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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精选(九篇)

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第1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1.舞弊的定义。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对舞弊定义为:“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2.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关于财务报表舞弊的定义,也是有多种多样的。在我国财务报表舞弊是指会计主体为实现其主观目的,违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而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的行为,亦为会计信息的虚假陈述。

3.财务报表舞弊的类型。(1)虚报盈亏,偷逃税款。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虚增利润;另外,还有些企业刻意增加成本费用,削减所得的利润,目的就是想少缴纳税款。还有些企业向财政部门上交的报表是亏损的账,目的是为了获得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向银行提交的报表是盈利的账,目的是表现出其优良的财务状况,欺骗银行贷款。(2)各个报表之间不相符。按照有关的规定,企业向外界公布的报表之间必定要存在必然的联系。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相同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一个企业在最近几年里没有长期和短期的投资,即长期和短期投资都为零,但在损益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已录得5000000元,检查后发现该企业的投资来源是一笔销售业务,而企业为了躲避营业税,将此项收入记入到投资收益科目,使得表表不相符。

二、财务报表舞弊的手段

1.资产负债表的舞弊。一些企业的领导或者职工利用他们在自身职位上的便利之处,为了不法套取现金而开出空白发票。假若是审计人员审查出财务报表中所记载的费用额十分庞大,那么就必须要向企业取得相对应的凭证和发票等,然后对照别的报表,检查下是否有那么报表就可能存在问题。

2.利润表的舞弊。一些项目,尤其是服务项目或劳务项目,一般是所有或者大部分的款项先赋予提供者,在未来的一段期间中提供劳务和服务。但是有的企业却在收到款项的时候马上确定为收入,不看将来是不是仍然会提供服务。

还有的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舞弊行为是编造生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等,粉饰他们的舞弊作假行为。还有一种方式是企业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时,委托方应该在受托方把商品销售并且受到开出的销售清单时才能够确认收入,但是有些企业却提前确认收入。

三、财务报表舞弊的危害

1.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对财务报表的舞弊粉饰企业实际的运营情况,误导大部分投资者或者是国家对该企业的经济业绩判断。进而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2.危害广大投资者。社会上的广大投资者大多是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从而了解到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将来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有所掌握,在对企业的整体情况有所了解之后,才决定是否对该企业进行投资。而如果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而一般的投资者是难以发觉的,这会骗取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3.危害会计人员本身。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这一问题会使得社会对会计界的人员失去信任,导致社会各界对会计界有所质疑,这对会计界的发展的是一个极奇负面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会计人员本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会计人员的一生。

四、财务报表舞弊的审计对策

1.开展诚信教育。其实对于很多的财务报表舞弊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请记住我站域名/]方面的问题,大部分是关于他们自身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对审计人员、企业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等有与财务有联系的人员都应该加强诚信教育。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我们应该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一个可以独立审计的环境,不仅是要在形式上独立,而且要在实质上独立,不能让外界人员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第2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摘要: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在实务方面是存在关联性的,二者共同形成整合审计。可以说审计工作从指引、计划再到完成都需要立足于整合审计,因为整合审计可以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效率,它已经成为国际上各个行业领域所普遍采用的管理手段。文章主要针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之间的比较,阐述了二者审计工作的重复性,从而说明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以及如何进行整合审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最后阐述了整合审计流程实施过程。 

关键词:内部控制;财务报表整合审计;必要性 

一、前言 

美国2002年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强制性地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08年5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志着我国控制规范体系已经建立,随着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逐渐建立和发展,2010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使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一项新的审计业务,自2011年起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扩展到其他上市公司实施。这样,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的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异同等问题引起的整合审计也成为学者们的关注点。闫立社(2013)认为整合审计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还可以使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结论互相印证。本文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对比分析来说明对二者进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并说明如何进行整合审计。刘永君(2013)则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及审计质量和效果三个角度来分析了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异同点出发,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以此阐述整合审计的必要性,最后并说明了整合审计的实施流程,这对我国整合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一直处于世界的前言和领导地位,而整合审计最早起源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发起的内部控制审计。所以整合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二项业务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联合实施审计。对整合审计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同一个项目组执行审计业务;二是由同一家事务所不同的项目组实施审计且在执行过程中保持沟通。正因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重复性,以此减少审计工作量,所以需要进行整合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三、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 

内部控制是单位重要的管理活动,它希望试图解决三方面问题,它们分别为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审计工作对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循。优秀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单位经营效率,也能促进单位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的快速形成。 

具体到内部审计工作,它就要求单位实施控制设计财务运行的有效性,并交由注册会计师来实现对单位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如果单位内部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会通过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来实现审计披露,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来合理确保单位财务报告及相关真实信息被应用于整合审计的控制过程当中。再者,内部控制也能确保单位资产实现可靠性控制目标。 

