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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精选(九篇)

防汛抗旱工作预案

第1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同志们:

在汛期来临之际,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签订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

挥、副市长王栓虎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去年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防指和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把保人民生命安全、保粮食丰收、保供水安全和保经济增长为己任,扎实准备,共克时艰,超前应对,全力防抗,有效化解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成功排除了震损水库和堤防险情,全力战胜了洪涝及严重的干旱灾害,统筹推进了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市委唐俊昌书记在抗震救灾的繁忙时期,专门抽出时间,带领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及有关县区和部门领导,深入冯家山水库、宝鸡峡引渭工程等重要水利设施现场,检查了解地震影响和安全度汛情况,对防汛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长戴征社专题听取防汛工作汇报,深入金陵河牛寺庙堤防现场办公,制定防洪工程建设方案,解决市区洪水威胁问题。王拴虎副市长在汛前和汛期,多次检查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市区渭河段及全市重点部位的备汛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区领导把防汛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为项目建设解决资金困难,保证了全市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三)修订预案。根据极端灾害天气增多的形势,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我们结合实际,全面完善修订了江河、城镇、水库度汛预案,特别加大了对暴雨高值高发区的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工作力度,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并经过专家审查把关,提交上级审批后执行,为抗洪抢险打下了基础。

加固堤防33公里,为全市河流安全度汛提供了重要保障。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得益于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充分准备和科学指挥,得益于各级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尽职尽责和无私奉献,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得益于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非工程措施的有效运用。在此,我代表市防指和市水利局,向奋战在防汛抗旱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大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渭河、千河、嘉陵江等主要河流防御体系不健全。小河流、小水库大多未经系统治理,抗洪能力不高,遭遇持续性降雨和高强度暴雨易发生险情,抗洪抢险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一些地方对防御突发性高强度暴雨洪水思想准备不充分,超前防范和紧急处置措施不够有力,防汛应急避险、保人员生命安全能力亟待增强。三是受地震影响,防汛抗旱设施损毁严重,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滞后,防大汛抗大旱保障安全能力不强。四是乡镇村组防汛机构不健全,防汛机构经费投入不足,防办能力建设滞后,防汛应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方略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与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搞好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加快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措施,为加快洪涝干旱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二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了防汛抗旱工作发展思路。今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指明了方向。三是近年来全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防汛抗洪工程设施有了长足发展,非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对防汛抗旱的规律认识日益深化,应对洪旱灾害的经验不断丰富,为防汛抗旱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新局面。

(一)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防汛抗旱工作始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防汛抗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在预案制订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针对不同洪水和干旱情况,制订、落实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防洪调度中,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调度工作的最高原则,防洪抢险时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及时预警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快速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抗洪救灾中,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和物资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在抗旱救灾中,要始终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群众供水安全。

(二)把强化工程体系建设当作防汛抗旱工作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本保障,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的重要机遇,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增加投入,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我市防御水旱灾害综合能力。一要持续加大渭河等主要江河治理力度,加快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支流和县城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如期完成中小型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二要加快推进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治理,抓紧实施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建设,尽快提高小型水库、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三是努力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抓紧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在启动重点县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基础上,结合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机遇,进一步拓展山洪灾害防治范围。四要有效增强城乡抗旱保障能力,深入细致做好抗旱规划编制,科学绸缪抗旱减灾手段,大力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健全完善抗旱调度决策体系,适应新形势下主动、科学、全面抗旱的需求。

(三)把科学防控当作防汛抗旱的关键举措。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预案、预报、预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成效。在预案方面,各县区要在不断完善现有预案编制的基础上,特别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极端灾害性降雨监测手段,提高汛旱情预报的精确度和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体系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重视旱情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县区的旱情监测预警站点,为旱情分析评估和抗旱决策提供现代化支持平台。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2009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抢抓扩大内需机遇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坚年。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09年前期气候异常,后期变化具有不确定性,自然灾害偏重发生的可能性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各级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扩大内需历史机遇,加快防汛抗旱基础工程建设,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综合能力,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在防汛方面,确保在设防标准内全市主要江河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大中城市和重要设施不受淹、山洪灾害不死人;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全力组织抢险避灾,千方百计确保江河沿岸、水库下游、城镇受淹区人员安全,尽全力保证江河堤防、大坝和重要设施安全,尽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在抗旱方面,要确保在重旱、大旱季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损失。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抗旱责任制是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全面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制度,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将分级分部门防汛行政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逐个落实包河段、包水库、包危重滑坡的防汛包干责任制,由分包责任人对所包区域防汛全过程负责。要切实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组织指挥责任制,从人员安全撤离、巡堤抢险、物料供应、安全保卫、新闻宣传、救灾安置等方面落实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个指挥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指挥调度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对各项防汛责任制都要现场认领,张榜公布,对落实的责任人员要分级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履行防汛职责的能力。要建立严密细致的责任制考评办法,对防汛责任人履行防汛职责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或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要按照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

第二、搞好防汛安全检查,认真修编防洪预案。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本县区、本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检查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和复检回访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定期回访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这里要特别强调以下加强河道管理搞好禁采期禁采工作,各县区河道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今年3月市政府通知要求,在汛期之前对所有河道“三乱”现象及影响行洪畅通的问题彻底清查和整顿,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堤防乱挖、乱种、乱开拉沙口子,河道内近堤采砂、抽砂,乱倒垃圾、废料和乱建等违法行为,依法清除了阻水建筑和碍洪垃圾,要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各级防汛和河道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江河行洪安全。要高度重视预案修编工作,在重点做好主要江河、重要城镇防洪预案修编的同时,突出抓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组)今年都要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尤其对涉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和病险水库下游村镇的防洪预案,更要细心编制落实,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权威性,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责任对防洪预案进行审批,印发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强化监测预警手段。一要加快重点防洪工程建设。沿渭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渭河流域治理五年规划,集中力量搞好渭河中游防洪工程建设,抓好渭河干堤绿化林带绿化工程管护。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项目,还有遗留工程的要赶5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对已经安排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二要加快度汛应急工程建设修复。各县区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险工险段,要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修复,采取多种措施限期抢修加固,5月底前完成去年安排的27座震损水库应急扫尾总结,大汛前完成各类险工险段修复任务。陈仓区的范家河、同峪河、落花沟、五味峡、麻窝五座震损除险加固水库要尽快开工建设,主汛前要完成影响安全度汛的泄洪放水设施修复,要确保今年安全度汛。三要加快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工程带水文、带信息化建设战略,依托江河防洪、病险水库治理等项目,加强测报设备升级换代,提高水文测报预报水平,真正做到“测得到,报得出,测得准确,报得及时”,为防汛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快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各有关县区要尽快启动县区防汛可视会商系统建设、市汛情监测系统也要尽快启运建设。各县区要加快完善县、乡、村、组、户防汛信息预警体系。要以强化乡、村、组信息传递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偏远山区非常规的预警手段,保证汛情预警信息和防汛指令能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

第四、储足备全防汛物料,夯实防汛抢险队伍。要按照《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的标准,足额、足品种备齐防汛物料。要落实防汛物料的运送方式和责任,确保防汛物料能快速运送到位。要切实落实巡查险队伍,从防御大洪水、长历时洪水的需要出发,建立严密的巡堤查险组织,明确落实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村组户巡堤查险的责任与任务,确保查险人员和查险工作落实。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巡堤查险技术培训,规范查险方法和报险工作,使巡堤查险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要建立严格的巡堤查险奖惩制度,建立必要的巡堤查险补偿机制,调动查险人员的积极性,使查险工作真正有效落实。要加强抢险队伍的落实,抓紧组建、完善群众性抢险队伍,进一步加强军民联防抗洪抢险队伍建设,增强抗洪抢险能力。

第五、突出水库安全度汛,夯实防御山洪措施。我市水库量大面广,加之去年震损严重,防洪保安任务艰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库、淤地坝、水电站、尾矿坝防汛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各类水库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落实度汛措施。切实加强水库汛情测报工作,凡没有汛情测报设施的水库都要落实汛期临时监测手段和报汛人员,确保汛情快速测报传递。要精心搞好水库汛期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绝不能盲目超限蓄水,当发生水库高水位蓄水时,要组织力量对大坝设施进行昼夜巡护值守,确保不出问题。要吸取3月27日海南省博冯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放水时发生大坝溃决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在建除险加固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制定水库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对影响泄洪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暴雨山洪灾害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杀手,各地必须高度警惕,认真防范,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乡、村、组等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避险意识,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加强危险区域监测和预报工作,争取防洪抗灾主动。要落实村组干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逐户制定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建立乡镇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逐一把汛情传递到千家万户,使危险区群众能及时安全撤离,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安全。

