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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生产预案精选(九篇)

餐饮安全生产预案

第1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突出“夯基础、强队伍、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主题,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深化重点品种、区域和突出问题治理,切实排查和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100%,其他应量化分级餐饮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95%以上;A级餐饮单位数增长10%以上。

(二)各级自行开展餐饮食品抽检品种不少于3个,总抽检批次不少于所管辖餐饮单位数的30%。

(三)各级实施餐饮安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数不少于所管辖餐饮服务单位数的5%,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四)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整规任务,全年专项整规行动不少于3次。

(五)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全市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不少于30家,建设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

(六)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食物中毒人数除以辖区常住人口数)不高于万分之一,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始终保持监管主动地位。

1.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按照餐饮业态许可审查标准,强化许可分类审查审批,合理规划经营布局,完善配备安全实施,制定落实管理制度,为证后监管打好坚实工作基础。

2.深化专项治理。以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高风险单位为重点,围绕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群众反映突出、投诉举报频繁、监管实践典型问题等,加强与教育、旅游、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或产生在餐饮环节。

3.强化投诉处理。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规程,加强扎口管理和交办处理,强化对社会舆情的监测研判,及时核查、处置、反馈涉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对立案查处案件的相关举报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完善监管制度。围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地方实际,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各项制度,着力构建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增强风险管理意识,着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5.完善量化管理。进一步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实现量化分级与其他重点监管工作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倡导和推广“明厨亮灶”,全面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和管理水平。

6.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针对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定向抽样检验,切实提高抽样的靶向性和阳性率,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加大核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

7.强化稽查执法。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稽查执法力度,强化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中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能力。规范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集中力量办好案情复杂、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大案要案,发挥稽查执法办案对餐饮安全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8.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夯实监管人员专业理论与监管实务基础,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前培训及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其守法诚信经营。

9.提升应急水平。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事故报告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切实防止事故的升级和蔓延,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强化全程控制管理,不断提升监管保障能力。

10.加强保障工作。加强重大活动信息归集和汇总分析,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和规模、供餐形式、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管方式。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重大活动主办者和餐饮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力争实现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落实大型酒席申报制度,加强与卫生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11.推进信息建设。推广电子监管,电子索证索票等信息手段,在学校食堂、餐饮规模企业分层分级实施全程信息化监控,探索逐步实现产品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继续开展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通过业务分析通报、组织案卷评优、监督技能比赛、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共享信息资源,提升队伍技能,引导监管方向,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合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12.深化示范创建。加强与教育、旅游、商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增加A级餐饮单位数量,降低C级餐饮单位比例,推行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创建餐饮安全样板区域和示范单位,开展“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文明餐桌”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3.推进诚信建设。以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等级为基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结合实施“黑名单”制度,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社会影响面,提升餐饮企业自律意识。

第2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你们不辞辛劳,百忙之中深入我县督查指导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对我县餐饮业卫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副局长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和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51号文件)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以及重点食品品种加强了监管。通过全县上下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艰苦努力,食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为建设“和谐耿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县委、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将其列入政府的工作责任目标抓紧抓实。一是于20*年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目标书,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去年是5个,今年加了一个教育局)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县委、政府于今年3月30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积极研究、妥善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餐饮业卫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出台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县食品安全监察制度》、《*县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职责。

(三)强化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为加强监管,在各镇、办、村、居委会聘请了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且于今年1月在4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站。形成联防联治的良好局面。县工商局分别与工商所(分局)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实现了县局、所(分局)及片区三级联动执法模式,构建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创建、消费者喜爱商品评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活动,全县919家食品经营户都进行了信用分类并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卫生部门强化消费领域的监管,稳步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以学校食堂作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实施的突破口,使全县140户企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5户,B级单位10户,C级单位125户,使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卫生进一步规范化。农业部门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1个产品(国营勐撒洛陵茶厂茶叶)已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1600亩茶园通过有机茶基地认证,40000亩无性系茶园通过无公害茶叶基地认证。

