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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服务精选(九篇)

市场研究服务

第1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062.6;F812.2;F224

目前,北京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2000亿“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作为新增长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医疗、健康、培训等领域,加快市场化、产业化步伐。近年来,北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促进了北京城市经济建设。但是在北京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大量人口聚集,城市圈扩大,要求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向周边地区扩散,要求扩大供给能力。如何通过改善供给机制分步骤把可经营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做大北京非基本公共服务业,是北京面临的艰巨任务。为加深我们对当前发展阶段所面临改革困境的认识,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和着力点,进而指导我们进行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实践,有必要在理论层面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剖析制约非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的体制,有效改善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探索未来发展路径。

一、西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论基础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产生,是多种理论综合影响下的结果。主要有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兴起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式逐步取代政府垄断供给模式,米尔顿·弗里德曼(Friedman)、彼得·F·德鲁克(Drucker)、普尔(Poole)、斯潘(Spann)、罗思巴德(Rothbard)、菲斯克(Fisk)和萨瓦斯(E.S.Savas)等人的研究推动了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研究与实践。其主要发展趋势是引入企业管理形式,导入竞争机制,推行社会协作。经过引入企业管理形式,改善政府行政绩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经过竞争机制,优化公共产品的供应,降低行政成本;推行社会协作,采用合同外包,公私合营等市场化运作形式,放松政府垄断和规制。

(一)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经济学区分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认为私人物品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供给和获得满足;而公共物品领域只能通过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领域存在市场失灵,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消费与使用者付费无关,容易产生“免费搭车”现象;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市场主体缺乏生产的基本动力。公共物品理论认为,政府本质上是一个安排者或者提供者,政府提供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生产。提供是指通过某种制度安排,确定物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生产是指通过组合生产要素,将投入变成产出的技术化过程。对于公共物品,政府可以将一些生产环节委托给其他组织。

(二)公共选择理论

根据“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政治人”假设,认为当个人由市场中的买者或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政治家、纳税人或官员时,不会发生变化。在布坎南等人看来,官僚不受公共利益的激励,而受其自身利益的激励,追求的是政府规模最大化而不是利润最大化,他们使其个人福利最大化而不是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政府失灵”。由于公共资源在垄断环境中运作,管理者缺乏激励,使公共产品成本高昂,导致低效率和差质量,而且对于公众的需求反应过于迟钝,缺乏回应性。因此,公共服务应当给予公众对公共服务进行选择的机会,应打破公私界限,破除政府垄断,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在公私之间形成竞争。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也适用于公共部门,提倡构建“企业家政府”,希望通过在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应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提高政府效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克里斯托夫·胡德(Christopher Hood)归纳了新公共管理的七个特质,认为竞争是降低成本和达到更高标准的关键所在。奥斯本提出,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是 “划桨”,而是“掌舵”,政府做好决策工作,把具体的服务性工作承包给私营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去做;但奥斯本也反对完全的私有化,认为如果把治理的全过程都私有化,会导致丧失社会公平感和利他主义精神。

(四)治理理论

公共治理理论提倡政府与非营利机构、私营企业和公民进行合作,共同确定目标,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等众多公共管理主体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相互认同基础上的合作,其权利构成是多元的,打破了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观念。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介于政府垄断和私有化之间的一种均衡,在计划与市场中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看得见的手”的双重作用,达到社会最优解,认为只要设计控制得当,外包可以使公众享受到更加低廉、高质、公平的公共服务。

二、国外非基本公共服务研究述评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不完整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具有较大的外部收益的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业是指以养老托幼、专业培训、健康医疗、家庭服务为代表的新兴人文服务业。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通过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政府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1912年法国学者莱昂·狄骥(Léon Duguit)提出公共服务概念,20世纪80年代西方开始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其相关定义很多,目前尚未达成一致。其理论依据建立在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的基础之上。相关研究文献很多,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研究问题广泛,如市场化的动因分析、路径选择、后果影响、经验教训以及各国比较分析等。主要集中于如下几方面:

(一)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组成研究

强调居民“用脚投票”,认为有多个分散的提供主体,能为多中心大都市地区提供更为高效的公共服务(Tiebout,Ostrom,1977)。认为大量的政府公共服务通过外包的方式,主要由私人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有利于节约政府人力,解决政府机构过于庞大的问题,实现政府“瘦身”的目标。同时,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有助于减少财政资金浪费,减轻财政负担。从各种数据来看,合同出租比政府直接供给降低成本约20%~30%。

(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民营化观点(Ferris,Kolderie,Savas,R.Stein 1990),认为通过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打破政府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仅可以利用竞争的力量给无效率的生产者施以市场压力,而且还可以克服政府某些服务专业性的缺失,充分发挥承包方的专业化优势。但也有人质疑效率以及负面影响(Morgan,Sharp 1990),如政府在组织竞标时常常面临备选对象数量不足的困境;市场化后一部分公共服务的质量并未达到政府和公众的要求;政府在某些项目上存在管制规则过多过滥的现象。此外,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伴随着腐败。

(三)市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研究

由于监管不力或者政府把公共服务外包当作卸包袱、推责任的手段时,就可能造成监管失效,社会公众可能反而承受质低价高的公共服务。私营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获取更多利润,对于偏远的乡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可能提供更少、更差的服务,这种选择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可能会加剧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从招标阶段一直到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都可能产生权力“寻租”问题,滋生腐败,造成市民满意度下降。研究过程中Lyons建立了EVLN逃离-控诉-忠诚-忽视模型,但也存在方法论上的争论(Stipak 1979)。城市公共服务的分配形式和原因研究,观点是“未成型的不平等”,很少有研究证明所有不同群体及区域的居民们都能获得平等的待遇(Mladenka 1980)。

(四)影响政府选择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因素研究

认为合同外包节约成本(Ferris 1986);影响因素主要有财政、政治、交易成本、社会关系、利益寻租以及偏好,规模经济和技术成本等(Nelson,Dubin 1998,Miralles2003)。有效性竞争市场的缺乏,可能形成新的垄断,然而由于优胜劣汰的过度竞争同样也可能形成新的垄断,无论哪一种情形的垄断都难以保障所外包服务的效率、质量,甚至会出现比政府垄断更糟的结果。

(五)公共企业和私人企业产出效率比较研究

肯定私人部门效率,期待更为自由平等的市场准入。认为公共企业在委托问题下的预算软约束会影响其供给效率(Llya R. Segal,1998),利润激励和投入灵活性在私人部门更容易实现(Graddy,1994)。在混合寡头垄断模型下,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的公共企业,其效率、质量均弱于私人企业(Toshihiro,2010)。以盈利为目的的私有化以及政府间的合同供给模式是最普遍的选择(Warner 2008)。

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演进为研究北京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研究方法,相对而言,西方有关如何引入市场机制来改善由政府供给的公共服务水平的文献较少,分类细述及操作规则的研究更少,大多数文献是对某种公共服务引入某种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的分析与评估。北京政府承担着2000多万人口的经济和社会责任,不仅需要保证纯公共产品的供给,还需要在社会建设各相关领域维护经济稳定和保障人民福利,公共服务需求压力巨大。所以,北京在全国将非基本公共服务率先市场化,引入竞争,期望在有限预算下提高供给效率。但是,在北京短期内较难实现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寡头垄断这一市场环境下,引入竞争后,公共企业市场容量如何确定,供给效率是否会提高,行业总产出和消费者福利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混合制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对行业总产出和消费者福利有怎样的影响,规制者应该如何进行市场结构调整以优化供给效率,需要进行系统化研究。

三、国内研究进展及述评

国内有关研究相对集中出现在90年代中后期,最初介绍国外情况及经验教训,随后引入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等理论。具体地说,国内主要是针对城市公共服务改革面临的困境、市场化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供给主体多元化和开放公共服务领域等方面研究。

(一)市场化改革困境的研究

市场化所凸现的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在理论界引起一些非议和质疑。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从其他国家的教训出发总结问题(孙晓莉、王俊豪、徐明春2007);二是探讨公用事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刘戒骄、朱忠发、赵大鹏、李惠先2010);三是探讨特定行业或特定领域出现的问题,如对风险、水务领域、公用事业收费、定价和监管的分析(陈明,周林军2009)。邱法宗(2008)归纳了学术界对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争议。

(二)市场化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理论问题:政府失效固然存在,但市场机制绝非完美;公民与消费者身份的两难;市场化可能使公共利益受忽视(徐锦贤 2011)。实践问题:腐败和私人垄断;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质量问题。建议通过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判断是否适合进行市场化,同时要改变环境或制度以降低交易成本(楚迤斐 2009)。

(三)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主体的多元化研究

对于开发公共领域,当前仍存在竞争不充分,有效竞争格局并未形成,市场化所应有的效率并未体现。认为政府要对全社会实施公共管理,建立非歧视性的政府公共政策体系,实行无差别的市场准入管理。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与社会化格局,形成一种“多中心治理”的供给模式(李军鹏2004)。对于主体多元化,反对的观点认为市场化可能会导致经济性、公平性、社会责任缺失、腐败和垄断、社会不稳定以及政府管理危机,受危害最大的是弱势群体(余丰慧2006)。支持方则认为,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很容易陷入“诺斯悖论”中(蔡放波2004)。

从国内研究文献来看,对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研究缺乏分类细述,实证研究也很少,缺少可供选择的可操作性方案的设计,未能从理论上对市场化供给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还没有构建符合含有首都大城市特征的供给模型,研究深度以及理论系统的完整性方面需要进一步系统化和定量化。基于国内的研究现状和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需要,有必要对市场化供给机制与北京城市发展特征的结合进行研究,形成北京的市场化有效供给分析范式,探索北京公共服务市场化对策。

四、国内外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重要实践及述评

在西方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历程较长,无论是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还是供给方式上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国内市场化进程发展较为缓慢,还处于摸索阶段。

(一)公共服务供给主体

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引入了政府、商业性机构外的第三方组织即非营利性组织,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一个实行分权制的联邦国家,生产力极其发达,在世界经济舞台上起着主导作用,但美国政府并没有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管理,而是通过积极培育和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来承担许多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美国的非营利性组织(NGO)在其公共服务的提供中扮演着非常重要而积极的角色。近年来,美国NGO主要发展为互助社、改良运动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教育文化机构、慈善基金会等团体,全方位地介入了地方政府的治理与服务之中。在美国马里兰州哥伦比亚镇,真正起管理作用的是一个完全民间性质的自治组织—— 哥伦比亚协会,该协会与县政府之间通过合同来划分彼此的职责。县政府负责哥伦比亚镇的公共安全、消防、基础教育、垃圾处理、邮政、主要道路建设和维护、路灯、供水和排水、电力等公共服务项目和设施的建设维护,其余如步行桥梁建设和维护、各种庆祝活动等等则由哥伦比亚协会来承担。除美国外,英国、新加坡等国家也积极引入非营利性组织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之一。非营利性组织作为个人与国家之间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而存在,有助于培育居民自治意识和社区参与意识。同时,随着非营利性组织数量的不断增长,政府在选择合同对象方面有了更大的余地,这意味着政府在购买服务中处于更有力的讨价还价地位。非营利性组织之间为争取政府合同和公司及私人基金展开的激烈竞争,促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本组织向更多的公共服务项目扩展,必然导致公共服务越来越便捷、有效、可承受。国外政府非常好的利用了NGO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对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方面,合同外包已是大势所趋。OECD国家越来越多地将外包的概念引入公共服务领域以提高公共部门的绩效水平。合同外包作为公共服务私营化的手段之一,其使用范围不仅限于政府,它还广泛的应用于私营部门之间,并且被看作是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和竞争性来提高效率的有效方式。以英国为例,英国的公共服务外包最初仅限于蓝领工作。1980年的地方政府规划与土地法明确提出公共服务外包的要求,并提出了引进竞争性招标的范围和工作领域。1985年负责地方政府事务的环境事务部提出了一份咨询文件,要求在垃圾清理、街道清扫、建筑物清洁、车辆维护、饮食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竞争性外包,当年有38个地方政府签订了55项承包合同。1年多的实践表明,以垃圾清理为例,私营承包后成本降低了22%;在通过竞争但最后仍由内部承包的情况下,成本降低17%。由此测算,如果1984/85财政年度全部引进竞争性外包,成本会降低8000万。1998和1990年的地方政府法把竞争性外包的范围扩大到会计、建筑设计、财务管理等“白领”专业服务领域。1990年英国的公共医疗与社区关怀法明确规定,中央拨付的特别款项的85%以上必须用于“非地方当局直接提供的服务”,这意味着地方卫生当局必须以竞争招标的形式向私营部门或非营利机构购买服务。除英国外,美国、法国、丹麦、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也将合同外包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有效手段。公共服务外包改善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了政府职能的履行能力;也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率,使得社会资源更多的交由市场重新配置,使其生产和使用更有效率。此外,外包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将公共部门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中解放出来,减少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开支。外包使得传统上由国家和公共部门垄断的行业逐渐以外包的形式剥离出来,从而扩大了市场竞争的范围。

