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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声乐教学精选(九篇)

高师声乐教学

第1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键词 :声乐教学 师范教育 探索

高师声乐教学的对象主要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与音乐院校培养的音乐表演方面的专门人才有着不同之处,前者主要是上讲台,后者主要是上舞台。因此,高师的声乐教学过程必须具有师范教育的性质,即教师既要教“声乐”,也要教“声乐教学”;学生既要学“声乐”,也要学“声乐教学”。可以说,这是高师声乐教学的重要特征。但是长期以来,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基本上沿袭了音乐院校的“一对一”的声乐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也向音乐院校看齐,很多老师的教学指导思想往往存在着重技术轻艺术、重比赛拿奖轻基本艺术实践、重视少数条件好的学生忽视条件一般和差的学生、重个别大曲忽视系统积累等现象。这些都违背了高师声乐教学的师范性质,因此进入了高师声乐教学的误区。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学应抓住四条主线展开。

一、声乐技术素质

声乐技术素质教育是高师声乐教育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要切实解决驾驭声音的基本能力,如在呼吸支持下的歌声品质、声区连贯统一、声区扩展以及音乐句法、旋律美、节奏美等认知与操作的方法等。它必须符合学习者自身个性发掘、培养进程的需要。实践证明,培养声乐技术素质的基本原则为:合理的思路、明确的步骤、循序渐进和博中求精。

对于声乐,有句古训:“歌词为先、节奏次之、声音居末。”这古老的意大利美声原则,至今被世人所遵循。如脱离了上述原则都会出现问题,尤其对初学者或声音困惑者来说,会从一种不平衡到另一种不平衡,从一种痛苦到另一种更深、更不理性的痛苦中。声乐演唱是对音乐技术、歌唱心理、作品驾驭能力等多方因素合作形成的完整艺术形式,是整体素质的结晶。如果声乐教师只强调声音,排斥其他因素,必然会造成完整因素相互依存关系的冲突,引起整体形象扭曲,并直接反映在声乐演唱上。所以声乐教师的责任是将各种因素渗透到声乐教学中。沈湘教授“头(头脑——理性)、心(感情)、身(发声器官)三者统一的声乐平衡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便是触及音乐真谛的科学捷径。比如,声乐技术全方位整体调整涉及最简单的音乐、生理、心理、美学等知识以及它们对基本技能的帮助,也涉及呼吸与声音共鸣、真声与假声、感觉与听觉的辩证关系。

歌唱是实践的艺术,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天性具有歌唱的自发性,模仿性。人们接触声乐艺术的渠道非常广泛,大体是名家、成熟歌手的演唱。没有歌唱知识,凭天性去模仿,追求技能突破,向名家看齐,是艺术不成熟的表现。任何完整的艺术形式都是结果,教育则要研究其过程和教学顺序、基本内容和方法。要研究和利用人具有的歌唱天性,在歌唱实践中培养学生初学声乐对声音生成的基本方法的正确感知:()心态的培养:从容、解放;()感受力的培养:自然、协调;()音乐听力的培养:乐音的品质,精确、美好;()感觉、听觉、心理相互合作的意识等。在实践中逐步获取歌唱的良好体验。

声乐文献具有声音训练功能,又是情商启蒙、审美教育、文化传递的使者。声乐文献的学习内容包括:作品的分析、处理、表现、驾驭、积累、文学素养、难度识别、新曲目开发等。音乐学院的声乐教学有钢琴伴奏作为艺术指导,师范院校则将声音与艺术的教学集于声乐教师一身。如,美国朱利亚音乐学院教授伊丽莎白,在中央乐团讲学的初始阶段,采用若干不同风格的短小精品使学员们感知音乐,捕捉到音乐语汇、音乐形象。她启发学员们将音乐与感情相统一,投入到理解、表现和再创造中,开启音乐表现的空间。这便是素质教育、审美教育、情商启蒙教育的捷径,它尤其适用于基础音乐教育。

二、声乐综合素质

声乐综合素质是多方面的,“学习声乐者还要懂一点生理学、物理学、音响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否则,一旦违反了科学原理,指导无方或使用不当,同样会损坏乐器,还可导致‘倒嗓’,成了学习者的终身遗憾。”①另外,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中的歌唱对学生素质的影响是全方位和多侧面的,教师需要具有广博的知识、较全面的文化修养,这样才能更好地把声乐作为音乐入门的效能释放出来。鉴于高师声乐教学条件的局限,仅以小课、中课完成全部声乐学科素质教育的任务是不现实的。因此,可通过开设《声乐公修课》完成共性教育,形成大中小课同步、多维的教学模式。小课侧重声乐技术素质,中课侧重歌唱教学素质,大课强调声乐综合素质,理顺和完善声乐教育学科的知识结构。

欣赏大量声乐作品是提高音乐素质的捷径,公修课可以扩大学生欣赏的曲目品种和数量,并注重师范声乐教学的实用性,可以采用理论学习和作品分析、范唱、文献音像欣赏相结合的方法。公修课以中外声乐发展史为主线,以不同风格的大量声乐作品为基本教学内容,以艺术性、科学性、广博性、实用性、系统性为宗旨。

教学内容顺次安排为:

(一)西洋声乐史和各时期歌剧、艺术歌曲,世界声乐基本状况和各国民歌。

(二)中国声乐史及不同题材的文献、戏曲、曲艺、传统的民歌和艺术歌曲。

(三)儿童基本的歌唱知识,青少年儿童歌曲的类型和范围,嗓音的生理结构和儿童嗓音的保护。世界著名儿童歌曲经典赏析,小合唱、大合唱的组织,实用中小学音乐音乐课歌唱法的要点等。

(四)为了突出声乐教材的素质教育作用,从文献广度、深度和诠释方面勾勒出一定的等级和范围,不搞统一模式,使学生弄懂个性与规范相统一的选材顺序和规律。

(五)声乐生理学、物理学、音响学。

通过音乐文献的大量储备,欣赏名家名演、音乐知识的补充,能够提升学生在小课、中课中对声乐的感知,提高学生的悟性、欣赏能力、音乐听力、自学能力,使学生声乐技能与素质均衡地发展,培养学生成为具备技术、修养、文化、教学等综合素质的音乐师资。三、歌唱教学素质

歌唱教学素质的提高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从信息论角度去看,教学内容是教学信息,学生在接受并加工处理声乐与声乐教学信息的过程中,获得或发展了声乐技能,而学生加工处理这些信息的结果,则是获取了声乐理论知识与声乐教学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观摩声乐课则是培养歌唱教学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声乐教师在上课时,可安排不同素质、不同程度学生搭配的教学模式。其目的有三个:变换方式强化技能实践能力和理性认识;为当教师积累文献;逐渐认识本课程教学法。具体做法如下:

