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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

第1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一】为切实做好安全防汛,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村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遵循系统规划、综合管理、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建立适应本村发展要求的防汛安全体系。

二、建立防汛办公室及防汛办的主要职责

1、在做好本村各项工作的同时,执行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动命令,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镇防汛应急指挥部。

2、汛情信息

当镇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村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防汛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逐级上报.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将受灾情况同时上报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事实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半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思想准备。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有条件的人员做到汛期劝其离开居住,无条件离开的汛期来时,必将其撤离至安全地域.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迟缓.

2、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提前作好危漏房歼灭的转移工作。

四、组织指挥

1、各防汛责任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暴雨发生灾害时,在及时将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的同时将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上报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

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二】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保证全镇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转移危险区人员工作方针,以蓄水工程、河道堤防、低洼村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渡汛为重点,以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不垮坝、不决堤、城区村屯不受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为目标,将努力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宗旨,动员全镇力量,争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为确保安全渡汛,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汛。

水管站负责制订完善全镇的蓄水工程安全应急度汛方案,水库蓄水量的调度,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查河道清障,检查易进水村屯的应急措施和转移地点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的度汛措施,督查各村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负责辖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

各村负责制订全村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沿河、地势低洼和山洪泥石流易发村屯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灾害位置、受影响农户、报警方式、包保人员、人员转移路线等内容,每个村屯要配备一个手持式可充电扩音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提前动员群众转移。

各水库执行安全渡汛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群众,按应急方案制定转移路线和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各村屯要实行10户联保,相互督查,村社干部及工作队要各户排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由民兵为主体看护村屯最后撤离。

各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人员转移应急预案。

2、清理河道及两侧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各村社要在立即对河道进行一次清障,特别是沿河两岸及沟边秸稞和柴草垛、垃圾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一遇大水造成河道、桥涵严重堵塞,无法正常行洪,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河道清障工作各村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做好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渡汛。

各水库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修复,水库输水洞的挡网必须清除,保障放水畅通,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此项任务由镇防办进行督查,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到期未执行的,将上报到市防办并强制执行,同时收回水库承包权。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排查和修复,做好应急度汛的措施。

各村的拦河坝、拦河闸要拆除挡板,闸门及早的提起,临时性拦河坝要进行拆除。

各村社要对存在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的住户进行排查,一旦出现连续降水,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转移,特别是八道村西崴子屯、四合村的西样沟屯、榆木社区。对低洼地易进水的村屯,应对堤防进行加固,河道、柴草垛进行清障,防止洪水进屯,特别是:四方甸子新立屯、北大桥屯,新胜村的前甸子屯,海浪布村的后海浪布屯。

钼矿的尾矿坝,一旦出现强降雨,必须要采取防雨布进行铺盖,如正在生产,井下工人必须停止生产,返回地面,大坝要24小时有人看护。

4、各村社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户的搬迁,必要时由村社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并安置住处。

5、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储备,完善抗洪抢险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把防汛物资落到实处,有水库的村,要把防汛物资集中到水库存放,其它村要把防汛物资存放在村部,抢险队伍名单上墙,并通知本人,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演练。

三、组织领导

第2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汛期即将来临,雷雨、强对流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开始增多,给交通运输安全带来较大影响。为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上级防汛要求及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应对局部性、突发性汛情灾害的思想准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突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防范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防台安全责任,排查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公路部门要在汛情来临前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水毁的公路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辖区内易遭受水毁、淹没的桥梁、涵洞、路段做好通行标识并及时抢修,确保汛期公路畅通、安全。完善公路、桥梁汛期应急抢险救援预案,落实好抢险队伍、救援设备等。

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养护,及时清除碍航杂物,保证航标正位率和发光率。完善航道安全应急预案,应对驳岸塌方、桥梁倒塌、沉船等突发事件。

运管部门要完善汛期应急运力保障预案,对抢险物资、人员疏散运力提供保障。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确保汛期营运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汛期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人员触电、高处坠落、基坑坍塌、搭建物倒塌等事故的发生;防止出现因工程施工阻塞河道排涝现象。各施工单位要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确保不发生源头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做好东安大圩汛期协防工作,做到责任、队伍、物资落实到位,确保东安大圩安全度汛。

圩塘汽渡要注意气象和水文变化,严禁冒险航行,汛期优先保障抢险车辆渡运;港务公司、各港口企业要加强对作业区装卸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设备伤害事故的发生。各交管所要协助相关管理单位做好辖区路、航、桥梁的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和报告突发险情。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职工宿舍、工地工棚的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本单位设立的广告牌等户外搭建物要采取加固措施,确保不发生因台风刮倒伤人事故。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附后)。各单位要按照局工作预案要求,组建应急队伍,保障救援设备物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分别制定防汛应急工作预案,以应对局部汛情险情。

第3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区台风、暴雨的特点

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21℃,年平均降雨量1388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降雨量80%分布在至10月,11月至次年3月仅为20%。根据区的特点,每年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

区地处东亚大陆的东南缘,东临台湾海峡,故常受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袭击,每年平均有-5个台风影响或袭击,主要集中在7-9月。在台风登陆或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常带来强降雨,引发沿海的风暴潮和河流的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威胁极大。

