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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事业单位安全预案

第1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2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口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政文〔20*〕1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下,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有效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城市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重大、特大事故为: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五)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六)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七)重大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九)重特大二次环境污染事故;

(十)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救援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重特大事故(险情)防范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对救援抢险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延误时机或不履行职责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总工会、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用事业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工业经济发展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火车站、文化局、电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321987。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旅游、林业、水务、铁路、文化、电业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三)各乡镇、办事处和驻项武警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参加市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及分工

(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⒈启动、终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⒉按照《预案》程序,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⒊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和《预案》实施进展情况,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⒋在本辖区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场地和相关设施等,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必要时给予补偿。

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⒈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并监督执行。

⒉及时与专业指挥部和事故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⒊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⒋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⒈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⒉协调相关专业组的救援工作。

⒊事故对*边造成威胁时,组织协调人财物的疏散工作。

⒋检查和掌握事故现场的救援状况,适时与总指挥部联系。

⒌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⒍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⒈负责召集各专业组和抢险救援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⒉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⒉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干警抢险、救助、侦察、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⒊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⒋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抢修设备。

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救护。

⒍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对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助牵头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⒏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⒐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前提条件

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根椐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启动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人员伤亡多。

(二)险情重大、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三)企业或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救援的。

预案的启动应遵循最小化启动和分级启动原则,即下一级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上一级预案。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总体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乡镇(办事处)预案、市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预案、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先后顺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或市专业指挥部提出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预案》全部启动须市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启动命令;部分启动预案,由市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启动命令。

(二)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灭灾工作时,市相关部门专业指挥部按照命令,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无力完成救援工作时,可根据情况部分以至全部启动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命令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市相关部门各专业指挥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结合事故单位《预案》进行施救。必要时可将事故(险情)情况通报驻项武警,请求抢险救援。救援情况应及时报告*口市政府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应急救援的终止程序

事故(险情)被完全控制或灭灾结束,经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后,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人宣布《预案》终止,应急救援状况解除。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令由其人视情况适时宣布。

事故单位应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

复发生,并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章应急救援体系

一、构建企业、乡镇(办事处)、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分级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即: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乡镇(办事处)应急救援预案、市应急救援预案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企业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企业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抢险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若需外援时,则请求当地乡镇(办事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施救。

(二)乡级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在同时有市相关专业指挥部实施救援时,现场指挥长由乡镇(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若乡镇(办事处)确定重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三)市级应急救援预案。

市辖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及时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属企业或乡镇(办事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启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请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施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预案第二章第一条第2款中《项城市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设置表》内所列事故负责范围制定各自重特大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二、市有关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的编制

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图及安全通道示意图。

(二)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联系方式。

(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质装备保障、运输保障。

(四)事故应急启动和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事故现场保护。

(六)企业预案应有事故预防措施,救援路线和外援方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物资

各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情况,配备一定标准的必要的救援物资、设备和防护装备,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性能可靠安全。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二、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行业的企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在救援中,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的救援物质、救援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补偿。

三、应急救援经费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企业应纳入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六章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险情)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内容为:

⒈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⒉事故(险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⒊事故(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⒋事故(险情)的发展情况、波及范围及涉及的危险材料和数量。

⒌事故(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⒍事故(险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⒎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⒏报告单位、报告人(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方式。

(二)有关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交通局、卫生局、

建设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

局、火车站等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通告有关单位。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根据事故类别和伤亡程度,建议总指挥长启动《预案》命令,同时赶往事故现场。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程序和分工。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市下列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总工会向*口市总工会报告。

⒈道路交通和火灾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局。由市*局上报*口市*局。

⒉水上运输和公路工程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口市交通局。

⒊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上报*口市卫生局。

⒋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工程质量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建设委员会。由市建设委员会上报*口市建设委员会。

⒌其他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乡镇、办事处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

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⒉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⒊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

行调整、修订、补充。

⒋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⒌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边单位和人员安全和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⒍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⒎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⒏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⒐做好事故(险情)的信息工作。

⒑办理市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⒈事故抢险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牵头单位即为组长单位)市政、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抢险救护队和事故单位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项工作。

⒉治安管理组:市*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维持秩序、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监控等工作。

⒊技术指导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组、事故单位、相关部门等,根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预案,负责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灾情分析监控和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⒋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急救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⒌后勤保障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应和运输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⒍善后处理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参加,负责接待、安抚伤亡家属及善后工作。

⒎信息新闻组: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工作。

⒏事故调查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纪检监察、总工会、检察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按有关规定展开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章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市政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和事故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单位所在地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业应在本《预案》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修订和完善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将预案和救援机构设置情况报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掌握预案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适时进行演练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切实保证施救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六)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均有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和接收伤员。

