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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

第1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第2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R1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028-2

近年来,随着对人口问题认识地不断深化和计划生育实践地逐步落实,我国人口已逐步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赋予了计划生育工作以新内涵的同时,进一步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地位。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始由单纯的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移,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转变[1]。这就要求计生工作者在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改变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增强群众的自觉守法性,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障。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的国策,从最初简单管理、单纯行政干预的模式,走上了以人为本、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推进下,作为农业科研单位,我院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总结和创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转变思想观念,深化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不仅是计划生育工作中最基础的环节,也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中心力量。转变旧的思想观念,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实现各个时期人口发展目标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的主要实现途径不是强制,而是通过教育与说理的方式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和完善,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来帮助和引导人们提高思想觉悟,改变旧有的婚育观念,从而保证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2]。

作为农业科研单位,单位中的职工大多都是高学历的科技人员。他们中的大多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绝大多数都处于未婚或已婚但没有生育子女的状态,对于计划生育的一些政策和法规了解甚少。因此,对于农业科研单位来说,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是一项不起眼的工作,但却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使科研人员充分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院各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在宣传教育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1 端正思想认识,创新宣传观念

首先要将强化宣传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准确掌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方向,坚持认定宣传教育不是单纯的业务行为,而是事关计生工作成败的最基础、最关键性的工作。其次要转变宣传教育的方式,杜绝会议单一宣传、“上传下达”、照本宣科等的做法,尝试利用宣传单或调查问卷的方法来宣传党的计生政策,突出主题,力求成效,使宣传工作渗透到计生工作的各个角落,力争将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的融入到优质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进一步提高职工对计划生育重要性的认识。

1.2 加强计生工作者专业技能培训,完善奖惩和激励措施

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本院职工服务,计生工作者应及时了解计划生育的各项新方针政策,从而更好的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疑虑,也为更好地开展自身工作奠定了基础。为此,我院通过人口培训机构,对本院计生工作者逐步开展各方面知识的培训,其中包括计生理论、政策法规、宣讲技巧、演讲仪表等。使计生工作者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宣教工作的运筹能力,同时也全面提高了其综合素质。

对于一名计生工作者来说,拥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并不是顺利开展计生工作的唯一要求。积极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也是保证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的要求。因此,建立并完善奖惩和激励措施是提高宣教工作者工作主动性的有力保障,促使计生工作者积极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的宣教方式,转变只强调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的做法,使宣传教育形式与内容更加人性化、更受群众欢迎。

2 突出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

牢固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发展人的宣传教育理念,耐心倾听院职工的各项意见和建议,把解决与职工最密切的问题和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使职工自发的接受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能够积极参与各种宣教活动并在学习和活动中有所启发,把宣传教育转变为团结职工、教育职工、凝聚职工的方式方法。只有熟悉并摸透职工对计划生育政策等知识的需求,才能一切从实际出发,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式与内容符合广大职工的要求和愿望。

2.1 突出以人为本,深入群众调查

计划生育工作者要热爱自己的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着想,设身处地的服务每个职工,用真挚的情感去关心和引导职工,扮演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和育龄夫妻“指导员”的角色,用爱心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工作的氛围。落实到行动上,一方面,提供优质的宣传服务工作,提供针对。也就是说针对生育期,为每位育龄职工准备一套个性化,适合自身特点,科学、安全的生育与节育方法。例如:对待刚结婚的职工,不仅要对其宣讲人口计生政策的相关规定,还要主动为其办理《壹孩生育服务证》;对待刚生育的职工,不仅要时刻关注母亲与宝宝的健康,同时还要向其介绍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待已经生育的职工,开展避孕方法的详细讲解,引导职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避孕方法并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等。另一方面,每年或每半年定期对全院女职工进行妇科体检,体检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每个人,以便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高全院女职工的健康水平。

2.2 稳抓优生优育,确保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优生优育是一项艰巨而又繁琐的工作。为了确保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一个民族的人口素质,每个人都有义务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只有夫妻两人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拥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

