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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货合同精选(九篇)

石材供货合同

第1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 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二

需 方:

供 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 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3 页);

(2)总货款金额: 535932.52 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 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 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 广州市 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 20000~40000 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5000 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 20000~50000 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 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三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第2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____(不少于________吨/每年)(________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____(货到_________________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________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_____________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________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____________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________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___________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________________系统(不包括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约为____________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____________万人民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账户作为__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________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________)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____________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____%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____%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一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年月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三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第4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石材行业的上游企业多在石材开采环节。石材开采环节作为整条石材产业链的开端环节,其开采产量、开采成本都会带动石材原料价格变动,并且由于石材开采相对其下游生产行业占据较强的价格话语权,石材生产企业议价能力较弱,因此上游行业对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影响力度很大。石材行业的下游客户集中在建筑行业。建筑用石材用途主要分为3大部分,即建筑的内外装饰用板材,这是石材使用最大的一部分;其次是建筑用石,包括园林、工程用石;再就是石雕刻、石艺术品、墓碑石产品等。而以建筑装饰石材使用量为最多。石材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产业链金融需求,我们主要关注采购和销售这两个环节。目前,石材企业在采购环节最大的资金积压主要是在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上,此外,在人工成本、水电费等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资金积压。在销售环节,石材产品销售以订单式承接工程为主,销售的货款结算周期约为2~4个月,一般是预收客户20%-40%的预付款(或以保证金的形式),企业开始进货加工(如有存货或矿山资源企业直接加工),需垫付资金购买石材荒料或投入成本开采矿山,加工完成后通知客户验货,然后发货收单。国内客户实行货到付款,国外客户初期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从石材企业的融资需求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固定资产资金需求。石材行业属于资源性行业,需要厂房、开采设备、加工设备等多项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巨大,一般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应付,需要借助外来资金解决。例如,在采购机器设备周转使用方面,国产框架钜价格约120万元/台,进口框架钜均在17万欧元/台以上。另外,为进一步适应生产扩张需要,企业面临生产线升级换代,会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2.原料采购资金需求。除了固定资产投资外,石材企业的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在荒料购买上,石材单位重量金额大,流动性慢,缺乏流动资金,这时候一旦有新的投资项目,往往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融资需求。原材料通常全部用现金采购,决定着企业必须要有一部分资金用于荒料采购周转。例如某企业荒料采购占销售收入60%,年销售收入1000万,每年周转3~4次,其石材采购的融资需求为150万元~200万元。3.存货积压导致的流动资金需求。通常,石材等存货是无法成为担保品的,这直接限制了石材企业的融资渠道。在石材行业中,石材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产成品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企业如果不能将其盘活,则经营上很难出现跨越式发展。4.其他金融需求。部分企业因个人消费和业务往来中的结算需要,需要办理POS机、现金收付、汇兑、网银、信用卡、短期理财、保险等零售银行业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石材行业产业链金融创新的模式

鉴于石材行业汇集众多中小企业的集群特色,适合银行开展批量业务,目前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关注石材行业,以各种方式展开授信业务。其中,民生银行还设立了专门的石材金融事业部,成为业内专门服务于石材产业的先行者。我们对上述银行提供的针对石材行业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和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以下几方面梳理了我国银行业在石材行业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创新之处:1.严格遵循产业授信原则。上述银行均重点关注制度体系较完备的石材产业集群区域,采取与当地政府或者协会合作的方式,对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进行批量授信,同时也要加大监控力度,控制风险,关注行业政策动态。依据产业集群的结构分析,按照相关行业政策并结合县域区域经济特色,把握贷款的准入关,对入选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特点,销售渠道,股东实力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选择其中成长性强、具有一定规模优势、行业经验丰富、主营业务突出的客户。通过对石材行业协会的商户调查,同时借助石材产业局已掌握的商户汇总数据,现根据不同经营模式下商户按盈利、资产构成、年销售额等指标,将银行的目标客户进行信用评级。2.提供多元授信配套产品。部分银行与集群区域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协商合作,对中小加工企业提供联保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针对石材企业原料存货积压严重导致资金周转缓慢的问题,也有银行提供存货质押贷款。(1)联保贷款。联保贷款是一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的贷款产品,由3家或3家以上企业组成一个互相担保的联合体,共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企业之间实现风险共担。当联合体中有任意一家企业无法归还贷款时,联合体其他企业需要共同替它偿还所有贷款本息。(2)担保抵押贷款。针对中小石材企业经营情况,其可供抵押的资产通常包括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但机器设备专用性较强,并且抵押率低,因此借贷双方通常优先选择房屋抵押方式,抵押率一般在50%~80%之间。(3)存货质押贷款。目前中国银行提供的滚动存货质押产品是石材存货质押业务中相对成熟的产品,该产品是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数量的进口石材货物作为质押物出质于银行,为其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押物交由与银行签有合作协议的物流公司实施动态监管,银行给予借款人资金融通的授信业务。质押期限内,在质物的最低价值不低于银行设定的库存冻结线的前提下,超出部分质物可自由进出企业,且质物在物流监管公司的监管下可以以新的银行认可的质物来置换或补充。在企业部分或全部归还银行授信后,物流监管公司根据银行发出的放货指令,释放部分或全部货物。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三、石材行业产业链金融创新的风险管控

