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区人大工作报告精选(九篇)

区人大工作报告

第1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安排,7月下旬至8月下旬,我们第三调查考评组一行5人,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个别座谈、查看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区交通运输局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考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国家、省、市先进集体荣誉10多项,先进个人7人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泛好评。

(一)贯彻交通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开展了以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法规,开展了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全面加强了执法监督,公路、水路无“三乱”现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全系统188名执法人员整训面达100%,并重新颁发了新的执法证件。开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沙市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五统一”、“五个一律”、“五个不”和“十一条”等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坚持执法为民,打造为民交通。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工作兴区战略,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打造为民交通,改革发展成绩显著。一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亿元,是“十五”投资的9倍。路网建设得到完善。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04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38公里,形成了“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农村公路网络。港口实力不断增强,建设显著加快,建成和储备了一批重点项目,现代物流业得到大力推进。二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对国省干道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建成省级文明路和客运文明示范线各1条。农村交通面貌变化显著,基本形成了农村公路“通村达组到户”,农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过渡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成功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全系统连续五年保持平稳安全态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是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体制、燃油税、乡镇交管站等改革任务,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荆通运业公司被表彰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企业和省优秀民营企业。坚持科技兴路,区公路局设备实力、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走在了全市前列。完成了“平原湖网地区干线公路改建沥青路面结构和材料研究”等科研项目,《智能材料在桥梁结构中的开发研究》科研项目,被省政府评为“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三)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推进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区人大每年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交通工作任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均超额完成区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交通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做到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被区人大常委会评为“支持服务代表履职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对待人大工作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对人大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调查考评组工作,保证了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调查中,大家对交通运输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交通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要加大等。据此,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区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及时到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建设。要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2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一、转变思想观念,逐渐融入角色

从在校学习到下基层工作服务,从刚到农村到沉下心来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做一名合格的农村工作者,其中的困难远比想象的多。刚到岭南村时,心情比较浮躁。对农村现状不了解;对农村政策的一知半解,却又没耐心认真去学习与农村相关的知识。由于这种工作态度,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磕磕绊绊。在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的教导下,在岭南村书记、村主任的指导下,通过多和村民接触交流,我的思想逐渐变开阔了,学会了多角度思考问题,从村民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等思维方式。自己成了名符其实的农村工作者,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也逐渐变少了。

思想观念的转变同时也离不开全面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在闲暇时间,通过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种政策法规,再结合平日里的工作实践,逐渐积累了知识,转变了思想观念,摒弃了书生意气和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毫不夸张地说,农村工作的经历会成为我终身享用不尽的人生财富。

二、工作步入正轨,多方面发挥作用

在农村工作服务的这段时间,亲身经历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工业用地征用补偿工作;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检查、农业污染源普查等。经历了这些以后,对农村工作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对以后开展相应工作有很大帮助。下面分几个方面来谈一谈农村工作:

1、当好书记助理

作为书记助理,除了协助书记完成日常的文档处理、材料准备、活动策划、上级领导接待等工作外,关键是体现“助理”作用。凡事多想一想,多为村中发展提创新性建议。作为书记助理,一定要勤于思考、多提建议,当好助手。

2、当好村委其他成员好搭档

我在岭南村担任民兵连长的职务,协助街道武装部做好民兵连的工作。在空闲时间,我会主动帮助村委会其他成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协助其他成员制作表格、电脑录入、校对数据、策划活动等。

3、当好村民的服务员

下基层服务,就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平日里,村民有急事儿,一个电话过来,我会尽快前去解决。虽然是一些零碎的事情,如帮村民发个传真、写一些简单的协议、电脑维修、邻里纠纷等。认认真真为村民做点实事,村民就会把你当成贴心人。

三、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方面:

1、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

农村工作的总体特点就是:琐碎、繁杂、重复。重复地做类似的事情,会使人产生厌烦情绪,而且会滋生应付心理。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法就是以愉悦的心情、探索的目光去重新审视眼前的事情,这样就会发现其中的乐趣、找到解决问题的较好方法。重复地做好每一件事情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磨炼意志的过程。把摆在面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后,就会发现自己某些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2、在农村工作,要“走进去”,更要“走出来”