再看财务报表审计,它基于以下两种状况才会强制要求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第一是在评估认定层次出现重大错报风险时,此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单位可以确定实质性内部控制程序性质,也能够通过验证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度控制的有效性;第二就是实施性程序无法为整合审计提供认定层次适当且充分的审计证据,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业务需求。所以说,要基于整合审计来有效划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侧重点,尽量防范和降低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所存在的现实风险。 

四、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 

根据我国审计指引第十条规定,单位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必须采取自上而下的实施方法,它主要针对注会识别风险、选择拟测试控制等基本思路展开。之所以采用该种方法主要是因为它能够起始于财务报表审计层次,充分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诸多风险,鼓励单位注册会计师将关注重点集中于财务控制层面上,并将财务工作自然过渡到大账户、列报等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认定层面上。具体来说,要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来促进单位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了解与单位财务报告所相关的内外部风险,能够清晰识别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必须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内容。另外,要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性质、时间安排以及范围的有效界定,看其是否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环节。注册会计师也要考虑在早期业务执行阶段来对单位内部控制实现中肯评价。 

二是要做到对重要账户、列报的有效识别和认定,判断账户列报中可能存在的固有风险,并考虑整合审计对单位内部财务的控制影响。 

三是要合理选择拟测试控制,要对单位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内部控制影响测试。而选择项测试项目标准则取决于该测试单独或合并后是否能满足单位对相关认定错报风险的应对对策。 

五、正确认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相互关系 

根据单位整合审计的基本要求,单位内要同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发表,并正确认知两种审计报告所存在的微妙关系。这种做法能够促进单位更好理解有关财务信息處理与规划,确保单位方面做出正确决策。 

对单位而言,财务报表就是其财务信息的最重要载体,它体现了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整合审计时一定会发表无保留意见,为单位避免重大错报发生。当注册会计师对单位财务报表发表过程中提出无保留意见时,就说明单位的财务报表是不存在重大错误的,此时其内部在整合审计方面会出现两种状况:第一,其整合审计规划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正在有效运行,可以即时防范并纠正重大错报问题;第二,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重大错报已被校正。此时可以证明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单位在整合审计工作当中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避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时出现更大的错报风险。 

六、整合审计流程实施过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内部控制审计对内外两方面环境的了解来得知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情况,并且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工作完全可以通过被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环境这项工作利用,同一审计组不必重复性工作或者同一事务所的不同审计组经过适当沟通也可以进行了解。 

(二)控制测试 

财务报表审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中,需要进行的控制测试要在拟信赖的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有效性之前。由此可见,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测试不是必须的。二者的测试范围不同,财务报表层次的审计要求对认定层次的相关控制。所以,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控制测试可以在实施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测试后不必实施。若是由不同的项目组进行审计则进行适当沟通后也可以减少重复性的工作来完成审计工作。 

第3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1、财务报表审计基本理论

财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在实施审阅程序的基础之上,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的鉴证业务。

财务报表审计最早起源于19世纪以前,目前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已发展成熟,美国、日本等国家很早就颁布实施了财务报表审计准则,我国也早在 1996 年就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相关学者对财务报表审计的研究成果不计其数。

2、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概论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审计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特定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在研究美国 COSO 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有关内部控制概论的基础上,将内部控制进一步细分为:广义内部控制和狭义内部控制,广义内部控制采用 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内部控制的概念;狭义内部控制概念借鉴美国 PCAOB 的 AS2 中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概念,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过程,其目标主要是为了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公允完整。

3、整合审计基本理论

整合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审计单位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两次审计工作的相似性来制定实施双向审计的流程,在整合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同一项目组来执行,实施审计的整合计划,合理运用他人的审计成果,以求实现两种审计共同的审计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审计研究已经成为国际执业界最新的发展趋势。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当中,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在孜孜不倦的对整合审计的效率和方案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区别、联系

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最终目标相同,整合趋势明显,但是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模式,二者在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也有着明显的区别,笔者通过下表分析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1、审计业务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都需要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但是二者在审计范围方面有着本质区别,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对某一时点的或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测试的必要性、并在必要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除了了解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对于其他内部控制不需要进行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对特定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对于内部控制必须要进行测试,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2、审计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目标不一致,但是二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共同目标都是向财务报表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并对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公允性提供合理保证;但是,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目标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进行了真实公允反映,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目标: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3、审计程序和承接业务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程序都必须制定具体审计策略和总体审计方案,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承接前都需要就审计工作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商议,达成一致的审计意见。但是,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审计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实质性分析程序和控制测试等,在审计收费:“审计收费”不是财务报表审计必然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充分进行职业判断,只有在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时,才需要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收费”方面的商议,将审计收费事项登记在业务约定书上;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是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上编制的,并且要求真实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必要的内部控制测试;在审计工作计划方面: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审计计划主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的具体程序,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在和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收费”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报告编制的基础: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准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之上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趋势分析

1、整合审计的理论基础

(1)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企业经营者的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按照相关公司章程的要求或原则,受托者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报告其受托管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义务,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此产生。在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的下,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具有共同的委托方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和相同的受托方即企业管理层,两种审计业务中有共同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这是整合审计的理论前提。

