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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第1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高职;审计课程;沟通技能;教学设计

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式,国内的高职院校纷纷不断地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不断进行课程改革,以期培养出更多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种人才。针对高职类教育的特色,专业技能的训练在各种课程设计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

就高职类会计专业来说,在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时,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基本上都包含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和事务所助理审计员岗位。在与之相关的教学计划中,均设置了一门或几门以专业技能训练为核心的审计课程,这些课程包括审计学、审计基础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等。这样的课程设置,首先,是基于对传统的以理论教学为主导的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改进,增加了专业技能训练的分量,尽管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其次,是因为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顶岗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中,到各级各类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的比例较大,且本专业面向的社会工作岗位几乎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审计业务。如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近三年在会计事务所实习岗位的学生,其人数占本专业实习岗位总人数的37%。

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总结,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学生在审计沟通技能上所暴露出的问题。即使部分专业知识非常扎实的学生,同样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的问题。沟通技能方面的欠缺,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岗位应对能力。有感于此,本文通过对强化审计沟通技能训练在课程设计中的必要性论述,对审计岗位沟通技能的认识,以及以本校审计课程设计的改进为例,探讨了如何在专业课程设置和安排上加强沟通技能的训练。

强化沟通技能训练在审计课程中的必要性

根据我们对实习学生的问卷调查,在审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内,有近1/2的时间是在与被审单位的往来沟通上,有1/4的时间要花在文书处理上。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审计相关单位(如会计事务所)辞退的审计人员中,有近1/3的工作人员是由于不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为此,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包括外聘专家)在专业建设研讨会上多次提出,应该加强在校学生的沟通技能,特别是加强专业沟通技能的培养。另外,许多审计行业的专家也常呼吁从事审计工作的学生,应该强化专业沟通技能的训练。而据我们近几年对进入审计岗位实习学生的跟踪调查,同样也发现他们专业沟通技能的不足,而深感强化这方面训练的必要性。

应届学生由于毫无专业岗位工作经验,而社会就业的激烈竞争形势要求员工来了就能上岗,上岗能胜任。出于对新形势下的人员流动机制和人力资源成本的考量,许多专业对口单位不愿意自身成为岗前培训机构。为此,在专业课程教学中,除了讲授已有专业知识技能外,实际岗位上重要的专业沟通训练应该在校内完成。

对审计岗位沟通技能的认识

沟通技能主要包括内部沟通技能、外部沟通技能、文字沟通技能、演讲技能、面谈及会议组织技能等多个方面。如何在审计课程中培养、训练及提高学生的这些技能,是专业教学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日常工作中所需的沟通,主要体现在口头和书面方式上。比较而言,现有的审计课程设计,比较重视对审计文书写作能力的培养。而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的口头表达往往显得更加普遍和重要,譬如,向被审计对象了解基本情况,询问有关事项,就审计中的相关问题适时地对管理当局的不同层次开展调查、讨论等。

审计实质上是对各种具体经济业务活动所进行的高层次的经济监督行为和风险评估监督行为。审计的对象包括财会管理、税务监督、信息系统风险评估以及其他形式的基本经济监督活动。就形式而言,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及独立审计。从具体的审计业务分类来看,审计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法纪审计及信息系统审计等。就具体的审计工作而言,审计人员所需的沟通是指审计人员与已有客户、潜在客户以及与客户相关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主管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方方面面之间就审计范畴有关事项进行商讨、询问、交流及答复。

在上述过程中,为了使审计与接受审计双方明确任务目标,形成共识,减少误解和歧义,审计人员必须本着专业知识,利用简洁明了的、友好的以及准确的口头或书面表达,征询疑问和意见,阐述观点。口头上的沟通,如初期的审计业务接洽、意向,审计过程中的咨询、提醒、建议等;书面上的沟通包括:审计计划、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行政复议、审计行政诉讼、审计文告、验资与资产清查等文书、清单及表格等。

在教学中沟通技能训练的设计思路

针对上述情况,在审计课程标准里,我们重新进行了目标定位。课程目标是指学生在完成某一课程或科目的学习后,应该具备的学识或技能状态及其所达相应水平的描述性指标,它直接影响和制约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直接影响教师的日常教学。我们对审计课程目标进行了调整,将沟通技能作为本课程要构建的核心能力之一,并按口头沟通能力与文书写作能力进行具体的训练分解。

转贴于

在审计实训项目设计中明确沟通技能的构建与要求我们根据审计职业岗位对学生的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及专业能力的要求,将沟通技能的训练与要求融入课程教学内容里的教学项目、综合实践项目中,将相关的沟通技能以学习情境为载体来组织训练。在基于工作过程的审计准备、审计业务承接、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课程项目上,针对学生沟通技能的培养,我们都设置了具体的学习情境。在审计准备项目中,我们设置了走访、开发客户子情境。要求学生模拟进行客户走访,学习事务所推介和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寻找客户接受委托的切入点,学习搭建同客户情感联系渠道,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沟通。如,就审计工作中首次接受委托进行年报审计,就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且上期会计报表未经独立审计的情况,要求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事项。为此就需要增加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和收费的情况与被审单位进行沟通的模拟实训,要求学生通过沟通,使被审计单位理解增加程序与费用的必要性。在审计业务承接项目中,我们设置了审计业务洽谈、撰写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等子情境。学生模拟接受委托的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审计目的、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审计收费等事项进行沟通,以明确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审计文书行文应该遵循“依法、规范、简明、高效”的原则,培养学生严谨的行文习惯。编写审计计划时,还应当就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和最新变化,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新的法规或专业准则对审计工作的影响等事项与客户沟通,以便为实施审计做好准备。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约谈法进行模拟。在审计实施阶段,我们设置了撰写审计日志、工作底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还设置了现场一般性调查与了解、有关质疑点的询查与沟通等子情境。这个阶段是客户对审计人员执业水平评价的关键时刻。在沟通上我们要求学生学会紧扣实质性问题,言简意赅,表述得当,积极争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就这个阶段的具体口头沟通教学模拟,我们还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设置了对存货盘工作和索取询证对象的通信地址的口头业务交流;对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会计报表的认定的咨询;对已发现的重大错误、舞弊或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的处理以及审计工作中受到的限制与障碍等环节的沟通。组织学生针对相应的模拟实际情境进行沟通讨论,以提高学生在交流过程中的礼貌、有效及准确的表达能力。在审计调整和报告阶段,我们设置了调整事项,与管理当局沟通实训,撰写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进行陈述、汇报等子情境。就有关会计报表的分歧、重大审计调整事项、被审计单位所面临的可能危及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措辞、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等内容与客户沟通。由于这部分要敲定最后的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沟通过程需要体现该职业庄重、严肃而不失友善的特点,内容上应突出重点,有根有据,既有结论的意见,又有建设性的提示。例如,我们在设计学生模拟审计人员就审计中比较重要的调整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实训项目中,要求学生学习就相关的调整如何与管理当局进行沟通。学生通过沟通学会让企业管理者了解审计中实施的必要的审计程序、问题所在及其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学会向企业管理者讲解调整所涉及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通过实训,学生意识到良好的沟通能引导客户对审计人员执业的专业判断能力的认可、接受,同时,也为出具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及公允性的恰当的审计报告提供了保障。

