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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1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电力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 管理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项目决策阶段最重要的环节,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关键,有序高效的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企业谋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具体一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来讲,不但包括了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等工作还包括项目涉及的有关如国家政府规划、行业或产业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工作,结合近几年来在电力电源项目前期管理方面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的思考。

一、吃透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相关政策,掌握前期工作办理程序

电力生产行业作为我国基础性产业,稳定持续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为此从国家、行业、到地方各级政府制订了相当多的有关电力建设项目的法规、政策、规范,特别是近年来,困扰各级政府的雾霾天气,促使各级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及规定,因此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政策、法律法规相当广泛,从县市、省直至国家部委以及行业监管均有政策法规约束电力建设项目。

项目核准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电力工业生产建设全过程安全监察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国家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指标、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实行三同时的规定等等。

在以上政策、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在对以上各类政策法规有相当了解的基础上。要提前详细了解政策制订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及办理过程的各个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工作。对办理各阶段手续的时间要有充分的预计,不能操之过急。

在项目核准中,要全面掌握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这些文件要求什么样资质单位来编制,依据哪些标准、规范、导则,需要从哪级管理部门开始申报,需要哪级机构来批准,评审的单位及依据、程序等,了解各个支持性文件编制的前提,它们之间的先后顺序等等。如项目可研是项目环评、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地灾等专题报告编制的基础,在开展这些专题报告前首先要将项目可研通过初评并解决了主要问题。如热电联产项目还涉及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还需要在省级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省级发展部门批复的热电联产规划、热网规划等那就需要首先做好以上规划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做好项目的具体前期工作。所以说只有在吃准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把握好我们的工作计划,安排好一切准备工作。

二、项目前期,重在谋划,谋则成,不谋则废

如果说把握好政策是前提,那么一个很完善的项目前期策划则是项目前期成功完成的基础。策划就是计划、打算,是对前期工作进度的一种设计,一种安排,一种选择,或是一种决定,也可以说是一张改变前期工作进展现状的规划蓝图,更是一种动力、一种鞭策。如果说吃透国家、行业政策为我们解答了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那么策划则要为我们解答的问题是我们要做什么,需要准备什么,在何处着手进行最好,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完成,谁去做,如何去做才能达到目的。

我们要做什么,就是要根据国家的规定,取得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

需要准备什么,主要是在策划中要考虑到我们准备什么样的资料,这些资料的来源,是现已有资料,还是需要我们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或者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等等,这些内容在策划中均要一一考虑周全,这才不失是一个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能确保目标实现的策划。

在何处着手进行最好,就是要找准切入点,如众所周知的项目环评和土地预审是项目核准的两个难度较大的单项工作,那我们就要在项目环评和土地预审的关键环节、关键问题以及相关方关注的焦点上下功夫。在关键环节上加大力度,在关键问题上多研究多思考,在关注焦点上加强沟通协调。就可以变难为易,变复杂为简单

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完成?这两个问题在策划中是最难把握的,由于项目核准工作过程复杂,涉及政府、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社会机构、中介机构等几十个单位。各单位均有自己的办事方法和流程,而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任何一个部门办理过程出现一点问题,就可能影响到整个过程的时间安排;因此在策划中要尽量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计到,把过程需要的时间考虑充分,才不致影响大局,才能确保各个环节的接续,不致出现断层而影响前期工作进度。对于过程中孤立的节点,这里所说孤立是指不受其他环节制约,要尽可能提前完成,以便集中力量完成关键环节、解决关键问题。如在前期工作中经常碰到过对实际情况估计不足,计划不切实际,经常在修改计划,完成时间一推再推,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这就是策划不好的具体表现。

谁去做?在策划中首先要针对前期工作人员知识结构、素养、业务能力、经历等各个方面因素安排工作,力争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其次是要把责任落实到人,有责任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才有冲劲,才能促进前期工作的快速开展;再次是保证过程的延续性,要做到责任人要对某项工作自始至终负责到底,不能频繁换人,否则会耽搁时间和时机。