(一)安排不同声部、不同程度、不同问题的学生上课。教师讲述技术范围中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学生在观摩教师的教学过程中,了解不同声部的个性与共性,触类旁通。

(二)安排小组集体发声训练。按声部做集体发声训练,从共性规律中指明发声技法的步骤、方法,使学生获得自信,并激发学生歌唱激情。

(三)安排齐唱、重唱、合唱练习。通过齐唱、重唱、合唱练习,不仅扩大了学生的声乐演唱形式的视野、提高了他

  

们的艺术品位,而且使学生学会如何指导齐唱、重唱、合唱。

(四)培养学生歌唱教学的实战能力。小组课中,指导高年级的学生给低年级的学生上课,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培养了学生对声乐的探索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指导一定的演唱活动。“应该在学生初步掌握了方法和技巧之后,就让他们经常到不同的场所去实践。”②

四、歌唱思想素质

声乐艺术是音乐与文学语言相结合的艺术,和文学语言的关系十分密切。由于文学语言的帮助,声乐具有思想的细腻性和感情的确定性等特点,最能直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因此,高师声乐这门课程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高师声乐教学中实施思想素质教育的意义,就在于这一过程使高师学生的情感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净化、品格得到完美,从而使高师学生的身心能够得到和谐的发展,精神境界得到升华,自身得到美化。同时,以“美”引善,提高高师学生的思想品德;以“美”启真,增强高师学生的综合能力;以“美”怡情,增进高师学生的身心健康。

声乐演唱既要唱情,又要唱声,声情并茂、感情真挚,达到再现艺术的真实,才能感人肺腹、动人心弦。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古代第一部音乐典籍《乐记》就已经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的看法。波兰音乐学家卓菲亚· 丽莎认为:“音乐的内容是感情,而很少是唤起这些感情的那些现象本身。”③俄国大文豪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也曾说:“音乐是人类感情的速记。”高师声乐教学由于其自身的教学模式、思想性、技法需要和审美价值,可以把很深刻的思想内容以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形式传递给高师学生,这是向高师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最快捷、最有效、最生动,也最易被其接受的形式。高师声乐教师应该根据高师声乐教学大纲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深入挖掘高师声乐教材中的思想内容,把思想教育融入到审美教育中,融入到声乐艺术的学习中去。

结语

高师声乐教学在遵循声乐这门课程本身的教学规律的同时,也应遵循师范教育的一般特点和过程,体现双重性。其教学应针对学生实际,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知识结构作出合理构思,以技术小课、小组课、公修大课相配合的基本教学模式,创造同步、多维的素质教学空间,构建高师声乐素质教育的内容体系,形成系统的声乐教育学。

注释 :

第2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1.1“一对一”声乐教学模式

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个人声乐技巧和表演水平,通过个别课能够充分顾及学生的声音特点和艺术个性的发展,它可以充分地体现出声乐教学的个性差异和因材施教的特点,是以“一对一”的形式来训练学生的声乐技能。

1.2小组课声乐教学模式

在一个单位时间内,声乐小组课是教师面对两个以上学生的声乐教学。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不同,小组课为了培养学生歌唱共性的掌握和训练能力,通过集体连声、单独指导唱歌以及相互对比连声等多种形式,主要是以声乐技能训练为主,开展声乐教学。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歌唱内容、歌曲处理以及纠正错误发生的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具有共性要求,可以给学生提供现场观摩教学的机会。同时,为了培养学生的声乐表演、组织和创编能力,在小组课的教学中,高师音乐教学侧重于声乐检查和声乐教学实践。

1.3集体课声乐教学模式

根据高师声乐教学专业培养音乐师资的需要,声乐集体课主要包括理论大课、声乐表演理论课以及合唱教学课等等,是以班级或者年纪为授课单位的教学模式,为了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是在声乐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拓宽学生声乐教学理论的知识面。

1.4声乐艺术实践课

在声乐教学中,声乐艺术实践课通过艺术实践健谈教学效果,是声乐教学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为了使学生不断地巩固和完善技巧。同时为了发展学生艺术创造力,通过声乐艺术实践,能够培养学生的歌唱心理素质,改进教学。

1.5声乐表演课

声乐表演课主要包括:重唱、表演基础理论、合唱、形体和舞蹈等等课程,是声乐集体教学的形式之一,主要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和表现能力。

2声乐教学分级动态管理

在本专科的声乐学习中,声乐教学分级动态管理主要有两个阶段:属于专业必修课低年级基础课程学习阶段和属于专业选修课的高年级选修课程学习阶段。低年级的基础课程学习阶段主要以小组课和集体理论课为主,为了解决学生歌唱中语言方面的障碍,在集体课中要设立普通话和意大利语音等声乐语言课程,主要介绍有关歌唱发声、呼吸共鸣等共性知识。而在声乐技能课中,要突出学生以小组课为主,入学和期末开始的专业成绩来划分,通过“一对一、一对二”等多种模式进行,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声乐演唱具有一定水平的主修声乐学生,并且声音条件突出,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通过个别课教学,可以一周开设两节声乐课,提高学生歌唱的技能技巧,使学生进一步加强声乐理论知识。同时,也使学生具备初步的声乐教学能力,准确的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歌曲。而“一对二”小组授课是对声乐成绩相对突出的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声乐训练,从而提高他们的声乐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针对具有选修声乐意愿的学生,进行全面的系统训练,从而提高他们的声乐理论知识和教学理论。而在重唱、合唱和排练等艺术实践的课程中,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力,选修阶段的小组课和集体课应该安排一定量的课时,从而培养学生的舞台艺术实践能力。

3声乐教学方法的探索

声乐教学的方法有很多。首先,讲解分析法。在声乐教学中,讲解分析法就是为了启发学生去塑造适合作品要求的声音形象,通过准确、通俗易懂的语言,声乐教师对发声训练或者作品的音乐形象进行描述,在运用的时候,为了启发学生,可以用讲解和亮度歌词等多种手段。其中讲解主要是对声乐教学中的各个方面进行正确的剖析和论证,如声乐中的“靠前”或者“靠后”等概念,为了使学生体会到咬字位置和力量的配合,通过按节奏、有位置和相应的音高朗读后,来提示学生声带闭合挡气。其次,启发诱导法。为了使学生领会塑造音乐形象,明确概念,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使学生对发声和演唱上的问题,开动脑筋去思考。例如,在教学的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接受正确的声音概念和要求,要经常询问学生的感受,通过正确与错误发生的反复比较,在交流中对比不同发声尝试的体会,从而巩固正确的发声机能和概念。再者,通过“自然比喻法”“、内视法”等方法,情景引导法是对声乐教师生动的语言、形象的比喻,根据教师的情境引导,在辅以范唱、解释等手段,学生考理解和记忆等心理活动体验来分辨发声和演唱。另外,观摩听赏借鉴法。观摩、听赏和借鉴,是名人、名家,是教师、同学甚至农民渔民等的演唱,是声乐教学中十分重要的学习方法,从这些人那里你会得到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艺。同时,表演体验法和理解实践法等方法也是声乐教学的方法。因此,教师要组织学生积极地参加一些社会上的艺术实践活动,为了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体会艺术表演中的情感了和音乐形象的塑造,在艺术实践中不断地提高歌唱水平等综合能力。