(三)国内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缓慢

在国内,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国公共服务改革比较落后,没有完全调动包括商业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使得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比较单一。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方面,外包作为公共服务生产的重要形式,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探索和实践的重点。中国地方政府试水公共服务外包起始于1995年,首先是上海浦东新区,纵观90年代,公共服务外包的发展比较缓慢。到了21世纪初,改革的前沿阵地广州、深圳开始探索,近几年则陆续有一些其他城市如北京、厦门、成都、武汉、宁波、南京等开始尝试。总体来说,公共服务外包在中国的发展时间短、案例少,还在初步摸索过程中。

五、国内外研究对北京的启示

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需要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如何结合现阶段北京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借鉴西方经验,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从侧重于供给机制整体性出发,如何从北京作为首都大城市的经济社会体制层面来看待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系统考察内在影响及决定机制,探索一套适合北京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善机制,探讨如何在市场化条件下实现北京非基本公共服务最优配置和分配问题,从而使公共服务的综合福利达到最大化。

北京可以尝试围绕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目标,从供给机制建设的视角,在调查和各区县统计分析基础上,从北京市现实入手,分析市场化的配置机制,探讨政府与市场作用机理,最终形成市场最大化供给的格局和分享式发展模式,为改革提供清晰的脉络;为确保完成既定民生任务,致力于完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非基本公共服务方式。同时,在规范经济分析与实证检验基础之上,为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探索应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构建公共服务市场化绩效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测评公共服务市场化绩效的方法,来最终获取可量化公共服务综合绩效水平情况,为清楚认知北京各区县公共服务市场化现状做必要的尝试。

具体说来,北京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可以从两个层面,一是关注政策层面,二是关注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

第一,围绕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目标,从供给机制建设的视角,探讨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主体,并明确各主体的主要职能职责。政府必须以公共决策方式为主导展开其有效的公共服务,主要起到监管作用,负责制订相关政策,规定相关标准,严格监督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执行过程。包括民营机构、私有企业等在内的商业机构也是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一大提供者,它们通过承包合同等方式将非基本公共服务带入市场,利用价格机制、约束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等最大化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用;此外,非营利性组织的加入也能够很好的促进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使得非基本公共服务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二,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入手,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研究不同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的选择与匹配问题。非基本公共服务到底是不是由政府融资,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向需要的群体提供;还是仅仅培育和发展这个市场,然后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购买能力自由购买?如果是前者,就需要将其当作一个社会政策来设计,考虑其筹资、服务购买、评估与支付等。如果是后者,则更多地需要从产业政策的角度解决如何壮大、规范市场的问题。此外,还包括志愿服务、特许经营、合同承包等供给方式。在具体选择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型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特点,根据对象、需求等综合选择。例如,在居民养老服务中,对高龄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对行动方便的老人服务需求,可建立日托中心和老年组织,通过市场提供。

第三,在调查和各区县统计分析基础上,从北京市现实入手,分析市场化的配置机制,探讨政府与市场作用机理,最终形成市场最大化供给的格局和分享式发展模式,为改革提供清晰的脉络。这就需要明确北京市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优融资模式。融资过程不只是简单的关于成本的决策和安排问题,而是相对于收益的成本配置,关键因素是融资的方式如何影响着市民在服务供给问题上的成本和收益预期。

第四,在规范经济分析与实证检验基础之上,为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探索应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构建公共服务市场化绩效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测评公共服务市场化绩效的方法,来最终获取可量化公共服务综合绩效水平情况,为清楚认知北京各区县公共服务市场化现状做必要的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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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 后市场 顾客让渡价值 顾客满意度 顾客忠诚度 企业利润率

后市场服务,是指产品销售(或租赁)之后的服务,作为产品服务系统范畴的后部分,主要是顾客服务。所以对后市场服务的产品服务需求研究,也是对顾客服务需求的研究。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核心也从产品竞争转变为服务竞争,服务竞争和顾客服务关系密切,就是要为客户提供更高的顾客价值。

本文以下从顾客服务、顾客让渡价值、顾客服务价值、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来分析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利润率之间的关系。

一、顾客服务

顾客服务是为顾客提供时间便利和空间便利的过程,它牵涉到对这过程相关的交易前期准备、交易本身、交易之后的工作等诸多方面的考虑。

二、顾客让渡价值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顾客总价值和顾客总成本的差额,即顾客让渡价值=指顾客总价值-顾客总成本。所以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第一,顾客总价值:是指顾客购买某一产品与服务所获得的一组利益,这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第二,顾客总成本:是指顾客为购买某一产品所支付的货币资金、耗费的时间、体力、精神等,包括货币成本、时间成本、体力成本和精神成本。

企业经营目标就要想尽办法尽可能提高顾客让渡价值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

三、顾客服务价值

1、服务价值

Heskettetal(1997)对服务价值作简单的定义:为顾客所感知的服务结果和相对于顾客获得成本及价格的比率。在企业服务管理中,服务价值是一个重要概念。虽然服务价值是真实的,是可以计量的,但却很难进行估价,大多数顾客是通过对服务进行对比或者对过去的体验来感知服务价值的。

在现代服务管理理论的研究中,对于服务价值的研究,最为突出的成果就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詹姆斯·赫斯克特、厄尔·萨塞、伦纳德·施莱辛格等几位学者建立的服务利润链(Service Profit Chain,SPC)模型。他们历经二十余年,追踪研究了上千家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于1994年提出服务利润链管理模型(Heskettet,1994),并于1997年出版著作《服务利润链》(Heskettetal,1997)。

2、服务链模型

随着服务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信息的充分可获得性,顾客可以具有更强烈的价值导向。对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效用和提高过程质量,降低价格和服务购买成本,达到提高服务价值的目的。企业为了赢得顾客和市场,必须为顾客提供超越竞争对手的服务价值。

Heskettetal的服务价值理论,特别是服务利润链模型涉及三个主题:员工、顾客和企业。这是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以员工、顾客和组织业绩三方面进行研究建立的服务利润链模型,针对服务业的特点,经过调查研究后发现,与服务企业高利润和快速增长更为密切相关的因素是顾客忠诚度而不是市场份额,确认了顾客满意度和组织业绩的正向关系。也说明为顾客提供高服务价值对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的提高起到推动作用,而质量和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更好而成本更低是提高服务价值的重要部分。

3、服务利润链模型延伸

通过对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KANO模型的顾客需求和顾意满意理论、Heskettetal的服务价值理论等文献,特别是服务利润链模型进行研究,本文在后市场服务中推广这一模型。本研究是关于后市场服务,后市场服务先要研究顾客,而顾客的满意和顾客的需求是息息相关的。根据KANO模型,从客户角度的有效服务要满足两点:一是满足不同客户群的不同需求,二是使客户感到满意(Kano,1979)。所以了解顾客需求才能提高顾客满意度。本研究在Heskettet的服务利润链管理模型理论基础上,增加顾客服务需求及企业的服务策略,从而建立以下初步模型图。

四、顾客满意

顾客满意级度指顾客在消费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之后,所产生的满足状态等次。顾客满意度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自我体验。对这种心理状态也要进行界定,否则就无法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评价。心理学家认为情感体验可以按梯级理论进行划分若干层次,相应可以把顾客满意程度分成七个级度或五个级度。七个级度为:很不满意、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较满意、满意和很满意。五个级度为: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和很满意。

在信息发达的今天,顾客有强烈的价值导向,顾客对结果和过程质量的寻求远远超出招致服务所付出的价格和获得成本(Heskettetal,1997),顾客在购买服务后对消费服务的结果也有一个基本的评判,并产生相应的情绪。

五、顾客满意度

如何使最终的服务效果的评价指标可以进行比较、衡量? 这需要用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来进行最终的评估,客户满意度指标就应运而生,它可以很好地反映企业服务的实施效果。

KANO模型是一个典型的定性分析模型,是由日本的卡诺博士提出的,它一般不直接用来测量顾客的满意度,但可以用于对绩效指标进行分类,帮助企业了解并识别不同层次的顾客需求,找出顾客和企业的接触点,识别使顾客满意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其主要有以下观点。

1、需求层次

对顾客的需求,企业需要对其不同层次加以识别,即客户对服务质量和内容有着不同的心里预期和要求,对于客户不同层次上的需求,企业可以不同的服务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需求。因此服务在客户需求层次上的划分,对于服务效果的评估来说更准确、更容易完善和改进。

2、期望性需求

一般顾客谈论的多数需求是指期望性需求,即顾客预期得到的需求,当没有满足顾客这些需求时,顾客就不满意。但期望性需求在企业产品中实现的越多,顾客就越满意。这就促使企业不断地调查和了解顾客需求,并通过合适的方法在产品中体现这些要求,满足顾客需要。

3、有效服务

这里涉及到有效服务这一概念,所谓客户角度的有效服务一般要满足两点:一是满足不同客户群的不同需求,二是使客户感到满意。因此具备这两点的服务就是有效的服务,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或应取消或应改进,是无效服务或低效服务。企业对客户的有效服务需要满足不同客户群的不同需求,并同时使客户感到满意。

4、兴奋型需求

所谓兴奋型需求,是指令顾客意想不到的产品特征,如果产品没有提供这类需求,顾客不会不满意,因为他们通常没有想到这些需求,相反,当产品提供了这类需求时,顾客对产品就非常满意。

5、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购买产品或服务后的满意程度,决定他们是否会重复购买这种产品和服务,也决定他们今后对这种产品和服务的态度,并且还会影响到其他消费者。

顾客满意程度正是取决于他们对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事前期待与实际效果之间的对比。高度的满意感不仅能使顾客形成消费偏好,使顾客成为企业产品的高度忠诚者,而且忠诚顾客会成为“传道者”,向其他人推荐企业的服务,也愿意为其所接受的服务支付较高的价格。所以,顾客满意度也就是顾客对所购产品的事前期待与实际评价的关系。而超越顾客满意,提供顾客所没有想到的服务和产品,给顾客以惊喜,也成为当代企业经营的重要思路。

可以说,忠诚顾客是企业竞争力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是企业长期利润最重要的源泉。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致力于提高顾客满意度,顾客满意既是企业的目标,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工具。

六、顾客忠诚

国际知名的服务管理专家詹姆斯.L.赫斯克特(James L.Heskett)等3人针对服务业的特点,经调查研究后发现,与服务企业高利润和快速增长更为密切相关的因素不是市场份额,而是顾客忠诚度。

顾客忠诚度是顾客对企业产品服务忠诚的程度,是一个量化概念。顾客忠诚度是指由于价格、质量、服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顾客对某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产生偏爱或感情,形成长期重复购买该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程度。美国资深营销专家Jill Griffin则认为,顾客忠诚度是指顾客出于对企业或品牌的偏好而经常性重复购买的程度。许多学者更是直接表示,忠诚的顾客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由此可见,对企业经营者来说,保有忠诚度的顾客是相当重要的任务。

由于现今信息的发达和可获性,顾客在寻找可替换服务方面是具有更多的便利性,调查显示,“非常满意”的顾客重复购买率是那些一般“满意”的顾客的六倍(Jonesandsasser,1995),顾客的“一般满意”就很容易导致“背叛”。因此,服务供货商应该不断了解顾客的想法,检讨企业的策略,提高他们的服务价值(Pyane等人,2000),留住顾客。

1994年,美国学者灰克己(Dick Alan S.)提出了顾客忠诚感分析框架,将顾客忠诚感按其相对态度分类成虚假忠诚者和潜在忠诚者。2004年,奈杰尔.希尔(Nigel Hill)按照忠诚的原因将顾客忠诚分成5种类型,即垄断性忠诚、更换成本高的忠诚、刺激性忠诚、习惯性忠诚和许诺性忠诚5种。