如何去做?如前所述,前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新问题不断出现,个人认为内部讨论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要集思广益,发挥大家的才智,广泛利用人脉资源。为此必须在策划中建立集体研究讨论的基本制度,在重要环节、难点环节或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以找到合理的、快速有效的解决关键问题的方法。以最快速度达到项目核准的目标。

总之策划的过程要依托政策,科学策划是前提, 创新机制,聚合力量是核心,紧密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寻找准确的切入点,做好策划工作,尽可能预见前期工作中的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预案,才能确保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前期办理过程中的信息

项目前期涉及方方面面,增进与各相关人员感情,要做到快而准,以人为本、融洽关系是关键。跑项目就是跑关系、联络感情,此话一点也不假,但是,决不能庸俗地理解。在现代社会化管理中,必须摒弃把人作为纯物质性工具对待的陈旧观念,而要以人的情感和精神诉求为中心,随时把人际关系作为纽带,实施人本关怀,激发各层次人员的内在热情和动力。在开展项目前期的工作中,应该努力实践这一理念。 前期工作中我们必须注重以情感人,处处体现出热情、真诚、尊重与理解。拉近了距离,加深了感情,让有关人员感觉到我们是朋友关系,办事讲道理讲原则,见面感觉亲切,交流才能无障碍,从而可以获取更准确、更多的与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才能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协调出现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去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前期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中关键节点的相关信息,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由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前期工作进展。要随时紧跟各机构的办理过程,掌握最新动态,并根据最新动态,及时修正策划中与之不适应的节点和内容。

四、不断学习,了解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

搞好前期工作,对政策法律的掌握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国家电力市场的动态、产业政策、电力区域政策、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

如针对热电联产项目,必须对城市规划、热电规划、热网规划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才能在办理过程中及时正确理解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准确作出解释。

在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方面,必须在认真学习项目核准前的有关程序及相关手续的基础上,学习相关支持性文件的编制规范、编制依据、评审规定等知识。如固体矿产压覆、地下水环境等需要地质勘探等方面的知识,与选址有关的需要了解不同坐标点转换的知识,环评指标、用地指标、节能指标是如何规定和计算的,等等需要学习和了解。

了解前期工作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是对前期工作的辅助和支撑,只有自己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减少外部力量的投入,从而减少前期费用的支出,节约时间加快项目前期的速度。

五、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团结协作,不断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第2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 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四)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 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六)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 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 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十二)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二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发现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发现罚款50元。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七、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离开时按规定签卡。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一、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三、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四、各部门于每月31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给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五、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质量。

六、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帐,做到帐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物品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长远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1、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标签、夹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带等。凡使用过的纸张不得自行撕毁,全部交到前台登记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启钉器、直尺、打孔机、钢笔等。

三、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发现丢失,负责人员按价赔偿。

第四章:业务员制度

一、业务员每天需写业务日志,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每周需写业务周报,随时接受上级主管的检查;

二、业务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第五章:技术员制度

一、技术员每周一须交本周计划,且每天下班前需写工作日志并放于工作台面备查;

二、技术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无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第3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为方针,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督促整改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办园审批手续,依法责令停办或取缔一批不符合办园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综治、民政、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房产、交警、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整改的日常工作。各村(居)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清理整改工作。

三、清理整改对象

全镇属地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

四、清理整改内容

1、全面审查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按照国家实行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的规定,对符合办园条件未办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必须在自查整改期内到镇中心小学登记注册,并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教育局备案;对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且认定为非法办学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办园条件或拒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查封。

2、全面审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按照幼儿园管理办法和办园标准,对辖区幼儿园的园舍标准、设备设施、师资力量、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已办证却存在办园条件不足和安全问题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查封,收回办园许可证。对无证办园和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3、全面审查幼儿接送车运营资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查校车运营资质,对没有取得校车运行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规范校车运行行为,对超员、超速、不按线路运行和带病营运的,一律从高限处罚。

4、全面审查幼儿园招生行为。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有关规定,对幼儿园名称重新审查,幼儿园名称引起歧义,误导家长的应更改名称申报;清理审查幼儿园荣誉奖牌、宣传牌匾,凡虚假荣誉奖牌及非法宣传牌匾一律撤下不得悬挂;未经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宣传横幅、标语等非法宣传广告从严打击。

