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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务工作的认识精选(九篇)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

第1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税收管理,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丰富了企业的运营资本并增加了企业收益。并且,税收是直接能体现我国宏观调控方向的标杆,通过对税收的有效管理能有效的认清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从而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

二、目前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缺乏对国家税务的深入了解,对国企税务管理工作不重视,错误的认为国家企业不存在企业效益这一问题,导致管理工作者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倾向于形式化和过场化。并且,由于受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国企财务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深,接触时间较短,税务管理手段比较薄弱,使税务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

2.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存在错误的认识,往往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没有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的统筹规划,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利用我国税收政策的作用,反而损害了企业利益、国家利益。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之下,国企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税务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造成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混乱。

3.税收业务不强

目前,我国国家企业很大部分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运营方式上带有很大的政治色彩,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税收管理并不重视,导致税务管理工作者无法有效的对偷税、漏税进行有效的划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门实时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而我国国家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抱着国企工作是铁饭碗的错误思想没有及时的对时下的税收知识进行有效的补充,其业务操作能力也在日积月累的安逸情绪中落后于时代,导致了国企税务业务能力虚弱的现象。

二、提高我国国企税务管理工作水平重要措施

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企业其他的税务管理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也就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提升税务管理意识,提高税务管理法律观念,增强税收业务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来实现税负最低。

1.提升管理意识,精化税收管理工作

意识决定行为,只有从根本上提升管理意识,才会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首先,要转变国家企业的管理意识。虽然国家企业属于国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但仍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性质。其次,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工作机构,由专业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掌管税务工作,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必要的话可以对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二次细化,最终将国家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

2.提高法律观念,加强税收法律培训

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法制度体系并未完善,税法约束范围仍有缺口,这就必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法律约束力,在保障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情况下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熟练掌握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政策的角度上进行税收规划和统筹,从而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严格禁止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企业高层领导更应该要重视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借助外部培训机构或者专业税务机构的力量,不断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自身的法律观念和业务能力。

3.增强业务管理能力,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第2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这次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继**4年全省征管工作会议之后,省局召开的一次重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回顾近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和部署今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国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常抓不懈,逐步确立现代服务理念,不断夯实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在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并重的原则下,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普遍赞誉。

(一)深化认识,确立现代服务理念。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认真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从认识到实践,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3年省局在征管处增设纳税服务组,同时将纳税服务建设作为全省国税“六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实施;**4年加快了纳税服务平台建设;**5年提出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6年强调要在纳税服务建设上争当全国同行排头兵。

今年以来,省局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纳税服务作为化解征纳矛盾、建设税收民主、促进和谐**的重要途径,明确提出“深化三个认识,明确一个定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新理念。“深化三个认识”就是,深化服务就是责任的认识,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化执法、管理与服务“三位一体”的认识,自觉做到在文明执法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深化服务就是形象的认识,向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零距离”靠拢,实现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根本性转变,真正树立国税系统良好形象。“明确一个定位”就是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强调纳税服务工作不能局限于办税服务厅,而是要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涉及全体税务干部。基于上述认识,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把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在研究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时,不仅注重在观念上确立和增强纳税服务意识,还采取各种措施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为税收征管服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大力度,夯实纳税服务基础。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征管部门作为研究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有的地方(如广州市局)还专门成立纳税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纳税服务工作,为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调整和充实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文明服务的窗口,各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将一些年轻的业务能手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能。据统计,全系统现有办税服务厅人员6011名。同时,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挑选了7102名富有经验、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并有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从事税源管理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延伸到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此外,已组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地区,重视咨询热线坐席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咨询服务水平,有力地提高了咨询热线的运营效率。三是强化培训教育。为认真落实总局“六员”培训的工作部署,各级征管部门积极、主动协助教育(人教)部门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进“两员”应对心理压力、礼仪规范以及规范服务方面的能力,强化了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提升了岗位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国税部门在抓好“两员”综合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税收管理员的统考工作。据反映,这次全省税收管理员的统考有三个特点:一是组织工作比较好,二是学员考风比较好,三是统考成绩比较好。

(三)优化手段,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

省局一直重视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投入,多管齐下,积极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服务手段日益完善。机构分设后,我局就着手建设省、市、县、分局四级协同作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体系,纳税服务不断深入。**6年全省国税系统成功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顺利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做到推广工作与纳税服务“两不误、双促进”,并在推广中实现纳税人“零投诉”和“零事故”,标志着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跨越。二是申报方式呈现多元化。目前,全省20个市都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进行申报,有9个市采用电话语音、5个市采用邮寄申报、3个市采用网络传输进行申报。“十五”期间,我省年平均电子申报户数达53万户,电子方式申报的税额占申报纳税总额的24%。**6年,通过电话语音平台进行申报的纳税人约34万户,多元化申报税户数的比率由**1年的15%上升到了目前的53.16%。三是信息资源逐步整合。我省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按照总局“省级集中建站”的要求,建成了**国税初具规模的门户网站群,努力把国税门户网站建设成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和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在**省国税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上,已实现多项网上办税功能。截止**6年底,通过税务网站累计提供咨询42675万次。今年第一季度,仅我省广州、佛山、东莞试运行的总注册用户数达到17万户,申报征收成功34万次,出口退税预审成功4.4万次,发票认证成功28万次,通过“税银库联网”成功划缴税款88亿元,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四是热线建设不断扩展。我省在6个地市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2到**6年间累计拨打量达到1247万次(不含深圳),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咨询、语音申报、最新通告、自动传真、办税指南、发票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五是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如积极推进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的试点工作,大幅提高了试点地区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申报、审核审批效率,退(免)税进度进一步加快,深受广大出口企业欢迎。

(四)准确定位,坚持管理服务并重。

全省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好和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确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出善了一系列优化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为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机制上的保证,服务形式由软约束、松散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统一税收业务规范。制定和完善了全省统一的业务规程、岗责体系及部门、行业编码,优化了工作流程,保证了全省税收业务的统一规范,畅通了为纳税人办税的渠道。二是完善纳税服务制度。**1年至今,我省转发或下发的有关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文件共22份,针对实际,陆续制定《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口号》和《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在办税服务厅实施领导值班制度以及办税公开、首问责任、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大力实施办税公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推进办税公开,方便纳税人知情、办事。从**5年开始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和《**省国税系统执法监督卡》(简称“一书一卡”),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监督公平执法的途径和反馈问题的渠道。**6年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公开的意见》下发后,省局结合总局列出的公开事项内容,制定了《**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明确了公开的事项、责任部门以及公开时间等。还专门制定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度和监督措施。四是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办税服务厅541个,已初步达到名称、窗口设置、办税流程、服务标准四统一,实现了申报纳税“一窗式”、涉税事项办理“一站式”。各地都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明确窗口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理顺大厅与其他各股的业务衔接。各办税服务厅内均设置了办税指南、公告栏、举报箱、饮水机,提供桌椅、纸张笔墨等办公用品,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还设有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排队叫号机、IC卡电话等设备。税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有的地方如佛山、湛江等市的办税服务厅还引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五是加强减免税管理。把及时正确兑现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同时,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和程序。如**6年,省局下发了《**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权限,延长减免税申报时间,明确了混合经营企业生产免税项目与非免税项目比例标准,规范减免税政策,使政策执行界线更清晰、更明确。

