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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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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论文

第1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在中国文字艺术中占重要地位的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也是不可或缺的,汉字本身既表音又表意的特征,决定了设计者会考虑在设计中用到汉字,因为这解决了平面设计中要求一形多义的问题。由于书法的形式多样,不同的书法体呈现不同的式样,同样也彰显不同的内在意蕴,那么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实则是用有中国韵味和文化气息的文字元素与现代结合,结合现代的观念以及集合现代信息的一种艺术处理手法。

书法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一个是象,“象”可作“形象”之“象”解,亦可作“象征”之意解,形和意义的问题也是平面创意中所强调的。杰出的创意需要简洁精准的手法表现,怎样把众多的概念集中到一个简洁的形中,需要我们恰如其分地表现,书法本身的形以及作为汉字其独特的表意特点使之成为可能。另一个是墨,借助传统书法中运用的材料墨和宣纸,体现其独特的笔画层次和笔势特征,借以表达汉民族的历史属性以及传递文化信息。这种手法在中国香港平面设计大师靳埭强的设计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我们说任何一种视觉艺术的革命,都不可能离开古典传统的规范,离开了其传统的历史属性,就如同人类没有了灵魂。

既是视觉转换,就涉及如何转的问题,如何转也是我们平面设计中表现方法的探索。既然是转化就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原封不动地照搬只会使创意陈旧、老套、毫无新意。强化作品的视觉效果,是书法艺术向现代设计转化的核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也是平面设计中对形的要求。转换的手段多种多样。第一,同构。可以对文字进行同构手法的处理,也就是将不同的文形、不同的文字种类进行组合、拼接,所书写的文字在似与不似之间。这个手法在现代艺术家的作品《新英文书法入门》中得到充分体现,作者用标准的楷书笔画对应英文字母,采用汉字的方块字型和间架结构书写成新型“文字”,这是一种新语义的转化,也是对传统文字样式的颠覆。

在平面设计中所不同的是我们还强调文字的可读性,在可识别性的基础上进行语义的转化,来达到平面创意中所要求的信息传递的功能。第二,求异。可以在表现形式上,采用新材料、新工具来达到新的视觉效果,借用现代表现手法改变传统的工具表现,保留书法体本身的字形特点。传统的书法材料是毛笔、墨、宣纸,那么在平面设计中的书法可以是除毛笔之外的任何工具,木棍、塑料,甚至是电脑都可以与书法来结合,这也是运用新材料、新工具与传统书法的结合。既传承了书法本身的文化属性,又结合现代手法,这也是平面设计中所提倡的打破常规的思维习惯达到求异的效果。第三,借用。

运用书法体本身运笔特点,借用局部书法笔画来结合现代图形,借用的是书法本身所承载的文化属性以及书法笔画潇洒恣意的形态。结合其他有现代感的形来产生鲜明的对比关系,这种手法在一些标志设计和包装设计中都有很好的表现。第四,意象。用书法本身具有的气韵体现内在的精神气质,注重的是“势”,势有形势、姿势、态势之别,就其整体形来说关注的是整体形的精神面貌。是厚重少文的稳势?是典则俊雅的雅势?是质而不野的拙势?

第2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书法艺术形式多样,并非笔墨纸砚所独具。任何材料都可以作为文字载体并可能发展成为书法艺术。书法艺术的本质是文字的书写艺术。凡是下了功夫,认真书写,并书写得具备了美学欣赏价值的文字书写方法,都可以归纳成为书法艺术。现今的人们论及书法艺术,习以为常的概念就是笔墨纸砚,当然很多人会认为毛笔,宣纸,墨汁,砚台等就代表了书法。这是一个错觉,是一种狭隘的认知心理。其他先不说,但就碑刻和印章,难道就不算书法艺术么?可见,只要是对文字进行艺术加工和美学创造的行为,都可以作为书法艺术来看,而不能局限书法艺术的具体工具和载体。

??书法艺术的本质,是艺术化和美学化文字书写的过程。也就是说,书法艺术的实质是针对文字进行美化的工作,而不是针对文字内容进行删改的文学工作。那么书法艺术到底有无具体的练习规范呢?

??我个人认为,创造美的书法,不存在严格的和必须的定论以及规范。人类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想象力也是不可限制的,故而,用临帖的方式去练习书法,常常会扼杀书法爱好者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所以对于临帖行为,不予以推荐和支持。

??书法界的绝大多数人们,认定了练习书法的基本前提是练习楷书。但是,我却认为,楷书也不过是一种书写规范,而且,也仅仅局限于汉字的书写。如果用美学的观点和创造性地角度来分析,那么,书法艺术是不存在什么规范和定势的。书法艺术的本质,在于书写者能否书写出具备审美价值并能震荡人心的文字书法作品,而不是看他写出了什么符合某些概念化的规范和套路。

??故而,书法艺术的行为之核心本质,和绘画,文学,摄影等等其他的艺术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了创造美,创造能打动人心的作品而进行的主观艺术创造行为。

??可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在强调临帖呢?原因有三!

??一、强调临帖的人,把书法艺术狭隘的归纳为汉字的书写艺术。而汉字的书写艺术,的的确确有着不少名家名帖等着书法爱好者们去步人后尘的崇拜并模仿。

??二、汉字的书法艺术,讲究从最基本的笔划书写入手。而初学书法的人,往往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不知道怎么写才能写好每一个笔划,故而,楷书中概念化的笔划结构模式,往往成为书法爱好者们常用的练习规范。

??三、很多人以抄袭和模仿为荣,喜欢把自己作为前人的弟子而沾沾自喜。他们竭力想要追求的是抄袭的水平和模仿的仿真程度。绝大多数人不懂也不想弄懂什么叫作书法艺术。他们错把书法当成了沽名钓誉的工具和行当,以为只要师从了某一位古人的书法帖子,就可以名扬世界,就可以登入书法艺术的殿堂。他们不了解艺术的真谛,也根本搞不懂美学和美术欣赏。

??书法艺术从属于美术的一个分支。但是绝大多数书法爱好者或者所谓的书法专家们,他们在事实上根本不懂得“美”是何物,根本不明白什么叫作创造和个性,根本搞不懂文字书写艺术和临帖模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按部就班地去抄袭古人的作品,只知道以某一位前人的作品为师而把自己禁锢于某一种书写格式中。

??中国古人论及书法,有这样一句名言:“不见字形,唯见神采,方为上乘”。又曰:“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而近代某一位国画大师更是语惊四座,谓曰:“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其艺法以达自由之境者生,学其表面而至形而上者死。可见,真正的书法和国画大师们,最终强调的还是神采而非字型。

??前天去了京都市美术馆观看京都市展。在看完书法部门的所有作品后,只有一个感觉:颓丧!

??绝大多数作者都喜欢工于表面的模仿和抄袭,几乎没有一幅作品配得上“书法艺术”这四个字,如果去掉“艺术”两个字,那么里面的所有作品都无可非议。因为“书法”两个字代表的无非就是书写的方法。而所有书法部门的作品,毫无疑义都是形而上地模仿和抄袭了不少名家名作的书写规范。然而,如果把他们的作品称为“书法艺术”,那么就太糟塌“艺术”这个词汇的含义了,因为没有一幅作品真正具备了书法艺术的神采和魂魄:展出的作品全都是死气沉沉的东西,没见到一个活着的文字!

??形而上的抄袭和模仿,是从事书法艺术的大忌!

??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书写的方法和艺术化追求之有机结合的结果。真正的书法艺术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使用材料以及某个国家的文字。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丰富和繁荣着他们自己的文字书写艺术,所以,书法艺术是没有国界的。汉字书法艺术,也不过是世界书法艺术中的一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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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伴随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港台与内地以及中外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具备中国特色的艺术形式、习俗及文化等也将受到广泛的理解和关注,我国传统音乐仍然保持着原生态文化,将会受到国内外的极大关注。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音乐也正在受到较大冲击和严峻的考验,其生存环境也在逐步缩小;我国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储备人才的责任,他们有责任开发、利用传统音乐资源,并将其逐步引入高校教育教学中,以促进我国小康社会建设和文化大繁荣。目前,多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出现在高校音乐教育中,这是个好现象,它可以传承和发展传统音乐,因为每个国家的都有自己特有的文化。传统音乐具备多姿多彩的原生态活动及艺术形式,并凝聚着每个民族的宝贵文化财富和民族精神,也极大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独有的审美观和审美习惯。

二、如何开发和利用传统音乐艺术资源

(一)对音乐艺术资源进行全面调查

高校应全面调研我国传统音乐艺术资源,掌握其形态特征、地域分布、种类等,运用真实的图像、图例、数据及文字构建音乐艺术资源库,从而科学制定高校开发、利用传统音乐艺术资源的设想和规划,确定引进传统艺术资源的发展目标,有根据、有计划地促进高校对传统音乐艺术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另外,逐步推进我国传统音乐艺术资源一体化整合工作,即研究各类音乐艺术资源间的联系,逐步形成音乐艺术资源的区域性发展方案,以形成结构合理、特点鲜明的音乐艺术资源体系。

(二)对传统音乐艺术资源进行重点保护

加强当地音乐艺术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对传统音乐艺术产业及古迹的投入力度。例如,设立专项基金,开发和研究即将失传的传统音乐艺术资源;在保护传统音乐艺术资源的状况下,逐步推行商业化模式;由权威人士级别评定传统音乐艺术资源产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奖罚,极力推介独具当地特色的音乐艺术品牌,并将其逐步引入高校课堂。

(三)对传统音乐文化进行普及和宣传

高校可以联合学生社团做好传统音乐文化的普及、宣传工作。学校的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优惠的制度,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到传统音乐文化活动中,努力探究我国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并认真评估其价值;另外,高校还可以借助文化论坛、知识讲座等渠道强化学生的传统音乐文化意识,培养优秀的传统音乐文化人才,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传统音乐文化素养。

