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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指挥中心应急预案

第1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

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通常会存在多种潜在的事故类型,例如:地震、水灾、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恐怖袭击、大范围长时间停电等。另外,城市中的各类大型活动也会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因此,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时,必须进行合理策划。既要做到重点突出,准确反映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又要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各类预案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使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局部化,尽可能地消除、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交通。

1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主要应急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可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反应和应急恢复4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些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等4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挥与场内指挥几种形式,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响应级别的主要依据是:①事故灾难的危险程度;②事故灾难的影响范围;③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而事故灾难的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是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最薄弱、最难以控制的环节。

2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已开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表明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及风险意识的增强。但是,从目前几大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的企业级应急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的事故应急预案只是几页文件。其中,仅有对应急救援的有关组织机构与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而应急预案中其他所应包括的核心内容未能给予足够的反映,难以满足目前应急救援工作现状的要求。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缺乏强有力的应急指挥系统。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难以积极稳妥地组织各方力量协调配合,统一高效地开展救援行动,使必要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整合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

(2)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涉及受害人群多,行政管理部门多。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将无法有效扼制事态的发展。

(3) 没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后果分析和风险评价,应急预案的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应急能力的实际,对一些关键信息,如潜在的重大危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差。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各运营公司的预案均未包括此类内容。

(4) 尽管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了应急救援预案不等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即使一个非常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在之后就束之高阁,没有进行有效的落实和贯彻,不进行预案的宣传,不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不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那么一旦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案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就还是个未知数。

目前各运营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还缺乏有效的实施、维护和更新。

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 事故预防。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正常条件发生偏差而引起的,如果能事先确定出来某些特定条件及其潜在后果,就可利用相应手段减少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对外界的影响,预防事故要比发生事故后再纠正容易得多。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设计及旧线改造中,必须设计必要的安全装置和设施,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的安全程度。另外,事故预防工作也不可忽视操作规程、应急规程和管理策略的建立及其定期的培训和维护。

(2) 应急救援预案准备。主要包括:发现预测任何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类型及其影响程度;制定紧急状态下的反应行动,以提高准备程度;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做到准备充分和通讯通畅,从而保证决策和反应过程有条不稳;保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和重新评价其有效性。

(3)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应急救援系统从功能上讲,可由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中心、支持保障 中心、媒体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等5个运作中心组成。要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应急事故,需要应急救援系统中各个中心的协调努力,其运作程序可用图1表示。

(4) 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应急资源的有效性、组织和利用;事故的评估程序;指挥、协调和反应的组织结构;通报和通讯联络的程序;应急反应行动(包括事故控制、防护行动和救援行动);培训和演习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

(5) 应急培训与演习。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测试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程度;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队员的熟练性;测试现有应急装置和设备供应的充分性;确定训练的类型和频率;提高与现场外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通过训练来识别和改正应急救援预案缺陷。

(6) 应急救援行动。一个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时及时调动并合理利用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设备资源)投入救援行动事故现场,针对事故灾害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应急对策和行动方案,从而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行动,使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故。

(7) 系统恢复与善后。当应急阶段结束后,从紧急情况恢复到正常状态需要的时间、人员、资金和正确的指挥,这时对恢复能力和预先估计将变得十分重要,通常情况下,重要的恢复活动包括事故现场清理、恢复期间的管理、事故调查、现场的警戒与安全、安全和应急系统的恢复、人员的救助、法律问题的解决、损失状况的评估、保险与索赔、相关数据收集、公共关系等。

4救援预案的基本结构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是多种多样的,但应急资源是需要共享的,如何针对多种事故类型进行应急预案的系统规划,保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一致,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文件体系,避免预案之间的矛盾和交叉。这些问题在应急预案编制之初就应予以统筹考虑,否则将给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及响应程序等带来不必要的内容重复,引起矛盾和混乱,对应急预案的维护和职责明确等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灾害大致可分为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突发事件等3类。针对每一类灾害的具体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其导致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却是大同小异的。这就意味着可以通过制订出一个基本应急模式,由一个综合的标准化应急体系有效地应对不同类型危险所造成的共性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总目标是控制事态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运营。这3个总目标也可以用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来表示。我们可以针对不同事故的特点,如爆发速度、持续时间、范围和强度等,制定具有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和层次清晰,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专业性的结合,宜采用分层次的综合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救援体系的建设,从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角度考虑,以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最为合适,其结构见图2。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如采用基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基本结构。即,应急预案=基本预案+ (应急功能附件+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支持附件 )。

(1) 基本预案。是该项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习和管理等规定。

(2) 应急功能附件。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如指挥、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并应明确每一应急功能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

(3) 特殊风险预案。是在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安全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事故,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特殊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4) 标准操作程序。用来规定在应急预案中没有给出的每一任务的实施细节,各个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导,标准化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一致。

(5) 支持附件,应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相关附图表,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登记表、重大事故影响范围预测分析、应急机构及人员通讯联络方式、消防设施分布、疏散线路图、媒体联络方式、相关医疗单位分布图、交通管制范围图等。

参考文献

第2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分类管理。在区应急委、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化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镇政府(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部门、专家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标准、规程、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1.4基本情况

区现有14个镇,6个园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万多家,其中生产型单位5000多家,大部分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不少企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机器设备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规章制度不建立、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力,容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我区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事故、职业危害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和火灾事故。随着大开发、大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上升的潜在趋势。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30~6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应急办、区安委办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6事故灾难应急体系框架

(1)组织体系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区政府、区应急办、区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有关部门(单位)及镇(园区)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

(2)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关专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区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镇、园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制定、管理与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组成。事故灾难发生时,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各施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是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联系的枢纽。

