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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计规范精选(九篇)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

第1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通风系统;砖混结构临时风道;钢结构临时风道;通风系统转换

1.工程概况

济宁某煤矿属于规划技改煤矿。该矿原通风系统设备为2台对旋轴流式风机,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目前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t/a 。技改后要求矿井生产能力达到120万t/a。经过计算,现有通风系统已不能满足技改后矿井生产能力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原有通风系统进行改造。经过建设方与矿井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新掘一副井为进风井,现有副井作为回风井,新风机房建成后即可投入使用。由于该矿实际情况,技改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任务繁重,新副井与新通风系统在短时间内很难形成,现确定建临时风道连接新风机房与主井回风道。这样可以保证矿井的安全通风,同时为矿井新通风系统的形成和生产能力达产打下良好基础。

2.临时风道设计

根据厂区现场实际条件,临时风道设计采用砖混结构临时风道与钢结构临时风道两种形式。

2.1 砖混结构临时风道设计

砖混结构临时风道主要用于地面以上部分。砖混结构具有施工简单、施工周期短、比较经济等优点。但其占用地面面积较大。设计中,尽量把临时风道布置在场地周边。砖混结构临时风道断面如下图1。

2.2 钢结构临时风道设计

由于临时风道需要跨过厂区主要道路,故考虑采用钢框架结构型式,采用钢结构临时风道能够很好地解决此问题,而且可以加快施工进度。虽然短期内造价比较高,但是钢材可以重复再利用。钢板结构风道构造节点如下图2。

3.新老通风系统转换设计

在临时风道的南端与新建风机房风道结合处,因现副井仍为进风井,新建风机房风道与副井还不能贯通,在此处设计施工采取了两种门:其一、在副井新建回风道与新建风机房风道交接处设制封堵钢板门,其二、在临时风道与新建风机房风道结合处设制对开式双扇钢风门。只要新副井建成投产,新通风系统形成,将现副井新建回风道与新建风机房风道交接处设制的封堵钢板门打开,同时将临时风道口处的双扇钢风门关闭封堵严密,使新副井进风,原副井回风,风机带动新通风系统运行。设制这两种门为以后新通风系统顺利运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4.结语

1)在结构使用期间,应重视钢材生锈腐蚀问题,应定期检查,维护。

2)采用临时风道设计,事实证明了其可行性,目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满足了矿井通风安全需要,为矿井快速恢复生产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3)临时风道设计,可供类似工程参考。

参考文献

[1] GB50011-2001(200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第2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西部矿区;运输巷道;巷道断面尺寸;拱形巷道;风速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D17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1-016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1.081

1 矿井地质条件

该矿区设计年产量300Mt,矿井主采3-1煤层,煤层平均厚度4m,顶板岩性主要为细砂岩,围岩强度高,煤层赋存稳定,煤层结构简单,不含夹矸,煤层倾角为15°。井田地质构造形态总体为一向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倾向N40°~50°W,地层倾角1°~3°,属于低瓦斯矿井。

2 运输巷道断面的选择

巷道是井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井正常生产运输的重要前提,直接影响到煤矿生产运输和经济效益。井工矿井,巷道断面的总类繁多,一般多为矩形、梯形、半圆拱形、圆弧拱形等。

每一个巷道断面的类型都有其适用的特征,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运输能力、巷道服务年限、用途、生产成本、掘进的方法和掘进的设备、以及地压的大小和方向选取合适的巷道断面形状,既减小了巷道的掘进量,又可以节约成本,更好的服务于矿山,保障矿山安全正常生产。

对于运输巷道,巷道设计的服务时间越长,越适合选择拱形断面巷道。而对于储量较小,运输巷道设计服务年限较短的,一般选择梯形巷道。

矿井选用的支护材料和采用的支护形式,同样是影响巷道断面形状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如若采用木支架、钢筋混凝土等刚性支护方式,一般采用矩形巷道断面或者梯形巷道断面。

随着采煤技术的发展和支护材料,支护方式的更新,锚喷技术、锚网技术、锚喷网技术的大量现场应用,为拱形巷道断面的应用提供了条件。

随着深部煤层的开采,一些矿区进入1000m以上的开采深度,巷道断面的选择显得更加的重要,而此时反拱的马蹄形及圆形巷道断面更适合高应力的深部开采条件。其具体的巷道断面及适用条件见表1。

3.7 用风速校核巷道净断面积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巷道的风速不易过大,不适应巷道变形、破坏以后的风速调整,同时巷道的通风能力没有余量,矿井在生产期间调整产量及改变巷道布置会很困难,而且容易扬起煤尘。通过查询《煤炭设计规范》巷道风速规范,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中,其设计规范允许的最高风速不能超过6m/s。已知通过该运输巷道风量为32m3/s,则该运输巷道的风速为2.3m/s,小于《煤炭设计规范》巷道风速规范。

4 结语

第二水平运输巷道采用圆弧形巷道,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可以得出,运输巷道掘进宽度为4900m,掘进高度为3600mm,圆弧拱矢高为900mm,第二水平运输巷道掘进断面面积为12.62m2,第二水平运输巷道净断面面积为11.34m2,巷道净周长为13.26m,运输巷道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设计规范》的最高风速的

要求。

参考文献

[1] 徐永圻.煤矿开采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1999.

[2] 马华,刘飞.井巷中巷道的断面的设计与支护[J].煤矿现代化,2011,(4).