(四)多进行文化交流和音乐传承

高校应引导学生亲身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通过多种渠道引进一批具有知名度的各类传统音乐艺术人才,邀请民间艺人来学校演出等,通过这些措施确保高校学生可以接触到独具民间特色的传统音乐,从而在老师的帮助下,了解传统音乐和传统音乐文化,并借此保护、传承及发展我国的宝贵文化遗产。

三、结语

第4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法院调查取证问题概况

1、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有183件,其中以《证据规定》15条第一款规定调查取证的有132件。(1)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权类型的案件,离婚案件与债权案件也有少量涉及。以《证据规定》15条第二款规定调查取证的有51件,其中侵权类案件有44件,占51总数中的86%。(2)在所有依职权的法院取证成功的164案件中,随机抽访了10件案件的当事人,败诉人对法院判决满意度是60%,比当事人自行举证中败诉人对法院的满意度49%高的多。而在总共17件案件中败诉人的满意度相对低的多。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有1291件,类型以侵权纠纷为主,如道路交通事故、相邻关系纠纷较多,相比较依职权取证类型明显分散,几乎所有的民事案件都有所涉及,数量上明显比法院依职权的为多。此类案件有一个比较大的特点是申请调取的证据对案件审判结果影响极大,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相对较低,对法院公信力是个巨大的考验。(1)当事人申请法院取证被法院驳回的情况,5年间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案件1291件,被法院驳回的有490件,占申请数的38%。A、当事人申请依据和理由。在所有被驳回的490件案件中,申请人无一例外的选择以《证据规定》17条第三款规定为根据,即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统计结果显示与学术界批评的法院扩大理解《证据规定》17条第三款规定的“客观原因”,随心所欲的收集证据会严重的危害公正不同;如果撇开当事人滥用权利危害性不大不被重视原因不管的话,滥用《证据规定》17条第三款规定更多的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人,这与当事人认识因素和可期待得到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一是由法院调查取证取得的证据在证据审查中实际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二是由法院出面可以节省费用。三是认为法院调查取证是法院的职责。B、法院驳回理由(待补充)C、驳回方式上采用经办案件的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制作通知书的形式,当事人接到通知书后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一般由庭长审核,庭长是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组成人员的由主管副院长审核。D、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被驳回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在法官行使阐明权和对当事人收集证据作出指导后,490件案件中原告胜诉或者基本实现诉讼目的有291件,被告胜诉的193件,其他为6件,原告胜诉与被告胜诉的比率大致为3:2,与所有案件中的原告胜诉比率基本持平。E、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被驳回对当事人的心理的影响。本院通过电话访谈的形式抽访了13位败诉的当事人,9人措辞激烈的指责法院不公,对法律的没信心,1人比较委婉的表达了对法院判决不公的疑虑,2人拒绝发表意见,只有1人表示败诉与法院驳回其申请无多大关系。这一结果表明,我国当事人普遍存在对法院期望值高,诉讼心理素质差,承受力低等特点,而当前就诉讼心理的研究也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来指导当事人参加诉讼。结果是当事人无论基于何种理由申请法院取证,一旦申请被法院驳回并败诉,都会引起当事人对判决不公的疑虑,对法官偏执的猜想,自身被孤立的感觉;要么冲动之下撇开法律,寻求私力救济;要么悲观失望,失去继续诉讼维权的勇气。当然,申请人最终胜诉的又会是另外的一种态度,对其在诉讼程序中遭遇被驳回的“不公正待遇”即取证申请被驳回,就很大度的表示可以“宽宥”。(2)、法院同意申请的案件总数800,占申请总数的62%。A、法院调查取证成功的案件数696,占法院同意调查取证案件总数的87%,由于《证据规定》实施前法院调查取证数比较庞大,统计上相对困难,无法从数据进行比较。据从事民事审判多年的老法官经验,《证据规定》实施后法院调查取证的数量上大幅度减少,负担减轻,精力到位后调查取证的成功率与调取的证据质量上都有提高;但也表示法院调查取证减少后可能会影响一部分案件的公正。a、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成功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所有696件案件中申请调查证据方实现诉讼目的或者部分实现诉讼目的有578件,占总数的83%,法院调查取得的证据对案件结果影响是巨大。这与《证据规定》第17条规定的本身设计有关,如17条第一款规定的法院依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是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档案材料;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相对权威,一般不被质疑,再加上证据获取方式上由法官调查取证取得,比较容易影响法官认证时的心理。无论基于证据的权威性、真实性还是在调查中法官先入为主的心理都会导向该证据容易被采信并最终影响判决的结果。第二款规定与第三款规定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只是相对第一款规定影响稍弱。b、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成功对当事人的心理的影响。在接受本次调查的要求法院取证的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9人中,8人对法院的调查没什么意见,1人认为他的案子中法院越权了,扩大了“客观原因”的范围。这种统计结果与我国长期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有关,但也反应出现阶段当事人对法院调查取证基本上是持肯定态度的。B、法院调查取证失败的案件数104件,占法院同意调查取证案件总数800件中的13%。a、调查失败案件类型的和调查失败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法制不统一存在法条冲突,另一方面人治干扰法治,地方保护主义严重。b、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失败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法院取证失败的104件案件中申请方胜诉的有23件,占总数的22%,比取证成功时的申请方胜诉率低了61个百分点。c、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失败对当事人的心理的影响。所有81件案件中败诉方是申请取证人的败诉方均表示了对法院判决的不满,但也认为不都是法院的错。法院调查取证失败对申请人心理冲击比申请人申请调查取证被驳回要小。3、法院调查取证案件在重改案件中的反映。法院调查取证案件对重改率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数据,这里单列开进行分析。2002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本院审结的民商案件中9931件中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有17件,被上级法院改判的34件,重改案件共51件中涉及到法院调查取证的有9件。(1)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取证而未依职权调查取证而导致的重改案件。8件案件中因为法院未依职权调查取证而导致重改的有6件,占总数75%,反映了法院在实现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转变中,因对法院主动调查取证适用范围限制过严产生不少问题。(2)法院未依申请调查取证而导致的重改案件。这方面的重改的案件数为0,这与《证据规则》第17条旨在限制法院的调查权,但没有规定法院必须依申请调查取证有关。(3)法院依职权与依申请调查取证且取证成功的案件。取证成功案件的重改率,在8件重改案件中,因为法院滥用调查取证权导致的重改的案件数为0。反映了《证据规则》实施后,在控制法院调查取证权被滥用导致司法不公现象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与(1)项中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取证而未依职权调查取证而导致的重改案件数6件相比有些失衡。(4)法院依职权与依申请调查取证且取证失败的案件。取证失败案件的重改率,8件重改案件中存在法院调查取证失败情况的案件为2件,2件中只有1件被改判与法院调查取证失败有直接相关。

法院调查取证的新特点和查证中存在的问题

1、(1)法院查证范围的有限性。2002年4月1日《证据规则》施行后,具体化了92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第15条、第16条、第17条规定,以列举式规定界定了法院证据收集范围。(2)法院查证的弥补性。《证据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法院收集证据无论是依职权还是依申请都只是在特定的少数情况下“偶尔”为之,作为当事人举证的补助出现的。(3)查证失败的不承担后果性。根据《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对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查证不再是法院的职责,无论是依职权取证还是依申请取证,无论是取证成功还是取证失败,法院不承担法律后果。其他如查证的中立性、全面性以及以强制力为后盾等都是法院调查取证固有特征,并不是《证据规则》实施后出现或者明确的,这里不作赘述。2、法院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法院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法院懈怠查证及查证不能存在的问题和法院积极查证存在的问题,这里主要探讨前一问题。(1)虽然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平等,但当事人之间在经济、专业技术、信息、组织、智力体能、地域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的也是实实在在的。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如果僵化的理解“中立”,不合理的运用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平衡,消极查证必将弱化法律对弱者保护。(2)法院懈怠收集证据同样影响诉讼效率。法院调查取证是效率原则的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比当事人取证更专业,可以大幅度的节约取证的社会成本,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更为符合现代民事诉讼对效率价值的追求。(3)法院消极查证影响当事人心理,影响法院判决的权威,降低法院审判的公信力。(4)消极查证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会损害实体公正,法院消极取证的原因之一就是过于强调程序公正的结果,虽然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冲突,当在某些案件中如果不实施个案正义,实体公正也会因为程序公正的原因而沦丧。当然,法院积极收集证据的也存在诸如不同法院不同法官之间的处理案件的方式混乱;程序设置不合理可能导致民事诉讼程序价值也无法得到体现;司法负担过重,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兼顾公正以效率等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制度变革上的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根据法院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受前苏联民事诉讼模式的影响,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法官以极大的职权,其在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上的体现即赋予法官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职权,因而被称为“超职权注意的”的立法。具体法律规定有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56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收集证据。”1984年最高法院关于贯彻该法的司法的解释中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法院调查证据,不受当事人提供证据范围的限制。”超职权主义整整存续了40年。第二阶段明确1991年至2002年4月1日,由于超职权主义模式下存在的当事人敷衍,法院负重,并不时的有损公正,效率低下的局面,在国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对1982年的《民诉法(试行)》的56条作了修改,确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对法院调查取证要求也大大降低,实现了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到只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出于审理案件需要必须调查收集证据时,才要求法院收集证据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职责。具体法律规定有1991年4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1998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三阶段是2002年4月1日《证据规则》施行后,基本上实现了职权主义到当事人主义的转变,明确了当事人举证不能的后果,进一步明确了法院查证的范围和法院查证的性质及不承担法律后果,具体规定在第15条和第17条。三段演变表明在我国既有悠久的超职权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传统,又有突现程序公正价值,实现诉讼模式转变,进而实现实体公正的现实要求。与其他社会制度模式演进变革中一般都存在着一个矫枉过正的过程一样,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从超职权主义到职权主义再到当事人主义的演变过程,同样在每一阶段都存在矫枉过正的现象。现阶段采用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只能说是我国前进方向上的标杆,是与我国将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最相适应的,在我们又不能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现阶段社会状况的不适应为由对诉讼模式的改变加以拒绝从而违背改革的方向的情况下,现阶段加强法院调查取证应该是弥补这种差距最好的方法。2、司法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法律意识落差形成的矛盾。当事人的法律思维习惯上秉承的仍然是数千年来从未动摇过的官本位的思想,把收集证据证明客观事实当成了法院的职责,把证明客观事实寄望于法官们的明察秋毫。而司法工作人员作为特殊的群体,更容易接受先进的法律思想,更懂得尊重法律,这样就形成了当事人意识仍停留在职权主义而法官已理所当然的遵行当事人主义之间的矛盾。3、缺乏协调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我国在权力运行上缺乏协调统一的机制,而利益分配上又条块分割严重。这样的大环境下不可避免使法院天平倾斜,沦为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保护工具,结果就是不该管的查了管了,该管该查的又视而不见,扭曲了法院调查取证本来面目,放大了法院调查取证的弊端。4、法院积极推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消极查证与现阶段的法院现实需求有关,近年来法院案件激增而人员增加有限,人均需办结的案件数连年翻番的客观现实是密切关联的,当然部分法官在无法确定是否应该调查取证时候往往选择一推了之,这与基于保护自身的目的也不无关系。

