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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业务知识精选(九篇)

应急管理业务知识

第1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活动,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防护知识,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基本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用3年至5年时间,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优化配置培训资源,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狠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学习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努力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6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狠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同时,要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在事发第一时间迅速反应,开展自救、互救的能力;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事件的公众尤其是妇女、儿童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每年以“公共安全宣传周”以及“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周、月)为契机,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构、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张贴应急管理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应急管理社会宣传氛围,使社区、农村、企业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2、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

3、编印发放应急科普读物。一是做好《你准备好了吗——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的发行和宣传工作;二是各部门结合专项预案的内容,广泛收集有关资料,按各行业特点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印应急科普读物,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等作品,做好各类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4、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研讨、交流和宣传力度。

(二)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1、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特别要宣传抓好总体应急预案落实的重要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在加强培训和演练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抓好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通过总结分析典型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各级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忧患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3、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人、各级公务员和新闻发言人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实战培训;在各级培训工作中增加应急管理内容课程,以各种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各级组织、广大公务员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素质,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以学生和特殊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1、学校教育。以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尽快让公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适时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向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发放《你准备好了吗——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及各类应急知识科普读物,以举办应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常识教育活动。

2、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证及招考公务员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知识相关内容。

3、志愿者培训。对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制订详细计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计划。每项计划要有具体内容、牵头负责单位、协助单位、完成具体时间表、预期效果等。

第2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安全保障,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0 前言

公路交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中一个发展和管理的重点之一。发展公路交通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随着公路交通的大力发展、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尽管修建了大量的交通设施,但是由各种自然因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紧急与灾害事件的发生频率不断上升,对公路交通的破坏程度不断扩大,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在对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和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负效应----公路交通灾害,如日益加剧的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环境污染、路面损坏以及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破坏等,它们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沉重的社会反应,对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如何有效地预防公路交通灾害的发生,并在灾害发生后,如何通过实施正确及时地防治对策来减轻灾害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课题。

1 国外应急系统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外的应急系统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发展很快也比较成熟。发达国家已经不局限于某一行业的应急管理,而是在城市建立一整套涵盖公安、消防、急救、交警、公共事业、民防等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在市民遇到意外时,便可以通过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享受 应急指挥调动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目前在许多国家,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事业建设的标准配置。

据一项统计,在全世界,芝加哥911 响应时间最快,平均为1.2 秒。该中心日均接警量为1.5 万件,2001 年共接警580 万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市民一年有两次通过911 请求救助。这里的911 系统能够每小时处理3000 个呼叫,使每年的呼叫能力达650 万次。早在1937 年,英国就开始使用号码999,用以报告紧急情况的发生。比利时在1964 年也开始采用999 号码。这种采用单一特服号码,并建立统一的紧急情况响应中心的优势在于,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市民可以迅速及时地得到所需的帮助,从而使生命或财产得以保全。一项由美国总统司法委员会进行的研究表明,快速反应是打击罪犯最为有效的手段。如果消防局对火警的响应时间平均能够缩短一分钟,每年便可减少数百万美元的财产损失。救护车和营救单位响应时间的缩短,可以大大降低心脏病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死亡率。

世界上的各类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出现了一大批实用的系统成果。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灾害、灾难及突发事件呈现出类型多样、综合、发生频度高、危害面广的新特点,应急指挥系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有特定功能的应用系统类型,较广泛地应用在公共安全、气象地质、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中,单一的某一行业的应急指挥体系被逐步的整合进整个城市总体经济体系之中,成为一个城市的综合应急联动系统,成为城市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设施。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1.1 专业化

在今天的信息和知识时代,应急管理的资源调度和决策不再仅仅依据指挥人员的直觉和领导的决心,它还离不开专业知识和信息系统支持。不同于传统的“110”等特定目的的通信调度系统和一些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某个角度说,现代的应急联动系统就是要支持“外行领导内行”。显然,这种支持是以通信调度为主要功能的系统所不能承担的。因此,为了避免盲目决策,现代应急管理系统应该能让指挥人员动态获得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应该从基本的通信调度“升级”为更广泛的“信息调度”,成为支持科学决策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支撑平台。只有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对于危机管理的意义,才会从“政治”和“行政”层面,深入到“知识”层面。

1.2 智能化

目前的应急管理系统开发大都基于特定的某种或多种灾害类型,一些大规模的“应急联动系统”,也不过是把不同类型的应急管理系统或信息处理系统按照一定的“预案”,进行需求的组合和系统的集成。这种“面向过去”和“面向已知”的应急管理系统,是很难具有“智能”的――它只是一个机械化的信息展示、指令传输和通信调度的平台,所有的信息流通途径都是在系统设计中或者预案中设定的;一旦出现“边缘性”、“综合性”,甚至从未出现过的应急事件,系统就面临“伤筋动骨”才能满足要求,甚至根本就不能用了。

这就为应急管理系统提出了“智能化”的需求。因为在今天的环境下,我们不可能完全设定未来的危机或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它们的信息处理要求。在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普遍存在的前提下,应急管理系统的意义之一,就是要为决策人员提供一个便利的、交互式的操作平台,来迅速、动态地识别事件“类型”,并构造针对特定应急事件的信息处理和调度系统。

“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具有显著的动态性和可重用性。从这个角度来说,构造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也是我们从宏观上规划和把握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关键。对它研究得越透彻,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集约化”程度和综合效益就可以越高,建设和运营成本也就可以越低。理论上说,一个全面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是整个城市危机管理类信息系统的“终结者”――形成以一个综合型系统带多个专业型系统的局面后,不应再建设新的综合性系统。

1.3 知识化

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信息系统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数据处理阶段;信息处理阶段;知识处理阶段和智能化阶段。

