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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及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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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及建议

第1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一、评估及督查的目的

检查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掌握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三定”规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实;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

二、评估及督查的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情况。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的转移、取消、下放、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整合、调整、划转、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部门之间是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和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是否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措施。

(四)严控机构编制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或加挂内设机构牌子、变更机构名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问题,以及机关长期借用人员的情况,采取了何种消化措施;部门机构标牌、内设机构名称是否已经更换;部门机构印章(包括内部对外业务印章)是否已经更换和启用。

三、评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骤

(一)召开涉改部门评估及督查工作布置会。各涉改部门分管和工作承办股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目的内容、实施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发动和布置。

(二)各部门自查自评。政府各涉改部门按照评估及督查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系统)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并开好三个会,即部门自评工作会;部门(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并进行部门(系统)自查测评;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会并进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

(三)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督促检查。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组织、政府办、人保、财政、编制部门抽调人员,派出检查组到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抽查10个部门。督查内容包括:部门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效果情况;部门之间和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划转和理顺情况;资产处置和档案移交情况;机构标牌(包括内设机构名称)和印章启用更换情况;询问其他有关情况等。

第2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保证全区教育工作的自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义重大,涉及到方方面面。国家、省、市已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相关制度,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工作,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将结合干部考核工作,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检查督导。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考核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任务分解,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顺利通过省、市的督导评估。

二、把握原则,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自评工作

督导评估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方向性、激励性的原则,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估相结合,经常性督导检查和综合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督导评估程序:(1)区级自评。区级人民政府根据任期内教育工作目标,按照省级督导评估指标,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一般在每年三月分前完成区级自评。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及其教育督导机构。自评情况还应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和政协教科文卫办。(2)市级复查。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每年汇总分析各县(市、区)自评结果,并组织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复查工作至少每两年一次,复查结果报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3)省级评估。省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分期分批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和程序,认真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把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于每年二月底报送区教育工作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自评工作的指导,做到边自评边整改,切实促进工作的提高。

三、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村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当地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协调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要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努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维护教育公平,使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面貌都得到改善。

区财政部门一要落实三个增长,即切实做到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定额标准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并建立有效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与监督机制。一要致力于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弥补生均公用经费不足和补助危房改造。没有截留、平调、挪用各项教育专款和学杂费。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二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水平。三要对学校危房改造和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校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到位。四要对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要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按要求予以保证。五要设立中小学助学专项资金,重点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落实“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标。

区教育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业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中小学编制管理,认真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建立对教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服务制度,按规定做好选拔、任用和管理学校领导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治理综合治理,把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推进“文明学校”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表彰奖励制度,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区直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工作。区工商部门要协同劳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每年就全区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宣传有关法规,彻底杜绝雇用童工现象;司法部门要结合普法规划,结合依法治区,协同教育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取缔学校周边不法饮食摊点,违章放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区综治办和公安分局要积极指导辖区规模较大的学校建设保安室,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为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及时查处各类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案件;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教育工作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尊师重教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良好的氛围;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要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创办示范家长学校等。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涉及教育相关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第3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关键词】会计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会计

一、构建资产评估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企业经济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极大地推动了产权变更和资产流动。从产权角度分析,合资、合作、联营、对外投资、改制、发行股票、破产清算、拍卖、转让、合并、分立、兼并、结业等经济行为普遍存在。从生产要素角度分析,资产的购置并按历史成本回收,资产转让(出售、拍卖、清理)、资产租赁、资产交换、资产重组、资产承包、技术入股、经营者持股等经济行为时时发生。从信用角度分析,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典当等经济行为日益增多。另外,国家税收、财产保险等相关经济行为进一步拓展了企业经济行为。以上这些经济行为不是仅仅依据企业所反映的账面价值进行的,而是借助于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重新确定资产价值。因此,这必然要求会计学理论与方法进一步完善,建立与资产评估相适应的资产评估会计理论与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构建资产评估会计是会计学自身发展的需要

传统的会计理论与方法,是针对持续经营且货币价值不变的恒定会计主体而形成的,一旦有其中一项前提发生变化,就必须采用其他的会计处理方法。而资产评估活动恰恰动摇了持续经营、货币计量、会计主体三大前提的特定经济内涵,导致传统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不能反映和监督资产评估的经济活动。同时,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运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配置活动日益重要,资源配置活动必然引起资金运动,而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源,例如职工素质、销售网络、商誉等,并不一定都以资金的形式存在。资产评估为资源配置与资金运动的衔接提供了价值接口,资产评估结果理当成为会计学研究的对象,也使会计学的研究对象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更广泛的内涵与外延。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尚属我国会计学研究的新领域,知识经济会计、人力资源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物价变动会计等都是会计学新的难题。资产评估立足于公允价值,为会计学理论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