在农业科研单位,某些科研人员难免会长期接触化学试剂,加之其科研工作压力较大,这种环境对于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单位中不乏有一些已婚未孕或者年龄较大的女职工,她们经常怀疑自己能否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心病还须心药医,针对这种情况,计生工作者就要对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想办法缓解她们的压力,引导她们克服心理恐惧,并为她们制定一套合理的育前准备计划,尽量避免新生婴儿出现先天畸形等状况的发生。通过这些耐心的交流和贴心的服务,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简言之,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把人们的主要精力凝聚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上来,以与时俱进为目标,坚持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仅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而且有利于提高全民思想觉悟和素质,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为社会和谐、计生和谐做出积极贡献[3-4]。因此,我院也将积极进取,继续落实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力争将我院的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瑛,张路琳.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创新性探讨[J].运动与健康.2010,12:247.

[2] 殷澄宇.浅谈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途径[J].科技创新导报.2010,25:225-226.

[3] 马勤红,魏广珍,徐德军.浅谈如何开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局面[J].社科纵横.2010,6(25):59-60.

第3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县委对我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后,我委立即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并立即召开委综治领导小组专门会议研究,提出了2010年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融创建、普法、计划生育工作为一体,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的方针,建立领导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一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下属单位县计生服务站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的分解落实;二是与租房签订了创安工作协议;三是根据责任书的内容对计生委、服务站的创安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为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1、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学结验收的补缺补差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要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上半年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员信息库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期培训,利用机关学习日和每月的计生工作例会,组织机关干部和全县计生干部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生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以及“五•五”普法材料《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规定的学习课目。

2、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矛盾隐患排查,专门讨论研究本单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

3、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利用综治宣传日,到街头进行宣传,积极参加了3.26、6.25法律宣传活动。为营造综治氛围,本委所处街道悬挂综治宣传标语,向广大育龄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等,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单,发放计生法律法规手册,接受群众咨询等活动,使群众受到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法制教育。

4、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计生“三项制度”宣传。一是培训班讲解“三项制度”。在各镇春季镇村计生干部培训班上,县人口计生委干部宣传讲解“三项制度”和其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有280余名计生干部参加了听课;二是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询问。对每位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的群众,按政策要求耐心宣传解释,并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对不符合计生奖扶条件的农民更是细致周到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满意率。共接受群众政策咨询1300余人,发放“三项制度”宣传小折页、宣传单10000余份;三是编印“三项制度”宣传小折页6万份、宣传单6万份发放到群众手中;制作“三项制度”宣传大布告140份,张贴到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并结合镇村第一、二季度人口课,对育龄群众开办了“三项制度”政策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干部和群众对“三项制度”政策的知晓率;四是确定了县、镇、村“新家庭文化屋”18个单位,目前均已挂牌。

三、加强日常管理,防范工作常抓不懈

1、加强值班人员责任制管理,门卫值班人员落实,并挂牌上岗,无论是平常日子还是节假日,都能保持电话日夜畅通,做到外来人员询问记录,委领导还经常检查各科室的门窗上锁情况,因此我委至今未发生一起盗窃案件。

2、加强对“三口”人员管理,对小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都进行了登记,同流动人口和租房户签订了综治协议书,明确规定在小区内严禁“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并定期组织检查。

3、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做到定期排查,定期汇报,定期分析,及时协调,对计划生育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时办结制,对群众举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处理,向群众说明解释,因此今年以来没有发现上转案件。

四、结合本职工作,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

1、春节期间,县计生领导小组出台了《春节期间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服务方向,要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向前发展。县政府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建设等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2、进一步落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制度,根据市计生[2004]12号文件规定,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建设等相关部门,每月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对县外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可登录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中,实行网络化管理,从而为流出地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提供了方便。

3、春节期间在全县各镇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向群众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品20000余份,查环、查孕,上环、结扎等服务10000余人。同时,对城关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城关镇各社区及公安、工商、民政、卫生、建设等部门落实了信息通报制度。对流动人口双检对象实行了合同化管理制度,并进行双向考核,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规范程序,依法行政