第5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乙方:xx石材市场华诚石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第6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石材购销合同范文1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产品价格等

1、产品名称:黑金沙大理石;

2、产品规格:见甲方附件;

3、产品厚度:25MM厚;

4、质量(技术指标):要求产品无色差、无色斑、无误差、无干裂、无杂纹、无蹦边掉角。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向甲方提供对石材的检测报告。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格尺寸进行加工制作,如乙方所加工石材尺寸与甲方所提供的规格不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品价格:单价 元/㎡(含加工费、不含税);

6、产品数量:产品总数量约 ㎡;

7、总金额 元,大写 整。(按实际加工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二、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乙方负责。

三、验收方法:北京西直河石材市场验收。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付乙方石材定金5万元,石材加工完毕按实际数量结算。

五、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3、运 输 费:

六、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如提供虚假发票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

七、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购销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宁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订购工程所需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各种规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内容概括。

2.1乙方应威宁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应。

2.2石材供应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3石材供应总量:具体以双方依实际用量结果为准。

2.4石材供应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装规格、质量等符合工程规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组织车辆按时送至甲方工程地点。具体运作为:甲方向乙方下达所需石材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与到达时间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组织车辆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收料员按要求收取乙方运送的石材。

第三条 石材供应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详见下表。

以上价格不得波动,乙方不允许抬价,并按此单价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则算乙方违约,如石材规格变小,价格应相对下调。

4.1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电话通知有效)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规格、数量等要求。

4.2乙方运送石材到达工地后,甲方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

4.3甲方不负责石材的卸车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车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员发现乙方运送的石材与样品不相符(规格、尺寸、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将石材托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5乙方供应的石材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5.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与数理要求的石材,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的任何责任,保证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者损失。

5.3进入工地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或补偿责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5.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将甲方所需石材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造成甲方的窝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种资料。

第六条 结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

6.2价款结算与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每批货到后结付贷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当乙方不及时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或运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项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购销合同范文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三、交货日期:

四、交货方式及地址: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为 运输,供方协助需方联系运输,供方负责产品的安全装车,并承担供方厂内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用需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予以合理的木箱包装,以保障产品符合正常的运输、装卸和仓储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式:

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标准验收,货物在功夫工厂验货。

八、结算方法、期限及税票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则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供方每迟交货一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若供方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需方有权退换货,供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4.如供方明显不能满足需方在本合同的合法权益时,需方有权党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供方不得将此合同转包给第三方,都则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iyunx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商业贿赂禁止 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向需方施工人员及其亲属实施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如:回扣、招待、娱乐、旅游、馈赠、借钱等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发生,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暂缓支付所有应付款,且供方还应付给需方不少于合同额10%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合同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个体不一致没人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7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关键词:零星物资;战略采购;采购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4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对待不同的物资,要制定不同的管理方式,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这样可以节省企业的人力、物力,合理配置企业的采购资源。石油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资种类繁多,从大类看,可以分为设备、金属材料(石油专用管材、普钢)及非金属材料、电器仪表、阀门及备品备件等,这些物资在保障油田或炼化企业日常生产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年的采购规模都很大,采购的厂家也比较固定,非常适宜集中采购。从中石油、中石化各地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门了解到,由于石油石化企业的大批量物资采购均由集团总公司负责,因此各地分公司基本上只负责零星、小批量物资采购。

二、战略采购的主要模式

国内外很多企业已充分认识到战略采购的重要性,并实施战略采购,主要方式有:

1、集中采购。现代企业均可以通过采购量的集中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单位采购成本,这是一种基本的战略采购方式。许多国内企业纷纷建立集中采购部门或货源事业部,对集团的生产性原料或非生产性物品进行集中采购规划和管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采购物品的差异性,提高了采购服务的标准化,减少了后期管理的工作量。

2、扩大供应商基础,优选关键合作伙伴。通过扩大供应商选择范围,引入更多的竞争,降低采购成本。跨国企业纷纷涉足中国,将中国作为原料采购中心和制造中心,就是一个例证。但对于某些核心生产和服务机构的原料/产品企业来说,往往会与少数战略合作伙伴建立长久关系,在保护核心技术的专有性的同时,也便于共同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良。