另外,知识经济在市场经济中逐渐呈现出极其旺盛的生命力,现行会计学理论并不能充分对知识经济价值量进行反映与监督。如知识经济的载体通常表现为无形资产的形态,其价值计量十分复杂,需要多种计量属性并存。如果会计学与资产评估学相结合构建资产评估会计,

可以为反映与监督知识经济的运行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三、构建资产评估会计是充分发挥资产评估作用的需要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作为社会性和公正性活动,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由于资产评估与现行会计理论中会计计价的区别或矛盾,资产评估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资产评估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如何处理,以及在资产评估中如何合理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资产评估发展受到束缚,其作用也得不到充分体现。资产评估会计是研究反映和监督资产评估活动而应采取的会计方法和程序所形成的专业会计学科,有其自身研究对象,那就是资产评估活动引起的价值运动。资产评估活动引起的价值运动不是企业通常情况下的资金运动,用资产评估学自身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反映和监督,或运用现行的会计学理论与方法去认识,均存在障碍,可以说是超越资产评估学与传统会计学领域的。而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学是在汲取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先进技术与经验的基础上,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需要形成的,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特别是运用重置成本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最具有中国特色,也是国内资产评估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运用重置成本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势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及其负债进行重新确认(评定估算),那么会计学如何反映重新确认(特别是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及负债)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毫无疑问,只有研究并运用协调资产评估与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才能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学的共同发展与完善,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作用,稳定经济秩序。

四、构建资产评估会计符合会计服务的目的及其发展方向

第4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关键词:《古屋杂记》;理解与复译;翻译与批评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114—02

我国的传统译论一直受到中国传统美学文论的影响,一味追求译作文本与原作文本全方位的契合,这实际上只是一种幻想。因为这只考虑到了原作与译作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了对译者与原作、读者与译作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导致翻译中的许多问题争论不休。无论是三国时期佛经翻译家支谦的“因循本旨,不加文饰”,东晋佛学大家道安的“案本而传”,还是近现代严复的“信、达、雅”,都一味地要求译者从原作出发,企图使原作与译作“对等”,忽视了译者和读者对翻译过程的影响,结果造成翻译实践无法实现其理论要求。我们放眼世界文坛领域,在此试举美国作家霍桑的作品《古屋杂记》进行对比研究,来说明译者与原作、读者与译作之间关系。

原文1:Between two tall gateposts of rough-hewn stone(the gate itself having fallen from its hinges at some unknown epoch)we beheld gray front of the old parsonage terminating the vista of an avenue of black ash trees.

原译文:一条大路,两旁白蜡树成林,路尽头可以望见牧师旧宅的灰色门前,路口园门的门拱已不知在哪一年掉了下来,可是两座粗石雕成的门柱还巍然矗立着。

我的译文:两根斑驳的石门柱巍然矗立在路口,而上面的门却早已不知去向。穿过门柱就是两旁种满黑涔树的马车道,再往里看,也就是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幢有灰色大门的古宅。

我们首先要把一个词语理解正确,才不会出现原译文的错误。Rough-hewn (adj.) [only before noun](of stone, wood, etc.石头、木材等)cut in way that leaves it with a rough surface(被砍凿得很粗糙的),举个例子rough-hewn walls(被弄得坑洼不平的墙壁)。所以原文中的gateposts of rough-hewn stone说的是石门柱加工粗糙,并未涉及石头纹理的粗细,所以原译“可是两座粗石雕成的门柱还巍然矗立着”就是不妥的。在这里,我的译文改为“两根斑驳的石门柱巍然矗立在路口”,用“斑驳”二字就道出了石门柱做工粗糙的特点。

这一句中,avenue被译成了“一条大路”,但是,译者这里显然忽略了霍桑的英国背景。Avenue在美国英语里一般指两边栽有树木的街道(a broad street in a town, sometimes having trees on each side),而在英国则经常指从大路下来通向乡间房舍的小路(a road or way between two rows of trees, esp. one that leads to a house),况且霍桑在这里还特别用了vista“狭长的景色”(a distant view to which the eye is directed between narrow limits, e.g. by rows of trees)来限制avenue,可见这里的avenue绝不是大路而只能是小径。而且把avenue译成小径给中国读者传递出的美感恐怕丝毫也不比大路来得少,在中国的语境中,“曲径通幽处”可能更美。更为关键的是,如果译者略加考证就会发现,霍桑描写的这座古宅是1842年他结婚后住了三年的居所,宅前确实只有一条小路。