(四)加强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店、无证照小作坊为重点区域,以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油、饮料、调味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整治工作。去年以来,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在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均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制订了符合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餐饮卫生的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各部门都相应地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去年年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5个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县人民政府对9个乡镇、3个农场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全年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共83起,涉案金额19.92万元,罚款3万元。

(五)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发实施条例》、《GSP认证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组织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72人,发放宣传资料512份;工商部门组织全县17家企业、241户个体工商户314人参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粮食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共出动人员3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300份、宣传画200张,接待群众咨询980人次,制作宣传标语5幅、宣传展板5块。针对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下发的有关今年3月1日*章*乡*村发生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我们随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重点时段加强了监管。

二、开展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全市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五一”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领导、乡镇、农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为成员的“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张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联系,适时组织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为具体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从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抽调业务精干成立了3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并由卫生局、食药局主要领导带队,于4月25日开始对全县范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思想统一,整治目标明确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强化监管与重点防范、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以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为基础,以做好卫生监测检验为前提,对县城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以及主要公路沿线的对外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要达到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卫生状况显明提高,餐饮服务业食物中毒和致病因素基本消除,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三)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4月25日起至5月31日。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月24日-4月30日)。依据《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组织力量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逐户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卫生防护设施条件较差、证照不全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将坚决停业整顿。第二阶段:监管巡查阶段(4月30-5月10日)。抓好日常巡察,结合已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进行整治。第三阶段: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阶段(5月10-20日)。按照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主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将加强对农村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控制措施的宣传,加强对群众野生毒蕈识别的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改变不良的食物加工制作方法。

同时,加强广大农村群众科学灭鼠知识和剧毒农药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阶段(5月20-5月31日)。根据下达的限期整治意见,组织对餐饮业各项限期整治内容逐项进行监督验收,并写出整治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乡(镇)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与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签订严格的责任书,各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将订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对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每一个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都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固定下来、公示出来,以此健全和完善餐饮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成

两天来,出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18人,共检查学校食堂22户,饮食店4户,单位食堂3户,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学校食堂8户,限期整改19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问题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目前正在开展的拉网式检查治理,我们力争不留盲点、死角。

第3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关键词]餐饮企业;绿色管理;清洁生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餐饮经济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2009年全社会餐饮业零售总额达到17998亿元,同比增长16c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4%。目前,全国餐饮业营业网点接近500万个,主要包括酒楼、酒家、餐厅、餐馆、大小排档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属的职工餐厅。餐饮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消除它对资源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压力和该行业特有的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的压力。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能源和资源消耗,并产生油烟、废水、地沟油、噪声和大量一次性消耗品和厨余垃圾。当前在低碳经济的国家大方向下,生态、绿色、节能、环保、安全等概念,已成为餐饮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主流和重点。餐饮企业在经营中实施绿色管理和清洁生产技术,可以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餐饮业产业转型,增强餐饮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餐饮企业生产流程与排污特点

(一)餐饮企业厨房、餐厅生产服务流程

餐饮企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经营面积为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在150座以下。餐饮企业一般综合性的厨房和餐厅生产服务流程如图-1所示。

(二)餐饮企业排污种类

1 废气排放。餐饮企业的废气排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燃煤、燃气锅炉等所产生的煤烟废气,这些煤烟废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对环境危害极大;二是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此类废气含苯并芘浓度高,刺激性强,有异味,易引发人类呼吸道疾病;三是餐厅内顾客吸烟产生的烟雾,烟雾中含有苯并芘、砷、镉、甲基肼、氨基酚等焦油物质。由于餐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废气排放量大,餐饮废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2 废水排放。餐饮企业废水排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清洗各类食物、餐具、毛巾、餐巾等织物所排放的废水,这类废水含有洗涤剂;第二类是日常洗漱、冲厕、拖地等产生的生活废水,这类废水富含碳水化合物、氨基酸、各种合成洗涤剂等成分,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其cod平均浓度一般在600 mg/l~800mg/l之间,这些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易使江河产生富营养化现象,污染水体,使水体变质发臭。

