及时出让的土地,未及时移交到相关部门管理;第二是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房屋建筑物资产未能办出产权证,造成资产入账无依据,无法入账,造成出租收益流失;第三是一些由上级调拨用于专项工程的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某些部门通过处置或出租这些资产形成小金库。第四是由于资产的使用方和购买建造方不一致,双方在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移交造成资产游离于账外,如:中小学的校舍,由于建造方为乡镇,而使用方是隶属于教育局的学校,双方未进行移交,造成资产游离。

(3)只重视资产购置,不重视资产的管理。在这几年的审计中我们发现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资产时较为严格,基本都能执行政府采购等制度,但在验收登记后对资产管理未能跟上,造成有些资产已不能使用而未及时核销,有些资产由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未及时缴入,有些资产未经批准就进行核销等现象。

(4)部分资产未纳入管理范围。这些资产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收费权等,部分单位由于认识不到位,未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有效管理。

三、政府性资产审计的意义

(1)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是对传统审计的拓展和深化

传统审计是在摸清政府性资金来源和结构总量的基础上,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的评价,体现的是对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动态过程的监督,但未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结果--资产全面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体系,难以掌握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后形成的结果,不利于财政性资金支出的节约和绩效管理,也不利于国有资产、资源的合理分配。而政府性资产审计,在关注流动性最强的政府性资金收支结果的同时,也对资金的支出结果―资产进行审查,审查的范围不仅包括当年度形成的资产,也包括以前年度形成的资产,不仅关注资产形成、存在状况,也关注资产的管理、处置等各个环节,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2)实行政府性资产审计有利于增强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难度越来越大。加强对全部政府性资产的审计,有利于把握政府在政权建设、事业发展、公共投资和收入分配调节财政资金在各领域的投向和投量,保证政府资源配置的合理有效,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此外,对全部政府性资产进行审计将政府的所有经济活动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中,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规范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节约财政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适度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

(3)实行政府性资产审计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资产是权力运行的载体,各种资产流失、侵占现象都与领导干部的不当使用权力有关。实施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可以清晰地掌握一级政府掌管的资产总量及管理情况,全面检查和评价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可以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过程的审查,可以评判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过程管理行为,从制度上压缩了的空间,起到了防范和警醒作用。

(4)实行政府性资产审计有利于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预算改革是公共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而收支的合理安排是关键。用于公共服务建设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其形成的资产将在未来较长时间里持续提供公共服务,因此这部分存量资产是政府支出安排的依据。同时关注财政性资金的支出结果,掌握财政性资金的支出最后是被消耗了还是生成了资产,有利于节约财政支出和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绩效管理。

四、政府性资产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1.政府性资产审计步骤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政府性资产审计步骤主要包含以下三个:

(1)认真做好审前准备。在审计项目开始前,审计组要通过查阅有关案例资料初步资产审计的一般程序、方法,并进行探讨,研究确定审计重点。同时,为了使审计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必须编制政府性资产审计的细化实施方案,并设计资产调查表下发到被审计单位,以提高审计效率。在资产调查表设计时,充分考虑政府性资产管理现状,将资产分为账外资产和账内资产,两类资产分别使用不同的表格。此外,在表格中还对资产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关注,并要求填写各类资产出租、出借的收益及资金去向。

(2)精心组织审计实施。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根据被审计单位填列的资产调查表,首先核查账内资产,主要通过核对各单位和账户的固定资产台账,并调取部分房屋、土地的所有权证进行核实,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处置管理是否规范。然后,是对账外资产进行核查,一方面根据填列的资产调查表的情况,核查已填列的账外资产,重点关注其管理情况,收益上缴情况;另一方面,从其他资料中寻找账外资产的蛛丝马迹。

(3)要提炼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阶段,我们要以宏观的视角将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提炼和归纳,总结出政府性资产管理的普遍性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效提升审计绩效。

2.政府性资产审计的主要方法

(1)收益核查法。就是通过对有关财务账中的收益去发现账外资产。在审计中应充分关注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科目及往来款科目,因为这些科目中往往包含账外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如某街道审计中发现该街道下属物业公司有出租房产收益,但该公司固定资产中并无房屋建筑物,经过核查原来是该物业公司所掌管的小区物业用房的出租收入,由此审计对该公司对物业用房的管理作了审查。