(七)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预案》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事故的;

(二)未及时到位,延误救援时机的;

(三)未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四)阻挠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调用的;

(五)对事故受伤人员有意拖延或拒绝抢救医治的;

第3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第4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通过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掌握我市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总体情况,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目标,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保障*年奥运会安全举办创造条件。

二、工作组织

市应急办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急委负责组织开展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调查工作,充分调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力量,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04〕22号),负责配合各区县应急委,推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对所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相关培训。

三、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中旬,市应急办会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11月20日前,各区县应急委要总结分析今年第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调查工作情况(见附表5),结合属地实际,核准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分布;要落实专门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研究制定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要逐级传达,广泛动员,督促属地内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二)指导实施阶段:12月15日前,各区县应急委和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指导、督促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深入基层掌握工作实际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完成工作目标。预案编制工作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全面完善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预案体系;基础差的单位,特别是小商户、小餐馆和小网吧等"小门脸"类单位,要依据预案编制范本,按时完成本单位预案编制工作。

(三)总结改进阶段:12月20日前,各区县应急委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上报预案编制情况,按要求完成汇总统计(见附表1-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县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统计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总体情况,深入分析预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为做好下一步预案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四)全市汇总阶段:今年年底前,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面收集汇总各区县应急委、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上报的预案编制情况,总结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统计的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区县应急委要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各区县应急委要根据年底前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编制预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年抓数量,*年抓质量"的工作思路,重点解决"企业先要有预案"的问题,确保预案编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充分利用第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调查工作成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对企业督促指导不力、统计数量不全等问题,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予以改进,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本次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第5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对应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川安监〔2011〕368号文件和绵安监〔2011〕19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企业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预案编制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或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研及技术的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评审报告并附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

中央、省属驻绵分支企业及市属重点企业和在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市安监局备案;由市住建局颁发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安监局备案。其他企业在所在地安监局备案。实行安全许可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应达100%。且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全县每年确定一个行业举办1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进行评估,以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辖区内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月”、“防震减灾日”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传媒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应急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街道,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6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有效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经局领导研究,现制定我县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对应急工作越来越重视,文第五章单独就应急工作进行了安排。国家省相继制定了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国家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对应急预案备案、演练,重大危险源备案、演练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处罚条款。市政府对县政府年终安全生产考核时,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内容。今年国家省市对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局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这一切都迫切需要我们把应急工作搞上去,我们要站在“防事故、减损失、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扎实的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搞上去。

明确目标,认真抓好应急管理五项工作

(一)应急预案编制。各监察中队要督促监管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规范、标准的应急预案,局应急办负责业务指导,此项工作务于7月底完成,并将预案文本和电子版一并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二)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的管理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后,在市安监局备案。未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后,由县安监局备案。未列入的单位,各监察中队要针对其行业性质和危险状况也要督促其开展预案备案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备案。存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于5月31日前到局应急办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依照备案程序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报县局应急办,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结论,按照“最高级备案”原则备案。即:如重大危险源单位存在最高为一级的重大危险源,直接向省安监局申报备案全部重大危险源;如存在最高为二级的重大危险源,则该单位直接向设区市安监局申报备案全部重大危险源;如只存在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则该单位向县安监局申报备案。。

(四)应急预案演练。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按照《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针对我县实际,矿山、冶金、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及存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具体时间由县安监局各中队与企业协商安排。

(五)应急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强化举措,确保应急工作全面完成

(一)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县安监局和各监察中队要层层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监察中队、局应急办工作任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此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在局应急办和安监中队的具体指导下,扎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前要编制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将演练方案、演练影像资料、演练报告加盖公章后一并报局应急办备市考核。

各监察中队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自现在起督促辖区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到局应急办完成预案编制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应急演练工作由各中队与企业沟通,每月自行安排好进度,在演练前3日,及时通知应急办,并在演练工作中安排好车辆。

局应急办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业务指导,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解难释疑,帮助企业做好预案编制、备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在应急演练工作中,演练前结合中队可到企业指导编写演练方案,演练时现场指导、留置影像资料,演练后分析总结。

(二)严格考核,扎实推进。安监局将应急工作列入对各中队考核重要内容,按照局“月通报、季考核”的要求,每月末通报各中队应急工作完成进度。每季度进行工作考核。

各监察中队对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排出时间任务表,经常性进行安排,针对应急管理是一项新工作,要经常与局应急办沟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应急工作月月有进度,季季有成效。