第5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一、艺术教育是提高人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艺术教育,是指对专业艺术院校以外的普通大学生的艺术教育,它是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有着重大意义。艺术教育是以情感教育为特征的一门学科,它是以的审美观念来培养人正确的审美理想,并通过具体生动的审美形式和审美实践训练,强化人对社会美、科技美、自然美、艺术美等的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心理能力,以提高人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美国艺术教育学家列维和史密斯(A.W.LeviandR.Smith)在阐述艺术教育时,认为艺术教育有四种目的,即“培养文明感,孕育创造力,传授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提供工具用以评估人们所读、所观和所听的对象”①。也就是说,艺术教育的目的是开发人的多元智力(multi-intelligence),培养人的多种能力,而这些能力就构成了人自身的素质。列维和史密斯在这里所说的人的素质不是指某种学识、技术或业务,而是指人的身心中潜在的各种品质因素,这些潜在的品质因素的集合,组成人的整体素质。列维和史密斯认为有两种而不是一种艺术和艺术教育学说,“一种我称之为素质(constitutive)学说,另一种我称之为启示(revelatory)学说”②。

关于素质学说。著名的浪漫派诗人和剧作家席勒(F.VonSchiller)和他的信徒里德爵士(SirH.Read)对人格和人品结构的个体如何取得“良好素质”进行了研究,席勒认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通过艺术和艺术教育。他在《美育书简》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席勒相信“美将会表现为人类存在的一种必要条件”,他领悟到高雅的审美情趣,实际上是构成所有人类行为尊严的崇高道德品质。里德也赞同这一见解,并把审美文化界定为“人们可以通过音乐、诗歌和造型艺术来陶冶或修养而成的优雅之境”③。因此,里德的观点同席勒所言一致:只有当人们通过优美艺术的长期熏陶而发展成熟后,社会才会达到和谐的状态。席勒与里德均强调审美教育是提高人的素质的必要手段,并且说明艺术的鉴赏与实践活动本身有助于形成高尚的品格,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可见,列维和史密斯关于艺术与艺术教育的素质学说是培养人的个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启示学说的内涵,就是利用艺术作品最大限度地“激活”人内心中隐藏最深的情感,最大程度地借助于感性和理性的思维,发挥自己的想象,即从艺术的“表象”感受到其内在实质,启发人自身创新思维的一系列过程。韦斯特(West)和克拉克(Clark)是艺术启示论的两位支持者。韦斯特在观看《李尔王》(KingLear)时只觉得“血液离开四肢,回流到心脏,刹那间形成一座宏大轩昂的庙宇,高耸的立柱五光十色;随后,那奔流的血液又返回到麻木的肉体,与某种比其更快捷、更轻盈、更像电流一样的东西融合稀释在一起。……这是对人所认识的潜力的一种感受,是对使自身永恒不朽的力量的一种感受”④;而克拉克在观看了美术杰作《暴风雨》后作出这样的评价:“我们在此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幻象的契机与通常的想象感官能力几乎无法分别开来”⑤。列维和史密斯说:“提升或升华了的感知能力经常见诸于伟大艺术作品的许多方面,从而以无法解释的明晰性照亮了每个角落”⑥。这里,无论是韦斯特和克拉克,或是列维和史密斯,都确定杰出的艺术作品会带给我们自身一种感受,一种极为奇妙、极为神秘的情感感受;确定杰出的艺术作品其深刻的内涵和外延不仅会启发人的思维和想象的空间,还会激发人的灵感。由此,“启示学说”揭示的艺术与艺术教育对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造能力等等的启迪作用,说明了“启示学说”与“素质学说”一样对人的自身素质的培养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在艺术教育的过程中,列维和史密斯的“启示学说”与“素质学说”不是分离的,而是有机的统一体。也就是说,艺术教育的功能不仅仅是自身内在素质(素质学说)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艺术教育对于培养自身的综合思维能力(启示学说)有着特殊的作用。人的素质有多种,它包括情感素质、心理素质、智商素质、文化素质等等,这些素质集合于人的个体,就构成人的个体所具有的自身素质。人自身或多或少具备一些这样的素质,这些素质的高低取决于受教育的程度和受教育的范畴。艺术教育,无疑会对提高我们的情感、心理、文化等方面的素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最为重要的是将增强我们的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的能力。因此,可以说,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个体素质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

二、当前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审美素质

艺术教育对人个体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而现阶段我们大学生的艺术素养究竟如何呢?特别是理工科学生的艺术修养处于什么水平?他们的思维状况究竟如何?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工作者)应该对这些方面十分清楚,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笔者毕业于理工大学,并在理工大学从事艺术教育工作多年,对理工科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思维状况有一定的了解。笔者以理工科三个不同类型专业(工商、机电、材料)的学生在同一艺术选修课程的学习为例,取出学习前后的两次答卷成绩(这是根据对广州一所全国重点大学2002年的问卷调查),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学生的艺术鉴赏力进行分析(由于所取样本和计算非常复杂,我们在这里只取用结论),得到的结论是⑦:

1.接受艺术教育较少。多年以来,由于受实用主义的影响,学校教育长期陷入了“智育第一”的误区,形成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系和制度。尤其是在理工学科为主的大学里,绝大多数学生在入学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接触艺术领域。他们除了看过几部电影和听过一些歌曲之外,对艺术的感受机会是很少的。大部分学生的艺术理论知识较为贫乏,艺术实践活动较少。

2.形象思维能力较差。大部分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思维方式在学习艺术审美知识前有一个共同点:思维方式的收敛型。他们对艺术的逻辑性感受较为敏锐,较为注重艺术的变化性和叙事的逻辑性(比如影视的故事情节,音乐的叙事性,舞蹈、摄影、美术中的构图、黄金分割计算等)。他们在艺术审美过程中,力图从艺术的表象里寻找一些有规律的、符合逻辑的东西,而一旦艺术的逻辑性变为次要地位时,他们会对艺术作品一筹莫展。他们对艺术美的感受力仅收敛于艺术的逻辑性范畴,也就是说,理工科学生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逻辑思维,而形象思维的能力较差。这很符合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和其学习的专业特性有很大的关系。

3.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有较敏锐的感知能力。统计计算的结果证明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艺术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后,对艺术的感受力,与纯理工科学生比较,有显著的差异。这是因为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形象思维接受能力也不错。他们能够把这两种思维方式结合起来去分析问题,容易看出问题的实质。这类学生的情感世界也比较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常常随外界情绪的变化产生共鸣。他们既能够对艺术的逻辑性有较深刻的理解,也能够较好地感受艺术的非逻辑性的情感渲染。这种类型的大多数学生,有着较为敏锐的感知能力,兴趣更广泛也更高雅,情趣也更细腻,处处体现出自身的较高素质内涵。

4.纯理工科的学生在艺术感受力方面有一定的局限。纯理工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在接受了一个学期艺术基础知识教育之后,虽然他们的艺术基础知识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从两次的平均成绩中可以说明),但他们总是把想象建立在逻辑的范畴内,他们习惯用理性的目光看待情感的形象思维。在对艺术这一形象思维占主体的审美过程中,他们的接受能力则较为迟钝,艺术感受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就是为什么纯理工科学生与偏文科的理科学生在选修课的成绩上有着显著差异的原因。5.纯理工科的学生对艺术同样有着强烈的追求。虽然理工科学生对艺术的感受力有差异,但并不表明纯理工科学生无“爱美之心”。从选修艺术类课程的学生数量来统计,纯理工科学生所占比例与偏文科的理工科学生所占比例相当。这说明了纯理工科学生对艺术美也有着强烈的追求,只是他们对于艺术的。入门”有一定的局限性,这就给我们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提出一个课题——如何根据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对他们进行审美教育。