(2)成本费用核查法。就是通过对有关单位财务账中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有关单位的账外资产。在审计中应特别关注有关单位的水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因为在这些支出中往往包含账外资产的相关费用。如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务房屋建筑物但水电费支出较大,经过了解该单位工作人员不过5人,水电费支出极不合理,最后经过询问及实地查看,发现该单位存在账外资产,而且资产均用于出租,收益也未上缴到单位账上。

(3)业务资料对比核查法。就是通过相关业务资料之间比对,发现其差异,从而寻找账外资产的踪迹。在审计中应关注有关的采购、征地合同,对照验收单、补偿协议等资料,确定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如对某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现,该镇与建设单位的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所示的征地面积与该镇与相关村签订的征地补偿合同不一致,运用此线索顺藤摸瓜发现了闲置的土地资产未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

(4)实地走访核查法。主要通过实地的走访,对资产的存在、现状及管理状况进行审查。在走访前,应通过有关的台账资料对资产存在的疑点进行分析,并进行归纳整理。如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房屋出租台账不全,而且疑点众多。于是,审计人员将疑点进行归纳后通过实地的走访、询问,发现该单位在房屋出租中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部分房租收益未及时上缴。

五、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的展望

政府性资产审计是近年来国家审计领域出现的新内容,开展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是新时代对审计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践行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理念将有助于转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有助于推进综合预算体制改革,完善资产管理模式;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统筹政府财力,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规模;也有助于促进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它将实现审计从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为主的“制约性”审计,向关注责任和绩效的“建设性”审计与“制约性”审计并举的审计理念的转变。

开展政府性资产审计要求审计机关以更加宏观、更加全面的视角,不断探索实践、积极创新开拓,转变传统审计理念,以宏观全面角度去实施审计,积极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经济运行的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确保社会经济安全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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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均科.以问责政府为导向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J].审计研究,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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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彪.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创新策略研究[J].经济师,2009(4).

[5]秦寿康.综合评价原理与应用[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6]周志波.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评估的理论初探[J].中国资产评估,2011(5).

[7]谢力群.论国家审计的创新[J].审计研究,2008(3).

[8]田德新.公共部门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浅析[J].中国审计,2004(11).

[9]张艳.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施中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3).

[10]吴国萍.关于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5(2).

[11]李灿.用科学发展关构建新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J].统计与决策,2009(1).

第4篇:资产审计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审计;人力资源;信息披露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个企业中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大,而无形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对社会经济进步的促进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对无形资产的关注是我们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无形资产是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作为企业一项重要资产,无形资产拥有其独特的一面:非实体性,排他性,效益性。

一、无形资产审计的必要性

既然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让我们必须给予深刻的关注,那么无形资产的审计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密切关注无形资产的重要渠道,进行无形资产审计也就十分必要。

(一)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提高对无形资产的认识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战略价值必须为我们充分地认识,可以说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存亡。如今的很多跨国公司,无形资产就是维持其运营的重要资源之一,都以其特有的无形资产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是强化知名度,扩张资本,转化有形资产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提高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其法律地位,既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又是应对中国入世后更加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

(二)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机制的形成

由于企业关于无形资产管理的缺位,企业权益受侵害时有发生。进行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提高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切实加强无形资产保护,制定适合知识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管理机制,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已显得愈来愈迫切。

(三)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完整,对披露的内容还不能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如企业的质量认证体系,绿色产品标志,企业文化等,而这些无形资产为企业所创建的利润并不少于有形资产所创造的。通过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完整地披露无形资产有关信息,帮助管理层减少决策中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

二、无形资产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无形资产计价考虑不全面

无形资产计价是长期以来社会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无形资产在价值形成上具有下列特殊属性:首先是不确定性。其价值不像有形资产那样,计入有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全部支出,即作为该有形资产价值的基础。其次是不完整性。与购建无形资产相对应的各项费用是否计入无形资产价值是以费用支出资本化为条件的。最后是象征性。无形资产价值的内涵实际上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殊技术、独门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是其外在价值所不能表达的,这种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

(二)无形资产会计上的缺陷给审计造成的困难

首先是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给审计造成的困难。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够充分,一般来说,企业在会计报告中用“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项目披露定量信息,并按类别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账面余额的变动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减值准备等信息作适度披露。企业只是披露了无形资产的基本信息,没有系统地披露无形资产价值的动态变化,也没有披露无形资产的运营风险。这根本无法满足会计信息用户进行决策的基本要求。这使得审计人员仅根据现行方法下披露出的信息进行审计,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所想了解的内容,使得审计比较被动。

