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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监理细则精选(九篇)

安防工程监理细则

第1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施工细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翡翠城工程是我公司受监工程之一,该工程是一栋高层商住楼,框剪30层(其中二层地下室4900 m2),总建筑面积为38000m2 ,于2005年12月开工,2007年10月竣工,总工期为300天。是湖北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工程。本项目被列为我公司重点项目之一,依据公司质量方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率90%以上;顾客投诉率:3%以下;重大的监理服务责任事故率:0%。)“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圆满地完成业主委托给我们有关翡翠城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控制以及合同、信息管理的工程实体目标。通过抓细节、重落实、完善制度提高管理、全力创建标准化翡翠城工程。

一、依据建设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监管力度,注重细节

开工伊始,针对该工程结构复杂、功能齐全、质量要求高、工期紧、工程地临雄楚大街和交通学校、四周成型小区和民用房密集、跨越高压线、施工场地窄小等特点。按照以上特点全力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业主合同质量要求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编制创结构优质的实施细则和各项专项方案及施工大样,用来作为指导作业阶段的技术支托,另外协助施工单位将施工阶段进行细化和讲述分阶段重点难点、对设计人员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深入领会。

我监理部相应对本工程也编制监理细则,重点对工程的难点作出了详细的分解,加强此部位的监管力度,主要是加强细节的监管,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技术人员交流交换意见、加强过程的旁站力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并及时的设计人员交换意见将质量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制度提高管理能力,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随着我国监理制度的不断成熟,工程监理的监管范围由三控制变成四控制。监理企业承担的安全责任也在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第一”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已经意识到: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之前的所有努力都将化为泡影。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工程质量隐患往往是导致安全事故的诱因之一。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属于一个矛盾体,相互依存,不能片面追求一个方面。从某一方面讲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则工程安全就会有落实。

实现质量和安全双赢才是监理应当追求的目标。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相应的损失。监理企业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单位和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贡献微薄之力。监理企业作为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之一的,我监理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工程全面安全控制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中,切实保护了监理的自身利益。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最好手段,也是控制安全事故的最好方法。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目标:①杜绝因工死亡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②控制一般性安全事故(问题)的发生;③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项目监理部编制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刚领性文件——《翡翠城安全监理细则》,以此来具体指导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

我监理部依据该工程复杂的环境,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程安全监管:1、编制各项安全监理细则——深基坑、桩基、结构、悬挑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和卸料平台等;2、分析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通病;3、结合现场实际细致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各项安全实施方案;4、加强各个部位的验收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并现场督促整改;5、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会议,加强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有安全意识,要求每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6、加强和安全主管部门人员的沟通,及时排除隐患和学习新的安全管理办法。

三、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创建文明施工现场

由于工程施工地点临雄楚大街,周边有湖北交通学校、三四层的居民住房及空军休干所,人员密集和车辆出入频繁,为了防止夜间施工扰民,要求承包单位依据工程进度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特别是混凝土浇筑等有较大噪声的施工活动施工原则上不得超过夜间22:00,如果确实需要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我监理部人员督促承包单位提出申请报送我监理部批准后再经环保、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夜间施工的合法手续,并在附近居民区张贴人性化的夜间施工告示牌,在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噪音污染,督促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尽量选择环保型振捣棒,并要求振捣混凝土时禁止振钢筋和振动棒空转。白天施工时也采取防噪措施,模板和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这样的制度效果得到了周边居民的理解,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创建和谐施工现场。

夏季施工时,由于天气干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我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时刻做好防火工作。天气变热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工程高温作业规定调整作息时间,作息时间分别为,上午:6:00至11:30分,下午15:00至18:00分,并督促承包单位采购好防中暑降温劳保品分发到各个作业人员。依据卫生部相关规定,为了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对食堂环境进行定期消毒,并且对食堂等中毒易发区时行了不定期的检查。

第2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而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又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1)审查勘察设计文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2)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③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④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3安全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3.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账。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管理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3)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4)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6)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7)安全技术交底记录。8)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9)入场安全教育记录。10)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11)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2)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3)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14)料具安全检查记录。15)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16)环境卫生检查记录。17)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1)安全监理人员要多学、多走、多说。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的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走就是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点,从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多说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要说,紧张繁忙操作时要说,说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说,说规范话、做规范事。安全监理工程师平时多查、多记、多干,才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监理人员要做到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做好记录并填写会议纪要,现场检查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要带样表一项一项检查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记录安全监理台账。

3)安全监理人员要用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正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第3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