三、合理规划适合理工科大学生的艺术教育课堂教学课程

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是开展艺术教育的主渠道,是落实艺术教育各项育人功能和目标的主要场所,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重点所在。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是用“艺术创造、艺术史、艺术评论与美学”这四门学科的部分理论知识组合成的一个新的教学体系,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理解与欣赏严肃艺术作品的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目的⑧。美国艺术教育学家和艺术批评家沃尔夫(TheodoreE.Wolff)和吉伊根(GeorgeGeahigan)在谈到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作为一种教学体系时说,“艺术史提供了历史的传承和知识;美学给予哲学的分析;艺术制作使我们有了艺术创作的经验,学生对艺术的认识部分地依靠这种经验;艺术评论提供了增强学习的文字帮助”⑨。可见,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就是把这四种不同学科的主要特点和方法综合起来,形成一种颇具影响的新的教学方式。因此,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体系是一种多学科的综合体,是跨学科的产物。

明确了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目的和教学方式后,在规划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时,必须首先考虑如何才能针对所教学生的某一特定群体,最大限度地实现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目的(这包括学生的审美需要、可用于教学的时间、教师个人的特点、兴趣和知识面、可得到的教学材料及现有的教学设施设备等等)。然后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双重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书面课堂教学计划,使教师可以更容易地、更有效地组织教学。普通高等学校开设艺术教育课堂教学都是按照以上条件来确定开设何种类型的课程。一般来说,在普通高校中开设有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影视类等艺术鉴赏课堂教学和技能实践课程。笔者所在的理工院校也是按照这些条件来组织艺术教育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教学的。

理工科大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群体,他们在思维、情感、艺术感受力等方面有着与其他大学生不同的特点。理工科院校进行的艺术教育主要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其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必须适合理工科学生的思维特点,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根据多年在理工院校从事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经验,针对理工科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这个特点,我们进行了一种全新的、有别于传统的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尝试。首先在确定某课程的单元教学主题后,收集、准备教学材料,选择合适的艺术作品,仔细研究艺术作品并结合作品中适合理工科学生审美特点的细节,组织阶段性教学。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启示阶段(约需6—8学时)。这一阶段非常重要,是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成败的关键。如何走好这第一步呢?经过商讨,我们在艺术课堂教学的第一课,就理工科学生的特点,围绕艺术作品中的逻辑思维部分,选择一部叙事性强的艺术作品,或者一部电影的故事情节作为第一次艺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在艺术作品的逻辑思维范畴和形象思维理念中寻找一个切入点,找出自然科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和与艺术学科基础知识相通的地方,以收敛性的逻辑思维方式和发散性的形象思维方式来分析该艺术作品的某一细节。这样,既提高了理工科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也培养了理工科学生的艺术感受力。

第二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知识传授阶段(约需18—20学时)。这一阶段主要是在理工科学生对艺术作品产生浓厚兴趣的基础上,引导他们学会如何更深入地去体会艺术作品的思想内容、情感内涵等的表现性。我们知道,要想了解和理解某一艺术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没有相关的艺术理论知识是不可能的。那么,理工学生究竟需要学习哪些知识才可以更充分地对艺术作品作出较为深刻的心灵反响呢?笔者认为,艺术教育不是为了传授枯燥的系列艺术理论,而是为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在这一阶段,我们根据理工科院校艺术教育的特点,采取了逐渐减少讲授艺术作品的逻辑范畴、加大讲授艺术作品形象思维部分的方法。无论选修何种类型的艺术教育课程,都应该学习一些该艺术类型的“基础知识、艺术美学知识、作者生平及作品背景知识”。这些知识,对理解艺术作品有直接的帮助,也将使学生能够以恰当的方式对新面临的艺术作品作出反应,进而理解艺术作品中隐含的目的和真正的意图。这一阶段是进行整个艺术教育课程最长的一个阶段,如果太注重艺术理论教学,可能使整个课程趋于枯燥;而如果太注重传统的作品欣赏,也可能使该课程陷于浅薄,这两种教学方式都难以达到术教育的最终目的。为防止这两种倾向的出现,我们在教学班上以较为灵活的授课方式,采用课堂讨论、幽默讲授、确定单元教学主题、挑选合适的艺术作品等组织教学,让学生循序渐进地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艺术理论,在理论指导下深化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达到开拓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新模式的目的。

第三阶段,称为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鉴赏阶段(约需6—8学时)。在这一阶段,理工科学生通过对艺术课程较为系统的学习,凭借各种艺术实践和已掌握了的一定的艺术基础理论,对艺术的感受力会有一个飞跃的发展。众所周知,理工科院校不是在培养职业艺术家,而是在培养具有多种兴趣、富于想象力的、完全实现自我价值的、有较高素质的人。学生在这一阶段里,对艺术作品有了较好的感受力、洞察力,有了越来越敏锐的形象思维能力。教师则通过更深刻、更细微、更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观看和倾听优秀的艺术作品,促进了学生的空间想象力和对情感的形象思维能力。例如,2003年12月笔者在结束“交响音乐欣赏”选修课程学习时,问一位同学:“现在重新欣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你感受怎么样?”他说,我感觉到身体中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用语言难以表达的力量,这种力量使我热血沸腾,使我勇往直前。然后又问一位同学:“从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你听到了什么?”她告诉我,有一种凄美的“感觉”和“想象”,还有一种揪心的悲怆。这些反映出理工科学生在经过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学习后,欣赏艺术作品、理解艺术作品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的形象思维得到了一种升华。如果将他们升华了的形象思维和本身较好的逻辑思维结合在一起,就会极大地提升其创造性思维的能力,形成健康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就是我们要达到的非专业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最终目的。

毋庸置疑,加强对理工科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艺术教育课堂教学,不仅可以提高理工科学生欣赏艺术作品的能力,还能够传达给学生“一种意识,一种在艺术作品中寻找真正潜在价值的意识,一种寻找有意义的艺术形式的意识和培养一种真实品味的意识”⑩。虽然要培养这种自我意识是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不是靠一个学期的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完成的,但是通过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我们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带领学生步入“艺术殿堂”的艰巨任务。

注释:

①②⑥⑧列维、史密斯著,王柯平译《艺术教育:批评的必要性》,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

③HerbertRead,TheRedemptionoftheRobot;MyEncounterwithEducationthroughArt(NowYork;SimonandSchuster,1966)

④RebeccaWest,TheStrangeNecessity(London:JonathanCape,1928)

⑤KennethClark,MomentsofVision(NewYork:HarperandRow,1981)

⑦胡健等著《对理工科大学生艺术修养的分析和思考》,原载于《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年第1期

第6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当电影告别了自己技术杂耍的丑小鸭阶段而成为艺术的白天鹅时候,还处在电影艺术的默片时代,然而就在这默片时代,格里菲斯、卓别林、爱森斯坦、普多夫金等天才的电影艺术大师们就创作出了永载史册的电影艺术精品。后来形成的电影艺术史上的第一个系统的电影美学理论——蒙太奇理论,可以说主要就是这种默片时代电影艺术的美学表达和理论自认。那么,这默片时代电影艺术的本性或本体是什么呢?如果参照后来巴赞的纪实主义电影美学关于电影艺术本体的表达方法(巴赞把电影艺术的本体概括为“摄影影像”,亦即著名的“摄影影像本体论”)[1],则可将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本体概括为“蒙太奇”。也正因为这样,“蒙太奇”一词才不仅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影艺术方法和技巧存在,而甚至成为电影艺术的同义语。然而电影的这样一种本质或本性存在了多久呢?最多不过20年。然而当声音技术的进步冲破包括几乎所有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大师的习惯与成见的阻碍而终于挺进到电影艺术中来的时候,电影艺术的本体构成无疑发生了质的变化。电影“蒙太奇本体论”把电影的全部艺术可能性都归结为电影画面(影像)之间的自由组接,即蒙太奇上,甚至对用来进行这种自由组接的画面本身都认为是次要的,无关宏旨的。至于声音因素则根本未予考虑。即使在声音因素已经进入到电影艺术中来之后,在这种蒙太奇本体论的理论视野之内,也一直被作为一种次要的因素而附带涉及的(直到艾柯、麦茨等人的符号学电影理论阶段,也仍有这种情况。麦茨的组合理论就基本上没有考虑电影的声音因素)[2]。而事实上如果说运动的电影较之静止的绘画和摄影也不过是增加了一个运动的维度的话,那么拥有了声音的电影较之默片也是实实在在地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声音的维度。电影艺术在本体构成上的这一重大变革,其意义究竟有多大,其实直到现在也难以概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电影由单纯的视觉艺术变成了视听结合的艺术[3]。无论如何,仅就这一点来讲,虽同样被称为电影艺术,而此电影已决非彼电影。在人类的五种感官当中,最重要的是视听,而且迄今为止人类所创造的艺术也无一例外都是诉诸这两种感官的(李泽厚称之为充分“人化”的感官),非此即彼。而至此为止,电影艺术独自以便捷的方式占据了人类接收外部信息的这两大频道。

此后的色彩技术以及光学镜头和感光胶片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进步虽都程度不同地给电影艺术的发展带来一些影响,但基本上都没有触及电影艺术的本体构成,也就是说在声音进入电影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电影艺术的发展进步是处于一种量变的积累过程中,真正给电影带来一次新的本体性变革的是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发展。

