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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精选(九篇)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

第1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英文摘要】in the struggle against marhism,lenin definitely criticized relativity and  focused on the illustration of the objectiveness absoluteness and definiten ess of truth.however,lenin did not hold a negative view on relativity,instead,he not only reflected the natural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ativityand idealism but also analyzed objectively the inseparable connectionsbetween relativity and dialectics,and illustrated the role and position ofrelativity in cognition on the basis of scientific analysis,which fullyshows his material and dialectical way of thinking.

【关 键 词】相对主义/客观真理/辩证法/relativity/objective truth/the dialectics

【 正 文】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部著作中,以独特的视角对真理的绝对性、客 观性和确定性作了集中而深入的阐释,并且立场坚定、褒贬鲜明地批判了相对主义。但 是列宁并没有简单地否定相对主义,而是在对相对主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既揭示 了相对主义同唯心主义的必然联系,又客观地分析了相对主义同辩证法不可分割的密切 联系,阐明了相对主义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了辩证而又唯物的思维方式, 给人以深刻的思维启示。

一、相对主义为辩证法打开了大门

关于相对主义,列宁的解释是:“相对主义的原理,即我们知识的相对性的原理。”[ 1](p211)不难看出,列宁是将“相对主义”视为同“我们知识的相对性”相等的概念。 而将其称之为是相对主义的“原理”或“原则”,表明对相对主义的重视程度——视其 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

关于知识的相对性问题,恩格斯早在批判杜林的所谓“终极的真理”时就指出:“认 识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 者就像在天体演化学、地质学和人类历史中一样,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 陷的和不完善的,而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它,那么 ,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2](p431)。列宁继承了这一相对性的思想,他说 :“辩证唯物主义坚持认为,日益发展的人类科学在认识自然界上的这一切里程碑都具 有暂时的、相对的、近似的性质。”[1](p193)“辩证唯物主义坚持认为:任何关于物 质构造及其特性的科学原理都具有近似的、相对的性质;自然界中没有绝对的界限;运 动着的物质会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在我们看来似乎和它不可调和的另一种状态;等等。” [1](p192)在列宁看来,一切关于自然界的理论知识都是相对的,都是对辩证唯物主义 的证实。

列宁很重视对知识相对性的认识。在他看来,如果能认识到知识的相对性(即相对主义 的原理),就接近了辩证法。在谈到杜恒费了莫大的力气,从物理学史上引用了许多在 马赫的书中也常常可以看到那种有趣的、有价值的例子来证明“物理学的一切规律都是 暂时的和相对的,因为他们是近似的”时,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在读到关于这个问 题的冗长议论时会这样想:这个人在敲着敞开的大门!但是杜恒、斯塔洛、马赫和彭加 勒的不幸就在于他们没有看见大门已经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1](p213)

相对主义不仅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大门,而且是辩证法不可缺少的内容:“辩证法 ,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1](p97)。一 般的辩证法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否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呢 ?列宁的回答是肯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 1](p97)。列宁抓住了相对主义这一辩证法的因素,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唯物主义认识 论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相对性原理,并以相对和绝对的辩证关系为纲,展开了对认识辩 证法的阐述:

其一,提出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是相对的观点。列宁在批驳马赫主义者对唯物主义物 质概念攻击时,坚决捍卫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特别 说明:“当然,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 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 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这种对立无疑是相对的。”[1](p108-109)。这一提 法,不仅有力地冲击了旧唯物主义将物质和意识绝对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也为指 导人们辩证地认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其二,提出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区别是相对的观点。真理问题是认识论的核心问 题。在真理总是上,列宁一方面批判否认真理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批判旧唯 物主义的“终极真理”。而旧唯物主义把一切科学原理都看成是终极真理的原则,是由 于他们不理解真理的相对性。列宁在说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内涵的同时,还特别指 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之间的区别也具有相对性。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相对真理和 绝对真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种区分正是这样‘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 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死的凝固不变的东西”[1](p96),这里说的“不确定”性, 就是指相对性。

其三,提出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相对的观点。列宁在阐明“生活、实践的观 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1](p103)的同时,又强调:“这个标准也 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 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1](p103)

在列宁看来,认识论中,如果没有相对性的思想,后果是严重的,会使科学变为“恶 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化的凝固不变的”的东西,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的等等 ,只有引入相对主义原理,才可以克服以上种种弊端。

对以上几个问题的重要结论,是列宁对恩格斯关于真理的相对性结论的继承和发展。 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所谓“终极真理”的过程中,就深入地阐述了真理的相对性和不确 定性,他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 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只要我们在上面指出的狭窄的领域之外应用真理和 谬误的对立,这种对立就变成相对的”[2](p431)。恩格斯对相对性原理的应用,为建 立认识辩证法体系奠定了基础;列宁则在批判了马赫之流的相对主义谬论中,从新的角 度,科学地阐述了认识论中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几个重要问题,为建立认识辩证法体系作 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明确界限

列宁在说明辩证法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都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 时,同时又特别强调辩证法“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1](p97)。就是说唯物辩证法中虽 然不能缺少相对主义的因素,但二者之间又是有着明确界限的,不可将其混为一谈,否 则会陷入唯心主义哲学中。列宁对二者界限的区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界限之一,是否能准确地说明知识的相对性原理。相对主义的错误不在于承认知识的 相对性,而在于将我们的知识相对性的原理片面夸大。如,“物理学”唯心主义最重视 的是我们知识的相对性,而忽视了知识的其他特性;又如,以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 础,结果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再如,从 裸的相对主义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证都是正确的;等等。列宁后来在他的 《哲学笔记》中,深刻揭示了哲学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 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无限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 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3](p311)。而相对主义则正是将知识的相对性这一认识过程 的特点片面夸大的,这种片面的夸大,带来的后果是唯心主义的产生。与相对主义相反 ,唯物辩证法则要求“正确地阐明相对主义”,准确说明相对主义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界限之二,是否在承认客观真理的意义上承认知识的相对性。列宁在说明唯物主义辩 证法之所以不归结为相对主义时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 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 [1](p97)就是说唯物辩证法承认一切知识的相对性是有条件的,是以承认真理内容的客 观性为前提的。而相对主义,特别是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否定任何为我们的 相对认识所逐渐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1](p97)。这 正是列宁所要特别强调的:“正是绝对地无条件地承认自然界存在于人的意识感觉之外 这一点,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同相对主义的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区别开来。”[1](p193-1 94)

界限之三,是否承认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区别的确定性。列宁在阐述绝对真理和相对 真理区分的“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关系时,一方面指出,这种区分正是这样的“ 不确定”,以便阻止科学变为恶劣的教条,变为某种僵化的凝固不变的东西;另一方面 又特别指出这种区分“同时它又是这样‘确定’,以便最坚决果断地同信仰主义和不可 知论划清界限,同哲学唯心主义以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们的诡辩划清界限。这里是有你 们所没有看到的界限,而且由于你们没有看到这个界限,你们滚入了反动哲学的泥坑。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界限”[1](p96)。

界限之四,是否承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进一步发展了上述思想 ,“主观主义(怀疑论和诡辩论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 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 说来,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3](p306)。

正是由于辩证法与相对主义有着明确的界限,所以辩证法不能归结为相对主义。如果 不能明确二者之间的界限,就难以避免经由相对主义而滚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三、从相对主义滚到唯心主义的条件

在列宁看来,自然科学自发地是唯物主义,他把从自然科学的理论和实践中自发产生 的唯物主义称作“自然科学唯物主义”。他甚至认为:“现代物理学是在临产中。它正 在生产辩证唯物主义。”[1](p216)但是有一些现代物理学家们却很不幸,他们没有看 见大门已经被辩证唯物主义打开了,却从相对主义滚入唯心主义。列宁将它们看作是分 娩时必然会产生出的一些死东西,应当扔到垃圾堆里去的废物。自然科学家为什么会产 生唯心主义呢?列宁深刻地剖析了物理学唯心主义产生、泛滥的两个认识上的原因,其 中一个原因是与相对主义直接相关的。

列宁说:“产生‘物理学’唯心主义的另一个原因,是相对主义的原理,即我们知识 的相对性的原理。这个原理在旧理论急剧崩溃的时期以特殊力量强使物理学家接受;在 不懂得辩证法的情况下,这个原理必然导致唯心主义。”[1](p211)列宁多处反复强调 ,不懂得辩证法,就会经过相对主义而陷入唯心主义。因此,理解列宁所说的“不懂得 辩证法”的内涵,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列宁在批评莱伊时说:“莱伊像一切欧洲实证论者一样,不懂得马克思的辩证法。他 仅仅在唯心主义哲学思辨的意义上使用辩证法这个词。因此,虽然他感觉到新物理学在 相对主义上失足,可是他仍然绝望地挣扎着,企图把相对主义区分为适度的和过分的。 ”[1](p211)看来,列宁所说的不懂得辩证法,不是指一般的辩证法,而是指唯物辩证 法,所以他特别强调:“关于相对主义总是在理论上唯一正确的提法,是马克思和恩格 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指出来的,所以不懂得唯物主义辩证法,就必然会从相对主义走到 哲学唯心主义。”[1](p211)而不懂得唯物辩证法的马赫主义和“物理学”唯心主义却 只承认相对真理,在他们看来:“任何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真理是不会有的”,甚至无 法理解对于所有研究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的人是不言而喻的问题:“绝对真理是由 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正确的 反映;这些反映愈来愈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 分”[1](p212)。这段不为马赫主义和“物理学”唯心主义所理解的论断,即阐述了绝 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又强调了真理(包括相对真理)是客观的重要特性。而在 “物理学”唯心论看来,既然物理学的一切旧真理都是相对的,那么,任何不依赖人类 的客观真理就是不能有的,承认真理是相对的,就不能承认真理是客观的,将真理的客 观性与真理的相对性完全对立起来。

