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国企工资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国企工资改革方案

第1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职工身份置换为重点,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坚持民营化改造为方向,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营化”原则。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中的国有中小企业中依法有序退出,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选择切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依法操作,规范运行。

3.坚持“多措并举”原则。把企业改革与发展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外来资本、企业经营层参与企业改革。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企业改革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企业和职工意愿,依靠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5.坚持“公开公平”原则。要严格执行政策,实行民主决策,公布改革方案,公平、公正解决好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

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

按照“两个置换,一个转换”的要求,确保年底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的50%以上,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集体企业积极筹划,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四、企业改革的形式

分别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收购、整体出售、依法破产、政策性破产、国有股权转让等形式,一企一策,全面推进企业改革。

五、改革的程序

(一)改制申请

1.企业改制首先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改制决议。

2.改制企业应向企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国有企业改制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集体企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清产核资

1.批准改制的集体企业要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清产核资申请,国有企业要向县国资部门提出清产核资申请。

2.清产核资申请获批后,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共同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对企业全部资产清查核实、登记造册。

3.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对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生的损益,报县国资部门认定批准。集体企业的上述事项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财务审计

1.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进行整体财务审计,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由县国资部门委托有资质资格的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集体企业财务审计由企业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2.被审计的企业应当如实及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文件,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备案。集体企业的审计报告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产评估

集体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聘请具备资质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由其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国有企业由县国资部门聘请具备资质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须经县国资部门核准备案;土地评估报告分别报县国土部门和国资部门备案。

(五)资产处置

1.企业拟处置资产时,须先制定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制定。

2.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并附企业资产处置决议、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资产评估报告书。集体企业资产处置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由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国资、国土、企业主管部门等进行全面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3.资产处置价格应以评估价为基价,研究确定处置底价,然后通过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依法公开处置。集体企业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会同企业共同实施。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由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国资部门、国土部门、房产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及改制企业等共同实施,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一般采取拍卖的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4.集体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由县国土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改制企业共同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由县政府或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县国土、国资、企业主管部门及改制企业共同实施。出让时,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采取拍卖方式,公开竞价。如需采取招标、挂牌等其他方式出让时,须经县政府批准。

5.集体企业资产转让变现资金由其主管部门设立专户代管;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变现资金由县国资部门设立专户管理。

(六)拍卖招投标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均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一般应采取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的方式,对投标人(拍卖机构)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公开竞标,确定拍卖中介机构。

(七)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2/3以上的职工签字,企业盖章。

2.企业将职工安置方案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集体企业由劳动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国有企业由劳动部门、国资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3.对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及欠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应在企业改制、破产终结时一次付清。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参加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及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同时移交社区管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应主动办理参保手续。未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净资产的国有企业职工到民政部门办理低保手续。

4.对改制后企业无法安排上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职工,可从改制费用中按现行规定标准,一次性预留企业应承担的职工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社保费,一次性发给基本生活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5.对由改制后企业负责安排上岗的职工,应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对其经济补偿,其标准:按职工本人实际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多不超过12个月。

6.对无法安置再就业的企业职工可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按职工本人实际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工资(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7.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确有困难的,经与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协商,可按双方认可的标准予以补偿。

六、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分类指导。各企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企业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组织领导的责任,亲自过问抓改革,明确专人抓改革。要深入企业详细了解资产、人员和债务状况,逐个企业制定改革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对改革的形式、职工的安置、资产处置提出可操作性方案。

2.建立调度、信息通报和企业改革协调会议制度。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制度,定期向各主管部门通报企业改革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随时向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报送。

第2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建章立制,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年和**年是我省全面推进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两年。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和各省属企业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探索,积极研究,勇于创新。一是加强改制工作的领导。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各省属企业上下逐级都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或工作班子。在具体的改制工作中,从方案的制订起草到职工分流安置,从方案的审核审批到改制的每一实施环节,均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规范改制工作程序和制度。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各省属企业纷纷根据本单位特点,在国家、省有关国企改制政策法规的框架内,制订政策,健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了成熟一家,改制一家。杭州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省交通投资集团一年内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文件,为改制后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优化方案,规范运作。

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部署、决策,确保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杭州市国资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两个退出、三个收缩、四个集中”的国资改革原则。按这一原则,**-**年,杭州市有37家企业有效地实行了改制或从已改制企业中退出了国有股权。嘉兴市国资委按照“横向跨度收缩,纵向层级收缩,点上股权比例收缩”的要求,将国资营运公司从14家归并优化重组到6家,并基本完成了40家市属国资营运公司下属企业的深化改革。在涉及具体的改革项目时,各地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能够立足企业实际,并严格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操作,做精做细方案。在这两年中,各地改制企业,均能按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批、规范操作,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上报批复的、应经评估公示的、应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都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省建设投资集团为制订集团整体改革思路,从**年起就开始广泛调研,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反复酝酿,反复论证,经过36稿的修改和完善,于今年初形成并上报了《**省建设投资集团改革总体方案》。同时,各地还积极培育产权交易市场,坚持“公开挂牌、进场交易”,防止国资流失。杭州市国资委组建一年多的时间,通过公开挂牌,8家改制转让的企业国有资产增值71.52%,16家国有股转让的企业国有资产增值23.93%。嘉兴市结合商业贿赂治理,引入公正机制,制订国有产权转让流程,规范信息,建立健全“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产权交易制度,使**年以来公开挂牌转让的16宗国有产权价值净增44%。

第3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非工口国有企业,重点是农垦、粮食、农业、水利、交通、林业、商贸流通、建设等系统非工口国有企业。考虑到农垦、林业系统具有全省同一性,且情况复杂,待全省出台统一政策后再推进。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保民生、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通过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改革形式,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改革原则

改革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调整结构、市场运作。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对全市非工口企业全部实行“双置换”,实行市场化运作。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科学谋划,先易后难,整体推进,做到成熟一个改制一个。坚持规范操作、稳定第一。非工口企业改革和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

四、改革要求

改革要求是“分类指导、分口操作,把握政策、稳妥推进,因企施策、务求实效”,实现“两退、两转、三买断、四配套”。“两退”即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竞争性行业,劣势企业退出市场。“两转”即有实力和市场前景的企业向股份制转化,有公益性且承担民生重要责任的企业向整合重组转化。“两退”企业要“三买断”,即买断身份、买断土地、买断厂房设备。“四配套”即用工制度配套、分配制度配套、人事制度配套和社会保险制度配套。各金融机构应本着大力支持改革的原则,妥善处理债权。

五、改革政策

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实施,不强求改革形式“一刀切”。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革政策,改革政策必须做到前后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尤其是职工身份置换的补偿金要执行一个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一把尺子量准操作。

六、改革时限

县(市、区)非工口国企改革从现在开始启动,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确保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长任组长,县(市、区)委、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企业改革日常工作。非工口的各系统企业主管部门都要相应成立改制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指导本系统各企业的改革工作。

(二)分级负责。此次非工口七大系统国企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县(市、区)所属企业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自行组织,自筹资金。

(三)严格政策。在改制过程中,要实行分类指导,一厂一策,因企施策,阳光操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按规定做好财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制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工作,依法处置改革企业有关资产,不得暗箱操作。

八、组织实施

1、摸清情况

掌握情况,摸清并确定列入本轮改革的企业;登记造册,摸清并分析改革对象的结构状况;清产核资,摸清并盘点改革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2、测算费用