原译文只要细读就能发现语句不通,而且空间感太跳跃,没有顺序。先说说语句不通现象,“路尽头可以望见牧师旧宅的灰色门前,路口园门的门拱已不知在哪一年掉了下来”,“路尽头可以望见……”,我们都应该知道“望见”的后边一定是个名词,而抛开原译文“望见”后的一系列形容词,最后竟然落到“门前”二字,也就是说“望见门前”成了这个句子的主干,实属不该。也说明原译者在翻译之后没有仔细重读译品,否则不会出现如此语句不通顺现象。

接下来,再说空间感太跳跃、没有顺序感的问题。原译文“一条大路,两旁白蜡树成林”已经把读者的视线放到路和路两旁的树身上,接着“路尽头可以望见牧师旧宅的灰色门前”把视线放向远处,即路的尽头是一座宅子,而后“路口园门的门拱已不知在哪一年掉了下来,可是两座粗石雕成的门柱还巍然矗立着”这样话锋突然一转,又把读者的视线跳回到园门和石柱身上,这样的翻译没有循序渐进的过程,不符合中国读者的理解顺序。汉语文章讲究的是顺序感,比如由远及近、由里到外等等,而原译文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我在对此段文字的翻译理解过程中明确了翻译原则后,又进行了适当地规避和调整,“两根斑驳的石门柱巍然矗立在路口,而上面的门却早已不知去向”,先把读者的视线放在最外面的石柱上,然后“穿过门柱就是两旁种满黑涔树的马车道”,最后“再往里看,也就是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幢有灰色大门的古宅”。这是典型的由远及近的论述方式,更易被中国读者接受,绝不会让大家产生不知所云,满脑袋画问号的现象。

原文2:It was now a twelve month since the funeral procession of the venerable clergyman, its last inhabitant, had turned from that gateway towards the village burying-ground.

原译文:旧宅的故主是位德高望重的牧师,现已不在人世,一年前,他的灵柩从园门里迁出,移向村中的公墓,也有不少人执绋而行。

我的译文:这里原本住的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牧师,也是这座宅子最后的主人,一年前他离开人世,人们便把他葬在村中的公墓中。

“gateway”虽然是门的意思,但在这里以单一的一扇门代指这座宅子。先解决这个问题,“its last inhabitant”在这里其实是插入语,可先不看,句子的主干是“the venerable clergyman had turned from…”也就是牧师从宅子到公墓,这就证明了原译文的“他的灵柩从园门里迁出,移向村中的公墓”肯定是不对的了,因为主语不是灵柩而是牧师。“执绋而行”不知从何而来,这种增译我觉得没有依据,不可取。

综上所述,在解读原作时,尽量排除译语文化的先在知识干扰,以便译者与原作在交流对话的过程中达到期待视野的融合。译品要注重译文读者的接受性,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根据语境灵活处理语言文化差异和冲突。不能为追求某个目标“直译或意译”而囚于文字,使思想僵化,从而影响全篇译文的风格和效果,最终弄出“不人不鬼”的话来,或“李代桃僵”的嫁接,要避免译文读者的文化误读。

[参考文献]

[1]夏仲翼.文学翻译与批评理论[J].中国翻译,1998(01).

[2]许均.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对话录[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

[3]杨晓荣.翻译批评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第5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关键词:纳税评估 问题 建议

纳税评估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理方式,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可以弥补征管改革过程中管理弱化的不足,强化管理监控功能,也更能体现“服务型税收”改革理念。它作为税收监控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纳税上的错漏、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一、当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一种间接的纳税检查。而对评估人员来说,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向个案查处多少问题的方向发展。为了与稽查严格区分,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时不调帐、不进行全面检查。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目前纳税评估实地核查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工作中去,据笔者掌握情况,目前河南省地税系统税务部门大多都没成立专门的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部门,目前的纳税评估工作还是仅处于税收管理员个人操作和层次较浅的状况,因此成效不明显。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据笔者掌握的情况,目前,河南省地税系统税务部门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数据不能统一共享,信息有时分块割据,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信息不对称,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另外,与国税、银行、工商、房管等部门之间,没有联网,信息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收集,缺乏统一的“税务数据库”。再者,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由于评估人员掌握信息的不完整,也就无法把涉税问题完整、准确的分析出来。

3.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做好纳税评估工作,需要一批精通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和纳税人约谈具有一定专业技巧的高素质人员。但是据笔者掌握的情况,目前,河南省地税系统从事评估的人员基本都是税收管理员,在负责征管的同时进行纳税评估,没有专门从事评估的专业人员,并且由于目前的干部结构不合理的因素,多数税收管理员不具备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能力,往往出现上级税务机关布置纳税评估任务,税收管理员闭门造车出报表应付等使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建议

