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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人员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第1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军全省“十强县”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县域资源优势,以“十大产业”为招商重点,树立全民招商理念,营造“领导带头抓招商、社会全员齐招商、瞄准高端招大商、创优环境引外商”的氛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考核激励”的招商机制,力争在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计划引进10个以上超亿元产业项目,实现招商引资68亿元的目标。

各乡镇招商工作组全年至少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1个。

发挥乡镇优势,以“经济转型、总量提升、结构调整”为主线,根据实际市场状况,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并做出规划和发展定位,积极推进项目,形成“乡镇特色经济产业园”。各乡镇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元旦前做出产业园可行性总体规划,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做大做强乡镇特色主导产业。依托镇域特色,主动到全国百强乡镇考察学习,围绕“一乡一品”建设,以重点开发奶牛、肉牛、肉山羊、奶山羊、蓝狐、貉、鹅等养殖业项目;辣椒、南瓜、白瓜子等蔬菜种植项目;西瓜、香瓜、草莓、葡萄等瓜果种植项目;黑木耳、中草药、人参、菌类等林产经济项目为主,开展订单农业和“企业+合作社+基地”种植模式,广泛谋求乡镇新的经济增长点。2015年全县14个乡镇围绕产业园全面开展招商工作,每个乡镇确定5个招商项目,其中:确定一类真正可落实的项目1个、二类正在洽谈的项目2个、三类谋划的项目2个,每个乡镇当年至少确保有1个招商项目成功落地,2个招商项目洽谈成功,2个谋划项目做为重点储备项目,并将5个招商项目编制出项目可研报告。

各招商工作组全年至少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1个。

有招商任务的各职能部门要全面贯彻党政“一把手”抓招商的工作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外出对接招商,强化跟踪督办责任,对意向项目抓洽谈、对洽谈项目抓签约、对签约项目抓开工、对在建项目抓投产、对投产项目抓效益,步步跟进,切实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和成功率,对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刚性绩效考核,年末兑现奖惩。

1、由县委、县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考核组或由第三方评估考核组深入到项目建设地点会同项目单位,通过查看佐证材料、实地考查、测量等方法考核。

2、被考核单位要提供真实的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工商执照、税务登记、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发票等。

3、固定资产投入只包括基本建设各项工程费、机器设备购置费、购置土地款(扣除优惠政策奖励资金)。机器设备和土地购置款须提供正规发票,设备款没有正规发票的由专业部门核定金额。对新建厂房、围墙、道路、平整土地项目进行现场测量,由专业部门进行评估核定投资金额。

4、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据或存在挂靠现象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严肃处理。

奖励范围及具体奖励办法:本奖励办法只针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创税型项目的引资单位和引资人,项目开工后发放奖励款总额的二分之一,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再奖励总额的二分之一 。

1、按引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奖励,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奖励5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奖励1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奖励20万元; 1亿元以上奖励30万元。

2、对于没有安排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3、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实绩将作为提拔、重用和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半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完成任务的单位拿出奖励公用经费的50%作为引资人的奖金,对引进超大型企业的引资人奖励政策“一事一议”。自然人按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奖励5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招商项目奖励10万元;引进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招商项目奖励20万元;引进1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奖励3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成立__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

成员略

成员单位由县绩效考核办、统计局、环境办、招商局及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部门组成。

第2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一、总目标任务

全系统总目标完成各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1亿元。

各单位引资任务仅考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争取完成亿元以上竣工、签约及开工项目各1个),本办法仅考核落户在县经济开发区、常泗园区、青阳园区的工业项目,必须是2016年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和新增资项目。

二、局属各单位目标任务

局属6家执法单位为A类,其余6家单位为B类,分别考核,各科室没有具体引资任务,但每月须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线索不低于1条(此项作为年终考核先进科室重要依据),具体任务分配看附件局属各单位外出招商前必须向局招商办申报具体招商方向,拜访企业名称及行程,招商办将派员共同外出参与洽谈,未申报不计分。鼓励各单位联合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共同引进项目超过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可按贡献大小分别计分。

三、考核办法

1、局属各单位是招商引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运管所、稽查队、维管所为A类考核单位,工程处、路畅公司、港务处、航运公司、质检中心、洪运公司为B类考核单位。

2、实行招商引资预期风险保证金制度,6家A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缴纳2000元招商引资保证金,副职缴纳1000元;6家B类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缴纳1000元,副职缴纳500元保证金(必须个人缴纳,不得报销),年底,根据全年完成任务情况,另行研究保证金兑现方式。

3、青阳等八个乡镇交管所参与运管所招商引资,由运管所予以考核。

4、年终全系统完成县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根据县里“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可以发放人均考评奖2000元”文件精神,为激发招商热情,从交通系统各单位财政贡养人员的奖金总额中扣除10-20%(视完成情况决定)作为局招商引资激励奖金,用于奖励引资有功人员,完成任务的企业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考评方式

