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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精选(九篇)

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

第1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实施民生工程 创新社会管理

重庆市石柱县委党校高级讲师 杨 柳

【摘 要】实施民生工程,是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创新社会管理,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两者不仅在价值取向、基本要求、实现目标上高度一致,而且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 民生工程 举措 保障 思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从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同志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充分惠及全体人民作为重中之重,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则是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和具体体现。笔者通过对部分基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情况的考察调研证明,实施民生工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举措,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 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深刻理解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内涵,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一要明确: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实施民生工程,是指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为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建设性举措。一句话,民生工程就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手段进行改进和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社会管理创新与民生工程建设都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政府把保障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重大举措落实到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以民生安定促进民生和谐,以民生和谐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政府在制定政策、工作决策时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反映民意,积极维护民利,让群众权益切实得到保障,从而确保社会建设顺利发展、民生工程稳步实施。

二要明确: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

作为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责,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不仅联系紧密、相互促进,而且在价值取向、本质要求和实现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实施民生工程的基本要求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达到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生活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不断协调社会关系、切实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创新社会管理与实施民生工程都是把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本质要求和实现目标。

二、实施民生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

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既是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举措。

第一、实施民生工程,是更新管理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创新过程中,思想的认知决定着行动的效果,所以,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创新管理理念。同志指出:“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通过实施民生工程,促使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通过民生工程的建构和实施,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新思维方式,创新管理理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重庆市政府20__年推出的“民生十条”,就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不但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使政府转变了工作职能,创新了管理理念,改进了管理方法,从而使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明显实效。

第二、实施民生工程,是实现社会公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

社会主义所包含的本质内涵之一就是社会公正,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得其乐。“十二五”规划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重点是“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通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则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为实际的利益问题,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有效实现社会公正。只有实现社会公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创新。

第三、实施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方式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如贫富差距现象扩大,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都给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同时,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安宁和谐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干事创业。只有民生和谐才能社会和谐,只有社会和谐才能推进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三、创新社会管理是助推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管理理念创新为前提、管理制度创新为保障、管理手段创新为重点,才能确保社会建设科学发展、不断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且为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一是通过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要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思维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建设民生工程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民生实事抓起,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扎实有效地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要通过更新思维、创新理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管理、柔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通过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确保民生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和保证。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以制度保障为前提。在制度建设上,要按照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制度和措施。通过完善合理的社会政策体系,用制度和政策来调节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机制,使政府把更多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到民生工程建设上来,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而确保民生工程建设健康发展、不断发展。

第2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一、 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深刻理解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内涵,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一要明确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实施民生工程,是指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为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建设性举措。一句话,民生工程就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手段进行改进和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社会管理创新与民生工程建设都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政府把保障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重大举措落实到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以民生安定促进民生和谐,以民生和谐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政府在制定政策、工作决策时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反映民意,积极维护民利,让群众权益切实得到保障,从而确保社会建设顺利发展、民生工程稳步实施。二要明确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作为政府的两项重要职责。实施民生工程与创新社会管理不仅联系紧密、相互促进,而且在价值取向、本质要求和实现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实施民生工程的基本要求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达到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生活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不断协调社会关系、切实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创新社会管理与实施民生工程都是把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本质要求和实现目标。

二、实施民生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 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既是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举措。

第一,实施民生工程,是更新管理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创新过程中,思想的认知决定着行动的效果,所以,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创新管理理念。同志指出:“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通过实施民生工程,促使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通过民生工程的建构和实施,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新思维方式,创新管理理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重庆市政府2010年推出的“民生十条”,就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不但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使政府转变了工作职能,创新了管理理念,改进了管理方法,从而使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明显实效。

第二,实施民生工程,是实现社会公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社会主义所包含的本质内涵之一就是社会公正,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得其乐。“十二五”规划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重点是“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通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则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为实际的利益问题,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有效实现社会公正。只有实现社会公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创新。

第三,实施民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如贫富差距现象扩大,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都给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同时,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安宁和谐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干事创业。只有民生和谐才能社会和谐,只有社会和谐才能推进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三、创新社会管理是助推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管理理念创新为前提、管理制度创新为保障、管理手段创新为重点,才能确保社会建设科学发展、不断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且为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一是通过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要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思维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建设民生工程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民生实事抓起,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扎实有效地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要通过更新思维、创新理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管理、柔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第3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本质;本质属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六大以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从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既然认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那么富强、民主、文明是否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呢?笔者认为,当然也是。本质属性和本质是密不可分的,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质属性是本质派生的,是本质的反映,离开本质就谈不上本质属性;本质只能是一个,或一个系统的相互连贯的体系,而本质属性可以有若干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派生的,它们从不同层面反映社会主义本质。下面从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谈谈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过程。

