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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精选(九篇)

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

第1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一、我国农业碳排放情况

农业碳排放主要源于农地利用、水稻种植和畜牧养殖,其中农地利用主要由生产过程中农资使用和土地翻耕直接或间接产生碳排放,水稻种植主要是通过淹水性稻田产生甲烷,畜牧养殖主要是通过动物肠道发酵和粪便产生甲烷。

表1可见,2000年以来,水稻种植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每年碳排放量均超1亿吨,占农业碳排放总量的比重高于44%,但地位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我国水稻种植面积长期徘徊,部分年份出现下降,导致2000―2012年水稻种植中碳排量年均增长率仅为0.1%。受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柴油消费快速增长影响,2000―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量年均增长3.2%,成为农业第二大碳排放来源,2012年农地利用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比例达31.7%,比2000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相反,畜牧养殖中牛释放的甲烷量最大,近年来因牛存栏量(数量相对少的奶牛除外)的大幅下降,2000―2012年畜牧养殖碳排放量年均下降0.4%,占农业碳排总量的比例也降低3.8个百分点。

2000―2003年,我国农业碳排总量出现了短暂下降,主要原因是该时期我国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和牛养殖数量减少。此后我国农业碳排总量保持了连续增长,2004―2012年年均增长1.6%,2012年达到了27749.7万吨(见表1),未来我国仍面临严峻的农业碳排放增长态势。

二、我国农业低碳发展政策梳理及评价

针对农业碳排放的严峻形势,近十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重点解决农业低碳发展中的资金、市场和技术等难题。

(一)出台综合性低碳农业政策

为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农业部于2011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降低10%。借助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广节能高效农业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业减排目标落实到位,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农业减排政策体系和监管考核机制。

(二)实施一系列专项低碳农业相关政策

从2002年开始,中央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业低碳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第一,支持保护性耕作。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保护性耕作,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起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第二,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起中央财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补助政策,8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1亿元,2013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民“按方施肥”。

第三,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06年起中央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试点工作。2012年中央投入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第四,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及其污染防治。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有助于减少粪便处理中甲烷气体排放。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全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2009年起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等7省区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补助草原生态保护。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该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鼓励绿色信贷。2012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对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

第七,支持农机节能减排。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以财政性资金为导向,借助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支持等手段,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农用动力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种肥药精准施用装备、农作物秸秆和牧草饲料储运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装备。

(三)政策局部效果开始显现,总体效果尚不明显

目前,经过一系列农业低碳发展政策的实施,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业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局部效果开始显现。凭借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政策,低碳耕作和施肥方式的生产面积持续增加,为农业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2年,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全国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85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化碳排放量5730万吨。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项目区田间地头秸秆焚烧现象显著减少,化肥亩均使用量也出现了下降。借助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粪污得到规模化规范处理。依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主要草原牧区省(区)草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了遏制。然而,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规模并没有随着低碳农业政策的实施而出现下降。2005年之后,集中出台了一系列低碳农业政策,但是2005―2012年农业碳排放量年增长率仍达1.1%,而2003年前的农业碳排总量的下降也主要源于水稻种植规模下降和牲畜养殖规模的下降,与低碳农业政策关系不大。

三、我国低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低碳农业发展与国家粮食安全之间存在两难选择

低碳农业发展方向与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之间存在矛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挑战。由于水稻生产和农地利用是我国农业碳排放的最大来源,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偏向高蛋白质的消费结构变化,使得口粮和饲料粮种植面积很难大规模压缩,一旦大规模应用低碳农业生产方式,至少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的目标。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当前农业政策的低碳化倾向较为保守,政策实施力度和效果受到制约。

(二)石油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与节能减排目标冲突

农资和农业机械的大规模应用与农业低碳发展之间存在矛盾。我国中西部地区更偏重于农机应用和推广,对农机减排考虑不足,农用柴油使用量上升空间很大。同时,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等超常使用在保障粮食持续增产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农资浪费和环境污染,引发了农业生产中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在减少化肥过度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对农业节能减排更为有效的精准施肥施药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低碳农业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发展低碳农业非常契合节能减排需要,但是当前低碳农业口号性意味浓厚,缺乏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已有政策比较分散,农业部、发改委、工信部、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少支持低碳农业的政策还缺乏准确的事后评估和监管,加以政策投向面太广或指向不明,导致效果评价难以进行。

(四)不成熟的配套制约金融工具发挥作用

因为缺乏农业碳排放评估等配套措施,农业减排效果不能准确量化,不仅无法对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合适的补贴,也因为标的物缺乏,制约绿色农业金融发展。而且,因为政策侧重点主要集中在工业节能环保项目上,涉农优惠贷款数量有限,当前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还没有真正对低碳农业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我国农业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稳步推广低碳农业生产方式

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低碳农业的前提,遵循“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方针,形成低碳农业未来发展良好预期。近期重在宣传低碳农业理念,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低碳农业知识宣传和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有助于增产降耗的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施药等低碳农业技术。远期可借鉴欧洲和日本经验,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出台专门的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制定不同层级低碳农业生产规范奖励办法,通过直补方式,奖补满足条件的农户。

(二)以石油农业减排为重点,创新农业补贴新机制

将农机补贴与碳排放水平相挂钩。参照美国经验,划分农机碳排放国家标准,鼓励低碳农机技术研发立项,鼓励进口低排放农机。分区域差异化实施低排放农机补贴政策,对于东部、东北等一些农机使用相对饱和地区,只对低排放农机发放农机补贴;对于中、西部等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区,制定不同碳排放标准农机等级补贴办法,低排放农机享受更高额度的补贴标准。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政策中,完善企业参与机制,制定配方肥专门标准,取消配方肥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精准施肥施药设备和技术研发予以财政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从事精准施肥施药技术推广。

(三)以农业低碳化发展为战略,推进低碳农业立法建制工作

尽快确立低碳农业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提高低碳农业战略定位,将农业低碳发展列入立法议程,明确未来农业温室气体总体减排目标,以法律形式建立农业减排硬约束。建立农业减排目标责任制,按各地情况分解落实减排目标,为未来逐步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奠定基础。制定农业低碳发展规划,整合现有农业低碳发展政策,形成支持农业低碳发展资金池,切实降低广大农户参与农业低碳发展的成本。开展农业碳排放统计测量工作,建立覆盖面广的农产品碳足迹及标签评估监测体系,以量化指标评估考核各项低碳农业政策实施效果。

(四)以完善配套服务为推手,构建低碳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第2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二氧化碳;碳排放权

从“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到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气候问题备受关注,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前的全球性共识。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但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市场机制的引入,仅仅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是无法达到减排目标的。我国现有碳交易主要是清洁发展机制(CMD)项目以及个别地域、行业的交易个案,对于占比超过80%的国际配额交易市场,我国依然没有涉足。由于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国际碳交易规则基本上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我国被迫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我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后,通过金融机构的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进行交易。这导致我国难以发挥资源量大的优势,难以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定价机制中发挥应有的影响。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迫在眉睫。

一、碳交易的内涵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的概念源于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们提出的排污权交易概念。科斯定理一直被认为是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进行生产经营,为社会提品和服务的,问题在于企业获得利润的同时并未承担排放二氧化碳的环境污染成本,使得经济活动不能体现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稀缺的环境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科斯认为解决环境资源市场失灵的关键是产权,明确环境资源的所有权或财产权,使其成为稀缺资源,可以解决污染外部性问题。据此,经济学家们提议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让市场机制评价环境资源的价值,使其外部性内部化。《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意味着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或碳产权。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如欧盟CO2排放量交易体系、欧洲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

碳交易从资本的层面人手,通过划分环境容易,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定义,延伸出碳资产这一新型的资本类型。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改变了企业的收支结构。而碳交易市场则为碳资产的定价和流通创造了条件。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使得金融资本通过碳交易市场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碳交易将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联通起来,通过金融资本的力量引导实体经济的发展。碳交易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二氧化碳的最大的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放权;接着,政府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碳排放权,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公配等,并通过建立排放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力能合法交易。在市场上,排放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放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本质就是承认碳资产商品化,提供二氧化碳排放空间数量化、资产化、市场化的途径,使之成为非公共物品,成为一种生产过程中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对碳排放权的有效配置达到二氧化碳减排的目的。