为了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

1、从关注民生出发,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芜发[2010]2号文件,计生法定奖励有大幅度提高。

2、实行阳光计生,严格推行《生殖保健服务证》限定在20日内办好,《二孩生育证》在40日内办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做到即时办理等办事程序,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3、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县出生性别比的偏高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常性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

4、开展社会抚养费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超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杜绝了降低征收标准和违反程序征收等现现象,进一步提高依法征收效时机。

第4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按照“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突破,育龄群众计生优惠政策得到完善,计划生育事业得到发展”的目标,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口和计生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指标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任务,全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进展,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性别比保持正常;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基础和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及时,案卷规范,兑现率达到70%以上;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按照基层基础“双示范”工作要求,抓基础、促提高;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责任感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拱委[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统一领导部署,优化分工合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意识、部门履职意识和公民守法意识,保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良好态势。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公益金制度工作,重点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长、生殖健康、抵御风险、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建立利益导向和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开展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

(二)夯实基础,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

1.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办法,规范统计管理,加大对评先评优的逐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国策宣传,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抚养费执法难问题的调研和分析,探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操作办法,公开公平核实征收基数,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生育管理审批权下放等事项的衔接工作。

3.进一步开展基层基础“双示范”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以创建活动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开展,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三)综合治理,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难题

1.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研究制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信息建档率达到80%以上,免费服务率达80%以上,区和镇、街道每季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稽查工作。

2.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协同有关部门严格加强有关环节的监管。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打击“两非”行为。

(四)提质提速,打造*计生优质服务品牌

1.按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将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纳入和谐*改善民生的总体规划,注重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理念。继续实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区计生指导站分站建设,提升全区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互联、互动、互补、互促的具有*特色的计生优质服务新机制,让优质、安全、适宜、便宜的计生服务惠及更多育龄群众,实现国家规定的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生服务的全覆盖。

2.进一步加强计生技术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程序、强化质控体系,杜绝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3.积极探索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和随访工作,创新和探索药具管理改革工作。

4.树立“大人口”、“大服务”、“大发展”意识,适应育龄群众的发展和健康需求,肩负起提高人口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生育质量的新使命。认真执行省、市“两免”政策,积极实施并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谋福祉。

(五)创新载体,进一步深化生育文明建设

1.结合秀美*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积极利用大众传媒探索社会宣传的有效性,继续做好市生育文化星级示范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做好村、社区计生宣传栏的规范工作,强化生育政策、婚育知识宣传,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2.扎实开展人口计生课题调研和项目推进。各镇、街道分别确定一个重点课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以课题带动积极突破重点难点工作,年终将对以课题带动工作难点突破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开展区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做好青春健康项目实施,组织青春健康讲师团,为大中小学生、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健康和发展的教育咨询和需求服务。

(六)加强调研,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1.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保障制度。认真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和政策调研,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平稳过渡”为原则,做好“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适用范围调研及政策出台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生育管理工作。

2.积极会同区农业局等部门,认真做好在村级集体资产量化、股份制推进中加大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导向力度。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奖扶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上。继续做好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七)强化队伍,提供人才保障

第5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国社会救助面临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新问题的挑战,当前。城乡贫困问题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过程都将会对社会救助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加快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改变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滞后问题,不只是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改革发展需要,也是民政需要承当的责任和任务,更是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彰显民政工作成果,推进民生保证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宣传通报制度。首先必需了解宣传,熟悉宣传。上级主管部门要定期通过新闻会、印发宣传资料和工作会议等形式搭建沟通载体及时通报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操作原则、运行原理和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使民政人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社会救助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工作特点,提高宣传参与热情。建立定期宣传通报工作制度过程中,一方面要确定社会救助宣传的正确方向和工作目标任务,另一方面要引导民政人加强宣传手段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使民政人真正懂社会救助宣传工作必要性、常态化的客观要求,懂社会救助综合性、社会性、公平性宣传特点,懂社会救助宣传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给力作用,懂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方法和技巧。