其次,一直以来减值准备就是企业造假的“蓄水池”。计提秘密减值准备是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加之无形资产具有非实体性的特征,其减值准备更容易为企业所操纵。比如,对于无形资产,企业若在某一年度计提巨额的减值准备,减少当年利润和资产的账面价值,可使企业以后年度折旧额,摊销额减少,在其他经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利润。这种做法只需对期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过低的估计,而不需要在以后年度大量转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具有很大隐蔽性。由于它的主观性强,即使是注册会计师也很难判断出来,为审计进一步造成障碍。

(三)无形资产审计范围狭窄

无形资产按其内容划分包括知识产权类(如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类(如合同类无形资产和特许权无形资产等)、关系类(如企业与其它企业之间以及内部员工之间形成的良好稳定的关系等)以及特殊类(如商誉等)四种无形资产。我国目前对无形资产界定还存在不同的认识,研究的范围也比较窄,基本上就是将产权类、权利类及特殊类中的商誉纳入无形资产审计范围,对关系类和其他特殊类无形资产尚未深入研究,也未纳入审计范围。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小于国际通行规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这就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加强无形资产审计的措施

(一)审查时全面考虑影响无形资产计价的因素

审计无形资产计价时应注意区分来源,进而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是否正确,防止虚列无形资产价值以虚增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1.对于外购的专利权,其记账成本除了买价外,还包括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如果是自创的,其成本应包括该专利的实验费,申请专利登记费及聘请律师费等。但由于专利发明往往不一定能保证成功,按照稳健原则,通常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待试制成功申请专利时,再将所发生的费用予以本金化,计入无形资产。

2.尽管商标常常与企业广告宣传和客户的信赖等密切相关,但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计价成本,而是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可以将其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其成本包括商标的买价,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其他因受让商标权而发生的费用。

3.尽管商誉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向外购入的,但只有向外购入的,才能作为商誉入账,也就是说企业在兼并或购买另一个企业时,才能进行商誉核算,并且商誉的计价和非专利技术的计价一样,应经法定机构评估确认。审计人员在审查被审计单位的商誉时,要仔细验证其付款总额在取得的有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和商誉之间的分配情况。对于确定的商誉价值,要验证其合理性,并查验有关的批准文件(如被审计单位董事会认可文件)。

4.对于不花任何代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对花费较大代价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予以本金化,将取得时发生的一切支出,记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时,应按规定将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二)加强对无形资产会计方法的改进

对于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应该进行丰富,审计人员应鼓励被审单位从不同的角度去披露无形资产的有关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除了披露无形资产总净值和减值准备外,还要对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无形资产进行披露。增加反映无形资产动态变化的明细表,该表主要反映无形资产的种类,来源渠道,金额的收支与摊销,减值准备的具体信息。

减值准备是一个充满主观性判断的技术手段,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判断方法,有较大伸缩性。企业应该对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规则等予以统一说明,并延续保持一致。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针对不同情况的无形资产适用于不同价值评定方法。结合当前市场上现存的同类无形资产,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考虑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法定年限,来计提减值准备。审计人员检查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合理时,还应聘请专家帮助测算无形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从而更有效的审计企业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也要求审计人员扩大自己的知识范围。

(三)拓展无形资产审计的范围

无形资产审计的范围不仅应包括产权类、权利类无形资产和商誉,还应包括关系类和其他特殊类无形资产。具体来说,无形资产的审计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各类许可证和公司资质、产品标志(如绿色食品标志)、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如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等等。

对于可以用财务指标确认和计量的无形资产,如上述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侧重于审计其取得、摊销等核算的全过程。而对于企业的许可证、产品标志等无法用财务指标核算的无形资产,则侧重于查证其归属权和在资产负债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比重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因此,审计部门应重视无形资产的审计。对企业来说,无形资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潜在的巨大财富。无形资产审计促进企业提高认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管理,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重要的意义。(作者单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袁大广:《浅谈无形资产审计》,《财务与会计》 1997(3)

[2]杨巍:《无形资产审计》,《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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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乔志敏 著:《资产评估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一版

[6]张宝健:《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探讨》,《中华会计学习》 2005(2)

[7]王跃堂、陈丽花 编著:《财务会计》,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一版

[8]于玉林:《无形资产:国际竞争机理的探讨》,《财会月刊》 2005(2)

第5篇:资产审计范文

1.现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存在不足

目前,在很多国有企业缺乏完善的保值增值考核机制,特别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考核更不完善。内部审计部门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督察员,只有在内部加强审计和监管,才能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果,保证国有资产的不被流失,进而更大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目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审计考核的内容比较单一,具体的考核程序存在很多的问题。另外,有一些的保值增值审计工作只是存在形式,不能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不能很好的推动资产的正常快速流转,减缓了资产应有的流转速度,从而降低了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

