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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合同精选(九篇)

养护合同

第1篇:养护合同范文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XX市规划与建设局和XX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XX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XX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XX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XX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XX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XX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第2篇:养护合同范文

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 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 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 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3篇:养护合同范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___花园绿化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内容

1.清除台湾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______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管理费用:______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1.给乙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工具房及剪草机械;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______%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市园林局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

第4篇:养护合同范文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 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 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 水闸工程

10.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 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 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 生物防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 管理设施

13.1 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 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 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 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 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 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 工程资料

第5篇:养护合同范文

绿化养护用工劳动合同范文1宏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绿化(保洁)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其中20xx年 月

二、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大唐电厂范围各绿化(保洁)区

三、 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75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

四、 劳动纪律:

1.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月休息6天。

2.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2. 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合同。

3.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机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

(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

(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

(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指印),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养护用工劳动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天润康园(东南、西南区)绿化景观工程养护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珍泉颐园绿化景观工程范围内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工作,因工作或者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职责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 劳动报酬:乙方每月工资为 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 劳动仅纪律:

1、 乙方每天工作为8小时,每月无固定休息日,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休;

2、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划、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负责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如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自行

4、 乙方在养护时负责对苗木进行浇水、施肥、除草、补种及修剪等工作。并负责现场监察苗木情况,如苗木因各种遭人为破坏或出现异常,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相关处理,如未提前通知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 本合同满期后自然终止;

3、 乙方严重违法劳动纪律或违法甲方规章制度的,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

4、 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养护用工劳动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校园绿化养护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到20 年 月 日止,其中20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蓝光中学校园范围内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最高为 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 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 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 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养护工作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蓝光中学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安全责任:绿化养护施工中凡因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工伤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上下班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6篇:养护合同范文

关键词:“协同创新中心”;公路养护课程;措施

一、引言

近十几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尤其是高等级公路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2.5万千米,普通公路457万千米,已形成基本的公路交通网络。总体来看,我国公路建设将逐渐由建设为主过渡到以养护为主,因此迫切需要培育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过硬专业知识的公路养护人才队伍。

“协同创新中心”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称“2011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系统启动的第三项国家工程。自2012年启动该项目以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探索协同创新中心的构建方法,强化协同创新教育理念,优化整合高校内外部办学资源,探索实践多种形式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相应类型人才培养模式,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目前已公布三批协同创新中心名单,共有46个协同创新中心,热莺盖了量子物理、生物医药、轨道交通、化学化工、纳米科技、新型材料、环保能源等各个领域,其中涉及公路方面的项目有现代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先进建养技术、新一代耐久性道路结构和材料交通运输行业等协同创新平台。我国公路养护人才培养现状不明朗,已不能满足公路养护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文提出基于“协同创新”理论的课程教学与工程实践的融合措施,以适应公路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国内公路养护人才培养现状

目前国内公路养护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公路养护单位90%以上的职工文化程度较低,未接受过专业技术知识教育。初中级职称人员远多于高级职称人员,少有的拔尖人才大多分布在管理岗位,实际从事一线技术指导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并不高。同时人才结构配比也不合理,由于事业单位存在编制问题,导致公路养护管理人才更新过慢,年龄知识老化严重,一些文化素质较低的老骨干面对机械化、信息化的普及及应用显得力不从心。公路养护系统实行的是人事垂直管理,公路部门无权通过人才市场得到单位急需的各类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同时,公路管理部门没有建立退出机制,职工除退休、辞职等原因外,只进不出,致使公路养护单位需要的人员难进来,不想要的人员大量存在,影响了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2002年以来,部分学校开办了高等级公路养护技术专业,但由于行业对养护的迫切性不大,养护专业建设缓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课程教学较为单一,通常只有校内的课堂教学,缺少课程设计以及工程实践实习;二是养护技术相关教材更新缓慢,学生所使用教材常与现行规范相差甚远,教材内容陈旧,工程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不能及时在课本中体现。三是开设高等级公路养护技术专业的院校普遍为大中专院校,学生学历素质较低,接受新技术能力较弱。