(二)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省防洪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的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同时设立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协调的职能。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即行使区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的职能,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以后,其下设的综合材料组、宣传信息组、督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助理巡视员、区政府办主任、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招商局、区旅游园林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街道各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

(1)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解除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灾情统计汇总,并上报灾情情况。

(2)提出防洪防台风参谋意见,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3)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4)区建设局:负责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房屋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街道及时转移危房住户。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抗旱期间,组织、协调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5)区监察局: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区经贸局:负责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抗旱用电的供给。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供给。

(7)区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8)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9)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指挥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0)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的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防台风期间,及时开放校舍为街道疏散人员提供安全场所。

(11)区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2)区人劳社保局:在防洪、防台风期间,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人员调度。灾后,对参加防洪防台风人员进行考评。

(13)区城管执法局:在防台风期间,做好城市违章搭盖、沿街广告招牌等整治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14)区招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外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5)区旅游园林局:负责园林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工作。

(16)区文体局:负责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天气状况和上级指示适时取消所有文体活动及其他户外活动。

(17)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

(18)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园区内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9)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机关大楼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在防台风、防洪期间,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20)区工商局: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21)交警大队: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

(22)消防大队:在防洪、防台风期间,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建抢险救灾突击队伍。

(2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危房的初步排查工作。防洪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地带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的安全转移。负责组织辖内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防汛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岗),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岗)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岗)做好交接工作。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的职责

(1)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负责人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

(2)宣传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汛情、灾情及抗洪抢险的新闻报道;及时搜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及时收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3)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落实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低洼地带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并统计上报。

(4)抢险救灾组: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旅游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组建区专业救灾队伍;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军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5)后勤保障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防汛办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指挥部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食宿等。

在宣布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后,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根据需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卫生局应各派1人到指挥部协助办公。

三、防洪防台风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台风登陆前24小时,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及时收集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提醒市民做好防台风准备。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收集实时洪涝灾情,滚动上报至区防汛办。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汛前工作准备

(1)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月31日前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区级抢险物资、器材由区防汛办统一采购,分储到各区级防汛仓库,区级抢险物资仅作为应急补充,抢险时应先用工程管理单位及街道储备的物资器材。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区城市防洪防台风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应制定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各小(Ⅱ)型以上水库都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或备案。

2、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预警

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3、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暴雨洪水预警级别分为较重(II级)、重大(I级)两级,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Ⅲ级)、较重(II级)、重大(I级)三级。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2、进入汛期,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

1、暴雨洪水灾害

1)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暴雨(预)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暴雨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必要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及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2)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下设的五个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的特点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

(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7)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8)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3)应急结束:降雨过程基本结束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2、台风、风暴潮灾害

1)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1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总指挥。

(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区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区防汛办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区防汛办注意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市气象台及海洋环境预报系,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办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区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4)区领导根据联系各街道及部门的分工情况,分头深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应急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要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7)区防汛办要主动与市气象局等部门联系,了解台风及风暴潮的预报,及时报告指挥部。

(8)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要按照市、区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回港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9)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10)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3)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3号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通过电话、防汛视频会议系统检查部署防御工作。主持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区主要领导。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再次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区防台风紧急会议,区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3)必要时,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动员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4)各级各部门要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全面检查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值班带班,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区监察局要适时对各级领导、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出关闭旅游景点、学校停课的紧急通告,及时取消一切室外大型社会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区防汛办要主动与气象台等部门了解台风和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通报。

(7)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各街道和区建设局、区旅游园林局等部门要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8)莲前、滨海街道要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做好预泄腾库工作。

(9)区建设局、各街道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立即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0)区防汛指挥部的宣传信息组及时将我区的防台抗台工作动态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报道。

(11)全区各类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驻军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4)应急结束:市气象台台风警报解除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4号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街道和民政、卫生、建设、旅游园林、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区民政、财政、建设、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领导分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4)区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抗灾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抗灾救灾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1、通信信息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2、应急队伍保障

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旅游园林局、驻军部队等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3、交通保障

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边防大队等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

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根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要求,街道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社区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第4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为强化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扎实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辖区安全度汛,街道防指决定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分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和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三个方面开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务求提高检查实效。

(一)单位自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部署有安全度汛任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各单位要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二)重点行业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在部署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行业防汛防台风检查。行业检查除对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防台风预案、培训演练、工程设施、队伍物资准备、应急抢险准备等单位自查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外,各单位还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和安全度汛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综合行政执法XX中队重点检查城市防洪除涝设施运行情况,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廊和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度汛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重点检查燃气、建筑工地等安全度汛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措施情况等;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检查景区景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旅行社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情况;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检查国家矿山地质公园山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检查油气管道等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重点检查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等;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领域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等。

(三)迎接区防指综合检查。

4月底区防指将组织成立综合检查组到街道开展综合检查。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市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包抓镇(街)、重点区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市中汛旱字〔2020〕3号)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制落实、防汛防台风体制机制建设、各类预案修订情况、防汛检查开展情况、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抢险物资队伍情况、培训演练情况等,重点关注防洪工程、工矿企业、学校、城市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易受暴雨洪水威胁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要把人员转移安置措施作为检查重点内容。综合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查阅文档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上检查内容的规定认真落实,做好迎检准备。