共同富裕

这是从经济层面讲的。世界上的富裕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的少数人的富裕,多数人贫困,社会两极分化;另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早在1880年,被马克思誉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在预测未来社会的特征时就曾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在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但它确实是出现了。”[1]这里说的“富足”是“一切社会成员”的富足,也就是共同富裕。当然,恩格斯讲得很有分寸,说这只是一种“可能”。但是,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而以前就没有这种可能。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并不是我们的创造,是老祖宗的思想。列宁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他在十月革命以后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也是共同富裕的意思。

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很长一个时期,流行着一种“怕富”的观念和思潮。前苏联在上个世纪30年代初,社会上和党内都有一部分人担心人们富起来,革命会失去依靠对象,因为过去是依靠穷人干革命的。斯大林在1934年联共(布)十七大的报告中,批判了这种错误观念。他指出,如果我们不是要使我国人民过美满生活,那就用不着在1917年****资本主义,在好多年中建设社会主义了。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文明的生活。如果认为社会主义能够在贫困的基础上,在缩减个人需要和把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到穷人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建成,那就愚蠢了。何况穷人自己也不愿意再做穷人,而是力求过富裕生活的。谁需要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呢?这并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的讽刺。斯大林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生产力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在产品和商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在劳动者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在文化水平急速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建成。”没有这四个“基础”,建成社会主义就是一句空话。我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也出现了怕富思潮,主要是从反修防修角度,怕富了出修正主义,那时有一个口号叫“穷则革命,富则变修”。人们都以穷为荣,以富为耻。更有甚者,他们竟荒谬地批判起“民富国强”的口号来。这就把穷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给社会主义抹黑,极大地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声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通过拨乱反正,给“富”恢复了名誉。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富民政策,我们要富国富民,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国家富强是人民富裕的保证,人民富裕是国家富强的基础。邓小平针对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的荒谬观点,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是“穷”而是“富”,是共同富裕。

人民民主

这是从政治层面讲的。民主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资本主义民主,它是少数人和剥削者的民主;一种是社会主义民主,它是多数人和劳动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管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之后,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受马克思的影响,1871年法国工人所建立的巴黎公社是通过直接选举的人民自治政权。列宁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他在1916年提出了“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重要论断,说这个论断“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翌年,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的笔记中,明确地论述了民主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资产阶级需要国家即原来意义的国家,这一阶段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和无产阶级中一个很小的阶层享受的民主,穷人无暇过问民主;第二阶段,无产阶级需要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这一阶段的民主是供穷人和十分之九的居民享受的民主,民主几乎是完全的,只是由于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而受到限制;第三阶段,不需要国家即国家消亡,这个阶段的民主是完全的民主,民主成为习惯,“完全的民主等于没有任何民主”,“这不是怪论,而是真理!”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俄国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特别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调“对我们的政治制度实行一系列的改变”,坚持反对官僚主义,吸收工人参加国家管理。列宁在世时,党内民主相当活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资产阶级民主搞了几百年,他们已经有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还处在探索阶段。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仅难度更大,而且有很大风险。前苏联亡党亡国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最主要的教训是没有搞好民主政治建设,执政党严重脱离群众,最后被群众所抛弃。从某种意义上说,搞好民主政治建设比搞好经济建设更重要,历史上只听说过“不自由,毋宁死”的,没听说过“不富裕,毋宁死”的。我国建国以后,虽然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有所推进,但也发生过重大失误。失误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上把民主只看成是手段,不是目的,因而没有把它摆在最重要的日程上,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对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冲击和干扰;三是权力结构不合理,过分集中,最高领导层一个人说了算,发动了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在这场动乱中民主法制遭到重大破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我们党对民主有了新的认识,认为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并且首先是目的,把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邓小平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有了切肤之痛而讲的话,意味深长。他不只是重复了列宁所讲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并通过实践予以加深认识,而且还讲了老祖宗没讲过的新话,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推进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事实说明,民主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时期,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着力抓的,一是加强民主制度的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国体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没有变,问题是怎样使当家作主的人真正具有主人翁感觉。政体是重点,要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我们不能搞西方“三权分立”那一套,但分权制衡的原则应批判地吸收,并作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补充。分权是权力不要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对发扬民主和反****都不利。针对过去权力过分集中,在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以党代政的弊端,邓小平提出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实行党政分开,也就是党政职能分开。制衡是指各种权力机关和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相互制约。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过去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重政权,轻民权”,甚至把“****”当作资产阶级的专利品加以批判,后果是人民的民主权力时常受到侵犯,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如“文化大革命”)连起码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也失去保障。接受这个教训,我们在民主制度和人民权力的关系上,重视了****,强化了人民权利观念,切实保障了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和建设法治国家。过去我们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连民法、刑法都没有,除宪法、婚姻法外都是暂行条例,习惯用政策代替法律。由于没有法制的保障,造成十年“文化大革命”这一场浩劫。接受这个惨痛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在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用法制保障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特别是党中央又适时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四是搞好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我们党是处于执政地位的大党,党内民主生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民主状况。如果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无从谈起。过去我们党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由于党内民主生活,特别是领导层民主生活不正常,导致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遭到破坏。接受这个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认真抓了党内民主建设,强调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要从基层入手,扩大基层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精神文明