公路养护系统也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重视对人才的培训开发。由于培训经费的不足,培训设施不完善、培训目的不明确,培训往往只针对固定工种进行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忽略了人才培养。二是公路养护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方式陈旧,人才选拔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吸引系统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也不能激发系统内人才的业务积极性,导致人才流失。

而今随着已投入运营的公路已逐渐进入大修期,“绿色养护、节能减排、及时性、快速性、预防性养护”等新理念对一线养护技术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等级公路养护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状况不尽如人意,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未来十年,高等级公路养护工作日益繁重,将从以前的矫正性、被动性、突击性养护向及时性、快速性、预防性养护发展,公路养护过程中将大量采用集快速化、集成化、智能化为一体的综合养护机械设备。这就要求公路养护与管理一线技术人员应具备路桥工程施工、路面病害诊断、治理和预防、养护机械的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技能和开展创新性工作的能力。

三、基于“协同创新”理论的公路养护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协同创新以科学前沿、文化传承、行业、区域为理念,以人才、学科、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虽然公路养护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已步入正轨,但事实上整个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仍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普遍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团队意识在协同中心中体现不明显,尚未发挥协同创新的作用。基于公路养护行业迫切需要创新人才的现状,高校应该在“协同创新中心”的基础上构建公路养护人才培养的协同框架。

构建基于“协同创新”理论的公路养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在“协同”二字上,政府、学校、企业应展开合作,进行公路养护创新人才培养,并合理进行责任划分。主要思路为以学生为中心,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校为主体,以企业为依托,以行业为指导,由“四位一体”构成创新人才培养协同框架。主要有以下措施。

1.和市场对接,优化高校公路养护教学课程

高校在分配课堂教学内容学时时,应在保证公路养护核心理论主体讲解清晰的基础上,增加公路养护技术实验内容。在实验课程中对工程实践中应用广泛的养护技术进行讲解。很多学生尤其是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只重视理论课程学习,就业后在单位不能直接上手操作,而需要一些熟练的实验员示范后才能达到操作要求,这与我们的期望是有差距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就应该要求学生亲自动手操作,让学生在实验中养成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解决问题的习惯。同时,由于公路养护专业建设迟缓,养护技术相关教材更新缓慢,学生所用教材常与现行规范相去甚远,工程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不能及时在课本中体现,因此,高校教师思想应具有前瞻性,将最新的公路养护技术带入课堂,既能使学生接触到行业最新动态,又能开阔学生的视野。

2.联合政府、企业开展公路养护工程实践教学

公路养护技术课程具有工程实践性质,因此在日常课堂教学及实验以外,还必须开设工程实习课程。实习包括认知实习和生产实习,认知实习中教师可以在现场进行教学,同时解答学生的问题;学生可以直接参与到工程实践中,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生产实习更是可以直接接触工程实践项目,学生在工地上通过近距离观察公路养护技术甚至亲自动手,可以深刻体会到具体施工与课本内容的差别。一般来说,高校学生都是到任课老师所参与的工程项目内实习,实习内容未免有所偏差,且工地上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不能为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甚至部分学生需要自己去找项目实习却面临被拒之门外的尴尬。这就需要政府、企业积极配合高校为学生提供实习场地。政府应该以学生为中心,主动组织、邀请高校学生参观具体施工项目、行业顶尖学g交流会,让学生们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公路养护技术,了解其发展现状。同时政府应该颁布相关政策,鼓励学生去公路养护行业内实习,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主要接纳学生实习的受体,应该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