第5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意见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1〕4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3月22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召开“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视频会。参加会议的有:12个县(市、区)水利局、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管理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24号)、《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水库和水电站初设、大坝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情况和历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对2021年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技术审查初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技术审查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以下简称《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批稿》),经复审,认为《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时段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与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斑竹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斑竹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25.50m,堰顶高程为117.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16日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中心第三次大坝安全鉴定(坝监函〔2014〕111号),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控制水位123.50m,相应库容1132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m,相应库容18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三明市城区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23.5m~125.5m,当预报入库流量小于980 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25.5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入库洪水流量将大于980 m3/s,小于1440 m3/s,将库水位降至125.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440m3/s,小于1820 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5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820m3/s,小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3.5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2250m3/s时,控制水位在123.5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二)东牙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东牙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5.55m,相应库容1840万m3,堰顶高程为315.55m。2014年12月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东牙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4〕79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2月9日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东牙溪进水口改造工程的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9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5.55m 运行,相应库容184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12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水位不低于305.0m,7月1日~10月15日水库水位不低于310.0m。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保持自由泄流,最大限度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台江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台江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33.5m,堰顶高程为125.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33.5m运行,相应库容183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7个行政村和下游三明市城区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33.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33.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四)竹洲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竹洲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m,堰顶高程为137.2m(溢洪道挂闸)。2015年9月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第二次定期检查专家组鉴定,大坝为正常坝。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5.0m,相应库容1017万m3,正常蓄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137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2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5.0m~146.0m,当预报流量小于1054 m3/s,库水位保持在正常蓄水位146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054 m3/s,小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50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m(含)以下。

(2)当水位降至145m,洪水流量继续大于1700 m3/s,通过闸门开度控制按来水泄放洪水,使库水位保持在145m(含)以下;当闸门全开启水位仍上涨,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待洪水消退,水位回落到145m时,控制泄流,待机回蓄。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五)丰海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丰海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0.5m,堰顶高程为178.5m(溢洪道挂闸)。2020年10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53号)。水库汛限水位188.5m,相应库容755万m3,正常蓄水位190.5m,相应库容108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曹远镇丰海,安砂镇热水、水南、水礁、江芳、曹田、苔茹等七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等六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307及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88.5m~190.5m,当水库入库流量小于500m3/s时,可根据流域雨水情采取灵活调度措施,水位可控制在正常蓄水位190.50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88.50m以下运行。

(2)泄洪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7.50 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文进行了批复。

(六)鸭姆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鸭姆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6.2m,堰顶高程为171.7m(溢洪道挂闸)。2018年12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675号),水库正常蓄水位176.2m,相应库容14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5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6.2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6.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七)上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上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05.0m,堰顶高程为300.8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2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495号),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303.0m,正常蓄水位305m运行,相应库容1003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3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2.0m~303.0m。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150 m3/s,将水库水位降至3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450 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303.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3.0m~305.0m。当预报有大暴雨时,水库水位控制在303.0m(含)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八)西门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西门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6.0m,堰顶高程为159.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6.0m运行,相应库容1031.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1个街道、6个行政村和下游城区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6.0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66.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九)贡川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贡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57.5m,堰顶高程为147.5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29日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坝监函〔2015〕66号)安全评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57.5m 运行,相应库容2786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燕北街道、坂尾村,贡川镇南板村和下游贡川镇居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古城墙及“会清桥”保护文物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57.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57.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十)水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31.5m,堰顶高程为321.5m(溢洪道挂闸)。2019年8月27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农电〔2019〕3号)。水库汛限水位330.0m,相应库容1608万m3,按正常蓄水位331.5m运行,相应库容1872.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夏坊乡的李沂村,下游大龙乡的角溪村的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角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30.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31.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一)芦下陂水库(大坝安鉴,2017年已审查,但未审批,讨论是否需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芦下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51.5m,堰顶高程为451.5m。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水位451.5m运行,相应库容82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为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焦坑电站)等重要设施和下游坊头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建议安全鉴定未完成前按相关文件要求,降低水位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451.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451.5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451.5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二)蒙州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蒙州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89.0m,堰顶高程为383.0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18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2017〕471号),水库汛限水位388.0m,相应库容1652万m3,按正常蓄水位389.0m运行,相应库容1779.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新建村、下游的李沂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李沂电站、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88.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8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三)黄沙坑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沙坑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7m,堰顶高程为44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9日水库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4号),水库控制水位445.0m,相应库容1424万m3,按正常水位447.0m运行,相应库容16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陂村、姜坊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姜坊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445.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445.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47.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四)琴源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琴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9.8m,堰顶高程为589.8m。2016年2月26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管〔2016〕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相应库容12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的6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589.8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589.8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流县琴源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五)嵩口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嵩口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5.0m,堰顶高程为278.7m(溢洪道挂闸)。2017年11月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524号),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284m,相应库容1480万m3,按正常水位285.0m运行,相应库容1670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清流县城区及下游1个乡镇的3个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重要设施等。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284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285.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嵩口坪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六)泉上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泉上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64.5m,堰顶高程为463.5m(溢洪道挂闸)。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宁水利〔2021〕8号)。水库控制水位463.5m运行,相应库容115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以控制在463.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水库水位高于堰顶高程463.5m,闸门全部开启,由溢洪道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七)隆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隆陂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19.0m,堰顶高程为419.0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 42号),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利[2019]1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419.0m运行,相应库容135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的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永宁高速公路和307省道、通讯长线及下游7座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1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19.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八)沙坪水库(安鉴工作)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72.13m,堰顶高程为472.13m,除险加固工程于2011年3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水库控制水位为471.13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72.13m运行,相应库容918.0万m3。建议补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安排情况。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1个电站、省道221等重要设施防洪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县意见汛期均为471.13m以下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71.13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72.13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九)桥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桥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34.5m,堰顶高程为434.5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2021]7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34.5m运行,相应库容78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乡(镇)的8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4个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3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34.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二十)合水口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合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7.50m,堰顶高程为317.5m。2016年11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6〕430号), 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7.5m运行,相应库容75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乡(镇)的1个行政村和下游2乡(镇)的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S306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317.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317.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合水口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建防〔2020〕4号)进行批复。