这是从文化层面讲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文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进步状态。他们认为,文明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完善也需要高度的文明。如果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同样,没有文明也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既要继承以往文明的成果,更要在新的基础上创造更高的文明。因此,社会主义文明是以往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是更高类型的文明。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十分关心和重视发展教育科学文化,重视对青年的共产主义教育,他在1920年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青年团的任务》的着名演说,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列宁在逝世前夕所提出的“文化革命”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总纲领。

我们党一向重视思想文化工作。毛泽东在1940年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这篇划时代的着作中提出,我们所要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要有新政治、新经济,还要有新文化。他在1949年建国前夕预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57年以后,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尤其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教育“黑线”以及“停课闹革命”等的冲击,文化建设出现了大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通过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了思想文化建设的进步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把这方面的任务概括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样一个理论命题,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特征,并把文明(精神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科学新论断,我们有理由认为与和谐并列的文明(精神文明)同样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从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到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党的十二大报告在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命题时卓有远见地指出:如果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伟大任务,“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会陷入片面性,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仅仅限于物质文明的建设,甚至仅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那样,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的社会主义就会失去理想和目标,失去精神的动力和战斗的意志,就不能抵制各种腐化因素的侵袭,甚至会走向畸形发展和变质的邪路”。,就是首先从意识形态开始的,在精神文明这个领域滑了下去,尔后才波及政治、经济,丢失政权,改变所有制。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在文化领域,我们党长期使用的提法是文化建设,只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很长一个时期改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提法的改变和“文化大革命”不无关系。“文革”期间出现了很多野蛮行径,而文明和野蛮是对立的,为杜绝野蛮行径重演,也为了和人类文明接轨,所以使用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后又提出了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又恢复了文化建设这一传统提法,它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不是一个概念?我认为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个没有伸缩余地的大概念,它既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也包括思想道德建设。而文化是一个伸缩性很大的概念,有大、中、小之分。“大文化”相当于整个精神文明;“中文化”指的是精神文明的实体部分,即教育科学文化;“小文化”则指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现在党中央讲的文化建设是“大文化”概念,可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划等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有强大的文化力和精神力的支撑。新世纪、新阶段,党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切实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等。能否搞好文化建设,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在21世纪中华民族能否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

社会和谐

这是从社会的综合层面说的。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国传统文化中就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如“和”“合”思想、“和而不同”、“天人合一”、“和为贵”、“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在古今中外思想史中,对社会和谐讲得最多、提得最高的是19世纪上半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明确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但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代替它的未来社会。傅立叶将代替资本主义“文明制度”的未来社会称为“和谐制度”。魏特林将代替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制度叫做“和谐、自由和共有共享的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倡社会和谐”的积极主张,但并未提出建立和谐社会,因为和谐只能是一种社会状态,而不是社会形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和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由衰朽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资本主义及以前的剥削社会,都是片面的畸形发展的社会,而未来社会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将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的社会。二是认为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未来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由于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社会成员之间将和谐相处。三是认为在未来社会,当人们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界发展规律,“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的时候,就会把“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把火灾变成供人使用的火,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之所以在党的十六大以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是领导人心血来潮,而是实践提出的迫切要求。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阶段性特征。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大发展,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等方面都上了一个大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空前提高和扩大。另一方面,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1)社会建设滞后。主要是与平民百姓生活有关的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普遍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的要求。由此提出了需要加强社会建设。(2)发展极不平衡。这二十多年发展很快,但又很不平衡。主要是经济社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越来越大。由此提出了和谐发展。(3)利益矛盾日益显露。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以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他们得到的实惠有多有少,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贫富差距很大,导致一部分人心理上的不平衡。由此提出了人与社会的和谐。(4)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人口多,就业永远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小国,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资源能源紧缺;由于在发展中不注意治理,一些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令人发指,工业废气、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以及土地沙漠化、草原沙化等现象日趋严重。由此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党为实现社会和谐所做的努力,又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为实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战略。

总括上述,我们可以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大目标”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按照邓小平的思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愚昧、对抗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那么,没有富强、文明、和谐也没有社会主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主义是不可分割的,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

谈到来源,笔者认为,本质属性离不开本质,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派生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0]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主要是从经济方面讲的。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层面。这个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必然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本质和本质属性又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具体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基本文化制度和体制,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和体制,决定了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讲社会主义本质和本质属性,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制度。离开了,就成为空中楼阁、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57,754.

列宁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546.

斯大林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13):3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39,293.