(五)加强协调,拓展纳税服务领域。

在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全省国税还注重拓宽渠道,加强协调,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形成了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热心税收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的社会化纳税服务队伍,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全方位的发展。**3年,省局联合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不仅加大了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力度,也加强了对注册税务师执业监管,规范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为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税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全省注册税务师人数已达5300多人,从业人员已超过1万多人。截止**6年底,全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273家,**6年行业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同时,部分国税机关还采取招募志愿者的形式,组建了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关心、关爱、关注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为导向,组织纳税服务志愿者参与税收宣传和协助服务工作,让纳税服务进入社区,让符合政策、需要帮助的纳税人得到优质、便利和贴近式的服务。

通过几年来的有益实践和不断探索,全省的纳税服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立足于纳税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五化”建设,拓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形式和内容、手段和目标相统一。**5年,省局在**省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为98.7%;**6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有89个办税服务厅获得厅级以上表彰,其中:有11个单位荣获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58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1个单位荣获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岗”,5个单位荣获“**省巾帼文明岗”,1个单位荣获“**省用户满意服务班组”称号,2个单位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有力促进了国税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6年全省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达150.85万户,比**1年增长35%,其中A级纳税人4592户,比**5年增长31%。**6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450.65亿元,增长21%,占全省GDP的13.29%,连续12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2315.16亿元,增长35.4%,增收605.68亿元。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依法行政、心齐实干、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谨向全系统从事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国税系统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纳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定位还不够准确,纳税服务的体制体系尚未完善,服务层次比较低,服务领域和范围还比较狭窄,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税收执法环境的影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税务干部思想观念和综合素质不能很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税收征管手段和税收征管机构设置还不够科学高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税收工作的目标和两大重点。**6年税源管理专业会议明确加强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则更加明确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都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手段,阐明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意义和内在要求,部署了纳税服务的主要任务。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历次会议精神,各地在今后的征管工作中,在集中做好专项工作的同时,也要从大局出发,深化认识、加强思考,准确理解和把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一)正确把握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关系。

**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了税收征管法,将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等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在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严格管理、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地履行纳税义务”。可见,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两者是高度统一的,依法行政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纳税服务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必经途径。为此,我们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和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时应当把握好“三个层次”:一是切实履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服务义务。把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工作要求的底线。二是全面落实总局规定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措施。这是纳税服务的更高要求。三是因地制宜,探索符合税务工作宗旨的便民措施。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既要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全面落实上级的部署,也要积极探索,主动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实施全员、全程服务,在税收征管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都努力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形式。

(二)正确认识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的关系。

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融通的。在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通过优化服务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而通过强化和规范管理手段、措施,又能够促进纳税服务质效的提升。目前,我省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干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仍未能很好地认识和妥善处理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问题,仍然出现“两张皮”的现象。**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应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优化纳税服务与强化税源管理两项工作好比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目标都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都要一起抓,不能顾此失彼。服务不能流于表面,管理则要具有权威,要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融入于税收征管,服务于税收征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正确处理征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

我们要认识到,省以下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税收业务的大职能来说,省、市两级机关的机构设置大体相似,承担了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两大职能,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与税种管理相结合的形式,而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部门则是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两大综合部门。税政管理职能是指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具体体现在流转税、所得税、进出口税收以及国际税务等专业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分税种负责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相关业务,既要做好各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又要办理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税收征收管理职能是指征管制度设计,征管手段运用,征管工作协调,征管措施实施。征管部门不仅要负责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管理等单项管理工作,更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的作用。各专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征收管理部门之间是单一税种管理和统筹协调管理的关系。谢旭人局长一再强调,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非常重要。当我们统一认识到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是税务部门全局性工作的时候,各级征管部门的主要精力就要放在综合管理上,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统筹兼顾,科学地实施综合管理,保证税务部门的各项职能运转顺畅。

(四)正确掌握创新服务和减轻负担的关系。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丰富和拓展纳税服务内容,加强办税辅导,改进报缴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努力健全服务体系,力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然而,随着纳税服务的不断拓展和税源管理的不断深化,税务机关内部上下各层级、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措施时容易出现自上而下层层递增“两个负担”的效应。但如果简单通过减法来减负,又容易导致服务的弱化或管理的缺位。因此,各地要准确掌握创新服务和落实“两个减负”之间的内在联系,要以基层一线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为目标,清理、简并上报的征管报表或纳税人填写的纳税资料,整合、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更要在推进整合联动、细化管理职能、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下大力气,实现优化服务与“两个减负”的最佳结合。

三、认真落实当前几项主要的工作任务

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了税务机关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系统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落实“两个减负”。

落实“两个减负”是税务部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在税务登记证换发过程中,减轻纳税人负担达1525多万元;清理、简并报表共48份。但从实际来看,纳税人负担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压力仍然很大。落实“两个减负”,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两个减负”工作融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中,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责任。二是要注重质量和实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省落实“两个减负”取得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制约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要坚定信心,在总局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和权限,把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整合、流程上的优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为纳税人和基层营造良好的环境,减少办税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建立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既要抓好当前的减负工作,避免出现总体上减负,某个部门(方面)增负的情况,也要着眼长远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减负”的反弹。四是要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各级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两个减负”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照总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已经督导过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要协助被督导单位制定清理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被督导单位的“两个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办税公开”。

办税公开是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抓好办税公开工作,一是要明确公开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的公开事项,将部门职责内的公开事项逐一梳理。二是要统一公开标准。要在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上增强规范性,在公开的质量上增强针对性,坚持全省国税系统公开标准的统一。在**国税系统网站公开时,要完善有关栏目和公布方式,使“办税公开”栏目在名称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三是要保证公开准确。要结合法规部门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省办税公开事项进行深入梳理,确保全面、准确地开展对纳税人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核、清理。并坚持从上到下逐级公开的原则,避免重复劳动,减少不同级次机关公开内容不一致现象的发生。四是要保证公开及时。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考评机制。