(2)协同效应理论。将两种审计工作双向整合进行,产生的协同效体现为: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都强调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程序和政策。

(3)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鉴证业务,审计对象是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情况。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财务报表审计都是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为企业的整合审计研究提供了基本理论基础。

2、整合审计实施的流程

3、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第4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

008年7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总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这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提供了依据。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可行性

整合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应计划和实施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的测试,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发表意见,为财务报表审计做出控制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之间的各种联系使二者整合具有可行性。

第一,两种审计工作存在重合。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要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获得内部控制在足够长的期间内运行有效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需要深入了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并在仅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拟信赖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要测试其在整个审计期间内的有效性。因此,单独进行两种审计必然会造成审计工作的重复和浪费,若将两种审计整合在一起,相互利用,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并提高审计效率。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与报表审计的结果相互补充与配合。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内控审计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形成相应结论时,应结合财务报表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若财务报表审计的结果表明相关认定中存在重大错报,而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则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另一方面,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利用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的控制风险评估结论,进而影响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风险评估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依据

(一)财务报表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第一个共同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方面;了解和评价的广度应以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衡量标准,如果达到了这一标准,注册会计师即可开始设计和实施下一步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价的深度也基本限于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健全及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但其中不包括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的确定;了解和评价的目的是判断是否可以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工作量,以及用来支持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

(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对内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其范围涉及到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并且还需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三)两种审计在风险评估程序的整合要点

内部控制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财务报表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可以将两者在此程序需要完成的工作整合进行,即风险评估程序中财务报表审计应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所获得的更为广泛的信息,并从中取得进行下一步审计程序的充分依据,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进而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三、控制测试程序:内部控制审计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结论

(一)控制测试程序并非财务报表审计的必需程序

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来决定是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设计的内部控制本身是无效的,或者设计是合理的、但没有得到执行,注册会计师则不必实施控制测试,而是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所设计的内部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即认为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这样,就进入了两种审计的第二个共同程序,即控制测试程序。

(二)两种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区别

在控制测试程序中,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有三点区别:第一,内部控制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仅仅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与风险评估程序相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控制测试的广度和深度仍大于财务报表审计所进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第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能够证明内部控制有效的高度相关的证据,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样本量较大且选择弹性较小;财务报表审计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相对较低,测试的样本量相对较小且存在一定弹性。第三,两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要求也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仅需将内部控制测试识别出的缺陷区分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一般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严格评定,将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一步区分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会影响到审计意见类型。

(三)两种审计在控制测试程序的整合要点

注册会计师为了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需要获取比财务报表审计更多、更广泛、可靠性也更高的审计证据。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可以直接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甚至提供结论,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审计在控制测试环节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的充分利用,将使审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相互利用、相互支持

(一)财务报表审计

实质性测试程序对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影响经过控制测试,财务报表审计进入实质性测试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甚至重大错报,这将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这是因为如果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这些错报甚至重大错报,就意味着在错报相应的控制点上可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这将为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审查内部控制缺陷提供重要线索。

(二)内部控制审计

控制测试程序对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影响在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程序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为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哪些交易和认定重点实施审计指明方向,因为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某项重大缺陷,则财务报表在相应的账户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就会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对实质性测试的审计程序进行调整。

可见,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是相互支持的,两种审计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相互利用,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质量。

五、审计计划的综合制定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审计计划制定是以对审计程序的整合要点分析为基础的,因此在分析了两种审计的审计程序整合要点之后,具体阐述如何根据整合要点综合制定审计计划。

(一)两种审计方式审计计划制定的重点

为达到充分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尽量由同一组审计人员实施,两种审计的审计计划也应共同制定。结合以上对审计程序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主要由内部控制审计完成,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中应详细制定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在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中可以对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简化表述,但应重点对实质性测试程序的计划详细编制。

(二)审计计划的持续修订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总体和具体的审计计划做出调整和修正。具体来讲,如果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审计人员应及时修正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计划。同样,如果在财务报表实质性测试中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也应该考虑该重大错报对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影响,考虑是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扩大审计范围,以保证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中的重大缺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审计计划的调整和修正应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以保证审计计划能够对两种审计的整合进行起到重要的规划和指导作用,有效地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09).