列宁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8):168.

列宁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1):161-162.

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68.

第4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本质;本质属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从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既然认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那么富强、民主、文明是否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呢?笔者认为,当然也是。本质属性和本质是密不可分的,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质属性是本质派生的,是本质的反映,离开本质就谈不上本质属性;本质只能是一个,或一个系统的相互连贯的体系,而本质属性可以有若干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派生的,它们从不同层面反映社会主义本质。下面从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谈谈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过程。

共同富裕

这是从经济层面讲的。世界上的富裕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的少数人的富裕,多数人贫困,社会两极分化;另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早在1880年,被马克思誉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在预测未来社会的特征时就曾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在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但它确实是出现了。”[1]这里说的“富足”是“一切社会成员”的富足,也就是共同富裕。当然,恩格斯讲得很有分寸,说这只是一种“可能”。但是,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而以前就没有这种可能。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并不是我们的创造,是老祖宗的思想。列宁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他在十月革命以后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2]“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也是共同富裕的意思。

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很长一个时期,流行着一种“怕富”的观念和思潮。前苏联在上个世纪30年代初,社会上和党内都有一部分人担心人们富起来,革命会失去依靠对象,因为过去是依靠穷人干革命的。斯大林在1934年联共(布)十七大的报告中,批判了这种错误观念。他指出,如果我们不是要使我国人民过美满生活,那就用不着在1917年推翻资本主义,在好多年中建设社会主义了。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文明的生活。如果认为社会主义能够在贫困的基础上,在缩减个人需要和把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到穷人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建成,那就愚蠢了。何况穷人自己也不愿意再做穷人,而是力求过富裕生活的。谁需要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呢?这并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的讽刺。斯大林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生产力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在产品和商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在劳动者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在文化水平急速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建成。”[3]没有这四个“基础”,建成社会主义就是一句空话。我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也出现了怕富思潮,主要是从反修防修角度,怕富了出修正主义,那时有一个口号叫“穷则革命,富则变修”。人们都以穷为荣,以富为耻。更有甚者,他们竟荒谬地批判起“民富国强”的口号来。这就把穷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给社会主义抹黑,极大地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声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通过拨乱反正,给“富”恢复了名誉。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富民政策,我们要富国富民,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国家富强是人民富裕的保证,人民富裕是国家富强的基础。邓小平针对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的荒谬观点,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是“穷”而是“富”,是共同富裕。

人民民主

这是从政治层面讲的。民主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资本主义民主,它是少数人和剥削者的民主;一种是社会主义民主,它是多数人和劳动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管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之后,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受马克思的影响,1871年法国工人所建立的巴黎公社是通过直接选举的人民自治政权。列宁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他在1916年提出了“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重要论断,说这个论断“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5]翌年,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的笔记中,明确地论述了民主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资产阶级需要国家即原来意义的国家,这一阶段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和无产阶级中一个很小的阶层享受的民主,穷人无暇过问民主;第二阶段,无产阶级需要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这一阶段的民主是供穷人和十分之九的居民享受的民主,民主几乎是完全的,只是由于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而受到限制;第三阶段,不需要国家即国家消亡,这个阶段的民主是完全的民主,民主成为习惯,“完全的民主等于没有任何民主”,“这不是怪论,而是真理!”[6]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俄国国内战争结束以后,列宁特别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调“对我们的政治制度实行一系列的改变”,坚持反对官僚主义,吸收工人参加国家管理。列宁在世时,党内民主相当活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资产阶级民主搞了几百年,他们已经有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还处在探索阶段。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仅难度更大,而且有很大风险。前苏联亡党亡国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最主要的教训是没有搞好民主政治建设,执政党严重脱离群众,最后被群众所抛弃。从某种意义上说,搞好民主政治建设比搞好经济建设更重要,历史上只听说过“不自由,毋宁死”的,没听说过“不富裕,毋宁死”的。我国建国以后,虽然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有所推进,但也发生过重大失误。失误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上把民主只看成是手段,不是目的,因而没有把它摆在最重要的日程上,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对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冲击和干扰;三是权力结构不合理,过分集中,最高领导层一个人说了算,发动了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在这场动乱中民主法制遭到重大破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我们党对民主有了新的认识,认为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并且首先是目的,把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邓小平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7]这是有了切肤之痛而讲的话,意味深长。他不只是重复了列宁所讲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并通过实践予以加深认识,而且还讲了老祖宗没讲过的新话,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推进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事实说明,民主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时期,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着力抓的,一是加强民主制度的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国体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没有变,问题是怎样使当家作主的人真正具有主人翁感觉。政体是重点,要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我们不能搞西方“三权分立”那一套,但分权制衡的原则应批判地吸收,并作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补充。分权是权力不要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对发扬民主和反腐败都不利。针对过去权力过分集中,在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以党代政的弊端,邓小平提出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实行党政分开,也就是党政职能分开。制衡是指各种权力机关和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相互制约。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过去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重政权,轻民权”,甚至把“人权”当作资产阶级的专利品加以批判,后果是人民的民主权力时常受到侵犯,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如“文化大革命”)连起码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也失去保障。接受这个教训,我们在民主制度和人民权力的关系上,重视了人权,强化了人民权利观念,切实保障了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和建设法治国家。过去我们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连民法、刑法都没有,除宪法、婚姻法外都是暂行条例,习惯用政策代替法律。由于没有法制的保障,造成十年“文化大革命”这一场浩劫。接受这个惨痛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在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用法制保障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特别是党中央又适时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是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四是搞好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我们党是处于执政地位的大党,党内民主生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民主状况。如果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无从谈起。过去我们党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由于党内民主生活,特别是领导层民主生活不正常,导致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遭到破坏。接受这个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认真抓了党内民主建设,强调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要从基层入手,扩大基层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精神文明