马赫主义者对辩证法的不了解,还突出地表现在不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内核上。“物 理学”唯心主义极力攻击原子论——机械论的自然观,认为这种自然观是有局限性的, 许多概念是僵化的等等。列宁赞成这种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他说,旧唯物主义这种缺 点是不容怀疑的;不了解一切科学理论的相对性,不懂得辩证法,夸大机械论的观点— —这也是恩格斯责备旧唯物主义者的地方。“但是恩格斯能够(与斯塔洛不同)抛弃黑格 尔的唯心主义,并且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天才的真理的内核。恩格斯是为了辩证唯物主 义,而不是为了那陷入主观主义的相对主义而屏弃旧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1](p2 13)而物理学唯心主义则相反,既丢掉了唯物主义,又不懂得黑格尔辩证法天才的真理 内核。就是说,他们连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也不真正懂得。所以列宁特别强调:“他不了 解唯物主义辩证法,因而常常经过相对主义滚入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1](p213)“ 总之,今天的‘物理学’唯心主义,正如昨天的‘生理学’唯心主义一样,不过是意味 着自然科学一个门类里的一个自然科学家学派,由于没有能够直接地和立即地从形而上 学的唯物主义上升到辩证唯物主义而滚入了反动的哲学。”[1](p215)就是说,那些被 称作“自然科学唯物主义”者的科学工作者,只有自觉地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才可能 使他们的科学研究的道路更为平坦,才能在哲学上将唯物主义坚持到底。否则,也会产 生唯心主义。

列宁对相对主义的分析,给我们重要的思想启迪:对于任何一种哲学思想,即使是非 常错误的哲学思想,也应给于客观而辩证的分析,并划出认识论的根源,而不是简单地 否定。正如列宁所说:“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 心主义不过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 无限复杂的(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直线性和片面性,死 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3](p311)。这一论断 同样适用于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无疑是夸大了认识过程中的相对性的成分,从而成为滚 向唯心主义的桥梁。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样一个重要的思路,即相对主义无疑也是一 朵“无实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 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树上的一朵无实花”[3](p311)。所以,我们也应认真对 待它,并从中学会辩证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2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瞿秋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在党的领导下开始由自发变为自觉。中国共产党主办了《向导》、《新青年》季刊、《前锋》、《中国青年》等理论刊物,建立了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主义丛书,还把上海大学改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养干部的基地。中国共产党在该校设立社会科学系,许多共产党人担任主讲教师.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的第二次高潮。在这次高潮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了解更为全面,不再限于仅仅介绍唯物史观,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也不例外。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着,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着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 —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特别突出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的唯物主义立场,着重绍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他指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具体表现。“全宇宙只是统一的物质之种种组织或混和的方式。”整个宇宙就是物质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各种物质并且经常地在变动、转动、变化之中。物质并不消灭,也不发生,只是时常改变自身的组织形式罢了。这就是物质不灭的原理。”

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瞿秋白对生命和意识或精神作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指出,生命是物质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态,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凡有生命的必有蛋白质体;凡蛋白质体不再溃败的过程中必发现生命。当然还必须其他的化学成分,才有持久的活的机体;然而单为生命之发现,却并不需其他成分:其他成分的需要,只在于变成蛋白质而持续此生命。最低等的生物实在仅仅是蛋白质球,然而他们却已有生命之表现。”至于意识或精神,则是物质长期的、高度的发展的产物.也是“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的属性。“精神不能外乎物质而存在;物质却能外乎精神而存在,物质先于精神;精神是特种组织的物质之特别性质。——物质当然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之根本。”“自由人的脑经(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能思想。没有这种物质,便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无论什么样的思想,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或想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外物所给的经验得来的,就是纯粹抽象的算术亦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在瞿秋白之前,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比较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与现实政治斗争联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希望从中得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思想武器,而对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之类抽象的理论问题,则关注不够。瞿秋白纠正了他们的这一不足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应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抽象、最远离现实生活的内容之一.但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一块基石,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从瞿秋白对这一原理的绍述可以看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已有相当大的提升。瞿秋白还力图把这一原理转换为思想方法,他说:“以物质基础的考察.实际情况的调查,来与我们的理论相较,是非正误立刻便可以明白。因为精神现象发生与物质现象.而物质是可以实际按察的。”在这里,他已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中国共产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立了基础。

总之.瞿秋白的物质观吸收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总体上突破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概念的原意。但是,他毕竟是第一位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国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的领会尚不够深刻。他比较重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没有突出其辩证法性质,没有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另外,他对物质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准确志处,例如,他说:“物质不过是‘电’的种种表现而已。电子的各种结构,形成各种元素之原子;各种元素原子互相结合而成各种不同的组合,构成各种物质之分子。人身大地星球及宇宙,无不是这些原子分子所组成——分子原子之于宇宙,正犹砖瓦之于房屋。”显而易见,他的这种理解,容易混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界限。

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尽管瞿秋白没有做到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他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是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他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做了比较系统的阐发,是中国绍述唯物辩证法基本思想的第一人。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瞿秋白指出,其基本意思是说事物的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这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原理”。他说:“物的矛盾及事的互变便是最根本的原理,——没有矛盾互变便没有动:没有动便没有生命及一切现象。’“所以‘斗争’与‘矛盾’(趋向不同的各种力量互相对抗)——足以规定变动的历程。”可见,他已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贯穿在运动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至于矛盾如何相互转化以及如何引起运动发展并且规定运动发展的方向,瞿秋白还未来得及做进一步的论述,这表明他的理解还是初步的。但是,这种理解毕竟突破了朴素辩证法的局限,上升到普遍规律的高度。他把对立统一规律看成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规律”,为后来将此理解为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提供了思想前提。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瞿秋白看来,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展开。他指出,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下,事物向 前发展有两种形式或状态.一种是数量的变化,一种是质量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最终结果。“宇宙及社会里的一切发展,——就是数量变更的渐渐积累,而数量的变,到一定程度,必定突变为质量的变。”瞿秋白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多次质变理解为“连环不断的否定”,不过他没有展开论述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进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

第3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传统哲学 兼容性

每一种文化都各有其特色,作为文化精髓的哲学也就自有其个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既异且同,构成了某种程度的互补。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它没有也不可能提出每一个民族的具体特点和发展道路。就中国而言,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使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取得民族形式,同时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同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相结合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中国化的过程。

从理论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够中国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辨证唯物主义,而中国哲学中存在着悠久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辨证法传统;更重要的是,这种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辨证法达到了统一,形成了一种朴素的辨证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着一致性。

一、中国传统哲学在本体论上与哲学基本问题的相通

马克思主义哲学回答哲学基本问题,因为它是贯穿各类哲学问题之中,决定着整个哲学体系的性质,并对解决各类哲学问题具有支配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抽象地、直观地理解,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恩格斯在概括和总结哲学发展史上哲学基本问题的演化过程中,提出哲学基本问题这一著名论段:“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围绕这一哲学基本问题,不仅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斗争和对立,而且也存在着辨证法和型而上学的矛盾。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唯物主义也是在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尽管中国传统哲学有其思考的特殊问题,但以“究天人之际,同古今之变”为己任的中国传统哲学,也必须要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讨论的是不同的问题,按其历史进程来说,主要问题是:先秦两汉的天人之辩和名实之辩;魏晋至隋唐的有无之辩和形神之辩;宋元至明清的理气之辩和心物之辩。这六个主要问题实际上就是哲学基本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特殊表现形式。正是在探讨这些基本问题的过程中,中国传统哲学也产生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基本派别,形成了独特的朴素辨证唯物主义。

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围绕“天人”“名学”之辩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管子以“水”为万物之本原,荀子认为“气”是一切“有生”“有知”“有义”的事物赖以生存的基本或本原等,先秦至两汉的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原初物质”。魏晋之后,裴顾主张“崇有”论,认为万物都是“自生”“自生而必体有”,这就是说,“自生”的万物以“有”即客观存在为本体。王安石以自然之气为“本”“体”,以形器之冲气为“未”“用”,认为“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张载提出“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即:“太虚”,“无形”的“气”是“有形”之气的“本体”。换言之,客观存在是世界的本体。王夫之则概括出“实有”这个哲学最普遍、最基本的范畴。认为“实有”即客观实在,是宇宙万物共同具有的本原、本质。宋元至明清时期的理气之辩和心物之辩,这些论辩几乎涉及哲学的各个方面,如:本体论、方法论、发展观、历史观等以及哲学的各个分支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其中都蕴含着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和讨论。当然,中国传统哲学在这些论辩中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无论是使用概念还是表达方式都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表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想传统和理论创造。

虽然在中国哲学史上,哲学家并非每个人对哲学基本问题在主观上都那么明确,也并非每个人都曾使用“物质”,“意识”这样的概念,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回避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以不同的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哲学基本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上主要问题的讨论中越来越完全地被揭示出来。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哲学在不同时期思考与讨论的基本问题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的概念大致是相同的,这是马克思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结合的契合点。

二、中国传统哲学中唯物主义同辩证法密切统一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内容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有机统一,这种统一是自觉的,是建立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之上,是经过科学的概括和论证的,这种统一是内在、有机的统一,这种统一贯穿于马克思哲学的每一个原理、每一个命题之中。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辨证的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法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是彻底的辩证法。

纵观中国哲学史,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哲学有着悠久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的统一。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变易发展、对立统一、相反相成、整体联系、生化日新等问题,都有相当精彩的论述,形成了较为发达的辨证思想。这种朴素辩证法和朴素唯物主义在荀子、张载和王夫之那里达到了统一,形成中国哲学的朴素的辨证唯物主义的传统。

中国传统哲学一向重视“和而不同”,西周末年史伯就提出“和”的观点,并区别了“和”与“同”,后被儒家发展为“中和”的思想,这里“中”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和”则是使不同、差别、对立相结合,使之合乎节度。这无疑包含着辩证法的智慧,它同时表明,同西方辩证法相比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更为关注中庸和谐、有机整体,充分肯定宇宙是一个和谐有序相关的整体。

中国传统中学的辩证法关注生生不已、变化日新,认为变化的本质就是创新,宇宙是一个不断创新进化的过程。《易经》就已经精湛地接触到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规律的思想。认为“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荀子对先秦哲学作了总结,不仅认为“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且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因此,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事在人为。同时,只有通过人的作为,才能“制天命而用之”,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在荀子这里达到了统一。韩非也是一位拥有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哲学家,他认为“道”“是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稷”。其朴素辩证法思想明显地表现在“矛盾之说”上。一方面,他肯定了斗争在摧毁旧事物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他对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并非完全否定,并明确提出了矛盾双方转化的条件性。汉代的王充创造性地发展了先秦以来的“元气”学说和“天道自然无为”的学说,坚持唯物主义的宇宙观,提出了物钟之间的联系呈现出“同气相成,殊气相革”的普遍规律。宋代的张载系统地阐述了“太虚即气”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在辩证法方面特别提出了“一物两体”的命题,认为气是一种连续的物质,内部包含着阴阳两个对立面。正是由于这种本性,气具有不断产生出天地万物并形成了万物运动的规律性。按照张载的观点,“两不立则不可见,不可见则两之用息”。就是说,凡观物要察其一中之两,以及两体之一,于一观其两,于两观其一。可以看出,这种思维方式把差异和矛盾当作统一体的固有内容来把握,无疑是一种辨证的思维方式。王夫之总结并综合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思想,不仅辨证地分析了理与气、道于器、无与有、动与静、知与行以及“合二为一”与“分一为二”等等的关系。而且探讨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论自然还是社会阴阳对立统一是事物中普遍存在的规律。而各类事物各有自己特殊的规律,人们只有认识了这些特殊的规律,才能知道如何处理各类事物,即: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王夫之的辩证法思想是丰富而深遂的,他完成了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统一的气一元论体系,把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辨证唯物主义发展到了顶峰。

