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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文化论文精选(九篇)

都市文化论文

第1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价值分析

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历着从传统的农业大国向新兴工业国家与商品经济国家的演变。在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农业,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开始走上现代化之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经营领域,都市农业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尤其在一些大城市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实现了农业现代化,都市农业的发展也日趋成熟,并逐渐形成了都市农业的理论;在中国,都市农业也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新发展方向。我国一些大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都市农业已有一定规模。以北京市房山区为例,2005年,该区农业工作根据新的功能定位,把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作为主线,投入大量人力、资金和技术,在设施农业、旅游农业、采摘农业等农业领域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获得了良好的效益。2007年8月,笔者在北京市房山区进行了都市农业的专题实证研究和考察,对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的价值有了更清晰具体的认识。

一、都市农业及其多功能化经营

都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简称UA)一词最早见于1930年日本出版的《大阪府农会报》,“以易腐败而又不耐储存的蔬菜生产为主,同时又有鲜奶、花卉等多样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称之为都市农业。尔后,有的学者以与城市中心的远近距离作为界定“都市农业”的标准,并提出“城郊农业”的相关概念(孙仲彝,1996);有的学者从行业属性和产品特征等方面来界定都市农业的内涵(党国印,1998)。

综合众多学者观点并结合实地考察,我们认为,都市农业是这样一种经济产业:它处于城市内部或城郊地带,为城市居民提供食物资源和非食物资源与服务,农民与市民直接互动、两地资源流通共享。相对传统农业经营模式而言,都市农业具有如下特点:(1)从地理空间来说,都市农业不限于近郊或远郊,可在足够短的时间内进行信息、资源的流动和市场互动的地理空间都是都市农业的地理范围。(2)都市农业以城市为目标市场,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多重的产业功能、复合的经济结构、高投入高产出等主要特征。(3)都市农业在产业功能上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除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功能,为市场提供基本的食物资源,还具备生态屏障、社会文化等多重功能和价值。

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都市农业呈现多功能化经营的趋势。多功能化经营即指该产业突破传统的经营理念、经营内容和经营机制,构筑多元化的产业链条,以多元的产品和服务赢取更大的效益空间。在新的发展时期,都市农业完全按照市民的多种需求构建培育,成为融生产、生活、生态、科学、教育、文化、休闲旅游、出口创汇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体系。以北京房山区都市农业为例,当地最常见的现象是经营者同时兼营食物生产、科技产品开发、旅游观光休闲、体验教育等多项内容,相应地生产和提供多种不同农业产品和农业服务。这与传统农业相比不单是经营内容的拓宽,它在经营管理机制和动力、对科技和信息的利用以及生产效益等方面的优势都是传统农业所不能企及的。

二、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的价值分析

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的价值是指:由开展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所引致的、当前技术和理论能够衡量或者预见的社会、经济等方面的作用效能(程度),包括可货币化度量的直接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非货币化度量的社会价值、人文价值。从内容角度讲,这一价值评估是人们对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识别、确认和评定的一种价值观念反映。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和理论归纳,笔者将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的价值总结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一)经济价值

作为一个经济产业,和其他产业一样,都市农业也通过生产和经营自身特有的产品和服务并推向市场,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产业效能,获得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合理布局生产产业,调整并优化种植业结构和养殖业结构,生产粮食、蔬菜、肉禽等常规食物,开发名特优、鲜活嫩农副产品,提供新鲜、卫生、安全的蔬菜、水果、豆奶制品等来满足中心城市人们不同层次的物质需求。和传统农业相比,都市农业凭借突出的区位优势、畅通的信息平台和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能较快地实现产业的集约化和市场化,从而具备更高的经济价值和更大的市场潜力。如北京房山区长阳镇2005年开始种植花卉,每月向市场推出花卉上万盆,仅“十一”假期卖出花卉12万盆;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房山区的花卉订单达到500万盆,为当地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都市农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城市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与更新。如北京房山区大部分农庄在基础生产之外还开辟了旅游观光、采摘体验等经营项目,为城市居民的周末、假期提供了上好休闲娱乐之处,第三产业顺势拉动起来,为该区经济结构的优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少农场或农业科技公司打造了自己的名优品牌,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收益。地处窦店镇的富恒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即通过都市农业的多功能化经营实现了每年800多万元的产业利润。

(二)社会价值

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不仅向市场提供物质劳动产品,也为市民打造了“精神家园”,还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起着社会劳动力“蓄水池”和稳定“减震器”的作用。

1.食物保障和食品安全。都市农业为城市居民提供日常所需食物、蔬菜、牛奶、水果等,满足不同层次的物质需求,改善家庭食物摄入,提高儿童营养。城市人口密集、工商业繁荣,相对而言远离了农村,但食物及资源的供给大部分仍来源于农村,不管从时间还是空间的维度来说,都市农业与乡村农业和外国提供给城市的食物资源形成了互补,有效缓解了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需求。从房山区的情况来看,截止到笔者调查时,该区累计已建立各种设施大棚10000栋,常年四季向市区甚至向外地供应蔬菜、水果及牛奶等各类食物和营养物质。

2.为城市居民提供第二个生活和休闲空间。都市农业区往往辟有景观绿地、采摘农园、花卉公园等,有的还建造了别墅式农居,为市民下乡度假休闲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代都市农业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活动,它们还成为城市居民接触自然、观光休闲、体验农业、减轻工作与生活压力、放松身心、强健体魄的休闲产业。我们在房山考察看到,每到周末,就有不少市民涌向城郊农业园区,享受田园生活。

3.增加就业机会。都市农业的多功能化经营拓展了产业的发展空间,延伸了产业链条,这就意味着需要大量不同层次的从业者,也就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据统计,2006年房山都市农业解决了10000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全区人均累计增收8000元,实现了经营者、劳动者和社会的多方受益。

(三)生态价值

有专家指出都市农业对城市生态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底斯特拉,吉拉德特,2000)。在现代社会,由钢铁水泥构筑的城市往往遭遇诸多生态、环境方面的困扰:如环境污染、热岛效应、公共空间缩小等等,使城市生态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了市民生活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于是都市农业的生态功能和价值开始凸显并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现在世界上一些大城市的都市农业部门都探索出了一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具体经营模式,使都市农业在为城市提供食物供应的同时,也产生了强大的生态价值。主要表现在:为城市涵养了水源、为城市提供了天然的生态屏障、为市民提供了绿地、净化了城市空气等。据房山区相关部门介绍,房山是北京的“肺”,对北京气候有重要影响。到2006年底,生态环境建设、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很大成果,全区建设大型秸杆气化站、沼气工程多处,推广太阳能光电、户用生物质炉近万户,同时还建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2处、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工程1处,这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创造了巨大的生态和社会价值。(四)人文价值

都市农业的人文价值主要表现在它能提高农民素质和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传播农耕文化。在主观上,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要求经营者有更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更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更高的经营技能和市场运作能力。发展都市农业,政府就要重视新型农民的培养,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民整体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农业和其它相关科技被充分运用到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极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产业效益。如2005年初,房山区为了发展都市农业,邀请农科院农林专家给当地技术人员和农户讲课、培训,还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及各类农林业院校合作,定期举办大型培训和讲座,从开发育种、温室栽培到产业合作、市场营销,从投资经营、节能减耗到企业责任与社会效益,为都市农业从业者进行系统深入讲解,使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此快速提高,房山区的都市农业相应得到较快增长。相比乡村农业来说,都市农业的商品率、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都很高,农民发展都市农业,可以获得较高收入。如,房山富恒农业公司依托强大的首都市民消费群体和农产品消费市场,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出来的“迷你小黄瓜”在首都市场上可卖到4元1斤;生产的“牛奶草莓”可卖到100元12个。足见发展都市有机农业能够给经营者带来丰厚的回报。使经营者获得较高利润是一种产业的人文价值最重要体现。此外,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还促进了农耕文化在都市社区的传播和影响。随着都市农业的发展,房山区建立了多个农业文化展览馆,一些都市农业企业辟有农业生产展览区和体验区。也就是说,房山都市农业可为首都市民提供了解农业生产、学习与体验农业生活、感受农业文明的场所和机会,较好地传播了农耕文化。

三、总结

如上所述,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指人们突破传统的农业经营理念、经营内容和经营机制,构筑多元化的农业产业链条,以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在城市区域发展农业的经营模式。与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相比,都市农业多功能化经营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等几多方面的社会价值。但是要使都市农业产生多方面价值,需要建立一种平衡经营者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产业运行机制。因为都市农业经营者追求的产业价值与政府追求的产业价值存在一定差别。比方说,政府希望农民能生产足够的粮食以保障城市供应,而经营者可能认为粮食生产并没有很大的盈利空间而选择放弃或者减产。这就需要政府提供各方优惠和扶持,以保障粮食产量。可见政府和社会找到符合全局利益的平衡点是都市农业发挥多方面价值的基本条件。

参考文献

[1]尼科巴克等,编,蔡建明等,译,增长的城市,增长的食物[M],商务印书馆,2005年

[2]谷中原,多功能农业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

[3]林耀初,胡月晓,都市农业产业定位研究[J],山东经济,2006年04期

第2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都市化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和关注热点,由此引发的乡村都市化和民族地区城镇化等问题已成为世界都市化发展的焦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是民族地区和民族人口都市化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标志,正确理解和引导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关系到我国都市化建设的全局,也关系到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独特性的传承和发展。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考http://察的都市化背景

都市化的概念。一直是西方学界研究的热点和争论的焦点。不同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跨学科的研究范畴给予了不同的定义和理解。我国学者将其定义主要概括分为三种:一是结果论或数量论,即把都市化定义为都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的提高;二是过程论,即把都市化定义为都市和都市人口增加的过程;三是狭义和广义区分论,狭义的都市化是指都市数量的增加和都市在国家生活中作用的提高,广义的都市化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它既包括城市功能的调整、人口分布与空间结构新形式的形成,又包括城市生活方式的普及。笔者认为我国幅员辽阔,既不可能让所有的农村人口全部聚集城市以实现都市化,也不应该让各地区走统一规划的道路,因此要求所有地区都按一个模式进行都市化。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我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现实。

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在都市化进程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少数民族地区因其固有的民族传统文化特性在都市化进程显得更复杂。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与广大的汉族地区相比。一般分布在地理环境偏远的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通是长期以来制约其发展的两大障碍。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部分边远民族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等社会形态中。当都市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时,我国的民族地区、民族人口的都市化就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他们的都市化进程与摆脱生存困境。实现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过程合而为一。虽然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社会形态发生变革的时间太短、速度太快,人们往往很难在各个发展阶段中划出一个截然的分界线。很多少数民族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实现了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实现了传统民族文化的全面的、大规模的变迁。因此。在探讨我国民族地区的都市化进程时。我们应该结合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采取更加科学和切合实际的考察指标。

周大鸣、郭正林在《中国乡村都市化》中把乡村都市化归结为五个方面:一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从事非农业的人增多;二是经济结构的多元化,第二、第三产业比重逐渐增加,农业经营方式从传统农业向外向型、商品化、现代化农业的转变;三是生活方式的都市化,人们的衣食住行和休闲生活向都市生活的转变;四是大众传播的普及化。随着乡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日益渗透到乡村社会。成为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之一;五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从保守、落后、守成转为开放、先进和进取,人的文化水平提高,人的总体素质提高。这五个方面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参照。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民俗活动、民族信仰的变迁。

二、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生产活动的变迁

历史上,很多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根据不同的生存环境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产方式,例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等以畜牧业为主,属于典型的游牧生产方式:赫哲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等以渔猎为主,属于典型的游猎生产方式。直到新中国成立的初期,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的少数民族主要生产方式是畜牧、渔猎、采集等,极少数民族拥有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逐渐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较为先进的农田水利事业逐步兴起,兴建了包括冶金、矿产、能源、电力、轻纺、食品、机械、仪表、化工、建材等在内的工业。伴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和民族旅游事业的发展。第三产业也蓬勃发展起来。据1962年12月31日《关于第五次民族贸易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中记载,“近几年来。在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少数民族地区各项t作获得了很大的成就。除个别地区外。广大农区和牧区胜利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并进而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许多地方开始建立起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不少地区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文教卫生工作有了新的成就。”当时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国家对民族地区的生产贸易给予了各种优惠鼓励政策,例如1981年8月15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给予低息贷款的通知》;1982年5月8日颁布的《商业部、国家物价总局、国家民委关于提高边销某原料收购价格的通知》等。这些通知的颁布,为提高当地农民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的积极性,为推动民族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各少数传统优势产业得到了不断巩固发展。例如以畜牧业为传统优势产业的内蒙古地区,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巩固了自己已有的畜牧业优势,通过畜牧业防灾基地建设,草原综合开发和牧区示范工程,使大面积草场得到封育、改良,畜牧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1998年6月6日,由原包头钢铁公司为主体新建而成的“包头钢铁集团”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启运。标志着该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头家直属特大型企业,通过改制优化重组,走上了一条由“大”到“强”的集团化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迈进的改革之路。湖北五峰地区发展了茶叶生产,西藏建立了大型的水电站、太阳能电站等,不争的事实表明,这一时期我国各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本民族的优势产业和边界贸易,使我国少数民族的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也被纳入了世界贸易市场。

总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全面变迁,在世界都市化潮流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正在向着多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生活方式的变迁

与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相应。千百年来少数民族形成了各具鲜明特色的传统的生活方式。例如蒙古族以马乳、羊肉为日常饮食,以毛皮制成的长袍等为主要服饰,居住在蒙古包中;藏族的日常饮食是酥油茶和糌粑,日常服饰是氆氇长袍,民居以土库房和帐篷为主;傣族的特色饮食是菠萝饭和以昆虫为原料制成的菜肴,民族特色的服饰是筒裙,吊脚楼是其传统的居所。可见我国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与各民族的独特的生存条件和生产方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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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傍山而居的民族,就将山居生活方式发挥到极致,食物以山里出产的香菇、果实等为主,房屋材料以竹木为主;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一切皆立足于草原牧业,奶制品和牛羊肉是其主要食物,居住的是方便迁徙的帐篷毡包。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经济百废待兴,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更是困难重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少数民族的贸易和财政进行补贴。例如商业部在1962年7月14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关于恢复和健全民族贸易机构加http://强少数民族贸易工作的指示》,将在少数民族地区供应的商品分为特需商品、照顾商品、一般商品三类,并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商业部门,必须面向各少数民族群众,克服一般化的经营作风,要根据各民族不同的需要,千方百计地组织适合各民族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进行供应”。国家在对少数民族生活资料进行补给时,充分地考虑到了少数民族饮食文化的独特性。确保了少数民族特有生活资料的供应。

近几十年。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少数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山居民族或游牧民族逐渐实现定居,民居建筑材料从竹木、毛毡转变为钢筋混凝土;少数民族家庭开始出现了专用的卫生间、洗澡间,厨房出现了现代化的厨房设备;少数民族青年纷纷开始穿着牛仔裤、旅游鞋,使用移动电话等现代化通讯设备。笔者曾长期在畲族地区做调研,江西省贵溪市樟坪乡生活方式的变迁可谓一个典范。20世纪90年代之前,当地畲族居民大多居住在以竹木和茅草为原料的传统民居——“埋权屋”中,政府先后出资修建了两片具有浓郁畲族风格和现代化气息的别墅楼群,为部分深受山洪、泥石流危害的“搬迁移民”和特困家庭改善居住环境。新建后的畲族民居,窗明几净、内部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和城市居民的生活状况没有很大差别。

四、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变迁

民族信仰和民俗活动具有稳定性和仪式性,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体现,是其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所在,是少数民族民族信仰代代相传的重要载体。