五、清理整改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0日—9月30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三送”工作队员入园等形式,大力宣传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对确保幼儿安全和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幼儿园建设标准、办园条件、报批程序、接送车及园务管理的要求;大力宣传非法办园、非法接送车、虚假招生宣传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对非法幼儿园清理整顿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和举办者支持和配合清理整改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

对辖区内已办证、未办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改,重新登记注册。要对照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的程序、办学资格、办园条件、接送车使用资格、名称使用、荣誉授受、招生宣传等规定,对辖区各幼儿园进行清理检查,分类整顿。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已办证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下发停办通知,收回办园许可证;对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要帮助其补办审批手续,正式批准设立,按程序审批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按程序审批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将组织站(室)所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3、联合执法督查阶段(2013年12月1日—31日)

对民办幼儿园自查整改的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教育、民政、房产、消防、食品药品监督、交警、交通、公安、城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对辖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查看,重点对无证幼儿园分类处置情况予以核实,对非法办园问题严重的将给予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对于少数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又不关、停的非法幼儿园,由联合执法督查组强行取缔。

4、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元月—20日)

要认真总结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早宣传、早发现、早干预以及热情服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布局辖区内幼儿园网点;要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民办幼儿园管理尤其是安全、接送车和无证幼儿园整治纳入日常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严防无证幼儿园和违规办学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稳定。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牵涉到家长或举办者的切身利益问题。各村(居)、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共同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依法稳步推进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把握标准,分类治理。要全面熟悉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掌握幼儿园申办审批的程序、规定,在清理整改工作中,对无证幼儿园要严格要求,不得为了办证而降低标准;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清理整改应遵循分类治理的原则,要采取“批”、“停”、“关”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凡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补办审批手续;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依法取缔。

第4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为依法实施对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非学历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省非学历民办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苏教职[20*]3号)等规定,决定对全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进行20*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于20*年*月*日前在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及在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管理手续的社会办学机构,均需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1、依法办学情况。本年度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及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等情况。

2、学校建设情况。本年度校园校舍环境的改善,办学设备设施的投入,领导班子、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建设等情况。

3、办学管理情况。本年度在行政管理、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三、年检时间

20*年度的年检工作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自查上报材料阶段。

各办学机构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年度办学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各办学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

1.近三年的工作总结;

2.《*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财务审计报告;

5.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6.《*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登记表》。

凡提交的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年*月*日前报送审批主管机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年检。

第二阶段: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阶段。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按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检查组,审核所属办学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并进行逐校实地检查。

第三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验证阶段。经检查合格的教育机构,在其办学许可证上加盖年检印章,可继续办学;经检查需要整改的教育机构,限期整改,延期换发办学许可证;经检查不合格或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办学要求的教育机构,注销办学许可证,停止办学。

第四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总结阶段。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所有被限期整改及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办学机构均要向社会公布。限期整改的社会办学机构,未经复查合格,不得面向社会招生。自动放弃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办学机构,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四、年检要求

第5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一、明确职责,切实加强住宅物业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一)市房管局负责研究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检查评比、考核和人员培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指导镇(街道、办事处)调处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市房管局科学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改选和换届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做好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处理和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改选和换届,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进行自治管理,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调处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制止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四)市规划局负责科学设定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严格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确保相关设施配套到位,查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范围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市建设局负责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督建设单位及时处理已竣工交付住宅小区的质量问题。住宅小区房屋未经质量单项验收合格的,不予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小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停车位安排、行车路线划定、交通标线设置等工作。对小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强行停放大型客货车辆、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检查验收,依法查处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七)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查处住宅小区内破墙开门(窗)、损绿毁绿、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乱户外广告、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住宅小区垃圾清运及路灯养护等工作。

(八)市园林旅游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严格住宅小区绿化建设方案的审批,指导做好住宅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并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日常绿化管护工作。