二、碳交易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宏观经济帕累托改进

发展碳交易市场首先要确定我国范围内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凸显环境资源稀缺性。碳交易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可实现碳排放权的合理定价,使环境资源成本外部性向企业生产活动内部化转化。碳排放权获得类似垄断资源的身份,微观经济主体受成本一收益的驱动会珍惜有限的碳排放权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可诱发一系列的低碳经济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限制、微观主体排放成本控制及低碳经济活动将会使我国宏观经济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使污染治理总体费用得到大幅降低,逐步建立起高效的经济一能源系统。在不影响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能源需求与二氧化碳排放,最终达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及整体经济的帕累托改进。

(二)能使减排成本收益转化

碳交易市场机制下的碳排放权具有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经济主体把碳排放成本作为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碳货币化程度的提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企业通过实施积极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将促进经济发展的碳成本向碳收益转化。碳交易市场兴起并可带动形成以碳排放权为中心的碳交易货币以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形成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减排成本收益转化——低碳资金投入的良性低碳循环。

(三)促进低碳技术转移

通过建立碳排放权的交易机制使得碳排放边际成本较低的排污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技术优势或成本优势转让或储存剩余的排放权,碳排放边际成本较高的企业则通过购买的方式来获得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购买行为的本身既包含实际减排额度的转让也包含低碳技术的交易。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污染治理的最终任务必将落在减排成本最低的企业或专业化减排处理的企业身上,客观上促进了包括节能和清洁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洁汽车技术、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低碳技术应用和创新。

(四)引发低碳能源革命

低碳能源是低碳经济的基本保证。新能源属于低碳能源,新能源的各种形式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深处所产生的热能,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聚变能、水能和海洋能以及由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所产生的能量。也可以说,新能源包括各种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相对于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特别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碳交易市场机制解决了二氧化碳的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要素问题,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定价,使其成为经济主体生产活动的要素。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势必会引发能源革命,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降低化石能源比重,改变能源结构,促进经济主体提高能源效率,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其它污染物的排放量,能源消费由传统高碳能源逐渐向低碳新能源过渡。

(五)促进低碳经济转型

碳排放权交易的减排成本收益转化、资金融通功能以及促进低碳技术转移功能有利于企业加强低碳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打破产业投资锁定效应,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及新型低碳产业的兴起。宏观上有利于政府以低碳经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要求,调整投资、出口和消费这“三驾马车”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降低“高碳”产业的比例,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低碳产品的出口。调整我国目前技术含量、环保标准和附加值都比较低的出口产业结构,鼓励能效较高的产品出口,以应对各类环境贸易壁垒,最终构建以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服务业为核心的新型低碳经济体系。

三、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路径选择

(一)碳交易市场体系构建的要素

1污染总量控制。只有控制了碳排放空间的使用上限,才能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的经济物品,碳排放权才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必须以实现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碳排放总量由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情况、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碳排放总量限定直接关系到交易能否顺利开展,排放权数量过大,会使区域内碳排放超过环境容量,减排效果难以实现;排放权数量过小,则会导致碳排放成本超越社会经济技术承受能力,较高的碳排放权价格使得企业不愿购买排放权而引发非法排放行为。

2环境产权明晰。环境资源等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特征,即产权通常是不明晰的,私人对其的损耗和破坏带来的后果皆由社会分担,导致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科斯定理将外部不经济性与产权联系起来,强调通过或依靠私人行为来解决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界定完善的资源产权制度。据此,在环境产权界定明晰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率的市场,可以执行市场转让的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解决二氧化碳排放不经济问题,达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

3市场自由交易。碳交易市场必须保证经济主体之间能够自由交易。对排放权卖方而言,由于超量减排而剩余排放权,出售排放权获得的经济回报实质上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对买方而言,由于无法按政府要求减排而购买排放权,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外部不经济性的代价。市场决定着碳排放权的价格,市场机制的配置促使经济主体约束自身排放行为。允许碳排放权自由交易的市场既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又能有效地配置环境资源。企业为了节约环保开支,必然要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并不断地开发更加有效的技术,由技术进步而带来的排放权节余又会给企业带来收益。

4政府适度干预。市场机制固有的缺陷会导致环境问题上的“市场失灵”,政府调控行为则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政府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特别是价格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政府行为包括:制定排放总量、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监督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交易进行管理等。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政府也作为普通的市场主体进行购买或出售排放权的交易,但政府主要行使监管职能,参与市场交易是次要的,并且政府交易在整个交易市场中不占主要份额。

(二)我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路径选择

1以总量控制为前提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碳排放权一级市场是指排放者与政府之间进行交易,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和有偿取得。首先,必须坚持碳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对我国环境容量科学测算,规定一定时间和区域内可供使用的容量资源的总量和上限。然后,按照“污染者付费”(PoIluterPayPrinciple,PPP)原则,排放权应以一定方式有偿分配给排放者。从美国等国家的情况看,一般情况下政府每年定期与排放者进行交易,交易形式主要有招标、拍卖、以固定价值出售,甚至无偿划拨等。对社会公用事业、排放量小且不超过一定排放标准的排放者,可以采取无偿给予或低价出售的办法;而对于经营性单位、排放量大的排放者,多采取拍卖或其他市场方式出售。一级市场无需固定交易地点,交易时间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

由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初始分配方式的设定必须考虑国情的适应性。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着国内改革和外部竞争的双重挑战,对于政策风险的冲击比较敏感,企业排放权拍卖会增加企业交易成本,而免费分配模式则可以在不改变现有排放权分配总体格局的前提下,顺利实现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现存排放收费制度的对接。因此,我国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宜采用混合分配方式,在排放权交易计划的最初,可以确定一个免费分配或固定价格出售的比例,再将该比例进一步划分成若干个阶段,逐渐降低免费分配或固定价格出售的比例数额,直到实行完全拍卖。

2以市场自我调节为主导的二级市场。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主要由法律决定排放权一级市场(初始分配)的公平性,由市场决定排放权二级市场(再分配)的效率,两者在实施手段、参与主体、风险大小、作用效果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别。二级市场是排放者之间的交易场所,是实现碳排放权优化配置的关键环节。(1)价格机制。定位为政府指导下的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主要由市场主导。二级市场一般需要有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和固定交易方式。排放者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后,如果排放需求大,就可以在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二级市场上买人;相反,如果企业减少排放有富余的排放指标,则可以在二级市场售出获利。新建、扩建和改建企业可以从一级市场获得排放指标,也可通过二级市场获得排放指标。(2)交易方式。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碳排放权现货交易具有分散性、低透明度、信息不易收集、不易调控的特点,导致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价格信号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准确性。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公开化、公平化,交易者众多,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合约标准化、交易成本低,并可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控制风险。因此,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可采用现货交易为基础,期货交易为辅的交易方式,期货市场为现货市场上碳排放权的供给和需求的企业提供经营决策的主要依据。(3)交易平台。第一,区域性与全国易平台相结合。碳交易平台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必须考虑区域差异性,首先应按照区域发展条件和经济基础内在一致性与区外有较大的差异性、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性和区域联系紧密性的原则成立若干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整合各种资源和信息,逐步形成全国碳交易统一市场框架体系。第二,实体交易与网络交易相结合。在建立实体性的交易市场同时,构建基于网络的市场交易平台,以便注册用户通过网上进行交易。利用此交易平台,会员可以卖出超标减排量来获得额外利润,或者买人不足的减排量以履行义务;系统地做好可持续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向股东、评议机构、市民、消费者和客户展示有关气候变化的战略远景;通过及早采取具有信用度的减排和认购补偿行动,使企业在同行业中的领导地位得到认同;通过交易所聘请的具有温室气体减排量审核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定期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有选择地采用各种减排技术和措施进行碳减排。