4结语

第3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中国音乐作品

中国音乐作品是我国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2001年,我国已经就音乐作品文化的传承制定了音乐教育新的课程标准。但在当前新媒体时代及文化多元形势下,高师声乐教育与音乐作品文化的传承相脱节。高师声乐教育如何把重点放在中国音乐作品的传承和发展上,并做出应有贡献,是需要共同探讨与解决的问题。

一、高师声乐教学中加强中国音乐作品教学的意义

中国音乐作品主要是抒发人的内心感受,很大程度上表现人的真实情感,每一首歌曲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不同歌曲带给人们不同的情感感受,学生要能生动地演绎出歌曲的内涵,或直白、或委婉、或借物抒情、或借事抒情等。我国音乐作品有着自己的特色,但在文化多元化的形势下,西方一些国家的音乐在逐渐影响着我国音乐作品的发展方向,因此,我国的音乐文化面临着新的考验。如今,一些音乐家已经开始尝试把我国传统音乐作品与现代乐器相融合,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也使其演绎方式有了新的形式,以适应新时期人们的审美趣味。中国的音乐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音乐体系。其中,中国音乐作品内容丰富,涉及广泛,表达着人们丰富的情感,有一些佳作流传至今。在高校艺术歌曲教学中,应加大对优秀曲目教学的设置,使学生认识到中国音乐作品的重要性。在声乐教学中,中国音乐作品是必须要演唱的教学题材,教师应把中国音乐作品的学习、演唱当成教学中的重点内容来完成。教师应鼓励学生参与到歌曲的创作历史、背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中,体会歌曲创作的时代背景与所要表达的情感。许多优秀的中国音乐作品的创作都蕴含着中华民族的历史人文特点,每一个作品就是对一段历史的印证与记载.因此,研究中国音乐作品所蕴含的内涵对于创作和演唱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高师声乐教学中加强中国音乐作品教学的策略

高师声乐教师要带领学生正确并深刻地认知中国音乐作品的民族特色,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增强民族自信心。第一,重视中国音乐作品教材的选择和对中国音乐历史的研究。在学校教育中,传播文化的主要途径为课堂教学。对中国音乐作品的传承和创新来说,音乐课堂教学是其主要途径。为提高师生对中国音乐作品文化教育的重视,使师生对中国音乐作品文化的学习更加深入,高校可邀请一些音乐学家根据高师声乐教育现状,有针对性地对音乐作品教材进行拟定或修订。新拟定或修订的教材可作为校本教材进行试点实施,通过实践对其定期进行修正。然后,将其广泛运用到全国高师声乐教育中,补充和完善中国音乐作品理论建设。中国音乐作品由于创作的年代不同,具有各自不同的艺术风格,而且不同的年代各有其特点,抗日战争以前的音乐作品多数具有一种压抑、沉稳或忧郁的风格,这种压抑是当时音乐作品的时代风格。而解放后的作品大多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唱社会主义新生活为主题。所以在对音乐作品的传承与创新过程中,高师声乐教师应引导学生从传统音乐作品的发源开始,了解传统音乐所蕴含的文化,并在音乐演出活动中,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和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学校除在教学中提高中国音乐作品在课程上的比例外,还要在实践中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舞台。第二,借鉴其他国家的教学模式。印度的学校只让学生对印度音乐作品加以学习,钢琴等西洋乐器课程采取选择性开设或不开设。因此即便在现代社会,印度的很多音乐家也仍然以传统音乐作品表演为主,且同时是传统音乐作品艺术的研究者。他们将传统音乐作品放置在高度主体地位,音乐教育的内容多为传统音乐作品,在这种音乐教育氛围中,印度的音乐作品文化传承状态良好。印度的学校也对多元音乐文化积极提倡,传统音乐作品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在我国高师课程设置中,可把中国音乐作品鉴赏作为全校非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专科阶段可开设民族声乐、民族乐器表演作为必修课,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全面学习传统曲目和理论知识;本科阶段可开设音乐形态学,将中国音乐作品形态学与外国音乐形态学并列起来进行学习。通过这种循序渐进的高师声乐教学,在中西借鉴、融合中促进中国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结语

中国音乐作品是人们在长期音乐实践过程中总结而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它折射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高师声乐教育是延续传统、发展传统的关键环节,是让学生了解中国音乐发展历史的桥梁。注重发展中国音乐作品教学是高师声乐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促进中国声乐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音乐作品的传承与创新、教育与发展上。高师声乐教育应做出更多贡献。

参考文献:

[1]何玉.浅谈高师声乐教学中的唱法[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2]郭伟平,格根莎娜.试论高师声乐教学的示范作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1).

[3]程向兰.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之我见[J].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4]张桂华.关于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几点认识与探讨[J].中国音乐,2003(4).

第4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键词:教学改革;高师;声乐教学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09-0217-01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是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力量为主要任务的专业学科。高师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应交能力的培养将直接影响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在高等师范音乐学科中。声乐教育历来都是高师音乐教学专业的主干必修课。

相对于音乐院校声乐教学的“高精尖”,师范类声乐教育的教学目标主要是教育既有演唱能力和声乐知识,而且还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的音乐师范生。

如何做到以上的要求,笔者认为高师学校应以职业教育为导向,以“师范教育”为主,我们对声乐教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教学观念,转变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设计

师范类音乐教育的课程设计要突出师范性,改进高校的课程设计。师范教育要以教书育人为基础,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形成各自的重点、但是又互相关联相辅相成的课程体系。要在保证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通过课程设计避免课堂学习和就业脱节,培养出更针对中小学需要的音乐人才。

目前的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计,音乐的教学教法课程只是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这种课程安排不符合音乐教育课程的重要性,我们改革高校课程设计的重点就是更为合理安排教学教法课程,避免声乐专业机器和知识的学习和毕业后的声乐教学脱节。

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范类音乐人才的培养要更加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高师院校要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要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参与演出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上得讲台、登得舞台”的高素质应用人才,借助校内实践平台和校外实践平台,探索学演练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校内实践平台通过学校内部建设完善的实践教学制度,形成逐层的教育实践设计,主要有“试讲与教学观摩”、“学术讲座”’、“教学成果汇报演出”等实践教学形式。校外实践平台是通过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建设实习基地,以保证地方高校的教育不与之脱节,也能为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的场所。