2缺乏完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方法体系

在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审计的方法体系还存在漏洞,不完善不全面的审计方法阻碍了审计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庞大,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因此,保值增值审计工作也变得更加的繁重,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很大。如果缺乏精确的、高效的审计方法,将会使得审计工作更加的难以开展,也会造成审计结果的误差变大,被客观制约的审计工作将不能真实发挥监督的效果。

二、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方法

1.加强监督国家资本金的完整性

国有资本的检查项目中很重要的就是国家资本的完整性。企业提取的折旧费用是否是合理和合法的,,是否有故意去冲减国有资本的行为;另外,账面资本损益之外的支出是否按照正确的报废、毁损以及转让方式,也就是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的方式。企业在对外界进行投资时,是否在账面上进行了恰当的处理,规定的权益法核算方法是否得到应用;若企业的最初注册资本金额发生变化时,企业是否变更登记手续等。这些会计处理都会涉及国有资本的完整,其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国有资本金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企业内部应当注意这些核算的环节,加强监督和检查国有资本的完整性,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2.加强监督国有资产计价的合规性

企业应当依据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资产增减在增减过程中参照了规范的计价体系。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当企业发生业务时,存在的直接或者间接费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是否采用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另外,当会计核算业务发生时,是否正确区分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未分摊的费用。企业经营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营业务的核算时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合规定的收入记录,主营业务收入的每一笔记录,是否存在真实的原始凭证。另外,在国有资产的评估、变卖的过程中,审查或者监督是能够按照规则执行,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加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核查

一般企业的实力不能从表面账户看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核查企业是否有私设金库和账户。在综合评价分析各项指标时,应当详细分析各项指标,分析的内容既要有横向也要有纵向,这样才能比较完整的分析企业的实际水平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从而找到哪些主导因素约束着企业资产的使用效果,然后根据发现的原因,努力改变这些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还有一些企业主要固定资产是公共服务以及基础设施,这些固定资产因为受到严重的管理计划的限制,所以一般不适用市场进行定价决策,当然也不能根据现有的资本市场去评估它的真实价值。因此,利润不能作为唯一的企业管理目标,应当重视社会效益等其他的综合指标。在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衡量市,不仅应该考虑经营效益,还应该考虑一些企业形象、荣誉等的提升。当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时,不能仅仅参考一项标准,应当启用综合复杂的指标体系,以便于准确的进行核算国有资产的价值,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审计的质量。

4.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执行力度和审计监督

第6篇:资产审计范文

一、控制自我评估的相关理论

1、定义。控制自我评估(CSA,ControlSelf-Assessment)也被称为管理自我评估、控制和风险自我评估、经营活动自我评估以及控制/风险自我评估,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为,控制自我评估是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的流程,其目的是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一定程序的合理保证。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1996年的研究报告中总结了CSA的三个基本特征:关注业务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自我评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以下简称“具体准则第21号”),将控制自我评估定义为:是指由对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2、控制自我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根据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与范围,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内容。控制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组织整体或职能部门的目标,识别其主要风险;(2)评估组织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3)确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存在严重风险的业务环节;(4)评估组织非正式的控制及其有效性;(5)评估组织的业务流程及其运作效率;(6)对控制自我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准则中提到“对公司控制自我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讨论会、问卷调查法和管理分析法”,这也是目前西方国家通过20多年实践总结后普遍采用的三种基本形式。