沟通技能与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 我们采用了全过程、多方位的考核模式,并将沟通技能作为一项重要构成要素应用到考核标准的各方面。一是考核点设置中明确对沟通技能的考核点。如在考核点设计中,我们设置了小组项目,针对某一具体会计要素实施审计,要求学生团队协作制定出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选用适当的审计程序,提出审计建议,并要求分别做出陈述。二是考核方式多样化,我们采用了笔试、口试、小组讨论式、提问回答式、学生汇报式。对于小组讨论的考核点,我们设置了学生、组长、教师三方共同评分的模式。三是明确考核标准,审计文书考核标准为行文格式、内容、文字、法规的应用准确无误。口头沟通要求能用专业语言正确流利地表达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

高职教育改革重点在于坚持高职教育特色,顺应社会发展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改进课程建设,突出高职课程特色。审计课程作为我校会计专业的重点课程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始终坚持面向职业工作岗位,不断完善以审计工作任务为导向的递进式学习情境库的建设,不断打造本课程的教育教学特色。将沟通技能训练融入审计工作过程的教学,融入职业标准,是我们审计岗位核心职业能力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建设对高职审计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白国玉.市场营销课应注意培养学生的沟通技能[J].职业教育研究,2004,(11).

第2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从自治州实际出发,安排计划详见附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自治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体制为目标,重点审计和了解部门预算、非税性收入,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转移支付等项改革实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主要检查其完整性和预算控制的有效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检查其确定的依据、标准,以及实施效果;从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入手,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对财政局本级及所属二、三级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实施,于6月底完成,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两个报告。

2.20*年度阿拉山口管委员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作为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实施,于6月底完成。

3.自治州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以规范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征管为目标,重点对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结合审计开展某个行业或某项税种的税源调查,从源头上发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漏洞。此项目为计算机审计项目。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实施,于5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要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切实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职责,做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两个报告。

(二)财政决算审计

围绕促进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目标,对县、乡镇政府财政决算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混库截留自治州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促进县(市)政府加强财政管理。

州局对*市政府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1-2个乡镇。由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于7月份完成。各县市自行选定1-2个乡镇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于10月底前上报州审计局。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针对自治州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建设项目管理尚不规范的实际,审计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反映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招投标、竣工结算中违规审批、逃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挪用资金、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造价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进一步开展跟踪审计,扩大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

州局确定的审计项目主要有:州体育馆和博物馆工程建设项目、阿拉山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州机关事务局20*年度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和赛管委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其中: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进入自治区审计公告项目,阿拉山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努力实现项目审计与效益审计的有机结合。以上项目由投资审计科负责实施。

各县市审计局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1.扶贫开发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该项目作为自治区年度审计公告项目。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20*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查、评价扶贫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投入和使用方面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充分发挥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于20*年10月底前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重点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的执行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于20*年3月底前完成。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的专项审计。该项目为审计署统一项目,自治区审计厅将实行公告,州局并将此作为计算机审计项目。州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对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审计,县(市)审计局对县(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审计,审计的内容、重点、完成时间等按审计厅统一方案实行。

4.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州文化体育局、机关事务局财务收支审计,由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分别于20*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州总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由经贸审计科完成,于20*年7月底完完成。

5.退牧还草专项资金审计。该项审计纳入自治区年度审计公告项目。通过审计退牧还草专项资金,摸清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情况,揭露各级资金使用部门职责不清、决策失误、资金渠道不顺等造成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改善宏观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审计科负责实施,于20*年10月底前上报汇总报告。

6.县(市)审计局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于4月15日前完成。

四、经济责任审计

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有资金分配权、行政审批权、处罚权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廉洁从政观的落实情况。州局将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根据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的安排,组织实施对州电大、赛管委、广播电视局、司法局、农机局、计生委等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计生委审计项目为计算机审计项目。由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实施,于8月底前完成。

县市审计机关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的安排开展此项工作。要多与组织部门沟通,根据现有的人力资源合理确定项目数量,保证质量,防范风险。

五、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和企业审计

根据审计厅的授权,今年继续实施的世行贷款项目有:卫九艾滋病/性病子项目、卫九妇幼保健子项目、卫十结核病防治项目、新疆畜牧业发展项目(交叉审计哈密地区畜牧发展项目)。由财政审计科负责实施,按照审计厅的方案及时完成并上报审计结果。

第3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水利勘测设计单位是水利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行者,是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主力军,为确保设计产品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符合ISO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对承接的每一项勘测设计项目,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配置适合项目需要的人员、设备和设施,确定应采用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所需的过程、质量要求;对勘测设计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以确保水利勘测设计产品质量。

二、设计过程管理的主要方法

主要是对设计策划和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和验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等全过程进行控制。

1.设计策划和输入

每个设计项目都要进行策划,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下达项目《设计任务书》。明确产品要求、设计阶段、人员分工、产品交付日期及产品质量目标,对于质量目标首先是合格产品,其次确定是否为创优项目。(2)编制《设计计划表》。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合同、任务书和开工会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设计计划表,设计计划表主要内容包括:各专业人员配置及职责、各专业进度安排、设计验证安排、设计评审时机和方式等。(3)组织设计开工会。必要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的需要,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参加的设计开工会。明确项目中各专业承担的设计任务、设计原则和要求;安排收集资料、现场查勘、编写勘测任务书和试验任务书等活动计划;确定设计总进度和完成时间。(4)编写查勘报告和勘测任务书。需要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设计人员到工程现场查勘,组织编写查勘报告和勘测任务书。(5)内部接口管理、外部接口等活动也应纳入设计策划。

2.设计输入的内容和要求

常规设计项目的设计输入内容包括:(1)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2)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3)法律法规要求;(4)组织承诺实施的标准或行业规范;(5)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导致的潜在的失效后果;(6)设计所必需的其他要求等。由上述这些要求转化为设计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定量的或定性的),通常包括:(1)功能性: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使用性能、美学要求等。(2)安全性:建设工程将伤害或损坏的风险限制在可接受水平的能力。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各专业技术文件应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确定工程等级、建筑物级别、设计洪水标准、设防地震烈度、防火标准等,适用的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特别注意强制性标准)。(3)经济性: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和投产使用后的经济效益,水利水电工程的经济性主要通过项目的经济评价来描述。(4)以前类似的工程设计取得的成功经验或有关的改进信息,本阶段设计输出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等。(5)必要的其他内容。对于大型复杂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设计输入表》,并编制项目专题输入文件,如大纲、主要输出内容,由分管总工对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提出核定意见以确保设计输入是充分和适宜的。

3.设计输出

(1)输出的设计产品为设计报告、图纸、计算书等,要求严格执行《设计产品校审制度》的规定,设计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2)设计输出应满足后续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的需要,包括接收准则,规定产品和服务特性,这些特性对于预期目的、安全和正常提供是必需的。