第3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全站仪;贯通误差预计; 矿山测量;应用

中图分类号:TD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矿区概况

广西南丹县五一矿位于河池市南丹县境内,是一个比较老的县级锡多金属矿山企业,现有竖井、北风井和南风井矿面,由于目前的通风系统解决不了井下的40度以上高温,为了解决通风问题而在北风井和南风井98米中段做两井贯通。

2全站仪

全站仪是一种应用非常多的测绘仪器,主要是光学技术和电子技术相互结合的一种光电测量仪器,同时也是集光、机、电为一体的高性能的测量仪器,在测量的时候,能够准确的收集数据。全站仪主要是由照准部、基座、水平度盘等部分组成的,主要是通过采用编码度盘和光栅度盘,读数的方式主要是电子显示。有功能操作键和电源,同时还配有数据通信接口。全站仪对中使用红外光非常方便,能同时测角量距计算放样记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精度。

3贯通测量误差预计

广西南丹五一矿,西回风斜井和北主斜井原为两个独立的矿井,贯通巷道主要是为了两井形成通风系统,解决矿井通风问题。本贯通巷道为半圆拱形,净宽2.6米,斜长分别为710米和975米,巷道贯通全长为2155米。两个已知点的高程为471.16 米和536.16米,如下图1。

3.1贯通测量误差预计

井巷贯通工程的质量对矿井建设和生产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按《规程》规定,认真进行设计和精心组织工程施工

对于大型贯通工程最好采用以下方法:

图1广西南丹五一矿通风矿井系统图

(1)采用GPS进行平面控制或者采用光电测距导线建立地面独立控制。

(2)采用陀螺全站仪进行矿井定向。

(3)竖井下贯通导线时应合理地加测陀螺定向边,并进行平差。

对以上测量内容进行误差预计。

3.2实例测量误差预计

1、测角误差对水平横向的误差预计

我们使用的是拓普康GTS-602全站仪,标称精度为2″,测距精度为3+10-3d(mm),其中d为km,我们布设井下15″导线,这里取mß=15″

从图上计算可得:

2、测边误差对水平横向的误差预计

3、贯通相遇点K在高程上的误差预计

地面水准测量误差引起K点在高程上的误差

4实际贯通误差分析

巷道贯通后需要把两边的导线连测,测量出贯通面的实际偏差,实际上是导线的闭合差或高程的符合差。实际测量结果如下表:

表- 限差预计偏差和实际偏差比较5-1

由表可看出贯通面的实际偏差满足矿山测量规范要求,与预计误差比较接近,证明了本贯通测量的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误差预计切合实际,对今后矿山贯通测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5结束语

在矿山特别是井下使用全站仪进行测量,能够提高测量的精确度和工作效率,在测量的过程中,又能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我们知道测量是一门非常精细的学科,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认真测量,要以最佳的状态做好测量的工作,并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去完成测量工作,在实际的测量过程中不断提高使用全站仪的测量技术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全站仪测量技术也会不断的发展和更新,要掌握正确的最新的操作方法,实现全站仪测量的新飞跃。矿山贯通测量选择什么样的测量仪器,布设怎样的测量方案,一定要依规范布设科学合理的方案,并通过预计误差计算,计算出误差值判断该方案是否合理;同时在工程实施之前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还要抓好质量管理以及仪器维护,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贯通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德仁,误差处理和可靠性理论 [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07

[2]孔祥元,梅是义,控制测量学 (上 、 下册 ) [M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7

[3]何沛锋,姬婧,吴贵才等.矿山测量[M].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

[4]邬伦,张晶,赵伟.地理信息系统[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5]《工程测量规范》(GB/GB50026-2007),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97);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8]《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91),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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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实现了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较大幅度下降的阶段性目标。但煤矿瓦斯治理基础工作仍很薄弱,重特大瓦斯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为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巩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果,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现就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监管、强化监察,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2.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年下降20%以上,重特大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突破100亿立方米;建成10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100个瓦斯治理示范县,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3.优化生产布局。矿井和采区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根据煤层和瓦斯赋存情况,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支护工艺,保证合理通风断面,明确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生产系统和布局必须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并贯穿于新建、改扩建、水平延深、采区设计、生产准备到工作面衔接的各个环节;新采区投产前,必须完成有关瓦斯治理工程,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和条件,否则不准投产;现有生产矿井要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完善瓦斯治理工程,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和倾斜长度,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4.合理组织生产。煤矿必须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1个回采工作面进行生产,严禁超强度组织生产;要严格劳动组织管理,按照核定能力和生产计划核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采掘工作面要确定合理的推进度,采掘进度要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5.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始终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三、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6.确保系统合理。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并不断优化,适应矿井延深和采掘接替的变化,保持系统的简单、稳定、可靠。各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明确通风系统合理的通风线路、通风阻力和阻力分布比例,通风系统不合理时,应当进行系统改造。矿井通风阻力必须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降阻措施;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和采取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7.确保设施完好。煤矿企业要保持风机、风门、风筒、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保证通风设施完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置的管理,明确构筑标准和验收程序,已有设施要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防止风流短路、系统紊乱和有害气体涌出;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采区应尽量减少通风构筑物,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要加强通风巷道维护,保证风流畅通。

8.确保风量充足。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满足用风需要时,应当进行系统改造,否则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和采区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当双机同能力配备,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制定通风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采掘面配风充足;硐室配风量要满足设备降温、空气质量符合规定、有害气体不超限的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应达到87%以上。矿井风量应当在满足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巷道和硐室等用风的前提下,加强通风能力配备,具备充足、合理的富余系数,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和采区,风量配备要在满足防治瓦斯的前提下进行有效控制,满足防范自然发火的要求。

9.确保风流稳定。煤矿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和执行测风制度,对井下用风地点和通风巷道定期测定风量,并根据生产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要及时进行封闭;要尽量减少角联通风,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施工永久通风设施,杜绝通风工程亏欠,并确保风流稳定,控制可靠。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保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均衡供风、风流稳定。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确保供风稳定、可靠。

四、强化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抽采平衡的技术措施,确保抽采达标

10.坚持多措并举。煤矿要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相结合,邻近层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抽边采、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要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强化抽采措施;要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瓦斯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具备条件的矿井,应分别建立高、低浓度两套抽采系统,满足煤层预抽、卸压抽采和采空区抽采的需要。

11.坚持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所有应进行抽采的矿井要建立完善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最大限度地把煤层中的瓦斯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实现抽采达标。水平接续、采区衔接都要保证瓦斯预抽达标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实施超前预抽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并强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要认真考察被保护层保护范围和保护效果,并确保保护效果有效;保护层开采过程中要避免煤柱留设,并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技术,取消阶段煤柱;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煤层顶、底板巷道和穿层钻孔、顺层长钻孔等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应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严重突出危险煤层尽可能选择地面钻井预抽或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严格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留设足够的岩柱尺寸,认真实施抽采瓦斯、水力冲孔等综合防突措施?

