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成品油税收监管精选(九篇)

成品油税收监管

第1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成品油流通秩序,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加油站经营管理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经贸委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加油机自动计量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县(市)级国税局征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加油站的税收征管,会同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加油站税收实行综合管理。

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有关加油站的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负责对非税控加油机组织实施税控改造;

(三)负责组织对已实施税控改造的加油机和税控加油机进行税控初始化工作;

(四)负责对加油站基本信息的采集、审核、归档和更新;

(五)负责加油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税收管理,协调有关工作。

(六)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加油站税控设备管理

第四条加油站必须按规定进行税控功能改造或使用税控加油机,应当配备主动式读卡器和IC卡,并自行向读卡器生产企业进行购买。

第五条实施税控改造的加油机或新购的税控加油机,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检定和税务机关税控初始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税控设备生产厂家或其商应与加油站签订安装和售后服务合同,并及时解决安装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问题严重又无法解决的,要负责更换或改用其他改造方式。

第七条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税控加油机的使用说明操作加油机。在调整油品价格时,必须同时调整税控装置显示的价格。

第三章税款征收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加油站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第九条与总机构在同一县(市)、由总机构统一配送成品油并实行统一核算的加油站,以及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由总机构统一配送成品油并实行统一核算且经总局、省局批准的加油站,其增值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加油站,除总局、省局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所在地就地纳税;总机构向其配送的成品油,应视同销售,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加油站销售成品油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由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户确需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2〕68号)的有关规定,向预售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的单位进行换开。

第十二条加油站必须按规定建立《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登记制度。加油站应按日登记台账,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写,完整、详细地记录当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况,月终汇总登记《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台账须按月装订成册,按会计原始账证的期限保管,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检查。

第十三条加油站除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信息IC卡;

(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三)《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四)《加油机税控装置出油情况统计表》。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申报时,除按规定报送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总机构月份直接批发、零售油品汇总表》(含向其所属跨市、县独立纳税的加油站配送油品信息);

(二)所属汇总纳税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信息IC卡;

(三)所属汇总纳税的《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四)《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汇总总机构及所属各汇总纳税加油站的数量填写);

(五)经审核确认应予扣除的自有车辆自用油、为外单位代储油以及所属加油站倒库油、检测油信息及相关审核凭证。

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加油站和其他独立加油站在纳税申报时报送的申报资料,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税机关征收部门应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将加油站申报纳税数据与加油信息IC卡抄录的数据进行比对。若申报表数据与加油信息IC卡数据相符的,可正常受理;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移交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有重大偷税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

(一)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有车辆自用油;

(二)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

加油站发生代储油业务时,应凭委托代储协议及委托方购油发票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三)加油站本身倒库油;

加油站发生成品油倒库业务时,须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说明,由主管税务机关派专人实地审核监控。

(四)加油站检测用油(回罐油)。

上述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加油站月终应根据《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统计的数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六条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应按照税控加油机所记录的数据确定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未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包括未安装)或税控加油机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并按月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按月对其成品油库存数量进行盘点,定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纳入增值税纳税评估范围,结合通过金税工程网络所掌握的企业购油信息以及本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水平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对纳税评估有异常的,应立即移送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主管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据所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征收增值税。

第十七条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以计算纳税;预售单位应按结算油款作成品油购进处理,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根据回笼记录冲抵预收帐款,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第十八条各地国税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及时对税务端《加油站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安装、升级,并有信息中心专门技术人员负责。

第四章纳税评估

第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加油站的纳税评估。对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加油站,一律由汇总纳税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纳税评估。

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后,利用以进控销软件系统对加油站进行评定。指标异常的,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

第二十一条对被评定为申报异常的加油站和其他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加油站进行评估的指标来源及分析:

(一)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

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下传评估所属期成品油批发单位专用发票金额合计+所属期加油站在成品油批发单位取得普通发票金额合计)÷所属期加油站申报自购油金额合计×100%。

成品油购进金额差异率≠1,属于异常。

(二)销售额差异率

销售额差异率=(评估所属期测算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申报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申报的销售额

评估所属期测算的销售额=(评估所属期“期初库存自购金额合计”+下传评估所属期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专用发票金额合计-评估所属期“本期出库非应税部分自用金额合计”-评估所属期“期末库存自购金额合计”)÷(1-销售毛利率)

评估所属期测算的销售额还可根据评估所属期加油机泵码数×销售价格来计算。

销售额差异率<-5%或>5%,属于异常。

(三)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存货周转率加快,应纳税款减少,属于异常。

(四)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属于异常。

(五)税收负担率

税收负担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100%

税收负担率<本地区加油站平均税收负担率,属于异常。

销售毛利率和平均税收负担率,由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地区社会加油站的有关情况进行测算、确定。

第二十二条对一般性的疑点问题,允许纳税人进行自查,限时报送《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并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析列举的疑点问题,可以与法人代表、企业财务人员、生产经营者约谈,约谈可以解释清楚的,请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据、凭证和证明;约谈仍不能解除异常情况的,应进行实地核查。

(一)与加油站主管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重点了解内容包括:

1.评估期内油价调整情况或其他政策变动因素;

2.成品油销售数量情况;

3.不同油品型号销售收入情况;

4.自有车辆自用油情况;

5.代储油业务,委托代储协议有关内容;

6.成品油倒库业务及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说明内容;

7.检测用油情况;

8.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部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情况;

9.其他情况。

(二)与加油站采购人员进行约谈,重点了解内容包括:

1.多渠道购进成品油情况;

2.当期成品油购进数量情况;

3.其他情况。

(三)实地查验重点核实以下事项:

1.通过查验银行对帐单、采购合同、运输费用发票、入库单等,核实加油站实际购进成品油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2.采取技术手段查验不同型号成品油的库存数量,核实加油站的实际库存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并记录库存数量;

3.通过查验《加油机日销售油品台帐》和其他销售记录,核实加油站的实际销售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4.通过查验自有车辆数量和用油情况,核实加油站的实际扣除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其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5.通过查验委托代储油协议、成品油倒库业务情况,核实加油站的实际扣除数量与申报数量是否一致。

第二十四条对审核评析结果,评定处理人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一)每次纳税评估均应制作《纳税评估情况报告》,作为考核评估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经审核评析查无问题的,根据《纳税评估情况报告》直接登录纳税评估工作台账;

(三)对于纳税人自查出的问题,或经纳税评估部门评估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补交税款但尚不构成偷、逃、骗税问题的,根据《纳税评估情况报告》,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需要更正申报的,制作《申报(缴款)错误更正决定书》,要求纳税人更正申报;

2.需要补交税款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3.需要进行处罚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四)对有偷逃骗税、虚开发票嫌疑的纳税人,评定处理人员应填制《纳税评估选案建议书》和《资料移交单》经主管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加油站的税收检查,建立对加油站税收管理情况的检查制度,并建立完整的税收检查档案,及时掌握加油站有关信息,加强对加油站税收管理的跟踪监控。

第二十六条检查制度包括:

(一)检查新开设的加油站购置的加油机或原有加油站更换的加油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相关证明是否齐全。

(二)检查加油站的帐薄、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三)检查税控加油机或税控装置的运行是否正常,记录数据是否真实。每季度应对所管辖加油站运用稽查卡进行一次加油数据读取并将读出的数据与该加油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帐》、《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等资料进行核对。

(四)检查有关抵减的项目是否合法、真实。

(五)检查申请注销的加油站加油机是否停止使用。

(六)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与纠正,出现较大差异且加油站又不能说清理由的,应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稽查。

第二十七条加油站税收征管涉及税务机关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要按工作要求,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紧密协作,增强责任心,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未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的加油站,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以及未进行税控初始化的加油机,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查封,停止其使用。

第三十条凡破坏或擅自改动、拆卸税控装置,以及未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非税控方式销售成品油,按《征管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加油站采取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所列行为,造成加油站成品油销售数据不实,并以此进行纳税申报的,按偷税处理。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三十二条加油站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加油数据和相关资料的,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其他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的,国税机关应会同经贸、工商、公安、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进行处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加油站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2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局继续贯彻上级领导有关“税收精细化管理”理念和市局“立足征管,年。争创特色”工作要求,通过细化征管对象,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分行业有的放矢采取征管办法,突破行业税收管理难点,精细化管理上摸索出了一些初浅的经验。