1、全系统任何一家完成1个亿元竣工项目,则视为全系统完成全年引资任务。

2、将招商引资活动列入考核计分,各责任单位原则上每月必须外出招商一次,如有外地客商来洪考察,在家接待客商视同外出招商。外出前须向局招商办备案外出情况,返回后将往返过路费、住宿发票、企业负责人名片、招商人员在企业照片等复印一份报局招商办,外出或者在家接待外地客商一次计2分,依此类推,30分封顶,列入年招商引资目标终考核总分比。(按要求外出外招商,即使没有实际成果,最多也可以得到30分)

3、局属各单位外出招商或在家接待客商,应提前报局招商办,由局招商办派员共同外出或者参与投资洽谈,否则视同没有外出招商,考核时不加分。,

4、引进协议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到位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视同全面完成任务,保证金全额返还并予以奖励。

五、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全系统有1个亿元以上签约并开工建设的项目,视同全系统完成年度引资任务。

(2)各局属单位有符合2000万元以上开工标准的工业项目,即视该单位完成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3)对亿元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县里将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比例一次性奖励给引资单位和引资人,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资有功人员进行不低于50%的奖励,局里严格按照此方案兑现奖励。

(4)对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个人,除予以经济奖励外,对引进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竣工或亿元开工)项目的人员,且无违纪行为的,予以向上申报提拔重用。

2、处罚

(1)第一季度未外出招商引资的单位,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2)第二季度招商引资无重要项目信息或投资意向的,主要负责人大会检讨,领导班子集体诫免谈话。

第3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一、考核的对象范围

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

二、目标任务

以镇党委、政府每年初确定下达的协议引进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内资的目标任务为工作目标。(引进外资的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任务,奖励标准仍按外资奖励政策执行)

三、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

㈠奖励

1.引进外资。本办法所指外资是指我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资金。

⑴工业、农业项目。实际利用外资50-150万美元(含150万美元)按4‰比例奖励;150-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按5‰奖励;300-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按6‰奖励;500-800万美元(含800万美元)按7‰比例奖励;8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按9‰比例奖励;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1%比例奖励。

⑵服务业项目。对引荐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业经营项目,按项目经营投产后一年内上缴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

⑶增资项目。对外资企业的增资项目按上述第⑴条标准减半奖励,奖给增资企业。

利用外资引荐奖均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支付。

2.引进内资。本办法所指内资是指我镇以外的资金。

⑴工业项目。凡引荐项目的实际到帐资金在1000万以内的(含1000万元)的按2.5‰比例奖励;1000-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的按3‰比例奖励;2000-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按4‰比例奖励;3000-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按5‰比例奖励;5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的按6‰比例奖励;1亿元以上的按8‰比例奖励。

⑵农业项目。凡引荐项目的实际到帐资金在300-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的按4‰比例奖励;500-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的按5‰的比例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按6‰比例奖励。

⑶服务业项目。对引荐内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经营项目,按项目经营投产后,一年内上缴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给予奖励。税收逐年增加,可连续两年获奖,第二年奖励金额为当年新增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

3.对引进一定数额的外资和内资,发展我镇社会事业的项目;对筹集来源多元化的项目;对税收实行即征即退的项目;对境外赠款所获外资;实行一事一议,适当奖励。

4.由村招引的项目,按引进项目产生的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50%长期奖励给招引项目的村,作为村级集体收入。对于具体引资人按奖励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项目享受政府招商优惠政策期间村不享受分成)。

5.鼓励吸纳镇外税源。吸纳镇外税源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每10万元人民币可以抵算当年招商引资任务100万元人民币,并计算奖金。以村为单位吸纳的一次性税收不纳入村当年财税考核基数。

6.以上所有项目引进后,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地须在九龙镇,否则不予奖励。

㈡考核

招商引资工作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大局,体现本地区经济开放程度和未来发展后劲,能否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是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把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的招商引资实绩与年终奖金实行挂钩。具体考核指标以当年镇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为考核依据,其办法为:

1.事业编制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年终考核完成引资任务的,除享受全额工资外,同时享受年终目标管理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年终目标管理奖的15%。行政编制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务的,在市、区对九龙镇的相关奖励中按相应级别事业人员的年终目标管理奖15%的相应金额逐年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继续扣除,扣足为止。

不在镇机关领取工资及目标管理奖的垂直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务的按其15%的目标管理奖数额,在镇发相关补贴及奖金中给予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继续扣除,扣足为止。垂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为行政编制的,参照镇同级别行政编制人员的奖罚政策执行。

2.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年终目标管理奖的15%。

3.各村招商引资与年终分配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年终分配方案批准时扣发15%。泰九委发〔2007〕19号文件《九龙镇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实施意见》中的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的部分以本办法的标准执行。