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特定类别事故灾难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事故灾难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做。

镇、园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本地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和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职责

(1)区安委会职责

区安委会领导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为:

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督促安委办及时补充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区安委会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指挥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各镇(园区)各专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镇(园区)和各专项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应急准备情况;

组织、协调、指挥区内一般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各镇(园区)和各专项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需要,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培训、训练、演习和交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1)区安监管局

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在应急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规章;

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实施、协调、指挥危险品化学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修订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检查、督促镇(园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2)区公安分局

启动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力量,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根据预案中所确定负责的相关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和周边地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设置警戒线,开辟救援通道,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负责现场灭火、排险、排爆、抢救人员等抢险救援工作;

协助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3)区建交委

负责制定本区建筑工程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建设工程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对抢险队伍、处置决策专家库等进行日常管理;

提供相关的设备、设备,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治和救护预案与实施;

组织医务人员现场救护;

负责运送伤员至医院救治;

负责灾后疫情防范和控制;

及时汇总上报人员抢救和伤亡情况。

(5)区技监局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环保局

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实施

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

(7)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对区域发生一般事故灾难时启动本地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情况;

协助做好较大以上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协助做好波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

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2.3应急状态时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

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发生后,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总指挥,或授权安委会办公室领导为总指挥;区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为成员。应急指挥部设在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协调、指挥有关部门、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作出有关应急救援的重大决策。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当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先期应急救援处置以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镇(园区)政府领导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当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政府(园区管委会)领导担任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区安委办统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较大、重大和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经核实后除上报应急委外,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镇(园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

各级信息报告时限为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各级各部门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确认各种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对应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当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区安委会办公室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上报区应急办,并通报有关部门、救援机构和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和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红色表示)、重大事故(II级,橙色表示)、较大事故(Ⅲ级,黄色表示)、一般事故(IV级,蓝色表示)。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界级别和程序后,从其规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或险情,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启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当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进行Ⅲ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Ⅲ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决定。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发生II级及以上的事故或险情,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安委办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1.1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

当发生Ⅲ级事故及险情,进行响应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2)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市区处置供水、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3)发生道路交通、火灾、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等事故灾难时,由区公安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发生内河水上交通等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6)发生环境污染按照《市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2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镇(园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镇(园区)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编制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利用现有的区政府网,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保持通信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3通信

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建立通信联系,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和必要时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确保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的通信联络畅通。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由电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努力保障灾难应急工作的指挥通信通畅,并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组织通信恢复工作。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灾难时(发生“一般”事故灾难由所在地区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或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处置),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协调指挥和重大决策工作,具体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在指挥部成立之前,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先期处置和相关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部命令后,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

应急状态时,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运用指挥决策系统,迅速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助行动;

(4)及时向区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

(7)协调对受事故威胁、影响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

(8)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起,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9)必要时,通过区应急委协调部队、武警参加救援行动。

4.5应急处置

4.5.1先期应急处置

(1)区应急联动中心直接接受全区范围内的日常事故灾难的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当发生事故灾难后,根据报警情况,判断灾情等级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区政府及通知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的相关责任部门。

(2)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和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根据事故和处置情况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或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相关责任单位报告,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4.5.2一般以上等级的应急处置

(1)在本区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组成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全区各类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2)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其他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责任部门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部,参与辅助指挥决策、事故处置和信息保障等工作。

(3)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快速实施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迅速、果断地控制或切断灾难链,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社会治安、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灾情的掌控和上报工作。

4.6医疗卫生救助

区与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卫生行政猪倌部门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后机构派出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4.7环境监测

环保部门跟踪监测事发地及其周围空气、水源等环境影响程度及洗消工作,必要时请求防化部队增援。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事故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程序。

一旦发现应急人员有异常,应立即撤离现场,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救护。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疏散事故现场的群众,划定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决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方式和程序,并指定部门负责实施;

(3)要对群众的医疗防疫、疾病等加强控制;

(4)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4.11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原因分析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

4.12新闻报道

区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指定的官方来源,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时,由区政府新闻办派员对事故现场媒体实施管理,并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和公众。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1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事故原因调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救援和事故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报送有关方面。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进入区政府门户网站,确保信息共享。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区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要求及时报送。

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知情人员通过110、119报警电话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灾情。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时向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单位、事故相关责任单位通知联络,尽快进行应急处置。

事故现场的指挥通信依托应急联动中心800兆集群通信为主。现场指挥部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等为枢纽,实现救灾现场与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在各相关单位上报应急救援设备、装备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共享的应急救援设(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能及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品化学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的救援队伍。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力量,保证随时能拉得出,确保战斗力,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区建交委等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应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可调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联系方式等,确保应急时使用。

(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掌握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明确调用方案。接到处置事故灾难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和医救人员投入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5)治安保障

应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灾难现场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为救援队伍顺畅开展救援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6)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明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需用的物资储备量、分布、联系方式,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7)资金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预算,经区安委会办公室初审后报区政府和区财政局审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经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救援装备金等。镇、园区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事故单位应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资金。

(8)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负责协调保障,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联动中心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为其提供各种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负责本地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救灾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组织各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复训。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7.1演习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专项应急机构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自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习,提高协调作战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8监督检查与奖惩

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与本预案相关的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第3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2018年4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 公司概况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 应急队伍保障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 经费保障

8.5 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3 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5 应急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

2、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遍及东三省各地,危险性主要来自各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处略,项目部编制时应详细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危险源辨识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项目部应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形成《危险源识辨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公司重大危险源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适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严格控制措施。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及时进行评价、监控和预案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经理任总指挥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金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工会、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担负各自应急职责。

