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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征信体系;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1-0052-02
一、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统筹规划
近几年,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引起重视,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目标,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也没有出台协调全市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更没有明确负责协调管理的机构和管理机制,社会征信体系实际上仍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社会征信体系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尚未真正开始启动。
(二)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支持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的征信法律法规,对征信体系建设有关方面的责、权、利,以及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和使用等环节都没有明确。包头市的地方性征信法规也属空白,不能依法开展征信工作。
(三)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
包头市公共信用信息集中分布在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法院、海关、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质监局等十六个政府部门和业务部门。由于部门利益分割、财政资金不能按时按需到位,导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四)缺乏专业化的信用中介机构
信用服务主要由信用中介机构来完成。包头市普遍缺乏信用信息产品的意识,对信息产品的需求十分有限,市场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截至2006年6月末,包头市尚无一家专营或兼营信用评估、信用调查等征信信用服务机构。
(五)社会诚信意识淡漠
一是由于正处于市场经济深化的关键时期,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企业守信和失信的成本均不能得到清晰的体现,甚至发生明显的反向引导。二是信用观念仍十分淡薄,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加快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政府推动,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市场经济的自发演进是异常缓慢的,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作为,即要发挥政府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倡导和推动者的作用。要按照征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形成政府牵头领导、共同研究、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示范引导的共促机制,才能确保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启动。
要根据包头市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征信体系建设的长期规划,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切实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总体规则,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征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二是将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并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三是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四是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任务、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和主要指标监测表,定期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追究责任。五是建立征信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半年对全市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六是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信息反馈。七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建设良好信用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征信法律、法规建设
国家应积极推动征信的立法工作。当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包头市应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来约束和规范征信行为,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要以规章的形式确立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明确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使用者的法律地位。要尽快出台《包头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异议信息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使公共信息尽早得到整合,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
(三)建立征信体系的组织和运作机制
一是选择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且有一定征信工作管理经验的部门牵头、政府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二是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建立共同分担机制,对征信体系建设的费用由政府监督,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从实际出发,采取财政列支一点,部门自筹一点,以达到合理分摊征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成本和人力成本,从源头上堵住“化整为零”给征信体系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
可以考虑从以下三方入手:一是在全市征信体系平台建成之前,充分利用十六个部门已有的征信资源和包头市政府网络系统,进行行业征信。二是在行业征信的基础上,整合政府信息,建立公共信息系统。由于政府公共信息系统是非营利性的,其使用基本不受限制,因此在包头市专业征信机构空白的情况下,先建立公共信息披露系统,联合工商、税务、质量检查、打假、公安和法院等部门,以披露企业基本情况为主,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公共信息和特别信息。三是在非营利征信基础上,逐步过渡建立商业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以客观反映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主,主要包括企业识别信息、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管理人情况、企业财务状况、银行往来和债务情况,以及公共信息等,信用信息由商业性征信机构进行收费服务。
(五)扶植征信中介机构
一是把开展企业资信评级作为优化地方信用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组织宣传发动、协调督促,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政策环境,促进社会有关方面重视并积极利用外部评级,扩大外部评级市场需求。三是引入外地有丰富经验的征信评级机构,充分尊重评级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自主交易行为,培育具备社会公信力的评级机构;四是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评级产品质量,扩大评级市场有效供给。对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防中介机构与企业合谋欺诈的情况发生。
一、统一思想。
肩负着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使命。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小企业融资较困难的情况下,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发展有着天然的联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新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着力强化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而信用担保体系是保障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办事的制度安排。信用担保体系是否健全是衡量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县与全国一样已进入市场经济机制的完善阶段,一是要充分认识信用担保体系是组成市场经济机制的重要部分。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中小企业发展的地位已经很明了全县有中小企业7641户,规模企业67户,因此,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县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信用体系缺乏的问题,二是要充分认识担保体系是支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条件。目前。更是担保不足的问题。过去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主要是直接投入、投资、补助等为主,但相对于企业动辄需要上百万、上千万的资金来说,财政给的几万、几十万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担保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转变了公共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不仅可以小钱撬动大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还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只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任何企业都可以共享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在享受成果的同时会更加注重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因为贷款到期是一定要还的不像过去财政给的有些是可以不还的因此,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可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是信贷资金的使用者,三是要充分认识信用担保体系是构成区域性融资体系的重要内容。银行是信贷资金的提供者。而信用担保机构是之间的中介,区域性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担保方式帮助企业从银行融资,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就会突显,而“四两”也会增值保值。资本金用的好,就会像再生资源一样,周而复始,永续利用,从而更好地支持企业快速转型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就是作为担保业信用等级和担保实力的一个标志,因此,必须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力度。
难以获得银行信贷。通过信用担保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信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充分认识信用担保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往往因为资信不足。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还要充分认识信用担保体系是推进区域经济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相对独立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既能解决单个企业与银行信贷担保的问题,也能解决企业之间互保链的问题,切断企业群体之间的信贷债务传递,建立起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群与区域产业链之间的防火墙”有效保障区域经济安全发展。因此,一定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识问题解决了行动就有了源泉和动力。
二、创新思维。
也是适应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变化的客观要求。目前,创新是信用担保体系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县经济已进入了新的转型发展时期,中小企业的综合性融资负担已超出了承受能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风险很大,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促使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点必须放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升级扩容”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政府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抓手,今年,县提出的创优“四县特色”致力“四大发展”抓好“四件大事”工作目标,无一不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有关。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就是财政的工作重点,也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工作重点。政策性担保体系本身就是公共财政职能的延伸,担保公司要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充分运用公共财政所赋予的信用资源,按照政府的政策意图系统地向中小企业配置资金等要素。而要把公共财政弥补市场经济“缺陷”职能发挥的更加深入和广泛,就必须在强化现有担保功能的基础上,发展新的队伍,创新业务模式。