第六、加强防办能力建设,提高组织指挥水平。各级防办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着关键作用,各县区要按照国家防总“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管理水平”的要求,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强化市县防办组织机构和行政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不断提升防办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学习借鉴先进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经费”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防办建设,防汛任务重的乡镇必须在汛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搞好村级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要把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

第七、做好应对大旱准备,主动抗旱保丰收。去冬以来,我市冬小麦区发生了三十年不遇的严重旱情,全市各级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抗旱减灾决策部署,适时启动抗干旱应急响应,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保苗工作,战胜了严重的干旱灾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伏期还有干旱发生。各级要全面贯彻《抗旱条例》各项要求,牢固树立长期抗旱和抗大旱思想,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抗旱减灾科技水平。要抓紧抗旱工程修复建设,增加抗旱水源,加强抗旱期间水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抗旱效益,扎扎实实落实好抗长旱、抗大旱各项措施。

第八、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抗洪抢险保安全。防汛抗旱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在汛期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国土部门要把滑坡、泥石流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气象、水文部门要把防汛服务作为重点,加强监测预报,严密监视汛情变化,及时提供参谋决策方案。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切实履行指挥职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信息,主动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落实军民联防措施,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抗洪抢险。要加强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抗洪抢险措施落到实处。通讯部门要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畅通。民政、交通、建设、电力、铁路、卫生、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有力保障。驻宝部队、武警官兵要继续发扬抗洪抢险主力军、突击队的作用,各级要关心、支持部队参与抗洪抢险的保障工作。要珍惜兵力,爱护子弟兵,保持部队战斗力,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

第2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3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据气象预测,汛期盆地内有区域性暴雨,可能有洪涝发生,其中盆地东部、南部局部地区偏重。鉴于我乡地形复杂,汛期天气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防汛抗旱工作形势显得更为严峻:一是我乡大部分河流存在防洪标准低、泄流能力不足、防洪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遇到强降雨极易发生洪涝灾害;二是据气象预测,今年部份地方有伏旱和高温热浪天气,将会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旱灾也有可能发生。因此,各村民委员会和乡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汛保平安,抗旱夺丰收”思想,全面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服务于“三农”,努力夺取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二、突出重点,立足防范

各村民委员和乡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以水库、山坪塘、河道及山洪灾害险情地段为重点的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我乡是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因大暴雨引发的山洪灾害在汛期发生的较多。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和预报,预先确定安全撤离路线,及时做好预警和人员转移,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要加强防御山洪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群测群防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做好涉河在建工程度汛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和乡级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各项涉河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情况。各涉河在建工程业主、工程监理要对在建工程的各项防洪措施进行检查,保证工程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水情测报系统完善,值班工作落实到位,防汛物资储备充足,应急抢险预案落实。

(三)做好蓄水抗旱工作。我乡大多为喀斯特地区和油沙坡地带,加之水利设备基础较差,致使抗旱能力不强。各村以及乡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切实加强蓄水保水工作,积极开辟水源,抓住有利时机蓄水,努力扩大灌溉面积。要严格放水计划,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人饮、后灌溉”的原则,突出生活饮水这一重点,充分发挥现有供水和蓄水工程的潜力,制定和落实用水计划和蓄水保水目标责任制,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水源保证。在饮用水源不足和集中供水水源不足的地方,要提前做好送水、调水和引水方案,必要时采取控制和放弃生产用水供给的方法,千方百计确保人畜饮水。同时,各村要组建抗旱服务队,提前做好抗旱机具的日常检查与维修,合理调度抗旱机具投入,备好备足油料物资,确保抗旱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预警,完善预案

各村要以长期气象水文预报作为参考,以短期气象水文预报和前期水情为依据,及时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以及乡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修订、完善本级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抓好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五大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洪抢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搞好配合

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互通情报,协调配合。乡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水库、水利工程和有关防汛重点部位,制订防汛抢险预案,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当好政府防汛抗旱参谋;国土所要在规划审批涉及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项目和土地时,按有关法规,事先征求水利防汛部门意见;供电所对农排用电要给予优先安排,组织好电力抢险队伍,保证抢险措施落实到位;农机人员要做好抽水抗旱工作;派出所和广大民兵是防汛抗旱抢险的主力军,要积极支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各部门要分别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自查,全面落实《防汛总体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

第4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夏季主雨带位于黄淮、江淮地区,淮河流域降水可能偏多,可能出现较严重洪涝灾害,淮河防汛形势严峻。

淮河流域是南北气候、高低纬度和海陆相三种过渡带的重叠地区,是典型的孕灾环境地带,历史上洪涝与干旱交替发生,具有多灾性。

淮河6月进入汛期以来,淮河流域降雨量为15毫米,其中王家坝―鲁台子面雨量为50毫米,有效缓解了当时在田作物的旱情。但是由于降雨量有限和前期底墒不足。6月9日、10日、13日降雨基本未形成径流,对流域总蓄水量的增加不明显,大多河湖水量没有得到有效补充。与此同时,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和农时季节的推进,各地抗旱用水量明显大于往年,江河湖库水位呈现加快下降趋势,流域主要江河湖库水位普遍比常年同期偏低,抗旱供水形势日趋严峻。据预测,6月份淮河流域平均降水达120~160毫米,比常年同期(121毫米)偏多约2成。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淮河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随着季节的转换,极有可能发生“旱涝急转”。因此,要求将防汛抗旱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在积极做好流域抗旱用水调度的同时,认真落实防汛准备,严防旱涝急转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同时高度重视前期旱情,加强流域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切实做好抗旱工作。

挑战

也正是这种旱涝并存的实际,进一步凸显今年淮河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今年淮河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淮河流域水旱灾害频繁,预测今年夏季可能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淮河流域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其天气状况复杂多变,暴雨频发,洪涝与干旱灾害频繁将使防汛抗旱工作非常复杂。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淮河流域连续发生水旱灾害,2007年发生了新世纪以来第二场流域性大洪水,2008年出现了1964年以来的最大春汛,2009年部分地区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严重春旱,今年春季一些地区又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气象干旱。

二是防洪工程体系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治淮工程建设进展加快,19项骨干工程基本完成,大部已经验收,防洪工程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一轮淮河治理工程正在实施,目前的防洪工程体系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对今年安全度汛构成很大挑战。洪泽湖下游主要排洪河道尚未达到规划设计排洪能力,洪水出路明显不足;支流的防洪标准低,堤防质量差、穿堤建筑物病险问题多;蓄滞洪区人口密集、启用标准低、区内安全救生设施少,分洪保安难度大;中小型病险水库多,安全隐患仍未根除;易涝区范围大,耕地多,排涝标准低,渍涝问题突出。此外,很多新建的防洪工程尚未经过大洪水的考验,发生洪水时很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三是防汛抗旱非工程体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淮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淮北地区经常出现严重干旱,水污染问题也很突出,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工作任务很重,难度很大。目前的暴雨洪水和干旱缺水监测系统覆盖面小,监测点少;暴雨洪水预测预报系统还不够完善,预报精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洪水调度方案和防洪抢险预案操作性还不够强;工程监视和洪水预警系统覆盖范围小,防汛抗旱的应急能力不足;一些地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沂沭泗水系洪水来得快,拦河闸和分洪闸很多,工程变化大,调度方案非常重要,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防洪保安和抗旱夺丰收的预期越来越高。

行动

2011年5月8日,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山东济南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今年淮河流域天气形势,部署“十二五”和今年主要工作。

会议强调,淮河防汛抗旱的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视,淮河防汛抗旱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淮河流域各省防汛抗旱部门要立足于“十二五”发展的顺利开局,牢牢把握进一步治淮的重大战略机遇,充分认识当前淮河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奋力夺取今年淮河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淮河防总总指挥、安徽省省长王三运说,淮河防总和沿淮各省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和预案制订得更周全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些,以百分之百的准备应对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坚决打赢今年淮河防汛抗旱攻坚战。

根据会议精神,淮河防汛抗旱将坚定不移地树立防汛抗旱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相统一的目标,坚定不移地落实以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坚定不移地采取区域统筹、团结抗洪的举措,深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切实增强预报预警工作,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处置。