3 固体垃圾排放。餐饮企业产生的固体垃圾主要有餐饮垃圾、一次性餐具垃圾、清扫垃圾等。餐饮垃圾主要是餐饮企业在采购、储藏、预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产生的各种残余废弃物,这些垃圾分解腐烂快、常有腐蚀性并能产生恶臭;一次性餐具垃圾主要是使用过的一次性台布、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巾、一次性餐盒等,大量使用一次性餐具,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如不按要求收集、处理,将严重污染环境。

4 噪声污染。餐饮企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有3种:一是厨房烹饪所用炉具、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所产生的噪声;二是室内制冷设备和室外空调机所产生的噪声,对人的危害较大;三是顾客使用餐厅娱乐设备、喧哗产生的噪声。

二、餐饮企业实施绿色管理与清洁生产策略

(一)强化绿色管理理念

餐饮企业绿色管理是指餐饮企业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其经营管理中,处处考虑环保、体现绿色,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绿化,实现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增效等目标,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优的新型管理方式。

1 全过程实施绿色管理。根据生命周期理论,餐饮企业的生命周期是从企业建设的规划开始,需经历设计、施工、营运、停止经营或拆除等阶段。目前我国餐饮企业能源费用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30%,许多餐饮企业单位能耗过高,运行消耗大,就是由于当初设计不良造成的。因此餐饮企业从建设所用材料及经营所用设备等的采购开始,就应考虑绿色节能、减耗。不少餐饮企业能耗高、能源成本高,与企业建筑、相对位置、设备选用等有很大的关系。如:建筑外墙面积太大、外墙材料隔热、保温性能差;能源中心离主体建筑距离远;空调系统设计不合理;灯具过多、节能性差;水龙头出水量大等。餐饮企业在经营全过程中,要把绿色管理的理念、措施贯彻到整个生产循环中去,针对原料选购、原料储藏、预处理、食物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做好节能、减耗、减排等工作。开展绿色营销,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提升企业绿色生产力。

2 全方位实施绿色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绿色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企业绿色管理工作。以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0)等为理论基础,建立适应本企业的综合管理体系,从企业绿色文化(法律法规、计划控制、员工参与、对客宣传)、绿色餐饮(设备设施、餐厅环境、采购储存、餐饮生产、餐饮服务)、绿色管理(节水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垃圾管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全方位确定绿色管理体系的评价指标和内容。餐饮企业应妥善处理经营、安全、环保三者的关系,加强对顾客的绿色环保宣传,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全方位应急预案。

3 全员参与绿色管理。企业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执行者,绿色管理需企业员工全员参与,以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企业员工应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企业应形成绿色环保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不断地对员工进行绿色技术、技能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制定餐饮企业道德规范,以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充分调动员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以实现绿色经营战略和清洁生产目标。

(二)实施清洁生产

1 清洁生产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给出了清洁生产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

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2 清洁生产审核。餐饮企业的清洁生产应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始。通过审核,确定生产过程中不符合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之处,分析高耗能、污染物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开发了我国的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包括筹划与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七个环节。针对餐饮企业经营中,资源浪费大、能源消耗高等问题,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应将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作为重点。

(三)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1 生产设备要求。生产设备要求主要指供配电系统、制冷设备、消防设备、照明系统、炉灶设备等五方面的要求。参照我国《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的要求,供配电系统要求变压器负载率要大于30%,功率大于0.9;制冷设备应采用环保型设备,如环保型冰箱、空调,大型餐饮企业使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消防器材必须使用清洁灭火剂,禁止使用哈龙灭火剂;照明系统要求使用绿色照明系统,采用高效节能灯,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灶炉燃烧器节能、环保,重点控制干烟气氮氧化物浓度、干烟气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噪声等。

