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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精选(九篇)

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

第1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耕地保护光喊口号不担责任,最后还是会落空。多年来,湖北省从领导班子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建立耕地保护补偿、调动农民群众耕地保护积极性等多方面入手,积极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新方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现了全省耕地保护目标。

以“三农”发展综合考评为依据,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意识

省委、省政府把耕地保护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工作来抓。2008年,制定了《湖北省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办法》,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各县(市、区)“三农”工作的考核指标,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该项考核指标不能得分,以此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意识。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考核为依据,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意识

经济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耕地为代价,必须在保障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资源。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省委出台了《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考核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湖北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评分办法(试行)》,将耕地保有量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

以土地利用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意识

去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变化情况和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引起了各级政府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高度重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较上年降幅越大、违法占用耕地率越小的,得分越高,以此激励各级政府少占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绩效考核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当年追加和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及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奖励一定数量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在安排国土资源建设项目时予以倾斜。对连续两次核等次较差的,扣减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以推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为切入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湖北省积极探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宜昌市点军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重点对点军区区长任期之中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通过离任审计促进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襄阳市、京山县也出台文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目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正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以严格土地执法为保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省法院、检察、国土资源、公安和监察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规定》,建立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省国土资源、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暂行办法》,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报告内容、时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健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巡查网络,每个村聘请1名协管员(信息员),及时报告耕地保护信息,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襄阳市市委、市政府把土地卫片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是辖区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土地管理和土地卫片执法“一票否决”制度,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0%,或虽未超过10%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县、乡、村三级组织和相关单位,一律取消各类综合性的评先资格,班子成员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以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为推手,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湖北省通过实施耕地保护激励补偿政策,让耕地保护者得到直接的利益,以此促进耕地保护工作。2007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按基本农田每亩2元的标准,每年省级预算支出1.21亿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得越多,得到的专项经费也越多。从2009年起,将土地开发复垦作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省财政将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作为市(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激励性转移支付一项考核指标,调动各级政府稳定和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积极性。2010年,为加大落实耕地占补指标储备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省厅出台政策,将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耕地率达到30%以上的,30%以上的新增耕地全部返还地方作为补充耕地指标,省里从30%以内再奖励15%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地方占补平衡,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开发耕地的积极性,为耕地占补平衡打下了坚实基础。以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为平台,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保护耕地,不仅要稳定耕地面积,更要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湖北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在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有效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投资200亿元,实施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1112万亩,新增耕地102万亩,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在大规模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土地整治工作。2006年以来,省厅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整治管理制度和标准。2011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土地整治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7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法制保障。

第2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十年磨一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

作为我国陆域面积最少、人口密度最高的省份之一,浙江省耕地面积只有3114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55亩。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的经济建设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城市化进程加快,目前城市化率达到60%左右,平均每年提高1.08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耕地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浙江省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点到面,由部门到政府逐步推进,全面实施是1995年9月开始的。1998年年底,全省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完成,硬性下达了耕地保有量面积,省政府与11个设区市、设区市与所辖的县(市、区)、乡(镇)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按规划目标及时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从而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保护耕地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核心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都有专人负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政府领导工作变动了,但责任书上规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不变,必须继续承担原来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书上规定的责任。耕地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年终进行,考核时依据耕地保护目标,又将责任书上的内容具体分解为耕地保有量、耕地减少量和建设占用耕地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土地执法成效、土地计划执行情况、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耕地补偿制度、灾毁耕地复垦率等10个方面。具体内容在先后主次上的细分、分值大小的确定根据当年工作侧重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有所调整。

1999年下半年,遵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各地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具体落实到地块、村组和农户,并进行了登记、上图;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全省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711万亩,保护率达85.05%。

为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逐步完善相关制度,浙江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中组部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于今年3月正式出台了《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把耕地保护纳入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指标体系,规定各市政府对《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从2006年起,省政府每年对各市考核一次,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监察厅、审计厅、统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

此次考核内容及标准在原先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完善,目前,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及标准共有6条:(1)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数;(2)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数;(3)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4)积极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5)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组织健全,措施到位,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目标;(6)当年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同时符合上述六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就要把“板子”打在具体人头上,就要查处领导干部的责任。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落实政府责任,加大保护力度。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市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市,由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试行办法》将耕地等资源保护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实绩分析考核,使耕地保护领导责任制真正落实了实处,为耕地保护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增加考核内容,突出质量保护。耕地动态平衡政策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用地需求高、耕地资源又相对不足且急剧减少的局面下提出来的,其内涵是既要保证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又要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然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建设占用往往是城市周边优质良田,补充的耕地质量是无法与之比拟的,使耕地存在隐性减少的风险。为了在稳定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浙江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增加了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两项任务。

――端正发展观,强化违法查处力度。耕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违法现象严重,在各类违法案件中,涉及地方政府违法批地、违法征地的案件往往占有较大的比例,且涉案用地面积大。致使地方政府土地违法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盲目追求GDP的高增长,在自己任期内创造“政绩”。浙江省将万元GDP建设用地量、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纳入了市级领导考察实绩分析指标体系中,并明确了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强化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力度。

――调整考核方法,增加考核科学性。为了增加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可比性,此次明确采用两套数据的考核,统一考核数据口径,其一是总量考核:以《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基数,全省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确认的各市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的数据为当年数据依据,两者进行保有量的考核。其二是占补考核:当年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量与造田造地等增加耕地数量进行占补考核,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并要求在考核中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等级情况的监测调查资料。

成效明显: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从无到有,是一个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提高的过程,浙江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前后用了10年时间,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在耕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增强了耕地保护意识。保护耕地,思想认识是关键。首先,树立政府部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将耕地等资源保护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有效改变了过去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普遍存在的“重经济发展、轻耕地保护”的现象,促使地主党政领导用科学发展观处理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其次,引导农民树立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思想。通过层层签订耕地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农户,通过村庄周边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公益广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保护基本农田耕地的责任和义务,调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积极性。

二是扭转了耕地锐减的局面。1974年~1995年,浙江省连续21年补充耕地面积少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导致耕地面积锐减。1995年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提出了“一保二造三改”政策。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实行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一一挂钩的制度,开展了垦造耕地储备库的建设。加大了造田造地补助资金投入,鉴于耕地资源日趋减少,开发难度加大的情况,列入省级造田造地项目的补助资金由最初每亩1000元增加至目前的每亩6000元。1998年开始实施土地整理及标准农田建设,到2005年年底全省共建成标准农田1300万亩,占耕地保有量的48%,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提高了土地质量和生产水平。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省已连续10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实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集聚效应。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供地,促进经济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运用经济手段,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用地查处力度。近年来,浙江省万元GDP建设用地增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2002年~2005年期间分析数据显示,2002年万元GDP建设用地增量为40.67平方米,2003年为26.65平方米,2004年为17.54平方米,2005年为17.58平方米,2003年~2005年三年年均下降了24.39%。

