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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改革经验精选(九篇)

所得税改革经验

第1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 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试点

一、房产税改革历史发展

(一)建国初期的房产税

“房”,无论是在古时候的中国,还是在如今逐渐走向民主富强的中国来说,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新中国建国以来,住房G问题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它对于我国民生问题的解决来说更是不可忽视的。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我国也有相关的房产税规范。1950年1月开始施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第四条以文字形式规范表达了房产税为十四大税种之一。1951年《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以后,我国城市房产税就正式得以征收。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房产税

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业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等等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们进入房地产业进行投资,导致房地产业成为人们投机的重要市场。这样就逐渐演变成为了我们所熟知的“炒房”,投资者以低价买进,囤能积着自己手中的房屋资源,等到一定高价再进行托手转卖,以赚取中间高额的差价。不得不说,他们有投资的技巧,但是对于那些需要住房资源的需求者来说,“炒房”所带来的高价是需要他们承担的。无形中就将普通民众钱包中的钱,转移到了投资者的钱包之中,不得不说这样很可能会带来贫富差距拉大的结果,而事实上却也正是如此。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房哥”、“房姐”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状况的加剧,社会稳定也出现了危机。单单靠市场已经不能够维持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为了缓解这些状况,国家对此进行了干预。1984年,国务院出台新政策,重新开始对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征收。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这一文件中就提出了 “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I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这份文件所提出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但是这一试点工作并不是现实中征税纳税活动,而是模拟征税。这一模拟征税被称之为“空转”,通过模拟征税程序和数额,对房产税进行评估,为今后房产税的征收工作积累经验。

(三)《意见》出台后的房产税

2010年,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升温,房价也呈现愈来愈高的增长趋势,于是《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应运而生。 “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可以说这对房产税改革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推动了上海、重庆试点城市房产税改革的实现。2011年上海、重庆两大试点城市第一次将个人非经营用房纳入到征税对象范围,它实质所征的税是针对个人住房保有环节。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中针对于房产税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一举措将房产税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下来。不难看出,征收个人房产税扩展到全国范围是此次举措的重要目标,如何贯彻落实就成了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房产税改革重要性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在我国,房产税是划归于财产税一类。推进房产税改革不仅仅是因为房产税自身的正当性,同时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说,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改革有利于社会公平

首先,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实现。房产税属于税收的一种,而税收在社会分配中是再次分配的范畴,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来对社会财富实现第二次分配,更加注重的是社会公平。房产税的征收亦是如此。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所带来的结果是投资者以低价囤积房产,高价抛售的方式赚取高额利益。这种严重投机行为对于社会公平来说无疑是不利的,因此房产税就有了必要。而推进房产税改革能够改善房产税制度的不合理之处,推进拥有几套房产与基本住房需求无法达到满足这两种极端情况的调和,促进社会再分配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二)改革有利于完善税法体系

其次,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利于完善全我国税法体系,促进地方税制改进,从而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税收来源。我国税种分为五大类,包括了所得税、行为税、流转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其中财产税改革相对于国际社会的税制改革来说是相对滞后的,这样不利于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不利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

(三)改革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政策

最后,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实现共同富裕。房产税的征收就意味着拥有越多的房产就需要付出愈高的税款代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抑制房地产业投机行为。这样一来,整个房地产业的投机量就会减少,相对地,房屋的供给量就会变多,从而促进资源利用率的有效提高,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三、国外房产税改革经验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实施征收房产税这一做法,而且相较于国内立法来说,其他一些国家的立法比较完善,因此借鉴国外房产税改革经验也是对我国房产税改革大有帮助。

(一)欧美国家房产税制度

1、美国房产税制度

在美国,房产税也是划归于财产税之下进行征收的。从历史角度看,美国的财产税出现较早。美国房产税经过历史上的改革趋于完善,现如今美国房产税所针对的纳税对象主要是拥有房产的人,它的基本税率是百分之三点五,同时还有百分之一点九的地税。除了我们所通常说的持有环节征税之外,美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还包括了转让环节。关于房产税征收以后的归属问题。美国所实行的财政制度与其国家体制密切相连,三级体制各自联系却又独立。因此地方政府就能够自主地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房产税法,征收房产税,并且税收款项也将归于地方财政。

2、英国房产税制度

在英国,家庭财产税中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它的纳税人是房产产权所有人以及房屋的承租人,而且对非本地居民实行单独征税。从历史来看,英国的房产税来自于炉灶税,当时的征税依据是房屋里所有的炉灶数量,后来就演变成为窗户数量,名字也就改成了窗户税。1989年的制改革使得房产税分成营业房产税与社区税两类,最后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废止了社区税。

(二)亚洲国家房产税制度

1、日本房产税制度

在日本,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也包括了保有环节,这一环节中主要是固定资产税以及城市规划税,同时征收范围还包括了转让环节的不动产转让税。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也出现过房地产业疯狂投机状况,为了缓解社会压力,日本政府就进行了税制改革。伴随着一次次的改革,日本的房产税也趋于完善。日本房产税征税范围较为广泛,但是它推行减免优惠政策,因此也能够实现对不同对象征收不同程度税款的目标。日本的房产税税款也是归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与日本相似,韩国的房产税也是为了缓解房地产业投机所带来的压力而进行的改革,设置中央和地方两级税收制度,同时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2、新加坡房产税制度

在新加坡,与房产税相关的税种称之为物业税。新加坡对所有的房产都征收物业税,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实行不同的税率,自住的按照百分之四进行征收,其他按照百分之十进行征收。新加坡还针对于那些少数的富人实行较高的税率,为那些中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以拉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四、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评估

(一)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概况

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分别设立了房产税改革试验点。虽然这两个是同时期开展试点改革,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所区别的。如下图表所示:

上海和重庆两大城市之间的房产税改革从整体上来看既有相同,却又各有其各自的重点内容。两地都将纳税主体设置为个人主体;而计税的依据政策也是暂定,根据改革深入程度进行调整;两个地方征收的方式都是以年来计征,不足一年的则是按照月为单位来计征;所适用的税率、优惠政策的设置都有相同;关于未能按时足额进行缴纳税款的滞纳金比率也一致,税款用途均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果

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已经有了较长的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里两大试点城市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一方面,从房地产业的投机状况来看。两大城市房地产税改革使得房地产业的投资额的同比增长速度呈现下降状态,而且通过对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可以发现,其比例也有所下降,这样看来,两大城市房地产业的投机行为的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另一方面,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来看。无论是上海市还是重庆市,两地进行房产税改革政策中所征收的税款都是归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从结果上来看,也的确是这样,两地房产税税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国房产税在上海、重庆两地设置了试验点,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不得不承认其效果还是难以令人满意的,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较多。

首先,从从住宅价格来看。虽然两大城市对房地产业的投机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无论是上海,还是重庆住宅的价格却是一直上涨的,并且还呈现着继续上涨的趋势。所以,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展开对于住宅价格的稳定来说作用微乎其微。

其次,从调节收入分配来看。两大城市通过房产税改革,将部分家庭自用住房与经营性住房一起纳入到征税范围之内,虽然具体的征税对象有所不同,但是最终都是通过将征收的房产税用于廉租房等保障住房建设,以此来拉小高收入者与中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实践结果表明,所征收的房产税数额比预期远远要低,而且如今房屋的保值升值功能较高,以至于已经拥有房屋的人更加富有。所以,房产税改革在这一方面的作用也是不能够让人满意的。

最后,从财政收入角度来看。房产税的改革实际上是为地方政府带来了一笔收入,但是上海重庆两大试点所带来的房产税收入占各自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很小,更是无法实现改革政策中所设想的达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一目标。因此,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对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综上,我国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实际效果远远偏离设想效果,虽然整体上使得房地产业的投机活动得到了抑制,但是整体上对调节收入分配、稳定住宅价格等等方面来说作用微乎其微,改革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结束语

房产税改革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税法体系等等方面具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房产税改革确有其必要性。然而我国在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工作所带来的效果却难以令人满意,因此我国房产税改革还应当借鉴国外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这样才能够使得房产税改革发挥其真正效用。

参考文献:

[1]魏芳.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及我国试点情况评析[J]. 改革与战略,2016,05:146-149

[2]朱刘平.我国房产税制改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3

[3]胡向远.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3

[4]张盼盼.我国自住房房产税改革的现实困境和制度完善[D].厦门大学,2014

[5]黄姗姗.对我国征收个人房产保有税的思考[D].苏州大学,2014

[6]李俊.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2

[7]李辉.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05:82-83

[8]于琦.浅析当前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的成效及发展――基于沪渝两市试点及国际经验的比较[J].海南金融,2013,09:28-31

[9]李睿.中国房产税改革的立法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5

第2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税制改革;试点;前景方向;评价

[DOI]10.13939/ki.zgsc.2017.02.210

在2015年,我国进入了又一次现代税制改革之年。[1]这次改革的核心目的在于要深化税收制度,并且完善地方税务体系;这次改革的重点主要以我国现有的六大税种及地方税务体系建设这七个方面着手,这些改革方面之间相辅相成,整体布局统一,进一步来实现最终的税制改革。

1 税制改革的评价

第一,本次我国税制改革试点是客观条件下的一种决策手段,一般试点制度都会被领导者采用在改革中,因为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的基础。[2]从历史角度去看,在我国没有解放的土地革命时期,党中央领导人就曾在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进行了的试验。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从先试点到再推广的原则政策来制定决策方式,这对我国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已经成为了我党制定政策时一贯遵循的原则。所以在我国当下制定税收政策时也采用了试点的方式,这是领导者遵循成功模式的一次延伸。从我国现在状况来看,税收已经成为国家兴亡的经济命脉之一,我国的税收政策关系着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两大重要问题,所以进行税制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领导者在制定改革政策之时,要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情况,并且常常会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约束,为了要避免错误的决策造成整体改革的失败,就一定要有选择性地进行局部的试点工程,在试点工程成功基础上再逐步推进。在新中国成立初期1953年的税制改革中出现了物价波动的负面影响,因为这次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充分地分析风险,更加没有采取稳健的采试点方式所致。