算好改革成本帐、资金使用帐、资金筹措帐。各系统的改革资金由各自负责筹措,设立财政专户管理使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把关监督。

3、抓住关键

①抓好思想动员关。要使各系统局级领导班子、抽调的干部队伍和各改革企业的厂长(经理)及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搞改革。

②抓好系统操作关。各部门要精心、系统、科学操作,统一谋划,使改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③抓好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关。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召开,否则无效。

④抓好稳定保障关。要统一干部思想,加大政策宣传,超前应对问题,确保改革稳定。

4、注意方法

①掌握政策、阳光操作,防止各行其是,造成不平衡;

②依法依规、科学操作,防止工作失误,造成工作被动;

③落脚基层、关注民生,防止行政化命令,工作作风飘浮。

九、工作步骤

鉴于非工口国有企业行业涉及广、情况差别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整个改革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各县(市、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抽调得力干部,组成驻厂指导协调组,出台《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县(市、区)非工口国企改革动员大会。

2、集中培训阶段。对七大系统主管部门领导、有关部门领导、驻厂指导联络组成员、驻厂维稳指导组成员、厂长(经理)、企业有关负责人、企业劳资科、财务科等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3、调查摸底阶段。部署企业调研,组织有关部门、企业集中梳理问题,研究政策,出台系列文件和配套措施,研究企业改革维稳方案并部署维稳工作,研究企业改革资金的筹措工作,并实质性推进。

4、出台方案阶段。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研究和制定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做到内部酝酿成熟。

第4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知识

(一)政协是什么?

《政协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协商机构,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广泛代表性。二是党派合作性。三是民主协商性。

从以上所讲,我们大家对“政协是什么”应该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但可能比较抽象。下面让我们具体来回顾一下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以加深大家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进一步理解。

早在1946年,在其发动全国性内战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和全国人民要求和平与民主的压力下,被迫在重庆召开的由、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参加的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俗称“旧政协”。“旧政协”会议虽然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民国大会、建国纲领、宪法草案、军事问题等有利和平民主的五项协议;但不久就被所撕毁,旧政协解体,全面内战随之爆发。

现在我们讲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国外华侨积极响应,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重要决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人民政协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而载入史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继续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程》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这些都充分说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政协干什么?

《中国共产程》、《政协章程》、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几位总书记讲话中表述,人民政协是高举民主和团结两大旗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并随着民主的推进不断加强。《宪法》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十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协商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情况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的意见,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合理有效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情况协商,增强协商的透明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这些充分说明人 民政协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政协怎么干?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研究政协理论时指出,人民政协有四项功能,依次为统战功能、参政议政功能、民生功能、民主监督功能。人民政协开展工作主要是通过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活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高举两大(团结和民主)旗帜,履行三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第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党委同心同向同行,坚持谋事干事成事。第三是找准位置,发挥优势,争做贡献。除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委员全体会议等会议形式外,政协还有一些经常性工作,主要包括委员学习、委员视察、社情民意信息、提案、专题调研、团结联谊、文史资料等。市政协李广波主席在工作中提出了“两个两、三个三”的工作思路: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突出发展与和谐两大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机关三项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研究型三型机关。同时要求,对具体工作任务提出了:要在民主政治上做好团结文章,在发展经济上做好服务文章,在改善民生上做好推动文章,在社会和谐上做好促进文章,在自身建设上做好提高文章(五篇文章),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于建面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这对于我们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促进大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二、从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看群众路线重要性

(一)群众路线的含义

群众路线主要包括三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农村调查》中曾讲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支持。在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辨证论中讲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指出,党的正确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要求的,是合乎群众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能够为群众接受的,能够动员群众,同时又反过来领导群众的。指出,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的对不对,做的好不好,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就是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指出,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私,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法宝。指出,我们要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与人民群众同甘苦,与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现在我们谈不上说一块苦,但一定要一块过,一块干,保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二)国企改革的背景、现状和意义

20__年11月2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等领导来大悟调研时称:大悟仍有近百家国企没有改革,实属全国罕见。他要求大悟必须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国企改革工作。

1、背景

(从国家层面看国有企业改革经历的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标志,国企改革经历了实行两步利改税、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一系列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过程。第二阶段,以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为标志,我区以提高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为目标,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方向。到20__年底,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大致完成。第三阶段,继续深化和完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大悟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67年前,中原军区在这里成功实施了震惊中外的“中原突围”,打响了解放战争的第一枪,取得了战略突围的全面胜利。大悟也是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重点贫困县、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995年启动国企改革,1997年推进以“产权划断、人员买断、债务算断、关系割断”为主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但此后,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全县仍有近百家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严重滞后,成为困扰大悟经济快速发展的沉重包袱。时间越往后推,改革成本越大。一些企业下岗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欠缴问题突出,企业职工为自身利益经常进京赴省上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一些艰难运营的企业陷入了吃了贷款吃资产、吃了资产吃救济、吃了救济找政府的恶性循环;特别是98家未改革企业每延缓一年,改革所需成本将逐年增加,给全县跨越发展带来沉重的包袱。

20__年8月,省委第一巡视组把深化国企改革、妥善安置职工作为要求大悟县委整改的重要内容和任务;20__年11月28日,省政府在我县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我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明确了支持政策和帮扶措施。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心,更加坚定了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县委书记郝章新在调研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时指出:本届县委、县政府要勇于担责,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牢牢抓在手中,不折不扣的完成改革任务。同时,历届县委、县政府所作出的探索,为我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尤其是全县国有企业职工要求改革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我们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上级有要求,职工有期盼,我县国有企业已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的时候。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迟改不如早改,长痛不如短痛。越拖越被动,越拖事越难,越拖改革成本越大,不稳定因素越多。可以说,这一次是我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后机会,也是我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最好机遇。

2、现状

1996年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就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行了艰辛探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改革范围不断扩大;二是资产处置力度加大;三是职工身份逐渐转换;四是负债总额有所减少。但由于县级可用财力非常有限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当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增多、难度加大。一是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二是改革成本高,资金缺口大;三是遗留问题多,社会负担重;四是思想保守,改革阻力大。

3、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实践再次证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是构建充满生机活力、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体制机制的迫切需要。推进国企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体制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轻装上阵;有利于增强行业发展的动力,促进部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使企业更好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全民创业;有利于改善民生,使广大职工得到实惠,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所以说,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势在必行,既是上级有要求,也是群众有期盼,更是发展有需要。

(三)国企改革作法、 成效和启示

2013年8月29日,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同志在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第19期,题为“发扬‘中原突围’精神 攻克国企改革难关——困扰大悟18年的国企改革5个月冲出重围”参阅件上批示:大悟县委、县政府不回避矛盾,勇于担当,解决国企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值得充分肯定。

