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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通道规划精选(九篇)

森林防火通道规划

第1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巩固我市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森林防火教育网络

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各级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做到单位负责职工,学校负责学生,社区负责居民,村委会负责村民,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

加强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警示标牌的设置,增加宣传标语张贴粉刷数量。国有林场、森林景区和林内经营性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和防火宣传标语。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军营、进景区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使森林防火宣传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按照“一专多能、加强整合”的原则,配齐配足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市级大队要达到80人,明水、双山两个街道设立防火中队,纳入市级统一指挥管理;垛庄、文祖、曹范、官庄、普集、相公庄、双山等7个镇(街道)要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明水、圣井、埠村、刁镇、绣惠等5个镇(街道)要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定员、定岗、定报酬,逐步提高专业队员的待遇,做到冬春防火、夏秋防虫、平时护林,使其成为林业建设的专业性队伍;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保障必须的车辆、防火设备,确保遇到火警,按照就近原则统筹掌握、协调联动,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抓好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的建设。依托驻章部队组建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市公安消防大队担任灭火机动分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各镇(街道)要组织火警周边村庄群众配合做好余火清理及相关后勤工作。

三、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

建设观测瞭望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增加火险因子采集站数量,提高测报准确性。按照1万亩林地建1座固定瞭望台或护林房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10座固定瞭望台和25座护林房建设,并配强配齐瞭望台设备,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将重点林区、景区瞭望率提高到90%以上。三年内完成市、镇两级指挥中心与市指挥中心联网,实现人机结合对重点林区的全面监控。

探索建立护林员GPS动态管理系统。要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抓好护林员GPS动态管理技术的推广,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得到普及,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建立流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对林火监控的能力。

四、加强森林防火机具装备建设

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装备水平。各级要增加先进的灭火机具、防护装备数量,提高对森林消防专业队灭火机具的配备水平,有计划的新配备一批组合水泵、高压水枪、脉冲式水炮等新装备,逐步增加森林消防水车等大型消防设备,丰富灭火手段,提高扑救能力。

认真抓好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各防火镇(街道)两年内至少结合护林房建设增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总数作为物资储备基数,配齐备足;市级防火物资储备库要按照全市专业队和预备队及机动分队的总数作为基数规划建设。每年对防火物资储备库的物资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配齐备足。同时,各镇(街道)要建立应急食品和灭火机具、防火物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能够随时调用。

五、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各级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森林防火资金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森林防火配套资金,保证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

拓宽森林防火经费来源。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

六、建立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各级要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墓,现有散坟逐步迁入公墓,并按照《省公墓管理办法》抓好管理。同时,为预防森林火灾,公益性公墓要逐步建设防火墙,开设永久性隔离带。

加强防火通道建设。防火通道兼有防火隔离带作用,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防火的有效办法。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同时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完善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各镇(街道)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打烧防火隔离带,并督导荒山承包业户开展此项工作,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络。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每侧50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搞好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做法,水利部门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通过拦、蓄、截、引等方式,在重点林区逐步建设小型水窖、水池和拦河坝,“十二五”期间基本覆盖南部重点火险区,为以水灭火提供有效水源,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七、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五条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四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火灾发生后,要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上报市防火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凡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扑救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与消防、驻军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共同落实防火责任。

第2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林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成绩。据统计,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共14起,总过火面积为20.9亩,受害森林面积10.7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9%、89%和92%,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下达的1‰控制指标。全市没有发生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领导高度重视,狠抓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部署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10月14日,张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森林防火工作,对今冬明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今年全市新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共192份。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全市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处(办)在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共30次;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派发各类安全手册、卡片、画册等宣传资料余份。各区也通过制作和树立广告牌或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和张贴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宣传警示牌共486块,派发张贴新《森林防火条例》及宣传资料10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900多条(面),利用电视媒体播放宣传短片600多次。市森林防火办还制作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动漫画册1万册,派发到各中小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1月28日至29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城管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森林防火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及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物资的储备情况、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等。“五一”节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分组到各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

4、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据统计,市、区、街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出动巡逻10000多人次,排查出火灾隐患450多处。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各区在主要进山口和重点地段设置检查站或流动岗哨,收缴打火机、火柴6499个(盒),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次数230次,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

5、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扑救综合实力。我处(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深圳市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从森林武警和部队择优招聘退伍官兵45名,组建完成了深圳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队伍培训和管理,加强“以水灭火”技战术的研发和演练,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今年来,市、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组织举办各类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共20多期,参加人员共1500多人次;组织举行各种森林防火实战演练活动18次,参加人数共900多人次。其中,市森林消防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先后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17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以水灭火”演练活动7次。同时,还结合实际抓好高压潜水泵、柱塞泵等“以水灭火”技术的研发更新工作,经多次试验,已完成潜水泵一次性供压输水达到3000m距离,扬程达到260m;利用高压柱塞泵灭火出水快、流量大、成本低,一次性供压输水可达到2520m距离,扬程达257m。通过抓好队伍的培训演练,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实力。

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抓好森林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抓紧抓好森林防火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市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465万元,完成项目总工程量90%。其中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子系统、超短波通信网子系统、林火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开发建设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用。林火地理信息系统、防火视频会议子系统、数据存储中心建设子系统、赴火场装备子系统也已基本开发建成,将在近期进入试运行阶段。远程林火监控系统已完成凤凰山片区、羊台山片区、大鹏片区及三洲田片区共12个监控点的规划布设工作,其中凤凰山片区3个监控点的建设已完成,并实现了视频信号成功对接。二是抓紧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已投入经费1600万元,完成招标采购森林消防专用车16部和基本装备一批。此外,我市还将计划投资2365多万元,开展森林、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消防装备项目建设,目前投入经费400万元,正在抓紧组织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三是及早安排部署,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今年已完成深圳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工程各标段均已全面开展施工建设,全市已完成种植任务95%,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7、抓好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落实工程资金万元,完成了项目选址、地质勘探、地形图测绘等前期工作;办理完成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林地占用等行政审批手续;编制完成《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建筑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抓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将于年底前报送水务部门审查;项目用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及地面基础已基本完成,预计该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工程可于明年初开工建设。