(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住宅小区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实地标注工作,人防工程未经质量专项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十)市工商、物价、环保、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涉及的工商登记、物业服务收费、环境污染、设备设施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主动配合各镇(街道、办事处)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

二、根据实际,合理确定住宅物业管理的方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等级物业服务。先由建设单位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需要的管理服务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二)改造后的老住宅小区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也可以采用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的方式,由社区居委会提供以保洁、保绿、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

(三)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根据业主需求确定物业管理方式。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住宅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管理。凡达到规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质量的跟踪,根据物业管理的要求,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降低建设质量和配套标准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二)规范物业交接。新建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用设备设施、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要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竣工交付前,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将物业图纸资料等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共用设备设施(含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做好交接记录,明确责任。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必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证明和房屋单体、设备设施等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79号)规定支付的交接费,由市房管局统一管理,交接费的使用办法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不论采用何种管理模式,所有住宅小区都要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时难以建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共同决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项,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全面履行职责,既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义务,也要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四)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的期限应当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一致,并向社区居委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服务义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要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坚持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办理备案等手续,自觉接受市物价局、房管局等部门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市房管局要会同各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检查,科学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程度,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诚信档案制度。

(五)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因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市房管局、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且建设单位**法承担重新选聘责任的,由社区居委会临时代为管理。

(六)建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应急处理机制。市、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安排相应的经费,作为物业管理风险应急处置资金,专项用于弃管住宅小区共用设备设施临时运行管理费用。

(七)妥善处理物业质量遗留问题。已竣工交付使用房屋的消防系统、电子监控、高层电梯、地下车库等存在质量遗留问题的,由市政府统一牵头,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改方案,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资金,迅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建设单位,要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大力扶持,落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税收规费方面

1.住宅物业服务的新办企业自经营之日起2年内免缴统一收费(含防汛保安、残疾就业保障、人防、工会等各类基金);

2.20**年**月31日前,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征管经费后,由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

3.物业服务企业受委托管理改造后的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其收费列入代办项目,不计入纳税基数,使用物业服务专用票据;

4.物业服务企业可适当减少社会保险种类,下浮缴费标准和比例。

(二)政府补贴方面

1.市政府统一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在20**年**月31日前由市财政按每月0.2元/㎡的标准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建造的,补贴标准由各镇(街道、办事处)确定。20**前建成且已落实物业管理的城区住宅小区,由市财政按上述标准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单位)。

2.改造后的老小区,物业服务交接费由市财政按1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3.政府性资金投资新建的住宅小区按建筑总面积的2‰配建经营性用房,房屋产权归市房产管理局所有,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收益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三)表彰奖励方面

1.市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经费,对受到上级政府及部门关于物业管理方面表彰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个人,按照上级政府及部门明确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镇(街道、办事处)应安排相应的经费,对作用发挥好、规范程度高的业主委员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市房管局协调督促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尽快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

五、加强领导,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房管局局长、**江街道主任任副组长,市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园林、**、人防、环保、物价、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监察、质监等部门以及**江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在全市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强化物权意识,树立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维护社区环境。

第6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执法、加强检察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的必然要求。对案管部门而言,实现对案件的监督管理,首要的是深刻领会刑诉法修改的宪法原则和立法本意,准确把握新刑诉法的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等“五个意识”,并结合案管工作当前实际运行状况,将这些新理念贯穿于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职责的过程始终,以这些理念引领刑诉法修改后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实践。

案件管理的工作性质就是案件动态管理。我们称之为“案流管理”。从案流管理的属性来看,共分为“流向管理、流程管理、流速管理、流质管理、流量管理”等五个方面。如何用新刑诉法指导案流管理,将新刑诉法的“五个意识”贯穿到案管工作“五个方面”,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结合铅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粗浅之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流向管理