1、作法

2013年,县委、县政府勇担历史使命,高度统一思想,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维护职工利益、改善群众生活最大的民生工程,作为卸掉历史包袱、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解套”工程,作为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干部能力的“练兵”工程,大力发扬“中原突围”精神,举全县之力,集中优势兵力,全力打好全县国企改革攻坚战。国企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冲出重围,产生质速双佳的效果,以下五个方面至关重要。一是制定科学适用的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克服以往改革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弊端,对改革实施方案实行顶层设计,确立了“依法依规、先关后破、全员覆盖、统一标准、人财分离、资产统储、先用后补、综合平衡”八条原则。实践证明,这八条原则具有科学性、周密性和适用性,在推进改革、破解难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采取上封顶、下保底的统一标准兑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采取人财分离的办法统一处置资产,既克服了职工的攀比心理、促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又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缓解了改革资金压力。二是组建坚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层层明确专人专责,共发动600多人的队伍组织实施改革。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协主席任常务副组长,3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国资)、发改、经信、人社等3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悟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综合协调、费用测算、资产处置及资金筹措、债务化解、维稳、检查督办等6个工作专班。13个改革企业主管单位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的改革工作。另外,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28名年轻副科级干部和30名退居二线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充实到28家重点企业改革工作专班中。领导小组勇于担责、指挥得力,各专班人员认真履责、扎实工作,保证了改革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三是采取精算细作的工作方法。加强业务培训。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县200多名改革专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够准确把握有关法规、政策、程序及测算方法。认真清理资产、债权、债务。从县国资、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抽调40余名专业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采取现场查看、实地测量等方式,全面清理98家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摸清家底。精细测算改革成本。从县人社部门抽调6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按照先查档案、再公示的程序,集中50天时间完成各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和职工安置所需社保资金的测算工作。缜密把关工作方案。工作专班把各企业的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作为实施改革的“宪法”,分阶段做好扎实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报批、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能实施,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恒达运输公司探索出“1+5+7=981”的工作模式,即:组建1个工作专班,把散住在城区的职工分成5个片区、由公司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每个片区确定7名联络员、负责本区内职工的协调服务工作,把该公司981名职工紧密联系在改制专班的工作网络中。按照这种模式组建的职代会,既促进了该公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又在全县国企改革中发挥了标杆引领作用。四是建立快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行县“四大家”领导包保制。县“四大家”主职领导和县委常委联系重点改革企业主管单位,县“四大家”领导包保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按照职务高低和企业难度大小确定包保企业,职务越高,包保难度越大的企业。恒达运输公司和湖北电扇厂人员多、困难大、情况复杂,分别由书记、县长率先包保。实行“一个企业、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张时间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高位推进28家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实行主管单位包保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个企业、一名局级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张时间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由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其余70家企业的改革工作。实行例会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县企改办每周一召开专班人员工作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实行定期会商制。县企改办及时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提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对症下药,各个击破,共出台专题会议纪要7期,及时化解难题200余起。实行督查制。从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督查专班,对企业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每周通报。实 行职工安置日报制。进入职工安置阶段后,县企改办坚持每天下午4点半汇总各企业职工安置情况,定时向县领导报送98家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促使改革工作快速均衡推进。五是发扬不胜不休的过硬作风。领导小组及各专班人员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带着感情,从正月初九动员会起,一心一意扑在国企改革工作一线,不怕苦、不叫累,夜以继日、埋头苦干、精算细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周专题调研督办企业改革工作2次以上,每一位县领导分别深入所联系包保的企业调研、指导、督办10次以上。各工作专班自觉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坚持挂图作战,对照时间节点,尽可能地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深入厂矿企业,把安置职工的家作为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县国资局直接把办公室整体搬迁到改制办,20多名工作人员坚持天天蹲守在企改办;县人社局60多名测算和制卡人员每天加班工作到深夜,用坏了10多台计算器和制卡机;尤其是工业、轻工、建材、物资、外贸等总公司,下属企业多是 “无资产、无企业法人、无留守人员”的“三无”企业,为了搞好改制工作,他们从这些企业里返聘了60名职工作为工作人员。这60名返聘人员工作热情极高,有的虽然年老体弱,仍然克服重重困难,顶烈日、冒酷暑,挨门挨户到职工家中做工作。现已67岁的汤明胜,家有瘫痪在床的老伴急需照顾,仍然为制氧厂的改革工作四处奔走,为了不漏掉一名职工,背着包拿着花名册沿街打听,3天内圆满完成了安置任务。专班人员这种扎实过硬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积极参与,为改革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成效

自2013年2月18日召开动员会开始,在没有一分钱外援支持的情况下,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全县98家国企、12976名职工的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兑付职工养老、医保和经济补偿金1亿多元并直达个人账户;优化人员、盘活资源,促进了27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赢得了绝大多数企业职工的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和真心拥护,很多“三无”企业的职工感慨地说:真没有想到能在有生之年解决养老和医保问题。有多名在外地务工创业的下岗职工特意赶回以不同方式向改革专班人员表达感恩谢意;涉及企业改革的量少且秩序可控,实现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增活力、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3、启示

困扰大悟18年的国企改革在5个月内取得重大突破,充分展现了“中原突围”的精神,可以说创造了“大悟奇迹”。这次改革的完成要归纳为四个得益于,一是得益于上级领导的支持和重视;第二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县四大家领导的共同努力;第三得益于改制工作专班艰辛劳动、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夜以继日、一抓到底;第四得益于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理解和支持,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场攻坚战役中,全体参战人员展现出的精神可叹、探索出的经验可鉴。认真总结借鉴,对于我们攻克难点、破解难题、创造更多的奇迹启示深刻。

启示一:依靠群众,科学的实施方案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前提。思想引领行动,科学的决策决定工作的成败,科学决策的关键在于工作实施方案具有先进性、周密性、适用性。我县此次深化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之所以得到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一致认可和称赞,根本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在制定方案之前进行了充分地调研分析论证,可以说是把握上情、结合内情、借鉴外情的成功典范。国企改革的实践启示我们,不怕工作难,只怕突破难点工作的方案不科学。只有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方案执行者才可能鼓足勇气和信心。只要方案执行者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坚定不移地坚决落实科学的实施方案,再难的工作也一定能够逐步化难为易。对于大悟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来说,要突破的难点很多,更需要县委、县政府在制定方案时注重“三情”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新理念和新路径。只要我们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坚定不移地执行科学的实施方案,就一定能够攻克难点,创造奇迹。

启示二:做好群众工作,扎实的基础工作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方案再科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仍然是纸上谈兵,达不到预期效果。此次国企改革能够达到质速双佳的效果,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个科学的实施方案,更得益于县委主要领导采取“带着做、跟我走”的方式引领全体参战人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基础性工作,从宣传发动、清产核资到安置职工的每一个环节,各位包保领导、工作专班人员都严格按程序抓得很深入、很具体、很细致。在这次国企改革过程中,我们多次召开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现场学流程、教方法,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国企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真心想干事、扎实去干事,再难的工作也一定能够找到突破口,一定能够干成事。

启示三:为群众办事,过硬的工作作风是推进国企改革的保证。国企改革的实践证明,精神与发展是共存共进的。越是难度大的工作,越是需要提振精神区位。要解难事、干成事,需要有埋头苦干的“傻劲”,还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更要有敢做善战的狠劲。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班子成员力量“打捆”使用,不讲前台后台,不分一线二线,前台后台都是舞台,一线二线都是火线。国企改革只是大悟县委、县政府今年以来举全县之力突破难点工作的一个缩影,这场攻坚战役中展现出的精神和作风正是伟大的“中原突围”精神在新时期的全新注释,这种精神既包含着同心同德、合力攻坚的团结协作精神,又包含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开拓创业精神。当前,大悟正处在千载难逢的重要历史机遇叠加惠顾的新时期,面对大好的发展机遇,全县上下应大力弘扬“中原突围”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快、激情、事业凝聚人心”的工作理念,树立克难攻坚、不胜不休的全新作风,展现出新大悟人的崭新面貌,迎接新挑战、开启新征程、创造新辉煌、抒写新历史,为把大悟建设成为大别山试验区经济强县而不懈努力。