3严格的交易管理与监测制度。在我国要实施排放权交易制度,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排放权交易中必须发挥监督和审核作用。具体来说,各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阶段可委托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来具体实施。(1)交易过程管理。第一,确认交易权,鉴定审核交易标的。在交易活动之前,须经过调查监测;第二,确认交易出让方富裕排放指标的真实性,指导交易参与者确定交易指标价格或价格幅度;第三,确认交易双方交易协议的有效性,确认双方交易转让的排放量、排放去向以及有关技术要求;第四,督促双方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办理排放许可证变更手续,明确各方责任;第五,对排放交易工作进行整体评估、统计,总结、完善交易管理体制。(2)交易监测体系。构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信息平台、排放指标有偿分配管理平台、污染源排放量监测核定平台、污染源排放交易账户管理平台等的力度,建立企业排放合帐制度,全面管理参加有偿分配和排放交易体系的污染源,保障碳排放在有效的监控之下。严格查禁企业超标排放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减少排放,积极走向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总量控制和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要及时制止滥用转让权,以及非法转让排放权的买卖行为,规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无序现象,确保排放权在二级市场上能够正常交易。

第3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发展 转型计划 家庭与社区

从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整体角度来探讨人类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已成为当今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途径。英国政府的《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是国家的战略性文件,也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中应对气候变化最为系统的政府白皮书。研究该计划中家庭及社区的低碳化措施,对于中国家庭及社区的低碳化改造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

一、《英国低碳转型计划》及其现实意义

作为低碳化发展的行动路线图,英国政府在《英国低碳转型计划》中首次规定了国家的“碳预算”,提出在1990年基础上,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将碳排放量减少34%的总目标。具体分为电力及重工业、交通、办公区域、家庭及社区和农业五个领域(如图1所示),其中,家庭及社区的减排任务仅占减排总目标的13%,但是家庭及社区的碳减排幅度却是五大领域中最大的。英国政府计划从2016年起,新家庭住房与社区实现零碳排放,即实现该领域100%的碳减排幅度。这意味着需要从经济、政策以及管理等各个层面制定一系列具体且优质的计划来实现家庭及社区的低碳化改造,个中不乏经过实践验证,兼具灵活性及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值得我们学习与研究。

二、《英国低碳转型计划》中家庭及社区低碳化措施的特点

英国政府意识到,家庭及社区的碳减排不应停留在替换局部基础设施或是限制住户用能等“点”上,而是应该更多地从家庭整体能源供需、能源政策、节能措施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效作用等“面”上,进行整体评估,系统优化。

(一)“整个房子”的节能方法

《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提出的“整个房子”节能方法,是指将一个家庭的能源需求和二氧化碳排放作为整体考虑,并相应地建立一整套全面的措施来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由此,根据整个房屋的特点,对房屋的基础设施进行系统优化及技术改造,将所有能够为居民节省能源的措施进行整合排序,形成相互关联的一系列措施,包括适用于房屋的可再生能源措施。

“整个房子”节能方法的优势在于,它保证了将住房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有利于所有减排措施按照有效次序排列,从而将能量损耗减至最低。

(二)“智能仪表”的改造方案

“智能仪表”是英国能源公司为用户提供最大限度节能技术的关键。安装智能仪表,一方面,让居民知道他们使用了多少能源,他们在这方面的开支是多少,从而鼓励他们采取行动,提高能源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帮助政府和能源公司及时得到信息反馈,进而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以减少碳排放量为目标的措施。英国政府已承诺授权智能仪表的安装,并制定了一项时间进度表,使所有家庭到2020年都能配备智能仪表。

(三)社区间的协作

《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指出,帮助社区采取行动向低碳转型是政府战略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社区间的相互协作通常比单独行动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关键在于整合各个社区资源,创建一个活跃的社区创新与思考的环境,让居民齐心协力为社区制定计划,学习如何在实践中进行合作,同时让人们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选择,从而使绿色生活变得更容易,并且成为一种标准。

《英国低碳转型计划》对政府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目前气候变化已成为重要的世界政治话题和道德旗帜,实施《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有助于英国政府进一步巩固英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地位。其次,该低碳转型带来的经济刺激将有助英国走出当前的经济危机,并提供大量新的就业机会。据英国政府预计,到2020年,将有超过120万人从事“绿色经济”工作。

三、中国家庭及社区低碳化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持续发展,中国的建筑耗能已成为工业耗能、交通耗能之后的第三大“耗能大户”。不少建筑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建筑墙体不保温,节能效果差,很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等问题。家庭及社区的碳排放更是伴随着建筑总量的不断攀升和居民对住房舒适度需求的提高,呈急剧上扬趋势。尽管目前家庭能源消耗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是很高,但却是我国能源消耗增量中的重要部分,而且在未来我国能源消耗中的比重将越来越高。中国家庭及社区低碳化政策的推行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政府政策占主导,激励政策及手段的运用相对有限

综观国内家庭及社区低碳化的政策,几乎都是政府行为贯穿始终,居民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公众参与低碳化改造的方式和渠道都比较少,尤其是通过激励政策及手段推进低碳化改造就更为有限。一个明显的例子,有市民在家中安装了一套太阳能发电系统,结果遭遇无法入网的尴尬,所发的电能非但没有经济回报,还因带动电表而倒贴电费。

(二)低碳化政策的实施效果欠佳

虽然我国先后了《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节约能源法》、《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等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也曾提出支持能够有效节能的能源管理公司,但这类公司却因筹资困难、业务难以展开等原因而得不到发展。有关部门又拿不出比较具体的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所以,低碳化政策实施效果欠佳。

(三)居住舒适度与低碳化间的矛盾长期存在

随着经济的增长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宅的舒适度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中国需要争取碳排放空间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要为实现未来低碳化的发展目标大幅度地削减碳排放量。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有选择地借鉴《英国低碳转型计划》,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已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向世界承诺,2020年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这给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传递了节能的信号和挑战的压力。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家庭及社区低碳化改造是否合理,已成为中国低碳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如何借鉴英国碳减排计划中的创新亮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缩小我国低碳化政策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四、《英国低碳转型计划》对中国家庭及社区的启示

(一)完善相关法规与多种政策激励

从英国的经验看,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碳减排的根本保障。英国制定的《气候变化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同类法案;英国也是第一个用法规形式引入“碳预算”,为二氧化碳总量排放封顶的国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建立健全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考虑成立类似于英国“气候变化委员会”的独立监督机构,专门负责节能减排的监管工作,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对居民用户的减排激励,不是单一政策就能完成的,需要经济、行政、信息手段共同的作用。

就中国而言,在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中,化石燃料约占80%。到2020年,要将温室气体的排放较目前减少20%,能源资源(包括能源效率)的碳生产率必须较目前提高65%。生产、转换并分配热量的两大主要部门是电力和石油天然气行业。为了满足减排目标,这两大行业需要进行重大的转型。电力部门需要在2030年前每年削减6Gt的CO2e排放量,就必须改变其能源结构,在太阳能、风能或者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上实行突破。

为了系统实施低碳政策,电力部门应该动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发展并部署碳的捕获与封存技术,实施低成本和标准化的减排规划,并将可再生能源网络技术引入家庭及社区,谋求中国家庭及社区低碳改造的有效途径。

(二)系统优化创建美好家园

从英国的低碳转型计划看,家庭及社区的低碳化转型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对能源政策、能源价格、环境影响、供需平衡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化选择后的发展趋势。目前,欧盟、美国、日本都已将绿色建筑列入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促进节能低碳的重点领域。尽管使用节能技术会使建造成本提高10%-15%左右,但节能效果的产生将逐步收回这些付出。因此,为了达到减排的预期目标,应该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的建造方案,并从节能的角度对老建筑进行改建。

从中国的“十二五”规划看,对于家庭及社区的低碳化改造也不再停留在口头宣传上,而是为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变发展模式,制定了行动路线图。根据规划,电力方面要重点转变发展方式,并围绕电源结构、电网建设、电力、电价改革等方面展开,清洁能源的比重将从2009年的24%上升到2015年的30.9%、2020年的34.9%。煤碳方面要着重煤企并购重组,大型煤碳基地建设,煤碳工业节约化、低碳化将成为主要抓手。要求各级政府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行政力量,把低碳消费的理念,向家庭和社区推广、试点,让每一个居民都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提倡绿色的生活方式,树立节能减排意识。通过社区间的合作,通过家庭和居民的实践,总结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碳发展方式。