特别是要建立起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要建立完善水情、旱情、灾情等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着力形成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淮委和淮河防总办公室切实履职尽责,发挥枢纽作用,承担好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职能,凝聚沿淮四省和流域上下,奋力夺取今年淮河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淮河防总常务副总指挥、淮委主任钱敏说,“十二五”是实施新一轮淮河治理的战略机遇期。“十二五”时期,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统一指挥、科学防控,坚持依法防洪、按章办事,坚持顾全大局、团结抗洪,坚持统筹兼顾、兴利除害;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工程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强化防汛抗旱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是确保重要河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当前,淮河汛期来临,流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从山洪灾害防治和台风防御、“两小”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度汛安全、河道和行蓄洪区管理等方面全力加强管理。

5月25至29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率国家防总淮河流域防汛抗旱检查组赴安徽、山东、江苏三省检查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组一行深入水利工程一线,现场查看了安徽省的淮北大堤蚌郊段、蚌埠闸枢纽、蚌埠城市防洪堤,山东省的南四湖韩庄水利枢纽、南四湖湖东堤防、南四湖二级坝、大官庄枢纽、刘家道口枢纽、江风口分洪闸、沂河堤防,江苏省的嶂山闸、宿迁闸、骆马湖一线大堤及黄墩湖滞洪区的避洪楼、滞洪闸等工程,对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胡四一提醒大家,淮河流域水系复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突发性强,洪涝干旱灾害发生频繁,防汛抗旱任务繁重,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气象预测淮河流域今年夏季有可能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二是防洪工程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防汛抗旱非工程体系尚不完善。

对此,淮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强化:

一是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培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全力做好蓄滞洪区的运用准备。把蓄滞洪区运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落实转移方案、撤退道路、转移地点、生活安置等具体措施,做好蓄滞洪区进、退水闸等工程设施的检查,完善通信预警设施,落实扒口和爆破方案等。

三是加强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强化水库水电站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水库调度运用,强化工程查险、抢险,加强安全巡查。

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根据水雨情变化新特点和工程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各项防汛抗旱预案,不断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五是着力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健全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逐步建立防汛抗旱督察体系,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和制度。

六是切实做好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编制和完善防灾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使基层干部群众掌握防灾、避灾的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把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是做好洼地排涝和城市防洪工作。统筹考虑淮河流域易涝地区的外洪内涝问题,落实排涝计划和排涝设施,确保排水畅通。做好城市和工矿企业的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统一指挥,科学防控,确保防洪安全。

八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坚持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最大程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抗旱水源的储备和管理,适时做好湖库蓄水工作。密切关注主要河道水质状况,避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今年春季以来,面对淮河流域一些地区发生的严重干旱,淮河防总和流域四省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各地采取了有力的抗旱减灾措施;流域内各地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落实抗旱措施,有效地缓解了旱情,取得了很大成绩。去年汛后,淮河防总和流域四省结合实际,努力推进水毁工程修复,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为今年防汛抗洪奠定了坚实基础。

镜鉴

特殊的地理区位决定了淮河防汛意义之非凡。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中东部,介于长江和黄河两流域之间,面积为27万平方公里。流域西起桐柏山、伏牛山,东临黄海,南以大别山、江淮丘陵、通扬运河及如泰运河南堤与长江分界,北以黄河南堤和泰山为界与黄河流域毗邻。淮河流域耕地面积1333万公顷,主要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薯类、大豆、棉花和油菜,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7.3%。淮河流域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淮河流域工业以煤炭、电力工业及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轻纺工业为主。目前已建成淮南、淮北、平顶山、徐州、兖州、枣庄等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1997年产煤量占全国产煤量的1/8,是我国黄河以南最大的煤田区,淮河流域经济发展迅速,是我国经济极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淮河流域交通发达。京沪、京九、京广三条南北铁路大动脉从本流域东、中、西部通过;著名的欧亚大陆桥――陇海铁路横贯流域北部;还有晋煤南运的主要铁路干线新(乡)石(臼)铁路,以及蚌(埠)合(肥)铁路和建设中的新(沂)长(兴)铁路等。内河航运有年货运量居全国第二的南北向的京杭大运河,有东西向的淮河干流,平原各支流及下游水网区内河航运也很发达。流域内公路四通八达,近几年高等级公路建设发展迅速。连云港、石臼等大型海运码头,不仅可直达全国沿海港口,还能通往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

重要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使淮河流域的防汛工作尤为重要,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淮河的防汛抗旱工作影响着全国的防汛形势。“十一五”时期,淮河流域人民战胜了流域性大洪水和严重干旱灾害,取得了显著的减灾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连续战胜多次大洪水。淮河防总与流域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度,实现了防汛工作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进一步丰富了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的防洪新理念。

2009年“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省防办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得到加强,更加完善了淮河流域防汛抗旱统一指挥的组织保障体系。淮河防总坚持统一指挥、依法防洪、科学调度,流域各省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充分发挥了现有工程的综合作用,流域团结治水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全面提升了淮河流域的整体防洪抗旱能力。

目前淮河防洪抗旱预案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已形成了从组织指挥、灾害预防预警、调度决策、抢险救灾、信息报送和、应急保障、善后处置等一整套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了防灾抗灾工作的顺利实施。淮河防总每年汛前,都要全面分析流域防洪形势,研究部署流域防汛工作;每年汛期,都要密切联系四省,及时提出全局性洪水处理意见,并积极为国家防总当好参谋;每年汛后,都要总结实战经验,提高洪水预报和调度水平。

第5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现在已经进入汛期,防汛抗旱的准备工作非常紧迫。去年7月底我刚来__工作时,正值__遭受严重的夏季干旱,当时一些老同志向我介绍情况,谈到怎么认识__的县情,都讲到了第一位就是防汛抗旱。长期以来,__在防汛抗旱工作上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些年,我县的水情发生了一些变化,但防汛抗旱工作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水情仍然是我县最基本的县情。刚才,文元同志代表县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讲的意见,我都同意,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筑牢思想防线。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今年防汛抗旱的形势复杂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容不得有半点松懈,必须未雨绸缪,作好充分准备。今年上午,县指挥部召开了__年防汛会商会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今年前涝后旱,水旱交替,灾害较多。5月下旬至7月上旬降雨量偏多,有洪涝灾害发生,澧水将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雨季结束后,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干旱。目前,我县防汛抗旱基础设施仍不完备,基础仍然薄弱。去年重旱期间,山区乡镇抗旱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就十分突出。加上各地领导班子调整,山丘区与平湖区相互交流比较多,有些同志对水情、汛情、旱情还有一个熟悉过程,部分同志甚至没有经历过抗洪抢险。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方面,要突出防汛抗灾的重点区域。湖区堤垸始终是全县防洪保安的主战场。一定要在主汛期来临之前,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要突出薄弱环节,抓好应急体系建设。当前,要把水库保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前一段防汛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抓好险工隐患处置,健全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预测、预报、预警机制,一旦灾情、险情发生,确保能有效组织、快速反应、临危不乱。在全面作好防汛准备的同时,要作好抗旱准备工作。近年来干旱损失越来越大,一定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全县性大旱,结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组织领导、应急预案、防御手段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加强科学调度。防汛抗旱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规律、尊重科学。一方面,要把科学预测和水库调度紧密结合起来。县水利局是县指挥部的参谋部,一定要把水库调度好、控制好,汛前留足库容,雨季结束前抓好蓄水保水,科学调度,灵活运用,确保防汛与抗旱顺利转换。各水库管理单位要绝对服从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大局,服从命令,服从调度,充分发挥好水利工程的抗灾减灾效益。另一方面,要把山洪灾害防御与监测预警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总结近几年的经验,依托已经建成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制定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落实预警预报措施,明确防御责任。7个山洪地质灾害重点乡镇(码头铺、杨家坊、方石坪、澧南、道河、闸口、宜万)要将人员紧急转移职责,落实到村组、到党员干部、到危险区的每一户居民。逐村抓好安全转移演练,遇到特大降雨,迅速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工程保障。要抓紧完成水利工程扫尾,加强施工调度和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继续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防汛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及时排查,迅速处理。二是强化预案保障。县里的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已经下发,各单位针对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和细化本单位防灾抗灾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强化物资保障。要抓紧清点盘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该补的补、该修的修,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使用便捷。四要强化队伍保障。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装备必备的抢险设备,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上、顶得住。特别是要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五要强化纪律保障。要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各自为政、贻误战机,对拒不执行或延误执行县指挥部调度命令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第6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防指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地处XX县西北,境内有XX河、XX湖等主要河流湖泊及XX堤防,防汛战线长,任务重,其中,XX河防守堤防长度为XXkm,重要涵闸及穿堤涵洞X座。气候上,我镇位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和北亚热带湿润气候过渡地区,夏季易受季风影响,降雨集中,强度大,易出现洪涝灾害,无洪涝灾害时,则会引发旱灾,有的年份往往洪涝旱灾交替发生。