第5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关键词】 独立性; 保险制度; 财务报表

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社会责任审计的灵魂,在审计过程中形成三方关系即所有者、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随着所有者股权的分散,特别是上市公司,如果以股东(大)会形式直接推选会计师事务所成本太高,在时间上太慢,在效果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因此通常是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举会计师事务所并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现实工作中的这一举措,看似由股东(大)会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进行审计,但实际上真正了解注册会计师、商定审计价格及范围的却是管理层,因此审计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已经受到威胁(闫华红等,2010)。对于独立性的威胁,以及安然事件,2002年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乔斯华·罗恩,提出通过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来解决,将原有三方关系转变成所有者、管理者、保险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四方的关系,通过保险公司这道防火墙保证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国内关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研究始于易琮(2004)发表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文章,第一次将美国教授乔斯华·罗恩的观点引入国内。此后连宏彬(2004)、卢春泉(2004)、苏建蓉(2005)等学者逐步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作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问题的方法之一。进入2005年,张婷、余玉苗(2005),陈吉凤(2005)等学者开始对该制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李志钢(2005)首次针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提出疑虑,认为保险公司不适合作委托主体,会迫使事务所更多通过管理咨询获益而丧失独立性①,压迫审计收费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等因素使得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适用。而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和审计保险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探讨则始于2007年,如林祥友、阿都建林(2007),张虹、赵黎鸣(2008)。2009年更多学者开始关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黎明(2009)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理赔制度设计思路。施继坤等(2009)运用层次分析法将招标风险予以分解并建立审计独立性风险因素指标体系。刘玉红(2012)则在借鉴国外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模式的基础上,强调加强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的风险控制。

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虽对我国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建立有推动作用,但没有根本解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我国的不适用问题。潘炼(2013)提出如果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自愿推行,则上市公司不愿增加审计成本;而如果强制推行,使得保险公司垄断了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行业将受到不良冲击。所以本文根据潘炼学者总结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不适用性,提出将保险公司不再视为审计委托方,将财务报表作为普通保险标的物的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基本流程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流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承保阶段

上市公司为自己的财务报表投保保险,首先需要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保险公司聘请相关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根据上市公司以往的财务报表审计情况、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水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承保风险,决定是否承保。同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应批准该投保事项。

2.审计阶段

保险公司一旦承保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自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表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仍由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解决。最终如果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保险公司应权衡风险,拒绝承保或增加保费或减少保险范围。

3.履行责任阶段

如果经保险公司承保的财务报表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的重大错报,当上市公司遭到投资者赔偿诉讼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承保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需建立的四方审计关系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最重大的突破是要建立审计四方关系,即将原由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改为由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投保保险(张健等,2011),保险公司为降低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标的物(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图1所示,切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者的直接经济利益,通过保险公司作为中介,保护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性。

1.所有者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产生委托问题,所有者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完成其对管理者的监督控制,同时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所有者的地位和目的没有重大变化。

2.管理层

编制财务报表向所有者反馈公司经营状况信息,并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由保险公司与管理层分担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管理层将付出比直接聘请审计师更多的成本用于支付保费,并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3.注册会计师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由于审计工作具有固有局限性,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注册会计师除获取收入的途径变成保险公司外,其余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4.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上市公司的保费,支付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获得收益并承担与上市公司协定的保险协议中的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通过引入保险公司来保障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现有缺陷

(一)保险标的物的范围不明,存在保险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界定博弈

管理层与保险公司针对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存在着博弈关系,这是因为:首先,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工具,投保人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在一定时期内,当合同约定中的事项发生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时,承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其次,双方要达成一致的保险赔偿范围,确定当发生哪种情况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从管理层角度出发,管理层希望通过投保来降低因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导致自身被诉讼索赔的赔偿风险。

以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为标准,同时结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情况,将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分为四种结果(如表1所示)。

以上财务报表结果归结为两点:管理层的过错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

1.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过错——保险公司风险高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意见,或者因审计的固有局限性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在参考该财务报表作出决策后发生的损失,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注册会计师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将这种情况纳入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那么保险公司相当于承担了管理层的部分责任。毕竟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终极责任属于管理层,管理层希望通过支付一点保费就将这种责任分摊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如果承担,会导致管理层的逆向选择,使得管理层更加忽视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管理,而且这种逆向选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保险,一旦发生损失,它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最终会使保费逐步上升,管理层无法承受而不能达成保险合同。

2.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也存在过错——管理层不愿意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或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将这种缩小后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可以做到将自己的风险降低,实际上在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通过聘请审计师来降低管理层财务报表的风险,避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于管理层来说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不可能在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保险责任,让保险公司为注册会计师分担风险,所以这种情况下管理层不会投保。

(二)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形成委托关系

这种委托关系会使保险公司垄断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质量会降低。第一,原有审计模式是由被审计单位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但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使得保险公司作为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方,首要的影响就是审计市场的需求方由分散变成集中,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议价能力降低。第二,被审计单位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而保险公司为降低自己的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与原审计委托模式相比,被审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形成“审计委托事项”的委托—关系。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它的目标是在收取保费、支付审计费用、承担赔偿损失三者之间实现利益最大化,这与管理层拟通过审计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任程度的目标存在冲突。如果预期承担赔偿的损失金额较低,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一步步压低审计费用支出,并且不再关心审计结果和审计质量。第三,长期而言,保险公司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很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审计团队,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潘炼,2013)。尽管这种可能在现实中不会发生,但表明采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长期会对整个审计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严重影响审计质量,违背设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初衷。