顾客满意是顾客忠诚的关键,只有高度满意的顾客才会是忠诚的顾客。

七、顾客满意和企业利润率的关系

顾客满意和企业利润率之间存在正向的关系,Rustnad Zhaorki(1993)和Rust等人(1995)讨论满意的影响和质量改进对顾客利润率的影响,高度满意的顾客会对企业产生高的忠诚度,从而为企业带来业绩的稳定增长。

忠诚的顾客是企业的至宝,这可以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重复购买企业同样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第二,他们更加容易接受企业新产品或服务,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低。第三,他们又是企业最有效的义务宣传员,对产品服务的推荐作用最有效。第四,忠诚的顾客提供给供应商的有关产品或服务的改进信息,会给企业带来无法衡量的价值。

Halotwell(1996)对有关顾客满意、顾客忠诚和利润的关系作调查后指出,“满意的增长可戏剧性地提高利润”。大量的研究文献(Corpulks,1991;Leemon,1995;Otaky and Linthieum,1997)证明,顾客价值驱动股东价值。

根据有关忠诚度的研究表明,顾客忠诚度越高,企业挽留顾客越多,利润率越高,当企业挽留顾客的比率增加5%时,经营利润便可提升25%~85%(Reiehheld and Sasser,1990)。

企业的发展和利润率依赖于服务提供者如何维持旧客户及销售新的服务给已有顾客以及已有顾客是否能向其他潜在顾客予以推荐。Reiehhed and Sasse(1990)的研究表明,利润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不是相对市场份额,而是顾客忠诚。

Heskettetal.(1997)强调服务提供者需要考虑如何通过以市场的“3R’s”(保留力、相关销售、推荐)和顾客保持持续和积极的关系以及如何持续评估顾客终身价值的重要性。忠诚的顾客在服务性组织的销售额中通常占有的比例较高,利润增长方面也占主要部分。所以,已熟悉公司的服务运送系统及有过服务体验的顾客,通过对公司提出改进建议或合作,可导致服务提供商产生更高的生产率(Pyane,2000)。

企业以利润为中心,后市场服务是现代企业创造利润的主要部分,以汽车贸易为例,后市场服务营业额占汽车贸易业总营业额的40%~60%。后市场服务做得好,则顾客服务价值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挽留顾客越多,则企业利润率越高。

【参考文献】

[1] Heskett,James L.,Thomas O. Jones,Gary W. Loveman, W. Earl Sasser,Jr.,and Leonard A. Schesinger:Putting the Service-Profit Chain to Work[J].Harvard Business Review,Macrh.APril,1994.

[2] Heskett,James L.,W.Earl Sasser,Jr.,and Leonard A. Schesinger:The Service-Profit Chain[M].The Free Press,New York,1997.

[3] Heskett,James L.,W.Earl Sasser,Jr.,and Leonard A. Schesinger:The Value-Profit Chain:The Free ress[M].New York,2003.

[4] 张金成:服务利润链及其管理[J].南开管理评论,1999(1).

[5] Anderson,Eugene.W.,Claes Fornell,and Donald R. Lehman:Customer Satisfaction Marketing Share,and Profitability[J].Journal of Marketing,1993,Jul.

[6] Metters, R., K. King-Metters,M.,Pullman: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M].ThomS0ll.2003.

[7] 王永贵:客户关系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第3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市场营销 服务 服务营销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生活水平和精神享受层次的提高,传统的营销学中 的一些基本原理需要随之变化。日臻完善的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营销必须向纵深发展,而处 于企业核心地位的营销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科学的完备的体系。如何深化,从何处 突破,一直成为人们探索研究的焦点问题。笔者认为,对市场营销过程中服务问题的研究尤 为关键,服务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杠杆,其作用和地位日趋提高和显着,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必须在市场营销全过程中始终贯穿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一、服务在现代市场营销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及影响

    1.首先,服务是现代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现代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技术水平 已经使各个企业之间在产品实体方面的差距逐步缩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能够取得差 异优势的只能是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范围和质量,对消费者来说,购买任何一家产品在产 品实体方面所获得的利益大体一致,能够体现购买到期产品差异只能是产品的销售服务。正 如美国的amex公司负责人所说:服务是我们最有效的营销武器,它是我们在市场上取得差异 性优势的唯一途径。

    2.服务营销是全面深入履行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有效方式之一。现代营销观念是从以生 产产品为中心的生产观念到以推销产品为中心的销售观念,最后发展到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 中心的市场营销观念。在此阶段,消费者需求成为企业营销员和营销活动的一切出发点和落 脚点,因为产品实体本身所具有的营销功能逐渐下降,而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附加利益已上升 到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服务的多少及质量高低,成为消费者感受营销者提供的产品实体质量 的重要指标。难怪一公司总裁如是说:我们不是卖产品而是卖服务。

    3.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可以使企业及时得到反馈的信息。那些积极寻找现存和潜在顾客 反馈信息的公司,发现他们与消费者的密切接触能够为其提供巨大数量的市场信息,并使其 增加利润,这些厂商发现,给公司打进电话来的消费者所提供的不仅仅是抱怨,从中还可获 得忠告和信息。例如,广告对促销活动的影响,初始销售人员的能力,对特别商品缺陷的鉴 别,产品寿命周期,改进新产品的思路,甚至是潜在的新产品和服务等。

    4.用服务来增加新产品的价值。一般情况下,为消费者服务具有远远超过圆满地答复消 费者咨询和抱怨的功能。提高新产品的服务功能能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包括售前和售后 。因为服务就可以被看作具有这样的功能:与竞争者的产品差异化和增加新产品的价值。因 此,能使公司增加新的销售品种和增加消费者重复购买的可能性。根据李维特教授分析,一 件新产品远不只是一件有形的产品,从购买者的观点来看,产品是一种承诺,是一系列的价 值期望,这是产品的非有形部件,但它与产品的有形部件一样完整。

    5.服务营销的提出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组织变革,企业内部应建立起与生产销售等并列 的部门,它所承担的服务功能贯穿于产品销售的始终,同时服务的内容要超出以往狭义的服 务范畴,服务观念应贯彻到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中,贯彻到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的整个活 动过程,也应运用到产品的生命周期策略中。如在产品设计时,要想方设法提高产品的可靠 性,从而降低顾客使用产品的总费用。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施以不同的相应服务就 能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提高销售效果。

    二、服务的特点及分类

    服务是无形的,不易控制。因为“看不见,摸不着”。只凭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双方自 由心证。服务是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供的的本质上的无形的任何行动和利益,并且不会导致 任何所有权的产生,它的生产可能与某种物质产品相联系,也可能毫无关系。

    1.服务的特点。

    (1)无形性。产品与服务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服务的无形性,由于服务是一种行为而 非物体,我们不能像感知物体一样去看出它,品尝、触摸它。例如,企业营销服务是它的提 供者针对客户所执行的一种行为,包括产品生产开发、销售等过程,虽然人们可以看见它, 触摸到服

务的有形成分,如产品、包装等,但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看见或触摸到服务本身。

    (2) 差异性。差异性,是指服务的构成成分及其质量水平经常变化,很难统一界定。 由于服务是一种由人来执行的行为,受许多人自身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 的服务,通常是人与人相互作用的结果,即服务人与顾客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寻找优 秀的服务员,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等,都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 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的等一性。实物往往先生产、再销售,最后消费,它们在时 间上是有间隔的,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 行的。这里所说的服务产品的生产与销费在时间上的等一性是指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 同时进行,即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于顾客时,也正是顾客消费服务的时刻。

    (4)易消失性。易消失性,是指服务产品不能被贮存,不能重复出售,也不能退还的 特点。

    (5)缺乏所有权。缺乏所有权,是指在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所有权的 转移,既然服务是无形的又易消失,服务在交易完成后便消失了,消费者并没有“实质性” 的拥有服务。

    2.服务的分类。 (1)纯有形商品。此类主要是指有形物品如盐、肥皂、火柴等。不附带明显的服务。 (2)伴随着服务的有形商品。此类应包括由伴随着吸引顾客的一种或多种服务的有形物 品,如汽车。汽车制造商在销售汽车本身时,由于汽车技术的复杂性,制造商必须同时提供 相应的技术指导、配送、维修保养等服务。 (3)混合性。此类包含有相同部分的产品和服务,例如餐饮服务,即提供食品,又提供服 务。 (4)伴随有少量产品的服务。此类由一项主要服务和附加服务及辅助物品所组成。如 航空乘客购买的是运输的服务,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并没有得到服务的有形产品 ,然而旅行 包里包含了某些有形物品,像食物饮料等。 (5) 纯服务性。此类主要是提供服务,例如教育、理发,洗熨衣物等等。

    三、如何做好服务工作

    1.从思想上,要把服务意识贯穿到市场营销全过程。通过几年来的营销实践,使我们 已经充分认识到市场竞争已经从企业经营末端移到前端,即产品销售的竞争前移到企业产品 定位之初的竞争,包括产品设计研制、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确定等等,无不存在着赢得消 费者的竞争。因此,必须把服务意识贯穿到市场营销全过程。 (1)企业经营意识的定位:帮助顾客生产最有用产品。企业的经营意识的定位,就是要把 用户作为经营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观念习惯,主动迎合用户,按照用户的 要求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帮助用户生产最有用的产品。 (2)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定位:帮助顾客发现对他最有用的需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市 场竞争态势的演变,产品寿命周期在迅速缩短,因而新产品的开发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基 本标志,因而更应充分了解和研究市场形势,掌握竞争对手的变化 ,密切关注技术发展趋 势走向,以此为基础,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新产品的开发,从而帮助顾客发现他最有用的 需求,达到永远创新。 (3)企业营销策略定位:帮助顾客购买最合适的商品,寻找市场,开发市场,合理地提高 市场占有率覆盖率 ,这是企业营销工作的主体内容。而营销策略的实施和制定,则是内容 的具体化,因此,企业制定营销策略应注重把着眼点放在服务上,有服务的营销才能满足用 户的需要,不仅要为顾客生产更好的产品,而且要帮助顾客买最合适的商品。 (4)产品售后服务定位:没有服务是最佳服务,所谓售后服务,主要是指产品交货后的服 务。经分析,这种服务是前期工作有所欠缺,用户不满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是一种被动的服 务。如果企业在售前、售中都能做好服务,那么则无需售后服务。因此把售后服务定位在没 有服务是最佳服务。

    2.从行动上真正做到“用户至上”。市场经济社会,企业组织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争顾 客,抢用户,谁把握了顾客,谁就把握了市场,谁赢得用户,谁应占领了市场,谁占领了市 场,谁就获得利润。如何才能得到顾客的青睐,笔直认为除了生产销售各个环节要提高服务 质量外,还应有真诚挚爱顾客的心。人总是需要各种商品的,在商品极为丰富的今天,如何 使我们的商品在顾客心中占有地位,除了商品质量优良、款式新颖,价格合理之外,就要看 我们是否把顾客放在心上,即是否把顾真正当作“上帝”,现代商业强调情感销售,所以有 识之士曾经断言“21世纪是销售爱心的时代”。我们提倡“顾客至上

”、“顾客是上帝 ”。说到底是为了强调顾客在市场和销售中的地位,因此,情感效应或称情感式销售成为当 今市场营销中协调主顾关系的最重要的手段。

    情感是对客观现实态度的内心体验,是由外界事物是否满足人的需要而决定的。因此 ,情感的不同表现成为需要是否获得满足的一种标志。我们应该营造有利于顾客积极情感产 生的环境和氛围,使顾客产生特殊的情感意识,这种情感意识可以决定顾客的购买态度和购 买选择。

    首先,对顾客的爱心表现在我们的语言上。言为心声,当顾客进门时,我们应该说些 什么,怎么说,这是一种艺术,一门学问。美国的营业员对挑选商品的顾客,通常是礼貌地 说一句,“我能帮你做些什么”,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你要买什么”,这样顾客没 有马上回答你的压力,也没有被冷落的感觉。

第4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摘要: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网络产业继续向低端市场扩张,势必造成利润下降甚至全面亏损;如果不继续扩张,由于资源、能源的约束,传统工业化道路难以为继,整个经济还可能陷入停滞。要摆脱这种境地,深入研究并进行一场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可能是一条重要出路。文中探讨了传统经济学理念在当前电信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应通过建立普遍服务机制,形成“服务穷人也有利可图”的制度安排,把先进的信息生产力直接向大众市场渗透。

关键词:普遍服务;大众市场;利润;价值;网络均富

1高端市场和大众市场

传统经营者都千方百计把有钱人的腰包当作主要市场目标,因为赚富人的钱更容易。于是就有了专门为少数有钱人建造的总统套房和几百万元的高级轿车。随着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这种高端市场策略在许多领域越来越遇到麻烦。因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资源不可能沿着物质生产的直线模式无限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市场从短缺经济进入了全面过剩,经济萧条可能是未来社会长期的表现形式。当高端消费者的物质需求获得满足以后,社会生产力还要不要继续发展?朝哪个方向发展?这是有远见的经济学家和企业家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在网络产业领域,从高端市场向大众市场的转变趋势更加明显。根据网络经济法则,网络的使用价值与用户的平方成正比。根据信息流通规则,如果一个信息网络只有少数有钱人使用,谈何信息流量?有差异才产生信息流通的势能。在电信发展史上,已经有过不少采用高端市场战略而失败的教训。像可视电话、“铱星”系统和新加坡的CDMA等等,仅靠少量高端用户难以支撑一个必须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网络,其结果是要么公司破产,要么把新建的网络全部拆除!