(三)以人为本保障最弱势群体利益

英国政府在推行低碳计划时,从三个方面考虑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即家庭能源使用效率、家庭收入和能源价格,并给予一定的照顾。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处于弱势群体的比例显然比英国更高。这些处于城市弱势地位的人群,面临着生存困境、机会困境、权利困境等多重困境,这就决定了他们对需要预先支付成本的低碳化改造政策,会具有相对比较复杂的看法、情感和思想。因此,借鉴《英国低碳转型计划》中保障最弱势群体利益的做法,矫正部分最弱势群体对低碳转型及改造的认识误区,拓宽他们参加低碳转型的渠道,减少心理落差,增强其对家庭低碳转型前景的信心是很有必要的。

中国家庭及社区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不能确定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采取什么行动为气候变化做出努力,这就需要政府采取激励措施。首要的行动应该是建立基于市场的刺激手段与方式,倡导消费思维的创新和行为的变化,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教育,并提高消费者的意识,提倡绿色家园,努力减少碳的排放,鼓励家庭和社区利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在设备的转换和安装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给消费者增加成本和支出,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新的资金和不同形式的财政支持,进行体制创新,实施新能源价格补贴,或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和现金补贴,从新的更为全面的角度来考虑节能减排,从而更有效地探索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辛章平,张银太.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J]. 城市发展研究,2008(4):98-102.

[2] 于一凡,田达睿.生态住区评估体系国际经验比较-----以BREEAM-ECOHOMES和LEED-ND为例[J].城市规划,2009(8):41-44.

[3] 张洁, 龙惟定.英美可持续区域评价体系能源条款分析[A].2009年上海市制冷协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

[4] 刘毅.居民节能意识及节能行为调查分析[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9(4)59-62.

[5] 姜胜洪.当前中国城市弱势群体的舆情分析[J].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2009(2):40-41.

[6] DCLG (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2008 DCLG.. The 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 setting the standard in sustainability for new homes. The Stationery Office, London.

第4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 节能减排 可持续发展

1 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其实质是资源的高效利用、清洁利用及低碳或无碳能源开发。2008年联合国将世界环境日的口号定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促进减排义务实现,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进一步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找到了较为有效的方式和途径。

2 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2.1 国际低碳政策和措施

2)日本。日本构建低碳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依靠政府主导、创新科技、革新制度、重视示范试点及加强国际合作。2008年,日本政府提出防止气候变暖的对策—福田蓝图,包括关于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制度变革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并提出到205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目前减少60%-80%的目标。

3)美国。美国虽未加入《京都议定书》,但近年来亦非常重视节能减排:2005年通过《能源政策法》、2007年颁布《低碳经济法案》。其发展低碳经济的原则是通过法律保护美国由于依赖外国石油带来的经济和战略风险,将研发清洁能源置于优先位置,通过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复苏并使其成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2.2 对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

目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居世界第2位,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为西欧发达国家的1.6倍、日本的1.69倍。中国要积极借鉴西方国家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法律及政策体系,大力发展节能和低碳技术,选取特定地区建立低碳经济发展实践区,加强国际低碳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激励各行业从事低碳生产与经营。

3 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策略

当前环境气候问题已成国际社会共识,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3.1 坚持国家利益、正确评估减排任务和责任

我国的碳排放增长要考虑自身特定的发展阶段因素,尤其是高碳产品出口引起的碳排放问题,减少在减排问题上面临的国际压力,避免陷入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给中国设计的陷阱。在进行低碳经济的国际合作中,要坚持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对技术和项目严格把关,增强碳排放交易的透明度,防止清洁发展机制等项目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

3.2 促进低碳制度创新与法律体系建设

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是政策制度的创新和制定,这是解决中国高碳创新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国应加快制订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规,强化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改革能源体制,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3.3 税收调节

碳税的征收是一种政府的强制性调控手段,我国应逐步开始征收资源税和碳税,对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企业使用税收杠杆限制其碳排放、提高能源使用率,并将所得收入投入低碳技术。

3.4 坚持节能减排

此外,还要重视国际合作、加强低碳技术创新,加强教育宣传、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低碳意识,在有条件的地方构建低碳经济试点。

4 结论

①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发展低碳经济是保持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控制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

②中国现在仍属于高碳能源结构,构建低碳社会尚需较长时间,政府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③发展低碳经济的策略包括正确评估减排任务、建立低碳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坚持节能减排、税收调节、低碳技术创新等。

参考文献

[2] 张坤民.低碳世界中的中国:地位、挑战与战略[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 18(3):1-7.

[3] 郭印,王敏洁.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9,25(10):176-179.

[4] 陈志恒.日本构建低碳社会行动及其主要进展[J].现代日本经济, 2009(6):1-5.

[5] 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及启示[J].发展研究, 2009(2):23-27.

第5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审计;应用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新经济发展模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在实践中运用低碳经济理论组织经济活动,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为基础,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不仅能源行业,同时建筑、化工和制造业等等也都朝着低碳化、无碳化方向发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17.3%的目标。审计作为经济生活中的监督和促进力量,对低碳经济发展,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应发挥重要作用,开展低碳审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低碳审计的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下,审计主体通过审计时间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者最终结果,是人们通过审计活动所期望实现的根本目的、要求的总和。低碳审计的总体目标较多体现在为政府实施低碳经济提供建议,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低碳政策、低碳经济杠杆、低碳技术的合理、有效应用,同时也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减缓气候变化,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低碳审计的具体目标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低碳政策、法规和制度过程的科学性,实施过程的适当性和遵循性;(2)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低碳责任履行的效果性;(3)低碳产品补助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4)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5)加强对低碳交易体系的研究。

二、低碳审计的内容

低碳经济审计模式可以沿着低碳生产、低碳技术、新能源开发与环境绩效审计、节能减排审计、能源审计相结合的方向进行探索。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低碳经济审计属于宏观层次,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对于国家制定的低碳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审计,同时也为低碳经济制度体制、方针和政策的发展完善服务。低碳审计可进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事前审计结合低碳评价,事中审计对节能减排的执行过程定期监督,事后审计主要对效果进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管理政策法规。第二,对低碳经济资金进行绩效审计,从对资金的预算、筹措、管理、使用到投资进行环环审计,对其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评价。审计监督的传统范畴在低碳经济的环境下要进行适当调整。低碳财税资金是针对低碳项目或者产品而划拨或者减免的,审计中要严格审查项目或者产品的符合性,避免搭便车现象存在。另外,严格审查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以及使用效果,即是否达到预期的低碳促进效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第三,对低碳经济行为和产品的审计认证。根据目前欧美国家的经验,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有激励政策,如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建筑等低碳技术开发行为。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需要以低碳产品和低碳行为进行认证为前提。同时我国拥有庞大的碳排放市场,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透露“十二五”将在国内开设碳交易市场,碳交易也需要对碳源和碳汇进行确认。通过政策手段,由国家林业局与几大能源公司开展碳交易,带动国内碳交易的形成和完善。我国尚未建立碳交易平台,按照英国实施碳交易惯例,这个平台的核心就是第三方的独立认证机构,只有这样机构的存在才能对排放量进行审核和确认,交易成为可能,这也是我国碳交易平台建设的瓶颈。除了宏观层次,企事业单位还应该进行微观层次的低碳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制度、政策、目标、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责任的落实完成。企业在建设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短期内的支出会大于收获,因此,需要实施低碳审计来监管督促企业开展低碳活动。通过低碳审计,能够发现企业在低碳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揭示风险并运用法律法规等手段查处杜绝这些问题,督促企业采取低碳消费方式。