四、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一)设计理念及优势

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是保留保险公司对财务报表的担保作用,在确保增强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基础上,消除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防范保险公司对审计行业的威胁,如图2所示。该制度是在现有审计模式基础上,增加第四方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公司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诚信、管理层经营业务风险度、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工作状况的综合评估,确定是否要为管理层对外的财务报表进行承保。因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营利组织,它会愿意承保风险较低的财务报表,拒绝承保风险较高的财务报表,所以如果财务报表得到保险公司承保,则向信息使用者传递出财务报表质量较好的信号,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任程度。

(二)新制度对各方参与者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直接涉及所有者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对所有者间接利益的影响也仅限于增加一部分投保成本,所以只考虑对管理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

1.管理者

对管理者而言,引入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信息使用者会对获得承保的财务报表更加信任,并逐渐对被拒绝承保的财务报表产生怀疑。这种信号传递机制迫使管理者提供质量较高的财务报表,或者即使管理者想要与注册会计师串通舞弊,也增加了其舞弊的成本。

2.保险公司

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否承保关键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质量的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的评估。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确定性大小的因素选择保险范围与保险金额,甚至可以对注册会计师较难审计到的一些事项,增加惩罚性保险条款(举例:对被审计单位关联方的事项,如果管理层故意造假,造成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则需要在赔偿别人损失的基础上,加付5%给保险公司)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保险相联系,建立保险业关于事务所职业保险的联动体系,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三)建立配套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在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既约束被审计单位管理者的行为,也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那么需要市场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最好的方法就是管理者在披露财务报表时,要求详细披露保险公司承保或拒绝承保的信息,由信息使用者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因为要价远超出平均价而导致承保失败,防止优质被审计单位因不接受保险公司的报价被拒绝承保,向市场传递错误信号。

五、研究结论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是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问题提出一个新的方法,利用审计四方关系在形式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但是这就导致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产生又一层的委托关系,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挤压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审计行业混乱。而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虽不是从改善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独立性的角度出发,但制度设计的结果可以达到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作用,同时又对保险公司加以一定的限制,最大程度上确保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有效性,为改善审计质量提供一定的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1] 闫华红,张明. 萨蒂扬审计失败案例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0(10):29-30.

[2] Joshua Ronen,Post-Enron Reform: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and GAAP Re-visited. Stanford Journal of Law,Business & Finance[J]. 2002 Vol.8(1):1-30.

[3] 易琮. 解决审计独立性矛盾的新设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4):54-57.

[4] 张冬,王伟. 财务报表保险(FSI)制度研究综述[J].保险研究,2009(7):106-111.

第6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 财务报表 审计整合

2008年7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总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这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提供了依据。

一、风险评估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依据

(一)财务报表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第一个共同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方面;了解和评价的广度应以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衡量标准,如果达到了这一标准,注册会计师即可开始设计和实施下一步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价的深度也基本限于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健全及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但其中不包括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的确定;了解和评价的目的是判断是否可以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工作量,以及用来支持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

(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对内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其范围涉及到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并且还需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三)两种审计在风险评估程序的整合要点

内部控制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财务报表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可以将两者在此程序需要完成的工作整合进行,即风险评估程序中财务报表审计应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所获得的更为广泛的信息,并从中取得进行下一步审计程序的充分依据,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进而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

二、控制测试程序:内部控制审计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结论

(一)控制测试程序并非财务报表审计的必需程序

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来决定是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设计的内部控制本身是无效的,或者设计是合理的,但没有得到执行,注册会计师则不必实施控制测试,而是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所设计的内部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即认为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这样,就进入了两种审计的第二个共同程序,即控制测试程序。

(二)两种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区别

在控制测试程序中,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有三点区别:第一,内部控制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仅仅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与风险评估程序相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控制测试的广度和深度仍大于财务报表审计所进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第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能够证明内部控制有效的高度相关的证据,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样本量较大且选择弹性较小;财务报表审计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相对较低,测试的样本量相对较小且存在一定弹性。第三,两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要求也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仅需将内部控制测试识别出的缺陷区分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一般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严格评定,将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一步区分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会影响到审计意见类型。

(三)两种审计在控制测试程序的整合要点

注册会计师为了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需要获取比财务报表审计更多、更广泛、可靠性也更高的审计证据。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可以直接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甚至提供结论,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审计在控制测试环节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的充分利用,将使审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相互利用、相互支持

(一)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对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影响

经过控制测试,财务报表审计进入实质性测试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甚至重大错报,这将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这是因为如果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这些错报甚至重大错报,就意味着在错报相应的控制点上可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这将为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审查内部控制缺陷提供重要线索。

(二)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对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影响

在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程序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为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哪些交易和认定重点实施审计指明了方向,因为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某项重大缺陷,则财务报表在相应的账户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就会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对实质性测试的审计程序进行调整。