四是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在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必然触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从整体上说,利益分配是偏向于土地非农化推动者,在巨大经济利益的冲动下,占用土地甚至违法占用耕地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开始,浙江省在党政领导实绩分析指标中采用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这一指标,2003年~2005年,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为95.62%,其中2005年全省被征地农民应参保人数45万多人,已参保人数47万多人(含前几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保障率达到103.26%。不仅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利益,而且有利于遏制和减少乱占土地行为,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和主动性。

任重道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需要不断探索完善

耕地保护问题,不只是经济问题,还是体制和政策的问题。耕地保护的实际效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态度与执政能力,因此必须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和国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耕地长期、高效利用。浙江省将不断探索和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来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要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作为党政领导实绩考核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用统一的量化标准、完善的实绩分析体系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晋升晋级、奖励惩戒的一项重要的依据。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此提高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刚性要求,从而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3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耕地;质量评价;耕地利用;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5.07.010

Abstract: Land remediation is to improve the land use conditions, and it is an effective measure to improve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cultivated land.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evaluation study of Guizhou Province land remediation area has important effect 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uizhou's economy. In view of the urgency of the arable land and remedi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land remediation area,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research progress of cultivated land remedi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of Guizhou Province, put forward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methods being suit for one's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refers to the specific questions arise stage of existence, and gave the countermeasures, providing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after scientific,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ly evaluating of land quality and land resources.

Key words: land remediation;farmland;quality evaluation;cultivated land use;AHP

土地整治是我国现阶段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途径,通过土地整治可以优化耕地资源配置、增加耕地数量、改善耕地质量,因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土地整治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三是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化;四是逐步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五是加快耕地复垦。同时,耕地变化直接影响粮食的安全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1]。这进一步凸显了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对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重要意义。

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直接制约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耕地的有限性使得世界各国对耕地资源倍感珍惜,而且不断用实际行动来表明自己国家对于耕地的重视程度。耕地数量紧缺、质量良莠不齐是我国耕地的普遍情况。当今随着工业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相当数量的优质耕地被征用,而各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也只是达到了耕地补充在数量上单方面的平衡。除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之外,环境污染、人为破坏等人为因素也在逐渐使我国耕地质量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目前关于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倍受关注[2-3]。耕地质量问题出现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农地保护的力度[4]。我国也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开展了保护耕地的相关工作。伴随耕地质量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粮食安全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早在1974年就提出了“粮食安全”问题。如今,粮食安全已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倍受国内外关注[5-6]。这也彻底唤醒了我国保护耕地的意识。

贵州省作为一个耕地较少的省份可通过不断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逐步提高耕地数量,改善耕地质量。随着近年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为了让有限的耕地养活不断增长的人口,就需要将耕地质量和数量同时进行提高。兼顾耕地数量和质量,将是未来贵州省耕地质量研究的方向。

1 贵州省耕地及耕地质量评价

1.1 贵州省耕地概况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 100 m左右,全省耕地总面积为17.61×104 km2,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1.84%。贵州省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约占62%,耕地面积不足8%,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7],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

近年来贵州省耕地利用结构变化显著。耕地利用变化主要体现在耕地、林地的变化上,耕地、未利用地、草地数量明显减少,而农村城镇化及工矿用地、林地、水利设施用地则明显增加。根据2013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贵州省通过“向山要地”将会有效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保护耕地资源。2013年贵州省完成1 282个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包括 4.50万hm2耕地整治面积,增加耕地近2.16万hm2。

贵州省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治理水土流失并不断改良耕地质量。目前已改良土壤近1.47万hm2,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近年来为了防止本就稀少的耕地被占用,贵州省大力开垦坡地、山地,极大地保护了耕地数量。

1.2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发展历程

我国耕地质量评价历史悠久,早在2 000多年前的《禹贡篇》就有土壤肥力和土壤分类的记载。我国耕地质量评价同时还可以追溯到古代赋税和耕地买卖交易时对耕地质量的等级划分[8]。

20世纪50年代,贵州省的耕地质量评价主要是围绕开垦荒地和农业资源调查开展的。1951年财政部组织查田定产工作,目的是为了确定农业税率[9-10]。1958年进行全省首次土壤普查,贵州省完成本省土壤基本类型、数量分布等内容的调查。1979年贵州省又进行第二次土壤普查,进一步完善耕地基本状况。《中国1∶100万耕地资源图》,这项研究成果对于我国各地耕地资源有了全方位介绍,提供了各地详实的耕地质量数据,为国家和地方制定耕地利用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11],也为贵州省更好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提供了有利条件。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发展,贵州省得以更好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数据处理、建模、求解、评价预测和制图[12]。从1984年起,贵州省不间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并详细记录工作进展,建成数据库。1995年中国农科院以县为单位给出了县级的耕地质量指数,方便各省对耕地自然生产力进行等级划分。1997年,贵州省根据国家农业部要求,将耕地划分为7个耕地类型区,10个耕地地力等级。2003年贵州省开展建立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工作,开发了耕地评价定级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如今土地评价研究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进一步向多元化、生态化和动态化方向发展[13],这也成为当今最为科学、实际,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方向,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也会朝着这一方向不断进步。

2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研究方法

2.1 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

根据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目标和重点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由于不同省份在评价基本单元、评价系统框架、构成评价的基本要素和指标、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14]。贵州省应根据自身实际状况确定耕地质量评价类型和评价单元。当今耕地质量评价类型根据不同评价需求,主要分为5种,如表1所示。

土壤是耕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耕地质量优劣评判的重要标准。对于耕地土壤的评价直接影响耕地质量评价,耕地土壤评价主要是基于土壤有机质、水分、无机物等天然属性进行评价。耕地质量评价与估价是在耕地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耕地自然状况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多因素进行评价。

耕地产能评价是围绕耕地经济产值即粮食产出能力的评价。农业部制定《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行业标准[15]。基于耕地使用者的耕地质量评价是对耕地使用者经验上的认识进行评价,通过耕地使用者对于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的完善,使得耕地质量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可行、符合区域耕地实际情况。

2.2 评价单元

针对贵州省耕地实际情况主要以耕地类型图与现状图共同确定耕地评价单元。为保障数据分析和评价精度,考虑乡镇小尺度耕地质量评价特点,采用10 m×10 m的栅格数据作为评价单元[16]。每种评价方法由于不同的评价目的都有其优缺点,相比于其他方法综合评价方法显得更为合适。综合评价方法是把土壤图、耕地类型图、耕地利用现状图叠置在一起,形成很多个封闭的图斑,即为评价单元。在同一评价单元中耕地的基本属性是一致的。由耕作地块的线状地物以及权属界线围成评价单元,有利于更为科学、方便地管理耕地资源。