对于有知识处理能力的系统来说,系统所处理的信息,同时也成为回馈系统的“粮食”。系统运行的时间越长,不仅积累的事实性的信息(可供查询参考)越多,而且可以抽象出来的知识也越多。这些知识可以在人工干预下得到验证和积累,并用于下一轮的信息处理之中,成为系统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帮助系统找到运行的“捷径”,或是给指挥、决策人员提供更确切、更具指导性的帮助。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怎样对待这些海量的知识?不外乎三种思路:一,相关的应急管理系统进行功能不断升级,即把这些知识“固化”为系统的一部分,使之下次能程序化地处理类似事件;二,把相关的知识汇编成册,放在系统终端旁边,或是做成可以演示的文档形式,供指挥决策者参考――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系统的生命周期会长一些;三,把这些知识进行适当的提炼、整理和重新表达,使之能改进下一次的“人-机”协作,为决策、指挥人员提供更好的帮助,同时也使“预案”进一步丰富。

不难想像,这三种对待知识的不同思路,将导致不同的建设效果。忽视知识管理,将导致知识无法有效传承或利用;僵化地对待知识,则将导致系统建设的不可控和规模的无限扩张;只有建立恰当的知识表达、提取和回馈平台,才能有效应付“信息爆炸”或“知识爆炸”,解决应急管理系统的“程序性”和“智能性”的矛盾,防止“预案”或“辅助决策”功能的游离,实现“以小变应万变”;同时也保证系统有一个较长的生命周期。

其实,每天都有有价值的信息产生。这些信息如果不进入应急管理系统的知识管理机制,就会仅仅作为新闻报道和内部参考一闪而过,然后流失;灾害造成的损失就会一再重复。

1.4 标准化

要建立基于专业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大联动”系统,必须建立一套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标准和应用支撑标准。这套标准包括对应急事件的描述机制,对基本的、公用的信息对象(数据元)的描述,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必须提供的技术接口,等等。这些是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共同语言”。在这一“共同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各专业化信息系统的“养成建设”,才能在关键时候实现“应急”和“联动”。

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标准对于应用的指导性不足,急需在一些大的应用背景下完善标准体系。应急指挥系统正是绝佳的一个领域:虽然很多行业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应用标准,但即使在行业内部,也缺乏必要的整合。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设,将成为一条可见的纽带,帮助发现标准体系中的“空隙”。如果对标准化建设有足够的认识和投入,将实现标准与系统建设的“双赢”,有力推动信息资源建设的有序化;反之,系统建设与标准化将仍然是“两张皮”。

2 国内应急系统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系统还处于较低级的起步阶段,基本上还停留在理论研究上,如北京工业大学交通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等。2007年6月15日交通应急通信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008年1月14日,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开始进行建设。 该项目作为“国家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总体规划中第一个在建的省级系统,将以北京市公路路网为对象,以服务公众公路出行需求为导向,在奥运前夕实现北京市公路路网高水平的日常运行管理、高效的应急处置,在奥运期间以及今后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出行服务,为全国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提供示范。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程已经引起了各级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例如,交通事故反恐抢救联动机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建立。各大城市也相继建着手建设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相信近几年会有较大程度的发展。

3 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的需求研究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因此,目前阶段的系统建设也必然是百花齐放,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出现统一的建设模式。一般来说,选择应急系统建设模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应急管理体制的整合程度;对应急联动的运行与管理方式;指挥权划分;应急基础;投资规模;编制情况等。

3.1 主要功能需求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的目标,就是配合危机管理的全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大面积的、跨专业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处理资源和通讯资源的实时调度,使应急指挥过程更加科学化和可视化。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把支持危机管理作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要最大限度减少各种突发或紧急事件带来的损失,不仅仅要求在事件发生后做出迅速、准确的应对和处理,还要求在事件前期进行预警和辨识、在后期进行常态恢复。“危机管理”的三阶段理论更能指导我们运用信息技术对突发或紧急事件全面、全程的支持。显然,这一目标,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系统可以达到的。它要依赖基础性的网络和多个专业化的应用系统,要依赖多种技术的支持。

任何类型和目的的应急指挥系统,都具有以下功能特性:

(1). 信息汇聚:从应急事件现场或监测网络采集到的各种信息,将被传输到信息汇聚点(应急指挥中心)。这些信息可能是直接事件现场的视音频信息,也可能是来自传感设备、监控设备的信息或信号,还可能是来自相关的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数字化信息。

(2). 信息表现: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应该有直观而准确的信息表现形式,为指挥员进行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提供最大的帮助。GIS 是一项广泛使用的技术,可以将危机管理所涉及的信息(如危机态势、应急指挥相关资源分布、应急方案等)在基础的空间地理图形上形象地表现出来,便于指挥和决策人员直观地进行形式判断、形成决策或进行资源调度;各种信息还可能要借助一定的显示设备和

显示控制系统表现出来。

(3). 信息调度:所有信息在汇聚点被组合和集中呈现,供指挥中心的指挥决策人员作为决策和调度依据;有时还要将信息分发下级指挥中心(或分中心)的不同的专业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或从这些系统收集处理结果。

(4). 通讯和物资资源调度:安全保障和应急指挥最终都表现为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完成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调度。例如警力的调度、救灾物资和设施调度、对事件现场的疏导和部署,等等。

(5). 辅助分析决策:在应急指挥过程中,提供一些逻辑分析模型、统计模型或预案,以及案例库中的参考案例,帮助指挥员进行理性决策;同时,应急信息系统还应记录下整个指挥调度的过程,形成完整案例,丰富案例库,为实现知识化、智能化的危机管理作积累。