第7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有效手段,是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队伍适应性的必要途径。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理制订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科学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应急预案演练的开展,促进应急预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应急预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增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预案演练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协作、厉行节约”的要求,组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所属行业和本单位开展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明确预案演练的组织单位、承办单位、演练项目科目、具体负责人和初定日期和总数等相关内容。

(二)预案演练的组织。预案演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安全站牵头组织。

(三)预案演练的方式。可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全面演练。要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层次、不同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案演练的重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运、防汛、火灾、建筑施工和公共安全等专项预案的综合演练。重点解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应急准备、协同配合、组织指挥和救援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第8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应急预案;体系;救援;风险分析;应急响应及处置;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培训;演练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099-01

前言

建筑施工业是危险行业之一,水上施工作业更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地点离开陆地,参与船机及人员相对较多,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目前行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容易发生比较严重的后果。为了能在水上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关头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行动,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船机损害和人员伤亡,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其特点编制相应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但由于各施工单位管理模式和生产规模有所不同,对编制应急预案的理解和水平有所不同,编制的预案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覆盖面不全、相互衔接不畅、可读性差等常见问题。本人根据编制某工程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主要谈谈施工单位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以期能给今后类似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提供一些参考。

1 依据明确、体系完善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一项要求,须遵循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的原则。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行业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总体应急部署,体现水上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的特点,正视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编制依据有《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还应参考工程建设所在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符合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

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该预案体系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充分考虑施工水域的气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发险情等实际情况来编制,应覆盖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施工单位编制的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也是企业以及建设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编制预案中应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对分散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明确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应急救援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都有相应的人员去落实和实施。特别针对水上施工参与船机相互分离和离开陆地的特点,除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编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外,还需充分考虑到作业船舶船长和施工作业班组长在各自工作区域中起到的负责作用,可将其编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同时对于各施工船舶,应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组员可考虑覆盖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在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开展一定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工作。

2 分析风险、措施针对

风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应急的对象,需要考虑实施项目的特点,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根据其结果充分和全面地考虑,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能够覆盖到所有紧急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反应程序和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来说,除了需对专业施工内容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之外,还应对施工水域的地理环境、水域特征、气象条件以及外部救援力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水上突发事件,将其分门别类,分析其诱因,识别未来可能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合理划分水上突发险情等级,针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来应对。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船舶的自航能力,受恶劣气象影响后果以及施工船舶作业过程中的碰撞、搁浅、失控、溢油、火灾等事故,通过对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性的编制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包括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还应体现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明确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及时报告,并根据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3 评估资源、保障到位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现有应急队伍、应急船舶、装备等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进行评估,包括应急人员的技术、经验和资历,以及应急设施、设备、装备、物资等情况,查找需求和不足,在评价与潜在风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的基础下,量力而行,根据水上应急特点、船机及人员情况,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反应策略。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包括若干小组,应根据分工不同,细化各小组职责,包括的主要组别应有:通讯联络及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安全和物资保障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及现场应急抢险组等。预案中应详细对应急物资的名称、数量、储存地点、保管人和检查情况作出说明,明确应急保障经费来源和用途。通过建立应急队伍和储备应急物资,为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了人员和物资保障。

4 开展培训、加强演练

编制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要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层次结构清晰,具备相当的可读性,便于水上事故突发时应急组织成员的理解和使用。应急预案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结合预案内容,对作业人员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解读预案中的要点,使每一位应急人员能够熟悉、掌握预案中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程序和标准,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中应明确应急演练的内容和频次要求,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预案特点,模拟事故开展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配合协调情况,分析培训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为预案的修订与更新提供必要的

5 结束语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的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管理重要的一部分,在编制是应考虑到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读性、完整性、衔接性的原则,突出事前预防和预警、事后及时响应处置,才能真正地减少事故发生,控制事故蔓延、降低危害后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韦柱志,浅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1(02)

[2] 尹益君,施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7)

第9篇:事业单位安全预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8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就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创新、文明、和谐的新*”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基层组织和单位,是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学校、企业、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等。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广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形成基层应急工作网络,使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1、20*年底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管理责任办公室,落实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年底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确定应急管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保障等各类专项预案框架,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在纵向上,初步构建完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的预案体系。

到20*年底,所有乡镇(街道)、50%的村(社区)制订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区)要达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制订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80%的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防生产事故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学校要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对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责任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重点区域、群体、行业要设立基层应急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和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责任主体和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加强应急信息、预警的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街道、社区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

到20*年底,全县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办事处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100%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二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年达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居民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

到20*年底,50%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年达到70%,到2010年,群众热线电话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乡镇、行政村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年达到70%以上;20*年农村居民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认知率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

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供电局)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局)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建设局)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

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

到20*年底,各类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20*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发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程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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