二、控制自我评估与境外资产管理

根据业内的研究,已经总结出CSA为内控评价带来5方面的变革:(1)有效进行软控制的评价;(2)提升控制环境;(3)尽快找到并解决问题;(4)预测并控制风险;(5)使内审更具效率与效果。因此笔者认为:CSA这5方面的好处,结合石油行业境外资产的现状,适合推行应用于境外资产的运营管理中。本文将讨论重点放在境外全资子公司、境外联营/合营公司、境外油田非作业者三种投资或资产运营管理主体形式,先行阐述其管理特点和对应采取的主要审计形式,为接下来讨论不同投资形式下需建立不同的控制自我评价体系做好铺垫。1、境外资产运营管理形式。(1)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顾名思义为境外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和境内子公司一样,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主要被实施的审计类型为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且审计重点内容基本一致。(2)境外联营/合营公司。首先,联营企业不同于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其次,境外联营/合营公司的审计权利与投资地位有密切关系,公司章程或伙伴协议中往往对审计的权利、范围等有详细规定,而且目前合作的伙伴往往也有其自身成熟的内部控制及评价体系,在此不多赘述。(3)境外油田项目非作业者。国际油气联合作业的合作方式中,除了投资者设立法人型合资企业(JV,JointVenture)作为联合作业公司负责油田作业外,更常见的是投资者以签署联合作业的方式,指定其中一方投资者担任作业者(operator),负责油气作业的日常工作,其他各方投资者作为非作业者(non-operator)。投资者各方指定代表组成作业委员会,决定油气作业的重大事项,作业者在遵循油气行业惯例和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按照作业委员会的决定及指示开展作业。目前针对这种联合作业的方式,已采取的审计方式是联合账簿审计,对象是作业者,内容主要基于联合账簿本身。但考虑到投资金额大、盈利依赖程度高,非作业者在作业委员会中被赋予的决策权力大,有必要追加控制自我评估,以对管理水平摸底。2、境外投资主要风险及中方角色参与控制风险的能力。业界已基本对石油行业境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形成了共识,主要包括东道国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来源于组织外部;但风险分析时,往往没有结合投资形式或境外资产管理的实施主体形式,对应分析其管理风险的能力。同时笔者认为,组织机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将对外部风险的管理产生正面或负面的效果加倍放大。不同境外投资管理主体,中方投资方对风险的参与管理程度是有限的,三种形式比较下非作业者能力最弱,境外全资子公司最强。

三、不同投资形式如何开展控制自我评估

对于从未开展过控制内部评估的公司,建议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循序渐进地开展,摸索经验再举一反三。笔者根据一般大型企业现行的管理架构,建议如下步骤开展控制内部评估及设计模式。首先,按层级区分控制内部评估的范围。原因有三:一是单独为管理层和职能部门开展控制自我评估,能够提高其重视程度,加强参与感,并帮助内审人员快速地了解公司整体内控环境;二是不同地域海外投资主体面临风险不同,经营目标不同,内控体系也不完全相同,每个个体应具备单独实施控制自我评估的能力,设计独立的评估方案,反而更有利于了解其真实的管理情况;三是考虑到联合作业中非作业者的管理模式特点,其组织机构往往更“无形”,那么关键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尤其是对于石油合同和联合作业协议的内容和执行,往往是较“组织内控流程”这种形式更重要的,那么,控制自我评估的对象在这里就不是组织,而可直接设计为针对关键人员。层级展示如下:其次,确定了评估层级后,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开展顺序。笔者在此倾向于同时开展,开展初步方案为:最后,便是对所有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汇总分析,并形成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汇总分析过程中,由于三个层次的评估均使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中应对公司关键风险点重复出题,从不同层面了解各层管理者对该问题的认知程度,如有必要,也可以进一步组织专题讨论,面对面沟通更有助于内审人员和管理层的信息交换与交流。三个层级各自形成独立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同时出具对公司整体内控实施情况的评价报告,形成后报母公司高管。

四、如何利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开展境外资产审计

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高管对三个层级各自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意见及评估结果,从开展内部审计业务的角度解读分析报告,笔者推测对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采取以下行动:第一,层级一的评估报告结果,将移交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重新进行管理风险方面的评级,并相应加强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内部审计人员有必要对关键业务进行穿行测试的复核工作,排除评估参与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第二,目前针对海外公司已开展内控审计,但现实情况是,以往开展内控审计时,内部审计人员不了解海外资产管理的相关复杂性,无法确定审计重点,往往采用通常的审计手段开展工作,审计结论也许会流于表面,不能实现审计目标,管理层阅读审计报告也无法获取其关注的信息。那么,基于此,层级二的评估报告结果,基于其真实反映了海外公司的管理情况,那么这份报告既可用于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同时,也是管理层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第三,针对非作业者项目,中方实施的是联合账簿审计,审计的对象是作业者外国石油公司和其联合账簿,并未覆盖到联合作业委员会中的中方人员尽职情况。层级三的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期望达到的目的是至少了解这些关键人员对中方在该联合作业中掌握的权利是否熟知进而尽职的实施,以保障我中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当然,报告的结果也可帮助联合账簿审计师确定中方控制薄弱的方面,进而在向作业者实施审计时,重点、深入地开展测试、复核。

五、小结

“审计”现在是热门的名词,本文的目的除了从业务层面,探讨实施控制内部评估将大大助益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更是为了强调,审计或者内部审计,已经是企业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我们除了研究审计技巧、审计手段等,眼光仍应前置,从最有利于避免企业内控失效的方法开始,将内部审计放在次要或辅助的地位,这样意识形态下的组织,才更具有活力和持续发展潜力。

作者:周彤 单位: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S].财会[2008]7号.