进行业务模式创新。信用担保机构要围绕信用做文章,一是探索信用与担保的结合点。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积极创新严格意义上的信用担保方式。对缺乏信用记录或者资信条件不够的中小企业,要围绕担保做文章,担保的抵(质)押物、担保品种以及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进行业务模式创新。积极引进资本运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二是探索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点。探索搭建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桥梁,加快信用担保业务模式的创新步伐。
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寻找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托、投资、银行、证券等参与主体在金融资源关系链及其价值链中的位置,三是探索金融资源关系链环节的结合点。找出各方的价值点,创新业务发展模式。
三、凝聚合力。
已经走过了近十年的历程,县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行业的规范发展中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有目共睹。近年来,省担保协会的引导下,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作用,运用1000万元的资金调动了银行3120万元的资金资源,为龙海实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担保贷款,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特别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但毋庸讳言,县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财政支持力度、机制体制建设、银保合作、行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今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壮大行业担保实力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可谓是挣得起、赔不起的产业,担保业本身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性。但又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发展中银企合作的有效的桥梁和纽带,被社会公认是公共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县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从纵向发展来看,注册资本达到1170万元,担保实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横向比较来看,离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平均资本金的4000万元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运用直接注入资本金、转移支付资金、整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使其逐步达到银监部门的准入门槛,不断提升担保实力,壮大和提高行业整体担保能力。
增强风险管理能力2完善担保机制建设。
财政部门要切实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制度体系,高风险行业更需要重视风险管理。指导和监督促进县担保体系的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担保机构运作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县委、县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逐步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按照省政府明确的风险准备金拨补比例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拨付风险准备金,加大对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投入。这样既有利于加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向担保行业的投资。同时要逐步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时下浮的担保费率予以保费补贴,以维护担保机构利益,调动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实现双向互利共赢3探索银保合作机制。
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和中坚力量。从我县的发展情况来看,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积极性还不高,协作和参与力度还不大。因此,县政府把调动银行积极性作为重要手段,推动银行与担保机构加强协作。担保机构要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不断加强双向互利合作。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协调,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不断完善协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信用担保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信息交流与共享,重点提升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度,有效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
强化行业服务意识4加强行业自我管理。
没有一套可行的合理的考核办法,担保行业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即使环境再好资金再多,一旦出现风险也可能会资不抵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担保中心,要在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身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层层落实阶段性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行业发展的标准模式,提升行业的整体实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强化行业的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全方位地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中小企业,另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合作双赢”深刻内涵。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无疑能为企业的发展积蓄力量、增添后劲,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但归根到底,只有企业不断规范管理,提升档次,逐步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型转变,致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使信用担保发挥最大效益,提升信用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推动县域经济的转型发展。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8-0056-02
1 前言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尤其在建筑市场,信用缺失问题相当突出,已经成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建筑市场涉及面广,交易额大,可变因素多,合同关系复杂,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这些特点决定了更需要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严重扭曲了建筑市场信用关系,导致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
2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概念
所谓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际上是一套建筑市场治理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建设有关的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通过激励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使信用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并自觉自愿地从失信向守信转变,共同促进整体建筑市场信用水平的完善和发展,从而保障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建筑市场信用作为行业信用的概念,其信用体系涉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市场行为主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提供机构等,包括信用法规、信用制度、信用信息、信用工具等主要内容。
3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分析
3.1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现状
我们所说的建筑市场信用问题,实际上是建筑市场各主体的信用问题,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失信的表现及影响指的是各建筑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及其影响。
3.1.1业主行为主要体现在合同方面(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和经济方面。一些业主盲目投资,擅自开工,规避招标,拖欠工程款及设计、咨询等费用,违规收费,强行压价或要求垫资承包,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认真履行业主责任等。在建筑市场交易过程中业主处于有利地位,业主的失信行为不仅影响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且造成了建设领域庞大债务链的形成。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6亿元,相当于建筑业年总产值的19.6%。
3.1.2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人,行使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有些地方政府喜欢搞“形象工程”,没有或缺乏资金盲目上马,套国家建设资金。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容易引起制度上、环境上的漏洞和动荡。政府失信行为损坏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引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大量的腐败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重大经济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业的占60%以上甚至更高。
3.1.3承包商具有买方与卖方的双重角色,其信用缺失体现在合同信用、经济信用和质量信用三个方面。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拖欠供货商材料设备款。承包商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居于信息有利位置,承包商的失信行为引发了工程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发。根据质量安全司的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
3.1.4中介服务机构的失信行为,干扰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例如,招标投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规避招标、假招标,泄漏应当保密的有关资料和标底,弄虚作假,失去公正公平性:监理单位不按合同要求严格监督,与承包商、供应商串通作假;造价咨询机构索贿受贿,违规收费:检测机构出虚假报告以及做假帐、出假证明等等,这些失信行为,不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更加重了市场的无序与混乱。
3.2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原因探究
为妥善解决建筑市场的信用危机,就要了解危机根源所在。目前造成建筑市场信用危机的原因大致归纳如下:
3.2.1信用意识缺乏。在中国,诚实守信始终是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推崇的美德。但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信用关系在我国没有充分发育。而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建筑市场主体的往来主要由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调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观念极度淡化。不讲信用企业照样可以生存发展,坑蒙诈骗仍有一定市场,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关系其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体会不深,认识不足。
3.2.2信用管理制度缺乏。目前,国内建筑企业虽然已经开始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把企业信用管理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大部分企业没有对应收账款加强监管,催收欠款的力度差,信用管理的职能相对薄弱。企业缺乏对客户信用资料的系统管理。许多施工企业有一种错误的指导思想,认为在当今经济条件下能够接到工程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了解客户的信用程度,更不可能对客户进行信用监控。
3.2.3信用秩序立法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对建筑市场信用秩序的立法,法律在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秩序方面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在案件审理上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损害债权人利益。执法成本过高,债务清偿率低,造成“赢了官司也赔钱”现象。市场与社会对企业的外在信用约束机制乏力,实际上构成了对失信行为的反向维护,从而鼓励更多的失信行为。
3.2.4信用保障机制缺乏。社会不能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建筑企业提供信用增强服务,也不能为信用的履行提供足够的保障措施,即信用担保。
4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
4.1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思路