立足现有条件,在强化管理的条件下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税务部门的重要体现,既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也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还有利于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水平和征管效率,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由之路。一是要规范流程制度。理论和实践表明,只有创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明晰统一的岗责体系、完善健全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实责任,避免缺位,我们的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才能够更加顺畅、高效。因此,接下来,全省要制定出台一系列纳税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包括《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人员岗位技能标准》和《办税服务厅达标标准》等,进一步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二是要加快平台建设。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必须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要尽快开通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搭建一个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灵活应用的一体化平台。加快网上办税系统建设,积极推行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信息集中程度较高的申报方式,实行税银、税库联网,逐步实现“同城通办”和“异地通办”。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在流程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逐步真正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要根据各地实际,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和配套制度,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筹备开展办税服务厅达标评优活动。四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总局开展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方式。五是强化培训教育。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依法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要结合岗位技能标准的出台,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六是推进咨询宣传。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坚持税收宣传月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纳税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法公告制度,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税务的作用,健全纳税咨询体系,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

(四)全面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管理监控能力。

征管数据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第一手信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数据省级集中的实现,数据应用分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对纳税人数据资源的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是税务机关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引,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基础。目前,广州和汕头市的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广州市形成了常态化的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建设了数据应用分析技术平台,已了涵盖6大类税收业务的数据分析报告。汕头市重点建立了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开发了三项功能强大又各有侧重的数据分析系统和监控平台子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数据分析应用的专项工作,取得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为深化数据应用,分析寻找管理方向、重点和难点,推进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一要构建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制定《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统一划分部门和层级职责、业务分类、项目及数据来源、操作流程、指标口径、主要分析手段、部门配合机制等,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应用管理和数据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将数据管理的组织和运行引向规范化轨道,实现“自上而下”的监控分析和工作指导。二要依托信息化科学实施。根据数据分析应用要求、数据量、数据类型及分析需求,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兼容性、扩展性强,适应税收业务管理发展要求的税收数据框架和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充分运用已有的外部信息共享体系成果,提高数据分析应用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三要日常和专项分析运用相结合。将各类日常业务分析主题固化到相关工作岗位,使查询统计为主体、分析加工为辅的数据应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同时,落实科学的选题机制,由业务和信息部门根据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确定专项分析应用主题,形成经纬交错的监控网络。四要重视分析结果应用。数据分析的结果反映出对基础数据质量和征管质量的全面监控,要强化预警监督,落实分析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按时,作为日常税收管理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工作参考。

(五)强化信息依托,重视综合征管软件运维工作。

CTAIS2.0已经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性平台,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升级直接关系到全省税务机关职能的实现。一要正确认识运维工作。我省固化了CTAIS2.0运维的组织、人员和制度建设,共出台了8个业务和技术的管理办法,整体运维工作得到了总局的肯定。要认识到,运维工作不仅仅是“打补丁”的修理工作,它涉及税政和征收管理的全过程,要连接金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ETS扣税系统和多项外挂系统,直接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强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业务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二要提高运维工作的效率。三要加速信息化建设。在维护好、应用好现行征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总局金税三期建设,按照“整合、完善、拓展、提升”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效能。积极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和普通发票稽核系统。配合开展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的试点工作。在总局自动生成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基础上,拓展省局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自动生成功能。

(六)掌握“四条标准”,完善征管质效考评体系。

对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及评价,是当前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迫切需要。总局高度重视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考核评价工作,目前已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四条标准,组织起草了新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国税确定为落实这一指标体系的试点单位。这是总局交付的一项光荣而又有意义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积极探索,抓出成效。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较高,各级税务机关应引起重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试点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审定、补充和完善,对该体系的指标口径、计算公式、数据来源进行审验和确认,提出修改意见,为下一步应用打好基础。同时,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指标体系的深度应用,构建明晰的业务职责分工体系,实行有效的通报分析制度,推行科学的责任奖罚制度,让征管质效考评真正成为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的有力举措。

第3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1.对已完税车辆完税资料审核不认真。个别保险机构认为被保险人只要提供完税凭证号码就认为其已在地税机关缴税,而没有将完税凭证复印件附在保险单后面。有的后面粘贴了营业税缴款书,更有甚者,检查中居然发现有一张保险单后面粘贴了车购税的完税凭证。还有一些纳税人为逃避税款,提供大量定额完税证复印件作为已纳税款凭证,有的连续的几份保单后面所附的定额完税证竟然是一个“版本”。

2.对免税车辆认定存在问题。个别保险机构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车辆就不征车船税。没有认真核对是否是警用牌照,行驶证上注明的是否是以上单位车辆。如有的公安局的车辆没有号牌号码,保单上只登记了车架号,保险机构对作免税车辆对待。

3.对政府机关、财政等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2007年前征收车船使用税时属免税车辆。实行新的车船税制度后被纳入了征税范围,属于应税车辆需要照章缴纳车船税。对这些车辆即使是地税机关自己征收也会阻力重重,保险公司代收起来非常困难。

4.个别保险机构仍然存在为招揽业务对个别车辆不代收缴车船税的问题。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新的车船税条例实行以来,国家有关车船税管理的政策文件出台的不多,已有的一些规定也不够详尽,可操作性较差,影响了车船税管理质量。另外,目前为止,扣缴工作还没有一套明确的代收代缴工作流程,影响了扣缴工作开展。

1.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不好界定。《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在城市中按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在县(市)及毗邻县(市)中村与村、村与镇、村与县城、镇与镇、镇与县城之间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免税,那么一些客运公司的车辆(如县城到城市的车辆)是否按农村公共交通对待需要明确,有的县对这种车辆开具了免税证明,有的县不予开具,需要对这一政策做出详细的解释。

2.定额完税证使用中存在问题。有的征收单位使用定额完税证征收车船税,完税证上无任何车辆标识,区别不出到底是哪辆车的完税凭证;有的车辆税款不足,有的高于应缴税款,如有的本应该缴纳300元或480元的车船税,而保单后面所附的定额完税证金额达到600元,与应纳税款出入较大;有的复印的定额完税证上无字轨号;有的附的是加盖税讫的标识牌复印件。给代收和检查工作带来困难。

3.代收车船税工作运行机制还不畅通。对纳税人拒绝缴纳税款的没有明确的一套工作流程。如保险公司几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报告的手续、资料、税务机关追缴等没有规定。

4.征收单位不能及时为投保人打印完税凭证。有的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后,到征收单位打印完税凭证时遇到困难,不能及时取得完税凭证,影响了正常扣缴工作开展。

5.退保时不能及时退还车船税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车辆过户、有问题退还厂家等情形时,需要退还交强险保费,而保户要求同时退还车船税,保险公司当场不能办理。特别是个别投保人认为税已缴纳到保险公司,退保时也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税款。