电视技术的出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作为一种新的新闻媒体存在的。而一旦当电视作为艺术形式出现时,正像声音因素被电影艺术习惯力量视为异己一样,电影艺术也把电视艺术看成是自己的敌对势力,在美国就爆发了持续十年之久的电影电视大战。而事实上在各国都曾程度不同地发生过类似的影视大战。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家当时没有意识到声音的出现是不可阻挡的,它必定要进入电影并使电影艺术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前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家们也同样没能及时地意识到电视技术作为一种新的强势媒体对于电影艺术的深刻意味。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电视技术给电影艺术带来的深刻影响的话,也许有一个说法是便捷的,那就是使电影艺术进入了电视时代。在探讨并努力准确表述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的本体存在或者说本性的过程中,有一个广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就是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异同的探讨和争论。直至目前仍有人致力于电视艺术特殊性阐释和论证,即将电视艺术视为电影艺术之后的人类的又一种新的基本艺术形式,而努力收集归纳其有别于电影艺术的特异之处。然而笔者始终认为,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之间的差异,充其量只是同一类艺术形式内部不同种属之间的差异,而非人类基本艺术形式间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主要的是一些量的、暂时性的、技术性或经济性的差异,而非艺术本体上的差异。也就是说,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在艺术本体上是一致的,相同的。随着影视技术的发展进步,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之间的差异和分野正在和已经消失和弥合。“电视电影”这个影视艺术的新品类的出现与存在,清楚不过地向人们昭示了这一点。[4]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宣布,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主要的和根本的意义,并不是在电影艺术之后、之外,使人类拥有了一个新的基本的艺术形式,而是使电影艺术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电视时代。其间变化之大,以致于事实上使我们已不便再用电影艺术这样的词语来意指人类的这一迟来的基本艺术形式,而应选择并习惯于影视艺术或影像艺术之类的新词汇、新概念。不仅电视时代的整个影像艺术之内涵已非电影艺术一词所能涵盖,即使单就电影艺术本身来讲,在电视时代的一系列新生与扩展,如在制作与播放以及观赏方式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都已使电影艺术变得越来越不那么纯粹,不那么像电影了。大约是由于原有思维习惯的作用吧,人们只注意到了电视技术生长出了电视艺术这一重要事实,而且也许是吸取了历史上曾长期无视电影的艺术属性的教训吧,人们不仅一下子便认同了电视的艺术性质,而且似乎把全部的注意力和精力都用来发现和发掘电视作为艺术的区别于电影的特殊性,并急不可待地宣布电视是继电影之后的人类“第八艺术”。结果却忽视了另一个同样重要或者说更重要的一个事实,那就是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在美学本体上的一致性,更忽视了电视作为一种新的技术进步所给予电影艺术的深刻影响。如果把这种深刻影响所包含的发展趋势也考虑在内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做出下面的结论:进入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即使还可以称之为电影艺术的话,也已基本上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即以光学成像为基本技术与手段的电影艺术了。

人类社会确是以加速度的形式向更高的文明发展进化的。就在电视技术的发展进步正在深刻而有力地刺激并推动电影艺术向新的深度与高度发展迈进,其势方兴未艾的时候,又一种新的电子技术——电子数码信息技术又勃然兴起于世,并给予电影艺术以及整个影像艺术以更为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这场变革的来势之迅猛与内力之深厚,使人们真真正正地感到了绝对的应接不暇与别无选择。它既不像声音技术那样允许人们有一个怀疑、反对、认同的过程,也不像电视技术那样给你一个进行十年抵制大战的时间,而是在电视技术已经与电影技术趋于融合的基础上,一下子便出现在电影艺术的内部构成因素之中,它可以在你对其所知甚少或根本处于无知的状态,甚至根本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出现与存在的情况之下,就一下子从里到外全方位地包围并渗透于你了。

电子计算机成像(CGI)技术的发明是在60年代,进入70年代即开始应用到电影制作领域。1975年乔治·卢卡斯创建了专门为拍摄电影提供电脑技术服务的特技王国“魔光实业”(IndustrialLightandMagic,简称ILM),这已清楚地意味着又一个电影艺术的新时代即将来临。1991年,柯达公司“数字化视觉效果处理系统”简称(INEON)的诞生,宣告了数字技术支配电影技术的时代的到来。而2000年,美国最大的电脑网络公司——全美在线(AOLI-S)与美国第二大传媒集团——时代华纳公司(TimeWarner)的结盟,则最终标志着最新的电影艺术新时代——后电影时代(Post-cinemaEra)的来临。[5]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新时代呢?

从技术层面讲,这一次的电影新技术革命,不是某种单一的技术变革,而是以电脑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包括电影、电视、电脑硬件与软件、电话、自动化工程、机器人等等新技术长期发展融合的集中体现。从电影特技制作能力的空前提高(已没有什么影像是不可制作的),到电影制作方式的根本性改变(电影已可以不是拍摄的,而是“合成”的),再到各类新兴娱乐产品、产业的产生(如电脑游戏,实真经历,互动娱乐等),再到全新的发行展示渠道的创建(如只读记忆光盘、数字光盘、卫星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等),这一切不仅无一不直接引发着电影艺术的本性变革,更以集体的合力最终将电影艺术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后电影时代”。

从艺术层面上讲,在后电影时代,电影艺术在艺术本体上发生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电影特技制作能力的空前提高,使电影艺术的奇观本性得到突现,超越了电影艺术的纪实本性而明显处于前景位置,直到产生所谓的“效果美学”[6]

纪实性与奇观性是电影本性的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在巴赞时代,电影艺术的纪实本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高扬,“纪实美学”也因之而成为电影艺术美学原则的主旋律。而当电子计算机成像技术、特别是电脑数字技术一经应用到电影特技制作领域,就使电影特技超越了单纯的技术意义而具有了美学内涵。从《星球大战》(1976年制作完成,电影史将这一年称为“特技效果的新生”)到《谁陷害了兔子罗杰》(1988年),从《终结者》(1991年)到《侏罗纪公园》(1993年),从《阿甘正传》(1994年)到《勇敢者的游戏》(1995年),从《玩具总动员》(1995年)到《泰坦尼克号》(1997年)……电脑特技,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真正匪夷所思的人间奇迹。[7]在20世纪最后10个年头里,电影也正是凭借这种对于传统电影技术来说几乎永远无法实现的银幕奇观的表现而重新定位了自己的大众文化坐标,并再一次战胜了画面小、影像差和音响弱的电视的。而当这种“追求技术魔力”、“致力奇观呈现”的“效果美学”成为时尚、甚至主流时,就不仅悄悄地改变了观众的观影经验和观影期待(从对电影叙事真实性的认同转移到对电影奇观和技术的欣赏),而且也悄悄地解构着电影艺术本身,将其融入到一个更为广泛的传媒体系之中去了。

(二)电影制作方式的革命性转变,使巴赞摄影影像本体论的电影理论趋于解体,并将最终改变电影本身的本体存在

虽然就全行业来讲,电影业仍然是一个“胶片”行业,但以卢卡斯“魔光实业”(ILM)为代表的数字化新技术正在排除电影拍摄放映的老式机械装置,电脑合成的数据人物和影像处理的仿真场景已经预示着电影工业成为“无胶片”行业的可能。就是说,电影已可以不是排演拍摄成的,而完全是电脑合成的。如果说传统的电影制作方式有一个最大的局限在于它的每一个艺术想象的实现都受到制作技术与条件的限制的话,而随着电脑数字技术支配电影制作,则最终完全超越了人类有限的想象力。它可以合成任何现实的、非现实的视听影像,只有你想象不出的,没有它制作不了的。这样一来,影像与物质实体之间的联系就变得非常脆弱了,影像本身不再保障视觉的真实性。再简单地讲就是,电影已不再是“记录”(Record),不再是“物质现实的复原”(克拉考尔语),而是“合成”(Graph),是“实在的非真实”(Virtualirreality)。显然,当观众已清楚地知道任何影像都可以是数字化地制造出来的时候,人们对电影真实性的确信也必将终结。(三)新兴媒体新兴娱乐产品的建立和新的传媒体系及发行展示渠道的创建,已经形成人类全新的“视听文化”,亦使电影艺术发生根本性变革,直至消失在新的系统之中

随着电视的出现,以及其后电脑技术的应用,特别是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新兴媒体及新兴娱乐产业层出不穷,并逐渐形成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局面,电影不仅丧失了“大众艺术之王”的地位,更重要的电影与电视、电脑、多媒体和网络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电影正在汇入更大的视听媒体洪流之中,这一媒体洪流从摄影化走到电子化,现在又到了网络化新阶段。

在这些新兴的娱乐产品或方式中,有两种产品或方式对电影的影响或者说改造最为深刻。其中一个是“互动娱乐”(InteractiveEntertainments),及由之而生发出的互动电影。这种互动电影为观众(用户)提供了这样的可能:从一个音像数据库选取素材,建立多种不同的电影叙事走向,事实上就是构造观众(用户)自己的故事。另一个是“实真经历”(Vivtual-RealityExperienes,简称VR)。“实真经历”是对真实的全方位(视、听、嗅、味、触多种感官的信息来源及其综合)人为仿造,并企图最终达成与真实的完全一致。“实真经历”的用户或者说参与者,或游戏者,可以进入一个电脑合成的人为环境,在那里自如地活动,与物体、人物和事件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叙事的结构和发展过程。传统的“视窗展示”方式和静坐式观影方式,让位于“活动中心”(activitycenter)式的“入门探寻”;被动的观看者,让位于能动的参与者。当电影的发展已经到了这样一种水平或阶段时,即便我们仍然将其称为电影、看成电影,也不难理解和想象它同此前的、传统意义上的电影已相去甚远,太远了。从内在的叙事内容与方式及结构到外在的展示方式、场所及观众的“观看”方式直到“观众”——用户由之而获得的艺术体验及审美感受都已发生了全方位的变革。正如有些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互动电影”与“实真经历”与传统电影的最重要的区别之点,在于其对于经验的强化和对用户控制力的赋予。而一旦用户拥有了这种控制力,则无疑意味着对叙事可能性悬念的摒弃,同时也就意味着对观众的观影欲望的摒弃,因此,单从这一点来讲,已决定此类新电影要保持或形成观众——用户的新的引力或欲望,就必须构建自己的新的电影语法。