这是从文化层面讲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文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进步状态。他们认为,文明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完善也需要高度的文明。如果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同样,没有文明也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既要继承以往文明的成果,更要在新的基础上创造更高的文明。因此,社会主义文明是以往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是更高类型的文明。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十分关心和重视发展教育科学文化,重视对青年的共产主义教育,他在1920年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青年团的任务》的著名演说,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列宁在逝世前夕所提出的“文化革命”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总纲领。

我们党一向重视思想文化工作。毛泽东在1940年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这篇划时代的著作中提出,我们所要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要有新政治、新经济,还要有新文化。他在1949年建国前夕预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8]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57年以后,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尤其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教育“黑线”以及“停课闹革命”等的冲击,文化建设出现了大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通过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了思想文化建设的进步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把这方面的任务概括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样一个理论命题,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重要特征,并把文明(精神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科学新论断,我们有理由认为与和谐并列的文明(精神文明)同样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从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到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党的十二大报告在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命题时卓有远见地指出:如果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个伟大任务,“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会陷入片面性,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仅仅限于物质文明的建设,甚至仅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那样,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们的社会主义就会失去理想和目标,失去精神的动力和战斗的意志,就不能抵制各种腐化因素的侵袭,甚至会走向畸形发展和变质的邪路”。,就是首先从意识形态开始的,在精神文明这个领域滑了下去,尔后才波及政治、经济,丢失政权,改变所有制。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在文化领域,我们党长期使用的提法是文化建设,只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很长一个时期改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提法的改变和“文化大革命”不无关系。“文革”期间出现了很多野蛮行径,而文明和野蛮是对立的,为杜绝野蛮行径重演,也为了和人类文明接轨,所以使用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后又提出了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又恢复了文化建设这一传统提法,它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不是一个概念?我认为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个没有伸缩余地的大概念,它既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也包括思想道德建设。而文化是一个伸缩性很大的概念,有大、中、小之分。“大文化”相当于整个精神文明;“中文化”指的是精神文明的实体部分,即教育科学文化;“小文化”则指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现在党中央讲的文化建设是“大文化”概念,可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划等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有强大的文化力和精神力的支撑。新世纪、新阶段,党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切实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等。能否搞好文化建设,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在21世纪中华民族能否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

社会和谐

这是从社会的综合层面说的。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国传统文化中就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如“和”“合”思想、“和而不同”、“天人合一”、“和为贵”、“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在古今中外思想史中,对社会和谐讲得最多、提得最高的是19世纪上半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明确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但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代替它的未来社会。傅立叶将代替资本主义“文明制度”的未来社会称为“和谐制度”。魏特林将代替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制度叫做“和谐、自由和共有共享的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倡社会和谐”的积极主张,但并未提出建立和谐社会,因为和谐只能是一种社会状态,而不是社会形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和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由衰朽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资本主义及以前的剥削社会,都是片面的畸形发展的社会,而未来社会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将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的社会。二是认为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未来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由于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社会成员之间将和谐相处。三是认为在未来社会,当人们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界发展规律,“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的时候,就会把“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9],把火灾变成供人使用的火,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之所以在党的十六大以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是领导人心血来潮,而是实践提出的迫切要求。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阶段性特征。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大发展,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等方面都上了一个大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空前提高和扩大。另一方面,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1)社会建设滞后。主要是与平民百姓生活有关的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普遍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的要求。由此提出了需要加强社会建设。(2)发展极不平衡。这二十多年发展很快,但又很不平衡。主要是经济社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越来越大。由此提出了和谐发展。(3)利益矛盾日益显露。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以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他们得到的实惠有多有少,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贫富差距很大,导致一部分人心理上的不平衡。由此提出了人与社会的和谐。(4)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人口多,就业永远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资源小国,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资源能源紧缺;由于在发展中不注意治理,一些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令人发指,工业废气、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以及土地沙漠化、草原沙化等现象日趋严重。由此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党为实现社会和谐所做的努力,又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为实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战略。

总括上述,我们可以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大目标”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按照邓小平的思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专制、愚昧、对抗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那么,没有富强、文明、和谐也没有社会主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主义是不可分割的,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

谈到来源,笔者认为,本质属性离不开本质,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派生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0]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主要是从经济方面讲的。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层面。这个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必然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本质和本质属性又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具体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基本文化制度和体制,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和体制,决定了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讲社会主义本质和本质属性,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制度。离开了,就成为空中楼阁、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注释: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57,754.