    3.1.2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岗位)、分包队负责人参与,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司范围内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演练等应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 根据事故发展严重程度,决定调集或协调全司资源,展开应急救援。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 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协调做好稳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3.2.2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 负责组织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向上级局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2.3副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三)协调救援行动,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组织和机构的联络与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生产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

财务资金部:负责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卫,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组织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负责信息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调度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储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应急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向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准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监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4.1.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时段及时更新,具体制定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隐患治理、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生产安全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包括气候变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通过公司局域网络平台、QQ信息、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安全预警。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安全预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监控台账。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检查监控、事后有总结;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采取适当措施,实施应急救援。

发生重伤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迟报。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见附录四:事故快报表)

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4.3.3当自有应急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的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3.5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值守电话: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2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9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3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程序。  见附录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5.2.1 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事故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同时立即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司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状况、险情控制进展和应急救援情况。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局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小组和项目小组合并为一个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进行现场救援,通报地方主管部门。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应急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地方应急机构和救援部门的支援)。

⑥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确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

⑦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或配合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 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负责启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组成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应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

④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救援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5.2.3 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向公司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2.4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事件后,项目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自身一切能力实施救援和处置,不得消极对待、拖延处置。

5.3应急结束

    5.3.1经过现场抢险救援,事故事态得以控制,险情已排除,人员、财产、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危害性已消除,伤亡人员和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妥善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现场经检测没有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3.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将现场保护情况向事故调查组陈述,同时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3.3紧急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报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5.3.4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信息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外事故信息,严禁夸大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防止造成负面影响或引起恐慌。

7、后期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交通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修复和恢复,清理施工现场,制定预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隐患,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应急迅速。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8.2应急队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人员的流动性特点,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共同组成各专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    (附件六:***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常用物资装备在施工现场配备,各项目部应配备指挥用车和运输车辆,配备常见事故应急所必须的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附录八:常用应急物资清单)

8.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

8.5其他保障:

8.5.1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时,项目综合办公室(党群综合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 应急技术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由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救援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项目部和公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附培训计划)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应急任务的技能。

9.2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协调能力,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个专业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急小组成员和义务应急队员应全数参加。

演练内容应包括:现场人员发现事故(风险)、报告事故;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亲临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概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参与应急,落实应急物资、车辆;判断事故性质和可能的发展情况,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进行事故上报;在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抢救伤员、重要财产,同时对现场进行记录;伤者现场救治及施救方法,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持现场秩序和交通道路畅通。在自身能力不能处理时,寻求社会支援的方法。

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10、奖惩

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隐瞒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延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专项应急预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编制)

 1.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    2.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

 3.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4.起重机械应急预案;

 5.电动吊篮应急预案;      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 8.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

 9.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10.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专项预案编制)

13、附件:

 

附录一: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重点监控)

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1

安全

管理

无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责任制

各种安全事故

a、b

2

安全投入不足,机构不全、人员不足

各种安全事故

a、b

3

基坑

施工

施工单位无资质,无方案施工

坍塌

a、c、d

4

不按方案施工,监督、监测不到位

坍塌

a、b、d

5

临时

用电

不执行TN-S配电系统,未验收使用

触电/火灾

a、c、d

6

电工无证上岗,私拉乱接

触电/火灾

a、c、d

7

模板

工程

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坍塌

a、c、d

8

不按规定程序拆模作业

高处坠落/坍塌

a、c、d

9

脚手架

不按方案搭设、基础不稳、连墙不牢、方案设计不合理

架体坍塌

a、c、d

10

卸料平台不按规定安装、验收、使用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a、b、d

11

高处

作业

无防护措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a、b、d

12

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高处坠落

a、b、d

13

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a、c、d

14

 动火

  易燃

易爆

物品

易燃物距明火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火灾、爆炸

a、b、d

15

未执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保管和使用规定

火灾、爆炸、中毒

a、c、d

16

消防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

火灾、爆炸

a、c、d

17

垂直

运输

机械

设备

使用不合格的安装单位和设备

各种安全事故

a、b、d

18

无安装拆卸方案,不按方案施工

各种安全事故

a、c、d

19

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带病运行

机械设备事故

a、c、d

20

未经检查验收就使用

机械设备事故

a、c、d

21

违章指挥,违章(超载)作业

各种安全事故

a、b、d

22

特种

作业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各种安全事故

a、b、d

23

防护(监护)措施不合格

各种安全事故

a、c、d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时间

时间

 注:a、制定管理方案;b、培训与教育;c、制定应急预案;d、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附录二: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图

 

 

 

 

 

 

 

 

 

 

 

 

 

 

 

 

 

 

 

 

 

附录三: 应急响应流程图          

 

 

 

 

 

                 Ⅲ级预案内事故         Ⅰ或Ⅱ级预案事故   

 

 

 

 

                                       必要时

 

 

 

 

 

 

 

附录四: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快报表

 

事故发生的时间

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

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

事故发生的企业(包括总、分包企业)

名        称

经济性质

资质等级

直接主管部门

业别

总包: 

分包:

事故伤亡人数   其中: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姓名

伤亡程度

用工形式

工种

级别

性别

年龄

事故类别

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说明:从事何工作时发生的事故,发生现场部位及起因)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及事故控制情况

报告单位

(盖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刘  畋

总指挥长

聂海波

副总指挥长(书记兼生产)

赵光伟

副总指挥长(生产安全)

王贵君

副总指挥长(总工)

周长江

副总指挥长(工会主席)

穆秀芬

组员(总会)

刘国斌

组员(物资)

雷明

组员(安全生产)

赵雄

组员(技术)