二、防汛抗旱目标任务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2021年我镇防汛抗旱工作主要内容为:

(一)防汛任务

1、做好XX河设计条件下的分洪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分洪期间不出问题。搞好XX河及XX湖沿岸涵闸管理,确保及时启闭,充分发挥分洪排涝作用。

2、按照要求认真做好XX河左右岸清障工作,按规定标准要求清除我镇境内XX河阻水障碍物,确保水流顺畅。

3、XX河分洪时,组织沿XX河洼地村庄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

4、严格服从上级防指的命令和调度。

(二)抗旱任务

1、切注视天气、雨情、水情变化,科学调度境内涵闸,提前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源补给工作。

2、充分发挥已建灌溉泵站、机电井、小口井在抗旱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抗旱措施,保证农田正常灌溉。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二)提高认识,统一抗灾思想。

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宁可做过,不可错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各项准备工作才能落到实处,防汛抗旱工作才能取得胜利。

(三)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按照XX镇2021年汛期重点险工险段及穿堤涵洞防守责任表的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于防汛期间擅自离岗的人员,按安徽省防汛纪律,严肃查处。

(四)加大投入,备齐储足各类防汛抢险物资。

根据我镇防汛任务,严格落实镇、村两级防汛责任,落实防守责任人45名、技术负责人2名,组建抢险队伍16支共350人。同时根据要求备齐防汛木桩4000根,化纤袋10000条,各村自筹防汛器材存放在各村村部,登记入账,专人看管,视汛情大小提前运抵险工险段。

(五)做好XX河分洪时,沿浍洼地村庄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XX河分洪时,镇村干部按分工及时组织人员将地面工程17.5m以下的管咀、赵圩、下黄、大吴等部分洼地村庄群众及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六)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抗旱。

在抓好防汛的同时,密切注视天气、雨情、水情变化,搞好抗旱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站、综治办、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安监办、民政办、农技站、司法所、供电所、文化广播站、畜牧水产站、中(小)学、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办: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文化广播站: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播报全镇防汛抗旱各类通知通告。

7、水利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0、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1、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2、农技站: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13、畜牧水产站: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市场监督管理站:协助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市场物价,依法打击哄抬物价、恶意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洪涝灾害预警

建立洪涝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专班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

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

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牵头,水利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

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八、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

第7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这次全国防汛抗旱总结表彰暨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人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回良玉副总理今天下午将出席总结表彰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07年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

今年我国气候异常,降雨分布不均,水旱灾害总体呈现先旱后涝、北旱南涝、旱涝急转和旱涝并发格局。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部分中小河流发生超过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台风登陆时间集中、强度大、次生灾害重,城市内涝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频繁发生。北方大部出现持续性冬春连旱,东北大部和江南、华南部分省区发生严重夏伏旱。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1.8亿亩,成灾9734万亩,受灾人口1.8亿人,因灾死亡1203人,倒塌房屋1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071亿元。全国农作物累计受旱面积5.99亿亩,成灾2.5亿亩,绝收5239万亩,有2756万人、2060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

今年汛情旱情灾情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淮河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淮河干流先后出现四次洪峰,干流王家坝水位高达29.59米,与1954年持平。润河集洪峰水位高达27.82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二是台风登陆集中来势猛。共有8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登陆我国,登陆时间集中、强度偏大,导致部分地区江河水位陡涨,风、雨、洪、涝、潮多灾并发。三是山洪灾害损失严重。西南、华南和西北等地发生严重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全国因山洪灾害死亡人数占洪涝灾害死亡总人数的七成以上。四是城市暴雨灾害频繁发生。7月中旬,重庆、济南等城市遭受有记录以来特大强降雨袭击。武汉、西安、郑州、杭州以及一些中小城市,也发生严重的过洪和内涝灾害,严重影响了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五是干旱程度重、影响范围广。北方大部及南方一些地区发生冬春连旱,黑龙江三江平原和江南、华南等地发生严重的夏伏旱。由于旱情大多发生在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生长关键期,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6座城市一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供水紧张,影响人口3609万人。

面对严重的水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防总及早部署、科学调度,有关部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夺取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总书记、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今年对防汛抗旱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防汛抗旱救灾一线察看灾情,慰问群众,指导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群防灾抗灾的热情和干劲。今年汛期,仅回良玉副总理就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防台救灾工作。国家防总首次会同监察部联合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和重点防洪工程行政首长防汛责任人,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主要媒体上公布重要城市、重要江河堤防、重点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加大了责任监督力度。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靠前指挥,强化管理,确保了防汛抗洪和抗旱救灾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充分准备。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动手早,抓得紧,落得实。汛前,国家防总先后召开了国家防总全体会议、长江防汛工作会议、全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并分四个层次组织开展了全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举办了第二期地市级行政首长培训班,会同总参举行了永定河联合军地防汛演习。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按照国家防总统一部署,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举办专题培训和实战演习,逐级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为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争取了主动。

第三,加强应急管理、依法有序防控。今年防汛抗旱呈现依法进行、协调有序、从容应对的局面。国家防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先后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62次。在淮河抗洪过程中,国家防总、淮河防总和沿淮三省防指依法宣布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对防汛抗洪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在“罗莎”和“韦帕”超强台风防御中,浙江省先后两次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以超常规的手段进行防御。在夏旱紧急期,东北、江南、华南部分省区启动Ⅱ级或Ⅲ级抗旱应急响应,积极主动抗旱。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规范防汛抗洪救灾程序,加强有效管理,发挥各部门职能,调动社会力量,“拦、分、蓄、泄”井然,“防、抢、撤、救”有序,实现了防洪减灾效益最大化。

第四,加强预测预报、科学调度决策。面对严重的汛情旱情灾情,国家防总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预测,精确预报,果断决策,科学调度。在抗御淮河大洪水中,国家防总、淮河防总及沿淮三省防指科学调度,充分利用上游水库拦洪错峰,相机启用行蓄洪区分滞洪水,提前开启下游排洪通道加快洪水下泄入海,实现了对洪水的科学有效管理。夏旱严重时,黑龙江、吉林、江西、福建等旱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水源科学调度,限制发电用水,加强节水管理,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生产用水。海南省在“范斯高”台风影响期间,充分利用台风降水的有利时机,增加水库蓄水3.26亿立方米,不仅减轻了水库下游的防洪压力,也为后期抗旱储备了必要的水源,充分发挥了水利工程的防灾减灾和增水保灌综合效益。

第五,夯实工程基础、减灾效益显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以大江大河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近年来加快建设的治淮骨干工程,在今年淮河防汛抗洪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淮河上游18座大型水库共拦蓄洪水21亿立方米,削减洪峰流量82%以上;先后启用蒙洼等10处行蓄洪区,行蓄洪总量15亿立方米;江苏省敞开所有工程下泄洪水,减轻了中上游防洪压力。在今年台风防御过程中,浙江、福建、上海、海南等省市已建的标准海塘、水库等水利工程经受住了台风的考验,没有一处标准海塘决堤,没有一座大中型水库垮坝。

第六,密切团结协作、全力抗灾救灾。在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发扬伟大抗洪精神,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防汛抗旱救灾机制高效有序运转。国家防总先后派出68个防汛抗旱工作组,及时拨付防汛抗旱经费20.93亿元,多次紧急调拨中央防汛物资,支持灾区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国家防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人民和武警部队发挥主力军作用,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的任务,有力地支援了地方防汛抢险救灾。受灾地区克服困难,相互支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加强工程防守,及时转移人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总的看,今年暴雨虽强,但应对有序;洪水虽大,但防范有力;灾害虽重,但损失较小。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无一垮坝。全国因洪灾死亡人数较常年减少五成,在抗御淮河流域性大洪水和防御第16号强台风“罗莎”期间,没有造成1人死亡。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较常年同期减少两成,减淹耕地6079万亩,减免城市进水200多座,减灾效益达2006亿元。抗旱浇灌面积3.98亿亩,挽回粮食损失456亿公斤、减少经济作物损失437亿元,解决3101万人和2343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防汛抗旱工作取得的伟大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扎实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得益于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是以人为本理念在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中的具体反映;得益于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是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的成功实践;得益于不断完善的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是加快水利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的重要成果;得益于全社会团结治水、广大军民艰苦奋战、全国人民大力支持,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伟大抗洪精神的时代传承。