8、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1月1日国家新颁布施行的《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要求,我办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讨会,全面对原《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各区森林防火办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最后形成了送审稿,正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

9、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理火情信息。市森林防火办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对省森林防火办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求各区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同时要求各区森林防火办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二)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1、抓好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与市规划国土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规编制工作;完成了该项目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和建设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审批程序由人居委上报市政府审批。二是积极协调和征求市人居委、坪山新区管理委员等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深圳市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和《深圳市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划线工作。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加强与人居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订了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流程。

2、抓好羊台山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羊台山森林公园小羊台片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二是与大浪街道办、施工和监理单位、羊台山管理处沟通协调处理一期工程施工有关问题,完成大浪入口赖屋山水厂拆迁评估工作;三是完成羊台山森林公园大羊台片区景观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3、抓好三洲田、清林径、松子坑、五指耙等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一是积极协调市规划国土委做好三洲田森林公园详细蓝图的修改和报批工作,完成地质详细勘察和边界测量工程的招标,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勘察、界桩埋设等工作;二是完成清林径环评、可研的编制工作,并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总规修编报批以及环评、可研的评审等有关工作;三是完成观澜、光明和松子坑森林公园的生态资源调查、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四是完成五指耙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水保方案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抓紧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划线方案编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我处大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与红树林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教育机构、观鸟协会等有关单位及社团组织在海滨生态公园联合开展“爱鸟周”启动仪式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生态道德观教育;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共创和谐生态家园”宣传片;深入各大型社区、广场和公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现场派发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市共有3.5万多人(其中中小学生约有17000多人)参加了各种活动,悬挂保护鸟类横幅标语、宣传彩旗共1060多幅,设立专题展板80多块,在深圳100个大型社区了“保护野生动物、迎接亚运盛会”的公益广告,现场派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鸟类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0多份。

2、协助做好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和救护工作。我处协助森林公安分局、海关、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50次,出具鉴定书30份,救护市民、海关和工商等个人或部门移交的野生动物588只(条),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9只(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7只(条),“三有动物”522只(条),象牙11公斤,土沉香70.8公斤。

3、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项目建设。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心管理楼工程建设预计年底可基本完工,目前已完成管理楼主体建设施工和部分内饰工程。二是积极做好有关配套项目建设。已落实管理楼办公家具和设备等物资采购资金,将于年底前开展采购工作;开展了展厅布展、室外环境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概算已基本通过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完成了管理楼周边边坡安全防护工程方案设计和概算报批和环境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二期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目前监理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施工招标的标底编制工作;

4、积极开展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摸底调查,并草拟保护管理方案和有关工作意见报局审批;二是加强坝光古银叶树保护小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与科研机构中山大学合作,研究制定我市珍稀濒危植物仙湖苏铁和桫椤的保育方案。

(四)积极有效地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和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处加强了对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印制了薇甘菊防治宣传海报3000份,并派发到各区张贴;同时还组织拍摄制作薇甘菊防治宣传短片,计划通过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和移动电视平台在地铁、公交及社区楼宇等处进行广泛宣传。另外,我处还委托动漫制作公司编辑制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植物检疫执法方面的宣传片,目前已基本完成脚本编写,即将进入动漫制作阶段。一年来,我处与各大宣传媒体保持良好合作,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通过采访、报道、宣传广告以及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防治措施,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一是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区改造工作。完成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的疫木砍伐、熏蒸灭害处理和苗木种植及抚育工作;开展全市松林及松材线虫病疫区分布情况调查,完成度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和采伐指标的报批工作。据统计,,全市仅龙岗区发生了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4850万亩。市、区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0.85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其中,林分改造及清理消毒病枯死树0.8565万亩,熏蒸处理疫木0.1624万立方米,并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了省今年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积极做好薇甘菊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联合市人居委开展了全市薇甘菊防治工作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据统计,我市共投入薇甘菊防治资金1300多万元,完成防治面积12.9万亩,取得了预期防治效果。同时,继续对全市薇甘菊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及时掌握薇甘菊在我市的动态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抓好其它有害生物的防治。完成了刺桐姬小蜂的防治面积90亩共2700棵,完成椰心叶甲防治70亩4200棵。开展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准备工作,防治面积20平方公里。

3、严格行政审批执法,认真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一年来,我处开展了木制品调运检疫共14次,其中检疫检查木制品生产厂家13家,苗木调运企业1家,签发检疫报检单14份。截至11月11日止,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共16000余份,检疫木材2130立方米,送检松木样品2次,木材制品334750件,收取检疫费5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5%;开展林业植物产地检疫3次,检疫面积900亩,出具《产地检疫报告单》3份,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份,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1份;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5份,新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4份,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12894份。

4、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研工作。继续与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合作开展薇甘菊生态防控研究,并取得了进展;继续与广东昆虫所开展刺桐姬小蜂防控技术应用,同时与该单位开展了埃及吹绵蚧的生物防控研究;组织开展深圳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系统项目的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设计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做好项目设计概算工作,为明年的施工招投标工作做好准备。

5、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积极收集各园林与林业部门,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区、保护区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薇甘菊的发生防治情况,组织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年底前可完成项目建议书的上报工作。

(五)积极开展“三项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处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同时,按照局党委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取得了明显效果。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行政执行力。根据《市城管局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城管局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处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蒙敬杭局长在全系统干部大会上发表的《以加快建设现代化先进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深圳城市管理工作大发展大提升》和《把激情燃烧起来 全面推进城管工作提效提质》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想干、敢干、快干、巧干、实干、净干”的作风,为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推动创先争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财务管理,做好部门预算经费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抓好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和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目前已完成今年部门预算经费支付累计共5,517,708元,仍结余2,975,284元;协助完成各森林公园前期工作、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森林消防支队装备等项目的招投标事项,并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工作实际需要,新增申请采购项目5项共190.50万元,其中包括: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20万元,薇甘菊防治科研82万元,生物防火林带抚育28万元,森林消防物资采购34.5万元,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松林清理26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协助申请落实7个项目前期经费共6764万;按要求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做好林业统计、绩效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3、加强干部培训,抓好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干部自选培训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干部自选培训43人次。在人事劳资工作方面,按时做好人员工资套改晋升和人员信息维护工作;按规定办理市内调任公务员1名,选聘专业技术高级雇员2名,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1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任职1人,公务员退休1人,副科级领导岗位职务任职2人;规范和理顺本单位临聘人员聘用工作,办理劳动派遣15人,招聘签订森林消防队员劳动合同45人;办理临聘人员辞职解除合同5人。同时,组织完成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工作,积极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组织修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工作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参加林业普法考试38人;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按照市、局的要求,研究提出《关于简化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改进措施;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论证会,认真做好国家、省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衔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服务事项清理、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认真做好工会、团组织和计划生育达标等工作,组织开展拓展训练活动2次, 组织干部职工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8370元,组织观看电影《潘作良》,参加人员27人。按要求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