12.保持抽采平衡。煤矿企业要组织编制瓦斯抽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考核,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煤层瓦斯抽采工程要做到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超前预抽时间要满足煤层预抽效果达标的要求;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煤量;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保持抽采达标煤量和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13.实现效果达标。瓦斯抽采要以满足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要求为前提。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加强对瓦斯抽采效果的评估考核;要针对煤层瓦斯赋存条件,试验摸索实现抽采达标的系统、设备和工艺参数,建立抽采设计和评估考核标准;煤层经抽采瓦斯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的要求;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实施区域预抽,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经预抽后,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否则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五、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14.确保装备齐全。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的要求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数量和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双机或多机备份,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有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有接地、防雷装置及录音电话;矿调度室内有主机或显示终端;联网主机有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井下分站应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15.确保数据准确。要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用正确的方法调校。没有能力对系统和传感器进行维护、调校的小煤矿,要与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16.确保断电可靠。要正确选择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保证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地点。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应声光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7.确保处置迅速。各地和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地要加快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煤矿企业要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及时处理瓦斯异常问题。大型煤矿要建立救援队伍,配足救援装备;不具备建立救援队伍条件的小型煤矿要与周边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保证事故的及时抢险和救助。新建矿井和具备条件的生产矿井要建设井下应急避难所,具备为遇险人员提供供氧(风)、通讯、食品、饮水等功能。

六、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到位

18.确保责任明确。煤矿企业要健全以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系,保障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要细化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分解落实到煤矿企业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要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要求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提倡设通风副矿长,实现技术与行政管理责任分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巷道布置、生产系统调整和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决策。

19.确保制度完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火等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要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和各项措施。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瓦斯等隐患;要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落实巡回检查和专人检查规定;要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建立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排放措施,确保瓦斯排放安全;要建立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明确程序、分级审批、专人指挥,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要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保证贯通两巷的正常通风和系统稳定、瓦斯不超限;要建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坚决杜绝失爆,保障供电安全。

20.确保执行有力。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保证对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掌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能力;要将瓦斯治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矿井、区队、班组,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要建立瓦斯治理定期研究和推进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职责和制度的落实;要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积极发挥党、政、工、团、妇联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群防群治。

21.确保监督严格。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强化和完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和监督,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下井带班效果;要加强瓦斯治理目标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全面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

22.制定和实施瓦斯治理工作规划。各产煤省(区、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尽快研究制定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确定瓦斯治理和利用的重点工程,落实具体的项目和资金,提出分步骤达到的要求。各产煤市(地)、县(区)和重点煤矿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或本企业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

23.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瓦斯治理和利用政策。各产煤省(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47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各项政策实施办法和措施,用足用好已出台的各项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经济政策;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用促抽;要建立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独立核算机制,用足用好销售煤层气(煤矿瓦斯)增值税先征后退、免征所得税、加速抽采设备折旧、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财政补贴、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和优惠电价等优惠政策;要围绕项目核准、建设用地、瓦斯发电并网、管网输送、财税和价格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促进煤矿企业瓦斯抽采与利用工作健康发展。

24.严格煤矿安全准入。要将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与改扩建项目,瓦斯治理工程不配套的,不得立项建设;禁止新建开采突出煤层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正在建设的要采取修改设计、工程补套等措施,达不到标准的依法退出;继续淘汰关闭瓦斯灾害严重、不具备治理能力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没有整改的煤矿,不得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强化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监察

25.强化瓦斯治理行业管理。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按规定组织开展所辖煤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严把审核批准关,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确定矿井瓦斯等级;要严肃认真地搞好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把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特别是矿井通风、瓦斯抽采能力等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内容和约束指标;要积极推进辖区内煤矿企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

26.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规定的日常监督,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瓦斯隐患,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对辖区内煤矿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瓦斯治理情况作为监察重点,列入年度监察计划,开展定期监察、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没有整改的煤矿,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存在系统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抽采不达标等问题仍然组织生产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难以治理的煤矿,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应提请地方政府对该煤矿治理灾害的能力进行专家论证,并决定是否予以关闭;对瓦斯隐患严重、排查治理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27.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煤矿瓦斯治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瓦斯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强化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内容。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瓦斯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瓦斯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完善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的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

28.深化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各煤矿企业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以及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要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瓦斯隐患的治理,要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要建立隐患分级监控制度,对矿井通风、抽采、监控、防火、防尘等系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部门挂牌督办,重点治理。

29.加大瓦斯治理投入。各地要用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债资金,加大煤矿瓦斯治理配套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力度,重点用于煤矿瓦斯隐患治理;各煤矿企业要持续增加安全投入,按需提取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安全费用重点用于瓦斯治理,以保证通风、抽采、防火、防尘、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设备设施到位。各地要加强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审查和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执行情况,确保煤炭安全生产费用、国债资金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真正发挥作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快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和煤矿测控仪器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以确保本地所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都能得到及时维护和稳定运行。

30.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各地和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健全瓦斯治理科研机构,充实科研人员,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煤层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特点,深入研究瓦斯灾害发生机理,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抽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为重点,开发瓦斯治理关键技术和装备;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国有重点煤矿要成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主体,主动联合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和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并发挥示范作用。

31.着力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建设。各地和煤矿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瓦斯灾害和地质赋存特点,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一矿一策,充分借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技术成果,研究探索和不断丰富瓦斯治理技术手段,构建适合本地区、本矿区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推进构建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提高本地区和本企业瓦斯灾害治理水平。到2010年,各产煤省(区、市)都要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建成瓦斯治理示范企业,其所属矿井要实现瓦斯治理整体达标。