一、细化纳税对象。

行业千姿百态,现在纳税人各种经济成份鱼龙混杂。过去税收管理单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征纳矛盾较多。从细化管理对象入手,把道县共2500多户纳税人细化分五大类20种行业及特种纳税人,一类纳税人为28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和50户小规模企业、29户加油站、8户总商、4户大中型超市、6户家电、8户通讯器材销售店、18户小水电站;二类纳税人为12户皮鞋制造厂、10户药品零售店、48户个体砖厂、2户金属材料制品厂、35户木材加工厂、三类纳税人为10户矿产采掘户、全县的定点屠宰;四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农村城镇的小超市;五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收。并明确

对一类纳税人实行驻厂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一、二类纳税人为全局的重点纳税户。对二类纳税人实行行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三类纳税人为纳税人,由各专业管理办公室办法;四类纳税人为普通纳税人,五类纳税人为监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实行分路段、乡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办法。

二、摸索行业特点。

选取一些典型户来调查各行业及纳税人的特性,明确了四类纳税人50种行业或特种纳税人。针对行业特点,税收精细化管理上想实招,下苦功。通过反复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从年下半年开始我分别对加油站、砖厂、药店、超市、家电、通讯器材销售、总商、皮鞋、小水电、废旧金属制品等10个行业145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好加油站税收管理。道县共有29户成品油销售纳税人,一是帐实核对。加油站点46个,加油机都安装了税控装置。年8月,局成立了成品油管理小组,对加油站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全县所有的加油站进行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掌握了各加油站油罐数量、形状、尺寸,把采集来的数据和各种类型油罐的计算公式全部录入电脑,以后的工作中只要量出油罐内的油面高度,就能准确计算出库存油量,顺利解决了加油站库存油难以核实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了加油站日销售台帐与进货报验制度,加油站每天登记日销售数量,进货时,应在进货前一至两天向成品油管理小组申报进货数量,货到后必须报告管理小组到场验证核实数量、金额后,经双方签字方可入库,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签字后,方可认证抵扣,杜绝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今年5月份,通过盘存核实加油站销售数量,道县农机加油站核实库存差96635.63升,隐瞒销售收入347179.01元,补增值税59020.43元,道县上关加油站核实库存差22430.54升,隐瞒销售收入84910.52元,补增值税14434.78元;道县城北加油站核实库存差39160.15升,隐瞒销售收入146181.14元,补增值税24850.79元,共计查补增值税98306元。根据管理需要,局还建立了油价涨跌报告制,油价涨跌加油站应及时通知国税部门,及时调整税控装置的计税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至少分上、中、下旬到各加油站抄录税控加油机数据,不定期巡查各加油站,以防止加油站不经过加油机加油。对税负明显偏低、财务欠健全的加油站,将其纳入重点纳税评估和稽查范围,认真分析、研究原因,实施稽查;对账务不健全、收入有明显差距,连续两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取消进项税抵扣,采取核定税款或预储税款等征收方式,今年就有2个加油因机外加油补缴增值税3.3万元。

抓好砖厂和废旧金属制品行业税收管理。二是以电控税。

制定了全县砖厂实行以电控税征管办法,县局专门成立砖厂税收管理组。按生产规模、年产量、年销售量、年耗电量、年定税额、实际入库税款、砖厂引风形式,实行以电定产、以产核销、以销计税的征管方法进行税收征管。核实了各砖厂每度电生产砖坯数量,剔除了非生产用电因素,核定自然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8元,机械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5元的大致计税标准。通过有效控管,48户砖厂年应纳税额由年度的18万元增长到年的42万元,今年1-9月已入库315805.6元。

根据这个行业耗电量大,道县有2户利用废旧的金属材料进行冶炼制造线材的企业。产品多少与用电量息息相关的特点,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了驻厂调查,掌握了线材的销售价、收购废旧金属的成本,得出了产品耗电比,每吨产品均耗电1200度,按这个耗电标准,由耗电量得出生产量,再由生产数与产品结存数计算出销售数量,按市场线材的价格核实销售收入,监控这两户企业准确申报纳税。原来这两户企业总是以没有生产多少产品,每吨产品没有什么毛利为借口,一年最多缴税4万多元,现在进行准确监控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准确清楚,今年19月申报缴税26.4万元。

抓好药店、家电、通讯器材销售、小水电等的税收管理。三是以票管税。

针对药店行业实行柜组销货,年7月。集中收款,收款员凭售货员开具的收款单收款,容易核实销售额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抓紧、抓细、抓实的征管措施,向10户药店下达建账通知书,责令限期建账;并统一印制了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作为药店行业货物销售法定凭证,以此作为纳税申报依据。试行过程中,有个别药店想少缴税,不开具《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派人前往药店收集证据,核实后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两个月后,药店行业税收管理走上了正轨,月入库税收由6000元上升到现在20000余元,今年19月就入库了增值税209690元。

局将药店行业管理经验在家电、通讯器材销售行业进行了推广,年8月。要求家电与通讯器材销售行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并将其使用的信誉卡视同纳税资料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其印制、使用、库存等情况。为有效监控各经营业户的开票行为,外部管理上一方面加大电视等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促使经营者自觉按规定开具发票。内部管理上抽调部分人员“坐店”监管,明处的坐守,暗地里盯紧,记录的记录,巡查的巡查。经过去年长达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掌握了纳税人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营信息,为核实应纳税额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同时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和进销货登记表,按日分次如实记载经营事项,按实申报经营收入。今年19月,6户家电户入库增值税180666.7元,8户通讯器材销售商入库增值税110119.3元,比年同期又增加税收16.4万元。

销售都要用票,全县18户小水电发电企业。但用票量不大,每月只开具一份票。局专门设立了一个水电行业税收管理员,各小水电站领取的发票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代管监开,准确掌握各小水电站的销售额,保证小水电站纳税人能准确申报。今年19月小水电站已入库增值税67.6万元。

抓好超市税收征管。四是坐店核销。

设立四人超市管理组,局对超市采取管理组管户法。根据超市的营业时间调整专管员的工作时间,专门进行超市税收管理。管理组根据超市报送的收款计算机核算软件,每天上午、晚上超市收款员交接班时,超市记录当班次每台计算机自动生成的销售货物金额,收取超市签字认可的日销售汇总表。每月随机确定3天进行现场跟班验票,记录销售情况,核实登记每笔收入,推算出月营业额,掌握超市大概销售情况。曙光超市原月定税只有8000元,现在每月均缴税17184元,生源百货超市原定税为8000元,现月均缴税为16267元,道县好又多超市原定税600元,现月均缴税为1100元,道县信和祥超市原定税800元,现月均缴税1400元,并对生源超市与曙光超市根据其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情况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抓好总、总经销商税收管理。五是以进核销。

先款后货、商品流通交易手续完备、品牌销售不易隐藏的特点,针对个体总、总经销户进货渠道正常。首先要求其进行建帐,同时经常从各专业银行调取其电汇信汇数据或调取进货发票,再根据进货、销货线索,核实其销售收入,促其进行正常申报缴税。如对道县酒类经销商李文军原只定税为2000元一个月,现每月申报税款达6000多元;雕牌洗涤用品商刘德增原只定税1200元,现在每月申报税款超过4000元。

抓好皮鞋制造行业税收管理。六是以工人人数管税。

销路较好,道县皮鞋闻名全国。而且是道县的一个特色行业,一直存在厂子红火但税收不高的局面。针对皮鞋厂销售与工人人数、车板机台数、销售网点三大因素相关的特点,特别是与工人人数成直线联系的特点,对全县的皮鞋厂采取按工人的人数来核实其销售收入,督促进行纳税申报。经多次测定并与皮鞋厂进行交流,核定每个工人一天生产两双皮鞋这个标准,按皮鞋厂老板每月提供其计件工资发放表上的工人数再乘以道县当地皮鞋平均销售价来核实其销售额,并每月进行6次随机抽查工人人数,如老板提供不符人数的按最高人数计算。今年19月全县12户皮鞋厂实现销售收入296万元,实现增值税17.8万元。