第二,税制改革试点有着显著的功效。从总体看,效果显著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其一,试点制度有效地降低了税制改革的风险。[3]假如在试点时侯发现情况不理想,领导者就会马上停止税制改革,这样就会避免了像1953年那次税制改革的情况,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决策风险。在1959年时,我国财政部提出了国营企业“利税合一”的假设。[4]由于在这次试点中取消了国营企业的税收,而违反了经济规律,使其出现了很多的负面结果,各试点地区大都要求停止实行此次试点改革。我国财政部也根据这些地方反映的情况,决定停止试点改革的计划,并且再次恢复对试点国营企业征收税务。

其二,试点改革可以为重大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因为在不断的实践中,试点改革逐渐成为了税制改革推进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很多重大税制改革中,都发挥出非常关键的作用。最为典型的就是几次增值税的重大改革。在我国引入增值税制度时期,首先是在上海等地进行小范围试点,后来才不断增加试点,直到1984年的增值税才正式成为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税种。在2004年时,首先是在东北三省进行试点改革,后来才相继扩大到中部的6个省,到了2009年才正式完成转型改革。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时,首先是2012年在上海试点,后来迅速增加试点范围,到现在试点仍然在进行中。从客观上讲,试点改革制度为我国税制改革做出了重要的献。

其三,有效地助力改革目标。在税制改革中,税制试点不但为稳健地推进税制改革发挥积极作用,而且也支持了其他政策目标。例如我国在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时,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务院就决定在东北三省等地区开展增值税转型试点。[5]后来为了支持汶川等地灾后重建,又将地震严重地区加入了试点范围。在新疆2010年6月起就开始实施了原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税改革试点,这样不但推进资源税改革试点,还同时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

第3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 新一轮税制改革 供给学派减税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 结构性减税政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任务,这对完善我国税收体系和制度、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新一轮税制改革到底“新”在何处?它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措施来实现税改的目标?本文将对这三个问题做出回答。

一、缘何称为“新一轮税制改革”

从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再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我国改革开放已经历时25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也于1983年和1994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既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地方收入的分税制改革,也是工商税制的重大改革,涉及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设立消费税、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关税以及资源税等各个税种。这次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的一次全新的、根本性的和全面系统的税制改革,本身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框架,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目前将要进行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是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所以本身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但是由于这次税制改革涉及的范围广,改革的力度大,因此,也可称作“新一轮税制改革”。

(一)税改涉及范围广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出口退税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完善消费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改为分类综合相结合,开征物业税,实现城乡税制统一等。由此可见,这次税改涉及了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所有主要税种,从涉及范围之广来看,这必将是一轮全面系统的税制改革。

这些改革中,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以下三项改革:(1)增值税转型。目前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由此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此外,生产型增值税还会影响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这些问题只有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之后,才能予以解决。(2)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分内、外两套税制。由于税前列支标准和税收优惠并不一致,使得实际税负差别很大,不利于公平竞争,应该尽快合并两套税制,统一税法。(3)统一城乡税制。目前我国经济仍然具有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相应地,现行税制也深深地打上了二元经济的烙印。为了公平税负,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统一城乡税制是完全必要的。

(二)税改措施力度大

这次税制改革具有明显的减税效应,并且力度相当大。据我们粗略估算,就改革方案算账,大约要减少财政收入5000亿元左右。这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会缩小税基,在保持现行税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收负担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相应会使财政收入有所减少。考虑到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可以分步实施:第一步将设备投资纳入抵扣范围;第二步再将房屋、建筑物等其他新增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对财政的影响而言,仅在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8大行业实施的转型试点,而且只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金,中央财政就要拿出150亿元~200亿元资金予以支持。如果对全国范围内每年新增机器设备都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话,我们取2000年和2001年全国机器设备投资的平均值进行估算,财政大约会减收1000亿元~1400亿元。这仅仅是分步改革的第一步而已,可以想象,全盘改革显然要减收远大于此的数额。

2.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实行比例税率,税率定为25%左右;(2)规范税前扣除,取消计税工资规定,提高折旧率,放宽r&d费用的税前列支标准;(3)扩大税基,整顿和减少税收优惠。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都是33%,但由于对外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其实际适用的税率要低得多。税率统一降为25%以后,对内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会有所降低,相应财政会有所减收;对外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会有所提高,相应也会增加税收收入。税前扣除和列支标准的提高属于减收因素;而税收优惠的减少则会导致税基扩大,税收收入增加。粗略来看,税前扣除导致的减收因素和优惠减少带来的增收因素可以相互抵消。但由于内资企业贡献的所得税在所得税总额中的比重远大于外资企业,总体来看,会减少收入。据统计,内资企业所得税占所得税总额的比例2000年是81%,2001年是80%,2002年是76%.据此粗略估计,由于降低税率会减少收入300亿元~500亿元。

3.统一城乡税制是一项重大改革。根据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看来是要加快这一改革步伐,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从2004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这一改革大约会减税600亿元左右。

4.改革出口退税制度。这次税改提出要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形成中央、地方、企业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到2003年年底,累计欠退税款达到3000多亿元。根据“老账要还”的原则,这会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从而将扩大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负担。

其他税种的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增有减,可暂不考虑。

综合上述分析,改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统一城乡税制,大约会减收2000亿元~2500亿元,占2003年税收收入的10%~15%;如果再加上偿还欠出口退税款,则约减收5000亿元~5500亿元,占2003年税收收入的25%~27%.可见,此次税改的减收力度是相当大的。

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

《决定》提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所谓简税制,包括税率档次的简化、税收优惠的减少和征纳程序的简单化等内容,这会大大减少税收成本和提高税收效率。所谓宽税基,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从外延上扩大税收的征收范围;二是从内涵上减少税收优惠,使税基更加“整洁”,相比之下后者更加重要。宽税基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所谓低税率,指的是法定税率即名义税率不能过高,它不同于实际税率。尽管法定税率降低了,但由于减少税收优惠和扩大税收范围导致的税基扩大,再加上征管力度的加强,因而减税并不意味着减收。所谓严征管,即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实施机制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都形同虚设。因此,健全的税收征管机制是决定税制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再好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征管作后盾,也很难得到有效执行,甚至被扭曲。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正式写进《决定》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税收体系与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的根本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世界各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税制改革经验的借鉴,同时又有着深厚的现代税收理论根基,它吸收了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最优税收理论等理论精华,其核心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实现税制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从而刺激投资,增加就业,提升微观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增长。

(一)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税制改革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格局变动基本上是沿着“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迹运行的,这可以概括为我国的市场化进程。毫无疑问,市场化进程给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规范了政府行为,成为25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特别是2001年,我国以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姿态成功加入wto,这一基于市场经济框架的多边贸易体制,标志着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大大加快。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制度基础设施之一的税收制度,却已经越来越落后于市场化进程不断前进的步伐。比如,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但税收结构并未作相应调整;现行税制在某些方面有失公平,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现行税制缺乏调节收入分配和熨平经济周期的自动稳定机制,不能有效地纠正市场失灵等。所以,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和wto的基本原则,实行新一轮税制改革,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税收待遇平等、税收负担公平,以利于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我国税收制度也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从1978年到1991年,我国税制改革从建立涉外税收制度开始,进而推行了国有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1994年,我国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结构性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辅助配合的复合税收体系。与此同时,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也在不断进行着改革探索:从1988~1994年建立的“征、管、查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到1997年确立的“以自行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直至2003年引入的“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理念,我国税收征管实现了由粗放化向集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转变。综观25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实践,我们认为有以下基本经验值得认真总结:(1)从税制模式的选择看,实行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征收、多环节控制、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税收管理水平的,有利于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但也必须看到,税制结构是动态发展的,税制模式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必须合理地简化税制,不断优化税制结构。(2)经济发展是税制改革的基础,而税制改革又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科学、合理的税制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而扩大税基,增加税收收入;而税收收入的增加又可以为税制改革提供充裕的财力支持和宽松的改革环境。(3)适度降低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发挥税收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地区间经济发展,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等,都一直是我们税制改革坚持的基本原则。(4)加强税收征管制度、组织机构和税务管理队伍的建设与改革,是实现税制改革目标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世界性税制改革的经验

从20世纪80年代起,以“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简化税制、加强征管”为基本原则的税制改革浪潮席卷全球,从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逐步扩大到拉美、东南亚、非洲等众多发展中国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新经济的出现、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周期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等诸多主客观因素使得以减税为主的税制改革继续在世界各国深入展开。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趋势,各国纷纷推出了新的减税计划和方案,掀起了新一轮的世界性减税浪潮。

从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税制原则上看,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供给学派主张通过减税扩大供给,强调减少税收对市场的经济扭曲,注重税制改革的效率。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世界性的通货紧缩,经济学家们开始反思,意识到应在供给学派理论与凯恩斯理论之间寻求最佳的结合点。克林顿政府以此为出发点,灵活运用了凯恩斯学派和供给学派的思想,主张政府要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性税改的指导原则还是延续了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相结合的思想,仍然以供给管理思想为主,但这次出现的新一轮世界性减税浪潮还是具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值得我们加以注意:一是减税规模大,许多国家都提出了历史上最大的减税计划和方案,如2001年美国国会批准了小布什政府10年期13500亿美元的庞大减税计划,2003年又批准了其追加的10年期3500亿美元减税方案;二是涉及的国家多,既包括了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也有中欧的经济转轨国家,还有许多发展中国家;三是减税成为西方国家政府的最主要政策工具和长期的战略选择,其目的是促进长期经济结构调整和持续增长。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直至近年来的世界性税制改革采取的普遍减税政策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税收竞争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国际税收竞争的存在,使得国家自主改革税收制度和运用税收政策的能力受到了不断的侵蚀。国际税收竞争尤其是恶性税收竞争的目的是吸引非居民税基,把生产要素与经济活动引向本国。优惠的税收政策将会影响跨国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地点的选择,从而使富有流动性的资本、人才和技术从高税负国转移到低税负国。因而,主动降低税收负担参与国际竞争,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并防止资本外流,是发展国内经济,增加就业,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也是提升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世界银行在对两类国家近2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之后发现,那些选择通过向其他企业和公民征收较少税收的国家,经济增长得更快,而选择高税收的国家,其经济增长就要慢一些。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税收竞争使各国税制经历着某种趋同的过程,减税是其普遍采取的政策手段。对于已经加入wto的我国来说,为了进一步吸引外资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对世界性税制改革的趋势和经验必须要加以认真考虑。