四、考核兑现

镇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

㈠外资金额的确认。协议利用外资以工商登记注册为依据。实际利用外资以《验资报告》、外汇进帐凭证单和进口设备报关单为据;外资由区外经贸局认定。审核认定工作由镇台商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㈡内资金额的确认。以投资者购置土地、厂房、设备等实际投入资金的有效票据为依据。内资由镇工业园区、财政所审核。审核认定工作由镇台商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㈢奖励对象的确认。由项目投资者填写引资人确认表,经审核后明确引资人。引荐者为单位的,奖金由单位研究分配;引荐者为1人以上的,按1人计奖,奖金的分配由引荐者之间协商解决。个人所得税由财政所发放奖金时按相应的国家政策代扣。

㈣外来投资企业、私营个体业主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实行一企多牌或在镇内相互转让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

㈤对新引进当年没有完成投资的跨年度项目,可按当年实际投资额计算引资任务,不计算引资奖金。次年经验收完成投资后,再按当年投入计算当年引资任务,计算累计引资奖金。也可待项目全部投产后一次性计算引资任务及奖金。领取奖金的项目,必须是投产见效(纳税)的项目。一个项目只奖一次,属于企业内部技术改造和扩能项目,原则上不再奖励。

五、兑现程序

1.引进项目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序时进度资金到帐建设后,由引荐者填写《泰州市九龙镇引荐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报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2.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到奖励申请表后,对照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镇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引进者凭批准手续到镇财政所领取奖金。

申请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计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本考核办法以外的镇内外人士引荐项目落户九龙的,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4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为鼓励招商、全员招商,加快集团招商进度,全面调动招商人员和集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彻底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局面,尽快地将招商工作落到实处,使物流园区早日实现规模化经营,现特制定益民工贸集团招商人员基本工资、业绩工资提成、招商活动经费包干使用的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安徽省益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奖励对象包括如下:

(1)

招商人员;(2)各公司全体员工;(3)集团工作人员;

2、本制度中所指招商业绩的界定是指所租场地租金收入为标准。

3、本制度中所指招商户数的界定是以签定合同客户数为准,一客户可以多档口租赁或多种形式租赁经营场地,但不可同一档口或同经营场地多客户同时租赁。

4、本制度中所指招商活动经费包干使用的计算依据为招商客户数。

5、本制度适应本集团所有招商项目包括物流园区、车城和二手车招商项目。

6、月台库不在招商范围。

二、招商部绩效考核的原则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奖罚分明,公司与个人双赢。

三、招商活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1、为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将招商活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包干的范围:差旅费、宣传费、招待费、会务费、住宿费、礼品费等费用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2、不同地区经费包干标准不同

(1)

本市范围内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2000元/每户;

(2)县级城市范围内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3000元/每户;

(3)中小型城市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4000元/每户(省会城市及地级市);

(4)

大型城市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5000元/每户(指北京、上海直辖市及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的省会城市及大连、青岛、深圳三市);

(5)

对招商大户按租金总额折算,每两万元视同一户,超额部份按以上四类招商经费包干标准分计算。

四、招商目标及待遇

1、按部门考核,招商部内部人员目标任务由招商部经理制定,需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招商部人员工级别及人员工资待遇

(单位:元/月)

交通补贴

职务补贴

话费补贴

部门经理

1200

100

500

200

2000

部门副经

理或助手

1200

100

300

200

1800

业务员

1200

100

100

100

1500

注:有工作机的不再享受话费补贴,即从工资待遇中扣除。

2、招商人员业绩提成标准:

(1)招商部经理奖励工资(提成)计提标准:

完成租金5万元以下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1%

完成租金5-1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1.5%

完成租金15-2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2%

完成租金25-3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2.5%

完成租金35-4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3%

完成租金45-5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3.5%

完成租金55-6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4%

完成租金65万元以上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4.5%

(2)招商部员工业绩工资(提成)计提标准:

完成租金5万元以下

实际租金收入×5%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5-1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8%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15-2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1%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25-3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4%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35-4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7%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45-5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20%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55-6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23%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完成租金65万元以上

实际租金收入×25%

由招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3)业绩工资(提成)计提规定:

业绩工资(提成)仅限招商部员工,根据招商部门实际租金收入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由招商经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其它部门不享有此奖金分配。

业绩工资(提成)计入招商部综合费用,但不作为招商活动经费包干费用。财务部门根据招商部的当月实际租金到帐金额和实际招商客户数当月计提,并当月发放业绩工资(提成)的50%和清算当月招商活动经费包干费用,年终清算发放余额业绩工资(提成)。

五、招商基数

招商基数按招商部门实际在岗人员数确定基数(含部门负责人),其中:1、物流每人每年六户或招租租金5万元.

2、二手车及车城每人每年

户或招租租金

万元.

