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执法工作制度精选(九篇)

执法工作制度

第1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县政府于2020年5月23日召开了全县三项制度工作会议,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会上下发了《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及任务分解表,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实施方案下发后,县政府修订了《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在政务门户网站开设了“执法公开”专栏,各执法部门普遍设立了行政执法专题公开公示栏目,并与相关互联网站链接,让群众直接通过网络查看执法公开内容。目前,全县行政执法公开架构、机制已经形成、逐步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对执法内容、权限、依据、时限、程序、决定以事项清单和流程图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2)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在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县“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权责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85%。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县司法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年组织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执法证件年检与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结合进行,凡本年度无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补考合格的,通过年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或者考试或补考不合格的、有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未经处理的,不予通过年检。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依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县政府印发了《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时间节点、标准和要求,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各乡镇执法目前对执法领域相同的部分制度进行沿用。为全县执法部门分别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共计827台。达到市政府要求的一类标准。2020年司法局对我县科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320余人集中培训1次,对全县12个乡镇15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新增培训,为考试通过的发放了执法证件,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不断完善壮大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2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围绕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为目标,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执法监察,突出效能监察,通过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建设“新门户,城市新家园、产业新高地”,营造公平、正义、廉洁的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查范围

督查工作将紧扣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专项督查与食品安全“天安行动”相结合,与全区“八大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全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行动相结合,确保此次督查工作有抓手,督查结果有成效。

1.食品安全“天安行动”执法工作。结合全区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熟食制品“三大重点项目”的综合治理,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五个重点领域”的集中整顿,对相关责任部门的执法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天安行动”,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安全,避免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涉及部门:区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

2.城镇环境“八大整治”执法工作。将重点对非法运营、违法建设、无证无照、沿街立面及市政设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等方面的整治成效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相关牵头职能在尽职履责情况和行政执法力度。同时,按照“发现处置机制日趋良好,条块团队合作日趋紧密,综合管理效能日趋提高,基础信息采集日趋完善,人民群众认同感日趋提升”的工作要求,重点了解确保整治成果的持久巩固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涉及部门:区交通局、工商局、城管局、公安局)

3.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执法工作。将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核心内容,重点加强对涉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如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障、集约节约用和违法用地整治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相关行政部门贯彻政令落实的措施通畅性和行政执法工作实效性。(主要涉及部门:区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

三、督查内容

1、行政执法工作尽责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行政法律、法规、文件梳理和掌握情况,是否做到行政执法权力明晰,部门职能责任明确。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尽责履职确保政令畅通;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严格依法履职,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到位。重点查办在行政执法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行为,对瞒案不报,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现象,以及重案轻罚,以罚代刑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以及相关领导责任。

2、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合规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本部门是否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和规则建设情况,是否施行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全程说理式执法制度,

以及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

3、行政执法权力自由裁量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事当其罚,罚当其过,是否存在处罚上存在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上级明确部分违法行为限制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有无突破法律法规或上级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底线情况。

4、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督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内控机制是否完备,执法办案评议考核机制是否科学,违规违法办案造成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以及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其它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情况。

5、行政执法基础建设情况。重点调研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和实际掌握情况,基层执法保障情况。重点调研“阳光执法”工作,调研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是否做到公开透明;重点调研行政执法台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情况。

四、督查要求和方法

1.工作要求。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于社会和公众,直接服务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区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到法律威严和政令畅通能否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正确对待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合本方案中明确的督查重点组织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第3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为构建从严整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力度,切实有效地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本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机构组成

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各执法部门包括: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所有成员单位。

(二)具体职责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和实施;负责由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审定批准;负责搜集整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情况,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并向市安委会备案,具体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承担。

各执法部门负责由本部门牵头进行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拟定,并报请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负责对批准后的方案的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负责将本次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汇报。

各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工作,服从牵头部门的统一领导。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严格执法。

二、联合执法主要工作内容

(一)交通秩序混乱,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

(二)问题涉及多部门,情况较为复杂,影响较为严重,单个部门无法扭转不利局面的;