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以及实习基地的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师范类应用型音乐人才。培养师范类应用型音乐人才要要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切实有效的课堂教学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通过第二课堂及实习基地的锻炼,巩固所学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能力,以做到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坚持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基础,培养服务于本地文化建设的应用型音乐人才

发挥当地各级教育主管和一线教师的引导作用。任课教师要坚持为地方的经济社会实际,培养应用型音乐人才,服务于本地文化建设服务,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种教学实践活动,尤其是本科生要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

声乐教学对于音乐专业教学来说是一项主要课程,如何拓展他的教学内容,就成为了高师音乐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我们要考虑我们的学生的特点,在音乐基础、专业技巧和培养塑造等各个方面,下功夫研究,考虑出最因材施教的方法。这是最值得我们考虑的因素。这些相对复杂的因素使得声乐教育不得不进行积极改革,来使我们适应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出适合目前的社会要求的“一专多能和全面发展”。也就是指不仅仅能弹、能唱、能跳舞,还要能上讲台讲课,还能组织校内文艺活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目的不是要培养出色的歌唱家,而是要培养更多适应于一线教学的音乐教师。为此我们不仅仅要通过科学的办法充分提高高师声乐教学的质量,还要更多的顾忌其师范性的特点,如果我们要进行的声乐教学改革,尤其是高师声乐教学改革是一项很复杂的多样性系统工程,它很需要大家的努力,这个努力不仅仅是各位一线的教师,还包括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我们不仅理论上进行大胆的创新和发展,还要实践中摸索的进行创新,把科学的理论知识与长期的实践经验进行充分地结合,培养出合格的青年教师。

课题名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编号:SQ147022。

参考文献:

[1]钟丽娜,王志凌,王恒.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在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13(11).

[2]蔡忠兵,罗三桂,郭碧乃.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路径选择[J].中国大学教学,2013(10).

[3]张艳军.琼州学院应用型音乐人才培养研究――以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为例[J].黄河之声,2013(02).

第5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键词] 高师声乐教学 师范性 艺术实践

高师声乐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培养具有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音乐人才。实行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改革以来,声乐教育的目的更加明确,中小学教学特点更加突出,对师范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仅要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和技能技巧,熟悉各种不同国家、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还应了解中小学声乐教学的特点,学会儿歌的创编、学会自弹自唱,以及课外组织班级活动时合唱、指挥、表演艺术等综合能力,培养一专多能具有从事中小学教学的音乐教师。这样才能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要求。

一、高师声乐教学应重视基础知识的掌握

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学生,大部分来自于普通高中,很多学生在入学前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声音训练,有些是因为文化分数低调剂到了音乐系,他们的音乐基础和嗓音条件参差不齐。因此,加强音乐理论的学习,重视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技能技巧的训练是师范教学的关键。

声乐教学不同于音乐学科中其他专业的教学。它是一种非常抽象的教学,除了外在的歌唱表演外,不再具备直观性,有人说声乐是音乐学科中最难教和最难学的专业,因此,声乐教师要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语言,让学生掌握正确的歌唱的姿势和歌唱发声器官的构成和运用,掌握声区和换声区知识及正确的歌唱中的呼吸、发声、共鸣和语言。

作为声乐教师,承担着学校音乐启蒙的教育任务,他们面对的是几乎没有音乐能力的中小学生,这对高师学生来说“唱好歌”是专业的一部分,“教好课”才是高师专业学生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没有基础理论和技能技巧知识的学习,没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要想当好一名声乐教师是不可能的。

二、高师声乐教学应注重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

在声乐教学中,提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要求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不能只是死板地强调喉头位置,气息位置,头腔位置,学生很难把握,这时就要用启发式的教学,如“打哈欠”的感觉可以帮助自然打开口腔。用“闻花”的动作去感受气息的下沉。声音要像“风筝”在空中自由飘荡等,来帮助学生找到发生器官协调的方法。在训练中,强调声音的高位置时,同时得强调气息的低控制,否则就会产生气浅、喉紧,出现挤、卡的现象。让学生把喉咙打开时,又要提示学生声音集中、有支点,提示靠前时又要注意声音的圆润、垂直,提示笑肌打开时又得注意下腭向下松弛的感觉,还有真声与假声,开口音与闭口音等种种对立统一,又互相矛盾中专业知识的讲授,都是声乐教师要去研究和解决的。

同时,学生的、学习态度、心理状态、精神状态,接受能力等均直接影响上课的质量,教师在备课和课堂教学时应做好充分准备,逐步引导学生走上正规的声乐之路。

三、高师声乐教学应培养学生分析歌曲、处理声乐作品的能力

高师学生经过几年的专业训练后,大都将面向中小学校教学,为此高师声乐教学应着力培养学生分析歌曲、处理声乐作品的能力。以中小学校的音乐课为例,在中小学的唱歌课、音乐欣赏课,以及课外辅导中,都要求老师善于分析、理解和处理作品。每一首声乐作品都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声乐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对每一首声乐作品进行分析、理解。不仅要了解作者、时代背景、作品的曲式结构、风格特点、歌词内容、人物性格。如学生在演唱歌剧《江姐》中的《红梅赞》时,如果不去分析歌词的内涵,而仅仅从字面上理解赞颂红梅的品格,就无法表现作品的真正内涵,只有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指导,使学生明确作品的真正含义是通过对红梅的赞美,歌颂革命者对革命的忠贞,傲对反动派大义然,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心。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对歌曲进行正确处理。对于演唱的音色、强弱、语气、速度、情绪甚至和弦的连接、调性的转换、旋律线条与伴奏织体的结合等都要进行分析。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要熟悉、研究。逐渐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文化修养和处理作品的能力。

四、探索独具高师声乐教学特色的授课形式

现在大多数高等师范学校都采用专业音乐学院一对一、一对二的教学形式,学生每周上一次课。对一些条件好的学生,一对一的上课是非常有效果的,它能更快更好地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演唱能力。但对那些声乐基础差(先天、后天条件)的学生来说,一对一的讲授让他们感到紧张,不知所措,给声乐教学带来很多困难,往往一个问题重复多次的讲解也难以解决,使教学效果受到影响。因此,开设一不部分大课,在一年级就可以把“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这些基础理论知识渗透到课堂之中,使学生不仅靠感觉去学习发声方法,还在理性上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课堂上,可以相互借鉴,通过互相聆听,互谈感受,互相指出问题和毛病,再听听老师是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的,这样的授课形式增加了学生学习声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学生间的互相交流和探讨,同时也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演唱中的不足。相互取长补短,能更好地领会老师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授课方式符合高师声乐教学“师范性”要求,也是中小学声乐教师进入实践阶段的一个很好的连接。

五、合理选择有效的高师声乐教学教材

高师声乐教学的曲目,基本沿用音乐学院的声乐教材,几乎都是专业性很强的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独唱曲目,一些教师在教学中用同样一种风格进行教学。