三、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与主、客体辨证关系的契合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是人与世界的关系,注目于现实的人极其发展,探究人极其活动与世界的关系,以此启迪,教导人们用更高的智慧、更好地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在西方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并探讨“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以及“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问题的,当推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主张“对自然的崇拜”,而是主张征服自然。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认为,人们并不是在自然之外,而是在自然之中去征服自然,这种征服意味着在更高阶段上回归人与自然的统一。所以,应在最识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更换。恩格斯警告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之中,因为“对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应该说,这一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超前性,更何况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解决这一历史问题指出了必由之路,即:按照自然规律和人的内在需要这两种尺度去改造世界。

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似,中国传统哲学在“究天地之际”时,更为关注人与自然的统一。认为“天道”与“人道”不是两个道,而是一个道,认识世界与认识人本身具有一致性。孟子的“天人相通”、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张载、王夫之的“天人一气”都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和辩证法的色彩。因此,“天人合一”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共识和主导原则,虽然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它包含着合理因素。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一致,注重价值理性的特点,对于纠正那种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征服自然的观点,无疑具有启示和制衡的作用。

中国传统哲学把认识世界同认识人本身统一起来的哲学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相通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是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加深的,反过来说,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不断加深又促使其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提高。

总之,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同中国哲学中的朴素的辨证唯物主义传统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引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就注意的发掘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辨证唯物主义。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辨证唯物主义既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重要的历史文化基础,又构成了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便利的思想桥梁。

参考文献:

[1]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79。

[2]杨 耕、陈志良、马俊峰著:《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郅 锦:《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关系的思考》,《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2。

[4]黄琳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契合点》,《贺州学院学报》,2007.3。

第4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哲学,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的、核心的观点。科学的实践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机地统一起来,把唯物论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有机地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论,是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辩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辩证”,即全面地、发展地、联系地、矛盾地看问题。与“辩证”相对立的是“形而上学”,即片面地、静止地、孤立地、简单地看问题。辩证唯物论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防止主观主义。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两个本性、三个规律、五个范畴。两个本性,即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三个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矛盾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五个范畴,即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它要求我们一分为二地、联系地发展地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第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来源、形式、过程、真理性、本质及其规律的学说。它是可知论、反映论,又是实践论,它把实践引入认识论,又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它包括实践观(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观(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认识观(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前进性和上升性)。它要求我们办事情要力求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第四,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又是认识、改造社会的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揭示了物质生产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决定性意义,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阶级斗争、革命、改革、科学技术,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

(一)辩证唯物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致约•魏德迈》,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致朱•卡内帕》,列宁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人?》,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唯心历史观的破产》,邓小平的《“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等。

(二)唯物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列宁的《辩证法的要素》、《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的《论十大关系》、《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的《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思想》、《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等。(三)科学实践观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邓小平的《路子走对了,政策不会变》、《革命和建设都要走自己的路》、《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解放思想,独立思考》等。(四)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致帕•瓦•安年科夫》、《致路•库格曼》,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致约•布洛赫》、《致康•施米特》、《致瓦•博尔吉乌斯》,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的《论人民民主》,邓小平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等。

三、领导干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看家本领的方法和原则

(一)坚持唯物论: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防止唯心的形势估量和工作指导

领导干部坚持唯物论,要克服对形势的主观主义的判断和对工作的主观主义的指导,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包括思想状况,没有真正具体的了解,真正好的领导是不会有的。1929年,在古田会议上就指出,主观主义在某些党员中浓厚地存在,这对分析政治形势和指导工作,都非常不利。1930年,在《反对本本主义》里又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就是解决问题,离开实际调查就会产生唯心的阶级估量和唯心的工作指导,它的结果,不是机会主义,就是盲动主义。从党成立到之前,党内缺乏调查和研究国内国际现状的浓厚空气,许多同志对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具体情况,不愿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满足于一知半解、粗枝大叶,“想当然”,理论和实际分离,不注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际应用,“闭塞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称之为“极坏的作风”、“异常危险的现象”,并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教导我们认真地研究情况,从客观的真实的情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的愿望出发;我们的许多同志却直接违反这一真理。”[1]

(二)掌握辩证法:坚持对立统一、两点论,防止“非此即彼”、一点论

领导干部掌握辩证法,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把握事物的本质,不能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排斥一切,不能“知其一不知其二”,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两点论。片面性是思想上的绝对化,即形而上学地看问题。形而上学是一点论。对矛盾,不能只讲对立不讲统一,也不能只讲统一不讲对立;对工作,不能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也不能只讲缺点不讲成绩;对同志,不能只讲优点不讲缺点,也不能只讲缺点不讲优点;对事物,不能只看见好的看不见不好的,也不能只看见不好的看不见好的。1873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里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指出“:辩证的思维方法同样不承认什么僵硬和固定的界线,不承认什么普遍绝对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转移,除了‘非此即彼!’,又在恰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使对立的各方相互联系起来。”[3]

(三)坚持科学实践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实践观,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求真务实;要不断拓宽视野和思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大胆探索、与时俱进;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实践。实践是联系主观和客观的桥梁,是人与环境统一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科学实践观是中国共产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是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的基础,是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基础。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在党的历史上,王明以“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自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差一点断送了中国革命。“两个凡是”,使我们党在“”结束后又徘徊了两年,没有及时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2001年,在《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里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道理,就是不能用本本去框实践,而只能用实践去发展本本。如果一切都要先看看本本上有没有,老祖宗讲过没有,就很难在实践中迈开步子。“”实践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要突破我们。”[5]

(四)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防止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际、知和行分离

领导干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要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坚持以实践为基础,正确把握认识和实践之间能动的、辩证的关系,把认识和实践看作统一的辩证发展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方法论原则。离开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不以理论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曾说:“离开实际的理论是死理论,离开理论的实际是瞎实际。”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6]1886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指出:“辩证哲学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7](五)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向群众的实践请教,防止领导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经常深入基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交往,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批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依靠人民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人民则将一事无成。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1917年,列宁在《关于和平问题的报告的结论》里指出“: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8]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里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旧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9]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里强调,要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10]

参考文献:

[1]选集(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1:797.

[2]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M].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4.[3][4][6][7]马列著作选编(修订本)[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106-107,64,63,150.

[5]文选(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2006:338、339.

[8]列宁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2:361.

第5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传统管理观;辩证管理观

1 商业银行辩证管理观探析

1.1 发掘“辩证”一词的含意

按《 现代 汉语词典》的解释,“辩证”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作动词,意为“辨析考证”:如反复辩证。也作“辨证”。第二层意思是:作形容词,表示“合乎辩证法的”:如辩证关系、辩证的统一。在理解这两层意思时,我们应注意如下几点:

首先,“辩证”作“辨析考证”理解时,“辩证”同“辩证”。从 哲学 角度分析,“辩证”所指的“辨析考证”,是人们对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的精神三大领域的人或事物自身进行直接地或通过相关 文献 资料进行间接地反复辨别、分析和研究以探求事实的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客观又见之于主观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螺旋式上升的认识过程。可见,“辩证”一词背后隐含的是在可知论基础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其次,“辩证”是直接与辩证法相联系的。“辩证法”是希腊语“dialego”的汉语译文,原意为谈话、论战的技艺。后指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专门研究世界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 规律 的哲学学说。辩证法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先后出现了古代朴素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三种基本 历史 形式。其中,只有唯物辩证法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规律和认识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 

1.2 透视辩证管理观

当前学术界对管理的研究大多是沿着美英等国的管理思路进行的,而对辩证管理方面的研究很少。总体来说,关于辩证管理现有的论述主要可概括为三类观点:

第一类观点是从管理实践中挑出几个诸如“疏”与“堵”、“宽”与“严”、“刚”与“柔”等具有辩证关系的词并加以简略分析,于是便称之为辩证管理。如果这能够称为辩证管理的话,那么 中国 古代《管子·正世》篇中所言“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反映出的“变革”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也可称为辩证管理。实际上,管理过程中偶然闪现出的辩证管理思想火花并不等于辩证管理。

第二类观点是从中国传统中医学“辨证论治”或“辨证施治”理论延伸出辩证管理,并认为“医人医国”,“其道一也”。按传统中医学观点,“证”通“症”,“辩证”的意思就是根据中医学理论,运用四诊、八纲等方法,辨别各种不同的症候,以做出正确的诊断。“施治”或“论治”,即根据辨证的结果,针对病情,确定 治疗 原则,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可见,辨证施治在诊断和治疗上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上文所分析出的“辩证”的两层含义。但值得注意的是,辨证论治本身并不是辩证法和认识论,更不是辩证管理的思想源头与方法论基础。

第三类观点是从马克思辩证唯物论和管理二重性原理出发,认为辩证唯物论是辩证管 理学 的方法论基础,管理二重性原理是辩证管理学的思想渊源,并且辩证管理学是以管理过程中的一般性(自然技术关系)和特殊性(社会关系)及其对立统一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管理学。仔细推敲后,很容易发现这种观点有两点不足需要指证。

首先,该观点所提出的“辩证唯物论是辩证管理学的方法论基础”的论断具有一定片面性。因为唯物主义是研究世界物质本性的,而辩证法是研究世界的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这两部分结合起来才会形成 科学 、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方式可以形成侧重点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中,一个是辩证唯物主义,另一个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前者在承认世界普遍联系、运动和变化、发展条件下研究世界的客观物质本性,后者在坚持世界客观物质本性基础上研究客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管理所应该研究的是如何通过认识、把握和利用管理主体、客体及管理中介的普遍联系、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规律以实现既定目标,而不是在普遍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中研究管理主体、客体与管理中介的本性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辩证唯物论是辩证管理学的方法论基础,还不如说唯物辩证法是辩证管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基石。这是其一。其二是,该理论虽然以辩证唯物论为方法论基础,但没有意识到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也是构成辩证管理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基础的另外两块重要基石。因为管理作为一种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所以,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导下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必须在唯物主义历史观指导下用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相关范畴对管理二重性,即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进行辩证分析和研究,从而才有可能使管理走出令管理学界千夫所指的管理理论的“丛林”、摆脱管理中的困惑。