3.跟踪调研,完善课程考核指标体系

传统公路养护教学大部分为课堂讲授形式,考试形式通常也是以试卷为主,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课本知识上,这极不利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但同时笔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督促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我们可以在考核内容中增加有关工程实践中具体的操作问答环节,以督促学生更好地理解实践操作理论知识。同时,除课程考试外,还应该开展公路养护技术课程设计,课程设计应占总成绩的30%以上,课程设计是在纸上对具体工程项目进行自主设计的一个环节,学生们可以在加深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充分理解工程施工的步骤,可以促进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但是,应该将实习成绩单独纳入考核指标,因为工程实习在培养学生素质方面的重要性要大于课堂教学,对此我们应该多加重视,但实习结束进行成果考查时应该对考查形式稍作整改。以往考查大都是递交实习报告,学生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完成高质量的实习报告,因为考察形式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实习效果不佳,因此,可以在考核时加入学生现场作答,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由学生作答,以此来考查学生实习期间对公路养护工程操作方面的知识掌握情况。

4.校企协同,建立多导师师资制度

培养公路养护拔尖创新人才,不只在于教师教授理论知识和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其实教学更应该激发学生的创新积极性和研究能力。因此,教师应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参加公路养护技术研发项目的机会;高校可开展合作教育,与企业合作,保证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参与到政府或企业的实际项目中去,以获得必要的技能。政府有关部门如公路管理局可提供适当的经费、设备支持。建议同时采取企业导师、高校导师、政府机构导师合作培养的模式。基本概念与理论知识的讲授主要由学校承担;而实践教学和到具体工程实习则由企业负责;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由政府指导,多导师、多维度地传输公路养护知识,从而使得学生的各项能力都能得到培养。

四、小结

公路养护效果如何对公路能否在中后期发挥正常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科学的公路养护方法可以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节省大量资金。然而目前我国严重缺乏高素质的公路养护创新人才,难以支撑公路养护行业的迅猛发展。本文基于“协同创新中心”模式,对公路养护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一些建议,这对今后的养护行业人才培养具有一定价值。

参考文献:

第7篇:养护合同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

1.维修养护看法

1.1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工程维修养护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阶段性要求,及时安排各阶段的日常维修养护任务,不间断地开展日常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使整个工程在工期内始终处于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状态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工程面貌,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1.2及时签订工程维修养护合同,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积极同水管单位沟通,及时签订各项维修养护合同。及时向监理单位递交各类合同开工申请,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1.3加强专项工程施工,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及景点景区建设。在每个专项施工中,严格遵循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工程施工全面部署、统一管理、综合协调,使每个专项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施工。

1.4在全面做好日常工程维修养护和专项工程施工的同时,注重示范工程和水利工程景点景区建设。(1)结合专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程绿化美化,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好、维护好,倾力打造部级水利风景区;(2)在保持往年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3)严格强化树株管理,营造生态景观线。按照维修养护合同及水管单位的要求,大力开展植树绿化工作。为确保新植树木成活,加强新植树木的后期管理,及时进行浇水、施肥、喷药等后期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为加强责任意识.将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4)严格规范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的软件管理水平,做好施工资料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明确专人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内业资料质量。

2.维修措施

2.1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工程的施工计划。维修养护合同签订后,为全面完成各阶段工程维修养护任务,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工程养护工作会议,转变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工程精细化养护”意识。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施工战线长、项目多少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进度按合同要求进行,养护公司将合同工程量细划分解,安排落实到养护队,由养护队按照分工完成各项维修养护任务。

2.2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严格规范进行。为全面完成各阶段工程维修养护任务,要从责任意识、旋工质量、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等几个方面出发,狠抓施工管理工作。①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责任意识,把每项维修养护工作争取做精、做细;②不断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工程施工顺利实施:③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每个养护队设1名兼职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各养护队施工质量。并及时会同监理对维修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④制定文明、安全施工计划,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加强文明、安全施工意识。

2.3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养护人员素质。提高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素质是搞好维修养护工作的重要前提。所以,一方面不断加强养护人员的思想教育,稳定养护队伍.提高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工程维修养护知识培训班和劳动竞赛等活动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维修养护工作的需要,促进维修养护工作的不断发展。

第8篇:养护合同范文

Abstract: How to improve highway maintenance work? First of all. We should understand correctly the importance of maintenance and make clear the maintenance guideline. Then rational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 and a scientific management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关键词:高速公路;养护;方法

Key words: highway;maintenance;method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089-01