流向管理首先做好等级分流,铅山县检察院案管部门根据案件的复杂和难易程度,按标准设立了三个等级,一级案件是疑难复杂的案件,在从事检察工作10年以上的资深主办检察官范围内轮派,二级案件是一般案件,在一般主办检察官范围内轮派,三级案件是简单案件,适用“快速办案机制”,在非主办检察官范围内轮派;这样,就确保了办案质量。其次是以案件统一轮派为原则,实行计算机自动分流和人工分派相结合的方式,将受理案件按照受理时间顺序在预先确定的轮派范围内进行平均分配,如变更承办人须有合理理由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做到“阳光分配,公平轮派,严格监督”。这不仅改变了以往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案件承办人的做法,避免出现“人情案”、“关系案”,强化了内部监督,也使每位承办人都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促使其提高自己办理案件的综合能力。

二、流程管理

流程管理关键是对“受理、立案、审查、结案和移送”等主要办案流程节点进行监督。重构程序理念,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办案环节的责任和审批手续。建立起案件跟踪机制,从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即开始跟踪监督。把对案件的监控、执法的监督和队伍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行流程管理,落实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办案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根据新刑诉法修改的具体情况,重构程序理念要求案管部门工作人员牢牢把握以下几个重点环节:(1)自侦部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有无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2)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自侦部门是否保障了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诉讼权利;(3)对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否经过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指定监视居住的是否在24小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侦查监督部门是否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羁押的是否建议侦查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5)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程序是否合法;(6)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是否在24小时内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是否立即送看守所羁押等等。这些都是案管部门贯彻新刑诉法,树立程序理念重点监督的环节。

三、流速管理

流速管理,实际上就是案件办理速度管理。铅山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对流速实行全程监督,三级预警,确保办案期限符合规定,防止超期办案情况的出现。

一级预警为网络预警,二级为口头预警,三级为书面预警。当案件管理系统上的预警灯为黄色时,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在内网“案件预警”专栏进行网上预警。当公诉、自侦部门案件办案期限只剩下五天、侦监案件办案期限只剩下一天时,启动二级预警,由案管中心管理员与承办人进行口头预警,即面对面或电话预警。当公诉、自侦部门案件办案期限只剩下两天、侦监案件办案期限只剩下半天,案件仍未进入最后一级审批状态的,启动三级预警,由案管办向承办部门发出案件预警通知书,承办部门应在期限届满前办结案件并将案件材料送案管办。

四、流质管理

流质管理,就是使案件办理如水质般清澈,关键是贯彻人权理念和正义理念,确保案件的质量和程序正义。

案管部门要树立人权理念,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总则条款,关键是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这是因为历史和经验都表明在各种公权力中侦查权是人权的最大威胁,是最容易侵犯人权的公权力,同时案管部门作为检察院的内部监督部门触角不能直接延伸至其他机关的侦查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对案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绝不是抽象的,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应该成为案管部门干警开展监督工作的首要理念。落实新刑诉法人权理念,案管部门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重点环节:(1)自侦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是否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必要的休息和饮食,是否存在着“疲劳战”、“车轮战”等侵犯人权的现象”;(2)有无突破时间限制,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3)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是否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存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非法获取口供行为;(4)是否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予以充分保障,特别是在侦查阶段享有的辩护权。

铅山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利用各种专项执法检查的机会,或者根据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犯罪动向和办案制约机制相对薄弱的方面确定检点,进行重点监督,并形成办案质量检查分析报告。此外,我们还要求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办案质量实行季度分析上报,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院所办案件运行情况、案件质量情况以及执法中遇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为院领导和上级院提供工作决策参考。

五、流量管理

流量管理,就是对案件的工作量进行监督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流量运行,推进管理高效。

第7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1、承接*大石化产业链开发项目调研。责任科室:产业科、前期办。

2、“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调研。责任科室:综合计划科,经规分院。

3、当前我区工业企业投资情况调查。责任科室:产业科。

4、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椒北开发调研。责任科室:党政办。

5、十一塘围垦区块开发调研。责任科室:产业科,前期办。

6、全区外资项目调研。责任科室:重点办。

7、简化手续,完善服务,提高“家电下乡”的效果调查。责任科室:检查分局。

8、产业转型升级课题研究。责任科室:党政办。

9、水务价格调研。责任科室:价格收费管理科。

10、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开展体制改革调研。责任科室:体改科。

(二)出台九大政策

1、进一步完善充实《*区20*-2015年重大项目储备库》,形成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三个一批”良性循环机制.