4.设计评审和验证

(1)设计评审。应依据设计策划的安排对设计进行系统的评审,所谓系统的评审是针对不同的设计阶段,评审的时机一般在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基本形成时;工程设计总体方案以及重大技术方案和重要参数初定后;对于可行性研究已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有方案性更改时;对于初步设计已批复项目,施工图阶段有方案性更改时,评审时内容要全面、完整。设计评审在方式上除采取会议评审外,还可以会签评审。两种方式中的评审结论都应有主持人签署,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主持人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当修改人对某条结论有不同看法时,必须与主持人协商一致并经主持人签署。(2)设计验证常用的方法是校审,如需要还可选取变换方法计算、工程类比、试验证实等三种验证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对照设计输入的要求检查设计输出。按照《设计产品校审制度》的要求,通过3~5级校审对勘测设计结果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提供合格产品。设计验证活动应依据设计策划的安排进行,以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5.设计确认

(1)设计确认通常是对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其相应阶段的各类专题报告等进行审查。确认的目的是保证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预期用途的要求。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2)设计确认活动应依据设计策划的安排进行,这一要求应由顾客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定,设计部门在设计策划中要做出安排,以配合确认活动的进行。(3)对设计确认的记录要求更为严格,不仅要做好确认结果的记录(包括审查意见、批文、会议记录等),还要做好必要措施的实施和验证记录。

6.设计更改

设计更改是指设计产品交付顾客之后进行的更改。设计更改的内容包括顾客要求的更改,设计资料的变更或确认结果所要求的更改,以及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引起的更改。对设计更改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识别更改,包括是谁要求的更改,是什么原因更改,是谁决定更改等,以防止盲目、迁就进行的设计更改。(2)应对设计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对更改的影响要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如接口专业、工程投资、施工进度等。更改的验证即校审,更改的批准就是授权人批准等,以确保设计更改的正确性。(3)设计更改应保留的记录包括识别、评审、验证、批准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等,如果设计更改涉及到工程方案的变更等问题,还应报请原批准部门再确认。

三、结语

第4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我国现有的工程造价定额种类繁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性,因此,从事建设工程审计的人员很难将所有定额种类掌握一清,尤其很多造价事务所人员非工程专业出身,缺乏一定的工程造价知识。另外,非标项目的定价、材料价格的收集和统一等难题,一直困扰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在审计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一套工程造价价格信息库,由审计机关统一工程造价定额、非标项目经验定价、材料价格等一并导入,对业主、工程各参与方和造价事务所信息开放,解决审计标准不一的现状。

建设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建设单位、审计机构、事务所协同平台,信息平台(图略)以项目立项为主线,以项目建设单位为管理对象,以项目实施审计过程为管理点,实现立项—拆迁评估—概算审计—招投标审计—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审计—单项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处理流程。同时,针对每一个阶段的审计内容及性质,采取不同的工作流机制对业务管理。通过信息的共享和工作流机制的应用,提高审计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有效的促进各方的工作效率。通过审计工作业务的处理,信息平台还将构建事务所诚信库、审计资料库、审计文档库等知识库。核心功能体系。①项目库。项目库是建设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库,对建设工程立项信息管理,构建工程项目全面信息的管理窗口,结合单位管理与组织用户管理,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审计对象)、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负责人员等信息,并对实体项目过程进展情况动态跟踪和汇总。②过程审计管理体系。过程审计管理体系对建设工作审计全过程业务流程管理,对概算、结算、决算审计工作实现提交送审材料—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复审—出具审计报告的处理流程;对招投标阶段审计工作实现标底复核—最高限价控制—中标价复核的处理流程;对审计报告实现报告提交—送达—反馈—执行的处理流程;对合同额审计实现会签流程等。③审计资料库。审计资料库的构建来源于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业务信息的自动归集和分类,形成具有查找和指导意义的资料库。包括以立项为主线、以项目为单位,对审计工作(已完/未完)全过程成果及文档进行动态管理、对审计制度性文件进行管理、对审计工程造价定额信息进行管理和分析统计、对经济指标信息进行管理和归档。④流程管理体系。流程管理体系针对各阶段的审计工作,可灵活定义多种审计流程,在实际业务开始时,可选择适用流程;各流程步骤可设置基本模板且可根据实际业务状况进行调整。审计业务流程的网上处理,各步骤审批意见处理结果、后续工作计划均一目了然,并按国家规定的审计报告格式,自动生成审计报告征询稿和正式审计报告以及过程中其他相关文件、报告,在线打印,节约了大量编制审计报告的时间,将审计报告编制人员从繁重的文字工作中解脱出来。⑤信用评价库。“信用评价库”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建立与之相关的各单位管理功能,实现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中介审计机构的个人及单位诚信管理。一方面根据核减率实现对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用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对单位及个人的准入提供依据。

建设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架构条件(1)网络条件。为了提高协同工作能力,也为了解决由于地域和人员分布所带来的管理困难,在网络的架构方式上既要满足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人员的使用,又要满足远程管理人员以及移动人员的使用。系统用户按接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人员,采用局域网连接方式接入使用;另一类为远程管理人员和移动人员等,以远程登陆的方式接入使用。远程登陆既可以通过Internet远程访问或者VPN(虚拟专用网)方式实现。(2)硬件、软件条件。客户端:操作系统windows、内存512M、IE6浏览器以上。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内存4G、IE6浏览器以上。(3)操作用户素质要求。审计工作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用户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极为重要,操作人员应具备基础的电脑常用软件操作能力,能管理好自己的口令和密码,能掌握输入信息、上传文件、信息检索等基本操作。

以网上处理和电子报表、表格的形式传递信息,打印最终报告成稿,节约了大量纸张,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成本。建设工程审计管理系统对历史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统计,为决策者再处理类似项目提供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对参与单位的信用评价的资料归档为新项目的委托提供信用资料,有效保证了审计项目的高效完成;对审计过程中价格信息、经济指标等行业信息的积累为各审计工作者提供全面的资料,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完成效率。建设工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在构建完成和初步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和每年审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功能,以适应我国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为国家审计事业贡献辅助力量。

第5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一)审计报告上方标题格式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结题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中间标题格式为:被审计课题项目名称及被审计单位名称;

(三)审计报告下方标题格式为:审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审计报告文号格式为:审计机构名称缩写+京政管审字+〔年度〕××××号。

二、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范围段:主要内容为审计机构受托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费专项审计的依据和审计程序,范围段的内容如下: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结合课题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承担的市市政管委××××课题项目(名称)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承担单位的责任是提供本次审计所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我们的责任是对课题项目总决算表、账簿及会计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公允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依据市市政管委制定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市市政管委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任务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文件进行独立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与相关资料等项内容,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英文报告格式 ·会议报告格式 ·读书报告格式 ·工作报告的格式

(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立项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市市政管委分类归口管理处室:

项目总额: 万元

其中:市市政管委拨款: 万元

2、课题项目主要任务

3、该项目工作停顿或延期原因(有/无),如有请说明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有/无),如有请说明情况