我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活动和仪式,如形态各异的成年礼、祭祀仪礼。风格迥异的婚丧仪式等等。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仪式大多只在本民族的重大节日和特定场合中表演,外族人一般无从了解或参与。如羌族的“祭山会”、瑶族的“度戒”、畲族的“传师学师”、纳西族摩梭人“穿裙子、穿裤子”(女穿群,男穿裤)、布朗族的“节”(染牙齿)等成年仪式有很多禁忌,一般不允许外族参加。其中羌族的“祭山会”、瑶族的“度戒”、畲族的“传师学师”不但外族人不能参加,连本民族的女子也不能参加,这是因为“妇女不能参加重大、神秘的礼仪活动,这似乎是世界文化的通则,其中妇女不洁、经血不洁、孕妇不浩的信仰是其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俗活动一度被错误地理解为“封建遗毒”而被政府取缔。这使各少数民族的民俗活动和仪式的开展从公开转入隐秘状态,更增加了神秘性和神圣性。总之,神秘性和神圣性是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两大显著特点。

近年来,民俗旅游成为很多民族地区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民俗旅游中展演的民俗仪式、民俗活动的神秘性和神圣性日渐消失,世俗性和商业性日渐增强。以最具展演性的民族歌舞为例。少数民族的山歌种类繁多,各具功能和特色,历史歌是为了传承本民族的历史记忆,教育下一代而演唱的民歌;祭祀歌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敬仰。祈祷祖先保佑而庄严颂唱的民歌……这些民歌的演唱常常和特定的仪式联系在一起,其主要功能是娱神,具有庄严性和神圣性。尤其是宗教祭祀过程中颂唱的民歌,是与已逝祖先沟通而使用的神秘语言,不仅外族人无缘耳闻,即使本族人一知半解也不敢多问,唯恐亵渎祖先或神灵。但是今天的民族歌舞常常被包装成“原生态表演”,成为发展民俗旅游、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一个重要手段。民族歌舞娱神的神圣性已经消失,娱乐游客的商业性成为主要特点。此外,很多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民俗仪式也成为了一种公开展演的活动,成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前奏。为了便于电台、电视台的现场直播或录制,这些宗教仪式不仅公开展演,还做了相应的改变,庄严性和神圣性已消失殆尽。

五、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变迁

民族意识又称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具有历史性、稳定性和排他性的特征。“民族意识包括民族属性认识、民族交往意识和民族发展意识三方面的内容。其实质是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的享有和保护。”

历史上,我国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统治集团曾经对少数民族有过程度不同歧视和压迫,具体表现为:我国部分传统典籍中曾将位于古代中原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在对少数民族的族称中加入“虫”、“豸”、“犭”等明显带有侮辱性的偏旁等。很多少数民族为了捍卫本民族的民族自尊心,保持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远走山林、戈壁、荒漠。特殊的历史境遇使各少数民族十分重视“族缘”关系,形成了对内团结一致、守望相助。对外封闭自守、戒备意识强烈的民族意识。例如,部分少数民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推行族内婚,禁止与外族通婚,族人一旦触犯,就会受到民族习惯法的严厉惩罚。又如很多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着本民族特有的民族隐语,用来作为确定陌生人是否本族人的依据。比如畲族盘问陌生客人:“顶角还是盖耳?”(蓝姓顶角,雷姓盖耳),“几窟油麻?”(蓝姓三窟油麻,雷姓四窟油麻),都是在盘问陌生客人“姓蓝还是姓雷”。如果客人可以听懂并正确地回答隐语则会被畲族同胞视为一家人,热情款待,否则就会引起畲族的排斥和戒备。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一律平等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各族人民获得了政治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物质和文化扶贫措施。对少数民族进行扶持,促其尽快摆脱落后、封闭的面貌。伴随着民族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族觉悟的增强,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民族平等意识、民族发展意识、民族文化认同意识都不断增强。旅游文化产业的兴起使各少数民族看到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意识到自身民族文化所蕴含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得到彰显,开始有意识地保护、整理和宣传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很多少数民族不再对自己的民族身份讳莫如深,愿意在公开场合强调自己的民族身份;如果父母双方一方为少数民族。子女往往自愿选择少数民族的民族身份。

六、结语

都市化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无法回避也无需回避。实践证明,都市化经济具有很强的“普同性”,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中心地位及强大的辐射作用,能够促使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生正负两个方面的变化。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各少数民族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对异族文化的了解加深,增强了不同文化之间的认同和吸收等。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多民族文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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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同性,尤其是相对弱小的民族在都市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和被动地位,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面貌在日渐消失。

在文化变迁中,起基础和决定作用的往往是物质文化,一般总是“物质文化”先于“非物质文化”发生变迁。物质文化变迁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因此关注少数民族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发展,据此引导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合理变迁,将是一个重要的思路和有效的方法。

第一,保持民俗文化旅游中民族传统文化的本真性。利用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资源发展旅游,又称为民俗旅游,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等特点,一度成为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重要产业。但是当今的民俗旅游,已经遭到了众多诟病。争论的焦点在于民俗旅游所具有的商业性使民族传统文化丧失了本真性。对民族文化商品化持反对观点的国外学者有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格雷本等人。格林伍德认为:“民族文化商品化后。不仅使当地民族对本土文化失去兴趣与信念,而且还会使文化本身丧失原有的内涵,文化的真实性将弱化”(nelsonh·graburu,1976)。政府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文化旅游时,一定要注意对传统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并举,避免民俗风情展演的商业化和庸俗化,并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即将濒临消亡的文化事项。

第二,促进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是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突出其独特的民族特色,即在继承民族传统手工业的同时。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经济。

从世界近百年的发展轨迹,我们看到少数民族经济在“重经济发展、轻民族意识”的无所谓的状态中完全丧失了本民族的特色。众多迹象表明,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正是以抛弃传统民族特色工艺和产业为前提的。正如何叔涛先生所指出的:“长期以来,当我们谈及某个少数民族解放后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民族经济的发展时,往往以该民族地区内国家兴建了多少工矿企业从而使该地区的工农业产值、劳动生产率、人均国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支等有哪些巨大的增长来举例说明问题。不能说这种论证没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兴建矿山、农场、林场、电站对当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和该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毕竟不是同步的。这同样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注重民族学意义上的民族乡经济的发展呢?一方面,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民族特色经济是我国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千百年来在特定民族传统文化熏染中形成的某民族的特色经济,尤其是传统手工业,只有在本民族地区才具有发展的独一无二的优势,一旦移植到本民族之外的地区去发展,则会出现变异而特色尽失。例如新疆的土陶、苗族银饰等等都是本民族享有盛誉http://的传统手工业,离开了特定的民族群体特定的地理环境,就会丧失原本具有的民族特色。

第3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 键 词现代都市法律文化,现代都市,社会学

一、作为都市法律文化生成基本前提的生态环境

研究都市的法律文化,首先要抓住“都市”这一基本要素。都市给人的最表象的特征就是它不同于乡村的生态环境,都市法律文化就是在这样一种生态环境下生成和演化的。所谓都市生态环境是借用自然科学的生态学概念,即对植物、动物机体适应环境的研究。在自然界,有机体通常系统地分布在一定的空间位置,从而实现物种之间的某种依赖和平衡状态。美国社会学芝加哥学派首先将生态概念运用于对城市的社会学分析,主要探讨城市空间分布与城市社会的关系,提出城市布局的 “同心圆理论”[1].我们这里借用生态环境的概念,对都市人口、地理、街区、交通、资源、居住等“自然因素”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关系进行分析,说明都市法律文化生成的基本前提,展现都市法律文化区别于现代乡村等其它法律文化的都市特色。当然这种分析需要大量的微观实证的考察,在这里,我只能大致勾勒出一些基本的轮廓和进一步研究的进路。

1.都市人口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都市与乡村一个最明显的自然特征就是人多且成份复杂。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和演化与都市人口有复杂关系,但是我们认为有两个方面是基本的,即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

(1)都市人口规模对都市法律文化的影响

单位空间人口规模扩大,导致对人口的管理更依赖普遍性的规则,并且趋向理性化,如果只依靠个别调整或非理性方法,不仅成本巨大,而结果必然是混乱;众多的人口在争夺都市资源过程中,像自然生态环境中发生的情形一样,必然产生分化,各自占据不同的行业,处于不同的职业位置,导致有秩序的“生态分布”,并形成“共生”和“依赖”的“生物链”;由于“见多不怪”,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注的可能性减少,出现都市人的“冷漠”现象,不关心别人的“家长里短”,都市成为“陌生人社会”,个人的自由度增强。可见在都市里,人们更容易具有理性的观念、遵守普遍规则的观念、秩序观念、个人权利的观念等等,而这些正是现代法律文化的基本元素。

由于人口众多,从总体上原子化程度提高,但是在微观层面,更容易形成“亚群体”的关系,也就是与乡村比较,人们在都市众多的人口中更容易找到与自己兴趣、爱好或利益相同的人群,从而结成小的生活圈。所以都市会有更多的社会组织,如行会、协会、同乡会、职业团体等等,在这些组织里有它自身的规则和文化,更能实现“自我统治”。这正是市民社会产生的土壤,而市民社会是现代法律和法治观念的社会基础。

人口众多对法律文化的影响不一定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这一点,在中国,像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特别重要。上海有近1800万人口,每天还有300万左右流动人口,这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而上海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城市,满足如此庞大的人口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善和充分。所以我们常常看到的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个别地区秩序比较混乱等等。我们认为,这些现象除了市民法律素质问题之外,可能更多是人口与城市的承受能力问题,是一个“客观问题”而不是“主观问题”。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城市也有这种现象,如大量的贫民区的法律文化较差,一个人到了贫民区也就“不守规矩”起来,到了高尚区就变得 “循规蹈矩”。这同样不只是人的素质问题,而是物质基础问题。“仓廪实,而知礼节”应该是我们考察都市法律文化生成应采取的唯物主义观点。

(2)都市人口结构对都市法律文化的影响

人口与都市文化生成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都市人口的复杂结构,主要有年龄、性别、种族或国别等。我们以上海为例说明:

首先,来看年龄与都市法律文化的关系。上海人口的年龄结构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原上海市民老年化加剧,新上海移民呈年轻化样态。而在新移民中,除了一部分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口外,还有大量的外来务工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正是这种复杂的年龄结构和人口素质,导致不同人口对法律文化生成和传播的作用不同。例如年轻人口更容易接受现代法律文化,而老年人口可能更具有传统法律文化,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原上海的老年人口中可能有很大一部分,由于更早地接受上海这一现代化都市的文化影响,不一定比新从乡村来的年轻人口对法律文化接受差。

其次,让我们来看人口中的国别和地区性与上海法律文化生成的关系。种族问题在美国等国是重要的分析纬度,在我们国家,起码在上海不是突出问题。但是上海作为中国最具有国际化特征的大都市,人口中的国别和地区性,对上海法律文化的生成和演化具有重大影响。上海有大量的外资企业人员、外国留学生、旅游观光人员等等,还包括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的人口;同时上海还有巨大的来自安徽、山东、江西、湖南等内地进入的人口。这些人口在上海人口中的比例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上海法律文化。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会带来现代的法律文化,从内地落后地区来的人口带来更多传统法律文化,从而对上海法律文化产生冲击和影响。

以上我们对人口规模结构与法律文化生成关系的分析还很简单,但是我们的目的是要说明,在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传播和接受中,人口规模和结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2.都市空间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都市空间因素既是都市法律文化的表征,又反过来影响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和样态。我们这里讲的都市空间主要指都市的地理位置、街区的分布、居住的场所和交通的布局。都市生态学认为都市空间分配是一个类似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布局。我们认为,都市空间的形态还应该是一种文化现象,受一个城市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1)都市的地理位置与都市法律文化的关系

都市地理位置有各种各样的类型,但我们认为以下都市地理位置,对都市法律文化影响较大:沿海城市、商业重镇。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沿海城市对外开放更加方便,和现代文明接触更加频繁,所以法律文化较浓;而内陆城市相对闭塞,开放程度较低,所以法律文化力量较弱。商业重镇一般处于大江大河或其它交通便利之处,所以商贾云集,商业文化基础较好,而商业文化与法律文化更加接近。上海既是一个商业重镇,又是沿海城市,一方面,上海是中国最大的河流——长江的入海口,故其商业可以说是 “生

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另一方面,上海身临环太平洋区域的前沿,和世界一些最发达地区的法律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上海的地理位置使上海成为我国法律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因此,对上海法律文化的培育也就不能忽视其地理位置因素的作用。

(2)都市街区的分布与都市法律文化的关系

都市街区的分布既是都市法律文化的表现,反过来对都市法律文化又产生重要影响,都市法律文化的建设应该考虑都市街区的布局所能发挥的作用。

首先,街区分布是都市法律文化的表现。在西方近代国家的都市里,由于其法律文化是以工商业社会和市民社会为基础的,所以都市的中心或黄金地带往往是商业区,而非国家机关[2].一般而言,法律文化更重视社会而不是权力。例如上海市政府,原来在上海黄金地段的外滩,而现在则搬到人民广场,以及徐汇区等其他城区。我们认为这是上海法律文化进步的表现。

其次,街区分布对都市法律文化生成的影响力。我国现在还有很多都市的黄金地段或中心城区是国家机关,典型的如北京。处于城市中心或副中心的机构,与一个城市或区域不同方向人口的距离基本相等,因此对城市各个方向的影响力是大致相等的。市中心或区域中心为商业区,表明商业文化在城市中处于中心位置,商业文化影响力大;市中心或区域中心为权力机构,表明权力文化影响更为显著。我国是一个现代化的后发国家,法律秩序的建立与法律文化的形成,更多的需要国家权力的推进,因此国家权力包括司法机关处于城市或城市区域的中心地带,既方便市民的接触,也有利于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的传播,所以在一定的阶段是具有合理性的。

再次,都市街区的分布影响法律和法律文化的支配范围。例如在都市中心,法律及其文化处于支配地位;而在都市圈的城乡接合部非正式的制度及其文化往往具有很强的力量。又例如,在地面街区法律及其文化是主流;但在地铁等地下街区,往往有更多的违法和犯罪。

(3)居住场所和交通布局与都市法律文化的关系

居住和交通是城市生活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无论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法律文化,还是作为观念意识的法律文化都与其紧密相关。

首先,中国都市居住区域和交通布局更多受国家法律规划的控制。例如上海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改造的重要任务是住房问题。为此上海市政府在住宅布局规划、撤迁安置、功能配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政府在这种城市改造中呈现的法律行为,对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影响巨大。

其次,都市居住和交通关系更多表现为正式的法律关系,而不是自然的血缘和习惯。都市的居住和出行方式跟乡村比较,更多符合法的要求、依靠法的运作。例如上海人的住宅基本关系是法律上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而不是亲戚朋友等血缘道德关系。水、电、煤气、保卫、环境等都依靠陌生人供给,彼此遵循法定或约定的规则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因此人们的居住既是都市法律文化的表现,又是都市法律文化孕育的基本场所。又例如,在上海人们出门都离不开交通,很多人每天上下班花费在道路上的时间为3、4个小时不足为奇。现代的交通如轨道交通、地面交通、私人轿车等,没有一样离得开正式的法律规则的调整。随着上海城市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上海的城市交通将成为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相应地,上海的交通布局和人们的交通行为方式将成为都市法律文化的最重要的表现和内容之一,也成为塑造都市法律文化的重要因素。

二、作为都市法律文化生成内在根据的社会因素

关于文化生成与社会的关系,存在着一些相对立的理论范式[3].首先是“唯心范式”与“唯物范式”的对立。作为三大古典社会学家之一的韦伯认为,是人的文化观念决定着一个社会的形态和发展,例如西方文化中的形式理性主义传统,导致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和西方法律社会的形成,形式理性决定了西方社会的基本轨迹。同样作为伟大的古典社会学理论先驱的马克思认为,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文化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其次是“结构范式”与“互动范式”的对立。作为结构范式的古典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文化是社会的结构性要素,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文化通过社会化的过程内化到个体之中,影响个体的行为方式。而互动范式则认为,文化是微观互动的个体的主观定义,互动产生文化,而不是文化决定互动。