二、五年来防汛抗旱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五年来,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防汛抗旱工作新思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完善非工程措施,防汛抗旱能力显著提高,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

第一,工作思路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国家防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总结多年防汛抗旱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防汛抗旱工作新思路。各地结合实际,对“两个转变”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在防汛工作中,注重实施洪水风险管理,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防洪工程建设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有效地规避风险、承受风险和分担风险,提高化解和承担洪水风险的能力;注重依法科学防控,统筹上下游、均衡左右岸、协调干支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注重规范人类活动,给洪水以出路,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也要防止人类对水和自然的侵害;注重推行洪水资源化,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调蓄和利用洪水资源。在抗旱工作中,从农业扩展到各行各业,从农村扩展到城市,从生产、生活扩展到生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工作前瞻性,增强预案可操作性,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实践证明,“两个转变”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是对我国防汛抗旱方略的总结和提升,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第二,责任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在近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不断完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下大力气抓好责任制体系建设,促进了责任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湖南省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省领导包市、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体系;江西省有防汛任务的154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防汛指挥部,强化了乡镇一级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福建省创造性地制定了效能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为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河北省制定了防汛责任事故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职责;浙江省部分市县实行了水库防汛责任人告知制度,确保防汛责任人心中有数。

第三,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98年大水以后,中央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防汛抗旱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大江大河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了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在综合运用堤防、水库和蓄滞洪区的情况下,长江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超过100年一遇,城陵矶、武汉、湖口等河段可防御1954年量级的洪水;黄河中下游堤防可防御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重现期超过100年一遇;淮河主要河段在运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后,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海河流域北系河流具备了防御1939年型洪水能力,南系河流主要河段基本具备了防御1963年型洪水能力;松花江、辽河、珠江、太湖流域也基本具备了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重点海堤的防台风标准也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5至10年一遇提高到现在的5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具备防御一般洪水的能力。部分地区遇到中等干旱年份时,工农业生产和生态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可以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

第四,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防总、水利部围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已完成对《防洪法》配套法规《防汛条例》的修订,组织制订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防汛抗旱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和《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和《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意见》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实施了一大批防汛抗旱配套法规,今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云南省抗旱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第五,应急管理取得新突破。各地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并对组织体系、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工作等方面加以规范,逐步健全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湖南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了乡镇一级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汛前筹集了3000多万元为山洪灾害易发区配备了预警设施。在今年的防台工作中,沿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依照防台风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军民之间形成了团结防台的强大合力,有效组织了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确保了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为夺取防汛抗旱的胜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六,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在预测预报预警上,初步建成了水雨情监测系统、台风预报预警系统和大江大河主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正在建立大江大河重要河段的洪水调度及仿真模拟系统。在信息采集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已建成了大量水情、工情和旱情等信息的采集系统,约60%的防汛信息可在30分钟内汇集到国家防总。在指挥调度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建成了连接国家防总与7个流域机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算机骨干网络和异地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实现了与各省级防指和流域机构的异地会商。在抗洪抢险上,机械化抢险堵口技术、电子化险情探测技术、数字化远程监控技术已得到初步应用。随着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的不断完善,防汛抗旱信息处理更加方便快捷,工作效率显著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第七,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加强防汛抗旱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和物资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理顺机制、强化法制,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长江、黄河、珠江三个流域成立或重组了防汛抗旱统一管理的指挥机构,淮河、松花江两个流域成立了防汛指挥机构,全国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防汛抗旱任务较重的地区,也逐步建立了乡村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国家在全国七大江河、重点水库和重点海堤组织建设了100支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44支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250多支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建立了19支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各地还建立了大量防汛专业队伍、预备队伍和基层抗旱服务队伍,形成了专群结合、军民结合的防汛抗旱队伍。国家防总在15个中央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储备了价值1亿元的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也储备了价值30亿元的防汛抢险物资。一些地区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出台社会化保障体系的相关法规和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为实现防汛抗旱保障社会化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

第八,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提高了公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国家防总、水利部陆续组织编制了一系列宣传片和读本,大力宣传水旱灾害防御常识和各类预案。各地也采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知识手册、图册、挂图、明白卡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应知识和预案,做到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入户到人,家喻户晓。二是提高了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国家防总连续举办了两期地市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培训班,对近百名地市级行政首长进行培训。上海、浙江、湖南、湖北等省市针对近年来地方政府领导换届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大各级行政首长的培训力度。江西省今年专门组织对1500多名乡镇防办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有力地加强了基层防洪工作。三是加强了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国家防总会同多次召开防汛抗旱新闻通气会,积极防汛抗旱工作动态,还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与广大网民就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了互动,既普及了相关知识,又提高了公众的水患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九,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家防总组织制订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河防御洪水方案》、《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及《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批准了《黄河中下游近期洪水调度方案》、《永定河洪水调度方案》、《松花江洪水调度应急方案》及《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陆续编制和印发了城市防洪、山洪灾害防御、蓄滞洪区运用、水库防洪抢险、防台风、抗旱等一批预案编制的规范性文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通过了国务院审议和批复,《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已完成初稿。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洪水风险图制作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国三维电子江河系统已顺利完成一期开发,中国抗旱战略研究、干旱评估标准、抗旱工作评价标准和水旱灾害保险等基础课题的研究也取得了初步成果。

第十,防办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各地积极探索加强防办能力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建立规章、完善制度、更新设备、强化管理,各级防办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省、地市和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国家防办和上海等13个省级防办已改为行政编制。湖南、湖北、山东三省防办已正式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福建、浙江、河北省防办常务副主任高配为副厅级。全国有24个省级防办的人员编制数在10~30人之间,平均每个省编制为24人。各地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特大防汛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特大抗旱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先进的通信设备等已经在各级防办配备,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总结回顾五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感受和体会: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对防汛抗旱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防汛抗旱思路,推动防汛抗旱“两个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做好防洪保生命安全、抗旱保饮水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和干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必须坚持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使洪水处于可控状态,使干旱处于可应对状态,不断提高防洪抗旱减灾效益;四是必须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主动防控,确保防范工作科学、高效、快捷、有序;五是必须坚持落实责任制,始终把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核心,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防台减灾工作。

三、全面把握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勾画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发展蓝图。强调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等。这些都与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相关,是党中央对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生态文明进步,既是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大为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抓好落实。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科学发展观,是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总纲,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进一步理清防汛抗旱思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就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意志、凝聚力量的思想武器,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作为衡量成败得失的基本标准。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不断推动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防汛抗旱工作的首位。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有效地调控各类水库、堤防和蓄滞洪区,适度承担风险。三是规范人类行为,大力调整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人口、经济布局,积极转移群众避让洪水。四是适时拦蓄洪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同时,更加重视洪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五是注重统筹兼顾,在抗旱工作中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六是开展主动抗旱,一些重旱省区着手调整种植结构,调减高耗水作物,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了水资源保障能力。

但是,也要看到,我们的探索还是初步的,进展还是阶段性的,不少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与国民经济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的基本水情尚未根本改变,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江河防洪标准偏低、抗旱能力明显不足尚未根本改善;随意围垦湖泊河道,侵占行洪通道,非法采砂,城市工矿企业向洪水高风险区盲目扩张,干旱缺水地区盲目兴建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经济社会发展中忽视洪水风险和水资源条件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水旱灾害每年仍然造成1000多人死亡和上千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这些都表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现阶段的基本水情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与防汛抗旱工作的着力点结合起来,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变成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部过程,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新发展,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汛抗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在解决民生需求中的服务作用更加彰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更加明显。