(三)涉及各部门工作,需要联合执法的;

(四)交通安全管理中多年形成的“顽症”,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

(五)经上级通报批评,仍无法治理的,或经督促检查,仍整治不力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

(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

(七)执法部门认为有必要对其他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联合执法的;

(八)上级安排集中整治或其他有必要开展联合执法的。

三、联合执法的分工及协作

(一)对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隐患排查等联合执法,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联合执法,由交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对农机安全管理的联合执法,由农机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联合执法,由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集中整治和社会隐患排查整治,由各部门联合执法。

四、工作方式

日常的工作,以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为主,在各部门依法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一段时间可实施一次规模较大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原则上一个季度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随时进行部门联合执法。

五、特殊情况联合执法工作组织程序

市级特殊情况联合执法行动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由市政府确定,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一类是经市政府(或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由市直各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

(一)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具体组织程序:

1.由市政府(或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确定针对某一领域或某一地区存在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

2.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拟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执法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工作要求,报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批准。

3.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在方案确定的时间和限期内完成联合执法工作。

4.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就本次联合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或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进行汇报,将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二)由市直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的联合执法行动具体组织程序:

1.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执法对象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执法工作需要,提出联合执法意见,拟牵头进行联合执法的部门负责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审定批准后实施。

2.联合执法牵头部门依照方案,会同其他执法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组。

3.各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工作,指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

4.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单位要将联合执法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同时将情况整理总结后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汇报,拟向市政府汇报的可直接向市政府汇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

(二)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或本部门排查出的本行业和领域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迅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组织验收,整改验收合格的,对隐患进行销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三)对有关部门排查发现并通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部门、企业拒不整改的,由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4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S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9-0167-1

我国幅员辽阔,林地面积宽广,林业保护工作量十分巨大。现行的林业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民众对林地保护的法律意识还比较落后,受教育程度也普遍较低,导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难度相当大。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1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民众法制意识欠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有待加强

在吉林四平市各个地级乡镇,林业相关部门都曾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从事普法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品、组织座谈、播放科教宣传片等教育民众爱护林地,增强法律意识,但是收效不是很明显。就四平市而言,发生涉林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农村,案件分布比较广泛,涉案对象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下,仅仅依靠林业行政处罚的宣传效果很难达到影响一大部分民众的目的,所开展的林业法规普法教育工作,也主要集中在各个县政府所在地以及人流量比较大的集镇,相对于人员稀少或者地理偏僻的乡村,则很少甚至从未去从事普法教育工作,发生涉案事件,也仅仅只给予行政处罚,并未借此事件进行普法深度教育,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尚不够彻底。

1.2 林业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足,工作较为被动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授权,负责林业行政案件主要由森林公安为主要力量,担负本地区的林业管理工作。但就四平市目前的森林公安配备来看,还无法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森林公安不仅要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同时又肩负着全市所有林地的护林防火任务。吉林四平市森林防火期较长,工作任务重,以目前在编的警力来看,尚显不足,致使部分林业行政案件不能及时查处。主动查办案件数量有限,大多数案件都是接报后查处,案件查处的时间效率较低。

1.3 少数基层政府部门存在违反林业法律的现象

部分地方政府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也会发生违规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以及各类毁林等事件,给森林资源造成较大损失。一些政府工程在项目审批环节,为了赶工期或者降低成本,未经审批或者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匆忙开工建设,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少报多砍、少批多占”的现象。在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往往受到各方利益以及多方职能部门的掣肘,执法难度相当巨大。

1.4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部分条款规定滞后,难以有效发挥对林业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主要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1.4.1 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林业的管理体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适应 我国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并没有覆盖这三种效益,而主要体现了对经济效益的维护。森林法中的一些条款虽然明确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制度、使用权的转让制度、造林组织管理及各类造林形式形成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归属等一系列制度,但这一系列制度所维护和体现的效益形式主要是经济效益。