启示四:尊重群众意愿,大多数职工的拥护是推进国企改革的根本。“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广大职工群众是国有企业的主人,他们既是企业改革的对象,也是企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使他们成为企业改革真正的受益者,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评价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我县国有企业改革能够顺利推进,最核心的是,以人为本,厚待、善待、不算计企业干部职工,公平公正、透明操作,坚定地相信和依靠企业干部职工,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2013年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目标,以妥善安置职工为核心,按照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的总体原则,分层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坚持做到在职工身份核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制定、企业公有资产清理核实、改革分流、住房制度改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审议,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做到未经职代会审议的改革方案不出台,未经最大多数职工认可的制度和措施不实施,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通过职代会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体现;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不仅舍得拿出钱来安置职工,而且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从而使1万多人的职工队伍保持稳定,保证企业改革始终沿着健康方向稳妥地向前推进。尤其是在制定涉改企业算断工龄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过程中,为充分兼顾大多数职工利益,确保改革的公平、公正,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反复研究、讨论,最后采取结合企业净资产多少的办法,确定了上封顶、下保底的统一标准兑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采取人财分离的办法(企业所有国有资产与职工分离)统一处置资产,既克服了职工的攀比心理、促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又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改革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始终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干部的组织作用,极大调动干部职 工的改革积极性,才能更深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四)国企改革问题、责任和展望

1、问题

当前,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完成了职工安置这一重点任务,部分资产政府统一进行了收储,下一步推进改革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诸如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任务较重,企业债权债务化解和企业资产“净化”、遗留问题“分化”、人员“优化”、处置变现有一个过程,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问题、新老保险对接等问题亟待解决等等,为下一步推进改革带来重重阻力,仍然需要正式和面对。

2、责任

从上述问题,不难看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仍需要各级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勇于担当,强化责任,通力协作,共同处理好各类改革遗留问题。一是截止目前,本次企业改革安置职工中除到龄退休人员外,还有万名职工直接沦为下岗职工。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认真研究政策,找准结合点,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牵头解决好下岗职工就业培训和再就业问题。二是由于改革职工所在企业长期停产且无经营效益,部分职工生活较为困难,民政部门要注意搜集整理该部分人员信息,按政策将该部分人员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对其予以救助救济。三是在此次企业改革中,企业国有资产按政策必须进行移交、“净化”,少数职工无自有住房且住在原企业公房内,占据了企业国有资产,资产移交后,该部分人员将面临无房居住的困境,房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和加快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将符合政策职工纳入保障范畴,整合资源,结合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解决该部分职工住房问题。困难职工生活保障问题。四是企业资产虽已移交,但要确保要将资产剥离“干净”,清理、完善相应的资产档案,做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权证齐全、没有瑕疵”, 确保资产“干净”移交,具备交易条件,顺利处置,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五是按照此次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在确保职工、企业、政府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依据各企业的资产现状,依法依规、分门别类,消化涉改企业的各类债务,尽力不留“后遗症”,企业债权债务消化专班工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六是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研究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3、展望

第5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总体思路

突出重点,市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统一政策,就是坚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既要与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相连贯,防止改制反复,又要与国家和省里国企改革的现行政策相衔接,操作上合法合规;突出重点,就是结合我市实际,把改制的重点主要放在完善改革,妥善处置解决有关问题上来;分类指导,就是对尚未改制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制定既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又切实可行的改制计划,不搞一刀切;全面推进,就是将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从工业企业向商贸流通等其它领域企业全面推进,从市直国有企业向县(市、区)国有企业全面推进,确保依照省里的要求和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

二、工作目标

已有55户企业完成改制,市国有企业改革自年启动以来。29户企业已启动但尚未完成改制,13户企业未启动改制。下一步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妥善处置企业改制中的有关遗留问题;完成29户已启动但尚未完成改制的企业改制;对13户未改制企业实施改制,争取在2010年5月份以前全面完成改制。

三、主要内容

(一)筹措改制资金

要协调银行,筹措资金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将所属企业可变现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理清楚。对于权证抵押的土地。收回抵押权证;对于有债务纠纷的资产,要通过法律顺序解决纠纷;对于有企业自管公房的土地,要通过棚户区改造,尽快置换土地。通过产权交易和土地收储等办法,将企业有效资产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变现。土地及其它资产变现收益统一进入市改制专户。改制专户资金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各系统所属企业资产变现收入,原则上单独列帐,首先用于本企业改制,多余局部用于系统内调剂或市直总体平衡。各企业改制费用支出统一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财政复核,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拨付。

(二)解决完善有关问题

1.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养老平安接续问题。年我市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时。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社保部门支付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未考虑缴费基数的增长因素,所提资金缺乏以为职工缴纳10年的养老平安金。为了兑现政府许诺,统一为中断缴费人员依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范(缴费费率为20%缴纳保费,为职工补交满10年养老平安金,所需资金通过再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人员接续养老平安关系消化一部分,缺乏局部从改制经费中调剂解决。

2.解决工伤人员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助金问题。对伤残人员旧病复发或职业病治疗。统一定点在市人民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经市工伤职业病医疗费鉴定专家确认,由市医保办在财政专项资金中报销;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公致残1-10级伤残人员享受伤残补助金问题以及矽肺病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问题,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市第七届政府第29次市长办公会有关精神操持。

3.解决企业档案移交及企业人员社会化和属地化管理问题。企业改制后。完善社区组织,切实承担起原企业负责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团组织;档案资料由企业依照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自行整理后,职职工档案移交市劳动就业局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市社保局管理,企业文书、财务及技术档案,移交市档案局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管理费用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列支,实行专户管理,逐年按实际支出拨付。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4.解决企业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问题。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水、电、气、下水道、车棚、公厕、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纳入乡村管理体系。并搞好维护、建设和改造,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发挥。改制企业原用于社区管理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原则上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实行政府所有、街道管理、社区使用。

第6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今天召开大会的目的,就是认真回顾和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和任务,梳理和安排好下步工作。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是我市国企改革攻坚的收尾善后年,也是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全面展开的第二个完整工作年。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为我市国企改革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既是全市重点工作,更是我们国资委义不容辞的责任。半年来,全委紧紧抓住以资产处置、职工债权偿付、验收存档为重点的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以及国资监管等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作思路,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全力以赴,埋头苦干,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国企党建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企改革收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继去年国企改革攻坚以来,列入省、市国企改革攻坚任务的254户企业,除虹桥电器一户因四川长虹重组方案未定尚未批复外,已全面完成了国企改革方案的审批。到今年3月末,列入省计划的138户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任务。经省里验收后,我市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被评为全省3家(长春、吉林、省国资委)优秀单位之一,得到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年初以来,全市国企改革在完成了改革方案审批的基础上,工作重心转入到以资产处置、职工劳动债权偿付及退休人员费用预留为主的收尾善后阶段。半年来,针对繁重的收尾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攻克难关,各项程序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到目前为止,除有特别情况的10户企业外,已全部完成了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原在破产程序中的8户企业,已有两户实现破产终结,现正积极协助法院做好剩余6户企业的清算工作;年初计划破产的35户企业,已全部通过市联审会审议,并下达了同意破产的批复,现已全部在市中法立案。国企改革验收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对完成资产交割的19户企业,已验收完结3户;对处在资产处置程序中的企业,已由前置审批部门验收完结36户;对法院已立案受理的43户破产企业(含已终结的2户),法院下达终结裁定即为验收终结。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待国家批复我市试点方案后即可转入具体操作,此项工作已远远走在了东三省各试点城市的前列。