1.建立全面的评估体系,设置专职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的专业性及基础性的特点,决定了纳税评估工作必须在独立和稳定的环境下开展。我们可以借鉴外省市的税收征管模式推行纳税评估工作,在县区局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组成纳税评估机构,在基层征收单位取消“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模式,设置“税源管理岗位”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工作,日常管理中,由县区局的纳税评估部门负责案头分析、疑点甄别、任务派发和评定处理;税收管理员负责疑点的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

2.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地税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管工作中整理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因此,建议河南省地税部门一是要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快与国税、工商、银行、房管等部门的数据网络交换系统和内部数据网络交换平台的建设,进一步畅通纳税评估的信息渠道。

3.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综合素质。纳税评估实施的关键是需要一批精通财务知识和税收政策、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并且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掌握一定的约谈技巧的复合型高素质的纳税评估队伍。因此建议河南省地税系统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一是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二是适时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使干部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三是建议激励竞争机制,实施能级管理,根部干部专业等级和工作实绩,择优上岗,并实行业务能级与待遇、职务挂钩,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评估人员爱岗敬业精神,鼓励评估人员在评估业务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开拓。

总之,纳税评估工作是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税收经济观的良好体现,是经济决定税收这一经济学原理的具体运用。我们只有设置专门机构,提高信息采集量,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才能更好的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参考文献:

第6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1.为企业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重组、兼并、投资活动日益增多。这些活动如果涉及到无形资产,就必须由独立的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既是双方谈判的重要依据,又是无形资产入账的客观标准。

2.为企业取得贷款提供条件企业有效的融资渠道之一就是取得银行贷款,而银行在放贷时往往要求企业以相关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如果企业选择以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获得贷款支持,就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的范围过于狭窄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意识淡薄,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则忽略不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明确了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又将商誉划入无形资产范畴,而目前美国的无形资产涉及的项目数量达到23项,无形资产评估的范围过于狭窄,使其在企业产权经营权变动时大量流失,从而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模糊不清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时间短,对其理论和方法研究也开始较晚,致使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都具有很强的随机性,缺乏统一的依据和标准。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选择。这给了资产评估师较大的操作空间,即使选择同一种方法,也会面临数据收集口径不一致、参数取值不同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评估结果。

3.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仍需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综合性和实践性较强。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选拔了一大批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些人员精通各自原先的行业,但缺乏关联学科领域内的知识积累,同时由于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较短,缺少实践经验,难以将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综合在一起,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其专业胜任能力仍需要较大的提升。

三、无形资产评估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

1.扩大无形资产评估的外延当今时代,越来越多的因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人力资源、客户资料、销售网络、数据资源等。未来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尝试拓宽无形资产的界定范围,将上述对企业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纳入评估范围。

2.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资产评估师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这可能导致同一个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要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政府和行业协会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使用条件;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应如何处理。

3.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统一量化标准由于参数的选择和数据的获取没有统一来源,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精确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全面收集各种专利、商标、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的信息,向评估机构提供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各类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期收益额、收益分成率等信息,尽量降低或避免人为因素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7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绩效评估是20世纪早期政府部门引进的一种管理工具(尼古拉斯・亨利,2002),它以绩效为本,谋求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的广泛应用,谋求顾客通过公共责任机制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直接控制,谋求政府管理对立法机构负责和对顾客负责的统一:它以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满足为第一评价标准,蕴涵了公共责任和顾客至上的管理理念;它以加强与改善公共责任机制,使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传递公共服务、改善公共生活等方面具有竞争力为评估的目的(蔡立新)。20世纪7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使得这个管理工具在政府管理中得到重新重视和推广,并形成了以“结果为本”的基本导向,即以结果的管理为主,区别于传统的“以投入为本”或“以程序或规则为本”(刘旭涛,2003)。这一重大转变是对传统官僚行政模式重程序规则不重实际结果、重投入不重产出的纠正,受到西方各国的普遍认同,英国、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荷兰等国的评估实践都体现了这一价值导向,它们的努力推动了结果导向的理念不断深化和广泛传播,完善和丰富了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制度。

在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热潮的影响和推动下,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我国政府和学术界也开始关注和重视政府绩效的评估问题。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满意型政府的建设提上日程。政府绩效评估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政府绩效评估与民主政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政府绩效评估符合民主社会的法制原则,有利于权利的制衡,而这正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要素,也是确立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政府绩效评估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机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促进政府行政监控体系的完善和政府透明度的提高,其本质就是促进政府行为的规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政府绩效评估以公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对政府的投入产出、政府行为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督促行政人员计划政府工作,做好财政预决算,提高节俭意识,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避免资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失和浪费。促进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公众意志尊重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及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已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