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工程拆除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二、针对众多安全隐患,采取对策思考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

1.规范安全监理工作

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监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监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监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监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

安全监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安全监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安全监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

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第4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一份成功安防监控工程设计方案是赢得单子的重要砝码,如何写一份令客户心动的安防监控工程设计方案则需要下苦功夫。监控系统是属于弱电系统中的一种安防范系统,它集微机自动识别技术和现代安全管理措施为一体,是一种先进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它可以通过遥控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镜头、云台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一切情况,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一目了然。同时,电视监控系统还可以与防盗报警系统等其它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联动运行,使其防范能力更加强大。

一个好的监控系统方案对项目的投标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监控系统涉及电子,机械,光学,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等诸多技术,需要在方案里详细配置好。监控系统是弱电、综合布线、系统集成中一个较新的项目,也越来越成为智能化大厦的必选配置 ,虽然并不复杂 , 但是很多工程师还是对怎样配置和编写监控方案显得非常陌生,下面我就手把手教大家如何制作监控系统方案。

首先要一条因素是方案书涵盖的内容要全,包含整个项目实施的所有环节甚至是一些细微的小事情也不要放过,都要用文字的形式描述出来,描述时不要用专业技术用语去阐述这个安防工程的主要特点,这样客户看不懂,专业技术用语可以用在介绍产品上,一定要显得规范和权威,通过专业参数的描述 , 引用相关标准等来突出规范 .

这样总的下来有个几十页上百页的施工方案交给客户以后,客户通过方案书中对产品和工程实施细致的描写就能对你公司实力佩服无体投递了,这样给竞争对手也是一个打击。注意的是:方案书的的书写格式一定要按照先项目后产品的方式来进行,千万不可把方案书内容排序的乱七八糟,一定要富有逻辑性,实用性,可靠性,客户看完后,能通俗易懂,容易理解。描述要直观 采用是图文并茂的形式, 过于抽象的文字描述 , 只会增加客户烦躁的心理 , 特别是软件功能 , 一定要有界面的图片来佐证。

制作监控系统方案的几个要点:

要点1: 介绍监控系统

应该简明扼要地介绍所实施的监控系统特点, 要让客户明白什么是监控系统实施后有什么优点, 监控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运行流程, 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作用,以上各部分一定要配上监控系统的拓扑联网示意图,介绍安防产品时先图片后安防产品的详细参数, 安防产品图片不可马虎一定要精心制作,美观大方,配上专业术语加技术标准。

要点2: 公司简介和资质证书

公司简介要突出公司在安防监控方面的优势,扬长避短地将公司的实力和特长表现给客户,再加上客户比较认同的经营理念的描述 . 资质证书好歹要有几个,客户不是一定要你有什么证书, 只是客户习惯了, 方案中怎么都要有证书 , 最好将复印件附在方案后面 , 包括彩页显得厚厚的 .

要点3: 监控系统项目的计划和施工细节

这节的重点是要对客户的需求非常了解,写计划书前一定要对施工场地进行仔细的现场

勘察,并对这些特点讲述清楚, 也要有图 , 客户会通过你的周密的计划 , 来判断你是否专业 , 是否规范 , 是否有实力 . 施工周期一定要给自己留有余度 , 万一有个什么事情也可以如期完成 .

要点4: 监控方案设计原则和设计依据规范

阐述监控系统设计原则时 , 要从客户角度出发 , 要有侧重点 . 因为客户的选型取向是不同的 , 有的看重品质 有的看重先进性 有的看重功能强大 有的看重性价比 , 描述时一定要投其所好 . 设计依据往往是一些标准的名称 , 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 不过你还是把他们罗列出来 . 以示权威和规范 .

要点5: 典型客户名单和样板工程

中国人有这么一个消费心理 , 大家都用的东西 , 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 去餐馆吃饭也是 , 如果这个餐馆没人你肯定不敢进去 . 所以典型客户的名单越多越好 , 如果你自己的不够 , 就借用厂家的客户名单来凑 , 如果客户是特定行业的客户 , 该行业的其他客户名称就要放在显眼的地方 . 样板工程最好是根据客户的配置来展示 , 如果客户是大型的监控系统 , 样板工程一定要是大型的 . 如果客户是小型的监控系统 , 则样板工程大型小型都要 , 让客户产生 你既然能做大型的做我的小型的监控应该没有问题 , 不要让客户产生 你是做大型监控的 会不会我的小型监控你反而做不好的心理 .