国际经验表明,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因此,明确思路对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只有思路清晰,才能保证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4.1.1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法律。包括信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基础法律、信用专门法律法规、信用市场监管法规,以及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等。保证信用的实现,保障公平、有序、合理的价值交换,保护经济活动中信用主体的正当权益,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的重要职能。所以,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首先要通过制定政策与立法,在整个建筑市场倡导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引导信用需求;对守信者予以鼓励与褒奖,让失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其次,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
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的力度,使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传递和使用有法可依,确保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中良性运行。
4.1.2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建立征信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只有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征信体系和高效运转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才能对建筑市场企业和个人执业者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归集、评价、加工并依法和使用,才有可能有效地整合我国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领域的信用资源,形成统一、共享的信用信息供给机制,也才能真正建立起整个建筑市场的信用联防机制。
4.1.3合理的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只有在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体制下才能实现。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泱泱大国建立信用体系,涉及面相当广,链条很长,关系错综复杂,任务十分艰巨。要顺利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尤其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确立起一个超越于各个部门、行业和任何个人的具有相当权威和影响力的组织机构,在信用管理体制建设中发展领导、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作用。
4.1.4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是在特定的运作模式下形成的。信用体系建设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行模式选择得是否合理。虽然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信用体系运作形成了“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和“日本模式”等多种模式。信用体系的建设,并没有现成的绝对标准的模式可以照搬,选择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国情、历史、市场和信用发达程度等多种因素。因此,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立足我国当前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现实,在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种适应本国国情的具有特色的运行模式。
根据以上总体思路,并考虑到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内涵,构建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现代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教育体系、执业人员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七个体系一个机制。
4.2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运作模式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及市场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企业和执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掌控,而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主动允当“第一推动力”,打破既得利益的传统格局,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也就极其漫长。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的历史经验,但更重要的也是最主要的还是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和基本国情,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发展应该采取“政府主导推动,民间投资为主,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建设行政部门的当务之急,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并对信用信息的公开、台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确界定。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并对一些过时的、不适应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特别是保护部门利益的规章要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三是理顺监管体制。建设行政部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及公证等多方面配合监督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把信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4.3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体制选择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阐释及其与社会信用体系的相互关系
金融生态环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与政策法律等内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等。可见,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各成分、各要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金融生态链,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在内的各成分平衡的共生。而社会信用体系无疑是金融生态环境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
社会信用体系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信用调查活动和信用评级活动。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了与信用交易有关的四个主要环节的制度安排:一是信用的投放,二是信用风险的管理和分散,三是信用信息服务,四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几乎涵盖了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重要方面,既涉及对交易过程的规范,也涉及到对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规范,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甚至可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系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成败。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都强调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2004年2月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安全事关大局,维护金融安全,必须健全金融法制,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2006年1月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联网正式运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于2006年8月在全国联网正式运行。截至2006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库已经覆盖全国,并为5.33亿自然人和1116万多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些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来说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与此同时,信用体系建设的速度仍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充斥市场、价格欺诈、中介组织违反独立、公正的职业道德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商业竞争力、办事效率,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信用立法滞后,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重要表现。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关于信用的一些原则性条款,《刑法》中对欺诈等行为也有相应的惩罚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相对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虽然在一些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信用的规定,但受传统意识的影响,这些规定还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不能对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这些都非常不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和维系。因此,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就必须要完善立法,以法律作为保障。
(二)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
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完善与否关系着信用制度能否真正建立。目前,我国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用国家信用代替了各类信用关系,缺乏维系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的奖惩机制,使得信用机构少,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了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
(三)缺乏信用教育和信用研究
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教育还很落后,国内几乎没有一所专门的信用管理学院,甚至没有信用管理课程,没有一所院校开展系统的信用管理职业人员从业资格教育工作。我国的信用管理教育还很落后,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造成了长期以来人们只知道信用的道德层面的含义,很少去从教育和经济层面系统地思考信用问题,严重阻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质性进展。
(四)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低
社会信用记录集中于政府部门,政府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负责信用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全社会信用记录的市场开放程度低,征信企业缺乏向企业和个人正常获取和检索信用信息的途径。
三、基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规的建立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立法先行。鉴于我国的国情,信用立法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客观上又需要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因此,建议我国从三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征信法》,代替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条例》,将征信制度由部门规章提升到法律范畴,确立征信制度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二是抓紧研究、率先出台急需的法律、法规,如《信用报告法》、《社会信用信息法》、《信息披露条例》等,为商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三是抓紧修改和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信用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惩罚条款,对诸如产权制度、契约制度、竞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也应该加以健全和补充。
(二)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
先进的信用风险控制方法需要有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来支持,应充分发挥会计核算自动化和网络化的优势,根据信用风险控制的需求,利用数据库建立信息档案,及时获得数量多、质量高的信息,实现信息的实时录入,不断满足信用风险控制系统数据信息的动态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现了企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改造和全国统一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下一步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的环保信息等将纳入该系统。伴随着该数据库的应用,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规范信息收集和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能准确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既要满足商业银行多样性风险控制的需求,也要建立个人消费者信息纠错工作机制;非银行社会信用信息的更新,更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人民银行应责无旁贷地做主协调人。