半年来,围绕国企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为加快收尾工作进度,年初在对收尾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资产处置方案论证、审核审批、产权交割、职工劳动债权偿付、退休人员托管、企业改革验收作为重点环节,在委内明确了主管处室负总责、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操作程序,并要求相关处室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坚持遇到问题由市企改办出面协调或报请政府领导专题协调,重大问题报请市企改领导小组讨论的工作方法,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核资产处置方案,调度各环节进度,研究遇到问题的解决意见。同时,主动与劳动、社保、土地、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在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之前达成各部门间的共识,使各个环节之间实现密切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

2.简化工作程序,加快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是改革收尾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难点所在,由于多数企业属于资产和经营状况极差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了资产处置的难度。从资产处置方案论证到实际操作,每向前推进一步,都需付出极大努力。针对这一实际,为加快工作进度,结合国企改制实际,我们主动与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提出了加快推进改制企业资产处置的操作意见,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明确了在保证债权人权益不因资产转让而悬空和逃废的前提下,办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转让公告、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等相关事宜,可不事先征得主要债权人(金融债权人)同意;向原企业职工转让产权可不挂牌,按评估价值协议转让。通过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资产处置时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截止目前,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登记73户,办理了38户企业的产权交易手续,涉及资产总额(双向)42亿元,涉及房屋535栋,涉及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涉及土地71宗,所涉土地面积14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62786人。对符合资产处置条件的48户企业,已完成资产处置41户(其中对39户进行了资产审核,2户无需审核直接可办交割手续),另7户企业的资产处置正在进行中,可在近期处置完毕。

3.立足发展,抓好重点企业改革

一是将改革与引资工作同步进行。如对长拖集团,在补充改革成本后,提前进入破产清算、引进资本和重组资源,实现了在破产操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对银龙集团,采取了不等破产终结,即开始引进外来资本实施搬迁改造的措施,保证了重组工作进度。二是妥善处理加快改革与搞好当前生产的关系。正确认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使企业改革与发展生产相互促进。如对一机床、二机床、变压器、永安电动工具等一些中型工业企业,采取了在资产处置方案实施前,将处置期间增加的效益留给企业的做法,进一步调动企业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在改革中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我们把国企改革作为推进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契机,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促进优良资产向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仍需保持国有控投的企业,把重点放在保持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上,如旭阳集团、长铃集团围绕我市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产业,在改革中积极进行联合重组,集聚资源,使其进一步做强做大。同时,对相同或相近的产业进行了相对集中,如对星宇、热力、房地集团的供热系统、对纺织品生产、劳务输出等产业,进行了适当调整,以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

4.借助国投平台,积极筹措改革成本

在今年的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中,继续借助国司这一载体,充分发挥其资本筹措、资产收购、债权清收、金融债务打折回购等资本运营功能,加快国企改革收尾工作进度。上半年,共完成改革资金筹措36,942万元,占全年计划的72.4%;已为73户企业审核支付改革成本35,731万元。通过收购使改制企业实现资产变现,已完成了通信电脑大楼、长铃宾馆、石油机械厂、物业总公司资产的收购。与长城、华融、信达三个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债权回购协议,共回购了39户改革企业的8.3亿元债务,解除了这些企业改组改制中的债务负担,为推进改革收尾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5.落实职工权益,保证和谐稳定

上半年,除继续坚持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和做法外,我们突出了弱势群体权益的落实,对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实施了优惠参保、控制成本支付项目等措施。今年,凡是需要政府用现金补充改革成本的企业,都采取了优先用于退休人员、拨付时直接转入医保的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也进行了相应费用的预留。由于职工权益落实到位,加上我们在政策咨询、上访接待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杜绝了因近期改革而出现大规模上访事件。目前,上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前几年先行改革的几户企业中,集体访数量明显减少。上半年共接访91批1500人次,受理件99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59件。现正积极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以进一步化解矛盾,维护职工利益,保证社会稳定。

6.区分不同类型,加快验收进程

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于去年年末成立了国企改革验收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围绕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障、改革政策落实、补充资金使用、相关权证办理等方面内容,区分不同改革类型逐户对企业改革进行验收,并作为历史性鉴证,存档备查。除省定138户目标任务已由省里全部验收完外,对列入市定改革任务的企业,采取跟踪验收、环节验收的办法,既保证了验收工作进度,同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协调解决,促进了改革企业尽快走出操作程序,实现终结。

7.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按照市政府部署,由我委负责厂办大集体的改革操作事宜。作为主抓部门,在年初就通过摸底调查,摸清了厂办大集体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底数,并积极与省里沟通,会同省经委先后两次到国务院相关部委进行请示汇报。现已做好了改革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为便于改革操作,经多方协调沟通,并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编办下达了成立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的批复,作为临时机构,具体负责厂办大改革操作事宜。二是形成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国家财政部要求,在中直、省直、市直、县区四个级次中各选择一户企业,分别制定了企业操作个案,已一并报送国家三部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劳动部)进行联合审批。三是起草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长春市实际,起草了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操作政策。经广泛征求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已经市企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待国家批复《试点方案》后,即可启动。

(二)国资监管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工作基础,是我委现阶段的工作特点。半年来,在全力以赴完成国企改革收尾工作的同时,国资监管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1.着眼将来,进一步加强了国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并配合国企改革,去年以来我委对改制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共对128户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对具备条件的104户企业,已完成报告审核89户,已经初审需修改报告的14户。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收尾阶段。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建立了清产核资数据库,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为下一步督导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审核程序,防止国有资产在这一环节出现流失。上半年共对6户改制企业、7户破产企业和21户清产核资企业计6601万元的资产损失进行了核销,有11户企业的资产损失正在审核认定中。在核销的同时,完善了残值处理,并严格做好损失核销数据统计和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2.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产权管理水平

目前,我委的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已基本形成了规范决策、进场交易、机构选择、信息公开、规范操作的严格管理体系。在改革过程中严格产权管理,不仅有效促进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了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列入市改革目标的158户企业的资产评估;完成评估审核备案98项;对改制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有效期的20户企业,进行了补充审计;完成北彩集团整体产权转让及资产交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君子兰集团、北方市场集团、长粮集团、农机公司、国际合作、小汽修、蔬菜公司等企业产权转让及改制后续资产处置等问题;积极推进市直6户国有控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参考建议。

3.兑现奖惩,严格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对签订*年《资产经营责任书》的9户市直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并综合分析影响经营业绩指标的各项因素,下发了兑现通知。针对我市国企改革的实际,将7户企业纳入到今年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在对企业经营考核指标进行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将着手签订*年《资产经营责任书》。结合所监管企业实际,并参照*年我市企业经营者劳动收入的市场价位,对企业类别进行了重新核定,提出了*年企业领导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薪酬,我市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不合理的状况将得到逐步改善。同时,为切实规范市直企业劳动工资调控行为,完成了市直及其所属计53户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核定在岗职工人数39408人,核定工资总额61156万元,比企业申报工资总额减少近4000万元。

4.不断创新,继续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完成了所监管企业*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编审工作。在全面调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起草编制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及说明,所上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额已经市财政汇总后纳入全市财政总预算,并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尝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我委工作的一大亮点,这在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中也是走在前列的,很多城市的国资监管部门都曾来我委调研取经。