二、存在问题

,我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任务重、程序多、涉及面广,在规划建设中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较为复杂,且由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成立,人手少、技术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有效推进。

(二) 由于个别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认识不到位,不同意将水源保护区纳入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范围,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田头山和铁岗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进度。

(三)森林消防队伍训练基地项目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审批程序复杂,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

XX年我市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和动态,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确保责任到人头到地头,不留盲区死角。

2、积极抓好森林防火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知识分级培训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要求,突出培训重点,保证每个前线指挥员、扑火队员每年有2—3次培训演练机会。重点抓好基层扑火队伍的安全扑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尤其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护林防火观念和安全防火意识。

4、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继续抓好森林消队伍、扑火装备和消防物资建设。抓好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技战术,全力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市森林防火整体科技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防控实力。

5、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联动机制。森林防火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加快建立包括深港在内的森林防火互动机制,实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旦发生火灾,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各负其责,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6、加快推进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尽快补充完善项目概算,积极争取发改部门支持,调整项目总概算;积极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图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力争项目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建设。

7、加强和做好值班调度指挥工作。在森林特别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到位、信息畅通、调度有序,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和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迟报、瞒报和漏报火情。

(二)下大力气,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进度。

1、加快推进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抓紧申报建立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报规土委、发改委和人居委审批;加强与保护区内各街道的沟通联系,顺利推进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2、协调做好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规划工作。协调坪山新区管委会和水务部门,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完成保护区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宣传执法工作。一是抓好“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迎接大运盛会”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二是与森林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执法,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以及车站、机场、港口、边境线、边贸口岸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进行执法检查。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动漫设计、制作、发行工作。

2、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一是抓好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抓好展厅布展、环境改造等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资金落实等工作,争取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的施工。二是完善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体系建设;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完善成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加强救护工作。

3、加强濒危物种管理。积极与广州办事处等上级部门和海关、动植物检疫等相关部门联系,发挥濒管办深圳检查站进出口监管职能,加强对口岸巡查宣传力度。

4、做好物种鉴定和动物移交工作,按要求配合做好鸟类禽流感监测工作。

(四)以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薇甘菊、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1、协调做好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市属森林公园薇甘菊防治工程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城管系统薇甘菊防治xx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评审,并上报市发改委,争取市政府资金投入,建立长效防治机制;继续联合市人居委开展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薇甘菊防治。

2、继续抓好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完成4850亩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任务,确保《深圳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在全市范围将松材线虫病寄主树种马尾松清除,消除松材线虫病在我市的发生。

3、继续开展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防治工作。推广刺桐姬小蜂防治新技术,完成3000棵防治任务;完成市属森林公园内红火蚁防治任务面积20平方公里。

4、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为森防工作打下坚实的科学基础,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指导;继续开展埃及吹绵蚧的生态防治方法、薇甘菊无公害防控技术等课题的研究;新开展红火蚁生物防控技术研究项目。

5、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项目设计和概算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并开展项目施工。

6、加强林业检疫执法工作。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培训,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宣传,印制相关宣传资料,派发给相关行业经营者;开展1-2次林业检疫执法行动。

(五)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想干、敢干、快干”、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强有力班子。

第3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设,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机制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森林管护体系。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成立森林管护大队,有林区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森林管护中队,每50公顷有林地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各村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及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专业、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要建立健全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提高其防火扑火能力。

(二)加强森林防火培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办法,分别对下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扑火指战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扑火指战员的业务、技能、体能、演练、自救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与驻军、武警部队应急联系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消防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成立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并为其配备扑火设备,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关键时候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加大投入,加快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用2—3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地的现代化监控体系。连片林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虽不足1000公顷但有实际需要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单位,要建设防火了望塔,配备专职人员和观测仪器、通讯设备,加强了望监测。

(二)切实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防火物资仓库,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联络等设备,建立使用管理制度,不得挪作他用。各类专业或兼职森林防火队伍要根据任务轻重,配齐配足扑火机具,并根据损耗情况及时补充。

(三)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配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确保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形成林火阻隔网。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一)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在进入林区的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标志或刷写、悬挂标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气象部门要每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新闻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政府公益事业,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播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宣传标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交通、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输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随意丢弃火种;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安排森林防火安全课,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知识覆盖面。

(二)建立森林防火安全督查、分片包干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防火重点单位,经常深入责任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部门、单位、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要实行包村、包林地、包坟头,关键时段蹲点守护。市区之间、镇(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交界林区,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组织。联防组织应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建立墓区规范管理制度。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造册,逐户签订防火保证书,增强管理和监控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在镇(街道办事处)、村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逐步推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大力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祭奠方式。镇(街道办事处)、村要利用荒山脊地,划定固定山场,集中埋葬,并平放墓碑;对原有旧坟要逐步迁移到集中坟山或公益性公墓;在相对集中的坟山、坟场入山道口设立焚烧池,规范祭奠焚烧行为。

(四)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政府安排的防火扑火经费,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各级投入的森林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效益。

(五)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熟悉情况,熟练掌握值班设备的操作,保证政令、信息畅通。

四、实行森林火险等级响应

根据我市实际,每年11月至翌年5月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每年2月至4月为森林防火期,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为防火重点时段。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本辖区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5级,其中:一级火险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火险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火险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对三级以上火险等级,分别启动以下预防措施:

(一)三级火险等级

1.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提醒注意防火。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到林区进行巡查;各有林单位要组织人员不间断了望、巡逻;各类扑火专业、兼职队伍要做好扑火物资准备,加强通讯联络,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集合出发。

(二)四级火险等级

1.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山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印发、张贴禁火令,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新闻媒体要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提醒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3.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12小时气象情况。

4.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要在岗值班,组织力量加大林区巡逻检查密度;各有林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外出,要亲自到辖区检查防火,了望员要保证不间断地了望;镇级包村、包有林单位人员要到现场检查蹲守。

5.专业护林队伍要集中食宿,随时待命;扑火应急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检查和准备好扑火器具,进入备战状态,确保快速集结、快速出击。

(三)五级火险等级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市、市区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及其办公室主任要在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赴所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单位,指导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检查;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要对重点林区和墓区、坟场等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

3.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林区单位和农村进行宣传,确保不留死角;新闻媒体要不间断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加大宣传密度。

4.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24小时气象资料,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交通、铁路部门要做好随时调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铁路运输准备工作;卫生部门要随时准备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突发森林火灾时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网通公司、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要确保通讯畅通,并随时准备增设通讯线路。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绝对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和各有林单位要加派人员,在林区进出口设置临时岗卡,对来往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实行封山。

第4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

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事业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交通运输、旅游部门要对在林区从事客(货)运的业主、司乘人员、导游和旅(游)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随意丢弃火种;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安排森林防火安全课程,普及安全防火、避火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知识覆盖面;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在进入林区的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标志或刷写、悬挂标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各市区(含、、工业新区,下同)、镇(街道)驻地都要设置5块以上大型固定防火宣传标牌,各森林防火重点村(居)都要粉刷10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森林公园和以森林资源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上要加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主要游览道路每公里要设置1块宣传牌或粉刷1幅防火宣传标语。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在黄金时段不间断地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气象部门要适时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橙色、红色火险警报。

二、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要切实强化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健全稳定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确保精干高效,实现森林防火指挥的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快速出击、重兵投入。防火期内,各级政府都要禁火令,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依法查办。要把林区内军事设施和其他重要目标防火纳入森林防火整体规划,加强与当地驻军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共同落实防火责任。

三、不断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

对林区散坟外迁和集中管理是控制火源的根本性措施。各级政府要责成民政部门对散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增强防火管理和火灾监控能力。要指导各镇(街道)、村(居)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3年内原有散坟全部迁移到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同时,大力推行树葬、草坪葬、海葬等,倡导鲜花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为预防森林火灾,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公益性墓地建设经费和散坟集中、外迁工作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镇(街道)、村(居)要利用荒山脊地,划定固定山场建设公益性公墓,提倡骨灰集中埋葬。

四、切实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要按照每万亩林地建设1座固定瞭望台的标准,到2013年底前,在全市建设固定瞭望台177座(其中海滨林场、刘公岛林场各1座,市37座,市46座,市49座,区19座,6座,7座,工业新区11座)。2011年,市、市、市和区要完成瞭望台建设任务的30%以上;、和工业新区要完成建设任务的50%以上。要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区、、和工业新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要确保2011年完成;市、市和市要确保2012年完成;到2013年,全市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率要达到80%以上,实现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联网。要按照每5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推广GPS护林员动态管理技术,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护林人员工资待遇。区、、和工业新区护林员配备工作要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市、市和市要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

五、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理顺县级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健全县级森林公安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每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区50人以上、5万亩以上国有林场150人以上、万亩以上国有林场50人以上、重点镇(街道)25人以上的标准,建立防火期内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并配备充足的扑火机具。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依托驻军、武警、消防、预备役和厂矿企业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并为其配备扑火设备,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关键时候发挥应有作用。各村(居)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及其他有林单位要建立专业、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

六、完善防火通道及隔离带建设

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配套配齐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由各市区政府(管委)统筹安排,把同时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要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筑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隔离带建设。要积极推广以水灭火做法,水利部门要配合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争取年内开始实施,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七、加强森林防火机具装备建设

到2013年,各市区要分别建设1座以上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每年对扑火物资及时进行维护、补充和更新,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每支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新型、高效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机具。到2011年底,各市区要确定2—3处可供航空灭火的取水水源地;到2012年底,要在各森林防火重点林区内确定可供航空灭火的水库、塘坝等,明确蓄水量大小、最深水位、坐标等,并登记存档。

第5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指导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建立;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森林火灾隐患整改;

(四)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

(五)研究、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建立专职指挥制度,加强对专职指挥人员的培训,推进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规范化。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做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健全森林防火组织,订立森林防火公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制。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第八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本省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责任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共同做好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避免重大损失的;

(三)扑救森林火灾表现突出的;

(四)推广和运用森林防火技术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上一级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井冈山、庐山、南昌西山以及其他林区的部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本区域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防火规划,建立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设置火情瞭望台、火险监测站和电子监控、无线通信等设施、设备;在林区主要入口或者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立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合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防火通道;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设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储备库,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和器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火情瞭望台、火险监测站和电子监控、无线通信等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教育、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知识,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每年10月为本省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春节、清明、冬至等森林火灾易发期,各级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第十四条 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建设其他可能影响森林防火安全的工程设施的,应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森林防火设施。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规划、验收阶段,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穿越林区的电线、电缆、管道进行安全检测检修,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防止因线路、管道故障引发森林火灾。

因林木生长危及电线、电缆或者其他管线安全,导致森林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消除措施。需要砍伐林木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林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林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群众扑火应急队伍。

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群众扑火应急队伍应当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消防机构,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林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承担下列森林防火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讲解防火知识;

(二)巡山护林,管理野外用火,制止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报告火情,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林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森林火灾信息员,森林火灾信息员应当及时报告火情。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本省森林防火重点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决定提前或者延长森林防火重点期,决定提前或者延长森林防火重点期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林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春节、清明、冬至期间和春耕备耕、秋收季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野外用火监测,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二十条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杆、吸烟、烤火、野炊、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因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野外用火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书面用火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实地核查用火单位或者个人的防火安全措施。

(三)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书面告知用火单位或者个人。

经批准野外用火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并派员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指导。