近年来,经过艰苦努力,我国防汛抗旱效益不断提高。我们有效应对了2003年和2007年淮河流域性大洪水、2005年珠江流域西江超过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辽河流域近20年来的最大洪水,以及2003年和2005年汉江、渭河的严重秋汛。成功抵御了多次超强台风、强台风和热带风暴的袭击,以及部分地区发生的严重山洪灾害。通过种种措施,缓解了部分地区严重干旱带来的用水紧张问题。五年来,防汛累计减淹耕地1.64亿亩,减少洪涝灾害损失4213亿元,减少受灾人口9200万人;抗旱挽回粮食损失2230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1939亿元,累计解决1.41亿人次、1.1亿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从2005年开始,连续组织实施了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有效缓解了珠江三角洲供水紧张局面;2007年5月,紧急启动引江济太调水工程,引22亿立方米长江水置换太湖湖区和河网水体,有效解决了因蓝藻暴发引发的无锡市供水危机。防汛抗旱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和财富向经济发达区域和城市聚集,单位面积的财富迅速增加,人类经济活动越来越趋向于洪水高风险区,洪水高风险区内财富增加也较迅速。预计到2020年,我国主要江河中下游防洪保护区的人口将达6亿人,GDP将达26万亿元,分别约占同期全国人口和GDP的41%、67%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同等水平的洪涝灾害,我国经济损失偏重,影响偏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年均洪涝灾害损失在1100亿元左右,约占同期全国GDP的1.8%,而美国和日本这一比例分别为0.03%和0.22%。我国洪涝灾害损失占GDP的比例是美国的60多倍,是日本的8~9倍。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旱灾影响和损失越来越严重。据统计分析,“十五”期间,我国年均因旱受灾面积3.56亿亩,是20世纪50年代的7倍多。全国生态环境需水总量约800亿-1000亿立方米,其中有110亿立方米的缺口需要通过抗旱外调水等措施补充。因此,通过抗旱配水、调水,及时抢救、修复和维持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越来越淹不起,越来越旱不得。我们要立足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新阶段,着眼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新期盼,围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任务,把握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要求,抓住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机遇,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着力谋划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着力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观测资料表明,近百年来,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年平均气温升高,尤其是北方地区冬季增温明显,连续出现21个暖冬;二是区域降水变化波动较大,北方降雨量减少,南方降雨增加较明显;三是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加大;四是海平面上升加快,山地冰川加速退缩。受全球性气候变化等影响,近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最为突出,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水资源总量减少12%,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现象;局部地区雨、极端高温干旱以及超强台风等事件呈现突发、多发、并发的趋势,如去年重庆、四川发生的极端干旱,沿海发生的“桑美”等超强台风,今年济南、重庆发生的超雨。未来50-100年,气候变化将可能进一步增加我国洪涝和干旱灾害发生的概率,北方一些省份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大,沿海风暴潮增加。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既是一场现实的严峻挑战,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虽然我国防汛抗旱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还不高。大江大河有的还没有达到规划设定的标准,大多数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弱。我国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中小河流约5万条,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水灾害,是造成我国洪涝灾害损失的主要部分。二是山洪灾害防御难度大。全国山洪灾害威胁区面积约48万平方公里,有1836个县级行政区、约7400万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的直接威胁。山洪灾害由于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往往带来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三是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多。我国还有3.7万座病险水库,时刻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成为安全度汛的心腹之患。今年汛期全国共有7座水库垮坝,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四是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滞后。扶持、补偿、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五是城市防洪排涝问题突出。今年济南、重庆发生的强降雨和山东新泰发生的淹井事故,集中反映了我国城市和工矿企业存在的防洪问题。一些城市的防洪排涝标准低,工矿企业的防洪意识淡薄,防汛预案不落实,应急能力不强。六是抗旱基础薄弱。全国有一半以上的耕地缺少灌溉设施,现有灌溉工程标准偏低、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城乡供水保证率不高,难以应对特大干旱。

总书记指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应对气候变化,统筹考虑各类水旱灾害的风险分布和发生特点,进一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行动、恢复重建等各个关键阶段的有序衔接和综合协调,广泛利用各种抗灾资源,综合运用多种减灾手段,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多发的国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明确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原则,提出了政府履职、公众参与、信息等多方面的要求。

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们在增强突发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一是加大了防汛抗旱法规体系建设力度,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的配套法规体系,把防汛抗旱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制定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形成了从灾害预防预警、组织指挥、调度决策、抢险救灾、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善后处理等一整套应急处置方案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三是深入开展防灾、抗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助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工矿企业、城市社区、边远山区以及农民、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防灾避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亟待提高;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完备,《抗旱条例》等防汛抗旱重要法规还未出台;防汛抗旱社会保障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还不成熟;一些地区还存在防汛抗旱预案不够完善、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防汛抗旱中还存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基本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坚持不懈地开展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着力夯实科学防控的基础;坚持不懈地开展基本水情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防灾避灾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要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入分析防汛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要事来部署,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来实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高我国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四、着力做好新时期的防汛抗旱工作

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少洪涝和干旱损失,维护良好生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做好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依法防控,规范防控程序和防控行为,切实把防汛抗旱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坚持科学防控,遵循客观规律,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综合防控,落实领导责任制,有效组织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五是坚持主动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预案体系,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成效;六是坚持人水和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洪水风险和水资源条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为此,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加强工程建设。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一要加大以治淮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力度,完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河段、城市和重要经济区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二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力争用两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三要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尤其是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等流域内使用频率高、对防御流域洪水和保护重点城市作用突出的重点蓄滞洪区建设,保证发生大洪水时蓄滞洪区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四要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尽快提高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的抗洪能力和防洪标准,提高山前平原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五要加强海堤达标建设,提高沿海地区抗御风暴潮的能力。六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控和配置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时空调控能力。大力促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尽早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抗旱保障能力。

第二,着力搞好预警预报。及时准确的雨情、水情、旱情预测预报信息是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是进行调度决策的重要依据。一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和海潮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天气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二要完善和优化洪水预报、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三要加强会商,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四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着力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一要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现有预案进行优化补充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逐步形成切实可行的完整的预案体系。二要健全国家防总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三要加快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逐步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要加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建设,推广江西、湖南的经验,在洪涝和干旱灾害多发区,将防汛抗旱组织延伸到乡村。

第四,着力完善社会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人员结构、管理模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防御水旱灾害越来越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承担防汛抗旱的责任和风险,逐步建立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一要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化解和承受洪水风险的能力。要明确和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要加快完成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编制,开展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旱灾害保险试点,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旱灾害保险制度等风险分担机制和灾后补偿机制。二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三要继续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搞好管理培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技术装备,发挥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主力军作用。

第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各地要根据防汛抗旱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完善防汛抗旱法规。要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四个层次上,抓紧制订立法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当前,要通过制定《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防汛抗旱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行政首长和相关政府部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管理权限、职责、任务和分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堤防保护区、洪泛区、蓄滞洪区、河道和防洪规划保留区的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活动,减轻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规范工程抢险、防洪调度、救灾救助、防洪补偿、物资调运、宣传动员、灾害评价等行为,明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台风和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对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执法检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六,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推动防汛抗旱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一要加大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研究应用,努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抗洪抢险和灾后评价等方面的科技水平。二要从防汛抗旱的实际出发,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作为实现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三要加快防汛抗旱基础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做到信息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为防汛抗旱调度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撑,不断提高指挥决策水平。四要利用先进技术,制定水旱灾害评价指标体系,对洪水和干旱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

第七,着力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业务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防办能力建设。一要学习湖南、湖北和山东等省的经验,进一步强化防办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二要把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三要逐级设立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省防办要按照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及时提出安排意见,商财政部门及时下拨,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四要重视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要推进技术创新,运用先进技术,配备先进装备,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第八,着力强化组织领导。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是水利部门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各省水利(水务)厅(局)、流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要共同抓,要形成合力,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完善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切实把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的整体效能。要加强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建立考核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检查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找差距、抓落实、促改进。

第8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一、某水利工程水情、雨情

全市今年降雨587.6mm,多年平均降雨870mm,同比减少292.4mm,减少33.9%。目前全市蓄水总量18740万m3,占全部水利工程库容23660万m3的81.5%。其中中型水库蓄水量6233万m3,差2772万m3;小型水库蓄水量为6607万m3,差953万m3;山平塘坝蓄水量为12507万m3,差1121万m3。重点水库的水情是:(1)*水库:今日水位157.61m,比控制水位低2.39m;控制库容4883万m3,目前蓄水4149万m3;(2)*水库:今日水位110.03m,比控制水位低5.32m;控制库容2710万m3,目前蓄水1176万m3;(3)*水库:今日水位147.2m,比控制水位低1.5m;控制库容1000万m3,目前蓄水908万m3;(4)*水库:今日水位190.6m,比控制水位低2.95m;控制库容644万m3,目前蓄水468万m3。