在农村工作,有这样的体验:工作环境比较安逸,紧迫感不强。这就会让长期工作在农村的我们产生一种惰性,按部就班地做日常工作,好像是适应了农村工作,其实是被农村的生活环境、工作方式同化了。我们组织部陆部长曾说过:大学生下农村,关键是为农村带去一种全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方式,而不是被农村固有的所同化。否则,自己的一些优势就会慢慢消失。因此,习惯了农村生活以后,要及时警醒自己,时时注意言行举止,从农村中一些不太好的东西中抽身出来。多想想如何利用大学所学为村民做实事,比如互联网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等。正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火如荼时期,沉下心来想想我们能为新农村建设做些什么。

3、加强学习实践、及时发现并弥补不足

第3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为切实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青厅字〔2008〕7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紧急信息的范围

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紧急信息,必须上报区委、区政府。具体包括:

1、十人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罢市、非法集会,械斗、重大凶杀和抢劫案件,或虽只有少数人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性事件;

2、生产、交通、食品或其他方面发生三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3、影响较大的涉外事件;

4、影响较大的集体食物中毒和有害气体泄漏等公共安全事故;

5、风灾、火灾、水灾、旱灾,以及地震、海啸和严重疫情等。

二、严格遵守紧急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和内容

紧急事件发生后,所在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迅速了解基本情况,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一个小时。

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发生区域或地点,目前状况和紧急程度,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赶赴现场组织处置紧急事件的领导和单位,已将紧急情况报告的上级部门等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善后处理的情况,上级领导同志和业务主管部门指示落实情况,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发生紧急情况时,所在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分别报告区委、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情况,必须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工作时间,各单位紧急信息报区应急办公室(电话:);区应急办公室接到紧急信息后,立即向分管区领导报告,分管区领导视情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由区应急办公室迅速报告上级机关。

非工作时间,各单位紧急信息报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和区应急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接到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区领导报告,分管区领导视情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由区委、区政府值班室迅速报送市应急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电话)、市委值班室(电话:

各单位报告紧急信息情况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含传真);情况紧急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后,再通过书面形式(含传真)或金宏电子办公系统报告。各单位书面报告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区应急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向上级机关报告紧急信息,须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四、切实加强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第4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一、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或报告110指挥中心;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告,镇(街道、工业园区)应立即向区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110指挥中心如接到辖区的事故报告,要根据110指挥中心转报的内容受理。

(二)事故报告应遵循逐级上报原则,每一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区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报告给区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故情况相应通知公安、监察、劳动、工会等单位: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监总局和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上报至市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区交警部门要把事故情况逐月统计汇总后报区安监部门,由区安监部门上报市安监部门。

(三)发生一般事故(道路交通一般事故除外),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区政府值班室,由区政府值班人员报告分管该行业的区政府领导。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建筑物坍塌,或其它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区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的领导(其中对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区政府分管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领导),通知有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转报区委办公室。

(四)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可以使用电话快报,随后用文字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五)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六)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要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三、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及善后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级别响应。

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交警、交通、卫生、安监、民政、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及当地镇(街道)、工业园区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政府负责人担任,下设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善后处理、信息报道和后勤保障协调等小组,并明确各组职责分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单位无力抢救时,应立即就近请求救援。接到救援求助的单位,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一)发生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区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领导及区政府分管该行业领导、区公安、消防、安监、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由区政府分管该行业领导任现场指挥长。对发生上述性质的道路交通事故,区公安交警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发生3-5人死亡,或者重伤10-29人,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同时,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领导及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的领导、区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民政、劳动、工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对发生上述性质道路交通事故,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交警、交通部门的领导、区公安、消防、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区领导任现场指挥长。

(三)发生6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30人以上,或者3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以上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除外),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同时,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领导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行业的领导、区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民政、劳动、工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对发生上述性质道路交通事故,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交警、交通部门的领导、区公安、消防、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由区主要领导任现场指挥长。

(四)发生跨地市的较大以上(含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单位所在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四、事故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事故后,按以下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开展调查:

1、对重大以上事故,区人民政府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调查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具体负责。

2、对较大事故,区人民政府配合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市安监部门牵头组成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具体负责。

3、对一般事故,由区人民政府或授权区安监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调查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具体负责。