2资源稀缺和欲望无限

传统经济学是建立在资源稀缺、欲望无限前提下的理论体系,基础资源是钢铁和能源。网络经济的基础资源是沙子(硅)和信息,资源不再稀缺,欲望也不再无限。网络服务的成本构成与价值实现形式正在给传统理论带来严重的挑战。

虽然早就有人提出过生产的根本目的不是为占有更多的物质财富,而是为了提高人类的生存质量。但是直到20世纪末,资源问题、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才使人类真正意识到过去的“康壮大道”已经不能再走下去了。

经济实践证明,未来社会不是物欲无限膨胀的社会。因为人类的理性迟早会认识到,传统经济的病根主要在于金融资本盲目投资生产大量物质产品,反过来遭受资源耗尽、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双双恶化的严重报复。人类最终只能依靠网络生产力对物质资源的代替效应,以更低廉的社会成本直接投资全民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

3经济个人主义和网络协同精神

市场经济的鼻祖亚当·斯密在200年前就提出一个悖论:人类在追求私人目标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实现社会资源最优配置和增进社会福利。也就是相信人类的本性是自私的,但市场规律又天然具有一种平衡约束力,使每个利己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后被西方经济学称作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这个最优状态在整个西方经济实践中并不存在,传统市场经济在多数情况下不能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完全依靠市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情形具有“几乎可以说是奇迹般的偶然性”。假如经济生活中仅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话,那末自由竞争结果更多的是低效率。前美国总统顾问斯蒂格利兹指出:“市场原教旨主义认为,市场本身会带来有效而公平的结果,华盛顿将这些观点奉为神明。其实,亚当·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之所以看不见,原因是它根本就不存在⋯⋯市场的确有非常强大的力量,但是取消一切管制,市场同样无法运行”。

1994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纳什用数学方法证明了人们在非合作博弈中的平衡状态。最后的结论是,在人们的相互交往过程中,每个行为主体的完全利己主义决策结果肯定是低效率的。它实际上证明了亚当·斯密200年前提出的每个人自私自利就可以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的假设的不可实现性。

随着网络技术进步和信息的日益透明,摆脱这种困扰的机会终于来临。人们在多次交往或者重复博弈后发现,遵循平等合作规则要比通过欺诈获得少数几次不义之财更有利。一个新经济学观点正在形成,那就是:乐意给予者自己将获得最多,只有为他人谋利益,自己才能获得合理利益。

与过去不同的是,网络创造了平等、协作的刚性气氛,网络协同精神受到青睐。也就是说,在网络环境中,唯利是图者越来越没有市场,损人利己者会很快得到报复。只有持平等合作态度,并为他人提供了有用价值者才能得到合理的回报。

4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一直是传统经济教科书的一条刚性定律。“企业目标就是创造超额利润”,“办企业就是要为股东赚钱”等口号也被写进我国许多企业家们的施政纲领。在这样的理论氛围和经营模式中,企业家最关心的是年度利润指标,所谓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导致企业短视。甚至不顾本企业实际条件,看到人家干什么赚钱就要干什么。当一种业务利润下降,就盲目转向另一种业务。

从近期的产业实践来看,往往越是急于获取高额利润,越是离利润更远。为了赚取更多利润,经营者很可能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了赚取更多利润,经营者很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甚至制造信息不对称),在价格上大做文章。结果,国内外有许多企业由刚成立时的超额利润,到若干年后走向亏损和破产,就是因为沿袭传统经济的企业目标,急功近利而陷入困境。

随着信息越来越透明,社会越来越进步,现代企业目标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在股份制的初期阶段,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就是要赚取利润,利润率越高,越能吸引股东们的进一步投资。在中期阶段,股东越来越多,董事会成为实际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主要是由一些经营专家组成,这些经营专家最关心的是企业品牌和企业业绩,股票升值还是贬值。股票持有者也希望股票升值而不是利润分红。发展到第三阶段,一个重要标志是股权继续分散,监事会成为企业的实际最高权力机构。监事会的首要责任是约束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并在不污染环境、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

网络经济一个重要规律是梅特卡夫法则,就是网络价值与网络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换句话说,就是网络创造的价值远远高于财务收益。所以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家要首先认识到微利时代的到来,进而还要以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首要目标,合理利润只是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自然结果。

5收益递减和收益递增

传统经济受资源、能源和交易费用的约束,单位生产成本总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上升,同时一个消费者占有实物财富越多,每增加单位财富对他的使用价值也会下降,从而形成收益递减效应。网络经济较少受资源、能源和交易费用约束,单位服务成本总是随着服务量的增加而下降。同时,一个人占有的信息越多,每增加一条信息对他的有用性才越大,因而形成收益递增效应。收益递增会造成某些小企业快速无边界扩张,形成新的集中垄断,比如微软公司、英特公司。在新经济领域,垄断可以看作是收益递增规律的逻辑性结果,但它又是破坏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和企业内部非效率性的罪魁祸首。因此各国在产业实践中一方面实行政策性管制,一方面培育竞争对手以限制这种垄断的力量,以寡头形式实现有效竞争。现在看来,过于分散的小企业和过度集中的大企业都是工业时代的产物,网络时代的最后赢家是大型、分布、具有专业化优势的企业集团。

6数字鸿沟和网络均富

由于网络经济具备一种正反馈效应,也就是先期占有网络资源者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后进入者则难以立足从中获利。换一个角度,一个人已经获得了大量信息,再增加一条信息对他产生的价值概率就高,相反,一个不掌握任何信息近乎的人,给他一条重要信息也毫无价值。也就是更容易造成新的贫富悬殊。

另一方面,许多落后国家和地区,因为优先发展网络产业,利用信息均富效应,很快缩短了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据联合国在落后国家的调查,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高级网络服务在边远贫困地区的价值远比大城市高,那里的居民在特定情况下愿意支付高于城市的通信价格。当大运营商们对广大农村电信市场还不屑一顾的时候,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已经看到这里孕育着重要的潜在市场。

从自然属性看,工业商品在于内部性和独占性,信息服务在于外部性和共享性。也就是说,信息价值与价格(趋于成本)取向是相背离的。所以总体上讲,工业经济容易产生两极分化,网络经济更能促进共同富裕。目前出现数字鸿沟的主要问题在于按照传统市场经济规则使价格与价值脱节,要想使农村的潜在市场变成显在市场,社会尚缺少一种为穷人服务也有利可图的制度安排和机制。

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制度,以专项基金方式贴补边远地区网络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过高部分,也就是形成一种服务穷人也不吃亏的制度安排。

我国近期实行大运营商包干村村通电话的普遍服务办法可能是个立竿见影的政策,但是从长远看电信普遍服务不仅是村村通电话,而是先进电信与信息服务的全面覆盖和“家家通”。除了传统电话之外,还要包括网上教育,网上医疗,网上交易,网上政府。只有将先进的信息服务向占80%人口的广大农村渗透,才能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打造一种电信与信息普遍服务的激励机制,可能是政府一项更重要的责任。

第5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中国与泰国;教育服务贸易;对策与建议

一、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现状

近年来,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额不断增长,截止至2012年世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总额已经超过了330亿美元,数额相当庞大[1]。教育在十大服务贸易中排第四,仅次于旅游、运输和金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一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从出国人员数量上看,2011年中国出国流学人数已将近34万,学成回国人数将近19万。从相对数量来看,学成回国人数的比例在不断的增长。到2011年,其比例已超过50%,这对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上处于逆差地位的中国来说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信号(见表1)。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全国来华留学生简明统计报告》

近些年来泰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995年以来,泰国在亚太地区的人员交流非常频繁。泰国还鼓励在UMAP框架系与大湄公河次流域国家进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交流。但是由于1997年的经济危机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比较晚,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因此受到阻碍。

中泰同属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方面都起步晚,发展不均衡。尤其是双方在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和不确定性。

二、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差异性分析

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供给和需求主要受市场所左右,因而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主要表现在市场开放度、消费者偏好和要素禀赋等差异。

1、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程度分析

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立法和市场开放领域上:(1)市场立法差异。虽然两国在跨境交付方式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和境外消费方式以及自然人流动方面的承诺相似,但是在教育服务的商业存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方面上,泰国的开放程度低于中国。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中国比较开放,而泰国则制定了很多限定措施。(2)市场开放领域的差异。

在学校开放方面,截止至2012年 中国已开放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其他教学机构690所,开放程度较高,而泰国直到2012年开放院校还未达到50所,与中国还有一定的距离。泰国教育市场由于宣传不力和亚洲经融危机的影响使学校的知名度不高,教育市场有待开发。

2、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消费者偏好分析

消费者偏好直接影响到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一方面,泰国利用其先进的教育机制、开放的学习环境以及较低的准入门槛,大量的中国留学生涌入泰国,据泰国教育部统计截止至2012年8月已有中国留学生9000多人,中国已然成为泰国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也就是说,中国极大地影响的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

另一方面,中国对泰国教育投资近些年有比较大的增长,特别对华语项目的资金投入逐年增长,2008年以来每年以200%比例增加,再加上中国深厚的文化积淀,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泰国教育消费者的偏好。这说明泰国越来越重视扩大对中国教育服务贸易。

3、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供给方面的要素禀赋分析

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受到要素禀赋的影响,而影响要素禀赋的最主要的因素则是双方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者素质与成本。

泰国教育体制基本是仿照英美等发达国家,泰国大学在国际化程度上,不仅做到了学生群体的国际化,还做到了教育的国际化。教育体系比较完善,教育环境宽松,优于中国现行的教育制度,吸引了大批中国留学生,促进了泰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

中国在加入WTO后,中国成为相对廉价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者,吸引了大量的国际教育消费者,这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泰国教育消费者,扩大了中国对泰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值得指出的是,泰国教育资源和中国相比比较贫乏,泰国教育消费者为了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更多的教育资源,选择留学中国。而泰国政府为了解决资源匮乏问题,也积极的引进教育资源,兴建大量与国际接轨的教育设施,吸引国际教育消费者。

三、扩大中国对泰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中国与泰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教育合作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足。鉴于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扩大中国对泰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对策与建议。

1、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改革高等教育课程和教学

由于中国长期受旧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的影响,还有很多方面值得进一步改进;而泰国虽然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也不长,但是长期受欧美教育体系的影响,其教育模式优于中国,所以在发展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过程中,中国应当取长补短,学习泰国先进的教学模式,改革高等教育课程和教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降低泰国来华留学门槛,推进中泰高校之间教育交流

留学生消费是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留学生质量的情况下,降低泰国留学生来华留学门槛,对于扩大中国对泰国的教育服务贸易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应当在放宽学校的权利的同时与泰国政府进行交流,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泰国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把双方的教育合作项目都提到可运行的具体的操作上来,进而扩大中国的泰国的教育服务贸易。

3、积极尝试与泰国企业的合作,定向输送优秀毕业生去泰国就业。虽然泰国属于教育大国,但是在总体的实力上与中国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泰国企业需要其他国家的人才去发展泰国的经济,扩大中国对泰国的教育服务贸易。

4、在教育理念上,应当与相关企业积极协商,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扩大中国对泰国教育服务贸易。相关企业应当积极与泰国教育机构与企业进行协商,向其介绍中国独特的教育思想以及博大精深的教育文化,使泰国教育消费者了解中国的教育理念与教育体系,使其深深的被中国特有的文化魅力所吸引并心甘情愿的接受中国的教育制度。在此基础上,扩大中国对泰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作者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

本文得到湖南省跨国投资与经营研究基地的资助

参考文献

[1]文岚.中泰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不确定性分析[J].教育研究,2007(10):21-24.