3、优化采购流程和方式。在将“采购量”和“供应商”数量这两个硬的客观影响采购成本因素进行优化之后,进一步降低成本空间转向管理优化方面。例如: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公开招标中供应商之间的博弈机制,科学公正地选择最符合自身成本和利益需求的供应商;通过电子化采购方式降低采购处理费用;通过科学的经济批量计算合理安排采购频率和批量,降低采购费用和仓储直接和间接成本等。

4、原料/产品的标准化。现代企业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或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未来采购、制造、储运等环节的运作成本,提高原料、工艺的标准化程度,减少差异性带来的后续成本。这是技术含量更高的一种战略采购,是整体供应链优化的充分体现。但需要生产和技术部门的充分配合。

三、石油企业零星物资概述

按物资的分类,对战略物品、重要物品、一般物品和瓶颈物品采取不同管理策略。其中战略物品采购策略是采购管理的重点。石油物资从大类看,可以分为设备、金属材料(石油专用管材、普钢)及非金属材料、电器仪表、阀门及备品备件等,其中6大类非常适宜集中采购:

1、石油专用管材。石油专用管材是油田勘探开发所需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包括套管、油管、钻杆、钻铤、方钻杆等五大类。

2、普通钢材。普通钢材在油田和炼化企业的需求量巨大,以管线钢、容器板、普板、无缝钢为主。

3、通用设备(各种车辆)。通用设备主要指为保障油田、炼化企业生产服务的各种辅助车辆,主要担负油田、炼厂生产重要物资的运输、生产指挥、工程施工等任务,包括载重汽车、乘用车、消防车以及施工机械等。

4、炼化设备。炼化设备中适宜集中采购的品种应是技术较成熟、需求量大、已定型化的物资,如压缩机、电动机、变压器等。

5、勘探开发设备。油田企业对勘探开发设备的需求量相对稳定,生产厂家也相对集中,适于集中采购。

6、配件。按石油物资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生产安全起关键作用的物资都在配件管理的范畴之内,如钻头、井口工具、井下工具、高压才气井口等。

石油物资60大类中除了这6大类之外基本上都可归入零星物资的范畴。零星物资又可分为一般零星物资和瓶颈零星物资。一般零星物资的特点是采购品种繁多,但占用资金比重小,市场上容易获得。如固井附件、吊卡、套管扶正器、接头毛坯,因此对于这类资源比较丰富的物资,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采取以降低管理和物流复杂性为目标的管理成本最小策略;瓶颈零星物资的特点是专用性强、价格低、用量小,但供应市场风险大,对油田生产构成了威胁,其采购策略应该集中于保障供应的连续性。

四、零星物资采购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1、最小订货量问题。无论是标准件还是定制件都有最小订货量的要求。这是因为供货商要生产够一定的数量才能覆盖其为生产出这一原材料所投入的成本,这一数量通常被称为平衡点产量。比如,某种印刷电路板,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制图、制版、开模具及人工等费用,供货商为承担这些费用,往往要求采购方购买一个最小批量。如果达不到这一批量,生产厂家将会出现亏损而不愿接单。

2、最小包装问题。这类问题常见于标准元器件。由于标准元器件的生产大多数自动化程度较高,包装工序也采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的设备完成,产能很大。供货商为满足自动化设备的生产效率及节约包装材料和运输成本,往往在一个包装中纳入上千甚至上万个元器件。对于需求量相对较小的采购厂家,比如计划需求为几千个成品的企业,采购一盘10K的元器件意味着要产生大量的库存积压甚至浪费。

3、价格问题。由于采购批量较小,采购方往往要付出比通常高很多的价格购买所需的产品,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采购零部件时,最值得注意的是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因为生产线上的任何缺陷都会导致生产延误和生产损失。零部件是用来组成最终产品的部件,它们可以是标准的,也可以是非标准的。零部件通常是为连续生产采购的,其质量决定着成品的质量。因此,需要对零部件采购的质量问题给予特别的重视。

在不断改善零部件采购质量的过程中,可以采取这样的预防措施:首先对其现有的质量体系和生产流程进行检查。当认为供应商能够按照要求的质量提品之后,再将其列在“许可的供应商”名单上。而那些经常不能够满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将被淘汰。在评估之后,双方将共同达成质量协议,确定质量改善的目标。如果满足了这些目标,来料检查和交货时的质量检查就可以取消了,或者检查的频率将明显下降。

五、零星物资采购的战略采购方式

1、一般零星物资的战略采购方式。对于一般零星物资,成本和风险都比较低,成本的控制更应侧重在交易成本的节约,尽量简化其采购流程,侧重采购系统成本的下降,节省对这些项目的采购、送货、储存、支付等方面耗费的时间。另外,还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种方式的合作,如物品品种的标准化、电子数据交换、供应商条形码、电子存款转账等,可以采取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经济批量(EOQ)。具体有:

(1)寻找零散的多余库存。从商或生产厂家手上寻找一些零散的多余库存也是一种可行的好办法,而且往往能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需要的原材料。但其缺点是无法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花费时间会较长。

(2)成套采购。现在有很多企业采取成套采购的方式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库存,这种方法在小批量采购的情况下也非常适用。成套采购是指将原材料按最终产品项目分类,由采购方指定某一供货商根据某最终产品原料清单指明的原材料,按用量一一配齐并送至采购方。这种方法也就是大家目前提到较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一种,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库存并转嫁了采购成本与采购风险。但需注意的是,企业应计算这种服务的成本并确定哪种情况下采用才更合适。

2、瓶颈零星物资的战略采购方式。对瓶颈零星物资的管理思路是:一是降低其供应风险程度,对独家产品,应积极地寻找替代供应商,使其向一般物品转换;二是在不能降低供应风险的情况下,对常用物资,采取战略物品的采购策略,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达到保障供应的目的;对不常用的物资,增加额外的费用,建立保险储备。具体有:

(1)寻找固定供货商。尽可能寻找固定的合作伙伴,选择供货商时应尽量挑选那些规模及经营方式与本企业要求相匹配的厂家,而不要一味地求大、求全。一旦找到合适的厂商,尽可能与之结成合作伙伴,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取得对方的信任与支持。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那些涉及产品核心技术或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的关键原材料的采购。其风险在于对该类供货商的依赖程度较大,同时好的合作伙伴不容易找到。

(2)集中采购。在某些情况下,采购方可以把零散的需求集中起来统一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可将原材料清单进行整合,按照共享件与独用件分类,在需求可以预见的情况下,进行集中采购。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集中需求量:将不同产品共享原材料在一定时间内的需求量进行整合,力求达到供货商的最小批量要求;或将较小批量整合成较大批量,以求争取到更优惠的价格。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增大库存量;二是集中向某个供货商采购:这种方案更适用于标准品的采购或面向产品较齐全的分销商采购。由于分销商的经营模式较生产厂家更为灵活,他们往往较多的产品线,而其要求的最小订货量也较生产厂家更低,因此在很多时候向1~2家产品线较全的商集中采购是小批量采购的一种上佳选择。当然,商或经销商通常会在原厂报价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六、结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成败的关键。很多企业的最高管理部门已经认识到把长远采购工作纳入到公司整体长远战略计划规律中去的必要性;越来越多的公司以战略高度来考虑采购和供应职能,以战略管理思维取代传统的买卖交易行为。战略采购的应用必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指导老师唐立新)

主要参考文献:

[1]零星物资巧采购.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08.12.

[2]刘双占,战略采购之“方法论”.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08.5.

[3]设备采购-“大盘”在手,高枕无忧.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08.4.

第8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一、主要铁矿石价格指数

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力的铁矿石指数有普氏指数、TSI指数和MBIO指数。为了能打破国外铁矿石价格指数的垄断地位,客观真实地反映铁矿石贸易情况,建立公平合理的铁矿石定价机制,我国推出了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

1. 普氏指数

普氏指数的价格评估建立在一套基于准则和质量协议的方法论的基础上,其形成过程为普氏能源咨询公司在伦敦、新加坡等地的分析师通过电话和其他即时通讯工具,与市场参与者交流关于交易、询价和报价的信息,每个工作日结束时,普氏的分析师将根据对该时间之前收集的信息标准化后进行评估,形成当天的指数价格。普氏采集的价格为中国主要港口的铁矿石到岸现货价格,并将这些价格经过相关处理标准化为至中国青岛港口固定品位铁矿石的参考价格。

2. TSI指数

环球钢讯推出的TSI铁矿石价格指数,主要两种铁矿石现货参考价格,分别为品位58%和62%铁精粉的中国港口到岸进口价。TSI指数所采集的铁矿石交易价格数据均由数据提供商提供。所谓数据提供商,即是矿商、贸易商以及钢厂,与普式指数不同,这些企业所提供的数据不包括询价和报价,完全基于已经发生的矿石交易。TSI的分析师根据数据提供商上传的数据,形成数据样本,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排除异常数据后形成最终数据集,将成交量平均后得到计算数据集,并最终当天的指数。

3. MBIO指数

MBIO指数的制作与普氏、TSI指数相似,其采集了钢厂、铁矿石供应商和贸易企业三方面的价格和成交数据,排除异常数据,对不同产地、不同品位、不同港口的成交数据进行科学计算而成。该指数是以中国青岛港口的62%品位的铁精粉价格为基准,58%~66%品位的铁矿石价格都将会被换算为62%品位的铁矿石价格,再按照交易量加权平均,最后得出该铁矿价格指数。