二、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非常重视

从思想准备、方案预案准备、组织准备、队伍准备和工程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入手,提前安排部署,提前检查督促,及时调度决策,确保了自进入主汛期以来,全市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的多次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早在2月12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4月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书记和*市长就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和重大决策;*书记于5月8日审核签发了《关于调整高级领导负责中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常办通〔2009〕14号),*市长于4月15日签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近期防汛工作的市长督办》(常政督〔2009〕2号),3月17日和5月19日,*书记和*市长还到*水库和*水库防汛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和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防汛调度作了重要指示和严格要求。5月27日,胡*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防汛工作,贯彻落实*市5月13日专题会议精神。5月31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全市防汛抗旱调度工作会议,对当前的防汛工作作了再次部署。市委副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非常重视,已于4月13日、5月19日两次组织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指挥部成员会议、防汛抗旱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并于4月15日和4月21日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3处新建电站、5处水库河坝工程、部分小型病险水库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和指导,严格要求各单位和乡、村、组负责人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3日,乡镇长(主任)向市长*同志递交了《*市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及《*市病险水库限期除险保安责任书》。

4月10日,水利局在*水电站召开市直水管单位负责人会,同他们签订《*市市直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岗位责任状》。4月13日*市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水利局局长参加了*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听取了*市市长*同志就当前防汛抗旱的工作报告和意见: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要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三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晚上8点,又在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会议,会议由副市长、总指挥长*主持,主要分析了当前防汛抗旱形势,要统一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完善防汛抗旱体系,进一步部署防汛抗旱的工作。市委常委*、市人民武装部长*在3月17日和4月8日召开的全市民兵预备役工作会议和民兵整组工作专题会议上对防汛抗洪抢险队伍建设作了总体安排,要求组建77人的防汛抢险民兵舟桥应急分队,并于4月10日—4月15日组织8人赴*市参加了*市军分区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共同组织的舟桥分队骨干集训,提高了抗洪抢险实战能力;于6月上旬再次组织我市舟桥分队队员到*镇*河段开展为期一周的水上打捞、救生实战演练,进一步加强舟桥分队执行抗洪抢险救灾的综合水平。

(二)防汛责任措施比较明确

一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体系,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明确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任务。4月3日,市人民政府市长*与27个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签订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状。5月8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由书记、市长签发的市级领导负责中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工作联系点的责任方案。4月10日,水利局与市直水利工程单位签订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状。3月6日,水利局与乡镇、街道办事处水管站签订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状。除行政首长负责制外,我们还建立了防汛技术责任制、管理和防守责任制、主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

二是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组织严密,调度合理,管理到位,确保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科学运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4月1日前,已编制和完善了各种防汛抗旱预案,包括《*市防汛应急预案》、《*市抗旱规划》、《*市城区防洪预案》、《*市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及*、*、*、*等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及下游人员紧急转移方案。在4月3日的全市农村工作会上,给各乡镇(办事处)下达了常防发[2009]6号文《关于下达水库工程防洪保安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小型水库度汛方案》。4月13日,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达了常防发〔2009〕7号文《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质储备》的通知。4月13日晚召开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明确了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市水利局自4月1日开始实行了由局领导带队的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始终把防汛保安全放在水利工作首位狠抓落实。

三是实行了比较严格的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从防汛准备工作开始,我们就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没有尽到责任的,该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防汛保安中,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刻关注群众的安危,时刻保护群众的利益,时刻依靠群众的力量,同广大群众一道艰苦奋斗,严防死守,坚持落实好防汛责任人的责任,最大限度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继续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5月31日,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会上,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常防发[2009]13号文《关于的全市范围内迅速再开展一次“地毯式”防汛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在6月4日前把排查结果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汛工作督查的通知》,6月9--11日由市委、政府两办牵头对全市27个乡镇、市直相关单位开展防汛保安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落实*市委、市政府4月3日和5月31日防汛工作会议情况,再次督查是否有预案、是否落实了抢险物质和抢险队伍、再排查处置工作责任是否到位及暗访责任领导及值守人员在岗情况。此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多次开展了防汛工作暗访督查。

五是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从4月1日起,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市防汛办和水利工程单位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水利局每天安排4人24小时轮流值班,水利局领导任值班领导、技术骨干为值班组长,其他为成员。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每天察看气象云图发展走势,结合*市防指、市委办、政府办和气象局发来的资料信息及时指导水利工程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的防汛抗旱工作,为新农村建设、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起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后段防汛工作的打算

前段我市防汛工作基本确保了安全平稳度汛。后段防汛工作的打算是:认识再提高,目标再明确,责任再落实,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夺取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新胜利。

(一)强化防汛抗灾意识,确保防汛安全

防汛抗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稳定。因此,要强化防汛抗灾意识,确保防汛安全之弦不放松,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防汛抗灾工作思想动员和发动准备,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大汛、抗大灾、抗多灾的思想认识。一是要树立职能意识,把防汛工作摆到水利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度汛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目标,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树立责任意识,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要继续贯彻落实*书记强调的防汛工作重在“五防”:即一是重在防麻痹大意。进入主汛期后,就要绷紧防汛这根弦。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怎么重视、怎么高看都不为过,必须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严阵以待做好防汛工作。二是重在防准备不足。有备才能无患。一定要在险工险段、防汛器材及防汛配套工程几个方面作好充分的准备。三是重在防盲目决策。要做到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指挥、科学抢险。要重视气象、水文等专家在预测和决策的作用,要结合全国、全省的信息分析,结合中长期预报,对降水时长、水位高度都要综合分析。在调度方面,上游和下游,水库和河流,防汛和抗旱之间都要统筹兼顾;指挥一定要按照防汛应急预案来进行,建立严密的指挥系统。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演练,指挥部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要进行督查,防止打乱仗;抢险方面也要制定和执行科学的抢险预案、细致、周全地考虑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四是重在防责任缺失。一定要建立严密的责任制,将之落实到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及尾沙坝。从工作层面上讲,责任要落实到防汛方案、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从组织领导上讲,责任要落实到人,落实到领导、部门单位、技术人员、抢险队伍。五是重在防纪律松弛。防汛面前无特殊,防汛出事不放过。灾害面前,纪律高于一切。

(二)明确防汛目标,抓好方案预案执行

今年我市防汛抗灾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重于抢”的方针,坚持发挥抗洪救灾精神,坚持科学抗灾、团结抗灾。明确在设计标准洪水内,确保不溃一堤一坝;遇特大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坚持杜绝群死群伤;最大程度降低洪水给人民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必须明确防汛工作的目标,确保防汛安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坚决执行度汛方案,分类调度运用确保上型号水库安全度汛

水利局在防汛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制订了上型号水库度汛方案,主要分三种情形运用:一是正常运用的水库;二是带病控制运用的水库;三是病险控制运用的水库。对这三种类型的水库工程,我们着重强调三条:一是要严格执行正常运用指标中的水位和水量,严禁超高超蓄。二是对带病带险水库要安排落实人员进行汛期监测,及时上报运用情况。三是要按市防指下达的物资储备计划落实好防汛物资。

2、坚决执行防洪预案,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我市有三种类型的安全隐患客观存在,时刻危及防汛安全。一是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隐患多;二是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地段较多,多年来被*市列入重点预警防治的有4处影响1107人的村民安全,包括*乡双音村五斗丘的滑坡危及47人安全,*镇沙水村李家组的滑坡危及50人安全,*镇观音村地面陷塌危及780人安全,盐湖镇盐兴村街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及300人安全;三是我市因特大暴雨造成洪水围困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方多,*沿岸的*、*、*、*,*水沿岸的*、*、*、*、*等地都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隐患的存在,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扎实做好防汛检查工作。要落实每处山洪易发区和洪水围困处的防洪责任人员,做到一名乡镇领导、一名村组干部、一名水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领导。

(三)强化防汛责任,抓好责任落实

防汛保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落实防汛责任,严格防汛纪律,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1、继续落实防汛责任制,科学分解防汛保安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年我市继续推行市级领导负责中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工作联系点,将所有在职市级领导分配联系到各乡镇(办事处)的小型水库,同时明确了3-5个市直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为配合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要参照市里作法,将乡镇(办事处)领导负责联系各村及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的责任形成书面材料,以正式文件印发,明确上型号水库和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责任人。

二是认真落实防汛技术责任制。市水利局、市工程管理单位和乡镇(办事处)水管站是防汛技术负责的归口部门,所有上型号水库工程、有防汛任务的村组、地段都要明确分工有水管人员负责技术和组织联络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工程管理和防守责任制。村组干部、工程管理负责人、承包负责人对每处工程要明确防汛工程管护责任。

第9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旱灾,是我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了做好干旱灾害防抗工作,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抗旱预案》、《省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市防抗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所发生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的灾害。防抗干旱灾害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抗干旱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协作责任制。

1.4.3防抗干旱灾害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指挥领导全区抗旱工作。

2.1.1区防指组织机构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主管副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国土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2.1.2区防指抗旱职责