要点6: 监控系统设备清单和价格

监控系统设备清单一定要明细 , 每一项 , 为什么要用 , 要用多少 , 要讲得清清楚楚 , 不要企图多报配置 , 或者蒙混过关 , 你诚实 , 客户才会更相信你 . 价格可以根据客户的消费习惯适当报高一点 . 不要报得太高 , 太高会把客户吓跑的 , 如果报了实价 , 客户一还价 , 你不答应就显得没有诚意了 . 此外 , 一定要把工程施工费用 , 耗材等其他费用考虑在内 . 并进行合理预算 .

要给自己留有余度 , 万一有个什么事情也可以如期完成 .

要点7: 具体系统设备设计配置情况

要根据客户醒目具体情况,有针对做系统配置,对机房设备,设备接口,与其他系统接口,均详细描述,让客户感觉你针对该项目做过很详细设计,要有系统结构图,不要太详细,给客户大概结构就可以;

要点8:系统的扩展性

第5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第一条 根据《辽宁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试行)》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境内的一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监督工业劳动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地区工业劳动卫生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向上级提出年度总结及专题报告;

(三)领导所属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机构的劳动卫生监督、监测、科研、培训、卫生宣传、职业病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四)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业劳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工业劳动卫生方面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各级计经委、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工业劳动卫生工作,对职业危害的治理也负有监察、监督职能。

第六条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业劳动卫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工业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业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工业劳动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企业贯彻实施;

(二)制定本部门改善劳动条件措施,拟定治理、粉尘、毒物、物理性职业危害规划,统筹经费安排,组织企业实施;

(三)指导所属企业卫生机构,全面开展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人治疗、安置、劳动能力鉴定等管理工作;

(四)管理本部门各企业劳动卫生监测统计报表工作;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

第七条 市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各县(区)卫生防疫站(或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以下简称劳卫机构),分级行使劳动卫生监督权。

各县(区)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应配备人员和设备,全面开展劳动卫生监督、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下设市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作为全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心,对各县(区)劳卫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实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第九条 企业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卫机构的监督,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条 实行劳动卫生监督员和助理监督员制度。劳动卫生监督员,按监督区域分市、县(区)两级,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劳卫机构和与工业劳动卫生工作有关部门现职工作人员兼任。市、县(区)两级各设劳动卫生主任监督员一人,副主任监督员二至五人,监督员若干人。

各级劳动卫生监督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委任。

助理监督员在县(区)劳卫机构和企业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内设立,由各级劳卫机构提名,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任。

第十一条 各级劳动卫生监督员和助理监督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办事认真,廉洁奉公,不,作风正派;

(三)熟悉本专业技术,能独立进行工作,熟练掌握本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主任监督员,由卫生局主管工业劳动卫生工作的局长担任。

副主任监督员,由卫生局工业卫生处处长、防疫科(股)长、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所长、县(区)卫生防疫站站长、主任医师、主管医师、医师一级的人员担任。

监督员,由卫生局主管工业劳动卫生工作人员、各级劳卫机构具有医士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劳动卫生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或与劳动卫生工作有关的相应一级的人员担任。

县(区)劳卫机构的劳动卫生助理监督员,应有医士以上职称和一年以上劳动卫生工作经验。企业内的劳动卫生助理监督员,应有医师以上职称和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医士职称和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 劳动卫生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本地区内各企业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签署劳动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遇有发生多人重大急性中毒事故时,有权制止生产、疏散现场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参加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在调查报告或结案报告书上签署意见;

(四)参加企业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工业劳动卫生规定的项目,有权拒绝签字;

(五)对违反本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者,有权根据劳卫机构的决定,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三条 劳动卫生助理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内的劳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与监测结果,签署劳动卫生监督意见书;

企业内的劳动卫生助理监督员,对企业外行使监督权时,须在各级劳卫机构的组织和授权下进行。

(二)遇有职业危害严重的现场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劳卫机构报告,协助劳动卫生监督员处理事故现场;

(三)对违反本细则的企业,有权根据劳卫机构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程项目(包括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查,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一)企业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时,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三废物质”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情况,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矿山安全条例》、《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及国家与地方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卫生防护设施,使职工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设计单位根据企业所提供的职业危害情况,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写工业卫生专篇,保证卫生防护设施的效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企业向卫生部门申请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时,须填报《工业企业三同时审批表》,并提供工程任务书、选址平面图、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卫生防护设施及效果、劳动卫生学评价书等书面材料;