其次,该观点仅仅是对创建辩证管理学的一种理论构想,并未涉及如何建立辩证管理学、如何把辩证管理理论应用于具体的管理实践等内容,所以,其对具体管理实践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较差。

商业银行欲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首先要改变原有观念,并树立商业银行辩证管理观,即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唯物史观基础上,以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为方法论基础,认识、把握和利用管理与生产力相联系的自然技术属性方面的规律、与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属性方面的规律,以及管理与上述两大规律之间的辩证规律,从管理二重性的辩证关系角度研究提高管理效率的管理方法,以保证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2 商业银行传统管理因缺乏辩证管理的优势而陷入双重困境

客观地说,无论是对一般企业进行管理,还是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都具有对生产力进行管理和对生产关系进行管理的二重性。若在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辩证管理观,即在兼顾对自然技术属性进行管理的同时,兼顾对社会关系属性进行管理,并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则这种管理才是科学的。否则,管理在理论或实践方面很容易陷入这样或那样的困境。

2.1 商业银行管理思想的三次革命没有使银行真正摆脱理论方面的困境

随着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时期的银行家对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的认识和取舍也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引起商业银行的管理思想与管理理论也随之发生变革和更新。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管理虽然经历了以商业贷款理论、资产转换理论和预期收入理论等为代表的资产管理理论、20世纪60-70年代出现并占统治地位的负债管理理论和20世纪70年代中期出现并延续至今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以下简称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三次管理思想的革命,但是这三种理论都是从管理的自然技术属性角度分析银行管理的,也都不约而同地忽视了从管理的社会属性角度对银行管理的研究,所以是具有片面性的。不仅如此,这种银行管理思想与管理理论上的片面性,导致资金池法、线性规划法和财务规划模型等以资产或负债为内容的具体管理方法也会加强和延伸这种片面性。其实,这只是商业银行管理理论的困境之一。

商业银行管理理论的另一个困境就是,现行的诸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教科书不只是单方面从管理的自然技术属性来研究银行管理,而且还把银行经营运作中技术性联系很强的业务人为分割开来并机械地加以研究。比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教科书中常见的情形就是,把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分别分成不同章节讲述;还有就是把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也分别分成不同章节进行研究,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某个论题像“解剖麻雀”般地“分而析之”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仅仅是把“解剖麻雀”形而上学地加以运用,并且对“解剖麻雀”观点背后的“个别到一般,特殊到普遍”的哲学要义全然不知的话,那么就有可厚非了。实际上,除了上述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之间以及贷款管理与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之间密切相关以外,商业银行管理中还有其它很多管理项目之间的关系都是密不可分的。我们需要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观点对这些项目进行辩证研究,机械的“解剖麻雀”观是要不得的。

2.2 商业银行管理实践方面的困境

从管理二重性角度来看,如果说现在的一般 企业 管理由于在 自然 技术属性与社会属性方面偏倚重于一方、缺乏把两者有机联系在一起的 科学 管理理论指导而被称为“瘸腿管理”的话,那么目前的商业银行管理就可以被称为“单腿管理”。因为当前商业银行不仅缺乏像一般企业管理中人际关系学说和行为科学那样专门研究人与人际关系的管理理论,而且也没有反映管理二重性辩证关系的科学理论的指导,在此情况下, 经济 中出现以巴林银行为代表的银行倒闭事件以及人们发出“不断下降的竞争力和沉重的监管负担,正在将商业银行推向死亡” 的感慨,都是不足为奇的。这恰恰是银行管理实践方面困境的写照。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相比,尽管它们正在奉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有“单腿性”,但是,我国的资产负债管理依然不可与之同日而语。正如我国有些学者所言:“我国银行的内部管理基本上还处于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阶段,没有真正进入全面资产负债管理阶段。”具体说来,我国商业银行管理实践中的困境主要体现为目前尚无法有效得到解决的一些矛盾。比如,实行能够体现管理二重性辩证关系的科学管理与缺乏这种科学管理理论指导之间的矛盾,实行全面资产负债管理与某些银行职员因素质差而读不懂资产负债表之间的矛盾,实行全面资产负债管理与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门和负债管理部门内部各自为政的矛盾,实行全面资产负债管理对员工群策群力和团队精神的要求与银行职工在现有奖惩机制下工作积极性不足的矛盾等等。

3 商业银行实行辩证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商业银行要逐步摆脱管理实践中的困境,应该把辩证管理观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中工作,通过具体的银行业务及相关管理践行辩证管理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如下思路和原则:

3.1 商业银行应该从其自身形成和 发展 的 历史 过程中把握自己的生存 规律 及将来的发展趋向

构成人类社会的各种要素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构成的人类社会基本要素。第二类是由氏族部落、民族、家庭、企业、国家与政党等组成的人群共同体或社会组织。第三类是包括需要、利益、社会分工和社会交往等在内的运筹性因素。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应该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辩证眼光,在人类社会基本要素构架下,在商业银行与其他人群共同体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考察商业银行与其他社会组织与人群共同体如何通过选择、调动、处置、分工、匹配等手段来发挥运筹性因素的作用,从而由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轨迹中概括、 总结 并发现规律,以便为自身的发展提供规律性指导。

3.2 建立商业银行辩证管理的双中心制

客观经济活动过程的辩证二重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管理的辩证二重性和辩证管理的双中心制。如图1所示,银行管理自然技术关系和人与人际间的社会关系决定了银行必须同时以人和工作为辩证管理的中心,处理好以工作为管理中心和以人为管理中心的辩证关系,才能确定科学的领导方式和领导行为,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3.3 商业银行应在不同环境下确定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型

无论在确定性还是不确定性条件下,商业银行应该能够处理好营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三者之间辩证关系,处理好银行偏好与银行效用的辩证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银行理性选择行为、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型。这决定了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3.4 在综合权衡各个管理主体不同管理特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商业银行的最佳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负债经营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管理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银行的经营对象是银行重要的管理客体,同时也可能是不同特征的另外其它管理主体的管理客体。例如,商业银行给生产性企业发放的贷款,既是商业银行的管理客体,又是作为借款人的生产性企业的管理客体,同时还成为银行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管理客体。如图2所示,银行对贷款的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二重性与银行信贷客户使用信贷资金进行生产的管理二重性融合在一起,增加了银行管理的复杂性。这也正是我们研究和倡导商业银行进行辩证管理的主要原因之一。

(1)按银行业务关联度或重要性不同,把银行业务分为不同的业务群,研究同一业务群内部和不同业务群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前提下,把重要的业务群管理与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管理结合起来,对重点业务群的管理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管理。比如,可以把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与 金融 创新业务合并成为一个业务群,并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推广部专门负责这一业务群对老产品的改良和新产品的创造、原有市场的巩固和新市场的开拓等业务的辩证管理。

(2)处理好以工作对象的银行业务绩效管理与以人为对象的人力资源管理之间的辩证管理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

参考 文献 

[1]杨文士编著.管 理学 原理(第二版)[M]. 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张金鳌.二十一世纪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陈功伟.试论辩证管理[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3).

第6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俄罗斯 科学哲学 辩证唯物主义 认识论转向

abstract: as world philosophy of science "secondary shape", russian philosophy of science, its rise not only correspond to west philosophy of science, but also is soviets philosophy oneself developing, and as a domain of development tendency in general philosophy of soviet ideological trend overall since the 20th century 60's.

key words: russia, philosophy of science,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epistemological turn

一、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认识论转向”

当代俄罗斯科学哲学延续于苏联时期的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后者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专门领域,其早期研究旨在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解释相对论、量子力学、达尔文学说、自然科学基本规律的基础,丰富“物质”、“因果性”、“必然性”、“偶然性”、“空间”、“时间”等范畴([1],p.310),也就是集中在“本体论”层面。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实现了“认识论转向”,标志就是“科学研究的逻辑”(логика научного исследования)的兴起。

1962年5月,基辅举行了首次科学研究的逻辑会议,п.в.科普宁(п.в.копнин)做了题为《辩证逻辑与科学研究》的报告,他提出:“在科学和科学认识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研究关于客观真理的认识的运动规律具有重大的意义……哲学的任务就是找到自己在科学认识发展中的位置。完成这一任务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研究认识本身、研究科学研究的逻辑。”([2],pp.3,5)

1964年,п.в.科普宁又在《科学研究逻辑及其基本概念》一文中对进一步把科学研究的逻辑理解为“对主体在认识现实中取得新的科学结果的过程的分析”。同时,他还对科学研究的逻辑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作了比较。他指出,虽然科学研究的逻辑的基础是作为逻辑和认识论的唯物辩证法,“但它并不是它们的简单应用,而是一个有自己的对象和基本概念的专门理论知识领域。可以说,这是对作为逻辑和认识论的唯物辩证法进行理论研究中一个特殊的方向。”([3],pp.42,41)这个特殊的方向实际上就是一个以科学认识本身为对象、旨在探索科学发展机制和程序的专门领域,它确立的是一种新型的哲学与科学的关系。п.в.科普宁这一构思是非常大胆的,它构成了俄罗斯科学哲学的一个雏形。

1965年,苏联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由п.в.科普宁主编的论文集《科学研究的逻辑》,这本论文集囊括了科学基础、科学结构、科学发现、科学解释、科学评价和科学进步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几乎涉及了科学哲学的所有内容,堪称是俄罗斯科学哲学的第一座里程碑。

第二座里程碑则是1970年在莫斯科召开的第二次全苏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会议。这次会议把“哲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史的共同问题”作为首要议题,突出了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地位。在这次会议上,п.в.科普宁做了题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和现代科学》的重点发言,他再次强调:“研究认识论和科学认识逻辑的哲学家不可能绕过发生在本世纪科学中的巨大变化。因此令哲学家感兴趣的不仅是在客观世界中新认识了什么,还有获得知识的新方法和新手段、知识的结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思维本质的范畴、以及既有知识对未来认识的追求。”([4],p.28)这次会议后,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遂成为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主流。