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组织扑火人员,在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天气条件下用火;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确保火种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第二十一条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进入林区的旅客列车和汽车,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第二十二条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巡查。执行检查、巡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入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对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信息,必要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广播、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应当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要求,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第二十五条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毗邻交界地区发现森林火灾的,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全力组织扑救,并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推卸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一)省际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三)受害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在部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六)超过十二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省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八)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八条 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办法,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合理确定扑救方案,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发生森林火灾时,有关部门以及森林消防、群众扑火应急等扑火队伍,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在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第二十九条 驻赣武装警察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调动,并接受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省人民政府支持驻赣武装警察森林部队建设,提高其扑救森林火灾的作战能力。

第三十条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开设应急防火隔离带或者转移疏散人员;

(二)拆除或者清除阻碍森林火灾扑救的有关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障碍物;

(三)人工增雨、应急取水;

(四)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五)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六)其他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章 灾后处置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在森林火灾扑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

发生在行政区域交界地着火点位置不清的森林火灾,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森林火灾情况统计,按要求上报。

第三十四条 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向社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第三十五条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省或者设区的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决定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跨区域执行扑救任务的,应当给予执行扑救任务的森林消防队伍适当补助。

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森林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森林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三十七条 因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野外火源失控、森林火灾频发、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的县(市、区),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依照省有关规定将其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市、区),予以督促整改。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在林区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每年将不低于百分之三的门票收入用于本单位经营区域的森林防火。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加强航空护林工作,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建设,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航空护林机构应当做好航空护林规划的拟定和实施、航空灭火的组织和协调以及相关飞行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管理机构应当为所属的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为所属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二条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车辆通行费和车辆购置税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免除。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杆、吸烟、烤火、野炊、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的,由森林防火人员进行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法行为,并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进行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经批准野外用火,而未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火情瞭望台、火险监测站和电子监控、无线通信等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毁的,责令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命令,在森林高火险区内野外用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林区,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地区的林场及成片林地。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如何扑救(一)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

强化扑火组织。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是否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第6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立足规划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组织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中,把森林资源作为重要的基础内容予以专门安排。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时,明确了林木绿化率、林木蓄积量两项约束性指标,为更好地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有序发展,在规划纲要中还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和实施八大绿化工程,通过规划引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有序发展。

(二)强化项目储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要求,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围绕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项目,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工作,共储备项目xx个,并及时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争取更多林业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力争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资金争引。充分认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林业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国家重视防护林项目投入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项目规划、推进项目前期、加快项目审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林业局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计划的落实和资金管理。2014年以来已争取沿海防护林中央预算内资金xx万元,重点安排在封山育林、老林带更新、护路护岸林、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等,共计造林约xx万亩,加快森林资源繁育步伐。

(四)抓好森林防火。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职责,每年春节、清明、五一、冬至等防火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成立森林防火督查小组到包联县、乡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加大对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队伍等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力争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林业资金投入总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各类林业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目前没有专门的林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林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农业发展银行支持范围较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或项目开发等,不能满足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需求,从而制约了林业项目的资金投入。

第7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国有郁山林场是始建于1960年,林地总面积33620亩,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定性生态公益性一类县财政事业单位,现有职工45人,其中在职职工32人。退休13人。郁山林场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以“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立足林场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林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新编【2017】25号,国有郁山林场定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郁山林场与郁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原有人员整体划入县国有郁山林场,其职能由县国有郁山林场承担,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森林公园与国有郁山林场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担负郁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应管理职能。

(一)造林绿化

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沿黄绿化、碳化林生态能源林基地决定,新安县按照市委、市政府“七绿”建设要求,组织实施的“绿带”建设工程之一,以沿黄绿化工程企业共建林项目在新安县郁山林场石寺坡林区进行规划建设规模1200亩(80公顷),总投资1800万元,,栽植雪松、油松、白皮松、大叶女贞等常绿树种和银杏、五角枫等彩叶树种近8万株。并将沿黄绿化、碳化林作为生态能源主要绿化战略目标。

(二)森林资源保护

1、资源管理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林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周边群众保护森林意识,采取打击毁林犯罪,预防和严管多头并进,有效预防和制止毁林事件的发生。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林场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县政府出面解决,二是配合县林业执法大队和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此的打击力度。

2、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重大灾害隐患。林场面积3万余亩,周边分布着30个行政村,10多个厂矿,人员密集,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近年来,林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森林防火机制,聘用专职护林员22名。并建立林场专业化消防队伍,并单独成立林场消防中队,配备了森林消防车辆2辆,从而大大减轻了林场森林防火的压力。

林场健全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期间昼夜值班,以领导带班并制定值班管理制度,可全面掌握林区地面火情动态。郁山林场共有2个林区(郁山林区和石寺坡林区)和11个管护区,每个管护区配备1名护林员,与林场职工同工同责。加大防火宣传,林场每年防火期内都印发防火宣传日历、宣传单,结合市、县防火通告,向林区周边住户、学校、企业、厂矿挨家挨户发放,书写固定防火标语,防火横幅,对于林区接壤的地块进行逐户登记。

3、森林病虫害防治

有害生物是森林资源的又一大杀手。落实、健全森防预警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和措施。林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立专门测报人员,增添森防机具,每年春季幼虫出土后上树前,林场对有林地进行喷雾防治,及时准确上报病虫信息,这些措施使林场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害的发生。

(三)基础设施建设

1.林场现有办公场所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在郁山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办公楼,办公条件非常艰苦。为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今年,林场多方筹措资金对郁山场部办公楼、院区、大门进行改造,对石寺坡分场场部院区硬化,建起了院墙,职工的办公、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

2.截止2020年3月15日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郁山部级森林公园对石寺坡林区进行项目建设柏油路修建、山顶回廊、公共卫生间、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实施长远性和有序的发展旅游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郁山森林公园以新的面貌展示给游人,将沿黄绿化企业共建林项目建设成小浪底库区南岸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生态文化建设