3.2 应急信息系统与GIS系统的关系

GIS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成熟的技术,也已经形成相对独立运行的系统。独立运行的GIS 甚至可能成为整个应急信息系统中最主要的操作平台。这也是一些项目直接把GIS 作为一种“默认”的“需求”的原因。但是,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是否要采纳GIS,还要看具体的应用领域是否具备了应用GIS 的数据条件和环境。而且,即使有必要和有条件使用GIS,也要从整个应急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出发进行分析,提出技术应用需求:

第一,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双向联动。GIS 虽然可以独立运行,但在应急信息系统环境下,应该可以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多种联动方式――包括双向的相互驱动和基于数据共享的独立操作,等等;

第二,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底层整合。GIS 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应共同遵循一定的数据标准,产生和传递一致的数据;底层应实现数据库共享或公用。

第三, GIS 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整合。GIS 的数据往往来自其他部门。为系统能运行起来而“一劳永逸”地导入数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该利用公用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与基础数据源进行同步更新的完整机制,贯彻专用属性数据“谁使用、谁负责”和合理共享的原则,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3.3 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的关系

我们对应急信息系统的需求认识往往是始于“混沌”的,尤其是当因为信息系统缺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更是希望通过一个项目、甚至一个系统的建设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应急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危机管理中的决策支持,离开了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信息系统对科学决策的支持就会落空。另一方面,应急信息系统往往是跨管理部门、跨专业领域的系统,涉及多个专业系统的支持。处理这种兼具“宽度”和“深度”的复杂需求的合理做法,是把项目进行分解,把应急信息系统建设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合理划分。一般来说,专业化信息系统负责专业化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处理;应急信息系统则负责信息的汇聚、分析,以及对会商、决策和资源调度的支持;二种系统之间通过共同认可的标准来实现信息传递和工作协同。应急信息系统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中收集预警监测的结果;应急信息系统则向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提交信息加工请求并收集信息处理结果。

检验是否较好划分了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和应急信息系统界限的直接办法,是看二者之间是否有足够的独立性。一个好的规划和设计应该是这样的情形:应急信息系统本身不一定很“专业”,但它能与很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很好地协同工作。应急信息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对跨专业的、公用资源的调度能力;专业的判断和业务流程应该留给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这点上来说,应急信息系统其实需要有一定的“通用性”。通用性越好,它动态“接入”不同专业信息系统的能力就越强,整个大系统的“应急”能力也就越好。

4 建设安全保障及应急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交通安全、灾害防范是公路交通继续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联合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交通应急作了明确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中,交通部门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所以说,作为公路交通管理和养护部门应该不断加强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防灾意识,将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作为公路管理中的重点工作来抓。

当前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上存在专业性差、组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整体上仍然缺乏对于公路路网安全保障以及应急管理的深层次理解,对于整个管理体系欠缺科学理论的指导。因此,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的紧急救助资源,健全和完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设统一、高效、反应敏捷、安全可靠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以提高应对各种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和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公路处能够迅速地做出判断,并进行救援和指挥工作,为公路的交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能够使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理, 使道路交通危机事件发生的强烈程度与过程受到有效的控制,使致灾损失降至最少,尽量减少国家及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是一个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的政府实事工程,成功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将在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安定、方便市民的生活、维持良好的政府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是公路管理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政府保障社会稳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的标志。

5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是关系到公路管理以人为本、好中求快、协调发展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做负责任政府、负责任行业和打造平安交通的重要体现。当前,公路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由此引发的各类交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频繁的自然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严重;电煤、原油、矿石运力紧张的局面还没有得到缓解,交通应急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我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应深入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落实《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天津市公路路网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天津公路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这是社会信息化的需要,是提高为公众服务能力的需要,也是公路交通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S]. 2004年第2号令

[2]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S]. 2006年

第3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 出 .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对于消除现实社会中各种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性

21世纪头20年既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在当前和今后相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非常复杂而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发事件已经成为破坏发展的一大黑洞 必须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化解矛盾,减少损失,降低危害,维护稳定。

1.加强应急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 障。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 .需要营 造稳 定安全 有序的社会 环境。突发事件往往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力、破坏力.引起一系列恶性的连锁反应.影响甚至阻碍社会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加强应急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应急管理工作关系到人 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重要方面。应急,就是“应”人民群 众之所“急”,必须从坚 持党 的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的高度.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加强应急管理 .是促进 经济社会 又快 又好发展 的迫切需要 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共安全,是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 义上讲 .加强应急管理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发性事件后果难测,如果处置不好.往往会将长期发展的成果毁于一旦。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促进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内在要求。应急管理同时兼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性质,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政府管理水平 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看。应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无论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 .还是顺应世界发展的潮流.都要求我们把加强应急管理 工作 作为紧迫任务 ,纳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日程 .着力转变职能 、理顺关系 、优化结构 、提高效 能 ,在 突发性事件发 生的时候 ,挺身 而出 ,从容应对,全力化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应急管理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及其前途和命运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在党和国家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深刻反映了时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工作的与时俱进。自2003年以来.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了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2005年 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年末成立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06年 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与此同时,各级政府 、各个行业加强了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国共 制订各级各 类应急预 案 130多万件,各省 (区、市 )、97.9%的市(地 )和 92.8%的县 (市)制定了总体预案 。中央企业预案 制定 率达 100%.高危行业绝 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 应急预案 基本 覆盖了各地 常见的各 类突发事件 .形成了“统 一领导 、综合协调 、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5年来 ,从应对非典 、禽流感 、台风 、矿难,到雪灾 的挑战.以及与汶川大地震的抗争.我国应急体系由创建到发展,在一次次考验中不断完善 .政府应急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也不断得到明显加强。可以说.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 .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加强 。比如,有 的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的观念不强.特别是不能从战略上认识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有的地方应急预案不够完 善 ,照搬照抄 ,不切实际 ;各类应急预案之间衔接不够,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应急管理方面问题突出:应急队伍力量薄弱.特别是专业救援队伍数量不足、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专业培训和演练缺 乏,现场处置能力亟待加强 :应急物 资存储 不足 .生产调拨 和配送使用机制不完善 :宣传力度不够,日常演练不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有待加强;应急管理资源整合利用程度低:应急管理工作评估 的科学性还需要提高等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 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等,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 。以落实和 完善应急预 案为基础 .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 ,围绕 “集 中领 导 、机构健全 、功能全面 、反应灵敏 、运转高效”的工作 目标 .深入抓基层 .扎实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高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坚持量力而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突出针对性、可行性 ,抓紧制订和完善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确保各类预案紧密衔接、环环相扣 ,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要以建立全国性“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 、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 ”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平台为目标 .加快各地各级应急平台、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资源整合.实现无障碍交流,提升综合应急指挥 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并用法 的力量强制规范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2.进一步抓好应急防范工作.实现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源头管理转 变。要积极倡 导应急管理的文化.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内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形成比较完备的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 的分析判断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集中地的监管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监测、调拨 和配送体系,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提供有力的保障。