第5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

“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9、保护好用好本工作面的瓦斯牌板、安全监控设施。

10、掘进迎头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综掘迎头除在迎头悬挂外还要在综掘机上挂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1、放炮员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填写在记录上,并由当班队长签字,记录填写不全或队长不签字视为没有检查。

三、通防监区瓦斯管理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地点、时间、路线检查瓦斯,-624水平每班检查三次,间隔时间3小时;-95水平每班检查两次,间隔时间4小时。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

3、瓦斯检查牌板距采煤工作面和掘进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

4、瓦斯检查要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必须由采掘工作面当班队长签字确认。

5、临时停风(停风时间小于24小时的)巷道在恢复通风时,应在检查瓦斯的同时检查氧气。

6、对矿井出现的瓦斯积聚、超限、涌出异常,通防监区必须建立专门记录。

7、井下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和监区值班人员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通防科、安全科和总工程师,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8、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掘工作面,通防监区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必要时实行专职瓦检员跟班制度。

9、排放瓦斯要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辅助救护队员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排放,通防监区负责做好排放瓦斯记录。

⑴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⑵通防监区具体负责瓦斯排放工作,提前进行措施传达考试。

⑶巷道使用单位负责风机的安设,将风筒接到闭前,准备好排放所用风筒。

⑷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成立井上、井下指挥中心,由总工程师统一调度指挥,由通防副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保证通讯畅通。

⑸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站岗、撤人、停电等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方可进行。

⑹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设点检查瓦斯,使用监区必须在1天内把风筒按标准整理好。

10、“一炮三检”的瓦斯记录设专人汇总及时交监区值班区长审阅、签字、存档。通防监区的瓦斯检查记录设专人汇总,每天报矿长、总工、通防科长、监区长审阅。

五、漏煤眼、煤仓等地点瓦斯管理

溜煤眼、煤仓里的煤炭至少5天内循环放出一次,-624水平煤仓内气体由通防监区负责安设束管探头,实行日常监测,对溜煤眼、煤仓通防监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建立台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废的溜煤眼、煤仓要及时封闭。

第二部分

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

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综合防灭火体系与预防处理机制,有效防范矿井煤层自燃发火,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技术管理制度

1、合理布置巷道。开采设计中杜绝留顶煤,采空区的浮煤要清理干净,开采过程中,遇到断层时不留或少留煤柱。

2、二分层巷道须沿空掘巷,并与一分层回采巷道内错布置。掘进遇一分层停采线时必须实施喷堵,喷堵层压裂后及时维护,或采用顶板压注填充材料防止裂隙漏风。

3、采掘过程中遇到高冒,采掘监区要及时汇报生技科、通防科,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充填并喷堵严实,通防监区要加强温度和气体检测,防止瓦斯积聚。

4、开采过程中要保证工作面推进速度,防止老塘漏风。

5、采煤面实行洒浆和埋管注浆,三监区或十六监区必须提前安设注浆管路至采面,通防监区确保水土比不大于6:1。加强煤体注水,进行煤体降温,防止煤炭积热氧化。

6、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对于《规程》允许的串联通风,应在编制采掘计划前两天通知通防监区,通防监区负责编制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7、加强采空区、采面隅角的温度、气体检测,搞好煤层自燃发火的早期预测预报,回风隅角温度过高时,采煤监区负责在工作面回风隅角挂一道长10M的导风帘,并负责导风帘的维护。工作面每推进50米在工作面上、下隅角各施工一道黄泥墙,减少采空区漏风。采面进回风巷道断面不得低于设计通风断面的90%,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得拖后。

8、回采过程中,通防监区负责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撤除工作面并及时封闭,密闭采用一道黄泥墙、一道砖闭,工作面周围的所有密闭墙要进行喷堵。采区开采结束45天内,通防监区负责在所有与停采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停采采区。

9、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管理措施,并在回采过程中认真落实。

10、通防科、各井下监区按月开展自然发火隐患排查,通防科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情况,及时牵头组织由总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专题会议。

二、自然发火事故管理制度

1、采空区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发现烟雾、明火或CO、C2H4等自然发火指标超过规定,按自燃事故进行处理。

2、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预兆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与互救,防止事故扩大,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

3、一旦发生自燃事故,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三、火区管理

1、通防监区建立煤层自燃事故档案,对自燃事故及时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防火墙要编号管理,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2、通防监区负责每季度对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的取样和测定工作,不能自行分析的,送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化验,新火区(密闭不足一个月)的防火墙内、外气体成分要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当CO气体涌出趋于稳定后,可每月取样化验一次。

3、发生自然火灾的工作面(或采区)封闭后而决定不再启封的,地质部门尽快办理自燃火灾冻结煤量注销。

4、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部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生产单位的防尘职责和范围,加大煤尘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综合防尘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方,确保用水地点水量充足、压力稳定。

二、井下防尘管路统一采用4寸管路,必须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转载点。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掘进面、回采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与阀门。

四、防尘用水水质符合规定,并每季测定一次:

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

2、悬浮物颗粒直径不得大于0.3mm;

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

五、综合防尘工设置

通防监区设置专职防尘人员,实行专人专用。采掘、运输监区设置兼职防尘人员。

六、采煤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维护、使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做好纪录。

2、工作面及回风巷范围内每班冲洗一次;巷道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采煤机应有完好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供水压力要充足,保证雾化效果,采煤时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工作面移架喷雾的安设执行工作面规程的规定。移架和机组割煤时使用其下风流3-5组,各转载点必须设置转载点喷雾装置(包括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皮带机等)。设置位置要合理,并进行刚性固定,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水幕应设在工作面进风巷风流汇合点以里30米范围内、距工作面50米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水幕应设在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左右,距回风口30米处,并正常使用。水幕要覆盖全断面,距顶板不得超过200mm,吊挂平直,工作面内需放炮时,必须使用水泡泥,湿式打眼,放炮前后全面洒水、放炮前下风侧开启喷雾等措施,搞好个体防护,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七、掘进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所属范围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