郁山森林公园立足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1999年报省林业厅批准,建立郁山森林公园,并完成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于2000年正式对外开放。2002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郁山森林公园升格为部级森林公园,面积为2133公顷。2018年郁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被省林业局专家审批,现已送国家林业局审批。2008年郁山龙翔山庄落户森林公园,目前,该山庄已发展成为集餐饮、酒器博物馆、书法艺术基地及钧瓷体验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企业,2016年通过引资,洛阳彩梦实业公司梅花鹿养殖基地入驻森林公园,现已完成鹿舍设施建设,梅花鹿已达到上千头,形成规模性产业链,主要经营鹿肉、鹿茸、鹿血酒等产品。通过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从而壮大了林场的实力和扩大了林场的影响,为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做了一定的有效探索。

(五)改革和发展情况

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郁山林场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县财政事业单位,目前郁山林场主要经济来源有二个方面,一是县财政资金,用于职工正常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二是争取项目资金,主要为森林抚育及造林资金;因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林场经济较为困难。为了维持林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林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内部管理,推行竞争上岗。为解决职工人浮于事的局面,林场首先从强化管理入手,根据林场实际,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了一套《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管理制度》和《郁山林场科室管理机制》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等有章可依,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确保林场工作正常运转。近年来,林场积极申报国家补贴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让林场职工都投入到项目实施中,既实现了森林生态效益,又增加了职工的收入。通过以上措施,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涨,职工的工资待遇也有了极大改善和提高。

(六)林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存在问题

1、林场边界纠纷问题。林场周边与铁门、南李村、石寺、正村4个镇和新安产业集聚区共30个行政村以及15个厂矿企业接壤。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土地(林地)流转和企业征占用林地的不断增多,由于利益驱动,林场周边的的集体组织(行政村、村民组)和村民私下与他人(企业)签订协议,非法将国有林地长期租于他人或卖于他人,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单凭林场、林业局难以处理这些纠纷和侵占行为,解决国有郁山林场周边林地被侵占和地界争议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2、林场经营面积与国土三调数据存在误差。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2241.4公顷(33621.4亩),经与自然资源局对接,自然资源局国土三调数据为2049.9公顷(30748亩),与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相比,林场界内减少了279.3公顷(4189亩),林场界外增加了87.7公顷(1315亩),实际减少面积191.6公顷(2874亩)。通过对接国土三调数据和查阅自然资源局档案,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991年4月4日-9日,国营新安郁山林场(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前身)与林场毗邻的铁门镇薛村村,正村乡的西白村、上坡村,石寺镇的磨窝村、渠里村、石寺村、下孤灯村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共7份)划定林场边界,协议一式三份,并由土地管理局执存,现在自然资源局的林场边界即为双方协议所划边界。

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为:该协议为双方志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无权更改。如需更改,须双方解除或重新签订协议。

林场认为:该协议的签订已历30年,签订的背景是什么已无从查起。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有林地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3、项目的实施问题。林场争取来的项目主要是森林抚育和造林,按照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规定,这些项目可以由林场组织职工实施,但是按照财政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省级森林抚育和造林等项目必须通过招标实施,只有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可以由林场职工实施,而林场又没有相应资质去参与竞标,所以争取来的项目却不能由林场职工自己实施。

4、基础设施滞后问题。郁山林场1963年建场,基础设施几十年来基本没什么改善。林场现有场部1座,分场场部1座,林场场部办公场所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平房,既是办公场所,也是职工宿舍区,现年久失修,加之办公楼处在郁山煤矿的采空区,墙体已严重损坏。2013年筹集资金对办公楼进行加固维修并对院区进行了硬化,同时对石寺坡场部进行了部分修缮。林区护林点1处还不通车,生活必须品运送靠肩挑背扛,而这两个点住的都是老职工,生活极为艰苦。

5、技术力量有待提高。林场技术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林场职工出现青黄不接现象,50岁以上及退休职工占总人数近三分之一,困体制问题,林场近年来又没有进人,特别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职工大都是初中、高中文凭,且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大多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和技术上无法独当一面,特别是电脑信息化操作方面。

二、改革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以培育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绿化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能力,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森林经营管理,大幅提高林场职工人均收入,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加大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建设部级森林公园。

(二)工作重点和规划目标

1、工作重点

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郁山部级森林公园的作用,开展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2、规划目标

(1)森林保护规划目标

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每年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0.66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

(2)森林火灾率控制目标:森林火灾率控制在0.5%以下。利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蓝天卫士),对林场森林进行全面监控,使防火监控面积达到100%。

(3)基础设施建设

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林区道路18公里道路进行白变黑全面提升。改造修建护林点2处。2020年11 月 11 日,县委宗书记调研沿黄绿化生态廊道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谋划郁山森林公园绿化提升方案,现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报县委县政府上会研究后实施。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一套适合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重视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林场班子中,实行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政绩考核。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加强制定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约束、考评激励、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考,严明奖惩,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动员全社会参与林场建设,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发展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努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逐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林场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经营方式。林场职工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以营林、造林、护林为主,大力营造用材林,积极开展第二产业,搞好种植、养殖业、旅游业,使林场造林、护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4、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积极争取上级造林项目,把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搞好全县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努力在5年内将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84%提高到92.3%。

5、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国有林地管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林场林地情况,争取政府支持,解决林地纠纷。二是严厉查处毁林、破坏林地、侵占林地行为。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增加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制。四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三、今后工作发展和建议

1.县委县政府督查通知要求完成郁山森林公园提升和沿黄绿化基础建设、道路建设,创建以森林公园为核心的生态建设。

2.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审批,打造“3A”级生态绿化公园。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建立管护机制和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场森林资源和边界进行确定。

4.建议:

(一)上级林业部门协调资源自然局对林场边界、森林资源进行确认、划界,保持林场原有边界现状。

(二)郁山林场办公楼(原洛阳林校实训基地)建设时间长,再加上房屋裂痕,多次翻新,已形成危房。林场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重新筹建办公用房,迟迟未得到批复。

第8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森林防火的会议、文件精神,从维护林区稳定,维护生态平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高度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县、乡、村各级在防火期到来之际,都相继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任指挥长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修订完善了《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了森林防火工作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县人民政府精心分析召开了两次森林防火紧急工作会议。防火期内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20份,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入防火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自分片包干乡镇及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督促检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一旦县城面山、重点部位林区发生火情,县指挥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火场精心部署,科学指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在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和《*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以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火目标责任制,做到政府、林业部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三条线”责任制建立健全。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2009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之后,各乡、镇与各村(社区);各级林业系统之间以及与驻林区经营、施工等相关单位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书)。全县共签订各种森林防火责任状(书)457份,并对20*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奖惩兑现。