4. 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

2011年9月20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推出了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它由国产铁矿石价格指数和进口铁矿石价格指数两个分项指数组成,是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对不同品位和技术等级的铁矿石价格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分析后得出的结果。其中,国产铁矿石以62%品位干基铁精矿市场成交含税价格反映国产矿价格变化情况;进口铁矿石以62%品位干基粉矿到岸价格反映进口矿价格变化情况。

二、铁矿石国际贸易价格指数化的特征

1. 浮动性和灵活性

依据铁矿石国际贸易价格指数而采用的定价方式是一种以铁矿石指数为结算基础的浮动定价方式,铁矿石指数定价是以事先约定好的某一特定时期的铁矿石指数平均价格为准,制定一定时期内的铁矿石结算价格,而这种定价周期一般都比较短。指数定价模式下的铁矿石市场,其定价周期相比年度谈判的协议价和季度定价更短,价格的灵活性更强,在指数定价机制下,协议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实行指数定价后,铁矿石市场价格变得相对公开、透明,协议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差距显著缩小。由于指数价和现货价的利差缩小,投机活动大大减少,市场的公平性得以改善,供需双方对矿石交易的运营管理得以简化,交易成本大大缩减,但市场价格波动也较为频繁,使钢铁企业面临着更加动荡的原料市场。

2. 可持续性

纵观国际大宗商品市场,除铁矿石外,石油、铜、铝、锌等大宗商品都是以衍生品交易为定价基础的,都表现出很强的金融属性。虽然指数定价、掉期交易等新型定价模式给国内外钢铁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成本风险,但其发展为具有“价格发现”基本功能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目前金融衍生品定价是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机制发展的主要趋势,而从当前的铁矿石国际贸易市场及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铁矿石指数金融化也会逐渐呈现走强的趋势。近年来,国外市场已逐渐推出了铁矿石掉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由于此类交易采用的结算价格是由铁矿石指数得来的,这就为铁矿石价格指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例如印度商品交易所和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联合推出的铁矿石期货便是以TSI指数为结算价格的;新加坡交易所的结算价格也是按合约月份TSI指数的铁矿石参考价格的简均值来进行计算的。目前,虽然在铁矿石期货市场和掉期市场的交易量并不大,但其发展前景广阔,这也有利于价格指数在此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3. 片面性和准确性偏低

目前,各铁矿石价格指数的制定机构采取的铁矿石价格样本数据主要来自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而此部分交易仅有20%来自海运市场,在全球铁矿石贸易中所占比例更低,难以代表全球铁矿石价格。同时,中国国内铁矿石现货市场存在着大量不规范行为,矿商为了盈利将现货矿以高价转卖,扩大了指数制定机构对现货矿价格数据采集的偏差。由于现行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以中国港口到岸价格为编制基础,而日本、欧洲基本上没有现货市场,导致在日本、欧洲市场价格指数难以执行。针对铁矿石价格指数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扩大铁矿石价格采集数据覆盖面的同时,还应确立合理的铁矿石指数的编制标准和方法,一个成熟的指数定价体系,需要具备科学合理的指数计算方法、即时准确的价格采样方法、公平公正的指数制定机构以及被供需双方认可的双赢目标。

三、铁矿石国际贸易价格指数化的影响

1. 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情况,降低铁矿石贸易交易成本

通过在不同采样点采集铁矿石价格样本数据,并经过整理分析后得到的铁矿石价格指数,由于其定价周期较短,相对于长期协议定价而言,更能及时地反映市场的供需状况。在历史铁矿石谈判定价机制下,铁矿石贸易谈判双方都需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即便如此,每年铁矿石谈判双方仍难以找到利益共同点,2009年的铁矿石谈判甚至出现无果而终的局面。相反,由第三方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不仅能更好地降低铁矿石谈判成本和时间,还能比长协价更及时地反映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供需状况。

2. 增加了钢铁企业生产成本的波动性,影响钢铁相关产业链的运行模式

在传统长协机制下,由于原料铁矿石价格是长期稳定的,因此钢铁企业全年的运营成本更具确定性。这就便于与其下游和上游统筹对接,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运营环境,企业面临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低,根据较稳定的原材料市场行情在做长期生产决策时也更为容易。而指数定价的波动性将改变这种情况,随着铁矿石定价向指数定价机制转变,钢铁企业原材料成本波动更为频繁,钢企原材料成本控制和经营决策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对中国钢铁企业而言,短期定价方式使得各钢企生产成本普遍上升。在传统的铁矿石谈判机制下,除2008年下半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出现了现货价格低于长协价的情况外,其他年份现货价格都基本高于或者是远高于协议价格。可见,传统的年度定价模式为中国部分钢铁企业节省了较大一部分成本。但随着年度定价机制的瓦解,指数化进程凸显了钢铁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指数定价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钢铁产业链的运行模式。在短期定价周期下,钢铁企业与铁矿石供应商之间签订合约的周期随之缩短,这就可能改变钢铁企业的经营模式,某些钢铁企业年度定价的钢材品种也不得不转向季度定价甚至更短周期的定价,下游建筑、机械制造、汽车等行业的钢材需求用户面临的成本变化也将更加难以预测。与此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钢材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成本驱动而非需求驱动,过于频繁的钢价波动在欧美市场难以立足,钢厂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的途径并不通畅。因此,大多数钢铁企业只能独自消化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压力。