其实,师范教学并不是培养歌唱演员课堂。应根据学生的嗓音条件来选择合理教材, 最好以中国作品为主,从学生的实际演唱能力出发,选择一些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富有艺术性的、有利于声音技能技巧提高的声乐作品。在我们的声乐作品中,因废弃一些内容老化,形式单一,没有时代感的作品。打破只有独唱歌曲占领课堂的局面,把受到中小学生喜爱的各种演唱形式,比如:二重唱、对唱、四重唱、小合唱及表演唱的曲目引入声乐教学的课堂中,甚至可以把一些优秀的通俗歌曲和儿童歌曲引入课堂教学之中。为适应将来的唱歌教学和课外辅导工作做准备。

六、创新高师声乐教学的考试方式

高师声乐考核方式也和音乐院校一样,期末考试学生演唱一首曲目,以此来评判学生的水平高低。而这种考试方式,嗓子条件好的学生总是占有一定的优势,有的学生平时比较懒散,学习声乐不太用功,仅凭着一副好嗓子就能比那些平时很用功的,但嗓子条件不好的学生拿高分,而那些处在一种被动中学习的学生,却总在承受不该承受的痛苦、折磨,他们另外的特长和才华无法展示。这样就会否认一部分学生的努力,打击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积极性。高师声乐考试可变换多种形式,通过改革,让会唱的唱起来,让会弹的弹起来,会说的、会创编的都来考场聚集,比如自弹自唱的考试形式,可以抽一首1年级~6年级的小学歌曲,即兴伴奏带演唱。或创编一段小学生声乐作品及表演唱等,特别是对于低年级的小学生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紧紧抓住他们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同一考试曲目不同学生有不同理解,也就会有不同的表演形式。学生在这样形式的考试中,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都能够得到体现,通过这种表演唱的考试形式,学生的创编能力和表演能力得到了展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这对高师音乐教育及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是吻合的、一致的。

七、培养学生综合艺术实践的能力

没有艺术实践的声乐教学是不完整的教学,艺术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完善,舞台艺术实践是提高学生表演能力、歌唱能力,训练综合能力最有效的途径。它体现着歌唱者对于音乐的感知、想向、审美和创作。也是对歌唱者心理品质的最好培养。但由于师范的特殊性,大部分学生都没有演出、比赛的实践机会,作为声乐教师,因经常搞一些小型音乐会,组织学生相互观摩,音乐系也应该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文艺活动及演出实践活动,不要用专业音乐院校的标准去要求每一个学生,要在锻炼中不断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在艺术实践中掌握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经过历练的学生,将来才能更好地胜任中小学音乐课中的唱歌教学和课外活动。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

高师的声乐教学,应创造一种新的适应时展的教育、教学方法。吸收先进文化同时,以实践为依据,立足声乐教学改革前沿,改变一贯沿袭专业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观念,合理安排授课形式,制定符合高师声乐教学培养目标的考核办法,以充分体现高师声乐教学“师范性”。真正建立起符合高师教学艺术特色的声乐教学体系,为21世纪输送合格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第6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教学评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单然并没有。教学评价”这一术语,但其性质与内涵,就是教学评价。奴隶社会的“选士制”与封建社会的。科举考试”制度,就都属于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唯一选拔标准的教学评价性质。早在夏、商、周时代,就有“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的制度。从汉武帝起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办大学,实行察举制度和官学考试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现。九品中正制”,评品授官。到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6)年,设置进士科,以考为主,以荐为辅,成为我国科举制度的开端,从此科举制一直在我国延续了近1300年,成为我国封建社会评价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和主要途径。明清时期,更以八股文考试,成为束缚思想、禁锢头脑的枷锁。直至清末,科举制才得以废除。到了近现代,西学东渐,我国的教育制度与教学评价也开始了变革。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教育与教学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教学评价的内容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展,例如对高考学生实行。政审。制度,并实行一定比例的。保送”制度,“文革”中还对“工农兵大学生”全部实行“推荐。制度等等,都是一些尝试与实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教育加大了改革步伐,提出了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重大问题,并在考试内容、考试科目等方面,进行了系列化改革。但是迄今为止,仍然未能摆脱“考试为主,保送为辅”的基本状况。考试制度直接决定、制约着教学评价的内容与评价办法,考试制度不进行彻底改变,就不可能产生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所以说,我国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是随着现行的考试制度的改革而改革的。关键问题是,教学评价必须与高考制度实行对接,旧考试制度招收进来的学生以应试教育与理论知识为主,而高师声乐教学的评价因受专业性质与学生培养目标的决定,又必须以素质技能(演唱能力与声乐教学能力)为主,二者并不对接,这对于学生就存在一个理解、接受、欢迎、适应的过程。

远在古希腊,著名学者和教育家苏格拉底,在他的。问答式。教学法中,提出教师是知识。助产士”的主张,这就带有智力开发与素质教育的因素。到中世纪时期,选拔人才实行面试、口试制度。至近代,资产阶级建立起文官考试制度,不过已变为笔试制度。最早实行笔试的是1702年英国的剑桥大学。美国则在1845年实行笔试制度。

近年来,西方的一些教育学家才开始对教学评价的研究,提出了教学评价的三大要素——考试、测验、评价。所谓“测验”,系指考试客观化、科学化、数量化、实践化。所谓“评价”,是指并不单纯对教学作数量上的描述,而是以客观事实和数量资料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比较,根据教学结果与影响作出价值上的判断,这是考试与测验的发展。这对于当前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无疑具有借鉴参照意义。

教学评价对于高师声乐教学而言,具有如下重要功能:

1.诊断功能。教学评价就如同对人体的健康检查一样,是检查教学质量的科学手段。教学评价是在测评结果的过程中找出原因,以便及时决策,为学生学习起到拨乱反正,纠正航向的作用。

2.激励功能。教学评价对教学具有监督、检验、检查、控制作用。通过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绩作出判断鉴定,成绩优秀者可以产生心理愉悦。成绩较低者,也能催其深思,促其猛醒,奋起直追。

3.反馈控制功能。教学评价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反馈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可以使教师随时了解自己的教学情况和问题,可以根据评价的结论修改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随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问题,根据评价结果,完善学习环节,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高师声乐教学评价的重要意义有三方面:

1.有利于实现教学过程的科学化,促进教学目标的完成。

2.有利于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

3.有利于端正教学思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声乐人才。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范围,分为三层内涵:一个是从人员范围上说,既包括对学生的评价,也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另一个是从时间范围上说,既包括学生入学的评价,又包括学生大学毕业的评价,同时也包括在校学习期间的期中、期末、学年评价;还有一个是从内容上说,既包括对各科教与学的分别评价,也包括对综合能力(演唱能力与教学能力)的教与学的分别评价。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一定要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评价的原则主要有下列几种:

1.公平、公开、公正性原则。

2.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公正性的保证,也是公正性的前提和基础,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3.整体性原则。要从声乐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树立整体理念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观点,进行多方面评价,防止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4.指导性原则。教学评价来源于教学实践,反转过来又要服务于教学实践并指导教学实践。

5.科学性原则。教学评价的基础与核心是科学性。声乐教学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对其所进行的评价也应当具有科学性。

高师声乐教学的教学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1.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主要由声乐教师负责。有三种评价方式:其一是诊断式;其二是形成式;其三是总结式。有四种评价方法:其一是观察;其二是调查;其三是考查;其四是考试。

2.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主要由领导者与管理者负责。评价内容包括:其一是教学情况,又分为备课、讲课、辅导等情况;其二是教师素质,又分思想、道德、业务等素质。评价的要求是:其一是确定目标,在目标管理的前提下,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量化;其二是判断标准要统一;其三是评价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方法有:其一是检查教案;其二是深入课堂;其三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其四是观摩教学;其五是召开学生座谈会。总之,要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能力与水平,并评级打分,可分项分条评价,最后汇总统计,并以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奖罚、评聘、晋职提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注释:

①唐文中主编《教学论}第286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版。

参考文献

[1]唐文中.教学论[M].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

第7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键词:高师院校 教学改革 声乐教材

教材是体现一定教学内容与思想的载体,是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据;是教学理论发挥功效与实践媒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的关键因素。教材建设是一项宏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涉及教育外部,又要涉及教育内部;既涉及各个学科问题,又涉及教学心理领域;既有科学求真问题,又有技术革新与美学意义;既有理论探索问题,又有实践问题;既有教与学的问题,又有管理的问题;既包括教材的自身建设问题,又包括教材的教学工作;既有教材的研制问题,又有教材的出版发行问题。那么,如何加强高师的教材建设,编写出适合学生身心发展,满足教学和社会需要,突出高等师范教育特点的教材,这是高师院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师院校声乐教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学校的规模更大了,数量少了,专业设置多了,办学条件更好了和招生人数更多了。然而,作为高师院校基本建设之一的教材建设,却滞后于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步伐,以至于许多高师院校的学生缺乏适用的教材,这势必影响高师院校的教育质量,也不利于高师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教材建设发展缓慢,教材的编写组织管理不力,以致高师教材不能自成体系;二是有些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科学性、先进性与针对性;三是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有些院校不得不采用一般本科院校的教材,而这些教材往往与学生的能力、要求不相符合,与实际不相符;四是有少数教师不愿选用高师教材。许多高校教材的选择权在教师,教师使用老教材驾轻就熟,而使用新的高师教材往往要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院校选用的声乐教材是由教师根据个人的演唱特点及欣赏习惯自选出来的,以一对一的单兵训练方式教学;有的教材将声乐理论、声乐教育理论与歌曲集混合编排,有的教师对声乐教学中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有自己的取舍与偏爱,这些因素增加了教材内容选用的随意性。由于两种唱法教材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系统性,造成有些学生只学技巧,不爱学文化的现象,这与高师音乐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的结构很不一致。这样,必然导致教材无法贴近高等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际。

二、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探索

(一)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声乐教研室的老师经过长期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高师音乐教学特点的声乐教学道路,摸索出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如针对学生的程度和嗓音特点的不同,课时分配和授课形式也有所不同,采用分级教学的手段来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而达到“上不封顶,下要保底”(通过声乐四级考试的要求)的量化标准的教学改革目的,促使每一位学生完成学分。教学当中采取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把声乐技能训练、演唱、作品讲解、分析研究、理论知识、教学方法融为一体,达到了课程的整合。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突出表现在教材不够规范、进度不够明确、考核不够严格等方面。这些问题存在,涉及传统教学模式本身,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随着教学规范化要求日益广泛地得到重视,教学的量化管理和教材的系统、规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这要求每位教师在执行教学的过程中,既要把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授课内容保持一致,又要求老师们在教学思想上、教学方法上、教材选用上、考试形式上施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

声乐教学要遵循其教学规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等因素,突破“声乐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的模式。声乐教师要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声乐教学大纲、声乐教学计划,教师要选择接近学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进入“角色”,从发声练习中有意地从情绪上引导学生,从歌唱站姿、呼吸、打开喉咙、共鸣、咬字、吐字、声情并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意识、创造能力和舞台表现能力,创造性地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与歌唱技巧,增强对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与情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表达真实自然的歌唱情感。这样,通过挖掘培养学生的歌唱情感,为学生提供富有创意的课堂设计和生动丰富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推出如“启发式”“生成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使每位学生都能有所获、有所得。

(二)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

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声乐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以学习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该教学模式按学生的程度和声音条件,划分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声部八个级别,每个级别、各个声部均按4首中国作品、4首外国作品的标准来制定曲目,力求教学作品在声乐教学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这是制定分级教学规定曲目的基本原则。作品的遴选,着重注意选择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经常采用的优秀中外传统民歌、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这些作品经历长期教学实践的验证,表现了鲜明的专业特征和突出的教学价值,较充分地显示出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是进行声乐技巧训练,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针对声乐理论、声乐训练和演唱等内容进行评价。要评价对声乐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可采用观察、谈话、讨论、问卷法、小论文习作展示等方法,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对声乐训练和演唱的评价,可采取观察法、论文式测试、调查问卷法、等级量表法、会谈讨论法、声乐艺术成长档案袋的运用等。在考试中采取集体评分与主课老师评分相结合,独唱与重唱、小合唱相结合,他人伴奏和自弹自唱相结合,课外艺术表演和实习相结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学中结合典范作品的学习,融系统的声乐理论于严格的声乐技能训练之中,最终通过作品演唱,表现出学生对歌唱技能的娴熟运用程度。明确划分声乐作品的程度,实行科学合理的声乐分级教学。当然,按不同程度分级教学的办法,主要为了方便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同时,通过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分级考核检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引导声乐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因而能够作为声乐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第8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关 键 词:高师院校 教学改革 声乐教材

