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突发事件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突发事件安全预案

第1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

民政系统公(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公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福彩销售大厅等民政行业重点监管单位,凡发生下列突发安全事件,即启动本预案。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故。重点是防范养老机构的锅炉、液化气、天然气等危险物品发生泄漏、爆炸而引发的事故。

(二)用火用电事故,主要是各单位室内外用火用电不慎

发生的意外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养老机构的用火用电安全。

(三)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民政服务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养老机构的食物、饮用水质量和食堂环境卫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突发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五)其他重大突发应急事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县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信息工作组、善后处理组四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处置和善后各项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监测和预警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安全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

(一)预警信息报送

(1)全县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安全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县民政部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核实并向县政府及安委会报送。

(2)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现场发现者或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向县民政局或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二)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安全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动员及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按照突发安全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政府核实、批准后,局办公室可以预警信息。

五、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政府及安委会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将老、幼、病、残列为救援重点;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二)事中处置

在县安委会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现场指挥部的情况下,县民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求援。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群众的社会稳定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织、调集、运输、借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落实应急经费,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4.善后工作。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物资。

(三)后期处置

1.解除预警

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由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县民政局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紧急救援队伍转为休整或收队。

2.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民政局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开展善后处置。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对事件中致病、

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依法申请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给予补偿。

(4)其它善后事项。

3.社会救助

突发安全事件预警或发生后,县民政局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等级,积极组织实施救助工作,广泛动员和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4.调查总结

县民政局在政府及安委会指导下,配合做好对突发安全事件调查工作。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县民政局根据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内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检查,全面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

第2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中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镇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胡敏

成员: 陶永瑛、罗薇、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张前

成员:郭强、周洋、所在学校校长(园长)

(2)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春玲

成员:雷德洋、各校总务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8、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 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68059401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中心初中、教育局、 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 、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初中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 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 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 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医疗部门。

3、处置措施

(1)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它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

(3)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

(4)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3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xx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

  赤壁市信息需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第4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张富强、祝华军、陈兴全

当学校突发公共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张富强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祝华军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陈兴全负责。

(二)联络员:胡邦志、蔡德清、徐国强

突发公共时,联络员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灾害事故基本情况并向区教育局、镇政府上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向区急救中心报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包含地点、受伤人员、伤情等)。

(三)秩序维护:唐春、周景会、毛厚成

1、疏散人群:当突发公共事故时,及时组织疏散学生。

2、维持现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

二、疏散方式:

1、疏散方式。

①当学生在非上课期间突发公共事故时,各班迅速将教学楼内学生沿两侧楼道疏散到空旷地带;

②当上课期间突发公共事故时,各班迅速将教室内学生沿两侧楼道有序地疏散到空旷地带;

2、疏散路线:三、五年级沿东侧楼道有序撤离,四、六年级沿西侧楼道有序撤离。综合楼内的学生沿北侧楼道有序撤离。

3、疏散顺序:按楼层的由底到高有序撤离。任课教师负责维持秩序,并清场,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4、疏散安置地点:前操场安全地带。

5、人员清点和安抚。撤离完毕各班班主任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三、现场医护处理人员:通平镇卫生院

当突发公共事故发生时,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立即报告通平镇卫生院作现场紧急救护处理。情况严重时,向区急救中心报警。

四、常规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平时加强对师生进行地震知识及逃生技能的教育。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第5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照明亮化适合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对照明亮化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持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城区大面积灭灯,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害社会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夜间大面积灭灯。主要是整条路灭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辖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2、恶劣天气的应急开灯,主要是遇到恶劣天气需要提前开灯照明。

3、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照明亮化运行应急调整,主要包括照明运行方式和照明亮化时间的调整。

4、设备损坏,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引发的设施损坏,供电设施被盗事件。

5、事故灾难。主要是设备漏电引发的伤亡事件。

各类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作为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对一些特殊突发安全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同时提高相应等级。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照明亮化突发事件。