3. 加快了铁矿石贸易金融化趋势,影响了钢铁行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铁矿石国际贸易价格指数除了因价格波动给钢企带来的风险外,也增加了钢企面临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随着铁矿石价格指数化的推进,铁矿石金融化步伐也进一步加快。由于在铁矿石期货、掉期等金融市场上,参与方来自全球各地,资本的逐利性等因素促使了国际金融资本的融入,如果大量资金在某一时间集中涌入,铁矿石合约成交价格会因此上涨,从而拉高铁矿石市场价格;相反,如果大量资金撤离,会迅速拉低铁矿石价格,这就不利于铁矿石市场及钢铁行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此外,市场供需关系、矿山投资、运价、汇率、供货规律等因素也会成为影响铁矿石价格的重要因素,此类风险并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资本的影响,对于钢铁企业来讲,此类风险难以估计。虽然铁矿石贸易金融化给钢铁企业带来了一系列不确定因素,但也给钢铁企业提供了套期保值的机会,钢铁企业若能适当运用金融工具,将有利于降低价格风险。

四、建议

(1)在当前国际贸易铁矿石定价机制尚未最终确立的背景下,我们应努力研究、积极探索、把握机遇,促进国际贸易铁矿石价格体系建设,争取铁矿石贸易定价权。

第9篇:石材供货合同范文

传统机制遭受挑战,未来铁矿石定价何去何从

2008年铁矿石谈判结束后,业内人士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即延续了40多年的铁矿石定价机制正悄悄地发生变化。这个结论可以从以下事实中得出:

从淡水河谷和新日铁首先达成的2008财年的矿价涨幅来看,65%和71%的两种涨幅实际破坏了同种类型的矿石统一涨幅的原则;

宝钢和力拓达成的79.88%的涨幅和此前与淡水河谷达成65%的涨幅的差异,实际上破坏了原谈判规则中不考虑运输差异的原则;

力拓和欧洲依然采取和巴西相同的65%的涨幅,区别与此前和亚洲钢铁企业79.88%的幅度,统一定价的规则遭到破坏。

提到原则,首先了解一下传统铁矿石定价机制。传统的全球铁矿石年度协议价格采用首发定价机制,即“长协、离岸、跟风、同涨跌幅”原则。具体来说,即从每年9月份开始,国际三大矿业巨头开始与欧洲和亚洲的主要用户进行下一财年(4月份开始)的合同价格谈判,谈判价格涨跌幅的起点是本财年的矿石基准价格(所谓基准价格就是不考虑铁矿石运输成本的差异,一律以离岸价FOB进行结算)。在谈判过程中,只要三大矿商中任一家和一个用户对次年的矿石价格涨跌幅达成一致,此价格便作为首发价格,其他矿商和用户也必须接受这一价格。如果在次年6月30日之前买卖双方仍然没有就矿石的涨跌幅度达成一致,铁矿石供应商有权将协议矿供应量在现货市场进行销售。

现在再来分析前面所列举的铁矿石谈判中的几个现象:一个是不同品质矿石实行区别定价,一个是不同运输成本实行区别定价,一个是欧洲和亚洲采取不同涨幅。如此看来,传统定价机制何止是面临各方挑战,实际上,现有定价机制中只有“长协”这一条仍在延续,“离岸”与“同涨跌幅”原则早已不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铁矿石的长期供应协议短期内还很难被打破,原因有三:首先,目前全球三大矿业巨头都和主要用户签订了长期的供应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都是签10年,少则也要签3~5年,目前矿商手中供应合同还有很多,即使打破,也要等到合同执行完毕;其次,钢厂作为铁矿石用户,总是希望人炉的铁矿石品位和杂质含量等指标稳定,同时也希望有稳定的供应,因此钢厂愿意延续铁矿石长期供应制度;第三,矿商作为铁矿石供应方,也希望有稳定的用户,这样也容易安排生产、运输和发货。

当传统定价机制遭受重大挑战时,时代必然呼唤新事物的诞生。就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种未来可能存在的定价机制。