[2]列宁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546.

[3]斯大林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13):31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39,293.

[5]列宁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8):168.

[6]列宁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1):161-162.

[7]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68.

第5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当前,抓住有利时机,解放思想,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保障作用。因此,如何处理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是新时期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其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的。生产力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愈发展。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经济,正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创造了物质条件。当经济发展迅速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步子就迈得大一些;反之,如果经济停滞不前,民主法制建设也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思想、法制观念、文化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全国上下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新局面,从而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障。

第6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宏伟大业,既需要有发达的物质文明,同时需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和重要动力,它关系到我们能否把一个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充满生机和希望的社会主义中国带入21世纪,并顺利实现2010年的远景目标及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有序推进。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有重要使命和责任。这项工作的侧重点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以长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条件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成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泛参与性需要由民主法制来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是以全体人民为对象,也是以全体人民为主体。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越广泛,精神文明建设就越全面,越有效,也就越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要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只靠党和政府的号召不行,只靠群众本身的参与热情也不行,还必须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是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历史主体性的重要保证。它赋予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的广泛参与权利,并要求每个公民切实履行自己对社会生活的参与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既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为依据的,又是以国家意志为保证来贯彻执行的。它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变更,也不以领导人个人看法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越发展、越健全,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越可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越能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参加的持久活动。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序性需要由法制来规范。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它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有序和有效地开展起来,一方面需要处理好它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又需要处理好它的内部关系。而处理好这些关系,必须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导下,辩证地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但是,单纯地依靠人们的理智在工作中具体地把握还不够。只有把对这些关系的把握和处理纳入法制轨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打乱仗”,合乎其内在规律地稳定有序地向前推进。例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性与特殊性;它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软件与硬件建设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优秀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等等,我们过去把握得不够好,造成了文化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大量浪费。产生这个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对这些问题的把握和处理还没有实行民主和法制,工作的随意性很大。所以,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要使这项工作活而有序,必须加强民主和法制,把民主法制引入精神文明建设领域。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需要民主法制来强化。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体人民主动地学习和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长期历史过程。它既是一种教育活动,也是一种制度化、习俗化过程。通过制度化、习俗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普遍性要求和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行为和习惯。作为制度化过程,它首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要求成为国家意志,被强制性地贯彻到人们的社会活动当中,并带动整个制度化、习俗化过程的深入。不依靠民主和法制,国家意志就不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全面的支持作用,精神文明建设就很难深入人们行为方式和道德标准变革的领域,教育成果就很难得到巩固。一个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社会,肯定是一个思想滑坡、政治腐败、道德秩序混乱的社会。而要建设一个思想活跃、政治清明、道德秩序井然的社会,首先必须形成依法治国的局面。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政治资源和重要优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发挥民主法制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运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运用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质是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这里边有许多工作要做。我认为,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7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关键词:城市杜区;道德建设;传统文化

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其特征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为此,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十分必要。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明确指出:“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1 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1 创建新时期现代化社区的需要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体制的变革势必对城市社区的生活带来影响:经济交往方式的改变使城市居民内在联系增强,城市居民间的交往机会也增多,交往需求增强,这就要求城市社区必须加强建设,以适应这一变化,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社区承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多,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在增强。无论是城市社区优美环境的创造、完善服务的实现,还是和谐的人际关系都需要道德的维系,都需要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1.2 解决转型时期我国城市出现的伦理问题的需要

我国正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并出现了一些伦理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个人本位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个体的自主地位增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现象较为普遍。②人际关系功科化,作为市场经济建设的阵地,经济领域内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被扩展到社会生活,导致城市居民间人际关系的功利化,人际关系功利化会引发诸多道德问题,如奉献精神,互帮互助的精神的弱化乃至消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城市社区道德的建设。加强社区道德建设有助于人们处理好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激起人们从事社区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文化修养,从而推动社区发展。

总之,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促进社区整合,社区团结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社区建设向前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增强城市社区建设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基础,是城市社区文明建设的关键。

2 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可能性

我国城市社区的特征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

(1)城市社区的地域性为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的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城市社区就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连同他们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组织制度、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等方面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居民生活的场所,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增强,城市社区居民基于相近地域间的天然联系为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性。