3、集团其他部门人员没有基数,每成功招入一户,视同超额完成任务,按规定享受经费包干和业绩提成。

招商人员要按集团统一制定的招商合同文本签订相关合同,对招租价格、期限、数量(面积)、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原则上不得更攺,确需调整必须书面报告董事长,说明调整事项内容的充分理由,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签约,并将批准件复印件附在合同文本后,作为依据。

所有合同签署都必须依法公正。

六、招商人员处罚

招商项目以招商部为考核对象,招商部要将招商计划分解落实到个人,使人人都有目标,充分发挥个人的自主招商积极性。个人考核是对招商部考核的基础,也是考核个人业绩的依据,也是对个人奖罚的依据。部门考核是在个人考核基础上的汇总,是计算部门负责人奖励的依据。

连续三个月没有业绩的个人,从第四个月起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连续六个月没有实绩的个人,从第七个月起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四十,招商负责人应书面提出辞职;一年没有业绩的个人,公司将辞退。如果在考核期内完成全年任务,将返还所扣的工资,超额部份仍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招商项目的确认

招商项目的确认,是依据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与客户成功签约后,在规定期限内租金如数转入集团财务并如期入驻。

七、招商经费的预支

为保证招商活动正常进行,公司将采取招商经费预支办法,即可预借相当于一个招商项目包干经费的百分之五十,若已签约可再预借百分之三十(须个人申请,董事长批准),作为下个项目的准备(己有项目议项),即每个招商项目最多可预借百之八十。预支招商经费按项目数核算,谁用谁负责。要做到成功一个清算一个,未清算的项目不得再预支。

非在岗招商人员不预支招商经费。

招商项目成功需按程序确认,凭招商合同正本、租金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招商项目确认书(附件),经正常报批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该项目招商招商活动包干经费和业绩工资提成清算手续。

八、广泛推行全员招商

为鼓励集团全体人员都能参与、关心、支持招商活动,凡成功入驻园区的招商项目,只要符合招商项目确认条件的,同样可以享受上述包干经费和业绩工资提成(没有基数要求)。个人招商项目即时考核兑现,部门招商招商项目次月十日前考核兑现。兑现要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附件:

招商人员业绩工资提成测算

一、原招商人员业绩工资提成测算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项目

招租价

户数

间数

总租金收入

平均每户面积

物流档口

6600平方

3.94元/平方

48

312048

137.5平方

信息档口

200元/间

44

44

105600

月台库

4024平方(含占道)

4.38元/平方

10

211501.44

402.4平方

102

629149.44

原招商协议奖励测算

招租户数

1—10户

11—2户

21—30户

31—40户

41户以上

奖励合计

计算标准

(6600平方/48户)*3.94元/平方/月*12月=6501元/户/年

奖励幅度

5%

8%

10%

13%

15%

奖励金额

390元/户

520元/户

650元/户

845元/户

975元/户

完成每档招租奖励

3900元/10户

5200元/10户

6500元/10户

8450元/10户

7800元/8户

31850元/48户

信息档口

招租户数

1—10户

11—20户

21—30户

31—40户

41户以上

奖励合计

计算标准

2400元/户/年

奖励幅度

5%

8%

10%

13%

15%

奖励金额

120元/户

192元/户

240元/户

312元/户

360元/户

完成每档招租奖励

1200元/10户

1920元/10户

2400元/10户

3120元/10户

3600元/10户

23040元/44户

月台库

招租户数

1—5户

6—10户

奖励合计

计算标准

(4024平方/10户)*4.38元/平方/月*12月=21150元/户/年

奖励幅度

5%

10%

奖励金额

1057元/户

2115元/户

完成每档招租奖励

5280元/5户

10575元/5户

15855元/5户

说明:1、完成以上三项招租任务总奖励金额为70745元,其中:完成物流档口招租奖励31850元,平均每户663元;完成信息档口招租奖励23040元,平均每户523元;完成月台库招租奖励15855元,平均每户1585元。(按平方折算每平方米3.94元)

2、总租金为:物流档口312048+信息档口105600+月台库211501.44=629149.44元

、新招商部业绩工资提成测算

(1)招商部经理业绩工资(提成)计提标准测算:

标准测算

完成租金5万元以下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1%

500.00

完成租金5-1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1.5%

1500.00

完成租金15-2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2%

2000.00

完成租金25-3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2.5%

2500.00

完成租金35-4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3%

3000.00

完成租金45-5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3.5%

3500.00

完成租金55-65万元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4%

4000.00

完成租金65万元以上

部门实际租金收入×4.5%

17000

(2)招商部员工业绩工资(提成)计提标准测算:

标准测算

完成租金5万元以下

实际租金收入×5%

2500.00

完成租金5-1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8%

8000.00

完成租金15-2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1%

11000.00

完成租金25-3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4%

14000.00

完成租金35-4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17%

17000.00

完成租金45-5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20%

20000.00

完成租金55-65万元

实际租金收入×23%

23000.00

完成租金65万元以上

实际租金收入×25%

95500.00

说明:1、招商部业绩工资(提成)计提标准测算

=经理业绩工资17000元+员工业绩工资95500元

=112500

2、新招商部业绩提成测算办法以招商租金收入为基础,分别制定经理和业务员的业绩工资提成标准;

3、新标准比原标准提高59%,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调动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快招商工作进展。

4、益民集团招商部2010年7—12月2011年1—5月份实际费用

项目

招待费

差旅费

办公费

话费

工资

其他

合计

合计

19308

28387

4898

3085

40703

8136

104517

附件:

招商项目确认书

项目经办人

项目合同号

项目档口位置

租赁费

入帐日期

招商部经

分公司经理

主办会计

审核意见

财务总

监意见

董事长

签名:

签名:

应付:

预支:

实付:

签名:

第5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南工北旅”特色经济新格局,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位内资和利用境外资金较上年实绩基础上分别增长20%和15%,全年实现到位内资目标18亿元,利用境外资金312万美元。力争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引进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跟踪一批大项目,加大深圳太阳能微风发电、环保节能清洁纸浆及银丰棉麻2万锭纺纱等项目跟踪力度,力争项目落户。抓好一批在谈项目,加快风险探矿、乐林钢结构二期、*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等项目的落地及前期筹备,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投产一批在建项目,加快*财富特种汽车、*水泥粉磨站、*天昊衡器、*远发面粉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运营。

二、工作要点

(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

1、主攻工业项目、大项目。重点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机械零部件、粮油食品、羽绒制品、纺织、服装加工等工业产业项目。

2、依托十大产业招商。结合我县十大优势产业,努力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附加值高、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把传统产业做大做强。

3、推进旅游产业招商。着力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加大文化旅游招商力度,按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景点开发。

4、围绕城市建设招商。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和经营城市的理念,深入挖掘城市建设中蕴藏的市场要素,最大限度的实现土地升值增值,着力构建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

5、突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主动对接“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区,积极融入省会经济圈,主动做好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工作。探索与沿海发达地区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二)做好项目基础工作。

1、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南工北旅”的发展格局,依托南北两个园区、*六路经济长廊及乡镇特色工业集聚区,准确把握我县招商引资、工业发展整体思路,制定出台全县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做好招商引资与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对接,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战略投资者。

2、加快项目库建设。聘请科研机构和专家,重点围绕大型工业项目、“十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编写项目,策划论证包装一批重点招商项目,使项目库建设更加完善,增强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1、继续实行领导带头招商。牵头县领导要按照联系的专业招商小分队,定期带队外出招商;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外出招商力度,每年带队外出不低于6次。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2、继续加强驻外和专业小分队招商。继续在全县抽调人员组成专业招商队伍,每个乡镇至少单独组建一支小分队;不参与18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的县直单位也必须单独组建1支招商小分队,每支小分队成员与单位脱钩,突出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关键人物,驻点招商。加强招商引资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招商人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行网上招商。筹建*县招商引资网站,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传播信息快、辐射面广的优势,积极开展投资信息查询、网上项目等工作,推进网上招商。

4、大力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针对我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旅游开发等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围绕落户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开展产业配套招商,逐渐形成产业链条。

5、灵活方式多渠道招商。加强以商招商、“凤还巢”招商、委托招商、友情招商以及利用节会招商。

(四)加快招商载体建设。

1、提高县北部工业园区品位。坚持巩固、完善、调整、增效原则,紧紧围绕生态环保和发展工业、旅游做文章,创新园区管理和投资运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综合配套能力。整合闲置土地,加快违约项目清理,以清促建,推动企业限期建成投产。严格实行项目投资规模低限控制,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升县北部工业园区品位和载体功能。

2、推进新桥国际产业园建设。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签约项目的及时供地,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主导产业,注重培育产业集群。严把环保关和投资强度关,积极发展装备制造、汽车配件、物流园建设,鼓励入园企业集约发展。开工建设机场连接线,力争完成3平方公里土地收储和1.5平方公里“五通一平”,引进企业3—5户。

3、优化乡镇工业集聚区布局。强化规划引导,实现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形成以大顺镇、迎河镇、隐贤镇、安丰镇、板桥镇等特色工业集聚区为主体,以三祥羽毛、昌源食品、庆发集团安丰油脂、丰润油脂、远发工业园等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六路产业集聚长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

1、加大行政推动。继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招商、亲自带队招商、亲自洽谈项目、亲自帮办项目,确保“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

2、加强项目调度。继续坚持月调度、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制度。对县直单位和乡镇招商引资工作,县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分管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对专业小分队招商引资工作,小分队牵头领导要不定期进行调度;对驻外办事处、专业小分队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局要进行旬调度。第二季度无落户项目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第三季度完成目标任务不足50%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岗专职招商。