三、低碳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低碳审计的程序上,第一,审前需要根据审计对象生产经营和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与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相关的审计重点、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审计重点在传统的财务审计基础上可侧重于节能减排、环境绩效、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清洁能源的贡献份额等。由于低碳审计要求比较量化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相关的参考评价指标的收集及制定显得比较缺乏。我国审计队伍的现状可能无法胜任,但可多咨询低碳和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人才的意见,集中培养同时涉及两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国家也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的低碳审查标准。合规性审计中需考虑的低碳指标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总排指标和相对指标。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可以引用测算模型CO2=ΣKi×Ei(其中Ei表示不同的能源类型,Ki表示不同的碳排放系数)。由于此模型只是估算总的排放量,为了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可以根据需要对每个行业的碳排放量,比如能源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工业、居民和交通运输业,作为二级指标进行审计检查。第二,事中审计或者现场审计时,审计人员深入了解低碳投入、运营费用、经济产出等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考虑审计对象生产环境和技术实力等的低碳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的建筑碳排放占了全国全部碳排放的将近一半,因此,碳审计的重点应该放在建筑物上,也就是说能耗最大的建筑业应该借鉴香港的经验,实行碳审计系列活动,这样就能够分析出现有的建筑物温室气体的排放,找到潜在的节能减排措施。审计师实施审计的过程主要取决于对“风险”的评估。在审计过程中,突出和创新使用实地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现场跟踪法等等审计调查方法,考虑企业整个生命周期链条的碳排放量,还要考虑外部性因素,技术创新经济型指标以及效益性指标,使用计量法和审计人员专业判断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来综合执行审计过程。第三,总结和撰写审计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不少公司自主把碳排放量写入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一方面以督促减少碳排放量,另一方面也向市场传递信息使自己脱颖而出。公司公开披露温室气体排放资料以及有第三方保证的自愿参与日益成为一种趋势。审计报告提供的科学合理的数据,有助于分析使用者的行为或者相关设备运行状况,从而找出潜在的节能减排措施和能源高效利用方法,让政府、企业、公众都明白能源都消耗在哪里,而碳排放又排放到何处,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的意识。

四、对我国低碳审计发展的建议

(一)宏观层面

第一,完善低碳审计的体制、政策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审计信息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外部性产生的根源并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审计关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以及审计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良好的制度规范可以促使审计主体的审计动机转化为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开展低碳审计理论与实践相关的法规,但具体到审计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指南的更新工作还没有跟上,应该结合国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评价低碳消费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及指标体系,加快建设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尽快建立碳交易平台。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工业发达国家到2012年至少减少50亿吨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但专家预计,发达国家至少有25亿吨的减排量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而需要其他国家的协助。碳减排市场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对中国来说,碳交易仍然是个巨大的、尚待开发的市场。一方面,可以通过碳价格控制,在交易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我国在从事碳交易的同时,应着眼于从清洁发展机制(CDM)中获取国外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由此不断改善中国的环境状况。碳交易平台的建立需要成熟的碳认证业务,因此社会审计机构的碳认证领域的业务拓展开发具有市场空间。第三,做好低碳意识的推广工作,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投资必不可少。低碳审计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大力宣传低碳经济的概念、内涵、方法和措施,同时在探索中有所创造。开展低碳经济审计的目的是为国家和企业的低碳生产管理,尤其是对节能技改管理提供科学的改进意见,从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审计意见的科学性非常重要。为此,一方面,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审计队伍,在管理、计量、统计、能源利用、能效分析、财务分析、环境保护、低碳生产等方面有充分的从业经验,以保证改进意见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部门也应有专职的低碳经济生产管理师,他们既能为低碳生产、能源利用进行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和管理,克服资源浪费,又能较好地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微观层面

作为低碳审计主体的核心,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展相关碳审计业务,可以借助已有的客户资源和专业技能优势实现业务范围的逐步渗透和扩张。并通过引进专门人才,与外部专家合作等多种途径,逐步确立审计技能的优势,扩大市场影响,进而不断拓展碳审计市场份额。由于与传统的审计框架不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区别对待传统的以鉴证服务为主的业务和碳审计业务。可以通过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的方式,借助客户资源优势,挖掘潜在新客户,不仅在专业胜任能力上增加了筹码,同时也拓展了市场份额。在部分国家,以产品的碳足迹为样本的试验计划已经在进行中。在英国,20家公司已经与政府资助的碳信托合作,试点碳基金股票单位级的碳审计及零售产品的碳认证。在法国,连锁超市对26项自有品牌产品进行了碳追踪,并使用了“红绿灯”标记作为碳编码系统以显示碳评级。德国的十个大公司,包括巴斯夫、汉高、利乐、REWE集团对小部分样本进行了碳足迹试验。在日本,30个公司合作的“生态产品”计划正在运行中,而在韩国试点进行了对十大消费产品的碳评级。可见,在公众和企业界,在产品层面建设碳审计和碳认证是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根本动力。创造培养多领域专业人才的机会。在香港,由能源学会主办的Certified Carbon Auditor Professional(CAP)的专业培训课程和资格认证得到开展,为社会各界有兴趣并致力于投身低碳事业的人士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对于企业个体来说,应该考虑长远,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减少碳排放为直接动力,革新生产技术,才能立足国际市场有力竞争。通过碳审计使企业明白能源消耗在哪里,碳排放到哪里,从而帮助企业充分了解自身的产品,以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王帆.英国低碳审计:回顾・框架・启示[J].经济与管理.2010(11)

[2]李惠珍. 低碳经济与审计[J].会计之友.2010(31)

[3]李兆东,鄢璐.低碳审计的动因、目标和内容[J].审计月刊.2010(8)

第6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国际组织;碳排放;约束机制;计量标准;减排政策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5-0035-05

根据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和统计,大气中现存的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70%以上来自发达国家。从1850年至2005年的155年间,全球共排放CO211,222亿吨,发达国家共排放了8,065亿吨,占全球总量的72%,其中欧盟占27.5%。从人均累计排放看,欧盟542吨,德国958吨,英国1,125吨。世界人均173吨,中国仅71吨。根据世界自然资源研究所的统计,1850年至2004年美国累积碳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人均历史累积排放达1,105.4吨。美国能源情报署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美国占世界总排放量的累计百分比高达41%[1]。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国际组织试图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来约束碳排放的行为,很多国家也试图通过制定一些碳减排的政策法规来响应国际组织的倡议,从自身做起积极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而共同努力。

一、国际社会碳排放约束机制

由于温室效应的全球性特征,CO2的减排措施从理论上被认为只有在一个全球性的国际框架体系中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CO2的减排政策首先是建立在一个国际协作的框架体系之中[2]。国际社会碳排放约束机制主要包括制定一些带有制约性的公约或协议,并提出一些碳排放标准,来规范、指导和引领各国的碳减排。

1. 制定约束性公约和协议

国际社会通过一些国际性的组织来制定各种公约或协议来督促世界各国对减排CO2承担各自的义务。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联合国大会上获得通过之后,1997年签订的《京都年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1990年的基础上,2008年~2012年5年间减排5.2%。2007年制定的《巴里行动计划》,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减排的具体目标、途径和措施。2009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提出的后续目标要求发达国家到2020年比1990年基准年减排40%,到2050年实现排放为0(至少减排95%以上)。在这些框架约束下,世界很多国家都在制定各种碳减排规定,努力实现各自目标。如欧盟十五国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致力于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将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基准年(主要是1990年)基础上削减8%。再如日本,为了响应京都议定书,完善了整个气候变化政策框架。1999年生效的应对全球变暖措施促进法案,规定了政府、地方组织、行业和公民在开发和执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计划方面的任务。但也有些国家公开表示了抵制,如美国等国家,部分原因是由于双方之间存在一些分歧,当然最主要的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也说明,尽管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颁布的这些公约和协议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真正执行到位还有着比较漫长而艰难的路要走。

2. 碳排放核算标准

碳排放核算是碳减排量计算、碳排放信息比较的基础。碳排放核算标准的出台使得无论是对于个体或组织、还是产品或活动的碳减排工作有了量化的依据,为合理地评价和约束碳排放提供了有力条件。

对各种社会活动的碳排放量进行核算成为衡量低碳经济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使核算成果具有可比性,自20世纪末以来,发达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英国标准协会(BSI)等已通过大量调研形成了系统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涵盖了国家、企业(组织)、产品和服务、个人等多个层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认知度较高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如ISO14064、GHG Protocol、PAS 2050等。这些标准的实行,为促进全球碳减排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低碳经济的特点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但对于“低碳”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基于终端消耗的碳排放量低,另一种是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低[3]。相应地,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两种核算标准。

