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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精选(九篇)

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

第1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 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原因

“三农”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城乡差距在进一步拉大。1978年我国城乡收入是2.6:1,随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推行,农业发展很快,农民收入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下降到1984年的1.8:1。从1985年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全面推向城市,带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农村的增长相对滞后,到1992年就又提高到2.6:1,并且城乡收入差距继续在扩大,到2004年年底城乡差距已经达到5.2:1。2004年全国农村市场县以下商品零售额占总零售额的30%多一点,70%的农民仅仅占了30%的市场份额,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估算,国内的农业生产率仅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这也是农民收入低、农业发展滞后、农村地区落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村地区获得的公共财政投入比重偏低,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发展落后。改革开放前,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使农业部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牺牲了巨额资金;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业用地被低水平估价而大量转为非农地,农民工又长年保持着极低的工资待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农业为工业化作出的牺牲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的。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全国人民一起把目光投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国家的财政投资自然也跟着跑向了城市及沿海地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及西部地区获取的公共财政支会比较少,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越来越落后,并且逐渐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如今农村地区的落后主要是在硬件上的落后表现在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落后主要表现在群众业余文化单调、基础教育薄弱、“看病难”等方面。

继续创造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途径。中国经济已经创造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的神话,随着中央把经济发展目标由“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必须优化现有经济发展格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是内需、外贸和投资,近些年在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下,投资和外贸的带动力越来越大,而内需却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上不去而导致的农村市场的不断萎缩,当然和农村基础设施跟不上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增加2.4亿农户,近8亿农村人口的收入,释放农村市场的巨大购买力,是中国经济续写经济高速稳健发展神话的要求。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二0一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说,要允许中国的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经济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和“共同富裕”的早日到来。鉴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的现实,即便是尽可能多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城镇化发展,也仍将存在大量农村人口,到202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即使降到45%,仍会有近7亿农民;到203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0%,也还有5亿人生活在农村。所以农村是承载我国人口重要的空间区域,大力发展和建设农村,让在这个区域生存的农民富裕起来是社会安全的根本要求。

(二)对新农村内容的解析

“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在新形势下,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等方面提出了实现现代化和谐农村的总体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从物质文明角度提出的要求,“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方面的要求,这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灵魂;“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生态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体现;“管理民主”是要建设新农村政治文明方面的要求,这是建设新农村时“以人为本”的体现和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实际收入,激活农村经济和市场,使农民真正过上富裕生活;精神文明也要得到同步发展,逐步形成良好的民风;农村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防止出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野蛮发展,同时通过财政倾斜支付,使农村的环境有一些改观,使农民生活环境有所改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村的民主管理也应有发展,积极推进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

50多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建国以后,一个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建立起来。第二阶段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思想观念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农民逐渐演变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和利益受损的弱势阶层。第二阶段是统筹城乡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比较这三次农村的发展,不难发现这一次推进农村建设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15.2%,城镇化水平达到40%以上,这说明我国不仅有必要而且有能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所以,新农村建设跟前二次比较的确是“新”的,第一次在制度上安排了“以工哺农、以城促乡”的宏观经济发展策略,进入新的世纪、新的中国经济背景,农业现代化必将获得新机,中国农村经济必将有新的发展。

二、加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从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上看,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我国边界地区绝大部分居民是少数民族;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定》(2002)[1]统计显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有592个,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民族贫困县集中分布的西部省区是:云南44个,贵州36个,内蒙古31个,广西28个,新疆27个,四川20个,甘肃14个,青海12个,宁夏8个,其中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四川的贫困县都是民族县。我们认为,绝大部分民族地区是落后的农村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要包含绝大部分民族地区的建设。

(一)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实现的要求

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最终“共同富裕”,没有民族地区的富裕,就不能叫“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人口已从2.5亿人减至目前的2610万人,约占世界同期贫困人口减总量的70%。”[2]虽然我国在减少世界贫困人口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目前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比重依然很高,目前我国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4977万相对贫困人口,两者加在一起还有近8000万,从贫困人口的分布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所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贫困人口所占世界贫困人口的比重。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中国政府的责任和神圣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真正“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中央提出了实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是社会不和谐的音符,所以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二)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西部大开发已经进行了5年,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也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西部大开发的收效完全可以通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衡量,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是西部大开发的要求。

经过了5年的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西部大开发的投入产出比低下,西部经济缺乏活力,西部市场没有打开,西部居民还很贫困,所以第二阶段的西部大开发工作应该有所创新和突破,主导思想应该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显然民族地区的农村建设必将是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心。

三、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增加公共财政向民族地区倾斜,调整民族地区财政使用分配格局

据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的量化模拟测算:不同支持方式对农业GDP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政府对农村公共投资中,对科技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5.95元,对教育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3.71元,对道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2.12元,对通讯每1元投资可增加农业GDP1.91元。所以,在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比例向农村公共投资倾斜的同时,应该注重农村投资的方向选择,优先安排对农村的科技、教育投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天才的断言,更是实践的提炼。这个伟大的断言对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以及民族地区意义重大,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检验的客观真理。所以民族地区应该加大现有科技成果推广,加强科技研究力量,积极让科技武装各行各业,让科技带动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使新农村早日实现。在“科技兴农"的同时,应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信息化,“阳朔县是广西一个财政收入刚过亿、以农业和旅游为主的县,近年来却走出以信息化带动政务电子化、旅游国际化、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子。”民族地区借助比较优势,把握区域优势,在有条件的地区完全可以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的信息发展,按照“工业化带动信息化、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发展思路,激发民族地区潜在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