三、加强车船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负有代收代缴义务保险机构的辅导、培训,提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的责任意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2号令的明确规定。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运用不同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对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扣缴义务人熟悉条例及其细则和本地区实施办法的政策规定,知晓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其清楚地认识到代收代缴车船税是其法定义务,而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税务机关要协助各保险机构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车船税的有关政策以及相关征管规定,掌握扣缴税款的操作程序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便准确高质量地完成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

2.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和税务机关的责任。总局曾明确要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要在征求当地保险监管机构和在当地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为此,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但办法对代收代缴工作的规定并不多,没有规定税款的解缴方式和具体期限、保险机构申报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支付办法,以及税务机关和保险机构各自的责任。如检查中我们对未扣缴税款的保险机构进行了处罚,但保险机构并不服,他们认为自己既受累还受罚很“冤枉”。所以如果全省不制定统一的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建议各市自行制定相关办法,明确办理交强险时对拒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何向税务机关报告、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内容,规范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工作流程。

第4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不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也是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是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加强了对十六届四中全会相关文件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学习。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后,我又把学习“两个条例”作为日常学习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认真研读有关文件,掌握了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政治学习中,我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加强交流沟通等形式,以强化学习效果。通过政治学习,提高了政治素养,增强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和政治意识。

二是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我是抓业务工作的,始终注重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我全面加强了对税收专业知识、会计知识的学习。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系统学习了相关经济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另外,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阶段工作重点,着重学习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纳税评估等相关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努力营造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在实际工作中,弘扬以“诚信自强,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廉政为民”为主题的河南国税精神是每一名国税干部的职责。因此,我把向周围同志灌输新的工作理念,改善精神面貌和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我的一项日常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在实践中,我的主要体会就是,只有把税收工作同河南国税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在工作中体现,在工作中实践,在工作中发展,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在党组分工中,我主要负责税收业务工作,具体分管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涉外税收管理科以及组织收入工作。一年来,我针对自己的业务分工,认真做好了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

(一)努力做好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通过下企业实地查看,与法人、会计询问约谈,找业内人士座谈,从CTAIS提取数据精心测算等方式,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按时完成了市局分配我局的3个市级重点行业(平板玻璃制造、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评估数学模型的初稿,并进行了初步验证工作。经过模式验证、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为税务机关了提供准确真实的纳税资料。

二是完成了对加油站、面粉加工、福利、森工、废旧物资经营、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的专项评估。其中:面粉行业三户,已入库税款**万元;加油站1-12月份实现销售**亿元,入库增值税税款***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万元,剔除中石化系统影响,其它加油站(包括个体加油站)税负由去年同期的0.47%增长到今年的1.78%,提高1.3个百分点。

三是做好了纳税评估工人。接收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 2139 户次,纳税评估考核指标均达到100%。重点评估企业 57户,补缴税款120万元。移交稽查处理5户。

四是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的管理。通过认真开展税源清查,分行业进行重点管理。有重点地对汽车修理、医药、加油站、面粉加工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5万多元。加强了对“四小票”企业的管理,通过实地调查,日常监控,设立税负预警线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行业税源基础信息档案,纳入纳税评估系统资料库,作为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依据和信息。

五是努力做好所得税管理工作。首先,做好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03年,我局共有缴纳中央级企业所得税的企业80户。其中,就地纳税企业66户(盈利企业23户,盈利面为34.8%,盈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1936 万元),利润总额1161 万元,企业年度申报应纳所得税425 万元,实际上缴所得税428万元。汇总纳税企业13户,汇总纳税就地预缴企业1户,年利润额337万元,实际上缴所得税34万元。其次,加强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的辅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逐户健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确保纳税申报资料的齐全。同时,对税前列支项目,严格税收政策,注重调查核实,严把审批关,这既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另外,我们还按照省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市电业局、市郊区电业公司、市烟草公司和**区烟草公司2003年的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评估。

为巩固精细化管理成果,每月28号召开精细化管理例会,由各基层单位汇报当月精细管理情况,集中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同时,我们将其纳入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挂钩,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是把好年审关。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把关口,确保年审工作的质量。截止5月30,我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全部结束。在应年审的15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年审通过140户,占88%;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19户,占12%。

二是把好认定关。本着执行政策,严格把关,方便企业,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及取消工作。全年,我局共新认定一般纳税人46户;临时一般纳税人转正24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61户。

三是把好日常管理关。对所管辖20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帐务核算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抵扣情况、商贸企业管理情况、金税工程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逐户检查和评估。采用查询电子数据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案头分析与座谈了解相结合,数据测算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效果。责令限期健全帐户核算7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61户,补缴增值税100余万元,不仅起到了震慑纳税人的作用,也为税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范例。

(三)严格执法考核,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价机制

根据市局制定的《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责任人管理及考核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管理责任人管理及考核办法》和我局实际情况,加大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制定了《**国家税务局2004年目标考核办法》,利用执法考核软件、CTAIS帮助系统、税务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实行政策法规科、职能责任科室、税源管理单位三重监控,积极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即时纠正,并要求全体国税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心,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税务人员执法质量与执法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执法考核全年实现“零过错”。

(四)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完善征管前台咨询窗口功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公开办税制度、限时服务制度。二是建立岗位服务制度,根据税收征管岗责体系设置及其他业务分配需求,找准税务机关各个业务岗位与纳税人的接触环节,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以及责任追究事项,以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即:税前,为纳税人无偿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保证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及时宣传、贯彻到位;税中,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税后,建立征纳沟通渠道,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及时向纳税人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由于工作踏实,措施得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2004年,我局提前79天完成了全年税收计划。全年累计入库各税 万元,为年计划的 %,为去年同期的 %。为全市国税计划的提前超额完成做出了贡献。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深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年来,我通过加强自我教育,廉政意识和廉政观念不断增强,真正做到了为官清正,为税清廉。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廉政法律法规。一年来,我通过参加所内廉政教育活动和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六条禁令》、《禁酒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对两个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自我廉政教育,也使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有所遵循,有所依托,确保不越雷池不步。

二是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我是抓业务工作中,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在实际工作中,我总是警省自己,要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做到带头守纪、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惰,作风正派、严格落实税收政策,确保国家的税收利益不受损失。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廉洁奉公的国税形象。

三是做好“身边人”的廉政教育。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提醒自己的家属和子女,在物质生活上要知足常乐,面对利益要有清醒的头脑,要站稳脚跟,要有自己的处世原则。同时,对自己周围的同志,坚持常吹廉政风,与他们常沟通,结合一些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细致剖析,时刻告诫他们,要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今天的生活,要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经受住考验,要慎独、慎行,不取不义之财,不做违心之事。通过以上方式,做好了“身边人”的工作,在自己的周围营造了一个清正廉洁的圈子。

当然,我的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内部管理,对外部管理重视不够。虽然内部考核在全市名列前矛,但外部管理中仍存在个体税负较低、达到起征点户比例不高、个别行业税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等问题。二是工作中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如在个体工商户建账、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管理等问题上,虽然知道是薄弱环节,但一直没有全力解决。