(三)大力发展社会征信行业,发展信用中介组织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其核心任务是促进征信行业的发展,只有征信行业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才能形成失信惩罚机制的基本条件。我国在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和鼓励民间的经营性征信机构,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信用管理民间机构,通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法律保障、数据信息开放等有利条件,鼓励社会各界包括民营、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根据规定开办专业化的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信用中介组织,为社会提供广泛的信用中介服务,以此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明确征信业的管理部门,并逐步统一征信机构资质标准、建立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信用中介组织的行为。
(四)大力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
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使诚信成为人们交往的道德准则,强化“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观念。同时,要建立社会失信惩罚及奖励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各类企业、个人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合法且有效的公示,设立“黑名单”,形成失信的企业难以生存、发展的氛围;同时,设立“红名单”、“绿色通道”等,通过免工商年检、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授信额度等各种措施,对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这样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诚信氛围,也是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不可或缺的观念因素。
(五)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应继续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通过催生中国企业对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市场,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增加社会对信用管理中介行业的需求,做大“蛋糕”;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支持征信机构研发和创新征信产品,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同时,政府对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整合是对政府管理体制、行政效率的一种考验。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否则各部门的建设成果只可能是分散和孤立的行业系统,而不可能是真正促进消费增长和经济增长的有效的社会系统,不利于市场化的信用服务业的增长壮大。
(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除了外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相关法治环境外,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主要服务对象,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金融机构、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尚处在自然盲目状态,防范市场信用风险的能力有限,不敢轻易进行信用交易,结果反过来又影响了其市场竞争能力,丧失很多商业机会。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有的信用经营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从国际上看,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经营机构,其主要信用活动是信用销售。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国应重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
四、结论
作为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环境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全面的、广泛的与基础性的。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因此,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在这其中,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加强信用立法,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使征信行业迈向市场;同时也要发挥公众的作用,培养信用管理人才,教育群众,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另外应建立有别于金融机构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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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信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12-0062-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2.14
自印度尤努斯在世界上创立了第一家小额信贷公司格莱美银行以来,小额金融公司在正规大型的金融机构不愿企及的领域,例如微小型企业融资方面和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自身也存在着风险。
国外主要从小额信贷机构外界环境和客户自身状况研究小额信贷机构风险, Valentina Hartarska、Denis Nadolnyak(2007)从产品市场现状、产品市场进入难度、贷款有无担保等角度分析了1998—2002在全球各国发放小额贷款的风险情况,研究表明产品发展潜力、贷款人技术和能力、产品的产业政策、政府对小额贷款的支持力度是小额贷款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1]。Rubana Mahjabeen(2008)研究了孟加拉国发放小额贷款的风险情况,提出贷款总额贷款周期、贷款人的抵押品价值、贷款人拥有的耐用商品价值等因素会对小额贷款风险产生影响[2]。
国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研究小额金融公司的风险问题:一是从客户方面分析,主要是从客户的信用体系、联保担保体制、财产水平、负债状况、借款用途、农户的农业收入、非农收入、房屋价值、贷款用途、贷款数额等角度分析小额公司的风险来源[3]。二是从小额金融公司所处的外界环境方面分析,比如从小额金融公司在法律上的地位不明确、不能进入银行系统的征信体系、承担的税负过重、监管归属不明、没有外部资金可以利用等角度分析小额金融公司所面临的风险[4]。三是从小额金融公司自身分析,如内控机制不健全、员工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较弱等方面分析小额金融公司所面临的风险[5]。
以上对于小额信贷风险的分析中虽然有从客户的信用体系分析,也只是微观层面的信用体系问题。实际上小额信贷信用体系不仅仅是微观层面,还涉及到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信用体系的问题,比如某一家小额信贷的资金断链,引发的群体小额信贷行业的资金断链效应就是一个中观层面信用体系的缺失反应。
一、信用体系在小额信贷中的作用分析
(一)宏观层面信用体系对小额信贷的作用
小额信贷宏观层面的信用体系作用为中观层面的信用体系提供指引方向和搭建一个服务平台,有助于在一个区域树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以江苏省小额信贷发展为例。江苏省小额信贷发展较快,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会计和财务核算管理办法,使得小额信贷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透明性。二是江苏省金融办为小额信贷开发了云服务系统,全省所有小额信贷业务都通过统一的云服务系统操作。这样一方面便于数据的存放,另一方面便于对全省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把小额信贷单个品牌化为全省的小额信贷品牌,提高了对本省小额信贷机构信任感和认可度。全省的信用环境好了,吸引了大量资金的涌入,江苏省的小额信贷利率平均为17%~18%,远低于其它省份。由此可见,并不仅仅是高利率就能吸引资金,良好的信用环境才是吸引资金的根本。
(二)中观层面信用体系在小额信贷中的作用分析
中观层面的信用体系表现为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信用体系建设,也就是对客户的信息共享。这种信用体系一方面节约了小额信贷机构对客户的信用信息的调查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客户的恶意多方贷款行为的发生。
(三)微观层面信用体系在小额信贷中的作用分析
微观层面的信用体系作用表现在小额信贷机构对客户的放贷方面,客户的信用对于小额信贷机构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很多小额信贷机构单纯依靠多户联保制度或者抵押贷款制度等方式,这种不依靠信用的放贷在实际放贷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多户联保方式在运作过程中,由于多户中的非贷款户对贷款客户经营不是真实了解或者因其它原因无法监督;有还款能力的客户不愿意替他人还贷,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多户联保在很多地区无法实行。对于抵押贷款而言,低收入群体或者小微型企业可抵押物是有限的,这存在着制约因素。实际上小额信贷的放贷过程中虽然客观上存在客户信用评级很难实现的问题,但可以通过借用其它的信用评价方法。以河南省濮阳市资金互助社为例,互助社的成员主要是当地农户构成,互助社管理层负责资金的来源,那么对农户的放贷则由互助社成员确定,这是因为互助社成员对本地农户的信用非常了解。这种对客户的信用评价是建立在本土多年的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比简单依靠信用评价指标更为可靠。这种评级也节约了互助社成本,降低了贷款利率。
二、信用体系在小额信贷建设所面临的困境
(一)宏观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
宏观信用体系的建设应是依靠政府主导。政府在宏观信用建设过程中所面对的不仅仅是一家小额信贷机构,而是成千上百家。同时小额信贷机构和担保行业、小微型企业都有着业务和其他方面的联系。这样信用体系的建设既要考虑到小额信贷的合法利益,也要考虑到相关行业的合法利益,因此建设面向整体环境的信用体系存在一定的困境。
(二)中观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
中观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是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信用体系建设。由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存在利益竞争,这种共享信用体系中的信息在被对手获取时,商业机密也被对手获取,易使自己面临不利竞争地位。比如某家小额信贷机构向另外一家小额信贷机构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时,在获取信用信息的同时也获取了对方小额信贷机构的市场开拓情况。
(三)微观信用体系建设的困境
很多小额信贷机构在建立客户个人信用评级时,只是根据客户的文化、家产、收入等指标建立信用级别,然后根据借款信用再调整评级。实际上对于很多低收入群体或小微型企业而言,在初始期属于盈利较小阶段甚至没有盈利。此时给予客户的信用评级是很低的,主观性较强。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都是属于成长性较强的小微型企业,开始阶段盈利较弱,等盈利较强、规模较大时所需要的融资就不是小额信贷所能满足的,这就失去了盈利机会。那么怎样给这些企业信用评级是微观层面小额信贷体系评级的困境。
三、小额信贷信用体系建设对策
(一)政府层面
宏观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是政府提供信息化系统,包括网络交易系统的建设、财务核算等,使得每一笔小额信贷交易数据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掌握。另外,政策上的扶持、引导以及监管也是宏观信用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比如农贷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必须设在农村,科贷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必须设在开发区。另外对放宽额度、放宽期限、禁入行业都有相应规定。
(二)在保留商业机密的基础上建立中观信用体系
随着资本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小额信贷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本金可能性越来越大,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拆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小额信贷自身的信用评级是决定拆借利率和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的关键因素,而中观信用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小额信贷自身信用评级问题。中观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由小额信贷机构共同商量制定,可以按照反映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状况、负债状况、每股盈利情况等指标制定信用评级标准。
(三)微观信用体系建设
微观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开始阶段较多参照商业银行信用评价的制定,逐步发展自己的特色如多户联保、抵押物贷款等形式。小额信贷无论是面向的客户类型,还是运作的方式等都不同于商业银行,因此对客户信用评级也不能完全依照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方式。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适合本土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发展小额信贷的最初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四、结论
小额信贷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整体金融生态环境,同时也离不开小微型企业这些实体产业的发展。为小微型实体企业的发展创造出良好发展环境也是小额信贷发展的基础,小额信贷信用体系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Valentina Hartarska,Denis Nadolnyak.Does Rating Help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 Raise Funds:Cross-country Evidence[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2007(5).