(二十一)良浅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良浅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11.2m,堰顶高程为199.2m(溢洪道挂闸)。2016年4月坝监安监函〔2016〕152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11.2m运行,相应库容1437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1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11.2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211.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5号)进行批复。

(二十二)水埠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埠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80.6m,堰顶高程为680.6m。2015年8月24日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泰宁县水埠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65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相应库容1042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泰宁城区和2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地下电缆、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和黎泰公路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680.6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680.6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应用计划和中(小)型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三)小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小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78.35m,堰顶高程为274.05m(溢洪道挂闸),2015年5月2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147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汛限水位276.15m,相应库容1057.0万m3,水库控制水位276.65m,相应库容1107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运行,相应库容1283.0万m³。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省道岭文线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276.1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276.6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小王水库等13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四)黄潭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86.0m,堰顶高程为176.5m(溢洪道挂闸)。2019年7月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农电函〔2019〕2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 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185.5m,相应库容713万m3,按正常蓄水位186.0m运行,相应库容786.5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黄潭镇的将溪、大言等2行政村和下游黄潭镇与下游五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等。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5.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五)大言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大言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7.8m,堰顶高程为184.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通过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97.8m运行,相应库容124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97.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97.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六)孔头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孔头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5.8m,堰顶高程为163.8m(溢洪道挂闸)。2018年9月大坝通过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为正常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75.8m运行,相应库容252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1镇、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将乐到明溪县的S204省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5.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5.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七)范厝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范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1.0m,堰顶高程为149.0m(溢洪道挂闸)。2016年1月坝监安监函〔2016〕27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1.0m运行,相应库容25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将乐县城2镇、4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1.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61.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八)高唐水库(安全鉴定,讨论是否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0m,堰顶高程为134.0m(溢洪道挂闸)。2015年11月10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闽水农电〔2015〕10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首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4月~7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4.0~145.5m运行,相应库容1346万m3、1943万m3,按正常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21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将乐县城2个镇、4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镇、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4.0m~145.5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800m3/s,控制水位在145.5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44.0m以下。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44.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九)官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官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4.5m,堰顶高程为440.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大坝为三类坝(明水管〔2014〕484号),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6月通过三明市水利局恢复蓄水验收(明水管〔2018〕431号)。拟计划2021年4月进行除险加固竣工验收。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442.0m,相应库容1830万m3,7月1日~10月15日控制水位在443.5m以下运行,相应库容217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开发区、1个镇与1个街道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鹰厦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442.0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443.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官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1号)进行批复。

(三十)沙县城关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县城关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15.0m,堰顶高程为103.8m(溢洪道挂闸)。2013年1月大坝定期检查评定为正常坝(坝监函〔2013〕186号);2021年3月已编制完成大坝安全定检的相关资料,待审查。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15.0m 运行,相应库容113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三明洋溪镇洋口仔村沿河群众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沙县虬江街道的金泉村、城南居委会、水南村、洋坊村,凤岗街道的大洲村、石桥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府前居委会、庙门村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15.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15.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城关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一)高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03.0m,堰顶高程为89.0m(溢洪道挂闸)。2019年11月通过第三次安全定检,评为A级正常坝, 4月~7月水库控制水位102.0m,相应库容1911万m3;按正常蓄水位103.0m运行,相应库容2489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5个行政村(琅口居委会、古县村、茅坪村、东门村、大洲村)和下游1个乡镇(高砂镇)、3个行政村(高砂村、龙慈村、樟墩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02.0m~103.0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1200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03.0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200 m3/s、小于2460 m3/s,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5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2460m3/s、小于3270 m3/s时,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3270m3/s时,控制水位在1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高砂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3号)进行批复。

(三十二)双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20m,堰顶高程为314m(溢洪道挂闸)。2021年3月2日通过由市水利局组织的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12号),水库控制水位314.0m,水库汛限水位319.0m,防洪高水位320.55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20m运行,相应库容2578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1个开发区,1个乡镇3个村的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产与生活设施,以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南龙铁路、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3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314.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水,泄多少”。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建议水库注册登记后抓紧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应部门审查审批。