(三)审计内容:包括各项经费来源,经费支出的项目预算数,账面数和审定数。各项经费来源的项目预算数、到位数、到位率、支出数和支出率;

(四)审计结果:在审计结果中应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予以披露,对影响审计结果的其他问题予以披露;

(五)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六)附送文件:包括《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课题项目经费总决算表》、《设备购置明细表》、市市政管委分类归口管理处室对经费预算调整、延期的批复、其他附送文件;

(七)审计报告签章:包括审计机构公章、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第6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援助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援助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扶贫效果,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援助资金和物资是指省为帮助我省贫困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援助的资金和物资。包括省本级和省14个对口帮扶市(企业)援助我省1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和物资。

二、省本级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和两省对口帮扶承办部门双方研究确定。由省扶贫办根据援省本级资金总额提出安排建议,经与省经合办研究初定后,由省经合办报省政府审批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资金的项目计划由对口市(企业)和对口县政府及扶贫部门研究确定。确定的资金项目计划年初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三、援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对象:按照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原则,主要扶持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调整结构、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以及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性扶贫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资金重点投向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异地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四、援助物资的分配和管理:省本级援助物资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对口帮扶部门确定。省各帮扶市(企业)帮扶的物资由被帮扶县扶贫部门统一分配。物资分配要以贫困村的贫困户为受益对象,做好物资的登记、造册、公示、入帐、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援资金项目申报

五、申报条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援省本级项目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内容,由项目实施县根据省扶贫办安排的项目要求,提出建设方案,由省扶贫办组织项目审查论证。各扶贫工作重点县向省级扶贫办申报;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资金项目在项目遴选的基础上,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共同研究确定。

第三章援资金项目审批

七、审批权限: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由省扶贫办公室根据两省确定的援助资金计划和投向负责初审,并商省经合办同意后审批或根据双方研究确定的项目商省经合办同意后直接下达有关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对口市(企业)帮扶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帮扶资金项目由各对口县与省对口帮扶市(企业)协商后审批。审批结果报州(地、市)、县扶贫办备案。

第四章援助资金的项目管理

八、援助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

九、项目前期工作。省级管理的资金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扶贫办组织省级项目论证后批复。县级管理的资金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上批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时拨付资金,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拨付资金。

十、项目管理。项目可研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地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扶贫办和有关业务部门应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对实施的项目应建立标示牌。

十一、项目的后续管理。已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区受益群众及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管护,并明确管护主体,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十二、项目的变更调整。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项目实施县须将变更调整原因及调整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等情况和新上项目的申报书向上一级扶贫办申报,按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另行审批。

十三、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的项目,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超过12个月未实施的,其资金由项目审批单位收回。

十四、项目档案管理。建立援助资金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将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按项目下达时间、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作为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援助资金项目验收

十五、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各级扶贫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文件等。

十六、验收条件。项目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下达项目的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

2、工程建设项目经试运行或技术检测,质量达到技术指标的;

3、项目计划、初步设计、扩大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有关图表、实施单位合同或实施责任书、初验报告、总结材料、财务决算和资金审计报告、管护措施等文件资料齐全的。

十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照项目计划和设计要求,组织自查和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并写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十八、验收方法。采取听汇报、查对项目档案、实地查勘、走访受益群众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验收。

十九、验收权限。援助资金项目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实行分级验收。

省级验收:由省扶贫办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省本级援助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县级验收:由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县级审批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二十、验收内容。1、项目批准计划任务的实施地点、完成时间、数量、质量;2、援助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3、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农民投工投劳情况;4、县级配套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到位情况;5、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6、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措施;7、有关文件资料、图表、财务档案、标牌、公示等情况。

二十一、验收标准。按项目批复的计划及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十二、验收报告。由负责验收的单位对所验收的项目写出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县扶贫办每年须对本县实施的援项目执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于年底前报省扶贫办。

二十三、验收工作经费。省级和县级验收经费分别在省本级援资金和各对口帮扶单位援助项目资金中适当安排。

第六章附则

二十四、援助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援助项目资金的,必须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因人为因素造成项目失败、质量低劣、项目资金损失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第7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2健全审理规章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和审理业务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是开展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审计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工具。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使得审理工作有章可循,也使得一些好的审理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固化。比如陕西省审计厅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AO/OA交互和数据包报送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实施办法》、《审计稽核及后评估办法》、《审计项目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陕西省审计厅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及格式》和《审理工作程序》等,有力促进了审理工作的标准化进程。

3规范审理程序,明确审理流程。从程序性复核到审理,是审计事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但要做好实质性的审理,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实施审理,才能在审理过程中管程序、防风险、保质量。经过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陕西省审计厅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四级审理”的流程模式。即对各审计业务处提交的审计报告及现场审计资料,首先由审理稽核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结构及反映问题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把关;其次由审理人员对业务部门提交的所有审计资料认真审查,并填写审理资料交接单,如果发现审计组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存在重大漏查、漏报事项,以及审计项目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审计报告需要大幅修改的,则填制“差错退回单”通知审计业务部门补查、补证。第三,审理稽核处将审理意见和需要总审计师关注的重大问题提交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提出意见后,向业务部门出具正式审理意见书,提交厅审计业务会议研究讨论;第四,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对业务处执行审计会议决定情况进行网上审理。按照上述程序审理后,一方面有效防止了那些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的审计项目提交厅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防范了审计质量风险,另一方面也保证审计会议决定的落实。

4全面审理,强调突出重点。在具体项目审理时,要紧紧把握审计实施方案这一主线(审计项目报来后,首先对照审计实施方案,看方案中涉及的内容是否在审计报告都有所反映)在做好对审计取证资料是否齐全、事实表述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是否恰当等全面审理的基础上,还要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计证据中有无隐含深层次问题等方面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和结果,以起到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的作用。

5实施首尾参与,抓好过程控制。为了切实达到通过审理促进审计质量提高防范审计风险的目的,审理过程中不仅关注审计结果,而且关注审计过程。一是参加业务处审前培训和意见交换会议。审理人员参与审前培训,可以提前熟悉审理项目,全面了解审计项目的背景资料等有关情况,为审理做好前期准备。参与意见交换会议,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掌握现场审计信息,对于把握审计项目审理的难点和重点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参与过程控制。审计人员利用AO/OA交互信息平台,通过查看各审计组每周报送的AO审计数据包,及时对审计程序进行总体把握,掌握审计组的工作动态和进展,同时还可以随时和审计组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通过参与过程控制,减轻了后续审理的压力,提高审理效率。

6适时深入现场,跟踪审理。在“首尾参与,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大型行业审计项目,可根据实际审计工作进度,适时派出审理人员到审计现场,对已完成的审计事项进行预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最后充分利用跟踪审理结果,严把审计报告质量关。重点从审计报告体例统一、共性问题、同类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方面等严格把关,提高了审计报告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事实表明,跟踪审理有助于解决审理时间相对较少、异地重新补证难、同类审计问题定性处理口径不统一等问题,为审计组现场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供方便,节约了时间。有利于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7召开审理会议,集中审理。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省行业审计的审计项目、有需要移送处理的审计项目以及厅领导交办的提前介入审理的项目,要建立召开审理会议制度。审理会议可邀请相关业务处和综合处的处长,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或主审参加,对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讨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审理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同类问题在不同审计报告中的反映、表述口径是否一致;同类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是否一致;审计报告中文字、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保证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第8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一、市城乡规划局“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和材料