(1)基于终端消耗的企业/项目碳排放核算标准。此标准主要面向企业(组织)或项目层面。对项目的碳排放核算包括对该项目设计减排量的“审定”和项目实施后实际减排量的“核查”。目前适用于企业/ 项目碳排放核算的标准有GHG Protocol(2004)和ISO14 064(2006)系列标准。GHG Protocol标准范围涵盖京都议定书中的6种温室气体,并将排放源分为3种不同范围,即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避免了大范围重复计算的问题,为企业、项目提供了温室气体核算的标准化方法,从而降低了核算成本;同时为企业和组织参与自愿性或强制性碳减排机制提供了基础数据。ISO14064(2006)作为一项国际标准,规定了统一的温室气体资料和数据管理、汇报和验证模式。通过使用此标准化的方法、计算和验证排放量数值,可确保组织、项目层面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监测、报告及审定与核查的一致性、透明度和可信性,可以指导政府和企业测量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了GHG减排和碳交易。

(2)基于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此项目主要面向产品或服务层面, 给出了对某产品或服务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估算方法和规则。ISO将生命周期定义为, 通过确定和量化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能源消耗、物质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来评估某一产品、过程或事件的寿命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提取与加工、制造、运输和销售、使用、再使用、维持、循环回收,直到最终的废弃。因此,各个核算标准制定的关键在于收集整理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碳排放数据, 并采用适当方法进行碳排放估算。现今较为主流的核算标准有PAS2050和ISO14040 / 14040(2006)。

3. 建立能源指标体系

国际组织制定了一些强制性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来约束碳排放。尽管节能与碳减排仍有一定的区别,但它们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主要的。也就是说,节能减排的直接结果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减少碳排放。因此,这些节能指标体系仍然对碳排放约束有着直接的可操作性意义。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建立了可持续发展能源指标体系(EISD),该指标涉及社会、经济和环境3大领域,包含30个核心指标。世界能源理事会(WEC)建立了能源效率指标体系包括测度能源效率的经济性指标和测量子行业、终端用能的能源效率的技术经济性指标,共23个指标。

在综合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中,对于能源与排放指标,联合国建立的指标体系中包括人均年能源消耗、能源使用强度、可再生能源消耗份额、温室气体排放量、SO2排放量和NO2排放量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建立的指标体系中包括能量强度、无铅汽油的市场份额、能源供给和结构。欧盟(EU)建立的指标体系包括电力价格、天然气价格、温室气体排放、经济能源密度、可再生能源所占份额等等。

二、发达国家碳减排政策措施

对于大部分发达国家来说,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其碳减排的目标和时间表,那么他们就需要根据这些既定的目标,运用相关的政策工具来加以实现。目前国际上的各种低碳减排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经济政策和其他一些行政性和法规性措施。

1. 通过经济政策工具实现碳减排

总的来看,发达国家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碳税、排放权交易、复合排放权交易和财政补贴等[4]。

(1)碳税。碳税是针对CO2排放所征收的税,是达到既定碳减排目标成本最小的减排政策工具。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碳税的实施效果有较大差异。但从长期来看,碳税是一个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能有效地减少CO2的排放。欧盟正在讨论实施统一碳税以弥补2005年1月实施的碳排放贸易体系的不足。加拿大BC省在公布2008年度财政预算案时规定,从该年7月起开征碳税,即对汽油、柴油、天然气、煤、石油以及家庭暖气用燃料等所有燃料征收碳税,不同燃料所征收的碳税不同,而且未来5年燃油所征收碳税还将逐步提高。

(2)排放权交易。排放权交易指对SO2、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和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所进行的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源于20世纪经济学家提出的排污权交易概念,排污权交易是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2004年全球碳排放市场诞生,其交易方式为: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协议国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一定的碳排放减排目标,各国再将自己的减排目标分配给国内不同的企业。当某国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时,可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同样的,在一国内部,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的企业也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而形成。

(3)复合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一体系将以价格为基础的碳税和以数量为基础的一般排放权交易制度结合起来,为排放权价格设定了安全限制。这一交易体系一共有两种类型的排放权。一种被称之为永久排放权,它的多少决定了拥有它的经济主体在每一年能够排放的CO2量的多少。另一种被称之为年度排放权,其多少决定了拥有它的经济主体在一个特定年份允许排放的额度。一个经济主体某一年允许排放的总量就等于这两种类型排放权的总量。

(4)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属于一种激励政策,通过对无碳项目或低碳项目如可再生能源、节能技术投资与开发等项目的补贴来减少CO2排放。同时,减少或避免通过定价政策规定能源的低价格,然后对石化能源企业或煤电企业进行价格补贴或亏损补贴,那样会导致增加CO2的排放,产生负面效应。

2. 制定碳减排法律制度

由于法律制度强制效果比较显著,很多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制度来对碳排放进行约束。如德国和英国。除了遵守欧盟的法律和规定外,它们还积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对碳减排予以保障[5]。

德国的碳减排法律主要包括能源与气候变化综合方案、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输送法、能源产业法、可再生能量资源法案、生物质条例、可再生能源供热法以及能源建筑法等其他一些法律,基本上已经形成有关碳减排的法律体系。其中,2007年德国政府推出的能源与气候变化综合方案是气候变化的代表性立法。

英国在碳减排方面成效比较显著与其制定的有关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些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气候变化税、电力与燃气(碳减排)法令以及碳减排能效机制法令等。根据《财政法2000》和《气候变化税收规定2001》,英国政府于2001年4月开始征收气候变化税。《电力与燃气(碳减排)法令2008》在2008年1月31日生效后,英国据此建立了碳减排目标制度。而根据2010年3月颁布的《碳减排能效机制法令》又建立了碳减排承诺制度。

3. 制定碳排放计量、监测方法和标准

第7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概念,我们并不太熟悉。因此,必须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一是要学习低碳经济的定义与内涵。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开发清洁能源、追求绿色GDP,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科学家们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多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而在促使气候变暖方面作用最大的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低碳经济的概念最早由英国于2003年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对于低碳经济这个具有广泛社会性的前沿经济理念我们要不断学习,以求深入理解,便于践行。二是要认识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刻认识低碳经济的意义,才能自觉的实践低碳经济。我认为,发展低碳经济不仅对于改变全球气候状况,保持人类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讲也十分重要。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地理环境差,资源尤其是能源相对贫乏,一些地方环境污染严重。通过提倡和发展低碳经济,不仅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尽到一个大国的责任,而且是建设我国生态文明,改善城乡居民与生存环境的需要,是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发展低碳经济与国家正在开展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本质上相一致,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吻合。发展低碳经济对我们施工企业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三是要积极宣传低碳经济,澄清一些模糊认识。低碳经济毕竟是一个新的概念,至今尚未十分普及,人们在认识上有待提高与深化。因此,需要广泛进行宣传,以便把低碳经济的理念渗透到企业的上上下下,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逐步增强职工的低碳经济意识,并树立正确的观念:发展低碳经济不仅关系到地球上的每个国家和地区,也关系到每个企业和每一个个人,都应尽到自己的责任并积极参与;发展低碳经济虽然有技术难题需要攻克,但是有许多节能减排工作可以通过每个人的身体力行就能做到。对施工企业和职工来讲,都应该大有可为,并能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未来要做的事情,而且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四是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企业是实现这种模式的重要角色之一。施工企业作为其中一员,也理应承担这个社会责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施工企业虽然不是钢铁、水泥、炼焦、电力等高耗能企业,但是是使用钢铁、水泥、电力等资源的大户。以钢材为例,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业约占全国钢材消费量的50%左右。炼钢需要耗费煤炭、电力等资源,节约钢材就意味着节约煤炭、节约电力。同理,节约水泥、电力等也意味着节约煤炭等自然资源,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因此,施工企业应响应国家号召,践行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约物质资源和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有害物质排放,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制订办法,适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际需要