(三十三)双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91.0m,堰顶高程为491.0m。2019年8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双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函〔2019〕467号),大坝评定为二类坝。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尤水〔2020〕35号),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由尤溪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尤水〔2020〕147号)。水库控蓄水位489m,相应库容679.49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491m,相应库容77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2个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489.0米以下为原则。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489.0m以下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91.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91.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四)兴头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兴头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4.0m,堰顶高程为284.0m,2016年7月7日,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2016〕47号下达了下闸蓄水鉴定书,2020年12月11日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相应库容1836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5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8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284.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兴头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9〕8号)进行批复。

(三十五)柳塘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柳塘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2.8m,堰顶高程为576.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438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运行,相应库容41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13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控制,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582.8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六)雍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雍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7.0m,堰顶高程为7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福建省雍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坝监〔2021〕4号),大坝评定为正常坝。水库控制水位85.0m,相应库容2041.0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7.0m运行,相应库容2545万m3。

2.防洪对象

雍口电站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水库不设防洪库容,水库调洪方式以确保水力枢纽本身安全为原则。水库上下游无特定的防洪对象。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水库运行控制水位85.0m~87.0m。当出现小于或等于十五年一遇洪水(Q≤4420m3/s)时,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87.0m(含)以下运行

(2)当出现大于十五年一遇洪水,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4420 m3/s≤Q≤4760m3/s时,以控制水位在85.0m(含)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出现大于二十年一遇洪水(Q>4760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七)南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南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26.0m,堰顶高程为826m。2018年1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26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26.0m 运行,相应库容1139.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上游有福建省侠天下文化产业运行公司经营管理的“侠天下”景区和下游“侠天下”景区以及下游梯级开发的六级水电站。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826.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八)双剑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剑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716.0m,堰顶高程为716.0m。2019年9月9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尤溪县双剑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审批〔2019〕43号),大坝评为二类坝。水库控制水位为714.0m,相应库容790万m3,正常水位716.0m,相应库容8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汤川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中仙乡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溪边、江下、溪岭、上坂四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7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714.0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714.0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九)坑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坑口水库主坝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副坝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14.5m,堰顶高程为608.5m(溢洪道挂闸)。2015年8月21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建管〔2015〕水管64号文),应急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由大田水利局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田水〔2018〕138号),拟定2021年10月前完成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根据(闽水〔2002〕78号)的文件精神,4月~6月水库防洪汛限水位611.8m,相应库容2164万m3,按正常蓄水位614.5m运行,相应库容2547万m3,防洪库容153万m3。

2.防洪对象和任务

该水库具有承担防洪任务,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田县城区及3个乡(镇)的11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泉三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公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611.8米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61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坑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9号)进行批复。

(四十)六角宫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六角宫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39.0m,堰顶高程为534m,(溢洪道挂闸)。2016年9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农电〔2016〕8号),大坝认定为二类坝。4月~6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537m,相应库容6003万m3,按正常蓄水位539.0m,相应库容6521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大儒村1个行政村和下游仙峰村、京口村等2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控制水位在537.0m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537.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53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六角宫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12号)等批复。

 

      

            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   

   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专家组

           2021年3月25日

 

 

 

 

 

 

 

 

 

 

 

 

 

 

 

 

 

 

 

 

 

 

 

 

 

第6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为加强我镇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县防指《关于印发县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加强本镇防汛防台能力建设,在2010年汛前全面建成“组织健全、设施完备、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转移安全、响应迅速、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努力实现"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本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月底前召开村主任及防指成员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调查摸底,落实责任人,建立责任制。

2、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镇防指成员单位务必在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任务。

三、建设内容

(一)镇(街道)级建设内容

1、防汛组织

(1)机构: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镇(街道)级防指);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服务组等应急工作组;设立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镇(街道)级防指办);

(2)场所:落实办公场所并挂牌;落实防汛防台指挥场所。

(3)负责人:镇(街道)级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镇级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4)工作人员:配备2名及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5)设施设备:配备雨情、水情、风情和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设备;配备备用电源和应急通讯设备;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一台套;

2、责任制

(1)镇级防指职责:明确镇级防指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2)镇级防指办职责:明确镇级防指办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3)镇级防指应急工作组职责:明确镇级防指各应急工作组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4)镇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岗位责任制:明确镇级防指指挥、副指挥、镇级领导、镇级防指应急工作组组长、镇级防指办主任、镇级防指办副主任、镇级水利员、镇级气象协理员等岗位职责,并印发给各责任人。

3、监测预警

(1)监测预警体系:制定监测预警制度;接到可能致灾的信息时,镇级防指具备利用常规和应急两种方式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各网格责任人;向网格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公布防汛值班电话,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保证能及时接收网格责任人报告的各类险情信息,并明确监测预警工作流程。

(2)预警人员:落实镇级水利员、镇级气象协理员等预警人员,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与上述各责任人签订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落实误工报酬和因预警、报汛、报灾等发生的通讯费用。