三、创新管理思路。

第3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摘要:美国作为最早征收燃油税的国家,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燃油税税收体系。我国正式于2009年1月1日征收燃油税,不论从其税收的征收和设计方面还是其最终的征收成果和作用方面来看,中国燃油税其中夹杂着一些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在此,对比中外在燃油税目标制定,实施过程和收入监管等差异,从而提出对我国燃油税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燃油税;环境保护;监督体制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一个考验全球人类的问题:生态与环境。作为整个社会关注“费改税”的焦点,旨在与国际趋同的燃油税改革备受关注。燃油税是指政府对燃油在零售环节征收的专项性质的税收,其基本原则是:多用多缴,少用少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不难看出此次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质就是燃油税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提高部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燃油税改革旨在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

我国对燃油税的政策制定、执行力度、监督机制等方面不完善,受到了很多方面的阻挠,使燃油税并未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将中外燃油税政策进行细致对比,试图找到国外燃油税税收体制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为我国的燃油税制改革带来建议。

一、目标政策方面

在我国,燃油税属于消费税的一种类别,是使用费性质的消费税。我国推行征收燃油税政策的目的之一是实现“费改税”。在开征燃油税的同时,对公路养路费等相关费用的征收予以取消,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由于征收燃油税提高了机动车使用成品油类的成本,实现对环境保护目标。在美国,一方面,美国燃油税属于美国环境税体系,为了抑制国人对石油这一世界性的的战略资源的滥用而加以保护,对凡是使用以石油为原料的燃油的进出口商、生产商、运营商、销售商等都使用征收高达 30%燃油税,因此,燃油税的征收具有抑制能源消耗、促进环保的目的。另一方面,其燃油税的征收目的是筹集地方的交通与道路修建维护经费。

我国燃油税税收收入还有道路桥梁建设这一用途,这就使我国与西方存在差异,这其中就会涉及诸多问题,这里指介绍目标方面的差异,其他内容将在后文中一一分析,但总体来说,我国燃油税改革出发点这是正确的和毋庸置疑的。

二、中外燃油税实施过程

(一)中外燃油税征收方式不同。中美两国燃油税均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这种征收方式为多数国家所接受,因为计量方法简单准确,合理的规避因油价的波动对征税的影响,确保燃油税额的稳定性。目前我国燃油税统一由中央政府征收,这势必会引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矛盾,而美国则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征税。

(二)中外燃油税征收对象。在我国燃油税征收对象是柴油、汽油及与汽车燃料紧密相关的油类,并不包括天然气。而美国联邦燃油税征税对象主要是燃油以及各种燃料,包括普通汽油、煤油、柴油、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航空燃料等燃油和燃料。

(三)中外燃油税税率的比较。燃油税实施之后,我国汽油消费税每升为一元,柴油消费税则为每升0.8元,而美国燃油税依然沿袭了1993年所推行的相关征收政策,燃油税在油价中所占比例大约在百分之三十。但是相对于国际上重要国家相关税率的平均水平来说,中美两国的燃油税率都略低,我们还需要进行逐步的调整。

(四)征收环节的选择。燃油税征收环节主要包括两部分,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我国之所以在生产环节征税,取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具体有两大原因。其一,中石油中石化作为我国最大的两家成品油生产公司,便于国家集中征税,减少了征税成本,确保燃油税征收数额的准确性。其二,它可以规避因传统养路费的征收而导致的三乱现象,完善对燃油税的监管体系。美国的燃油税主要在销售环节纳税。

综合起来,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燃油税实施过程存在着许多弊端。

首先从燃油税的征收方式看,费改税这一举措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特别是燃油税取代我们以前的用路费,缩减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但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地方政府才是道路建设的真正承担者,大部分费用必须由地方政府筹集。而我国中央政府统一征收燃油税,势必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的利益矛盾。燃油税让地方政府税少事多,国家应当对燃油税明确转移支付的详细比例,实现合理的转移支付。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吴晓表示为了解决地方债务问题,中央每年将从燃油税中专门拨付260亿元资金补助给地方。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对于东部地区将按照每个省债务偿还的40%来进行补助,中部地区按照50%的比例,西部地区按照60%的比例。

其次在征收对象上,我国由于燃油税的征收对象仅仅是汽油和柴油。众所周知,石化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一定的特殊性,纳税人可能会以所谓的“混合材料”来逃避纳税,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另外,我国的天然气没有纳入燃油税征收对象内,这将会使用户增加对天然气的消费,这对于环境破坏只不过是在燃油和燃料方面内部选择转移而已。对于税率,我国并没有制定完善的燃油税优惠政策,但是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优惠税率政策,如除了车用燃气、柴油、汽车等基本税率外,对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采用优惠税率等。这一措施实际上是支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从税率大小来看,中美两国的燃油税税率都比较低。我国应该逐步调整燃油税税率。但是我国特殊于其他国家的地方是我国有高速路收费现象,每过一个高速公路站,都要收费,而美国一辆汽车可以畅通无阻的驶遍美国。所以,这又涉及到了燃油税用处的问题,如果燃油税切实专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那问题都能解决。

在征收环节上,我国的燃油税选取在生产环节征收,而美国的燃油税则在不同销售环节进行燃油税征收。生产环节征收优点较为明显,可以集中对税源及纳税人进行征税,减弱了推行阶段较大的征管难度。只不过弊端是在生产环节征收方式,无法完全体现出谁用路,谁纳税这一基本公平原则,也就无法教育消费者具备环保意识。而美国的销售环节燃油税征收,则是对消费者直接征税,让消费者切切实实感受到燃油税的存在,从而从根源上让消费者产生节能意识。

三、燃油税税收收入的监督

我国在监督燃油税使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仅从对燃油税税款的使用上来看,目前为止没有出台规范的政策来确保专款专用。美国为将其用于道路建设与维护,专门成立了“联邦公路信托基金”对其进行监管与使用。燃油税本质决定了其非常强的目的性,因此该税收收入应当尽力做到专款专用,该收入应当直接应用到道路建设与维护中。怎样确保其专用性,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做出详细说明。而美国实行“联邦公路信托基金”,通过燃油税保障了高速公路网的建设和后期维护,提高了税收的透明度,避免了公路建设、运行等过程中的腐败。在中国,很多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收费的数额、流向等信息均不透明,甚至贷款还清了,过路费却照收不误,成为各个部门的香饽饽。如果学习美国把燃油税的一部分用于高速路建设,估计可以缓解今后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从而避免了高速公路使用者对于高速公路一辈子的供养问题,逐步把高速公路收费机制取消,将这一块空缺用燃油税来补偿,我觉得这将对我国燃油税又是一大完善。

综上所述,我国燃油税改革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相关利益群体关系,存在着很大的阻力,我国应该将一切关系理清,障碍铲除,而且在改革的进程中,应该看重公众的对于改革的认知和推动力量,进行环保意识教育。(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参考文献:

第4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财政预算反映着国家重大的经济决策和经济走向,决定着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规模和进度,涉及到工业、农业、商业、国防、文化、教育各个部门和行业。财政预算编制得合理、真实与否,不仅关系到国家财政资金的节约与浪费,而且会引起资源和能源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以,财政预算的改革是做实节约型社会的财政基础。

我国财政预算在部门预算改革之前,是粗放式的编制模式,只抓框架,却忽略了各个部门和项目的细部环节,而这些环节往往存在着空间和水分,长期以来造成的浪费是巨大的。现在实行了部门预算,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制,其特点是细化,它反映了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一个萝卜一个坑,夯实了细部环节。但部门预算作为财政体制改革中的新生事物,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如专项支出预算原来的做法是先由财政切块分配资金,再由各部门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或执行单位,很多项目未经专家审定和招投标,成为财政资金和资源能源浪费的重要环节。部门预算实行后,仍然没有建立完整的科学评审机制,项目预算编制有较大的随意性。出现了项目过多,“多立项多要钱”,小项目高报、甚至虚报等现象。又如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在部门预算下虽然实行列收列支的办法,由于“收支两条线”不能全面落实,预算外资金仍有很大部分游离在部门预算之外,这些都是出现资源浪费的重要区域。所以,建立节约型社会,首先要从大处着眼,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重点解决好基本支出预算规范化、项目支出预算科学化、收支分类和预算科目细化、建立项目论证评审机制等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从生产、建设、消费各个领域减少对资源、能源的浪费。

通过部门预算制度的完善,首先保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型的项目投资,不让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入围。其次,禁止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的现象继续发生。再次,杜绝利用虚假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严禁预算外资金的大量浪费,把我国节约型社会的财政基础做细做实。