(二)扶持教育,强化培训,发扬文化

目前,子女教育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在甘肃,人均纯收入1600多元的农民,绝大多数的支出用于了教育上。500万人口的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有130万人之多。”在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读不完的学生,多半是由于经济情况被迫辍学,这样使得本来教育就落后的地区,愈加落后。在学者们的呼吁下,国家已经从2005年开始,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与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将“两免一补”的政策扩大到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来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收杂费。

民族地区的教育现阶段应该从教师队伍抓起,着重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训,增加教师薪金待遇,可以让对口扶贫省分批代培民族地区的教师。第二,利用好每年响应团中央号召支边下乡的大学生资源,给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争取他们留下来,共同为了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奋斗;同时采取各项措施,吸引“东南飞”的大学生回家乡服务。第三,筹备网络设施,借助网络教育平台,开辟民族地区老师学习的新途径。第四,争取让民族地区的学生从小学习自己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也开始学习汉语。

民族地区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精华的结晶,当地政府应该引导好民族自身文化的健康发展,避免经济浪潮下负面的文化侵入,同时应该引入一些民族地区以外的文化进入民族地区,让民族地区的老百姓跟上时代的节拍。

(三)加大对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投入

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改善,新农村建设是不完全、不成功的。“村容整洁”是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硬件要求,具体应该落实到农村及民族地区的住宅、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西部大开发的前五年,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累计投入4600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累计安排5000多亿元。其中投资了71亿元,解决了西部3200万人饮水问题,国家投入46亿元,将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02万贫困人口实行了生态移民,安排10亿元,用于农村96万口户用沼气池建设,解决了969个无电乡通电问题,6.8万个行政村通了广播电视。总的来说,第一阶段的开发,为西部地区发展奠定了很大的基础,同时在微观方面还没有顾及,第二阶段的西部开发应该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大对老百姓生产方面的基础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为规模小,投资分散,中央和省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或操作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

(四)推进医疗改革,创新医疗保障制度

下面一个案例发生在甘肃地区的一个农民身上,在县医院,因为缺少2500元手术费而不能接受手术。疼痛难忍的苏某跪在地上抱着大夫的腿叫“干爹”,请求大夫先给做手术,但大夫最终因费用问题未实施手术。次日,苏的家属拿来2500元钱交给医院,主治医师打开苏的腹腔时,发现肠子已经烂死,生命受到威胁。可见农民穷,看病难。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目前全国城市有44.8%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另外全国有63.9%的患者因经济困难没有住院治疗。国家应该加大医疗改革力度,尽管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改革步伐没有满足老百姓的基础需求,目前中国政府在医疗卫生支出比例上比重不高,在公共医疗投入方面应该加大,“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6598亿元,占GDP的5.6%,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目前在全国上下进行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中央财政出10元,地方财政出10元,农民自愿出10元,进行大病统筹,互助共济。这一制度创新将有助于农民获得一定程度的健康保障,但是鉴于民族地区的落后贫困的时间情况,每人收到10元统筹资金,每户大约30-80元不等,对于民族地区的农民来说,已经构成了负担,我们认为完全可以通过国家公共财政解决这个问题,给民族地区的农民最基础的医疗保障。

(五)继续加大政府的主导力量

民族地区的落后跟政府的制度安排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在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积极引导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首先应该继续加强“兴边富农”的工作,把工作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广,把“兴边富民行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民委制定的“六动”方针:“一、组织发动;二、政策推动;三、基础设施拉动;四、重点项目带动;五、改革开放促动;六、社会各界联动”抓紧、抓实、抓好。为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伟大目标作出贡献,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地缘优势,发展好地缘经济。第二要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2004年,在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总理在《中国政府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中庄严承诺:“加快22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力争先于其他同类地区实现减贫目标”。今年,国务院审议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要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一个村一个村地规划,一个村一个村地扶持,一个村一个村地搞好,分期分批地改变面貌。如果这一政策认真落实执行,民族地区的经济必将得到整体提升。第三,通过金融制度创新,创造一个好的企业发展环境。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各级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9%;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我国农村以及民族地区得到国家的财政支付较少,西部企业想获得的发展资金更少。民族地区的企业本身竞争能力比较弱,加之民族地区的政策死,各项审批繁琐,使得民族地区企业更加不具有竞争力。民族地区要起搞活经济,必须发展工业并且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这样就要求政府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简化各种审批手续,设立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可以根据西部大开发的时间情况,成立一家区域性的“西部开发银行”。适当调低民营企业授信准入门槛,同时注重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经营。第四,民族地区的政府机构需要精简机构。最近几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越穷的地方县乡政府编外人员扩张得越快,许多县级和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的人员工资和行政开支依靠该单位的收费和罚款来维持。现在国家又取消了“农业税”,县乡政府正常开支肯定越来越吃紧,于是,有的省份出现了乡干部跑遍全国积极“招商引资”的怪现象,这些干部按照行政级别的不同,责任包干的引资额不一样,但是最少的也是50万/年,于是干部们因压力都跑出去调研引资,农民就很难找到官员了,官员也不热情接待老百姓,因为没有农业税了。招回的项目通常超标占用土地,并且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招商人甚至招来了骗子,卷跑了当地一些急于承包项目的包工头的钱。