包艳

组员(工会、后勤)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技术总工)

副组长(安全主管)

组员

组员

组员

首选医疗机构

电话

详细地址

其他外部机构

         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

附件六:          

***项目***应急救援队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专业或主要工作

电话

  

 

附录七:

                       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计划

培训、演练时间

培训或演练内容

负责人

电话

参加对象

 

 

附件八: 项目常用应急物资清单(括号内为应备数量或型号)

一、劳保类:

     安全帽(20),安全带(5),安全绳(100m/2根),绝缘手套(5),绝缘鞋(5),雨靴(10),雨衣(10),防毒面罩(5)

二、消防类:

     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3Kg各10),消防钩(5),消防斧(3),铁铲(5),消防砂,消防水带

三、通讯、交通类:

对讲机(3),指挥、运输车辆(1-2)

四、急救、药品类:

急救箱(1),创可贴,纱布、绷带,清凉油,担架

第4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1.1 编制目的

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内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2)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3)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4)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5)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撒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6)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

(7)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

(8)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9)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人行市中心支行行长担任副总指挥,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修订《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是否终止本预案。

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行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市中心支行行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管理、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核实了解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休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职责,当全市人民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督促证券类金融机构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证券类金融机构发生突发事件时,督促其按照本行业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督促保险类金融机构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保险类金融机构发生突发事件时,督促其按照本行业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银监分局: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监管职责,当银行类金融机构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本行业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的同时,指导本系统和银行类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市财政局: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动用财政资金时,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及时划拨;积极申请有关优惠税费政策,防止经济金融运行出现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有关嫌疑人员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和发生治安事件,保证金融单位正常业务经营和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2.4 各金融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预案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证券类金融机构和保险类金融机构报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金融机构按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2.5 信息联络员

3 事件分级

金融突发事件按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和一般(Ⅳ级)分为4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

3.1 Ⅰ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事件:

(1)具有全省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2 Ⅱ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市级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进行跨市州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3 Ⅲ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对本市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市级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市州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4 IV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对县(区)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区域性(县、区范围内)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区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市级监管部门进行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4 预测、预警

4.1 体系建立

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应建立本系统定性、定量数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发生在本市范围内和市外对本市辖区形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风险提示信息,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 信息报告

各成员单位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通报的信息,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应急信息

5.1.1信息报告原则

金融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及时准确的要求报送。

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按照事件等级规定的时限要求立即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各接警单位、部门应按工作权限、职责,及时向本系统、本行业的上一级单位报告。

5.1.3信息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级、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金额、涉及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事件发展态势和拟采取的应急对策;其他与事件有关的内容。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相关市级监管部门要及时统计、调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处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内容,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 事件处置原则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要反应迅速、专业对口、各方参与、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和节约成本。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外泄漏相关情况。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采取金融机构、上级主管单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4级递进的层次处置。

5.3 Ⅰ级响应

市级监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Ⅰ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并与省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措施,必要时报请省政府成立全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5.4 Ⅱ响应

市级监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Ⅱ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维护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同时与其他市州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处置措施,并将结果报告上级单位。

5.5 Ⅲ级响应

市级监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Ⅲ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市级监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由事件发生单位与所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需要市级监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

5.6 Ⅳ级响应

各县(区)监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Ⅳ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相关县(区)监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并与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共同处置。需要市监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启动当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7 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启动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5.8 相关应急预案终止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事件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预案的实施。同时,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系统应急预案,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5.9 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市应急指挥部协调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企业主管部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损害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金融机构各类优惠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时,各级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筹集资金进行救助。

5.10 相关信息的对外

根据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需要,实行新闻制度,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或对外信息。

市应急指挥部要协调各媒体,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的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

6 后期处置

6.1 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权限、职责对金融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的账目进行保管、清理,对关闭的金融机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2 损失评估

相关监管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在突发事件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3 分析总结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处置结果和防范措施。

6.4 改进措施

第5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是当前急需着手解决的工作,是积极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保障社会和谐安全的一条良策。笔者结合消防部队的一些实际情况简要地谈谈自身的看法和观点。

一、当前应急救援机制存在的问题。

1、应急救援联动力量的薄弱。一是救援力量少,难于处置重、特大事故。目前,各地专业性质的应急救援联动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中小城市,真正专业性救援力量除消防、公安、武警外,只能依靠省会或较大城市以及国家专业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支援,不能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助。二是专业性不强。大多数救援队伍没有经过系统地、专业性的训练,接触重特大救援事故较少,使之一旦遇到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处置。

2、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存在着问题。一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制定不细。主要表现在对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模糊、混乱不清,在救援力量进退路线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线、无退防路线,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救援协同;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救援方式,却没有对救援现场进行估算。二是事故应急救援步骤制定格式化。应急救援中心在制定市级预案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制定救援对策时,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现场的救援行动交代得过细,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现场救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救援时哪些人利用哪个救援工具等像这样的问题布置得太具体,看起来就像是在演戏,从而忽略了事故现场瞬息万变的发展规律和计划指挥与临场指挥的关系,反而失去了实际意义。三是事故现场设定过于简单。事故设定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对策等内容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设定过于简单,如只确定一个事故点或是不设置事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危化品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建筑物的倒塌、人员连续伤亡、被困情况变化等),整个预案就显得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恶仗的准备作用,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4、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制定的预案脱节。对于一些较大规模、较大影响的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和辖区单位和地区都会制定同一地点的应急救援预案,但是如果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做好统一、衔接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力量部署如停车位置、事故现场设置、救援和退防路线的设置甚至任务分工不协调。一旦出现应急救援中心调动多种力量作战时,就很可能造成作战任务重叠或者应急救援中心制定的预案失去作用。