2、放炮前后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耙装前冲洗耙装机行程范围区段的巷帮和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掘进工作面每班冲洗1次,并清除堆积的浮煤,如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要在距迎头15m处安装自动爆破喷雾,实行放炮喷雾(确保放炮时能喷到迎头);距掘进工作面30m左右、距开门点50米处设一组防尘水幕,喷雾要封闭全断面,水管吊挂平直,距顶板不超过200mm;迎头放炮使用炮泥和水泡泥;运输机转载点设置转载点喷雾,运输时必须使用,扒装机卸料口设一组喷雾,扒装时必须开启使用;掘进机使用内外喷雾。

4、严格执行以下防尘各项措施:(1)湿式打眼,消灭干打眼现象;(2)放炮前后冲刷岩帮,消灭积尘;(3)装炮必须使用水泡泥;(4)坚持潮料喷浆;(5)各转载点喷雾采用刚性固定,水管吊挂平直,并正常使用,严禁开机不开水;

(6)所掘巷道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要吊挂整齐;(7)迎头防尘设施、阀门设置齐全,保证能够正确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8)搞好个人防护。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八、机电运输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维护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

2、运输时必须使用转载点喷雾。

3、主要大巷每100米设置三通阀门,皮带巷等其他巷道防尘管路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保证灵敏可靠。

九、通防监区综合防尘管理

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分管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做好洒尘纪录。负责隔爆水棚的安设、迁移、维护。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对粉尘作业地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

2、粉尘测定通防监区设专职测尘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对井下所有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对生产作业点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要半年测定一次,并对采集的样品及时进行分析。

3、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主要运输大巷等地点每周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4、矿井主要进、回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顺槽都必须安装防尘水幕,并确保使用正常;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安设红外自动喷雾,确保正常使用。

5、坚持工作面煤层注水,保证钻孔深度、封孔质量和注水量。根据矿井“一通三防”月度工作计划,通防监区负责对有关采煤面进行煤层注水,注水系统设置压力表、流量表,逐日统计注水量,报通防科。

(三)其它规定:

1、矿井两翼、相邻采区、相邻煤层、相邻采面、煤层掘巷与相连巷道、煤仓与相连巷道等之间由通防监区安设隔爆水棚。采区以上巷道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大于30米,在采区巷口以里50-75米内设置。

2、采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应设多组隔爆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米,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m²,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应大于20米,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0米,与风门距离不低于25米,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米。

5、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第四部分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提高矿井顶板管理水平,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以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有关生产科室负责人(生技科、安全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防科、机电科)、采掘监区和巷修监区分管生产的副监区长及主要从事顶板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技科,生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矿日常顶板管理工作,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顶板管理及隐患排查分析会,并及时制定措施,消除隐患。

三、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工作面初次放顶、扫塘、过断层破碎带、老空、煤柱、冒顶区、陷落柱、托伪顶开采、应力集中区及巷道维修等措施中必须制定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四、由生技科组织顶板管理成员每月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一次顶板管理检查。

顶板管理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或扣罚单,并监督处理。

五、由生技科组织每年开展一次顶板专项治理整顿活动。

六、顶板管理检查内容。

㈠采煤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1、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12MPA),综采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5MPa,采煤监区每班必须有支柱检测记录;

2、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控制采高,单体液压支柱要有适当的活柱升出量,综采支架立柱最大或最小伸出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工作面发现卸载的支柱必须及时补液并达到规程要求;

4、综采支架与顶板必须紧密接触,严禁支架空顶;

5、工作面特殊支护必须按规定支设,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执行;

㈡掘进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支护设计,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严禁使用过期的、失效的或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2、锚杆的安装质量:每班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逐排检验,并有施工检查记录;

3、锚杆的抗拔力: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发现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及时补打;

4、巷道采用预应力锚索支护时,锚索钻孔的方向、锚索安装深度以及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施工中必须逐根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5、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间排距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其偏差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6、巷道支护需用网片时,使用的塑料网或金属网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压接牢固;

7、巷道采用喷浆支护时,其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和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喷浆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冲洗巷帮岩面,并定期养护,其强度和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钢棚支护巷道,各支架必须腰紧背实,严禁虚帮空顶;架棚巷道,放炮前,放炮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架必须联锁牢固;巷道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9、巷道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作业,空顶部分必须及时使用临时支护;

10、对失修的巷道,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单,限期安排责任单位处理。

七、考核办法

由顶板管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每旬随机进行一次顶板管理检查,并根据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定工作面得分,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部分

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要求,结合我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地测科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每3年进行重新修订一次。

3、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收集、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年、季、月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负责编制防治水工程、采掘工作面探放水、采掘工作面防治水等设计,由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负责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提供开采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4、根据采掘接续计划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5、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地表水体调查,掌握矿区及附近地表水体、河流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

②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井口附近的积水或雨水倒灌井下。

③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空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6、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a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b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c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d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e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7、井下探放水

(1)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对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2)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30、60m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探水线和警戒线。

(3)采掘工作面遇有上述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

第6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字:煤矿通风安全因素分析防范措施

一、制约煤矿通风安全的因素

(一)矿井通风安全控制中的管理因素。事故的基本原因是管理疏漏,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控制不得力,缺乏相关的管理知识,忽视安全隐患等。从世界主要产煤国及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状况来看,自然环境并不是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从而也说明了管理在安全过程控制中的意义。管理主要是确定管理政策和决策。

管理方式通风安全管理是一种跨门类、综合性的边缘科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有可能引发事故,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通风安全管理就是要创造良好的通防环境,建立可靠的通风安全系统。要求煤矿企业切实树立起“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安全目标合理的安全目标是实现通风安全的潜在基础和内在动力,它包括安全指标、相关方面的具体工程,可承受的最大限度风险等。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思想品德、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直接影响着安全目标的实现,因此,要求建立动态的考核和选拔机制,设立通风安全人才库,把最恰当的人用到最恰当的岗位。资料分析通风安全复杂多变。无规律可循,因而建立一整套资料分析制度对于捕捉瞬息万变的危险信息、预测危险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处理措施得极其重要。责、权、利的划分通防工作点多面广,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必须明确各部门和各工种人员的责、权、利,实行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起责、权相称的制约机制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应急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和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同时针对具体工作、具体环境的突发事件建立针对性强的应急处理程序,对于保证消除隐患、防范事故、避免灾害扩大、防止处理和救护的忙乱有重要意义。