[2]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S].财会[2010]11号.

[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S].中国内审协会,2006(7).

[4]李娜: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9.

[5]韵学飞:中国石油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D].中央民族大学,2013.

第7篇:资产审计范文

针对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多,建筑工程项目多的实际,我局对区建筑工程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在区域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年来我局共审计22个项目,审核建设资金2.64亿元,核减工程支出5522.7万元,平均核减率为20.89%,这些工作的开展在规范建筑市场,缓解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核实工程造价,避免了高估冒算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企业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决算的知识了解较少,缺乏有效地监督的状况,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编制假预算和假决算,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骗取建设单位结算资金。在我们已经审计的21个项目中,平均工程核减率在4.24%至20.89%之间,最高的达68.9%。

如某领导批示政府投资的预备役某团的装修工程审计。施工单位报决算309.37万元,经审计认定决算价138.26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71.1万元,核减率为55.31%。又如内燃气管道工程审计,施工单位报决算2288.5万元,审计后核减工程造价款856.2万元,核减率为37.41%。通过审计,都纠正了某些建设单位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的错误,保证了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节约了建设资金,缓解了资金的供需矛盾。

目前我们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项目大多是各级政府领导交办的。我局本着为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负责的精神,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我区提出的“三服务”的要求,围绕区域经济建设的重点建设资金,加大审计力度。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不懂基建知识,管理力度不够,多方筹集的建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浪费的现象。针对这一状况,我局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从工程投资入手,对基建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为建设单位严把投资关,受到好评。如某医院投资兴建综合病房楼工程,审计人员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在施工单位报出工程决算价4154.5万元后,审计机关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严查细审,最终作出了核减工程支出532.9万元的审计报告,为建设单位解决了资金不足的矛盾。又如某单位在建设项目刚刚立项时,就主动找到审计机关,要求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的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审计机关从该单位项目的招投标开始,开展了全过程的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避免了许多可能发生的漏洞,又解决的建设单位不懂工程管理的难题。由于审计机关的介入,建设单位称这项工程为“阳光工程”。

(三)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目前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有法规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未严格执行,管理力度不够,建竣工程标底透明度不高,由此引发出不少的矛盾。通过基建投资审计,见证了基建投资额度,核实了工程造价,解决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并查清了基建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如对某单位信息办公楼审计时,我们发现某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了工程建设的标的,但其在建设过程中又将室内外装饰工程进行了二次分包,转包给了另一个单位,造成招标单位不满,与建设单位产生了摩擦。原来建设单位领导为了展现建材之乡的窗口,提高了装饰档次,在考察了多个装饰公司后,单方面决定让有资质等级的另一个建筑装饰公司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原招标单位无法接受,不进行工程结算,使双方矛盾加深。通过审计,依法核定了工程量,经过调解,重新确定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工程价款,不仅为施工单位节约了支出,而且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冲突,稳定了社会。

(四)“审、帮、促”相结合,树立全面的服务意识

认真体现“三服务”意识,改变工作作风,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注意“审、帮、促”相结合,把监督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提高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核算水平。如经过对我区某建筑公司连续几年的审计,其工程核算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前几年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较落后,造成工程预决算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审计过后,建设单位采纳了审计机关提出了改进意见及建议,几年后这些单位的核算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来的审计工作,我们既看到了我区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的大好形势,也发现了不少基建投资领域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税收征管检查力度弱,税收流失严重

许多建设单位在建设商品房出售取得房屋收入的情况下,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纳税,应上缴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均未上缴财政。相关的税收检查单位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大量财政收入流失。

(二)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假现象较为严重

我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在一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造假现象严重。有的工程项目招标前就已确定施工单位,招投标过程只不过为了履行合法的程序。其余几家投标单位均为陪衬或由确定的施工单位组织搞假投标。在施工单位中标后,又将工程多头发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国家明令禁止建设工程不容许分包,而实际上往往是一家中标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多项分解另选择施工单位。

(三)承包工程合同不规范,工程结算高报决算价

在审计过程中,双方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目的是待工程竣工后高报决算价格。使得合同失去原有的意义,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