2 能源与资源要求。主要是能源使用类别、原辅材料的选用、一次性餐具使用率、单位餐次能耗、单位餐次水耗等五方面。餐饮企业清洁生产必须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原辅材料主要使用检疫合格的肉类、绿色、有机或无公害蔬菜等绿色食品,不用野生保护动物做原料;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用无磷洗涤剂、使用无毒无害的烟道清洗剂;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木制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台布、一次性餐巾;单位餐次的能耗量和单位餐次水耗量可根据菜系经营实际需求,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以宣传教育向员工灌输环保、资源节约意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予以落实。

3 环境管理要求。包括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相关方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制度五方面。制定原辅料采购、储存、烹调和餐饮服务阶段有关节能、环保和降耗的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控制油烟排放是餐饮业废气处理的重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是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净化,有效去除油雾和vocs,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向空气中的排放,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餐饮企业应力求从源头上减少餐饮垃圾的产生量,按相关环境标准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建立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监控体系,有针对相关方的污染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按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并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针对餐饮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参考文献]

[1],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绿色餐饮经营的探究[j],大连大学学报,2007(2):136-139

第4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煎饼果子、肉夹馍、火烧,这些街边小吃在让人们泛起口水,成为一座城市特色美食文化的同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如何保证街边美食安全?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施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法治化轨道。条例共8章55条,主要从政府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从业者责任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我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进行了规范。

宽进严出 免费登记备案

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信息。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在监管措施上,条例突出服务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采取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就业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组织免费教育培训,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此外,条例还规定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抽查检测、质量规范、信用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

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点经营活动区域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共有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点经营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在划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情况下,可以在城镇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关于小餐饮,据调查摸底,我省有9万多家,这些小餐饮客观上长期存在,在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其本身因分布广、散、乱,硬件设施较简陋,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低等特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亟待加以规范。陕西、河北、辽宁、湖南、浙江等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也将小餐饮纳入地方立法调整的范围。根据我省实际,参照有关省份做法,条例将小餐饮纳入了立法调整范围。

确定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条例确定了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场所卫生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生产经营实施禁止目录管理,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加工、经营的食品作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酱油和食醋、预包装肉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食品添加剂;国家和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其他种类。

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其经营的其他食品。

食品摊点不得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散装食醋、散装酱油、散装食用油;国家、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其经营的其他食品。

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在政府职责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结合业态特点和监管实际,条例坚持权责明确、事权下移的原则,明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

在部门职责方面:条例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条例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与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一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规定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轻重程度采取递进式设计,一般规定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二是合理设计罚款起点。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降低罚款起点,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的可操作性。三是保证法律责任体系完整。针对不同业态特点和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并与治安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四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情形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了法治化轨道。《条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33万人从事小作坊小餐饮 《条例》弥补立法空白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共有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在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特别是解决弱势群体生计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同时这些小食品业态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生产经营条件差、市场主体资格不全、生产经营不规范等特点,一旦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他表示,这些业态的管理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存在管理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一直是基层食品监管的重点难点,做好立法工作,既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法授权、填补地方立法空白的客观要求。

宽进严管 《条例》为生产经营划定负面清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利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记者了解到,《条例》共8章55条主要从政府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从业者责任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山东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进行了规范。根据《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以及监督管理与服务,适用本条例。

在政府职能方面,《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部门职能方面,《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杨利表示,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明确,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其中,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明确了登记备案的主体、需要提交的资料、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时限等具体内容。

此外,《条例》在监管方面突出了服务理念,通过统筹规划、改善经营环境、免费组织教育培训等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条例》确定了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场所卫生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生产经营实施禁止目录管理,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加工、经营的食品作出了明确规定。

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条例》护航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点多面广量大,服务百姓生活,既是食品安全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本功介绍说。

第5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师生普通餐、营养餐、课问餐生产经营的学校必须向所在区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生产学生营养餐的学校,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

二、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三、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四、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单独包装。

五、如学校需向外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及奶制品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保质期,不得订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已过期的食品和奶制品。

六、供应师生集体用餐的学校应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七、除国家法律规定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预防接种外,教育部规定的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学生用药和防治器材必须由省以上医药管理部门鉴定合格,经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和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后由学校组织实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允许私自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服用保健用品和药品。