二、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机制中的优势和重要性。

1、性质和任务优势。消防部队是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部队,人员集中、思想稳定、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作风果敢、抢险技能全面。

2、全天候备勤和快速出动优势。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人员、装备随时保证在岗在位,接警后,1分钟之内就能携带所有装备出动,迅速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队站建设规范,城市消防队要能在接警后5分钟赶到事故地点,故灾害事故地辖区消防队能在最快时间内,就能赶到灾害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这是其他单位和部门的队伍都无法达到。

3、具有救援应急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优势。消防部队实行科技强警,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消防官兵长期经受灭火战斗、抢险救援考验和血与火的洗礼,频繁参与灾害事故处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探索出了不少成功的救援方法,掌握了较强救援专业理论知识,养成顽强的作风,练就了官兵不怕流血牺牲的顽强意志。

4、先进的器材装备优势。消防部队专业的车辆器材装备和特勤器材,为应对各种灾害事故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消防指战员在长期与火灾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投入下,开发和引进了大批科技含量高的各种常规装备和特勤装备。如防化车、化学洗消车、多功能救援车、登高车、移动式生物快速检测仪、化学毒气侦检仪、生命探测仪、破拆、登高、照明器材及设备,形成种类多,功能全的救援器材装备体系。

三、加强完善消防部队各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机制中的作用。

1、进一步建立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参战力量的职能定位和责权范围,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根据国家、省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县(市、区)特大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灾害事故类型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加强区域性和跨地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建立市级灭火救援专家组,积极参与复杂疑难灭火抢险救援现场的作战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高组织指挥专业化水平。

2、解决消防部队编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地解决消防部队编制体制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消防部队的建设力度,大力加强器材装备的投入和购置,重点加强特勤队伍的建设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及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矿山、重大环境污染、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一是要准确细致地制定预案,保证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按照预案的六个基本内容(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进行制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预见性设置事故大小。二是要简要明确地制定预案,便于使用。要结合各地和单位实际情况,应急救援中心、县(市)和协同单位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多做文章,把各参战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与协同作战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单位级预案应在上级预案的基础上,把侧重点放在各自具体的救援行动上,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对实战和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更有指导意义。三是要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的最大价值在于在实战中发挥最大作用,很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对预案的管理问题。以应急救援中心为例,应急救援中心在对全市(包括县和单位)的预案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做到信息情况有人收集,勤务保障有人协调,基层预案有人指导,预案效果有人评估。

4、加强和改进执勤训练工作。消防部队要按照勤务实战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灭火救援勤务改革,加强执勤备战,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深化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改革,建立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和以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的数字化指挥平台,强化各级指挥员技战术和指挥能力培养,提高灭火救援指挥水平。要从实战出发,改革创新训练工作,深入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体能、心理、技术、战术、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部队在各种复杂危险情况下的灭火救援能力。利用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以中队指挥、专勤抢险指挥、重大抢险救援事故指挥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演练,丰富逐级指挥的形式和方法;着眼战训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完善了大型市场商场以及高速公路抢险救援、反恐怖、防生化等特殊条件下的作战预案,为应对突况下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积累指挥经验;采用多种训练模式,加快装备技术训练单一型向装备技术训练复合型、操场示教训练向实战模拟训练、单一兵种训练向多兵种合成训练转变的进程,缩短了操场训练与战场实战的距离。

5、大力提高灭火抢险救援综合能力。全面开展地下、高层建筑、油气储罐火灾模拟和道路交通、建筑倒塌事故模拟训练操法,开展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演练。要建立适宜发展需要的消防模拟训练中心。加快灭火救援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情况、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对策、危险化学品辅助决策等灭火抢险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作战能力。

第6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立足事故预防、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体制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实战能力,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进一步提高救援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而努力。

*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事故救援方面: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整体效果。应急预案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预案演练,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市(地)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实现所有省(区、市)建立应急指挥机构、70%的市(地)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际协调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方面:矿山、危险化学品部级基地项目立项,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启动建设。法制建设方面: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47项):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年实现所有省(区、市)和70%的市(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间以及国家、省、市(地)级应急指挥机构与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传递和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有效。

3.理顺和建立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责权统一、有利管理、有利指挥、有利施救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地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等功能,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制定国家投入形成的矿山、危化品基地资产管理办法,以资产管理为纽带,强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对有关部门之间应急协调配合的内容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同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

5.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海洋、地震等相关部门协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援机制;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重特大险情信息和情况,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提供保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与矿山等专业中心的工作机制。

7.加强医疗救护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矿山事故、化学事故医疗救护网络,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医疗救护体系。

二、加强预案管理,提升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

1.通过落实责任、逐级推动、典型引路和示范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健全针对各类事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推广预案管理典型经验,深化预案管理。

2.加强预案的报备、审查和协调工作,贯彻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衔接性和可操作性。

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评审标准,规范预案管理程序,完善预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4.加强预案宣传、培训,编制预案简明手册和预案管理教程,使各级应急管理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真正了解预案、掌握预案。努力推进预案常态化管理。

5.按照“突出重点、不求大求全,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及时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修订预案。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提高救援效果,减少因盲目施救扩大事故。

三、落实“*”规划,推动科技进步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明确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抓紧部级矿山、危化、排水基地立项和建设工作;组织对57个部级基地进行中期评估;组织编制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同时,各地及基地所在企业要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搞好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区域作战能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与速度,实现建设目标。

2.各地及骨干救援队伍所在的企业,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按照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骨干队伍规划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加快步伐、早日达标。