4、对发生在外地的事故,区人民政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具体负责。

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调查处理结果送区安监、监察部门备案。

(二)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按照事故对应等级由各级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区政府或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派人组成,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四)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人民政府领导或指定负责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的领导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在事故调查期间,事故调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不得擅自向任何人、任何单位泄露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信息。

(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应当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调查组牵头部门提出裁决意见;若有关人员对裁决意见仍有异议的,应当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六)事故调查组应当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七)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批复。

(八)相关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对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

1、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由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2、对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送上级安监、监察部门备案。

(十)安监、监察部门负责建立事故调查和处理档案,并办理结案手续,同时对事故处理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5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促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进一步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各街镇场区、区直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决定、决议,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

5、对职责范围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方式

述职述廉每年一次,一般在年底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或班子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各街镇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在本级党委(党工委)会上进行,并邀请同级人大、政协负责人和派、无党派人干代表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党委(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场长)等行政负责人必须在党委(党工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除必须就本人及分管战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向党委(党工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党委(党工委)会上作出报告。

区直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除必须就本人及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向干部职工大会提交书面报告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会上作出报告。

五、述职述廉具体要求

1、各街镇场区,区直一级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必须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前10天,将述职述廉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情况报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完毕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织与会人员当场进行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测评结果。

3、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对区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和干部群众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向区委书面报告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并就有关问题的处理和班子建设提出建议。

第6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  肿瘤登记

    完善的肿瘤监测系统可以掌握肿瘤的发病、死亡和生存状态,掌握肿瘤时间地理和人群分布,预测肿瘤发展趋势,为科学研究和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1]。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肿瘤病人进行的全程随访管理也需要及时的信息反馈,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为适应恶性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归口和管理程序的改变,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上海市肿瘤病例报告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并于2004年正式投入使用。“社区版”以肿瘤报告卡/随访卡的数据为基础,以计算机为工具,以数据库为核心,以网络为媒介,并综合应用工程管理技术,加快了肿瘤发病信息的交换和更新,实现发病信息的充分共享,形成二级医院—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网络,为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肿瘤预治分析统计数据。本文就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在长宁区的使用情况作一简介。

    1   业务流程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由医院上报肿瘤报告卡,当区疾控中心收到当地医院填写的报告卡,经过了报告卡交换、病例核实等流程后,对户口属长宁辖区的报告卡进行编码、录入。长宁区共有12家肿瘤报病医院,其中,5家区属医院安装了 “社区版”,对本院上报的本区报告卡自行录入,其余7家医院报告卡由区疾控负责录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访视、信息核实、随访信息录入工作。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传报流程如图1所示。

    2   肿瘤数据库的应用

    由于长宁区5家区属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报告/随访资料的录入工作,因此,区疾控中心对资料的质控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报告管理功能、随访管理功能模块以往的报道中已有详细介绍[2]。为更好地适应长宁区工作要求,社区版着重开发了质控、查询及实时在线功能,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效果。

    2.1   质量控制

    2.1.1   查重剔重

    由于存在不同医院对同一病例的重复报告,报告卡的重复输入也不可避免。查重功能可以自动筛查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icd-10等的任一项或者组合项,系统可根据设置条件自动搜索出查询的病例。筛查出的报告卡再经过人为判断确定存在重复,最后将报告日期较晚的标记为重复卡,予以删除。

    2.1.2   抽查质控

    根据市疾控计划要求,长宁区每月按一定比例对报告卡、随访卡的录入进行抽查质控。系统可以选择抽查报告卡或随访卡及抽查时间范围,并自动列出范围内可以抽查的报告卡、随访卡数,我们可根据需要选择报告卡/随访卡需重点抽查的项目或所有项目,并选中某张卡进行二次录入,保存时系统将对二次录入的资料与原始资料进行比对,提示不同的比较结果,并将结果显示在已抽查列表中。当到达一定比例时,抽查结束,系统会自动生成此次抽查结果,并通过短信平台向医院、社区发送抽查结果,便于其及时改进。