虽上述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革命所引发的电影艺术本体性变革尚处在开始阶段,许多新的设计和创造还处在初期和试验的水平上,还存在许多有待定型、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但其发展趋势已是如日东升。1997年第一部互动电影《黯淡》已制作并发行;“实真经历”也已进入实验试制阶段;网络电影更是早已出现,网民完全可以像电台点歌一样,上网“点看电影”。不仅如此,世界的高科技巨人们正在联手研制被称作“蓝牙计划”(blue-teeth)的可以将所有装置(电脑、电话、电视、音响、家用电器和各种数据库等等)共享的联动终端。其目的是只要动一动手指头(甚至动一动意念),你就能得到、看到和听到你想要的一切。届时,不仅人类的视听文化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就是人类文明也无疑进入到了一个更高的新阶段。

这是一场正在悄然行进中的电影技术与电影美学革命。经历这场革命之后的电影,即使不是烟消云散,也已是面目全非。而且确已可以看到或感受到使电影走向终结的新事物、新力量。

安德列·巴赞认为,人的潜意识中有一种所谓的“木乃伊情结”。其含义是说,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经历过的生活尽可能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仿佛是给时间涂上香料、使之免于腐朽,如木乃伊一般。[1]电影诞生之后,由于其所具有的对于视听信息的方便而直观的呈现能力,便成了这种情结最理想的承载方式。于是巴赞在1946年便提出了一个所谓的“完整电影神话”的概念,认为“电影这个概念与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是等同的;他们所想象的就是再现一个声音、色彩、立体感等一应俱全的外部世界的全景。”[1]进入后电影时代之后,我们发现,这个“完整电影神话”即将和正在成为现实。电影的完整再现与电子游戏的人机互动作为两个向度的理想追求,即将和正在最后阶段实现融合。代表这种融合的就是“实真经历”技术的出现和走向完善。“实真经历”既代表人类真实完整地记录自己生活这一探索轴线的运动极限,也代表了人机互动的仿真追求的运动终点。在“实真经历”的时代,我们将会和正在看到,我们不仅可以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而且我们将无法区别这再现的现实(虚拟的现实)与实有现实的不同(进入“实真经历”过程的“用户”由于不仅接受了“实真经历”技术所提供的从视听到嗅味直到触觉的全面的虚拟的仿真信息而且被隔绝了全部的现实真实信息,因此直到“实真经历”结束,将根本无法分辨这种虚拟真实与真实的现实);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发现,我们不仅生活在实有的现实中间,我们也同时甚至更多地生活在虚拟的现实中间(比如我们不仅为现实生活中亲人的健康而欢乐,也为艺术虚构中的古人的痛苦而流泪)。其实很久以来或者从来就是如此的,只是今天恍然大悟罢了。更有甚者,我们还将看到,虚拟的现实与实有的现实不仅越来越难以区别,而且处在一种密切的相互渗透与影响的互动状态之中。总之,对于现在特别是未来的人们,虚拟的现实将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甚至将构成他们的人生。

于是在事情的最后阶段,我们终将发现,人类从完整再现现实的艺术追求出发,最后又走回到了创造现实的生活本身。正如作为心理学家的电影美学家爱因汉姆所预言的那样,与现实不同的才是可以审视的艺术。如果与现实完全相同了,则是现实本身,而不再是艺术。因此,“实真经历”的出现,正预示着电影艺术的终结。[8]

引力与加速度的等价使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那么,虚拟现实与实有现实的等价又将意味着什么呢?到那时,也许终结的不只是电影艺术,整个人类思维与哲学都将发生目前还无法预想的深刻变化。

短短一百年,电影却经历了如此多的变化,以至即将走向终结。回想它曾给我们带来如此巨大的、长达百年的欢乐,一时确实很难接受,而理智应当告诉我们,如果放在足够长的历史长河中考查,世间万事万物,莫不如此。这也就是存在主义所谓的“存在先于本质”。所以,天才的巴赞才只用一个问句——“电影是什么?”来命名自己的文集。

【参考文献】

[1]安德列·巴赞.电影是什么?[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0.

[2]李幼蒸.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3]周传基.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

[4]王佳泉.电视不是第八艺术——再论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的异同[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

[5]游飞,蔡卫.电影新技术与后电影时代[J].当代电影,2000,(4).

[6]虞吉.电影的奇观本性[J].当代电影,1998,(5).

第7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本文作者:刘源工作单位:邵阳学院音乐系

佤族甩发舞的动作优美而洒脱,“时而像火焰升腾;时而似黑云留瀑飞溅;时而又如翻滚的巨浪,此起彼伏;时而又风平浪静。”佤族姑娘跳甩发舞的同时,把自己的情感与动作融合在一起,通过甩动头发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表现出生命的活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舞蹈节奏感强、舞蹈服饰极具民族个性佤族甩发舞有很强的节奏感,整个舞蹈过程给人以热情、劲爆、活力的感觉,让人很想跟随舞者一同舞动。佤族的服饰大多用自家织的棉麻布缝制,颜色以黑、红色为主,既简单又大方,同时佩戴他们特有的饰品,如大圈的耳环、银手镯、银头箍和项链等饰品。佤族男子喜欢用黑或红布把头缠绕,穿没领的短衣,裤子宽又短,手戴银镯子,甚至还穿耳洞,脖子戴竹藤圈。佤族男子喜欢纹身,身上纹牛头和鸟之类的,反映佤族崇拜自然。佤族姑娘的服饰鲜艳、好看。上衣是黑色或蓝色的无领短衣,下身穿漂亮的筒裙,筒裙的边上织红、黄、蓝等颜色的花边,由红、蓝多种图案制成,图案从近处看交错起伏,远看则像波涛滚滚,佤族姑娘身上佩戴大圈银耳环、银手镯等饰品,在腰上或腿上戴一根竹藤圈,根据竹藤圈的个数可以判断她们的实际年龄。

(一)健身娱乐价值甩发舞可达到健身和健美的效果,甩发舞的动作主要集中在头部,为躬身前甩、后甩、旋转甩,所做的都是头部运动,在做“脊椎操”一样,但比脊椎操的效果更好。因此,每天抽时间跳下甩发舞,做头部运动,可以强身健体,还能预防脊椎病,同时释放紧张的压力,促进头部血液循环,既可健身,又可以活血养颜。有人把这种舞蹈称为“美容养颜活血”的舞蹈。跳舞对人的身形、气质和仪态有一定的好处。听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可以陶冶情操,忘记一切烦恼,把心灵陶醉在舞蹈中,给人融洽、亲切的感觉,在甩发舞里得到愉悦情感的体验,达到健心的作用。(二)旅游开发价值甩发舞的民族性与地域性是旅游开发的优势,“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人们不仅喜欢时尚的事物,复古的事物也深受喜爱,甚至还掀起过一股复古风。人们开始喜欢穿民族服饰,佩戴民族首饰。人们厌倦城市的喧嚣时,往往会向往深山的宁静,很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都被开发为旅游基地,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民族民间舞是景点旅游的重要部分之一,可以欣赏到当地的地域风情和美丽风景,还可欣赏独特的民间舞蹈。它作为一种艺术,供游客们观赏,有旅游开发的价值。让人们真实地感受到佤族文化的真谛,了解它的文化底蕴、社会背景和文化内容,体验佤族民俗风情,让游客们身心愉悦,满足他们好奇的心理,让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可见,充分挖掘、开发佤族甩发舞的旅游价值,不仅对佤族旅游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外,还对佤族的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三)文化传承价值佤族甩发舞是一种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佤族人民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它有顽强的生命力,我们应该保护和传承它,没有保护就无法传承。如今,政府开始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对民间艺人和艺术人才的培养加大了保护力度,已初步形成相应的保护与培养体系。佤族成立了原始部落文化村,为佤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深受游客、专家学者的赞赏。

悠久的历史创造了佤族的甩发舞,使之更有魅力;甩发舞给予人的原生态之美感,使人身心愉悦;舞台艺术和文艺工作者的创新,让甩发舞有顽强的生命力并风靡海内外。如今,甩发舞在民间艺术中取得优越成绩,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与认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它、关注它,让甩发舞得到保护、发掘和利用,让它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来。

第8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1.甲骨文字自身作为文字书体的创立、成熟与使用形成了不同风格与特点。

早期先人创立使用过程中,因不同历史时期主客观条件及载体内容的不同,从而形成了文字书体自身造型结构赋义的不同,形成了字体自身不同的形式风格。这一点可以通过甲骨文字的骨版契刻、文字书体风格被学者划分为五期来认识。甲骨文一期即武丁(包括前盘庚、小辛、小乙)时期字体特点:“雄伟宏大”,字体形态大小有别,线条笔划净细精劲。甲骨文二期即祖庚、祖甲时期字体特点“谨守法度”,字体略小,大小适当,形款匀称整齐,疏密有致,法度中规。甲骨文三期即廪辛、康丁时期字体特点:“颓靡错乱”,字体线条柔弱、纤细,结构讹误,体貌幼稚。甲骨文四期即武乙、文丁时期书体特点:“刚劲峭拔”,线条较纤细,但劲挺钢韧,结构风貌劲峭。甲骨文五期即帝乙、帝辛时期字体特点:“严整浑厚”,字形匀称,形款整齐。可见甲骨文五个分期中,一期和五期字体风格特点鲜明有别,四期近于一期,三期独有特点,二期与五期虽工整相同,但也有别。如董作宾先生所言,不同时期甲骨契刻文字是由当时五期中不同时期的贞人契刻完成的,因契刻时期不同,各个贞人的精力风格也不同,其字体演变异同,从而形成不同时期的书体风格及契刻成文的甲骨文形体特点。五个时期的甲骨文中,相同文字的不同风格,首先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同特点,同时,也代表了甲骨文字书体在创立使用过程中,因自身繁衍使用的需要,而呈现出不同时期的不同书写风貌,其艺术风格表现出自身的多样化。这对后人研究当时的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样,对后人学习和创作甲骨文字的书法艺术也有着重要影响。