发展低碳经济,开展节能减排,转变生产与消费方式,保护地球,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应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国际层面来看,通过世界各国近些年的不懈努力,形成了一些协议与文件,主要有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2007年底制定的“巴厘岛路线图”和2009年12月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表的《哥本哈根协议》。这些文件对各国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中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合作作了一些原则规定,对节能减排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就国内层面来看,我国虽然在1989年出台了《环境保护法》,2007年正式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更加注重节能环保,等等。但是,针对发展低碳经济,开展节能减排这个新课题的有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就施工企业层面来看,以前虽有节电、节油、节水等节约措施,但是,对于结合低碳生产、低碳消费方面的制度建设,目前有的才开始启动,有的则尚未启动。本人认为,施工企业可以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宏观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节能减排的管理办法,例如,可以制定与完善节电、节油、节水、节材和节约消费的一些办法,可以制定减少排放污染物、防止破坏环境的具体措施,以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粉尘等排放,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对已制定的管理办法,可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修订与完善,使节能减排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坚持创新,依靠先进技术节能减排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于节能减排来说,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科学技术还相对落后,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开展节能减排,受着科技水平的制约,发达国家虽有成熟技术但又不会拱手转让。怎么办?除了努力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之外,主要靠自主创新,加大科技研发能力,寻求技术上的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作为施工企业来讲,虽然不是科研机构,但也可以有所作为,采用一些实用技术,进行节能减排。比如,可以在施工生产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替代原来所用的材料、工艺、设备的替代技术;可以在施工生产中采用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的减量化技术;可以在生活中采用太阳能等能源利用技术;可以对传统技术进行革新改造,用小改小革等方法,降低电、油、煤、气、水和原材料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总之,施工企业要坚持创新,不断学习与运用先进技术,在节能减排中同样可以大有作为。

四、发动群众,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节能减排不仅关乎世界上的每个国家,也关乎每个国家的每位公民。只有形成每位公民的实际行动,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保护地球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才有可靠的基础与保证。作为施工企业来说,也应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其中,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生活方式,提倡低碳消费。并且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一是要节约生产与工作中的能耗。合理调配与使用生产第一线的各种机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燃料、电力、材料等消耗。在办公室工作的机关干部,要合理使用照明、采暖、空调、通风和办公设备等,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二是要减少交通能耗。据有关资料介绍,交通产生的二氧化碳占温室气体排放量的30%以上。因此,减少此类排放量的最好办法为多骑自行车,多乘公交车,少开私家车,提倡用小排量汽车。三是要节约居住能耗。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房内照明、炊事、采暖、空调、电视、音箱、电脑、电冰箱等设备,使用节能灯,人走关灯关电器,养成节水、节油、节电、节气、节纸等好习惯。四是要树立“关联型节能环保意识”。少用塑料袋,纸杯等一次性用品,就意味着节油、节电,减少排放二氧化碳。据有关科研机构测算,1只纸杯的碳含量是20.21克,也就是说1只纸杯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排放20.21克二氧化碳。如果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就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为节能减排作出了贡献。五是提倡以低碳为主导的科学膳食。食用以多排放温室气体为代价生产的畜禽肉类、油脂等高热量食物,不仅不利于健康,而且还要进行瘦身消费,多排放温室气体。特别是要避免奢侈和浪费的消费,增加二氧化碳排放。

第8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1.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一个与环境气候相联系的概念。狭义的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量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其目标是应对当前气候变暖问题。广义的低碳经济是指低投入、高产出经济发展方式,其目的是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国家经济发展由高碳能源生产向低碳能源生产转变,由高碳消费低碳消费转变,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新型金融方式,其特征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构筑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源系统是指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地热和生物质能等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低碳技术包括清洁煤技术和二氧化碳捕捉以及储存技术,低碳产业体系包括火电减排能源汽车节能建筑、节能与减排与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节能材料等等。

2.碳金融

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碳交易的发展,而碳交易的成功又依赖于发达的金融体系。低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发展来的,十余年来国际金融新兴的一种金融,即低碳金融是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碳融资。金融界有人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界定了碳金融的内涵:从狭义上讲,世界银行把碳金融定义为提供给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资源;广义的碳金融是指气候变化的市场化解决方案。同时,又提出碳金融的四大功能: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能源连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气候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

3.低碳经济与碳金融的相互联系

碳金融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要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走碳金融之路。金融以经济为核心,低碳经济的发展引导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发生转变,为与之相关的金融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机遇与空间,促使金融体系由传统金融向低碳金融发展。而低碳经济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离不开金融的支撑。金融机构资金的投入,能够引领低碳经济低碳经济领域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发展的现状

1.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也不例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开始大力提倡低碳经济,减少碳排放量,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成果并不显著。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还很多。

(1)高碳排放经济仍无法舍弃

我国的能源主要是煤,石油等,这些能源还在大量使用,使我国的碳排放量远高于其他国家,而且为了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还在继续依赖高碳经济。而低碳经济的发展的关键是低碳技术,但低碳技术实现难度大,涉及范围广,严重制约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且低碳技术前期投资大,短期内可能无法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因而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我国的高碳排放量经济短期内仍无法舍弃。

(2)我国缺乏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支持

国外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我国却仅仅希望依靠降低能源消耗中的碳排放来实现低碳经济是不可能的的。低碳经济发展过程的低碳技术的发展,是实现高资源利用率和开发新能源的关键,因此我们应该加大低碳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加强与国外的在低碳技术开发上的合作,学习外国先进的经验与技术,实现国内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

2.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我国已先后在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方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低碳金融方面和联合国环境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以及《绿色信贷环保指南》等有关指导性的政策和纲要。这些政策和纲要可操作性差,缺少低碳金融的支持性政策,妨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2)碳金融的发展局限

目前国内碳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很多企业对碳金融和CDM的商业价值认识不足;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程序还很陌生;以及碳金融项目本身较长的开发周期、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较高的交易成本等都影响了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的参与热情。

三、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1.加大银行对低碳项目的投融资力度

低碳经济的发展拓宽了银行的贷款产品范围和金融服务内容,给银行带来了金融创新新领域的压力和低碳经济发展资金的巨大需求。银行在履行社会职责的同时分享低碳经济带来的的盛宴。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业应该加强在碳金融核心部分的研究,加强对CDM 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了解,将低碳经济项目作为贷款项目支持的重点,采取积极相应的贷款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对相应产业的投资力度。商业银行在开展碳排放交易时,要积极创新贷款管理机制以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并做好资金的风险管理,重视潜在的政策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保证低碳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2.加强对碳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

碳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要以相关政策为支持,不断探索和总结实践经验。首先政府应该将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加大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金融监管机构要不断拓宽视野,更新服务理念,转换监督方式,探索监管新思路。有关部门要规范碳金融管理机制,积极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对相应碳金融业务国家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制定和完善低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低碳市场运转的规范化;构建部级碳交易管理平台,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采取一系列经济惩罚奖励政策,包括税收补贴价格和贷款政策等,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生态补偿金制度,制定鼓励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机制,培养低碳领域人才,提高人们的低碳意识和理念,引导人们向低碳生活方式转变,逐渐建立一个低碳社会。

3.提高碳金融领域的科技水平

政府应该投资建立以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碳基金,以帮助工商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捕获低碳技术的商业机会;加大产品的生产能源的利用率,废物循环使用,处理温室气体的净化,新能源的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掘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投入;大力促进商用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在碳捕获、碳储存等领域占领绿色产业的技术制高点;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发展清洁煤技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第9篇:减少低碳排放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低碳;中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2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为了应对全球变暖这一问题,各国都进行了许多研究,随着碳排放问题的日益严重,减少碳的排放量这一问题成为了世界的共同目标。

碳排放权交易(又称碳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特别是减少碳的排放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低碳发展是应对全球变暖的最佳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在控制低碳的条件下,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商品,进而形成碳排放权的交易,称之为碳交易。

在全球变暖的今天,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面前绝不会推卸责任,特别是对碳减排这个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为此还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中国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争取早日建立起健全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电力、有色、建材、化工、冶金和航空服务这6个领域将初步纳入全国碳减排市场。