2.3 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指标选取

影响耕地质量指标选取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与社会人为因素。其中自然因素中有部分可进行定量描述,如土壤有机质含量、温度、厚度等;而另外一些因素如土壤发育程度、养分流失状况等则不可以定量描述。由于基础设施的修建、科技水平、政策法规、管理措施等社会人为因素的影响逐渐加重,因此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针对耕地质量评价指标筛选进行了大量探索。

评价指标选取一般常用的方法有: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相关系数检验法、回归法等。确定权重时已开始摆脱经验方法,广泛采用层次分析、主成分分析等定量方法确定权重[17]。耕地质量评价涉及多种因素,各因素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对耕地质量评价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众多指标的选取方法中,由于层次分析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实用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可选用层次分析法作为选指标的方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 20 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托马斯・萨蒂(Thomas. L. Saaty)[18-19]最先提出的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该方法的主要核心是把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和因素,对指标间的重要程度作出明确判断,并建立判断矩阵。通过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以及对应特征向量,就可得出不同方案重要性程度的权重,从而为最佳方案的选择提供依据[20]。

3 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存在的问题

第4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1.水土资源保持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就,逐步凸显的环境资源问题也正在破坏着我国农业的基础条件。公路建设对水土资源的破坏表现为:违反水土保持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使有害物质进入土中,干扰地表水、地下水流向,改变地下水资源埋藏和运动的条件,导致水流与数量的变化;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承包商或施工方在设计规划、资金筹措或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等因素,不顾及路域地形地貌,任意挖砂、采石、取土,使得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遭到破坏,极易形成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隐患。加之对水土流失疏于防护,流失的弃渣、砾石、弃土、废水等又对路域耕地造成侵蚀。

2.耕地资源流失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目前已进入一个高峰期,“十一五”期间将投入数千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在实现“村村通”公路建设热潮中,中国农村村镇建设缺少规划,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村布局零乱等现状,造成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较大土地资源压力。

目前,农村公路建设中耕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屡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有:某些施工责任方违法或违规,使得施工主体工程滥占和分割土地,由此增加了填挖土方工程量,造成对耕地资源和施工场地地质地貌的破坏;第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打造其表现政绩的所谓“形象工程”,在当地公路规划和设计阶段,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不顾环保因素和经济因素,盲目追求建设的高标准。在规划和设计公路时往往废弃旧道,甚至有些施工者,为减少土石方、减少用工、节省资金投入而多占良田沃土,增加临时用地,导致不必要的耕地浪费。这不仅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也会引发其它经济发展环节的连锁反应,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额外的压力。因此,必须采取可行措施,确保耕地资源不流失少流失。

3.动植物资源保护问题

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和运营还可能导致周边自然景观失去原始状态,破坏生态系统的功能结构和多样化物种的生存环境,打破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导致生态平衡的丧失。

因此,在山区地带的开辟新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地动植物资源,特别应保护珍贵树木和古木。在山区公路建设工程中,应结合当地实情,遵循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护当地动植物资源。我国《森林法》对于森林保护也有详细的规定:对于建设过程中需采伐林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数量进行采伐。公路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对动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应纳入我们制定对策的范围,以有效扭转当前农村公路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二、应对农村公路建设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

1.科学规划并制定环保评价制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改变农村公路与环境保护脱节的现状,就要把生态保护观念融入到建立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去。公路建设应实施规划环境评价,把环境目标作为农村公路项目规划和项目决策要素之一加以考虑,从建设伊始就对当地农村交通发展决策和布局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公路建设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评价细则应包括:生态工程评价、土地资源评价、矿物资源评价和科学管理评价等指标体系,抓好公路建设事前评价和营运期事后评价,建立全程动态评价系统。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设立,应做到理解和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使他们能够在环保评价体系制定、施工过程监管和环保资金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2.落实环保资金确保技术支持到位

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入、地方政府配套、社会捐助及群众集资等,而实际情况是国家投入资金有限,其余渠道资金数量难以保证,造成修建环保型公路标准难以达到。基于此,应从资金规划阶段着手,使环保用资金专款专用,并要求各级财政拨出资金设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专项基金,

同时注重完善环保资金使用监管流程。其次,应从保证公路建设生态资源保护的技术支持角度着手,确保农村公路施工的技术水平。注重引进公路环境工程专业人才,逐步提升环保技术开发和实际应用能力。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制定当地实施条例

目前,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这些法律法规使环境资源保护有法可依,对公民和法人造成环境损害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以明确的规定。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即是对环保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环保意识淡薄。因此,相关交通部门及责任者应提高宣传意识,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目前道路交通部门应特别加强对《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公路建设中的各项法律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加大对资源环境破坏行为的执法力度

为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的规范和有序发展,有必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第一,严格环保目标考核,确立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度。要将环保目标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聘用的依据。其次,严格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机关要严格把关,把环保和资源节约作为“前置”条件,认真履行职责。对批准建设的项目,要加强个过程监管,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第三,严格环境违法处罚。对以新农村建设为名盲目圈占、违法批地以及重大公路建设环保违法行为,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责任,严厉打击,不徇私情。县及乡镇人大要加强环保执法的监督和检查,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原则,完善县、乡、村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以更好地开展环保执法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需要我们针对各种资源保护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策。坚持发展是中心,在发展中求保护的原则,通过采用技术措施体现科学发展观统领的新农村公路建设方针,通过合理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手段保护农村资源环境,使公路建设和资源环境能够协调发展,最大化降低公路建设对资源和环境的负面效应。

【摘要】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的3/4以上,连接了广大的县、乡、村,是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所在。在农村公路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公路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将对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做出归纳,并提出有益于两者协调发展的应对策略。

第5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核心,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年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年元月前完成全县违法用地清理整顿工作任务,拆除违法建筑物36处以上,恢复耕地面积300亩;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持续实现县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不少于73771.2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53892.13公顷;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执法监管体制,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依法管理、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多级联动、先补后占”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按照“普遍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长远”的要求,分动员部署,处理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活动,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年月至月)

成立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搞好组织动员,部署开展本辖区内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利用电视讲话、标语横幅、宣传展版、宣传车、宣传册、座谈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电视讲话、通告和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等有关工作,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出动宣动车、发放宣传资料到村到组,悬挂横幅10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10幅以上;相关县直部门要悬挂横幅1条,张贴宣传标语10幅以上。

(二)处理落实阶段(年月至月)