(2)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主要是指“基于自身商品经济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在外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式的影响下,经过自身经济与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和整合,逐渐地依靠自身发展的惯性,推动和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社会过程的方式。”自发方式是我国大部分的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式。以自发方式发展的社区基于自身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逐步形成的,我国城市社区在其形成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区文化,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汲取营养的土壤。

3 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建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努力探索发掘和研究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为社区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运用传统文化加强社区道德建设就是要结合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基本特征及价值取向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3.1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于加强城市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塑造,对中国人的道德境界、理想人格的培养,对中国家庭、社会的稳定以及中华民族的延续、发展都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文化精神是被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在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贯穿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思想、基本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在《中国文化概论》一书中被归纳为“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人本主义精神”,“天人合一精神”以及“礼治精神”。

3.1.1 “刚健有为”的精神对于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易经·乾卦象传》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动力。这种精神在全民族的历史创造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中华民族之所以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之所以有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与这一精神是分不开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也有着积极的意义,社区是社会的基因,我们建设社区的目的之一,也就是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在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激发了这种精神,弘扬发挥这种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富于创造性的社区。

3.1. 2 “以人为本”的精神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以人为本”包括“以民为本”“重人伦远鬼神”“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这三个方面。以民为贵的的重民思想是中国传统人本主义的重要体现,“重人伦远鬼神”则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重现世、重生活、重人伦的基本生命态度,“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体表现为注重人的修养,从个人与家庭、宗族、国家的关系上来肯定个体心性的完善。

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这些基本精神是建设良好环境与和睦的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缺少了我们传统中的这些基本精神,中国人就不能称其为中国人,民族文化的这些精髓已为我们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3.2 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结为“重伦理,倡导道德至上”、“重和谐与融合”、“重实际、追求稳定”、“重理性与人文教养”。

3.2.1 重伦理、崇道德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也被称作崇德型文化,孟子曰:“天下之国在本,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这句话概括出我国传统社会的实质——家国同构。家族是中国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封建统治者建立统治秩序的基础。在家国同构这种宗法观念的影响下,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成为个体最重要的任务。“崇德”也就是中国传统要求人要以德行修养为安身立命之本,重视道德自觉和人格完美,强调道德在社会、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以道德为本位的文化重视个人对家庭的职责和对社会的义务,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3.2.2 重人文教养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在中国历史上,维系社会伦理道德,调节个人心里平衡的力量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又是来源于以礼乐精神为核心的人文教养,通过道德教育、礼乐熏陶,从而培养出人格理想和人生境界。

3.3 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系统中的价值系统,主要体现为价值判断,它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传统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以物质与精神关系中的重义轻利”,“尚古倾向和平均主义”。

3.3.1 “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

直接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是《札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齐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目影响了中国一批又一批的知识分子。它表现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对人生的积极进取精神。这种价值取向强调个体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塑造,有利于塑造和谐完美的精神个性,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有利于维持人际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形成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

3.3.2 “以伦理道

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是建立在血缘与宗法关系基础上的,这就使家庭伦理道德成为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重要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对“孝”的推崇,家族中心的价值取向的最大特点是对“孝”的张扬,对“孝”的及其家族中心的观念强调,它赞成中华民族尊老敬老、讲求孝道的社会风尚,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第8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关键词: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建设 和谐

社会建设水平决定人们的幸福感,人民群众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第一人口大省,社会发展也有很大差距,社会建设任务格外突出。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社会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明国同志在省社会工作会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我们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强化法治保障,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变革社会体制机制中不断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快推进“五个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这为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应该从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以中国梦为契机,并结合广东省的具体情况,实现经济和社会建设两手抓,着力推进“五个社会”的实现。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又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全面推动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

一、改善民生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根本

改善民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需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必不可少的保障,也是推动经济持续成长的强大精神力量。当前,在社会建设方面,贫富差距拉大、公共服务不到位等无法满足人们群众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文化各方面等的发展需求。构成当前中国社会的突出矛盾,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摆在最突出的位置,让民生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改善,我们才可以把社会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限度,从而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和安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和生命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直接改善老百姓生活条件和环境,而且能够进一步拉动内需,强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动力。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人们健康、文化、科技等素质,这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社会合力,形成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活力局面。

二、发展经济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基础

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 社会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为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随着广东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转轨失败导致社会转型失败,引起民生问题面临诸多新课题、新矛盾;经济增长目标导向的单一性而产生的就业难问题,导致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到位而产生的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等等。据此经济发展直接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反过来,社会建设不到位,也会拖经济发展的“后腿”。影响社会文明的进程。加强社会建设,既是提高民生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建设现代的基本要求。我们应按照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民生建设。