(四)设计审查或投产验收,在《工业企业三同时审批表》上须有劳动卫生监督员签字(盖章)和卫生部门的盖章,方能生效。设计一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更改,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五)未经审查批准或验收合格的“三同时”项目,不准列入计划,不予贷款,不准施工或投产。

第十五条 对“三同时”项目的审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由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县(区)立项并下达计划的工程项目,由县(区)卫生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验收;由中央、省、市立项并下达计划的工程项目,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验收。

第十六条 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技措施费,加强粉尘、毒物和物理性职业危害的治理,对卫生防护设施应经常检修和定期保养,大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设备完好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十七条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企业不得擅自将有毒有害作业转移或外包给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确需转移或外包的,企业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和劳卫机构提出申请报告 ,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并经计经委和劳卫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 女职工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作业和有强烈震动的作业,在妊娠期、哺乳期不得从事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物质的生产劳动。

第二十条 企业或校办工厂,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有粉尘、毒物、射线等有害作业的生产劳动。

第二十一条 工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毒性和防护性能的效果鉴(检)定,一律由各级劳卫机构进行,企业应慎重考虑鉴(检)定结果和意见,尽量采取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第二十二条 接触放射性同位素或X线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保管、使用和防护工作。放射性同位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转移、转卖或销毁。

接触放射性同位素或X线的人员,须定期进行个人放射剂量检查,所在单位不得擅自中断。

第二十三条 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都要接受职业卫生教育。未经职业卫生教育的,不准上岗工作。

第四章 劳动卫生监测

第二十四条 劳动卫生监测系指对作业场所各种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及气象条件的测定。分预防性监测和经常性监测。

第二十五条 预防性监测: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在投产验收前,须对卫生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一般在生产试运转正常三十天后,。连续进行三至七天测定,劳卫机构根据测定及调查结果,提出劳动卫生学评价书;

(二)非“三同时”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效果鉴定;

(三)现有卫生防护设施大修后,在试运转十五天后进行卫生防护设施效果鉴定。

预防性监测费,由受测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 经常性监测,分定期监测和抽样监测。

(一)定期监测。企事业单位须按照《沈阳市劳动卫生监测暂行规定》,定期进行现场浓度(强度)测定。企业无自测能力时,可以委托各级劳卫机构完成;

(二)抽样监测。各级劳卫机构,要对本地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的有毒有害作业岗位,随时进行抽样监测。受测单位应协 助工作,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监测。

经常性监测费,由受测单位支付。

第二十七条 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劳卫机构,都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劳动卫生监测报表,建立健全工业劳动卫生档案,加强工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章 职业病防治

第二十八条 凡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各企事业、科研单位,校办工厂,都要加强职业病的检查、治疗、安置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职业病检查须按照《沈阳市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管理暂行办法》进行。

第三十条 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新职工,须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经过工业卫生医师同意后,方准上岗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有就业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妥善安排。

第三十二条 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劳卫机构,都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填报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报表、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档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将体检结果、职业病诊断,及时报告职工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 奖励

第三十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经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核实,由市政府授予《工业卫生模范单位》称号:

(一)全厂有毒有害作业点的合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劳动环境监测率和职业病体检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三)无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急性职业病人;

(四)慢性职业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第三十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经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核实,由市政府授予《工业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一)全厂有毒有害作业点的合格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二)劳动环境监测率和定期职业病体检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三)无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急性职业病人;

(四)慢性职业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第三十六条 凡荣获《工业卫生模范单位》和《工业卫生先进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对其主管负责人和有突出贡献的责任者,酌情奖励,同时授予荣誉证书。

第三十七条 集体或个人在防止职业危害工作中,取得成果,经过鉴定达到国内、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分别酌情奖励,并同时授予荣誉证书。

第三十八条 各级劳卫机构在监督、监测、科研、职业病普查、劳动卫生管理等工作中,经评比最佳者,授予《劳动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对负责劳动卫生工作的科室,酌情予以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对认真贯彻本细则,取得监督实效的劳动卫生监督员或劳动卫生助理监督员;在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研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分别酌情予以奖励。

第七章 处罚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细则,造成危害的单位、有关责任者或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对其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予以警告、记过处分:

(一)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关于“三同时”的规定,在投产一年内,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五倍以上者;

(二)违反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关于改善劳动条件,保护人体健康的规定,百分之三十的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经常超过卫生标准十倍以上的;

(三)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关于监测、体检与报告的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监测、体检与报告者。

第四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改进:

(一)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一)、(二)款关于“三同时”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三)、(四)款关于“三同时”的规定,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五)款关于“三同时”的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三同时”项目,在投产后一年内,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五倍以上,或有可疑职业病人发生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细则第十六条关于卫生防护的规定,导致卫生防护设施效果显著下降,现场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五倍以上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尘毒作业点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十倍以上;或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物理因素作业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者;

2、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二十倍以上;

3.百分之十五以上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四十倍以上;

4.百分之十以上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五十倍以上;

5.百分之五以上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一百倍以上;

6.有一个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二百倍以上。

(七)一次发生三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发生急性中毒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罚款五千元,最高罚款为二万元;

(八)慢性职业病发病率增高,递增超过百分之三以上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对发包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发包单位限期采取措施;

(十)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对接收单位罚款五百元,并责令停止劳动;

(十一)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罚款五百元;

(十二)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二)、(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不按期进行监测、体检、完成报表的,罚款五百元;

(十三)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和X线管理规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四)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关于个人防护的规定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分别处以一次性罚款(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扣发奖金(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或记过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实行责令停产;对其有关负责人与直接责任者,予以撤职或降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三同时”项目,在投产三年内,有百分之三十以上作业点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十倍以上;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三)损坏、拆除劳动卫生防护设施的;

(四)挪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使劳动条件得不到改善的;

(五)劳动条件非常恶劣,慢性职业病发病率或发病人数逐年增高的;

(六)限期改进,逾期不改的;

(七)未经各级卫生部门审查同意或验收合格的“三同时”项目。

第四十四条 劳动卫生监督员、助理监督员、各级劳卫机构负责人、监测与报告人员,因失职、受贿、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以及违反本细则有关条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次性罚款(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扣发奖金(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警告、记过、撤销监督员或助理监督员资格、撤职等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单位处罚和对职工罚款,由各级劳卫机构执行。罚款五千元以上或责令停产,须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计经委、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及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扣发职工奖金,由各级劳卫机构通知受罚职工单位执行,执行结果须报劳卫机构。对职工的行政处分,由各级劳卫机构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结案报告,须报卫生行政部门、计经委、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及被处分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各级劳卫机构或受害者,向危害者所在县(区)的人民检察院提讼,由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七条 受罚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讼。逾期拒交罚款的,每日加收百分之一的滞纳金,由劳卫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受罚单位不得将罚款摊入成本,挤占利润;对个人罚款的,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缴,不准在公款中报销。

第四十九条 罚款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因办案或奖励需要增加经费的,由主管部门编制用款计划,经同级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后,专项拨付,不得从罚款收入中坐支截留。

第五十条 接受处罚决定,并能在短期内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取得明显效果的,可以酌情减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受罚后仍然不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的,从重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

第6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住宅工程;防渗漏;监理控制;控制措施

众所周知,渗漏对住宅工程的危害很大,轻者会影响建筑性能,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重者极有可能导致住宅建筑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住宅工程施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防渗施工和防渗施工管理,避免工程渗漏,切实保证住宅工程施工质量。下面对住宅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的防渗漏监理措施作详细论述。

一、落实监理职责

工程防渗漏监理控制工作中,首要步骤是先落实监理职责,建立监理责任制,并利用责任制度来约束防渗施工行为,确保防渗施工的有效性。住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施工前期要建立一个防渗监理小组,专门负责监理工程防渗施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分别设置专职的无渗漏检查人员,由该人员对工程渗漏问题作全面检查。

(2)要提前制定一套可行的无渗漏施工质量控制方案,现场监理师负责编制具体的实施细则,装订打印成册,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的施工监理准则。

(3)施工前期,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审查,要确保施工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的应用可行性。同时,施工单位也要在事前编制好相应的防渗质量监理控制方法,最好是编制一套专项方案,便于后期执行。

(4)施工单位要在正式施工前协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制定出有效的奖罚措施,利用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的防渗施工行为进行控制。如果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技术规范实施施工,从而造成了渗漏问题,要对施工人员做出相应的惩罚,并要求其重新整改。

(5)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的防渗施工质量,及时发现渗漏问题。在巡视、检查过程中,监理单位还要向施工单位吸取经验,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二、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好相关的防渗技术

在住宅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起到的作用非常大,是工程防渗质量的最终控制者,所以必须努力提高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能认真、谨慎的做好工程防渗质量控制。