(五)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迅速处置。

二、 组织体系

(一) 领导机构

照明亮化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碑林区城管局决定和部署本区照明亮化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 办事机构

碑林区城管局建立健全办事机构,指导和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三) 预警机制

1、预测与预警碑林区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安全事件进行预警,办事机构要及时、准确的报告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管理权限、危险性和紧张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3、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和通报突发安全事件后,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口头报告,之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 先期处置

大面积灭灯:巡灯人员发现大面积灭灯时,首先进行故障排除,排除不了时,立即通知维修值班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恶劣天气:如遇恶劣天气,未到照明时间路面能见程度低时,立即启动应急照明方案,确保交通安全;

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随时调整照明亮化运行方式和运行时间;

设备损坏:如遇交通事故或地下施工造成灯杆或地下电缆损坏时,抢修人员要立即报警,并通知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做应急处理;

事故灾难:如遇灾难性事件,接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应急结束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信息

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事件时,碑林区城管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四) 监督受理

1、宣传教育和培训

碑林区城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援救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提高其专业技能。

2、责任与奖罚

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到、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5)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6)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7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第8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市长马光明同志就开好这次会议作了指示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嘉峪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在控制疾病流行、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建设,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应急委员会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二是以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3个专业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报告、物资资金保障、预案后评估等制度和预案启动、预案演练、预测预防等机制。三是创造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去年,酒钢公司围绕安全生产,进行了煤气管道泄露爆炸、炼铁炉爆炸等突发事件演练;市环保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人民商城进行了重特大火灾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总的来说,我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些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多发事故的处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案,队伍和装备配置基本到位。110、119、122等多台合一,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实际应对各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林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传染病的发生;在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安监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各部门立足预防,落实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预防社会安全事故方面,公安等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活动都制定了相关预案,加强安全保障,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的应急机构还不健全、运转不顺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少数单位领导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不牢靠。部分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一些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充分、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重视不够,危险源情况掌握得不够准确,信息不灵,难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指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的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晰,物资能源保障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有的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必然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五是预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走上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群众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缺乏安全措施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这两年,我省召开了两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徐守盛省长和陆武成副省长在两次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国利民的大事,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情况看,突发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期。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我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强,各种食品中毒和流行性传染病仍时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较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严峻形势,就是一种不和谐因素;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不是和谐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政府工作来说,就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行政能力包括了应急能力,特别是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我们的一系列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打造“平安嘉峪关”的内在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除了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提供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有公共安全作为保障。要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就要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全力打造“平安嘉峪关”。可以说,加强应急管理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

三、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项是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我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预案分为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的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六种,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编写,其他各类预案由相关部门、单位编写。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各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驻嘉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第二项是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展开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专业组织和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联动协调的应急网络。要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第三项是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加强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要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类宣传载体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单位不仅要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今年计划安排2次预案演练,在5月下旬进行宾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公安和企业消防队伍的灭火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后善后工作措施。在6月上旬进行公共场所重特大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共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在我市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递及庆典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项是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场所、技术系统和设施,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和设施、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应急物资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摸清家底。

第五项是加强基层,突出重点,狠抓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薄弱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村和社区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要针对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可操作的预案,构建村、社区级应急组织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郊区办、城区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形势发展对企业的必然要求。我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要高度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部位,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这些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项是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以人为本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依法规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保证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依法规范,尽量做到依法处置,防止。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有效开展人员抢险活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危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预案制定等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逐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9篇:突发事件安全预案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听涛轩人”为你整理了这篇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克服人手少、设备不足、工作任务重等困难,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目前,我局尚未成立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主要依托我局综合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由于人员少,部分人员大都身兼数职,因此工作任务较重。近几年,我局先后派8名监察人员参加了由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取得了省级培训证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共编制专项应急预案7个。2012年提请县政府印发了《民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修订,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2013年以来印发了《民乐县突发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民乐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民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0月修订后印发实施,2018年编制并印发实施了《民乐县城区供水总寨地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认真完成县级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任务的同时,我局积极推进县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2020年度,共督促9家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的修订和编制备案工作。