二、利用国债资金,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

在建立节约型社会中,重要的一步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资源短缺、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建国以来,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主要发展重化工产业,绿色产业太少,高耗能产业过多。直到目前,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8大高耗能产业,单位产品耗能都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出40%。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需求量将达到25—33亿吨标准煤,石油进口依存度将超过50%。铁矿石绝大部分要从澳大利亚等国远距离进口,价格很高,消耗居高不下。由于石化产业的扩大,中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世界第一。产业结构调整是最大的节约,必须建立节约型的产业结构。

建立节约型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与传统的线性经济模式相反,线性经济是一次性的,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其特点是高消耗、低利用、高污染。循环经济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即“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在循环经济反馈式流程中,所有的物质和能源都能得到合理与持久的利用。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中的资源量,尽可能多方式地使用产品,再把已用的废弃物变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的最大好处就是节省资源和能源,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属于绿色产业。除发展循环经济外,还要发展开发再生资源、能源的企业和产业(如风能、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发展第三产业,支持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对企业的自身改造和增加其新鲜血液,达到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

不论是发展循环经济,还是开发再生能源等新型产业,国家财政都要给予大力支持。支持产业结构的调整是符合公共财政理论的,在国外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的力度是很大的。如美国不仅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项目,还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抵税优惠。日本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不仅运用税收政策,而且还进行资金投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国在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期间,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共9100亿元,对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在,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国债投向需要转变,应及时转向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支持的渠道和方法应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二是把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列入财政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重点领域,对这些重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予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三是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对现有的各级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安排重点节约型项目。

三、调整税收政策,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立

税收是调节宏观经济的主要杠杆,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抑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扩张,扶持节约型行业的发展,要重视税收政策的合理运用。

1.调整资源税,减少资源浪费。我国的矿产等资源在计划经济下长期无偿开采和使用,直到1984年才开始制定资源税条例在全国试行。当时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差异很大,开发资源的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而利润相差悬殊,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合理。由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是当时制定和实施资源税的主要目的,所以存在着征税范围小、税率低、计税依据不合理、等级划分随意性大等问题。出现弃劣开优、弃小开大、弃难开易、滥开滥采甚至掠夺性的开采。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从目前节约型社会来审视,实施十年之久的资源税亟待改革:一是扩大征收范围。现有的7种资源范围太小,7种之外的资源处于纳税的空白环节。资源税不仅限于矿产和盐,应对一切资源的开发利用征税。二是提高资源税税率。现在资源越来越短缺,资源价格在国际市场呈攀升趋势,特别是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和稀缺资源更是如此。按照价值规律,资源税税率与其价值是不相符的,税率应上调,特别是对稀缺的、不可代替的、不可再生的或再生成本高的资源应课以重税。三是改进计税依据。原有资源税以产品的销售量为主要依据,以量定额征收,与市场规律有距离。资源税税率应以量和价为依据,这样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四是地方政府决定资源税的权力空间应适当压缩,而且要有统一规定,不可自行掌握,随意放宽资源开采的限制。五是健全资源税体系,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也纳入资源税体系之内。通过改革资源税,禁止对矿产资源的滥开滥挖和企业对资源的大量耗费,使资源走上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的轨道。

2.开征燃油税,减少能源消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汽车消费成为消耗能源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中国的汽车消费还停留在“重大轻小”的阶段,轻视小排量汽车,青睐高排放豪华车,致使高耗油的SUV车超常增长,大排量顶级豪华汽车纷纷进军中国市场,加速了能源的消耗,中国燃油经济性状况以每升燃料行驶里程计算,竟高出日本2010年目标的46.7%。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开征燃油税及其配套税种,可以促使汽车生产厂家积极采纳节油技术,使技术先进、耗油量少的车主导市场;有助于理性消费理念的形成,在燃油税杠杆下会有更多的人购买和使用节能型、小排量汽车,改用柴油车,还能促使各地进一步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主力军作用。从而有效减少汽车对能源的大量消耗,缓解我国能源紧缺问题。

开征燃油税提出已经好久了,但一直未能出台。其原因涉及到很多方面,如航空、水运、航海、铁路、建设、农业等不使用公路的部门的返还问题,同时还牵涉到打破部门垄断利益的难题。燃油税不一定以使用公路为标准,航空、航海虽不在公路运行,但总是要用汽油为燃料,即使建设、铁路、农业等部门,也少不了车辆、机器设备使用油类能源。关键问题是打破部门垄断,现在油价上涨基本都转为石油公司的利润,国家财政从中得到的税收很小。当时我国设计燃油税时,国际油价超过了15美元就算很高了,现在已经超过了66美元,如果再托延下去,对燃油税的制定更加不利。有必要把油品提价和养路费改革通盘考虑,改征燃油税。

3.新设生态建设税,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也是一种资源,生态恶化社会经济就无法维持。我国生态资源形势严峻,而且资源产品定价长期偏低,没有将资源使用或开采所造成的环境成本、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及对后代产生的资源基础不完整因素考虑在内。资源价格的扭曲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为扭转这种局面的扩展,开征生态建设税是完全有必要的。20世纪70年代生态税在国外就受到普遍关注,到80—90年代越来越多的国家付诸实践。美国和瑞典开征二氧化硫税,德国开征水污染税,同时还对电力消费者征收生态税。我国生态建设税主要目的是防止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遭受破坏和枯竭,使自然资源达到合理利用。征税对象是所有享受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除对生产行为征税外,还可以对产品、消费行为征税。征收的原则是对生态受益者或环境资源的消费者,而不特指生态破坏者。由于生态资源存在着外部性,产权难以界定,必须政府介入,采取征税的措施,使损害生态资源者将其活动的社会成本考虑进去,纳入私人成本中。生态建设税作为中央税,征收形式可对所有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缴纳流转税的企业按一定比例来征收,征收比例以3%为宜。

4.调整汽车消费税。汽车耗油主要是大排量轿车和高油耗的SUV车辆,这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为了减少汽车对能源的消耗,欧洲、日本等国政府对小排量车的消费税给予降低,甚至给予减免,对大排量轿车课以重税,收到良好的效果。根据发达国家汽车消费税的调节经验,我国也应对汽车消费税进行调整,大幅度降低小排量汽车税率,将大排量车的消费税大幅度上调,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计算,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后,到2020年,当年有望节油4000—6000万吨,可见汽车消费税调整的成效将会是很明显的。

5.加快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我国从1983年以来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由于现在总产值是干部考核、经济发展水平排名、社会各界对政府官员政绩评定的一个主要标准,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的财政制度,常常会激励各级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价高利大的重化工业上,从而加大了对资源能源的耗费。同时,对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低价政策和无偿乱拨,又造成了成本扭曲和社会稀缺资源的滥用。从资源和能源角度来看,应尽快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在通过税收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产业进行限制的同时,还应该对节能环保的新行业和产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进行鼓励支持。另外,根据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节约能源和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取消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发改委和商业部决定对氧化铝及铁合金加工贸易终止其8%的出口退税,免除17%增值税的优惠待遇是非常正确的。对一次性产品不仅不能有任何优惠,而且还要运用税收手段迫使其停产转产。

四、加强财政监督,严守节约型社会的闸门

监督管理与建设节约型社会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说预算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止国家资源浪费的话,那么监督管理就是从生产、消费的过程中防止资源的浪费。监督管理抓得紧,管得严,就会防止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对资源、能源的大量消耗、对生态资源的破坏和对环境的污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各种制度日趋完善,措施日见成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市场经济下,追求效益最大化已成为一切经济活动的目标,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财政监督管理的难度在加大。同时,我国的财政监督本身也还存在着问题,如只重视财政资金的分配而不大关心财政资金的使用,只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后果而不大重视使用的过程,只重视问题暴露后的调查处理而不大注意防范于未然。这些不足之处也会给国家的财产造成很大的浪费,仅就国债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问题来看,造成资源、能源、资金大量浪费的现象就是非常惊人的。

财政监督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监督机制上采取多层联办方式,发挥财政专员办主力军的作用,发挥审计署特派办、纪检委的作用,并由政法部门进行配合,把监督、审计、检查、法制四方面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监督网络。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全程监督的做法,从事情的源头开始监督,然后在事情的过程中分期进行监督,最后在事情结束后进行总监督,不给违法行为得逞的机会。在追踪问效上要防患于未然,不要搞秋后算账,否则造成的浪费和损失是不可挽回的。在监督环节上要主次分明,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预防财政预算和决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失误,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即使监管得再严也是无益的。在建立节约型社会中,财政监督一定要强化和改进,为节约资源守好门把好关。