二、建立宣传点评制度。不只是提高民政人表述能力的需要,也是督促与提高宣传工作上水平的需要。要有计划地召开宣传、理论、新闻等专业人才工作会议,对社会救助大的宣传活动项目、参赛的文化墙、宣传展板、墙报、文艺节目以及网络文化宣传产品进行集中点评、专题点评、现场点评,评价中要从理性导向准不准,救助效率高不高,宣传形式新不新,民生关照强不强,公平救助真不真等方面对症把脉。通过相互交流"谈"引导民政人增长对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新认识,切实提升综合宣传的创意能力。

三、建立宣传调研制度。这就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对社会救助工作宣传调研与民政工作调研统筹兼顾建立制度,让民政人在调研中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现状,思考社会救助宣传在推进法制建设、政府责任体系建构、社会救助发展规划中所起的鼓与呼作用,积极谋划出社会救助宣传工作的新路径和新方法,从而使社会救助宣传调研过程变成开阔视野、打开思路的过程,把谋划的过程变成增长才干,掌握规律的过程,努力实现调研与宣传相互促进,达到推进社会救助继续发展。

四、建立宣传保证制度。既要有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又要有必备的基本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建立宣传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规范,要从建立宣传机构,完善宣传工作条件,培训专业队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第6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高站位、高起点谋篇布局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也是 “六五”普法的奠基之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中央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城市建设与改造的步伐加快,群众法律需求增大,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为有效组织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处切实发挥法制宣传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加强组织协调,使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步骤地开展。

2、发挥法宣办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法宣工作的宏观指导。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对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结合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制定了《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等工作意见共十件,指导全市法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多措并举,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开设“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选取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编辑绘制法制宣传挂图6期,在全市所有社区、村张贴5万余张次;与《北京支部生活》合作,开设“五五”普法专栏并联合举办《我与“五五”普法》征文活动,收集征文1957篇;编发“法治动态”39期,反映普法工作亮点,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二)围绕中心,关注热点,整合资源,发挥法制宣传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1、立足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突出“二个强化”,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探索调解—法宣—法律服务联动工作模式,强化普法教育的针对性。针对基层社会中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难点问题,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先行,法律宣传及时跟进,法律服务疏导联动的工作模式,成立流动调解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在矛盾调解中宣传法律,通过宣传法律促进矛盾化解。同时,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成立法律顾问团,组建千名律师普法志愿团,在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法律咨询快捷通道,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做到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地区整治、疑难纠纷解决普法先行。

(三)精心组织“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大赛”活动,掀起市民学法用法新高潮

为展现“五五”普法工作成果,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掀起市民学法用法新高潮,根据市局党委要求,我处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组织了“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大赛”活动。我处狠抓“四个到位”,使大赛紧张有序地开展:一是科学安排到位。制定了了大赛活动方案,将大赛分为市民家庭参与答题、区县预赛、全市复赛、决赛四个阶段,目前已完成出题、设计大赛标识、宣传海报、设计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答题、印制发放试卷答题卡、协调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刊试题等工作任务;二是及时部署到位。我处及时组织召开区县会对活动进行部署,明确各环节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大赛情况,印制8000张宣传海报在全市社区、村张贴,协调50块公交候车亭、200个社区灯箱免费张贴宣传海报,协调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北京广播电台交通台、城市管理广播等栏目播发大赛消息。各区县也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四是组织实施到位。6月23日已进入市民参与答题阶段,截止7月7日晚,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点击量已达到45000余人,参与答题的家庭5552个。目前,我处正在紧张筹备全市复赛的组织,试题的编辑及设计以及电视决赛导演策划工作。