1.4.2 部分法律法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于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事件有详细的处罚措施,除处以一定罚款外,还要求恢复林地原状。但是对于不能恢复的情况并未做出明确的处理措施,比如违法开山采石(矿)、采土、采砂等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是毁灭性的,即使恢复,是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完全恢复,而《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况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1.4.3 《森林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承担主体错位 行政罚款是林业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之一。按照现行《森林法》的规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法人组织造成的涉林违法行为,需要对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法人组织作出处罚。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这种处罚往往摊派到该组织全体成员身上,而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却没有受到什么损失或者损失很小,造成处罚主体的错位,达不到处罚惩戒违法的目的。

2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创新措施

随着国家对林业管理工作的逐步重视,倡导依法治林、高效管理,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已成为吉林四平市生态建设的共识。高效的执法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林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工作制度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 改革和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首要工作是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完善落实林业产权制度。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现在施行的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限制了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植树造林工作的积极性。合理配置林业资源,保障各方权益。在落实林业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林地流转承包,科学合理利用林地,造福于民。

2.2 加快修订和完善林业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

现行的《森林法》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条例已经明显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具体实情,某些条款也缺乏对一些违法事件的处理措施,笔者建议我国立法机构应当在充分调研、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和完善当前林业法律法规,使各项林业保护措施有法可依,切实保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维护林地的生态完整和安全。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法人违法的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对法定代表人或具体责任人的处罚条款。

2.3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使社会公众都能知法守法

第5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近年来,河南省新郑市围绕组织保障、质量保障、法制保障三个层面,积极探索“三五”执法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规范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坚持“五项措施”,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规范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及时到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巡回督导。

二是制定办法。印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2008〕50号),每年都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等文件。

三是强化队伍。抽调25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常驻乡镇开展执法,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四是明确责任。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文明执法责任书和文明执法承诺。

五是督查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市依法征收规范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专一督导组,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个案督查。

二、严把“五个关口”,提供质量保障

一是严把宣传教育关。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

二是严把底数澄清关。坚持由乡镇、街道负责,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每月认真排查本辖区违法生育人员,澄清违法生育人员底数,真实掌握每个人员基本情况。

三是严把试点带动关。全面推行《河南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试点。

四是严把案件办理关。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严格标准、处理恰当。

五是严把结果公示关。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后,坚持“阳光操作”,在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及时张榜公布。

三、落实“五项制度”,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落实法定程序征收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执法和“网上委托审批”双轨办案模式,对在职人员违法生育和重大案件实行统一执法,对一般性案件实行委托办案。

二是落实征收标准和人性化执法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依照法律法规,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制定各年度征收标准,杜绝了征收标准不一的现象。

三是落实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制度。由法院抽调行政庭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做到当日接待,当日受理,快速审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行,保证执行效果。

四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是落实群众工作纪律制度。把“十个不准、十个严禁”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作为一条高压线,要求市乡村三级必须做到,发现违纪者,从严追究责任。

第6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该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依法行政统筹全局工作,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严格落实,并严格考核,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力度,促进全市煤炭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该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煤(2009)41号】,今年以来,局党组以及局领导班子,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长抓紧不懈,细致指导,有力地推动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该局专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目标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内部考评评议制度等有关制度。年初,该局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点,与煤矿安全执法大队负责人签订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由局法制科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局机关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上报。由于该局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以来,未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执法人员无一人因廉洁问题被举报查处。

(二)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为规范执法行政执法工作,该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专门对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煤炭法》、《矿山安全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大事故的决定》(*政【20*】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逐项进行详细梳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数个处罚阶次,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执行基准》,在煤矿违法行为规划为轻微、一般、严重等阶次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相应罚款数额,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标准,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认真遵照执行,使该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规范在法律框架之内和合理幅度之内,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高效进行。此外,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还制定了行政执法首查整改制度、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将使用率高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及执法文书式样汇编成书,使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组织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考试并对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审核、换发,同时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为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增强该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专门邀请了河南省能源发展局副处长孙耀霖、市政府法制办科长洪志勋为八个县(市、区)煤炭局主管法制、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队队长和执法业务骨干,市局有关科室人员,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就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煤炭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