教材是体现一定教学内容与思想的载体,是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据;是教学理论发挥功效与实践媒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的关键因素。教材建设是一项宏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涉及教育外部,又要涉及教育内部;既涉及各个学科问题,又涉及教学心理领域;既有科学求真问题,又有技术革新与美学意义;既有理论探索问题,又有实践问题;既有教与学的问题,又有管理的问题;既包括教材的自身建设问题,又包括教材的教学工作;既有教材的研制问题,又有教材的出版发行问题。那么,如何加强高师的教材建设,编写出适合学生身心发展,满足教学和社会需要,突出高等师范教育特点的教材,这是高师院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师院校声乐教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学校的规模更大了,数量少了,专业设置多了,办学条件更好了和招生人数更多了。然而,作为高师院校基本建设之一的教材建设,却滞后于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步伐,以至于许多高师院校的学生缺乏适用的教材,这势必影响高师院校的教育质量,也不利于高师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教材建设发展缓慢,教材的编写组织管理不力,以致高师教材不能自成体系;二是有些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科学性、先进性与针对性;三是由于一些教材的缺乏,有些院校不得不采用一般本科院校的教材,而这些教材往往与学生的能力、要求不相符合,与实际不相符;四是有少数教师不愿选用高师教材。许多高校教材的选择权在教师,教师使用老教材驾轻就熟,而使用新的高师教材往往要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院校选用的声乐教材是由教师根据个人的演唱特点及欣赏习惯自选出来的,以一对一的单兵训练方式教学;有的教材将声乐理论、声乐教育理论与歌曲集混合编排,有的教师对声乐教学中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有自己的取舍与偏爱,这些因素增加了教材内容选用的随意性。由于两种唱法教材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系统性,造成有些学生只学技巧,不爱学文化的现象,这与高师音乐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的结构很不一致。这样,必然导致教材无法贴近高等师范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际。

二、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探索

(一)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声乐教研室的老师经过长期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高师音乐教学特点的声乐教学道路,摸索出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如针对学生的程度和嗓音特点的不同,课时分配和授课形式也有所不同,采用分级教学的手段来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从而达到“上不封顶,下要保底”(通过声乐四级考试的要求)的量化标准的教学改革目的,促使每一位学生完成学分。教学当中采取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把声乐技能训练、演唱、作品讲解、分析研究、理论知识、教学方法融为一体,达到了课程的整合。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突出表现在教材不够规范、进度不够明确、考核不够严格等方面。这些问题存在,涉及传统教学模式本身,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随着教学规范化要求日益广泛地得到重视,教学的量化管理和教材的系统、规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这要求每位教师在执行教学的过程中,既要把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授课内容保持一致,又要求老师们在教学思想上、教学方法上、教材选用上、考试形式上施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从而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

声乐教学要遵循其教学规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等因素,突破“声乐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的模式。声乐教师要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声乐教学大纲、声乐教学计划,教师要选择接近学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进入“角色”,从发声练习中有意地从情绪上引导学生,从歌唱站姿、呼吸、打开喉咙、共鸣、咬字、吐字、声情并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意识、创造能力和舞台表现能力,创造性地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与歌唱技巧,增强对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与情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表达真实自然的歌唱情感。这样,通过挖掘培养学生的歌唱情感,为学生提供富有创意的课堂设计和生动丰富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推出如“启发式”“生成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使每位学生都能有所获、有所得。

(二)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

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声乐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以学习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该教学模式按学生的程度和声音条件,划分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声部八个级别,每个级别、各个声部均按4首中国作品、4首外国作品的标准来制定曲目,力求教学作品在声乐教学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这是制定分级教学规定曲目的基本原则。作品的遴选,着重注意选择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经常采用的优秀中外传统民歌、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这些作品经历长期教学实践的验证,表现了鲜明的专业特征和突出的教学价值,较充分地显示出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是进行声乐技巧训练,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针对声乐理论、声乐训练和演唱等内容进行评价。要评价对声乐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可采用观察、谈话、讨论、问卷法、小论文习作展示等方法,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对声乐训练和演唱的评价,可采取观察法、论文式测试、调查问卷法、等级量表法、会谈讨论法、声乐艺术成长档案袋的运用等。在考试中采取集体评分与主课老师评分相结合,独唱与重唱、小合唱相结合,他人伴奏和自弹自唱相结合,课外艺术表演和实习相结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学中结合典范作品的学习,融系统的声乐理论于严格的声乐技能训练之中,最终通过作品演唱,表现出学生对歌唱技能的娴熟运用程度。明确划分声乐作品的程度,实行科学合理的声乐分级教学。当然,按不同程度分级教学的办法,主要为了方便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同时,通过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分级考核检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引导声乐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因而能够作为声乐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三)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高师声乐教材

高师声乐课是音乐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声乐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够较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声乐作品,胜任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任务和声乐辅导工作。声乐教学是一门授课艺术很强的专业教学,既要求把学生训练成声音优美、可以灵活调节、自如控制的“乐器”,又要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敏锐的音乐感受能力、准确的艺术处理表现的“演奏者”。声乐教学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熔理性讲解、技能训练、情感表现和艺术创造于一炉,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因材施教的授课方式。正是基于承认客观上个体嗓音条件、心智状况、音乐感受和接受能力上的差异,承认学生入学时专业程度的差异,承认同一年级存在着授课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差异,所以因材施教成为声乐教学的突出特征。分级教学改革了传统的声乐曲目汇编的形式,制定了按程度明确分级的规定曲目,并以此作为声乐教学的选材依据。规定曲目的制定是对二十多年来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广东省示范专业)教学的不断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体现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全新思维,有利于声乐教材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从而为形成规范化的声乐教材奠定了基础,这对于声乐教学的学科建设无疑具有长远的影响。

转贴于  在音乐艺术领域,声乐作品以其“短、平、快”的优势,紧扣时代的脉搏,迅速直接地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精神风貌、大众心态和民俗伦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声乐创作的发展,声乐分级教学规定曲目也将不断更新,日臻完善。

三、加强声乐教学改革,促进声乐教材建设

一直以来,在高师院校中,培养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教学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狠抓学生的专业基本功,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已成为高师院校的办学理念。声乐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两者应紧密结合起来,教学才能落实在教材上,教材才能有针对性。

(一)改革传统的声乐教学方法

声乐是一门复杂的艺术。在教学中应建立“教学——研究——演唱——进修”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避免教材功能与培养目标的脱节,打破教学观念与教材选择的局限性,协调好学生水平与教材内容,平衡教学时限与教材的使用,改变考核与教材使用的单一性。

(二)按照师范性的要求去培养

要培养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加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方面的教学,学会科学地“教”,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基础训练过程中,要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声乐理念,形成正确的、良好的歌唱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受力,始终把情感的表达放在首位。高师声乐教学首先要增强师范性,按“师范”的培养目标去培养。把握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循序渐进,注重教学技能、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贴近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必须体现教学内容与师范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原则,提高中国传统声乐作品学习的质量,使之系统化。

(三)教材要选择合适的曲目

选择曲目要适合学生声种的声乐作品,也适合学生学习的程度,要符合大纲的要求,针对学生的条件和问题,不选择高难度的声乐作品;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要基于学生的实际水平选择曲目,从着重于声乐技术的基础训练到考虑一些音域比较宽、曲式结构较复杂的歌曲来演唱;要在声乐技巧难度上有所区分,如对气息的控制、声音位置的把握、声音音色控制、作品力度、歌曲的音域等。因此,要选择得当合理的声乐曲目,首先切合高师学生的实际情况,还要让学生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演唱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艺术修养。