2、加快出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3、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出台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等“三项计划”,积极引导全社会投资结构合理进行调整,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

4、深入实施《*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三大机制”。

5、抓紧起草出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并积极探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概算评估审查、后评价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管理体系。

6、修改完善《*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区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突出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造价管理和建设工期工作,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投资和工期的“三大控制”。

7、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的若干意见》,对《*区产业扶持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实际操作加以修订完善,加大区财政资金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的支持力度。

8、继续推进以“海上*”建设为重点的产业功能区建设,协调滨海、洪家、第三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滨海工业区块和沿海工业功能区两大产业区块建设。

9、继续坚持打造“现代服务业核心区”的发展战略,细化服务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修订《*区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加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扶持创新力度,加快一批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努力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

(三)抓好五大实事

1、开展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进一步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发挥价格监管部门在服务“保稳促调”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开展价格政策宣传服务;二是开展价格收费情况调研;三是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咨询服务;四是开展协调解决价费矛盾争议;五是开展价格与收费执法检查。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并认真加以实施。

2、开展家电下乡价格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国家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十大家电下乡商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等坑农害农行为,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3、*二期供水价格测算和核定。严格按照调查测算、出台测算方案、听证、逐级汇报的程序进行二期供水价格测算核定。认真召开企业、部门、乡镇、村等座谈会,听取不同层面人员意见建议,确保水价测算科学合理。

第8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2011年以来,我区认真实施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232所(公办幼儿园136所,民办幼儿园96所),在园幼儿48226人(公办17604人,民办30622人),专任教师2440人(公办617人,民办1823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79所、20748人、134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3%,较2010年增加37.3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设定的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的目标,“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全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城区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特别是老城区幼儿园缺乏,教师数量短缺,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二)坚持公益普惠。

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创新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有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共建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四)坚持政府主导。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办好学前教育。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和普惠水平,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要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的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条件质量逐步提高,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科学保教氛围更加浓厚。

四、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充分考虑二孩政策实施、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重点加强贫困村、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二)完善体制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破解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普惠程度不高等难题。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办园机制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实现形式和渠道,激发公办幼儿园办园活力,形成管理激励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

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依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X编办〔2012〕X号)、《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X教师〔2013〕X号)等文件规定,突出重点,在我区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做好公办幼儿园编制保障工作,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的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大学前教育社会宣传力度,促进家园联系,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推进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向农村延伸、向民办幼儿园延伸、向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延伸,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五、主要举措

(一)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尤其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带来人口出生率的变化,制订我区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城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确保教育用地配建小区幼儿园,农村按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配建幼儿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开办幼儿园,扩大特殊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或增设附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提升普惠性幼儿园服务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2.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推动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落实幼儿园登记制度。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三)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实际需要和我区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幼儿园建设涉及的税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减免。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园。

2.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鼓励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入园。

3.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按照中央奖补、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实施的渠道,进一步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4.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支持体系。

1.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2.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3.健全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建立区培训中心(进修学校、教研室)和幼儿园联合培训保教人员的模式,以需求为导向,以幼儿园教师部级培训计划为引领,推动区级培训和园本培训,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提升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教师完成培训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晋职、晋级、续聘、竞聘、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制定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五)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规范办园行为。

1.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价范围。结合教育部即将制定出台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落实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到2020年,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2.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命名、办班、收费、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禁止幼儿园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积极推动小学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有效衔接。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3.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市级一类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保育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保教结合,坚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三期行动计划,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加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治、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物价、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妇联、残联等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四)加强资金监管。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努力提高财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9篇: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 案件管理 案件监督 机制改革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继自侦案件提请逮捕上提一级,又在进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增设案件监督管理机构以加强检察业务内部监督制约。近几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对于检察机关加强领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也在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探索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白了为什么要搞案件管理的深层次原因,增强了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1年,我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共监督管理流转案件256件279人次,考评督查各类案件100余件,发出办案期限预警通知和督查意见20余次。在案件入口时,对公安机关提请的缺乏指定管辖、文书短缺或主要证据不足的10余起案件建议补齐手续、完善材料后再提请,纠正程序违法2件,改变公安定性2件、建议公安撤案1件,建议公安提请的轻微刑事案件转直诉8件。由于监管到位,实现了自侦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百分之百”和撤案、不诉、无罪判决、超期羁押、办案安全事故、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涉检上访七项均为零的最佳效果。同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内部监督,建章立制,实现规范管理