传统的定价机制得到修复?在今年5月26日力拓与日本新日铁谈成2009年度铁矿石协议后,6月10日,淡水河谷与新日铁和韩国浦项达成2009年铁矿石价格协议,其中,粉矿合同价格下调28.2%,块矿价格下调44.47%,球团矿价格下调48.3%。与力拓和新日铁达成的粉矿价格下调33%、块矿价格下调44%的协议相比,此次淡水河谷和日韩钢企达成降幅比力拓低,主要是由于去年力拓矿价的涨幅较大。

从今年韩日钢厂和巴西淡水河符的表现看,他们还是有意维持传统的铁矿石定价机制,为了避免谈判破裂,韩日钢厂没有减持之前要求的50%的降幅,而淡水河谷今年也多次强调支持传统的定价模式,并且淡水河谷于6月12日了一份正式声明,表示该公司非常希望与中国钢企达成2009年铁矿石协议价格,如果中国钢厂今年跟随韩日钢厂与矿商达成价格协议,传统的定价机制可能会得到修复、

变相延续原有机制?近年来铁矿石现货市场波动越来越频繁,波动的幅度也日益加大,这电是传统定价机制受到挑战的一个主要原因 由于价格锁定,在铁矿石现货的上涨过程中,铁矿石供应商认为自己的盈利没有最大化。而在去年现货价格大幅跳水后,钢厂仍然不得不使用高价的合约矿,导致大幅亏损。市场的巨大波动,使得供需双方对未来市场的看法很难统一,铁矿石谈判总是一拖再拖。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年度淡判政为半年或季度谈判不失为一种选择,

事实上,由于最近几年钢材价格波动剧烈,近两年钢厂和用户已经作出了类似的调整。例如,日本钢厂出口韩国的船板价格淡判由年度改为半年度;日本冷轧基料出口韩国的价格谈判由半年度改为季度,即使季度谈判,甚至不同月份价格也不一样;中国宝钢的内销盘价由季度改为月度;中国台湾中钢内销盘价由季度改为双月制。这都是钢厂和用户为适应市场变化作出的变革。

指数定价机制所谓指数定价方式,是指供需双方在签订铁矿石采购合同时并不确定价格,最后执行的价格是按照货物到港前5个工作日的指数平均价格来定。这个指数平均价格是到岸价,包含了海运费。

从去年开始,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力推指数定价,并宣称其新合同只接受指数定价模式。针对必和必拓提出的指数定价方式,数家国外资讯机构如英国商品研究所(cRU)、英国金属导报(MB)、英国环球钢讯(sBB)等迅速推出了各自编制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选取的标准是国内63%品位的印度现货矿价格作为参照。

虽然指数定价可以很好地反映现货市场走势,但也有其弊端。指数定价是以到岸价计算的,里面涉及海运费。而海运费变化很大,比如从巴西到中国的海运费,去年最高时达到110美元/吨,最低跌到7美元/吨,跌幅达90%以上,波动幅度比铁矿石还要剧烈,如果采用指数定价,钢厂就丧失了规避海运费风险的主动权。实际上,像宝钢和武钢等国内大型钢厂均与船公司签订了散货船长期运输合同(COA),海运成本很低,并且运费锁定,不存在海运市场的涨跌风险,因此包含海运费的指数定价很难被大型钢厂接受。

混合模式截止到笔者发稿时,中国钢厂仍在与国外矿商进行谈判,如果最终双方未能就今年的铁矿石基准价格达成一致,最终的定价方式可能多种多样。部分钢厂可能采用现货价格进行结算,部分钢厂可能会跟随韩日钢厂私下与矿商签订价格协议,部分钢厂可能会采取指数定价。还有一种可能,针对不同的铁矿石供应商,国内钢厂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淡水河谷希望维持传统定价机制,力拓主张现货模式,必和必拓支持指数定价。

我国钢铁行业如何应对未来市场

未来两年铁矿石供应过剩。钢厂可轻松应对多年来,全球主要铁矿石企业持续增加铁矿石开采投资,新增铁矿

石产能庞大。根据相关资料,巴西淡水河谷公司2007年用于投资资金76亿美元,2008年达到102亿美元,其中,铁矿石投资为29亿美元,铁矿石目标产能为5亿吨,而其已形成的产能已达3.25亿吨,2008年实际产量在3亿吨左右,明显过剩。力拓、FMC等产能也在迅速扩张,其中,力拓产能超过2.4亿吨,远超去年实际1.534亿吨的产量,并且产能还在增加。中国铁矿开采投资在2008年也大幅增长,增幅达到59%,产能增长不言而喻。