(二)人为因素。安全管理技术手段落后,忽视了从整体上提高系统安全性能,大多仍停留在事后总结经验教训的被动管理上。应急救援产业化建设不完善,应急资源的配置不协调;救援队伍建设装备、监测系统研究跟不上生产,还存在社会各阶层的配合与支持不协调的问题。某些矿井管理者对通风工作不重视,职工待遇差;在人员配置上,随意安排一些非专业人士从事通风管理工作,由于缺乏通风知识,易产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双重不安全因素。部分矿井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为主因的管理缺陷,往往以吨煤工资和超定产等情况进行激励,从而导致作业人员违章冒险。由于煤矿井下工作比较繁重,重体力劳动下的逞能心理和凑合心理,往往使操作人员忽视安全,采取走捷径的不安全行为。安全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①质量标准化安全工作投入不足,通风质量标准化难以到位,导致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差,保护不完善。②安全技术装备和培训不到位,很多设备器材已经老化、面临淘汰,跟不上煤矿科技发展。③安全基础不牢,所制定的安全规章、法规、指令内容不够完善,安全科技投入不足。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包括了:①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与实际联系不密切。②由于用人机制改革,职工都在“满负荷”状态下工作,抽出人员培训很难。③矿井以农民协议工为主体,人员流动性大,煤矿职工收入低,留不住人才。④煤矿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培训工作滞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三)外界因素,①通风能力不足,不能保证矿井有效通风。例如部分矿井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的有效风量率和外部漏风率不符合规定等现象。②通风网络结构不稳定,不能保证风流稳定。部分矿井存在开拓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位置不合理,以及自然风压对矿井的影响。③矿井机电管理不到位,部分矿井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不匹配或者有缺陷,矿井不能保持正常通风。④矿井防尘设施不完善,容易造成煤尘堆积和飞扬,当达到一定条件容易发生爆炸。⑤受井下环境影响,矿井监控系统、仪器仪表等容易出现故障,往往造成各种监测数据传输错误。自然环境因素:①煤层地质构造复杂,随着开采深度逐渐增加,地应力、瓦斯压力和地温越来越高,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步加重。②煤矿瓦斯涌出量大,煤与瓦斯突出现象越来越严重。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不断加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也不断增加,高瓦斯突出矿井数量也在增加。③煤层自然发火严重、煤尘爆炸性危险普遍存在。

二、制约煤矿通风安全的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一思想,落实法定代表人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现应急救援产业化。创造良好的通防环境,建立本质通风安全系统,突出“一通三防”的安全第一地位,改变通防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企业领导者要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对通防人员的需求由量化向质化逐步转变。改进职工收入分配政策,通防人员虽然劳动强度相对一线职工低一些,但他们安全责任大,最好的激励政策就是细化现有的分配方式,使经济分配机制总体上向效益倾斜,同工种向苦、脏、累倾斜,同时单位要把岗位工种按要害程度划分,按岗位职责轻重划分,实现责、权、利的最佳配置,激励通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通防队伍的相对稳定,坚消除“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二)建立矿井通风评价机制,做到安全生产的准人运行制度煤矿矿工安全通风评价机制是跟踪监测矿井各种数据,对煤矿安全生产体系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闪素,并对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科学分析、评价的一种方法。当前,国内煤矿行业已经开发研制,多种形式的针对不同特点、适应不同范嗣和不同条件的具体评价方法,按照其不同特性可划分为定性和定量两种安全评价方法。除了定性定噩安全评价法以外,还有根据通风系统稳定性的高低及煤矿安全划分的安全方法。如煤矿通风的基础资料评价,煤矿测风的评价等多种方法。煤矿企、舭无论使用哪一种评价机制,均需要在日常生产中做到安全评测通过才进行生产的安全准入制度。

(三)环境因素的预防。制订和实施矿井通风和瓦斯、煤尘的控制计划和管理方案,建立确保通风系统和瓦斯、煤尘控制的程序,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预测预报,实施必要的控制和防范措施。矿井开拓布置必须事先设计且设计合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改善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足够的风量;确保通风设施的位置合理,质量合格,切实提高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加强机电管理,强化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管理,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参考文献:

【1】刘亚威,关于煤矿通风安全评价的探讨,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

第7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字]矿山 交通 安全技术管理

[中图分类号] S782.15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306-2

近年来,矿山开采中各类安全隐患显著增多,开采环境不断恶化,矿山工程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造成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有逐年上升趋势,在国内各行业中排第一位,而对于那些非煤矿山,因中毒窒息造成事故的比例也日渐上升,同时,在交通行业也存在着相同严峻的安全形势 ,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以及人类的和平,本文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矿山中毒窒息事故预防

井下矿山采掘施工作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是因为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的存在。井巷中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分为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有毒有害气体主要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来源于爆破时产生的炮烟、柴油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硫化矿物的氧化、井下火灾等。当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比例超过它的极限值时就会造成人的中毒窒息。如一氧化碳浓度占空气的0.4%时,很短时间内就会失去知觉,抢救不及时就会中毒死亡,矿内空气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的浓度(换算成二氧化氮)不得超过5毫克/立方米。

由此可见预防中毒窒息事故的本质在于稀a释有毒有害气体,排除矿尘,使之低于其极限值。针对这一结论,采取井巷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无疑可以很好地预防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建立有效的矿井通风系统是井巷通风的关键。该系统由三部分组成:矿井通风网络、通风动力设备、通风控制设施。

对于只有一个出口的独头巷道(隧道等),常利用局扇和风筒进行通风,其方式有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其运行方式分别如下图分析[1]:

(1)抽出式通风工作面的污风经风筒由局扇抽至回风巷道,新鲜风流由巷道进入工作面见(图一)。其工作面的通风效果差。

(2)压入式通风新鲜风流由局扇经风筒压入工作面,污风由巷道排出见(图二)。其工作面的通风效果比抽出式好。

(3)混合式通风安装两台局扇,其中一台作抽出式通风,另一台作压入式通风见(图三)。其具有抽出和压入通风两者的优点。

为防止循环风流,使工作面有良好的通风效果,局扇和风筒安设有以下要求:

(1)从贯穿风流巷道中吸取的风量不能超过该巷道总风量的70%。

(2)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风流的上风侧,风机距独头巷道口的距离应大于10米,风筒吸风口离工作面的距离不小于5米。

(3)压入式通风时吸口应设在贯穿风流的下风侧,风机距独头巷道口的距离应大于10米,风筒排风口离工作面的距离应小于10米。

(4)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筒的排风口和压入式风筒的排风口的要求同上,抽出式风筒的吸风口和压入式风筒的吸风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米,同时抽出式的风量应比压入式风量在于20~25%。

2道路交通安全技术管理

道路交通系统的基本要素是指人(包括驾驶人、行人、乘客等)、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出入口道路及其相关设施)和环境(路外的景观、管理设施和气候条件等)。因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包括人、车、路和环境四大类。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就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最佳手段。它包括道路线形设计、路面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2]。

2.1道路线形设计

道路线形设计要考虑线形与地区的土地利用相协调,同时要使道路线形连续、协调,并能满足施工、维修管理、经济、交通等各方面的要求。最小曲率半径的确定要考虑行驶在道路曲线部分上的汽车所受到的离心力、重力与地面提供的横向摩擦力之间的平衡。在曲线部分,应根据实地情况适当地超高。纵断面线形的设计必须符合规范。

2.2路面设计

为保证安全,路面应具有一定的平整度和粗糙程度。路面的平整度直接影响到行车平稳性、舒适性、轮胎磨损程度等;为保障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制动性能,路面还需保持一定的粗糙度。

行车道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对行车道宽度、紧急停车带设计、爬坡道和变速车道设计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3安全设施的设计

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应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交通部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技术规范》(JTJ074—1994)为依据,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1)交通标志。交通标志平面布设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有关规范进行。交通标志的结构支撑方式分为柱式、悬臂式、门架式和附着式等几种,设计中可依据车型构成、标志板面尺寸及标志布设位置进行选择。结构设计中的荷载,除恒载外,活载主要考虑风荷载。

(2)标线。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导向箭头、突起路标等。标线应与标志相配合,所选标线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反光性、防滑性及耐久性。

(3)安全护栏。路侧护栏能防止失控车辆冲出路外,碰撞路边障碍物或其他设施,其设置主要以路侧事故严重度为依据,间断布设。具体布设地点为:路堤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路侧有河流、池塘等危险路段;互通立交进出口三角地带及小半径匝道外侧;路侧有需要提供保护的结构物(桥墩、大型标志柱、紧急电话等)。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为70m。

3结论

第8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1、召开会议,成立机构。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3]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于2013年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即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煤监局长、安监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煤监局、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经贸委、各产煤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煤矿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煤监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煤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煤矿瓦斯治理体系示范县建设工作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熟悉瓦斯治理技术、作风扎实、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落实瓦斯示范县建设相关事项的督导。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通过“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示范县建设工作督导组”的工作,经过调查摸底,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并以县政府行文下发(信府办发[2013]25号)到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煤矿,要求相关部门、单位、煤矿贯彻落实。这个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示范县建设内容(20项)以及示范县工程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步骤。

二、认真、扎实开展示范县各项工作

1、完善了各项制度,健全了管理机构。2013年年初,我县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了瓦斯治理相关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地测、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机构,煤矿也成立了相应的技术管理机构。

2、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建设实施计划》,具体细化了主要建设项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主要分三块:①县里主要建设项目及工作要求;②煤矿主要建设项目及工作要求;③局里及煤矿硬件设施投入,使示范县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

3、依据2012年底全县各煤矿瓦斯实际涌出量测定数据,以及县瓦斯远程监控监测中心提供的瓦斯涌出数据和各煤矿的瓦斯治理工作现状,有侧重地选定了高桥、合成二井、合成大家园井、、平山等“四矿五井”为我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示范矿,要求这“四矿五井”按照我县制定的《工作方案》先行试点。

4、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高桥、合成、平山作为高瓦斯深水平采煤矿井,结合本矿瓦斯治理实际以及外地高瓦斯矿井综合治理瓦斯的成功经验,形成了“加强通风、班末探放、放炮交班、定时排放”等行之有效的瓦斯治理办法,大大地减轻了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提高了生产效率。

5、组织部分煤矿企业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局安全监管人员到外地进行瓦斯治理及“双改”工作的考察学习。回来后,根据考察的情况,结合我县煤矿瓦斯治理及“双改”工作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煤矿瓦斯整治及“双改”工作的意见》,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煤矿瓦斯治理及“双改”工作。

6、2013年请省煤科所的专家对全县所有矿井开展了一次专家会诊,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瓦斯等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2010年,请省煤科所的专家对全县所有矿井开展了一次瓦斯参数测定,使我们对全县煤矿瓦斯赋存状况有了明确判断,为今后全县煤矿有的放矢地开展瓦斯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又请专家对全县煤矿进行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7、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是全县各矿均配齐配足瓦斯、一氧化碳、风速、风门开关、主局扇开停等传感器;二是我县于2010年进行了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确保了县、矿二级联网正常运行。三是为加强矿级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维护调校工作,全县各煤矿与市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市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矿的日常维护调校工作。

三、我县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

1、煤矿采掘部署合理。各煤矿严格执行每年审定的采掘方案,坚持了一个矿井一个面、二个头的做法。做到了不超能力、不超定员、不超负荷、不突破采掘方案组织生产,推进了正规开采。

2、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全部采用了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有三矿四井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其余矿采用单电源的矿井有足够能力的备用电源,备用电源能够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矿井做到了有反风设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了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了报批手续;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了“三专两闭锁”;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要求煤矿实施瓦斯抽放。其它矿井因瓦斯涌出量未达到《规程》规定的要求,未强制性要求瓦斯抽放。