(三)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的整合要点

对于两种审计的整合来说,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是相互利用、相互支持的,将两种审计在这两个程序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相互利用、相互支持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质量。

四、审计计划的综合制定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审计计划制定是以对审计程序的整合要点分析为基础的,因此在分析了两种审计的审计程序整合要点之后,具体阐述如何根据整合要点综合制定审计计划。

(一)两种审计方式审计计划制定的重点

为达到充分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尽量由同一组审计人员实施,两种审计的审计计划也应共同制定。结合以上对审计程序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主要由内部控制审计完成,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中应详细制定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在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中可以对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简化表述,但应重点对实质性测试程序的计划详细编制。

(二)审计计划的持续修订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总体和具体的审计计划做出调整和修正。具体来讲,如果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审计人员应及时修正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计划。同样,如果在财务报表实质性测试中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也应该考虑该重大错报对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影响,考虑是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扩大审计范围,以保证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中的重大缺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审计计划的调整和修正应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以保证审计计划能够对两种审计的整合进行起到重要的规划和指导作用,有效地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5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财会〔2010〕11号

③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9):88—94

④王美英,郑小荣.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0(7):66—67

第7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关键词: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 整合

内部控制与财务报表的双重审计最早出现在美国,随后日本、加拿大、欧盟诸多成员国也纷纷开始实施类似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际需求下,尤其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我国开始进入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逐渐整合、双管齐下的阶段。从世界范围的实践和经验来看,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余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从长远来看是审计业务发展中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将对传统财务报表的审计造成显著影响。

一、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整合的基础

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双重审计,是指同一单位选择同一家事务所来执行两种不同审计时,将其交由同一会计师团队来执行,从而提高审计效率、节省审计资源的一种策略。双重审计的整合在我国审计业务发展中势在必行,其可行性在于二者的整合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

(一)业务类型一致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鉴证业务及其相关的服务等类型。其中,鉴证业务可以分为直接报告业务和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也可根据保证的程度分为有限保证、合理保证两类业务。而对于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均属于责任方认定、合理保证鉴证类型的业务。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为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有无重大错报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企业内部控制与运行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通过获取合理的证据,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中)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从而为内部控制审计的意见提供合理保证。因此,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业务类型是相同的,这是二者进行整合的一个重要基础。

(二)最终目标一致

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关注被审计报表的合法公允性,内部控制审计则是针对财务控制的有效性来发表意见。虽然二者具有一定的差别,但二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审计提供合理的保证,以供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参考。因此从两种审计的根本目标来看,都是为了通过审计手段,对财务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问题提供保证,从而向外界提供公司的高质量和高可信度的财务信息。基于二者目标的统一性,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二者整合的可行性将大大提高。

(三)工作程序关联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程序相互关联,二者在审计过程中的诸多成果能够相互利用。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需要对公司财务的内部控制进行详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从而来确定进行审计的过程和程序。二者在工作程序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在实施财务报表审计时,对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掌握及评价是必须要进行的工作;另一方面,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需要对内部控制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有效运行证据加以调查和掌握。可见,二者在审计程序上具有相互关联的特点,许多中间环节的成果也可以相互转换和利用。因此从程序上看,将二者进行整合,可以大大节约审计的成本和资源,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避免浪费。

(四)审计方法相同

通常情况下,两种审计都实行由上而下的审计思路与方法,这也是双重审计进行整合的重要基础之一,能够保证二者整合的可操作性。就财务报表审计而言,主要采用风险导向审计,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对公司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作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实施依据。在实际审计时,为从公司获取审计所需的大量信息,注册会计师通常采用观察、问卷调查、询问、讨论等方法,而这类方法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时也经常用到。就内部控制审计而言,根据相关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是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开展工作,这能够使审计人员规避高风险,从实质上来讲也是一种风险导向型的方法。由此可见,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在方法上具有一致性,许多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方法十分类似,而且这些以风险导向型的方法可以大大降低审计的成本。

二、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整合的做法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从过程上看一半可以分为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等。而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上基本一致,因此在考察二者整合的可行性时,应该对审计实施的过程加以探讨。

(一)审计计划阶段

计划是实施任何审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目前一些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工作的计划阶段认识和重视不足,常常省略计划阶段的一些重要的环节和步骤,这会大大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而详细可行的审计计划大大提高审计资源整合和管理的效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讲,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计划阶段首先应该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总体审计计划,用以确定总体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向和审计时间。同时,财务报表审计还应该制定具体的审计计划,主要包括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的具体程序等。而对于内部控制审计而言,其审计计划主要包括了风险的评估、审计工作量的确定等。可见,二者都包括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内容。

(二)控制测试阶段

在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控制测试对内部控制审计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根据风险导向型审计的相关要求,在评估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时,就必须进行内部控制测试,这本质上讲就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所以,内部控制测试阶段是将两种审计顺利整合的关键。在二者整合过程中内部控制阶段要实现两方面的目标:首先,要为所得出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次,要为风险评估结果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在进行测试控制时,为了保证审计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采用多种方法,如询问法、观察法、文件检查、穿行测试、重新执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内部控制审计中,为取得充分的信息和证据来证明报表审计意见的合法及公允性,未必能完全支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所以,应在审计期间对控制测试的范围进行补充,获得更多更加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实质测试阶段