(四)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是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是科学评价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状况,研究今后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与推进方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五五”普法自查及集中检查工作已完基本完成,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市法宣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审议了《XX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各区县区(县)委、区(县)政府、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也纷纷召开会议,研究自查工作及迎检工作。在区县自查工作中,区县四套班子的领导均带队参加了检查;在全市集中检查验收中,有8个区县主要领导参与了迎检工作;二是周密组织。市法宣办先后召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部署会、自查阶段总结会、检查组成员培训会三次全市性会议,对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县也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市490余个街道、乡镇、委办局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截止到5月底,各区县自查工作全部完成,6月29至7月7日,全市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各区县进行检查验收。市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敬民、马振川、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正宇、副主任傅华等领导同志均参加了检查验收工作;市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泓源局长带队,先后检查房山、延庆、XX区普法工作;6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检查。各区县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迎检工作,14个区县拍摄了电视专题汇报片, 15个区县举办了“五五”普法成果展,17个区县汇编了“五五”普法成果书籍,怀柔、延庆、丰台等区县精细安排迎检的每个环节,让检查组感受到司法行政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效果明显。各区县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展示成果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提高普法社会影响力的过程。通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级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基础更加坚实,司法所建设得到加强;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更加广泛,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体会

上半年,全市法宣工作者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有力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宣处全体同志也表现出了有干劲、有韧劲、有活力、肯奉献的精神风貌。上半年,召开处务会60余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40余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总结上半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开阔思路,大胆实践。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宽广的工作领域,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大胆实践,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出符合时代特点,满足群众需求的方法和途径。

二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今年上半年,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地区改造,在于泓源局长的具体指导下,及时组织了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了“崇尚法律共筑和谐”法律宣传咨询周活动,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法律知识,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彰显了法制宣传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法制宣传教育只有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才更有地位,更具生命力。

三要不怕困难,攻坚克难。当前,一方面,经济结构调整日益深化,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在经济转型期积累下来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多元化,法制宣传教育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另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在组织领导、物质保障、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在发展中明确方向、探寻方法、推进工作。

四要夯实基础,持续发展。要加强法制宣传体制机制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将长远规划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科学评价普法工作效果;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司法所工作范畴,增强普法的辐射面。

五要加强研究,提升水平。二十五年的普法实践,为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明年将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要加强研究,总结出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内容,找出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的问题,解决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定位、推进方式,使首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高水平上运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对全市法制建设的状况、水平、特点掌握不到位,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掌握”:一是掌握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的整体情况,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发展方向;二是掌握XX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特色,以及在全国所处的水平;三要通过开展市民法律素质评估,掌握首都市民的法律素质状况,为制定“六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法宣办公室综合协调、总揽全局、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法宣工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与法宣领导小组领导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二是加强与市属部委办局的协调,强化专业法律宣传,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对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以法学专家、专业律师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提升法宣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法制栏目的合作,发挥媒体传播主渠道作用,增强普法的覆盖面。

(三)如何转化普法教育成果,切实将法制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的方法措施不到位。重点研究在全市有步骤地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任务,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司法部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截止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下发创建活动意见,XX、XX、XX、XX、XX、XX等省所有的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创建工作。我市XX县作为试点,于去年底启动了法治延庆创建工作,今年XX区也将开展此项工作。要及时总结延县法治创建工作经验,适时制定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意见,逐步推开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使法制宣传、法制观念渗透到社会管理的行为中,执法、司法的实践中,提高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立足于巩固成果、寻找差距,提升水平,认真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工作

1、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总结会。总结区县自查及全市集中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听取检查组成员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认真筹备迎接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落实“六个一”工作任务:撰写一个全面反映北京“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体现北京特色的“五五”普法自查报告;拍摄一部“五五”普法电视专题片;组织一个“五五”普法成果展;编辑一本“五五”普法理论与实践成果书籍;编辑一本“五五”普法邮册;开展一次公民法律素质调查。

3、展示成果,营造氛围,分阶段、有节奏地开展“五五”普法成果集中宣传。6月28日,我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新闻媒体通气会,对集中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至9月,将在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法治晚报等新闻媒体连续报道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成果。

(二)立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有深度、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精心组织“小手拉大手---XX市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指导区县开展参赛家庭的选拔工作;组织好六场复赛,选拔出代表首都市民法律素质的家庭参加决赛;策划组织电视决赛,邀请冯巩等知名演员表演法制小品,相声,参与电视决赛活动,增强比赛的趣味性、互动性,增强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使知识竞赛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的过程,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督导,指导各区县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围绕重点地区整治、城市拆迁改造、重大工程建设,及时排查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教育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三)立足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论证工作