(三)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

供给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作为凯恩斯主义的对立面,在政策实践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之一。它一反传统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主张实行供给管理政策,即从供给方面入手,通过减税刺激投资、储蓄和工作的积极性,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辅以相应的支出政策与“稳定、适度和可测”的货币政策,消除失业和通胀并存的局面,实现长期的经济繁荣。

1.罗伯特*蒙代尔的减税主张。作为供给学派复兴者之一的罗伯特*蒙代尔认为,高税率会打击工商界的投资积极性,抑制经济发展。他给出的税率上限是30%,并认为,任何国家一旦税率超过30%,人们的注意力就会从如何创造更多收入转向如何避税。所以,在经济衰退中,政府应该减税,而不是相反。而且,蒙代尔所主张的减税,主要是削减边际税率,在经济不景气时,边际税率的削减能够有效增加投资收益,强化人们的工作和创新冲动,从而形成“减税-增加投资-提高就业-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2.拉弗曲线的理论意义。美国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阿瑟*拉弗设计的拉弗曲线,描述了税率与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了高税率不一定能取得高收入,高收入也不一定需要高税率。因为高税率会抑制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进而削减了课税基础;相反,如果经济活力提高了,税基扩大了,即使较低的税率水平,也可以取得较高的税收收入。拉弗曲线是20世纪80年代“里根经济复兴计划”的重要理论来源。

3.减税的经济效应。总体而言,供给学派认为减税具有以下经济效应:(1)减税刺激私人储蓄的增长。税率的降低会提高人们的实际收入和其拥有的资产报酬率,从而增加人们储蓄的积极性,促进储蓄的进一步增长。(2)减税刺激投资的增长和生产率的提高。税率降低所导致的人们税后平均报酬率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的增长和生产率的提高。(3)减税有利于缓解通货膨胀。减税带来了生产率的提高,这就意味着每单位投入能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劳务,由于单位成本并未迅速增加,通货膨胀率就会下降。另外,生产能力的提高能够促进用于出口和国内消费的产品的生产,从而减少了输入的通货膨胀。

尽管供给学派是一个理论准备不充分、思想体系不完全的“异端学派”,其所主张的“减税-增加投资-提高就业-经济增长”的循环在理论上也还存在很大分歧,而拉弗曲线用于指导政府决策也显得过于简化,但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和政策主张还是为西方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提供了一种走出经济低谷的新视角,供给学派对西方20世纪80年代以来税制的巨大影响以及在创造美国20世纪90年代经济增长奇迹中的作用已由实践所证明。

(四)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经济税收理论,它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利用福利经济学和数学工具,通过分析各种税收的性质、效应和权衡关系,找出进行最优税收决策的决定因素与一些一般性原则,用以指导现实的税收决策与税收改革。最优税收理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j*s?穆勒首次提出的“牺牲”学说,后又经过埃奇沃斯①和庇古②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弗兰克*拉姆塞③1927年开创了最优商品税领域研究的先河,得出了著名的“拉姆塞法则”。1953年科利特和黑格④补充了拉姆塞对最优商品课税的分析,提出了“科利特-黑格法则”。威廉*维克里⑤1968年将公平与效率问题同时纳入最优所得税研究中,不仅提出了优化累进所得税理论,而且率先将不对称信息理论应用到税制研究中去。20世纪70年生了一场关于最优税收的大讨论,米尔利斯⑥、戴蒙德⑦等人使最优税收理论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使该理论真正形成了体系。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来,最优税收理论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在税收征管及其相关内容上的拓展,提高了最优税收理论的实用性。

最优税收理论的文献主要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合理搭配问题;二是寻找一组特定效率和公平基础上的最优商品税;三是假定收入体系是以所得课税而非商品课税为基础的,问题是确定最优的累进(或累退)程度,以便既实现公平又兼顾效率。可见,从现实来看,最优税收理论研究的核心是如何实现税制的公平与效率兼顾。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贡献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论证了政府运用扭曲性税收工具是不可避免的;(2)在税制结构优化状态下,提出了税制经济效率的衡量标准,并讨论了如何据此标准对经济行为主体提供刺激信号问题;(3)在最优税制下,公平与效率两大原则统一起来的可能性。⑧

最优税收理论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搭配理论。(1)直接税与间接税应当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一般而言,所得税是一种良税,而商品税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也是所得税所不能取代的。(2)税制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一般认为,所得税适用于公平分配目标,商品税适用于实现经济效率目标。二是最优商品课税理论。(1)拉姆塞法则,也叫逆弹性命题,该法则要求,对弹性相对小的商品课以相对高的税率,对弹性相对大的商品课以相对低的税率。(2)拉姆塞法则不能保证生产的高效率,同时要使商品税具有再分配职能,最优商品课税理论要求开征扭曲性税收。三是最优所得课税理论。(1)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不能过高。过高的边际税率不仅会导致效率损失,而且对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也无益。(2)最优所得税率应当呈倒“u”型。即对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适当高些,而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应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拥有最高所得的个人适用的边际税率甚至应当为零。四是最优税收实证理论。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对未被以往的最优税收理论涉及的税收征管因素及其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将其纳入最优税收分析中。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和公司的税收执行成本、税收管理费用以及逃税等。20年来,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得出的主要结论有:税率越高,税收执行越差;⑨税收越复杂,对有实际经验的税收人员的需求就越多,而且纳税人不遵从行为也会得到比已付费用更大的收益;⑩稽查率越高,税收执行情况越好⑾等。

总之,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一轮税制改革是我国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和1994年税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毫无疑问吸取了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税制改革的基本经验。从世界性税制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简化税制、加强征管”来看,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明显浓缩了西方税改经验的精华。新一轮税制改革主要是通过对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改革来努力促成效率与公平目标的统一,而这也正是最优税收理论所要研究和解决的核心问题。以降低税率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公平分配的思路,其理论基础显然是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以及最优所得课税理论和最优商品课税理论。而对税收征管的强调,则无疑是受到了以税收征管及其相关内容为核心的最优税收实证理论的深刻影响。当然,我们在借鉴世界性税改经验时并不是盲目照搬,而是根据国情,灵活运用。比如在商品税与所得税的结构问题上,西方国家近些年来的税制改革经验是,提高了商品税特别是增值税的地位和作用,所得税的地位则有所下降。这与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所得税比重过高,影响经济效率的状况有关。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我国的流转税比重过大,仅增值税一项就占整个税收收入的40%左右,影响了双主体税制结构的形成,使得税收很难发挥稳定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此,根据优化税制的要求,逐步降低流转税比重和提高所得税比重,是今后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

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政策分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只是明确提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任务,对税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并未提及。我们认为,新一轮税制改革应该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考虑我国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分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一)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

减税政策通常是指通过调整税收的法规制度而带来的税负的降低,即通过降低税率、减少税种、缩小征税范围(包括提高起征点和免征额、增加扣除项目及数额、增加税收减免优惠)等来降低税负。而我们所谓的结构性减税,则是指结合税制调整,把一些主体税种和重要税种的微观税负(税率)适当降低,同时辅以开征一些新税种和调高一些辅税种的税率,但从总体上看,具有减税效应。尽管减税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税收的持续增长,但从短期来看政府确实存在减收的压力。所以,在实施大规模减税政策的同时,为缓解财政收支的压力,就需要采取辅的增税措施,这与减税并不矛盾,因为减税是主旋律,增税是减税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当前在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1)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减税对经济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减税,不论对商品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来说,都会对生产和消费有明显的刺激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减税让利政策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就是有力的证明。对不同的税种进行减税,尽管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的功能特点,但具有扩张效应是共同的。(2)我国税费总负担相当重,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①(3)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同国外和周边国家比,都偏高。②(4)我国最近几年税收增量占gdp增量的比重过高。根据有关资料统计,1998~2003年税收增量占gdp增量的比重平均为33%,而2003年高达39%,这就是说,每年新增gdp的1/3以上被税收拿走了。

目前在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非常必要,而且新一轮税制改革确实具有力度很大的减税效应。如果在西方国家,这将会被执政党和政府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因为它会对经济和民众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赢得民心,争取选票。但令人费解的是,我国政府似乎忌讳谈论减税问题。表现在,《决定》中虽明确了这次税改的原则和内容,但没提及税改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到底是增税,减税,还是不增不减?从主管部门领导的讲话和文章来看,税改的基调似乎是明确的,即不增不减。这显然与本轮税改的内容差距过大。如果真按此来设计税改方案,恐怕优化税制的目标就会落空。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澄清税制改革中的两大误区:一是减税必然造成财政收入减少。通常减税意味着法定税率或名义税率的降低,但从发展的角度看,一方面可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缓偷逃税的动机,提高征管效率,最终将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所以,减税并不意味着减收。所谓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减税效应,只是针对改革方案来粗略估算的,实际执行结果会由于税基扩大和征管力度的加强,而出现财政收入绝对额的增长,尽管其增长幅度可能会有所下降。二是税收收入越多越好。实践中的税收计划管理过分强调税收收入任务的重要性,一方面可能导致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漠视,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财政支出的低效率。我们知道,一个不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分配的税制不是好税制,同样,财政资源配置的高效率也是财政进一步集中资源的必要前提。所以,税收收入规模应受优化税制结构和提高支出效益的双重制约,而不是越多越好。

(二)实行结构性减税与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是否存在矛盾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数据显示, 2003年我国gdp为116 6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2年增长9.1%,增速比2002年快1.1个百分点,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这表明,我国经济已经结束了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调整恢复期,正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期。2003年我国经济运行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大关。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是一个重要的台阶,这个台阶一旦跨过,就会出现生产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尤其是由收益增长拉动的消费结构的变化。

2.第二产业作用进一步凸显,重工业化特征更为明显,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2003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增速比2002年高2.7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9.1%.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6%,对工业增长贡献率为65.5%.2003年1~11月,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4.6%,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9%.