实施实质测试程序是财务报表审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主要包括对各类账户、交易、列表的细节进行测试和进行分析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可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来对报表审计测试程序加以更正和分析。若实质性程序的实施过程中发现财务报表中有错报,那么需要考虑对实质性程序和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影响。若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财务报表审计时察觉重大错报问题,可由此判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存在着重大缺陷。

(四)审计报告阶段

待审计工作结束后,应依据实际审计结果得出审计结论并撰写审计报告。依据现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时,应该产生两种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两种审计报告中,建议应给出相应说明,说明已经同时进行了两种审计,分别就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进行意见发表。此外,根据两种审计中出现的错报等问题,发放针对性的管理意见书,从而为审计单位改善财务管理给出相应的依据。

三、结束语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在我国审计业务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目前来看也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整合的可行性。基于上述,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审计中,应从审计的各个环节和过程,针对双重审计的整合开展相应的工作,为积极引导审计工作的规范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冯浩,赵婷.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研究[J].新会计,2015(07)

第8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Abstract: It may exist in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and managers as well as governance layer. As internal personnel, managers and governance layer more understand the unit''s situation, and can make accounting treatment decisions and judgments which suits enterprise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managers and governance layer should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preparing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should determine the scope of the auditing based on auditing standards and professional judgments. Auditing standards not only provides the responsibility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assumes and the goal to achieve, also provides audit procedures which must be implemented for fulfilling responsibility and realizing the goal.

关键词: 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

Key words: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107-01

0 引言

审计范围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明确划分责任,不仅有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为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经济决策信息,还有利于保护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1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1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财务报表是指对财务信息的结构化表达。财务报表是在会计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某一财务报告框架(整套会计准则)编制,旨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拥有的经济资源和所欠的债务或一段期间资源和债务的变化。财务报表(通常包括附注)可能指一整套财务报表,但也可能指单一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财务报告框架的规定确定了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管理层的责任主要包括:①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②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1.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为履行这一职责,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通过签署审计报告确认其责任。

1.3 两种责任不能相互取代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层和治理层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责任,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同时,在某些方面,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层和治理层作为内部人员,对企业的情况更为了解,更能作出适合企业特点的会计处理决策和判断,因此,管理层和治理层理应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完全责任。

2 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原则

2.1 遵守质量控制准则 目前,财政部已两项质量控制准则,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前者从会计师事务所层面上进行规范,适用于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后者从执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层面上进行规范,仅适用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这两项准则联系紧密,前者是后者的制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明确了适用于财务报表审计的职业道德要求,并阐明了项目负责人对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的责任。在某些方面,除非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方面提供了相左的信息,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组在履行其在适用于单项审计业务委托的质量控制程序方面的责任时,应当依赖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例如,在项目组成员的能力和技能方面,项目负责人应当依赖会计师事务所的雇用和培训制度;在客户关系的保持方面,项目负责人应当依赖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和保持程序;在项目组遵守监管和法律要求方面,项目负责人应当依赖会计师事务所的监控程序;在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方面,项目负责人应当依赖会计师事务所与保持独立性有关的信息的收集和传达程序。相应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以及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

2.2 遵守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的技术标准,对注册会计师在某一审计领域的责任、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核心要求、为达到这一目标所要实施的必要审计程序作出了明确规范。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增进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为了确保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遵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质量控制准则要求而建立的适合于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适合于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程序。

3 财务报表审计范围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准则在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和所要实现的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为履行责任和实现目标所须实施的审计程序。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规定,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合理保证所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中的职业判断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准则的框架下,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备选方案中作出决策。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审计准则不可能针对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规定对应的审计程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运用职业判断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在形成审计意见时,都离不开职业判断。离开了职业判断,审计就成为简单机械地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换言之,注册会计师不能只遵守部分审计准则,而应当遵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所有审计准则。除非注册会计师完全遵守了与审计有关的所有准则,否则他不应声称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参考文献:

[1]郝玉贵.医院财务报表审计利益相关者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4).