(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申报材料:

1.申办函

2.已批准的“三旧”改造计划文件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包括由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

4.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审批流程(15工作日):

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出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发件。

(二)办理历史用地完善手续规划审查

申报材料:

1.申办函

2.已批准的“三旧”改造计划文件或“三旧”改造项目确认文件

3.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

4.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审批流程(15工作日):

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会城镇科等相关科室根据“三旧”专项规划单元规划或城市近期规划拟出规划审查意见——局业务会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出具历史用地完善手续规划审查意见——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发件。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办函

2.《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3.已批准的“三旧”改造方案

4.土地使用权证(包括由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

5.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审批流程(10工作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对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另计)——建设用地科核实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发件。

(四)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申报材料:

1.《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和审批表)

3.已批准的“三旧”改造方案,“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市、区政府文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资料(涉及超容兼容的,须提供国土部门批准文件)

5.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重要地段与高层建筑须提交透视图或建筑模型)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6.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

审批流程(10工作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收件——建设工程科在受理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事项公示七日征询意见(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建设工程科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重要的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须组织专家评审——局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发件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2.人防、文物、安全等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生产性工业项目不需要此项材料)

3.本年度投资计划

4.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施图(规定应设置景观照明的项目须提交景观照明设计图纸)一式三分及电子文件一份

5.房地产项目须提交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单位计算的《房地产面积测绘报告书》

审批流程(8工作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收件——建设工程管理科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分管局长审批——建设单位交纳有关费用(城市基础设施费,依据国土部门代建金评估结果函收取代建金)——建设工程管理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发件

二、市国土资源局“三旧”改造项目报建程序和申请材料清单

(一)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申请单位向区(县)国土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证明书,街道或镇政府加具意见;

3.权属证明;

4.该建设用地来源合法的证明材料;

5.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申请用地符合“三旧”改造规划及市、区(县)政府或“三旧”办出具的已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相关材料;

6.市、区(县)政府的批准改造方案文件;

7.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8.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原件较对后退还,校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办理流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内部会审,审查符合条件后拟文请示区(县)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内部会审,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拟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4.省国土资源厅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复市人民政府;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示,发文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地块已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抄送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及所在国土资源部门。

(二)“三旧”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土地协议出让申请书;

2.土地权属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有效证件及地上物产权证明(市场主体收购改造的需提交收购协议、付款凭证、土地证及地上物交易证明,提交被收购人对改造项目没有异议的声明材料;集体土地改变为国有的需提交相关批文;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需提交同意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批文);

6.规划部门出具的改造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其中1份原件)和用地红线图(6份原件);

7.“三旧”改造年度计划批复文件;

8.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及改造方案;

9.改造方案批准文件中,对工业项目未明确宗地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的,非工业项目未明确宗地开发投资总额的,用地单位对项目投资额的承诺;

10.属商品房项目的改造方案批准文件中,未明确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的,应提交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11.属商品房项目的改造方案批准文件中,未明确公租房配建要求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1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审查——组织地价评估——核定补交地价款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出让方案报政府批准——登录土地监测监管网制作出让合同,与申请人签订出让合同,缴纳补交地价款及契税,发放土地出让合同——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公布出让结果。

(三)“三旧”改造项目涉及补交地价款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权属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有效证件及地上物产权证明,其中对于收购或合作改造的,要提交被收购人或合作各方对改造项目没有异议的声明材料;

6.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改造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其中1份原件)和用地红线图(原件6份);

7.“三旧”改造年度计划批复文件;

8.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和改造方案;

9.属商品房项目的改造方案批准文件中,未明确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的,应提供城乡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

10.属商品房项目的改造方案批准文件中,未明确公租房配建要求的,应提供房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11.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用地单位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补交地价款的申请——组织地价评估——拟订补交地价款方案——补交地价款方案报政府批准——拟用地批准文件报批——缴纳补交地价款及契税——发放用地批准文件。

(四)“三旧”改造项目申请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用地单位向区(县)“三旧”办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及改造方案;

2.原取得用地相关材料,包括补偿协议、补偿兑现凭证等;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改造地块地籍调查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按用地行为发生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凭证;

5.属旧村庄改造的,改造方案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证明书,街道或镇政府加具意见;

6.属完善征收手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或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完善征收手续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街道或镇政府加具意见;

7.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统计表(打印改造地块当页即可,并在序号前打√);

8.用地单位对“三旧”改造方案实施完成时间作出的承诺书;

9.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申请用地规划初步意见;

10.区(县)政府出具的关于改造项目列入年度实施计划文件或“三旧”改造项目确认文件;

属完善征收手续还要提交以下材料:

1.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申请用地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相关材料;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三旧”改造宗地档案情况表(附上改造地块当页即可,并在序号前打√);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需完善征收手续土地的权属证明;

4.具有资质测绘机构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6.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光盘;

8.用地行为发生在年5月1日后的,还需提交听证材料;

9.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列入年度计划或区(县)政府确认“三旧”改造项目;

2.向区(县)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地籍调查、确认用地行为发生时间,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落实处理(处罚);

3.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出具用地的规划初步意见;

4.用地单位备齐相关资料,完成编制改造方案后向区县“三旧”办公室申报;

5.区(县)“三旧”办受理后组织公示(7个工作日内完成);

6.区(县)“三旧”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出具审核意见,以区(县)政府名义报市政府(由市“三旧”办牵头审核);

7.市“三旧”办组织市规划、国土、发改、房产、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由市“三旧”办上报市政府审查后,报省政府审批;

8.申请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三旧”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凭改造方案及改造方案批准文件等资料向国土、规划、发改、环保、住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若编制改造方案使用的是用地规划初步意见,则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然后再凭改造方案及改造方案批准文件等资料向国土、发改、环保、住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9.用地单位实施改造;

10.改造完成后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三、市发改局“三旧”改造项目报建程序和申请材料清单

(一)根据国家、省的规定,“三旧”改造项目按其申请投资项目类别办理审批或核准或备案。

1.属核准项目,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47号)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府〔〕119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府〔〕121号)等规定办理。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核准申请函及招标申请表(均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附送以下文件:

(1)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节能评估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节能评估单位编制)及评审意见(委托评审)或节能登记表(一式3份);

(5)建设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和其他资金筹措证明资料;

(6)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复印件);

(7)属区、县项目由区、县发改部门出具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涉及行业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8)涉及资质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办公用房项目应提供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属备案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656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47号)和《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府〔〕120号)等规定办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函(主要介绍项目单位概况及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面积、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方案及资本金情况;项目节能减排措施;项目招标事项及实施期限等)并附送以下文件:

(1)业主单位如实填报《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2)节能评估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节能评估单位编制)及评审意见(委托评审)或节能登记表(一式3份);