3.投资率高于上一轮经济过热时期峰值,固定资产投资成为经济增长最主要的拉动因素。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7%,为1994年以来最高增速;投资率高达47.2%,比出现经济过热的1993年和1994年还分别高出9.5和10.8个百分点。

4.消费需求平稳增长,消费结构显著升级。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1%,超过2002年8.6%的增幅。汽车、通讯器材、商品房等一些新的消费热点持续升温,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兴力量。

5.外贸呈现大进大出格局,顺差大幅减少。2003年全国出口额和进口额同比分别增长34.6%和39.9%,较2002年分别大幅提高12.3和18.7个百分点。受进口增速提高的影响,外贸顺差同比下降16.1%.

6.物价温和上涨,生产资料价格涨幅明显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003年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2年上涨1.2%,比2002年提高2个百分点。2003年生产资料价格水平攀升至8.1%,远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增长。

7.货币供给和信贷投放充足。2003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长19.6%,增幅较2002年高2.8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比2002年末增长20.2%;各项贷款余额比2002年末增长21.4%,贷款增长超过存款增长幅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在2002年已基本走出低谷的基础上,2003年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gdp增长速度为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最快的。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进出口都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推动力。同时,物价温和上涨,货币供给充足,国民经济已经走出了通货紧缩的阴影。我们有理由相信,2004年在前两年经济回升的基础上将继续增长,整个经济发展态势向好。但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消费增长缓慢,投资率偏高的矛盾日益突出;就业形势仍很严峻;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持续扩大;能源短缺形成经济发展瓶颈制约;一些地区投资过热;粮食产需缺口进一步扩大等。

有人据此认为,从高的gdp增长率、高的投资率和物价上涨这几个经济发展指标来看,经过这几年以增发国债、扩大投资为主要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出现了局部过热的现象,并有引发经济整体过热和新一轮通货膨胀的可能。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下,减税政策不符合反经济周期调节的基本原则,再实施减税政策就是给现在过热的国民经济火上浇油,结果将是助长通货膨胀。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单纯从反经济周期操作的角度来讲,有一定道理。值得讨论的是目前我国经济整体上是否真的过热,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条理由说明经济并未整体过热:

1.从经济周期的视角看,当前gdp增长速度还远未达到过热的水平。我们只要考察上一个经济周期(按谷-谷方法划分)中历年的gdp增长速度,就会发现从1990年到1998年9年中只有3年低于9.1%.也就是说,2003年gdp增长速度虽为7年来最快,但还不及上一个经济周期的平均水平。

2.从经济结构和投资结构来看,高投资率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已经呈现出重工业化的特征,而这需要高投资来支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既是投资需求又是最终需求,计入房地产投资的绝大部分也是最终需求,所以目前投资需求高于消费需求。③

3.现在国内各种商品库存并不是短缺到能使价格上升过高的程度,而且国际市场对于中国经济资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全球经济仍处于通货紧缩状态,中国物价也相应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中国经济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的基础。④即使我国经济确实存在某种程度的局部过热现象,由于经济中还存在很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形成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增长的内生机制,所以说这种热度能持续多久也很值得怀疑。应该承认,从短期来看,减税政策确实与局部过热的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矛盾,但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本身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来讲,结构性减税政策还是有它实行的必要性。

首先,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是优化税制的内在要求。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形成的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的设计上过于突出增值税的作用,使得该税所占比重过大,而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功能的所得税则比重较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这就限制了税收调控职能的发挥。从近年国际税制发展趋势来看,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步提高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重在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而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和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无疑会使我国的税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个良好的税制就是兼顾了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的税制,这也是我们优化税制的目的所在。增值税的转型更有利于体现税收中性,从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而所得税法定税率的降低则有利于减少逃税激励,提高了税务行政效率。增值税的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城乡税制的统一,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体现横向公平;而个人所得税计税模式的转变,则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体现纵向公平。所以说,结构性减税政策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要求,这也正是优化税制的内在要求,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则给优化税制带来了契机。

其次,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工业化进程的国际经验是吻合的。⑤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显示:经济结构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变动的;经济结构的变动又影响着经济增长,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条件;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有一个加速期,即“起飞”阶段,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经济结构的及时转型。当前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增长时期,能否实现持续高速增长,关键是调整经济结构。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等方面。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则可以在客观上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增值税的转型、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规定的废除、r&d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提高等都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等,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统一城乡税制则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体现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有力举措。

另外,结构性减税政策正在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性选择。与扩大财政支出的政策相比,减税政策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所起作用不可替代。长期实行扩大财政支出的政策会使资源日益向政府集中,不仅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会造成政府权力扩张,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而减税政策的作用则主要是通过影响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的决策来实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一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使得有利于市场资源配置的减税政策逐渐成为我国长期性的战略选择。减税政策的长期化也与新经济的出现密切相关。这种主要依靠人力资本的新经济更适应于中小企业和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在此前提下,增值税转型、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增加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就成了减少干预以培育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三)实行结构性减税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

近年来利用外资已成为弥补我国国内资金不足、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有效途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我国目前累计实际吸收外商投资3300多亿美元,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吸收外商投资国。2002年,科尔尼的“公司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把我国列为首位,足以说明我国对外资之吸引力。但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却出现了增幅锐降的现象。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535.05亿美元,仅比2002年增长1.44%,这一增幅大大低于2002年的12.51%,这也是我们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所具有的现实背景。减税政策中重要的一条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两税”合一后,会使内资企业的税负降低,而外资企业的税负则会有所提高。那么,这会不会影响我国引进外资的规模,从而使我国外资引进的不利局面雪上加霜?“两税”合并统一对外资引进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增幅锐降的原因。大约有以下几点:(1)2002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基数较高。(2)“非典”疫情的负面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受影响的项目超过500个,合同金额估计超过100亿美元。(3)外商投资政策调整或执行不力使外商投资减少。(4)人民币汇率升值的争论与传言增加了外商投资决策中的不确定因素。(5)全球跨国直接投资(fdi)持续大幅下降的制约。(6)各国引资竞争加剧影响我国吸收外资持续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02年在70个国家所进行的248项改革中,有236项是有利于外商投资的;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更多的金融激励,并积极改善对投资者的服务。

2.税收政策在一国的投资环境中只能起到部分激励作用,并非决定因素,因此,外商税负的提高对我国外资增量的影响不大。经济学家邓宁提出了著名的 “oli”理论。他认为,若想吸引跨国企业的投资,必须为其提供三个方面的优势,即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不仅包括资源禀赋,还包括经济和社会因素,如市场规模和结构,市场发展的前景和潜力,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政府法制和政策等。在我国,这三个优势中,区位优势比其他两个的影响要大得多。现对区位优势做详细分析:首先是该国的政局、政策和法律。若政局不稳,将意味着投资有全部丧失的可能;政策多变,将使投资者无所适从;法律不健全,投资者的权益将得不到保护。因此,这三者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的前提。其次投资环境。包括资本输入国是否具备办企业所必需的条件,如原材料、市场与劳动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产品是否有销路,这是一切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此外,投资环境还包括资本输入国是否具备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如资本输入国的办事效率、交通、运输、银行、通讯、保险等。如果投资的前提、办企业的必备条件和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均已具备,这就表明投资能够赚取利润。只有在确信投资能赚取利润的条件下,外国投资者才会进一步考虑赚多赚少的问题,也就是考虑诸如税率的高低、税收优惠的多少等问题。否则,优惠再多、税率再低对外国投资者也不会有吸引力。例如,乌拉圭曾是世界上对外资征税最低的国家,但它对外资的吸引力并不大;美国尽管对外资企业不实行税收优惠,但它一直是世界上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因此,税收政策只是构成投资环境的一个因素,只能起到部分激励的作用,并非决定性因素。事实上,税收优惠、地皮价格的优惠和劳动力成本低等因素只对中小资本和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有较大吸引力,大型的跨国公司具有雄厚的资本、一流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其投资往往推行长期战略回报,注重整体利益和综合经营,对一般的投资优惠或投资刺激常常兴趣不大,而更多的是关心基本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条件的稳定性。据有关对西方国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调查,投资刺激总是居于政治稳定、法制条件、基础设施和雇员素质等其他因素之后,取消投资刺激或根本没有投资刺激对外国的中小资本来中国投资有所影响,而对大型的外国跨国公司来中国投资则影响不大,相反还有利于优化外商在我国投资的资本构成。

3.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对外资存量的影响也不大。主要基于以下判断:(1)外资选择在中国,更看重的是投资环境,而并非只是税收优惠,而且一旦撤离,外资将承担沉没成本;(2)在华经营过程中,外资通过转让定价,其应纳税所得额其实已经大幅降低,由提高税率所带来的业绩敏感性并不高。(3)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已在华投资的老企业,可以采取一些过渡办法予以补救。例如,对外资老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例如3~5年)对其由于“两税”合并而多缴的税款予以退税。

4.从未来走势看,我国吸收外资还会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这是因为我国吸收外资诸多有利的基础因素并没有改变: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软硬环境明显改善,国民经济发展势头在全球突出强劲,外商在新一轮制造业转移中普遍将我国视为投资信心最强国。此外,我国社会稳定,奥运会、世博会、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带来的商机所具有的吸引力,都表明我国吸收外资不会出现持续大幅度下降甚至逆转的可能。并且,从进出口贸易的强劲增长以及合同外资额30%以上的高增长率来看,我国吸收外资有望上一个更大规模的台阶。

(四)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可行性

当前我国经济已基本走出低谷,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期,是实行结构性减税的最好时机,具有可行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税收连续几年的超额增长为实行减税政策提供了现实的财力支持。近几年我国税收增幅很大,财政有能力拿出一部分收入支持税制改革,从而形成“经济-税收-经济”的良性循环。根据前面的测算,这次税改的减税效应,如果不考虑偿还出口退税的欠账,大约在2000亿元~2500亿元之间。由于这次税改的任务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假定5年内完成,则每年平均减税在400亿元~500亿元,占2003年税收增长额的13%~17%,仅占税收总额的2%~2.5%,应当说这一减税规模财政是承受得了的。至于拖欠3000亿元出口退税款的问题,建议采取发行5~8年期“出口退税专项国债”的办法来解决,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的压力,又不至于把税改的期限拉得过长。