三、政社协调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关键

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不管是哪种模式,两者所关注和围绕的根本问题则是相同的,即一个与经济政治的转型发展相协调适应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难分的关联,社会建设的推进离不开政府管理给以扶持引导和支撑。反之政府对社会管理需要以社会建设为基础和前提。因此,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又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着力构筑起使群众能够安心生产生活的保障网,这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努力做到对象上全覆盖,在制度上全方位;对社会组织发展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从法制、体制、机制、税收、人力等方面设计全方位、配套化的整体改革方案,为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创造较为稳定的体制和公平正义的大环境。而社会建设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做大做强社会是普遍共识,唯有社会强大,不断提高社会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公民意识发达,公民参与积极,才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也对政府是一个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总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社会主体地位,形成政社强强联盟,最终使社会的管理和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共进。

四、改革创新是社会体制改革的动力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永恒的动力。十报告中明确民生和社会建设实际资源配置、机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和保障。社会领域改革与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等领域改革密切相关,把转方式贯穿经济社会全过程和各领域的重点任务。改革的重要原则是促进社会公正、保障机会公平。重点推进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创业公平,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有序的社会管理体制及相应机制,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要向经济体制改革中寻求智慧,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事业和产业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社会发展政策,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培养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产业,形成多元发展格局,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五、文化建设是社会体制改革的保障

文化是社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推动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扩张力,具有导向、激励、造势、凝聚、塑形的作用。社会文化建设为社会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具体而言,一要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努力构筑诚信理念,重塑诚信体系,打造诚信政府、诚信媒体、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使诚信理念在当前闪出新的亮点。二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社会团结机制,降低社会排斥,提升社会包容度,努力营造一种社会成员积极向上的和谐氛围。三要加强核心价值的引导、教育。大力弘扬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精髓,鼓励提倡和正向激励那些对社会有利的基本价值观念,使“富强、民主、公平、法治,敬业、诚信”成为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为实现“民生社会、平安社会、公平社会、活力社会、法治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

第9篇: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度安排;制度基础;制度内容;制度目标

最近党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必须坚持以“以人为本”为基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城乡一体化为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内容。

一、以“以人为本”为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什么方向,这是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农村的很多建设,大多都不了了之。究其原因,就在于以往所搞的各种建设脱离群众和当地的实际。说到底没有解决农村建设到底为谁的问题。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基础。把“以人为本”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基础,就是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改善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基础,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建设的导向。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就是将经济建设作为终极目标转变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轻视个体利益,集中体现制度优越性,转变为创新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目标;把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作为检验的标准,转变为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为目标。这种转变,既着眼于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又着眼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既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我国农民真正共享改革开放和发展进步的成果,真正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基础,意味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阶段的诞生,它从根本上走出了“教条社会主义”和“理想社会主义”的误区,“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次真正从理论走向现实,从天堂走向人间,从世界回到了中国”。它既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阶段方向的正确性,同时也保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向与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它既告别了一个时代,又继承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精髓;它既开辟了一个以人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阶段,又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融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潮流之中。

二、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制度目标

我们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制度目标,是因为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目前,我国最大的贫困群体在农村,只有农村实现了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最终实现。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难以实现的一部分。

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然而,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为此,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胡锦涛同志指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8亿多农民才能尽快富裕起来,才能调动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作自己的事业。为此,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探索和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深刻、更自觉地运用经济规律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富裕服务。为此,需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在农村全面推行科技兴村、信息兴业战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竞争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以城乡一体化为根本要求

城乡二元结构是历史的产物。长久以来,许多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城乡发展二元化结构的长期存在,不仅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较慢,而且使城市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我国农业在与国际经济联系和合作的过程中也面临新的困难。随着党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实,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它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尽快消除和弥合城乡二元结构,为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应该说,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种全会精神,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牢牢把握目前这一难得机遇,紧紧抓住我国农村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崭新格局将不再遥远。我国农民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将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制度内容

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盛不衰,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这一制度必须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内容。

第一,在领导体制上,形成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使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盛不衰,并最终取得成功,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村民委员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要使村民委员会有职、有权、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经济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配套的村规民约,与农民要求相适应的发展规划。只有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才能保证农民有序政治参与,才能拓宽基层民主的渠道,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一再出现的官僚主义、“左”倾错误。

第二,在管理目标上,坚持以满足农民的需要为依据。为此,一是要坚持目标的全面性。不仅要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增长,还要使农村的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搞花架子,不做劳民伤财之事。三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首创精神。四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建立在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解决的实际问题上。只有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得到农民拥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长期坚持下去。

第三,在测评制度上,坚持以社会和谐为标准。“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此同时,很多人也将经济发展速度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标准。结果,经济上去了,当地的污染加重了,贫富差距拉大了,各种矛盾也紧张了。过分强调经济发展,反而使社会处于不和谐状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社会和谐为标准,就是从以往只注重经济增长转移到各种因素和谐发展上来,不仅要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而且还要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要求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以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测评标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度安排中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0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