我们认为,“我在文化之中,文化在我心中”,现代都市法律文化生成的基础根植于作为结构性要素的社会存在,如现代都市生产方式和劳动分工、现代都市社会分层、现代都市社会组织、现代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现代都市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制度等;但是在承认这种结构性要素的前提下,个体的微观互动仍然是都市法律文化生成的基本途径,如现代组织的运作、现代性大众消费、市民与权力的互动、以及现代性仪式、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等。因此,这里既有对都市法律文化宏观结构背景的分析,又有对都市法律文化生成的主体行动和主观意义的微观分析,是一种宏观结构背景下的行为分析。

1.现代产业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现代都市的经济基础在于现代产业,现代化都市产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分工,即把工作划分为人们专门从事的许多不同的职业。正是由于分工的存在,人们的相互依赖性加强。根据迪尔凯姆的看法,角色的专门化会加强社会团结。人们通过互相依赖,联系在一起,成为一种“有机的团结”,而不是作为孤立的、自给自足的个体间的 “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相适应的是更多强调权利、平等和合作的现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迪尔凯姆称为“协作性法律”,即现代法治和法律文化;与机械团结相一致的是更多强调义务、不平等和控制等以惩罚为中心的法律,或者因血缘、地域而不能不发生的道德、风俗、习惯性强制。[4]

现代都市产业结构[5]的特点对都市法律文化的影响巨大。世界上一些最现代化的国际都市主要是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的基地。例如上海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进行了大规模的产业结构的调整,上海的产业发展目标是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和信息港,所以主要发展第三、第四产业。现代都市这种产业结构的特点对都市法律文化的影响巨大。因为这种产业具有更强的超越时空性,所以更依赖于信用机制。法治而非人治、正式的法律规则而非道德和惯例,才是现代都市产业需要的最根本的信用机制[6].例如,人们把终身积蓄的财富交给银行、投资基金、证券市场,不是因为了解这些组织的人品和道德,而是相信法律和法治。

所以,现代化产业的存在和运作离不开法律环境的保障;同时,现代化的产业本身就是法律文化的表征。没有现代化的产业,就不可能有现代都市法律及其文化,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社会意识形态关系理论的深刻洞识。

2.大众消费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现代化的产业导致大众化消费。在现代都市里,大量的消费品被现代化的产业生产出来,大众消费成为现代都市最具特色的文化景观,是区别于传统文化、乡村文化最显著的标志[7].“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山珍海味、天下美食、国际名牌,这些在传统乡村社会只有帝王将相、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东西,都市普通百姓都能享用。随着大众消费在都市的普及,与之伴随着的消费文化也就进入千家万户。消费不仅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一种身份或社会地位的标志,也成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各种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制度、消费者维权活动、消费者组织在都市出现;消费信贷、消费保险、消费合同等现代法律制度和规则成为都市市民的生活常识。这样,现代的法律文化也就随着大众消费普及到普通市民身边。

不仅如此,文化本身也成为一种大众消费品。在传统社会或乡村,文化是一种奢侈品,所谓文化活动只限于所谓的精英阶层;而在现代都市,文化生产成为一种产业,“文化工厂”、“文化消费”的概念已是司空见惯。因此过去只有少数权力精英和职业精英,如政府官员、法官、律师等才掌握的法律知识,现在也能被大众所接触。总之,大众消费带来大众文化,而这种大众文化正是现代法律文化最重要的滋生土壤。

3.都市社会分层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中处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在社会精神文化的生产中也处于支配地位。现代的社会学理论也认为,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划分标准除了经济地位,还应该包括权力、声望、文化资本等纬度[8],例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使个体区别于其他人的因素越来越不是基于经济或职业因素,而是基于文化品味和闲暇嗜好”[9].因此文化和社会阶级、阶层相关联,不同的阶层的法律文化多少是不一样的,其对法律文化的态度也是不相同的。

西方古代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中产阶层是法治建立的社会基础。在现代都市,中产阶层并不是一个内部一致的概念,他可能包括从服务行业的雇员到学校老师、专业医疗人员等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大多数观察家认为,在当今西方现代化的法治国家里,人口中大多数属于中产阶层。中产阶层之所以是法治的社会基础,主要是由中产阶层的经济地位决定的,中产阶层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的可能性都相对较小,所以他们是希望社会秩序稳定的基本力量,他们的经济地位既依赖法治的保障,又是法治秩序稳定的根基。所以,上海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同样不能忽视上海的社会阶层的因素。

4.现代都市社会组织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现代都市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组织在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更重要。组织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如医院),给我们的成长加上标记(如学校),并且当我们死亡的时候,又看着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如殡仪馆),所以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组织。韦伯最早对现代组织的兴起提出系统解释,他认为组织是以一种跨越时空的、稳定的方式把人类的活动或他们所生产的物品协调在一起的一种手段[10].现代组织是科层制,科层制这个词由蒙西尔·德·古尔耐(monsieue de gournay)首先使用。他把一个名词“办公室”和一个来自希腊语的动词“统治”连在一起,因此科层制指官员的统治。在典型的科层制之下,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等级,所有的任务都由程序化的、严格的制度来控制。韦伯进一步认为在现代社会,科层制不可避免地要扩大。

科层制本身需要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来组织和运行,科层制使都市生活相应地“格式化”,我们几乎所有的行为,公行为和私行为、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等都必须按照理性的规则来进行。这种依照正式的、理性的规则来行事的特征,就是法律文化的一个明显特征。

5.政治权力与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

在现代都市环境下,政治权力无处不在,都市里集中了更多的官方机构和公权力的人,因此有更多的官员、警察、法庭等。这些政治权力与市民的互动,催生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和传播。例如,都市政府与市民互为法律文化的主角,权力要受到公开监督,执法要经严格授权,并应程序公平;政府免费的公园体现了政府对民众平等的关怀和尊重,公民争取更充分休息权的诉求也得到了回应;公民也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政务来行使自己监督的权利。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也一样,政府控制的主要是政策、财政性资金等社会资源,这就会要求去建立一个法治的政府并严格依法行事;企业要求平等对待和自由的竞争,对政府规制提出合法合宪的法治要求。

在中国的都市,政治权力推进法律文化的力量往往更大。例如上海是中国最发达的工商业城市,根据市民社会产生法治的理论,上海应该有更多的法律文化。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北京而非上海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中心。北京有中国一流的法律院校和科研机构;强大的媒体向全国传播着法律文化;更多的法律研究和实用型人才汇聚北京;最先进的法律思想和研究成果产生于北京。这其中的原因就是中国的法治是国家推进的而非市民社会演化的,国家权力和官方推动是法律文化的生成的主要力量。

三、现代都市法律文化的生成机理

法律文化的生成,通常的观点是基于国家的推动或者社会的自发生成,西方概念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二元对立关系,尽管当代西方国家与社会有走向重合的趋势;而我们概念中的国家与社会是一个统一整体,尽管目前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的现象。现代都市法律文化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共同作用的条件下生成、传播、并为民众接受并进而影响到国家与社会。

(一)都市法律文化的产生

生活在各种社会环境中的个体间的不同种类的文化不是自然出现的。它们必须经由(通常是有组织的)社会行动创造出来。[11]法律文化在文化之中比较特殊,由于法律文化的特殊性,它并不是简单地由单个的个人或者一个小的社会群体就可以产生的,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国家和社会的合力生产出来的。

国家以许多方式影响了法律文化的生成。其一、国家与地方政府以立法的形式运用权力来塑造法律文化的基础——法律制度。在立法过程中国家对法律的内容和思想进行选择,按照其想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进行法律制度的建构,国家以其权力为法律文化的生成作了方向性的选择,在多种可能性中确定某一种为主流的法律文化。其二、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对法律文化生产的环境产生影响。国家在建立行政机构时,对机构的权力作出了相应的限制:有机构内部的限制,如内部监督部门;机构之间的限制,如相互分工制约;同时存在机构外部的限制,如舆论监督,公民信访等途径。这些对于行政权的限制主要是通过程序来实现的,由于设定了良好的程序,使得行政权力的行使经过程序的过滤得以实现公正、平等,而对于法律文化的主体——公民来说,在参与行政行为的时候可以切实感受到法律制定的程序所追求的法律文化的精神。这种存在于每个人周围的法律环境对于法律文化的产生与接受有着无比寻常的作用。其三、国家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文化的精神作出诠释。法律文化的形成还有赖于人们的法律观念,依赖于人们的法律信仰。我国学者谢晖指出:“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空白的、法律是无望的。”[12]柏拉图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些国家就会得到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13]国

家以公正严明的司法裁判,透明清楚的司法程序,体现法律追求目标的司法解释,对参与以及关注单个案件的个体会形成强烈的亲身感受,其判决的倾向性将会对个体的法律信仰的形成进而对于法律文化的生成有着巨大的影响。

社会是法律产生的基础。作为一种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力,且普遍有效的社会规范,法律产生并运行于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之中。而其在产生之初发生了异化,即在利益调适中更多地承担着维护专制特权统治秩序的角色,直到近代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解放出来,并使国家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的需要,民主精神和法律至上的要求才得到确认和弘扬。[14]近代市场经济、契约自由、民主政治的发展孕育了法律。而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和利益主体是形成法律观念和建立法律国家的根本性因素,正如郝铁川教授所述:“现代法律建立在相异的多元化所有制(产权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经济基础之上。”[15]市民社会是由各种利益集团以一定的形式构成的,当这些在经济和其他领域中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要求在政治上、法律上表达他们的意志。这种要求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强大动力,也是实现现代法律最初始的根源。市场经济使社会分工更加细致,这些社会分工创造出一些新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在那些从事同一职业活动的人们所应具有的同质性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就其性质来说,可以视为职业群体内部的共同价值观念,它对职业群体内部成员的行为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而这些职业道德为了让社会中的个体一进入这个圈子就遵循这些规则,就有了让这些规则上升为法律的需求,而国家为了协调各个利益集团的冲突也有必要用法律来规范各个行业的行为。这样社会生成的规则就提升到了法律的层面。

国家与社会在实现社会整合的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文化的生产,国家进行社会整合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法律手段。首先,从表面上看,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然而实际上立法者对社会规律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对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社会秩序演变的复杂因果关系有完全的、透彻的、前瞻性的了解。法律社会的法律一方面是市民社会各利益集团以及公民代表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达成的协议,另一方面是将运行在市民社会中的规则通过立法机关赋予法律形式予以认可。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反映有效运行在实际生活中构成社会秩序的社会规则、规章,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是反映少数人的需求,那么,这样的法律就不能带来社会的普遍遵守,只能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来维持。这样的法律只能是恶法,不是真正的法律。其次,法律的普遍遵守必须以市民社会为基础,法律受到尊重并得到社会的普遍遵守是法治社会的一条基本要求。法律在其创制的时候应该广泛地体现市民社会各利益集团的意志,法律一旦形成,它就被赋予了国家的政治形式,具有某种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有权以强制的方式推行法律。法律秩序的构建应以市民社会普遍自觉地遵守法律为基础,而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是法律文化的核心理念,也应该作为法律文化的共同价值基础。恰如杜尔凯姆的观点,社会整合的基础不是卢梭所说的理性契约,不是斯宾塞所说的出于利益的自由竞争,也不是孔德所说的国家的强制力。社会整合基于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共同的道德规范,正是这种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共同的道德规范为社会秩序提供了保证:它使理性契约得以缔结和履行;使利益竞争得以进行;法律制裁得以实施;国家权力得以执行。[16]

(二)都市法律文化的传播

在一个社会中,并不是每一个个体都有同样的机会获得所有文化的。相反,各种文化客体基于社会化组织的生产和文化传播,达到不同的社会阶层与群体。生活在各种社会环境中的个体间的不同种类的文化也不是自然出现的,它们是文化如何传播的结果。[17]

文化传播的拥有和控制,以及哪些内容被传播,涉及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大众传媒在都市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人们信息的获得大部分来自各种媒体。就我国的现状来看,国家控制了大众传媒的主流声音,如报纸、电视台、广播,国家对其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国家有倾向性地报道、宣传一些事件,在公民中大范围地进行思想上的影响,改变或者建立起其对于法律文化的理念。如孙志刚事件,国家完全有能力将该事件压下,使其无法见诸于任何文字,但国家任由媒体渲染、评论,这是因为国家为建立法律对公民做意识上的引导。权利意识和人权观念是法律文化的基础,如果公民缺乏这些意识,法律文化是建立不起来的,而媒体的持续性大范围的宣传将引起人们的重视或反思。国家继而又在法律上做出合乎民众期待的反应,则使大众本来尚存的疑惑变为清晰的概念,这种概念的建立或者改变正是国家运用传媒进行法律文化传播的目的。

都市的教育异常发达,作为大众意识形态建立的主要方式之一,国家将教育作为法律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其中包括全国大范围的普法运动,也包括从中学开始的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国家虽然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但是传播归根到底是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人在社会活动中对文化的分配和享受,是一种沟通人与人的共存关系的文化交往活动。都市法律文化是集体创造的结晶,当然也离不开都市社会成员的集体参与。尤其是在都市群体文化中,人们通过参与群体性的活动,在满足个人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参与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从而促进了都市法律文化的发展。国家控制了大量的传媒工具,但是无法控制所有的媒体,互联网以及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大大加强了社会个体的交流技能,而且不必担心为自己的言论负责。都市人群的娱乐活动丰富,有大量的互相接触的机会,口口相传对法规或者案件的评述时常影响另外的个体。都市法律服务业发达,服务业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进行了必要的法律知识的传播。法学的演讲,对时事的评论等活动也对个体进行教育。

(三)都市法律文化的接受

所谓“文化”,就是指特定社会普遍接受的一套习惯性思维或行为方式,是社会习俗与道德规范的总称;如果人的言行不符合当地文化,就会引起普遍的反感、反对、指责甚至压制。[18]法律文化的产生与传播其最终目的是让社会成员所接受,并且按照既定的规则模式行事。共同的法律文化价值之所以在社会整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因为它“为社会成员之间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和相互行为提供了一套共同的标准。其不仅是人们相互交往时必不可少的基本资源,更重要的是,法律文化价值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共同的立场。每个社会成员接受了一套共同的法律文化价值观念,也就类似于形成托马斯所讲的共同的”情境定义“,他们在行为和互动过程中就会处于它的指导之下,遵循法律文化价值中所内含的以及引申出来的规范要求,并以此来规定、控制和协调相互交往的联系和冲突。当这种相互交往过程持续不断时,明确的制度化规则就会产生”[19],同时,也正是在共同价值观念的作用下,这些制度化规则才具有了合法性,得以有效的运转。

国家在传播法律文化时运用了主动的灌输式的模式,更多的是停留在灌输法律规范的层面上,运用各种手段使社会成员了解国家法律文化的取向,并鼓励或者强制大家遵守国家既定的规范。而这种情况下民众

对法律文化的接受是有限的,大家了解了一些法律规范,也照着这些规范去做了,但是其并不都知道为什么这么去做,而大部分仅仅知道如果不这么做我将受到何种惩罚。这种被哈特称为“外在观点”的看法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接受,毕竟通过国家的传播、教育等能理解“法律”精神的社会成员是少数。而大多数按照规范去行为,又了解规范的背后意义的社会成员是从行动中得到感性认识的,这种面对自身利益或者感受另一个体利益因受到规范的约束而变化的认识,使社会个体真正体会了规范的内涵,并进而接受它。一个个体在进行一项诉讼的过程中,会去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会去了解司法制度,在其行为的过程中他便内在地接受了法律的理念。而在社会成员进行经济交往时,最重要的是信赖利益,信任产生于值得信任的行为,其在社会中是否存在,取决于该社会的习惯、习俗以及规范——简单地说取决于文化。这种行为模式是参与到这一行为中来的每个人都遵守并且长久地保存下来的。每一个想要参与进来的人都必须事先了解这些规范,并且他也乐意去了解它,因为他想知道这些规范会带给他什么样的利益。在经济交往中的个体的行动在相互影响着,每个人在行动之前就已接受了这些规范。规范对于社会个体对规范的接受来说提供了一个范本和目标,而行动却是社会个体达到接受规范的途径,同时行动在不断打破规范的同时也在创造着新的规范。