4、所有矿井配备了瓦斯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一台工作、一台备用运行,工作正常,监控探头吊挂正确,能及时跟进。有值班制度、有监控室、有培训合格的监控员24小时值班,能及时打印瓦斯报表,基本上建立了瓦斯超限报警、登记、分析、处理销号的有关制度。

5、建立健全了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及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瓦斯治理管理制度。

至2011年底,高桥煤矿、合成煤矿、平山煤矿经上级验收,基本达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目前,金红煤矿、永富煤矿正按照规划要求稳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煤矿因瓦斯抽放系统未建设好(于2011年9月停产),尚未达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基本建设要求。

四、我县示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第9篇: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井下;通风管理;信息管理系统

矿井通风管理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重要管理内容。通风状况直接影响到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因此,要针对现场实际情况,解决相关的矿井通风技术难题,从系统安全角度出发,提高通风管理的整体水平。

1 加强通风安全管理

1.1 计划管理

在通风安全管理工作中预先的计划管理处于首要位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编制:编制计划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矿井生产发展计划、技术装备、技术水平及通风安全技术资料。计划可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月计划。

(2)计划落实:根据计划要求合理分配资金、人力、物力,认真贯彻落实,无特殊条件变化应确保计划实现。

(3)计划检查、总结和分析:每期计划执行中和结束后要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对事故隐患及计划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对下期计划进行全面安排,提出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

(4)计划调整:如果计划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资金或设备不能到位,采取措施后仍不能解决时,可适当调整计划,但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2 技术管理

(1)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管理:图纸要齐全,反映实际情况。每个矿井必须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和防尘管路布置图,对于有监测系统、煤矿防火灌浆和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要有监测系统图、防火灌浆和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图等,技术数据要齐全。需要收集、储存的数据有主要井巷的通风参数,如长度、断面、风阻;煤矿中煤层瓦斯含量,瓦斯相对涌出量,瓦斯绝对涌出量,瓦斯地质资料,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自然发火期统计资料,煤层的最短自然发火期等;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曲线,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及其性能参数。各种报表应数据齐可靠及时。技术文件要齐全。施工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各工种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各种报表应存档,各类台账健全,各种检查记录齐全。

(2)制定符合本矿的风量计算办法,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配风合理。定期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矿井通风系统阻力测定,以获得主要通风机性能实测曲线和关键阻力路线的阻力分布等资料。

1.3 通风系统管理

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风桥、密闭墙等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随工作面推进和迁移应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在改变通风系统时应预先制定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4 通风仪表管理

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安全检查仪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修,其完好率应达90%以上,下井仪器、传感器的合格率必须达l00%。

2 通风安全的计算机管理

2.1 建立通风安全数据库

建立和使用好通风安全数据库、图库、模型库是利用计算机定期进行通风系统模拟和分析及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依据。通风安全数据库主要有通风系统、通风报表、防火和防尘、煤矿的瓦斯管理等。

2.2 通风安全计算机辅助决策及设计

借助DOS或专家系统,可实现对矿井灾害的救灾方案预演、优化和科学决策。在进行矿井通风设计、调整通风系统和进行风量调节分配时,借助计算机进行通风网络解算、通风机优选、模拟各方案结果,对于优化方案,提高工作效率有很大帮助,同时,也可实现计算机绘制通风系统平面图、立体图和通风动态图等。现已开发应用矿井管理信息系统、通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矿井救灾决策专家系统等软件,应用效果较好。

通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用系统科学的观点,基于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以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为基本信息处理手段和传输工具的、能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它是由人与计算机组成的,能进行通风安全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储存、加工、分析和利用的系统。

2.3 计算机技术管理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可包括如下子系统:建立煤矿瓦斯数据库,瓦斯突出数据库,防尘数据库,通风监测技术数据库,通风测定仪表数据库,矿井火灾数据库。矿井通风技术管理信息系统能有利于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全面提高矿井通风科学管理水平。

3 建立通风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矿井通风的日常事务管理主要包括人员的分工、停开工区域通风调整、通风报表、处理日常通风问题等。目前,我国煤矿通风管理的模式基本上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负责制。在进行具体决策时,由负责矿井通风和安全的通风区(科)长根据任务安排、通风调度的记录等进行。这种传统的通风管理方法的优点在于任务安排直接、决策快捷。但总工程师、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每天要做出大量决策,而对于某一具体决策,一般都是根据经验进行,由于个人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出现偏差。而通风日常管理信息系统,是将矿井通风所有信息存储在系统中,可以随意调用,且带有系统分析功能,能从一定程度上协助总工程师、通风区长进行决策,有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计算机通风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

(1)计算机图形显示。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在图上标明用风地点、风量分配、风流方向、通风设施位置等,主要图件根据矿井最新情况加以刷新。利用计算机显示矿井通风有关图形,更新快且容易。

(2)利用计算机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数据库。包括矿井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如风量、风压、风筒漏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各类通风设施,如风桥、风门、密闭的构筑位置及损坏程度;通风测量仪表的库存数量、使用、检测检修情况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包括工作风压、风量、耗电量、电机功率、效率等。

(3)通风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数据库。包括有关矿井通风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文件。信息收集的范围是与技术管理有关的、矿井当前适用及今后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同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分类,建立可多条线索查询的数据库系统,技术人员可准确、完整地检索到相关的内容。

(4)提供各类统计分析报告。包括通风风量测定及全矿风量综合分析、通风阻力测定及阻力分布情况分析、主要通风机性能检测鉴定报告及性能评估分析、反风演习报告、煤矿瓦斯鉴定和分析、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矿井火区分布定位以及各参数测定时间和数据分析等。

(5)提供通风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信息,包括各类人员的工作、职位、素质等。计算机通风信息日常管理系统将全矿井与通风相关的基本情况通过计算机数据库统一管理,然后通过网络使其在全矿或更大范围内资源共享,决策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各种记录和状况,运用该系统能协助决策人员准确分析和科学决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