2.辅的增收减支措施也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了可供操作的财力空间。(1)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展,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提高,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少,消费税部分税目的增加和税率的提高,以及遗产税与赠与税、证券交易税等地方税系重要税种的开征,都是为了保证减税政策顺利实行采取的增税政策。(2)加强税收征管,压缩名义税率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增加收入还有相当的空间。(3)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财政支出规模还是有一定潜力的,比如暂停公务员涨工资等。

3.结构性减税政策实行的最终结果可能会使税收的绝对额增长,但增长幅度降低,这是完全必要的。一方面减税政策会导致税制结构优化,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从而奠定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基础,扩大税基,增加税收;另一方面税制简化会促进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再加上税收征管激励水平和努力程度的提高,从而使税收总额增长,但是增长幅度却可能有所下降。税收增幅降低是税制改革的成本,是有必要的。因为从长远来看,税制的优化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从而缓解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瓶颈”制约。另外,2001年、2002年和2003年,我国税收增长幅度分别为21.6%、15.2%和16%,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7.3%、8.0%和9.1%.由于我国税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而流转税是采用比例税率的,这就使我国税制整体呈现出一种累退性,因而从理论上讲,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应该低于gdp的增长率,但我国的现实却与理论相悖。所以,减税后税收增长幅度的降低反而有利于促进税收与gdp关系的合理化,从而使税收增长步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总之,我们应该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安体富《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必要性、条件与对策》,《税务研究》2003年第12期。

(3)安体富《当前世界减税趋势与中国税收政策取向》,《经济研究》2002年第2期。

(4)安体富主编《税收负担与深化税制改革》,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年版。

(5)安体富主编《当前中国税收政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第4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放权让利;清远经验;两权分离;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的主体。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政企不分,政府对企业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企业实际上是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缺乏必要的经营自和生机活力,导致效率低下,人浮于事,严重束缚了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搞活经济,广东在改革开放初期逐步开展企业体制改革,就如何增强企业活力的问题进行了从“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的初步探索,为后来的企业改革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一、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1978―1984年)

1979 年4 月, 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将扩大企业自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原则意见提出来。7 月, 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广东的企业扩权始于清远。

(一)总结推广清远经验

广东国营企业改革,起步较早。早在1978年,清远县从第四季度起,在全县17家国有工业企业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拉开了企业改革的序幕。1978年前三个季度,产值、利润都完不成计划。清远县委、县革委会为了扭转工业的被动局面,从1978年10月开始先在四间国营企业中试搞“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办法,扩大企业自,使奖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这一措施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见效很快,生产大幅度增长,利润成倍增加。经过三个月实践,到年终时,四个厂的利润比未实行之前的1―9月还多35%,年终上缴利润原来认为无办法完成计划的不仅完成计划还增加了33.8%。初见成效的探索与实践,更加坚定了县委改革的决心,从1979年开始在17间国营企业全面铺开。翌年4月,该县进一步改革工业管理体制,撤销局一级工业机构,充实各专业公司,县经委对人、财、物、产、供、销实行统一管理,并相应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县经委统一对县财政实行上缴利润承包,企业则对经委承包,开创国营企业承包之先河。

清远县委、县革委会的做法,给了省委、省革委会以极大的启示,省委、省革委会结合推广清远经验,开始了一系列的扩大企业自的尝试。1979年8月11日至23日,省委、省革委会在广州召开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会上,与会者围绕肯定还是否定“清远经验”,展开了非常激烈的争论。有些部门认为企业利润包干是挖社会主义墙脚,发放奖金是资本主义“物质刺激”,但省委第一书记则旗帜鲜明地肯定清远经验,并要求各地在县属工业企业中,推广清远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办法。

然而,由于长期受旧框框的束缚,仍有部分领导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对清远经验持怀疑和反对态度。1980年6月10日至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会议。与会者对推广清远经验仍然争论不休。在会议上再次表明态度,肯定和支持推广清远经验,指出清远经验对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企业管理,挖掘潜力,促进生产,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上层建筑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帮助大家弄通思想,7月5日,还特地带人到清远县深入工业企业进行实地调查。7月29日,省委、省政府批转清远县委《清远县国营工业企业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和改革工业管理体制的情况报告》,指出清远经验“是一种大胆的、可贵的尝试”,“实质上是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清远经验,要求各地学习清远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精神,学习他们在改革工业经营管理中的认真细致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创造扩大企业自、把经济进一步搞活的经验。8月1日的《人民日报》和8月2日的《南方日报》,都详细报道了清远率先试行企业承包制的经验,在全国、全省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全国各地工业部门和经济理论界对此深为关注,省内外来参观考察将近两万人次,就连国际银行组织和美国的专家也前往该县考察。

全省推广清远经验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据1981年底统计,全省100个县和县级市,已有63个县市仿效清远办法,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48个县市经委对财政实行包干,22个县市经委在银行独立开户。全国已有363个县和17个小城市学习清远体制改革的经验,广西决定全区各县推广清远经验。① 1982年5月8日,省政府发出《批转省经委的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把推广清远经验深入下去”。清远经验不仅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而且引起了中央的重视。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广东省清远县试行县经委统一领导全县企业的经济活动,几年来已取得了很好效果。”到1983年春,全省有78个县市推行了清远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经验,有半数以上的县市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清远经验是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对广东乃至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曾起过积极和促进的作用。

(二)推行经济责任制

在探索国营企业改革方式时, 农村经济责任制的成功为人们的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1981 年4 月,国务院提出工业企业逐步建立和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的规定,1981年,省委在总结前两年扩大企业自的基础上,提出了“包、联、通、创、学”(即承包、联合、流通、创新、学先进)五字方针,推行以“包”字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盈亏包干责任制。具体形式;一是实行全行业利润大包干;二是对微利企业实行定额上交包干,超额留成,减收自负;三是对任务不足造成利润下降的企业实行计划分成;四是对一部分企业实行利润与福利金、奖金挂钩;五是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从统负盈亏改变为自负盈亏;六是对县级企业推广清远经验,实行超计划提成奖。实行包干的行业,再将包干的利润(亏损)总额和超收分成比例,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形式,分别包给所属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建立车间、班组经济责任制。企业经济责任制最终的经济责任要落实到个人,要推行联产、联利、联责记分计奖,记分计工资奖,超定额计件奖,超定额计件工资奖,浮动工资等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自,有利于企业改进经营管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试行利润大包干后,各行业取得明显的经济成效。正如1983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的,从1979年开始,在169户企业中,试行扩大企业;在此基础上,全省现有九成的县以上地方国营企业,实行以盈亏包干为主的各种经济责任制。特别是冶金、航运、邮电等部门,实行了全行业盈亏递增递减或定额包干,效果显著。不少企业实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的要求。如韶关钢铁厂、广州钢铁厂,原是两个亏损大户。 实行“核定亏损,超亏不补,减亏增盈留用”的办法后,两年扭亏增盈,跨进了“百万利润厂”的行列。据统计,全省国营工交企业单位,四年按规定留成,共得好处10多亿元,增强了企业的经济活力,使企业能够运用自筹资金,扩大生产和提供社会服务。①

(三)实行“利改税”,进一步完善放权让利

为了进一步完善放权让利, 运用经济手段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特别是分配关系规范化,将企业的责、权、利规范化,我国1983年开始实施“利改税”,即将国有企业过去上缴国家利润改为上缴所得税,税后利润由企业支配。改革分两步进行, 即1983 年―1984 年9 月的第一步“利改税”和1984年10 月以后的第二步“利改税”。

广东的“利改税”也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早在1980年,广东就开始在少数企业进行利改税的初步探索。省政府决定从1980年的10月1日起,在广州缝纫机工业公司、广州自行车工业公司、广州绢麻厂、韶关齿轮厂、佛山棉织二厂、佛山无线电一厂、江门塑料厂、江门南方食品厂等8家国营工业企业以及高州县国营工业企业进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为了规范试点工作,1980年11月8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国营工业企业中进行“自负盈亏”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办

法。各试点企业都按照独立核算、上缴利税、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了各种责任制。

1983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制订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5月4日,全省工交会议在韶关召开,讨论和研究贯彻全国工交会议关于利改税的决定等问题。省政府决定从6月起,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并在中等城市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核定企业留利水平和人均留利额三方面比全国更放宽一些。9月,省政府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再次部署在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工作。会上发了《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情况和意见》,明确指出,“除经省批准推迟到明年实行的16个县的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外,其他县、市的工业企业和全省的商业企业都要在今年实行利改税,对暂不报批又不实行利改税的地方,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第一步“利改税”如期完成。第一步“利改税”,基本特点是税利并存。凡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 根据实现的利润, 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一部分上缴国家, 一部分按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

第二步“利改税”从1984 年10 月1 日起实施。1984 年9 月,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改革税制, 实行完全的以税代利, 即将税利并存阶段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按照这一精神,广东从第四季度起,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征税。具体做法:合理调节产品税税率,增设资源

税、增值税和几种地方税,在征收所得税后,区别不同情况征收调节税,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县办地方国营工业,除少数大中型县办企业按利改税规定外,其余放开经营,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国家收税、自负盈亏。国营小型企业和商办工业,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按照集体企业的办法,实行放开经营。对微利企业,实行包干超收分成的办法。对亏损企业,继续实行亏损包干,亏损递减包干,超亏不补、减亏分成等办法。②

实行利改税,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决策,它通过设置税种、改善税制,较好地发挥了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更好地调节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既保证了国家有稳定的收入,又有利于扩大企业自,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把经济搞活。广东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之后,逐步解决了政企不分这个老大难问题,增强了企业活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涌现了一批像广州绢麻纺织厂等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但是,税制改革对企业的激励作用有限。于是,中国开始围绕企业经营机制探索新的企业改革办法。

二、 以“两权分离”为指导,全面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1985―1991年)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并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 即: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该决定在总结前段国企改革经验的基础上, 明确了“两权分离”的改革原则。从总体上看, 1985―1986 年, 国企改革开始在两权分离的原则下尝试承包、租赁制、股份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等多种改革形式。承包制成为当时历史条件下被企业比较接受的改革形式。