(四)都市法律文化的固化

文化最终都会有一个物质形态以及固定的行为模式的表征,固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社会个体对文化接受的表现,大家接受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的价值取向渗透到社会个体对物质形态、制度规范以及行为模式的创造、选择、使用上来,法律文化也不例外。

法律是严肃的,不能随意更改,例如法庭被建造得庄严肃穆,人们对于法律的尊敬被完全复制到了法庭这个建筑上。法律的价值其实与法庭的建筑样式并无关系,但是人们在对法律产生了敬畏之心后,潜意识里觉得法庭就应该被建造的庄严肃穆,使人看到法庭就被一种严肃的气氛所笼罩,这种对法律文化价值的品位已经被凝固住了,所以不管哪个国家的法庭、法院的建筑都是显得十分威严,而这种威严并不仅仅是权力的体现,它所反映的是法律的内在价值追求。法律追求公平、平等,于是天平被用来当作法律的标志,独角兽被尊为法律的象征。建筑、标志都是文化的产物,反映了大众对文化的看法。又例如,在我看来,法官这一形象已经不是一个人物形象,而应该是一个抽象而又具体的概念,是一个能对事实做出公正裁判的法律的替身。可以感受到的是,当一个社会个体听到“法官”这个词汇的时候,第一反应并不是他是谁,是哪个人,而是他能公正的断案,能给出公平的判决。这样的情况就是法律文化氛围内法官形象的固化。当然法官的着装、法庭的设置、用语、程序都有助于法官形象的固化,然而应该明确的是,最终能使法律文化固化下来的还是法的精神。

社会中的个体以及群体的价值选择是不同的,各种不同的利益在互相冲击的过程中必然要进行妥协,否则将会出现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局面。在妥协的基础上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价值。当这种相互交往的过程持续不断时,明确的制度化规则就会产生。而规则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人们在接受了规则之后的行为就变得合乎常理,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种反映法律文化的行为就被固化下来。就如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一样,基于共同的认识,创立了交通法规,民众根据交通法规来支配自己的行为,这样日常性的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之后,大家再做出相同的行为时就会变得无意识,并不需要刻意去做这件事,因为这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注释:

[1] [英]吉登斯:《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731-732页。

[2] [英]吉登斯:《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731-732页。

[3] 见[澳]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4月,第6-16页。

[4] 参见[澳]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4月,第319-320页。

[5] 现代产业主要分为四类:以农业为典型的第一产业;以制造业为典型的第二产业;以金融服务业为典型的第三产业和以知识生产和信息服务业为典型的第四产业。 第二、三、四产业一般都布局在都市。

[6] 参见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三联书店2003年8月,第27-62页。

[7] 见[美]约翰·r·霍尔、玛丽·乔·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43-175页。

[8] 李培林、李强等:《中国社会分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第6页。

[9] 转引自[英]吉登斯:《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374页。

[10]见[英]吉登斯:《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438-441页。

[11] 参见[美]约翰·r·霍尔、玛丽·乔·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9-40页。

[12] 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自序第3页。

[13] [希腊]柏拉图:《法律篇》,《西方法律思想史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25页。

[14] 参见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7-148页。

[15] 郝铁川:现代法治“尚异”,检察日报,2000 年3月5日。

[16] 参见郑杭生、洪大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国家与社会——从文化的角度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17] 参见[美]约翰·r·霍尔、玛丽·乔·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周宪、许钧主编,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9-40页。

[18] 张千帆:《道德与理性——对中国宪政文化与制度建构的评论和反思》,法学文献,北大法律信息网, 2004年11月8日

第4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 都市化 文化研究 都市文化研究

一、都市文化研究的基本理念

席卷全球的城市化进程正对当今世界产生至为重要、深刻与全面的影响。从学理上讲,社会学一直将城市化定义为一种城市居民增长的人口现象。另一方面,尽管城市化包括城镇化、城市化与特大城市(都市)化三种形式,但依托于规模巨大的人口与空间、富可敌国的经济生产总量、发达的交通与信息服务系统而出现的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级都市群,无疑代表着当代城市化进程的最高环节,对人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当代城市化进程称之为“都市化进程”(metropolitanization advancement)。

如同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级都市群日渐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枢纽与中心一样,依托于其上而出现的不同于农村、城镇、中小城市的都市文化模式,对当代人类社会的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同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首先,大都市不仅是经济、金融、商业、信息技术的中心,在精神文化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等方面同样具有霸权地位,并主导着当今世界文化市场的消长与盛衰。其次,依附于大都市而产生的新的生活方式与观念,从其一出现就是全球性的主流话语,并迅速地淹没了不同国家、地区固有的也许已延续了上千年的地方经验与价值传统。正如斯宾格勒说“世界历史,即是城市的历史”[1] (p353) 一样,对以大都市为中心的当代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而言,完全可以将之引申为“当代世界文化,即是国际化大都市的文化”。作为人类城市文化发展的最高代表,都市文化本身即是人类文明与文化发展的最高环节,在它内部已摄含了前此各低级阶段如乡村、城镇、中小城市文化的要素与精华,因此当代国际化大都市为我们在更高的历史阶段、更全面的整体视角及更深刻的本质层次上研究城市文化提供了现实对象。在当代,不是一般地研究城市文化——历史上的城市文化或当代普通城市的文化,而是只有把研究对象放在作为中心及最高环节的大都市文化模式上,才能在深刻的思想意义与直接的现实意义上把握住人类文化发展的本质与规律。这是在当代研究都市文化的重要性所在。

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城市化水平低,农业文明传统沉重,以及它们作为物质基础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观念、方法、工具等方面的制约与局限,使中国当下的都市文化研究显得相对贫乏,远不能满足中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内与都市文化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两大话语谱系。一是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研究。这是由于受西方大都市群理论影响而开辟出的新方向。尽管它好的一面是使都市研究作为一个重要对象进入到社会科学的学术视野,但由于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对都市文化结构及其人文精神层面很少触及到,即使注意到文化要素,它们一般也停留在文化产业等实用与商业层面,对其深层的文化价值重视不够。二是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研究。与前者相反,这些研究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影视、广告、网络、流行文化与时尚等都市的审美外观或文化幻像上,由于缺乏必要的切入都市社会现实的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它们往往割裂都市审美文化外观与产生它的经济社会基础的内在联系,因而也不能完成解释都市现实乃至批判都市存在的理论与思想任务。

因为国际化大都市不过是晚近五六十年才出现的,而全球性都市文化模式存在的时间还要更短,因而出现上述问题也是非常自然的。可以相信,都市文化研究要想真正成为一门成熟的世界性前沿学科,其道路也必是相当漫长与曲折的。在当下,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首先树立起对都市化进程的理性态度。在某种意义上,当代的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的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从主体角度讲,都市的出现使人类在整体上被“都市化”了。尽管一个当代人可能并不直接生活在大都市,可能对城市生活方式激烈地批判与否定,但无论现实中的衣食住行,还是更高层次的文化消费与精神享受,他们都不可能与大都市绝缘。因而,那些激烈反对都市文明的学术与思想,基本上都不是理性的产物。如加拿大学者简·雅各布斯说:“企图从那些节奏缓慢的乡村中,或者是那些单纯的、自然状态尚未消失的地方寻找解救城市的良药或许会让人油然升起一种浪漫情怀,但那只是浪费时间。”[2] (p502) 从对象角度看,都市环境本身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与个体存在的最新空间形态。在都市里固然存在着许多令人苦恼的问题,如社会学家讲的过度城市化、城市危机等,但另一方面,这并不能构成反对城市文明或大都市文化的理由与借口,因为它们不仅是当代人生存最重要、最直接的社会环境,也给个体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随着经济生产与信息传播的全球化及世界文化市场的初步形成,国际化大都市文化对人类及其个体的影响更是变得无处不在,要想脱离这个现实背景去谋求更高层次的生存与发展,是不可能有任何现实意义的。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全面发展的个人”是人类社会生产的终极目标,其内涵是“使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局部生产职能的痛苦的承担者”。[3] (p500) 这当然也是当代人在都市化进程中的最高发展理想。但另一方面,正如马克思特别指出的:“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4] (p21) 也就是说,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不可能在低级的原始和谐状态或不发达的社会关系基础上达成的。把这两方面的要求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当代人“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具体而言,一方面,由于影响人“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由中小城市转移到国际化大都市,另一方面,由于当代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更高阶段与历史的新篇章,因而,如何减少人自身在城市化进程的异化,如何在国际化大都市的社会背景中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就成为当代中国都市文化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最深刻的价值理念。在这个意义上,都市文化研究的目的就在于为当代人提供一种理性的方法、观念、理论与解释框架,以便整理他们在都市化进程中混乱的内在生命体验与杂乱的外在都市社会经验,帮助他们在“都市化”了的生命主体与迅速发展的都市现实世界之间建立起真实的关系与联系,实现他们生命的本质力量并在真实的世界中得到全面的发展。这是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文学:从文化研究到都市文化研究

当下与都市文化相关的研究各有不尽人意之处。对于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研究来说,其问题主要是失之于“实”,忽略了都市的文化层面或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这是作为实证科学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必然表现。而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研究,其问题则在于失之于“虚”,它们掩盖了都市文化繁华表象背后的本质或深层结构,充其量只能生产出各种时尚化了的知识与趣味。由此可以得出两点认识:(一) 尽管两种话语都可以揭示出当代都市文化的某些侧面或局部,但又都是不全面的,因而不可能指望依靠两者之中的任何一者去建立一门具有相对严密的学科形态及较为纯粹的学理价值的都市文化理论;(二) 这也带来积极的启示,即,要想完成解释都市现实乃至批判都市存在的理论与思想任务,必须在努力吸收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和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等学术资源的同时,又能够通过理论创新在这两大话语谱系之间建构出一种对话、交流的知识生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知识结构与学科框架上为当代都市文化学科的诞生准备好充足的条件、奠定下坚实的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座桥梁,以打通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分类框架与学术传统上固有的各种障碍。

从中国当代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实际状况特别是就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的具体语境看,我们认为,只有文艺学、美学最适合做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桥梁,这可以从原理框架与经验研究两方面加以阐释与论证。

从原理框架的角度,其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中国文艺学从一开始就不是只关涉原理与知识生产的纯学术,它的一个具有理论基础性质的命题即“文学是人学”。这个命题尽管初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从逻辑上严格考究,则直接混淆了“文学”与“人学”在本体存在、知识谱系与学科形态上的重要差异,以是之故,在文艺学近百年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中,与“文学”关系最密切的形式、审美、文学语言、文本结构等纯粹学术问题是相当边缘化的,相反却是作为“人学”在文学艺术领域中直接表现的阶级性、社会性、意识形态、生产与消费等外部研究一直是主流话语。对此中是非尽管难以一概而论,但这种学科形态与学术传统,给中国文艺学赋予了相当浓厚的社会科学属性与功能,则是无须做更多论述的。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影响是,在文艺学与经济学、社会学之间并没有过于森严的学科壁垒。在当代都市化的背景下,由于“文学”之“文”已发展为“都市文学”或“都市文化”,而“人学”之“人”也摇身一变为与农夫、小家碧玉等传统生命主体很不相同的“都市人”,因而从中推出“都市文化学是研究都市人的学问”,也是不存在学理障碍的。其次,从美学学科的原型结构看,在康德哲学体系中,审美(判断力)一直是知识(纯粹理性)与伦理(实践理性)之间的桥梁。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序言中,也把这个“判断力原理”称为“谜样的东西”。对此正如劳承万的阐释:“构成谜的是矛盾的双方。一方面,判断力是一个‘先验原理’,它能够‘运用于对世界本体的认识’,‘同时开示着对实践理性有利的展望’,这似是逻辑理性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它又能对主体产生‘愉快及不快情绪’,尽管不是直接的关系。康德补充说,‘从这些概念(即认识中的诸概念——引者)永不能引申出一个对于愉快及不愉快情绪的直接结论来’。……这就构成了审美判断的特殊性质。”[5] (p123) 引申一下,如果说纯粹理性是一切社会科学最必要的主体条件,实践理性是一切人文学科最深刻的价值基础,就不难推出,以判断力为学术对象与起点的美学研究——它一方面与认识论的概念、逻辑等有联系,另一方面又与伦理学的欲求、价值等相牵连——正是关注主体价值建构的人文学科与注重经验事实阐释的社会科学之间最具合法性的中介与桥梁。从学理上讲,以文艺学、美学为中介,正可以使文艺学固有的“社会—人生”意向与美学固有的“悟性—理性”意向,在当代都市化进程中开拓出新的知识境界与前沿学科形态。进一步说,以文艺学、美学为中介,在都市文化的学理架构中实现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学科交叉建设,在充分保留前者的人文价值与后者的科学精神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互动,既有助于社会科学摆脱其僵硬的实证本性而变得灵动,也可为人文学科飘邈的审美天性提供真实可靠的地基。在这个新的学术空间中,实现科学性、人文性、审美性的良性循环与互动,催生出一门以当代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为研究对象的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的人文社会科学来,其现实意义也是自不待言的。

从经验研究的角度看,中国文艺学、美学与都市文化研究的学科亲缘性,不仅不偶然,相反还是以相当深厚与为数众多的经验研究为根基的。从学科背景上讲,中国都市文化研究与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都市文化研究主要隶属于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等学科。在中国,尽管在学科分类上都市文化研究最应纳入的是社会学之下的文化社会学或其他学科下的艺术设计、城市建筑等,但由于中国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的特殊性,从一开始它就与中国文学、特别是其文学批评、文艺学、美学等结下不解之缘。一些西方的社会学家、城市规划学者,之所以对中国文学学者研究都市文化想不通,原因大概就在这里。

都市文化研究与中国文学的学科渊源,可追溯到当代中国文学研究中的文化研究思潮。在某种意义上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运动,是中国文学从自身分化出文化研究的直接原因。中国文学研究的“文化学转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 它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文学创作,对寻根文学的阐释与评论直接导致了文学批评向文化批评的话语转型。由于文化批评更关注文学文本背后与外部的东西,如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人种与民族、深层心理结构、性本能等,因而极大地拓展了文学批评的理论思维空间。而对当时以时代背景、思想内容、艺术形式为三项指标的文学批评模式的反感,同时又不满于简单运用西方文艺观念与审美尺度解释中国文学现象,也是造成文艺批评方式发生变革的重要原因。(二) 在西方文化研究理论的观念与话语引导下,文艺学、美学研究者不再满足于做基本理论与纯粹学术研究,而是将有关理论成果直接运用于迅速发展变化着的现实世界,于是,非文本的影视网络、非文学的大众文化、非艺术的审美文化、非学理的文化消费与文化娱乐、非书斋的日常生活与超级市场,以及与经济学等密切相关的文化产业、旅游文化等,就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成为文艺学、美学的研究对象。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研究思潮中,文艺学、美学既是其始作俑者,又是其学术重镇,既掀起了巨大的学术波澜,也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举其要者,如王岳川、王宁、徐贲等人的后现代文化研究,高小康、王德胜、肖鹰等人的大众文化研究,陶东风、姚文放、王纪仁等人的当代文化研究,吴中杰、陈炎、周宪、李西建等人的审美文化研究,王一川、尹鸿、戴锦华等人的影视文化研究,金元浦、花建等人的文化产业研究,也包括一些新的边缘学术方向的建设,如童庆炳、李春青等人的文化诗学研究,胡经之的文化美学研究,刘士林的中国诗性文化及江南美学与文化研究,王杰等人的审美人类学研究等。从文艺学、美学学科发展出来的文化研究,在扩展文艺学、美学研究的对象与空间的同时,也使自身的传统研究方式与评判尺度发生了重要变化。对此中是非尽管至今仍有争论,但在某种意义上,由于它直接呼应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中国当代历史进程在中国学术研究范式与思潮上的具体反映,因而在生命力与影响力两方面都是不容忽视的。(三) 它还具体体现为古典文学研究中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向。作为中国文学研究的大本营,古典文学研究向以老成持重、传承有序乃至相对保守为特色。但受“文化学转向”影响,特别是由于引进了西方文化人类学、现代民俗学等新思维与新方法,在这个原本平静的领域中也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以叶舒宪、肖兵等人为代表的中国当代文学人类学派,在“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的总名目下,对许多中国古代典籍作了全新的阐释与评估。尽管其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打破古典文学相对封闭的学术框架、丰富人们的学术观念与研究的技术手段等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实,受“文化学转向”学术思潮的影响,文学的文化研究并不局限在上述二级学科,如当代文学界对都市文学题材的研究,现代文学界对海派、京派文学的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界对上海与巴黎或其他国际化大都市文学(文化)的比较研究等,尽管道术各有不同,但都殊途同归于都市。对都市文化研究而言这些也都应予以充分关注与思考。