(四)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边施工边补办

建设单位在兴建建筑工程中,不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往往是边施工边办手续,甚至有的单位的审批手续补办下来时已经滞后达一年之久。还有的单位,由于种种原因,直到工程竣工,各种相关手续也未补办完毕。这种状况,使得施工前的工程立项管理形同虚设,合法、不合法的项目均照常施工,扰乱了正常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

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近几年由于施工单位资金紧张,经常出现垫钱开工的现象,因此,他们对依法纳税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同时,税收征管检查部门又缺乏有效地监管,处理、处罚力度也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偷税现象屡禁不止。

(二)建设单位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习不够,认识不深,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不能完全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

(二)施工企业为了省钱,工程核算多为外聘预算员,只支付其一次性劳务报酬。而外聘预算员只是为了赚钱,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监督,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作为其劳务费的提取基数。造成工程成本增大。

(三)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重视不够,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无法整理出详实的工程资料,给以后工程检修工作带来麻烦,设置了障碍。

(四)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力度不大。有的建设单位由于投资资金紧张,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挪用专项资金进行补缺。致使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

(五)由于个人利益驱使,致使建设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存在暗箱操作。

(六)建设单位由于缺乏专管人员和专业知识,所以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中签认不合规的变更洽商。使得工程核算成本随意增大。

四、审计建议

(一)应按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整顿我区建筑市场。对于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私自建设项目要给于严肃处理,坚决停建。对没有按国家基建程序办理手续的,或者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要依法惩处,以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权益。

(二)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法》的规定,每年进行公开、公示,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

(三)所有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严禁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挂靠的施工单位)单位进行投标。

第8篇:资产审计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投资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概念及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及特征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含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监督行为。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特点

(1)审计对象的宏观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必须要有宏观意识,即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通过大量的微观审计,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促进宏观调控,保证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2)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涉及建设单位的财务收支,更重要的是涉及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监理、概预算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管理活动。因此,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不仅要审计投资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的投资政策,还要审计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

(3)审计过程的阶段性。国家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从一两年到十来年不等。为了及时、完整的反应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审计机关需要分阶段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般分为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项目在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4)审计技术的专业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是一个专业技术型非常强的综合过程,涉及很多不同的专业,如经济、建筑、财会、计算机等,仅仅建筑专业又涉及工民建、公路、铁路、水利等几乎所有的二级专业。因此,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除了审计资金活动外,还要审计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行为。

(二)固定资产审计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建设项目在建审计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的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的审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按其来源不同分为:基建拨款审计、基建投资借款审计、其他借款审计、项目资本审计和项目资本公积审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备建设到正式开工前这段时间的工作内容所进行的审计,包括投资立项审计、设计(勘察)管理审计、招投标审计等。建设项目在建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前的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进行的审计,包括工程管理审计、工程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审计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已经完工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实施的审计。

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必要性

(一)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的事前监督,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管辖权混乱。审计管辖是指审计机关确定各自审计对象的范围划分。确定审计管辖权的范围,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另一方面可以使审计机关各自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增强审计的自觉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我国《审计法》第28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同时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这个授权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执行。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投入,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央资金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到地方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对于这样的项目,地方审计机关、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一般无法实施审计。最终导致许多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最后“无部门”来审。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利不集中,审计机关的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实行监督权力受到限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窄,审计力度不够。近年来,国家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投资越来越大,但从审计项目占应该审计项目的比重或审计资金占应该审计资金的比重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比重较低。存在这样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审计机关经费紧张,没有足够的审计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审计内部缺乏资源整合的动力,一些审计审计机关有能力进行审计,也有可能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终止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1、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计算机的应用与计算机在财政、金融审计中的应用相比,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还处于滞后状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开展投资审计管理和投资审计现场技术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而实用性和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也很匮乏。

2、审计人员素质低。审计机关懂财务的人员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的瓶颈。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软件开发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改进建议

(一)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在投资项目设计任务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之后,有关部门审批之前,,邀请审计人员参加,实行跟踪审计。采用这种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的方式,能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与风险意识,提高审计的约束力。审计部门间接地参与了投资决策过程,这不仅不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反而会增强审计威信,提高审计地位,更好地达到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的,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制定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法规。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应尽快出台比较具体的审计规定与处理标准,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审计法虽然对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程序等有相应的规定,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来说缺乏适用性。尽快出台完善的投资审计法规,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迫切需要。只有完善有关的法规,才能加大对投资决策部门的制约力度,减少人为干扰,审计处理更加客观、公正。