四、工作打算

针对**局的实际情况和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做好2005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针对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增强其针对性,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质量,以考核促收入。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使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5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税务文化建设的优势(strength)

(一)依托党政引导、全员参与

税务系统站在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税务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根据税务文化建设实际需要,把活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使税务文化活动经费得到保障。通过加强税务文化发展方向的引导和活动的组织领导,讲求投入与产出的平衡协调,使税务文化潜移默化地成为税收事业发展的另一种实力体现,把税务文化融入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文为魂,打造税务文化精品工程,引导和组织税务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共创共建税务文化品牌,充分展示税务文化底蕴、内涵和税务职工文化素养。

(二)制度日趋成熟、管理创新

税务系统经历了征管改革、机构改革,正在向信息化、电子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现在新的征管手段,征管模式、新的治税理念不断引入税收工作,如税友2006信息系统、1SO9001管理模式、学习型组织的建立等。而管理模式是税务文化的运行体系,是具体承载税务文化和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载体和组织构架,税务部门作为一个创新的集体而存在,那种因循守旧的管理模式将不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税务文化建设呼之欲出。在税收不断发展的路程上,税收制度及法制建设作为税务文化的重要基础,已日趋成熟,从而加快了税务文化建设的步伐。

(三)行为有效规范、形象提升

行为规范是税收文化的根本保障,是促使税务干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遵章守纪的内在约束力。近年来,税务部门行业规范全面出台,从征收、稽查、管理到办税服务厅的每一个办税环节进行了规范。规范的行业纪律、规范的行业操作规程本身就是一种行业文化。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使税务干部形象有了极大改变,而税务形象是税收文化的外在表现,是税收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对社会的全面展现。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来自于长期的建设,良好的形象来自于长期的树立,税务文化的建设来自于长期的积累。

二、税务文化建设的劣势(weakness)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目前,在税务系统内部对如何适应机构改革和征管改革的需要,促进税务文化建设还存在不同的认识:不少干部没有正确理解税收文化的涵义,忽略税收文化的影响作用,认为税务文化有点务虚,是光喊口号的浅层次宣传活动,无法持续;有的干部受多年形成的思维定式的影响,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尚停留在单纯围绕收入转的现状,得过且过,工作干劲不足的思想有所抬头,认为文化建设可有可无;有的干部对政治业务学习不重视、不刻苦、不钻研,认为税务文化建设是“空中楼阁”、高不可及,没有认识到它是源于管理,在管理中发展、完善、再造而形成的文化管理。

(二)建设层面仍要深化

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偏重于物质的、表面的建设,而对建设税务文化的精神底蕴、营造厚重的文化氛围有所忽视,忽略了文化的物质为表、精神为魂,对如何化“无形精神”为“有形行为”还需进一步的实践。部分税务干部受思想认识、法治意识、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税收文化还未完全渗透入税收各项工作,还未养成自觉的行为规范和自我管理的习惯。客观地说,这些对文化建设来说是必要的,建设层面仍要深化。

(三)畏难情绪尚需克服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文化建设存在时紧时松、时快时慢、时重时轻,缺乏必要的连贯性,没有建立一套长期开展的有效机制,致使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文化”深不可测,故而产生了畏难情绪。其实,“文化”本无高下之分,也无对参与人员的限制,只有表现形式的不同,只要积极参与,便可“快乐工作、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充分享受到“文化”之乐趣。

三、税务文化建设的机会(opportunity)

(一)国家宏观环境给税务文化带来新发展机遇

党的十七大把文化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号召“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总书记也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所以,在全国税务系统着力推进税务文化建设,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做贡献,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的税制和税务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

随着税制改革和国际税收实践的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了既融合国际先进税收思想和做法,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税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将有助于引领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与改革要求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具规模和社会深度转型的国内形势相适应,充分发挥能动性,正确领会和落实改革精神与要求,推动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

(三)税务文化建设的时机已然成熟

进入新世纪以来,税务文化建设再度引起税务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关于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税务理论工作者也就税务文化建设进行了广泛探讨,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共识。近年来,税务文化建设的实践得到了各级税务机关的积极响应,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伴随着税务文化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面破题,一个认识税务文化,建设税务文化的氛围正在形成。

四、税务文化建设的威胁(threat)

(一)税务文化建设各地发展不平衡

税务文化总体规划还比较抽象,缺乏较为整体规范的策划,各级税务部门现在是“瞎子摸象”、“各地为政”、“各尽手段”、“各具特色”,税务文化共建力度不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税务文化建设如果在一个长远规划下进行将会事半功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税务文化建设当作税收工作的“重点工程”进行布置、落实,要有专门人来抓,来管,动脑筋,想点子,同样需要领导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税务文化建设水平在整体层面上还要加强

税务文化建设与全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比有差距,与税收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比有差距,与一些兄弟行业的文化建设比有差距,税务文化建设完全可以搞得更加丰富多彩,出精品,出样板,在全国范围掀起税务文化建设的高潮。税务系统可以确定一二个主题进行文化建设,如出一本有影响的反映税务文化方面的书,重点宣传一批征、纳双方的先进典型,可以由各省自行组织,也可以国家税务总局牵头总抓。

(三)税务文化建设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一直以来,全社会反映税务部门的影视剧创作太少,是我们税务部门无题材可写,还是作家们对税收事业缺乏创作热情,还是税务部门题材引不起老百姓的兴趣,这一现象值得思考,至少说我们税务部门自身宣传不够,还没有引起社会的更多关注。

五、制定具体的合适的税务文化建设策略

税务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长期发展、循序渐进,需要全员参与、全心投入、全力实施。通过SWOT分析,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来抓。

(一)加强组织学习,提升文化修养

学习是为一切工作打好基础地位,学习既是当代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又是一个人提升文化修养的永恒主题。首先,增强对建设学习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激励自觉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大力倡导增知识向书本学,抓信息向网络学,提素质向政策学,会管理向领导学,强能力向群众学,写文章向媒体学,懂专业向行家学;第三,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制定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长远规划,从而为税务文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

(二)树立团队精神,激发队伍活力

团队精神是一个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综合体现,要充分运用各种教育宣传手段,开展学习评比、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文明创建、争先创优、文体娱乐活动等,不断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丰富税务文化生活,弘扬正气,培养团队精神,在内部不断营造浓厚的税务文化建设氛围,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把做好税务工作当作事业来追求,给干部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对工作努力、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切实通过榜样激励、荣誉激励、培养激励、晋升激励等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活力。