1、研究推进我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总结XX县法治创建试点工作,调研法治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意见》,论证我市开展创建工作的可行性以及方法步骤,为“六五”规划奠定基础。

2、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工作。坚持早筹划、早安排、早组织的工作原则,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组织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成立课题组,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XX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前期论证,为规划的起草奠定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第7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一、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客观上讲,拉动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豆腐渣工程、违法工程、腐败工程和重复建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大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投资量大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向或少向人大报告,规避人大监督。为求政绩和形象,盲目立项、仓促上马,缺乏科学论证和全程监督。有的地方人大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而事实上,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其中就涵盖了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监督。因此,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制,既有利于强化地方人大财经监督,也有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其实质是人大在计划、预算审查中,就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管理进行把关与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它作为财经监督的重头戏,督促政府按期、如实报告,加强审查监督,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重大建设项目审查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审议议题,相关委员会要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借助审计监督手段,组织重点审计和调查,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问案把脉。要根据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重点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规模和周期、招投标程序、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注重投资效益,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通过听取政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安全,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审制

政府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简而言之,就是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衡量比较与综合评判。这是现阶段强化政府预算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重投入、轻效益和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使得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问题较为突出。为了提高政府理财效率,上海、广东、福建等地逐步引入结果导向的新绩效预算,实属明智之举。通过全面的追踪问效,有利于解决普遍存在的支出冲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抓住预算监督这个“ 牛鼻子”,积极推进政府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组织视察等形式,了解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考核、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预算安排、预算调整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同时,引导和支持各有关方面,树立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关注政府预算绩效的财政理念,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要扩大人大代表、基本公共服务受益人、审计人员的参与面。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公示。一方面,可以增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可彰显人大强化预算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三、建立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制

对中长期(含五年)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其目的是为了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重编制轻评估、重审议轻执行的问题,监督和支持政府更好地执行规划,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不久前,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施政的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财经委,要密切关注规划的执行,特别是到了“十二五”中期,要依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突出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重点调查了解“五年规划”目标的年度计划安排情况,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民生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等。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和常委会审议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意见,同时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促进“十二五”规划的稳步实施,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小康社会建设水平。

四、建立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

经济形势是经济运行的风向标,是经济政策的导向仪。从宏观层面分析和把握经济形势,对于指导当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意义重大。同样,对指导人大工作也十分重要。尤其是从事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如果对经济形势不了解,就不能把握经济发展的脉搏,就难以履行好自身职能、监督和支持政府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所以,建立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制,作为人大财经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它有助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拓宽视野,把握全局,了解经济运行的动态和特点,把握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把握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推进落实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更有助于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能。因此,相关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定期听取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的汇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相关报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为人大履行财经监督职能提供参考。

五、建立人大财经宣传目标制

第8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现将我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区有关部门和各级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委为区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开拓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宗旨观念进一步树立,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同时,正确处理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层层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年初,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3月16日,先后召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区长戴海波对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在会上,戴海波区长与各镇镇长、有关委办局行政正职签订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召开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镇镇长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着手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根据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目前,完成规划的基本框架,框架分为四个部分:“十五”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回顾;“”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期间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同时,根据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和课题研究成果,对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了《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积极参与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1月8日,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幕式在航头镇举行,我委协助市人口计生委做好“三下乡”活动开幕式的工作。向全区185个村赠送了家庭计划指导大礼包,在开幕式现场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展示人口计生宣传版面30块,发放各类宣传品1000多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3000多份。

2、组织开展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在春节前后,重点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和“关爱女孩行动”工作。

3、组织开展《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年4月15日,是《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区人口计生委会同卫生、妇联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镇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同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调查。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对区中心医院等单位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区中心医院领导历来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职工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和保障制度,鼓励职工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对已婚女职工生育子女后自觉落实稳定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4、组织开展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布置,宣传月自6月9日至7月8日,宣传月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委和区财政局还将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加强培训。4月27、28日,区人口计生委举办本区镇、村新上岗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培训涉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计划生育管理等内容,共有37人接受了培训。5月23—31日,区人口计生委分三期举办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区专家授课,共有531人接受了培训。