1、做好墙体工程的防渗监理

首先,工程监理人员要对墙体工程的施工材料,如砂浆等进行抽样检查,然后将抽样取出的砂浆交给施工人员,由施工人员制作出砂浆试块,送到相关部门进行质检。

其次,要控制好砖、砌块的砌筑质量,并控制好含水率。实际砌筑时,不可在尚未砌筑之前就对砖、砌块浇水。

再次,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来选择墙体结构的砌筑方式,严格控制砌筑工艺,确保砌筑质量。砌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要在同时间内砌筑,如果砌筑的墙面处外墙面,则转角处砌筑时不可留下直槎。

最后,承重多孔砖墙体表面不得任意留置水平沟槽水平槽的留置一定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在多孔砖的留槽位置按规定先砌筑混凝土实心砌块留出沟槽位置,并把砖孔用水泥浆封满,确保墙体的竖向承截能力。

2、做好屋面工程的防渗监理

由于住宅工程的屋面类型有两种,一是坡屋面,二是平面屋面,所以在探讨屋面防渗施工监理技术时,需将两者分开,从两个方面对屋面防渗施工监理措施进行论述。

2.1坡屋面防渗监理控制措施

(1)坡屋面防渗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执行,屋面坡度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屋脊要求平直。施工时宜拉统长麻线,脊瓦底部要垫塞平稳,座浆饱满,使屋脊不沉陷变形。脊瓦与平瓦的搭接每边不应小于40mm,平脊与斜脊的交接处要用麻刀灰封严。

(3)檐沟找平层坡度要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严禁倒坡落水口处要比周围低20mm-30mm;为防止垃圾堵塞,落水口处应采用钟罩形落水帽。

(4)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屋面檐沟进行24h蓄水试验。

2.2 平屋面防渗漏技术措施

(1)平屋面结构层钢混凝土按抗渗要求严格控制选用优质中粗砂和碎石,减少水灰比。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养护。

(2)防水层由专业防水施工队施工。防水层施工时,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逐层旁站监控和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证。

(3)按要求做好伸缩缝和排气沟透气孔沿墙做好白铁泛水。

3、做好楼地面工程防渗漏控制

(1)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结构层四周支承处除门洞外,设置向上翻的混凝土泛口其高度不小于120mm宽度不小于100ma。

(2)厕所间地漏均相对于地面落低5mm-20mm,使其泛水流畅。

(3)厕所间和厨房间预留孔管道安装到位后,细石混凝土灌实修补后必须做盛水试验,确保楼地面结构层无渗漏后再做找平层或面层,使楼地面的抗渗漏有两条防线:第一条防线为混凝土结构层,第二条防线为基层或面层。

(4)防水涂料施工时,必须把基层清理千净,并待基层干燥后进行施工。

4、外墙粉刷工程防渗漏技术控制措施

(1)加强验收制度,对各施工工序逐项验收。如:外墙面在刮糙前应清理墙面,全数检查外墙是否存在裂缝砖、螺栓孔、灰缝不饱满、脚手洞或墙面破损、灰缝松动等缺陷;保证结构墙体无渗漏情况落水管的固定脚头应在粉刷前坞牢外立面的门窗应在立框前弹好线并在预留洞口的两侧刮平糙保证填充料的宽度。

(2)墙体基层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刮糙前一天要求做好墙面浇水刮糙至少分二次进行(宜做隔夜糙)较厚部分要分多次进行。严禁一次刮糙,保证粘结牢固。

(3)刮糙砂浆的配合比必须进行计量,严禁随意配制砂浆,确保粉刷层的强度,并严禁使用隔夜砂浆。

(4)防水涂料施工前必须全数检查外墙面的粉刷是否产生裂缝和起壳确保外墙面粉刷无渗漏隐患并保证墙面千燥方可做外墙涂料这样外墙的防渗漏有了三条防线。

5、安装工程防渗漏技术措施

住宅安装工程引起的渗漏事故,主要发生在给水系统水箱渗漏,卫生间暗敷给水管渗漏引起的墙面泛潮埋地管渗漏引起地面泛潮,排水系统出屋排气管防水不到位引起屋面渗漏,室内卫生器具和排水管收头不到位引起排水时外溢检查口、P型弯、S型弯检查口封口不严引起滴漏埋地排水管施工不规范引起地面泛潮,管道四周修补不规范引起层间滴漏。要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无非依赖于合理的设计、正确的选材、规范的施工和严格的测试,监理也须在这些方面层层把关严格控制。