(二)完善机制,优化环境。

1、实行“一企一策”制度。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规模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会”、“双向承诺”的办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完善“一审三办”机制。继续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预审、联办、帮办及督办制度,营造招商引资绿色通道。

3、建立县领导联系企业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帮扶企业制度。(具体意见另行下发)

4、修订完善优惠办法。修订完善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出台园区优惠办法,营造政策洼地,吸引企业落户。

5、优化融资环境。采取激励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行加大对企业的投入,促进银企合作双赢。

6、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试点,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千人评,重点解决县直单位二级机构“中梗阻”现象。招商引资工作要做到“六办”“四不”,能做到的事情要办、快办、马上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延,廉洁服务不设卡,努力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第6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乡属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招商引资

1、项目界定:以当年新引进的市外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农业、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旅游业、社会事业及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小水电项目。

2、引进人的界定: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单个项目实施小组,主要成员为项目引荐人、项目实施牵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其他人员由项目实施牵头人提出自行组合)。

3、考核界定:以引进项目在我乡实际购置的土地面积和土地款为考核认定依据。

4、项目基础工作的界定:以引进项目在我乡完成土地征收、项目报批、土地报批及开工建设为准。

(二)外联业绩

外联资金的界定:主要是指乡机关干部利用各种渠道向市级及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或个人争取到的用于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的各类无偿资金及实物。政府部门文件规定实施的项目资金及各类正常性拨款、补助和经营性资金不列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奖励

(一)招商引资

1、从20*年度开始,凡在我乡境内落户的企业,需购置土地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工业用地审批后方可由政府供地。土地价格为:水田14万元/亩,旱地及山地12万元/亩,上述单价不含与企业项目相关的审批费用及“三通一平”费用,其中“三通一平”费用在政府土地返还款中按照返还额度退还企业。企业与乡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后,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征收、项目报批及土地报批由乡政府统一进行。

2、招商引资考核奖励以项目落地后所购置的土地面积为奖励依据,奖励标准为:5亩以下(含5亩)按照2000元/亩计奖,5—10亩(含10亩)按照1800元/亩计奖,10亩以上按照1500元/亩计奖,单个项目奖励以3万元封顶。奖励对象为项目实施小组,奖励资金由项目实施小组视工作情况制定奖励分配方案。

(二)外联业绩

1、外联业绩奖以实际争取到的乡财政实际可利用资金额为依据,奖励标准为:5万元以下(含5万元)按照5%的比例计奖,5万元以上按照8%的比例计奖,此项奖励实行不封顶。奖励对象为外联资金实际争取人。

2、外联资金以核定后的实际到位资金为准;以实物等形式投入的,须在收到实物后一周内向乡招商引资和外联业绩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认定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对实物进行认定,折算成外联资金额度。

五、实施办法

(一)建立乡招商引资和外联业绩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

(二)年终,各考核对象要认真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乡招商引资和外联业绩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上报申报认定材料。乡招商引资和外联业绩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复核认定,兑现各项奖励,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

(三)惩诫

第7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一、深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

(一)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必由之路,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招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招商引资作为现阶段的一项硬任务,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努力开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充分认识我们正面临着极好的招商引资机遇。当前,国际化、全球化不断深化,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省委、省政府统筹区域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包括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电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等等,都为我市扩大利用外资和市外内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进一步找准招商引资的着力点。坚持把招商引资与加快建设生态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把招商引资与主导产业培育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把招商引资与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和推进城乡一体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招商引资,推动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理念、管理经验、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大生态建设,以实施“123”全面小康跨越工程、推进“四区”建设为主线,按照“生态、高新、优质”的招商引资总体要求,着力拓展招商领域,着力开展选商引资,着力推进主导产业、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招商,努力促进招商引资总量扩张、结构优化、质量提高。

(五)总体目标。以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为总目标,以现代高效农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为主要载体,瞄准全球和国内500强企业,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大民企、欧美日台资企业,主动出击、主动对接,努力开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招商工作新局面。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实际利用内外资年均递增15%以上,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以上,进一步提高全市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六)基本原则。围绕“三个结合、三个统一”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我市招商引资的水平,即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实现扩大引资规模、优化引资结构、提高引资质量、提升引资贡献力的统一;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实现引进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引进优质项目、引进创新人才的统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实现利用内外资与推动人对外投资共同发展的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平台建设

(七)切实加强项目承载平台建设。按照“一核三带四区”产业布局,拓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加快生产要素集聚。一要以低丘缓坡开发为突破口,大力抓好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等工业大平台建设,努力为大招商推进、大项目落地提供空间支撑,“十二五”期间全市用于招商的工业用地力争每年不少于8000亩;二要以规划为龙头,加强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旅游休闲景区规划和平台建设,切实优化一产、三产项目承载环境,促进各产业协调均衡发展。