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抗旱预案及跨地区抗旱应急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区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做好灾后救助有关协调工作。

2.1.3区防指成员单位抗旱职责

区发展计划局: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抗旱经费筹措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水利局:负责抗旱工作的管理和水利工程抗旱运行与水源调度,组织、指导抗旱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公安分局:负责受旱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抗旱物料、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

区建设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城区缺水信息,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抗旱措施。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干旱灾害的核查和救灾工作,指导受旱灾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与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进行管理监督。

区农林局:及时收集和反映农业干旱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农业抗旱措施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受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对影响旱情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墒情实况信息,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抗旱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本系统运力资源,及时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行业自身的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防指布置的临时紧急抗旱任务。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当地驻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重大抗旱救灾行动,协调组织驻咸武警部队实施重大抗旱救灾任务及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2.1.4区防指办公室抗旱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区防指的日常抗旱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十楼防汛抗旱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组织全区抗旱减灾工作;贯彻执行省防总、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指令;组织拟订有关抗旱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划并贯彻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制订和实施抗旱预案;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干旱灾情信息;协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干旱会商,对各镇办报告的干旱灾害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负责特大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旱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2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办设立防抗干旱灾害指挥机构,在区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抗旱工作。

3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及预防预警机制

3.1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3.1.1农业干旱灾害:

3.1.1.1判定指标:连续无雨日数、降雨量距平值、受旱面积及土壤相对湿度、农田水分盈缺、人饮困难、河道经流量距平、成灾面积、减产成数。

3.1.1.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1.2城区干旱灾害:

3.1.2.1判定指标:缺水率及水源工程需水量距平值、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3.1.2.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农业等信息

区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天气形势的监测和预报,做好河道流量、降水、气温、土壤墒情、农作物受旱程度、城区缺水等信息的监测,及时会商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2.2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3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加强旱情监测,及时监测掌握报告雨水情变化、蓄水情况、土壤墒情、受旱面积和城乡缺水情况等信息。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区防指报告旱灾信息,时限为:轻度干旱每10日一次,中度干旱每5日一次,严重干旱每3日一次,特大干旱1日一次。

3.2.4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对各类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干旱灾害等级。当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轻度、中度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达到严重、特大等级干旱时,由区防指书面向市防指报告的同时,由区政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抗旱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抗旱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抗干旱灾害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镇办要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明确抗旱责任,落实抗旱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3)预案准备:各镇办要编制本辖区抗旱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启动准备,要编制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切实抓好预案各环节应对措施落实。

(4)队伍及物资准备:抗旱管理单位要做好用水计划和抗旱水量调配。抗旱服务组织要做好设备检修和人员安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办要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和器材,合理进行调配使用。

(5)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资金筹措:财政局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安排抗旱资金,支持抗旱工作。

(7)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补救。

3.3.2干旱灾害预警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和受旱对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预警防范。

(2)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和干旱灾害统计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及早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科学的抗旱减灾对策。

(3)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广泛提高防抗干旱灾害的机动能力。

3.3.3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污染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同供水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的储备,有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供水预案的准备。

3.4预警支持系统

抗旱预案

(1)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编制镇办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积极主动防抗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和应急调水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各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5预警信息

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当发生全区严重等级干旱或出现三个镇办范围以上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旱灾预警信息,决定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照干旱灾害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将防抗旱灾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4.1.2进入干旱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和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气象、水利、农林、建设等部门及时分析会商旱情,根据实时旱情等级启动相关抗旱应急响应程序。

4.1.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抗旱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2.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轻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5%~15%,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的情况时,为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4.2.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水利设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

4.2.3受旱地区的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和对抗旱工作的领导;(2)适时上报和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下达落实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5)组织动员水利设施完成灌溉和供水任务。

4.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3.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中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15%~20%,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时,为Ⅲ级抗旱应急响应。

4.3.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发出以启动综合调度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工作组到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3.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2)及时通报和公布旱情信息;(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检查督促抗旱工作;(5)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6)开动所有水利设施灌溉供水;(7)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化抗旱组织开展无水利设施区域流动抗旱服务。

4.4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4.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严重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30%~45%,旱情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较大影响、城镇缺水率达20%~30%、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的情况时,为Ⅱ级应急响应。

4.4.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政府发出以启动全面防抗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由区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到重旱区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指恢复抗旱值班,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口支援抗旱工作。

4.4.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旱情灾情监测和趋势预报;(3)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5)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6)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7)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8)组织社会车辆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9)适时安排下拨抗旱应急资金。

4.5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4.5.1当区内大面积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特大干旱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45%以上,旱情使农作物大面积枯死或毁种、城镇缺水率在3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难,社会经济发展遭受重大影响时,为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4.5.2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区委、区政府联合发出以启动防救结合措施为主的抗旱工作通知,派出区委、区政府工作组到重灾区检查指导和慰问受灾群众,区防指加强抗旱值班和水源、物资调度,区财政局紧急提供抗旱救灾资金帮助,区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对口支援抗旱工作力度。

4.5.3受旱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如下应急行动措施:(1)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2)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抗旱救灾情况动态反映;(3)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和抗旱服务队、社会化抗旱组织投入灌溉供水;(4)实施受旱地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5)及时按照抗旱预案组织实施抗旱措施;(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为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灾区送水;(7)全面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8)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和监督;(9)紧急安排下拨抗旱应急和救灾安置资金。

4.6信息报送

4.6.1各镇办要加强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收集,实行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处理,各级共享使用。

4.6.2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及时了解补报。

4.6.3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的旱情、灾情、抗旱动态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认真进行调查复核,对反映不真实和存在缺失遗漏的信息,要及时完善纠正并补报复核结果。

4.7指挥调度

4.7.1出现干旱灾害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应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7.2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预测旱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迅速采取防抗措施,控制旱情发展蔓延。

4.8社会力量参与

出现严重干旱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可依法征调运输车辆、物资设备、工作人员投入抗旱救灾。

4.9信息

4.9.1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2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民政方面的有关灾情,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4.9.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应急结束

4.10.1当干旱灾害解除或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旱情变化,宣布结束抗旱应急响应。

4.10.2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征调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0.3应急响应结束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镇办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保障措施

5.1信息监测保障

5.1.1干旱灾害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恢复抗旱值班制度。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实行昼夜值班。

5.1.2开通防汛抗旱通讯和旱情监测网络,实现纵、横向联络畅通,及时、准确监测报告旱情信息。

5.1.3区水利、气象、农林、建设等部门加强对雨、水、墒、苗、供水等旱情信息的监测,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和上报。

5.2应急支援保障

5.2.1应急队伍。各镇办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抗旱应急队伍的组织工作,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工作,统一调配抗旱服务队和民间抗旱组织的人员和设备,本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武警及公民都有义务承担抗旱救灾支援任务。

5.2.2交通运输。区交通局优先保证抗旱物资运输,各有关单位的运输车辆应服从和完成所分配的应急送水任务。

5.2.3医疗卫生。区卫生局做好受旱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服务队到灾区防病治病,开展饮水卫生的检查消毒。

5.2.4治安管理。公安分局做好受旱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救灾行动和抗旱设施安全的行为,维护受旱灾区治安秩序。

5.2.5物资供应。各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器材,设立固定储备仓库,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供应足额可靠。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分别做好抗旱所需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等物资、器材的储备与供应。

5.2.6经费筹措。按照国家补助与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区上每年应筹措和安排必要的抗旱资金。遇到严重等级、特大等级干旱灾害时,区财政局要及时下达和拨付抗旱资金,区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及时下达抗旱设施建设计划。各项抗旱经费必须按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5.3技术服务保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抗旱技术专家库,定期研究本辖区的旱情及防抗灾害措施,组织开展抗旱技术讲座和培训,搞好旱灾应急防抗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参谋服务。要建立旱情监测和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依法抗旱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对抗旱工作的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权威和执法能力,确保抗旱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6善后工作

6.1灾后评估

旱灾预警解除后,受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成由抗旱工作责任人、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灾害评估组,及时对干旱灾害损失和灾区急需抗旱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提出灾害评估报告,在7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6.2对口帮救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在接到灾害评估报告后,应尽快研究制定驻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口帮扶抗旱救灾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抗旱救灾帮扶的措施。

6.3社会募捐

当发生严重等级、特大等级旱灾,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干旱灾害损失程度,在大力抗旱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抗旱救灾。

6.4工程修复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破坏和设备故障要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予以加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