广东的承包制开始得比较早,早在1980年就开始试行各种盈亏包干办法,省和部分市(地)先后在一些行业和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用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提留形式代替上缴利润,并实行

“税前还贷”和“减税让利”政策,进一步调整了国家同企业的关系。1981年以“包”字为主的责任制,也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部分内容。1984年,广东又把财政包干体制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相结合,坚持“分级承包”的做法,使企业出现了新的活力。到1987年底,广东省有95%以上的国营工商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韶钢就是当时广东的一个典型个案。1980年9月2日,省计委、财委和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韶钢实行生产计划和亏损定额包干的通知》,提出从1980年起至1983年止,对韶钢实行“亏损定额补贴、递减包干、超亏不补、减亏留用”的财政包干政策,一定四年不变。亏损包干额核定为1980年和1981年为900万元,1982年800万元,1983年700万元。四年后从根本上改变企业面貌,实现扭亏为盈。1983年7月26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又联合发出《关于对韶关钢铁厂继续实行财政包干的通知》,决定从1984年至1990年对韶钢继续实行经济包干政策。1984年实行财政自负盈亏,国家不予补贴,实现利润不上交,全部留给企业。从1985年到1990年每年实现利润先留给企业1000万,多余部分上交省财政50%,企业留50%,一定六年不变。后来没实行多久,就决定全部利润留给韶钢,用作改造资金,韶钢很快发展成为国家大型企业。

1988年2月,国务院《全面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为企业承包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后,广东积极贯彻落实《暂行条例》,狠抓了以完善、深化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一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承包,优选企业经营者。部分大中型企业还在企业内部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厂内竞争招标,如广州重型机器厂就试行了分厂、车间招标承包,层层落实了成本目标。据统计到1988年底,全省有近百家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公开招标,有538户企业实行内部竞争承包的,占承包企业的29%。二是引入风险机制,实行抵押承包。如茂名市在市属工商企业全面推行全员抵押承包,企业干部、职工按各自责任大小,交纳数额不同的抵押金,作为风险基金,在企业欠收时抵补。全省到1988年底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中已有316户实行全员抵押承包。三是把推行厂长负责制与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注意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广东从1984年开始推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到1988年底全省工交系统国营企业中有94%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其中与推行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有1549户,占实行厂长负责制企业的80.72%。四是中外合资企业由外商承包。深圳、珠海、江门等市已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推行“共同投资、外商(或中方)承包、依法管理、利润分成、超收归己、欠收自补”的办法,对引进国外先进管理、解决企业产品外销和原材料进口等问题方面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工商业企业较好地处理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根据全省工业企业第一轮企业1990年底到期的具体情况,省政府于同年8月份专门召开全省工交企业承包工作会议,要求新一轮承包要兴利除弊,不断完善承包内容,建立和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重点抓好厂长负责制、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风险基金、工资后备基金、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等工作。会后省政府在认真总结上一轮承包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关于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新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新一轮企业承包的具体政策、基本机制等。

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全省新一轮企业承包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各地在对承包企业进行全面终结审计和兑现奖罚的基础上,开展了签订第二轮企业承包合同的工作,并衔接好两个承包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承包内容。新一轮的承包特点主要有:一是各级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普遍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组织经委、财政、体改、劳动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合理确定承包基数,既保证财政收入的适当增长,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发展后劲。对生产经营处于上升时期,经济效益稳定的企业,要求多作贡献,适当提高上交基数,采取逐年递增,一定三年、五年的办法;对生产经营可能,经济效益下降较大,负债较重的企业适当下调基数,采取低基数高超额分成比例;对生产经营不稳定,盈利变为亏损的企业,基数难以定准的企业采取“比例承包”,即利润基数为0,只确定上交利润分成比例、还贷比例、留利分成比例的办法;原亏损企业继续实行亏损补贴递减包干、限期扭亏的办法。二是健全承包指标体系,除了规定承包利润指标外,还普遍增加了产品质量、内部管理、资产增值、技术改造等多方面的经济技术指标,承包指标由过去只简单标定经济效益变为综合考察、管理、后劲三方面的复合指标体系。三是强化企业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普遍成立内审机构,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全面考核原则;完善考核指标的考核办法和对经营者的奖罚制度,并实行工效挂钩。允许各市在完成承包合同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工效挂钩办法,合理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四是大胆探索创新,如将承包与调整产业结构、组建企业集团结合起来。至1991年3月,全省19个市的预算内国营工业或市直属工业企业,已基本上完成了新一轮承包任务。至4月下旬,全省国营商业企业也基本上完成了新一轮承包。①

承包经营责任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改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装,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开始确立,企业后劲有所增强。但也出现了企业行为短期化和负盈不负亏等问题,

结语

总结和推广清远经验、推行经济责任制以及实行利改税,本质上都是放权让利,是在保持国有国营体制的前提下,放松国家对企业的控制,让企业拥有一定程度的经营权和决策权,企业在计划、销售、价格、资金、分配、劳动人事及外部联合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力,企业的积极性有很大提高。但所有权和关于企业重大决策的经营权都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在生产经营上没有完整的自,无法真正搞活。

第5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众所周知,自从我们进入二十一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而我国的多个企业则是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并且财政税收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企业的发展也有不可磨灭的重要影响作用,换句话说也就是财政税收制度是企业规模做大、质量做高以及形象做好的必要前提和必要基础。由此可见,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关键词:

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通过相关权威部门对我国多所企业运行状态的调查情况可以看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影响着我国多所企业的发展。我们都知道的是,做好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可以促进这个企业的发展,促使企业把自身的规模做大、质量做高以及形象做好。但是目前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对我国众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考验,由此可见,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该根据财政税收制度巧妙地将遇到的考验转化为机遇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今天,本文就来浅谈一下什么是财务税收制度改革以及实行这个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能带来什么影响。

一、什么是财政税收制度

所谓的财政税收制度则是指我国根据相应合法合理的法律原则来建立健全的一种经济制度,也就是指国家与广大群众(收税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财政税收制度是我国的总体财政经济制度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制度的含义不仅仅只指某一样,而是丰富多样的。正因如此,财政税收制度还具备时效性的特点,也就是与时俱进,财政税收制度不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社会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适当地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不断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众所周知,财政税收制度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加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是至关重要的。

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考验

随着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多个企业也在稳定发展中,并且我们都知道在社会市场中,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会带动一个产业链的产生和发展。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的企业要想做到在众多企业中占据优势地位,并且不被竞争大的市场淘汰,企业相关负责人首先就必须加强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给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考验:

(一)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使企业财务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

财政税收制度为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经济制度,其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并且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而财政税收制度又是与时俱进、变化莫测的。所以我国的企业的财务管理为了迎合国家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不断出现一些企业问题,比如企业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跟不上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速度,企业就会花费多余的资金来进行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还有企业的另外的一些问题也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这些问题的共同点就是加深企业财务管理的财务负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这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一大考验。

(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使企业发展面临重大的考验

财政税收制度是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经济制度,我国的众多企业会跟随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由此可见,如果财政税收制度稍微出现任何的问题,不管问题的大小轻重都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的考验。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在进行改革的时候应该选择合理合法、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再进行落实。

(三)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影响企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

众所周知,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具有时效性,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然而目前我国多所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仍然停滞不前,不能跟随时代的进步而得到提高。正因为财政税收制度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布的并且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政府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的素质要求都更加严格,然而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又达不到政府的相关要求,这就造成了一大考验。这样的社会背景要求企业负责人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支出以及消耗企业的时间。

三、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对财务管理的措施

尽管我们都知道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考验,然而国家在进行改革财政税收制度时应该结合多个方面并且考虑多个利弊因素来实施,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对财务管理的一些措施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企业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然而社会经济的不稳定性太强导致企业发展很容易面临特别大的风险。所以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应该根据相应的原则以及多方面的因素来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加以落实,启用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来对企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对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二)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应该明白企业内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是企业的主体,财务管理人员是影响企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所以企业应该要做好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企业应该开展一系列的专业学习和思想学习进而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开展的专业技术培训课堂和思想课堂中,企业可以根据财务管理人员的身心特点制定一些奖惩制度,从而能提高工作人员对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性,让工作人员自身主动参与进来,从而有效改善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大。我们的企业想要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并且占取有利地位的话,就必须要重视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应该明确财政税收制度的内涵以及明白财政税收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作用,从而寻找一些有效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并加以落实来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最终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把企业的规模做大、质量做高、形象做好。

参考文献:

[1]周雅杰.分析财税制度变革对企业财政管理的影响[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3,(11):65-65.

[2]陈霞.浅议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会计师,2012,(23):25-26.

[3]巴朋.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税制度操作层面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6,(7):79-80.