第2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关键词: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基础上,论文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的性质、构成成分及其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从而科学地指导了当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其国民经济应该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公有制为领导,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共同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以往认识和思考的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形成了明确的认识。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公有制成分占领导地位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在建国前夕,新民主义经济应该包含多种经济成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其中的关键是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问题。1947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进而分析革命在全国胜利后,国家掌握国家企业和农业经济的条件下,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没有什么危险,不能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实行这种在确定公有制成分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允许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全国解放战争前,党内外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性质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思考。1948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重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在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外面有人说我们的社会经济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p.139)

1948年9月13日,刘少奇在会议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与此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他同时强调:“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2](p.182)

当时,在东北局工作的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起草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以后简称《提纲》),并报送中央。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认真修改,得到的肯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到1948年底,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同年12月25日,他在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他说:现在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是要发展的,但要限制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大圈子内。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呢?还是社会主义的呢?都不是。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表明党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成分构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强调保护生产力的同时,毕业论文始终坚持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勾画了未来新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框架。

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讲到:“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3](pp.1255~1256)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发言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2](pp.1~4)于9月15日在起草的《提纲》中提出了六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秋林经济。后经中共中央修改确认后的《提纲》写道:“东北经济在彻底消灭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即取消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经济特权以后,基本上是由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这就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这一思想为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吸收。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论述了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成分的问题,他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p.1433)

三、新民主主义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第一,关于国营经济。中国共产党认为,当时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虽然还未占有绝对大的比重,“但已占有很大比重,并掌握了社会经济的命脉,居于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与资本主义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是国家最可宝贵的财产。它的发展前途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的地位。

第二,关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4](p.32、p.36)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2](p.48)合作社经济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生产品,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养成小生产者的劳动互助习惯,为将来实现农业集体化创造条件。

第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它是“十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2](p.52、p.146)其形式主要有:出租制、加工制、定货制、合营制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它应该成为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的方向。”[4](pp.37~38)

第四,关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硕士论文由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国营经济的力量还很有限,合作社经济也还不发展,加上战争与人民的各方面需要,私人资本主义形式主要以中小资本家,尤其是小资本家为多,其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共产党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必然要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引导到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并限制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

同时,要看到,不管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就必然包含有投机和操纵的本质,就包含有无组织的带有破坏性的经济活动,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的态度,在根本上是很危险的,也是很错误的。

第五,关于小商品经济。这种经济主要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它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要使中国的小商品经济走向社会主义,要经过比较长的教育和斗争,“对小生产者采取最谨慎的政策”,要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把它们团结起来,要巩固小商品生产者的私有权,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发家致富。

这五种经济成分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这一矛盾和斗争中,“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它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营经济的助手”。[4](pp.36~37)它可以促使小资本向大资本集中,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使国家的管理监督更为便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无产阶级领导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4](p.30)这种经济竞争,是长期的,是贯穿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但是,私人资本主义是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居多,“任何一个资本家不能同国有经济相对抗”,“无产阶级领导着国家,可以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经由国家资本主义之路,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经济。”[2](p.49)

小生产经济“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一方面它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它又“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5](p.4)无产阶级要在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中取得胜利,关键是争取小生产者;要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发展前途,就必须积极地、稳妥地引导小生产经济走上合作社经济。

党的事业的开拓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在总结以往解放区和当时东北老解放区经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建国初期的经济性质、成分构成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究和思考,形成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这些经济思想对于目前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刘少奇论新中国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第3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摘 要]从新民主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际不断结合的过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解决了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如何发展生产力,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性课题,又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任务提出不同的主题和要求。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3)05-0005-04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历史阶段,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以及由此确定的社会各阶级状况,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来领导,且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地位,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在新民主主义基础上,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衔接。“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在中国,这两个革命中间,无法走一般社会发展大体要经历的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再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之路。因为,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革命已经不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资本主义社会为目标的革命,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目标的革命。这个革命成功后,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充分发展,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按照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文化上,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文化,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水平。[2]

 

由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具有起决定作用的社会主义因素。从政治上看,“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3]。从经济上看,因为整个国民经济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之下,所以资本主义的存在与发展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等方面受到限制。因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限制与反限制就是这种阶段斗争的主要形式。[4]

 

按照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因为经济文化落后,这个过渡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大约“还要一二十年时间”[5]。在这个时期主要是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在《共同纲领》的起草过程中,当有民主党派的人士主张写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时,中国共产党则认为,虽然共同纲领已经保证了向社会主义前途迈进,但是共同纲领是属于国家政权在现阶段的施政纲领,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为现阶段需要而制定的,它不应去描述现阶段尚不能实现的理想;如果过早写入,就很容易混淆现阶段的实际步骤和将来的理想。最好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一过渡阶段的实践,等到大家的思想成熟、认识提高后再提社会主义。[6]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纲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但是,并没有像先前设想的那样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尽管这个“相当长的时期”依然过短——而仅仅三年多就提出并实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7]发生这样的转变,提前结束过渡,是党在建设新民主主义实践中,对新民主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变化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刚刚获得土地的许多农民,由于缺少其他生产资料,为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同时,资本主义工商业追逐利润的本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偷税漏税、劳资矛盾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不断产生和暴露,以至于党和政府不得不一次次地采取措施严厉限制,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不断反复。“三反”、“五反”后,在资本主义企业与国家经济政策、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在企业和社会及企业和职工之间,利益矛盾和冲突越发明显。这样,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被认为越来越显著地表现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这种情况反映到实践中,就是各地频繁发生消灭资本主义的“左”倾想法和做法。