3、公共安全社会网络体系建设情况。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方面,我局将环境安全检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排查工作,不断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并结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等专项行动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案件,及时以书面形式移送安监等相关部门处理,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2020年度,我局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7家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48次。其中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企业3家,排查出问题6个,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我县辖区内无涉尾矿库企业。

(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

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中,将各项环境监测数据作为预警信息的依据,我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相关人员与市、县环境监测站正在逐步完善监测数据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之间的联动、会商机制。为有效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全面掌握事件动态,及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我局通过24小时应急值制度、“12369”环保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网络信息收集等方式不断拓宽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渠道,并与公安、气象、消防等部门签订联动机制协议,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能力,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预警提供了保障。同时,组织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应急响应与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1、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情况。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县级建设标准,需配套固定指挥平台及移动指挥通信系统二级建设标准,但由于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起步晚,资金投入少,截至目前,尚未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和移动指挥通讯系统。虽然目前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存在困难,但我局紧紧围绕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的建设,明确职责,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持续推进指挥系统软件建设。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与企业内部其他应急预案相融合,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联系方式作为重要的章节做以描述,明确了各应急预案之间关系,加强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局将不断完善各类设备的配置,加大应急指挥平台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

2、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情况。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十八大、及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在2014年分别与民乐县气象局和民乐县公安局签订了联动协议,建立了联动机制合作关系,2016年与民乐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联动协议,旨在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应急处置协作能力。2020年10月,我局联合各联席会议单位,召开应急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确保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今后,我局将不断深化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尽快与安监、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已建立合作关系部门的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

(四)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情况

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局未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主要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人员承接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动队伍分别由环境监测站、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担任,各股室均能随时调动进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可调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为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2020年10月,我局依托甘肃锦世化工有责任限公司以企业现有应急处置队伍建立专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效增强我县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力量。

(五)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县级建设标准,应完成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及应急调查取证设备二级建设标准,我局依托甘肃锦世化工有责任限公司建设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一座,配备应急物资48类、共计4358件,彻底解决我县突发环境物资不足的问题。

(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020年12月10日14:30-18:00,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民乐工业园区管委会、甘肃锦世化工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共同开展“硫酸罐车发生事故,造成浓硫酸泄露”为情景的模拟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了在突发环境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检验了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应急快速性、救援有效性,也使职工环保意识和抢险能力得到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

(七)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把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突发环境事件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迅速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排查隐患;二是抓源头、查隐患、促整改,与县水利、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前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八)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期,实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12369”环保热线、应急值班电话“0936-4425000”保持畅通,专门安排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开展值守工作,明确应急值守工作职责,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做好当日应急值班记录和次日交接手续,定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应急值班情况,本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九)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结合“6.5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6-7次,累计发放应急宣教材料0.3余万册,普及环境应急知识0.54余万人次。我局在县政府官网“民乐环保”专栏建立了应急管理板块对应急相关知识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2020年12月上旬,举办年度环境应急专题培训班,培训局内职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局内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环境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因我局尚未成立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主要依托我局综合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目前,环境应急工作因为人员、资金的限制,尚未配备环境应急物资、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按照时限要求,就是修订完善县域内部分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积极推进民乐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

2、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规定,完成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企业在《办法》实施前已完成预案备案的,在预案签署后三年内,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的预案,参照《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全面深入推动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加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力度

2021年,环境应急工作将加大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的宽度和广度,完成重点监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企业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的硬件和软件措施,并对企业风险防控情况登记造册,以便随时备查。

(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为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推动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企业防控环境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计划与重点监控企业联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工作

按照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期,实行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较好地完成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培训

继续将环境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重点工作,加大培训频次,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专门从事应急管理的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培训。拓宽应急管理知识的普及面,邀请知名环境应急管理专家作辅导报告和现场模拟演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步提高全县环境保护人员及企业应急工作负责人的环境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处置环境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