[2]Rubana Mahjabeen.Microfinance in Bangladesh.Impact on Households, Consumption and Welfare [J].Journal of Policy Modeling,2008,2(7).
[3]马文勤,孔荣.农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构建[J].财会月刊,2009(36).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信用担保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B
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吸纳的就业人数占我国总就业人数的75%,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创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科技创新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期以来,融资难一直制约着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小微企业生存难的问题更加凸显。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小微企业诚信度差,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从国外经验看,小微企业主要依靠的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解决小微企业资金不足问题,需要资金的提供方(银行)和资金的需求方(企业)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建立一个互惠互利的信用体系。
一、小微企业信用的现状
小微企业本身由于缺少抵押、缺少担保、实物资源匮乏、社会资源匮乏,只能依赖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信用。但从整体情况来看,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较差,诚信问题比较突出,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拖欠贷款、恶意逃债、财务失真、经济违规等问题屡屡发生。一些小微企业缺乏诚信,不仅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方面,而且在贷款、纳税时体现得更为明显。一些小微型企业为了骗取银行的信任,顺利得到贷款,甚至编造多套账目和报表,这些报表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严重背离。这不仅严重影响银行、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也严重影响社会对它的评价,从而产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二、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要建立外部的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
小微企业外部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这样一个系统需要工商、银行、商务、税务、人保、法院等各部门共同努力,这关系到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能否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企业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文档格式、不同类别、不便查询的零散监管信息汇聚于企业信用档案之中,按照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行政许可、认定、奖罚及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法院判决等不同信息分类,通过科学客观的统一征信规则和信息加工流程,使之成为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免费供大众查询、参考。
(二)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的支持力度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扮演着融资支持者、融资信用保障者和融资市场环境的建设者的角色。因此政府在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应继续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
(三)中介组织要构建小微企业担保服务体系
通过有信誉的社会中介组织构建小微企业担保服务体系,使企业的基本信用、内部信用、质量信用、商业信用、信贷信用等公共决策信息更加详尽透明,成为企业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和金融支持的重要依据。可通过组建小微企业担保商会或担保协会等方式积极构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府公共信息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度。要大力宣传小微企业信用典型和经验,推广信用管理先进模式;对偷逃资金、信用不佳的小微企业纳进“黑名单”,并面对社会予以公告。
(五)小微企业要完善内部信用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的命脉,是企业累积的无形资产。小微企业建立内部信用制度首先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财务制度和基本的信用制度。以市场交易信用、融资信用、电子商务信用为重点,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信用制度建设和普及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的合约管理、营销预警、应收账款管理等。同时,培养信用调查分析、评价和监督等专业人才。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信用制度等,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品牌是无形资产,企业应争取树立良好口碑,打造品牌,这也是信用资本。
(六)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模式
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成立专门小微型企业信贷机构,建立信用体系,拓宽抵押品范围,制定以专利、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具体措施,还应积极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模式。
1.直放模式
这种模式在贷款操作中比较便于实施。借款人仅凭自身信誉并以经营现金流作为还款保证和还款来源,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或第三方保证,即可申请贷款。银行经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符合贷款条件,就可以对坚守主业的优质小微企业单列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直接发放信用贷款。
2.批量模式
这种模式适合于通过商场进行销售产品的小微企业。其是依托核心企业(商场)的信用及其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和信用流控制能力而发放的信用贷款。银行通过与商场、供应商(经营户)签订三方协议,供应商(经营户)在银行开立指定结算账户,银行向其发放信用贷款,商场确保将其销售收入定期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分期归还银行贷款。
3.“银税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经营状况良好、纳税信用达到一定评级要求、年纳税额和销售额达到一定金额的小微企业。经税务部门推荐,银行再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优秀的小微企业列入银行信用贷款客户库。至于贷款的数额,银行可根据小微企业年度纳税额、结算量等情况,授予小微企业相当于上一年度纳税额数倍的信用贷款。
4.“抵押加信用”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优质存量客户。银行在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抵押类客户、小微客户贷款,可以根据以往抵押、还款的表现,如果需要再贷款,可以无需提供抵押物或第三方保证就对其发放全额信用贷款。
5.“银政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需要银行与政府的紧密合作来实现,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小微企业特别适用。这种银企合作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需要通过财政存款来支持银行,为银行信用贷款发放提供资金支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作为银行的客户进行积极推荐。对于这种模式的信用风险,政府和银行进行协商,政府要承担部分信用损失,损失的数额可以是限额内承担损失,也可以根据一定比例分担损失等。
6.“支农低息”模式
当前中央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从履行社会责任出发,重点对农村工商组织、生产经营性个体、低收入农户开展信用贷款试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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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伟敏. 信用贷款模式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N].经济参考报 ,2012-09-25.