    2.2   组合查询 

    组合查询提供固定的组合查询及自由查询功能:固定的组合查询可以把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组合查询的条件列出,可以很方便地打印出死卡(无此人、无此地)、户口空挂(户口所在地已核实,但实际居住地未核实病人)名单,与死亡数据库核对,可复活一批死卡;无法随访的户口空挂患者如果死亡,也可及时得到信息。自由查询功能可选择多种条件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查询,筛选符合条件的病例。自己定义的查询条件如编号、姓名、icd编码、户口地址、诊断日期、录入日期、手术医院、卡氏评分等等进行数据查询。 执行查询后,系统可生成符合条件的病例列表 ,并以excel格式输出。利用此项功能,可以很方便地检索到符合条件的病例。此外,对于查询结果可以进行分析,选择需要分组的项,或者需要进行数值分析的列进行分析,结果可以保存或打印。

    2.3   在线功能

    为更好地发挥系统功能,满足在线和网络中断等不同情况下的使用,“社区版”根据需求于2005年进行二次开发, 实现医院、社区报告卡/随访卡实时录入,无需进行上传。但当网络中断时可先录入至本地,待网络状况恢复后再做上传操作。大大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增加区疾控对报告卡信息的修改功能,可以在线直接更新中心数据库信息,使肿瘤报告卡的修改更为方便简单。

    3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的优势

    长宁区恶性肿瘤病例报告登记工作经过2 年的实际应用也证明了其体现出的优势:①二级报病医院参与报告卡录入工作,使报告环节连贯起来,在输入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可直接在院内进行核实,提高工作效率。②社区版将随访卡录入功能下放到社区,使社区肿瘤病人随访信息得以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肿瘤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时性。③完善的二级质控功能,实现区疾控对医院、社区录入的资料进行客观的评价、质控。④在线、网络中断两种输入情况并存,方便使用。

    4   展   望

    随着长宁区卫生信息网络规划的全面实施,大部分二级及以上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已初步建成。网络建设进程的加快为实现信息交换提供可能。利用医院his系统直接采集肿瘤病人的信息资料,不仅直接获得第一手资料,减少中间环节及错误信息,提高病例报告质量,还可有效杜绝漏报。更重要的是肿瘤登记员也可以从大量的填报、输入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工作效率。

    建立在完善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基础上的肿瘤信息和随访资料,对于制定肿瘤防治策略和规划乃至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都至关重要。系统的功能不仅局限在资料的调查和收集上,而且是一个十分良好的社区肿瘤病人服务平台[3]。

【参考文献】

第7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1 全市疫情概况

2012年1月1日零时-12月31日24时,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大武口区共报告手足口病373例,报告发病率为130.12/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250例),报告发病率上升32.98%。临床诊断291例(78.02%),实验室诊断82例(22.04%),其中EV71阳性1例,CoxA16阳性67例,其它肠道病毒阳性14例,无重症、死亡病例报告。

2 疫情特点

2012年1-12月份期间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各月变化较大, 1-3月无病例报告,4月报告2例,5月报告19例,6月报告病例数急剧上升,报告手足口病42例, 7月报告15例,8月报告11例,9月报告病例数急剧上升,报告手足口病46例,占总报告病例数的12.33%,说明大武口区已进入手足口病高发阶段,10月报告病例数最多为131例,占总报告病例数的55.04%,达到全年的峰值,11月报告74例,12月报告33例,说明大武口区手足口病发病仍处于高发阶段。发病人群以0—3岁年龄段最多,为202例,占54.16%;发病职业以托幼儿童为主,报告246例,占65.95%;男性报告213例,女性报告160例,性别比为1.33:1。

3 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3.1 参加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后,中心领导迅速对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3.2 加大了对手足口病疫情的网络巡查和主动监测力度,市疾控中心传染病网络人员放弃星期天和节假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对发生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苗头时,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和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每月汇总手足口病监测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3 密切关注幼托机构和小学等重点部门手足口病疫情,对聚集性病例、暴发疫情和重症病例及时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全年进行个案调查 35例,对辖区内21家幼儿园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指导,建议 8家幼儿园采取停课措施。

3.4 加强督导、及时培训。市疾控中心每月对辖区2家监测医院各督导1次,合计24家次。在手足口病发病高峰来临前,对辖区各医疗机构举办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班1期。

3.5 病原学监测情况,大武口区共采集标本 82 份,检出阳性标本82 份,其中EV71阳性1例,CoxA16阳性67例,其它肠道病毒阳性14例,无重症、死亡病例报告。