 

第4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关键词: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的提出与历史嬗变

“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是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结论中提出的一个概念。综观毛泽东的一系列论述,所谓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不是泛指中国的一切资本主义经济,它不包括官僚资本主义经济,而是特指由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是泛指任何时期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特指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或政权下的资本主义经济。

毛泽东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一个长时期内,应当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不能急于消灭资本主义。早在1939年12月,毛泽东就指出,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资本主义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的演说,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在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批评了“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的“左”倾机会主义观点,再次强调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1950年6月毛泽东还批评了那些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主张,说“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资本主义并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资本主义,它的发展必须受到限制,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又不能破坏国计民生。1940年1月,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在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认为需要发展的是“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资本主义,“至于操纵国民生计的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那是不包括在里面的”。毛泽东还科学地预见到“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1950年4月,毛泽东在全国统战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一份发言稿上批语,强调应当限制和排挤“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商业,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对于中国由一个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不经过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而过渡到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后,这一思想很快发生了变化。首先他批判了刘少奇等人提出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等观点是右倾机会主义。同时,在他亲自修改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中提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又指出:“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到1956年底我国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尽管毛泽东在1956年12月曾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但这些思想并未能坚持下去。此后,不仅资本主义私营经济被灭绝,连个体经济和农村自留地也被取消。

导致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急剧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是建国初期资本主义经济同社会主义政权和社会主义经济的矛盾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及资本主义经济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迫切需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观上是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变化,以及对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估计不足而对其消极作用估计过重,因而提出了急于改造、消灭资本主义的政策。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俄国十月革命后“新经济政策”的成功经验

俄国十月革命后的“新经济政策”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俄国“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的条件下所采取的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它极大地促进了俄国经济发展。毛泽东在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说:“我们不要怕发展资本主义。俄国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还有一个时期让资本主义作为部分经济而存在,而且还是很大的一部分,差不多占整个社会经济的百分之五十”。他还批评党内有的同志急于消灭资本主义,说“人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还要经过新经济政策时期,又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时,集体农庄发展了,粮食已主要不由富农出了,才提出消灭富农,我们的同志在这方面是太急了”。

(二)孙中山新三民主义思想的启示

孙中山新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思想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料。新民生主义提出了“节制资本”的思想。所谓“节制资本”,即“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毛泽东批判地汲取了孙中山新民生主义的积极因素,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的合理内核。1940年1月,他说:“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充分肯定了新民主主义政权下资本主义的作用,强调这是“符合于孙先生的原则的”。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他认为一方面要允许一切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存在和发展,但同时应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限制政策。“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如果“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

(三)土地革命时期党对待资本主义问题的经验与教训

1931至1934年党内在对待资本主义问题上的“左”倾错误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教训。1931年至1934年,王明在革命根据地推行了一系列打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左”倾经济政策。如1931年11月通过的《劳动法》规定了机械的8小时工作制,名目繁多的节假日,过高的福利待遇,强迫介绍失业工人,降低征税起点,提高税率。这样致使苏区工厂、商店歇业倒闭,工人失业,军民生活极端困难。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努力纠正这些错误政策。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保护私人经济使之与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同时并进的政策。他说:“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遵义会议后,毛泽东重新恢复并发展了党的保护私营工商业的政策。瓦窑堡会议的决议和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报告都公开宣布: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度推行的在经济上消灭资产阶级的过左政策,不但在今天抗日时期一概不能采用,就是在过去也是错误的。提出要“用比较过去更宽大的政策来对待民族工商业资本家”,从而有力地纠正了王明的“左”倾错误。

在1947年党的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在阐述“保护民族工商业”这一政策时,他指出,对于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经济成分采取过左的错误的政策,如像党在1931年至1934年期间所犯的那样,是绝对不许重复的。针对某些地方侵犯私营工商业的现象,毛泽东发表了《关于工商业政策》、《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等文章,重申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正确政策是政治上争取、经济上保护,强调中国现阶段革命的目的,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某些地方党的组织违反党中央的工商业政策,造成严重破坏工商业的现象,“对于这种错误,必须迅速加以纠正”。 在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曾经指导党制定了对待民族资本主义正确的经济政策。1947年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就规定“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建国初期又对工商业进行合理调整,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促进了它的发展。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的评价与启示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是“保护民族工商业”,即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成分之一,它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之所以要允许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由当时中国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从抗战前直到1949年,现代工业占国民经济的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而“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性工业中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对于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增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实力,都是有利的。毛泽东正是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认识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问题的。