【关键词】电梯;信用评价;维修保养单位;质量安全;安全监察
电梯作为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其维修保养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对电梯安全运行举足轻重。随着电梯数量的急速增长,维保单位诚信责任意识不足,不良违法失信事件时有发生,其安全监管形势不容乐观。国家质检总局在2008年即开展了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1],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引导质量信用工作。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质量的诚信监管在全国仍为空白,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制度和约束机制。通过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大量前期调研与分析,基于地方性法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的有利法律环境,研究建立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是基于政府作用视角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利于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体系建设背景
(1)电梯市场监管背景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是电梯日常安全的重要责任单位。近几年来,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重庆,电梯事故频频再现,多名乘客死伤。据2011年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在众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因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不当引发的隐患和事故高达60%。此外,电梯设备本身存有缺陷,或者由于零部件不合格,在制造环节就已经埋下事故隐患。加之安装质量不过关,使用时问题不断,维修保养单位草草了事,此时安全监管一旦松懈,电梯事故便难以避免。电梯维保市场尚未规范到位是目前现实面临的问题。一是电梯企业责任意识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其诚信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资质不符、编造维保记录,重销售轻安装等不良失信的事件还屡有发生,在少数地方甚至还比较普遍。在2012年南京市针对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问题百余条次,30起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各区县质监局立案查处;三是服务质量诚信乃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服务质量的诚信监管在全国仍为空白;四是惩奖的力度和宣传力度不够;五是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相关信息除政府监察部门外,其它相关方缺乏一定的获取渠道,信息公开、共享、使用、联动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都亟待政府出台更严格的监管规范,研究更好的监管手段予以解决。
(2)政策环境
国家质检总局为落实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发挥质监系统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从2003年就开始建设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国标《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2]中又详细规定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划分依据。201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加快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中也明确指出要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性。江苏省委省政府也进行了相应的工作部署,《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也为江苏省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其在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上的强化推进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并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
2.体系的监管功能
(1)建设社会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正向激励管理氛围
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工作,亟需一个信用体系框架来进行约束,以进一步培养其责任意识,创造正面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能够加强电梯维保单位主动自觉管理,引导其推进自身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
(2)破解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行为信息孤岛及信息屏障,促进合理市场秩序形成
要推动电梯维保服务质量的提升,降低电梯事故率,除了强制性的行政监察手段外,还应该利用市场规律,引导使用单位选择,切实维护电梯用户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电梯市场的不断净化和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随着社会上日益广泛的查询和使用,信用评价记录将逐步对市场需求产生引导作用,将成为使用单位选择电梯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一些地方媒体也可以依据查询结果报道本地电梯市场的状况。
(3)实现信息化工作手段与质量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
利用信息化平台各单位的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做到企业信息、服务质量信息随时可查,有据可依,不仅能够有效地提升质检系统服务社会的能力,动态展示电梯市场监管的效果,而且很好地满足了使用、检验、监管等领域对各环节质量安全信用记录的需求,保障了各方的知情权,对于提高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符合以质量强国战略思路。
3.体系建设内容
(1)构建以电梯维保单位基本信息(含作业人员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档案数据库
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必须以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为基础数据,通过该档案数据库的系统建设,收录本行政区域所有持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的企业信息和作业人员信息,形成监管档案,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后台信息基础。
(2)形成电梯维保单位服务信用信息记录
电梯维保单位服务信用信息是指电梯维保单位自身经营服务活动中产生的信用记录以及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生的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具体包括电梯企业的经营行为、安全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信用信息将是信用评价模型重要的原始来源,完整的信用记录是信用评价准确全面的保障。因此信用评价需要大量的信息交流。这必须建立在统一信息平台和评价标准的基础上。
(3)建立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我国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并根据我国的实际需要和借鉴外国的经验,出台相关加强电梯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研究起草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评价方法制定评价标准,确定采集、记录、评价和公布各环节的实施细则,有效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电梯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监督管理体制和标准体系,约束失信行为。
(4)打造电梯企业信用数据库及公共窗口
电梯安全监察部门应改变日常掌握的监察数据的管理方式,充分借助已有的政务网络资源,连接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把分散的监察记录数据有效纳入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依靠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较大规模信用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建设。社会公共窗口将向社会开放信用数据,实时滚动信用考评记录及信用排名。并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拥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基本信息,为汇集信息、查询信息、依法披露信息提供信息化手段。
4.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科学选择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指标是准确评价企业信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国质检质[2006]464号文件中定义的企业质量信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质量法律法规、兑现质量承诺的能力和程度”。这高度概括了企业质量信用的核心,即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在产品质量方面遵纪守法、履行承诺或约定。根据此定义,结合信用评价的“3C模型”[3],对企业质量信用的构成要素加以重点考虑,即可建立基于服务质量记录的信用评价模型。根据我国特别是本地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电梯使用特点,评价指标应选择便于获取数据和信息、具有共性实用性强的指标,避免因指标数据和信息获取困难、难以准确描述等不便于操作而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初步设计如图1所示。这些构成因素综合反映了行政监察、强制性检验检测、市场反应、行业组织和第三方社会媒体监督等多源信息。一方面衡量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规模实力,另一方面考察企业自律守规情况和服务水平,是各方监督和约束力量整合的多渠道评价指标体系。
图1 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5.结语
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是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电梯安全监察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建立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是将信用观念纳入电梯质量安全监察范畴的全新尝试。目前南京市已全面开展该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信息化平台即将投入正式运行。
参考文献
[1]吕贤如.我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N].光明日报,2008-1-16(6).