4 工作建议

4.1 进一步规范病例诊治,严格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按卫生部《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知识再培训,强化与其他出疹性疾病的鉴别诊断,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认真落实转诊制度、病例筛选制度和分类救治原则,及早发现和及时救治危重并发症患者,防止出现死亡病例。

第8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制度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超过1/3的省份并未作环境报告,政府履行该项法定职责的情况堪忧。

13省份环境报告“爽约”

2015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然而,从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依法落实环境报告制度有关情况的报告中发现,这条规定似乎被部分地方忽略。

截至2016年12月7日,已有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甘肃、宁夏、山东、海南、贵州、共1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湖北省政府向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除上述已听取和审议报告的省份外,黑龙江、上海拟安排在2016年12月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环境质量报告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还有11个省份(除港澳台)未作报告或拟定有关计划。

除了省级政府应当作环保报告外,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法律规定环境报告制度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人大依法强化监督。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县、市级政府进行环境报告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据不完全统计,各省会城市或自治区首府中,也只有武汉、贵阳和银川向同级人大政府作了环境报告。

2016年8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给江苏省政府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中指出,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议省政府督促各市、县、区政府尽快实施这一法定制度。

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提交的“环境报告”审议过程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邹学明也特别提出,报告制度在市县两级执行得不够积极主动,不够理想。

他举出的调研报告显示,到2016年5月11日止,湖南省有6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已报告,有7个列入计划,还有1个没有列入计划(长沙市);在12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3个管理区委员会中,2015年有14个已报告,2016年有27个已报告,有46个列入计划,还有52个没有列入计划。

“专项报告”不合规

作为一项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报告制度,在全国加大力度保护环境的情况下,为何这么多省份“按兵不动”?

“很可能是因为疏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认为,之所以有如此多的省份未作报告,一部分原因还在于缺少意识。“人大、政府没有意识到这个事情,很多时候会有疏忽,两个都没觉得要去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则认为,地方政府未能依法作报告的原因在于,对于相关法条没有足够的认识,“觉得与自己无关”。他表示,一直以来,政府对于人大的监督功能都不够重视,在相关工作上法制意识不够,这是造成超过三成省份违反新环保法的深层原因。

对此,不少省份也觉得有些“冤屈”。青海省环保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为何当年未作报告时解释道,“今年7月青海已经作了报告。”受青海省政府委托,青海省环保厅于2016年7月向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组汇报了相关情况。“主要是对去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青海省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作出了报告。”

这样的情况在未作报告的省份中不在少数。2015年以来,北京市人大审议了例如《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等相关报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还听取和审议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书;福建省政府每年都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文件中,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那么,以此形式进行环境报告符合环保法的要求吗?一些省份认为“已经就此作过专题报告,就不用再作这一报告”的想法正确吗?

“从目前统计的情况看,各省份情况不一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调研室副主任王勇解释说,“这些形式虽然从不同层面反映了环保的相关情况,但法律对报告主体、报告对象和内容都有明确规定,如果严格依照法律,现在只有18个省份完成。”

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有的省政府在一些环保相关报告中,也涵盖了环境质量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但不应看作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报告。他解释,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包括以上两部分内容,按这样算的话,所有省份都算作环境报告了。

“有的地方每年有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环保各方面的报告,但环保法要求的报告,是一个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环境保护不仅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还涉及森林、海洋等环境领域,属于多部门的职能。”上述负责人具体解释了环境报告的含义。

那么一份规范的环境报告应该是什么样呢?对此,环保法明确了报告的主体、对象及内容,各地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报告。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法律规定上已经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报告的主体,也就是说作报告的领导同志代表的是一级政府,而不是某个部门。第二,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是人大常委会报告。形式上有两种,如果是听取和审议是口头报告,单独审议可能就作为书面报告。从内容上讲,有两个主要部分,环境状况主要是环境质量状况,因为现在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后面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各级政府都有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其中的各项目标完成、推进、实施的情况怎么样,这也是报告的重点内容。这两条主线基本全面反映环境保护的整体情况。”

落实较好省份提供经验参考

作环境报告是法定义务,作为依法治理h境的制度性安排,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治理决心。在一些省份缺席的情况下,还是有部分地方积极响应、认真落实,为作好环境报告提供了样板。