(三)规范税务行为,打造服务品牌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把税收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明确服务内容,开放服务方式,制定服务工作规程;拓宽服务的内涵,积极构建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把信息化建设放在突出和重要位置,加大计算机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力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应用平台,全面提高科技服务的水平,打造服务文化品牌。

第6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税务服务;认识;措施

当前,随着税收理论的开展,税务服务及其相应的管理工作也一并开展。就理论角度出发,相关人员提出,将税务机关转换为服务型机关,并且将纳税人当做客户对待。税务机关和有关纳税人之间存在必要的联系,也可以将其看做是厂商和客户之间存在的关系。站在实践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哪里的税务机关,都在尽力将税务服务落实到实际管理中,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完善的税务服务。若一味将税收管理和税务服务的工作责任混淆,这样是不正确的。因此,本篇文章做出合理的分析,确保相关人员可以正确认识并规范开展税务服务工作。

1 用语的选择

当前,人们所讨论的税收问题所用到的术语通过都是以"为纳税人服务"的错误认识。由于人与人民、公民等称谓大多数存在内涵上的差异性,但是没有外延上的差异。这样就使纳税人的范围和居民、公民等都术语相同的范围。为纳税人服务实际上就是为人民、居民进行服务。主要关键点在于,不管是公民、人民还是纳税人,所需要的服务是全面的,这里不仅有吃的、住的等方面的需求,而且也会对和平、方面等公共物品的需求。通过上述可知,全面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活动都称之为纳税人服务。依据相关部门不同组成部分来说,行政机关所开展的活动其实就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还有相应的法院等地方开展的活动同样也是为纳税人服务的。为了将税务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有关部门为纳税人带来的服务有效的区分开,这里不应用为纳税人服务一词,而是应用税务服务一词。

2 税务服务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

有些人将税务机关转换成服务型机关,其目的是为了将纳税人当做客户一样对待,将税收管理工作和税务服务放置在相同的地位上,而不是将税务服务只当做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分支来看。为了正确的认识到这种措施,就应当清楚了解税务服务在税收管理工作中所占有的位置。

税收管理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即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不是同一个概念。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都是同一组织内部的管理。在这种管理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属于同一组织,具有共同的利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表现为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或领导与员工的关系,管理的过程表现为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税收管理则不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不属于同一组织,不具有共同的利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也不是上级与下级或领导与员工的关系,税收管理过程自然不表现为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的过程。

事实上,即使对税收理论一无所知,只要能进行独立的、冷静的思考,都会发现纳税人与客户之间的本质区别:客户可以自由地选择卖主,纳税人不能自由选择税务机关;客户可以自由地选择商品,纳税人不能自由选择税种;客户可以尽情地与卖主讨价还价,纳税人则必须按照法定税基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为消除各种原生性税收不遵从,在税收管理中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税务服务

为了推动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现象逐渐朝着税收遵从的方向发展,相关单位应当对纳税人提供规范的税务服务。利用有效的税务服务,可以加快无知性谁说不遵从转变成税收遵从。

(2)税收监控

为了减少自私性税收不遵从的现象,相关部门应当将某些部分存在的自私性税收不遵从的情况逐渐转变成税收遵从,相关部门应当正确的对纳税人做好税收控制工作,从而促使某些自私性税收不遵从会由于没有逃税的机会而慢慢转变成相应的税收遵从。

(3)税务服务的范围

质决定量。有些人员没有对税务服务的性质进行明确的认识,这样一定不会对税务服务的具体内容有所掌握。在某些单位中,在大厅设置了相应的服务站点,以为这样就可以称之为税务服务;还有一些单位,为纳税人提供了相应的收款机,以为这样就叫税务服务等,其实,这些都不涵盖税务服务。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税务服务呢?对此,笔者结合多年经验,对税务服务判断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1)税务服务首先是税务方面的服务:除了税务以外的服务都不能够算是税务服务,如医药店等都不在税务服务的范围内。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医药、针线等有关服务也不再税务服务的工作内容中。

(2)税务服务是为满足纳税人的需要而提供的服务:只要不属于纳税人需求的事项,那么就和纳税服务没有关联。为了纳税人而设置相应的服务,要求使用相应的发票不作为纳税人的需要,因此不属于税务服务。

(3)税务服务的目的是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开发票、记账、提醒纳税人按期交纳等不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不能作为税务服务。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搞不清税务服务的边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把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处罚中采取便利纳税人的措施作为税务服务。其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处罚都不是纳税人的需要,而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监控与税收保卫的需要。它们的根本目的都不是帮助纳税人依法纳税,而是防止纳税人千方百计地逃税。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处罚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便利措施,都要以有效地防止逃税为前提。如果所采取的措施无法控制逃税,无论对纳税人有多便利,也必须予以取消。事情的本来面目是:在税收管理中,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在税收服务、税收监控、税收保卫、税收救济中对所有的纳税人同等对待。根据效率原则,应当在不减少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最简便的税务登记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税务稽查方式和税收处罚等方式。

根据以上标准,可将税务服务的内容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1)税收宣传

实施税收教育,向纳税人灌输税收知识,帮助纳税人认清税收的性质,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增强纳税意识;开展税法宣传,让纳税人了解应当纳什么税,纳多少税,怎样纳税,不纳税会产生什么后果。

(2)税收咨询

通过直接接触、信函往来、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建立税收信息网站,供纳税人随时查阅税收信息。

结束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税务服务和税收管理之间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本篇中主要例举几方面来正确认识税务服务的含义,便于相关部门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开展税务服务,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管立杰.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探讨[D].济南:山东大学,2007.

第7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企业;税务筹划;财务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1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02

1 税务筹划的特点

从税务筹划的概念可知,税务筹划具有如下特点。

1.1 合法性

即税务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企业要将自己的筹划行为与不当避税、偷税、漏税合理地区分开来。

1.2 超前性

超前性指税务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前的事先设计和运筹。如果经营活动实际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1.3 目的性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创造收益的―个重要内容,已逐渐成为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的共同认识。

1.4 地域性

各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不同,决定了同―类型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而只能适应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案。

1.5 综合性

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1.6 专业性

税务筹划要求从事该项工作的税务筹划人员必须精通税收、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因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2 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项目的实施,国内企业响应国家号召纷纷走向世界,以及国家与世界主要经济体达成的自贸协定,决定了关税的逐步下调,而国外跨国企业经过几十年的磨炼,尤其是在税务筹划方面水平已经很高,这就要求国内企业要尽快掌握税务筹划方面的技能,以到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目的。

税负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大小,而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则意味着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从这一角度看,企业运用税务筹划减少税款支出是直接增加企业净收益的有效途径,为此,一个健康的企业对于税务筹划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加以重视和运用,以减少费用支出和税收支出,实际就等于直接为企业创造了净利润,这与降低其他经营成本具有同样重要的经济意义。