1947年在党的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所以必须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在革命胜利后存在和发展。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再次强调,“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于落后状况”,因此,革命胜利后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在毛泽东看来,中国经济发展落后、生产力水平低,这是新民主主义政权下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这无疑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提出中国革命胜利后,不允许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同时毛泽东认为,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不能排斥资本主义一定程度的发展,不能急于消灭资本主义。毛泽东是从反对党内民粹主义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的。他在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说,“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有些人相当长的时间里搞不清楚,存在一种民粹派的思想。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他们‘左’得要命,要更快地搞社会主义,不发展资本主义”。在毛泽东看来,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条件。“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而我国现阶段允许和鼓励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则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提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不仅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有指导作用,而且有助于从历史的、理论纵深的角度深刻认识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生产力的必要性,有助于深入理解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的重要性,对于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改革开放政策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

第5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论文摘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创造性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首创性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同时,它与民粹主义也格格不入。二是启迪性意义,它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源头和参照系,而且为落后国家在革命胜利后过渡到社会主义树立了光辉榜样。

对创造性(Creativity)一词的解释,学术界各有己说,莫衷一是。不过,对其主体特征的概括基本是一致的,即:一是具有首创性,二是具有社会意义。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正是这两大特征的生动体现。尽管该理论付诸实践仅短短几年,但是,其首创性特征、其理论意义在毛泽东思想理论宝库中仍是熠熠生辉的,并且留给今人许多的启示和思考。

一、社会背景的独特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主要创造者是毛泽东。毛泽东自抗日战争开始后就在不断思考着抗战胜利后中国应建立一个什么样国家的问题,从起初提出“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到《新民主主义论》发表时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具体描绘,毛泽东对抗战胜利后的中国将要建立的新社会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目标。一般认为,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的标志。之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张闻天等为新民主主义论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到建国初期,该理论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回眸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构建时的社会历史特点,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创造性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从构建到新中国成立的十多年间,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社会一直处于战争、动荡之中。这就是说,战争贯穿整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创建过程。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属于预见性的,因此,在构建过程中不能不受当时局势的影响。因此,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一直在设想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之后,中国要建立一个“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2)的国家,并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进行了具体的描述。然而,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发动了内战,和平建国的愿望成为泡影,因此,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思路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进行着调整。特别是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一个打败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光明前途近在咫尺之时,毛泽东便将这个将要建立的新社会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纵观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发展的十多年,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帝国主义的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侵略、蒋介石挑起内战与各族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交错复杂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势下构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社会背景的独特性决定了其理论构建的独特性。

第一、趋同性。抗日战争时期,在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感召下,全国人民同仇敌汽,共同抗击侵略者。尽管蒋介石抗战态度由积极转向消极,不时与共产党军队发生摩擦,但他始终没有向日本投降。所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在提法上更多的具有趋同性。在论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时,毛泽东说:“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第二、包容性。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包容性,特别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上。随着抗日战争的深人,毛泽东关于利用资本主义的思路愈加明晰,到抗战胜利时,其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达到了一个相当宽广的境界。毛泽东认为:“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5)还说:“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6)“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在40年代中期对新民主主义国家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宽容态度。

第三、策略性。在中国革命胜利后,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既定方针,但是,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毛泽东的思路也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对一些问题的提法也有变化,如对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性质的认定问题,毛泽东根据时局的变化,就有不同的提法。

第四、科学性。自1840年以来,中国不断受到列强侵略,领土被瓜分,主权遭践踏,财富被侵吞,人民受奴役。旧中国山河破碎,民穷财尽。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是建不成社会主义的,因此有必要经历一个作为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来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为社会主义准备条件。

总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建构于民族解放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炮火硝烟之中,这种独特的岁月使得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被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况和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时的具体历史情形考察,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确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

二、社会名称的首创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五个依次更迭的社会经济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列宁在此基础上,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学说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明确指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时期。毛泽东又进一步发展了列宁主义,提出了经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个过渡时期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对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建设、性质、任务和前途等作了较多的论述。特别强调在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里,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这里,毛泽东其实指出了一条不经过资产阶级专政但却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中国式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道路。 总之,毛泽东之前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中虽然没有新民主主义社会一说,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社会发展阶段的情形也应具特殊性,新民主主义社会无论从其命名看还是从其内容看,都显示了其首创性特征。

三、理论内容的前喻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于抗战初期和中期,发展于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到建国时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性质任务和前途等都作了全面的阐述。具体体现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之后,中国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这个新民主主义国家里,要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大力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待条件成熟时再一举进入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特征,其前途是社会主义。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就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使得新中国在成立之时显得较为从容,有章可循,《共同纲领》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之下制定颁布并被实施的。

四、理论构想的启迪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来源。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要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经济,使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为社会主义的建立创造丰厚的物质前提。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准确地判断了中国的国情,认为中国生产力还很落后,商品经济还不发达,因而确认这样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是基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基点上创建而成的。

我们再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主要内容作一比照,从中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参照系作用。从建设时间上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曾设想新民主主义社会大体需二三十年时间,大力发展经济,为走向社会主义而打下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认为初级阶段需一百年时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程度。从政治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纲领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从经济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纲领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纲领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文化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文化纲领是反帝反封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从这些比照上,我们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理的参照系,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更丰富、内涵更深厚,层次更高,更具时代特征。

第6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关 键 词: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脉络;评价