3.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编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重点解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问题。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按照《“*”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针对煤矿瓦斯事故救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特点,选择部级救援基地,制定建设标准,启动两个方面救援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搞好事故救援和预防工作

1.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快响应、早出动,强化组织指挥,依靠专家决策,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有力有效施救,尽力减少损失。要加强事故救援指导协调工作,对较大以上事故要跟踪了解救援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调动资源和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特殊作用,积极投入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当中,除参加本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外,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到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排查治理隐患。

3.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职责;选择重点区域,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实现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互联互通,在监测监控基础上建立预警体系。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5.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赋予其职责,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6.积极参与各类安全检查和督查,在检查督查中注意发现总结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在调查中了解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1.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中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

2.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出台的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促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体现应急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建设,着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标准》、《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投入的应急救援资产管理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管理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通过检查督查,促进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着手调研制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员劳动保障制度、政府应急准备金制度、企业救援队伍提供社会服务、预防性检查等相关工作经济补偿办法和企业、社会物资用于应急救援的补偿办法等应急管理有关经济政策,为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6.贯彻落实《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请建立应急救援奖励基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1.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监督,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工作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

2.掌握社会应急资源,以市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各种应急资源数据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救援案例库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为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业务建设,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3.建立事故救援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及时对参与救援的每起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定期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对矿山、危化、海上搜救、隧道施工等事故救援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分析和评估,找出规律和特点,注重用经验指导工作,用教训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总结评估和事故趋势分析工作。

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通过资质认定,促进素质提高;出台和完善标准,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各类救援队伍尤其是中小队伍的标准化水平。

5.推动矿山和危化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按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在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地区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与部级基地和骨干队伍共同形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与没有专职队伍的危化品企业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都有救援保障。

6.努力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落实基层乡(镇)、村和中小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有人管,又会管、管得好。

7.办好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拔优秀救援队伍参加第六届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拓宽宣教渠道,创新宣教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办好应急指挥中心网站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刊、专版、专栏和摄制专题节目,编印知识读本、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

2.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分层次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研讨班、讲座会。

3.认真搜集总结和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和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完善应急救援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指挥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骨干力量赴发达国家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内涵,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易发期”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特点,认真探寻和把握规律,强化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统领,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和政治思想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业务素质。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

5.搞好评优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年度事故救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救援队伍及其指战员的选树、表彰工作,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第7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1.1.3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国网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国网预案》)、《华东电网突发重、特大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华东电网规定》)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预案管理规定》)、结合安溪县电网实际而制定。

1.2适用范围和要求

1.2.1本预案适用于安溪县电网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安溪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1.3基本原则

1.3.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电网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安溪县电网各发、供电企业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及恢复电力正常生产能力。

1.3.2统一指挥。在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工作,县电力调度所(以下简称县调)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3.3分级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安溪县电网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力调度所应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电网“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在事故后尽快恢复供电。发电厂应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并在电网调度机构的指挥和协调下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发电、出力。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3.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县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政府部门、一类、二类负荷等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第2章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公司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电力调度所、电厂应急指挥部、生产技术保障组、物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监-保卫组等组成(如下图)

公司应急指挥部

公司应急办公室

安监、保卫组

电力调度室

电厂应急指挥部

生产技术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

物质保障组

应急组织机构图

2.2公司应急指挥部

2.2.1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县电网应急处理电网事故的最高组织机构、下设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公司应急办公室”)。

2.2.2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其他安委会成员和发电单位分管生产的厂长及总工程师担任。名单见附件一。

2.2.3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国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及福建电网有关重、特大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接受上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指挥、督察、协调全县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4)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

(6)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7)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指令;

(8)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有关发电企业指令,对其突发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及时向泉州市电业局等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10)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

2.3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1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二。

2.3.2公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和汇总电网事故情况,提请总指挥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总指挥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检查各电厂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会,指定信息发言人。

2.4电力调度室

2.4.1电力调度室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县电网事故处理。县电网中各发电厂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通信联系方式应报县电力调度所备案。

2.4.2电力调度室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根据故障现象准确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并就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3)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方案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提供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等的事故工况,预测电网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方案的建议。

2.5电厂应急指挥部

2.5.1各电厂应急指挥部应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各电厂的有关电网事故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附件,也是本预案的一部分,应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备案。

2.5.2指挥由各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担任。成员由各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5.3电厂应急指挥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理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改、维护本单位电网应急处理预案,使之与地方政府和公司应急预案相匹配;

(2)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请求应急救助;

(3)组织和指挥现场设备故障的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以及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5)组织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电力调度室提供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

2.6技术保障组

2.6.1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配合电力调度室处理电网事故,协调处理设备事故,协调各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工作,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6.2组长由公司生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司输变电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生计科、基建科、输变电部、计算机中心、客户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2.6.3生产技术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1)及时、准确将重大电网事故中涉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负责应急处理技术与抢修力量的保障,组织或指导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诊断和抢修方案的制定,组织外援力量的调配;

(3)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恢复和事故评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对策。

2.7物资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物资,组长由公司物资公司经理担任。

2.8后勤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和电厂应急指挥部,协调各电厂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处理预案启动期间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组长由公司行政科负责人担任。

2.9安监、保卫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协调各电厂安监、保卫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保护工作。组长由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卫科负责人担任。

2.10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

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包括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各成员电话及值班电话、应急处理专线电话、公共部门电话等,详见附件三。

第3章应急分级

3.1应急分级

参照《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电网停电范围,以及事故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影响,根据《国网预案》、《华东网规定》的应急分级原则,将电网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3.2预警状态

(1)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2)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部端设备)大范围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与泉州局联网的110KV设备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情况;