5.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建设

作为新设机构,面对国资监管这项极富挑战性的事业,我委从建章立制入手,在去年相继出台一批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起草完成了《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渎职、恶意侵吞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依据和违约责任的处置措施;制定了《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董事管理暂行办法》,把产(股)权代表纳入企业法人法理结构中来,以进一步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权益;制定了《关于规范长春市市直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就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主要责任部门、委托机构等作了详细规定,以加强对市直企业领导人员的外部监督。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国资监督的制度体系,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6、不忽视细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无小事。年初以来,国资委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组织市直20户企业领导和市政府签署了《*年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了八期培训班,共2000余人参加了培训。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参加了全省*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进了市直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了职工安全意识,促进了市直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适应形势需要,大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身份逐渐退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面临新的情况。针对这一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措施,成为燃眉之急。上半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从公司章程入手,打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修订后的《公司法》将公司章程赋予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小宪法”地位。我委从履行出资人职能出发,严格改革后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依法制定国有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积极参与国有参股企业的章程制定。如房地集团改制后变为国有参股企业,我委积极参与新公司章程的起草和制定,从公司章程入手,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二是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通过建立专职董事制度,把产(股)权代表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来,使之更具操作性。4月份,向改制后的国有参股企业房地集团选派了1名专职董事和1名专职监事。这一制度的实施是我委在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上的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这种大胆尝试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市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探索新形势下国资监管途径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结合我市市直企业实际,于3月份在市委机关礼堂举办了修订后的《公司法》专题讲座,聘请专家学者对《公司法》的立法背景、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几大亮点,特别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市直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讲座。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解决了操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国企党建工作

紧紧围绕推进国企改革这一工作重点,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探索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1.国企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继续开展好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召开了长春市国资委系统*-*年度党内“创先争优”表彰大会,总结了两年来国企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涌现出的45个先进党委,90个先进基层党支部,253名优秀共产党员和9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七一”建党85周年之际,又有25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市委表彰;4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委表彰;通信公司王树明同志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二是进一步加强退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力度。配合国企改革进度,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专门召开了企业党委和相关各城区党委的对接协调会,对已退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目前,已对6户双退出的市直企业、5户实现主辅分离的中省直企业和1户完成改制的集体企业实行了属地管理,另有22户企业已上报市委组织部,经与各区委组织部协调后即可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为加强对离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的管理,经与市委和各城区组织部门沟通后,决定对离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实行属地管理,现正在对10897名党员办理属地管理手续,截止六月末,已有近30%的党员落户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从而避免了因企业改制而出现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的悬空现象。

三是积极建立国企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继去年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按照中央提出的“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教育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同时,明确了建立党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奠定了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

2.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结合我市国企改革实际,下发了全市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纲要并组织有关学习,积极为改革后企业实现新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积极宣传国企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围绕荣辱观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学习、讲座活动,并通过拍电教片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推介,为改革后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舆论支持。继续开展精神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做好了对*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和推荐的前期准备工作。

3.从强化责任落实入手,继续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突破“一岗双责”中的难点,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了《长春市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晋升与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全面开展“长春市国有企业行为安全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领导干部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行为安全,制定下发了开展《长春市国有企业行为安全年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安全年活动”,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继续开展执法效能监察活动。逐步扩大监察范围,增强监察力度,创建监察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性,整合监察力量,确立监察项目,开展对项目的全过程监察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本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参与力度。长春水务集团污水工程项目、长春轨道公司轻铁工程项目、长春城开集团城建工程项目等,被直接列入国资委纪委效能监察立项内容,并会同市检察院共同参与招投标活动。上半年,共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立项58项。

二、下步工作安排

尽得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很快,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特别是在国企改革收尾工作中,一些特困企业资产债务关系比较复杂,解开债务链需要做大量工作;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清算工作耗时比较长,还需集中力量组织推进;改革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问题依然突出,这项工作虽不是我委的业务范畴,但这一问题的存在将会直接影响改革企业的后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我们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市领导出谋划策,分忧解愁。同时,面对改革后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国资监管还是国企党建工作,都必须不断适应形势需要,研究新方法,解决新矛盾,开辟新战场。所以说,下半年的形势和任务不容乐观,不能掉以轻心,全委上下必须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再接再厉,努力拼搏,保证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革收尾工作

总的思路是:按照年初的既定目标,在10月末前基本完成全市国企改革的收尾工作,集中精力、区别不同情况、一企一策、加快推进。

1.集中精力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上周四,主任办公会又就部分实施改制和破产企业进行了研究,目前还剩下10户问题较多的企业尚未进行资产批复。对这部分企业,针对障碍资产处置的问题,要尽快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请市领导出面协调法院及金融机构,使大多数企业在9月底前完成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对个别确因各种客观原因或资产关系、法律关系在短期内无法理清而难以下达批复的企业,要通过深入调研、咨询专家、加强协调,尽快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处在资产处置程序中的企业要加快处置步伐,对具备资产处置条件的企业要在10月末前全部处置完。

2.加大协调力度,使破产企业尽快走出程序。一方面,要协助法院使破产程序中的41户企业尽快走出破产程序,实现终结。另一方面,对无法进行改制需走破产程序的企业,要加快协调审批进度,尽快立案,尽量缩短程序时间。

3.抓紧做好大型企业改革的推进。目前,有些资产质量比较好、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大企业,资源整合进程不够理想,主要是君子兰集团,将坚持由专人抓、抓到底,针对主要矛盾,切实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问题。对后进入破产程序的长拖集团、钢铁总厂,要作为重点,边破产清算、边整合资源,同时研究产品结构调整,扩大生产规模,使之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抓紧推进虹桥电器与四川长虹的整合重组问题,在与四川长虹的合同到期前,就四川长虹是否参与重组,分别制定出方案,争取其参与重组,如不参与重组,到期后要马上实施改革退出。

4.适时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目前,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国家的沟通协调,争取试点方案尽快获得通过,并即刻转入实施操作,各相关业务处室要抓紧做好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政策培训、方案制定的指导等工作。

5.下力气搞好国企改革验收。上半年,验收工作进展极其缓慢,当然这不是我们国资委的问题,因涉及各改革涉事部门,同时企业改制程序走的不彻底,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和密切配合,对验收工作仍采取环节跟踪的办法,资产处置到哪里,就跟踪验收到哪里。对在验收中出现的障碍验收和推进的问题,及时向上反映以便尽快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由于证照不完备无法过户的问题,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请示市领导开绿灯放行。

(二)国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继续推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加强分类指导,加强监测分析,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薪酬激励与收入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尽快建立起规范、透明、严格、有效的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制度的基本框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和福利标准。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合理控制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

2.加快建立经营预算制度。积极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好*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继续做好对监管企业的收益收缴工作,按照人大批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计划,搞好再投入预算的落实工作。配合国企改革,继续做好改制成本审核工作,杜绝国有资产在这一环节出现流失。