(五)坚持下基层为育龄妇女利用“B超”进行环情、孕情检查服务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深入基层为育龄妇女开展“环情、孕情”检查。1—5月份,先后为惠南、万祥、芦潮港、大团等镇检查了2万多人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育龄妇女的心上。

同时,拓宽药具免费发放点,在各镇农村的“为民超市”、“集贸市场”和“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建点试点,以进一步方便育龄群众的用药需求,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加大了药具的发放力度,减少发放死角。1—5月份,全区药具发放量明显提高,的发放量是去年同期的一倍。

(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我区于年11月起开展宣传、摸底调查,从12月起开展申请、审核、公示,到年1月26日之前,各镇先后结束最后的确认公示程序,于1月28日,区委宣传部、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纪委、区审计局等五个部门在东方电影院联合举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全区有4138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将在春节前领到政府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总金额达1241400元。

6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在我区举行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启动仪式,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书记陈策、副区长景莹、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响应出席仪式。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执法检查。每季度1次,主要检查18—49周岁外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持证情况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的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育龄妇女发出限期补办通知书,计划外怀孕的及时做工作终止妊娠或动员其回原籍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统计,第一季度执法,全区共检查外来育龄妇女40246人,验证合格率80.7%,发现计划外怀孕162人,经过工作终止妊娠76人,检查用人单位623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6份,检查房屋出租户8712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056份。

同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坚持镇政府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人口计生协议责任书,加强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指导航头镇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为抓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途径。

(八)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年初,区计划生育协会召开一届理事三次会议,全体理事听取了年度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年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理事会理事成员。区委副书记、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崔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提出了要求。

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努力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一是与中国人寿支公司联合,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适合本区育龄群众的保险险种,1—5月,完成保险额10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各级计生协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各级理事、会员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为辖区内的贫困母亲和贫困家庭提供服务。全区共幸福工程捐款近4万余元。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同志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出现了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从而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技术服务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业务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按照《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围绕“两港一城”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拟将课题报告编成《人口与发展》一书出版,利用新闻媒体、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结合该课题研究成果和区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年)》。三是完成《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一是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实行村(居)民自治,逐步由行政管理转为群众自治,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试点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加强对本区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四)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三是坚持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逐步推进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配套设施和功能建设,逐步将各镇综合服务站纳入“一门式”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

第9篇:法制宣传调研工作计划范文

一、2009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局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xx区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细则;党的十七大报告、国务院32号文件和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公务员行为规范读本》、《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员干部读本》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文件等,全局干部在学习活动中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开展了学习座谈、研讨、谈心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组织“大讨论”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增强了活力,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通过整顿,大家的政治觉悟得到了有效提高,理论层次进步明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正积极认真全面展开。

(二)分别以科技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技局名义,下达了“科技进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等市级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到了各有关单位,年内组织了检查和督促,截止目前,各项目标完成情况正在汇总统计当中。

(三)改善和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积极完成和落实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1、为充分发挥科技项目的引领作用,依照和参考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指南,结合我区实际,编写了2009年度xx区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涉及信息化工程、“两型”社会建设工程、城区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工程、新农村建设工程、第三产业升级工程等五大工程10个领域)及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合同书重新进行了论证修定,完成并完善了项目合同书。通过互联网(区内网、我局网站)、和纸制文件二种形式面向全区广泛征集科技项目。

2、认真做好科技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元月份编制并下达了XX年年度第二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立项科技项目10项。项目涉及信息化及软件开发与中试研究、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及行业发展模式研究等领域,安排科技经费192万元。

(2)、四月份了2009年度第一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书,经过近四个月的项目征集、调研、审定,于8月份正式下达了2009第一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共立项13项,项目涉及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开发、公共服务、科技专项及软科学研究等领域,安排和支持科技经费626.12万元。