(4)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3.3紧急状态

(1)县电网全网失压;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县电网大面积停电或瓦解,导致电网无法正常运行;

(4)县电网主干通信网络或调度自动化体系统瘫痪,引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大面积中断,调度失去控制命令的传输媒体,导致电网无法正常发供电时;

(5)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市电业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第4章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事故报警程序

4.1.1.1当安溪县电网发生符合第3.2条预警状态或第3.3条紧急状态的情况之一时,县调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故障状态,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汇总后,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见附录七),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4.1.1.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没,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通知各应急处理保障小组组长。

4.1.2应急程序启动

4.1.2.1公司总指挥在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将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县经贸委,安监局等政府部门及泉州市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4.1.2.3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各有关领导和部门。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调度值班室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

4.1.2.4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紧急状态后,指挥部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公司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4.2预警控制

4.2.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就电网突发事件发出预警后,各级应急处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预警的突发事件性质,评估对电网的影响。

4.2.3在预警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3紧急控制

4.3.1当发生电网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出现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参数严重超运行限额,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为严重的电网事故时,县调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4.3.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县调缺乏更进一步的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更大范围停电时,县调应即使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向地方政府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提请批准实施紧急限电方案。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紧急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4.3.3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对重点城市、重要用户供电,县调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近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度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3.4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4事故抢险

4.4.1发生电网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配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迅速召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找故障点,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4.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要给予电力抢险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及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3在抢修过程中,必要时可请求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4.5社会应急

4.5.1在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由县政府确定启动社会相应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处理与处置工作。

4.5.2发生电网事故时,各单位应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的电力供应工作。矿井、医院、人员聚集场所等重要用户,应迅速启用事故应急保安电源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6电网恢复

4.6.1县调应按照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必要时启用“电网黑启动”预案。

4.6.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正确掌握和评估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特性,制定合理的机组启动方案。一般应按优先次序恢复较大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4.6.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速度,保证发电机组运行稳定,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之内,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各类过电压的发生,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扩大停电范围。

4.6.4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随着各类机组相继启动并投入并网运行,要按照负荷优先级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对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4.6.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县调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7信息

4.7.1县电网内发生电网事故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统一对外信息,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4.7.2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要通过主要媒体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7.3公司应急办公室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信息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通报。

4.8应急结束

4.8.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8.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总指挥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排除,并且恢复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9应急处理系统流程图(见附件四)

第五章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公司应设立应急期间24小时受理专用电话,只用作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指令等有关工作的联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责人员的手机在应急期间应24小时开机。

5.1.2公司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电网事故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恢复电网供电的恢复措施。

5.1.3电力调度室应制定电网事故处理方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并网发电厂应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

5.1.4电力调度室每年应定期制定、修改电网黑启动方案,黑启动方案考虑的因素必须周全,且与地调黑启动方案应协调一致。

5.1.5公司每年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止110KV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的检查工作。输变电部每年应定期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制定预防变电站全停的事故处理预案,并进行落实。

5.1.6县调应制定电网低频、低压减载方案,配制足够的减负荷容量,并定期开展实测工作,每年要根据实际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紧急情况下保证电网安全的拉闸限电序位表,事故状态下的拉限容量不低于负荷的30%。

5.1.7县调应制定“预防和应对电厂缺煤停机事故预案”。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的限电指标,保障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5.1.8为保证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止和处置由于二次系统遭受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不能正常运行,信息部应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应对的处理预案,并报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县调备案。

5.1.9县调应设置防灾备用调度系统,以防止因调度机构环境破坏,导致不能进行调度的正常指挥。备用调度系统不能建设在同一个建筑区域内。备用调度室的技术装备应能保证日常基本调度业务的开展,至少应装备建议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一套、专用调度业务电话通信系统、电网一次电气主接线图。

5.1.10为有效地防范由于电力通信的原因造成电网调度失灵,应制定电力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5.1.11并网发电厂应制定保厂用电措施,并报调度所备案。

5.1.12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停电抢修等反事故演习,提高抢修能力。

5.1.13县调应备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在失电情况下,能连续8小时提供调度支持系统和事故照明足够的电源。

5.1.14针对近年来山火多发,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情况,输变电部应制定“火烧山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1.15客户服务中心应会同调度室制定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各类重要用户要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1.16为保证调度室、变电站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安监科应会同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点场所事故抢险、消防、防灾、防盗、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

5.2.17为有效防止和处置台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对电网的伤害,安监科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台风、防汛、雷击等自然灾害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2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公司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5.2.2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电网事故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

5.2.3变电检修部及各中心供电所应根据本单位设备,负责提出事故备品备件清单,确定事故备品备件的型号和数量;物资公司负责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修物资的储备和保管工作。生计科负责制定事故备品备件的配置原则,确定物资公司应储备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名称、型号和数量,并每年不少于二次检查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修改清单。物资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档案资料。

公司储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台帐(应包括备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健康状况),见附件五。

5.2.4公司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电网事故的技术措施。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5.3管理保障

5.3.1公司应根据应急保障体系的要求,确定各类应急人员名单,特别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结合突发事件的类别,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处置电网事故的演习。

5.3.2公司应每年定期聘请由电力生产、运行管理、科研单位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组,调研和检查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3.3安监科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通俗易懂方式教导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第6章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

6.2改进措施

6.2.1电网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6.2.2公司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2.3根据设备投保情况,财务科应与保险公司联系现场勘察及理赔事宜。

第7章培训与演习

7.1培训

7.1.1劳工科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培训组织工作。

7.1.2参加培训的人员:所有在应急预案中承担某项职责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直接和间接参与应急工作的协调或责任人员。