3.进一步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监测以及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抓基层、打基础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要把应急管理工作向社区、乡村、学校 、医院、企业等基层单位延伸,坚持以有机构、有预案、有队伍、有宣传、有排查、有保障、有演练等“七有”为着力点,以建立信息早报告、苗头早发现、隐患早排查 、矛盾 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早”的工作机制为重点.深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

4.进一步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科普读本、影像资料、宣传手册、知识座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和技能。使应急管理知识深入群众 、深入基层 ,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搞好预案演练和应急实践.提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

5.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效能.用富有成效的工作将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危害降至最低 应急管理工作一般都有时间性、综合性、复杂性强的特点。成功的应急处置必须把握好四个重要环节:一是反应要迅捷。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国务院总理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迅速 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处置.使政府成为抗击灾害的主心骨.把握了抗震救灾的主动权。二是报道要透明。在汶川大地震中,国务院总指挥部建立健全了抗震救灾新闻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国内外媒体灾情和人员搜救、医疗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次生灾害防范等进展情况.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为抗震救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可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可以掌握舆论的主动权.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导致处置工作被动。三是指挥要有力。在汶川大地震中.国务院总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地各方面加强协同配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 的资源。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四是恢复要科学。要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纠正错误,弥补损失,重树形象。

“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危难时候的从容应对,建立在日常不断强化的观念意识、行为和做法之上。这些都需要我们在 日常的危机管理工作中不断加以积累。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应急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应急管理,关键在领导,在组织协调。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 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1.健全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形成一支构成合理、精干高效的应急管理队伍 ,在隐患排查和信 息报 告中发挥 主渠道作用.在先期处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协助处置和恢复重建中发挥辅助作用完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并落实 责任追究 制度。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加大投入力度应急管理是公 共服 务的一部分 ,作为公共财政,要划拨专门的经费,投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同时要认识到.应急管理应是多元投入机制,不能完全靠政府.要逐步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 资金的要求

第4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应急管理的规定。

2.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安全监管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建设,强化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编制,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3.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应急管理“三个必须”理念,即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应急,管业务必须管应急,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优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

5.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县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功能。抓好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应急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成互联网、移动、短波等多元化的数据传输系统,应对在极端灾害情况下的信息传输保障系统。

6.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使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和企业员工掌握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识别风险隐患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强化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员工培训,提高操作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7.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安全费用提取等现有政策,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建立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编制应急管理执法手册,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表格化、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协同联动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应急设备设施建设纳入安全生产“三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9.加强救援装备建设。大力引进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着力解决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精,大型装备、高科技装备缺乏,后勤保障能力较弱,机动作战和连续作战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强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监管,确保达到项目目标绩效。

三、大力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10.继续推进兼职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矿山兼职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危化企业、安全社区及其它厂矿、企事业单位建设兼职救援队伍或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充分发挥兼职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应急救援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11.抓好矿山救援队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全县矿山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验收,鼓励创特级、争一级。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平时与战时、常态与非常态结合,通过强化训练,规范管理,提高实战能力。

四、切实做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

12.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值班体系。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应坚持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做到信息畅通,预测预警及时。

13.完善应对事故灾难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应急联动和跨区域、跨行业协调合作机制,提高救援效率。

14.加强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总指挥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指挥程序。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上报事故情况,确保科学、安全、高效施救。

五、加强应急救援宣传教育

第5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一)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市级部门预案与专项预案的修订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区级预案的修订跟进工作,使区级预案与上级相关预案配套衔接,使预案适合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对已修订或调整过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分级备案工作,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推进应急预案的公开化。(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二)对已制订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梳理,已过时限或按要求需要修订的应急预案,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订,经评估、演练或实际处置中发现不适合的部分要及时调整,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三)做好所属行业、基层单位预案完善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健全并做实基层应急预案。(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

以创城工作为抓手,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由各部门对全区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和分析整理,对一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加强检查监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各街镇、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二)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危险源、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备案制度和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负责)(三)组织防汛能力调查评估。开展防汛墙、区域除涝、城镇排水、道路下立交、轨道交通、民防工程、防汛应急能力等七个专项能力评估,并针对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区水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四)依托城市管理联勤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勤”范畴,形成长效机制,并逐步形成和完善应急工作领导问责制。(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办负责)

