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精选(九篇)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1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一、活动目的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单位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握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主动权”为目标,深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内容

一是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人防体系、技防、物防等设施和各项安全制度建设体系是否健全与正常运作;二是单位的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治安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是教育局各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车辆管理等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7日至20日,各单位结合区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二)3月26日前,各单位向区教育局综治办报送《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同时报送各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制订并落实活动工作方案,明确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量化目标,严防隐患排查走过场。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要切实落实各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以及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局有关领导负责对其所分管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的督查;幼儿园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成教办、基教科负责督办;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车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勤工办负责督办;局机关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基建、危房、水电、消防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基建科负责督办。

(三)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3月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排查,一要建立、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目录和台账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隐患档案,并抓紧制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计划;二要确定本单位已查出的重大隐患监控责任名单,明确监控、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四)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请各单位在3月26前将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相关报表(见附表)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小结报区局综治办。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

第2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各办公室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根据乡的行业范围和特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排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矿山、冶金(机械)、化工产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

3.渔业、农机、林业、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6.“三合一”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部位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乡各办各线负责所分管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部署,乡各办公室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并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

2、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村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班子,根据本单位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并将整改治理情况按时上报乡政府主管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机械)、针织企业、“三合一”场所、锅炉、压力容器企业中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冷冻企业、化工企业、电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工办负责组织实施。

2、矿山、民爆器材生产等企业、敬老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乡政法民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3、建设工程、房屋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

4、学校、幼儿园、卫生院、酒店、食品摊位、商(市)场食品安全、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实施。

5、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渔业生产、森林防火、水利设施、农机管理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农办负责组织实施。

7、文保单位、旅游景区、教堂、庙宇的安全排查工作由乡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8、电力设备、农业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订乡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公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范围、标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排查梳理阶段。乡各办各线要对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组织自己所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要指导和督促本办所分管单位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和监控手段;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情况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建档、督查,并每月5日前以表格的形式向乡隐患排查办公室上报。乡隐患排查办做好登记汇总工作,每季度公布全乡各办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三)认定挂牌阶段(5月份)。各办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逐级报送重大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并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乡各办要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并公布分级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单位,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乡隐患排查办要在4月3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乡各办要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未消除重大隐患的单位不得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乡各有关办公室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指导、服务、监督和督查。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予以严厉查处。

(五)督查验收阶段。乡各办要组成本办督查组,对各自领域和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乡隐患排查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工办,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办要结合本办分管行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凡涉及其他办公室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办各线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办各线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要督促基层单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

第3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2010〕23号、〔2011〕4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2012〕14号文件精神,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深入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工作机制,为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点

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重点查处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查看是否取得使用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实行定期检查并建立档案,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并定期校验和检修;机器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器、电机、电路、仪表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查看设备的选型是否与生产要求相适应,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是否按规定标准,易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区域是否设置报警器;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重点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这次隐患排查及挂牌治理工作时间长、范围广、要求高,各工业指导站和企业要克服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麻痹厌烦心理,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和有力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严格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真正收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各工业指导站和企业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事故教训,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等,彻底治理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重大隐患。

(三)强化整改,务求实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市、镇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对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明确整治标准,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经复查整改不合格的,应责令继续整改,并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达到整改要求。对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提请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在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整改。

(五)广泛宣传,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工具,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媒体及时披露有关重大隐患,对隐患较多且排查治理工作不积极、不彻底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检查,通过社会公众监督,落实整改。

四、方法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5月初到11月底,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工业指导站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切实营造专项行动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工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组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

(三)挂牌督办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工业指导站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并按时完成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

(四)检查督导阶段(7月)。各工业指导站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排查治理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登记建档、分析评估、治理整改、统计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通过在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认真开展运营电站和农网、农网改造、加油站安全隐患的大排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的监督整改,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和迎接“两会”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

(一)运营电站和农网:一是凡属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的运营电站及农网,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属其它企业及私人电站、电网的,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要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所在乡镇安监站要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必须监督及时整改。供电公司及未电改乡镇,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严防电网触电伤人,也要严防电网短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农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农网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农网改造项目,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行为的发生。

(三)各加油站:县内运营的19座加油站,各企业业主要结合各自油站的特点,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冬季寒冷,生火取暖,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县经贸局决定成立2010年元旦、春运、春季、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

毅(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先(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江鳌(县供电公司经理)

蔡顺林(中石化××县分公司经理)

艳(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李自强(经贸局中小企业办主任)

李向东(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陈代勇(县企改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在经贸局安全生产办,由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彝安办发﹝2009﹞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运营电站、电网、各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整改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0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此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认真开展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登记,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时限。

(二)监督整改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

一是各企业根据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落实的整改经费、责任人、时限要求等,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二是领导组将深入企业对第一阶段开展的隐患排查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第5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基本建立“五项制度”(详见交质监发〔20**〕145号文);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排查治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年第1号);

(五)《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6-95);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

(八)《关于交通行业开展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海发〔20**〕81号)。

三、排查治理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四、排查治理范围

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纳入排查治理范围;凡参与上述在建工程的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从业单位均应参加排查治理活动。排查治理应突出“六个重点”,即:

(一)近三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次以上的地区;

(二)近年来事故频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项目及从业单位;

(三)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以及地质灾害影响发生事故的在建项目和施工驻地;

(四)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

(五)高速公路中1000m以上的隧道,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20m以上的高边坡和道路交叉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大桥、长隧道和10m以上的高边坡;

(六)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港口码头、500吨级及以上内河港口码头、航电枢纽、船闸以及山区航道整治工程等。

五、排查治理内容

排查治理要突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具体包括:

(一)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5.风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1.隧道工程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港口工程及通航建筑物的结构或岸坡的坍塌、滑移,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高处坠落,淹溺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6.航道工程施工船舶倾覆、碰撞、吊装设备失稳、人员落水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7.爆破工程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8.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9.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交通部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组织对部分项目和单位督查。

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工作,指导自查。

凡列入排查范围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有关工作并组织自查。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质监总站,联系人:***;邮箱:anquanchu@。

七、排查治理方法

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督查结合起来,联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抽查、互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各地可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公告公示等不同形式,摸清底数,建立本地区事故隐患数据库,区分隐患性质与程度,梳理归类,实施动态监控。部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销号实施要点》(见附件1)供各地参考执行。

各地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每个时段最后一周内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稿)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安排部署和排查治理工作。

(一)做好部署工作。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本实施意见后,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明确要求,制定督查计划,量化督查标准,各项工作环节均应明确责任人,3月底前报部备案。各地已做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的,可根据本意见进行调整充实。

(二)对20**年未通过“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以及五项制度”达标验收的项目实施“回头看”。3月底前列出计划,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针对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灾害或造成的隐患,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评估,掌握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检查,办理复工报告报项目质监机构,并作为交竣工验收原始资料保存。建设各方要做好岩土体冻结深度状况及建(构)筑物冻胀变形等调查,对现场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对脚手架做好沉降观测,对电源、电器设备(包括线路)、开关的损坏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要坚决停工整顿,消除事故隐患后再办理复工申请。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工作。

(一)针对这一时期为施工旺季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加强“反三违”宣传,做到“两项达标”、“四个严禁”,防止“六大伤害”,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地应督促项目自查,对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参建单位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挂牌督办,跟踪监控治理,逐项销号。同时,各地应组织省内督查,对存在较多事故隐患、无针对性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或标段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整改到位的项目或标段,立即停工并严肃追究责任。9月15日前,各地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部。这一时段部将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组织抽查。

(二)针对这一时段台风、雷雨、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相应预案。各地应将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威胁或易被洪水冲刷的施工工地、驻地及设备、物资场地,高填深挖路段,以及台风季节沿海港口建设工地和施工作业船舶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灾害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等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灾难发生。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治理或防范,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冬季雨、雾、雪天气多发的特征,深入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省交通主管部门继续督促指导各项目做好本时段隐患治理工作。处理好进度与质量、安全、费用的关系,采取措施,防止因赶工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督促参建单位认真防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灾害天气的措施,防止出现重特大事故。

(二)我部将组织或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对部分省份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三)认真总结评估,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应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与存在问题、评估结果及建议等内容,于12月20日前报部。部对20**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将予以通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工作做深做细。

农村公路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以各地市级(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为主展开,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

长江干流航道工程“隐患治理年”活动由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二)落实治理责任。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各从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地要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

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紧紧盯住排查治理“六个重点”,指导从业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预测预警措施,狠抓排查治理和监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特别关注、跟踪今年气象、地质部门对极端天气、局部地质灾害和台风的预测,加强应急演练,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指导。

各地应进一步细化并督促落实“五项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充分依靠专家力量,深入施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机制,实现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或整改、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监控;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第6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 成立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领导小组 ,具体协调推动全镇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 张旭伟 (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

副组长: 赵宏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薛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志峰(副镇长 )

成   员: 纪检办 、 土地所 、 城建所 、 安监办、农业办 、 重点办、矿管办、水利站 、 林果站、派出所 、 电管站、卫生院、粮所、畜牧站 、 三中队等 单位主要 负责人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

三、主要任务

依据市政府安委会《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全镇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和"九除"."四查"即: 一查 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等,是否牢固树立。 二查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 "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问题( 信仰不牢,精神之钙欠缺;党性不纯,自身修养欠缺;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欠缺;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求真务实欠缺;为官不为,职业精神欠缺;不敢触及矛盾,扶正祛邪勇气欠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精神不振,工作激情欠缺;做人不正,官德人品欠缺;为政不廉,秉公用权欠缺 )。 三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 〔2014〕23号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地方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镇(区)、部门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等情况。

"九除" 即排查消除 以下9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是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以养老院、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是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汽运领域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监管,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是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四是排查消除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尾矿库等方面隐患。 五是排查消除加油站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深入开展加油站反"三违"活动,加大经营、储存、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六是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大坝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山洪灾害预防、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七是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重点排查农机领域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等隐患。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八是排查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境,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九是排查消除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针对大商场、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根据党委政府职责要求和部门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将全镇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隐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全工作,把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按照"一岗双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排查消除9个方面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 镇纪委书记李新枫协调组织 派出所 、电管站等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排查消除 派出所 领域 的 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