(3)建设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和其他资金筹措证明资料;

(4)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复印件);

(5)项目如已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的应提交用地证明及规划意见;

(6)属区、县项目由区、县发改部门加具项目意见;涉及行业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7)涉及资质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属外商投资项目,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国家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171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47号)等规定办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核准申请函及招标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附送以下文件:

1.按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1169号)要求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6.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7.节能评估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节能评估单位编制)及评审意见(委托评审)或节能登记表(一式3份);

8.建设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9.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三)属“三旧”改造的房地产项目采用核准制,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府〔〕119号)和《关于印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府〔〕121号)第九条的规定,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报省发改委核准,50万平方米以下由市发改局核准,南澳县发改局核准所属10万平方米以下房地产项目。各区房地产项目由各区发改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发改局核准。

(四)加快“三旧”改造项目的审批服务。

鉴于“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的时限性和特殊性,如在某一或若干项前置审批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滞后的情况下,可先由相关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同意项目的“路条”,采用并联审批方式先予立项,相关部门同时相应加快进行事项的审批,审批后即补送市发改局,但各前置审批事项手续最迟必须在申报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前完成。

四、市环保局“三旧”改造项目报建程序和申请材料清单

(一)办理环评文件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市“三旧”改造计划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报告书项目需提供环评审批申请报告及报告书纸质文件(盖齐印鉴)3份及电子版;编制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项目需提供纸质文件(盖齐印鉴)6份及电子版。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需委托具相应环评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通过专家评审;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也可委托具环评资质单位代为填写;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纸质3份(盖齐印鉴)及电子版。

表格(表格可从市环保局网站下载)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二)环评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需准备材料清单》要求准备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市环保局窗口提交环评文件审批申请——市环保局窗口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或需补充材料——市环保局规划环评科组织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查,组织现场勘察,核实情况——市环保局根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批准通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通过,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报告书、报告表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登记表审批当场办结,承诺审批时限不包括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建设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市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市住建局“三旧”改造项目报建程序和申请材料清单

(一)勘察设计招标资料备案

如在发改部门发出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中,勘察设计核准为采用招标方式,则项目勘察设计原则上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1.申报人填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及招标核准文件(发改部门)、建设用地手续(国土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

(3)招标工作计划;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资格预审文件(如为资格预审则需提供);

(6)招标文件;

(7)招标委托合同;

(8)进资格单项备案文件(如为外地机构需提供)。

2.办理流程

经审核符合条件要求的,由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管理科给予备案,发给《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备案文件收讫回执》。

3.办理性质:备案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6.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二)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1.如属下列范围的大中型“三旧”改造项目,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大中型建设工程。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2.办理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

(2)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在建设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3)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校核后退还)。主要包括:

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发改部门);

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规划部门);

③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土部门);

④环保、消防、人防、安全生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的批准文件,涉及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①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份,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③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按国家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初步设计”要求提供,包括工程概算书)。

(5)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校核后退还):

①由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承接工程勘察设计的,须提供由市住建局核发的《关于同意工程勘察设计备案登记的通知》;

②项目勘察设计按规定需要招投标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3.办理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人备齐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市级项目还需到市并联审批专门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2)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审查会,形成审查意见。

(3)在设计单位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是否采纳的书面意见后,市住建局作出书面批复。

(4)申报人持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4.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不包括专家技术审查的时间)。

5.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2)《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3)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字〔〕24号)。

6.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三)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

1.提交材料:

(1)《市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式三份,须在建设网“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在线打印系统”填写打印);

(2)发改部门的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

(3)发改部门的工程招标核准函;

(4)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属“三旧”改造项目的,提供改造方案批准文件);

(5)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表;

(6)消防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答复文件或《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

(7)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

(8)规划部门的建筑规划红线图;

(9)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情况证明;

(10)《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出具其套型面积符合政府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2)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属外来施工企业的,须提供《市外来建筑业企业单项备案证明》;

②承接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属外来监理企业的,须提供《市外来监理企业承担监理业务单项注册登记表》;

(13)《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仅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验核后退回。

2.办理程序

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市住建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市财政大楼1楼)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手续——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资料。经审查,对资料齐全的项目,签发备案表及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通知书。

3.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1.办理内容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1)、(2)项中,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三级资质。

2.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5)《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41号);

(6)《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82号);

(7)《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50号)

3.申办条件:

(1)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82号)中相应专业、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等级标准要求;

(4)符合《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50号)中有关资质标准的要求。

4.提交资料:

(1)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①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10)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须先取得市对外贸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②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③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企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4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章程。

④企业验资报告。

⑤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文件和任职文件。

⑦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⑧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身份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程,包括:

1)安装维修质量保障体系(企业组织架构、职责);

2)员工的培训制度;

3)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验收制度;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检修操作规程;

5)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6)安装维修服务承诺文件;

7)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8)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

9)24小时值班制度。

⑩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定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⑾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冲击钻、套丝机、切割机、弯管机、燃气检漏仪、泄漏浓度报警器、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等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资产所有证明文件。

5.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市直企业增项资质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负责核对,原各区县属下企业申请资质的,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新成立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6.办理程序

申报人备齐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办事窗口(市财政大楼1楼),由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由窗口给予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市住建局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流程》审核——经审查,符合符合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颁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7.办理时限

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序列资质40个工作日,由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审核;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10个工作日,由法制与综合管理科负责审核;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提交材料:

(1)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表格可在建设网下载,一式四份);

(2)工程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手续的《市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市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登记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任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凭证;

(8)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劳保费”的缴费凭证;已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

(10)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许可证件;

(11)属应招标工程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12)属外来企业的,还应提交向市住建局办理的进备案文件;

(13)按规定需要办理白蚁防治手续的,还应出示白蚁防治合同;

(14)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建设单位符合社会保险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

(15)依法应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提交《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备案表》;

(16)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有关廉租住房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除第1项外,其他均须同时报送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还。

2.办理程序

申报人备齐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专门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专门窗口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移交申报材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给予出具材料接收凭证——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下资质核准

1.办理内容

(1)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

(2)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4)外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房地产项目公司暂定资质核准。

2.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3)《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年9月22日修订);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1773号);

(6)《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字〔〕161号);

(7)《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通知》(国发〔〕13号);

(8)《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171号);

(9)《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字〔〕192号);

(10)《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督的通知》(商资函〔〕50号);

(11)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建房字〔〕61号)。

3.申办条件

(1)申请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

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第三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八条以及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建房字〔〕61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或三级)资质核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符合《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年9月22日修订)第八条、第十条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外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房地产项目公司暂定企业资质核准。

申报人应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五条、第六条、《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年9月22日修订)第八条、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1773号)第一条、《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字〔〕161号)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通知》(国发〔〕13号)、《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171号)第一条、《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字〔〕192号)第三条、《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督的通知》(商资函〔〕50号)第二条以及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建房字〔〕61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4.提交材料

(1)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

①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市直企业一式二份,区属企业一式三份,可在建设网下载);