[关键词]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选择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1-0147-03
[作者简介] 程顺根,农行南昌市汇通支行经济师,研究方向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江西 南昌 330008)
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不论是从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上看,中小企业都存在很大资金缺口。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很少,绝大多数只能在间接融资方面寻找突破。由于目前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现实,使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放贷风险。而金融机构为防止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引起信贷风险的发生,便采取“慎贷”甚至“拒贷”的做法,从而产生信贷市场的两难选择。一方面,中小企业急需资金进行经营却无处寻觅;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又积压大量存款贷不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单靠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将难以奏效,必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解决因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而诱发的两难选择。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虽走过了10年的里程,但从总体上看还处在初始阶段。为了找到适合我国实际的运行模式,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模式的过程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虽已摸索了一些经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运作发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也有人认为,国家不应该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而应扶持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基于体制关系其经营总体上趋于保守,而商业性担保公司却在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扩大担保业务的范围方面做得有声有色”。他们以中科智公司为例来论证这一观点。而国家经贸委在1999年6月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设想的是“一体两翼”体系框架:一体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商业担保机构主要由企业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出资组建,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当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截止到2006年10月末,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1084.05万户,其中借款企业483万户,开通查询用户9.2万个,日均查询量达到7.5万次;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自然人达5.27亿,开通查询用户7.5万个,日均查询量为20多万笔;基础数据库的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借款企业和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为全面、准确反映被征信主体信用状况,征信机构需要尽可能多地从各种合法渠道收集信用信息,以满足信用信息使用方准确判断信用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需要。因此,征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是信用信息共享,而标准化是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的基础和前提。伴随着征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由于标准不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困难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或身份状况的部分信息分类的标准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接口等标准,对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造成了极大障碍,严重影响了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及数据的准确整合,降低了数据质量,使信用报告无法全面和客观反映被征信主体的信用状况,影响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制约了征信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世界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模式
世界上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至今已有近70年历史。1937年日本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了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美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开始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如美国由中小企业局(SBA)负责,通过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具体做法: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出口和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贷款不低于50万美元,担保比例可达总投资的90%。我国的台湾和香港也分别于1974年和1998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的学者统计,截至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世界五大洲都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实践中,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情的差异性,运作方式多种多样,既有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实体制体系,又有以事前承诺作为事后补偿保证的权责制体系;既有由政府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操作的政府操作型方式,也有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实体进行操作的市场操作型方式。如果按其担保的目的划分可分为两种模式:
1.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已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属于此类。世界各地一般都把建立和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征是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担保基金的筹集,一般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编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预算来解决。担保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如美国每年财政预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约2亿美元。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韩国和我国台湾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也主要由政府财政安排。韩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信用保证基金,其资金来源是,中央一级全部由中央政府预算解决,地方一级则分别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各出资50%。台湾省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则是由财政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组成,财政出资约占基金的80%。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政府能将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以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分布和资源配置的目的。其缺点是,一方面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降低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担保风险发生并无法化解时,最后风险将转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财政负担,形成财政风险,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社会互助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世界各国中不组建政策扶持型担保机构,只推行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仅有埃及(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及中小企业共同组织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公司)和葡萄牙(中小企业协会)等少数国家。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之外,同时开展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避免因企业相互担保,导致受保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时连带担保企业经营困境的发生;为沟通银企联系架起桥梁;促进参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是: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贷偿能力比较差,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担保对象的封闭性,增大其运行风险的可能性。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方式的分析和比较,我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采取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与社会互助型担保相结合,以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为主、社会互助型担保为辅的运作模式。
1.以政府政策主导型为主的原因有三:(1)信用担保从总体上说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它所具有的外部效应比较明显,只有以政府为主承担这一角色,才能更好完成信用担保任务。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主体追求直接经济利益,而信用担保作为一个低收益(甚至无收益)、高风险行业,私人部门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来启动和发展这项业务。(2)政府可以把信用担保作为经济杠杆,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如对于能大量吸纳就业人员、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或技术升级、产品以出口为主以及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时,政府提供信用担保,实际上是在服务于政府产业政策的落实,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局的需要。(3)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为主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经营。当前一些学者反对政府政策型担保为主,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政府派人直接经营,导致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增加担保风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组建规范化法人实体来解决,按照《公司法》建立内部治理结构,地方政府可以以货币资产或者国有存量资产入股,联合其它企业法人组建担保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公开化操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担保基金利用效率。
