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精选(九篇)

北京房屋出租合同

第1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北京房屋出租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 (日 / 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

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第3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平房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第四条 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权限为:(以甲方名义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五条 出租期限

(一)出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出租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出租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佣金

出租期内其中___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出租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出租该房屋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由乙方送达银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_________ 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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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租房市场 住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

自1999年国家实行大规模扩招政策以来,北京各高校招生人数由1999年的6.1万人到2011年的21.9万人,扩大了近4倍。大学毕业生虽然是国家发展的原动力,但是由于这一群体处在人生最初的困难时期,工资水平不高。北京房价近年来持续上涨,现在的购房价格已非大学毕业生所能承受,所以大部分外地来京的大学毕业生选择租房。但是由于北京便利的城市资源、近几年通货膨胀率的增加、房价和个人收入的增速不协调等因素,导致了北京租房市场严重供不应求。在2010年4月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北京住宅租赁市场更为活跃。

北京是国际化大都市,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它需要人才,而大学毕业生无疑是可以促进其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的必需品。因而逐步改善北京市大学毕业生的租房状况也就变得尤为重要。

1.北京市大学毕业生租房情况调查

1.1合租面积的限定让大学毕业生租房难上加难

在“2010年北京住宅租赁市场报告”中,伟业我爱我家与人总行在年内进行了问卷分析,具体数据显示:“租房的毕业生中83.6%与他人共同租住,81%的租房毕业生个人承担月房租在1000元以下,平均795元。租住面积平均59.7平米,人均租住住房建筑面积23.8平米,使用面积按70%计,为16.7平米,低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81平方米)。”[1]但未来一段时间内,合租人群将因为合租面积的限定而被迫选择大面积或多居室房源来平衡租金支付关系,这样便进一步加大了北京的大学毕业生租房难度。

1.2一房决定大学毕业生的去留,北京市政府政策开始向大学毕业生开放

据有关部门透露,有些单位的非北京籍大学毕业生员工多因无房而离开北京,这种人才的流失对单位、对北京市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因此,北京市政府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保障房政策也有了向大学毕业生倾斜的倾向:“根据目前规定,限价房中30周岁的年龄准入标准将降低。公租房还打破了户籍限制。限价房准入门槛的降低,意味着未来作为保障房主力的公租房门槛将降低,更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产业园区工人将住进公租房。”[2]

1.3大学毕业生是北京市租房市场的主要客户

根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部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北京市承租客户的群体中,87.81%为30岁以下的两口或独身家庭。 这一群体八成来自外地,他们普遍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64.35%任职于私企、外企或企事业单位。[4]上述调查数据表明,北京市租房市场目前的主要客户是外埠30岁以下普遍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的人群,而这一部分人中的绝大多数正是毕业2至8年的大学毕业生。由此可见,大学毕业生在未来几年仍是北京市租房市场的主要客户。

1.4北京市房屋租赁价格持续上涨

(如图1)由以上数据和图表可见,北京市租房市场的租金价格不仅年内走势呈上升趋势,并且年间增幅较大。可以预计,在近几年内,北京市租房市场的租金将持续增长。

2.北京市大学毕业生的租房障碍

2.1大学毕业生租房信息来源导致的弊端

当代大学生是信息化时代的伴生品,对于他们来说,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上的种种信息都可以也乐于通过互联网来获取。租房信息也同样如此,除了亲朋好友介绍,通过各种租房信息网查询租房信息是大部分大学生最易选择的便捷途径。而网络信息的虚假性和网络背后的不安全又很大程度上导致大学生租房障碍的产生。

网络真实性本来就不高,加上大学生涉世经验不足,容易被条件很好、房租相对很低的租房信息所吸引。我们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很多房屋的屋内外设施(尤其屋内设施)与房主(或中介)在网上张贴的照片或者对房屋的描述相去甚远。这种信息的不真实性和卖家对于信息的绝对解释权都对租房者大为不利。

除了网络上信息真实性的有待考量,在租房时与房主(或中介)签订合同时以及租房后的意外事件处理上,涉世不深的大学毕业生也难免缺乏经验,往往认为房主不会在合同中动手脚。可是一旦房子出了任何问题,责任就很难明确,甚至绝大部分责任都要有租房子的大学毕业生承担。

2.2忽视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特殊性及重要性,缺乏政策支持

选择留在北京打拼的大学毕业生,属于社会的夹心阶层,这一群体普遍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理所应当会有让自己的生活理想化的能力。与那些需要养家糊口的城市困难户相比,政策支持的风向标很难向他们倾斜。因此,政策的变革也给大学毕业生带来了希望。

而且,留京奋斗的虽然是大学毕业生本身,但支持他们奋斗的是身后整个家庭的期待。需要为了房租而整日整夜地奔走的不是北京人,也不是那些有家庭供给的外地富家子弟,而是那些想要闯出一片自己天地的非北京籍、非殷实门户的孩子。由此可见,对大学毕业生租房的政策支持,是另一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表现。大学毕业生所具备的一切特殊性和重要性,都证明,北京市政府在政策上所做的对这一群体的支持必定会是一种最高回报的投资。