2)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随材料装订,一份单独放置;申报人为区属企业的,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公司章程;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100万元以上);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7)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人员5人以上(其中建筑或结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1人以上;有职称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和1人以上专业统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各类职称证书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复使用)、聘书、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企业的工程、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9)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属“三旧”改造项目的则报送纳入“三旧”改造计划批准文件;

以上2)至9)项均须同时报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核(市直企业由市住建局办事窗口加盖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区属企业的,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市住建局办事窗口不再校对原件)后退回。并按2)至9)的顺序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第1)项和第2)项中的一份申请报告单独放置。

②暂定资质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报告(区属企业的,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2)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济性质为股份制或有限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报送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变更事项的决定或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属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需另提交资金验资报告;属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另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送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区属企业,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或三级)资质核准。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或三级)资质核准。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市直企业一式二份,区属企业一式三份,可在建设网下载);

2)申请人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或三级)资质的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随材料装订,一份单独放置;申报人为区属企业的,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公司章程;

6)上年度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100万元以上(申请三级资质应800万元以上);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8)工程技术人员:

申请四级资质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人员5人以上(其中建筑或结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达到1人以上;有职称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和1人以上专业统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各类职称证书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复使用)、聘书、经劳动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三级资质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人员10人以上,(其中建筑或结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会计人员2名以上;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和1人以上统计初级职称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各类职称证书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复使用)、聘书、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企业的工程、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10)近1年或2年(申请三级资质为近3年)来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近1年或2年(申请三级资质为近3年)来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Ⅰ、已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Ⅱ、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出具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样本和执行情况报告;

13)待开发商品房用地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转让合同;属“三旧”改造项目的则应报送“三旧”改造方案批准文件)。

以上2)至13)项均须同时报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核(市直企业由市住建局办事窗口加盖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区属企业的,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市住建局办事窗口不再校对原件)后退回。并按2)至13)的顺序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第1)项和第2)项中一份申请报告单独放置。

②已定级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报告(区属企业的,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2)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外商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报送经外经贸局批准变更事项的文件);经济性质为股份制或有限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报送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变更事项的决定或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属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需另提交资金验资报告;属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另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送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区属企业的,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外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房地产项目公司暂定资质核准。

①外资房地产项目公司暂定资质核准。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市直企业一式二份,区属企业一式三份,可在建设网下载);

2)申办外商房地产项目公司资质的申请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随材料装定,一份单独放置;区属企业的,申报人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发改部门关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文件;

7)外经贸部门同意成立公司的批准文件,(或同意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以及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批准文件);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外企业有关资料;经外经贸部门批准的新公司章程;属中外合资、合作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还应报送内资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和新公司章程;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属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还应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司前一个开发项目进行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10)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人员5人以上(其中建筑或结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1人以上;有职称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和1人以上专业统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各类职称证书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企业重复使用)、聘书、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交纳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1)企业的工程、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1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属“三旧”改造项目的,则报送改造方案批准文件。

以上2)至12)项均须同时报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核(市直企业由市住建局办事窗口加盖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区属企业的,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市住建局办事窗口不再校对原件)后退回。并按2)至12)项的顺序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第1)项和第2)项中另一份申请报告单独放置。

②外资房地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报告(区属企业的,还应出具区住建局的初审意见);

2)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外经贸局批准变更事项的文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变更事项的决定或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属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需另提交资金验资报告;属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另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送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区属企业的,则应加盖区住建局的原件验核章,并注明原件校核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5.办理程序

申报人备齐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办事窗口(市财政大楼1楼),由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由窗口给予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经审查,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理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告知申报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六、市房管局“三旧”改造项目报建程序和申请材料清单

(一)“三旧”改造项目办理配套廉租住项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XX“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2.《关于出具XX“三旧”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意见》(市城乡规划局);

3.《关于XX“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市人民政府);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

5.“三旧”改造项目改造主体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配套廉租住房的申请函。

(二)“三旧”改造项目办理配套廉租住房审批程序。

1.改造主体将“三旧”改造方案(方案应明确配套廉租住房的方式及比例)按规定上报且市“三旧”办受理后,在会有关部门进行审议时,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对改造方案中配套廉租住房方式及比例进行审议,并及时将审议意见报市“三旧”办。

2.“三旧”改造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市“三旧”办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批复(明确廉租住房配套比例和方式)。

3.改造主体凭市政府批复文件以及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配套廉租住项。

4.市房产管理局按照府〔〕75号、府办〔〕

158号精神以及《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流程,及时向改造主体出具配套廉租住房的意见(属在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由改造主体与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廉租住房配套协议书》等事项;属认购廉租住房房源的,由市房产管理局按规定计核认购款并通知改造主体向我市“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廉租住房房源认购款开户银行缴交)。

5.改造主体与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廉租住房配套协议书》或缴纳认购款后,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查验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9篇:进出口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多年以来,市发改委坚持从大局出发,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眼经济发展,着力环境优化,坚持不懈地狠抓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市直机关行风历次评比中,我委始终名列前茅。机关驻行政服务中心还连续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先后受到上级书面或口头表扬10余次,收到群众表扬信9封,锦旗8面,至今无一例投诉事件。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委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