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应急重点项目。

(一)继续做好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与推进工作。做好区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应急管理平台、市强对流预警中心分中心等平台的上线工作,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健全气象灾害的预评估机制。(区气象局负责)(二)继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各部门物资储备分工,加强储备基地建设,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一些必需的生存生活用品、专业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装备等能够保障到位;推进区红十字备灾物资库和仓储物资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区经委、区红十字会、区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三)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意见;完成新城主城区与安亭、南翔、江桥地区及四个新市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和实施规划的编制;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情况调研,扩展应急避难标志设置场所,制定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方案。(区民防办、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负责)

提高应急演练水平,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着力推广应急预案在各个层面的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结合区内重点或热点工作,由区应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部门、各街镇要根据自身特点;年内至少选择一项预案针对一个课题进行专项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战性和操作性,提高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水平。(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救援支队、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二)完成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所涉及项目的装备列装和人员培训演练;继续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区内应急机构、应急专家等信息,掌握区域内企业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数据等情况。(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应急办负责)(三)深化“110”应急联动工作,落实联动单位责任制,提高应急联动效能;强化应急救援“3+X”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区重大演练,加强对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公安、卫生、环保、安监、民防、交通、建设、气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及各街镇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装备,加强日常训练与培训,提高完成任务的能力。(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救援支队、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街镇负责)

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普及应急知识。

(一)以“5.12”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受众面;结合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安全小区、社区民防建设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应急知识宣传的良好氛围,多种形式普及民众应急常识。(区民防办、区民政局、区卫生局负责)(二)在村、居委层面继续推动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培训,做到工作常态化,培训全覆盖,健全突发事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灾情损失向社会公布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三)完成民防进楼组、进家庭三年行动计划第三年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全区11万余家庭应急包的发放、培训以及1万余个楼道应急疏散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进一步巩固社区民防建设成果。(区民防办牵头,区民政局、区社建办、区红十字会协办)(四)开展专业领域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各级各类应急干部培训,强化提高应急业务素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校园安全防范管理水平;开展消防网格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教育安保人员、住宅修缮工程从业人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建设系统相关人员应急管理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房管局、食药监局、区建委等负责)

第6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香港政府应急管理的经验,是随着危机事件的频繁出现而逐渐丰富起来的。

强烈的危机意识

香港特区政府很重视平时对市民的危机教育,通过全民的危机教育、如何应对灾难的培训和实地演习等活动,大力提高全民危机意识,使应急管理成为全民的事业,使得市民在危机状态下能够做到主动配合政府的行动。

港的危机教育有五个特点:

一是树立常备不懈观念,教育市民绷紧危机这根弦,平时就做好应对危机的物资和心理准备。政府要求每个家庭平时应备有下列用品以备不时之需:微型收音机及后备电池,电筒及电池,哨子,小型急救药箱,数瓶蒸溜水或矿泉水,饼干。政府出版发放了 趋吉避凶简易守则 ,告诫市民在天灾或严重的意外威胁下,要避免惊惶失措的行为,有效保护生命和财产。

二是注重对一般紧急事故应变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比如,出现暴雨天气怎么办?红色暴雨警告表示暴雨已经或将会导致道路严重水浸和交通挤塞,学生应留在家中,如已上学,则应留在校内,直到情况许可才回家,在空旷地方工作的人士应该暂停户外作业,直至天气情况许可为止。黑色暴雨警告发出后,应留在家中或到安全地方暂避,直至暴雨过去及交通情况改善为止。如果居住的地方受到危险斜坡或悬垂的大石威胁,便应暂时离开居所,到临时庇护中心暂时栖身,直至大雨减弱或停顿后再作打算。再如,遇到可疑物体怎么办?政府出版的小册子 香港安居乐土:反恐防患,早有准备》告诉了正确的做法:保持冷静;考虑疏散;打开门窗;拨“999”。不正确的做法:触碰物体;遮盖物件;置之不理。

三是从学校抓起。教育学生科学认识和应对危机。香港在中学开设了应急知识普及讲座,其中要学习 居安思危:勿忘香港的天然灾害》一节,课后还要做包括了大量科学认知和危机应对的练习。例如有这样一道题:1997年8月飓风“维克托”袭港,九龙一处山坡因不堪雨水冲刷,大量山泥倾泻路面,造成交通大堵塞。题中给出了事件的详细资料、山泥倾泻平面图、山泥倾泻地点的典型剖面图,要求学生解答以下问题:降雨量与山泥倾泻的发生有何关系?山泥倾泻带来什么影响?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防治山泥倾泻灾害,试列出你所理解的一些方法? 五是有关公营部门和企业也承担危机教育的责任。2004年1月5日,香港地铁尖沙咀至金钟车站之间发生了一起列车纵火事件。香港地铁公司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4分钟内对1 200名乘客进行安全疏散,主要是因为香港地铁公司定期举行各种公众教育活动,定期与各紧急服务部门进行演习,使广大乘客有了应急响应、处置意识和技能,使员工掌握了紧急事故来临时的应变及疏散程序等。

规范的应急程序

香港的紧急应变系统为三级制,根据不同的危机类别,启动不同的应急管理程序。

第一级应变措施,又称“紧急服务”。提供服务的主要是保安局下的警务处和消防处。两个处均设有自己的指挥控制中心,昼夜有人值班,随时接听市民拨打的“999”紧急求助电话,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行动。当事态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以及公众安全,需要报告政府总部以调动更多资源投入救援行动的时候,便是第二级应变措施实施的开始。警务处或消防处按规定需要把事故知会政府总部,便须通知保安局值班主任,隶属保安局的政府总部紧急事故支持组(急援组)会密切监察事态发展,负责协调保安局值班主任的工作。当突发意外明显向着对市民生命财产及公众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方向发展,并超越救援部门在一般运作情况下所能应付的水平时,便会采取第三级应变措施。政府总部的紧急事故监察及支持中心(简称紧急监援中心)接到保安局长或指定的保安局高级人员的指示后,便会采取行动。