7.1.3目标: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熟知所在岗位在应急处理职责,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应急处理任务,能按预案进行事故报警、调度、抢修、物资运送、通讯联络、指挥等,提高应急处理反应能力。

7.1.4培训的周期:每2年一次。

7.2演习

7.2.1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演习工作。负责成立预案演习导演和演习监护小组、演习评审小组,按周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演习计划,监督实施。

7.2.2本预案演习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

成员: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

7.2.3模拟演习的类型

根据情况有选择性地、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演习,或功能演习,或桌面演习。

7.2.4演习评价

建立评价档案,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级别评价。评价结果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并存档。

7.2.5本预案演习的周期每2~3年1次。

第8章应急预案的维护

8.1本预案的更新、维护

8.1.1本预案更新、维护负责人: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

8.1.2更新、维护修改应填写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如下表)

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修改日期

修改人签名

修改页的页码

修改内容

修改原因

8.1.3应急指挥部应对每一子预案确定更新、维护负责人。

每一更新修改一次预案,修改者都必须向公司应急办公室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其原因,并填报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8.2预案的评审人员和单位: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成立评审组。

8.3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书面

8.4评审应急预案的周期:每年一次

第8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XXXXXX处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

,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1.4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XXX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XXXX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定《XXXX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XXXXXX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员:XXXXXX

2.2

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预案。

2)通过本系统局域网络中心及国内外安全网络信息组织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和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突发信息网络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突发信息网络事件,

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4)负责组建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3

预警及预警机制

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3.1

突发信息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3.2

应急准备

XXXXXX信息中心和各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3

具体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

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

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

有关应急预案

4.1

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经济信息中心,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办公室

,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

渗漏水隐患。

4.2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安保科、经济信息中心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经济信息中心、事发单位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并对事件进行调查。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事

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向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3

机房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

、电话等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

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停电时间

过长的,

信息网络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应

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办公室,启动备用电源,保证经济信息中心正常运转。

如有必要,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4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

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2)

经济信息中心接报告后,应及

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

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

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必要时,及时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应急处置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5

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

信息系统管理员

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经济信息中心。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

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6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2)经济信息中心应根据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

术处理。

3)

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7

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经济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3)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

上报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必要时,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处置结束后

,

经济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8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1)

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

后,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并组织查找、确

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

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

经济信息中心应

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

经济信息中心应在

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4.9

业务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1)

发生业务数据损坏

时,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

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备份业务系统当前数据。

2)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若备份数据损坏,则调用磁带机中历史备份数据,若磁带机数据仍不可用,则调用异地备份数据。

3)

业务数据损坏事件超过

2小时后,

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以手工方式开展业务。

4)经济信息中心应

待业务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由相关系统业务员补录数据;重新备份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10

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

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经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经请示同意后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及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直属单位关闭一切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等,并切断电源。

2)

雷暴天气结束后,经济信息中心报经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并通知市局

(公司)

机关、各指数单位及时恢复设备正常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单位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经济信息中心。

3)

因雷击造成损失的,经济信息中心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报告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

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

5分钟内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

导小组报告,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XXXXXX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如有必要,及时上报nnnnnn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

6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在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保证全天

24小时通讯畅通。

7.2

装备保障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

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3

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7.4

队伍保障

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网络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信息网络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8.2

预案演练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

责任与奖惩

信息网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不定

期组织对各

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突发信息网络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追究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更新

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9.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XXXX制定并负责解释。

9.3

第9篇:指挥中心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城区安全和稳定。原则:迅速应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控制。当施工场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始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一)、场区火灾;

(二)、深基坑开挖塌崩;

(三)、高支模支架塌陷;

(四)、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五)、触电事故;

(六)、交通事故;

(七)、围墙垮塌;

(八)、高处坠落;

(九)、脚手架倒塌;

(十)、机械伤害;

(十一)、其它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十二)、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

(十三)、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 应急预案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事故发生评估预测为:

(一)、死亡数在1人以上;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三)、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同时启动应急反应、建设单位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报告程序

(一)、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应迅速投入全面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建设局。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六、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突击队,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单位应急救援责任人。

(二)、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人员组成:组织指挥组:通信联络组:应急行动组:

(二)职责:

1、组织指挥组组织指挥组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各相关应急单位和应急小组的应急与响应行动。

2、通信联络组接受组织指挥组的指令,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1)、通讯体系:应急预案中必须确定有效的可能使用的通讯系统,以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个机构之间有效地联系。

建立有效的通讯体系,其体系应考虑的因素有:

a、应急人员之间;

b、事故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

c、应急救援系统各机构之间;

d、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

e、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

f、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

g、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

h、应急指挥机构与认为必要的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

(2)、紧急情况电话联络表单?位联系电话姓?名联系电话公 安110急救中心120消 防119建设局安监站办公室3、应急行动组负责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及时通过通信联络组向组织指挥组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七、应急措施

(一)、应急措施处理程序图

建筑安全事件发生组织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联络组向各应急小组通报情况(**负责)通知应急行动组(**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应急措施处理程序

1、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指挥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计划,向各小组下达配合、协调抢救指令,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要求所有应急人员行动迅速有效。

2、通信联络组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向建设局、公安、消防、医疗、市建设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等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及时将事态的发展向组织指挥组报告并将组织指挥组的指令向各抢救部门传达。

3、应急行动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协调、指导相关方展开抢救救助工作,并及时通过通信联络组向组织指挥组和相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5、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6、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预案的完善提供经验和依据;

7、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八、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城区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应经常组织紧急救援知识和救援措施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指导、协调和督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一)、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管理部门和施工场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