(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局不断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奖优罚劣、激励约束等机制。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政(20*)1号文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五)煤炭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以“五五普法”和《纲要》颁布5周年等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突出法制宣传主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共展出牌板6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探索服务煤矿企业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该局不断加强分类管理,为煤矿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坚持“一保一打”,保证对复工复产服务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矿井,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要加大复工复产工作力度,尽快纳入正常管理。对市局批准的第一批复工复产矿井,要召开矿长会议进行大力支持和宣传,由市煤炭协会牵头,组织专家在验收、设计、办证等方面加大对复工复产矿井的指导服务力度,形成支持先进,控制中间,打击落后的氛围。二是“三个限制”:对省验收组没有定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入井人数不超过5人的规定,只允许通风、排水;对技改没完成的煤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对三个月内采矿证即将到期的煤矿,严格控制工作头面、入井人数和火工品供应,严防煤矿违法违规酿成事故。三是抓好“三个督促”。对“六证”齐全矿井,要督促在六月底前按程序进行复工复产,督促技改未完成矿井限期完成,督促技改已完成矿井限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后按程序复工复产。要加强“雨季三防”、监测监控管理等工作,确保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由于工作开展时间短,队员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执法水*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程序、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备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法制宣传力度

第7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全局行政执法活动必须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广播电视工作生命线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职权法定、程序合法、权责统一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与进俱进的精神,认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加强法制建设,确立依法行政的行为规范

要全面贯彻“两抓两提高”,严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转变工作职能,扎实有效地作好广播电视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

法监督及过错责任追究等法制监督的规章制度建设。要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严明纪律。配套相应措施,以保证执法的效能。坚持科学、民主和透明的原则,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保证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到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有效性。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项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广播电视执法队伍。

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职责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执法人员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广播电视秩序,构筑和谐市。

2、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作到行政执法依据公开、权限公开、程序公开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公开。执法工作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

3、要加强执法协调。要有规范的内部协调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完成好行政执法任务。同时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增强执法的有效性。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通过巡查、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应及时向上级局报告。对隐瞒不报、虚报或者不请示越权处理的,要追究责任。对行政执法依据、范围、程序等不明确或执法上有争议的,应及时向上级局请示。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责任岗位、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

4、坚决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考评制度。要坚持实施执法检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定期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凡行政执法出现严重问题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引入和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群众等有关方面地监督,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广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要以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思路,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抓好各股室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干部年度法律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工作目标中,并落到实处,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培训,尤其是要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方面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恪尽职守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约束,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对违法违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

第8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douyacai”为你整理了这篇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通知》要求,区水利局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宣传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

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做到权责统一。

(二)强化法律宣传

一是注重党组班子学法用法。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充分利用各类培训班、学习班、总结会、推进会、评查会的机会,让全体执法人员重温行政执法的概念、作用、意义,学习宣传水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区水利系统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法,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水法律的了解,形成一个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张贴水法律宣传标语130余条、悬挂横幅20条、出动水政车巡回宣传38次、印发宣传材料12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20余次,运用各种媒介如手机短信、钉钉、微信等普及率广的通讯平台30余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区水利局依据《吉林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制定了双阳区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绘制了行政处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范使用省水利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要求,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区水利局及时调整机构职能,第一时间由政数局网站公开执法机构情况、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救济途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二)加强队伍建设

区水利系统现有行政委托的执法组织4个,分别是双阳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双阳区河道堤防管理站、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培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8名。区水利局积极开展队伍建设,按照制定的培训制度,每年安排新进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定期组织水利系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及时参加法制审核培训。

(三)依法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2020年,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采取区乡村联动等方式,出动执法人员377人次、检查河道17条,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145.62公里,拆除整治涉河违章建筑28处,整治河道长度251.64公里,完成了年度“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通过自查、巡查、督查、举报等各类途径,立案查处各类涉河违法案件2件、移送公安2件,严厉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全年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全面规范执法制度。局党组按照行政执法流程,编制完善了《双阳区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推行“互联网+”、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努力创建营商环境。区水利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号召,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优化服务方式,实施人性化、保姆式服务,在严格执行水利规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让企业满意。