三、政府绩效评估与政府“问责制”

政府问责制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制度规范。其目的就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通畅:其本质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新时期的政府问责制强调行政系统与外界环境的交互关系,关注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而政府绩效评估多元化的评估主体也要求来自社会各阶层,通过与评估标准的比较判别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面地监督政府的行为。此外。政府绩效评估与问责有基本相似的程序,包含了确立标准、评估及评估结果运用等步骤:政府绩效评估的客体即政府行为的效率、效益及效果就是公共责任的基本内涵。通过对公共责任实现程度的衡量,传递对公职人员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要求,并通过政府绩效评估所带来的奖罚性产生激励与约束力引导他们为之努力。主动承担责任、提高业绩的行为。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为政府问责的制度化提供了共享平台。绩效评估可以成为问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绩效评估包含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有效地实现了上级对下级的问责和监督并带来了政府管理创新,孕育了多元问责之路,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完善政府问责制的重要途径。

四、政府绩效评估与政府透明度

政府工作不透明是高行政成本的根源之一。提高行政透明度,可以保证资源向最能发挥效用的部门转移配置,可以减少行政之间环节,杜绝扯皮。限制,便于监督,减少和制止腐败,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透明度就是把原本属于大众的权利还给大众,还民众以知情权,这是中国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封建观念对我国行政管理影响至深,“暗箱操作”、“垄断行为”是其典型表现。政府绩效评估的合理应用将能有效地打破政府这一“黑箱”。首先,政府绩效评估倡导让广大人民群众做评估的主体,让人民群众给政府打分。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配合评估主体提供充分适当的数据和相关文件,将政府的一系列信息曝光于民众。接受公众的监督,打造“阳光政府”。其次,广大人民群众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估政府,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去获取相关信息,绩效评估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动力之一。最后,评估主体实施评估程序,努力搜集政府工作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加以分析和评价。并与政府在评估过程中提供的证据、信息及声明相比较。以找到两者差异,并以此为基础,扩大搜集广度,加大挖掘深度,细化评估精度。加强评估力度以求找出有关政府工作更多的信息,使政府更加透明化。

五、政府绩效评估与政府效率

效率是判断一个公共管理体系是否优良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是判断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标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通过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消除或减少市场失灵,解决外部效应。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式下,政府效率是国家竞

争力的重要因素。

由于政府处于特殊地位,政府运行长期存在效率低下难题,一方面,由于政府活动是非市场性的。无法以市场价格来衡量,难以对政府行为直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这就使得政府行为往往缺乏成本约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垄断地位,不存在竞争压力以提高服务质量和自身效率的动力,于是造成政府臃肿。不仅使政府运行成本增加,而且庞大的机构本生更容易造成低效率。政府绩效评估根据政府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结果等反映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这样可以客观公正地考核政府行为效率,以便更好地了解有关公共部门的最佳实践经验和顾客需要,分配有效资源,作出明智的决策。政府绩效评估强调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要求政府接受外部竞争的压力。迫使政府各部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政府绩效评估的绩效观念强化政府及公务员的成本意识和节约意识,政府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科学决策,节约行政开支,提高效率。政府绩效评估的公共选择机制使政府更注重顾客服务系统的建设,使政府在不同外部压力下,把决策权限与决策的后果相联系,出于政治经济责任的考虑努力提高政府效率。

六、政府绩效评估与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亦叫政府公信度,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是指政府是否作为、能否全面履行公共责任的质量和获得公众认同的情况: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民众的支持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公信力,取决于公共权力掌握者的表现及公众对其表现的评价。

总理指出,提高政府公信力,不仅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然而。政府公信力提高的重要前提是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认识的提高。政府绩效评估强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的宗旨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透明意识,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建设诚信政府起到助推器作用。政府绩效评估以公众满意度为终极指标,旨在督促各级政府公务员在平时的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建立人民满意的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绩效评估以效率为重要考核指标,各级政府部门和人员必定注重工作效率以在评估结果中取得较高的分数,获得必要奖励和晋升,保障了政府管理活动的效率导向性,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绩效评估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完善问责制,激励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责任,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绩效评估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修改各种阻碍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透明、公开、权威的政府信息披露机制,打造“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