三、结束语

本文结合住宅施工实际,对施工中涉及到的防渗施工控制技术作了详细分析,指出防渗质量监理是住宅施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只有做好了住宅防渗质量监理和控制,住宅渗漏问题才能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第7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精神,以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实施《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着力在全市建立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高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于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健全卫生监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二)抓紧开展《实施细则》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学习、宣传《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宣传工具,通过电视宣讲、公益广告、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以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实施细则》宣传活动,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监督员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内涵,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要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实施细则》学习,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三)依法履行卫生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需要,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抽检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切实承担起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任务,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整体工作效能,提高监管水平。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培训阶段(月1日—月20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宣传和培训活动,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月21日—月15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照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月16日—月15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于年月20日前报至市卫生局法监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的落实《实施细则》的实施,细化工作任务,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第8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监理;土建;安装;配合

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由于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各专业工程的着重点不同,经常会出现各专业配合不协调的现象。工程往往涉及到土木建筑、给排水、暖通、消防、配电安装、智能等专业,各专业的配合问题较复杂。因此,各专业在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的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从工程监理实践中,我们总结了专业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 专业配合的问题分析

1.1 设计阶段

1.1.1 设计的不同专业之间沟通不够

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土建设计与相关专业设计沟通不够,土建设计人员对设备的了解不多,出现一些设计的不配套、不统一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有时出现设备安装位置偏差、空间偏差。如经常发现设备进不了大门,或设备与梁板相碰,与结构主体冲突等。出现这些问题时,往往需要现场调整,可以会破坏主体结构,影响结构安全性;梁板内各种功能管线预埋过多,而设计板厚和梁截面尺寸时未充分考虑这些线管所占体积,以致对结构造成质量隐患;空调主机的安装吊装点,检修起吊点,检修预留空间,配电电源的设置及预留,都要与土建相配合,才能实现结构合理、安装、使用的方便的设计意图。

各相关专业缺乏全面有效的协调,相关安装专业设计时,因管线、设备交叉交错,有时会产生一些“碰撞”,如空调系统与消防系统大多布置于梁板底,有时会因为位置,空间的“争夺”而产生一些安装协调问题。

1.1.2 建设方与设计方的沟通不及时

在施工图纸设计阶段,业主变更设备未及时通知土建设计人员,以致设备安装时,发现结构的预留洞或预埋件无法满足要求

1.1.3 设备供应方的变化

对于工期较长,设备复杂的工程,因产品更新换代,定货时原设计所用产品已被淘汰,虽产品型号及功能不变,但与土建相关的连接已发生了变化,设备安装时,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1.2 施工阶段

1.2.1 交叉施工

在现代工程施工中,由于专业分工细化,交叉施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周密性是非常重要的。如交叉施工中各专业不能很好协调,则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穿板主管与楼板屋面交接处的防水处理,砌体内的管道与土建的配合问题;楼板管线预埋,土建钢筋绑扎,工序交接的协调问题;地下室墙体预埋大口径管与结构层防渗水处理,防水层敷设的配合;电气设备安装与防水、防潮处理;土建装修阶段与设备安装的配合问题等。

1.2.2 安装配合

安装工程中各专业工程之间的配合也是很关键的问题。现有工程中专业越分越细,门类越来越多,相应的各安装工程不可避免产生一些施工“冲突”,如相互的安装顺序、工序安排、协调问题等。如果处理不好,则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对各方的成品保护也很不利。

2 专业配合的改善措施。

2.1 加强图纸审查

2.1.1 图纸自审

对土建和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部份进行重点检查核对,特别对标高、轴线要逐一落实,设备样本和土建要仔细核对,尤其是设备层的运输安装及维修空间必须精确计算,确保不出现问题。

2.1.2 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施工前最重要的准备步骤,也是对施工质量问题的第一道防线。在图纸会审中应充分发挥各方技术优势,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对设计图纸仔细认真地进行审查核实。首先应仔细听取设计交底,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常出现问题的部分要特别重视,对自审提出的问题要进行仔细审查,并与设计相关专业进行协调,对于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重点排查,如标高重叠,相互碰撞问题,逐一与设计进行沟通解决。使设计更完善、更合理。

2.2 加强施工监理

2.2.1 检查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完成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制的是否适用、清楚,对以后的施工质量起到很大的作用,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图纸自审、会审情况编制出现在现场切实可行且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施工方案。监理方应对该施工方案重点检查其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控制部位,必要时,局部施工重点可要求施工方编制更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后如有设计变更等变动情况,视影响情况决定是否对施工方案作一些补充方案。