三、当前都市文化研究的特点与学术渊源

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也进入到全面发展的新时期。首先,中国现代化的核心更明确地定位在城市化与城市发展上。与此同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不仅像北京、上海、广州等近现代大都市日新月异,一些新的中心性城市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生长出来。随着城市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与城市化开始淡出,各种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乃至于建设世界级大都市群,开始成为中国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这为都市研究的深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其次,都市生活方式与都市文化模式逐渐成为中国当代文化的中心。在都市的新天地中,生存的物质条件与精神环境的巨变,使人们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精神趣味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变化。都市化进程带来的新经验、新思想及新问题,也在寻找一种可以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理论与解释框架。与中国当下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相比,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创新显然滞后了许多。而正是由于都市文化研究本身在学科上的空白,才为在文化研究中获得一定研究经验与方法工具的中国文学介入这个新的学科领域提供了契机,其在逻辑上仅是把研究对象从“文化”进一步确定为“都市文化”而已。

从文学学科背景出发研究都市文化,只是晚近十年才发生的学术转型,现在从任何角度做评价都为时过早,因而,这里仅就其发生过程中的特点与学术渊源略作说明。

当代都市文化研究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地缘性。当代都市文化(文学)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集中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原因是这些城市本身及所处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高,且与国际大都市的交流与联系十分密切,生活在这些地区的文学研究者,出于对当代以大都市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的亲身体验与学术敏感,率先开拓了以国际化大都市为学术背景的中国文学研究新方向,使城市文学与文化研究成为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一个新空间与有机构成部分。

二是延续着文学的文化研究之学脉,在文学批评、文艺学、美学及古典文学研究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都市文化研究话语。早在文学的文化研究中,中国文学的研究对象就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其主题即由传统的乡村让位于当代的城市,如文化研究涉及的大众文化、审美文化、影视文化、文化产业等,本就是当代都市空间最典型的文化形式,只是最初人们未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而已。随着当代中国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三大都市群的初步形成,特别是上海等182座国内大中型城市(截至到2004年)相继提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目标以后,作为文化研究更高形态的都市文化研究,必然要进入到中国文学的学术框架中。在文学批评方向上,如蒋述卓、李凤亮等从1996年开始,先后承担了“城市公民文化素质与现代审美意识培养”(广东省“九五”社科规划项目)、“城市公民文化素质与现代人格培养”(国家教委专项任务项目)等科研项目,出版和发表了《城市的想象与呈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文学:涌向都市的潮声》(《粤海风》1998年第1、2期)等著作与论文,认为城市文学应该成为都市人诗意栖居的精神方式,并提出通过建立城市诗学,从积极的角度肯定都市文学、都市艺术的生产对都市人审美意识、精神人格的塑造作用等。在文艺学、美学方向上,如高小康、刘士林等从1995年开始,将文化研究进一步定位在“文艺与当代城市生活方式研究”(国家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项目)上,高小康发表与出版了《论文艺活动的都市化》(《文学评论》1999年第6期)、《游戏与崇高──文艺的城市化与价值诉求的演变》(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文化市场与文学的发展》(《文艺理论与批评》2003年第3期)等著作与文章,开辟了从城市生活方式角度阐释文学与文化的新思路。刘士林出版与发表了《阐释与批判——当代文化消费中的异化与危机》(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文学批评的终结》(《文论报》2000年3月15日)、《90年代的娱乐文化研究》(《东方》2000年第2期,《新华文摘》2000年第8期转载)、《当代文化趣味的粗俗化》(《天涯》2000年第5期)、《关于城市音乐文化的阐释语境问题》(《音乐艺术》2003年第2期)、《当代江南都市文化的审美生态问题》(《光明日报》2005年10月11日)等专著与论文,从城市文明与农业文明的比较、文学批评被文化批评取代、文化消费与城市精神再生产、城市文化研究的中国语境、都市文化与审美生态等角度,推动了文化研究在对象上的具体化与在学理上的深入。在古典文学研究中,孙逊、潘建国等从中国古代小说与城市文化、近代小说与晚清上海书局等独特角度入手,发表了《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双城”意象及其文化蕴涵》(《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东京故事”》(《文学评论》2004年第4期)、《清末上海地区的书局与晚清小说》(《文学遗产》2004年第2期)等论文,在城市生活背景与文化语境中阐释中国古典小说,为中国古典小说与文学的研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学术空间。

三是以文学为学科背景的都市文化研究具有明显的前沿学科与交叉学科性质。就前沿性而言,如有学者指出:“都市文化研究具有前沿性,是因为它所面对的各种都市文化经验与问题几乎都是前所未有的,许多新问题都是传统人文社会科学没有遇到的;有些问题尽管在表面上看与过去的一些历史现象相似,但由于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结构的巨大变革,这些问题在性质、程度和范围等方面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异,这也是在学科建设上之所以要提出‘都市文化学’的根本原因之所在。”[6] 将都市文化研究界定为“一门世界性的前沿学科”,是对中国都市文化研究在学科归属上的首次界定,对于其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就交叉性而言,以文学研究为学术背景,广泛借鉴与吸收相关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是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的基本特征。如发表于《学术月刊》2005年第8期的《江南都市文化历史源流及现代阐释论纲》,一方面,它不同于对江南文化传统的文史研究范式,突出了阐释历史经验中的现代性价值,目的是“从城市化进程这个在当代具有全球意义的时代背景出发,通过发掘与探索中国都市文化传统及其精神遗产的现代性价值,从而为21世纪的中国新文化建设提供一种本土性的理性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不同于当下一般的大众文化、审美文化那种宏大研究范式,而是在具体的研究对象上选择了江南都市文化——这个“以中国民族为生产主体、在本土历史文化背景中创造出来的都市文化模式”,主旨在于“还原与建构出一种真正属于中国民族的都市文化的特殊形态与深层结构原理”。[7] 这不仅表现出都市文化研究鲜明的学科交叉性质,同时也在努力探索中国都市文化走向学科独立的经验基础与理论方法。

总之,与西方的城市(都市)研究主要隶属于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等不同,中国都市文化研究的学术渊源正在当代中国文学学科的理论建设与学术发展之中。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现代化运动中,中国文学研究的“文化学转向”及其成果构成了中国都市文化研究的原始发生形态;而晚近十年开始的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社会发展目标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则为中国文学研究从文化研究转向都市文化研究提供了物质条件与学理契机。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再到都市文化研究的学术转型,其现实原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8] (p505)

[参考文献]

[1][德]斯宾格勒著,陈晓林译. 西方的没落[m].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

[2][加拿大]简·雅各布斯著,金衡山译.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3]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5]劳承万. 审美的文化选择[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6]孙逊. 都市文化研究:一门世界性的前沿学科[n]. 光明日报,2005-9-13.

第5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城市化本身就具有鲜明的二重性。一方面,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进程的核心指数与主要尺度,因而,“城市人口首次超越农业人口”,可以看作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与持续发展的重要成果与象征。但另一方面,中国城市高速和超常规的发展也进一步激化或加大了城市与乡村、中小城市与中心城市的矛盾与差距,造成了房价高涨、交通拥堵、看病难、上学难、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与矛盾。特别是很多刚从农村来到城市的人,由于对新的生存环境、工具技术及游戏规则很陌生且不适应,不仅很难切实地分享到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利益,而且付出了沉重的牺牲和巨大的代价。正是由于这个深层原因,才出现了对“国际大都市”的尖锐批评和“中国伪城市化”等极端言论,同时否定我国城市发展的舆论和社会思潮也迅速滋生并广泛传播。在某种意义上,这些观念、意识、心理与社会思潮,扰乱了我们对中国城市化应有的理性认识和正确判断。但究其根源,则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长期存在的“城市盲点”密切相关。一方面,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在知识谱系和价值观念上具有浓郁的“乡土中国”色彩,使人们在面对迅速的城市化进程时缺乏必要的理论资源与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受西方影响,关于大都市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环境、经济、人口与管理等方面,不仅片面而且也不适应中国城市发展的特殊经验。这是在认识和描述城市时容易走向简单化、非理性和极端化的主要原因。推动关于我国城市发展的基础理论和正面研究,是清理和消除在思想和现实中极为有害的“反大都市”或“逆城市化”舆情思潮的关键。

结合近年来国内城市研究的探索,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以“城市科学”的学科建设为中心,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提供基础理论和科学方法。具体是以马克思有关城市发展的理论观点为指导,整合中外在城市环境、政策、规划、经济、管理、人口、交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打破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过于专业化与精细化的既有学科架构,以满足城市研究多元化的知识需要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实需要。

在这方面国内已有一些探索。如201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设置“城市科学”新目录,为推动城市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如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首批资助项目《中国都市化进程年度报告》、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等,在综合研究城市发展上都积累了不少的成果,为“城市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积累。

二是以“都市文化学”的学科建设为中心,推动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的转型与升级。传统人文社会科学以古典人文精神和现性系统为核心,无法从容应对以多元性与异质性为主要特征的都市社会,由此产生的大量知识与观念,不仅不符合中国城市化的理论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反城市的。当下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反大都市”舆情,可以说主要是在这个温床上繁殖的。都市文化学根据城市化的规律和特点,其目的在于为当代人提供一种理性的方法、观念、理论与解释框架,对农业背景下形成的文史哲和在工业背景下形成的现性文化如何融入都市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蒙与引导作用。

第6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摘 要:近几年业界兴起时评热,其中热情最高的是都市报,与此相应的是学界的时评研究热。目前对都市报时评的研究分为三类:一是对都市报时评专版的个案研究;二是对都市报时评兴盛的原因、总体特征、意义及发展趋势的研究;三是对都市报时评热的反思。这些研究都是将都市报时评作为一个点进行探讨,鲜有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对都市报时评展开研究,因此,有关都市报时评本身、都市报时评版运作模式发展变化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

关键词:都市报;时评;综述

一、引 言

都市报是以广大城市居民为主要读者对象、采取市场化经营手段、强调新闻性和服务性的综合性日报。初创期的都市报几乎无一例外地以社会新闻闯天下,以信息量大以及时效性、贴近性强等特点吸引读者。经过十余年的摸爬滚打,走向成熟的都市报面对新闻环境和读者需求的变化,适时而动,大打时评牌,有人将此称为继20世纪初《时务报》和20世纪40年代《大公报》“星期社评”之后的第三次时评热。

纸媒、广电、网络上方兴未艾的时评热潮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青年报》等新锐报纸时评专栏专版的开辟不无联系,而2002年《南方都市报》在第二版开设整版时评这一开创性举动则带动了都市报的时评热。最先探索创办时评版的是《中国青年报》、《深圳特区报》等党报、机关报,而近几年,创办时评版热情最高的则是都市报,其时评版在数量上也远远多于其他报种。

二、现有研究成果

与近几年业界兴起的时评热相对应的是学界对时评的研究热,仅就学术论文而言,在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以“时评”为主题能搜索到上千篇研究论文,这些研究大致可分为四类:一、从新闻业务角度研究时评的写作规范。二、从新闻史的角度研究时评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三、对时评专栏专版的个案研究。四、对近几年兴起的时评热的反思。

具体到对都市报时评的研究,截止到2011年12月能获得以都市报时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论文59篇。这些论文集中于2003年之后发表(见表1),这与业界都市报时评版的创办是相切合的。2002年《南方都市报》在都市报中率先开办时评版,拉开了广州报业的时评战,时评的“广州现象”也随之蔓延到其他地区。2003年11月5日,《京华时报》开辟时评版,2003年11月11日,创刊伊始的《新京报》即推出时评版,引发了京城报界的时评热潮;东部地区南京的《现代快报》《南京都市报》、上海的《东方早报》,中部地区武汉的《楚天都市报》、长沙的《潇湘晨报》的时评版等也是在2003年之后相继创办。

摘 要:近几年业界兴起时评热,其中热情最高的是都市报,与此相应的是学界的时评研究热。目前对都市报时评的研究分为三类:一是对都市报时评专版的个案研究;二是对都市报时评兴盛的原因、总体特征、意义及发展趋势的研究;三是对都市报时评热的反思。这些研究都是将都市报时评作为一个点进行探讨,鲜有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对都市报时评展开研究,因此,有关都市报时评本身、都市报时评版运作模式发展变化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

关键词:都市报;时评;综述

一、引 言

都市报是以广大城市居民为主要读者对象、采取市场化经营手段、强调新闻性和服务性的综合性日报。初创期的都市报几乎无一例外地以社会新闻闯天下,以信息量大以及时效性、贴近性强等特点吸引读者。经过十余年的摸爬滚打,走向成熟的都市报面对新闻环境和读者需求的变化,适时而动,大打时评牌,有人将此称为继20世纪初《时务报》和20世纪40年代《大公报》“星期社评”之后的第三次时评热。

纸媒、广电、网络上方兴未艾的时评热潮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青年报》等新锐报纸时评专栏专版的开辟不无联系,而2002年《南方都市报》在第二版开设整版时评这一开创性举动则带动了都市报的时评热。最先探索创办时评版的是《中国青年报》、《深圳特区报》等党报、机关报,而近几年,创办时评版热情最高的则是都市报,其时评版在数量上也远远多于其他报种。

二、现有研究成果

与近几年业界兴起的时评热相对应的是学界对时评的研究热,仅就学术论文而言,在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以“时评”为主题能搜索到上千篇研究论文,这些研究大致可分为四类:一、从新闻业务角度研究时评的写作规范。二、从新闻史的角度研究时评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三、对时评专栏专版的个案研究。四、对近几年兴起的时评热的反思。

具体到对都市报时评的研究,截止到2011年12月能获得以都市报时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论文59篇。这些论文集中于2003年之后发表(见表1),这与业界都市报时评版的创办是相切合的。2002年《南方都市报》在都市报中率先开办时评版,拉开了广州报业的时评战,时评的“广州现象”也随之蔓延到其他地区。2003年11月5日,《京华时报》开辟时评版,2003年11月11日,创刊伊始的《新京报》即推出时评版,引发了京城报界的时评热潮;东部地区南京的《现代快报》《南京都市报》、上海的《东方早报》,中部地区武汉的《楚天都市报》、长沙的《潇湘晨报》的时评版等也是在2003年之后相继创办。

综观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归为三类(见表2)。

一是对都市报时评专版的个案研究,有26篇论文,占研究总量的44%。这类论文既有对都市报时评版特色的整体研究,如吴玉兰《都市报评论版特色分析——以“楚天时评”版为例》一文分析了“楚天时评”专版的三大特色:“栏目有特点,版面内容丰富”、“议题丰富,注重舆论监督”、“写作风格的平民化”,并从“坚持地域特色”、“打造品牌栏目”、“加强立言意识”、“坚持百家争鸣”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又有抓住都市报评论版的某一突出特点做文章,如夏长征、牛静《 以“思想启蒙的公众诉求”促进都市报的主流化转向——对时评专栏的解读》一文围绕南都时评的功能定位“思想启蒙”分析了其时评内容以及利用时评进行思想启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李冬明《互动:报纸时评专版(栏)的创新之路——以时评版为例》则紧扣“互动性”这一南都时评的特色,从互动空间、话题选择、传受观念、热点讨论四个方面展示了南都时评的互动性。