1981年,苏联哲学界召开了第三次全苏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会议,当时的苏联科学院院长а.п.亚历山大洛夫(а.п.александров)在开幕词中就给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下了一个新的定义:“实际上,现代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跨越科学探索和思考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并且更加关注自然界以及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的中心之一。”([5],p.26)这实际上是从官方立场承认了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在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认识论转向”的最终完成。

二、“认识论转向”的哲学根源

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出现“认识论转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排除苏联学者对西方哲学的借鉴,但是更为根本的还是其自身哲学的发展,正如孙慕天先生所指出的,科学哲学在苏联的兴起也是作为20世纪60年代以来苏联一般哲学思潮总体发展趋势的一个侧面,即在20世纪60年代,苏联哲学界围绕辩证法本性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而深刻的争论,出现了一种被称为“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思潮,它的基本论题就是把唯物辩证法理解为认识论,把认识论问题放在哲学的首位,这种思潮为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6],p.12)。而这一场“激烈而深刻的争论”就涉及到俄罗斯科学哲学与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问题。

但是在这一关系问题上,某些俄罗斯学者持否定态度。1997年,е.а.马姆丘尔(е.а.мамчур)、н.ф.奥夫钦尼科夫(н.ф.овчинников)、а.п.奥古尔佐夫(а.п.огурцов)联合发表了《祖国的科学哲学:初步总结》一书,其中就涉及到了对苏联时期的科学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关系的说明。

首先,在辩证唯物主义原理问题上,作者并不否认苏联时期的科学哲学曾在这一传统下工作,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思想和它所预设的把一切现象(包括认识)看作是不断发展的过程的观点;但是作者又提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包含的一系列原理并不为这一学说所独有,而是马克思主义者从以往的哲学(主要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吸收来的,因此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对苏联的科学哲学并不具有必然的依赖性。应该说,该作者的这一观点是可取的,当年п.в.科普宁也正是持有同样观点,才主张在唯物辩证法内部开辟一个以科学本身为对象的新的研究领域。

其次,在辩证唯物主义传统的方法论意义上,作者否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采用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研究科学认识的方法的初始思想和范例。他们解释说,老一代的苏联哲学家曾经提出要认真研究马克思的逻辑与方法的任务,企图弄清和再现《资本论》的作者采用的分析方法;但是科学哲学家、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哲学家则意识到马克思的方法并不能作为辩证地再现科学思维的完备基础,他们通常采取另外的途径,即分析科学认识本身、分析科学的文本、实际历史和当前的科学实践。对于这些哲学家来说,辩证唯物主义既不能作为认识的工具,也不能充当方法论的背景,更不能充当更加宽广和一般意义上的研究科学认识的前提。([7],pp.252-255)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须知,探讨《资本论》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曾经是斯大林时代以后苏联哲学界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м.м.罗森塔尔(м.м.розенталь)、э.в.伊里因科夫(э.в.ильенков)、а.а.季诺维也夫(а.а.зиновьев)、п.в.科普宁等都曾在这一领域内工作,也正是通过这项研究,苏联哲学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地位,从而把认识论特别是科学认识论问题凸显出来。如果否认苏联学者对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的研究价值,就将使俄罗斯科学哲学的兴起失去理论前提。当代俄罗斯哲学家в.ж.(в.ж.келле)就承认“在苏联,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在苏联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来解决科学的各种哲学问题的”([8],pp. 1,2)。

因此,在俄罗斯科学哲学兴起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

第一、苏联国家制度的改变并没有割断其哲学史的联系,当代俄罗斯的科学哲学几乎继承了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全部创作队伍和研究内容,它不可能忽略、更不可能否定它在辩证唯物主义语境下兴起和发展的历史;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对俄罗斯科学哲学的兴起所起的作用,恰恰不是简单的概念和范畴上的优惠,而是在哲学发展的总体方向上为俄罗斯科学哲学的兴起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这就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苏联辩证唯物主义研究的重大转向。

三、辩证唯物主义内部对话与哲学的认识论本质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哲学在研究内容上出现了重大转折 ,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批判,为苏联哲学营造了一种新的发展气氛,使苏联哲学工作者结束了为斯大林-日丹诺夫肤浅哲学做诠释的历史,开始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对象、结构和功能等问题。同时,苏联新一代的哲学工作者已经成长起来,他们大多是十月革命以后生人,在二战前后接受过正规的哲学训练,谙熟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近现代西方哲学,具有独立思考的愿望和能力,他们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结构和功能等问题上就与老一代的“正统派”发生了冲突,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即本体论派与认识论派之争。

本体论派的代表是г.в.普拉东诺夫(г.в.платонов)、в.п.罗任(в.п.рожин)、в.п.图加林诺夫(в.п.тугаринов)、м.н.鲁特凯维奇(м.н.руткевич)等,他们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种表述——“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9],p.484)——把辩证唯物主义定义为“研究意识与客观物质世界的关系,研究自然界、社会和意识的运动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10],p.519)并根据这个定义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总四分”的结构,强调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功能。

认识论派则为年轻一代的哲学工作者,包括э.в.伊里因科夫、а.а.季诺维也夫、п.в.科普宁以及б.м.凯德洛夫等。他们注意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表述:“……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9],p.364)于是他们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为认识论,更确切地说,理解为科学认识论。

认识论派的观点受到了“正统派”的批判。1957年,в.п.图加林诺夫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结构和功能》一文中就指出:“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哲学家,他们自认为识马克思主义者,但却反对整个世界概念,认为整个世界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还有一些哲学界反对存在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还没有根除与此相关的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仅仅为认识论的思想。所有这些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不同形式的贬低。”([11],p.60)他认为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意义就是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科学和世界观。

由此可见,本体论派与认识论派争论的焦点实际上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功能问题,它关涉到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学科地位、进而关涉到自然辩证法的性质问题。由于争论的双方都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可以把这场争论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内部对话”,它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

1963年,г.в.普拉东诺夫和м.н.鲁特凯维奇共同发表文章《论作为哲学科学的自然辩证法》,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建设出发,认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相并列的独立的哲学科学,并建议把这一科学称为“自然辩证法”。他们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在整体上研究自然、社会、思维的一般规律,而自然辩证法则具体研究这些规律(诸如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在自然界的表现特点([12],p.140)。

认识论派则反对把自然辩证法看作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并列的独立的哲学科学。1964年,б.с.格里亚兹诺夫(б.с.грязнов)等人联合发表文章《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地位》,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一门具有统一的对象、方法和理论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哲学的素有方面和基本观点都是不可分割和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哲学家之间明显的专业化不是由哲学分化引起的,而是有具体科学分化和哲学知识体系的丰富引起的。”因此,“没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自然科学哲学问题是同辩证唯物主义像并列的一个特殊的哲学科学。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仅仅是对一个确定的哲学研究的门类的评述,它不可能被限制和分类在辩证唯物主义之外。对具体科学材料的哲学思维必须紧随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否则它就既不是现代的,也不是唯物主义的。”([13],pp.47-48)

б.с.格里亚兹诺夫等人着重划清了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与具体科学、自然辩证法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界限,他们一方面否定了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本体论意义,另一方面则确定了自然科学哲学问题在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地位,他们说:“辩证唯物主义如果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认识论,那么就应当(在不排除科学研究的理论)具体科学所提供的认识材料为基础。一般来说,所有的科学哲学问题可以分成两个类型:1)对具体科学的哲学解释(如事实、规律的发现,建立新理论);2)对科学研究过程本身的认识论分析。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研究的是科学哲学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成为这些问题的具体材料是科学的一般结构,研究过程的结构,科学认识方法的性质,科学理论发展的规律,科学分类原则等等。”([13],p.47)这实际上就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就是科学认识论的思想。

与此同时,и.д.潘茨哈娃(и.д.панцхава)和б.я.帕霍莫夫(б.я.пахомов)也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一门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因此必须承认,在涉及自然界的领域,辩证唯物主义应该以解决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途径不断丰富自己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内容。因此,在科学的现展阶段,哲学不是直接地分析自然规律:它事实上是通过分析自然科学材料来完成的。”([14],p.56)他们不反对把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但是他们认为,如果把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有机界的结构和发展的一般图景、有机体和环境的相互关系、生物体中发射形式的发展、人类起源的前提等问题都看作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那就混淆了哲学与自然科学的界限。

而在反对复活自然哲学方面,п.в.科普宁最为坚决和彻底。他认为,“在当今条件下,哲学无法把握所有的现象和过程,因为,第一,哲学不拥有各门科学用其研究自己对象的各种现代化的方法;第二,哲学已经不再是哲学,它已经变成各种不同专门科学的体系。来自哲学家方面的种种洞察物质结构奥妙和生命有机体进化的企图,这只能导致复活业已过时的、将科学远远抛在后面的自然哲学观念。……哲学不是直接同事物和过程打交道,而是同关于事物和过程的知识、同科学的概念和理论打交道,这就使哲学的本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受到某种深刻的影响。”([15],pp. 332-333,343,348,480)п.в.科普宁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现代哲学的本性问题——令人惊奇的是,他的这些表述竟然同维也纳学派的领袖m.石里克的观点出奇地相似!

通过以上的争论可以看出,如果认识论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是唯一的哲学 ,那么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和功能的看法的改变,也就意味着他们对整个哲学的看法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是苏联学者开展现代哲学研究、特别是科学哲学研究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1972年,《哲学问题》杂志发表社论《唯物辩证法的现论问题》,对本体论主义与认识论主义的争论进行了总结。社论既反对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完全归结为认识论,也反对把它完全归结为本体论;但是社论又称:“唯物辩证法是研究科学认识的本性和条件、科学认识对现实的关系、科学认识真实性的条件、科学认识的起源等。唯物辩证法的宗旨就是探求科学知识、科学知识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条件、科学中新知识形成的前提和结构等的总的依据的,它起着科学认识的总的基本方法论的作用。”([16],pp.12-13)这实际上是站到了认识论派的一边。

值得一提的是,1985年ю.в.库沙科夫(ю.в.кушаков)发表文章《“自然哲学”怎样才是可能的?》,对本体论派和认识论派的争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骤然看起来颇为陈旧的‘自然哲学’观念竟如此牢固地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之中呢?”