(三)多方筹资,保障经费

2009年是我县近年来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最多的一年。全县共计投入森林防火资金105万元。这些经费除了用于正常的防、扑火工作外,还对重点造林地块进行了防火线的铲除工作,聘请了专门的护林人员;我县除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外,还筹集资金15万元,购置了风力灭火机12台、油锯6台、灭火水枪15台、指挥服15套、阻燃服55套、割灌机5台、对讲机备用电池20块、电线20根、水壶50个,增加了防火物资的储备,基本达到了《*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中一般火险县必须储备15万以上的物资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做好计划烧除工作,排除火灾隐患

为有效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变被动打火为主动预防,排除林内可燃物,经各指挥所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于2009年1月10日至1月22日,在中心镇、荣将镇、新庄乡、石龙坝乡、兴泉镇、船房乡、*林业局、县林产公司几家指挥所管辖的适宜林区内进行计划烧除。计划烧除总面积为35261公顷,第一期烧除因气候原因只完成了计划的15,于是在2009年2月12日至2月20日进行了第二期计划烧除,对原第一期计划烧除的适宜林区内进行了补烧,第二期完成了计划烧除的70。两次共完计划烧除面积282*公顷。开展了此项工作后,有效减少了林下可燃物,杜绝了较大火灾的发生,控制了森林受害。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为科学、高效地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我县生态及森林资源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森林防火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8个乡(镇)、二家天保实施企业都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均达到了《*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的要求。同时,要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领导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要靠前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理能力,我县在没有专业扑火队伍的情况下,结合森林工作需要,今年我县新组建季节性扑火队伍一支,计30人;县、乡两级义务扑火队伍10支,计300人;这些队伍的组建,能有效做到就地就近处置森林火灾。在防火期间,督促各级加强值班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山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造林地块由专人进行巡查,严防死守,及时排查火险隐患。

(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重点宣传是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的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共发放了入户宣传单45000份,防火知识宣传单3万份,发放防火知识牌1000张,到乡镇、村、组书写防火宣传标语2000条,在各中小学校上防火知识课500节,清明、五一期间,由天保人员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及扫墓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2万份;出动防火宣传车70台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项会议30次;利用有线电视播放森林防火公告三期,出简报二期210份。

为使森林防火工作更直接、更有效,我县加大了野外火源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截断火患。第一,继续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制度,由农户向村民小组长申请,由乡镇林工站实地落实后审批,同意后方可用火,全县共核发生产用火许可证49份;第二,认真落实五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管理,共登记造册“五类”人员27人,重点地段设置防火检查站1个,防火检查卡6个。在重点时段,我县加大了巡山护林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在敏感地区、重点地段死看死守,*林业局安排在狮子山人工造林区,20名管护人员轮班昼夜巡护,有效的加强了火源管理;第三,加大了瞭望的频度,24小时不间断观察全县火情,做到了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七)加大投入,做好重点造林工程森林防火工作

7.9万亩膏桐造林基地是我县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造林成果,县林业局竭尽所能从资金、领导、队伍、措施,装备等方面满足了膏桐造林地防火工作需要。首先,在资金上给予了保障,多方筹集资金55万元用于膏桐基地防火;其次,加强了领导,安排一名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局长,在防火期专门负责造林地的防火工作;第三建立巡扑火队伍。从县林业局抽调2名技术人员从林业公安分局抽调2名干警,向社会聘请15名扑火防员住扎造林区,专门负责防火工作;第四实行生土隔离。在膏桐基地开设生土隔离带338公里,昼夜巡护,严管火源,认真查处造林区违规用火行为;第五加强硬件建设,配置防扑火装备,县林业局新购置吉普车1辆,麾托车2辆,风力灭火机2台水筒水枪2套,割灌机2台,车载台1,对讲机1对,用于膏桐基地防火。由于各项措施到位、工作到位,7.9万亩膏桐基地平安度过防火期。

(八)认真防范,加强督导

为全面抓好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针对严峻的防火形势,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特别是进入防火期以后和期开展的森林防火大检查涉及面广、力度大,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发放了《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防火办,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凡检查出的隐患有关单位都作了整改。

(九)职责明确,齐抓共管

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能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已任,认真履行职能,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办等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了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县、乡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针对近年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进入防火期以后,我县就按照期值班的要求,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在工作中各级防火办工作人员都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忘我工作,无论日常工作,核实卫星热点,反馈航护火情等都一丝不苟,按质、按量、按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真正做到了工作认真,适时协调沟通,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防火期内全县天保实施单位职工队伍和林政员、护林员、巡山员等全员上岗,严格划分管护区域,建立防火管护责任,在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西北部,*市东南部,*江中段北岸,全县幅员面积2200平方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全县辖5乡3镇,5个社区,55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傈僳、彝、傣等26种民族。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42.6万亩,活立木蓄积771万立方米,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74.6;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2.3,集体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6.5。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50.5%。

截止6月15日防火期结束,全县共发生森林火警1次,比市下达总火灾数控制在12次以内的指标减少11次,此次火警发生在石龙坝乡民主村,过火面积60公倾,属未郁闭的新造幼林地火警。全县1次森林火情均已查明火因,林政处罚1人,火案查处率为100。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全县被监控的卫星热点共有27个,核实结果:计划烧除11个,荒火1个,农事用火15个。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

三、取得的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

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总理衡量森林防火工作的“五条标准”要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抓紧抓好。在政策措施、指挥扑救、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二)落实责任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

今年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了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部门三条线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书),真正做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具体抓,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2009年度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对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

通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纵火、失火人员,使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户主动支持,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

(四)物资经费保障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保证

今年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05万元,购置了森林防火相关设备,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了重点保障,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火源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县扑救火还局限于传统的遇火打火,对于火源、火险隐患的管理和整治排查还不够。