2.甲骨文的早期发现、研究和使用过程,形成了甲骨文书法艺术的不同风格与特点。

甲骨文被王懿荣发现后,因收藏研究使用的需要,经历了具体发掘整理、使用传播的曲折过程。前面所述的3000多年前甲骨文字契刻成形的文字形式和特点的五个分期,是由著名甲骨学研究学者董作宾等人研究归纳完成的。而董作宾、罗振玉等学者所处的上世纪早中期,其对甲骨文契刻文字的研究,与著录使用的表现形式多为油纸摹写,再者就是被罗振玉以篆书笔意形式书写、以集联形式示人。其主要代表人物罗振玉、董作宾,他们因个人经历背景和对甲骨文字整理研究成果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甲骨文字书体的风格。罗振玉作为研究学者,在研究著录过程中,对甲骨文契刻文字的书写,是以篆书笔意取甲骨文字形体完成的。其篆书用笔劲到方圆,兼而有致,取甲骨文字形体结构,线条开合自然天成并不拘泥,其篆意风格鲜明,被称篆意甲骨文风格。董作宾作为研究学者,对甲骨文字的书写,主要是对甲骨契刻文字的摹写。因董作宾较他人收藏有数量较多的甲骨文著录书(契刻前的朱砂书写甲骨文字)和朱砂骨版书法的文字,董作宾多对甲骨版朱书文字原貌进行直接临摹,并集字成句成联,其忠实原作,书写特点鲜明。用笔点、线尖起尖收,谓作“船形”。墨色凝重,结构严谨、清楚可人,其所写和我们今天看到的甲骨文书体与罗振玉清篆笔意所书写的甲骨文书法形成了不同的风格。罗振玉、董作宾两位先生作为甲骨文字学研究的集大成者和甲骨文字书体书法的早期典型代表人物。他们的书体风格虽然不能概括和集中体现甲骨文五个分期的书写风貌与全部特点,但他们科学严肃的治学态度和对古文字文化的传播形式,也代表了甲骨文书体的基本特点和典型风格。这些风格对今人甲骨文字的书写有着重要影响。

3.上世纪70年代后期,甲骨学与甲骨文书法的兴起形成了不同风格与特点。

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我国书法事业呈兴起之势。甲骨文字作为一种独立的书法书体,逐步被广泛认可,并作为艺术形式传播使用。这个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河南安阳的刘顺先生,其通过对大量甲骨文原版契刻文字的研究与临写,深得结字和使用规律,以独有的书法艺术形式进行甲骨文的学习与创作。其甲骨文书法艺术造诣继罗振玉、董作宾之后显现出独特的艺术风格,其大胆地将传统书法中的行草笔意应用于甲骨文书写,线条灵动,结构开张,章法布局和款识精巧有致。行草笔意用笔对甲骨文刻画字进行一种更为生动的线条描写,线条劲健而不失灵动,挺韧且婉通,结构神形焕彩,既有小篆书风的劲道韵畅、静谧与舒展,又有行草书的神游与婀娜,使得秦篆的肃静与晋人的神韵交织笔下,对甲骨文书法在点线用笔、字形结构、篇章布局及款式形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度的探索创新,标新立异,使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在原片字迹与拓本印痕由古文字学术研究层面进入到古文字书写的艺术创作领域,使得甲骨文通过书法艺术形式得以更好、更广泛的传播。刘顺先生的甲骨文书法被当时及现今书法界所公认,其学术与艺术地位与史同在。以至20世纪末,其同道张伯煊又以隶书笔意入甲骨文,其金石刀刻味道十足、字形有法、结构巧致、气息清远,成为又一风格。不同历史时期与阶段对甲骨文字的书法艺术风格的形成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后人也有古典派、原创派、创新派之说,他们无一不是对甲骨文字的研究者、习作者和艺术道路上的开拓创新与继承者。他们集古文字学和书法艺术学养于一身,根据自己所处的历史时期,通过对甲骨学的学习与甲骨文字的研究以及长期的书写实践探索,形成了各具不同的书法风格和形式特点,为甲骨文书法艺术的学习与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途径。

甲骨文书法的用笔和其表现形式因其自身的丰富性而表现多样,因此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去学习和创作,了解和掌握科学、正确的学习方法显然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甲骨文书法的学习,应尽量通过对甲骨文原版的文字原型进行直接临学,或通过实物照片进行临学,有条件者,可直接对甲骨文拓片进行临习研究,这样容易使初习者直接了解和把握甲骨文的字形和内在韵意风貌,从中汲取真谛与精髓。否则,未能了解和研究第一手甲骨文字的真实材料,脱离甲骨文原迹字形而仿写他人作品,这种他人之后又后于人的层层仿学的学习方法,多会导致对甲骨文的误识、误写、误用,甚至导致临习的误途,弯路。甲骨文书法作为古文字书法艺术,现今通常归为篆书书体门类。笔者认为,虽可归类篆书,但却不同于篆书。因为甲骨文与篆书仍有着多方面的不同,甲骨文介于图画文字及成形文字的早期,多以象形为主,由意附形,以形表意,其书写和表现形式与篆书,特别是大篆,无论是从书写工具和承受物,还是到字形结构用笔特点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从时间空间说,甲骨文与大篆还是相距较近,所以书体的线条又有着许多相融共同之处,甲骨文习作时可以在表现金石契刻神韵的同时借鉴篆书笔意,可以作更丰富的艺术表达。甲骨文书法的用笔特点应该从了解甲骨文字的线条契刻特点入手。

第9篇:书法艺术论文范文

自电子技术一问世,电子技术与机械技术的结合就开始了,只是出现了半导体集成电路,尤其是出现了以微处理器为代表的大规模集成电路以后,"机电一体化"技术之后有了明显进展,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一)"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历程

1.数控机床的问世,写下了"机电一体化"历史的第一页;

2.微电子技术为"机电一体化''''''''带来勃勃生机;

3.可编程序控制器、"电力电子"等的发展为"机电一体化"提供了坚强基础;

4.激光技术、模糊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使"机电一体化"跃上新台阶.

(二)"机电一体化"发展趋势

1.光机电一体化.一般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是由传感系统、能源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机械结构等部件组成的.因此,引进光学技术,实现光学技术的先天优点是能有效地改进机电一体化系统的传感系统、能源(动力)系统和信息处理系统.光机电一体化是机电产品发展的重要趋势.

2.自律分配系统化——柔性化.未来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控制和执行系统有足够的“冗余度”,有较强的“柔性”,能较好地应付突发事件,被设计成“自律分配系统”。在自律分配系统中,各个子系统是相互独立工作的,子系统为总系统服务,同时具有本身的“自律性”,可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作出不同反应。其特点是子系统可产生本身的信息并附加所给信息,在总的前提下,具体“行动”是可以改变的。这样,既明显地增加了系统的适应能力(柔性),又不因某一子系统的故障而影响整个系统。

3.全息系统化——智能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全息”特征越来越明显,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这主要收益于模糊技术、信息技术(尤其是软件及芯片技术)的发展。除此之外,其系统的层次结构,也变简单的“从上到下”的形势而为复杂的、有较多冗余度的双向联系。

4.“生物一软件”化—仿生物系统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装置对信息的依赖性很大,并且往往在结构上是处于“静态”时不稳定,但在动态(工作)时却是稳定的。这有点类似于活的生物:当控制系统(大脑)停止工作时,生物便“死亡”,而当控制系统(大脑)工作时,生物就很有活力。仿生学研究领域中已发现的一些生物体优良的机构可为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新型机体,但如何使这些新型机体具有活的“生命”还有待于深入研究。这一研究领域称为“生物——软件”或“生物系统”,而生物的特点是硬件(肌体)——软件(大脑)一体,不可分割。看来,机电一体化产品虽然有向生物系统化发展趋,但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5.微型机电化——微型化。目前,利用半导体器件制造过程中的蚀刻技术,在实验室中已制造出亚微米级的机械元件。当将这一成果用于实际产品时,就没有必要区分机械部分和控制器了。届时机械和电子完全可以“融合”,机体、执行机构、传感器、CPU等可集成在一起,体积很小,并组成一种自律元件。这种微型机械学是机电一体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

机电一体化产品分系统(整机)和基础元、部件两大类。典型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有: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电子化产品、智能化仪器仪表、电子排版印刷系统、CAD/CAM系统等。典型的机电一体化元、部件有:电力电子器件及装置、可编程序控制器、模糊控制器、微型电机、传感器、专用集成电路、伺服机构等。这些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分析从略。

三、北京发展“机电一体化”而临的形势和任务

机电一体化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目的是节能、节材,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把传统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一步;二是开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机电产品,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前者是面上的工作,普及工作;后者是提高工作,深层次工作。

(一)北京“机电一体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1.北京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工作量大而广,有难度

(1)在700余家北京市属工业系统的企业中,有60%以上的企业用微电子技术改造机床设备、工业窑炉、风机电泵、生产过程的任务还未完成需要量的一半。

(2)北京工业系统还有2000余台机床设备亟需用微电子技术进行改造;在已改造的近6500台机床设备中,大约有15%需进一步改造。

(3)北京工业系统尚有近250座工业炉窑亟需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改造;且610座已改造过的工业炉窑也很有进一步应用模糊技术进行二次改造的必要。