他提出了三个原因:“第一,在实现建构‘自然体系’的自然科学方案时所遇到的某些客观原因;第二,由于企图截然划清和确定综合科学知识的自然哲学纲领和自然科学纲领之间的明显界线而造成的一系列原则性困难;第三,对于以哲学方式和以自然科学方式考察自然这个根本不同的角度来说,都存在有利于自己相当有力的论据,因此这两种考察自然的方式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由此他认为:“自然哲学的问题群即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也是‘长存不灭的’,不仅如此,而且在今天故意抹煞它正和不加批判地复活过时的思辨自然哲学一样,也是一种‘倒退’。”在这里,ю.в.库沙科夫就指出了本体论者和认识论者在“自然哲学”问题上进行长期争论的实质,即双方都没有对“自然哲学”的现代意义做出正确的评价,例如,在评价古典自然哲学结构时,往往都默认自然科学和自然哲学的任务是相同的,而不同只是在二者的实现方式上,后者是以思辨的、抽象的方式实现的。([17],pp.48,50)

ю.в.库沙科夫可谓一语道破了问题的实质。众所周知,20世纪以来自然哲学(философия природы)已经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自然哲学(натурфилософия),如果说原来的自然哲学是一种以建立总体自然观为主要使命的“本体论化的自然哲学”,那么这种具体讨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包括自然律的意义以及方法论依据的自然哲学则可称之为“认识论化的自然哲学”。苏联学者没有顾及这一区分,而采取了彻底抛弃自然哲学的态度。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认识论派坚决反对旧的自然哲学的观点,也不可能有苏联哲学向认识论的急速转向,也不可能有科学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研究的兴起,就像在西方如果没有逻辑经验主义对形而上学的坚决拒斥,也不会有科学哲学的兴起一样。因此,在科学哲学兴起的途径上,我们不能不认为这是一个必要的过程。

综上,本文探讨了在苏联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过程中辩证唯物主义的作用问题。应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给予俄罗斯科学哲学的不是直接的、具体的范畴和理论,而是深刻的哲学背景,即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辩证唯物主义领域内对科学认识论的肯定。

承认认识论的主导地位在西方哲学实现于17世纪,在俄罗斯则延迟了近300年。这其中的原因是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它表明,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对知识进行反思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苏联时期的意识形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定为国家哲学,曾极力排斥西方“资产阶级哲学”的成果;但是,现实的科学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却是苏联哲学无法回避的问题,科学认识论迟早要登上它的舞台——更何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本身就十分关注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而苏联学者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开展的科学哲学研究格外关注科学知识发展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科学与社会互动关系,从而在西方科学哲学之外开创了一个大异其趣的研究方向,这一点则值得我们做更为深入的研究。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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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思考

长时期以来,我们都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这是恩格斯的定义,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典定义。其实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辩证法还有其它的定义,如:列宁就认为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马克思则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我们在学习辩证法的过程中,许多人仅仅是教条地记住了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也没有去深入了解恩格斯的定义。如何科学地认识,如何运用辩证法的理论去看待现实、指导我们的实践更是值得我们反思。

“辩证法”一词来源于希腊文dialego,本义是“谈话”,是通过谈话、辩论求得真理的艺术,在古希腊哲学那里指的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存在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那里,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但是这都无疑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上看,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单单看这样的定义可能会产生歧义,自然、社会、思维是三种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所得出的普遍规律也只能是三种具体的科学知识,而非哲学。就这一定义来说,辩证法应该是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思维规律抽象以后说得出的更为普遍的规律的科学。其实对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我们还有更多的理论支点需要了解。但是就这个定义本身来说,也没有完全合乎马克思的本来意思。也并没有真正科学地阐明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法的这种通常定义,是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把辩证法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割裂了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性;而且这一定义也离开了辩证法的批判本质来解释辩证法,这不仅扭曲了辩证法作为哲学理论的反思的特性,而且由此把辩证法当作某些知识的现成结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更是成为到处套用的简单公式。

首先,许多人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去理解辩证法的定义,从而把辩证法理论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这是不合乎恩格斯的本意,也是对恩格斯这一定义的庸俗化认识,也由此造成了对辩证法理论误解的根源。

按我们平常的理解,辩证法是离开哲学“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这两个问题之外的另一个问题,有这样的解释:与本体论相联系的就是“客观辩证法”,与认识论相联系的就是“主观辩证法”而辩证法自然就被解释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理论。这样的定义也有值得推敲的地方。但是更多的是我们总是把辩证法看成一个单独孤立的理论,孙正聿教授指出:“能否把‘客观辩证法’理解为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存在的辩证法?能否把‘主观辩证法’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关于思维的辩证法?能否把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于整个世界的辩证法?”i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谈辩证法时,并没有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谈辩证法的,他们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去定义和解释辩证法理论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而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本身,而旧唯物主义则没有从人的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成为机械唯物主义,辩证法是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同样的规律,他认为18世纪的唯物主义注重的是“内容”,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强调了“形式”而忽略了“内容”,他说黑格尔哲学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头足倒置的形式,但是他却把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联系起来了;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思维与存在是有关联的,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他进一步指出“辩证法就是认识论”这一命题。

旧唯物主义内容上肯定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思维只是现实世界的直观反映,而近代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从形式中研究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在思维的自我运动中得出世界的统一性,是在思维对存在决定作用条件下的统一。以上两种片面的发展学说都没有以现实的角度来把握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要把发展与统一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发展与哲学基本问题结合起来,把发展观点与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更科学地把握辩证法的内涵,才能根除对辩证法简单而教条的理解,这样的辩证法才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离开哲学基本问题空泛地谈论辩证法,就会对唯物辩证法产生偏狭的理解。

教科书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强硬地划分为两个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有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僵化体系,各个部分都成为了相对独立的部分。辩证法也被概括为三大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统一对立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并把统一对立规律看成是核心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现象与本质、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内容与形式,并分析这五对范畴是对立统一关系。试问: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理论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不仅仅是理论家,更重要的是革命家,是用批判的眼光来改造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ii很多人都认为辩证法就是公式,可以用它来解释某些现象,而我们对辩证法的认识也就停留在此。

要全面了解辩证法,我们还得回顾19世纪的历史,19世纪是自然科学和资本主义发展都得到了较为迅猛的发展,资本家的富足和工人的贫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旨趣还在于改变工人非人的生活状态,以达到人的自由和解放。辩证法理论本身也是批判和革命的,它不应该是约束人、禁锢人的思想的,而本身就是属人的,是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论。教条式的规定辩证法只会让我们记住了它而丢失它的批判本性。

而我们要真正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实质就应该引进实践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学说,有许多学者也提出实践辩证法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辩证法的根本使命,既不是用辩证法说明世界是怎么样,也不是用辩证法说明认识的辨证运动能把握自在世界,而是要运用辩证法理论自觉地在实践的过程和实践结果中实现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实现改造世界与人的发展的统一。”iii我觉得从实践出发来定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更合乎马克思本人阐发辩证法理论的本来意义。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释和解决。而实践本身即使革命的和批判性的。

理解实践就是理解人,实践问题根本上展现的就是人的问题,当代哲学更多的是关注人自身的生存、发展的问题。许多的学者把实践作为本体论的概念。实践辩证法进一步引申为生存辩证法,他们认为生存辩证法的真实基础就是人的本源性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即实践活动,也就是说:“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自觉的理论表述”iv马克思就是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追求和创造一个比现存世界更好的人的真正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生活,辩证法理论所要表达的就是人的解放和对人的永恒的价值关怀。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告诉我们: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这对于我们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来说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不假思索的加以接受,然而当我们深入进行研究时,觉得这一常识是有待进一步考究的,我们需要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好好反思。

纵观辩证法的发展历史,我们得出了辩证法发展的三个阶段: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得出的是: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而是一切辨证法的共同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古希腊朴素辩证法就是把世界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认为一切东西都是在运动和变化,产生和消失的。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更是把联系和发展作为其基本的观点。恩格斯认为,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唯物辩证法当然也是把世界看成不断产生和消失的过程。

相对于古希腊朴素的辩证法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科学性表现在:19世纪的自然科学而已从过去收集材料的阶段发展到整理材料的阶段,从实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在认识广度和深度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时期的科学已不再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既成事物,而是当作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再用静止、孤立的方法而采用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世界;唯物辩证法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的成果,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结合,既唯物又辩证的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把主客体统一起来了;以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辩证法理论本身也其科学性的又一表现,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是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而不断在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不仅看到了总画面,还看到了各个细节,朴素的辩证法只是在总体上承认,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的变化,在不断地产生和消失,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本性来说是革命性的,但却被其体系所窒息。马克思把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而且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去理解的,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和消亡的。马克思也正是以此理论来批判现实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和建设提供伟大的理论武器。可以说,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僵硬的教条,而是在批判中不断创新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代同进步。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科书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定义、体系和特征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可以得出,对于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我们的教科书所阐述的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我们只是教条的接受了这些理论,我们对唯物辩证法没进行更深刻地思考,并没有透彻的了解辩证法,更没有以创新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辩证法,所以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更好更全面地掌握辩证法,从而更好的解释和改造世界。

注释:

i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6.

ii 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57.

iii 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125.

iv 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6.

【参考文献】

[1]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

[2]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

[4]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第8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A.阶级性 B.实践性 C.革命性 D.科学性

2.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

A.全局与局部的关系 B.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C.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D.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3.哲学的基本问题是( )

A.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B.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

C.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D.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4.肯定思维与存在具有统一性是( )

A.形而上学的观点 B.唯物主义观点 C.唯心主义观点 D.可知论观点

5.辩证法所回答的问题是( )

A.世界的本原问题 B.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

C.世界的状况问题 D.世界是否具有统一性的问题

6.现代西方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其实质是( )

A.唯物主义 B.唯心主义 C.辩证唯物主义 D.形而上学

7.马克思主义哲学按其本性来说是( )

A.批判的、革命的 B.运动的、发展的

C.时间的、客观的 D.科学的、真理的

8.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最主要的自然科学基础是( )

A.机械力学、地质学 B.生物学和有机化学

C.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D.理论物理学、胚胎学、古生物学

9.把金木水火土看成万物本原的观点是( )

A.辩证唯物主义 B.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C.庸俗唯物主义 D.朴素唯物主义

10.万物存在吾心中的观点是( )

A.客观唯心主义 B.主观唯心主义 C.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D.科学主义

11.世界的统一性在于( )

A.它的物质性 B.它的运动性 C.它的存在性 D.它的多样性

12.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指( )

A.不存在静止 B.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C.运动就是物质 D.除开运动物质不具有任何的属性

13.物质的特性是指( )

A.它的具体性 B.客观性 C.客观实在性 D.变化、运动性

14."时间、空间是指一切事物的贮藏所",这是( )

A.机械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B.唯心主义的时空观

C.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D.客观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15.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对立的根本点在于( )