(3)预警设施设备:能利用至少一种预警设施对社会公众进行预警。

4、应急预案

(1)总体预案:编制镇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并报县级防指批准;总体预案各项内容齐备,可操作性评价。

(2)专项预案:编制镇级防御洪涝、台风、沿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镇(街道)级政府批准;

(3)预案修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修订预案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5、危险区、警戒区划分:划分平原河网各类危险区和警戒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6、避灾设施:明确或建设不少于1个避灾中心;避灾场所处于安全地带,确保不受各类灾害威胁。制定避灾场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避灾场所配备必要的水、食品、药品等生活用品;配备床、桌椅等基本生活设施。设立避灾场所标志牌;设立避灾转移路线指示标志。

7、物资储备:参照《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试行)》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配备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施、器材。制定防汛物资储备与调配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对社会上的抢险器械、运输工具、救生衣、发电机、水泵及有关材料等进行登记;建立应急征用联系制度或协议。

8、抢险队伍:建立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制定抢险队伍管理制度。每年组织1次以上演练。为抢险人员配备雨衣、头盔、雨鞋、照明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9、指挥系统:建立防汛会商系统,制定指挥系统管理制度。

10、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张贴防汛防台知识宣传画、宣传标语;向易受洪涝台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开展责任区网格责任人培训,制作宣传册、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防汛防台知识。

(二)村(社区)级建设内容

1、防汛组织

(1)机构:设立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并上墙公示。

(2)工作场所:明确1处防汛防台工作场所,并挂牌。

(3)负责人:村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村级干部为成员,明确防汛防台预案管理、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分工。

(4)设施设备:配备电话等必备的设施设备。

2、责任制

(1)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明确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并公示。

(2)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职责:明确村级防汛防台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村(居)干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并公示。

(3)责任区网格相应责任人职责:明确自然村、城镇居民区、企事业单位防汛防络员,堤防、公路危险区巡查员,房屋保安联络员,避灾场所管理员等责任区相应责任人职责,并印发给各责任人。

3、责任区网格

(1)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人职责。

(2)责任区内住户:明确责任区内住户职责。

4、预警

(1)预警:具有广播喇叭、警报器、手机短信、铜锣等至少一种预警设备,能利用预警设备向各责任区网格进行预警,明确预警信号,并向网格内住户公布。

(2)预警设施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简易雨量观测筒、水位尺等简易监测设施。

5、应急预案

(1)工作预案:编制村级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2)责任区网格人员转移预案:编制责任区网格人员转移预案。

6、危险区、警戒区标志:在危险区和警戒区设置警示标志。

7、避灾设施

(1)避灾场所数量和安全度明确1个以上避灾点,且避灾点处于安全地带。

(2)避灾场所指示标志设立避灾场所标志牌;设立避灾转移路线指示标志。

8、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器材等防汛抢险物资、器具,物资进出有登记制度。

9、抢险队伍:建立以民兵为主的自防自救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

10、视频系统: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建立村级视频系统。

11、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张贴防汛防台知识宣传画、宣传标语;向责任区网格内住户发放明白卡。

四、有关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第7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积极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突出抓好重点水库、城镇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水库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机构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及时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保障全县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实际及时对各自辖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调整,健全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1.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2.加强检查、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防汛抗旱安全大检查,要把病险水库、拦渣坝(库)、垃圾填埋场、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河堤、山洪易发区、工业园区、学校、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完善预案,强化预防。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制定和修编完善水库、水电站、拦渣坝(库)、垃圾填埋场、城镇、工业园区、学校、重要工矿企业等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利用县每年五月份的应急预案演练月活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和评估工作,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将预案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4.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规定,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特别是病险水库以及重点险工险段,要在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资,以应急需。承担防洪救灾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通知要求于5月1日前储备到位,并派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发生灾害时统一调度。要加强防汛应急通信管理,落实防汛应急通讯管理人员,确保防汛抢险通信畅通;要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民兵应急队伍以及军警部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环节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追究制,要逐一明确和落实辖区内水库水电站等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全面履行职责,督促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

2.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努力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城镇、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中小学校的预警体系建设,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要加强旱情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决策支持体系。

3.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要加强以公共财政为主要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系,各级财政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防汛抗旱预算内资金;各乡(镇)、社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居委会、村支两委、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1.抓好水库水电站、拦渣坝(库)等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水库水电站等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每座水库水电站要落实2名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对病险水库、水电站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并在现场备好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对正常运行的水库、水电站,要执行经批准的防洪调度运行计划,不得随意超汛限水位蓄水;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和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行洪、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期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要加强拦渣坝(库)、堆渣坝、拦河坝的日常管理,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各种险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确保安全度汛。

2.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落实汛期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紧急撤离路线、通讯联络和抢险救灾方法等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检测人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3.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县水利局要修订完善城镇防洪规划和防洪预案,落实防洪排涝设施设备和抢险队伍,及时维护改造城镇排水系统,切实提高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依法加强城镇防洪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健全城镇洪水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镇灾害性信息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广泛开展城镇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努力减少城镇洪灾造成的损失。同时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社区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一些碍洪建筑物、构筑物限期进行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4.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报送程序,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及时。