[2]毕书广.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7.

[3]廖万红,王新哲.中国与东盟发展教育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8(5):12-15.

第6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自动发电控制;调频服务;可计成本;备用容量;AGC辅助服务计价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4-0125-04

一、概述

电力市场中的辅助服务是指为保证电能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而采取的任何辅助措施。目前发电机组提供的比较常见而且容易量化的辅助服务项目有:调峰、调频、无功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格与电能的价格构成了电力市场价格体系的基础,较之电能价格的研究,对发电机组辅助服务定价的研究起步较晚,仍未形成完善的理论基础。

自动发电控制(AGC)作为一种辅助服务,是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厂网分开”的实践,电厂和电网分属不同的经济实体,当受控机组的发电功率响应速度下降到接近最大的负荷变化速率时,将会引起严重的技术问题。因此,电力市场中必须提供一种能够推动和监督不同产权的发电厂参与AGC的调节,保证电网的安全,其核心应该是对AGC辅助服务提供合理的报酬并做到优质优价。

目前,广西电网发电企业提供的AGC调频服务是无偿的,不断深化的电力体制改革将促进电力市场在南方电网的实施,一旦电力市场孕育成熟,发电企业提供的将是有偿的辅助服务,这就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计价方法。本文主要针对发电机组AGC辅助服务的计价展开探讨。

二、广西电网AGC辅助服务的现状

(一)一次调频概况

当电网出现较大扰动时,系统内超过调速器频率死区的机组(包括AGC机组)同时动作参与一次调频,以填补网内的负荷缺失。在机组一次调频出力弥补系统的负荷缺失后,系统频率偏差逐渐减小,当频率偏差小于频率死区时,参与一次调频的机组回到原整定功率运行。发电机组某次一次调频动作时典型的出力运行曲线如图1所示:

发电机组在一次调频动作的时段内,阴影部分的面积为发电量,其中面积是由于一次调频动作后,自动增负荷提供紧急事故(或大扰动)的援调频电量。

2010年6月2日,广西电网统调的大化、平班、合山、北海等8个水火电厂20台发电机组正式投入一次调频功能。目前,广西网内100MW以上的水电机组在运行时均投入一次调频功能,运行的火电机组也要求必须投入一次调频功能。

(二)二次调频概况

截至2010年9月,广西电网具备AGC功能的机组共计30台,水、火电机组分别为19和11台,AGC总容量为6789MW,占全网统调装机容量的44.7%。广西电网AGC采取的是基于CPS标准的联络线频率偏移控制方式(TBC),ACE信号是以与南方电网联络线功率偏差和系统频率偏差为响应值,其计算公式为:

(1)

式中,为广西电网与南方电网的联络线功率偏差;为控制区域的偏差系数,单位,取正号;为系统频率偏差。

中调AGC主站每4s计算一次系统的频率偏差和联络线的功率偏差,如果在正常调节区且或在(次)紧急调节区,则根据计算结果下发机组的目标出力到电厂DCS,实时调整AGC机组的有功出力。以广西电网的主调频厂岩滩电厂为例,其2010年3月9日投入AGC运行的日负荷曲线如图2所示:

在时段内,将投入AGC控制的曲线偏离人工整定值的阴影部分面积计为,即发电机组二次调频在该时间段内的调节电量,其数学表示为:

(2)

三、AGC辅助服务计价方法的分析

系统频率发生大波动的情况下,AGC机组也参与一次调频。一次调频是突发且持续时间较短的,其作用体现在用户用电价值损失的挽救和弥补上,重在其电量的瞬间价值。因此,应该利用商品的价值计价法来计算对一次调频的补偿或奖励。一次调频的计价应考虑:为系统提供的旋转备用容量的计价;一次调频电量的普通计价;一次调频电量的特殊计价(价值计价法)。

AGC机组除了参与一次调频紧急事故支援外,大部分工况下是调节日负荷的微小波动。在系统中定位为调频、调峰的机组其紧急事故支援的一次调频发生机会相对较小,可计量的一次调频电量也十分有限,AGC机组在实际运行中主要还是承担着系统的二次调频功能。因此,下面主要针对AGC机组提供二次调频服务的计价展开讨论。

(一)二次调频可计成本的计价法

二次调频电量即图2中阴影部分面积,其计算如式(2)所示。式中,大于的积分电量在计费电量中体现出来,但AGC向下调整小于的面积,电量采集不到,目前是不计费的,实际上这是二次调频的贡献,也应计价。

二次调频与一次调频有着性质上的不同,其主要作用是平抑负荷的较小波动。由于二次调频发生时频率偏差不大,即使AGC不进行调节,可能对用户用电质量的影响也不明显。但是如果这种微小偏差是发散的,即偏差是朝同一个方向发展的,就可能会形成较大的频率偏差,从而影响用户的用电质量而造成损失。因此,二次调频电量的计价不同于一次调频电量的价值计价法,采用成本计算法要更加直观、形象。

按成本计价的商品是要将其发生成本直接计算出来,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补偿。发电机组产生的直接可记成本主要由下述三个部分构成:

1.加装AGC二次调频控制系统的附加固定成本。由于系统二次调频的需要,广西电网要求一定容量的水电机组以及200MW以上的火电机组都必须安装AGC装置。AGC控制系统分电厂控制系统和中调控制系统,AGC功能需增加控制系统的硬件和软件,从而增加机组一次固定投资的费用。

假设机组由于加装AGC装置而产生的可计量投资成本的增加量为,该套装置折旧年限为,则AGC年折旧成本为:

(3)

由式(3)可得度电年折旧成本为:

(4)

式中,为AGC机组的年发电量。

AGC机组的投资成本按年分摊,以补偿度电年折旧成本为最低标准。

2.由于AGC备用造成的低效率成本。发电机组由于AGC调节无法满负荷运行,必须留有一定的上、下调节裕度,而水电机组一般在额定负荷工况下水耗最低,所以AGC调节造成低负荷工况的效率损失应予以补偿。

假设水电机组最高效用水的出力为,其对应耗水率为(),则度电耗水为:

() (5)

假设AGC调节出力工况下对应耗水率(),相同的水头条件下,其相应的度电耗

水为:

() (6)

则AGC提供备用的度电耗水损失为:

()(7)

由式(7)可得调频效率损失造成的增加度电成本为:

(8)

式中,为机组上网批准电价。

3.机械损害造成的检修费用增加的附加成本。AGC机组的快速、频繁启动,机组负荷的紧急调整,对机组本身造成一定的损害,主要有:压油装置启停频繁,油泵系统故障率增大;运行工况变化范围大,常在低负荷区(非稳定工况)运行,造成机组振、摆度变大;导叶/浆叶来回调节频繁,导致浆叶受油器衬套及铜瓦磨损厉害,发生串油、漏油现象,也使机组负荷调节的灵敏度下降;负荷变化幅度大,调节速度快,工况频繁变化造成转轮金属应力幅值发生变化,使金属材料较早产生“疲劳”。

这些损害直接体现在增加机组的检修、维护费用上,这些费用有些是加装AGC之后造成的,因此,也应在AGC辅助服务中给予补偿。

假设机组平均每年因AGC而增加的检修费用可统计为,因AGC而造成机组使用年限缩短摊入的年费用为,则AGC的检修附加成本年费用为:

(9)

由式(9)可得度电附加成本为:

(10)

电力市场中,二次调频AGC电量对可计成本的补偿,应至少考虑对式(4)、(8)、(10)之和的成本补偿,即补偿费用应至少不低于机组AGC所增加的固定成本、效率成本和检修运行成本的增加。

(二)二次调频备用容量的计价法

ACE偏差引起AGC机组相应地增减出力,这样,机组投入AGC运行时将提供AGC旋转备用容量,造成发电机会的减少,这部分机会发电收益的计价在电力市场中也应予以考虑。

AGC备用是发电机组所能提供的各种备用中质量最高的,在做负荷小波动的平抑备用的同时,还向下兼做旋转备用和调峰服务的备用。如图2所示,负荷是实时波动的时间函数,其备用也是实时波动的,且满足:

(11)

作为更高一级服务的备用,当系统出现扰动时,由于AGC机组调速器和AGC控制特性的作用,被加(减)载进行一次调频或二次调频,同时在实时调度过程中,也时常在一个时间段内被人为加(减)载进行调频。因此,对备用容量的计价至少应考虑容量成本和电量机会成本两个

因素。

1.容量成本。由于AGC备用兼顾了下层次的二种服务备用,因此与旋转备用的计价原理相似,其计价应综合考虑兼做三种备用的容量价值,可在旋转备用的计价基础上再考虑一个大于1的加权补偿系数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则备用计价为:

(12)

式中,为机组单位容量成本;可根据电网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经验由厂网协商确定。

由于AGC备用容量是随其加载容量的变化而变化,实际计价时,在某时间段内可采用求平均值的方法,即:

(13)

则式(12)修改成:

(14)

2.电量机会成本。AGC机组所提供的旋转备用容量使得实际发电量减少,从而使收益减少,应对机会收益进行补偿,在某时间段内由于提供AGC备用而少发的电量为:

(15)

相应损失的发电收入为:

(16)

式中,为市场实时电价,未市场化前 为提供备用机组的批准上网电价。扣除发电机组的电量成本后,得机组的机会成本为:

(17)

式中,为备用机组的单位度电成本。

电力市场中,AGC发电机组二次调频备用容量的计价至少应考虑补偿式(14)和式(17)的容量成本和电量机会成本。

四、电力市场下AGC辅助服务计价的展望和预期

在广西电网当前的运行机制下,调度员可以直接下令电厂提供AGC辅助服务。然而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电厂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不愿无偿提供该项服务。目前,国内华东电网已经实施发电侧的电力市场,如上海电网主要考虑扣罚措施,即当发电机组不能按照电网要求提供合格的AGC辅助服务时,扣减其年度期货电量指标数和期货上网电量数。浙江电网主要考虑AGC服务的某方面补偿措施。这些方法较为粗略,AGC辅助服务的费用没有很好的量化,也难以体现市场竞争的机制。

未来的AGC辅助服务市场可借鉴新英格兰电力市场的模式,其AGC辅助服务通过投标得到。投标一般提前一天进行,各发电厂的投标信息包括:每台机组可提供的AGC备用容量和价格,价格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应系统要求提供AGC服务的价格,二是仅仅作为AGC备用容量的价格,三是提供补偿设备投资和效率降低价格附加项。如果各厂按固定价格投标,则按费用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定提供AGC服务的优先次序表;如果给出的是投标费用曲线,则按类似于经济调度的算法,得到其最小费用下AGC机组的分配结果。在更进一步的算法中,还应考虑使用各机组AGC备用容量的概率。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2001中国电力市场分析与研究[R].北京:国家电网公司,2001.

[2] 福建发电企业辅助服务及定价课题组.福建发电企业辅助服务及定价调研报告[R].福州:福建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4.

[3] 杜松怀,温步瀛,蒋传文.电力市场[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4] 温步瀛,佘占兴,杜松怀.新英格兰电力市场AGC辅助服务市场分析[J].华北电力技术,2001,(9).