    在毛泽东经济思想体系中,资本主义经济思想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还是在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即使是在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因此,了解和把握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脉络、基本内容和现实意义,不但是丰富毛泽东思想研究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基本脉络

    马克思认为,经济落后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利用、吸收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马克思的这一说法,是针对资本主义以前阶段的、资本主义不发展的、生产力不发达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提出来的。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毛泽东从中国实际出发,从理论上全面、深刻地阐述利用资本主义的问题,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并指导实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

    早在1934年1月,毛泽东在阐述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时就指出,根据地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三方面组成的,尤其是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到1938年召开的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将这一提法具体化,他说:“保护私人工商业的自由营业” 是实行新的战时财政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告诫全党必须从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否则,任何损害私人工商业利益的言论和行为都会给革命事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从1939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全面发展,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具体,有着更加鲜明的实践指导特色。一方面,这一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外延扩展了。他认为,就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而言存在三种资本形态,即外国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本国的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就根据地的国民经济而言,也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分。这是不能忽视更是不能混淆彼此概念的客观事实。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私人资本主义不但不能消灭相反要保护要发展,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也“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内涵也更加丰富。除了对党内仍然有不少同志没有从王明“左”倾教条主义束缚解放出来,对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产生疑虑、困惑甚至抵触情绪,以及农村中普遍流行的破坏工商业倾向进行批评外,毛泽东还着重对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尖锐地指出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认为那种跨越新民主主义阶段,“奢谈立即进入社会主义是‘反革命的思想’,因为它不现实,而想实行它总会自招失败”,这是由于这种社会主义缺乏社会化生产的坚实物质基础,而要不要这个基础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

    很显然,毛泽东将民族资本与帝国主义资本和官僚资本主义资本严格区别,并采取保护和鼓励发展的方针,适应了民族民主革命的需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是崭新的一章。

    (二)过渡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

    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何利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方面,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又加进了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限制和改造的内容,使他的资本主义经济思想更加丰富。

    还在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他所作的报告和结论中一方面重申党的六大、七大关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精神,同时更重要的是强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是他对未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述,他的对资本主义进行既利用又限制的思想正是从这时萌芽的。不久,在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经济十分明确地提出了“ 利用”和“限制”的意见,但允许资本主主义经济在多长时间内存在,毛泽东这时以及在建国后主持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都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有党外人士问毛泽东,过渡到社会主义要多长时间?毛泽东说大约要二三十年吧。直到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才提出完成过渡时期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历史性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如果加上建国后恢复国民经济的三年时间,共计18年。从1953年提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 三大改造”,毛泽东对待资本主义经济已经由“利用”、“限制”转向实行改造即消灭的方针。

    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思想,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建国后我国经济落后,工商业不发达的局面没有改变,需要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在建国后仍然具有两面性,即既有剥削工人阶级而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社会主义宪法,合法生产和经营的一面。因此,实际上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经济的过程,也就是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的过程。

    二是我们已经具备了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条件。我们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开端和重要依靠力量;我们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许多经验,这实际上成为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9]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划时代的历史性胜利,标志着资本主义经济随着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民族资产阶级一起被我们消灭了。然而,资本主义在新中国的存在,前后只有7年时间,这是谁也没有意料到的事。

    正当全国人民为此欢欣鼓舞,甚至有的资本家也认为自己“并没有失去什么,还是过得很好”的时候[10],问题和矛盾出现了:城乡人民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日趋紧张,老百姓买东西因小商店、夫妻店都实行公私合营而造成了许多不便;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出现了“地下工厂等。出现的问题和暴露的矛盾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和思考,他开始怀疑苏联的“新经济政策”结束过早,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过于急促。他考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继续利用和发展社会有需要的资本主义经济,来解决过早完全消灭资本主义经济所带来的问题。因此,1956年12月,毛泽东约见黄炎培、陈叔通等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座谈,在充分交流思想并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后毛泽东发表了讲话。其后,毛泽东又和中央一些部门的同志谈话,提出了他亲自定名的“新经济政策”的设想,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变“地下工厂”为地上工厂,可以合法化,私营业主也可以雇工;二是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三是小商店、夫妻店也可以开,请工也可以;四是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五是国家与上述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工商企业、地上商场等签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总之,“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1],这被毛泽东自己称为“新经济政策”。

    毛泽东的上述意见,得到了中央其他同志的赞同。刘少奇随后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也讲到: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搞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12]周恩来也在国务院会议上说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13]虽然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农村中原有的小商小贩、集市贸易以至家庭副业都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 ”加以取缔,但是当毛泽东发现这样做的弊端后,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于1959年5、6月间连续发了几个重要指示,强调应当恢复社员的自留地和农村的集贸市场,允许农民从事家庭副业,从而使农村中资本主义经济又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直到1962年“七千人大会”后,毛泽东对于在全国范围内20%以上的农村实行的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及恢复农民的自留地、集贸市场等做法没有进行否定。这年的7月,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也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4]

    可见,这一时期尽管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但毕竟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有益探索,是值得肯定的。

    二、毛泽东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历史评价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在领导我国革命过程中,从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国家这个最大最根本的实际出发,在我国革命各阶段从理论上全面深刻地阐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作用和地位问题,形成了他整个经济思想中很有特色的部分。他的资本主义经济思想构成了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客观地做出历史的评价。