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健全监管网络,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布,制定实施违法举报奖励方案,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公安、法院、检察、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设立国土资源公安执勤室,由县公安部门调派2名干警,并明确1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充实执法力量,从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按照一村一人的模式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明确职能职责,准确及时掌握基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动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用地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2、开展违法用地摸底排查活动,各乡镇组织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单位,对年1月1日至年月31日之间(特殊情况可追溯到年以前)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所有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包括农民住宅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及采矿等各类危房用地,要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以宗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面积、地类性质、建设时间、处理收费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攻坚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要做到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3、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用地集中执法行动。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法制、城乡规划、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和乡镇参与,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宅、烤烟房、禽畜养殖场、沼气池、采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整治违法用地行为,选取10处以上影响恶劣、破坏耕地严重的违法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到位。各乡镇要组织所属部门,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有代表性的选取1处以上违法建筑拆除到位,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妥善处理解决农村建房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国土资源、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研究,制定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集中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示范先行、整村推进、集中投入、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建设、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综合开发、交通、电力等部门在西洋江镇等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要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开展农民集中成片建房试点。县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土地权属调整、规划设计、拆迁安置、项目设施建设等工作。

5、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落户隆回,实施好三阁司土地整理项目、虎形山茅坳村等4个年市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和横板桥八0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期施工监理、后期跟踪管理,确保于年内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工程、生物及先进耕作方式等综合措施,突出保护好土壤耕作层,加强对剥离后的熟土耕作层的管理利用,促进耕地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6、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全县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开展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26个乡镇和120个村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定位与设立,更新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与界桩。

(三)建章立制阶段(年1月至3月)

1、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隆回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出台《隆回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每年年终严格实施考核,兑现奖惩。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分片(村)包干制度,确保土地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责任到人。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严重后果的,或者乱开口子,违法许诺、表态,导致土地被破坏、占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参与征地、圈地,与土地开发商勾结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建立奖惩机制。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市返回部分和农土资金中安排资金,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定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奖惩实施办法和基金管理使用细则,对在动态巡查、违法案件查处、土地开发整理等各个环节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村组和先进个人实行奖励。

3、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隆回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隆回县农村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土地管理及耕地保护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严格、利用有序、奖惩得当、问责有力的耕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治攻坚年行动有序开展。各乡镇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乡镇长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辖区攻坚年行动各项工作。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规划、农业、督查室、法制办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行动总体要求,紧跟工作节奏,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依法依规,又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定工作标准,定时间进度,定责任主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着力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耕地保护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在增强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的能力上下功夫。

第6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关键词:挖损农地;土地退化;经济评价;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6004

1引言

土地是人类生命和农业生产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源泉,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而耕地又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并且数量十分有限[1]。由于城市化发展的需求,在北方粘土富饶地区,部分农村形成了粘土实心砖规模化生产格局,大范围地挖土烧砖致使农田受损面积日益扩大。挖损的农田土壤,表层有机质直接被剥离,土壤容重增加,通透性降低,肥力急剧下降[2]。笔者以挖损农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背景,为呼吁人们停止挖土烧砖,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确保有效耕地数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经济依据。

农田退化经济损失的研究对我国各项生产发展来说可谓意义重大。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为土地管理者和使用者提供了关于土地近期及远期土地经济利益的关系,促使人们加大基本农田质量检测和监管,提高人们保护农田的意识,进一步开发土地的经济利用价值[3]。科学地评价耕地资源退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让人们直观清楚的看到土地退化所导致地严重后果,引导人们对土地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为制定耕地利用和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研究区概况

2.1自然地理及区域状况

李庄乡位于商丘市梁园区西北部,是河南和山东两省的交界处,地处黄河故道附近,面积约96km2。地势基本平坦,并由西北向东南微有倾斜,海拔高度为30~70m,土层较厚,自古就是一个重要的农耕区。本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主要特点是春季温暖大风多,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凉爽日照长,冬季寒冷少雨雪,年平均气温在13.9~14.3℃之间,极端最低气温为-23.4℃,极端最高气温43.6℃。年均降水量686.5~872.9mm。李庄乡总人口5.8万人,全境内耕地面积约6.8万亩,辖区共26个村委会。

2.2挖损区状况

李庄乡区域内大面积的农田退化,主要是由于砖窑厂粘土烧砖所造成的农田挖损,挖损区地表下降达1m左右。李庄乡地处黄河故道,地下潜水位高,丰水季节挖损地区极易积水,挖损后地下水渗出地表。地下水蒸发后留下大量盐分,引发挖损区土壤盐碱化,在冬季,李庄乡农田表层会像雪一样覆盖大量盐分,盐碱化土地使土壤板结,肥力大大下降。附近未被挖损的农田经雨水冲刷大量养分流入挖损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挖损区附近未被破坏的农田水土流失。李庄乡的土壤质地以粉质粘土为主,塑性指数为11.4,粉粒含量为81%,拈粒含量为8.67%。表层土壤养分肥沃,但由于十几年来的挖土导致表层沃土大量流失,土壤肥力急剧下降,底部的土壤多为生土,土壤有机质较少,含水量不足,氮磷钾含量较低,不适宜农作物生长。

据调查,李庄乡全区域内大小砖瓦厂有100多处,每年烧砖瓦损坏农田有上千亩之多。有学者考究,生产1000万块砖,原料场取土1m深,就要破坏土地30亩,而我国每年砖瓦总产量已达数千亿块(片),按我国年产量8000亿块标砖计算,每年烧砖用煤达6000多万t,毁坏良田150多万亩。中国是世界上人均占有耕地、拥有能源最少的国家之一,使用粘土烧砖瓦与国家保护土地、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完全背道而驰。

3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的内

容和方法3.1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的内容

土地经济评价的研究国内外基本上是近十多年的事情,它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基本上是围绕对农业用地的经济评价来开展的,但是对于其他特定土地的经济评价研究却较少。土地经济评价的研究对象不同,所用到的评价指标体系也不相同,要根据特定的土地类型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4,5]。

挖损农田主要是体现在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而土壤理化性状的评定主要是对土壤的有机质、无机质、土壤颗粒等的分析。土壤有机质影响着土壤的理化性状,其含量是土壤肥力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N、P、K等无机物是土壤重要的营养元素,其含量高低决定了土壤的肥力。

挖损农田经济损失评价,按耕地损失的性质可以分为资源性损失和价值性损失两种。耕地的价值性损失主要指耕地作为一种资产时其价值收益的损失,亦称为无形损失。耕地的资源性损失主要指耕地的质量破坏和数量减少,这是从耕地的有形性和可视性角度界定的,又称为有形损失。这种耕地的收益便是指地租,即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3.2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的方法

经济损失评价主要对李庄乡挖损农田5年之内面积的变动情况进行统计,结合当地农产品主要是小麦的市场价格和农业的投入情况比较分析5年内经济的变化情况,计算由于农田挖损土地退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主要计算方法为:

耕地破坏的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恢复费用。

(1) 土壤退化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土壤退化的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土壤的资源性损失,包括土壤的质的下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土壤的量的减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商丘市李庄乡的农田在土壤质问题上主要存在于土壤肥力下降即土壤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

(2) 土壤退化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指耕地资源的非生产要素价值损失所隐含的经济损失,即指耕地的环境服务价值。土地挖损,必然会造成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以及环境的破坏,土地景观的破坏,旅游资源的破坏。

(3)土壤恢复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指的是退化土壤再恢复其生产力的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以及新增和扩展耕地所增加的费用[7]。

4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的指

标设置本文的计算参数是根据河南省耕地资源的自然特性,参考多方面资料并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到的。所用的计算方法也参考了前人相关科研成果[7,8,11,13]。并结合研究区域,最终选取下列指标参数(表1)。

表1李庄乡挖损土地退化的经济损失计量参数

耕地破坏类型指指标参数值计算结果水土流失

经济损失(1)生产力下降损失值50.08kg/亩50.08kg/亩×3.2万亩×2.17元/kg×2=347.756万元(2) 营养流失损失值N:4.97×0.001t/亩4.97×0.001t/亩×3.2万亩×1960元/t=31.172万元(3) 治理费用1.26元/亩1.26元/亩×3.2万亩=4.032万元(4)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值[(1)+(2)]×1.5(224.50176万元+22.160306万元+79.5520万元+781.86464万元)×1.5=2427.624万元土壤盐碱化

经济损失(5) 生产力下降损失值306kg/亩306kg/亩×3.2万亩×2.17元/kg×2 =4249.728万元(6) 治理费用 180元/亩 180元/亩×3.2万亩=576万元(7) 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值 (5)×1.0 1202.668万元×1.0=4249.728万元复垦耕地质

量隐形损失(8) 生产力损失值398kg/亩398kg/亩×1.2万亩=465.6万kg×2.17元/kg×2=2072.784万元(9) 治理费用1900元/亩1900元/亩×1.2万亩=2280万(10) 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值(8)×1.0810.144万元×1.0=2072.784万元耕地数量减少

经济损失(11) 生产力损失值545kg/亩545kg/亩 ×3.2万亩×2×2.17元/kg=7568.96万元(12) 治理费用1550元/亩1550元/亩×3.2万亩=4960万(13) 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值(11)×1.0944.384万元×1.0=7568.96万元耕地价值性损失(14) 地租流失值178kg/亩178kg/亩×3.2万亩×2.17元/kg×2=2472.064万元注:表中2012年当地小麦市场价格为2.17元/kg

5挖损土地经济损失计算

挖损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计量是耕地退化定量化,并通过环境经济模型实现货币化的过程,它是用货币价值的手段直观表达耕地退化的损失量。文章以梁园区李庄乡2008年的数据为起始,2012年的数据为终止,5年内的土地变化进行分析。2008年李庄乡耕地保有量为6.8万亩,到2012年土地退化的面积共计3.2万亩,2012年复垦耕地面积达1.2万亩[9]。

2013年4月绿色科技第4期

朱 豪,等:挖损农田土地退化经济损失评价经济与管理

5.1计算原则

(1) 基准存量的选取原则。耕地资源变化的累积量为计算年与起始年的耕地资源存量之差,那么,起始年的耕地资源的存量值便起着基准量的作用。通过计算年与基准年的存量比较,可以直观地对政策实施过程作出评价[10,12]。

(2) 累积破坏量原则。因为耕地是一种可更新的生态资源。在计算耕地资源破坏的经济损失时,不能仅考虑耕地资源破坏的增量在当年的影响,还必须考虑这一增量在其得以恢复前的整个时段中的影响,即累积破坏量[11] 。

5.2分析计算及结果

从表1中分析计算得出,李庄乡在2008~2012年的5年间,耕地资源的经济损失值累计为4.212 亿元。其中,价值性损失为2472.064万元,仅占5.86%;资源性损失3.965 亿元,占94.14 %。显然,耕地减损的经济损失值绝大部分为资源性损失。在资源性损失中,质量性损失为1.955亿元,占46.4 %;数量性损失为2.01亿元,占47.7%,耕地质量性损失和数量性损失接近(详细计算过程请看上表)。

李庄乡从2008~2012年间,由于耕地减损所造成平均每年损失0.842 亿元,平均每亩耕地损失6194元,李庄乡共有常住人口5.8万人,平均每个人口损失7262元,平均村庄损失1620万元。李庄乡2009年年生产总值为5.52亿元,即每年的损失值占李庄乡总生产总值的百分之15.3% 。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的数据,透露李庄乡近5年内挖损农田的经济损失状况,可以直观形象地看出农民卖土所得的微薄经济收益,远远不足以弥补由挖土毁田所导致作物减产而减少的经济效益的结论。在整个经济损失评价中,土壤数量减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严重的,其次是土壤质量的下降,因此作为政府指导部门,若仅仅注重耕地的数量管理,而不注重耕地的质量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是不科学、不全面的行为。

6建议与对策

6.1加强法制宣传,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土地退化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生产砖瓦大量的挖损表层土壤造成土壤肥力的下降。应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注意强化农民和农村基层工作者为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对破坏和乱占耕地的反面典型的报道活动,树立全民“土地意识”尤为重要[13]。

6.2完善土地立法,加强执法力度

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控制作用,从而土地供应制约和引导需求。在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机制建设,根据社会发展实时更新;不断加强执法机制建设,如加强土地监察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从管理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6.3增大科技投入,加强科学管理

治理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等,都需要一定的农田水利工程,没有投入量是不行的。要加强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兴修水利;建立科学的有机质投入体系,探索科学耕作、种植和施肥制度,如轮作制度;倡导种草植树和农田防护林工作,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道路[14]。

6.4挖损地的修复和转型利用

根据挖损农田的状况,要因地制宜的选择修复方案。受损较轻或者是自然修复年久的土地可以直接作为耕地直接使用,一般只需要再追加一定量的无机肥就可以耕作,当然施加有机肥对于改良土壤理化性质有更好的效果。对于挖损比较严重的土地,需要加入一定的改良剂或者换合剂等,一般使用绿肥效果明显,在追肥的同时,秸秆还田的工程措施不能减少,应该重视这一环节对改良土壤的重要性。此外,大部分砖瓦厂挖损后的土地背离地面较深,大多都已积水,可以修为鱼塘或者改造之后变为湿地景观。根据梁园区的特殊区域位置可以将这一部分厂区作为城市郊区的休闲观光场地,开发为农家乐之类的度假农庄,也可为当地居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参考文献:

[1]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李白玉.农田挖土受损对土壤理化特性和小卖玉米生长发育及籽粒产量的影响[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9.