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国外钢铁行业却并不风光。今年1-4月份欧盟粗钢产量下降44.2%,美国下降53%,日本下降43%,韩国下降19.4%。国际钢协预计。2009年欧盟钢材需求下降28.8%,北美下降32.2%,韩国和日本下降20%左右。因此,从铁矿石需求来看,假设欧洲铁矿石进口只减少30%,欧洲市场就将减少近5000万吨的铁矿石需求;假设日本、韩国今年进口铁矿石减少20%,那也只减少了3500万吨左右的需求。仅欧洲和日韩两个地区的铁矿石需求今年就将减少8000万吨以上。

实际上,由于废钢价格较低,去年下半年以来。海外电炉钢厂的盈利能力好于高炉钢厂,国外高炉钢厂的停产情况比电炉钢厂更严重。4月份美国生铁产量同比下降57.5%,粗钢下降53.4%;欧盟生铁产量下降53.5%,粗钢下降48.6%;全球(不含中国)生铁产量下降38.2%,粗钢下降36.2%。通过这些数据,可以基本判断国外高炉钢厂停产情况比电炉钢厂更严重,国外铁矿石需求下降程度比钢材需求下降程度更大。

相比之下,由于2009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振兴经济措施,尤其是基础建设投资大幅增长,钢材需求旺盛,结合当前国内经济调整情况,预计全年粗钢表观消费可达5.15亿吨左右,较2008年有6000万吨的增量。但是,由于受国外需求下降的影响,1-5月我国净出口钢材仅140万吨,同比下降90.5%。尽管国家已对出口退税进行了大范围调整,但下半年钢材出口形势也不会出现明显好转,预计全年净出口钢材1000万吨,较去年减少3300多万吨。由此,全年全国粗钢产量只能保持在5.25亿吨左右,如按照5.25亿吨计算,较2008年增加2500万吨左右,大约需要新增消耗铁矿石4000万吨左右(以外矿标准算)。

显然,中国新增的4000万吨铁矿石需求远不能缓解世界铁矿石供应的压力。原本流向欧洲、日本等地的铁矿石都转向中国,如果说我国钢铁行业对进口矿的依赖度在增加,倒不如说海外铁矿石巨头对我国钢厂的依赖度在增大,国际钢协协会预计今年全球钢材表观消费量将下降14.9%。绝大多数研究机构认为,2010年全球钢材需求也不会恢复到2008年水平。因此,未来两年全球铁矿石必然供应过剩,中国钢厂可以轻松应对铁矿石市场,无需为铁矿石谈判破裂而担心。

未雨绸缪。国内钢厂如何应对后期市场虽然未来两年内全球铁矿石供应过剩,但国际海运铁矿石垄断局面并没有改变,并且力拓和必和必拓拟合资经营西澳的铁矿石项目,一旦“两拓”联合成功,国际铁矿石垄断局面将进一步加强。三大矿石巨头就像是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始终悬挂在中国钢厂头上。国际经济迟早要好转,一旦钢铁需求恢复到2008年水平,铁矿石价格必将再次上涨,因此中国钢厂必须要未雨绸缪。

由于最近一年铁矿石现货价格暴跌,国外很多近两年投产的铁矿石生产企业被迫停产,这些矿山正面临着沉重的财务和债务负担,目前急需资金输血,今年正是中国钢厂介人国外矿山的绝好时机。通过参股海外矿业公司,锁定和掌控上游铁矿石资源,拓宽进口铁矿石供应渠道,提高铁矿石自给率。这样才能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增加价格谈判的主动权。

实际上,中国部分钢厂确实在2009年走出了这一步。武钢投资4500万澳元获得澳大利亚WPG公司位于南澳洲中部Hawk Nest合作矿区50%的权益;鞍钢集团投资16206万澳元增持澳大利亚金达必公司股份至36.28%,成为第一大股东;华菱钢铁6.448亿澳元获得澳大利亚FMG 17.4%股份。此外,还有很多铁矿石投资项目等待审批。

锁定物流成本。规避海运市场风险自2007年6月开始到现在,国际铁矿石海运费一直处于大幅波动的态势。在这期间,巴西图巴朗港至北仑、宝山港的海运费最高涨至108.75美元/吨,最低跌至6.79美元/吨;澳大利亚西澳港至北仑、宝山港的海运费最高涨至50.85美元/吨,最低跌至3.02美元/吨。巴西至中国海运费最高时,比铁矿石价格还要高80%;海运费最低时,还不足铁矿石价格的零头。可见,海运费的涨跌幅度远远超过了现货铁矿石的涨跌幅度,钢厂成本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海运市场不仅波动剧烈,而且价格偏高,2008年巴西至中国的海运费平均价格约60美元/吨,与合约矿的价格差不多。但是,如果钢厂和船运公司签订了长期运输合同(COA),运费则要低得多。据笔者了解,2008年韩国浦项钢铁进口巴西铁矿石的海运费仅14美元,吨左右,长期运输合同(cOA)的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