1正确认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养护指导思想

改造世界,创造财富,造福人类,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但管好、用好财富,维护好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更加重要。建造一条高速公路在一定程度上,消耗了包括土地、环境、能源等方面的资源,从科学发展的角度,高速公路管养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及时有效地管养好高速公路,才能确保行车安全,科学地管养好高速公路,才能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打造一条畅通、舒适、美观的高速公路,是管养者追求的最高境界,养好高速公路是与时俱进、时展的需要。高速公路是一项公益性设施,是国民经济总动脉,在管养过程中,除考虑经济效益外,更要考虑社会效益、社会形象。因此,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其指导思想是:充分运用市场经济管理手段,精心组织、科学管理、长短结合,严格控制成本,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成本与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为司乘人员提供一条安全、畅通、舒适、美观的景观高速公路。

2合理建立养护管理体系

养护管理体系包括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和养护段落划分结构。养护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视高速公路的长短及结构形式,可分为一级管理模式和二级管理模式。一般路线较短的直型、环型或叉型,来回行程在150公里以内,则采用一级管理模式较为合适,如路线较长的直型、环型或叉型,来回行程在150公里以上,则采用二级管理模式较为合适。养护管理人员按专业性质可分为:路基路面、房建设备、桥涵与隧道、交安设施、绿化养护管理员、计量审核与档案资料管理员。

养护段落划分结构要综合考虑公路里程与专业性质。一般每段为60-80公里较为合理,一般可设道路类、绿化类、房建设备类等几个专业的养护单位,同类养护项目尽量划分两个段落、安排两个养护单位进行比较和竞争。

3制定科学管理制度

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特点和养护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能明晰管理单位上下级之间、养护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制度主要分公司内部养护管理制度和对养护协作单位的管理制度两类:①公司内部养护管理――制定养护管理制度和养护岗位规章制度,按专业分工、明确责任,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充分发挥养护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理有据”,确保公路财产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的受控状态。工程类养护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工程养护管理办法》、《日常小修保养管理办法》、《专项中小修工程管理办法》、《公路抢险应急工程管理办法》、《大中修专项工程管理办法》、《隧道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特大桥梁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等等。②养护协作单位管理――合理编制养护招标文件,明确养护目标与责任,规范养护作业规程,运用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合理控制养护费用。

第9篇:养护合同范文

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

实行养管分离。在完成施工企业、养护生产单位和其他服务性、经营性单位剥离后,省公路局、名公路总段转化为单纯的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核定养护工程量,确定投资费用,进行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路产管理以及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提供服务、检查监督、指标考核。各公路段作为总段的派出机构,主要行使对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和维护;对公路路况、交通量、自然灾害的调查统计;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减灾工程建议计划的编制;公路养护定额的实地考测;对公路养护工程的现场业主管理等5项职能。

培育和发展养护工程市场。各总段的工程队(路桥公司)和各公路段的养护生产队伍,由总段组织成立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公司,暂由总段管理,并向正式的企业化公司过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所属的三产等服务性单位与管理机构分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进入市场。对原有的道班、工区进行合并、重组、扩大规模,使其成为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养护企业。同时,发展股份合作等所有制形式的施工、养护企业、路况检测中心、养护机械检测中心、养护工程监理中心,使其进入养护市场,促使养护市场规范化运作。

推行定额养护和计量支付。养护工程采用先内部竞标的方式,过渡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养护企业;并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支付工程费用。新建公路再不设固定的养护队伍,公路管理机构对养护单位的管理,从行政管理变为合同管理。

公路养护生产企业不再套用事业行政级别,可自主根据生产岗位的不同特点决定用工数量、形式和条件,并以合同形式管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实行定岗定员,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分流到公路工程建设养护企业的职工,5年内保留原事业人员牌价不变;合制职工的各项劳动保障基金由原单位按规定缴纳,固定职工按有关规定转入社会保障体系。落聘人员按内部退养、承包养护工程劳务、参加各类培训或按下岗对待安置,也可出于本人自愿一次性买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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