第5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关键词】油田 会计 财务制度 企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油田不断拓宽经济活动分析的深度和广度,经营形势日益复杂,对财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油田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提升。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内在逻辑和必然选择,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企业实施精细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核心作用。胜利油田分公司总会计师陈锡坤曾经指出“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实践,为百年胜利助力”。财务制度是油田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对油田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油田改革的深入发展,油田的财务管理水平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积极探索出一系列创新改革措施,借助ERP系统,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使油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趋于优化,财务管理整体工作水平逐渐步入高效的运转轨道。本文重点对油田会计财务制度进行分析与阐述,以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会计核算制度

传统的油田会计财务制度在处理一些事项时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事情仅能合并反映,缺乏独立的核算体系。因此,在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油田企业由于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不明

确支出资产、负债、收益。另外,油田物流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有不便,甚至出现同一片储油区在国内外的时值不同现象。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制度,应进一步完善核算的科学性,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通过对事前严格控制、事中严格监督以及事终严格考核,在整个经济事件的执行过程中全程监控,杜绝经济分配的严重浪费。同时,应将预算指标进行细化分离,形成核算指标的全面监控网络,并将最终结算结果与油田企业的单位职工奖金挂钩,与干部的业绩考核挂钩,并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策略,确保核算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油田经济责任制主要是提高对领导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其经济责任开展科学评价,促进油田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制的目标不明确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项工作实施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结果不报告,与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存有较大差距,同时经济责任制度的工作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问责范围也有限,责任结果的不受重视以及透明性,造成油田经济责任制工作并没有完全开展起来。

三、成本预算制度

一是形成月度动态业务的预算管理体系,并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二是提高对油田设计与质量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钻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采购材料,维修工程设计等,以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成本预算管理工作。三是成立重点单耗水平体系,如耗电、单位作业成本等,采取月度公报公示制度,提高油田管理水平。四是完善登记成本控制制度,将预算目标扩展到基层队,以形成至上而下预算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分层次的成本管理。五是成本预算管理制度,对电费、运费、材料费等实行预警。

四、油田维护费制度

首先,在对开发成本、生产成本等进行核算系统的前提下,应加强对相关维护工程或者维护活动开展具体核算。其次,对尚处于开发性质的维护工作,相关资金来源应与其他投资活动一样,根据投资人的投资款或者债权人的贷款情况来解决,同时相关支出应资本化处理,也就是形成固定资产来进行资产管理与核算,如注气井、注水井等辅助油井,对不构成固定资产或者不适合与固定资产共同核算的,则按照长期待摊费处理。在投产之后发生的后续开发工程活动,也按照如上方法办理。对投产之后产生的相关油田维护活动支出,应根据具体维护工作的基本目标,严格将稳定支出和增产支出划分。其中稳定化支出作为费用化处理,增产性支出则作资本化处理,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稳产与增产的情况,则应按照相关支出金额的大小、收益期限、服务对象特点等区别,分别计入当期油气产品成本、固定资产中。另外,对于相关维护活动的资产,如果在油井开采完之后,仍按照可移动资产来使用,就能够按照固定资产来核算,否则则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方式。如果涉及进而不大就可计入当期的生产成本中,否则按照预计采量分摊形式计入后期的产品成本中。

五、税务管理制度

首先,根据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营业税税法、增值税税法等相关实施条例的变化,进一步推进税控流程、避免涉税风险。建立健全涉税风险的防控体系,有效降低税负,提高油田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其次,积极开展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缴纳工作,并对残疾职工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降低职工税负。其次,积极享有增值税的转型政策,对抵扣仪器设备或者其他油气资产等进项税额,增强投资量。另外,油田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法律的研究,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资料,做好抵免税额工作。

六、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若想切实实行并取得良好的收效,必须开展一定的监督手段,而企业内部最重要的监督手段即审计。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内部审计在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性,并将审计工作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控制及事中督查,让监督工作具有日常性及全过程的参与性、控制性,同时将监督与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为企业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依据。另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仅靠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是不够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对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实行资源共享,进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管,以内外结合的方式,巩固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相关工作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媒体宣传作用,对违反国家政策的企业进行曝光,实行开放式社会监督机制。

第6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的意见》(政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粮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推进永州市粮油深加工及物流百亿产业工程(以下简称“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我市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是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业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着力发展粮油产业,全市粮油产业总体上已进入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的新阶段,但是粮油深加工总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粮油加工企业多、规模小、品牌杂、效益低,经营粗放,产业链条短,加工转化率低,市场竞争力弱,粮油产业仍处于爬坡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大力推进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促进我市从粮油生产大市向粮油经济强市转变。

二、明确目标任务

到2015年,实现全市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业产值100亿元,比“十二五”末翻两番。建设1-2个初具规模的粮油产业园区。全市形成年产值过20亿元企业2家、过10亿元5家、过1亿元10家以上,规模加工企业进入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以上、省级10家以上,培育2家上市公司。大米产能达到160万吨,产值达到40亿元;食用植物油加工业产能40万吨,产值达到30亿元;粮食物流业交易量达到40万吨,物流总产值达到10亿元。饲料加工业产能达到60万吨,产值达到15亿元;杂粮加工业产能达到2万吨,产值达到2亿元;面制品加工业产能达到5万吨,产值达到2亿元。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发展精深加工。充分利用粮油资源,加大龙头企业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开发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粮油加工业向环保、能源、医药、化工、饲料等领域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资金,重点开发和包装稻谷及食用植物油深加工项目,以项目建设拉动粮油经济转型升级。引导稻米加工向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营养配合米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积极开展米糠油、碎米淀粉糖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植物油加工要向生化、制药产品等系列化产品发展,延伸粮油产业链条。

(二)培育产业集群。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统筹规划,加强粮源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做到区域化、专用化和规模化。大力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大户”模式,逐步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质粮油原料基地。加快形成以天龙米业、银光粮油为龙头的大米加工产业;以金浩茶油、永大高科为龙头的植物油加工产业;以妹食品、华利工贸为龙头的粮油深加工产业;以恒惠饲料、鼎立饲料为龙头的饲料加工产业;以天圣薯业为龙头的杂粮加工产业;以君面业、城食品为龙头的面制品加工产业;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物流产业。

(三)建设物流园区。加快粮食物流园建设。市粮食物流园实行“一园两区”:一是加快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粮食物流园交易区建设,重点抓好马坪新库区、货物中转设施现代化改造等;二是在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部署建立粮食物流加工区。全市形成以市粮油现代物流园为中心,以道县、江华、祁阳、东安等区域性批发市场为节点,以10家左右骨干企业为网络的现代粮油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畅通粮油产品物流通道。加快“四散”(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四)打造强势品牌。重点扶持金浩、银光、天龙、妹、永大高科等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实现引进做强、联合做强、靠大做强,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帮助指导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开展与大公司的合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大力提高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和质量。努力打造强势永州粮油品牌,创建3-5个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坚持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支持力度,提高粮油产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快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提高优势粮油产品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参与粮油产业的发展。重视企业对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科技文化素质。

(六)整合产业资源。引导带动力强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资源为纽带,通过招商引资或内引外联,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兼并、联合,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导龙头企业由产品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实现上市融资。各县区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要整合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按照大县1万吨、小县5000吨的标准,搞好县区骨干粮库网络建设。

(七)健全质检体系。配齐人员、设备,落实工作经费,加大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充分发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作用,积极拓宽业务,扩大服务范围。搞好夏秋收期间跟踪检查,实行企业质检和市粮油质检中心双道检验把关,确保入库原粮质量合格。完善监控网络,加强与市工商、质监、农技等部门单位联动,定期组织联合检测,随时监控全市粮油企业生产经营的粮油产品质量,确保流入市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年以后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和奖励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经政府授权,由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粮食企业改革后的国有资产运营收益,除解决企业改革后遗留问题外,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市本级整合市直粮食部门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投入到以下河粮库为核心的粮油物流园建设。各县区也要整合粮食企业改革后留存的国有资产,投入到骨干粮库建设和粮食物流产业发展。