坚持用“三个代表”统一思想,确立“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理想和信念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把想民、爱民、为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服务工作的最终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变成自觉的行动。结合全市开展的“树讲求——学转促”、“学比赶促”等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教育,坚持边学边整边改,进一步增强大家“破满、争先、创新、发展”的服务意识。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诚信服务理念,提倡“做诚信人、办诚信事、交诚信朋友”,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委党组注意引导大家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从实现我市率先发展的高度,从决定城市未来发展前途的高度来看待和把握经济发展环境。“站高一位,看远一步,想深一层”,围绕发展看环境,身怀爱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求全体同志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始终把环境建设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势中去运作和把握,坚持不懈地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永恒主题。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是非标准,细化政策界限,以利于机关全体从有利于发展的角度出发,放手放胆开展工作。一是强调把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明确、不配套,为便于更好服务而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发展环境出发,制定本单位改革措施、规定,合理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二是把招商引资活动中必要的公务招待同与项目建设活动无关,用公款吃喝玩乐、铺张浪费区别开来;把为引进资金、引进项目献计出力、牵线搭桥而获得的奖励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区别开来,以此营造宽松的政策氛围,鼓励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向上的状态促进环境优化,积极招商引资。三是把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中,敢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但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失误同的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区别开来;把因探索失误与故意违反程序、区别开来,鼓励大家大胆探索,出主意,想办法,为环境优化献计献力。委党组旗帜鲜明的态度,澄清了是非观念,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个“人人思创新,大家比贡献、齐心合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风气正在逐渐成为全委的主旋律。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认真清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委党组多次明确:清理、精简工作要“率先、主动、顾全大局”,上级有规定的坚决照办,无明确要求的摸索创新。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合并审批的坚决合并,该取消审批的事项坚决取消。从2001年至今,我委三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较大规模地清理精简审批事项,涉及事项60余项。特别是去年6月,我委一次性精减行政审批事项48项并登报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项目单位的好评。二是按照改革精神,对列入全省县级30强的抚宁县,实行扩权改革,授予市级审批权和管理权;对原由市审核、报省审批的,支持抚宁县直接报省审批。三是积极落实投资者投资自。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项目,不再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程序,支持项目单位直接依法办理规划、土地、环保、水资源及防洪评价等许可手续。同时,对必须审批的市级权限内项目,积极探讨简化、合并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项目单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四是积极做好与《行政许可法》的对接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加紧熟悉相关政策,找准《行政许可法》与自身工作的结合点,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实现审批内容和方式的顺利转轨。五是全力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去年6月,我委抽调3名骨干,在全市职能部门中第一个成立审批科,成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专人、专事、专责。同时,经委党组研究,原市计委将八个科室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审批科,将精简后保留的审批、审核、核准等九大类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今年年初,我委又将机构合并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再一次细致梳理,最后确定36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中审批6项,审核10项,核准12项,备案8项,继续保持了“一门受理、一窗对外”的好传统、好做法。三是我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恪尽职守,摸索创新,努力追求质量、效率和规范服务的统一,做到了“四个坚持”,即,坚持“并联审批”。窗口人员熟练掌握并联审批流程,增强牵头单位的责任感,坚持“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同时办理,提高了审批效率。坚持“规范审批”。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手续齐备有效的项目,坚持快批;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国家发展鼓励的权限以内的项目,坚持简化程序审批。坚持“窗口与委内各业务科室协调联动”。即采取“双同时”的方法:一门受理抄告相关部门窗口的同时通过《委内审批事项沟通情况表》抄告委内相关业务科室,便于委内相关业务科室掌握项目报批情况;窗口办结发文的同时抄送委内相关业务科室,并且每月5日前将上月窗口事项办结情况分门别类加以汇总,及时报送委内领导和相关科室,以保证机关掌握鲜活情况,便于委内相关业务科室跟踪服务。坚持“优质服务”。做到服务第一,审批第二,用换位思考对待项目单位,用真情温暖人心,赢得了上级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广泛赞誉。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引水工程是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制约的救急项目,工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为此,市发展和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一起,研究政策,查找问题,备齐材料,积极衔接上级部门,协调政府开动“绿色通道”,实施联合审批,使得制约和影响项目开工的关键性问题一次性全部解决。鉴于工程规模较小,工艺相对简单,又符合国家政策,我委承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实行一次报批;在征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后省略初步设计环节,直接下达投资计划,从而最大限度地支持了项目建设。

昌黎县龙泉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葡萄酒生产线和昌黎县一品红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葡萄酒生产线两个项目,需要报省立项和批复可研。在窗口按时出具有关材料,项目单位及时赴省后,突然打来电话,言明按照上级要求需要改动我委转请文件,且时间紧迫,希望给予支持。经请示领导,机关窗口马上改好文并想方设法传真给项目单位,使得项目单位不用奔波第二回就办成了事项。项目单位非常满意,在不送材料的同时一再感谢,盛赞我委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市发改委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努力从制度层面上规范象征行为。如制定了《窗口人员工作职责》。要求机关窗口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有关政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热情、周到、文明、耐心、细致,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工作内部运行程序暂行规定》、《审批窗口公文、印章、档案管理制度》等,规范了行政审批过程中领导、各业务科室间、审批各环节间的行为。制定了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七项配套制度,从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听取意见、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层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规苗头及时制止,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承诺制度上。我委一是实施行政许可主办负责制。市发改委在行政许可事项进入中心办理时,通过原有审批科室与中心窗口负责人之间签字交接的方式,将“一门受理”作了硬性规定,强化了纪律约束,从而真正做到了由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机关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解决主办科室和主办人问题。二是推行限时办结制。项目建议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机关驻服务中心窗口对每个受理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六公开”的原则办理,即向企业和群众公开、一次性说明每一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程序、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说明我委审批事项全部免费办理等内容,使项目单位心中有数,办事明白,少跑弯路。委内各业务科室对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全部实行公开,做到编前、编中、编后自始至终公开。为保证效果,我委还设立了公开电话、咨询窗口、告示栏,明确了接待人员,保证解答群众和企业提出的问题。四是推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单位来委办事,第一位接待人负责办理或接洽到主办科室及主办人,不得以非本职工作而不闻不问。五是实行“同岗替代制”和“外出授权制”。通过设立AB角,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不因个人影响部门,局部影响全局。六是推行“超时默许制”。机关驻服务中心窗口征询委内事项处理意见,对口业务科室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反馈的,视为同意,窗口可以发文。七是建立“否定报备制”。规范说“不”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支持招商引资。这些规定和措施,起到了“规章办事、制度管人,机制约束”的作用,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强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近年来,特别是实行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以来,我委同志主动转变职能,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眼睛向下,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少同志坚持把握“三三制”的工作原则,即,三分之一时间跑省进京,三分之一时间处理一般业务,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自觉从更高的层次上支持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一是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努力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困难。自1998年以来,我市共有个47个项目得到国债资金支持,争取到国债资金近11亿元。二是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跑办审批手续。对于涉及省和国家产业布局需要报省和国家审批的大项目,我们实行领办、代办制,全程跟踪办理。如热电联网集中供热二期可研报告、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建议书均已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热电厂三期经过三年的公关争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立项;耀华低辐射在线镀膜技术产业化、秦皇岛软件基地等一批项目被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计划并获得支持。林纸一体化基地、电厂600万片粉煤灰西石瓦等项目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和跟踪管理,通过规范管理体现优质服务。特别是我委数次承担了大型项目拉练活动,跟踪到位,服务到家,有效推动了我市项目工作。与此同时,我委开展了以“更高、更好、更有效率”为宗旨的作风整顿和主题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我委把效率摆到了更高的位置上,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只有微笑不是服务,优质高效才是根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优化工作流程,强调分工基础上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受理事项的无缝隙衔接,千方百计保证效率,取得了明显效果。初步估计,由于集中审批、简化程序和环节以及工作人员的主观努力等因素,我委审批事项办结效率提高60%以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服务型机关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工作中我们体会到: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首先优化思想环境。环境只是个概念,环境是靠人创造的。特别是投资软环境的建设,说到底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首先优化思想环境,通过个体思想的升华带动整个队伍认识的飞跃。近几年,我委的环境建设有了长足进步,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围绕人来做文章,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机关队伍素质,塑造积极向上的人文氛围。二是应该注重优化政策环境。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包括开工前的审批环境、建设中的施工环境以及投产后的生产环境。不管哪种环境,都有政策密切相关,因为执法、执纪者都是用政策、法规说话。因此,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注意优化政策环境。“效率快不过简化”。近几年,国家大幅度削减行政许可事项,从政策层面上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这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最好方式。我委在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时,有时尽管尽了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提高效率,效果不一定最好。国家取消了,我们轻松,项目单位也省事。从发改委看,我们精简了一批事项,合理简化了办事程序和环节,机关就能精力集中力量研究一些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同时更多地帮助项目单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制度健全了,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环境的持久优化。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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