七、政府绩效评估与政府管理能力

政府绩效评估致力于将政府治理过程构造成一个有机的系统,在此系统中,以结果管理(management forresult)为出发点,以政府能力(gov-emment capacity)的提高为落脚点,强调政府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和规范化,达到政府功能的有效发挥,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政府绩效评估以结果管理为动力机制,以内部的四项管理为整合机制,以领导驱动和奖惩制度为激励机制,以政府绩效评估为控制机制。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运转模型,打破传统的政府治理行为难以把握,结果难以预知,行政成本无法测定的弊端,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政府绩效评估,能够将在较为民主和科学的条件下制定的目标、规划作为行动的指南明确工作的方向、程序和资源状况,避免主观色彩浓厚的个人意志决断,促进行政机关的一致性、协调性和行政职能的功能性发挥,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政府绩效评估要求政府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和落实,保证权责利的统一,终结因责任不明导致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和腐败寻租等现象,一改中国政府机构冗杂,争功邀赏和推诿塞责不绝于耳的常态,提高政府管理能力。

第8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一、纳税评估职能定位上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与稽查职能的区分问题。长久以来,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目标,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确定被查对象、采析涉税信息、确定检点、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内部制约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来作为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并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减轻稽查的压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旦纳税评估在“点到即止”还是“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很容易使得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尴尬误区。

2、纳税评估应不应当下企业的问题。税务机关为了把评估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而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价格相关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所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对报表和税负等即便存在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评估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

3、纳税评估指标设计的问题。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在建设当中,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参照普遍的行业内平均值,即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是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的类似程度、所属行业的变化情况等因素都对“平均值”产生影响。另外,企业还经常受到市场行情、投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会使得“平均值”的判断有失精准。同样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的纳税评估侧重事后评估,所以评估工作中对对数据报表、查查相关凭证、约谈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评估模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的实际情况,有悖于评估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的初衷。

总之,税务部门受客观因素影响,没能全面发挥纳税评估的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的良好机会,所以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中去,仅仅处于个人操作和事后弥补的较浅层次。

二、进一步明晰纳税评估职能的建议

1、设置专职评估机构,建立全面的评估体系。要让纳税评估跳脱征收、稽查的怪圈,就需要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对评估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建议税务机关设置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专职的税收评估管理局,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和实施。在机构具体的职能定位上,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推行纳税评估体系:税务处理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公司服务部对法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第9篇:评估意见及建议范文

关键词:儒家;道德评价;德性;德行

西方伦理学主要可分为德性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德性伦理学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和休谟的德性效用论为代表,规则伦理学的代表是康德的义务论。儒家伦理学在学术界一直被视作德性伦理学,国内外学者认为儒家伦理学仅仅是动机伦理学,只以人的动机来进行道德评价,忽视了对个体的道德行为考察。如有国外学者认为儒家伦理学是强调人格的塑造和个体美德的培养的德性伦理学。这些观点虽然点明了儒家伦理学的主要特征,但对儒家伦理的理解并不全面,以最具代表性的儒家经典《论语》为例,孔子对其众多学生道德评价既重视德性也兼顾德行。从中也可以看出儒家伦理是内在美德“仁”和外在行为规则“礼”的统一,并不是学界认为的仅仅是动机伦理,而实际上儒家伦理既注重内在道德修养又注重道德践履。文章在梳理儒家“仁”与“礼”内涵的基础上,对孔子在道德评价时兼顾德性和德行的思想进行探讨,以阐发其当代借鉴意义。

一、儒家伦理中的德性与德行

“德”字的伦理和道德涵义在先秦时期已基本定型,不仅包括人的内在的“德性”,而且还包括人的外在的“德行”。即在“古代中国文化中,德字的使用,德目的列表,常常兼德行与德性而言。”[1]“德性”不是看出来的,是人本身特有的德的品性,能看出的只是人的“德行”。德性,道德品性。指人的自然至诚之性。正如《礼记・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 郑玄注:“德性,谓性至诚者也。”[2]孔颖达疏:“‘君子尊德性’者,谓君子贤人尊敬此圣人道德之性,自然至诚也。” 何为“德行”?谓道德品行。在《周礼・地官・师氏》里:“敏德以为行本。”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上述说明,德性不是看出来的,是人本身特有的德的品性,能看出的只是人的德行。虽说德行包含了内心品性和外在行为,但德行一词实则偏重于“行”。简单的说,德行就是道德之行为。

在儒家思想中,何谓德性?何谓德行?“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万德之目,是儒家伦理道德中的德性。在儒家思想中,“仁”没有统一的具体的概念,“仁”是人们追求的最高的道德品格,也是作为内在于心的精神形态的品格,即我们所说的“德性”。在《论语》中有近十处问“仁”,孔子并没有说出“仁”具体是什么,孔子面对不同的人,做出的回答是不一样的。比如樊迟问仁,孔子曰:爱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尽管他没有明确表明“仁”是什么,但是我们也能看出忠恕就是核心的“仁”。《论语》中的“志士仁人,无以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3],“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4],能表明这一观点。

