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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排查工作方案

第1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指导

在市农委平安出产指导小组的一致指导下,成立农业平安出产大整理大反省大扫除专项整治任务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专项整治任务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机监理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担任详细指点、协调、催促全市农业平安出产大整理大反省大扫除专项举动的日常任务。各县、区(市)农林畜牧部分也要成立指导小组,实在增强指导,制订卓有成效的任务方案。

二、任务目的

接纳扎实有用的办法,依照全掩盖、拉网式、梳篦子的方法,具体排查农机、渔业出产行业存在的平安隐患,严峻袭击农机、渔业平安出产各类违法行为,扫除农机、渔业平安出产隐患,遏制重特大农业出产变乱的发作,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促进农业平安出产情势继续不变好转。

三、工夫:2010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

四、专项举动任务重点

(一)农机行业重点查处和袭击下列行为

1、未依照规则处理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注销手续并获得响应的证书和车牌,私自将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投入运用的行为;

2、伪造、变造或许运用伪造、变造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证书和车牌的,或许运用其他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证书和车牌的行为;

3、未依法获得响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自己所持证件规则不相符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或许操作未依照规则注销、查验或许查验不及格、平安设备不完全、机件掉效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行为;

4、运用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违背规则载人的行为;

5、经查验、反省发现农业机械存在变乱隐患,拒不扫除并持续运用的行为;

6、驾驶未检、带病、报废迁延机违法违规功课行为。

(二)渔业船舶治理重点反省下列内容

1、渔业船舶注册注销状况;

2、渔业船舶平安隐患排查处置状况;

3、渔业船舶平安出产目的治理责任制签定状况;

4、辖区内新增水域的规划及治理状况;

5、镇乡治理人放哨、平安宣布道育任务记载及材料建档状况。

五、任务办法及要求

(一)增强宣传,强化责任。“大整理大反省大扫除”专项举动时期,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渔政部分要充沛应用互联网、报纸、电视、播送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沛应用迁延机、结合收割机驾驶进修、平安联组进修机遇,拓展宣传广度;充沛应用农人群众脍炙人口的宣传方法,注重宣传实效。积极发动和指导农机效劳组织和农机手具体参加和推进“大整理大反省大扫除”专项举动,营建浓重的社会气氛,强化“两个主体责任”,预防农业出产平安变乱发作。

(二)凸起重点,严峻袭击。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渔政部分要重点袭击轻易激发农业变乱的违法运营行为,具体扫除变乱隐患,确保农业出产平安。连系本地农机、渔业平安出产任务的实践,仔细梳理,科学分类,将重点袭击的农机、渔业平安出产违法运营行为依照层层分化、人人担任的准则,制订具体的工夫方案表,予以严峻袭击。树立常态任务机制,果断避免经由重点袭击的农机、渔业平安出产违法运营行为死灰复燃。

(三)综合管理,注重实效。积极共同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和平安出产监管部分袭击迁延机违法载人、不合法出产、拼装迁延机上路行驶和无牌迁延机上路行驶等行为。对在路途长进行违法运营的迁延机驾驶人,公安交通治理部分要求追加处分的,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依法予以从重、从严处分,决不姑息。延续发作两次以上从事违法运营行为的迁延机驾驶人,要组织其进修农机平安出产任务的司法律例和相关常识。

第2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机构

成立排查管控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由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六名科室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分组。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外9户规上工业企业排查指导工作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外10户规上工业企业排查指导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属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落实到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要对企业在职工行动轨迹进行全方位摸排,重点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龙江两省来(返)县人员,保证省外来(返)县人员底数清晰、精准到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

三、排查范围

经济开发区外的19户规上企业。

四、工作内容

1.开展人员摸排。通过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综合平台、查验证件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职工行动轨迹进行全方位摸排,重点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龙江两省来(返)县人员,建立排查工作台账。

2.强化应急处置。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3.加强防控指导。指导企业开展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垃圾处理、分餐或错时就餐餐等防疫措施,加强内部防控。指导企业开展对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4.对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的风险点、隐患点,对于集中就餐、集体活动、使用中央空调等安全隐患,及时指导纠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里,把抓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为保障我县人民生命安全,坚决守住疫情输入“关口”。

第3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通知》精神,深入排查、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坚决防止大规模、坚持防止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上访活动、坚决防止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突出问题。以征地补偿、拆迁引发的涉地矛盾、违法用地、土地权属纠纷、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以下4种类型的涉地矛盾纠纷:一是群众比较关注、可能引发公众激化、容易引发和群体性上访的涉地矛盾纠纷;二是积案引发的涉地矛盾纠纷;三是部、省等上级交办、督办的涉地矛盾纠纷;四是近期办理的尚未化解的涉地矛盾纠纷。在排查中坚持“六个不放过”,即疑点没有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未“案结事了”的不放过。市局领导将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指导、督促各地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案结事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要深入开展接访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加大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特别是加大包案化解部、省交办积案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五包”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稳控、包依法处理、包停诉息访,实行包案息访制。县(市)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重点矛盾负主要责任。