(二)重扑救、轻查处的现象时有发生,遇有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工站、天保管护人员、护林人员能都够快速出动,积极参与林火扑救,但是对一些违规用火,未批用火的行为查处惩戒不够。

(三)队伍建设有待于加强。我县的扑火队伍基本上是以义务扑火队伍为主,仅有一支30人的季节性扑火队伍,扑火队伍素质不高,扑火能力有限,不具备扑大火救大灾的能力。迫切需要建立一支50人的森警部队。

(四)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全社会都需积极参与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林改结束后需要每个村林权所有人都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因此,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就成为森林防火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由于2009年我县新建专业扑火队伍,购置装备,高投入新造林地防火资金,资金缺口较大。

五、下一步着重抓好的工作

我县2009年度森林防火期已利结束,为确保明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更上一层楼,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以预防为主,打牢各项基础工作。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使用宣传车,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竖立防火警示标牌进行宣传;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森林防火教育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全民防火氛围,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二)切实抓好防火预防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措施上常抓不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防火监测站(台)的维护,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对重点造林地块,有计划、按要求开挖防火线;三是对重点地区的公路两侧和人为活动频繁地带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除;四是抓好扑火队伍的建设。

(三)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第9篇: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范文

【关键词】ARCGIS 林业管理 林业规划

前言

ARCGIS软件技术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地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正是目前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野生动物管理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用于满足各种需要的专业工具,以前不能完成的各种功能,通过ARCGIS进行模拟分析,从而制定长期的发展计划。

1 林业生态系统管理

生态系统管理就是将地区的区域生态及其社会经济因素及其相互联系,通过必要的决策与分析进行自然资源管理的过程。ARCGIS软件通过评估各种因素建立模型,进行综合分析,使这种管理成为可能。ARCGIS技术提供了很多必须的描述、分析工具和系统模型,模拟生态过程,实现各种功能。ARCGIS通过评估各种因素和建立分析模型,综合分析,帮助管理者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规划方案,制定方案的基础是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1)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基础地图矢量 栅格数据的整理和空间数据库的建立 属性数据库的建立。

(2)森林资源分析和评价。林业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地理空间分布,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林权管理。

(3)森林经营。采伐,封山育林,造林规划,速生丰产林,抚育间伐。

(4)森林结构调整。根据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用地形地貌、立地条件进行龄组结构调整。

2 林业环境一致性研究

大多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目前正在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和规范来管理侵占土地的现象,在进行处理之前,必须选择有效的工具,科学地调查和分析这些活动。

ARCGIS技术可以帮助用户进行复杂的多层数据比较、定位和详细描述独特现象,通过专业模型预测将来的状况。通过ARCGIS ,建立分析和模拟模型,产生一系列的其他文档所不能代替的各种地图,还可以通过各种有价值的地图、数字化的数据和网络浏览加强公众的参与。

3 森林火灾预测和监控

要想进行长期的森林火灾监测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策略,至关重要的事情是分析清楚林火的方向、速度、强度、燃烧源以及燃烧区域,监测大火产生的烟雾方向也非常重要。

基于ARCGIS提供的三维技术在森林防火中的具体应用,给予了三维森林防火的一个解决方案,问题的关键是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1)数据库的建立。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将森林防火有关的数据采集到计算机中,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主要,包括地图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和方法库。

(2)数据的检索和输出 。利用ARCGIS可以随时输出各种专题图和有关表格,还可以用仿真和虚拟现实的方式将信息直观的提供给决策者。

(3)数据库的动态管理 。对地图数据的编辑更新,随时都可以利用ARCGIS管理起来。

4 森林规划设计

首先,需要对各种影响条件进行预测分析,尤其是对长期持续的森林产量和野生动植物的数量进行长远的分析。ARCGIS可以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预测,将森林的地理空间数据和详细的属性数据统一存储,将预测模型集成到ARCGIS中。 通过对各种模型和空间数据的分析,森林管理者将时间和空间维的信息融入到规划过程中,这些模型可以得到5、10、20a 甚至100a 的预测结果和专题图供参考。

5 造林的规划

ARCGIS可通过分析提供森林立地类型图表、宜林地数据图表、适生优势树种和林种资料,运用坡位、坡面分析,按坡度、坡向划分的地貌类型结合立地类型选择造林树种和规划树种。

ARCGIS技术为造林规划提供了必要的分析工具、管理造林活动和监测造林结果。 不管针对小生态环境还是大型系统,ARCGIS软件平台都能够帮助用户追踪细节信息,细致的分析工具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分析环境过程,监测各种活动的影响。

6 森林道路的规划

ARCGIS应用平台工具,帮助森林规划人员利用现存的数据库设计动态地通达时间和路径。ARCGIS将森林道路和树种组成 、交易量等综合分析,可以得到道路网涉及对树木运输费用的影像结果 。其他方面大的森林道路规划应用包括:地形和坡度稳定性分析;挖填方评估;可视度和通视性分析;道路等级计算;通路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测绘数据集成;成本流动分析。

7 病虫害的监测技术

ARCGIS技术在病虫害监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对病虫害发作的跟踪到预防措施的建立, GIS技术无所不在。软件可以监测诸如各种蛾、森林松树甲虫、小蛀虫等害虫,对这些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利用各种分析工具进行趋势分析、 发作时间预测,从而得出各种预防措施。

8 城市化森林设计

树木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因素,城市绿化创造了环境 美学和经济效益 通过在居住区和贸易区种植树木可以减少加热和制冷的耗费,树木形成城市的防护林,减少汽车和人类活动的污染,降低暴风雨造成的水土流失,给城市带来巨大的效益和价值。

ARCGIS软件解决方案帮助管理城市森林资源,包括建立树木健康情况和多样性的详细分类目,树木的总量 种类,生存条件的查询和分析,只有知道这些,才可以更有效地对城市绿化带进行管理。

利用GIS技术,可以使城市林业管理部门实时输入、更新、维护树木信息,分析病虫害趋势,定位潜在的危险区域。将街道、行政边界、河流等GIS数据层和森林数据、绿化数据相叠加,可以制定今后的绿化规划,管理现有资源,加强公众对城市绿化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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