“德行”一词在论语中也出现过。《先进篇》里说到,“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孔门所重,正在‘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不务求禄利、有表现,而遂特尊之曰德行。”[5]这里的“德行”是指能实行孝悌、忠恕等道德,在孔子那里是指道德行为的意思。因此,如何“得仁”,也就是化德性为德行,孔子强调要通过个体作为、个体的道德实践而获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推己及人”是孔子的“仁之方”。而“克己复礼为仁”也说明了遵循礼是自身寻求或意识到仁的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践行礼必须是以仁为基础的,如孔子讲:“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6]“礼”作为限制行为的外在标准;“仁”则作为塑造稳定道德人格的内在道德。“仁”与“礼”互为表里,“仁”是“礼”的内在理由,“礼”是“仁”外化了的形式,或者说是仪式化、制度化了的“仁”,两者统一于儒家伦理思想中。

可以看出,儒家思想中的“仁”与“礼”的关系表明了儒家伦理学是德性伦理学与规则伦理学的统一。儒家伦理既注重培养内心品格也注重把内心的道德品质在道德规则下表现出来,“在强调美德培养和人格塑造的同时,也强调评价一个人时,应同时考虑其内在动机和所导致的外在结果”。[7]

二、孔子道德评价兼顾德性与德行

儒家道德兼顾德性与德行,这也是由儒学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儒家伦理重修养,重践履,主张积极入世,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旨归,是儒W的突出特点。

1.理想人格培养

在孔子看来,如果一个人经过长期的教化后具备了优秀而稳定的品格,他自然就会在行为中表现出自己的品格。这也是儒家学者始终强调品格培养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在《论语》中对君子的论述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论语》中君子更多是伦理学意义上的使用,它代表一个高尚的人,或是一个理想的人。因此,君子则是儒家理想人格。君子必须在他的整个人生中都彰显仁爱,“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8]。他具有坚定的道德意志,并且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道德信念。君子不会做任何违背义的事情,“君子义以为质”[9]。“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10]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11]“君子和而不同”[12],与别人合作时,不会为了迎合别人而丧失了自己的原则。

同时,孔子也把“仁人”和“圣人”看做是理想人格。“仁人”是把仁义作为重要的美德,并因此而具备仁义品格的人。圣人比仁人还要高一个境界,圣人就是能达到“内圣外王”的人。在儒家思想中,一个人要成为仁人,就必须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塑造符合“仁”的理想人格。“仁”的范畴充分反映了孔子思想体系的人道理念和人性光辉,是理想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理想人格的塑造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论语》中,“仁”大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一方面是对己的,强调如何通过自身修养到达仁的境界;另一个面是对人的,强调如何推己及人。然而对己是根本的,是推己及人的基础。就好像孔子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把自身的人格品质修养好,才能做到推己及人,最终成为“内圣外王”。

2.人格培养与躬行实践并重

儒家伦理在强调美德培养和人格塑造的同时,也强调了在评价一个人时,应同时考虑其内在动机和所导致的外在结果。

孔子评价一个人除了听其言,还要观察他的行为,即听其言观其行。在《公治长》中有记载: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对于子路,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孔子在评价子路时直言不讳,指出子路虽勇敢果断但又存在性情冲动鲁莽的不足。子贡言语高超、巧口利辞、能言善辩,连孔子也自感不如。然而,子贡问孔子怎样才能成为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13]子张问孔子何谓仁,孔子回答: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即恭、宽、信、敏、惠。可以看出得仁之道关键在于行,仅存于心,出于口是不能成为仁人的。这也说明了孔子评价他人不仅看重德性,还看重他人的具体行为,兼顾德性与德行。

在孔子的众多弟子中,颜回所得到的评价最高。孔子对颜回评价如此高是有其道理的,因为颜回不仅把仁内化于心的并能真正将其付诸实践。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孔子说颜回的心能长久不背离仁,其他人只能在短时间做到仁。颜回的贤德品行已经化为行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哪怕只有一人独处的时候,同样能做到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渊死的时候,孔子曰:“噎!天丧予!天丧予!”孔子对最接近仁的颜回的死去感到万分痛惜。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14]《四书通》也云:“颜子之学勇于力行,故虽燕居独处而亦足以行夫子所言之理”,“且不徒发之于人所共见之时,而能发之于己所独知之地,颜子盖真能发夫子约礼之教而为慎独之学者也。”[15]可见,孔子对颜回的道德评价极高,是因为在孔子心中颜回是一个真正把所学知识内化为内心固定的道德品性,把内在品性外化为德行的人。