(四)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

第9篇:资产审计范文

关键词:政府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审计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运用审计技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活动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进行的审查、监督与评价。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有利于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投资环境和建筑市场良性发展。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更具有合理性,达到有效控制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的目的,保证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的实现。在建设准备阶段,对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设计文件进行审计,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查监理、施工单位的选择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审查工程施工的质量,审查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内容完成,不断开展绩效审计。同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使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工程项目的监督中,有效遏制和揭露固定资产建设过程中的舞弊,违规、违纪决策不科学行为,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从而提高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的效益。

一、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全面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内容主要以差错纠弊为主,很少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没有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意识。政府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发现、揭露固定资产投资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往往偏重于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审计的重点在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相关单位的财务收支、项目概算执行、资金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至于投资是否合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则一般不予评价。

(二)审计人才短缺,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到多专业和多学科,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了解基本建设全过程,而且掌握工程审计的先进手段和具备宏观分析及项目评价能力。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所学专业是会计、审计专业,基本上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没有重视法律、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复合性人才短缺,难以满足综合性强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重点主要在核实工程造价、防止工程高估冒算及损失浪费等方面,对投资效益的评价不够全面。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所采取的方法、程序不规范,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甚至出现缺陷,导致审计人员做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审计方式多是事后审计,不能提前介入

目前我国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大多是事后审计,缺少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主要发挥监督作用,不能提前介入,审计人员未能从项目立项开始参与项目投资全过程。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设计、采购、招标、施工等诸多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漏洞,都将导致整个项目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甚至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中各方责任划分不明确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中涉及到代建方、建设单位、施工、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对实际施工情况、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变更进行管理、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是监理的责任。但是由于目前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和监理行业优秀人才的短缺,监理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加之施工方没有社会责任和后续质监部门敷衍了事等诸多原因给建设方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代建制度是新兴事物,负责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在代替业主行使项目管理职能时,不能很好的负责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造成相关部门的职责有交叉和重叠,责任划分不明确。参与投资项目管理的单位起不到应起的作用,无形中把审计监督推到最后的把关人位置上,造成审计责任、风险加大。

二、提高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建议

(一)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法制化,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加以确定,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实施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提供法律依据。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政府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把投资项目审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通过财政预算渠道予以解决。在审计外勤经费上给予保障,切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正常联系,对审计人员外出用车、工作误餐等经费予以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积极参与项目从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查、初步设计、招投标到施工一系列过程,审核项目的审批程序。在审计管理工作中,政府领导应对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重视,对重要和普遍性的问题,要听取审计汇报并要求逐条研究落实。

(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部门应制定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业务操作规范,不断推进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构建审计机关、与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机制,根据项目建设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涉及的单位,分别与责任单位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跟踪审计应明确如何选择介入的时间和把握重点关键环节等,体现跟踪审计的适时性。审查项目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情况,对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资料的完整性和批准权限等方面进行审计,审查项目和建设单位的内控管理和执行情况,对质量、进度控制进行审计,对不同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特点、进展情况采取不同的跟踪审计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重大的变更事项,以及容易出现舞弊、异常变动和支付工程款额度比较大的事项进行审计,对这些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事项审细审透,掌握、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

(三)积极开展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是将审计重点从事后转向事前,科学的评价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加大对投资决策阶段的审查,审查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审核项目决策、勘察设计各阶段是否经过审批程序,对决策部门工作质量的加强审计。通过查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查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有无资金滞留和占用情况,审查工程量计算的正确行、材料价格的真实性、取费程序的合理性,使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评价与各个环节相结合,分析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和效果,以及达到的目标状态。通过实地调查与查账相结合,对投资预算与投资完成情况、工程成本及单位生产能力投资的对比分析,做出绩效评价。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从立项、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审查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等问题,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四)加强审计人员的培养,提高审计技术

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途径来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审计培训、审计学习、使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得到锻炼,不断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水平。以人为本,大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采取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提高学历水平,获取专业资格证书。同时采取审计人才的外部引进,引进审计部门所亟需的工程技术人才。努力提高固定资产全面审计的技术,审计人员应充分借助媒体,不断学习和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全面审计的技术水平。

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投资项目审计与行业性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对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绩效审计,把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建成后的营运状况和实际效果相结合,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对财政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评价,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益为审计重点,推行常规审计与绩效审计、问责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法,促进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张昌贵.谈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复合方法[J].审计与理财,2012,(11):27-28

[2]吴朝霞.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机制[J].经济导刊,2012,(2):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