3 我国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税务筹划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起步较晚,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总体上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3.1 企业管理者对税务筹划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许多企业领导人员认为税务筹划是国家的征税计划,是税收征管部门的事情,与企业无关,有的认为税务筹划只能借助于外部专业人员来协助完成,有的认为税务筹划就是想方设法偷税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等。产生错误认识有多种原因,主要在于财务工作者对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不够,国家有关机构没有制定明确的税务筹划的法律概念等。由于存在方方面面认识上的误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税务筹划的推广。

3.2 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风险

正确筹划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税务筹划方案的成功,而错误的筹划方法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税务风险。其次,税务筹划存在着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不同的认定标准。但是在现实中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大多与税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无法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3.3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存在人才短板

企业税务筹划人员首先是税务知识精通的专业人员,其次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投融资和经营管理活动。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在于企业财务人员的能力素质,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必须熟知税法、会计、财务、金融、法律等多种学科,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

4 我国企业加强税务筹划的策略

4.1 税务筹划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4.1.1 企业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工作

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按照税收法律制度的要求执行,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第一要义,没有合法性,就没有税务筹划的未来,因此,企业必须在税务筹划工作中坚持遵纪守法。

4.1.2 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树立税务筹划意识

税务筹划作为一项严密细致的规划性工作,必须依靠自上而下的紧密配合,离开了管理层的支持就毫无意义可言。对国内企业而言,税务筹划的观念还没有树立起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对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税收制度不断健全,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首先要不断学习税收政策法规,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做好财务核算的同时,要不断转变思维,向财务管理职能角色转化,同时应强化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真正通过税务筹划工作为企业创造效益,使税务筹划工作逐渐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第8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今年1-5月份,县地税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坚持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加大创新力度,突出抓好业务建设、管理平台建设、以纳税服务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的工作思路,在三个比对工作中寻找差距,找准定位,坚定信心,负重拼搏,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立足新起点充分履行地税职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依法治税地税收入大幅增长。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地税工作的灵魂,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和“三个严禁”要求,依法组织地税收入,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入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活动,注重抓好基础税源数据的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突出强化重点工程及建筑安装税收管理,狠抓均衡入库,确保了收入质量关。1-5月份,全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9032万元,增收3890万元,同比增长75%,超额完成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收入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地方税收的聚财职能。

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创业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按照“创业服务年”的总体要求,各单位部门坚持做到文明用语、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服务制度。大力服务重点工程和工业园区企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宣传、落实省局“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60”以及“市局30条”服务举措,实施县局领导重点挂钩服务制度,开展三送三问和纳税人回访活动;深入开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深入推进征管改革,征管质量显著提高。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推广使用“税收管理员平台”。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制定县局机关、基层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局、分局、税收管理员三级税源数据库;切实加强了零申报户和未达盈利点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不断探索纳税评估有效途径,积极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强化重点税源征管,加大了对昌九城际铁路、九瑞高速、工业园、沿江产业集群区、市政工程和马回岭50万伏变电站等重点税源跟进管理力度;继续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实行链条式管理,建立了《建筑业税收征管登记和税源监控台帐》以及《房地产税收征收税源监控台帐》;严格了建安施工队伍的“登记关、审批关”、“票据关”,确保了外来和本地挂靠、承包施工队伍的所得税征收到位;加强对承包分包施工队伍的税源管理,促使承包分包施工队伍所得税在施工地缴纳;全面加强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稽查手段,加强日常检查与案件稽查的融合。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树立地税形象。全县各级地税部门坚持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广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地税行业文明新形象。进一步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地税领导和干部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工作方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认真开展扶贫济困、支持玉树地震建设捐款捐物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树立了地税良好的社会形象。扎实推进

今年初,县地税局先后获得“全县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帮扶新农村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先进奖牌,县局又一次被评为全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五个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蝉联市级文明单位。全局上下营造了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肯定和好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发展态势和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的谋划,该局认真开展“三个比对”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前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及离县委政府工作要求的差距。

二、认真开展三个比对在比对中坚定信心

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三个比对”活动的紧迫性

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创业服务年及“三个比对”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了“三个比对”的具体内容、精神实质、形势背景,充分认识到开展创业服务年和“三个比对”活动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特别强调干部职工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厌倦畏难和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创业、服务项目建设意识,努力创建服务创业的最优地税环境,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投身创业服务年和“三个比对”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把握重点切实增强开展“三个比对”活动的针对性

根据“三个比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比对找差距,我该怎么做”活动,使每一名干部职工对照“三个比对”的具体内容,结合本职岗位特点,认真查找本人及本单位的工作不足和差距,提出改进对策措施。

一是收入任务与税源不足的矛盾愈演愈烈。全县经济发展过缓与税收任务迅猛增长互相脱离;县招商引资回报率低,工业园区税收增长后劲不足;县域投资热点区域不断被市里切割,严重影响县经济、税收规模做大做强;地税收入依赖的一次性大重点项目逐个接近尾声,税收明显减少;县城离市区较近,第三产业不断向市区转移,发展空间小。

二是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有一定的冲突地方。通过近几年的地税服务建设,大力提高了我们办事效率,降低了纳税成本,方便了纳税人,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地税形象。但是又制约了税法的刚性,对一些偷逃税现象打击力度不足,影响了税收秩序。

第9篇: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 税收征管;税收风险;管理完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075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1- 0133- 03

0 引 言

从2002年开始提出税收风险概念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在风险管理程序、风险识别、风险指标等方面展开实践。但由于基础薄弱等各种原因,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税收风险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 当前税收风险管理存的主要问题

1.1 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税收风险管理是通过制定战略目标、税收风险识别、税收风险评价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应对,绩效考核等过程实施对税收征管的过程,目标是有效合理配置征管资源,最大限度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减少税收流失,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税收风险管理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一种现代管理理念,一种机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和内容的规定。部分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活动中,虽然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在形式上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过程。但很多税务人员对风险管理的内涵、作用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基层税务机关职能科室只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与自身岗位业务工作关系不深,在风险管理活动中只从部门职责出发,沿用老思路老办法,使风险管理部门未能有效指导和统筹各部门工作。一些税收管理员对部分税收业务还是按照传统户管制方式进行操作,认为只有全部检查和管控,才能有效管理税源,没有有效利用“数据管税”“信息管税”。风险管理工作“穿新鞋,走老路”,流于表面形式,没有发挥风险管理的有效利用资源,防止税收流失的功能。