(二)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永州市粮油百亿产业工程专项奖励、配套等方面开支,具体奖励、补助项目及标准由市粮食局商市财政局拿了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并接受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奖励、配套资金使用要重点向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粮油深加工或物流企业倾斜,奖励当年度市直粮油加工及物流企业大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已争取到国家、省大额补贴、奖励或拨款的项目给予适当配套、补贴,扶持年加工、销售优质粮油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上一定规模档次的企业,鼓励品牌整合、兼并重组和引进靠大成功的企业,年底创牌、上市融资的企业,以及适当奖励对推动粮油百亿产业工程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区可参照市做法,安排一定资金进行奖励、配套。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149号)精神,落实粮油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粮油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粮源基地遭严重自然灾害的龙头企业,其财产损失按规定可税前扣除。从事粮油加工、物流的粮油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粮食,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经纪人的粮食,可简化程序、免征增值税。对部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按现行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下降一级的优惠。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粮油企业,除办公房屋及用地外,其余房屋、土地均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51号)执行。其他粮油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权限审批;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粮油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证照和其他管理部门在收取规费时要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

(四)提供土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支持粮食企业退出城区,国有粮食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转用地性质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安排用于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粮食仓库建设的资金配套。市、县(区)在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考虑粮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要。在争取国家、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给予优先安排。市级以上粮油加工及物流龙头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所需用地,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比照当地招商引资政策,优先安排。

(五)其他有关优惠政策。生产用水,由所在县(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供水企业应确保粮油加工及物流企业年度生产用水需要,并搞好供水服务工作。生产用电,由所在供电部门优先保障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粮食加工及物流龙头企业,可按程序向中储粮省分公司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外商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市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市级龙头企业优惠政策。市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的各种登记费减半收取。开通粮油食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粮油食品的车辆,超限低于10%的、超载低于20%车辆不予扣车、卸载和罚款。市粮食工业园、物流园内的粮油企业享受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的各类优惠政策。

(六)加强金融信贷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合作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通知》(国粮财[]217号)文件。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具有粮食收储资质的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粮食产业园区、粮食批发市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贷款支持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应粮食经营企业、农户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将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粮食经营企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授信额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丰富担保方式,探索土地承包权等质押贷款;允许龙头企业间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担保,允许合作社连保。筛选1-2家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粮油企业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第7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关键词:成品油;定价机制;寡头垄断;博弈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0-0082-06

一、引言

成品油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能源,其价格波动几乎影响整个社会经济,成品油价格管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我国实行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和特殊财政补贴政策,成品油市场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两大石油寡头一旦不满于政府的价格管制,认为政府限价过低导致其产生亏损,人为制造“油荒”,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两大石油公司在国际原油价格下降时上报开采板块亏损,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时上报炼油板块亏损,“制造”亏损要求减税,每年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还向政府申请巨额补贴。政府先是向成品油征税,再用税收补贴国有石油企业,虽然“此税”非“彼税”,但这些补贴招致民众和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上述问题折射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痼疾,成品油定价机制也因此饱受争议。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本文将在此前提下分析石油双寡头之间、寡头厂商与政府之间的行为博弈,研究最高零售限价和财政补贴政策对寡头厂商和成品油市场的影响效果,在此基础上为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二、文献述评

1974年,美国等西方国家为应对OPEC全球限供提价,开始实行石油价格管制政策。然而经济学家怀疑价格管制的实效性,Stigler(1975)[1]认为价格管制的初衷是有效解决问题,但是管制目标与管制效果并不相同,在现实中管制很少收到期望的效果。Smith(1978)[2]研究表明政府的石油管制政策失败,相比市场化定价,政府管制导致更大的社会福利损失。价格管制政策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美国在1981年取消石油价格管制,英国从1979年开始对国家垄断石油公司实行私有化改造,均实行市场定价,政府由价格制定者转变为价格监管者,价格调控主要借助税收政策和石油储备政策等。Gordon(1992)[3]、Considine and Dowd(2005)[4]、Frederic and Fernando(2010)[5]等学者研究石油储备政策在价格调控实践中的优点和不足,据此设计调节石油储备的数量模型或建议政府取消石油储备政策。Newbery(2005)[6]、Blake and Roberts(2006)[7]、Hafez(2010)[8]等学者研究税收政策和其他财政政策对石油价格的影响,并从税率、退税政策、税制结构等方面提出不同建议。

上述国外研究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然而,美国企业的主要产权制度是私有产权,长期以来政府与市场都保持着清晰的界限。英国虽然曾经在石油领域实行国有化政策,但政府对国企的干预程度很小。前两者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政企不分”大相径庭,研究我国成品油定价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特征。国内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成品油定价机制设计研究。曹建军(2001)[9]建议国内成品油与三个以上国际主要成品油市场挂钩,对成品油设置最高限价;陈智文(2006)[10]第一次从定量的角度为我国成品油定价设计了一个动态的目标区管理机制,其原理是:只有当成品油价格到达或超出目标区边界时,政府进行干预,使价格维持在目标区内;王素玲(2009)[11]设计成本倒逼定价机制,即根据成品油的市场价格,通过扣减税费等推算企业定价的上限和亏损的临界点。第二,用博弈方法研究寡头厂商行为。学者普遍认为我国成品油市场为双寡头市场,叶传华(2005)[12]采用实证方法分析两大寡头的多种博弈情形,论证其价格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降价、降价)、(不降价、不降价);何松彪,王芳(2007)[13]利用两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研究最高限价下的成品油定价博弈问题,认为价格上限是可取的管制方法;杨嵘、刘召飞、付婧(2009)[14]理论论述了寡头厂商与政府的博弈,认为在国际油价上涨时,寡头厂商将向政府施压要求提价,政府为维持双方利益只得提供财政补贴。万玺、汪涛、李钦(2010)[15]认为近期成品油市场不会出现产量博弈,价格博弈将走入囚徒困境。李永波(2010)[16]运用古诺模型分析了三地定价和原油加成定价下的成品油市场均衡,建议通过数量税调节市场均衡、放松市场准入。

上述研究从多角度分析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和寡头厂商行为,然而管制必然涉及管制机构、被管制企业双方,我国石油管制的特点是政府补贴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目前针对政府与寡头厂商的行为博弈研究较少。新阶段我国成品油定价确立为最高零售限价已三年有余,还没有学者以新机制为前提研究双寡头行为博弈。本文将运用博弈方法分析新机制下双寡头的行为倾向,探讨新定价机制和政府补贴的政策效果,并提出改革建议。

三、中石油与中石化的行为博弈

我国成品油市场主要由上下游一体化的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控制。中海油虽然具有石油勘探开采资质,但其受进入这一领域的时间限制,市场份额有待扩张。据统计,目前国内的加油站总数在9.5万座左右,其中,中石化近3万座,中石油不足2万座,中海油的加油站仅200余座,明显无法与两大巨头相抗衡。虽然国内已经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但申请进口配额的条件极其苛刻,非国有企业难以通过进口获取充足安全的油源,而且其最终产品尚需借助两大巨头的销售渠道,非国有企业无力与两大石油巨头竞争。基于上述理由,本文认为我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双寡头垄断市场,并以此为前提分析两大巨头的产量、价格行为博弈。

4. 博弈结果分析。以上分析表明,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水平是双寡头能否进行产量博弈的关键条件。只有当>P1,且>P2时,两大寡头具备产量博弈的条件,博弈结果为古诺均衡产量,即印证了成品油定价改革方向为市场化定价。市场化定价可以反映石油资源的稀缺性,为寡头厂商之间的产量博弈创造条件,政府以财政政策代替行政手段调控石油价格。然而,根据上述分析,一旦成品油市场放开价格管制,理性的寡头厂商将联合限产谋取高额垄断利润,石油价格依然难以反映供求关系。可见,单纯实行市场化定价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根本问题是石油行业尚未形成竞争格局。只有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非国有石油企业参与竞争,促使石油行业市场结构由寡头垄断格局转变为垄断竞争格局,市场化定价才能切实有效。

(二)中石油、中石化的价格博弈分析

1. 最高零售限价下的价格博弈分析。由于价格行为面向消费者,博弈双方容易获取彼此的价格信息,我们假设中石油与中石化之间的价格博弈为完全信息博弈。在价格博弈过程中,博弈双方均有两种策略选择,即降价和维持。