高效的应急处理机构

为了高效统领整个香港应急资源的协同运作,香港设置了几个核心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这是一套全面与专业相结合的较为协调、高效处理危机的机构。

最高决策机构:行政长官保安事 务委员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其成员 除行政长官外,还包括政府总部和警 务处的高级顾问。如果事情非常严 重,且持续一段时间,波及的范围较 广,会严重影响或有可能影响香港的 安全,该委员会便召开会议进行决 策。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公营机构将根 据它的号令在全港展开处置行动。

执行机构:在实行第一级应变措 施时,主要的执行机构是警察总部指 挥及控制中心和消防通讯中心。前者 简称“警总中心”,是警务处的主要指 挥部门。它会根据行政长官保安事务 委员会的决策,指挥全港保安部门的 行动,并负责随时将事态发展报告保 。安局及政府高层。消防通讯中心防处的中央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接 听紧急求助电话,并根据情况迅速调 动消防处的资源展开救援。在实行第 二级应变措施时,主要的执行机构是 紧急事故支持组。在实行第三级应变 措施时,主要的执行机构是政府总部 的

紧急事故监察及支持中心。

咨询机构:保安控制委员会。保安局和警方代表组成,长官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供意见,是智囊团。

协调机构:有关民众安全的政府救援工作委员会。这类机构主要有资讯政策委员会、食物管制委员会、石油供应分配委员会等,它们负责协调政府内策划推行保安事务委员会所定的保安政策,同时在各部门、公用事业和保安事务委员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

信息机构:联合新闻中心。由新闻处管理,在发生紧急事故,以致府统筹人身份24小时消息和应对媒体。该利用计算机与传媒及主要政府部门保持联系,成为通讯中枢,负责收发重要消息。

完善的应急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急管理最重要的是未雨

绸缪,不打无准备之战。香港的应变系统是要据应急计划来管理的。香港政府从立法的角度对应急管理形成了制度性的设计,制定了两套纲举目张的应对突发意久的计划,详列了处理紧急情况的政策、原则和行动安排。它作为香港基本的战略指导,并不断在训练中加以修改、完善。

一套是普通类计划,包括空难应变计划、挽救失事飞机应变计划、天变应变计划、海空搜索及救政策训令、大亚湾应变计划、境外紧急行动等六个分计划。2005年制订的香港境外紧急应变行动计划规定处置的流程是:在香港以外地区有事故发生保安局紧急事故支援组及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监察情况和事后发展启动应变计划向市民交待政府正领导及指挥各方面的应变行动成立并派遣评估小组一成立应变小组派遣应变小组展开应变行动一应变行动逐步缩小规模,直至结束应变小组撤离。明确规定不同的政府部门和机构在各种不同的灾难情况下所承担的责任。

另一套是机密类计划,由为核动战舰访港期间公众安全而制定的应变计划、针对恐怖主义的应对措施、内部保安事故应变计划,还有生物、化学、辐射及核子剂袭击事件应变计划等五个分计划构成。

根据这些计划,各个公共部门和企业也分别制订自己的预案。如地铁公司制定了香港地铁车站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紧急疏散、非紧急疏散、设备故障和事故与人群管理四种情况作了详细说明。

专业化的应急队伍

香港的应急队伍由公务员组成的主力队伍和志愿人员组成的辅助队伍构成。

由公务员组成的正规队伍分为三个部门。一是直接处置紧急事务的部门,主要有警务处、消防处、海事处、政府飞行服务队等组成。二是负责现场支持的部门,主要有房屋署、环境保护署、政府新闻处、民政事务总署、运输署、社会福利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工务部门。三是负责后勤支持的部门,主要有渔农自然护理署、民航处、卫生署、教育统筹局、环境保护署、政府物流服务署。

志愿人员组成的辅助队伍。当出现危机事件时,志愿人员组成的辅助队伍能提供大量受过训练的专门人员处理事件,使正规队员能专注处理本身的职务,不致对日常的工作造成太大的影响。属于辅助队的主要有民众安全服务队、医疗辅助队、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政府飞行服务队辅助队员组和香港红十字会等,他们平时都作好应急准备,如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通过全港医院血库提供全天24小时紧急供应服务。 加大危机教育力度,提高社会预防、处理危机的意识和能力

就应急管理活动来说,可以分为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处在潜伏期的危机,主要是依靠预防管理。将危机教育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通过全方位的危机教育,让公众了解危机、懂得预防手段,指导公众在不同危机情境下的行动,是香港应急管理提供的重要启示。

借鉴香港经验,危机教育可以从以下层面展开。第一个层面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危机教育。用各种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危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教育,使其了解各种危机发生的过程,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方法,协助设计家庭应变计划,训练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危机应对能力。第二个层面是学校的危机教育。在中小学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开设简单的基础课,用生动活泼的形式为中小学生提供基本应变常识;在高等院校进行危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请有关专家学者开专题讲座等。第三个层面是政府官员和公共管理人员的危机教育。第四个层面是社会的危机教育。内地城市的地震、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应该把宣传普及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以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定期开展针对某种危机的训练和演习等等,在全社会形成应急管理的“预防文化”。

建立权威性、强势性的危机管理机构

危机管理需要动员和统一调配各方面的力量和各种资源,这就要求突破和超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不一致,组建统一的指挥系统。与其他国际先锋城市一样,香港的危机管理体制完成了从临时性、部门型、非权威性危机管理体制到常设性、综合型、权威性体制的转变,构建了适应这一关键需求的有效的指挥系统。这种有效性,来源于危机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强势性。