3.深化出资人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资产核销工作,并积极探索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做好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和风险防范工作,强化中介机构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1.继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市场化择人与组织委派相结合的选任机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市直企业经营管理者,实现企业领导人员任用从“组织配置”向“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转变。建立符合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针对改革后企业组织形式及领导人员身份的变化,推行岗位身份制度,分类制定规则,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配套的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监督约束从“外部监督”向“外部监督和内部制衡相结合”的转变。进一步开展外派监事会及外派监事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市直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成功企业的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一是选拔重点培养的2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境外培训,学习WTO与国际惯例、外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与运营方式、外国国有企业管理、企业投融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内容培训。二是组织境内培训,学习借鉴外地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继续做好与长春税务学院合办的MBA培训班的管理工作,使110人顺利完成学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更新知识培训,着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治企、科技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

(四)国企党建工作

1.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加大对改制后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改进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巩固和扩大成果工作,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党组织在新形势下的活力,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努力实现教育党员更有效、服务经济更直接、推动发展更有力。

2.大力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在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研究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提升我市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新管理,充实内容,改进方法,进一步做好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比工作,通过总结表彰,推动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3.继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继续加强执法效能监察工作,逐步扩大监察范围,对所立项目,从项目负责人、项目决策程序、资金额度、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全面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第7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国企改制的背景、概念和律师介入的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不断加快,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改革发展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五大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六大指出“要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进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制订的《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这些指导方针,表明党和国家深化和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工作的决心;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在最近几年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对国企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等行为和操作程序加以规范,提出了必须依法进行的工作要求。

国企改制就是通过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使国有企业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

改制类型一般有三种,一是在产权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工业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是在企业组织形式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如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出售给自然人所有;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退出,由自然人受让国有股权并控股;三是在改变企业产权结构的同时,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这在实践中是发生最多的类型,如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企业出售给自然人,并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是哪种类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都需要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所涉及的各方利益相互交错,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

如果处理不好就是不安定因素,妨碍经济发展,也会背离企业改制的目的。

这项工作,改制企业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需要有包括律师、会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国务院XX年11月30日颁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

”国资委颁布的并于XX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的书面文件之一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依据这些规定,律师应该并且能够参与到国企改制工作的全过程,能够为企业改制工作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的当事人及有关机构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而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

这项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

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律师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制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制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可以为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主要服务的对象及服务内容国有企业,包括具有国有投资成份的公司以及国有事业单位以国有股权、产权流转为实现方式的改制改革工作其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监管,基于国有产权监管制度的特定要求,在法律程序上一般适用审批制,由此造成其参与主体不仅仅是作为交易双方的民事主体,还包括逐层审批涉及的国有股权、产权的授权管理人、持有人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律师可针对下列参与主体,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一)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服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工作中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其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行为的监管工作,履行行政职责,属行政主体;另一方面,负责同级政府出资的下属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工作的决定、批准及具体推动和组织实施,成为交易的一方(出让方),属民事主体。根据这一特点,律师机构能够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根据国家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协助制订本区域或其所出资国有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度及程序;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制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组织实施的并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为其所属企业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代办等。

(二)针对国有授权投资企业的法律服务。

国有授权投资企业往往是根据政府的授权,作为国有投资主体,而成为其下属国有企业股权(产权)的持有人,负责其下属企业改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这一职能特点,律师能够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根据国家及地方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协助制订其所属企业、公司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整体方案或具体个案的实施方案,提供法律论证及法律可行性分析;为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改制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具体个案的内部决定或批准程序准备相关文件;为其所组织实施的需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财政部门审核的所属企业的重大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准备报批文件;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研究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涉及资产剥离、重组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为其所属企业的改制及国有股权、产权流转的具体个案的实施提供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包括工作计划、相关合同协议文本的编制、相关内部及外部审批所需文件材料的准备、股权、产权交易活动的安排、相关变更手续的代办等。