第9篇: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范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青海 西宁 810000)

摘 要:年报审计后,通常会提出对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而调整的方式就是编制审计调整分录,通过调整分录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账务处理。而年报审计后很多人认为认为会计分录调整和审计分录调整是一回事,无视他们之间的差异,这样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或审计报告不规范。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年报;审计调整;分录;差异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147-02

一、审计调整分录与会计调整分录的主要区别

审计调整分录是独立审计后,为使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达到合法性、公允性而对审计中发现的审前财务报表存在的会计误差进行调整所编制的调整分录。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调整分录通过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的方式反馈给被审计单位,作为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调整的一项依据。会计调整分录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受注册会计师的调整意见后依据审计差异所编制的会计更正分录,用以登记会计账薄和调整财务报表。

因此,从理论上讲,在依据相同的会计原始凭证,在同时进行调整的前提下,审计调整分录与会计调整分录的目的与结果相同:但是,在具体操作时,审计调整分录与会计调整分录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一)编制主体不同。审计调整分录是注册会计师在经过一定的审计程序后所编制的,它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成果的一种体现;会计调整分录是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对审计结果的确认后编制的,它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二)用途不同。审计调整分录用于审计人员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汇总的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是一种综合的审计证据,是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和发表审计意见服务的;会计调整分录是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账表的依据,是会计的记账凭证。

(三)调整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不一样。审计调整分录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应调整的事项,按正确的会计分期及时反映在相应会计年度的报表中,否则财务报表就不能合法公允地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调整分录是在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以后会计期间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从会计账薄上进行的调整,会计人员编制的会计调整分录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计调整是针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的,而会计调整是针对会计财务处理进行的。

(四)调整范围不同。对不影响财务报表实质内容的调表不调账的重分类调整,是因被审计单位未按有关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而引起的误差,属于审计调整分录的重要内容,但它不属于会计调整的范畴。对重分类调整事项,会计人员仅需调整被审计年度的会计报表,而不需调整下一年度的账薄。

(五)调整方法不一样。审计调表不调账,当涉及到损益项目时,会计调整则于次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调整,而审计却是直接调整该事项发生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在报表上的反映不同。审计调整反映在事项发生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而会计调整反映在实际作出会计账务处理的会计年度的报表期初。

二、审计调整分录及会计调整分录的编制

审计调整不同于会计调整,审计调整是针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的,而不是会计科目。审计调整应直接调整当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审计调整,可能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连续调整,其中对上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调整属于追溯调整,包括在本期发现的属以前会计期间的会计事项,直接调整该事项发生的当期的会计报表,即视同这些会计事项在发生的当期已在财务报表中作了恰当反映,这些调整的实质是进行准确的会计分期。审计的追溯只是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调整而言的。被审计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时只将影响上年损益的事项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也就是说被审计单位当年不调账,但应在当年财务报表中反映,此时的报表调整与下年度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对应,使得经调整后的年末财务报表数与下年度财务报表年初数相一致。

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所提出的审计调整分录,是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提出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提出的,而此时在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账簿已封,实属期后调整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是直接调整所审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可能追溯调整再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数据。但被审计单位作出会计处理,却是在审计之后,而不应当返回上年去改账。

为了便于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也便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下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期初余额的确认,建议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编制好审计调整分录后,同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助被审计单位编制好会计调整分录。

如果年报审计在下一年度元月份进行时,被审计单位年报尚未完成,会计账薄尚末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会计调整可直接在财务报告年度直接进行。另一种情况是年报已完成,下一年度的新账已结转完毕,但元月份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在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反结账,将财务报告年度的资料重新打开,此时会计调整也可直接在财务报告年度进行,财务软件可以根据修正后的财务数据结转下年。上述两种情况的会计调整直接反映在财务报告年度,如果不存在上一年度追溯调整,此时的会计调整分录与审计调整分录相一致,此时被审计单位财务上的数据同审计报告后所附的财务报告上的数据完全一致。

三、审计调整分录及会计调整分录应用举例

(一)单独对被审计年度的报表调整

例1: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2月对A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A公司2006年少摊销无形资产100万元,A公司所得税率33%,按10%计提法定公益金。要求:假定不考虑A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无形资产少摊销一事列示出审计调整分录;如果A公司完全接受审计调整建议,列示A公司的会计调整分录。

1、审计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00,000

贷:无形资产 1,000,000

借:应交税金 330,000

贷:所得税 330,0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7,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000

2、会计调整分录

由于上述调整事项的发生不是2007年度,不能在2007年度直接对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调整,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过渡。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1,000,000

贷:无形资产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 33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年初)67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670,0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7,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年初)67,000

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报表调整

例2: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2月对A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A公司2005年、2006年度都少摊无形资产100万元。A公司所得率为33%,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要求:同例1。

1、审计调整分录:

①2005年度的差错对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影响的审计调整分录同例1。

②对于2006年度的报表而言,有两处差异影响:一是2005年的差错对2006年度报表的影响;二是2006年度本身的影响。其中对于2005年度的差错应调整2006年度报表的期初数,而2006年度的差错则应直接调整2006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2005年度的差错对2006年度的报表年初数的影响作审计调整,其审计调整分录同例1的审计调整分录,只是全部调整科目均为对年初数的调整。2006年度的差错对200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所作出的审计调整分录同例1。

2、会计调整分录

由于2007年2月发现2005、2006年度差错,而2005、2006年度被审计单位均已封账,会计调整只能反映在2007年会计账薄上,其会计调整分录同例1的会计调整分录,只是金额增大一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