第7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5-0041-07

一、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化理论

(一)垄断理论

基础设施行业因为规模经济性明显易于形成垄断性。从传统意义上说,作为基础行业之一,农村交通运输业具有自然垄断色彩。按照垄断理论和农村交通运输业的经济、社会等属性分析,其自然垄断特性产生的主要依据有五点:

1.资源的稀缺性。与土地资源相似,农村交通运输业的道路、场站等基础设施的稀缺性决定了其自然垄断性,在短期内其供给曲线与X轴呈垂直状。因为不考虑升级改造、管理手段提升等原因带来的农村交通运输业产能扩大,道路、场站等设施建成后在一定的生产时期内改变的可能性很小、使用目的单一,除运载工具外,移作他用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农村交通运输业具有资源的稀缺性[1]。同时,由于道路、场站等基础设施公益性较强,在为广大交通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决定了农村交通运输业具有资源的稀缺性。

2.基于运输网络供应系统的规模经济效益。运输产品所需完整的设施、设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这种以场站为放射点、以道路为放射线的运输网络是运输产品形成的基础,这个有机系统就是运输网络供应系统。由于交通运输业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例很大,所以网络供应系统生产、配送的规模经济效益比较明显,也非常重要,只有通过增加一定容量限度内的需求者数量,才能进一步降低、分散成本。线路通过能力、枢纽处理能力、车队规模经济、载运工具载运能力、经济运距等因素直接影响着农村交通运输业的规模经济,在这种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共同作用下,农村交通运输业的网络经济性尤为突出,运输密度经济和幅员经济是其表现形式[2]。

3.范围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涵义是相通的,并存在着内容上的重叠。一个企业开始阶段先是追求单个产品的规模经济性,后来随着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不断积累资本,企业转而追求多产品的规模经济,这种多产品生产的规模经济就是范围经济。由于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整体供给性,运输网络供应系统对多用户提供多种类运输产品时存在复合效益,所以农村交通运输范围经济效益明显。在20世纪70年代对105家交通运输企业所做的分析证明,大型、特大型企业的范围经济效率远远高于小型企业[3]。

4.固定成本的沉淀性。由于运输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被报废后很难移作他用或残余价值很小,所以一般情况下运输基础设施、载运工具使用期长,相应的折旧周期也较长,所以固定成本存在沉淀性,这种固定成本的沉淀性或大或小,程度不同。这种固定成本的沉淀性,决定了农村交通运输行业的自然垄断性[4]。

5.强外部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相应地也同时具有外部不经济性。一方面,运输供应网络在其容量限度内会尽可能多的吸引用户,随着这些用户数量的增多,成本就会出现相应地降低,正外部性表现突出;另一方面,随着运输生产活动的加剧,又必须花费高额的社会成本去治理噪音、废气、粉尘和水土流失等负面外部影响,外部不经济性相应产生。这种正负两方面的外部性一旦失去平衡,都会破坏帕累托效率资源配置的实现。

基于以上五点主要依据,农村交通运输业自然垄断性定位非常明确,因此长期以来交通运输业以此为基础制定行业管理政策。

(二)竞争理论

垄断理论与竞争理论相辅相成,相互推动发展,建立在这两种理论的阶段性发展成果之上,目前农村交通运输行业制定了科学的管理政策。通常情况下认为,垄断是相对的,竞争是绝对的,是必要条件,通过竞争才能维持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活力。竞争理论从市场理论和价格理论中逐步分化独立发展而成,随着现代社会学科的综合化的精密化,竞争理论不断强调动态分析、效率、结果和中间过程,竞争理论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理论不断细化,自成体系,为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向提供了一种发散性思维,对其调整提供了解决路径。农村交通运输业的竞争理论来源于20世纪初熊彼特的动态竞争理论、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战后芝加哥学派的竞争理论、80年代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等[5]。

农村交通运输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旅客或货物实现空间位移。由于旅客流通量在一定阶段内总量基本固定,货物属于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所以旅客或货物弹性系数总体较小。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沉淀成本最小化、无政府规制或规制仅仅针对市场环境的成熟,市场中就可能仅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能提品,这时产品的同质性就很强,行业平均利润就高,垄断性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但在这种高利润率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扩张,其他竞争者纷纷加入农村交通运输市场,随着市场主体增加、产品数量提高和产品同质性的逐渐降低,行业平均利润就会逐步下降。当市场主体的增加与产品需求的增长速度背离时,市场主体间竞争日趋加剧,产品的差异就越来越大,集中度就持续下降,行业平均利润也会随之降低。在某个时期内,当市场主体处于饱和容量时,市场主体数量会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但经过一段时期的优胜劣汰后,市场主体间不断兼并、重组和联合,会形成较大规模市场主体间的寡头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会略有提高。所以,以设置或提高障碍等手段来制定行业政策,可以调节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集中度,调整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范围。

从上可以看出,规模、实力较强的几家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稳定存在,通过联合抵制等行为可以有效预防或阻止潜在的市场主体新加入市场并占据市场份额,使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状态。

如果政府规制有效,上述是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发展需要经历的三种状态。但实际社会经济活动中,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受产业政策所左右,同时政府管制的低效性和无效性已严重影响到农村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所以实际情况是,农村交通运输业的垄断或竞争状态是相互博弈、交替滚动发展的状态,当某一阶段的某一状态占优势时就成为市场的主要特征,相应的行业集中度会随之变化,产品质量特性会发生变异,也会割据运输网络覆盖面的产生[6]。

二、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拓宽投资渠道,在道路建设领域允许和鼓励私营企业等以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或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也取得了很大进展, “十一五”以来,借鉴国外改革服务市场化经验,采用多元融资手段,我国在道路、场站的建设中,广泛推行BTo(Build-Transfer-Operate)、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多种公-私合营模式以及特许经营模式[7]。农村交通运输业投资大幅增长,“十一五”期间中央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资金计1 978亿元,年均递增30%,加上地方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5年间全社会共完成投资9 500亿元。沥青水泥路覆盖了全国97.17%的乡镇和83.89%的建制村,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分别为98.12%和91.47%。2011年农村客运车辆达35.7万辆,全年完成农村客运量79.5亿人,占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的26%,农村“出行难”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我国农村公路及农村客运站建设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农村客运站总数达到l9万个,比“十一五”初增加7.7万个,增长68.5%。其中东部地区农村客运站总数达8.1万个,比“十一五”初增加13 316个,增长l9.5%;中部地区农村客运站总数达8.5万个,比“十一五”初增加44 806个,增长110.8%;西部地区农村客运站总数达2.3万个,比“十一五”初增加19 199个,增长456.7%。2011年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客运站数量列前5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见表1。

2011年,全国农村客运站建设,共完成投资20.8亿元,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比减少2.3%,同“十一五”初相比减少30%;其中政府投资占40.9%,同比减少6.1个百分点,比“十一五”初减少5.2个百分点,然而,对比“十一五”初,全国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数量增加了7.7万个。以上数据表明,在国家持续推动农村客运发展的情况下,地方自身“造血”能力有所增强,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日益显著。具体见表2。

(二)我国农村公路及农村客运站通达情况

1.农村公路通达情况。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通公路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9.97%,通公路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的99.2%,比上年末分别提高0.4个和3.4个百分点,比“十五”末分别提高6.3个和22.3个百分点。2007~2011年全国乡镇和建制村公路通达率情况见图1。

2.农村客运班车通达情况。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34 555个乡镇通了客运班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8.1%;共有546 145个建制村通了客运班车,占全国建制村总数的90.1%。全国仍有685个乡镇和59 936个建制村不通班车。2007~2011年全国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变化情况见图2。

3.农村客运班线发展情况。截至2011年,全国共开通农村客运班线88 068条,比“十一五”初增长28.3%,年平均日发班次110.0万次,比“十一五”初增长29.9%。全国东部地区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数为2.3万条,比“十一五”初增长l0%;中部地区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数为3.3万条,比“十一五”初增长28%西部地区农村客运班线数为3.2万条,比“十一五”初增长45.7%。2011年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客运班线数量列前5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见表3。

2011年,随着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制度的落实,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量的报送、统计和审核得到加强,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得到落实,下达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助专项资金418亿元,其中,农村客运油价补助专项资金79亿元。积极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农村客运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迅速,但还远远落后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随着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在建立结构合理的农村公路网络、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和为人们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农村交通保障条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存在以下问题:(1)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结构不合理。虽然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多变化,但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经营主体散而小、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市场集中度低,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粗放式经济增长;二是运输组织化程度低,农村交通运输市场产品“同质化”;三是运力结构不合理,运输供给能力高低不均,低水平的供给普遍过剩、高层次的供给相对不足。这些结构性问题阻碍了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8]。(2)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竞争状态不合理。目前,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市场有效竞争不足,既存在竞争过度又存在行政垄断,导致运输资源严重浪费和配置不合理。(3)农村交通运输市场集中度低,缺乏主导性企业。要完善农村交通运输市场有效竞争,就要适当的提高农村交通运输市场集中度,减少市场竞争级数,目前,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经营主体小、散、弱,市场集中度过低的现象还需进一步改善[9]。

总的来说,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职能还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主要问题为公共服务职能施用不足,运政服务能力低下,服务顾客导向不足,服务效能提高不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未能科学划分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化进程缓慢,由此带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等问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因调动力量不足,各社会个体参与公共服务的兴趣不足。因此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目前在我国农村交通运输方面转变的重点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必要性

(一)供应方方面

因为管理效率低下、管制成本过高、效果不理想等原因,交通运输国有企业不断趋向市场化,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很多交通运输国有企业市场化,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交通运输国有企业市场化后,管理成本得到明显降低,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制程度很难把握到合适的程度,如果过于放松,其公众责任感下降,如果过于严格,无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独立经济实体自由经营。但考虑到农村交通运输的公益性及其基础设施结构调整,政府采取交叉补贴等形式对农村交通运输行业进行长期干预,比如对偏远地区的交叉补贴、支干线运输效益的补贴等。交叉补贴通常情况是不可取的,没有现金支付效果明显,它掩盖了实际成本与低效率,拉大了行业、行业内的差距,忽略了实际需求群体[10]。

(二)消费受益方面

国有运输企业如果不在竞争状态下经营,其产品流动性缺乏、质量差等缺点暴露无遗,相应的信息公开化程度就低。一旦市场化后,经营方式逐步灵活,管理手段逐渐科学合理,其经营效益、管理效率、产品种类、产品价格、员工福利等都会相对转好,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会使贫困人口受益较大。

(三)市场化与管制方面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国都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民营化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两方面内容,其中90年代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变革就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突出表现。

公共服务除了具备一般公共物品消费非排他性和边际成本为零的特性外,绝大部分都只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物品属性,只不过有些属于公共物品的特性,有些只具有部分公共物品属性。据此,在公共服务领域,行政管理职能应由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和提供者,转变到公共物品的购买者、间接提供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现代经济学认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必要性,但并不代表公共物品必须由政府直接或全部生产。分离生产和提供环节,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服务标准、数量和质量,而通过招标、合同承包、政府采购等形式交由私营部门或非营利组织进行生产或供给。从直接生产和提供服务到间接提供和组织生产是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更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需要。

西方发达国家各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开展时间不一,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农村交通运输市场化与管制相互作用,但在改革次序上两者存在先后,管制有力维护了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培育了运输市场,防止公共服务市场化侵害到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利益。

四、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途径

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政府将部分公共职能推向市场,由市场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来承担这些公共职能,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说,公共服务市场化实际是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市场价值的回归。公共服务市场化最早的表述是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1969年提出的“重新市场化”(reprivatize)。

在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委托授权市场化的主要方式是合同承包和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承包是指通过契约政府把某种服务外包给某一组织。特许经营通常是指在垄断经营中,在政府的价格管制下,政府授权给某一部门,让其提供特定服务[11]。

(一)合同承包

由于大多数公共服务是以垄断的形式经营的,如城市公共交通,垄断和竞争相比,竞争可以降低成本,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让公众的受益更多。因此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实行竞争性合同承包,可以使成本最小。合同承包有利于改善管理水平,减少政府公共服务成本,更好地适应市场要求,提高效率。但如果合同不具体会导致政府不易控制,限制规模经济的发展机会。

在农村交通运输中农村公共交通比较适合合同外包。在农村公共交通中服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便于具体详细列出服务质量标准,便于进行竞争性招标,同时有大量的私营部门愿意经营,可以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

在合同承包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如何监管,为了保证公众的利益,政府作为委托人必须要监管承包人,使其以最小的成本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特许管理

私人部门的参与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途径有四:一是建设承包,由于私人部门具有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所以一般是将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转包给私营部门。二是管理承包,即国家拥有所有权,把管理和经营委托给私营部门;三是特许管理,即在一定时期内,私营部门拥有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和控制权;四是全权转让,即通过转让把所有权彻底给私人部门。

我国较早实行特许经营管理的是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但其授权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在收费公路中,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授予中标者特许经营权。由其投资建设运营,他在政府监管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回报,在规定期限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管理,可以引进私人资本、设备和管理,在刺激道路投资中被广泛应用。实施特许管理必须要特许方案设计周全,要考虑到如何解决需求风险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政府首先要制定资质标准,在竞争性运输服务中要严格界定市场准入规则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商业、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基础设施的特许法规也需增强其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特许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对策

笔者认为,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职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转变,以促进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

(一)树立有限政府的观念,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观念仍根深蒂固,全能型政府的观念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存在,我们要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在道路基础领域改革中,要树立公共服务市场化理念,转变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经营的观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给予民营企业以同等待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鼓励民营部门参与改革服务的市场化改革中。首先要科学定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从过去直接投资和直接管理的模式转变到有重点的直接投资、加强统筹监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仅要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还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在吸引社会资本向公共服务项目投资的问题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引导,出台好的政策来吸引投资。

(二)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引导、扶持市场发展

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中政府具有引导作用。政府应放松管制,扩大准入领域,政府通过特许经营、资产补偿、财政补贴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应保证经营企业合理的利润,扶持一些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用好的企业,促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深入发展,当市场成熟后退出。同时加快第三部门发展,发展农村交通运输领域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使其真正成为独立法人,为农村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财务分析等服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三)创新供给模式,监管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为了保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性的发挥,政府必须承担起响应的监管责任,监控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的运行,充当“裁判员”,这是政府应有的职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交通运输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对运输需求来看,我国农村交通运输还难以满足要求[12]。这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运输需求在不断扩大,运输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受建设资金不足、投融资管理方式不适应等因素的制约,农村交通运输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因此我们应创新供给模式。目前,尽管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就,但要逐步实现农村交通运输基础领域产业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既要加快打破行政垄断,又要预防市场垄断;既要重视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又要重视培育和形成竞争主体;既要打破传统的经济管制体制,又要尽快建立新的政府管制体系和框架。

(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包括专门的合同法、财产权利法、竞争法、诉讼法、赔偿责任法等。过去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市场化的发展需要,有的过于概括,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方面又无法可依,因此,为了推进农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我们应尽快制定完善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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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孙旷怡.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1(5):81-85.