二是对都市报时评兴盛的原因、总体特征、意义及发展趋势的研究,有24篇论文分析了近几年都市报时评热的背景以及时评的特征、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陈旭鑫《报刊时评:中兴与规范之路》一文认为.“新闻竞争”“政治民主”“受众觉醒”是近年来时评中兴的三大缘由。张昆、陈新焱《都市报新闻评论四大趋势》一文从四个看似二元对立的方面(“评论作者:精英化还是草根化”、“评论选题:本地化还是全国化”“评论文本:八股化还是个性化”“评论时效:快餐化还是慢餐化”)探讨了时评未来的发展趋向。

三是对都市报时评热的反思,有9位学者撰文对都市报时评中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如毕诗成《娱乐化将吞噬新闻评论的生命——兼论都市报时评的发展误区》认为都市报新闻评论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现实环境、从业理念等原因使其在新闻评论的轨道上步入了娱乐化的歧途且渐行渐远而忽视了评论的理性思辨,作者提出了应对新闻评论娱乐化倾向的社会对策。

除此之外,以都市报时评为研究对象的学位论文有十余篇,较有代表性的有郑忠明《都市报时评现状问题研究》(暨南大学,2006)、柳俊伟《都市报新闻时评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5)、陈瑜《浅析时评在民主政治进程中的作用》(华中科技大学,2007)、王秀荣《都市报时评的大众书写》(西北大学,2009)、洪巍《“湘江评论”版研究》(湖南大学,2009)。

三、尚待研究的领域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虽然对于都市报时评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是已有的研究都是将都市报时评作为一个点进行探讨,鲜有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研究都市报时评,因此,有关都市报时评本身发展变化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事实上,都市报从创办时评专栏专版以来一直都在摸索时评版的运作方式,比如《南方都市报》2002年3月4日开办时评版后,曾在2003年4月2日、2004年3月2日、2006 年 10月 10 日对时评版进行较大规模的改版、扩版,在这过程中,其时评的特点、时评版的运作模样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些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既是都市报时评渐进式发展的体现,也预示了都市报时评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

以静态的眼光研究某份都市报的时评个案或研究某一个时间段的都市报时评显然难以把握以上问题,唯有以动态的思路进行研究才能把握都市报时评在发展过程中扬弃了什么,才能总结提炼出都市报时评的发展规律。

参考文献:

[1] 吴玉兰.都市报评论版特色分析——以《楚天都市报》“楚天时评”版为例[J].当代传播,2009(5).

[2] 夏长征,牛静.以“思想启蒙的公众诉求”促进都市报的主流化转向——对《南方都市报》时评专栏的解读[J].东南传播,2007(3).

[3] 陈旭鑫.报刊时评:中兴与规范之路[J].新闻与写作,2004(8)

第7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世界性;世界主义;国际大都市;上海;海派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28 — 04

上海: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上海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上海城市发展目标也在循序渐进向更高的层次迈进。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以浦东为龙头,尽快将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之一(简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2001年,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上海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口号,国务院批复了将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目标(简称四个中心);2007年,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了上海在今后五年,要建“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目标;2011年11月,第九届上海市委十六次全会确定了到202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在2012年5月举行的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上,上海明确了要加速向国际大都市迈进的目标。

从 “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到“四个中心”,再到“国际大都市”,上海的城市定位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国际大都市”意味着上海已具有城市品牌营销意识,而“国际文化大都市”则明确了以文化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策略,它说明城市的发展重点已从经济导向转向了经济与文化并举。

何谓“国际大都市”?这个称谓具有怎样的内涵?上海是怎样进行“国际大都市”文化建设的?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具体论述。

“国际大都市”称谓及其“世界主义”内涵

“国际大都市”是来自于西方的一个概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该词在国内得到迅速传播和广泛应用。作为全国“四个率先①”的践行者,上海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建设中的“国际大都市”。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媒体中也出现过 “世界城市”(或称“世界级城市”)或“全球城市”这样的专业术语,然而这些词汇具有特定的政治经济内涵,有关讨论只是限于学术领域。相对而言,“国际大都市”在中文里外延比较宽泛,它可以理解为“国际化”大型城市,所以该词在国内得到了广泛运用。

笔者认为,国际大都市可对应于英文中的Cosmopolitan city,后者通常被用来形容世界知名的大型城市,如纽约、东京、伦敦等,这些城市因为容纳了不同种族、不同族群的移民而具有“世界性”特征。西方学界对于“国际大都市”(cosmopolitan city)所呈现的“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已有诸多论述。以上海为例,阿克巴(Ackbar)指出开埠时期的上海呈现出“治外法权的世界主义”〔2〕;范彼得(Van der Veer)指出西方人在外滩所建的万国博览会般的建筑,是上海“世界主义”的直接体现〔3〕。

从西方学者的论述来看,国际大都市是与“世界性”及“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相关的一个概念。关于cosmopolitanism一词,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没有固定的翻译,章国锋将其译为“世界主义〔4〕”,陈志明建议将其译为“普世共同价值〔5〕”。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译法可适用于不同的情境,前者是具有概括性的概念型词汇,后者则表达了该词所蕴含的价值观。在本文对于“国际大都市”(cosmopolitan city)的探讨中,笔者将根据不同的语境分别采用“世界性”或“世界主义”的译法,前者用来描述城市的社会文化环境,后者则是指城市主体在构建城市发展策略中所持有的理念和价值观。

有关“世界主义”的讨论最初出现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哲学中。康德(Immanuel Kant)曾从“世界主义”的视野分析历史与哲学的课题,讨论全球性的法律应用在全世界的人类社群。19世纪后期及20世纪初期,在民族国家理论和文化批评哲学中,“世界主义”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学者们对全球化、人类命运的相互依存做出反思,将“世界主义”作为一种理想的普世价值观,提倡“世界主义”应该是超越国家和民族主义的。可见,“世界主义”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一种价值观念。当今社会学科对于“世界主义”的讨论已不再局限于抽象的哲学层面,而是呈具体化倾向。当前西方学界不仅对世界性的人(cosmopolitan)进行讨论,也对世界性的城市(cosmopolitan city)进行讨论。人类学家汉内兹(Hannerz)探讨了“世界人②”(cosmpolitan)这样一种文化身份,并将“世界主义”定义为一种“与他者打交道的倾向和态度”〔6〕。根据汉内兹的描述,“世界人”是跨国界的旅行者,是资产阶级精英,也是文化的消费者。另有学者指出当今“世界主义”在地方具有不同的表现,并分别以“平庸的世界主义(Vernacular cosmopolitanism)〔7〕”、“有根的世界主义(Rooted cosmopolitanism) 〔8〕”、“精英化的世界主义〔9〕”、“民族主义的世界主义〔10〕”等来形容。笔者认为,以上讨论都是围绕着“世界主义”的实践。不管是城市作为主体,还是人作为主体,与哲学意义上的“普世价值观”参照,当今的世界主义实践是受地方利益、主体选择各方面因素影响的,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城市在历史上一直是我们所谓“世界性”生活形态的中心〔11〕,然而目前有关城市的“世界主义”实地研究并不多。克莱格(Craig)等学者对当今英国曼彻斯特城市进行的研究表明,该城市的房地产资本家通过打造“世界性”作为城市的品牌营销策略,来吸引消费者和投资者,他们是城市“世界主义”的生产者和诠释者〔12〕。与曼彻斯特相似,当前许多发展中的城市也正在构建自身的“世界性”,并将其作为城市的品牌营销策略。本文将围绕上海以“国际大都市”为定位的文化实践,分析“世界主义”在上海的具体表现形态。

上海的“世界主义”文化实践

上海是一个以“世界性”为特点的城市。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殖民者在上海开埠地建立了世界闻名的国际大都市。近代上海曾容纳了多达15万的来自于58个国家的外国人。与历史比较,当今上海在建的“国际大都市”具有全新的意义,它的建设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西方殖民者。比较开埠时期所呈现的“治外法权的世界主义”,当今上海的“世界主义”具有不同的表现。笔者认为,当前上海的“国际大都市”建设,是蕴含了“世界主义”诉求的宏大工程。在中文语境中,它是以“开放”为背景,以“国际化”为叙事的。

随着建设“国际大都市”口号的提出,上海的“国际化”目标更加明确。2010年公布的上海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就提出了“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各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举办各类国际会议、展览、论坛、赛事等活动;营造国际化的居住和商务环境;营造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若干国际文化风情街等。可见,上海正从经济、文化领域全方位地塑造国际大都市的形象。2010年上海世博会正是“世界主义”的文化巨作。上海世博会从投资总额、参观人次、志愿者数量方面都创造了世界第一的历史记录,它向世界展示了上海这个新兴的国际大都市,体现了中国的实力。另一方面,世博会通过在全国范围的大力宣传和行政动员,起到了展现国家实力、传递民族精神的作用。可见,世博会展现的“世界主义”是具有民族主义内涵的。

国际大都市是 “世界主义”的城市,城市主体是“世界主义”的生产者。笔者将分别从国际化城市景观的塑造,对“国际人士”的宣传,以及“海纳百川”城市精神和海派文化的构建,来分析上海当前的“世界主义”文化实践。

“世界性”城市景观

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上海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配合“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上海的城市规划力求凸现国际化与现代性的形象。许多标志性建筑是由国外建筑设计师设计的:东方艺术中心的设计者是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环球金融中心的设计者是美国KPF建筑师事务所,金茂大厦的设计者为美国芝加哥SOM设计事务所,上海科技馆由全球第四大建筑事务所RTKL公司设计,上海大剧院的设计者则是法国建筑师夏邦杰。这些新兴的城市地标展示了上海新的“世界性”形象。与此同时,“老上海”作为“世界性”的文化符号正得到复兴和重新利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市政府持续性分阶段规划了历史文化风貌区,重现老上海历史风貌;至2000年底,已有三百多个近代历史建筑列入历史文化遗产。社会学家阿巴斯指出,当今上海正在将历史作为一种象征性的资产,昔日国际大都市的辉煌为今日上海提供了历史文化底蕴,使这个城市更加具有魅力,这对于吸收外商投资,旅游贸易是具有好处的〔13〕。

“新上海人”

国际大都市呈现的“世界性”社会文化环境,是包含了多种族、多国籍的人群的。由此,外国人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就是国际大都市的一个指标。上海外国人就业中心主任孙汉德曾表示,伦敦和纽约的国际化程度最高,香港也有10%左右,但上海的外国人比例只有百分之零点几。〔14〕由此,提高外国人人口比例,是当今上海“世界主义化”工程的一个重要目标。自2002年起,上海年鉴每年公布来沪的外国人增长比率,并开辟专栏,对于优秀外国人及他们的先进事迹做出报道。除此以外,上海市政府每年都通过颁发“白玉兰奖”,来表彰在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外国人。奖项创立以来,上海市每年授予白玉兰奖的外国人数量从1993年的十几位,增加到了2010年的七十多位,获奖人士大多为外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与此同时,媒体中也开始用“新上海人”来称呼在上海生活的,对上海作出贡献的“外国人”、“港澳同胞”及“外地人士”。笔者认为,“新上海人”是一种象征性称谓,它在文化上将精英“他者”转化为“我者”,使之成为城市的“世界性”文化资产,这种“精英性的世界主义”是上海“国际大都市”品牌营销的策略,目的是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和精英入驻,从而为城市增加社会资产和文化资产。

“海纳百川”城市精神与“世界主义”

既然国际大都市是以“开放”为特色的,那么这个城市也需要建构一套支持“开放”的文化体系。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的开放是主动的,与殖民地时期的被迫开放相比,是具有不同意义的: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后者的主体是西方列强。当前上海的“国际大都市”定位,需要在意识形态上论证开放的正确性,既不表现出崇洋,又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吸纳更多的外资及外国人入驻。笔者认为,近年来“海派文化”以及“海纳百川”城市精神的构建,正是应此需要而产生的。

“海派文化”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上海市政府支持,学术界主导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城市文化建设运动。以“海”字为中心,上海学术界从上海滨海的地理位置、来自五湖四海的城市移民、万国博览会般的建筑,以及多样化的语言、饮食、艺术文化表现等方面,论证了上海文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并将这种特性归纳为“海纳百川”四个字。海派文化使开埠时期的上海国际大都市得到了重现,当今学界不再讳言上海的殖民地历史,而是从正面承认了西方人对上海城市发展的作用,从而指出上海作为中国现代化窗口的历史地位。熊月之将西方人对上海文化的影响概括为海派文化的“异质性”,并指出这种文化“异质性”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来说,类似于文化原生态〔15〕。这种表述肯定了西方人对于上海的影响。

随着海派文化建设的深入,上海学界进一步将“海纳百川”作为对上海城市精神的归纳。2003年,上海社科院出版了《海纳百川,上海城市精神研究》〔16〕一书;2008年,上海市政府正式提出将“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作为上海的城市精神。这些文化举措体现出上海对于自身文化的认识和定位,已经确定将“开放性”作为核心理念。“海纳百川”城市精神的生产是对海派文化的升华,它是对于“开放”的诗意诠释。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挣脱了姓资还是姓社的束缚,上海正以全新的面貌再度在世界上崛起,上海不仅是中国的龙头,它的发展目标是亚太乃至全球的国际大都市。在“海纳百川”精神的指导下,上海的进一步开放变得名正言顺。海纳百川是上海的“世界主义”宣言。

结论

本文介绍了上海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并对“国际大都市”称谓及其“世界主义”内涵进行了分析。笔者指出,当前上海的“国际化”文化实践,是一种“世界主义”的文化工程。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上海正在担当起时代的重任,为建设中国的国际大都市而努力。笔者从城市景观、“新上海人”、海派文化及“海纳百川”城市精神的角度,分析了上海对于“世界性”城市形象的具体构建过程。海派文化将“老上海”作为“世界性”文化符号而赋予价值。“海纳百川”城市精神的核心内涵是“世界主义”,它为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上海的进一步开放奠定了基础。与开埠时期的“治外法权的世界主义”相比较,当今上海所展现的世界主义是社会主义特色的。地方的“世界主义”实践体现了精英化及民族主义的诉求。“新上海人”展现了 “精英化的世界主义”,世博会则展现了“民族主义的世界主义”。

〔参 考 文 献〕

〔1〕李天纲. 南京路,东方全球主义的诞生〔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Abbas, Ackbar.Cosmopolitan De-scriptions: Shanghai and Hong Kong〔J〕.Public Culture, (2000) 12(3): 769-786.

〔3〕Van der Veer, Peter. 2002. Colonial Cosmopolitanism. In Steven Vertovec and Roen Cohen, eds. Conceiving Cosmopolitan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 乌尔里希·贝克.什么是世界主义〔J〕. 章国锋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02).

〔5〕 陈志明.对cosmopolitan的理解与汉语翻译〔J〕.西北民族研究,2009,(03):106-109.

〔6〕Hannerz, Ulf.Cosmopolitans and Locals in World Culture,In Mike Featherstone, eds., Global Culture. London: Sage, 1990. 237-252.

〔7〕Hall S, 2002, Multiple belonging in a world of multiple identities in Vertovec S and Cohen R eds Conceiving cosmopolitanism, Theory, Context, and Practice.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25-31.

〔8〕 Appiah, Kwame Anthony. The Ethics of Identity〔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2005. 213-272.

〔9〕Anderson, A 1998 Cosmopolitanism, universalism and the divided legacies of modernity in Cheah P and Robbins B eds Cosmopolitics: thinking and feeling beyond the nati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265-89.