(二)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出台和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摸底调查在建和拟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尤其是沿江、沿海等重点区域和化工等敏感行业的项目,城中村改造等矛盾相对集中的项目用地情况,以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点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对已经出现风险预警的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防止引发事端,特别是对虽然合法合规但群众意见较大、一时工作没有做通、矛盾没有完全化解的项目要暂缓征地或用地,待进行风险评估,真正做通群众工作后再实施。同时,加强对五山等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特别要在极端气候、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以前,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复查和再排查,并对所有隐患点作出危险性评价,筛选出危险点或危险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抓好全系统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全系统基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各项业务办理的合法合规性,处置机制的有效性,以及违法用地查处履责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排查基层国土部门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各项维稳措施特别是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等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人员、投入是否落实到位,“片警式”监管和“保姆式”服务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是否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服务企业和百姓中是否存在简单化、教条化和推诿扯皮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基层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从8月到10月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走访等形式,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初至8月下旬)。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深入一线摸透实情、找准问题、查清原因,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对突出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摸清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建立完善情况报告、分析研判、登记建档、受理分流、督查督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整治化解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坚持边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相结合,把整改贯穿于集中排查的全过程。按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明确调处和整治目标,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措施和期限,迅速有力有效处置、解决。要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长期没有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办理,确保解决到位,避免工作简单化。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和问题积累、激化。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坚持整体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检查整治情况,防止因疏忽遗漏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稳定的薄弱环节。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建立跟踪反馈、定期自查与复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加强涉地处置的有效性,认真做好全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四项排查”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召开创造良好环境,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而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是从源头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四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将“四项排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着力消除存在的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和公共安全事件。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局成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项排查”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组(名单附后)。协调小组负责部署和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项排查”工作,研究协调“四项排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负责实施和推进各项排查及整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四项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扎实有效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疑难问题,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处理。对因工作疏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第4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做好2020年全镇防汛工作,落实防汛措施,消除汛期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安全度汛,结合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提早在全镇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隐患排查。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汛期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涝重于旱,为了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突出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村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扎实认真的对本辖区度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弥补不足,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汛前。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各村要结合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汛前安全排查,全面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一)河道隐患排查。

1、检查河道防洪抢险预案是否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防、抢、撤措施是否落实。

2、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3、检查河道行洪区内有无阻水、有无碍洪建筑物;有无筑埂打埝、堆积垃圾、弃碴、废料等侵占行洪区域,造成束窄河道、抬高河道水位现象。

(二)北塬地裂排查。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检查监测预警措施是否落实。

3、危险地段的居民是否搬迁。

4、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全镇中小学校舍检查。

1、检查危漏校舍是否造册登记,有无防汛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2、危漏校舍师生是否撤离搬迁,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3、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四)对辖区内河道、危房危窑、村组排水等隐患的全面检查。

1、根据河长制制度,沿X河四村(沟而上、席杨、团庄、阴郭)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汛前排查。

(1)检查沿河作业人员是否造册登记,撤离预案是否进行交底。

(2)检查防汛预案宣传落实情况,检查“防、抢、撤”措施到位情况。

(3)检查清滩任务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2、检查各村防洪抢险预案是否完善。

3、检查辖区内危房危窑是否造册登记,应急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4、检查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否落实,村、组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重点滑坡地裂的防汛包干责任制是否落实。

5、检查本辖区各级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断面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6、检查防汛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7、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建立排查责任制,提高排查效果,确保不走过程。

第5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科学排查、精准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迅速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动态掌握全县范围内房屋安全状况。

2.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3.对危房进行限期治理。

4.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职责

1.各镇政府(含县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房屋的排查治理工作。

2.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商务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建司等相关部门负责直管单位的排查治理工作;配合各镇做好本行业排查治理工作。

3.驻繁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排查治理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同时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的工作。

四、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安排

县域范围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适时组织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充分利用历年排查资料,对前期经过排查的住宅,学校、医院、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所、菜市场、历史建筑等公共房屋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未进行专项排查的宾馆(酒店)、商场、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养老院、洗浴场所等公共房屋及工业建筑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内容

排查主要内容是:房屋的承重墙体、梁、板、柱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或变形,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房屋是否有明显倾斜。公共房屋擅自改造(二次装修)是否涉及到基础、梁、柱、楼板、墙体等承重结构变动。

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技术专家或专业技术机构的咨询服务作用,立足自身,必要时可以从《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和《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技术服务库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邀请工程技术专家或专业技术机构参与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间

1.排查阶段(3月30日至5月31日)

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立即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做好排查记录(文字、影像资料)。

排查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使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初始登记摸排(附件3),并分别填报《房屋安全排查汇总表》(附件4)进行汇总。对其中房屋安全隐患达到“疑似危房”的,还要以《疑似危险房屋汇总表》(附件5)进行汇总。

《房屋安全排查汇总表》及《疑似危险房屋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在5月31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联系人:马凯,电话:7871382)。

2.鉴定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县房屋安全鉴定所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范围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协同配合。

县房屋安全鉴定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疑似危险房屋汇总表》,制定鉴定计划工作安排,按照规定程序选取委托检测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对鉴定为危险房屋(C级、D级房屋)的,县房屋安全鉴定所向报送单位下发《危险房屋通知书》。