(八)切实加强项目库平台建设。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招商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提出对外招商项目。招商项目要很好地与规划相衔接,在规划中提出项目、选择项目,通过项目落实规划。要拓宽项目包装范围,除工业、农业项目外,尤其要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养生养老、新兴战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项目的包装招商。市农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要牵头负责提出一、二、三产业对外招商项目,市招商办负责汇总、筛选、,建立招商项目定期更新机制,每年一季度完成包装推出全市重点对外招商项目。

(九)切实加强招商平台建设。深化稳固温台金周边招商基础,不断拓宽招商领域,放眼全球,明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招商重点,当前要抓好接轨海西经济区,融入长三角,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浙商回归、发达经济体招商五大招商平台建设。重点做好基础设施连接福建、产业对接台湾,推进台商企业引进;主动出击到北京、上海、杭州,引进央企国企;主动对接省外浙商,引进大型民企;主动走出去,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产业合作对接,提升中小企业发展和利用外资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十)财政政策方面。研究制定市招商引资的各项财政激励扶持政策,对引进鼓励类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重大招商活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实行内外资相同的扶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内外资项目,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或补助。

(十一)税费政策方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税费优惠。

(十二)土地政策方面。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国家鼓励类招商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科技含量高、投入产出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可按不高于其取得土地价格的30%给予奖励。对于特别重大的招商项目,可采取“一项目一政策”,给予更加优惠政策支持。

五、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体制

(十三)进一步整合全市招商资源,理顺体制,形成合力。建立由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市招商办、部门专业招商办、县(市、区)和开发区四个层面组成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

(十四)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协作办、市工商联、市外侨办、市台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外管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该委员会重点负责确定全市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协调重大问题等。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十五)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具体负责提出全市招商引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总体要求,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问题,建立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库,检查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开展情况。市农业招商办(设在市农办,专业招商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市农林水发展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市工业招商办(设在市经信委,专业招商单位:市开发区)牵头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市服务业招商办(设在市发改委,专业招商单位: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开发区)牵头负责全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商贸、养生养老、清洁能源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市外资引进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专业招商单位:市外侨办、市台办)负责全市外资引进工作;市浙商回归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负责全市浙商回归招商引资工作;各专业招商办要切实承担起各自归口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提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指导相关部门提出招商项目和开展招商活动;负责对有关招商引资情况的检查、统计、考核和情况通报。各专业招商引资部门负责提出各自领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并主动接受有关专业招商办的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十六)切实加强招商队伍和招商力量。加强全市招商队伍建设,健全招商引资组织机构,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力量。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包括各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都要建立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明确招商和服务职能,落实专门的招商人员及工作经费,必须有专门人员从事外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和后续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市各专业招商办要根椐工作需要,对内部人员进行适当调整,配备2-3名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专业部门也要落实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处室,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市和县(市、区)联动、上下合力的招商引资新格局。

(十七)加强招商经费保障。市和各县(市、区)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地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开展。市本级每年安排招商引资工作及奖励经费1000万元,每个招商引资牵头部门和专业招商引资部门每年分别预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和10万元,当年招商引资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将在该单位下年度工作经费中扣减。

六、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

(十八)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权数,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评价和激励作用。

(十九)招商引资奖励分三个层面进行。

一是对下达年度考核任务的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二是对社会中介人(不包括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的招商引资奖励。凡引进项目到市区,外资项目注册资本金在500万美元以上,内资项目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经市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在项目竣工后按注册资本金的2‰—3‰给予奖励。其中:引进非生产性投资项目按注册资本金的2‰进行奖励;引进生产性投资项目按注册资本金的3‰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三是对市直其他部门参与招商引资按项目实际到位固定投资完成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最高50万元。

(二十)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从市财政中列支。

七、加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和通报督查

(二十一)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问题。建立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每年初市、县招商办提出重大招商项目(已签约和在谈招商项目)领导联系跟踪责任制,加强对重大招商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招商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国土、规划、财政、外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招商项目的要素保障和服务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二十二)建立科学的决策和评价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主导产业招商政策和招商选资准入条件的研究,制定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和决策办法,建立科学的招商项目决策、准入和退出机制,科学指导、合理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又好又快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十三)建立招商引资通报制度。由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定期在有关媒体通报全市招商引资排名情况和综合考核情况,每季通报全市在谈、在批、在建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全市招商引资最新进展,实现招商信息共享。

第8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促进全镇经济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考核奖励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协议引进资金1600万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800万美元。工业投入5亿元,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

二、具体任务指标

1、镇三套班子全体成员:镇三套班子负责引进1~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班子成员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可以由数名班子成员共同完成,但人均引资额不得少于800万元。镇主要领导每人完成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2、机关干部每人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3、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完成1个800万元以上项目。