(四)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

1.加强《省抗旱办法》的实施和宣传。《省抗旱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大防汛抗旱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抗旱救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格局。

2.加强抗旱应急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兼顾灌溉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储备更多抗旱应急水源。

3.加强城镇抗旱工作。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供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切实加强城镇抗旱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要进一步制订完善城镇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供水措施,划定城镇应急供水水源区,抓好应急水源调度工作,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4.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利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加提水、蓄水能力;对现有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和除险加固,对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更好发挥工程效益;要按照《省抗旱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尽早开工建成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城乡抗旱保障能力。

第8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市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核心是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城市防汛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城市防汛责任制》,对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要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和防汛抢险专业队伍,明确防汛责任,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各项防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严肃城市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了切实抓好城乡建设系统城市防汛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防汛组织领导体系,现成立全市城乡建设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城市防汛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隐患不除,安全难保。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责任单位或科室要坚持“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从各自职责出发,从现在开始要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城市防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市政公用、园林、环卫、建设工地(建筑、市政)以及城市防汛责任制落实、预警信息、城市低洼地段排水情况,防汛物资、器材、队伍准备情况,检查不走过场,善于发现问题,重视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到人,整改期限要明确,力求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市政处负责对全系统防汛工作日常调度落实,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同时抓好河、河治理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汛期部分发挥效益,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加强检查与清淤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市政公司负责要对城区内的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等进行清淤疏通和全面检修,特别是在进行排水管道疏通前,要落实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防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排水通畅。对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袭的道路、桥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加固,并对重点低洼积水地段、设施等安排专人值守与巡查,进行重点监控,制定和完善应急转移预案。自来水公司要加强对水源监测,做好重要输水管线和加压站的加固、维护工作,保证汛期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汛期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燃气热力管理处、供气企业要做好重点部位,特别是靠河、跨河及地势低洼地带的燃气输配设施的防范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路灯管理处要全面检修路灯设施,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故障,确保汛期正常安全照明。园林管理处负责对公园山体陡坡、驳岸、涉水步道、树木、游乐设施及“两河”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排险防护加固;及时清理因大风、暴雨发生折断、倒伏的行道树;对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禁止游人进入。环境卫生管理处要提前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加固,雨后要立即对产生的垃圾、淤泥以及主次干道两边散乱物体进行全面清理,保障城市道路的畅通和整洁;加强对垃圾堆体管理,确保垃圾填埋作业安全。建筑工程管理处、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组织开展全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检点是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重视天气预报,在大风、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在险情或大风暴雨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隐患。污水处理厂要对黄埠崖河和夏南河道以及“两河”污水管网进行检查维护,集中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检修,保证工艺的安全高效运行和出水水质的达标排放。

另外,对因工程措施难以实施或其他原因无法整改的,要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牌,并制定专门的应急措施。总之,对排查中发现的防汛隐患及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决不允许带险入汛或有险无策,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优化完善城市防汛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目前,我市城乡建设系统城市防汛预案、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7项专项应急预案及下属各单位防汛预案已全面修订完成。各有关责任单位或科室要结合实际,突出“实用”、“管用”,根据今年的雨情险情,结合防汛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防汛预案,对各自预案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所有的预案特别是重点防汛单位、重要防洪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预案,必须进行实战防汛抢险演练,查找问题,搞好修订,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应急预案,对防汛通讯系统、指挥系统进行了全面维修维护、统计备案。要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真正落实应急队伍组织、装备,积极组织好应急管理培训和快速反应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必要时拉得出、联得上、救得下、打得胜。要做好各类异常突发天气的防御工作,针对异常汛情要及时组织会商,准确预警,规范响应,有序应对,超前动员部署、超前集结队伍、超前落实预案,确保不发生大的灾害。

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演练,提高抢险保障能力

各有关责任单位或科室要坚持国家、集体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需要,按照防汛物料标准,要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想方设法备足备齐应急抢险机械车辆,沙袋、沙石、水泥、钢筋、木材等各类防汛物资。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台帐和物资调度平台,确定收集人、负责人,落实储备地点、调拨线路、运输车辆等措施,注意检查并及时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汛物资,保证抢险时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要切实抓好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结合防汛预案,市政、园林、环卫、供水、燃气热力、施工等有关单位和企业都要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加强抢险队伍的组织动员、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随时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汛期一旦出现雨情灾情,城乡建设系统各支专业抢险队伍必须迅速上岗到位,严格服从执行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命令,有力有效快速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实际,现建立了九个方面的防汛抢险应急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市排水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1、专业队伍:25人。

2、车辆设备:挖掘机、装载机、防汛抢险车10台(辆),拖拉机5辆,抽水机3台,发电机1台。

3、防汛物资:铁锨30把,铁镐20把,警示牌20个,警示墩300个,警示灯4个,应急灯3个及附属雨具,塑料袋500条,沙1500方,石硝800方。

4、重点防控区域:

(二)城市供水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1、专业队伍:80人。

2、车辆设备:指挥车1辆、发电车1辆、吊车1辆、五十铃2辆、皮卡车2辆、大货车2辆、面包1辆。

3、防汛物资:水泥10吨、抢修剂1吨、沙200方、铁锨50把、编织袋5000个、抢险水泵6台、雨具若干(雨衣、雨鞋、雨布)、直径50-1000mm各种工具若干(水管、管卡、哈夫节、三通、弯头、伸缩管、双盘套母)。