3.资料整理建档阶段(5月10日至8月1日)

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应以房屋安全排查为契机,按房屋类型、所属行业、危房等级、危急程度等分类分级归档,建立完善房屋安全档案。对于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要实行一房一档,动态跟踪,并实行危房销号制度。房屋安全档案应有纸质和电子版本,达到“真实可靠、可查询、可追溯”的目的。

五、危险房屋治理工作安排

危险房屋治理工作由各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一)治理方式

危险房屋治理要落实房屋所有人的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实行一房一策、一房一责,明确治理方式、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D级危房的治理一般采取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实施整体拆除;C级危房一般采取维修加固处理或观察使用等方式。对最危急的存量危房,一时无法拆除,产权人又无其他房屋居住的,属地政府可调剂公租房进行过渡安置。

(二)存量危险房屋治理安排

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存量危险房屋台账,按照治理要求组织实施;填写《危房治理计划表》(附件6)于6月20日前报县住建局备案。

(三)本次排查发现的危险房屋治理安排

对本次房屋安全排查发现的危险房屋,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及治理要求组织实施;填写《危房治理计划表》于9月30日前报县住建局备案。

存量危房和本次排查发现的危房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危险房屋治理完成前,监管责任单位应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发生倒塌伤人事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全县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驻繁各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充分认识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及分管负责人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县住建局)。

2.保障工作经费

县、镇两级财政要保障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各项工作费用。

县有关部门直管单位的排查治理及危房鉴定费用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驻繁各单位的排查治理费用由其本单位负责;其余房屋所需费用由房屋所在地镇政府协调解决。

3.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宣传

县住建局负责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房屋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各镇政府要充分采取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体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宣传,以扩大排查的影响力和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6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重要意义

全面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单位底数,是做大做强全区贸易实体经济的需要,是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需要,也是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实现应统尽统。

二、工作任务

通过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按新增和成长型申报程序的要求,于今年十月份或年底纳入国家直报名录库。

三、工作主体、排查范围及工作方法

(一)工作主体:各管理区、各村。

(二)排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包括楼宇内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及各类会所的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方法:第一,对辖区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填写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摸底排查汇总表。第二,与区里统一反馈的单位名录进行比对,找出漏登单位。第三,对遗漏的单位进行补登。第四,形成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的单位名录库。第五,做好四季度和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单位审报入库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召开动员会议(2014年8月16日)。召开动员会,部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

(二)业务培训(2014年8月21-23日)。各单位抽调有文化、能力强的骨干参加摸底排查业务培训。

(三)摸底排查(2014年8月24-9月10日)。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和培训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摸底排查表,并定期向街办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四)数据处理、汇总上报阶段(2014年9月10日-13日)。各管理区督促各村于9月1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整理汇总后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3日由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7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文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排查范围主要包括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团、影剧院管理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音像制品批发市场;

三、排点

1、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电器接入线路是否安全,装修材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巡查制度是否坚持等。

2、歌舞娱乐场所是否使用烟花爆竹,冷烟花和火炮,是否使用明火照明。

3、各文化单位的排点是对危旧建筑、库房、文保单位的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物理等。

4、各经营场所、文化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5日,召开全体职工和文化经营业主动员会,各单位、各业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26日-9月15日,各单位、各业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市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坚决取缔消防不达标的经营场所,禁止娱乐场所燃放烟火、禁止人员密度聚集、禁止安全疏散通道达不到要求。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配齐配强安全设施,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4)严格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三不放过”,即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30日。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各业主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领导小组。

五、责任分工

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分工负责制。局长夏章奎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系统安全生产负总责;万小明协助局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职”对分管的工作及挂点的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力求实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群防群治的管理体系,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第8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完善长效机制。清除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排查内容和措施

(一)对全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排查。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落实主体责任及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屠宰场(点)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定点屠宰场(点)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规范关、肉品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确保出场(点)票证齐全、来源清楚,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检查屠宰场(点)是否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待宰停食静养、屠宰同步检验、肉品出场(点)、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台账管理要求,对生猪入场(点)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场(点)流向以及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进行台账记录并存档,做到追溯记录规范完整。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各县(区)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加强对屠宰场(点)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私屠滥宰重点区域的排查。各县(区)要结合县区实际情况,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依法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排查,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逐一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多种方式,对重点区域全面检查。同时,要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违法违规进行屠宰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严厉打击冒用或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彻底捣毁,坚决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监管,规范生猪屠宰秩序。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中旬)。各县(区)对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区)务于7月8日报送《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市局将对各县(区)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抽查并通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各县(区)定点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安全重要性,以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抓具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第9篇: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检查范围

1、文广新系统办公区域安全检查工作;

2、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阶段(8月6日-8月12日)。各单位对工作区域内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阶段(8月13日-8月23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排查出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文化经营场所限期内未整改到位、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4日-8月31日)。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场所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重点检查内部电线线路,消防通道等;博物馆文物展出安全问题;着力加大网吧、歌舞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规模大、面积大、平时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重点检查场所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