2. 博弈结果分析。以上分析表明,成品油市场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的情况下,无论政府制定何种价格上限水平,双寡头之间都不会打价格战,即双方只可能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调整价格,而不会因为最高限价降低价格,这与现实情况相符。本文认为原因有三:第一,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双寡头垄断,具有实力的厂商数量太少,便于合谋。第二,中石油、中石化“南北分治”。虽然自2010年12月份中石化在湖北拟新建500个加油站,开始“北上”征程,但两大寡头要真正打破地域垄断地位仍然需要很长时间。第三,中石油、中石化为国有企业,对政府政策的出台有强大的游说和施加影响的能力,容易操控市场价格。通过上述分析可得,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不能解决高油价问题,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放开市场准入,形成成品油市场的垄断竞争格局,政企分开,保持政府独立的调控能力。

四、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之间的行为博弈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一旦国际油价出现持续上涨,理性的石油生产者能够预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上涨趋势,减少国内市场的供给量。并且当原油价格上涨致使“价格倒挂”现象发生时,炼油厂商炼油越多亏损越大,厂商意愿供给量减小。政府对石油的价格管制会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状况,但石油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品,一旦放开石油价格势必加剧通货膨胀,对社会生产造成相当大的打击。我国CPI指数4月同比上涨5.3%,略低于3月份5.4%的同比涨幅,但远远高过政府设定的4%的全年目标,通货膨胀成为政府调控的重中之重。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以大局为重,实行价格管制,以政府财政补贴国有石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

(一)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政府留给炼油厂商的毛利空间在5美元/桶左右,并据此确定补贴数额。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很难准确监管成品油的炼油成本和利润,例如,政府难以掌握炼油厂商的原油质量信息、炼油工艺成本、运输成本等,因此寡头厂商具有虚报高成本谋取高补贴的冲动。为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补贴,中石油、中石化与政府讨价还价,展开一场博弈大战。

(二)博弈结果分析

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博弈均衡为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但是由于C为企业真实成本,寡头容易通过观察政府的行为选择策略,而政府难以通过观察厂商的行为选择策略。如果政府的监督概率较小或者监督效率较低,寡头厂商的最优策略是隐藏成本信息,获取高额财政补贴。

“政企不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显著特点,一方面政府表示要对国企实行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企业领导具有行政级别。表面上,石油寡头需要听从政府的行政决策,实际上,政府政策出台前可能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政府出发点是“政府控制国企,国企控制关键行业”,但是,在这样的格局下,强大的国企必然根据自己的利益影响政府决策,不仅难以实现“控制”的目的,反而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当石油寡头申请过高额度财政补贴时,政府迫于压力允许其提高成品油价格。最终,政府可能成为帮助石油寡头向消费者施加虚假成本的幕后推手。

五、推进我国成品油市场定价改革措施

上述分析基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分析结果表明:最高零售限价对形成成品油市场的竞争格局作用不大,管制效果不佳。政府在与寡头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寡头将利用信息优势获取高额补贴,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市场化定价是成品油价格管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然而取消价格管制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为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双寡头的产量博弈分析,一旦取消价格管制,石油寡头必将联合操控市场价格。我国石油价格体制的根本问题是石油行业竞争力不足,政府应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完善价格调控政策的同时,将改革重点列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市场竞争格局。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快形成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

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问题并不是需要一个完美的定价机制,更重要的是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首先应制定公平合理的政策法规,保障更多企业能够参与上下游各生产环节。其次,建立合理的利润分享机制,留住成品油市场的非国有企业主体,促使市场结构由寡头垄断向垄断竞争转变。而目前政府在政策制定上明显偏向国有企业,如政策规定所有进口原油必须交由两大公司炼厂加工,进口需持有两大公司排产证明方可入关。这类歧视性规定使得中石油和中石化拥有全国80%以上的炼油能力[17],保障其垄断地位的合理合法。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政策补贴,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根本无力与国企竞争,加强了石油寡头的垄断力量。政府应修订或取缔此类具有明显歧视性的政策规定,可以将针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转为针对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的补贴,逐步放开非国有企业的进口配额限制和勘探、开采环节的市场准入制度。此外,完善石油行业监管制度、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也是培育竞争格局的重要保障。

(二)改革燃油税实行从价计征

目前我国燃油消费税采用从量征收的计征方式,从量税的优点是税收与实物量挂钩,政府的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受价格波动影响不大。缺点是当油价上涨时,企业利润暴涨而政府税收却未相应增加,当油价下跌时,企业在利润减少的情况下负担相对加重。有学者认为从量征税能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担心若采取从价征收,在油价大幅上涨的时候,税额的大幅提高可能会对油价上涨推波助澜[18],但本文认为从价计征更适合我国国情,从价税与价值量挂钩,价格调控作用显著,主要有四方面原因:第一,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降时,从价征税能帮助石油产业减轻税负,维持石油行业的持续发展。上海财经大学税收专家胡怡建教授表示油价总趋势是上涨的,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升时,企业因外界因素变动而增加利润,从价计征使政府税收能够分享这一好处。第二,在我国成品油定价滞后国际油价的情况下,从价征税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对成品油价格变动的预期,有利于抑制市场投机行为。第三,政府每年在征收燃油消费税的同时,通过财政补贴国有石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因此“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并非从量征收的充分依据。而且,在我国目前超过5%的温和通货膨胀情况下,从价征税能减少政府税收的收入损失。第四,当原油价格上涨时,从价计征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油价,但成品油的自然属性是商品,在全球经济贸易中价格反映商品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性,从价征税最终能通过价格杠杆优化成品油资源配置,并有助于资源节约。

(三)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市场化定价改革之后,政府将不能通过强硬的行政手段实施价格管制,但如果国家建立完善的石油储备体系,政府可以通过吞吐石油储备调控石油供给,间接调控石油价格。可见,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的同时,石油储备体系的建立也较为关键。

建立石油储备,首先要立法,立法者应尽快将出台《石油储备法》提上议程,以法的形式确立石油储备的主体、储备资金来源、储备规模、储备管理体制、储备运营机制和动用条件等。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包括政府储备、企业义务储备和商业储备三种形式,然而目前完成的一期建设仅停留在政府储备层面,储备资金均来自于政府财政,资金来源单一。石油储备的二期建设已规划完毕,如果石油储备资金完全由政府承担,财政负担过重。政府一方面应扩大财政储备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开征石油储备税、发放石油储备债券、向国际组织贷款等方式融资。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融资,从立法上确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从税收等多方面为企业储备和商业储备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状况自筹资金,如提供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优惠措施,推进民间石油储备的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成品油价格管制政策,管制过程中暴露了许多问题,政府部门也因此不断地调整定价机制,但即使存在一个完美的定价机制也未必解决所有问题。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根本问题是竞争力不足,只有加大国内石油产业的竞争力度,尽快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困境,为市场化定价改革铺平道路。在逐步放开价格管制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还需要税收、石油储备等价格调控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George Stigler. The Citizen and the State [M].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5.

[2]Ketty Smith. Regulating Business: The Search for an Optimum [M]. San Francisco: Institute for Contemporary Studies, 1978.

[3]Gordon RL. Energy intervention after desert storm: Some unfinished tasks [J].Energy Journal,1992,(13) :1-15.

[4]Considine TJ,Dowd KM. A superfluous petroleum reserve?[J].Regulation,2005:18-25.

[5]Murphy Frederic, Oliveira Fernando. Developing a market-based approach to managing the US 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10,(206) :488-495.

[6]David Newbery. Why tax energy? Towards a more rational policy [J].Energy Journal, 2005,(26) :1-39.

[7]Blake Andon, Mark C Roberts. Comparing petroleum fiscal regimes under oil price uncertainty[J].Resources Policy, 2006,(31) :95-105.

[8]Abdo Hafez. The taxation of UK oil and gas production: Why the windfalls got away[J]. Energy Policy, 2010, (38) :5625-5635.

[9]曹建军.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及其加入WTO后的变化趋势[J].中国物价,2001,(12):19-25.

[10]陈智文.完善成品油动态定价机制探讨——基于目标区理论的一个架构[J].中国物价,2006,(7):39-42.

[11]王素玲.成品油倒逼定价机制的构建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9,(11):104-106.

[12]叶传华.双寡头市场价格博弈分析-以我国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主体为例[J].财会通讯,2005,(1):20-23.

[13]何松彪,王芳.价格限制下成品油动态博弈定价分析[J].科技咨询导报,2007,(13):140-142.

[14]杨嵘,刘召飞,付婧.我国石油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博弈分析-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J].福建论坛,2009(2):37-39.