2.研究意义

(1)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长远的历史进程,不光要立足现在,更要放眼长远,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发展。在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就明确提出我国的发展必须在坚持绿色发展的同时,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来发展我们的经济,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换句话说就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地走文明发展道路,在这次全会中还提出了一个新概念:两型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更要做到保护好我们人类的生存环境,做到节能减排。在中央作出的总的布局的框架下,地方上积极响应,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特别是排污大户,比如小水电、小水泥、小煤矿以及小化工等,很多地方是以牺牲GDP来换得绿水蓝天的。

(2)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碳交易市场的需要

国际方面,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都有着自己化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中国可以参考已有的交易机制来建立属于自己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国内方面,中国一直在进行低碳转型,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虽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与挑战,却也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中国要想在建立碳减排机制的过程中取得较大的成效,就要认清碳排放交易目前所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国际碳减排中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碳排放交易的研究领域:主要是通过对于减少温室气体的交易来调节全球碳排放,根据每个国家的发展现状,对于碳排放的数量按照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落后国家分别设定一个控制值,当碳排放气体少于规定数值时就可以将剩余的数量当做商品进行买卖。

ENGLAND ECONOMIST庇古提出的外部性理论及其政策,奠定了现代环境科学的政策基础,而AMERICA ECONOMIST科斯提出的KOSI RULES则为碳减排权交易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的学者欧玲则是激励了实践者去创造新的机制。

碳排放交易的实证研究与研究方法主要有:1.常威在2015年通过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分析来说明了碳排放交易体系对于中国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2.嵇欣在2014年通过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来对碳减排体系的政策设计进行比较:1.配额分配、2.配额缴回、3.成本控制。可以看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不足表现在:配额供应可能出现过量;信用市场将面临深刻调整;碳价低及不确定性影响低碳投资;碳泄露行业获取“意外之财”。

2.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的研究

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EU ETS)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国际上的两大碳排放交易场所。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是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这一目标的主要政策。自2005年进入试验阶段以来,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却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孙法柏和李晓芬在2010年提出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覆盖全国,横跨全球的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排放权交易制度。它拥有62.1%的全球碳市场主体和70.1%的碳金融市场,其市场价值和数量均明显多于包括基于情节发展机制在内的基于项目的碳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有自己的特点:1.它是全球首个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碳排放市场交易平台;2.门槛低,北美地区的国家都可以自愿参与;3.、目前有六种温室气体的减排交易可以在那里同时开展。是全球唯一的综合性平台。

3.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研究

1997年于日本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利用了国际排放贸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简称IET)、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来推动全球碳减排,我国主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根据网络数据,2014年,全世界的碳排量将近355亿吨,而中国的碳排量居世界第一,将近98亿吨,所占比例超过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在同年的前九个月碳交易量达到2420万吨,同比增长了167%;碳交易金额高达5.93亿元,同比增长了64%。假如整年增长速维持着前九个月的增长水平,那么预计2015年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分别达到3053万吨、6.7亿元。截止到2015年三季度末,我国的减排配额和自愿减排量存在巨大的差距,配额达4512万吨而自愿减排量却只有区区的1092万吨,仅占配额的四分之一。

综上所述,碳减排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改革,对于解决全球变暖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一)发达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

《京都协定书》生效后至2009年,从世界银行的相关统计数据分析,2009年全球碳排放的交易的金额为2005年全球碳排放交易的一十二倍,短短四年市场发展迅速。甚至有人大胆预测,到2020年,全球的碳交易规模将会接近3.5万亿美元,远远超出其他市场。全球逐步形成了将碳排量当做商品进行交易的新兴市场。根据欧洲碳减排交易历史数据预计, 如果允许在期货和期权市场中进行碳减排配额交易, 光这一个市场的年交易规模就会达到惊人的580亿美元。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发展

根据相关国际机构的数据分析,2011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金额已达到1760亿美元。尽管碳市场交易量不断增长,但关于碳减排的国际气候谈判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突破。

虽然碳排放交易的量在持续增加,但是碳排放的交易价格仍在持续走低,成交总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交易量的大幅上涨。欧盟的碳指标(CER)交易价格持续走低既是由于受到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影响,又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低迷所导致的。自2011年7月开始,EUA价格持续下降,约由12.5欧元左右持续下滑至7.5欧元左右;CER二级市场价格也从10欧元陆续下降到3欧元左右。有分析家认为,CER指标近期仍将走低。虽然目前的CER指标回升无望,但从长远来看,价格上涨仍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各个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研究以及它们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经验,给出了有用的建议,且为后期的完善做了更进一步的推动。

三、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及其存在问题

目前中国只有7家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所,分别在北京、天津、深圳、广州、湖北、重庆、上海。

虽然试点省市都制定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但相关政策的设计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大部分的试点省市虽然明确了免费分配的配额分配方法,但是没有考虑到行业的特点以及它的生产力水平;其次是虽然部分试点省市表达了碳抵消的范围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想法,但是既没有指明某些特定范围的碳抵消项目,也没有标明使用碳抵消信用的比例限制,同时更没有指出碳抵消信用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试点省市的碳配额进行抵消等等;第三,只有深圳,明确了不履约的处罚;第四,只有北京、上海、广东等三省市明确了成本控制政策的部分内容(储存配额是允许的但不可以预借配额)。

近年来,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市场交易方式多样,市场流动性差,市场发展不完善等相关原因,导致当前形成了多个分割的交易市场。由于受到市场的不稳定和供求关系变化的双重影响,导致目前的市场交易价格还是会经常出现巨幅波动,比如中国的CDM项目的交易价格就是从最初的5美元左右一直上升到了15美元,而现在基本稳定在10美元左右。不光中国的交易价格波动剧烈,发达国家的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得更为强烈。欧洲气候交易所曾经创下了30欧元/吨的纪录,仅仅过了一个月又迅速下跌至10 欧元/吨,仅为最高纪录的三分之一。2007年的期货价格更是跌到了4欧元/吨。

中国在碳排放体系的建立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的原因,发展的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自己的自身情况。要彻底摆脱过去那种政府唱主角的被动局面,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建立一个相对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靠市场来提高相关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效率,而不是靠行政分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用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其次,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更适合的行业来进行这一改革。再次,政府应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的政策,并说明未履行的处罚。最后,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与加强各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国家政府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人才储备支持。科学合理地分配碳排放指标。政府应将碳减排强度的要求与本地区的实际经济形势以及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碳减排总量目标。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行业的差异性,促进相关行业率先采用先进的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以减少碳排放量。采取自由分配和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进行分配企业最初始的碳排放量,对先进企业予以适当的配额奖励。

(二)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路径

从2014年国家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可知道,到2016年,计划将全国统一的碳减排权交易市场建设完成。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在2015年10月25日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第一次被放入到五年规划。这一切都表明了国家对于碳减排的重视,为碳减排在中国的发展迎来了契机。

1.企业碳减排配额的分配

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对策制定,应该从各类型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现状预期目标等多个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关联的问题出发。为碳减排交易中存在的与企业有关方面的问题寻求良好的解决之路,才能使低碳经济成为可实现的道路,使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客观进行市场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碳减排交易市场。全面的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所产生的碳污染情况,对碳排放总量以及控制量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分别制定一个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分阶段的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设。

重点分析各行业的排污情况,将使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做到科学合理且更方便的规划。同时,应加强各地区的碳减排交易市场之间的联系,增强市场交易的流动性,这样有利于碳减排总量的统计以及碳减排交易的进行。

制定企业的碳减排总量。在推行低碳经济的今天,相关污染行业更应控制碳排放总量,积极响应政府对于低碳经济的追求,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对高污染行业要尽量控制,对可转型的污染企业早日完成转型过渡,使碳排放总量降到可控制的范围内。

2.政府方针政策

政府的政策方针都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兴衰,因此,国家政府一直在积极进行低碳经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来支持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中国碳减排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中国政府应加强对各行业中的各企业加强管理和指导。政府应鼓励各企业进行能源改革,为促进低碳经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早日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企业降低碳排放等改革进行一系列程序的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