201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系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个落实上述条文的省份,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当年唯一一个落实该条文的省份。

2016年9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听取云南省政府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之后我们把人大审议意见的报告转给省政府研究,要求12月底前办理人大审议意见的结果,若人大常委会觉得还需研究,会继续监督,如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开展部门协调会等。这是我们人大的固定监督方式,一定要做好。”云南省人大环资工委法规处处长朱江介绍道。

云南省人大在作报告的时间、报告框架等方面参照了全国人大的做法。朱江说,明年还将继续听取政府报告环境状况。据了解,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拟每年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的环保报告,建立省政府向人大报告年度环境状况的制度。截至目前,云南省是唯一一个形成制度的省份。

而江西则在组织形式上较为突出,2016年1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5年的环保工作报告。把“环境保护”提升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不仅报告大气、水、土等环境质量状况,也把湿地、森林生态状况纳入报告。宁夏则结合听取和审议报告,对全区贯彻实施环保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了专题询问。

不少县市级人大常委会也在积极推动落实这项工作。通过一些地方人大官网发现,尽管有的省级政府未依法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报告,但下属的县级或市级政府却将这一制度落到了实处。

加强人大监督常态化机制建设

依法报告是落实新环保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倒逼环境治理有效实现的法治举措,不能对法律规定视而不见,更不能患上“拖延症”。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提出,对此项工作今后要形成制度化安排。而在13省份“爽约”的当下,如何确保这项规定的落地?

“地方人大和政府都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表示。

梁鹰也认为,环境报告属于专项工作报告的范畴,从程序上来说,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负主体责任;人大应积极履职,主动督促政府安排议程。

“报告应该由人大提出要求,并与政府进行沟通。人大将报告列入常委会议程,至于具体由谁来报告,则由政府决定。”梁鹰解释道。

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还透露,个别省份存在上级领导询问后才报告的情形。“中央领导到地方进行执法检查,在询问当地政府是否向人大报告后,当地政府表示尚未作出安排。当晚,该地区举行会议,拟定了报告的时间。”

梁鹰认为,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提醒。下一步应当建立地方人大对政府的督办机制。地方人大应通过函询等各种方式,提醒、要求政府履行职责。

各级政府不执行法律规定怎么办?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认为,我国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如果监督中发现被监督机构不执行法律规定,可通过人大自身的职权来改正,比如可以撤销有关单位领导的职务,可以通过作出决定废除错误的决定。

当然,向人大报告,不是形式上“走一遭”,而应该经得起人大代表质询,有助于环境治理。从根本上来说,“行动”比“形式”更重要,人大在督促政府作出报告的同时,更应该通过各种手段促使政府作好报告。

“应进一步统筹抓好人大监督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强化落实人大监督责任和政府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综合采取定期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基层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车光铁建议。

此外,人大常委会还可以通过专题询问、质询等手段对各级政府进行监督。

如果人大不履行监督职责又该如何?莫纪宏表示,人大自身目前是由人民来监督,当前人大的工作人员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监督,人民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来监督,“环保法的监督更是如此,如果环保部门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可以由人大常委会主动发出监督指令要求有关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并对拒绝报告的采取组织人事措施。”

相关链接

富阳:率先推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

2015年下半年,为破解基层生态环保责任难落实的问题,富阳结合地方实际,以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以先个别试点再全面铺开的模式,出台了《关于要求落实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向属地“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等报告属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改善环境质量、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保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2016年,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乡镇(街道)人大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通知》,进一步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区24个乡镇(街道)人大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年中乡镇人代会、街道政情报告会上,专题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题报告,并形成制度化安排。

第9篇:区人大工作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依法〔*〕1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的监督,实现《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式,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监督的自觉性;有助于贯彻《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二、乡镇政府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纲要》的基本情况;

2.本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包括建立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内容;

4.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包括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等内容;

5.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6.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情况,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和上报备案,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接受行政审计和行政监察等专项执法监督,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等内容;

7.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学习情况,包括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内容;

8.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政府部门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纲要》的基本情况;

2.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所涉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5.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6.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7.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8.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及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9.部门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配置及调整情况;

10.其他依法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时间和形式

1.乡镇政府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2.区政府工作部门和省、市驻区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5日前书面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3.区政府在每年的1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