Analysis of Marketization of Rural Transport for Public Service

LI Ni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64, China)

第8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综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126-03

基础教育不仅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国家发展的全局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国民整体素质的培养,基础教育则是其重中之重。由于受省际、区域经济差异的影响,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了当前研究的重点问题。

一、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及意义

首先,有必要定义何为“基础教育”?顾明远教授称:“基础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也是为继续升学或就业培训打好基础的教育。一般指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此外,王莹(2009)提出,基础教育更加强调“基础性”和“全民性”、以育人为根本、把普及作为重点、突出各级政府在资源投入上的主置。笔者认为,此定义更符合当前我国教育现状。

其次,进一步分析当前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殷杰兰(2009),从公共产品角度认为基础教育作为类似纯公共产品,由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我国目前基础教育的现状是城乡基础教育、三级教育间投入不均衡,教育投入内部分配结构不合理。谢娟(2010)认为,我国城乡教育经费来源不一且分配不平衡,直接导致了教育与贫困的恶性循环,所以我们要加速基础教育均等化的步伐。杜文(2011)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实现教育经费效用最大化。杨艳(2007)对城乡义务教育差异的研究表明,当前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办学条件差异很大。直至今日,其中某些问题也是当前基础教育所存在的弊端,可以看出我们在基础教育均等化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综上所述,一定程度上我国还需要加快均等化的步伐,因为基础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不可否认的现状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及城乡之间差距仍然很大,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基础教育发展起步晚,存在着教学设施不完备、师资力量具有较大局限性等的亟待解决实质性问题。鉴于当前形势,推进基础教育均等化势在必行。

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价

第一,基础教育起点均等化。李晓嘉、刘鹏(2009)运用1997—2007年数据,通过绝对指标测算,看出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他们还采用泰尔指数对区域经济差异程度进行了进一步分析,认为2006年之后城乡之间差距相对缩小。此外,汪旭(2011)、樊明成(2008)认为,直到2006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还为3.01%,低于同期其他国家,投入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入学率也是基础教育均等化的重要指标。卓晴君(2009)指出,建国60年来,从儿童入学率20%到实现覆盖全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我国现已成功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小学初中教育体系,所以,我们在基础教育入学率上已经达到了均等化的目标。

第二,基础教育过程均等。郭宏宝(2007)运用功效系数法衡量出我国教育综合均等化系数为62、98,远低于100,表明以师生比衡量的教育均等化程度存在差异。游河、刘小干(2007)用SPSS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城镇和农村学生对所在学校教学质量、基础设施存在差异,反映出在城乡基础教育存在失衡问题,我们有必要建立“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管理”。

第三,基础教育结果均等。刘德吉(2010)运用升学率这个可以体现基础教育产出及效果的指标总体趋势仍下降,基础教育投入和产出需要进一步优化。郭存芝(2008)对1985年与2005年相关数据对比,虽然入学率达标,但是农村和城镇的生源却严重失调。许多学生被正轨重点中学拒之门外,择校现象普遍存在。我们可通过扩大名校办学规模,增加招生人数。

综上所述,我们对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了总结。在经济发展中,基础教育也在不断现代化,逐步和世界接轨。但是,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和解决。

三、城乡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论述

一方面,基础教育供给城乡有别。郭士国(2011)认为,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支出整体比例并向农村倾斜,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确定基本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何磊、王艳(2011)、王元京(2010)认为,城乡基础教育应从非均等化着手分析,建立惠及城乡供给体制的措施,在户籍管理上建立城乡统一的身份证管理制度。通过测算1993—2007年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发展指标,希望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

另一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庞旭瑞(2009)、王德文认为,我国的城乡基础教育存在巨大差距,严重成为教育实现公平的“瓶颈”。同时,夏仁栩、冉飞、李景国(2009)认为,要重视优秀教师资源的重要性,加强鼓励优秀教师到艰苦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的激励机制。聂江(2006)、王德文(2003)通过计算教育基尼系数衡量我国教育不平等程度,得出农村教育基尼系数最大,城乡之间差距仍困扰着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张艳、庞笑萌(2010)认为,应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的制度创新,将“以乡为主”变为“以县为主”,县级自己结合自身教育发展情况制订适合自己的发展方案,制定之后省级才可以审核听证。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历史制度的影响,基础教育均等化的问题还是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城乡之间差距逐渐拉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体制与政策上最大限度保障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路径

(一)不断完善创新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俞贺楠、陈雷(2012)认为,我国公共资源的投入还不能完全做到费随事转和费随人转,影响了资源服务于人的效率。因此,应该调整财政制度,减少地区间、区内负担不均的程度,比如可让流出地政府合理分担部分费用,并加大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任素芳(2012)就农村基础教育提出以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来促进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有利于促进学校资源配置的总体均衡。

(二)构建多元化的基础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叶雪文(2012)、李晓嘉、刘鹏(2010)指出,教育均等化建设的瓶颈就在财政投入,光靠政府是远远不足的,应该让多元化主体投资教育建设。政府在其中应承担起基础教育投资的主体地位,但是要兼顾民间资本的进入。孙靖(2010)指出,特别在义务教育领域,可以解决教育经费尤其是农村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让市场力量参与教育资源的分配,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提供的质量和水平。

(三)构建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

崔惠玉、刘国辉(2010)通过实证分析辽宁教育经费总量或基本教育转移支付总量的增加反而增加了基本教育不均等化程度。因此提出,一是规范转移支付形式;二是试行纵向转移与横向转移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苗薇(2010)对当前我国城乡基础教育的研究得出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则需要建立更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的模型,比如要确定激励系数与成本差异系数等。

(四)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

雷晓康、曲婧(2011)、罗宁(2011)提出,各级政府对于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社会公众必不可少的监督。一是政务公开以利于公民的监督;二是拓宽公民发表言论渠道;三是建立合理的回馈机制以促进教育均等化的发展。夏扉(2011)、李锐(2009)认为,真正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构建完善监督体系就必须要建章立制,教育立法是促进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近年来由于长期的省际区域差异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基础教育服务非均等化有不断扩大趋势。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以上途径不断探索,实现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切实提高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

五、简要述评

首先,教育财政体制。从文献回顾中认识到阻碍我国基础教育均等化的首要因素可以归结为教育财政体制。目前,世界各国教育经费来源是多元的,但是对于基础教育的投资却表现出单一的特点,政府公共财政是基础教育绝对财源。这样基本实现基础教育投资社会性,保障不同收入家庭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笔者认为,强调政府公共支出是更好推进基础教育均等化的首要前提。接着我们就要考虑此处的政府,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呢?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世界上的教育水平高的国家大致采用基础教育政府投资主体上移的模式,这样可以保证落后地区、经济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充足。基于当前我国东中西部教育投入存在差距,采取高层政府负主要责任的形式,可以保证教育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投资主体上移固然好,但是由地方转移至中央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个中间衔接的机制。中央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门管理,同时减少资金下拨层次,减少“粘蝇纸”效应。

其次,教育经费融资渠道的扩展。韩国在教育资源均等化上的政策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其首先将有限的公共资金用在收益水平高的基础教育上,然后又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采取优惠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政策。高等教育主要依靠私人资金投入,因为基础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但是高等教育又被认为是私人投资行为,理应由个人来支付,并由市场供求来调配资源。我们认为,韩国由于其人口资源比较少,完全由政府来支付基础教育经费具有可行性,但是我国的国情是人口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且差距较大,完全由政府单独提供教育经费是不现实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对于财力有限的地方政府适当引入融资,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选择西部地区省份且该地区有一定规模的私营经济的地区进行试点,然后根据实际的效果看是否能在全国推广。

最后,基础教育的运行机制。西部地区财力薄弱省份,教育基础落后,可以参照英国做法,建立“教育优先区”,包括校舍修建、教学硬件设施的配备制定一套完整的特殊政策,其内容可以更加重视实践操作能力,可以使知识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另外,部分教师不会选择到偏远山区工作,使得基础教育在师资力量上存在很大差异。工作基于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鼓励广大教师到边远山区支教,一方面可以参照日本的做法教师在本区域内定期轮岗制,教师资源由县以上政府统管。这样,就会使得东中西部、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在硬件和软件上逐步一体化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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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市场研究服务范文

关键词:体育赛事;市场转型;公共服务;政府购买;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中图分类号:G80-0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7)03-0026-05

Abstract:Since sports industry was upgraded to national strategy in 2014,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 event public service system has entered a crucial stag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apital market into the field of sports public service supply, the expansion of sports social influence through sport event, and the demand fulfillment of social residents for quality sports events. This study by proceeding from the new public service theory puts forward the 4 connotative characteristics of sport event public service system: "pluralistic subjectivity", "macro-regulation", "micro-efficiency" and "market orientation". The ke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is to develop social sport organizations or sport industry associations that possess legal personality, social public power and internal decision full of "democracy" spirits. It also gives the transition path that is to introduce compulsive and derivative change of institutions to improve the 6 mechanisms: "governance", "decla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capital introduction" and "supervision". Still, government departments play the key role in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so it suggests that "government purchase", "public guidance funds" and "judicial perfection" be adopted to strengthen the security.