4、重点防控区域:第三水厂,龙角山水库至三水厂、三水厂至市区、市区到银滩、市区至口的主输水管线。

(三)城市园林绿化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处

1、专业队伍:32人。

2、车辆设备:2辆面包车,3辆运输车。

3、防汛物资:沙袋3000个、沙石1000方、铁锨40把、水泵5台,存放地点在河滨公园。

4、重点防控区域:城区主干道的行道树、苗圃和河滨公园。

(四)城市路灯设施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路灯管理处

1、专业队伍:15人。

2、车辆设备:8T吊车1辆、5T吊车1辆、路灯专用维修车2辆。

3、防汛物资:路灯控制箱、各种型号开关备用5套,临时抢修电缆5000米,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各1000个。

4、重点防控区域:

(五)建筑施工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1、专业队伍:建筑工程公司、正华建工集团、曹城建筑有限公司、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组建一支2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其余各建筑施工企业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2、车辆设备:

3、防汛物资:以上四家公司各准备土工布20平方米、探照(应急)灯具1套、麻袋300条、电缆线100米。

4、重点防控区域:利群购物广场扩建、紫锦花园二期等在建工程。

(六)环境卫生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专业队伍:100人。

2、车辆设备:2辆大头车、1辆东风运输车。

3、防汛物资:编织袋400个,小推车50辆、铁锨50把、扫帚100把、雨衣100件。

4、重点防控区域:胜利街检察院前、胜利街国税局前、东内环利群红绿灯处、新华街东耿家村委前、北环路等多处路段。

(七)燃气设施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燃气热力处

1、专业队伍:北京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组

建24人抢险队伍,市银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组建10人抢险队伍。

2、车辆设备:抢险车3辆、灭火器61个、消防泵2台、消防筒5个、轴流风机1台、电焊机2台、气割工具1套、套丝机2台。

3、防汛物资:麻袋50个、防爆应急灯25个、防毒面具2个、油毯8捆、铁锹20把、喊话器2个、消防锨5把、消防镐2把。物资储备库分别设在城区工业园天津路、市翁家埠822号。

4、重点防控区域:北京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政府气站、广州路西首天然气首站、东内环过河管线,银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混气站、CNG站,广州路交通液化气站储气罐、青山路北首供销液化气站储气罐。

(八)污水处理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污水处理厂

1、专业队伍:30人。

2、车辆设备:装载机1台、运输车3台、服务车3台。

3、防汛物资:麻袋200条、编织袋1000条、铁丝100KG、劳动工具、照明设备、燃料等。

4、重点防控区域:配电室、仓库、黄埠崖河和夏南河道以及“两河”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备。

(九)城区河道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处

1、专业队伍:32人。

2、车辆设备:2辆面包车,3辆运输车。

3、防汛物资:沙袋3000个、沙石1000方、铁锨40把、水泵5台,存放地点在河滨公园。

4、重点防控区域:河、河堤及其橡胶坝。

第9篇: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近期防汛抗灾准备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镇防汛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按照“早安排,早落实”要求,扎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现将具体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防汛抗旱会议精神。

进入汛期以来,坚持把防汛工作当成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了党委会议及各类专项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工作。8月8日上午召开全镇干部大会专题进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工作的安排,再次强调要层层抓好落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要求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村干部对“一江五河”沿岸、太吉湖及景区周边隐患点再排查再整改,确保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在位。

二、积极开展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成立了以书记为总指挥,镇长为副总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的一切事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战时有指挥。严格落实防汛带值班制度,5月1号入汛以来,及时修订了防汛值班表,实行防汛24小时带班、值班制,每周由1名主要领导带班,1名科级领导4名干部值班,严格履职,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并做好汛情记录。

三、积极开展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成立了以书记为总指挥,镇长为副总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的一切事宜,做到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战时有指挥。严格落实防汛带值班制度,5月1号入汛以来,及时修订了防汛值班表,实行防汛24小时带班、值班制,每周由1名主要领导带班,1名科级领导4名干部值班,严格履职,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并做好汛情记录。

2、加大应急宣传,完善各项预案。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村部广播等形式,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防汛预案,使群众了解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灾的能力。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靠前指挥、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机制,制定和完善《金丝峡镇防汛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受灾转移片区和镇村组三级抢险救灾小组组成人员,督促指导各村因灾施策,针对各类灾情单独制定抢险预案和明确救灾人员,使防汛调度和应急抢险工作更加清晰合理有章可循。

3、开展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7月以来,镇防汛办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一江五河”及重点险工险段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处进行登记,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间。安排专人巡山查哨,对易滑坡、泥石流、塌陷等险工险段认真组织排查,时刻关注、及时上报各雨情监测点雨量,确保河流水位在警戒水位以内安全运行。组织施工队在汛前对灾情险段开展施工,各类隐患早干预早排除。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水务部门对河道开展疏通清淤,要求各村认真做好巡河记录,加强汛期行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