〔10〕Eriberto P. Lozada JR. Cosmopolitanism and Natio-nalism in Shanghai Sports〔J〕. City & Society, Vol 18, Issue 2. pp. 207-231, ISSN 0893-0465, online ISSN 1548-744X.

〔11〕 Ackbar, Abbas. Cosmopolitan De-scription: Shanghai and Hongkong〔J〕. Public Culture 12(3) : 769-786.

〔12〕 Young, Craig. Diep, Martina. and Drabble Stephanie. Living with Difference? The ‘Cosmopolitan City’ and Urban Reimaging in Manchester〔J〕. Urban Studies. Vol 43, No. 10, 1687-1714, September 2006.

〔13〕 Abbas, Ackbar. Cosmopolitan De-scriptions: Shanghai and Hong Kong〔J〕. Public Culture 12(3): 769-786, 2000.

〔14 〕戴闻,邱丹.有多少老外在上海淘金— 专访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主任孙汉德〔J〕. 瞭望东方周刊,2009,(06).

第8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良友》研究 都市文化建构 现代性 本体

《良友》画报由伍联德1926年2月15日创刊于上海,至1945年10月停刊,共出版正刊172期和特刊2期,共计174期。在我国画报史上,虽然之前已有1875年上海清心书院出版的《小孩月报》、1880年上海圣教会印行的《图画信报》、1884年上海《申报》馆出版的《点石斋画报》等,但皆内容狭隘,未能持久。《良友》则以包罗万象的内容,二十余年的刊行时间,广泛的影响力成为学者公认的中国近现代最具历史价值的画报。

新时期以来,对《良友》的研究论述资料并不多。下面,我将通过四个方面通过对《良友》研究资料进行梳理,以期对《良友》研究有所裨益。

一、《良友》文献资料整理角度

继1986年上海书店影印了《良友》画报全26册后,香港良友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了《良友》画报合订本21册,齐集了1926年到1945年间出版的全部172期画报及2期特刊,并包含所有插页、拉页、彩色贴图。所有页面均以原尺寸还原,忠实再现当年老画报的原貌。1984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出版了原《良友》画报编辑赵家璧《编辑忆旧》一书。2002年1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出版了《良友》画报第四任主编马国亮著述的《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一书,是关于《良友》画报的一本重要的回忆性著作。全书共25万字,并无严谨的历史体例,以与杂志有关系的人物为主线,串联起《良友》各个时期的编辑与报道,并且有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交代。这本著作是目前《良友》研究中最为全面可靠的一本文献资料。

二、《良友》都市文化建构与“现代性”研究角度

正如陈子善所说:“《良友》新闻性和文化性并重,多样化和大众化兼备,是30年代上海都市文化的出色代表。”他完全赞同李欧梵的观点,即“讲述《良友》的故事,正是在于它30年代有意识地为‘现代性’作广告,借此帮助了上海都会文化的建构。”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吴果中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在《从〈良友〉画报广告看其对上海文化空间的意义生产》一文中,她探讨了《良友》画报广告对上海消费文化空间的意义生产流程及类别。在《民国〈良友〉画报与都市空间的意义生产》一文中,她认为《良友》在营造都市文化空间的主导地位时,在同一空间里进行视野上移和下移的行规变化,将介入不多的政治话题(上移)和上海街头文化(下移)渐渐地并进《良友》的经营视域,导致都市文化空间的扩大。在论述《良友》对上海街头文化的想象性构建时,吴果中指出,《良友》采用平民化的传播技巧,尽力捕捉中下层市民及乡下人的街头生活图景,以故事的叙说方式和图文的双重表述体现媒介的民间立场和大众话语趋向,建构了在上海都市文化语境下的乡村图像和市民文化景观,典型地折射出编者在上海现代性背景下的媒介伦理及其精神焦虑。吴果中在她的学术著作《〈良友〉画报与上海都市文化》整合了她的研究成果,全书分为三大部分:《良友》画报本体研究、《良友》画报与上海都市文化的空间生产、多维文化视域中的《良友》画报。论述《良友》画报文化建构的文章还有李康化的《〈良友画报〉及其文化效用》和宋媛的《新旧共存,雅俗易位――从〈良友〉画报看民国二十年代文学时尚》。

李欧梵在其《上海摩登:一种新都市文化在中国(1926―1945)》一书的第二章“印刷文化与现代性建构”中单独抽出一节研究了《良友》。他总结道:“至少在上海,现代性,正如它的译音‘摩登’所示,已成了风行的都会生活方式。因此《良友》画报开创了画报业的第二阶段――用以反映‘摩登’生活的都市品味――因30年代早期起开办的大量电影杂志而变得更加魅力四射”,“到30年代早期,《良友》画报上已营建了关于都会现代性的一整套‘想象’。”韩国学者金秀妍在《可贵的“现代”尝试――〈良友画报〉研究试论》中,系统论述了《良友》画报的“现代性”。一是现代知识与商品性的绝妙结合,这也是决定杂志性质的决定因素。关于《良友》对“现代性”的建构问题的研究文章,还有马中红的《图像西方与想象西方――〈良友〉西方形象的重构与呈现》、张琰的《〈良友〉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的时尚想象》、钱丽娜的《上海都市文化的图像叙述――解读〈良友〉画报》以及刘永昶的博士论文《作为时代图像志的〈良友画报〉――一个现代性视域中的媒介研究》。

学者吕新雨则反对将《良友》研究定位在对上海新都市文化中消费主义“现代性“的论证上。如果对《良友》画刊的研究多注重它的商业成功,把它看成简单的市民刊物、时尚杂志,从而把它追认为今天中国大众传媒商业化之前身以及合法性论证,就遮蔽了《良友》的启蒙主义价值追求,也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当时的《良友》在全世界华人中能够迅速受到欢迎。

三、《良友》“本体”和文学史研究角度

如果说对《良友》都市文化建构和“现代性”的研究是从宏观框架出发,剖析《良友》的微观要素加以论证,那么这里的“本体”研究角度就是从剖析《良友》微观要素出发,试图得出某些宏观结论。

杨春晓解读了《良友》画报的封面。在174期《良友》中,只有11期的封面是男性,剩下的各期全以女性为封面。“封面所营造出来的女性新形象,富足、时尚、年轻、漂亮。她们预示的这种生活,对于当时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难以效仿和追随的……”张品也在他的毕业论文中研究了172期《良友》的封面女郎,还以美国为例,将《良友》封面和当时国外的封面杂志女郎作了比较分析,探求了它们风格上的关联。

马媛媛和李同法在《〈良友〉画报内容的时代特色》一文中,从真实的时事报道、立体的都市生活、丰富的西方图像、时尚的女性形象四个方面,揭示了“良友遍天下”的原因。刘永昶在《大众文化认同与消费主义策略――论〈良友画报〉的电影栏目叙述》一文中,通过对《良友》画报电影栏目的剖析,个案考察了《良友》画报对于都市中兴盛的大众文化的理解。黎宁则在上个世纪初期女性主义思想的传入为背景,解读了《良友》中的女性形象:封面――为人们提供了妖娆多姿却善解人意的富有女性,成为女性读者羡慕模仿的对象,成为男性读者心中女性完美形象的符号;内容――通过展示上流社会女性的生活轨迹,满足了大众在日常生活层面对新的都市生活方式的需求;广告――美女主角比比皆是。郑绩的《从〈良友〉看左翼思潮在大众层面的传播》一文,通过对《良友》进行纵向的考察,梳理了左翼思潮在该杂志,尤其是文学部分的表现,从而对左翼思潮在现代中国大众传媒中的形态进行分析,进而揭示了《良友》吸收、表达和改造左翼思想的渐进过程,并以此作为自身销售的保证和促进。吴福辉的《海派文学与现代传媒:先锋杂志、通俗画刊及小报》,以《良友》画报为例,探讨了报刊与文学的关系,指出《良友》画报实际上成为了当时文学的载体和文学家们的公告空间,较好地发挥了自身的文学传播功能。

四、其他研究角度

除了上述三个研究角度外,还有一些研究文章另辟蹊径。

从美学和艺术角度立论的有:汤静的《〈良友〉画报与美术传播――新型的美术大众传播载体》,阐述了以《良友》画报为代表的新型大众传媒与中国现代美术进程之间的关系。王跃年的《从〈真相〉到〈良友〉――1912―1937年中国摄影画报简论》认为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和摄影术社会认同度的提高,中国出现了一批以《良友》画报为代表的摄影画报。他以《良友》画报为个案,理清了这一时期摄影画报的发展状况。

吴果中的《民国〈良友〉画报影响力要素的综合解析》一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良友》传播魅力的要素。马媛媛在她的硕士论文《伍联德与〈良友〉画报》中阐述了伍联德的办报思想及《良友》画报对其办报主旨的贯彻,并分析了《良友》画报成功的原因。郭巍在其硕士论文《〈良友〉画报研究》中,从传媒特性的角度,分析了《良友》画报。

五、结语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当年,《良友》是国人望眼世界、开启智力、了解自我的一面镜子,也是外国透视中国的一扇窗口。时至今日,《良友》以其图文并茂的内容成为我们了解中国20世纪上半叶近20年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景的珍贵历史资料。可以看出,目前,对《良友》画报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在《良友》都市文化建构和“现代性”研究方面已略成体系。无疑,《良友》画报以视角意象构建的“现代性”问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但如果只是纠缠于《良友》表层要素(包括其文章、图片、办刊宗旨等等),就会阻碍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良友》话语体系与中国现代文化生发过程之间的关系。

另外,目前从出版发行史、编辑史、美术史等角度切入《良友》研究的文章已出现,但是,从现代传媒大视角出发研究《良友》,尚是一片空白区域。《良友》画报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期刊的重要一份子,其与现代传媒精神、现代传媒理念、现代传媒“传播―接受―反馈”效果研究等之间的关系研究,是有待突破的切口。

参考文献:

[1]陈子善:《〈良友〉画报与马国亮先生》,《文汇报》,2005.8。

[2]吴果中:《从〈良友〉画报广告看其对上海文化空间的意义生产》,《国际新闻界》,2007.4。

[3]吴果中:《民国〈良友〉画报与都市空间的意义生产》,《求索》,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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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果中: 《〈良友〉画报与上海都市文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3。

[6](美)李欧梵:《上海摩登:一种新都市文化在中国(1926―1945)》,毛尖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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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吕新雨:《国事、家事、天下事――〈良友〉与现代启蒙主义》,《读书》,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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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 品:《想象都市――浅谈〈良友〉画报封面女郎》,山东大学,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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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黎 宁:《〈良友〉画报中的女性形象》,《青年记者》,2008.5。

[14]郑 绩:《从〈良友〉看左翼思潮在大众层面的传播》,《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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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汤 静:《〈良友〉画报与美术传播――新型的美术大众传播载体》,《中国书画》,2004.5。

第9篇:都市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民国;空间段落;有机集中;有机疏散;文化振兴

一、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之城市文化功能评价

虽然城市并不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出现才诞生,但是城市的出现的确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进程。“在远古时代,人类从茫茫的荒野之中走进城市,这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进步之一,正是人类从蒙昧到野蛮再到文明——走进城市,使城市文明成为划时代的界标”。对于任何城市,历史都是最具有个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精华就是包蕴其间的独特的城市精神,这种精神不是书写在历史书上,而是活生生地存在于市民的集体性格之中。

中国传统城市文化历经了20余个王朝的更替,无论其内涵还是表现形式都可以说是超稳定的一元化模式。直到1840年以后,中国进入了近代历史时期,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的民国时期,西方城市文化进入并冲击着传统模式。此时,城市文化潮流的开放多元、建筑风格的频繁更替,为中国建筑历史之仅见。可以说,近代建筑历史遗产对现代乃至当代中国城市的巨大影响是古代城市及建筑所无法比及的。对于南京这个城市而言,意义更不同寻常。民国政府建都南京,制定并实施的《首都计划》,对南京的城市营造甚至今天城市文化的积淀、保护与利用都具有特别的影响力。

南京作为原民国首都,积淀了丰厚的民国历史文化遗存,目前保留下来的民国建筑有数百栋之多。这些建筑可分为行政建筑、文教科研建筑、官邸建筑等10大类,并明显呈现中国传统宫殿式、西方古典式、新民族形式及早期西方现代派四大风格。与精美的建筑单体相比,民国时期的城市规划更加难能可贵。早在1928年,民国政府就制定了《首都计划》,其中包括南京史地概略、南京今后百年人口推测等28项内容,附图59幅。《首都计划》提出“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吾国美术之优点”作为规划的指导方针,宏观上采纳欧美规划模式,微观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城市空间布局以“同心圆式四面平均开展,渐成圆形之势”,并规划分区为:中央政治区、城市行政区、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文化区等。

在今日南京城,以中山陵园为核心的紫金山民国建筑群、以中央大学礼堂为核心的文化教育建筑以及以总统府为核心的民国行政建筑等城市空间段落已成为体现民国历史与文化特色的无法替代的城市名片。《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与现代城市设计衔接之研究》项目(09YJCZH63)课题组针对南京民国建筑与街区共计175个案例做了调研和评价发现:南京民国建筑与街区遗存与很多其他的历史街区不同,其建筑并不是单个地、零散地出现,而是与街道的空间秩序呈现异常紧密的联系,或者成片的、具有相同的历史背景的建筑群一同被保留下来,并在现代城市文化生活中共同扮演重要的角色,所以可称之为“南京民国空间段落”。芒福德把“文化贮存、文化传播和交流、文化创造和发展”称为“城市的三项最基本功能”。单霁翔更是将城市称为“文化的容器”,他认为城市不仅是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的人工环境,也是一种文化的载体和容器,它的变迁和发展,就是与城市有关的人类文化的变迁和发展本身。如果我们对照芒福德所提出的城市空间的三项功能理论,那么,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的物质实体,即建筑与街区空间遗存就是城市历史文化贮存的容器,建筑与街区中无论是硬件还是其使用途径的更新便是城市文化创造与发展的信息固化,而它们在今日城市所呈现出的活力正是城市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最好印证。所以保存完好程度、更新程度、城市活力度这三个方面可以相当全面地对历史空间段落在城市中所发挥的文化功能进行评价(详见表1)。

由表1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南京民国建筑与街区保留原始风貌情况较为理想,其中86.8%的建筑保存完好程度得分在6分以上,它们整体框架保存完好,建筑的外饰面全部或部分地保留了民国风貌,建筑的室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翻新,能够基本保持原貌;

建筑的更新程度主要从硬件的更新和使用性质的改变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从表中可以看到:该项得分在4-7.9分的占所有调研对象的55.8%,即南京民国建筑与街区在硬件方面及使用性质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更新,标志着建筑当前被比较有效地利用。

城市活力度的评价分值主要来源于有关市民认可度的调查问卷(见表2),在有关“市民认可度”的2574份的有效问卷中,九个问题的积极答案次达到了12911次,占全部问卷所有答案的56%,消极答案次为6861次,占所有答案的30%。特别是第五个问题“您喜欢这个建筑吗?”第九个问题“您认为它是一幢有活力的建筑吗?”的积极答案与中立答案之和在所有问卷中占了绝对的优势,而消极答案分别只占了8%和14%。这充分显示了南京市民对现代城市趋于雷同、丧失个性表示担忧,并抵制不断增强的全球文化同质化倾向的同时,对民国建筑的认可度整体呈现积极满意的态度。活力度评分在6-10分的占所有调研对象的57.9%。可见南京民国建筑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市民的心目中,它们并不是古老陈旧的摆设,而是能够融入城市生活的场所与空间。

总体来看,大部分的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既保留了比较地道的历史风貌,又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更新与完善,并保有相当的城市活力度,即它们在“文化贮存、文化传播和交流、文化创造和发展”这三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作用。

二、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之空间有机疏散功能

历史街区的文化意义毋庸置疑,但是在现代城市中得以保存与延续所遇到的最大的困惑便是它的低密度的空间特点能否与城市集中化发展的趋势相辅相成,即低密度的历史空间段落在现今高度集聚发展的大都市中的状态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将会如何?