四是其他行政行为执行情况。区水利局全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给付事项。

四、存在问题

一年来,区水利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仍待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齐等。

三是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体现在被动执法、执法滞后,为了执法而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体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有待加强。

五、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以依法行政为总抓手,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使水利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公开的各类执法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第9篇:执法工作制度范文

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使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起步早,市政府各部门有一半以上设有法制科,所以执法监督工作一直开展顺利。近年更加大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法可依,依法推进。一方面我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规定》等规范政府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近几年,我市陆续制定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相配套的政府规章,使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二)加强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力度。*年,我市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了《*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把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的职责放在市、区法制局,设立投诉窗口和电话,直接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或不适当行为。五年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超过200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近两年来,我市根据《纲要》和省政府的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的20多支行政执法队伍及其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明确执法职责,在摸清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设立的情况基础上,清理合并了部分行政执法队伍,清退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合同工,、临时工,并对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在报刊上公告,让市民清楚了解,使我市的行政执法队伍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

二、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转变政府职能,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市政府于*年在广东省内最早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确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法案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也分别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人。几年来,通过对执法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强,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责任感逐步加强,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市法制局承担了对39件地方性法规、40件政府规章、900余件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的任务,清理工作*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经清理,建议修改2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12件政府规章、修改和废止28件规范性文件。并将有关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规定、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年8月*市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我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市法制局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通过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省有关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法规及相关文件,对全市现行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一核对,有充分依据的予以保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不再实施行政许可。经过这一轮的清理,全市共拟取消64项,拟保留311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尚未开常务会议决定)。从而减少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大力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和法律培训考核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坚持做好行政执法证颁发和审查工作,几年来共办理执法证(含换证)3000余件。在换发证时,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或更正。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市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年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颁发行政执法证,对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或不适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取消其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该行政执法行为无效。

(三)认真实施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为了配合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我市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市政府于*年起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年7月1日起增加)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能申领行政执法证。

四、政府法制监督协调工作有效推进

根据《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布署,配合市编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相关单位研究完善我市的综合执法问题,特别是在撤并职能、加强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论证。

继续大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续工作,对于一些移交的执罚事项,按照程序进行办理,例如室内装饰装修、施放气球的执法问题,经我局协调现已准备按程序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成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

当前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原因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统一机构,市法制局虽有执法监督科,但地位过低,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为此,市政府根据省法制办的要求,批准设立了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与市法制局合署办公。

六、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管理制度,设立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是对抽象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处理,对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统一,至关重要。去年,我市已在市法制局增设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对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才能颁布实施,否则无效,以此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近年来,我市的执法监督工作是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机关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未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特别突出的是仍有一些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低、政治素质差,虽经过市法制局组织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但未能使其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以致发生执法中,认定事实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和乱用职权等情况。

(二)对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的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考核机制不科学,奖励措施不到位,责任追究难落实,与相关制度不够衔接,难以发挥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作用;组织实施还缺乏必要的保障等。

(三)执法监督体制不合理,监督力度不够。特别法制部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地位低、权力小,权威性差,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能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另一方面,监督工作尚未切实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靠搞突击检查,过后依然如故,未建立监督责任和过错追究制,出现执法违法行为时无人查究,而法制部门监督机构力量薄弱,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法制部门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保障不够,致使一些执法监督工作无法开展。如我市虽然设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与市法制局执法监督科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但执法监督科目前只有两个人,日常的工作都难以应付过来,更不要说去开展全市的执法督察工作了。

(五)一些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定取消后,国家、省、市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造成一些领域无法可依,执法难度较大,出现了管理上的脱节和真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力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杜绝执法违法的现象发生。要形成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目前,我市已实行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要把这个制度上升到《纲要》确立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三)按照《纲要》的要求,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和纠正,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和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不断促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理顺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定职权和法定责任,完善评议和责任追究程序,进一步做好奖励和表彰先进的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考核(如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制定审批事项取消后的有关事后监管措施,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避免由于管理真空而出现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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