2.2.2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

第一,硬件准备:检查施工单位生产资料准备情况,人员安排情况等各种前期准备工作是否都到位。

第二,软件准备:对施工单位各班组的施工方案交底检查。现场工作主要操作者是各班组人员,因此,对各班组的交底是保证合理施工的关键,对交底记录要仔细检查,必要时应抽查一下,以防交底流于形式。如砌体内管道与土建配合的交底,砌体管道预埋,管线的走向、开槽、孔深宽度都必须详细交底于各安装专业班组。以防止对墙体结构造成破坏,产生裂缝及墙体渗水。对土建班组则要求在各安装专业确定完成后,才能按设计要求加钢丝网,用水泥沙浆添补密实。

2.2.3 施工过程控制

第一,工序交接控制:检查各工序交接会签表,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制定的工作流程,核查各专业班组是否按要求进行施工,如楼板施工时,梁、板筋在安装前,各专业安装班组应将楼板上应预留口留好,签字后梁板钢筋才开始安装,在梁筋就位前,梁预埋管道应同时预埋好后才能就位,以防以后安装导致梁主筋偏位。板底筋安装完毕后,应通知各安装班组,进场在板上安装,各安装班组安装完毕,应会签后才能进行板上附筋安装,以防附筋移位踏倒,同时,各安装班组应派专人护管,直至砼浇筑完毕。

第二,成品保护控制:加强对各专业班组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和检查,现场施工时,如果能够按照施工方案有序施工,很多问题都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但由于各专业班组施工方案交接频繁,很容易引起对成品保护意识的松懈,如装修阶段损坏了对方专业班组的安装而不相互转告,则隐蔽后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还会产生一些矛盾,非常不利于各班组的配合施工,所以监理应组织各专业班组对整个隐蔽项目进行一次总巡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最终的隐蔽。

第9篇:安防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一、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准备情况

为确保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效,监察审计部认真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细化了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对照表,明确了效能监察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即: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以及发电一部、发电二部、各检修分公司和相关班组进行检查;对宏大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监察。工作方法由部门自查和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工作步骤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20日),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20日)。

二、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相关领导对照热电公司年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以及发电一部、发电二部、各检修分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宏大热电公司也认真组织进行了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了效能监察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小组对此进行了检查和督促,经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都重视做到了自觉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良好。

三、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情况

由监察审计部、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计划营销部等部门组成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部门自查结果进行了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了各部门制度管理中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部门间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检查在执行管理制度过程中是否科学严谨;奖惩适度是否还存在不全面和漏洞。根据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四、监察建议

监察小组通过严格、认真检查,也发现了不足之处,通过汇总、分析,提出监察建议:

1、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2、进一步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追究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安全长效机制。

3、个别部门之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彻底解决;

4、各部门继续加大对危险点分析预控,加强两票三制、技术监控、点检定修工作;

5、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做到与责权利管理机制相统一,以责论处、奖惩分明。

五、整改提高情况

公司各部门根据效能监察小组发的监察建议书,将问题细化分解到专业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各项具体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人监督、有人验收、有人考核,形成了闭环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力水平。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有序进行。确保整改取得了实效。

1、加强两票管理,规范人员工作行为。针对两票在执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司重点加强了“两票”的管理工作,先后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集团公司与热电公司两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两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具体情况专门组织了14次讲课,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两票的理解和认识。效能监察小组、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干部深入班组,组织学习各类事故通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事故案例培训教材,监督检查学习情况,切实提高了全体员工对无票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落实“两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两票管理低标准、执行随意的问题,把集团公司两票执行“三个100%”落到实处。

2、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提高职工防范意识。按照集团公司新的标准我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下发执行,重点对车管中心、机修分场、燃运分场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培训讲课,同时加大对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整理出各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目录,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台帐,汇总编制出重大危险源综合报告。并且对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星级评定,二十五项反措方面,在检查核实的基础上整理完成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检查表填报结果”。

3、技术监控方面,我们召开了各专业技术监控会,参加分公司召开的技术监控会,完成了技术监控星级评定工作。

4、春季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从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着手,对照本岗位职责,重点从防人身伤害、两票三制、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全厂停电、设备治理、节能降耗、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安全整改工作的整治等各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闭环管理,力求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在防汛工作上,重点从机构的组织、人员的配备、物资的储备、预案的制定完善与演练、防汛制度的修订方面入手,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立足防大汛、防洪水、防局部大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三防一保”。并要求各部门做到防汛物资专用,储备充足、通讯24小时畅通、人员随叫随到,确保安全渡汛。

6、针对目前发承包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强了对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规范人员作业行为,使我公司的发承包工程的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