(一)有机疏散与有机集中理论

规划理论的出现总是旨在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矛盾,所以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出现不同的问题时,诸如“分散”与“集中”这样看起来完全对立的观点就应运而生(见表3)。

所谓城市规划,是人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对城市进行改造、对城市的发展进行干预。这种改造活动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欧洲和北美洲。工业革命中的新生城镇凌乱而肮脏,因而出现了疏散的规划主张,这便是最早的城市分散论。霍华德和他的《田园城市》虽然对后来极端的分散派与集中派理论的形成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但一般来说还是将霍华德及其追随者们归入到“分散论”的阵营中去。有别于霍华德,分散论更加极端的代表人物应该是赖特,他所构想的“广亩城市”将城市的分散从小社区推演到了每一个家庭。相同时期的规划史上另外一个重要的事件是区域规划运动,代表人物有刘易斯·芒福德及美国区域规划协会,其主旨在于把任何的地方性都放到一个更广阔的经济、社会及形貌的背景中去考虑。典型的案例有托马斯一亚当斯对纽约城的规划(1927-1931年)及阿伯龙克比在1945年提出的大伦敦规划方案。

城市集中论最先锋最极端的代表人物应该算是在20世纪60年代为摩天大楼高唱颂歌而备受责骂的勒·柯布西耶。与分散论者的观点不同,柯布西耶认为解决城市问题的途径是提高而不是降低城市密度,而高耸的塔楼将会扩大开阔地的面积并改善交通面积。1971年英国刊物《建筑评论》出版了名为《城市化》(Civilia,德一沃夫勒)的书,其中提出了对高密度的城市形态的构想,它体现了对“城乡一体化”及分散化规划理念的驳斥与修正。具体的措施有遏制城市扩张及小汽车的发展,促进城市再生,提高城市密度。今天的集中论者依然视《城市化》为一部简述斐然的专著。简·雅各布斯是20世纪60年代集中派的主要代言人,她主要反对和抨击的都是传统的分散论者,她认为他们所提出的城市改造方案实际上映射了一种自我中心的权威心态。她主张提高城市密度,并深信正是密度造就了城市的多样性。

20世纪30年代,沙里宁提出了“有机疏散”理论,它区别于之前的“分散主义”理论,指出要将城市中各功能相对集中,分散布置,简言之即“分散功能,留出发展空间”。上世纪下半叶,世界城市中心化、都市化、区域化的局面已经形成,单纯的集中理念或分散原则都很难指导新的规划研究与实践,有机集中的理念应运而生,它汲取了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的思想、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思想、柯布西耶的“光辉城市”思想等,强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空间发展的耦合,注重经济、人文、生态等的协调,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指导城市研究与规划设计的实践③。

(二)南京民国城市规划的“分散主义”思想背景

应当说,作为现代城市,南京的城市规划当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首都计划》,于1929年12月完成。从表3来看,《首都计划》在时间上早于柯布西耶的拉·维勒·拉迪尔斯城市规划及赖特的“广亩城市”设想,而处于霍华德所引领的花园城市运动之后不久。细读《首都计划》的文件,其中确实秉承了霍华德《花园城市》的带有分散主义倾向的浪漫主义思想,我们可从以下文字中找到证据:

《首都计划》中“道路系统之规划”的章节中提到:所拟道路为“干道、次要道路、环城大道、林荫大道、内街”五种。有关环城大道,《首都计划》上是如此表述的“凡优良之都市,多筑环城大道,……,一方使市民往来不致必经城市中心,……,一方亦使当地风景,往来者随时得有赏玩之机会。”“其界内中部,筑有城垣,……,得用之以为环城大道,实最适宜。”

《首都计划》中“建筑形式之选择”的章节中对于城市建筑形式的选择与控制有这样的叙述“总之国都建筑,其应采用中国款式,可无疑义。……并非尽将旧法一概移用,应采用其中最优之点……,外国建筑物之优点,亦应多所参与。”“务须鼓励平面之发展,而限制高面之发展…‘且纽约市高大建筑物不良诸点,如障蔽日光之照射,如妨碍空气之流转,如火患时危险之增加,更不难发现于南京也。”这里对纽约高层建筑鳞次栉比的集中主义城市风貌有所批判。而其中对于采用中国古典建筑形式的理由特别要提到的是“具有伸缩之作用,利于分期建造业也”。

可以说,《首都计划》在城市设计方面体现了分散主义思想。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最早是在完整的城市规划书《首都计划》的规范下,在分散主义的城市规划思想的指导下形成的。

(三)南京当代城市集聚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

分散论与集中论都是城市规划史上比较极端的理论,两派之间也一直在激烈地争论,然而现实中城市的发展却在沿着折衷主义路线前行,对集中与分散结构振荡的调整及其对城市空间结构进行的优化成为城市空间结构演化中的主旋律。对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人们越来越相信集约的、紧缩的发展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会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这种信念来自于集中发展所带来的对城市空间的更加高效的利用,并相应地能够对城郊土地与乡村土地特别是耕地起到保护作用。

就南京而言,城市集约化发展的趋势显而易见。《首都计划》在制定时对于城市日后的发展以及单个建筑未来的扩张都已有所预见并提前做好准备。但是,从城市发展的轨迹来看,城市的集聚趋势不可逆转:首先,就人口规模来看,1928年,南京人口数为497,500,到2007年,常住人口达到7,410,000,增长了近15倍,早已远远超过了《首都计划》中的预测:“估计南京百年内(1928-2028)之人口,以二百万人为数量”。而今日南京的城市范围与《首都计划》中所规划的城市范围在面积上甚至在区划的形状上面都没有很大的出入,可以见得人口密度正在以超出预期的速度迅速增长。其次,从城市空间来看,《首都计划》中明确提到都城的建筑“要以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有关建筑物高度的限制,也有如下的阐述:“南京地方辽阔,空地尚多,故关于房屋之高度,应有适宜之限制。务须鼓励平面之发展……”而今日南京城高楼鳞次栉比,虽然有关南京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的争论一直也没有停止,但是城市集聚发展的大趋势难以扭转。

(四)民国城市空间段落在城市有机集中发展中的有机疏散作用

南京近百年来的发展历史恰好印证了城市集中与分散理论的发展历程,即:分散——集中——有机集中,城市空间的发展包含着必要的集中以及适当的分散,但其总体倾向是有机集中。有机集中的城市空间结构的典型特征就是城市功能空间以组团形式簇状布局,谨慎处理空间连续与空间间隔的尺度比例;城市功能区结构实行单一功能向多功能、混合功能的转化;以组团布局及开发垂直空间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取代以往“摊大饼”及“马赛克”式的蔓延和“抱团”,使所有城市居民既可享受人文关怀,又可获得自然关怀。

学者将南京城市空间结构规划布局与城市设计的有机集中理念作了如下的论述:多中心功能综合的组团式空间布局是实现空间有机集中的基础;网络伸展与网络结构是空间有机集中实现的保证。以颐和路民国住宅区、长江路民国文化区等为代表的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恰恰就是城市空间中一个个带有特定的文化意味与空间特质的组团,它们与以高层建筑为核心的现代都市文化组团跳跃地穿插在一起,形成稳定的网络结构,使得城市有机集中与有机疏散的力量互相制约、互相抗衡,具体的来看:

首先,在道路系统方面,现代城市的集中效应所带来的交通压力如今被城市的城东、城西快速路及绕城公路所缓解,而主城核心区的道路框架并未作大的改变,今天的城市干道诸如中山北路、中山南路、汉中路、中山东路、北京西路、北京东路仍沿用了民国城市道路系统,并没有大的改变。所以南京城市风貌的一大特征便是主城区仍然保留有宜人的街道空间尺度。

其次,基于分散主义思想的低密度的民国城市空间段落已经成为当代城市空间的重要组团,其中包括颐和路民国住宅区,长江路梅园新村、1912街区等,高校校园如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紫金山民国建筑聚集区等。这些力图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的低密度的历史建筑和带有宜人尺度的空间段落在高度集聚的大都市中并没有阻碍城市的发展,而是和城市中心如新街口、鼓楼、山西路一起成为活跃的都市空间。

三、有机集中: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振兴的基本思路

上个世纪的城市更新运动,从一开始就受到以物质规划为核心的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思想的深刻影响,其本质是把城市看做一个相对静止的事物,希望通过对物质环境的设计解决城市中所有的问题,大规模推倒重建的旧城改造实际上就是这些思想的直接后果。虽然对旧城的彻底改造以及随之而来的大规模重建,强化了城市中心的土地功能,也一度带来了迅速的城市繁荣,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城市问题,加剧了人们不断逃离城市生活的倾向。这使得人们开始重新探索城市复兴之路,从主张目标单一、内容狭窄的大规模改造逐渐转变为主张目标广泛、内容丰富、更有人文关怀的城市更新理论。

城市的分散——集中——有机集中的发展历程,正是城市更新轨迹在物质空间的表现形式。大规模的旧城推倒重建的活动正是源自于城市中心土地价值的片面理解以及对城市的绝对集中的追求。而城市有机集中发展的理念基于对城市这个综合系统的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城市维系和发展所依赖的三个系统,除了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文化系统。关于文化和城市的关系,芒福德在他的《城市文化》一书中做了非常系统和深刻的剖析,单霁翔在《“城市”、“文化”与“城市文化”的思考》一文中更是将文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提到了新的高度,他认为“城市”与“文化”是两个如影随形的概念,两者的联姻是历史进步的必然产物,今天,“城市”与“文化”两者共同滋养着城市建设和文化发展。

令人欣慰的是,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被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并融入了现代城市生活。作为城市文化遗产,它们既是城市文化的产物,又是城市文化的载体。在历史过程中成长起来并遗留至今的民国空间段落,既是城市历史文化的结晶,又是城市现代文化的组成部分。因而,南京民国城市空间的活跃与振兴最终应归结为“文化振兴”。

芒福德说:“城市可以显现出断裂生长、局部死亡和自我更新的现象。”城市记忆是一个城市形成、变化和演进的轨迹与痕迹,是由一系列代表不同时期的建筑、街道和文物古迹等历史坐标点串成的,是一个城市历史悠久、生生不息的象征。从《首都计划》到今日之南京,城市历经了战火、以及革新,正如芒福德所说,民国建筑与街区是当年完整的城市结构经过断裂、局部死亡以及自我更新而留存于城市的空间与历史段落。

单从空间形态来看,南京民国空间段落建筑密度低,呈现比较疏散的状态,但是从文化记忆的角度来看,它们恰恰是城市历史文化高度浓缩和集中的场所。作为民国政府首府所在地,南京的城市历史记忆在那一个篇章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性城市,由于它历史悠久,巨大而丰富,比其他任何地方保留着更多的文化标本珍品。”“城市是一种贮存信息和传输信息的特殊容器。”民国空间段落对历史文化的容纳和贮存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静态的、有形的,建筑及街区的总体风格特征和建筑的细节符号传达着街区空间的历史讯息,昭示着这个城市的文化特征和文化性格;另一方面是动态的、无形的,城市文化虽然可以由一些物质形态的建筑或街区进行固化,但是就文化本身的含义来看,它应该是包含了文化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即市民对于街区空间的认同和理解。这里以南京长江路民国建筑集中片区为例加以说明。表4所呈现的是南京长江路片区主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评价的情况。在这一区域内,除了住宅街区的遗存,还有诸如总统府、国立美术馆(现江苏省美术馆)、中央大学(现东南大学)、中央饭店(现中央饭店)、国民大会堂(现人民大会堂)等民国公共建筑。如今,这些建筑都被无一例外地贴上了城市历史文化的标签:除了建筑的使用大多呈现文化功能之外,以1912街区为核心的长江路景观大道已成为南京民国风貌保存最完整、民国建筑利用最完善的街区之一,并在城市生活注入居住、娱乐、文化、教育、旅游等各方面都成为带有强烈的文化意味与空间特征的城市空间。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历史建筑在“活力度”一栏均获得了比较高的评分,特别是“物质空间开放程度”和“服务对象广泛性”这两项都得到了相当高的指标值。由此可见:在集聚发展的现代都市之中,低密度的民国空间段落的活力度丝毫不逊色于高楼林立的集聚空间,宜人的街道、青砖青瓦的坡屋顶建筑,还有建筑内部幽静闲适的特色空间反而成为历史文化意向非常强烈的城市段落。城市集中发展的含义除了空间的集聚和人口的集中,还包括生活节奏的紧张、过量信息资源的被动接受以及文化泛滥。在这样背景下,作为历史证据的街道空间对于人们建立文化认同感,延续与某个特定场所或个人有关的记忆都具有教育意义。历史街区的文化记忆价值来自于它的场所记忆所带给我们的安全感和庇护感,遗产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稳定不变、可见而有型的历史参照物,它可以减轻人们对变化即不确定的未来的恐惧感。

今日南京的民国历史空间段落脱胎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城市分散主义思想,又活跃于集约发展的现代城市空间,无疑它对城市的有机集中发展有着积极的和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无论是从物质空间还是从文化价值方面,南京民国街区在现代城市中都起到了对于过分集中的有机疏散作用,从而达到城市发展的有机集中。这种疏散对于现代城市高度集中发展所起的作用并非单一、片面,相反是具有空间疏散与历史文化疏散的双重价值。

四、文化品质提升:南京民国城市段落振兴的关键

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是南京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标签,是以有机疏散的空间角色推动城市有机集中发展的重要力量,已在当代城市生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大整体性保护力度,寻求文化延续与文化发展的最佳平衡,是南京民国城市段落振兴中文化品质提升的关键。

(一)进一步加强民国城市空间段落的整体性保护规划

正如国际城市规划界对于历史街区保护的策略发展一样,南京对民国空间段落的保护与利用也经历了由单体到街区、由静态到动态的过程。目前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已不再局限于单体建筑,而是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街区规划设计。其规划理念也已经从对建筑的静态修复发展为全方位的保护利用。南京民国城市空间段落的最大的优势便是它有《首都计划》这样一个系统而科学的体系的支撑,今后应该更加重视所有的空间段落在全城范围内的整体耦合,使其对于现代都市空间的“有机疏散”能够起到更加全面而立体的作用。

具体来说:处于主城周边地区的民国空间段落有待进一步保护与完善。在调研中发现:鼓楼区、玄武区的民国建筑数量多、保护好、利用率高,而位于主城周边例如栖霞区、江宁区、下关区的民国建筑街区的保护与利用状况相对较差。今后必须加强主城区周边的民国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将那些“片段”能够整合成为相对完整的空间“段落”,才能够更加有利于民国城市空间段落成为城市有机疏散的系统化的力量。另外,应进一步保留并完善城市林荫道并作为主城区的道路框架。林荫大道是《首都计划》中关于南京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重要原则,也是民国城市空间的重要特征。虽然民国的道路框架被大部分保留,然而交通压力的增加使得城市道路一再拓宽,诸如中山东路、中山北路的主要干道上具有强烈的民国特色及标志性意味的法国梧桐也由原先的六行减少为两行。保留和完善民国城市林荫道一方面有利于保留民国城市空间段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另外一方面有利于在主城区营造尺度宜人的道路空间。

(二)注重文化延续与文化发展的平衡

早在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指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社会、历史和实用方面具有普遍的价值:“历史地区是丰富多彩的文化、宗教及社会的最生动的写照,必须延续到后世,保护历史地区并使它与现代社会生活相结合是城市规划与土地开发的基本要素。”城市历史空间对于文化的容纳和贮藏是兼具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价值。一方面要以物化状态延续历史文化风貌;另一方面要将历史文化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使其真正成为现代城市空间的有机段落。简言之,既要做到“文化延续”,又要做好“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