第7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及背景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面临的重要任务本应该是如何使俄国从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然而,苏维埃政权此时却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严峻形势之下,在这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苏维埃政府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论,实施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农业方面,实行余粮收集制;在流通领域,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全国消费品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人贸易;在工业方面,实行高度集中的国有化;在社会劳动方面,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苏俄人民的积极性,有效地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苏维埃政权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对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对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如果继续推行这一政策,它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苏俄经济崩溃瓦解,造成经济危机;农民因利益受到极大“剥削”而发生暴动;工人不满和士兵叛乱等危急情况也会出现,进而导致国内政治动乱,从而对苏维埃政权产生极大的威胁。

面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列宁经过深刻的反思认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同时,列宁开始重新认识俄国的具体国情,结合实际,制定新的经济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经济政策就诞生了。

二、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列宁在1922年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己经绝对必要了……我们现在还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真正途径,而探寻这一途径的唯一方法,就是实行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探索和实践,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大胆尝试。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新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

余粮收集制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为适应当时国内外战争形势需要而采取的一项粮食政策,主要是由国家强制性地、无偿地从农民手中收缴除农民必需生活供给之外的全部余粮,然后由国家直接分配给革命战争前线的士兵及其他居民。

它在革命胜利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越发明显,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1921年3月,俄共十大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决议指出:“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 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是新经济政策的开端和主要标志。粮食税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

国家资本主义在新经济政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22年11月,列宁在回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问题时,谈到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他指出,一条是准许小生产有贸易自由,一条是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列宁结合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深刻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内涵、性质、作用和形式。根据俄国新经济政策时期社会经济的具体情况,列宁提出了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借制四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既要利用资本主义的资本和技术设备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又要发展小农经济,使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过渡到社会大生产。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不仅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对小生产者和资本主义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得无产阶级最终消灭资产阶级,从而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服务。

(三)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和自由贸易,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列宁指出:“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 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所作的退却是不够的,必须再退却,再向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这充分说明列宁已经深刻认识到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加强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必须通过商品经济、货币关系,利用市场,发展自由贸易,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活跃市场,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与快速发展。

(四)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鉴于经济遭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不得不普遍实行义务劳动制度,采用实物形式的平均分配制度。这一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的苏俄社会经济状况,快速而有效地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革命胜利果实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显现,而且越演越烈,引起了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挫伤了其积极性,造成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列宁经过反思,在1918年夏,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果断地宣布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度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充分肯定了按劳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这样就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地提高。

三、新经济政策对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在1922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列宁高度评价了新经济政策的意义,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找到了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唯一办法”。新经济政策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我国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和现实启示。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解决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问题的集中体现。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虽然超越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和未来社会的设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恢复和发展了当时俄国的国民经济,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但他却始终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向,始终坚持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今天,我国正处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改革开放的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更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列宁曾经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正基于此,列宁根据当时苏俄的具体国情,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经验教训,果断地实行新经济政策,大力促进了苏俄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保卫和巩固了无产阶级政权。目前,我国仍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该变。这就要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三)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

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最迫切和最关注的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发展,促发展,让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伟大成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同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密不可分的。邓小平曾特别强调:“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能不能好起来。”江泽民同志也曾有针对性地指出:“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业的比重相对小一些,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变,也不能变。越是二、三产业发展快,越需要牢固的农业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农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局,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面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课题、新任务,我们党必须制定更多的惠民利民政策来解决三农问题,使农业得到加强、农村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四)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全面深化改革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曾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8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

“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基本上走完了第一步,进入了中国革命的第二步。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上已经完成,国家进入过渡时期,就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新时期。

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上完成了呢?说:“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任何别的革命,它只能是和必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的反动政权,已经被,代之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虽然当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敌人,即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余势力,还没有被肃清,还没有完成,但是列宁说过:“革命底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注二),所以了的反动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就是基本上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上取得了胜利,我国就进入了过渡时期。这个时期里的经济,包含着国营经济即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即半社会主义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份。其中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不断地增长着,社会主义工业的比重逐渐加大,其他各种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逐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过渡时期就告结束。过渡时期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期,它不是遥遥无期,但也不可急躁冒进。

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什么是我们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呢?指示我们:“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业改造。”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在共同纲领中早有原则的的规定,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已告完成,国家已经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所以全体人民有明确认识这一总路线的必要;同时,经过四年来我国人民实际生活的发展,现在它比过去更加具体了。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把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成先进的社会主义的工业国?这就是一方面要新建和改建许多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厂和矿山;另一方面要把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加以社会主义的改造。其中首先要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材,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等。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逐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和领导力量,而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能促进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上义改造,都是为了使我国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份的比重稳步地增长,都是为了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

我们又怎样来逐步实现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呢?那就是将个体经济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经过互助合作的道路,逐步过渡到集体化的社会主义经济。

在目前,中国的小农经济还是大海,农民的个体经济,只有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改变成为集体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大大提高生产,从根本上完全消灭贫困现象;并可以按照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需要,使国家得到工业化事业所需要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同时农民增加了收入,也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力使国家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大体上是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发展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就是集体农场)和供销合作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