(4)北京工业系统CAD应用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北京工业品设计,CAD应用率仅17%(而美、日等国已超过85%;国内先进地区也超过了30%);CAD的覆盖率才达到11%(而全国CAD应用工程领导小组指出,“八五”期间大中型企业要达到35%,中小型骨干企业要达到15%—20%;到“九五”时,按国务委员宋健的要求,基本上要甩掉绘图板)。

(5)北京工业系统共有改造价值的各种风机电泵装机容量50万千瓦,尚49万多千瓦用变调速技术进行改造的任务,占总任务量的99.5%左右。

(6)工业是全市能源消耗大户。1992年,北京工业系统占全市能耗总量的59.5%。而北京是一个能源严重缺乏的城市,1992年北京工业系统万元产值能耗折合标煤为2.47吨,比上海的1.57吨高57%,比天津的2.15吨高14%,比先进的工业化国家高近9倍。因此,北京工业系统节能降耗的任务非常重,而电力电子技术是节能降耗的王牌。

2.北京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呼声高,有压力。北京市的工业产品大约有3万种,每年约开发试制新产品3000种,更新周期很长。由于更新换代速度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影响了北京工业产品的竞争能力。

1993年,北京市工业系统生产的机电一体化产品约837种,在当年生产的产品品种总数中仅占7.8%左右。其中:机械局系统主要产品约120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到15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所占比例仅4%强;仪器仪表总公司系统主要产品35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21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所占比例为60%;轻工系统主要产品总数为649种,机电一体化、智能化产品15种,机电一体化、智能化产品所占比例约2.3%;汽车工业总公司系统平均每辆汽车的总成本为3.5万元,每辆汽车平均装用电子产品的费用约300元,不是总成本的1%;与国外约28%的先进水平相差甚远;与国内先进水平相差一半左右。

3.北京用机电一体化产品取代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耗能、耗水、耗材高,污染、扰民产品的责任重,有意义。在北京工业系统中,能耗、耗水大户,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且不少地处城区和近郊区。近年来北京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虽然几经调整,但由于多种原因,成效一直不够明显。这里面固然有上级领导部门的政出多门问题,有企业的“故土难离”“死守故业”问题,但不可否认也有优化不出理想的产业,优选不出中意的产品问题。上佳的答案早就摆在了这些企业的面前,这就是发展机电一体化,开发和生产有关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功能强、性能好、质量高、成本低,且具有柔性,可根据市场需要和用户反映时产品结构和生产过程做必要的调整、改革,而无须改换设备。这是解决机电产品多品种、少批量生产的重要出路。同时,可为传统的机械工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的活力,把机械生产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实现文明生产。

另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由于我国研制、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历史不长,差距较大,许多产品的品种、数量、档次、质量都不能满足需求,每年进口量都比较大,因此亟需发展。

(二)北京“机电一体化”工作的任务

北京在机电一体化方面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句话是广泛深入地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另一句话是大张旗鼓地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促进机电产品的更新换代。总的目的是促进机电一体产业的形成、为北京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作贡献。

1.北京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作重点

(1)大力采用模糊技术,工业炉窑改造应上新台阶

国内外成功的范例表明,应用模糊技术改造工业炉窑比单纯用计算机和PID技术好的多。因此,我们建议今后北京在改造工业炉窑时要大力推广应用模糊技术,到2000年,对应该进行改造但尚未改造的近250座工业炉窑要用模糊技术等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完毕,其中采用模糊技术改造要在80%。

(2)积极采用数控技术,机床高备改造要达新水平

对机床设备的改造重点应放在经济型数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到1995年,北京应该改造的机床设备(8420台)的改造率要达80%以上,到本世纪末要改造完毕。

(3)努力推广变频调速技术,风机电泵改造要攀新高度

风机、电泵采用变频调速后一般可节电20%以上,效果十分显著。因此,在今后几乎,北京要把交流变频调速技术的推广应用作为重点来抓。到1995年,应该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改造的风机、电泵要改造完60%;到本世纪末,北京的风机、电泵和其它调速电机要普遍;采用先进的变频调速技术。

(4)优先应用CAD/CAM技术,工业设计水平提高要有新目标

北京工业产品更新换代慢,设计工作跟不上需求变化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北京工业系统CAD的应用率为17%,CAD的覆盖率为11%,到1995年应分别达到20%和15%,本世纪末,要力争分别达到55%和45%。

2.北京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的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到1995年全市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数应不少于800种,2000年,应不少于2000种,机电产品的机电一体化率分别达到25%和60%。

(2)单项目标:

机床数控化率:1995年,产量数控化率达5%,产值数控化率达16%;2000年,分别达12%和40%。

汽车电子化程度:1995年,平均每辆汽车上装用和电子产品的费用不少于1000元,在整车成本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到2000年分别不少于3000元,不低于8%。

PLC的开发生产能力:“八五”期间,开发能力要稳居全国首位;“九五”北京要成为全国主要的PLC生产基地之一。

“电力电子”开发生产能力:“八五”期间掌握第二代电力电子器件的批量生产技术和第三代电力电子器件的开发技术。“九五”期间第三代电力电子器件的生产要形成经济批量。在电力电子产品应用方面,“八五”期间,开关电源、高频电源、逆变电源要成为拳头产品;交流变频调速装置要达到批量生产程度;高频电子镇流器要能出口创汇;“九五”,北京要形成一个具有电力电子器件、电力电子装置研制、生产、开发、推广综合配套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

模糊控制器的开发生产能力:“八五”要把北京建成全国模糊技术控制器的开发生产基地,开发出用于工业炉窑改造,压力、温度、流量控制的模糊技术控制系统典型产品来;交逐步将模糊技术应用于家用电器中。1995年,空调器、洗衣机、电冰箱、吸尘器、电风扇等家用电器产品模糊控制器的普及率要分别达到15、20%、5%、15%、8%左右。到本世纪末,北京家用电器模糊技术普及率要达到50%以上。

其它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开发生产能力:微机控制多色印刷机要稳居全国第一;电子医疗仪器的开发、生产争取在“八五”有较大突破,“九五”在品种和产量上全国领先;在“八五”期间,以3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为代表的发电设备要形成综合配套能力,打出规模效益来;数字化、智能化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要上品种、上批量……

总之,机电一体化技术既是振兴传统机电工业的新鲜血液和源动力,又是开启北京机电行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大门的钥匙。如果北京完成好上面所建议的“机电一体化”发展两方面的目标,那么,到本世纪末,北京就会形成一个销售额超过200亿元的机电一体化产业。其中,数控机床、机电一体化印刷系统、新型电子医疗设备和数字化智能化仪器仪表等机电一体化装备销售额可超过150亿元;“电力电子”的销售额可超过20亿元;PLC模糊控制器等销售额可超过15亿元;汽车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轻工民用电器产品销售额可超过25亿元。机电一体化产业不仅是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也是机电行业停工、待产、明亏、潜亏企业的出路所在。

四、北京发展“机电一体化”的对策

(一)加强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计划

目前,北京地区从事“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及生产的单位很多。各自都有一套发展策略和计是。同时,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也有不少相应的发展计划与规划。各单位的计划由于受各自立足点、着眼点的限制,难免只考虑局部利益,市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也有统一考虑不足,统筹安排不够的问题,全市缺少综观全局的有权威性的发展计划和战略规划。因此,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机构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北京统管全局的“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生产计划和规划,避免开发上重复,生产上撞车!

(二)强化行业管理,发挥“协会”作用

目前,北京“机电一体化”较热,而按目前的行业划分方法和管理体制,“政出多门”是难哆的。因此,北京有必要明确一个“机电一体化”行业的统管机构,根据目前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机电一体化行业特点,我们建议,尽快加强北京机电一体化协会的建设,赋予其行业管理职能。

“协会”要进一步扩大领导机构——理事会的代表层面和复盖面,要加强办公室、秘书处的建设;要通过其精明干练的办事机构、经济实体,组织“行业”发展计划、战略规划的拟制;指导行业布点布局的调整,进行发展突破口的选择,抓好重点工程的试点和有关项目的发标、招标工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增大支持力度

优化发展环境指通过宣传群众,造成一种社会上下、企业内外都重视、支持“机电一体化”发展的氛围,如尽快为外商到北京投资发展“机电一体化”产业提供方便;尽可能为兴办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开绿灯;尽力为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调配好资源要素等。

增大支持力度,在技术政策上,要严格限制耗电、耗水、耗材高的传统产品的发展,对未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落后产品限制强制淘汰;大力提倡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对有关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乾地改造,对有关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对在技术开发、应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领导、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等。

在经济政策上,要多给机电一体化科研攻关课题、开发应用项目利用科技专项基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机会;银行发设贷款要多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改进、生产合资和机电一体化产业规模化建设项目上倾斜;成立“机电一体化”发展基金,支持机电一体化生产发展等。

(四)突出发展重点,兼顾“两个层次”

机电一体化产业复盖面非常广,而我们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抓机电一体化产业发展时不能面面俱到、平铺直叙,而应分清主次,大胆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注意抓两个层次上的工作。第一个层次是“面上”的工作,即用电子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在传统的机电设备上植入或嫁接上微电子(计算机)装置,使“机械”和“电子”技术在浅层次上结合。第二个层次是“提高”工作,即在新产品设计之初,就把“机械”与“电子”统一起来进行考虑,使“机械”与“电子”密不可分,深度结合,生产出来的新产品起码正做到机电一体化。

我们认为,北京“机电一体化”发展,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

抓紧开发生产GTO、GTR、VDMOS等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其应用装置——交流变频调速器、逆变焊机、高频电子镇流器等,用电力电子技术进行的节能、节材为主要目的的技术改造;

抓紧推广应用经济型数控系统,改造机床设备;开发生产低、中档数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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