1.2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第三方信息、外部信息获取应用难

当前,伴随着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基于位置的服务、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方式的不断涌现,以及云技术、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兴起,互联网数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不断地增长和累积。但税务机关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和使用数据管理技术获取外部有用的数据和信息,造成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比较窄。与工商、公安、银行之间的协作配合只局限于信息的传递,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时共享,导致流失了大量有价值的第三方信息,信息量还远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对于外部各种大数据信息,几乎无法运用相关的技术和手段进行收集、分析和采集。一般只采用人工由税务人员通过阅读与分析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再根据工作经验与知识储备,进行判断和查找可能与纳税人征收管理有关的信息。并行手工下载、复制、整理数据。这获取方式获取外部数据的工作模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数据不完整,数据缺乏依然是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短板。

1.3 税收风险管理运用方法和手段没有与时俱进

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识别分析所的运用方法和分析技术单一,风险识别程度不高。在风险识别方法上,多使用单一指标分析,指标没有整体统一性,造成评价指标重复,指向分散,说明的风险不明确,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没有整体的评价。对指标分析的方法简单,通常只使指标比较的方法进行数据对比。指标预警值设置也缺乏合理科学的依据,主观因素比较大,对纳税人的风险评价的技术运用遇到瓶颈。并没有在拥有大量数据基础上,运用税收来源于经济的关系,以多种方法建立相应的经济税收指标模型,对纳税人纳税行为进行归类和预测。从而建立税收风险评价模型。因没有新的方法和手段,随着税务机关存储的数据越来越多,数据拥有者与利用者不能匹配,利用率不高。大量数据信息没有在税收风险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各种业务数据质量仍待提高。

1.4 忽视税收风险管理活动的事中的监管

只重视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进行评价,只关注发现了多少纳税人存在的风险,不注重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事中的监管,造成税收风险管理结果不理想。现阶段对事中监控的运行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事中监控制度的滞后和监管手段的落后。首先对事中监控的作用认识不足,部分税务部门认为绩效考核是结果,更重要,而对于事中过程,只要结果好,就可以忽略。其次,对于事中监控,没有相应的职责部门进行监控,缺乏实施主体。再次,对于事中监控,因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且频繁性高,各部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业务的差异性,工作量大,如果没有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撑,很难实施事中监控。最后,实现事中监控存在数据信息来源的复杂性。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大量非结构性数据的存在使得对其的处理异常困难,在实现事中监控方面有一定的难度。

2 税收风险管理完善改进的基础

2.1 税收风险管理完善改进需要丰富的信息数据

税收风险管理需要有足够量的数据,无法获取足够量所需数据造成的税收风险管理效果不理想,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务机关对税收风险管理作用的认识。随着信息化水平提提,税务机关获取数据的能力越来越高。2015年,国税综合征管数据集中与处理涉及到综合征管软件(国税CTAIS1.1、CTAIS2.0)、综合征管软件(上海、版本)、全国集中版核心征管三个系统的数据。税综合征管数据处理平均每个月加载约6000多个过程,处理约1000多张基础表与事实表,共计集中约9800多张表。平均每个月集中数据量约占1.5T,平均每月集中大约60亿条数据,处理范围已基本包含以上各系统的税务登记类、发票管理类、税收会计类、稽查管理类、申报征收类、文书审批类、信息采集类、代码类、税收保全类、行政复议类、核定应纳税额类、强制执行类、认定管理类、违法违章类、行政应诉类、证件管理类、一般执行类等信息。只有数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才能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了较好的分析识别评价的数据支持,缓解税收风险管理无米可炊的局面。

2.2 需要多种风险识别分析的方法和技术

单一的分析方法使税收风险识别效果有限。随着税务机关获取数据范围越广泛,管理数据的能力越强,税务风险识别分析需要更多的方法和技术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数据的广泛,如果能覆盖全部纳税范围注重,就可以开展整体数据分析,对全部纳税人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扫描,不再依赖于随机采样。对纳税人风险状况进行趋势分析时,需要确认风险因素的相关关系,这样,税务机关需要采用多种数据挖掘方法,对整体数据运用多种算法建立多维税收数据挖掘算法模型,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数据中提取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但又是潜在有用税收风险信息和知识。通过相关分析,趋势分析,从多角度,运用多方法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快速识别纳税人存在的税收风险点,提升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

2.3 需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思路的转变

税收风险管理必须拓展风险管理领域,参与到治理决策和战略管理等全过程之中,即对本身活动的监控。税收风险管理实施部门可以利用其自身的应对活动的专业性,对数据进行调查分析,获取全方位的信息,通过参与到战略制定和决策过程中,提出最客观、有力的建议,以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对风险管理全过程的数据进行实时有效分析,使管理者掌握整个风险管理活动状况,对每一起风险任务所处在的情况可以实时了解,通过分析税收风险管理运行环境,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调整、改正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错误和风险,减少时间、资源的浪费,促进税收风险管理的合理化,效率化。

3 税收风险管理的完善改进

3.1 对税收风险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包括了风险计划的制定,税收风险的识别、税收风险的分析和评价,风险任务的推送、风险应对等环节,构成了一个管理流程。各环节各阶段有自身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耗费,同时也影响着下一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耗费。要保证税收风险管理活动顺利运转,充分发挥其综合效能,需要合理、规范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充分利用风险管理活动产生的各种数据信息,对风险管理活动本身实施全过程管理,在事中,及时可以识别、评价、 控制、监督岗位风险,采取提醒,催办等措施,可以避免相关人员在在资料传递、工作交接过程中而可能出现的中断和失误。

3.2 提高税收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

建立互联网数据采集、第三方信息交换平台和机制,收集与纳税有关的数据信息,规范数据标准,促进税收数据的整合,使核心征管业务信息系统外部信息数据的综合管理,形成支撑税收风险识别分析的数据仓库。基础数据质量的高低决定了税收风险管理中识别、分析评价的准确性,全程监控的及时性、有效性。要提高税收基础数据质量,通过应用系统数据入口的校验逻辑和业务规则检测,对数据进入系统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控制。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数据质量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构建数据管理的保障体系。税收风险管理的价值开发高度依赖于深度数据分析能力。从运用多种数据挖掘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帮助识别纳税人税收风险,也可以监控税收风险管理活动本身进展情况。

3.3 完善过程运行机制,健全岗责管理制度

分析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环节和内容,找出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和重点环节,有依据、有目的地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强化数据、基础管理,建立起跨层级、跨部门、跨岗位的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管理的运行机制,形成清晰规范的管理途径和制度,以满足风险全程管控的要求。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在明确内容及路径,并针对常规性的风险管理工作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引导操作模板。促进业务处理规范化,做到监控工作有序进行。

3.4 加强岗位专业培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培养和建立具有税收风险管理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是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前提。税收风险管理需要掌握税收政策、财务知识、数据信息管理、风险识别分析、风险应对、全程监控等内容的知识。建立对风险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树立其风险管理念,培养其进行风险识别分析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术,提高其风险识别技能,从而提高人机结合的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