(三)针对被改制、被转让企业的法律服务。

第8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XX县二00五年国企改革安排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大企改工作力度,加快企改工作步伐,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局面,确保全县企改工作按期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总结去年改革改制中的经验与问题,就全县今年的企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企改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发展不动摇,加快结构调整,全力推动国企改革步伐,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明确工作重点,落实领导的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年底完成全县企改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纳入今年改制的23户国有企业,7户集体企业,市上要求上半年完成所有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评估、财务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6月份至少完成半数左右企业的方案审批,剩余企业赶9月份全面完成方案审批工作,年内所有企业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按照上述要求提出以下具体任务目标: 一是要求30户国有(集体)企业在6月份前完成清产核资及评估、工龄身份核定、财务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其中煤炭局5户(郭家湾煤矿,沙沟岔煤矿,五一煤矿,煤炭公司,煤产品公司),经贸局2户(铁厂,药材公司),粮食局4户(粮油食品综合贸易公司,第二粮油批发公司,粮贸大厦,综合饲料公司),商贸办6户(百货公司,商业储运公司,副食公司,食品公司,五金公司,商贸公司),交通局2户(县运司,路桥公司),农机中心1户(农机公司),外贸1户,水利局1户(水利开发公司),城建局1户(建筑公司),供销社5户(农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畜产公司,废旧品回收公司,工业品供销公司),轻工办2户(轻工供销公司,农具厂)。 二是要求5户企业5月份批复改制方案,6月份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经贸局1户(药材公司),农机中心1户(农机公司),水利局1户(水利开发公司),交通局1户(县运司),煤炭局1户(煤产品公司)。 三是要求6户企业6月份批复改制方案,7月份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煤炭局3户(郭家湾煤矿,沙沟岔煤矿,五一煤矿),经贸局1户(铁厂),商贸办1户(百货公司),外贸公司1户。 四是要求11户企业尽快启动改革改制工作,9月份前上报并审批方案,10月底完成改制任务并进行验收,其中:粮食局4户(粮油食品贸易公司,第二粮油批发公司,粮贸大厦,综合饲料公司),交通局1户(路桥公司),商贸办5户(五金公司,商业储运公司,副食公司,食品公司,商贸公司),城建局1户(建筑公司)。 五是要求煤炭公司参照市上煤炭企业的改制办法,启动股份制改造,力争年内完成任务。 六是要求7户集体企业本着成熟一户,改制一户的原则,不受时限限制,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年底必须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其中:供销社5户(农产公司,畜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工业品批发公司,废旧品回收公司),轻工办2户(轻供公司,农具厂)。 七是未列入改制调动考核的其它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改制工作,可享受改制优惠政策。按程序上报改制方案,但不进行统一的调度考核。 三、工作措施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自觉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维护和保持来之不易的国企改革良好态势和职工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配合改革的积极性,迎难而上,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改制收到实效,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企业改革是件大事,是一把手工程,没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工作难以推动。这是被去年改制实践所证明了的,今年县委又将国企改革列为十二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之一进行督查,同时充实加强了企改工作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叶兴山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咨询员郭仲伟担任,其余分管企业的副县长为成员,形成企改工作组抓分管县长,分管县长抓部门一把手,部门抓企业法人代表,一级向一级加压,一级向一级负责,任务明、责任清、调度勤、考核严的企改责任管理体系。 各分管企业的副县长为企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企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县委确定的企改工作组负责。全权包干自己所分管部门所有企业的改革工作,担任分管企业改制工作组组长,亲自参与、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分管部门的企业改制的全过程,经常向工作组汇报改制进度,相互沟通,互相支持。多做实际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所分管企业的改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若未按期完成者,一是全年分管工作不视为全面完成任务;二是在年底的公务员考核中,不得参与评优考核。 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企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受主要责任人领导,负责本部门企业的改制工作。要把企业改制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抓改革。按照县上任务目标要求,每个企业组建一个工作组,企业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在系统内抽调2名人员和其他综合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实施企业改革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改制中的问题,并将情况汇报企改办。细化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确定工作任务标准,把责任落实到人。工作组要在“驻”字上下功夫,严格企改工作纪律,坚持按规按纪办事,脱离机关工作,蹲在企业协调解决有关改制问题。此项工作列为部门全年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者,年底创佳评差中不能评优。 各企业主要领导为企改工作直接责任人。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改制的主体,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各企业法人代表要创造性地大胆开展工作,如实申报国有资产,不得隐报瞒报,争取早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改制任务,待改制完成后,视改制中的表现可由政府优先妥善安置。 2、强化组织协调,确保企改的质量和速度。 县委确定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组,在企改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负责督促主要责任人的工作,具体协调、督办、指导五个综合工作组的工作,研究处理在企业改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清产核资及评估、审计、工龄身份核定等报告,审核改制方案。未经审查的报告不能出具企业,未经审核签字的方案不得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督促、指导企改工作。 五个综合协调工作组的职责和工作办法: ⑴清产核资及评估组。由财政局牵头,武关心任组长,国土资源局胡昕海任副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于六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改制企业的改制基础性工作。在清产核资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操作,防止因企业隐报、瞒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追究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在资产评估中,土地的价格按照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地段基准价为原则评估,其地面建筑不得低评漏评。评估报告要报工作组审查后方可出具报告,并监督参与改制企业的全过程(方案制定,资产处置等)。资产核消在100万元以下由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并报工作组批准,100万元以上的报县企改领导小组审批。 ⑵财务审计工作组。由审计局牵头,张外鸽任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终结审计等工作,所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于六月底结束。并监督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方案制定,资产处置等),在审计中要严格、认真、真实的反映情况,待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要报工作组批准后,方可发审计报告书。 ⑶社会保障组。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张亚平任组长,社保中心王建刚任副组长,负责对社会养老统筹等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并核实鉴定改制企业人员工龄身份等情况。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细致、如实的反映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文件。 ⑷稳定工作组。由县公安局和信访局牵头,任玉秀任组长,郁树荣任副组长,负责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必要时配合工作组随时化解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⑸企业改制督查组。由监察局牵头,裴新生任组长,负责对所有改制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的向工作组汇报。做到鞭策后进,表扬先进,对工作软弱的要通报批评,拖延不动、顶着不办的要追究责任。 3、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改制行为。 国企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债权债务清理解除和劳动关系变更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各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融会贯通中省市有关企改政策,避免生搬硬套、教条操作,原则上小政策服从大政策,老政策服从新政策,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省市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要学政策,懂政策,因企施策,灵活应用好政策,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职工补偿标准不得超过5倍上限、离退休人员不能参与身份置换,资产处置必须分开透明、债务不得悬空等政策一定要执行到位,防止攀比,确保企改平衡过渡。 4、要加强配合,为改制创造宽松环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支持和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政策,对企业改革要少设障碍,多给支持,遇到问题不能回避、推诿,要主动研究解决,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所有参与改制的有关部门,要在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改革。财政部门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能,按照县上的要求,继续做好改制企业有关基础性工作,完成收尾阶段任务,做好企业资产处置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职工身份鉴定、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业务,指导企业规范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协调处理好企业的有关档案封存、移交工作,搞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摸清底子、掌握政策,尽快拿出我县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改制企业土地评估及出让和有关土地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政府土地收储工作力度,指导协调企业盘活存量土地,争取更多企改资金;工商、税务部门要做好改制企业有关税费减免和企业证照变更登记等工作,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金融部门要继续服从大局,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妥善处理企业债务的意见。所有部门都要减少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各方联动配合,全力推进我县的国企改革工作。 5、要精心谋划,把住四个关口。 一是要把好基础性工作关口。集中力量做好清产核资、评估和审计等基础性工作,为整个改制工作奠定基础。县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组织一批业务强、作风硬的专门队伍进驻改制企业,分别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和质量、职工情况和企业的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出具有关工作报告,作到审计严格,资产评估真实,产权界定清晰,人员状况和类型清楚,为实施企业改制提供详实的依据。 二是要把好方案制定关口。方案编制和审批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企业的改制方案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审计、财政等部门初后,报国企改革工作组审核,由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是要把好方案实施关口。首先要把好资产处置关,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其次要切实解决好改制方案中的所有问题,确保改制方案全面实施到位。 四是要把好企改验收工作关口。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县上制定出台的验收标准进行,审计部门要参与验收,对改制过程中的财务情况进行验收审计。凡未触动产权、未置换职工身份、未解除债务的企业和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不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企业,要出具验收合格文件,作为企业完成改制和资产过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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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国企工资改革方案范文

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解决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推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加强对承包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强迫流转案件的督查力度。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进一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深化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7号)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支持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发展。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搞好改革试点,完善改革方案。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紧研究制订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深化林业、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9号),深化林业分类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加快垦区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继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思路,研究制订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快组建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中央企业要全面实行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修订、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管理、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继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公开招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和办法。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建立依法破产机制。

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适时出台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抓紧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完善烟草行业管理体制。研究制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理顺区域电网资产关系,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继续深化民航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三、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3号)。抓紧提出落实相关重要举措的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订和完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加快清理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加快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等各类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加快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金融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并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加快制订和实施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研究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提高不良资产回收率的政策措施。抓紧实施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研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和定位。择机出台政策性银行条例。继续深化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整合并规范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深化保险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健全金融调控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继续加强对资本流入的引导和管理,建立有序可控的资本流出机制。研究建立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机制,防范跨市场、跨系统风险。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匹配的监管力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改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市场准入、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重点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落实贷款损失准备金拨备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形成对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逐步形成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和宏观调控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五、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和规模,抓紧研究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办法。改革和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研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有效措施,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全面推进中央和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改革和完善非税收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深化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方案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搞好增值税转型试点,研究制订全面实施方案。调整消费税,研究改革资源税,研究完善环境保护有关税收政策。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号),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真正落实企业投资自;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尽快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

着力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办法。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加大水价管理办法实施力度,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进一步完善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六、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继续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3号),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机制。研究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其他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机制。稳步推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和产品创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修订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进一步推进土地等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推动土地确权立法,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全面落实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经营性用地要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及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机制。研究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证制度。探索建立水权市场。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逐步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改革劳动就业管理制度,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取消各种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内外贸分割局面,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探索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流通管理体制。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出台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尽快研究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指导意见。选择部分行业和城市进行改革试点。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规则和法规建设,加快推进制定和出台《反垄断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

七、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加快转企改制科研院所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号),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结构,提高水平。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继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体制。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收费服务和药品购销秩序。

八、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研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抓紧出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方案,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分配行为的监管。改革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抓好吉林、黑龙江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推广方案。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九、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口岸管理体制,加快“大通关”建设。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制定和完善外贸经营权放开后的配套办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外贸行政审批,加强政府政策引导、统计监测、对外谈判和公共信息服务职能,完善和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和协调职能。完善外贸法律法规。继续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制定和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和参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国企改组改造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出台《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制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管。

抓紧建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机制。加快研究制订后过渡期关键领域和行业的应对方案,建立健全应对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跨部门综合应对机制。有效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手段,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产业救济和安全保障体系。

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积极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继续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继续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地方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上给予更多的支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强化行政问责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落实时限。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着手启动的,要在年内完成或基本完成相关改革方案与思路的拟订,并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跨年度的改革,要明确新的阶段目标,并力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