[3]李静会.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生态破坏经济损失[J].重庆大学学报,2004,27(7).

[4]李怀珠.宁夏土地退化经济损失估算[J].农业科学研究.2007(9).

[5]焦叶芬.重庆市城市土地经济效益评价研究[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23(1).

[6]黄裕婕,赵晓丽,香宝.福建省的土地经济评价[J].资源科学,2000,22(3):66~69.

[7]刘琳,许月明,刘超.河北省耕地资源破坏的经济损失计量及评价[J].中国农村经济,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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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曹新向,郭志永,雏海潮.区域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生态安全研究[J].水土保持,2004,18(2):192~195.

[11]Rossiter D G.Economic land evaluation:why and how[J].Soil Use and Management,1995(11):132-140.

[12]李贵春,尹昌斌.土地退化经济学分析与防治对策[J].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2007.

第7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关键词:山区 公路 设计 思路

0 引言

结合总结近年来所参与的山区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经验,深入研究公路项目特点,认为山区公路设计应在“安全、创新、精细、和谐、环保、便捷”为总体设计要求的指导下,将公路工程建设成“安全畅通、贴近自然、节约资源、兼顾发展”的工程,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重点突出和体现以下设计理念及思路。

1 勘察设计理念

1.1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注重公路安全性、舒适性、地域性的和谐统一 在项目勘察设计中充分考虑公路设施自身安全和道路使用者运营安全,路线设计应力求平纵线形的连续、均匀和流畅,通过运行速度检验、视距检验等手段对道路进行安全性评价,消除事故多发点和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行车安全问题。合理选用路线走廊和线位,同时针对暴雨、冰雪、大风、冻土等重点气象灾害,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体现人性化服务,确保行车安全舒适。

1.2 尊重自然,树立“不破坏是最大的保护” 的环保理念 设计中应坚持“最大限度保护、最小程度破坏、最强力度恢复”,使工程建设顺应自然,融于自然。控制填挖高度,充分论证路、桥、隧方案比选,作好弃土方案综合设计,保护好水源,将工程防护与生态防护结合起来,把设计作为改善环境的促进因素,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1.3 节约资源,注重节能,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土地为不可再生的资源,节约资源在公路建设中首先体现在节约用地上。山区土地资源紧缺,因此在设计中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大填大挖,提倡多方案比较,并将占用土地数量作为方案比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公路运输燃料的节约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从设计角度考虑,创造良好的道路条件,如缩短运营里程,提高平面指标,合理设计纵坡坡度、坡长,确保线形的连续、均衡、协调,尽可能减少能耗,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4 系统论证,全寿命成本评价,让公众满意 要把公路放到环境和社会的大系统中考察成本,对公路在“建、管、养”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进行分析论证。从设计阶段积极采取减少后期养护,延长使用寿命的方案,通过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提高社会认可度,做到让公众满意。

1.5 合理选用标准,树立创作设计的理念 合理灵活的运用技术指标,以“更安全、更环保、更经济”为目标,变设计工作为设计创作,树立设计创作的思想。以总体方案设计为纲,以地形条件、地质成果指导选线,以环境、耕地保护控制路线、以道路安全评价路线。在设计中,应作到“基础资料重翔实、方案比选重深度、分析论证重客观、设计方案重细节”,合理采用技术标准和灵活运用技术指标,突出区域和时代特色,精心设计、精心创作,实现公路“安全、耐久、节约舒适、和谐”的目标。

2 总体设计思路

勘察设计中需重点考虑路线与地形、环境的协调,强化地形选线与地质选线,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降低地震灾害的影响,在勘察设计中贯彻以下设计思路和原则。

2.1 路线设计 合理利用有利地形,不片面追求高指标、高代价的路线方案。始终把地质条件作为确定路线方案的重要因素予以贯彻落实,尽量避开活动断裂之主断裂,避让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危岩段等不良地质路段。路线方案的确定既要考虑少占耕地,还要尽最大可能减少高填和深挖对沿线自然环境的破坏。考虑独特的山区气候条件对行车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考虑设计线形对行车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山区气象条件多变,昼夜温差大,山高雾大,气压较低。掌握沿线特别是越岭地段的气候条件资料,利用气象遥感技术和卫星影像数据,进行地质状况及地质灾害的遥感解译、调查评估,选择合理路线案、隧道洞口。适应沿线城镇、路网、水利规划,充分考虑路线与城镇协调,做到与区域路网的衔接合理。少拆迁、少占地、方便群众,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减少水土流失,达到工程与自然的和谐相融。做好路桥、路隧、桥隧方案比较及控制工程造价的细节设计工作。采用“谨慎、宽容、创作”设计手段,强调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针对项目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采取积极引导,提前预告,设置交通设施来控制车速,保障车行安全。

2.2 路基、路面设计 精心调绘、勘察,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路段,通过相应的措施,因地制宜的进行路基综合设计。隧道出渣尽量用于路基填筑和部分浆砌工程。地形地势平坦宽阔的隧道进出口处,利用隧道出渣填筑路基,缩短桥长,降低造价。需要充分重视填石路基的质量控制问题,选取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控制参数,保证路基的稳定。

因地制宜、顺势而为,不宜采用单一坡度,以减少人工痕迹。工程防护与生态防护相结合,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保持路域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加强取弃土场的综合设计,做好恢复利用工作。弃土场布置在视线以外,采取集中堆放,并进行必要的地表绿化,或复垦绿化。深化路面面层材料试验研究,通过多方案比选,采用抗凝冰、防冻、防滑、防雪的耐久性路面结构,提高公路行车安全和运营安全。

2.3 桥梁、涵洞设计 桥梁选择遵循“结构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适用耐久”的原则,考虑施工便利、舒适和谐、生态环保、桥型美观的要求。重视桥梁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维护性、减少后期养护难度及养护费用,在合理确定桥梁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安全。对于中、小跨径,尽可能选择受力简单、施工方便、工程造价相对较低的桥梁,力求标准化设计,装配式施工。根据地形、地物特点,桥梁选型和孔跨布置充分考虑上下部结构的协调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减小基础沉降,增加混凝土抗冻抗渗能力,减小日照温差对结构的影响,提高桥涵结构物尤其桥面的防冻性能。涵洞的设置应结合地形、地势以及周边的耕地基本建设综合考虑,充分考虑沟渠以及山坳泄洪、灌溉的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原则。根据地质条件,进行地基与基础的联合设计。