(二)副镇长赵宏超协调组织派出所、城建所、重点办、三中队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2、 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设、危房改造等方面 的 安全隐患 ;

3、 排查消除石 料 开采及石材加工企业 的 安全隐患 ;

4、 排查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 方面 的 安全隐患。

(三)副镇长薛辉负责协调组织民政所、土地所、矿管办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养老院及其托养机构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

2、 排查消除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等 方面 的 安全隐患 ;

3、 排查消除铝土矿企业 的 安全隐患。

(四)副镇长张向阳负责协调组织农业办、畜牧站、水利站、林果站、粮所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动植物防疫、检疫等领域方面的安全隐患 ;

2、 排查消除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河道采砂,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

3、 排查消除林场及企事业单位的造林抚育、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

4、 排查消除 粮所领域的 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五)副镇长武月娇协调组织卫生院、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 卫生院 、 卫生所 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

2、 排查消除供销社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

3、 排查消除 食品 生产、加工、质量、流通、销售环节, 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质量, 强化 食品质量等方面 的 安全隐患。

(六)副镇长马向华(挂职)负责协调组织教育组、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 教育 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暑期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

2、 排查消除图书馆、歌舞娱乐、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寺庙、教堂、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七)副镇长郭志峰(挂职)负责协调组织安监办、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 排查消除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安全隐患;

2、 排查消除煤矿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工作 ;

3、 排查消除一般性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

4、 排查消除 电管站 领域的 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供电工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八)各班子成员做好分包村群众住所安全工作

1、镇党委副书记胡黎明做好双塔村煤矿沉陷区危房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2、镇纪委书记李新枫做好韩庄村煤矿沉陷区危房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3、副镇长薛辉做好参驾店村煤矿沉陷区危房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4、副镇长郭志峰(挂职)做好夹沟村煤矿沉陷区危房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5、各班子成员做好其它分包村危土房及危土窑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各部门要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各部门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10日) .召开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前一阶段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反思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10日-9月)。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 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 将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 切实增强责任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 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7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学校安全生产整改方案

我校根据【20XX】12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在今年六月份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来临之际,特制定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广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 "克州三小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学校活动的具体开展。

组 长:米娜瓦尔(校长)

副组长:热依木江(副校长)

杨花 明(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方案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学校根据实际,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画,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宣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常识";

(四)各班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队会,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开展体育安全竞赛、校园安全书画大赛等形式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树立安全发展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责任,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制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七)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场所、实验室、建筑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围墙)、尤其是我校在建的教学楼施工现场等安全方面)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和谐。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办明电号)的要求,为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区政府决定,年为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建材、民用爆破器材、机械加工、餐饮、洗浴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风险抵押金缴存,雇主责任险办理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与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临时用电设施等重要部位及装饰装修、房屋厂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打击非法建设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突发性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

(四)铁路道口

重点范围: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五)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闲置厂房和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健全,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含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市质监局分局、区经贸局、旅游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人防办。

(六)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对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分局。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击"三非"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第8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国务院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为20*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门诊楼、住院楼、办公大楼、集体宿舍等;

重点要害部位:各单位药房、药库、酒精库、车库、油库、物资仓库、锅炉、供氧中心(液氧储罐)、吸引中心、高压氧舱、配电房(电闸)、食堂、贵重物品器械(包括毒、麻药品)存放地、重要办公场所(如财务室)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房屋(店面)租赁的管理情况;

10、车辆安全状况,食堂卫生状况(包括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

11、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一次性针筒安全回收情况);

12、重大危险源、医疗危险化学药品及剧毒、品的管理情况;

13、特种作业人员(电梯、锅炉操作员、电工、驾驶员等)是否持证上岗;

14、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救准备工作是否落实,抢救药品、器材是否按基数储备到位;

15、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的监督以及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落实情况;

16、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建立、放射诊疗许可证申领、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放射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被检者)等;

17、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及其周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四、排查治理步骤和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相应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标语、专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

㈡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所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专门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暨火灾隐患,当场予以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暨火灾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排查治理巩固成效时段(7月1日至11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在“奥运会”期间各单位应加强对单位内部各重点要害部位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㈢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各单位应在11月20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以书面上报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第9篇: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20*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治理行动。落实各地各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强力整改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和事故查处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把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主要有: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6、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7、近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挂牌督办的单位。

(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2、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3、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4、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5、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6、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市安办备案。

(三)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

政府和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要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做好表率。2、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工作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落实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4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3、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预警、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力作为,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2、对于较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整改;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发出整改指令,实行挂牌督办,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4、对于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突出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政府相关领导负责督办,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5、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纠“三超”工作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三非”行为,纠正“三违”和“三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和“三超”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必须依时、准确逐级上报。二是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三是公开制度。各地要及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给人民群众以知情权和避险权。四是举报制度。发动职工群众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至3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20*年尚未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在3月15日之前制定本地区、本系统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和落实整改四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四)把握重点时段。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市安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迅速启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督查、巡检、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指导,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