为了有条不紊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使案件监督管理真正到位,首先从理论上找到支撑点。根据最高检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案件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以便于操作:即《案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职责》、《案件管理工作流程》、《案件催办制度》、《法律文书统一保管使用的规定》、《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案件监督管理细则》等,并制作了一套受理跟踪案件监督管理一览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拿出此表一看,办理情况一目了然。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用这些制度规范执法和办案;用制度促使承办人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用制度提升办案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事业和责任心,使案件达到零风险;用制度警示办案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清白做人。工作中注重对案件的程序监督管理,对案件实施全程监督,在把好案件的入口关和出口关上下功夫。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以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为根本,实行案件流程监督和重点案件督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受理、所办案件实行一个窗口出进、全程管理、全程监控。通过受理、审查、转送、核实、处置五大工作流程,完成管理、监督、协调、考核四大职能,实现案件流程一体化操作、案件质量全程化监督、案件信息全方位控制、案件事务一条龙服务,解决了检察实践中存在的监督空白问题,创新了检察业务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符合基层检察院实际的案件管理体制。为了达到用制度受案、办案、管案的监控目标,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制作了详细流程图,严把“五大关口”即:“案件受理时严把入口关、案件审查严把阅卷关、案件转送严把分类关、案件核实严把出口关、案件处置严把监督关”。

二、加强内部监督的方式方法

(一)合理确定案件管理的范围和方式

检察工作涉及诉讼活动的不同阶段,不同阶段的案件具有不同的办理特点,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我们通过三种不同方式,把各类案件纳入管理范围。

第一类是采取统一受理的方式。主要是对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变原来由各业务部门分散受理为统一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并从受理之日起,纳入流程管理范围。这些案件程序性、规范性和时效性都很强,受理后必须进入程序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适合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和流程监控。

第二类是采取立案登记的方式。主要是对决定立案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办理部门要在作出立案决定后向案件管理办公室登记,并从决定立案之日起,纳入流程管理范围。

第三类是采取办结备案的方式。对于各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不论是否属于统一受理或立案登记的范围,都要在办结后向案件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以便全面掌握本院的办案情况,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工作。

(二)加强流程管理工作

流程管理是案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流程管理我们做了以下三方面:

一是做好统一受理工作。统一受理不仅可以把好案件进口关,而且是开展流程监控的保障。对统一受理的案件,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管辖规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统一受理的原则是,既要规范进口,又不能过于繁琐,不占用太多时间。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录入基本信息,然后分流给对应的受案部门办理。

二是做好流程监控工作。对于纳入流程管理的案件,建立细致的管理台账,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于办案超期和存在违法、不当情形的,区别情况,审慎、合理处理。总之,既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又使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易于接受。

三是做好结案审核工作。结案审核的重点是审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文书内容是否准确,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对于实体处理的结果,也要进行审核。

(三)加强对案件法律文书和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

案件法律文书是执法办案重要节点的反映和体现。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管理,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强对案件法律文书的管理。根据的文书种类,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填充式的文书,如逮捕决定书、搜查证等,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开具;对叙述式的文书,如起诉书、抗诉书等,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是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案件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四)加强对办案情况的分析和评查

一是加强业务运行态势的综合分析。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情况通报、业务运行综合分析报告工作机制,客观分析评价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和执法规范化状况。这既是发挥参谋、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履行管理、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二是做好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根据高检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具体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案。评查中突出重点,既对无罪案件和群众有投诉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同时统筹兼顾,对做出有罪处理的案件,也纳入评查范围。

三是健全完善综合业务考评机制。业务考评是案件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业务考评与流程管理、质量管理、统计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推动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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