4、定报企业:每个企业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新上1个1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

5、村(居):每个村(居)引进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三、奖项设置

㈠提供信息奖

发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提供信息,通过深入排查在外乡友、亲友、朋友、战友、学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每个部门、单位、企业和村(居)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及时向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引资信息中心)申报登记。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每人全年提供信息5条以上,事业单位、定报企业、村(居)每个单位全年提供信息10条以上,建立镇、企、村三级招商引资信息库。

凡提供有价值信息,经招商办考核确认的,奖励500元;信息转化成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奖励500~3000元。属外资项目的倍增奖励标准。

㈡引进项目奖

1、凡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奖给项目引进者。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奖给项目引进者。

鼓励企业升档进位、泡大育强,被列为当年新增定报企业奖给企业2000元。

2、凡现有企业技改投入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奖上述标准的20%;1000-2000万元的奖30%;2000万元以上的奖40%。

项目所在村按要求及时交地,按每亩100元奖励到村。

3、引进利用外资,以有权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实际注册到账数额为准,每5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5万元。

㈢机关干部招商引资专项奖。

实行招商引资实绩挂钩考核,机关干部按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分别以1000元、800元、600元奖金为考核基数。机关干部按党政正职、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者不奖。

四、考核办法

1、引进项目是指正式签约、领取工商执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并已有形象进度的一、二、三产业项目,引进项目给予优惠的,引进项目的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2、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总投资,引进资金数额确认需兑现奖金的,经审计考核确定。到账资金指项目投入资金和实物,实物投资以发票或有资质单位的评估为依据。

3、专业招商小分队引进的项目,按照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一执行。村(居)组干部报酬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绩挂钩考核。

4、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除予以重奖外,并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村(居)提供信息转化为项目的,抵算发展私营企业考核任务;未完成提供信息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三个文明表彰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先评优、提拔、晋升。

第9篇:招商人员奖励办法范文

一是要更新工业发展理念。新的理念是我们行动的先导,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抢抓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和全省推进鄱阳湖经济生态圈建设和全市加快吉泰走廊建设的机遇,以敢创一流的勇气,树立工业大发展、大跨越的发展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坚持用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努力克服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以改革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抢占发展先机、敢想敢干、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工业发展速度,推动我县工业快速发展。

二是要拓宽工业发展渠道。发展是硬道理,我县工业要发展就必须充分调动全县人民发展工业的积极性,制定一系列发展工业的优惠政策。一是要鼓励能人创业发展工业:①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离职在县内创办工业企业,凡对县地方财税贡献较大的人员,要实行“五保”(保编制、保基本工资、保医保、保社保、保计工龄),使他们放心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术。②鼓励打工人员返乡创办工业。对那些返乡创业人员要在资金、技术、培训、招工、孩子上学、购房、医保、社保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那些为家乡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创业者要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在政治上关心,让他们有参政议政的权利,感受到家乡的关怀和党的温暖,使他们发挥出更大的热和光。二要大力开展全民招商引资活动来发展工业。要制定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通过电台、广播、网络大力宣传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优势产业及产业发展方向,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招商办法,开展个人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推介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等方式,实现“多轮驱动”,引进一些大企业、大财团来发展工业,实现工业跨越式大发展。

三是要创新工业发展机制。工业要发展就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展机制。首先是领导要重视工业发展,领导是一切工作的决策者和领导者,一个地方的工业发展的快与慢,与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是有极大的关系,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业发展的原则,把工业发展作为是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县乡两级要把二分之一的干部放到抓工业发展上来。近年来实践证明;哪里的领导重视工业,哪里的工业就发展的快。其次要有一套工业发展的措施。(1)在项目引进上,要做到“谁引进、谁负责”。在征地、办证、厂房建设等方面,实行全方位保姆式的服务,使投资者引得进,留得住,而且能起到以商招商的作用。(2)在企业帮扶上,要坚持“谁引进、谁帮扶、谁受益”的原则,在解决企业用工、融资困难等方面,实行引办单位与产业办“1+1”的帮扶模式和一个企业、一名挂产业县领导,若干个单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考核、定奖罚,进一步提升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在产业发展上,要按照“一集聚、一稳定,两培育、两转型”的发展目标,把“6+1”(电子、皮革、食品、电镀、冶金建材、林化香料及物流产业培育成为县里的纳税大产业。“一集聚”是使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集聚,要依托嘉泰、永盛、吉西电子重点企业,形成企业集群,成为全市的电子产业重点板块。“一稳定”是要稳定壮大手套皮具产业,要积极应对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稳定现有的手套企业,推动出口创汇,要以银狐、远键实业、裕兴鞋业、威帝佳皮具为重点,不断建设壮大。“两个培育”是培育壮大电镀科技产业,要进一步加大电镀件生产企业的引进力度,推动产业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