2.4 环保、景观设计 以“安全性、地域性、自然优先性、生态适宜性”为原则,实现生态、环保、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的建设目标。以具有保护环境功能的主体工程设计为主,以治理声、气、水对环境污染所设置的环保工程为辅,妥善处理好主体工程与环保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地从采取合理的工程方案,而不过多依赖环保工程来弥补。将环保设计贯彻于各分项设计中,进行水土保持、生态恢复设计,减轻公路建设对沿线区域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保护土地资源。根据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人文特色情况,要尽量突出地域特色,强调个性设计,把当地的风土人情,自然地融入整体景观中,力争做到“让公路长在自然环境中”,追求路、人、景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张雨化.道路勘测设计.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

[2]刘伯莹,姚祖康.公路设计工程师手册.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3]交通部公路司.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第8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关键词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退耕还林工程是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启动的七大生态工程当中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一项生态工程。这项工程从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全面启动,范围涉及2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工程取得巨大成就,促进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但随着退耕还林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我国退耕还林规定补助期限,“国家每年根据退耕面积核定退耕还林还草所需要进行补助,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怎么办?钱粮补助一旦没有了,有些退耕还林的农户生计会受到影响,退耕农户又会毁林开荒,退耕还林的成果就会毁誉一旦。认真研究退耕还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后续政策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通过对恩施州退耕还林工程的调查,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1实施退耕还林的效益分析

1.1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明显

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就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几年的实施,在水土保持、防治风沙、抑制洪涝灾害方面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广西、四川、恩施州等地调查发现,山绿了、水清了、风沙少了,生存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恩施市林业局对蓄水量、水土保持两项效益测算,每年收益分别为3192万元、210万元。

蓄水量的经济效益评估,恩施市年降雨量1200~2000mm,年平均降雨量为1600mm,林地降水变化途径为18%~25%为林冠截流和蒸发;55%~70%变为地下水,再按60%变为地下径流的经验值计算,退耕还林地成林后,预测年平均可蓄水为:多年平均降水量×林地增加径流比例×退耕还林面积=6384万m3,则相当6384万m3的地下水在一年内慢慢渗出,折算经济效益价值为3192万元/年(按0.5元/t计算)。

水土保持经济效益价值评估:恩施市25度以上坡耕地水土流失平均侵蚀模数53.01t/hm2,有林地每年可以降低侵蚀模数为43.01t/hm2,6870hm2退耕还林面积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26.6万t。按每吨土壤中含氮1kg,磷0.7kg,钾2.4kg来计算,则保持水土肥力和经济价值核算为每年210万元。

1.2退耕还林对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影响

通过调查,单纯的退耕还林工程对社会效益的影响体现得不是很明显,但是从宏观层面上把退耕还林工程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分析,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来源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传统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外出打工收入、其他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后,传统种植业收入有所下降,养殖业收入没有变化,而打工收入明显增加,由占总收入的比例37%提高到42%,同时国家补助的钱粮直接增加了部分农民的收入。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及外出务工人数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2)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和投入产出率增加。退耕还林主要是把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投入产出率低的陡坡实施退耕,使农村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平缓的耕地中,提高了耕作水平和复种指数,使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增加。

(3)促进农村产业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以恩施市为例来看,第一产业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69亿元,到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33亿元,年平均增长速率为2.9%;第二产业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81亿元,到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3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率为7.8%;第三产业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78亿元,到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5.05亿元,年平均增长速率为10.6%。二、三产业增长比较快,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2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收入问题

退耕还林到期后,钱粮补助一旦没有了,农民收入是否下降,这是退耕还林工程成败的关键。据调查,巴东县种植经济林和部分兼用林的农户收入有所增加,大部分农户收入将减少。据测算,补助到期后与目前相比,家庭收入增加的仅占18.6%,家庭收入变化不大的占35.7%,家庭收入减少的32户45.7%,无外出务工或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农户,可能出现越来越穷的情况。

还林补助是否满足农民退耕需求也是一个探讨的问题。最简单的是种粮食与退耕补助费的比较,由于国家实行一系列的粮食直补,以及粮价、其他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而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变,导致退耕还林比不上种植粮食,农户自发的自利行为会促使退耕农户选择种植粮食或其他农副产品。粮食价格从2003年开始上升,2004年大幅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居民粮食消费价格指数(CPI)比2003年上涨26.4%。与此同时,国家却在此时改变了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实施现金补助代替原先的粮食补助,补偿标准不变,仍为每公斤粮食折合现金1.4元,实际上是退耕比不上种粮食。这是一种将市场粮价风险转移给退耕农户,降低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使补偿政策的激励作用弱化

2.2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如套种的问题、国家其他工程建设占用退耕还林地的问题等没有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在退耕还林的实践中,发现套种一定的矮杆作物有利苗木的生长,没有套种一定的矮杆作物的退耕还林地的苗木生长较差,其原因是通过以耕代抚可以促进苗木的生长,而国家《退耕还林条例》不允许兼种其他作物。

2.3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缺乏监督机制

退耕还林的验收标准是面积计算。田退耕了,树种了,到底有没有效益,是否达到生态保护的标准,是否有较高的成活率?所以,对于退耕还林绩效考核,缺乏一个有效的考核机制。有的地方林子不象林子、竹子不象竹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户欠缺主动性。由于缺乏明细的退耕还林绩效考核指标,农户管理缺乏主动性。甚至很多退耕农户只管拿补助,至于今后有没有收益不是自己的事。有的退耕农户公开说“如果没有收益,再改种粮食”;二是退耕户管理水平差距大。据调查宣恩县普遍存在高山比低山好,生态林比经济林好、经济林成活率及长势普遍较差。不管是经济林还是生态林5~8年后效益不佳。特别是经济林,5年后不能见成效,很难做到“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能致富”;三是缺乏科技指导,退耕还林没有配套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和后期管护等科技项目支撑,直接影响退耕还林质量和后期效益的发挥。同时,《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坡耕地还林地禁止林粮间作,这对经济林和兼用林后期管理很不利。大多退耕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后期管护投入,每年只被动地对退耕林木进行夏、秋两季的除草,未完成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和肥水管理等工作,5~8年后难以发挥其经济效益。

2.4缺乏宏观指导,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

退耕还林缺乏统筹规划和市场预测,造林的时候只考虑生态改善的需求,对市场风险考虑不够。特别是经济林的种植,起初由林业站统一调配,农户缺乏种植的主动性,种植结构趋同。比如恩施市屯堡乡大多种植板栗,到时候果树长起来了,板栗多了,出现卖果难怎么办?农户没有了收益,生计就会没有保障,没有生计保障退耕还林的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前期退耕还林的大量投入就会付之东流。如何与市场接轨也是一个认真思考的问题。