内地城市的危机管理体制正在实现从临时性、部门型、非权威性危机管理体制到常设性、综合型、权威性体制的转变。有些城市已经开始设置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但是,这些机构仍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决策机构缺乏权威性。内地很多城市设立了处置紧急事件委员会,将其作为全市最高的危机管理机构,但这个机构的权威性与香港的行政长官保安事务委员会不可同et而语。而香港的行政长官保安事务委员会是一个常设的实体机构,行政长官作为香港危机最高领导人的作用就是通过这个机构发挥出来,因此,它在危机管理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在各级政府中有权威,在被指挥对象心目中有权威,在广大市民中有权

威,从而成为政府对危机进行全面管理的中枢和心脏。

二是执行机构缺乏强制性。在危机处置实践中,内地城市的危机管理机构还不能像香港紧急监援中心那样,较好地履行统一指挥的职责。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职能有四个:一是宏观调控,二是市场监管,三是社会安全,四是公共服务。各地的危机管理机构是履行社会安全职能的机构,同时也承担了部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恐怕是政府部门中独一无二的。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政府资源向危机管理机构倾斜。

建立起运作规范、分工不分家的城市应急系统

香港的应对计划从宏观到微观,多角度地对政府应急危机管理做出了规范。一旦危机发生,政府可以马上找到相应的法定解决途径,从而保证应急管理有条不紊、及时有效。除此以外,对公共部门也作了具体的规范,确保在统一的政府指挥体系下,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有效协调,使损失和危害降至最低。

香港的经验,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学习:

一是管理层次力求精简。通过以下三个措施,来达到限制涉及的部门和机构数目,从而达到限制应对系统内管理层次的目的:首先,明确应急管理的主要部门。应急管理几乎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关,但是,应该有主要的管理部门,香港就把警务处和消防处列为主要部门。其次,授予紧急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必要的权力和责任,救援工作尽可能由最接近现场的救援部门指挥。再次,明确各个阶段应急管理的重点任务。比如善后阶段,香港规定民政事务总署通过辖下18个民政事务处,统筹有关部门展开的善后工作,包括安排灾民入住临时庇护中心、登记灾民、分发膳食、救济品和现金援助。

二是各职能机关对于彼此的职责、计划、工作流程要熟知,特别是彼此的抢险救灾计划、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源要十分了解,这样才能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香港规定,现场救援工作主要由消防处负责,海事处统筹调派现场各救援单位的工作,警方则负责支持。

三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香港的应急系统存在着一个协作机制,即部门联络主任制度,该机制以资源共享、信息情报共享为基础。当紧急监援中心开始运作时,各主要决策局和部门的联络主任会按需要到紧急监援中心集中,他们均详细了解本身职责,因此能够在涉及其知识范围内的特别事件上向紧急监援中心提供专业意见,也可以判断所属部门哪些资料有助该中心的工作,以及该中心哪些资料对所属部门有帮助。

第7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20__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促经济发展和保安全稳定相结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快速应对、协同配合”的方针,围绕省政府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应急管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组织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一)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其列为一项专门议题,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军分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市直4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面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县也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完善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同时,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住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本着“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部队、武警等骨干队伍为主体,以基层民兵、企业、社区综合应急队伍为基础,整合现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20__年,各县分别成立了民兵应急营,所有的乡镇基本都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采用集中时间,统一管理,封闭训练的方式,开展各类应急处突训练和演练。同时,注重专群结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畜牧疫情、公共卫生、消防灭火、煤矿、电力、通信等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预案基本覆盖了全市常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自成体系,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到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20__年我市共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预案25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9个,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 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达到了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开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卫生、煤矿、非煤矿山等共250余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共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7人,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5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必报制度。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拟订调用方案。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把各种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危机应对和防范工作当中。

(四)加强基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应急工作薄弱环节。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本着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点,周密组织,积极落实,紧紧把握“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根本,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队伍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它各各行业、领域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体系的覆盖面。同时,加强重要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高危企业按照“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处置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强化了应急协调、联动救援工作。

(五)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发扬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多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了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余万份,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应急自救的实用技能交给群众,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在大部分中小学校开设了公共安全课程,有针对性地宣传应急救援的必备知识,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

20__年,我市始终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作中,我们认为: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三是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这是彰显应急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四是必须认真研究工作规律,这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要求;五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是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的关键要素;六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这是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的制度保证;七是必须紧紧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这是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群众基础。

第8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急救医疗行为和秩序,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急救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以及社会急救及其管理。

第三条 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受理急救呼叫后,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院内急救医疗服务,是指设置急诊科室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急诊医疗机构)为急救中心(站)送诊的患者或者自行来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紧急救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社会急救,是指社会公众在突发急症或意外受伤现场,采用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基础操作,及时救护伤者、减少伤害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责任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运行经费补偿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急救医疗服务,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保障急救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 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范围内的急救医疗服务工作,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急救医疗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旅游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急救医疗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急救医疗服务是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

本市建立由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和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组成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现场自救互救是急救医疗的重要补充。

第七条 信息公开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急救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第八条 宣传教育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开展急救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急救医疗服务的公益宣传,倡导自救互救的理念,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二章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第九条 机构设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规划和设置标准,设置急救中心(站)。

急救中心(站)以及承担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其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院前急救医疗执业登记。

第十条 机构职责

急救中心(站)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日常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二)政府举办的重大社会活动的院前急救医疗保障服务;

(三)城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

(四)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

(五)其他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任务。

第十一条 工作规范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院前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急救辅助人员。急救中心(站)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符合院前急救行业特点的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院前急救车辆