Key words: sports events; market transition; public service; government purchase; sports industry development guiding fund

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已经着手改造传统“三级竞训体系”,建设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以求推动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目前,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培育出部分具有较高市场化水平的体育联赛。但是,我国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门槛过高,弱化了社会与市场对于体育赛事产品的自主选择和共同参与,阻碍体育赛事市场化进一步深入发展。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提出:体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将深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改革,切实推动以足球、篮球、排球赛事(联赛)为代表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联赛)的商业化、市场化发展与转型。

1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内涵分析

1.1 公共服务理论基础

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满足公共需求而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物品的过程。20世纪西方学界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主张是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管理活动,强调政府在推动公共服务转型过程中的效率,其核心价值可以概括为3E(Economy, Efficiency, Effectiveness)[1]。但是实践发现效率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公共服务产品与公共需求之间的不匹配问题越发明显。如何让民众获得充分权利,根据自身需求引导公共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学界又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其本质在于:将原本由政府承担的公共产品推向市场,形成一个有利的双向互动关系,体现出“民主与效率”的平衡博弈,与西方传统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凸显效率、民主流失”的诉求存在较大差异[2]。其理论的两大核心观点在于:其一,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有效改善和提升公共产品及相关附加物,降低“政府失灵”的威胁;其二,政府部门能够利用集中性较强公共资源间接影响市场投资行为和取向,有利于体育赛事的产业结构优化,降低“市场失灵”风险发生。

1.2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内涵及特征

1.2.1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内涵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体育赛事”完全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起来的,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居民对于体育赛事需求不断发展扩张,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再有效。在新公共服务理论逻辑指导下,研究者展开了对体育赛事公共服务内涵的探究,集中表现为:1)政府行政决策与执行的分离。传统政府部门同时掌握体育赛事举办、组织、招商引资的决策权力和执行权力,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倡导政府更多对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数量、质量、结构起到有效的引导、控制与协调作用,并不断加强决策监督权,具体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交由市场与社会。换言之,体育赛事的组织、举办与实际管理应当完全交由各运动项目协会,政府则站在更高层次对不同项目协会的发展进行控制和调整。2)市场将成为公共供给的重要力量。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共财政不再是公共服务产品唯一资金基础,而成为一种引导性资金。一部分具有市场潜力的公共服务产品应当允许部分接受社会投资,形成混合式的公共服务产品。即大部分“运动项目协会”将成为政府和投资商的“中介协调”,且随着体育赛事商业化程度的提高,运动项目协会很有可能转变成为各体育赛事投资的利益保障机构,带有“行业协会性质”。未来,体育赛事公共服务项目的准入行政门槛应当降低,大量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都将可以投资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产品。3)公民满意导向。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共服务的目标在于公民社会,而并非市场顾客。公民社会包含市场顾客,但又存在区别。公民能够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向公共服务生产者提出公共利益诉求。公民满意导向下,应当强调各运动项目协会的治理结构改善,使其内部真正能够形成民主商议、民主决策氛围,真正能够代表民意开展“体育赛事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切实形成协调政府和市场的中介、协调作用。

1.2.2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特征

1992年的红山口会议开启了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之路,这也是我国全面推动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的起点。1993年原国家体委颁布《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基本要求,提出:改变原有体育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国家调控、自我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3]。经过二十余年发展,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进入到深化改革重要阶段,但其基本方针与内涵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可以概括为以下特征:

1.2.2.1 多元主体性

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部门分离决策权和执行权,推动公共服务产品生产、供给主体的多元化特征。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体育事业就已经开始推动政府职能改革,促进体育管理体制内的“政企分离”“政社分离”和“社社分离”。例如,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早期,中国足协便成为联赛的核心管理组织,并将商务开发任务委托给国际管理集团,随后又委托给下属的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负责经营[4]。虽然目前项目管理中心与项目协会依然存在较大联系,但已为未来深化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打下铺垫。

1.2.2.2 宏观调控性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要特征是:政府部门将精力集中于宏观性的体育赛事布局问题。新公共服务理论始终强调对公民权的尊重,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为公民表达自身公共利益而设计具体的体育赛事制度安排。政府部门便能够摆脱体育赛事管理的微观性事务,着力在中观层次培育、优化和监督各运动项目协会科学、合理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产品。

1.2.2.3 微观高效性

各运动项目协会是各体育赛事组织、筹办的核心主体。例如,2003年广州市体育局出台《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办法》,率先开体育赛事民办先河。2004年11月北京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宣布不再作为体育赛事主办方,而将主办权利交由社会与市场[5]。在有限时间、空间范围内,运动项目协会能够集中精力制定符合社会市场需要的体育赛事筹办方案;市场投资者也能够借助体育赛事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不断的市场投资相关服务产品,获取利益。体育赛事在相对微观的层次,完成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形成了微观高效性特征。

1.2.2.4 市场导向性

著名行政学家胡德(Hood)认为:如何在公共服务项目资源分配公平、正义基础上,保持较高水平的资源利用效率显得极为重要[6]。新公共服务供给理论思路上,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体育赛事产品应当是完成“公共服务市场化转型”的核心区域,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完成投入。一部分市场基础弱、但是社会影响力较强的体育赛事产品,例如田径、排球等依然需要政府完全承担公共支持,属于魍车墓共服务供给模式,而市场基础良好的体育赛事产品则应当完全交由市场。

2 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战略定位、挑战及构建重点

2.1 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战略定位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下,传统体育赛事管理体制发生分化,形成三种基本类型:政府主导、商业组织和混合开发三种模式类型(肖锋,沈建华,2008)[7]。其中,“政府主导”模式下的体育赛事依旧延续着举国体制下体育赛事供给模式,一般奥运政管计划内的小众性体育项目赛事(例如举重、田径等)或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体育赛事依然需要由政府完全支撑。“商业组织模式”下的体育赛事是已经完成市场化转型的赛事类型,具有充分外部投资和成熟消费市场,不需要政府部门辅助以公共服务。例如2003年中国国家队与西班牙皇马足球职业俱乐部之间开展的“龙马大战”,完全属于商业运作模式主导的比赛类型,不涉及政府的公共扶持与推动。“混合模式”是新型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内容,符合新公共服务理论诉求,是本文分析“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问题重点内容(见图1)。

根据图1所示,体育赛事新型公共服务体系表现为“混合模式”类型,具备较好社会影响力、且市场潜力较大的运动项目赛事适合“混合模式”,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为支撑或引导,推动该类型赛事向体育赛事商业组织模式过渡与发展。实现体育赛事商业组织模式需要满足两大条件:第一,基础性混合类赛事。体育赛事商业组织模式需要较强的消费基础与群体,而保证该项目具有稳定庞大的基础参与人群非常重要。业余体育赛事往往是培育基础人群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社会影响力较好,但市场盈利能力较弱,在缺乏必要的市场投资情况下,依然需要由政府加以支撑,往往采用“政府购买模式”加以实现,当该项目赛事的商业组织模式较为成熟时,业余性赛事往往会拥有充足的市场赞助方式加以保障。第二,支撑型混合类赛事。体育商业组织模式开展需要必要的外部投资资金注入,然而目前我国体育赛事普遍存在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体育赛事的投资利润远远低于其他投资项目,缺乏外部投资的混合型体育赛事很难实现商业组织模式转型,为此政府部门可以采用“产业引导资金”的方式,引导社会、民间及海外资本逐步投入到各类赛事的运营过程之中,推动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

2.2 深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的挑战

虽然我国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在部分发达地区初见成效,但是体育赛事管理体制普遍存在权责混乱、分工不明等显著问题,始终难以回避“资源损耗过重、效率难以提高”的老问题。2014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透露:国家体育总局将以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反映出未来深化我国体育赛事市场化转型所要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可以概括为:1)项目管理中心与体育项目协会依然存在内在的强大联系,“一个班子、两套牌子”问题依然严重,并没有将实际的权利归还于社会群众,群众无法按照自身意愿组织、参与、影响体育赛事,导致体育赛事严重缺乏群众基础,限制了体育消费市场扩张。2)政府部门依然控制各类商业性体育赛事投资审批权,导致市场投资者难以有效根据社会需要,完成体育赛事组织,向社会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有偿性体育赛事服务。3)我国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提出较高的注册标准与“业务指导要求”,导致民间性体育社团发展缓慢,难以有效集合群众体育自发组织、参与业余性商业体育赛事需求。

2.3 深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重点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未来建设重点任务将落脚于“明晰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内部权责关系、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引导扩大外部投资、提高体育赛事投入资源的利用效率”上来。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明晰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关键在于彻底推动“政社分离”,促使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获得充分的社会公权力,能够独立行使社会组织的对应权利。因此,深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的关键节点在于如何培育“社会体育组织”,其应当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8]:1)具备实际法人资格,掌握有效的社会公权力;2)组织决策机制将有效贯彻民主精神,构建出健全的民主决策机制;3)社会、市场组织体系的精英阶层将逐渐发展成熟壮大。对于不同类型的社会体育组织培育,可以考虑综合运用“顶层设计+地方创新”的方式。

3 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改革路径与运行机制设计

3.1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改革路径研究

3.1.1 “强制性制度变迁”改革路径

具有政府背景的“体育项目协会”或者“社会体育组织”更适合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加以改革,要求国家及体育行政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恰当弱化自身刚性管控职能,将公权力回归于体育社会组织。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已着手展开 “政社分离”的改革工作。“十”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社分开;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育领域内,我国政府部门已在很大程度上将政府型体育社会组织改革问题纳入事业单位改革范畴,建立起“分类管理方式”,对无稳定经常性业务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法人(以田协为代表)实行全额拨款;对有一定数量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单位法人(以“排协”为代表)实行差额拨款;对有充分经营性收入的体育社会组织法人(以“足协”为代表)可以实行自收自支[9]。

3.1.2 “诱致性制度变迁”改革路径

具有民间背景的体育社团更适合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改革路径,即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区域,先于中央展开对体育社团审批管理制度的逐步调整与改良。虽然在中央层面为维持全局稳定对体育社团自由结社问题持谨慎态度,例如2000年4月,民政部颁布《取非法民间组织的暂行办法》重申“未经许可登记成立社会团体和其他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织,应当予以取缔”,但是地方性“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社团管理制度的变迁成本,最大化变迁收益。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率先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社团登记注册门槛,例如2000年上海市率先明确部分街道可作为社区社团业务主管单位[10]。北京回龙观地区足球协会的建立就是在北京市政府的公共资源支持下建立起来的,是我国体育社团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改革路径获得社会公权力的有利例证。

3.2 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设计

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社会以及市场将实现联合,共同完成“混合式”的体育赛事产品的生产与供给,以追求“民主和效率”的平衡。而政府是宏观层次的统筹协调主体;社会(或者称为运动项目协会)是中观层次上对体育赛事项目的组织、开发进行决策、操作的核心操作主体;而市场是投资各类体育赛事,利用体育赛事社会影响力获取收益的投资主体。三者关系应当被相应地制度化,保证体育赛事这一混合型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稳定。

根据上文论述,研究者认为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应当包含六大机制,包括“规制机制”“申报机制”“评估机制”“授权机制”“引资机制”和“监督机制”六个部分(见图2)。这六大机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并非是按照图2所示的顺序展开,仅是为了更清晰地表达出不同机制间的一个大致的逻辑关系。另外,研究者又绘制表1,用以描述不同机制的内涵。

4 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转型的政府保障措施

实现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内部的“政社分离”之后,各类社会组织获得充分的社会公权力主导区域的体育赛事市场和群众体育赛事。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完全支撑业余性体育赛事,满足社会公民的参与需求;同时通过“公共引导”方式,鼓励社会、市场的资本投入商业性体育赛事的生产与组织。另外,还需要通过“司法保障”措施,降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4.1 “政府购买”保障

“政府购买”是新型公共服务理论的重要组成,其形成的理论来源主要包括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治理理论。体育赛事在此处应当属于公益性较强但市场盈利能力较弱的群众性、大众性体育赛事。首先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我国政府部门将转变以往全能形象,推动“社会”与“市场”承担更多公共责任,成为“公益性体育赛事”的生产供给者。其中,各类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体育组织是“公益性体育赛事”的生产供给者。而政府与市场均可以对这类公益性项目进行投入,但不论哪类投入,均不涉及体育赛事盈利问题,只是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资助。其次,根据委托理论,政府部门需要按照特定的市场标准,以契约形式与社会体育组织完成约定,实现对公益性体育赛事的投入。根据公共治理理论,政府应当将更多的治理权限,例如财务、法律等,交由其他相关的社会权威机构、组织承担,从而降低了公共财政使用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2014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正式承办单位采购公告》颁布,上海市体育局委托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对市民体育打联赛的正式项目、申报项目进行采购。全市86家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参与了招标洽谈谈判,最终上海市体育局与27家市级体育协会、2家区级体育协会和1家体育俱乐部签订协议,完成了体育赛事政府购买[11]。

4.2 “公共引导资金”保障

我国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为了将部分具有市场潜力的体育赛事推向市场,体育行政部门会通过对社会体育组织进行“公共财政引导资金”的使用授权,吸引市场投资方对部分具有市场潜力的体育赛事加以投资。2011年江苏省便已开始着手探索公共体育服务转型问题,设立专门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截至目前共投资约3亿元,扶持项目453个,带动社会投资近200亿元。据报道:2014年江苏省体育局总共通过1亿元引导资金投入144个项目,拉动社会投资逾50亿,这批政府资助项目包括部分商业性体育赛事。可以说,现阶段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体育投资市场;调动市场投资热情;优化产业投资结构;实现体育事业的全面、均衡、健康发展。

4.3 司法保障

《体育法》第33条规定“通过体育仲裁制度,解决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该条款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更多强调“体育自治”原则,各类问题出现更多依赖行政力量加以解决。随着体育市场化、社会化进程不断推动,体育被放到了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之中,简单依靠有限的体育行政指令再难以解决更为复杂的问题,再难调整更为复杂的关系。在“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的三元模式中,行政力量应更加强调协调功能,即通过“公共财政”“公共资源使用权授权”以及“政府购买”等多重形式直接作用“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互动关系,通过财税政策间接影响影响体育社会组织与市场的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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