3对策建议

3.1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由于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市场缺位,无法在市场进行交易。即使存在市场,也不可能把所有愿意购买的人和从事建设的人聚集起来签订合约,其交易成本也会非常之高。因此,现实中既没有人专门支付生态费,也没有人愿意从事生态生产。那么享受环境好处的人越来越多,愿意投资的人越来越少,势必出现资源耗竭、生态恶化。因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退耕还林实施。以流域的上下游为例予以说明,下游生态消费支付生态税政府转移支付补偿上游生态生产。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应该说短期内都是没有直接效益产出的,经济林在造林后10年才开始有收益,有的15~20年左右才会有收益,其中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的生态林只能产生生态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因此,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来保障生态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渠道。

3.2退耕还林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机制

退耕还林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改变现有补助标准不变的政策,退耕换还林补助要根据当年的粮价上涨幅度和退耕地的边际产量、退耕面积对退耕农户予以补贴,实际这是一种保护农户利益不受损失的政策安排。如果农户不退耕还林,他们就会从粮价上涨中获取多余的收益,而且由于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即使粮价下跌,农户种粮也不会形成太大的风险。退耕还林补贴盯住粮价,这与退耕还林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即“粮食换生态”。

3.3尽快建立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机制

制定退耕还林工程的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重点研究生态林、经济林的生态效益,以及后续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主要集中在林果业、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3.4有针对性地放宽林粮间作政策

实践证明,对新造林地未郁闭前科学林粮间作,有利于促进苗木生长。建议国家修改完善《退耕还林条例》,适当放宽退耕地林粮间作政策,对营造的经济林和兼用林允许套种豆科及矮杆作物,以耕代抚,促进苗木正常生长。当然,对于营造的生态林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退耕还林地禁止任何形式的套种。同时,关于国家大型工程占地的情况,要规范大型工程建设占用退耕还林地的审批程序、责任补偿单位和补偿费用的经额标准。

3.5加快后续产业的发展。

发展后续产业是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根本措施,退耕还林工程一定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国家应将一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后续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林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使退耕农户能够从土地中走出来,同时,国家还应在财政支持、税收减免方面对后续产业给予优惠。

第9篇:耕地保护指标考评细则范文

关键词:矿区废弃地 复垦 土地整理 环境影响评价

一、引言

矿山开发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十分严重,特别是土壤和植被的丧失,使土地失去利用价值。选矿排弃的有毒物质还易造成重大的环境问题,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复垦被破坏的土地来增加土地资源,即是缓解人地矛盾和矿山环境建设的需要,优势促进经济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和重建,已被看成是矿区土地修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1]

二、我国矿区废弃地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挖废、塌陷、压占等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据粗略估算,目前我国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亿亩左右,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其中因采矿破坏的土地面积达8790万亩,土地复垦率在12%左右。

山西、安徽淮北、山东济宁、江苏徐州、河南永城一带由于开采煤矿,大量耕地被破坏废弃,当年的基本农田荒芜、废弃,甚至成为一片汪洋。

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因挖土、取土、压占等需要占用临时用地。据测算,修建一条公路临时用地一般占总用地量的五分之一左右。一些砖瓦窑严重破坏了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长期废弃无人复垦。大量的空心村废弃闲置,每年自然灾害毁损耕地在130万亩左右。

当前,我国80%以上的历史遗留废弃地未得到恢复利用,每年生产建设活动对土地又造成大量破坏。以煤炭开采为例,每年仅国有煤矿开采破坏土地以70万亩左右的速度增加,其中约60%是优质耕地。

根据煤炭行业测算,每万吨煤造成塌陷的土地面积为3~5亩。2005年,全国原煤产量为20亿吨左右,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达60万~100万亩。1995年以来,全国采煤塌陷面积应有600万亩以上。如果说,征地使一些农民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那么,矿区的一些老百姓则陷入了“无地可种、无岗可上、无房可住、无水可用”的绝境。甘肃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煤矿四个村一万亩地和所有村民全部被划拨给矿山企业,如今,耕地几乎全部被煤矸石压占,7000多村民人均0.03亩,周边是连绵的黄土高坡,企业不堪重负,将这些破碎的土地和一无所有的村民全部推给了政府。[2]

三、矿区废弃地复垦的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对于环境的界定有广义与侠义之分。狭义上的环境单指自然环境, 广义上的环境包括第一环境( 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 , 第二环境( 被人类改造过的自然环境, 比如农田生态系统, 地质地貌等) , 第三环境( 人工建造的环境, 比如道路与居民点) , 第四环境( 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我们这里土地整理环境影响评价涉及主要为前三种环境。[3]

土地整理环境影响评价是指人们在进行土地整理活动之前, 对土地整理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4]而矿区废弃地复垦的环境影响评价则是土地整理的一个内容,主要是整理的客体是矿区废弃地。

在矿区废弃地复垦的环境影响评价则上, 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则: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环境的评价往往是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结果, 由于环境的外部性, 使得定量的工作非常的难做, 但是科学发展的任务就是定量化, 找出一些合理的指标加以评判, 这是环境评价的基本工作。

2、评价的滞后性持续性原则与反馈原则

由于矿区废弃地复垦所产生的效果在当前可能不能立即体现, 但在若干年后, 则可能产生对于生态系统的影响,而生态系统的反馈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所以, 评价必须具有连续性,并且及时进行反馈、调节。

3、公众参与原则

要在民众中大力普及环境知识, 教育引导民众产生加强环境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决策的水平与能力。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 内容, 方法, 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实际的一套模式。

4、区域差异原则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 各个区域的农业生产情况也不尽相同, 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可以去评价所有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以要因地制宜的选取指标, 对于本区域具有特殊意义的环境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四、矿区废弃地复垦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土地整理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式,从而部分或完全改变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形成新的生态环境系统。评价参数的多少直接影响评价的深度和完整性。选定的评价参数,以能反映环境现状和建设项目的影响并能描述环境敏感点和脆弱点为适度[5]。

根据土地整理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指标筛选的原则,把指标体系分为:1 目标层:土地整理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准则层: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全面考虑土地整理的环境影响;2 指标层: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中可能受到影响的环境要素,包括水环境、土壤、生物、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等;3 元指标:具体反映受影响环境要素状态的多项指标。其中每个评价要素又细分为若干元指标。例如水环境细分为水文结构和水环境质量;土壤细分为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土壤污染面积比例;生物指标可细分为植物覆盖率、生物物种多样性指数等。

五、总结

任何一项土地整理活动都可能对项目区及其背景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这就需要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矿区废弃地的复垦也是如此。环境影响评价着眼于是否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长远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能为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提供决策依据,以便正确协调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间的关系,促使三效统一。

参考文献:

[1]郭焕成:我国的土地恢复[J].生态学报, 1990,10(1):24-26

[2]李根福:土地复垦知识[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1.6

[3]钱 瑜:环境影响评价[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