A.世界有没有统一性问题 B.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问题

C.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D.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问题

16.作为哲学范畴,"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的创造物的纯粹的抽象"这是( )

A.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B.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C.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D.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

17."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的物质东西"这一说法是( )

A.庸俗唯物主义观点 B.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C.唯心主义观点 D.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

18.认为一切物质都具有在本质上与感觉相近的反映特性,这是一种( )

A.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B.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

C.庸俗唯物主义观点 D.朴素唯物主义观点

19.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基础是( )

A.联系和发展原理 B.世界统一与物质原理

C.世界统一与存在原理 D.世界统一与精神原理

20.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看法,这说明( )

A.意识是主体的自由创造 B.意识不受客体制约

C.意识受主体状况的影响 D.意识从内容到形式都是主观的

21.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以( )

A.事物的区别为前提的 B.事物的共同性为前提的

C.事物之间相互转化为前提的 D.事物的发展为前提的

22.系统论的基本原则是( )

A.区别性 B.整体性 C.合理性 D.联系性

2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

A.运动变化的科学 B.事物矛盾的科学

C.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D.否定之否定的科学

24.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是( )

A.因果的必然性 B.对立统一规律 C.质量与变化规律 D.否定之否定规律

25.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的焦点是( )

A.联系的观点与孤立观点的对立 B.发展的观点与不变观点的对立

C.全面的观点与片面观点的对立 D.是否承认矛盾及矛盾是事物发展根本动力观点的对立

26.我国现代化实行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理论依据是( )

A.量变引起质变的原理 B.主次矛盾相互转化的原理

C.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D.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

27.实践中"一刀切"的工作方法是由于忽视了( )

A.矛盾的同一性 B.矛盾的普遍性 C.矛盾的斗争性 D.矛盾的特殊性

28.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 )

A.事物的变化是否快速 B.事物的变化是否明显

C.事物的变化是否超越了度的范围 D.事物的变化幅度的大小

29.发展的本质是( )

A.事物质的变化 B.一切变化的过程

C.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D.事物由肯定到否定

30.事物矛盾的精髓是( )

A.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B.矛盾的对抗与非对抗关系

C.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D.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关系

31.区分新事物和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是( )

A.事物的全局性质未变,局部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B.事物的只要矛盾未变化,次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C.事物的根据和条件发生了质的变化

D.事物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发生了根本变化

32.系统科学产生的意义在于它( )

A.抛弃了唯物辩证法 B.代替了唯物辩证法

C.丰富了唯物辩证法 D.高于唯物辩证法

33.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

A.源泉和动力 B.状态和形式 C.方向和道路 D.波浪式前进运动

34.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果联系的是( )

A.先有闪电,后有雷鸣 B.夏天过去,秋天到来

C.白天过去,黑夜降临 D.实践出真知,斗争长才干

35.可能性是指( )

A.头脑中的构造物 B.已经存在着的事物

C.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D.失去必然性的东西

36.内容与形式存在矛盾的根据是( )

A.内容总是落后与形式的变化 B.内容活跃易变,形式相对稳定

C.形式决定内容,内容反作用与形式 D.形式活跃易变,内容相对稳定

37.在认识论中坚持反映的原则( )

A.是所有唯物主义的观点 B.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C.知识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 D.是不可知论的观点

38.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表明( )

A.每个人必须事事实践才能有认识

B.只有参加实践就一定能获得正确认识

C.直接知识来自实践

D.一切认识归根到底来自实践

39.认识的主体性原则是指( )

A.主观性原则 B.主体决定客体原则 C.主体的能动性原则 D.客体依赖主体原则

40.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是因为实践具有( )

A.普遍性 B.客观实在性 C.直接现实性 D.社会历史性

41.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是( )

A.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B.认识的"源"和"流"的关系

C.主管和客观的关系 D.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42.坚持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就是在认识论上坚持了( )

A.可知论 B.唯物论 C.辩证法 D.唯心论

4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 )

A.客观对象 B.认识的主体 C.认识的客体 D.社会实践

44.认识的起点是感觉,这是( )

A.只有唯物主义才承认的观点 B.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以承认的观点

C.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承认的观点 D.唯心主义承认的观点

45.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要看它( )

A.是否被多数人拥护 B.是否被社会普遍承认

C.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一致 D.是否能满足人的需要

46.真理一元论认为对于一个确定的对象( )

A.只能有一种认识 B.正确的认识只有一个

C.真确的认识只能一次获得 D.正确的认识只能用一种方法获得

47."真理是人造的供人使用的工具"的看法是( )

A.主观唯心主义 B.客观唯物主义 C.机械唯物主义 D.辩证唯物主义

48.真理的发展是一个( )

A. 真理和谬论不断调和的过程 B.真理和谬论相互补充的过程

C. 真理和谬论相互转化的过程 D.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过程

49.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因为( )

A.有些真理根本无法通过实践来检验

B.实践检验必须有逻辑证明来补充

C.社会实践总受历史条件的限制

D.不同人,不同阶级有不同实践

50.划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标准是( )

第9篇: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

[摘要]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辩证法理解有三种范式即认识论范式、方法论范式、本体论与世界观范式,但是,大部分理解却忽略了第三种理解范式。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与阐释辩证法,是我们创新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与核心的辩证法,其本质乃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从这一维度看,辩证法是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一种本原性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它强调世界的联系、变化、运动、发展,把事物、世界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看作关系、过程的集合。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5-0005-08

本文所讨论的是一个学界非常熟悉但理解上却似是而非的问题,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下,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辩证法。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具有本质重要性的问题,它无论是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内涵、特征等这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元问题,还是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相关领域,如学界现在广泛讨论的本体论、价值论、历史观等问题,都具有极为关键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所提出的任务就是反思辩证法的理解范式,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重新理解辩证法,为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前提性的思考。

一、对辩证法理解范式的反思

我国学界对辩证法的理解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如果对目前学术界存在的对辩证法的理解范式做一个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存在着对辩证法的三种主要理解范式,即认识论范式、方法论范式、本体论与世界观范式。对辩证法的这三种理解范式,从不同的维度来理解和阐释辩证法,各自都有充分的理由。

认识论理解范式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思维方式。在这种理解范式看来,辩证法是一种同形而上学思维范式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即它对事物的理解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而是把事物理解为联系的、发展的,因而我们对待客观事物的思维方式也应该是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我们通常说不能孤立、静止、片面地看问题,而应该联系、发展、全面地看问题,这里所谓看问题的方式,实际上正是强调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功能。不难看出,从思维范式的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正是这种理解范式使我们观察世界的视角摆脱了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方法论的理解范式则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观察处理问题坚持辩证法的观点,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实,马克思恩格斯经常把辩证法称作为方法,他们不止一次地强调辩证法是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指南,而不是教条。从方法论维度把辩证法理解为方法,强调了辩证法在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待人处世等方面的作用。这种理解使辩证法的方法论功能突显出来,更为合乎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改变世界的理论功能,突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质。

本体论与世界观的理解范式则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的存在方式、发展方式,具有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在这种观点看来,世界本身不是形而上学地存在与发展着的,而是辩证地存在与发展着的。这里的本体论与世界观基本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即本体论就是世界观,世界观就是本体论。所谓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理解,实际上也就是从本原的意义上来理解世界。把辩证法理解为本体论、世界观,从更深层次上指证了世界本身的辩证性质,是对辩证法更深刻的理解。

对辩证法的以上三种维度的理解,我们不难在目前的哲学论著中找到其痕迹。我们遗憾地发现,大部分论著强调的是前两种理解范式,而较少从第三种范式来理解辩证法。不同的理解范式标志着对辩证法理解深度的不同,并直接影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我们认为,从本质上看,应该把辩证法理解为本体论与世界观,辩证法的世界观维度是更为本原性的,是辩证法的本质维度,它决定了其他维度的理解。因此,强调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在我国传统教科书体系中,辩证法是与物质论(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等并列的一个范畴。在对辩证法的论述中,则主要讲三大规律和若干范畴。这样来安排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位置,给人的印象是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消解了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与灵魂的作用。毋庸讳言,这样来理解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与马克思本人对辩证法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差异影响了对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这里的关键仍然在于,对于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建构中贯彻辩证法。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传统教科书体系批评甚多,批评的最大收获在我们看来乃是赋予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但是,辩证法这样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对传统哲学体系的反思中却似乎被悬置了,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并未达到马克思的深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理解总是有隔靴搔痒之感。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与阐释辩证法,是我们创新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

二、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辩证法

如何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换言之,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可以使我们获得对辩证法理解的怎样的突破性认识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对本体论与世界观做一个简单界说是必要的。

本体论这一术语,本来是中国用来翻译西方哲学中的一门学科ontology的。但是,这一术语在中国当代哲学语境中却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人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把本体论看作研究追问世界本原的学问,这里可能存在一些对西方哲学的误解。现在,作为哲学术语的本体论与西方哲学的on—tology的本意有着很大不同,哲学界基本上都是把本体论从研究世界的本原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有学者对本体论的这种理解进行了专门梳理,力图还原ontology术语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认为,由于哲学界几乎约定俗成地对本体论做了前述理解,那么我们不妨就按照这个含义来理解本体论,而对ontology从其本来意义上译为另外的名称(如存在论,这个译名实际上更接近ontology的本意)。毫无疑问,哲学中确实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的本体论部分,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作为某个哲学奠基的基础部分。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学界近年来所作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的种种探讨才不是无意义的。

一般而言,世界观被认为是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在一定意义上,人们可以把哲学本身看作世界观。我们所熟知的定义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也证明了哲学与世界观无法截然区别开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前辈学者们对本体论与世界观没有做出区分。例如在艾思奇著作中,本体论与世界观就是同义的。这里隐含的意思是说,本体论是世界观的重要内容,世界观主要就是本体论。换言之,本体论所研究的是世界的本原问题,对世界本原的认识无疑构成世界观的重要内容;世界观所研究的是世界的本来面目究竟如何,人们应如何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世界,这无疑包含了世界的本体论这一重要问题。显然,在这一意义上来理解本体论与世界观,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本文对本体论与世界观的理解也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进行的。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我们可否为辩证法进行较为精确的、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新的界定呢?我们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

首先,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我们就应该把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把辩证法理解为世界、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本原性规定。因此,人们之所以应该辩证地认识事物和世界,之所以要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时遵循辩证法,之所以要在社会生活乃至人际交往中依据辩证法,仅仅是由于事物本身就是一种辩证存在。正是辩证法是世界的本原性的存在方式,是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定性,所以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才不得不按照辩证法来办事。由此可见,对辩证法所作的认识论理解和方法论理解,都是奠基于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理解之上的。