八、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饮食卫生安全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九、学校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师生饮食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建立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饮食安全工作成为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防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6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和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预期目标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

(二)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基本消除儿童食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1%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三)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在峡窝镇至少建立2个“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城区、农村市场食品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面粉中增白剂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城乡市场奶粉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他儿童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到80%。

(四)全区范围内90%的餐饮单位(面积大于30平米)、100%的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提高10%以上。

(五)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总结年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年在全区的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填补监管空白。

(二)进一步加强对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治理,防止工业排放物污染农产品产地;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完善“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建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液态奶复原乳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点)进行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推进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关;强化日常监管,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总结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在乡(镇)、村开展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

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规程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开展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认真组织食品流通企业开展清仓查库活动;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年第25号),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许可及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切实搞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

(六)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清真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七)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广告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并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进一步落实《上街区食品安全信息及报送制度》和《上街区食品安全质量公报制度》,各部门应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面粉、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选择重点品种和环节的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分析。

(三)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上街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郑上食药安〔〕4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四)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控。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的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第7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领域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专项整治活动和主要内容

(一)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9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索证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协议、处理记录;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

2.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效果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设施的配置情况、消毒保洁制度执行情况、消毒记录,对餐饮单位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

3.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8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食物中毒预案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9~10月。

检查对象: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建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生炝海水产品食物中毒的预防情况;餐饮具消毒等。

5.餐饮服务环节原辅食品材料采购索证索票专项整治

时间:4~7月。

检查对象: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检查内容:以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为主,开展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对未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改正,到期跟踪复查。

(二)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6.生活美容业违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1月。

整治对象:生活美容场所。

整治内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医疗广告情况;从事医疗美容手术治疗、护理活动人员的资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7.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1月。

整治对象:违法医疗广告的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严厉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并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时间:3~10月。

整治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整治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的情况;是否有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情形;是否有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形。

(三)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9.餐饮服务就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7~10月。

整治对象:营业面积100m2以上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

整治内容:将营业面积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围,并全面实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就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进行监测,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以及饮用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4~11月。

整治对象:使用集中空调的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

整治内容: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组织定期清洗消毒并开展卫生状况检测,相关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作为卫生许可证发放、复核审要内容。

11.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6~9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各游泳场馆。

检查内容: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执行、卫生设施和安全设施及使用、人员体检与培训、池水水质的检测与质量等情况。

12.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集中式供水单位。

检查内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净水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索证情况;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加大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加强监督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四)放射、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13.放射介入诊疗项目防护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8~10月。

整治对象:全市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放射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放射诊疗的安全质量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放射介入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计量监测、对受检查者的个人防护使用情况等。

14.职业性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11月。

整治对象:全县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资质、主检医师资质、设备定期校验情况、内部规范化管理、体检报告质控等。

(五)健康相关产品专项整治

15.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

时间:4~5月。

检查对象: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检查内容:依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生产场所的选址以及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布局是否符合工艺流程、是否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正常运转、消毒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防蝇、防尘、更衣等卫生设施、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持有健康证明情况、批次产品的检验情况、卫生制度及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消毒餐饮具按规范进行消毒效果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感官指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菌群及洗消剂残留量等指标。

16.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检查内容: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检查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人员要求等情况。通过开展法规培训、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行为。

(六)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

17.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0月。

整治对象: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处置人员防护和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和转交过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情况。通过开展法律培训宣传、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

(七)学校卫生专项整治

18.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包括自备水源卫生状况、二次供水卫生状况、直饮水情况等)、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医疗机构等。

1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4~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标。

第8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但另一方面,西安饮食的经营业绩却没有像股价这般坚挺。2013年公司实现营收5.86亿元,同比下滑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6.19万元,这表明公司的餐饮业务已出现了亏损,而这也是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出现的首次亏损,给投资者发出了预警信号。