本市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急救反应时间)、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及业务需求增长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每三万服务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国家救护车标准,有明显的行业统一规定的急救医疗标志及名称,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定位系统、通讯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急救设备,并喷涂标志图案。

急救中心(站)的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未经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不得使用120标识。

第十四条 通讯指挥平台

本市设置院前急救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急救呼叫受理服务,统一受理全市急救呼叫,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第十五条 专用号码及联动机制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专用电话号码为“120”。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日常呼救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配备调度人员,保障及时接听公众的呼救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呼救信息,不得对“120”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占用和其他干扰。

本市建立“110”、“119”与“120”联动协调机制。

第十六条 受理调度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在接到呼救信息后,进行分类、登记和调度。必要时对呼救人员进行急救指导。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

第十七条 现场抢救

院前急救人员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急救服装。

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需要送往急诊医疗机构抢救的急危重患者,应当通知急诊医疗机构做好收治抢救的准备工作。

院前急救人员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患者家属或现场其他人员应当协助配合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送院原则

院前急救人员应当遵循满足专业治疗需要、就近、就急的原则,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患者或家属拒绝遵从的,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由其签字确认。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院前急救人员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第十九条 特殊保护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对有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或者依法需要提供特殊安全保护的患者,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由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负责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资料记录保存

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急救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过程的信息记录。

院前急救医疗病历按照国家规定管理保存。急救中心(站)的呼救电话录音、派车记录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一条 立体救援

本市积极发展水上、陆地、空中多方位救护,形成水、陆、空立体救护网络。

第三章 院内急救医疗服务

第二十二条 院内急救能力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本市急诊资源布局,制定急诊科室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及管理规范,加强对急诊科室的监督管理。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专科医院应当按照急诊科室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设置急诊科室,加强急诊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提高院内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急诊医疗机构开展急诊、重症监护室一体化建设。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急诊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停急诊科室。

第二十三条 院内急救人员配备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配备掌握急诊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并加强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院内急救服务规范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院内急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遵守诊疗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

第二十五条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医疗的衔接

急救中心(站)应当与急诊医疗机构建立衔接机制,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实现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急诊医疗机构后,急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患者交接手续。急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交接,不得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急诊分级救治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急诊病情分级指导原则,按照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决定救治、处置的优先次序。

第二十七条 转诊分流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救治、转诊或分流。患者经急诊科室救治后需要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优先将其转入住院病房治疗;患者经急诊科室诊治后病情稳定、无需继续急诊救治,且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或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第二十八条 政策引导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体系,畅通患者双向转诊渠道。

市医保部门应当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经过急诊处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将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仍无故滞留急诊医疗机构急诊的患者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置。

第二十九条 考核制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诊医疗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构功能定位、急诊规模、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和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向急诊科室予以倾斜。

第四章 社会急救

第三十条 政府及红十字会急救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本市社会急救的培训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配合开展社会急救培训。

红十字会应当普及急救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社会急救培训,参加现场救护。

第三十一条 社会参与

本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本市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市民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

第三十二条 社会急救培训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警察、消防队员接受急救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旅馆、旅游景点等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急救技能培训。

其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三条 社会急救设施配备

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和建筑施工、大型工业企业等,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使用和维护。

第三十四条 公民紧急现场救护

任何人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都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呼救。

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财政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急救医疗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社会支持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的,应当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受捐赠单位对资金、物资的使用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用地保障

急救中心(站)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区(县)人民政府为急救中心(站)预留建设用地,并作为一类卫生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第三十八条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保障

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

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企业应当保障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的稳定和通信网络的畅通。

第三十九条 交通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在急救车辆遇到交通拥堵时应当及时进行疏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口的道路通行方案,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禁止停车。

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

任何车辆和行人都不得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依法处理。

对依法从事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的救护车免收过路、过桥费等道路通行费、停车费。

第四十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医疗专家库。

本市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参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工作。

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必要时由应急医疗专家进行现场伤情评估后,分送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者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急救医疗服务保障内容。

第四十一条 治安保障

患者应当遵从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的安排,不得干扰急救医疗服务,不得妨碍急救医疗秩序,不得殴打、辱骂急救医疗人员。

对有前款行为的人员,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急救医疗收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四十三条 医疗保险

本市将符合规定的急救医疗服务的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别制定。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患者或其家属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急救医疗费用。

第四十四条 急救医疗救助

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其急救医疗救治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意外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费用的病情危急、伤势严重的病员,医疗机构可申请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五条 信息化保障

本市建立急救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对全市院前、院内急救资源状况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资源信息共享;实现与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四十六条 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规使用急救车辆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擅自调用急救车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规使用急救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冒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义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或使用120标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未经批准假冒急救车辆或非法营运急救业务车辆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第五十条 干扰呼救信息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谎报呼救信息,对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呼救和其他干扰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院前院内交接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规定,导致救护车不能正常运行或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渎职责任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急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突发公共事件急救医疗

突发事件的急救医疗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9篇:应急管理业务知识范文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8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就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创新、文明、和谐的新*”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基层组织和单位,是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学校、企业、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等。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广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形成基层应急工作网络,使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1、20*年底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管理责任办公室,落实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年底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确定应急管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保障等各类专项预案框架,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在纵向上,初步构建完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的预案体系。

到20*年底,所有乡镇(街道)、50%的村(社区)制订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区)要达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制订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80%的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防生产事故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学校要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对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责任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重点区域、群体、行业要设立基层应急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和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责任主体和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加强应急信息、预警的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街道、社区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

到20*年底,全县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办事处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100%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二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年达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居民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

到20*年底,50%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年达到70%,到2010年,群众热线电话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乡镇、行政村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年达到70%以上;20*年农村居民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认知率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

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供电局)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局)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建设局)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

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

到20*年底,各类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20*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发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程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