三、孔子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的当代意义

社会公民知而不行,言过其行,知行不一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一部分人仅仅是把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原则停留在主观认识或口头上,并没有贯彻落实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上。孔子在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1.避免仅谈德行忽视内心德性的修养

仅谈德行而忽视内心德性修养的人并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内心没有形成道德品质而去实践是盲目的或者夹杂着某些功利色彩。比如,老师会让学生回家给父母洗脚作为作业,学生给父母洗脚就变成了完成一项任务,不免带着某些功利色彩。即使学生去具体做了该行为,他们也不一定明白其中的道理。相似的事情还有,某些单位机构就着做公益活动的名义,组织人们去给老人洗脚、剪指甲等。也许这些单位机构想通过此种途径让人们去学习和懂得尊敬和关爱老人,但是就单凭一次两次的活动是否能让人们将孝敬老人深入体会还有待考究。因此,意识到德行的重要也要注重内心道德修养。一个人的内心道德修养,即德性,是植根于人的意识属性特别是价值意识属性,通俗的来讲是日常生活所指的良心。而良心是道德行为的发源,一个人去道德实践必定有良心的存在的前提,否则,即使去了也不明白为什么去做。内在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在《大学》里也有表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从天子到平民,人人都要以修养自身的品德为根本,“修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又要先“正心”,“正心”是“修身”的前提,如果内心“忿痢薄翱志濉薄昂美帧薄坝腔肌保是不会达到修身养性的目标的。人们的行为是以“心”为向导,如果心术不正,则很容易走上歪门邪道之路,因此,端正心态,提高内心道德修养,以指引自己的行为在正确的轨道上。

2.避免只谈德性疏于道德践履

个体的道德行为是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来的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的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更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考察个体的行为是进行道德评价的关键,行为动机深藏于主体行为内部,除他本人之外,其他人往往无法从外在直接地获取其行为善恶的真实动机。《中庸》也云:“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16]有的人生来就知道孝道;有的人通过学习之后启蒙开悟;有的人则在经历困难之后,才领悟做人之道。无论通过什么渠道获得道德认知,形成了个体的德性,通过道德实践外化为德行才能说这个人是真正有德性的人。如果善念即是善行,则一切道德实践便成为多余的了。

社会中经常有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用“道德”掩盖了他的真实内心。正如孔子所言:“听其言观其行”,“行”比“言”更可靠,“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因此,在道德评价时就要以个体行为的效果作为根本的依据。道德评价不仅是社会集体对个人的评价,更是个体自身的自我评价、自我体验,通过评价,褒扬好的道德行为,抵制不良道德行为。当然,道德评价也不能根据个体的某方面的行为而作定论,不能因为小错误而评价这个人为不道德,毕竟,君子也有“失仁”之时。

3.注重知行合一,有助于个人道德境界的提升,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

儒家道德评价兼顾德性与德行有利于公民形成道德自觉的品格,公民既明白道德要求对于实现人的价值,做到道德自觉和道德自律,也明白道德实践的意义。儒家的道德自觉主要有“格物致知”、“反求诸己”等方式,通过“内省”、“省察”、“慎独”净化自己的心灵,内化为自己的内在品质,即形成德性。在此基础上自觉地进行道德践履,外化为德行。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也就是我们所指的德行。在现实生活中,多数人都知道道德规范上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但是真正去亲身实践的只占小部分。

道德评价中兼顾德性与德行有利于人们能自觉地进行道德践履既能充分发挥人们自身的主体性,同时也启发了人们的道德判断力和对社会道德问题反思的能力。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得道德认知,并内化为自己的品性,拥有道德自觉意识和自律意识,然后自己的内在道德品质外化为具体行动,在道德践履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提升自己从而成为一个真正的有道德的人。继承和发扬儒家知行合一优秀思想,在社会范围内营造“德”“行”兼备的道德氛围,塑造人人自觉提高道德修养、自觉进行道德践履的环境,有助于当今道德问题的解决和道德风气的改善。

注释:

[1]陈来.《论语》的德行伦理体系[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2]郑玄:《礼记注》.

[3]《论语.卫灵公》.

[4]《论语.里仁》.

[5]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4,第257―258.

[6]《论语.八佾》.

[7]刘余莉:儒家伦理学:规则与美德的统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第85页.

[8]《论语.里仁》.

[9]《论语.卫灵公》.

[10]《论语.宪问》.

[11]《论语.为政》.

[12]《论语.子路》.

[13]《论语.为政》.

[14]《论语.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