事实上,受限制“三公”消费等影响,包括西安饮食、湘鄂情等在内的多家餐饮企业都受到了程度不同的波及,但在湘鄂情大胆尝试转型的同时,西安饮食却仍在原地打转,公司并不清晰的战略定位让投资者对其未来前景表示出担忧。

股价涨幅与基本面不符

自2月以来,西安饮食二级市场表现令人诧异,公司借着高送转方案(拟10转6.6送3.4派0.85),成功地吸引着资金的追捧,令股价在短期内涨幅巨大,同时也令市场的目光忽略了其表现不佳的2013年年报。

2013年,西安饮食营收和净利的双双下滑。其中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同比下滑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9.45万元,同比下滑6.9%。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西安饮食获得了政府补助442.15万元,另外公司以“剥离非主业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为由,转让了西安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获得1920.38万元的投资收益。在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后,西安饮食的净利润为亏损736.19万元。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其占总营收的85.67%,因此表明西安饮食餐饮主业已经出现明显的不济。而且这也是公司上市以来首次主业产生亏损。

记者查阅了西安饮食近几年的年报数据发现,公司净利润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下滑了。早在201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了55.39%。由于2013年公司净利润仅有1479.45万元,这一水平基本上回到了公司2008年的水平(2008年净利润为1375.6万元),五年时间公司都在原地踏步。

战略布局并不清晰

事实上,通过近年来西安饮食一些战略布局可以看出公司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局面,这不禁让投资者为公司未来发展捏了一把汗。

2013年5月27日,西安饮食曾公告称,拟以不低于2亿元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参与陕西杜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对于西安饮食拟重金增资杜康酒业,市场反响强烈,公司股价连续大涨。但仅仅三个多月后,合作泡汤,取而代之的是公司拟与杜康酒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对于突然终止《增资扩股意向协议》,有分析人士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入股之事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西安饮食选择退出是不得已而为之;二是A股市场白酒股持续下跌,西安饮食感觉在这个时机介入杜康酒业不划算。

事实上,从上述行为亦可以看出西安饮食在战略布局方面显得较为随意,如此巨额收购短期内即出现了变数。

此外,记者发现2012年西安饮食曾推出过定增方案,公司拟定增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09亿元,投资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等三个项目。而这一定增方案的出台是在前次定增方案“流产”仅两月后的一次原地复活。而与前次定增相比,仅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以及融资规模上做出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并未发生改变。对于前次定增“流产”的原因,有分析人士指出,除价格倒挂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其募资使用就是重建、翻新建造、信息系统升级。很明显就是把钱投到基建里面。而搞基建水分大不说,见效也会很慢。”有业内人士对此指出。据测算,其拟募投的三个项目预计效益为年实现净利润合计3860万元,换言之,掏出4.09亿元巨资的投资者理论上需要10.49年方能回收成本(不考虑项目达产期)。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饮食的定增在2013年7月得以实现,但是随着政府严控“三公”消费等限制,西安饮食的募投项目是否能达到其预期又值得怀疑。

第9篇:餐饮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药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稳步推进

(一)制定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坚持“预防在先,控制靠前”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农村监管全覆盖,确保基层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

(五)加大对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

(六)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管理。

(七)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八)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办理健康证1284个。

二、餐饮安全监管检查成效显著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备有团圆饭、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领导重视,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集中整治,确保了餐饮服务环节的肉安全。

(三)检查和整治学校集体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准入资格和卫生状况。

(四)清查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排查。对火锅店、川菜馆所使用的调味料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有使用罗丹明B的行为。

(五)确保了县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及8届1次政协会议、第中国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和壬辰年中华张氏祭祖节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确保了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了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的饮食安全。

(六)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达到标准的餐饮服务申请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75家。

三、规范化妆品备案工作,实行监管范围全覆盖。

(一)在去年的化妆品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了化妆品备案提供材料范围,完善化妆品备案上报手续,落实省市局工作安排部署。

(二)对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下达了告知书,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建立健全购进验收销售台账,索要化妆品购进单位合法资质。

(三)对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给予了警告,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四、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县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一)为扎实做好全县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13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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