[15]万玺,汪涛,李钦.中国成品油市场结构与生产者行为博弈分析[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2010,(1):1-4.

[16]李永波.价格管制、放松管制与我国成品油市场均衡[J].产业经济研究,2010,(2):31-36.

第8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一是强化油区综合管理和服务。1、严格按照《__县油区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县境内涉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__办公室每天安排人员对__油区进行巡察,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监督各施工项目的备案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备案流程,对所有施工项目必须在相关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对未备案、无开工许可的施工单位责令施工企业停工办理相关手续,上半年登记备案项目54个,确保我县税收应收尽收。2、牵头组织县公安、国土、税务、环保、城建等单位开展油区范围内的执法大检查活动,积极协同公安及相关单位进行管线巡查、环境污染、违章建筑等方面检查。3、协调油区单位积极配合县技术监督局开展压力容器、计量器具登记、监督工作。

二是积极为油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协调县内各相关单位在油区企业办理征地、环保、安监、路政、炸药等各种手续上给予帮助和便利,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是抓油区人员内部管理。1、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实现县油区办与__办公室正常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就驻__开展靠前服务,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服务工作。虽然__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艰苦但油区办工作人员工作热情高涨,精神饱满地投入到__油区各项工作中,今年我办驻塔累计157天,在油区车辆行驶3.8万余公里,解决油地纠纷28起,为涉油单位提供各项服务69次,办理施工登记45宗。

发挥服务管理作用,帮助本地企业积极参入__油田公司、____、西北油田公司在钻前工程、道路修建养护、抢险工程、生活服务等诸多领域的建设,保证了本地企业的赢利能力和本县的财税收入不流失。积极协调__油田公司和县内各相关单位为县__综合服务区项目在开设路口、征用绿化带、用气、用电、通信光缆等多方面给企业方便,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协调__油田公司为县油区生活服务公司办理入网许可,为我县农副产品进入油田领域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做好油地高层沟通交流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__油田公司、____公司等油田企业进行慰问走访,油地双方进行友好交流,畅谈油地共建大计。二是积极开展构建和谐油地关系活动。__作业区在今年的“六一”带着20000余元慰问品看望了希望小学的全体师生;认真做好油田来客的接待,1-11月份,共接待油田客人44次。

我办按照综治委的要求,经常性对油区流动人口,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清查。重点对流动人口、出租屋、小旅店、歌舞厅、网吧、长期废弃房屋、施工工地和“车马驿站”等流动人口经常聚集滞留的地方进行清查登记,有力地确保了油区稳定。

今年3月以来我办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号召、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我办党员领导干部能开诚布公的查摆问题,实事求是提意见,找缺点。扎实开展以政治敏锐性、政治辨别力不强为主要内容

的“政治坚强”专题讨论,认真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使教育活动在每个阶段开顺展利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办根据__县__石油天然气目前探明开采情况,认真编写《__县石油化工、天然气开发利用“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

经过我办认真组织、实地考察收取信息资料,初稿现基本完成。

__油区面积广大,很多道路受风沙影响经常性发生阻塞,目前油区办配备的一台雪弗兰轿车,不适合沙漠地区工作,很多地方因此成为巡查死角。为更好地开展油区工作,建议为油区办配备一台性能较好的越野车。

__及_

_油田是我县重要的税收来源和财政支柱,油田企业管理的好坏事关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__油区的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油地共赢、和谐发展。一是按照《油区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严格土地征用手续。坚持先征地,再施工,保证对__油区的有效管理。

二是协调地方企业更多地参与石油建设,实现油地共赢。

第9篇:成品油税收监管范文

关键词:政策环境建设;财务视角;成品油销售企业

近年来,随着成品油市场逐步放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成品油销售企业竞争激烈。已初步形成了“两桶油”为主导,国外石油公司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竞争格局。企业规模发展的同时,带来一系列诸如税收风险、价格风险、资金风险等问题,成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持续发展的绊脚石。企业的经营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的政策环境建设是成品油销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政策环境建设的基本内容。

政策环境建设,特指企业集团根据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和趋势,就企业的外部政策环境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协商,在达成对改善外部环境共识的基础上,推动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改变,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进步,提高企业集团乃至整个行业竞争力的政策筹划行为。从财务视角来看看,企业集团进行的政策环境建设的根本动因是其在自身发展中,由内生性制度需求引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合。政策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纳税筹划、项目投资等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与政策支持。企业集团尤其是特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战略地位。因此,政策环境建设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某省级成品油销售企业政策环境现状。

某省级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国有大型石油企业,位于我国西南地区,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业务。公司机关设12个职能部门,下辖7个销售地市公司、3个专业公司、3个控股单位,员工8000余人,资产总值近50亿元。营运加油站近500座,年销售成品油300万吨,销售收入上百亿元。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品油销售企业。该公司目前政策环境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企业所得税税赋偏重。近5年年均纳税2亿元以上,多次被地方税务部门被评为当地纳税企业50强,为地区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增值税是该公司第一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属于第二大税种。2008年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后,公司的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减少为25%,但整体税赋依然偏重,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在数千万元以上。随着地区GDP年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区域内成品油销量将持续增长,公司经济效益进入快速上升通道,所得税必将大幅增长。如何充分利用相关税收法律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降低日益增长的所得税费用,是公司政策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之一。

2.加油站网络开发问题。预计所属地区GDP增长保持年均10%以上,增速全国排名靠前,到“十三五末”成品油表观需求将达到720万吨以上。公司要想实现销量大幅度增长,提高现有70%市场份额,必须新增加150万吨零售能力,即150座加油站。但是,加油站开发和建设涉及规划、安监、环保、工商等众多政府部门,需要取得各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政策扶持。如何获得有效的外部政策支持,顺利完成适应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的加油站网络开发建设任务,也是公司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难题。

3.销售价格问题。该省级成品油销售企业所属区域属于典型的交界市场,竞争对手较多,且长期利用便捷的长江水路航运和较低的油品购进价格,打压市场销售价格,给公司经营造成较大冲击。近年来,公司批发价格经常出现倒挂现象,批发价格到位率低于94%,零售到位率也逐步降低。销售价格不到位,竞争对手低价抢夺客户,严重影响了公司销量和利润持续增长。

4.加油站资金安全问题。近年来,犯罪分子瞄准加油站作案的现象时有发生,加油站资金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前不久,当地某社会加油站连续出现夜间营业款被抢事件。同时,部分加油站现有投币式保险柜膨胀螺丝不够结实,摆放位置不够隐蔽,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个别偏远加油站未实现银行上门收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政策环境相关对策。

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品油销售企业,针对目前的政策环境现状,该省级成品油销售企业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企业纳税筹划。由于公司连续几年被地方税务部门评为纳税50强企业,每年上缴各项税费在2亿元以上,应借此机会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在纳税筹划方面,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减免优惠方面的相关规定,谋取企业利益最大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为依据,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新出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文件的有关精神,争取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执行15%优惠所得税税率。

2.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快加油站网络建设步伐。“十三五”期间,地区成品油销售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为了确保70%以上的市场份额,必须新增加150万吨零售量、150座加油站。公司应以其总部在当地天然气项目、金融投资项目等为契机,协调地方政府部门,争取其最大支持,增加加油站网点指标,确保网点建设的顺利推进。

3.加强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沟通和协调。成品油销售价格问题,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相关。我国加入WTO以后,成品油零售与批发放开,销售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营销环境。针对竞争对手凭借进价优势以低价销售打压成品油市场的情况,除了对内向上级公司争取政策,在控制力较弱的局部地区给予进价优惠外,更重要的是积极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沟通,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油品质量定期抽查,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正当权益。

4.加强资金风险管理。要与公安部门和银行积极协调,确定各类型加油站上门收款收费标准,彻底解决偏远加油站银行上门收款的难题,避免加油站资金送行途中的风险问题。同时,为了有效避免加油站盗抢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安全防护设备的安装和使用。110联动报警器、嵌入式保险柜、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必须配备到位。企业党群部门还可以定期组织加油站员工与各级公安部门进行联谊活动,建立良好的警企关系。

四、结束语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成品油销售企业政策环境建设,对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以财务视角为基础,加强企业政策环境建设,可以有效防范税收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经营风险,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企业只有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政策环境建设,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传递企业的呼声和建议,才能获得有利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孙婷.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分析.特区经济,2010(05).

[2]张楠.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研究.西部财会,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