(四)增强教材的传统文化意识

出版的声乐教材内容应做到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各具。但特色、优秀的音乐教材也应体现音乐艺术的审美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声音训练功能,应包括必唱曲目、浏览曲目、欣赏曲目,同时注意中西教材的合理搭配,在传统文化中革故鼎新,把声乐教育看成是文化知识和艺术修养课程,并将民族文化与民族唱法的特点体现并运用在教学上。

总之,教材建设的规律是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在教材编写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声乐教学教材内容应按着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去选编,有一定的涵盖面,同时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认真精选内容。声乐教材要体现高师教育特色,不偏重理论知识,不使用质量不高的成人高教教材或一些教师自行编写的低劣教材。教材内容要新,要与实训内容相结合,教材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编写教材时应重视启发性原则,重视学生创造性思维、科学性研究方法的培养,教会学生科学的思维研究方法,提高他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把教材内容体系建筑在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主旨上来。

声乐教学改革最终应落实到教师的素质提高,声乐教材建设最终应落实到学生技能的发展。教师要转变观念,要转到高职教育的理念上来,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编好、选好、用好高职教材,坚持以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实施教学,为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兰芝.高校教材管理理论与实践[M].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2).

[2]刘大巍.高师声乐教材编撰的设计思路[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29-133.

[3]吕环.高等师范声乐教学改革之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6(1):132.

第9篇:高师声乐教学范文

一、突出“师范性”是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前提

高师声乐教学中突出“师范性”就是要求声乐教学要突出师范的特点,使整个教学过程要围绕培养合格教师这条主线而进行,应把握住一下几点:

1.提升高师生整体素质。近年来,高师声乐教学模仿与追随艺术院校声乐系的做法,甚至与专业音乐院校看齐、攀比,忽视了高师的培养方向。高师学生既要学会科学的教学方法又要练好基本功,掌握科学、规范的声乐演唱技能。从师范的特点来要求,学生还应掌握一些声乐的基础理论、歌曲分析处理、合唱排练和对童声训练与变声期的保护等基本知识。促使高师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在教学中教师不能只注意技能的培养而忽略对理论知识的掌握,避免造成理论知识的贫乏,影响整体素质的提高。此外,高师生音乐素质与文化素质融合贯通的能力也亟待提高。深厚的文化底蕴,才能揭示音乐深刻内涵。文化素质的欠缺不仅会妨碍声乐学习的进步与技能水平的提高,还会限制他们的音乐审美鉴赏和创造能力的发展,文化素质的不足还会影响教学实践和教学科研能力的提高。因此,高师音乐教学不能忽视综和素质的培养。

2.重视基础教学方法,提高组织能力。高师声乐教学不但教技能,而且还要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以适合中小学教师的需要。如教学生一些各种艺术节、合唱比赛、歌唱表演等组织辅导及各种活动排练方面的能力,这些都是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有些教师在教学中只注意技能的教学,忽略了能力的培养,与我们的培养目标背道而驰,影响了基本能力的提高,这些在教学中应该引起重视。

二、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教学改革

1.在培养学生音乐审美素质和能力的过程中强化对学生的创新教育。音乐的审美能力不只是对审美客体(音乐)的被动接受,反过来它对音乐的创作、表演、研究等都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音乐创造力的培养。首先,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知力。一般来说,每个人对于音乐的感受能力是先天存在的,但是对于音乐感受的分解体如节奏感、旋律感、和声感、音色分辨感等具体形态,有些是需要后天培养的。比如某些学生天生具有良好的节奏感和旋律感,但是对于和声的感觉和音色的辨认却反映迟钝;有些学生对于声乐作品的理解能力较强,但对于它的节奏及情感的把握不是很理想。因此,面对复杂多样的音乐作品,仅仅只有主观的形式感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各种风格的声乐作品都要有所认知,如欢快的歌曲、优美舒缓的歌曲、忧伤的歌曲等。其次,要培养学生丰富的音乐想象力。音乐想象力是人脑意识对音乐的形象反映。音乐来源于生活而依附于生活,因此真正内心情感丰富的人,审美的过程实际就是一种生活回放的过程,它具有一定的色彩性和画面感,储存在大脑中的生活画面也会因此而得到展现。再次,要培养学生独到的音乐理解力。音乐审美理解力是人们在音乐感知、想象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作品进行审美认识和评价的能力,它是有意识的音乐教育和无意识文化熏陶的结果。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文学艺术修养的提高和平时与多种音乐的接触都与音乐理解有着密切关联。

2.教学注重与其它学科相联系,促进创新不断深入。音乐是建立在人文学科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寻求跨学科的合作,音乐教学才有它的广度和深度。音乐与文学、绘画、舞蹈关系最为密切,音乐与逻辑学、哲学、美学、数学、历史、地理等诸多学科也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并衍生了许多新的学科。在科技时代,将多媒体引入音乐教学有着重大意义,它使学生从被动的听课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这是一个将所学过的声乐技能和理性思维与感性的听觉视觉判断结合起来的过程,能极大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推进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1.声乐应从课程设置进行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与课程设置改革有着密切的关系,高师院校应从歌唱技能、歌曲处理、声乐文献、声乐教法、自弹自唱等多个方面去考虑。师范生入校时的声乐基础差别很大,有的基本没有演唱历史,只是在入学考试前短暂地突击学习,有的却能唱歌剧咏叹调。由于这方面的因素,声乐教学对每个学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对于前者,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打下扎实的基本功;二是声乐素质的提高,从审美层面上让学生演唱欣赏不同的时期、国家、地区、形式、风格的有代表性的声乐曲目,通过演唱、练习,了解、感受音乐和人声之美,使学生的知识面得到扩展。对入学时声乐程度相对高的学生,严格要求,让他们在演唱欣赏重要曲目的同时,了解不同时期、风格、背景的声乐作品,查阅声乐文献,深刻挖掘对声乐作品的理解与体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歌唱技能和声乐素质。

2.声乐课程形式的改革。高师的声乐教学从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素质、学习时间都有别于演唱专业,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就不能完全沿用专业院校的授课模式。应采用多种形式,把技能技巧训练中的个人学习方式与集体学习研讨活动结合起来,既要重视歌唱技巧训练,又要重视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并且还要将师范声乐教学法知识渗透到教学中,培养和发展学生能唱又能教的能力,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要求。

高师声乐教学可采取集体课、小组课、小课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体课针对一个教学班,可三至四周一次,每次二学时,内容包括声乐基础发声理论、声乐文献及各种较高水平讲座、观摩、演出等;小组课是三至五个程度相近或同一声部的学生为一组。使学生既练唱又听课,调动学生的学习参与性。小课采用一对一的教学,具体解决学生的技巧问题,打好基本功,激发学生的表现力和创造力,保证教学质量的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