2.运用社会互助担保方式弥补政府政策型担保方式的不足。由于政府政策扶持模式容易降低担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财政负担,所以应辅之以社会互助的方式运作来弥补政府政策扶持型模式的缺陷。社会互助型担保主要由企业以会员制形式组建,通过会员缴纳风险贷款保证金,进行会员之间的互助担保,获取金融机构贷款。这种方式运作,也符合我国特殊人文网络下所形成的社会互助的实际。我国中小企业集中在一定地域内,业主彼此了解,在行为和思维方式上具有很强的趋同性,容易形成群体信誉机制,为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互助型担保提供了社会基础。
3.不宜把商业性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一翼。我国一些人认为,应把商业性担保公司作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支柱,这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一是商业担保公司是纯粹以赢利为目的的,这无疑将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加重企业负担,容易诱发“资金紧缺高成本融资利润下降资金紧缺”的恶性循环;二是现在的商业担保公司,大多只是其多元化经营的一个方面,它必须通过兼营其它业务所得,建立担保业务补偿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行。可以说它不是独立的担保业务,只有少数企业可以操作,且风险较大;三是由于风险难以控制,成立并发展的条件苛刻,所以世界各国都没有专门从事中小企业担保的商业性担保公司,中国深圳中科智公司也是这样。中科智公司实际是深圳市福田区民营企业信用互助会的咨询单位。当时深圳市福田区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需求,但由于信用等级低而难以获取贷款。福田区企业家联谊会发起成立信用互助会,得到了成员单位的积极响应。中科智公司只是对信用互助金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予以帮助而已。
近年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已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很多企业提出“诚信为本”、“信用第一”、“先做人后做事”、“做生意先做人”等,正显示了企业运作过程中信用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发达的信用体系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在西方国家所有商业贸易的90%采用信用方式进行,只有不到10%的贸易采用现汇结算,信用结算方式已成为商品交易中绝对的主流。而我国的情况却完全相反,信用交易方式仅占所有交易的20%左右,现金交易达到80%。信用的缺失,使得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极大地削弱。有专家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从长远看,最缺乏的不是资金、技术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机制。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从道德上、制度上确保诚信“升值”,消除欺诈和失信,确是一桩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对加快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只有充分认识信用的重要性,才会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因此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基础。一是教育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即树立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信用的意识;树立参与竞争的前提是信用的意识;树立企业长盛的动力是信用的意识。信用是企业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发展的重要“凭证”,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二是加强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因诚信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事例和企业因失信而受到严厉惩罚的惨痛教训。
关键词:信用卡 商户拓展 外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耸堵耄C
一、信用卡商户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特惠商户的定义和要求
1、特惠商户的定义
特惠合作商户是指经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愿意向信用卡或借记卡持卡人提供优惠的商户。
2、特惠商户的准入要求
可以正常受理合作银行卡刷卡消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提供用户投诉途径并具备及时响应处理能力;提供合作银行各类银行卡的消费折扣和权益优惠;经营范围符合合作银行持卡人的正常需求。
该种模式是银行与商户常见的合作模式,由银行通过自有平台宣传,商户提供有吸引力的优惠活动,吸引新客户办卡和促进存量客户到商户进行消费,促动交易,实现合作双方共赢。
(二)特惠商户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商户是银行与客户接触的主要载体之一,银行围绕客户的日常消费场景和金融服务需求建设商户体系,并通过商户资源开展全国性权益类活动落地,属地活动策划和品牌推广工作,以此促动交易和活跃度、营造市场声势和用卡环境。因此,特惠商户体系建设对信用卡中心和总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信用卡中心的价值和意义。
1、品牌经营。以商户优惠和活动为载体,最大化品牌曝光度,营造用卡环境。此外,通过对重点商圈的广告投入,打造核心商圈的品牌影响力。
2、客户经营。优质商户是实现客户体验触点管理的主要场景,是客户交易促动的抓手,通过占领优质的商户资源,可以有效切入线下消费的入口,培养客户粘度和优化交易结构。
3、客户获取。根据目标客户的消费行为来拓展目标商户,依托商户阵地开展特惠活动、积分活动、权益活动、办卡优惠、支持新产品上线等,帮助销售团队更好的获取目标客户。
4、收益经营。落实做大中间业务收入的战略目标,通过线上与线下的创新营销方式挖掘商户价值,并结合信用卡的产品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营销活动,将存量变流量,实现平台化的价值经营模式。
5、创新业务发展需求。构建移动端宣传阵地,推进商户在移动端的品牌露出,打造客户用卡极致体验,实现占领“移动端”的战略目标。
二、特惠商户体系建设的经营模式和瓶颈
(一)当前特惠商户体系建设经营模式
笔者所服务的信用卡中心市场团队承接总部市场工作策略,通过“总对总”模式和属地合作引入模式大力推进商户体系建设的进程。为了建立具有特色的特惠商户体系,原有商户的引入和维护都是通过自有商户团队进行开展。信用卡总部通过精品商户评估体系、绩效考核、营销活动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商户体系进行管控。
(二)特惠商户体系规模提升的“瓶颈”
为丰富客户商户消费体验,未来将加大拓展境内外的商户规模和不断提高商户质量。但商户规模扩大受到人员规模的限制,当前信用卡的市场商户团队已无法承接更大规模的商户体系建设。
三、业务外包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业务外包优势分析
当前,特惠商户拓展的各项流程较为成熟,但操作量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规模化业务开展,且人工成本高,不能很好体现区域市场工作的价值,如将该业务外包,有如下优势:
1、降低成本。
业务外包后,信用卡中心只需要按照外包公司提供的业务数量支付一揽子的费用即可,不需要再向工作人员提供其他工资福利待遇。此外,对外包人员的管理包括用工手续办理、培训、考核等主要由外包公司提供,可减轻人员管理压力,从而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专业化管理。
因特惠商户拓展业务相对单一且专注,外包供应商通过规模经营来提高经营效率,从而能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推动自有团队核心业务的发展。
根据卡中心市场工作策略的要求,未来市场团队将大力发展场景营销、中间业务、消费金融、收单业务等工作。为推动团队转型,通过业务外包,能让卡中心市场团队员工逐步从重复繁琐的流程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充分发挥市场岗位的核心价值。
4、弥补人力资源的阶段性不足。
通过业务外包可补充内部人力资源的阶段性不足,让本行员工集中有限的资源和能力,发展核心业务。
四、业务外包模式的风险控制
(一)业务外包风险点的应对措施
为加强对特惠商户拓展业务的风险管控,应在如下方面加强提前管控:
1、信息安全
业务外包需将严格遵循卡中心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制定详细的外包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专线传输要求、网络隔离要求、数据清除要求等。同时,通过现场及非现场检查监督外包商执行情况。
在此基础上,在招标确定合作供应后,需与外包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并监督外包商与相关外包员工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约定各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所有信息和经声明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2、商户质量
需在信用卡中心总部设置商户外包业务的管理职责,严格根据现行商户管理办法对商户引入和维护质量进行管理和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引入商户将进行下线和外包服务费的扣减。此外,如抽查门店时如发现店面无物料、店面人员不知晓银行卡优惠或活动内容等情况,都需将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质量管控的约定。
3、作业操作
信用卡中心将严格按照外包相关管理办法,启动招标采购流程选择外包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加强流程作业监督及管理。具体可分为外包前、外包中及外包后三级管理机制:
外包前,筛选市场专业公司提供该类业务外包服务,对外包供应商进行评估及全面管理,并从当中选取有信用卡业务服务经验的外包商。
外包中,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外包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签订和外包业务的实施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外包供应商的日常监督考核。
外包后,加强从外包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应急预案的制定与维护、外包业务验收等全流程管理。
4、人员管理
(1)从外包商的准入资格审核、到该外包业务作业人员的要求及招聘标准进行全流程的跟进,保证作业人员的素质符合业务要求。
(2)安排专员指导外包供应商进行业务培训,保证服务标准的一致性。在业务上线初期,抽调资深市场人员协同作业和质量抽查,保证业务平稳过渡。
(3)所有外包人T均与外包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降低与外包人员出现人事纠纷的风险。此外,卡中心主要根据外包公司的客户服务数量及质量进行考核,不对实际外包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即根据外包公司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等考核情况,与外包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5、业务连续性
为避免在合作期间因客观原因导致合作终止,卡中心将招标两家及以上的业务外包供应商作为业务外包供应商。同时,卡中心自有商户团队也可对该项业务进行支持,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6、重点商户合作伙伴关系管理
随着商户规模的增加,为加强对重点商户合作伙伴关系的管理,在商户引入后,卡中心自有商户团队人员将定期与合作供应商一同走访重点合作伙伴,做好业务维护工作。
在此基础上,卡中心将制定年度系列活动合作方案,与重点商户合作伙伴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双方的业务交流,巩固合作关系。
参考文献:
[1] (美)菲利普・科特勒,(美)凯文・莱恩・凯勒.营销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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