(3)、认真抓好科技计划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分四次分别对以上两批计划项目进行了检查和调研。

(4)2009年度第二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已完成前期的审定、调研、论证工作,近期上报审定。

(5)、积极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申报市上的科技计划,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2家单位的12个项目被纳入了市第一批科技计划,获得资金支持170余万元。

(四)积极组织和参与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系统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汇演,节目取得了优秀奖。

(五)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为重点,以“科普进十”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积极做好迎接《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的复检准备,通过专题片、课件和书面的形式向以自治区科协李君义巡视员为组长的考核组全面汇报了我区的创建工作,实地查看了社区和学校,自治区科协对我区科普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顺利通过了验收。

2、为改变以往各街道科普活动的随意性,提高科普活动的针对性和我区科普经费的使用效率。我们从二月份开始向各街道征集科普活动项目,要求各街道充分结合各自辖区特点,组织设计有特色的科普活动。经过筛选,确定了28项重点科普活动,并正式下达了2009年xx区各街道重点科普活动计划,截止目前,计划执行顺利,全区各街道均结合辖区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的科普实践活动。

3、以“科普活动月和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各街道广泛开展了十余场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组织专家为辖区单位组织开展了三十场科普讲座。我区四个有特色的活动被纳入到全市的科普月活动计划中。积极协调、配合市科学技术局完成在人民广场举行的自治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协调、配合工作得到了市局和自治区科技厅的肯定;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举办了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知识竞赛活动,并选派解放北路街道办事处代表队代表xx区参加了乌鲁木齐市的竞赛,获得了三等奖。

4、为充分利用我区老科技工作者多的优势,发挥他们的才智,我们多次召开了老科协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制定了老科协工作计划;在科普活动月期间有部分老科技工作者义务开展科普讲座。积极开展反宣传活动,在两个街道放映反宣传片,发放宣传单XX多份,受教育人数达三千六百余人。

(六)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及防震减灾工作

1、2009年,我们加强和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的力度。以各类社会公益宣传日为契机,设立宣传点、咨询点、板报、科普画廊、发放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提高了公众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我们在人民广场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各街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知识产权讲座,其中在区联办楼组织了一场由市知识产权局张静捷局长亲自授课针对机关干部的知识产权讲座,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举办了一次知识产权知识讲座,机关干部80余人参加,通过区气象局短信平台向全区广大干部发送了5条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内容的宣传短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在全区开展了一次知识产权知识答卷活动,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材料XX余份,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张贴挂图40套80张。

2、2009年,我们在辖区单位、机关、学校、幼儿园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演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600余份,组织讲座12场,演习6场,防震减灾宣传活动3场,知识问答1场,知识竞赛1场,展出展板30块,受教育人16200余人次。

(七)推进强化素质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

2009年,我局在实施科技兴区素质工程工作中,坚持“实际、适用、实效”的原则,发挥“科技兴新素质工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科技示范户、乡土技术能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现代生产技术、各类专业技能以及科技基础知识等培训,切实提高了我区干部、企事业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对乌拉泊地区农牧民的转岗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投入素质工程专项资金12万余元,扶持乌拉泊村、牧场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1万人次,发放培训材料2千余份。

二、2009年科技工作思路

2009年,我局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切实依靠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和产业化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科教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做好迎接XX年-2009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进步城区考核工作;

2、做好“创新型城市建设”及“科技进步”重点目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二)继续做好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科技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认真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科技资金按要求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及资金的引领作用。

(三)继续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成果,以提高城区人民群众科学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

(四)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科技意识。

2009年,要继续把科技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着重抓好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解,加强对科技兴工、科技兴农、科普工作、高新技术产业、科研院所及企业合作、知识产权、科技政策法规、科技公共服务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按照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要求,做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努力提高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以及发明专利在总申请量中的比例,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

继续发挥专家顾问团作用,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渠道畅通等独特优势,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围绕我区的重点领域,加大调研论证的力度,注重论证的前瞻性和科学化,增强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论证和评估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