第6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税制改革国际化本土化

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适应国际经济与税制改革发展趋势,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是所有发展中国家也是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到底中国税制应向何处去?笔者认为,要从本国经济、社会实情出发,冷静思考加入WTO后如何坚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政策,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WTO的原则要求,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新一轮改革中对税收制度作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

一、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所谓中国税制的国际化是指中国税收制度的制定、施行与管理要充分考虑国际经济领域中税收制度的联系、运行规律和共同特征;要符合世界税制改革与发展趋势,有效地借鉴和运用各国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为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服务。税制国际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WTO原则框架下设置税制;二是充分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相互依赖,虽然一些大国和富国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相互依赖的国际社会中如果能够把握好自己的机遇,是能够获得一定的利益的。中国加入WTO意味着开始加快了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进程,税收作为政府试图获得经济全球化利益和减少其消极影响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只有与国际惯例接轨进行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才能确保中国入世后获得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双赢效果。中国税制改革的进程实际上是不断借鉴各国税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历程,是逐步实现国际化的过程。我国1994年进行的税制改革从税制国际化的角度来说,是一次具有初步接轨意义的改革。目前世界各国推行减税,尤其是与中国处于同等地位的国家实施减税,将直接影响到中国市场对国际资本和人力资源的吸引力。因此,认真研究世界减税政策,对中国的经济运行现状及其税制和税负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实施结构性减税,既是遵循税收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政策选择。

所谓中国税制的本土化是指中国税制在遵循国际化的前提下,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的现实改革与发展需要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制度。中国税制不仅要适应加入WTO要求走国际化道路,而且要适应国内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的现实需要,走本土化发展的道路。税收从来都是国家(政府)宏观经济政策运用的重要工具,税制的设置是基于本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状况,离开这些考虑片面追求税制国际化和趋同化是不现实的。我国的现实是:(1)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人均GDP水平低下;发达的东部与落后的西部并存;先进的现代高科技企业与落后的传统企业并存;大型企业集团与众多中小企业并存;生产力先进的城市与生产力低下的广大农村并存,小生产方式普遍存在等等。税制改革必须从这一现实出发,要有利于经济结构及其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管理能力等多种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将维持这种格局,不可能马上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或所得税与流转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这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特点决定了税收所具有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发挥的有限性,而需要更多地依赖于政府采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3)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进入温和和紧缩的发展时期,有效需求不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特定人口背景下的失业问题及其他相关矛盾进一步突出。经济改革必须有利于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税收负担合理,税收制度改革只能表现为渐进式、阶段性改革的特征。

从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处于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发达国家总是期望把所有发展中国家都置于可控制的水平。国际规则制定的不平等,各市场主体的原始起点不同,最终导致的结果也不一样。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坚持国家及税收,不能因为对国际社会全面开放而自动放弃国家和税收权益,中国税制的建设与发展也必须立足于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

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必须实现内外税制的统一,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内外资地方税制,将现行只针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的税收的征收范围扩展到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居民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应统一城乡税收制度,按照对商品和所得征税的原则,改革现行与自然经济相伴生、歧视农业和农业生产者的税收制度,从税收制度上消除对城乡市场的分割。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税制,对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区域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产权重组的实际需要,对企业并购的所得税问题参照国际惯例作出科学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增值税、营业税的中性特征,减少税收对价格信号的扭曲。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设置而对经济运行和税收征管产生的负面影响;适当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减少税率档次;在暂时不能取消营业税的情况下,应统一营业税税目、税率。要进一步统一税政、统一税权,通过立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使不同层次的政府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税权,把区域间的税收竞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二)以扩大社会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

税制改革要消除税收政策障碍,促进全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增加。要进行增值税转型、消除股息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取消土地增值税、优化营业税等。要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国内消费的增加。对汽车、商品房、旅游、保险、教育等消费热点,制定和完善有关消费税、营业税以及相关地方税的税收政策。要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适度加大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中的比重,优化税制结构,减轻出口退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通过综合调整税收政策,如增值税转型和扩大征收范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税收政策环境。

(三)以促进科技进步、保持生态环境为重点

要统一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打破部门、行业、区域的界限,进一步调整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将科技优惠政策的重点放到补偿和降低高新技术投资风险上来。改变目前以流转税优惠为主的格局为更多的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优惠。要制定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环境污染税。完善现行资源税制度,扩大征收范围。

(四)按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改革税制、调整税收政策

进一步消除现行税制中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利的因素,对采掘业实行增值税转型、减轻水电业税负,将森林资源、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取消东部沿海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进一步完善促进再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关税收政策

首先在税收政策上对资本含量不高但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次应开征社会保障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最后应对中小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门路。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

(六)优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与政策

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发挥个人所得税在再分配环节调节收入分配的主力作用。在税制上要完善立法,改变现行单一分类所得税制的模式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模式;调整课税范围、税率结构、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建立个人收入信息的归集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财产税制,在个人财产积累和转让环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发挥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通过流转税的政策设计,充分体现对低收入者的优惠、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充分发挥流转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遵循WTO涉税规则尤其是国民待遇原则、反补贴原则,调整现行税收政策中不符合这些原则的内容。积极利用WTO规则,调整和优化中国的税收政策,包括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国内幼稚产业发展的政策、西部开发的税收政策、对技术改造的扶持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等。应认真清理现行税收政策,规范管理程序,增强我国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统一性,为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创造有利的税收环境。

(八)进行税费同步改革

进一步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导地位,加快税费改革,规范政府收入形式和机制,重新审视目前各类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留部分有偿服务的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项目改为收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

参考文献

(1)锡德里克*桑福德《成功税制改革的经验与问题》(第4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刘军等《世界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7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摘要:本文以1995-2012 年河南省的时间序列数据为样本,同时引入农业税改革的虚拟变量,运用约翰森协整检验和多变量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与粮食产量之间的短期效应与长期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农业税改革与河南省粮食产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且作用显著;从短期来看,短期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对长期均衡的偏离。整体而言,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推动农业产出增长的动力不足,农业税改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内在动力也已变得微弱。

关键词 :农村金融;农业税改革;粮食产出;误差修正模型

一、引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而言仍然比较落后,似乎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量增加的一个“瓶颈”。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河南省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直排在前位,但是河南省农村的金融发展水平却是比较靠后。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金融发展的落后,无法为农业生产提供充足的贷款支持,当然也对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产生一定的阻力,因为仅靠农户自身的积蓄或者相互借贷是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需求的。那么,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产出之间到底存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存在的话,这种影响程度有多大?此外,另一重要因素也可能对农业产出产生较大的影响。2003 年之后,我国实行农业税改革,农民破天荒的不再缴纳粮税,这一改革势必会激起农民生产热情的高涨,那么农业税改革最终促进了粮食产量的提升了吗?本文在此将会对以上问题予以解答。

就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文献来看,大多数的学者还都集中在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或者农民收入增加的作用上。很少有人注意到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产出这一更为直观方面的研究。麦金农(McKinnon,1973)指出,金融抑制的存在会严重阻碍一国的经济发展,这就是著名的“金融抑制理论”,同时他指出存在金融抑制的国家应该采取较高的实际利率以抵消金融抑制的作用;肖(Shaw,1973)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Li,Squire&Zou(1998)研究发现,金融发展与大多数低收入家庭获得高收入的能力存在正的相关关系;Clark(2003)认为金融发展使得劳动力流向了现代产业,使得人们的收入进一步拉大,而Beck 等(2007)的研究认为金融发展对于人们收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国内有关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及农民收入增加的研究始于近几十年。姚耀军(2004)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实证检验了1978-2002 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董晓琳和王娟(2004)建立了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内生增长模型,运用相关数据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陈吉元(1998)从金融发展角度研究了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刘薇,赵艳君(2014)运用误差修正模型和协整分析的方法研究我国1978-2012 年农村金融对农业产出的短期与长期影响,结果表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产出的带动作用较弱。

与刘薇,赵艳君(2014)不同的是,本文在选取农业产出变量时,采用了河南省粮食产量这一数据,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出于直接性的考虑,因为金融发展如果对农业产出有影响的话,那么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农业的作物产量,在此我们用粮食产出代替农作物的总产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文基于河南省1995-2012年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产出的时间序列数据,建立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粮食产量的影响。同时,考虑到我国在2003 年实行农业税改革, 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必然对粮食产量提高产生影响,所以选用以2003年为界划分的虚拟变量。

二、现象描述及理论假设

可以肯定的是,农村金融的发展将会为农村经济的增长及农业产出提供更多更为便利的贷款,那么这些贷款到底有没有转化农村经济的增长、农业产出的增加呢?农业税改革产生的生产动力是否也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增加呢?本文首先对这些问题给予描述性分析。

本文首先采用河南省农业产出(选用粮食产量数据)和农村金融发展规模指标(金融发展相关率)来说明这一现象。选取1995-2012年河南省粮食产量和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率的时间序列数据做出趋势图(见图1)。如图1 所示,从1995-2012 年间,我省粮食产量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均表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变动趋势大致吻合(考虑到滞后性),呈现出一定的正向相关关系,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可能对粮食产量增加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但是在2003 年却出现了相反的趋势。自2001 年以来,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年均增长六个百分点,农村金融在农业经济产出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同时,河南省粮食产量也逐年稳步上升,从1995 年到2012 年年均增长3%,尽管2003 年粮食产量曲线出现了向下的拐点(与当年自然灾害有关),但此后的每一年河南省粮食产量均呈现快速的增长,增速约为5.4%。这使我们联想到2003 年我国开始实行农业税改革,农民破天荒的不再缴纳粮税,大大激起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并把这部分税款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进一步作出假设:农村金融的发展为农业提供更多更为便利的贷款创造了可行性,而农业税改革则从另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从而能够加大农业方面的投入,例如购买高效优质肥料、修建灌溉排水系统、购买农业机械等,进而提高农业作业效率、实现农业产出的增加。

三、模型设计及数据说明

(一)模型建立

1.变量选取

借鉴刘薇、赵艳君(2014)的研究方法,本文选取农村粮食产量反映我省农业产出的情况,粮食作物从总体上来看是我省的主要作物,本文研究使用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反映农业产出,用GP 表示;选取农村金融相关比率反映我省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不健全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用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和贷款余额之和代替我省农村金融资产,选用我省第一产业总值作为农村生产总值,用公式表示为:RFIR=(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余额+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 第一产业总值;考虑到我国在2003 年实行农业税改革, 大大激起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必然对粮食产量提高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选用虚拟变量DUMMY,以2003 年为界划分,2003年以前虚拟变量值取0,2003年以后值取1。除此之外,笔者引入农业资本产值率(CP)作为影响粮食产量的控制变量,农业资本产值率表示为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与第一产业总值的比率。

2.模型设计

在设计模型时,按照通常的做法,笔者选用了一般的线性模型:

(二)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研究选取的数据区间为1995-2012 年,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1995-2013 年《河南省统计年鉴》以及《新中国60年农业统计资料》,经过作者整理加工而成。在实证分析时,笔者对以上数据做了对数化处理,以消除异方差及得到平稳的时间序列。本文采用Eview6.0版本进行数据分析。

四、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一)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在进行协整分析之前,笔者有必要对全部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在此采用ADF检验和PP检验两种方法,回归滞后阶数的选择按照赤池规则(AIC)确定,一般是滞后阶数越大效果越好。检验结果如表1 所示。结果显示:无论是ADF检验,还是PP 检验,各变量均没有通过零阶检验,即都是非平稳时间序列。在对lnGP、lnRFIR、lnCP、D 进行一阶差分之后,我们发现在ADF 检验中ΔlnGP 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ΔlnRFIR、ΔlnCP、ΔD 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在PP检验中ΔlnGP、ΔlnRFIR 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ΔlnCP、ΔD 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因此,一阶差分后,两种检验都可得出这些变量是一阶平稳序列,即是一阶单整的,满足对原序列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