其次,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辩证法就不能仅仅规定为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所共有的最普遍的规律,也不能仅仅理解为认识论或者最普遍而无片面性的理论思维,尽管这都是重要的;我们更应该从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上来界定辩证法。有的学者对此进行了一些探讨,把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集合起来理解,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来理解辩证法,这实际上也就是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也有学者指出:“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在世界观层次,我们要讨论现实感性世界的辩证本质。这一辩证法有其纵向线索,就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又有其横向线索,就是讨论从主客体关系研究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规律;纵横结合,构成辩证法的世界观或世界观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在认识论和历史观层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成为认识论的辩证法和历史观的辩证法。由此可知,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相统一的哲学,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哲学。”这种论述在一定程度上也触及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性质。

我们可以把辩证法做以下界定:辩证法是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一种本原性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它强调世界的联系、变化、运动、发展,把事物、世界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看作关系、过程的集合。这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规定,由此出发,辩证法的认识论和思维方式、辩证法的方法论理解、辩证法的历史观理解才获得了本体论根基。

也许有人会说,对辩证法所做的这样一种理解并没有新意,因为在传统哲学理解中,我们实际上也对辩证法做了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理解,而且这种理解一直作为一种前提性的理解存在着。对此我并不否认,因为辩证法的本体论世界观维度决不能说是笔者的发明,它本身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本身的重要内涵。问题只是在于,传统理解对这一重要维度隐而不彰,使我们的理解严重偏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的辩证法。如果追问产生这一后果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在于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主要导源于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而不是从马克思本人那里;更为深刻的原因则是,对马克思的继承者的理解,也没有达到深层理解,而只是从表面上理解,拘泥于论者字句的表层,而未能从总体上全面深刻地联系起来理解,以致把辩证法表面化、庸俗化。真正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我们必须追问到马克思本人,因为马克思正是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和阐述辩证法的。

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维度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脱胎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正是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对辩证法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使辩证法成为马克思哲学灵魂。我们必须明确的首要一点是,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实际上是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上的。他写道:“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黑格尔指出,辩证法具有高度的普遍性,“不可以为只限于在哲学意识内才有辩证法或矛盾进展原则。相反,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其他高级意识和普通经验里的法则。举凡围绕着我们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看作是辩证法的例证。”“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作为黑格尔辩证法的最伟大的继承者与批判者,马克思完全洞悉辩证法在黑格尔整个哲学中的地位,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也是在这一基地上展开的。

在写作《博士论文》时期,青年马克思以充满诗意的笔调热情赞颂了辩证法。“辩证法是内在的纯朴之光,是爱的慧眼,是不因肉体的物质的分离而告破灭的内在灵魂,是精神的珍藏之所。”“辩证法又是急流,它冲毁各种事物及其界限,冲垮各种独立的形态,将万物淹没在唯一的永恒之海中。”“辩证法是死,但同时也是精神花园中欣欣向荣、百花盛开景象的体现者,是盛着一粒粒种子的酒杯中冒出的泡沫,而统一的精神火焰之花就是从这些种子中萌发出来的。”马克思所情有独钟的辩证法,虽然未完全从黑格尔哲学中脱离出来,但是却不能等同于黑格尔那种纯粹思辨的辩证法,马克思所突出的是辩证法的内在的革命性,是辩证法与精神的联系。正是对辩证法的推崇,让马克思进一步推进黑格尔哲学,把哲学推进到辩证法为内在灵魂的历史唯物主义。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做了如下批判:“由于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的方面把它看成是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的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发生的历史。”“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提纲挈领的批判。在这里,马克思从一定意义上肯定黑格尔的辩证法对现实世界与事物所作的理解,即以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形式表达了历史运动,而黑格尔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在于他认识到了否定的否定的积极意义,把否定的否定包含的肯定看成真正的肯定,把否定的否定包含的否定的方面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马克思把这种辩证法称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否定性的原则不是思维的原则,不是人们赋予世界的,而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原则,换言之,这种否定性辩证法是世界本身的存在原则。这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显然是从本体论和世界观维度来进行的。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虽然没有直接对辩证法进行论述,但事实上却是最重要的辩证法文献之一。深入解读《提纲》,就会理解到马克思正是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来批判和超越在他之前的一切哲学。《提纲》第一条中所说的实际上也就是从本体论的高度来把世界、事物理解为辩证性的。在那里,马克思要求人们不仅要从客体直观的角度去理解事物,也要从主体角度理解事物,把事物理解为感性活动,理解为实践。马克思对事物的理解正是辩证的理解,这不仅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应该注意,此处马克思所讲的事物、现实、感性,都不是离开人的自在存在,而是属人的存在,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离开人的自然是抽象物质的,甚至是唯心主义的。从马克思对世界的属人性的理解来看,世界就不是一个抽象的客观存在,而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也就是说,世界是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开显出来的。这里也可以看出,世界、事物存在的辩证性理应包含了世界、事物的存在的历史性意义。正如学界所公认的那样,《提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以科学的实践观来批判了一切旧哲学,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但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要从本体论与世界观高度的辩证法维度来理解,否则对《提纲》的理解未免就会局限于认识论范畴,从而贬低了《提纲》的实际价值。甚至《提纲》中看似专门讲认识论的第二条也不应仅仅从认识论来理解。马克思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初看起来,马克思似乎在强调要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但是第二句话却整个的是在强调思维、理论要贯彻到实践之中,要变为实践和现实。换言之,仍然在强调改变世界。思维只有变为实践才是有意义的。实际上,整个提纲所开显出来的正是一种新的辩证法的世界观。因而《提纲》从第一条对旧哲学的批判开始,而以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哲学宣言结束,就决不是偶然的。这改变世界的内在律令,是马克思从辩证法的世界观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志性著作,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与说明,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杰出的运用。这部著作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来论证了历史的发展,把辩证法与历史观统一起来。因此这部著作既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论证。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世界观论证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辩证法过程,论证了共产主义也是一个辩证法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继续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揭露了黑格尔使精神独立化的过程。首先是把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同这些个人本身分割开来,从而承认思想和幻想在历史上的统治;第二,使这些思想统治具有某种秩序,把它们看作“概念的自我规定”;第三,把自我规定的概念变成自我意识,并使其实体化为个别的人物。归根结底,黑格尔思辨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哲学都没有真正理解现实的个人。而马克思恩格斯以本体论与世界观的辩证法来理解现实的个人,把现实的个人理解为历史逻辑的出发点。他们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上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与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的批判相呼应,在那里他们指出:“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黑格尔的所谓绝对精神实际上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辩证地还原绝对精神之后,就可以得到现实的人这一辩证的概念。可以肯定,没有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为基础,就没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的历史辩证法。

在《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对辩证法思想做了简明扼要的阐述。马克思写道:“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里,马克思把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以往我们对这段话的理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黑格尔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这诚然是正确的,马克思确实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作了批判,并把自己的辩证法奠基于唯物主义之上。但是仅仅做这样的理解还是不够的。实际上,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是双重的。我们还应该看到,实际上马克思是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的,在他看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种世界观(当然是唯心主义的),而马克思本人的辩证法是和黑格尔相反的一种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其辩证法都不是脱离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本身就是世界观。因此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时,首要的就是要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那么这一合理内核是什么呢?马克思的下面一段话恰恰是对合理内核的说明:“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就在于辩证法的批判性与革命性,在于对事物的肯定性理解中包含的否定性理解,即事物的运动性、暂时性,这也正是事物的辩证性。马克思这里虽然讲的是对事物的理解,实际上更是对现实事物的描述,即现实事物本身的存在方式。正是现实世界本身的辩证存在,才要求我们对现实事物做辩证法的理解,现实世界的辩证法乃是理解世界的辩证法的前提。所以,马克思对辩证法合理内核的这种阐释也只有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才能领会其内在意蕴。否则,将会错失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的本意。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后来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更多地执着于它的认识论维度和方法论维度,似乎这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来的一种思想传统,但事实上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也主要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恩格斯曾指出:“辩证哲学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这一描述,正是描述了世界本身本原性的存在方式,这说明恩格斯的辩证法正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同样,在列宁那里,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本身就是同一个东西,具有同一性,同样强调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性质。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与核心的辩证法,其本质乃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同样,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其本质同时也是历史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并不是外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与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

四、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的重要意义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出发来透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及其传播发展,使我们获得了对辩证法理解的新的视角,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的解读,也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理解的新的启示。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为我们理解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以往我们把辩证法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它与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并置起来,遮蔽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的核心地位晦暗不明。缺失了这一本质维度,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也就受到了限制,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误解和僵化肤浅之解。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就必须重新理解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必须把辩证法看作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把它贯彻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有组成部分、所有概念范畴和所有基本理论的理解中去。辩证法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结构意义上的组成部分,而是其核心与灵魂。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法。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应该把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原则贯穿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中去。由此出发来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就应该把历史唯物主义同时理解为历史辩证法。由此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多核心范畴和原理的新的理解。例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历史、物质、人、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重要概念,只有从辩证法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它们的意义。同样,只有从辩证法出发,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与革命性,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的结论以及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理论。这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附加,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辩证法的合理的自然的结论。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给我们理解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以新的启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进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中国化进程。以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来深入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际上存在着两条线索: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内容的唯物史观的中国化,即唯物史观与中国国情、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传统思想相结合,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和主要成果是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群众史观、邓小平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生产力发展史观和当代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二是从辩证法的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还有一条内在的逻辑线索,即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也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国化的进程。从其表现形式与成果来看,则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形成、发展与深化过程。具体来看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邓小平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以及在现时代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建构和谐社会的思想路线。这是作为本体论与世界观的辩证法与中国国情、中国实际、中国传统文化深层结合的产物。如果说唯物史观的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条明线的话,那么辩证法的中国化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条暗线。

辩证法这个曾经家喻户晓、风光无限的哲学范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史上所遭受的误解和歪曲也是最多的。辩证法在历史上曾经一度被魔化为充满机心与乡愿的“变戏法”,成为阶级斗争乃至人身攻击的工具。而今,辩证法似乎又被打入了冷宫,中国的学者们不再愿意讨论辩证法,西方的后现代和后马克思思潮则直接拒斥辩证法。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对黑格尔哲学所说的“拯救辩证法”的话语,也适用于当代中国的哲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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