关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般地分为两步。第一步是鼓励他们向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和资本主义经济成份仿照不同条件,采用各种形式,在不同程度上进行联系或合作的企业。例如公私合营之,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收购、经销等等。都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过渡的经济形态,它还不取消生产资料的私有

制,而是对生命资料的私有制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则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成份和它联系或合作,并将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加强这种联系和合作。私营工商业者还能够得到一定的利润。私营工商业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逐步完成他们由资本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改造。

说:“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早就告诉过我们:“我党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又规定了各项具体的工作路线和各项具体的政策。但是,许多同志往往记住了我党的具体的各别的工作路线和政策,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而如果真正忘记了我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我们就将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革命者,在我们执行具体工作路绪和具体政策的时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发生左右摇摆,就会遗误我们的工作。”(注三)

把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

第9篇: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范文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实践中的问题

旧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革命胜利后,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针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理论。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即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待条件成熟时,再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

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做报告,阐述了全国取得革命胜利后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关系。他指出:“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或者反过来,认为只要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的了。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1]

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因为这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毛泽东强调指出:“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1](P,1431)同时,由于中国经济落后,还需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不可限制得太多太死。但“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1](P,1432)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主要经济成分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并制定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对五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和作用作了分析和说明。强调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是“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

我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找不到现成答案,也没有国外的模式和经验可资借鉴,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基础原理,也符合中国的国情。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的情况下,是缺乏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的。私有制和剥削的产生和存在,既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又是生产力发展不够的结果。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指出,私有制是不能一下子废除的,“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2]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阶段为前提的。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独立发展的社会阶段,在“三大敌人”的压迫下,束缚了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束缚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破除了对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束缚,它们还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它们应成为我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

然而,正确的理论,有时候会得不到很好地贯彻。如果我们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能存在和发展一个较长阶段,经济会发展得更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得更快。事实上,我国过早地超越了新民主主义制度。1953年,国民经济刚刚恢复,当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将他在1952年9月以后多次提到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以后又在过渡时期的起讫时间上做了补充说明。他把过渡时期的始点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3]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一化三改”,即实现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要开始进行消灭私有制的改造工作了。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批判有人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懂得革命性质的改变,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还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他认为“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这样一来,新民主主义制度事实上就被挤掉了。起先,把过渡时期规定为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将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合二为一。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样,就把我国过渡时期的起讫点同马列主义创始人所讲的过渡时期的起讫点看成是同样的了。旧中国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新中国建立后也没有建立资本主义制度,怎么过渡时期的起点成为“资本主义”了呢?这事实上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存在的空间和时间。过早地超越新民主主义,过早地消灭一切私有制经济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这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长远的消极后果。

不过,也应肯定,党的三大改造的经济思想是有所创新的。农业改造的步骤是:第一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仍按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第三步,依自愿互利原则组织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但实际工作中,自愿互利的原则并没有完全贯彻,出现过急于求成、一蹴而就的现象,1958年就实行了高级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形式,可分为初、中、高级形式。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关于赎买政策,恩格斯1894年曾说:“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个匪帮,那对我们是最有利不过的了”。但马克思、恩格斯只是提出一个抽象的原则,怎样赎买没有具体说明。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提出与文明的资本家谋求妥协,向他们实行赎买,但由于资产阶级的反抗,未能实行。而新中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具体化了,很好地实现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实现了赎买。采取的具体步骤与措施:一是定息(公私合营、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年息为5%,延长到“文化大革命”);二是对资本家作了安排,让他们继续管理企业,给他们生活出路。

对农业合作化的过程是:由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变私有制为公有制。但当时也急于求成,1955年毛泽东批判“小脚女人”后,在全国形成巨大压力,大家急于搞高级合作社,比毛泽东提出的农业合作化时间大大缩短了。1955年还没全部完成土改,1956年全国都搞高级合作社,脚跟还没站稳,1958年就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些都是超越阶段,急于求成,过早要消灭私有制。

1958年,刚实现了全国高级合作化,又搞人民公社化、搞“大跃进”、搞三面红旗,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加上自然灾害,造成了三年的严重困难时期。

(二)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

毛泽东在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论十大关系》中的前五条,都是讲经济方面的关系:一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二是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三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四是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五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原理,特别是两大部类比例关系的原理。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比例关系的原理昭示人们,社会生产和流通、各个经济部门,存在着按客观比例关系运行与发展的要求。这是完全科学的理论。但具体到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找不到答案。而苏联和东欧等原社会主义国家,在长期经济发展中,存在着重重工业、轻轻工业、轻农业的倾向,造成轻工业和农业的落后状态。这种倾向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但我们比它们要好些。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与实践中,曾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扩大再生产中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演绎为优先发展重工业。在原经济发展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内,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必要的,但将其上升为一条不变的原理、似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规律,则是不科学的。生产资料不等于重工业,农业、轻工业也提供生产资料。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批评了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提出我国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4]这样做的结果,一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二可以加快资金的积累,因而更好地发展重工业。毛泽东后来还提出按农、轻、重顺序安排国民经济发展的思想。但真正解决农、轻、重的关系问题,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在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上,毛泽东提出:“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必须“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4](P,270)这一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实际经济关系中,东部和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关系并没有完全处理好。我们目前已重视西部地区的开发与发展,要缩小东部和西部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