(二)模型的估计及结果分析

1.协整检验

由于本文模型涉及多个变量,所以笔者在此采用约翰森协整检验法进行检验,以确定这些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最优滞后期根据AIC 准则确定。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结果表明lnGP 与lnRFIR、lnCP 和D 之间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至少存在两个协整关系,也即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农业资本产值率与粮食产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2.多变量误差修正模型

通过约翰森协整检验,我们得出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是在短期内仍然会出现失衡,因此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将短期波动与长期均衡联系起来的ECM模型,用以对这种短期失衡加以纠正。本文借鉴戴维森1978 年发展的误差修正模型实证分析我省粮食产量与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和农业资本产值率等的短期关系。构建动态多变量误差修正模型如下:

从长期来看,我省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和农业资本产值率均对农业粮食产量有着较为显著的影响。由ECM 模型的回归系数可以看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粮食产量具有正向作用,弹性系数为0.025,而且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农业税改革亦与粮食产量具有正的相关关系,弹性系数为0.035,亦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检验结论正好与前期假设相吻合。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0.071,符合反向调整机制。表明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农业税改革等因素正偏离长期均衡水平时,使其对长期均衡水平的正偏离减少;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农业税改革等因素负偏离长期均衡水平时,误差修正项将以0.071 的比例反向影响其下一期的变动。因而,从短期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和我国农业税改革对粮食产量的提高作用已经变得非常微弱。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对河南省1995-2010 年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和粮食产量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三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对粮食产量提高的作用较为显著。但是在短期内却出现了对于长期均衡的偏离,短期波动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需要以0.071 的调整力度进行修正,两种变量各自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025 和0.035,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税改革对粮食产量的提高的作用变得非常微弱。具体而言,我国农业税改革经过十几年发展之后,其内在动力已经所剩无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河南省城镇发展水平,与当前农业发展的需要相脱节。当前,河南省应该借着中原经济区发展这股东风,组织专家学者及政府人员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动力不足的原因,走出我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并逐步加快农业生产改革,这对于一个粮食核心区来说,是实现经济腾飞的关键和基础。

课题项目:

本文是河南省政府决策项目———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2012B13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刘薇,赵艳君.农村金融对我国农业产出影响的实证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4(42): 3733-3735,3738.

[2]岳彩军.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 2008(13):5636-5637,5610.

[3]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4(5):24-31.

第8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税制改革;设备投资;随机森林

基金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委托项目“融资租赁与节能减排投融资及相关政策研究”。

作者简介:刘若鸿(1974-),男,甘肃兰州人,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金融与财税政策研究;史燕平(1963-),女,北京人,经济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与金融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3)02-0133-05收稿日期:2012-06-04

一、文献回顾

针对税收政策对实际投资的影响,现代经济学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和研究框架。归纳起来主要有:加速投资理论、新古典投资理论、q投资理论以及边际有效税率理论。

在这些框架下,各国研究者结合经验数据做了许多实证研究:新古典投资理论研究了美国战后三次税制改革对投资的实际影响,认为税制改革对于企业投资影响十分显著。而许多学者则认为,他们的研究模型中没有考虑资本的调整成本和企业投资预期,后续也因此有较多针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1)对于资本调整成本问题,学者们主要考虑了两种方案:一是在模型中加入资本调整成本函数,如fumio(1982)在q模型中加入资本调整成本函数,研究了税收同企业投资关系,salinger等(1983)以此为基础对美国经验数据做了实证研究;jason等(1996)在q模型中加入资本调整成本函数后,实证研究了美英等14个oecd国家税制改革的情况。二是在模型中加入了足够多的滞后项,如andy(2001)对此做出了专门的研究。(2)对于企业投资预期方面,robert等(1999)做了较为充分的考虑,并以美国4000多家企业10年的面板数据做了实证研究。

另外,运用边际有效税率和实际税率的研究也成为评价一国税收激励政策和衡量税收对投资影响的重要工具。此类研究可以概括为三类:(1)测算当前税制下企业的边际有效税率。如刘初旺(2005)计算了我国1991年~2002年内资企业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类的固定资产边际有效税率;孙琳琳等(2007)分资产类型、行业、融资来源和内外资企业估算了中国不同类型企业的边际有效税率。(2)测算税制改革对企业实际税率的影响。如gravelle(1994)分企业类型和资产计算了美国1981和1992年的边际有效税率,并据此计算了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对企业设备投资有效税率的影响; auerbach等(1991)使用两阶段工具变量回归法研究了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的影响;刘若鸿等(2010)使用双差法(double-difference)研究了2007年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增值税税负变化对出口商品价格的实际影响。李增福(2010)分行业和区域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后所得税实际税率的变化。(3)以实际税率为因变量,回归研究税率对投资的影响。如马拴友(2001)以有效税率作为主要解释变量,分企业性质考察了税收对于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李宗卉等(2004)使用面板数据检验了影响实际税率的几大因素对引进外资的影响。吴联生等(2007)研究了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所得税负担的影响以及税收政策的有效性。

从以上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税收会对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行为产生较大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因国家、地域、行业有所不同。

二、计量模型的构建

从国内外的研究来看,税收政策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调整,从而对企业的投资产生影响:(1)纳税主体的确认;(2)税率变化;(3)税收优惠;(4)折旧政策;(5)抵免政策。中国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实际上在这五个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主要体现在:(1)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并将内外资企业纳入统一管理;(2)税率进行了统一,居民企业调整为

第9篇:所得税改革经验范文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经验 ;启示

一、国际房产税改革的经验

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房产经济起步早,经历了数次房产税改革,目前大都建立了完备和成熟的房产税制度,并且对房产经济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

1.德国:“多管齐下”,保持房价稳定

德国是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国之一,通过建立多管齐下的房产税制度实现了近些年房价不涨反降。因为,自1977年来,德国房价上涨60%,而同期人均收入增长则高达300%。其调控房价的具体措施表现为:首先,保障性住房制度完善。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制度以来,德国的保障性住房率占58%,并且约70%的年轻人拥有保障性住房。这在很大程度上显著的调节了住房供求。其次,住房信贷政策完备。再次,多环节的税收调控制度。房产交易税具体有不动产税、交易税、盈利税复合构成。最后,法律保障制度严厉。

2.美国:房产税调控政策顾及低收入者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为了保障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房屋购买、租赁及建造方面实施多税收调控,对低收入者实施特别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其有房住。具体优惠表现为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廉租房所得税抵扣政策等。

3.波兰:灵活运用税率差别调控房地产市场并照顾贫困群体

波兰政府通过灵活的房产税和地产税税率调控房产市场。对不同权属、不同用途、不同位置的房屋实行有差别的税率征税。与此同时,政府还提供只租不售的公共房屋、甚至地租或免租的公共房屋来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4.印尼:灵活的房产税制度与廉租房制度并行

印尼政府一方面通过税收调节房屋需求,具体表现为在对房屋征收房产税,附加税及奢侈品税以外,还通过政府评估征收房产税,对低价值的房屋征收低房产税,对高价值房屋征收高房产税。另一方面鼓励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鼓励廉租房建设政府给予政策优惠:第一,交由开发商建设,建成后5年内住户免交房产税由开发商承担;第二,5年后产权移交开发商。通过这两方面的做法,调节房地产供求市场并保障低收入群体有住处。

二、国际房产税改革经验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启示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下一步思路是:在符合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总体目标的前提下,以鼓励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利用房地产资源、充分保障民生为出发点,统筹好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逐步减轻房地产转让、出租环节的税收,适度增加房地产持有、使用环节的税收,促进房产税收体系不断走向规范和完善。我国房产税改革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惠及低收入群体是房产税改革的应有之意

上述国家的房产税改革和调控有一显著共同点,那就是让低收入群体有房住和买得起房。因此,我国当前房产税改革应当保证和不伤及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利益,对个人自有自住非营业性用房征收房产税更应如此。因为“民安”才能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有房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从我国现状看,商品房与保障房发展极不平衡,保障房由于需求量大而存在极大缺口。国家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建造3600 万套保障性用房,其中不少地方的计划任务所需的资金难以如期落实。因此,运用税收优惠、动员全国力量、掀起全民建造保障性用房高潮,是解决民生住房问题最佳选择。

2.建立浮动的、差别化的税率体系

房产税不应是固定税率,而应采取浮动税率制,在经济不景气的阶段,可以通过退税来刺激经济;而在房地产出现泡沫的阶段,则可调高税率,抑制需求,给市场降温。同时,房产税在实施中可以分几步走,首先对商业物业提高税率,再对多套住房和豪宅征收物业税,然后,再逐步过渡到所有住房。在初期,针对商铺、高档住宅、多套住房以及普通住宅等不同性质的房产,要实现由高到低差别化的税率。税率设计要使结果符合“二八”原则,80%的税收来自于20%的纳税主体,居住条件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无需纳税或只需交纳很少的税。

3.多渠道是解决政府建造保障房的重要渠道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低收入群体均占 70% 以上,仅靠政府一己之力难以满足庞大的住房需求量,必须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美国利用私人公司和印尼利用开发商建造政府公寓的做法值得借鉴。房产税改革对推进保障房建设是大有作为的,不能眼睛只盯在对个人自有自住非营业性用房的征税上。

4.通过立法稳定房产税各项政策

房产税及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处理不好易引发社会问题。因此,上述国家都是通过立法稳定各项房产税政策,比如美国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就通过立法成为永久性法令。我国本轮房产税改革及其试点应当启动立法程序后再实施,上世纪 80 年代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应当尽快启动修订程序,“十二五”末期应当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法》。

参考文献:

[1]程 辉:美国:提供税收优惠让低收入者买得起房,中国税务报,2011年2月16日.

[2]华 文:波兰:用差别税率调节房地产市场,中国税务报,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