3.北京市大学毕业生租房问题解决措施

3.1增加市场供给

3.1.1转售为租

转售为租是改善大学毕业生租房状况以及提高北京市住房保障水平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北京虽然建房很多,但房屋买卖交易却不多。政府引领开发商认清形势,将空置房屋租给有能力在3至5年内可以转租为购的人群,而这一人群,非大学毕业生莫属。这样可以使得开发商提前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不仅租房收入对开发商来说是一个长期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增长方式,而且这种由租转购的方式也可以最大可能地帮助开发商拓宽售房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转售为租的房屋可以是政府的诸多优惠政策下开发商所掌控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也同样在转售为租之列。经济适用房本身就是住房保障的推手之一,将经济适用房转售为租可以提前达到住房保障预期。

3.1.2通过BOT方式增加市场供给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在缓解北京市大学毕业生租房压力的问题上,我们同样可以采取BOT方式,向社会融资并增加房屋供给,这种方式可以在合作方获利的同时在一定期限之后增加政府可控制房源量,从而缓解北京市住房保障压力。

3.1.3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自建公租房

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租房,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租房向园区内企业职工出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公租房。这样从内部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不仅方便社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而且也可以给社会空余出大量住房,解决例如大学毕业生的住房问题和其他相关问题。

3.2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3.2.1合同要统一

目前的北京租房合同各式各样,难以管理,一旦出现纠纷,责任人很难界定。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向法律部门咨询,结合不同房屋的特点,从租赁房、房屋使用年限、破旧程度、租住形式(合租还是单租)等几个方面,拟定几个类型的租房合同,规定租者必须根据相关法规条例选择适当的合同类型来签订。

3.2.2房屋租赁方要合法

北京租房市场上的黑中介并不稀少,严重影响了北京房屋中介的信誉。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房屋中介的监管力度,实现正规化。收购或合资经营部分市场份额高的中介,合理收取中介费,并加强对其他中介的监督和管理。除了中介如林,北京的个体房主也数不胜数。相对于中介来说,个体房主更难管理。政府可以单独设立一个部门,负责个体房主登记注册,并给予房屋租赁许可凭证,同时对其房租价格进行限制,在法律法规中表明,只有持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的房主才可将自己的房子外租。

3.2.3价格要控制

为了避免中介乱收中介费及个体房主及中介随意抬高房租价格,政府要分情况对中介费及各种不同情况下的房租规定价格上限,涨幅不得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具体价格和上浮百分比需要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和计算)。

3.2.4程序要完善

租房市场若想得到彻底的改善,就必须规范其程序。租客可以通过正规中介网站查询可租房屋信息,或者直接到中介所在地询问。当租客在某些网站上看到个体房主的租房信息时,可以登录正规中介网站,核实网站上的房屋信息是否属实。双方按照政府规定的房租价格进行比对,在价格限制范围内,且双方都满意,方可签署政府统一规定的租赁合同。

3.3完善辅助条件

3.3.1政府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房源,联合学校和就业单位或者创业园区,建立一个公益性质的房屋中介,为新就业或者创业的大学生推荐合适的房屋租赁。

3.3.2政府可以和用人单位或者创业园区合作,给予就业或者创业的大学生每月一定的房租补贴。

3.3.3大学毕业生想要找到合适的居所,首先要对自己负责:通过正规中介来寻找房源;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时刻提高警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1]曹易,石超明,陈园.当代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现状与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下),2010,(07).

[2]倪娜,张一兵,顾贤光.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住房问题研究[J].华中建筑,2011,(09).

[3]李艳华.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问题的困境及出路[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4]我爱我家研究人员.2010年北京住宅租赁市场报告(图表)[EB/OL].北京:2010.

[5]北京保障房将降准入门槛 公租房面向刚毕业大学生[J/OL].京华时报.2010.

[6]张建坤,姚燕.现阶段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分析及对策[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2).

[7]李勇辉,帅晓玲.我国大学毕业生城市住房问题浅探[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作者简介:

宋记文(1990-),女,汉,籍贯山东,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研究方向:公共经济与政府管理、行政管理、组织行为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5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人直接收取/甲方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

由甲方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人超越权或权终止后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2013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签字)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

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6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租金疯涨——

只有更贵没有最贵

罗同学今年7月将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目前已经签订学校附近的一家单位,当前最急切的事情就是离校前找一个合适的住处。小罗从5月就开始不断物色校园附近的出租房,在好几家中介处都留了联系电话,但是高昂的租金让她陷入了两难境地——是住自己生活学习7年的学校附近的高价房呢,还是搬到郊区挤一个多小时的地铁与同学合租稍微便宜一点的租房?离校时间愈逼近,小罗费煞了心思。

人民大学处于北京西北三环,可谓海淀区的中心地带,寸土寸金。2008年5月,小罗从人大本科毕业,她在学校西门外租了一个三居室中的隔断间(只是一些塑料泡沫或者木板做支撑的“墙面”)备战考研,小卧室不足8平方米,每个月需要800块钱月租。房子是一个刚考上研究生的学姐转租给小罗的,还有三个月到期,本想到期后跟中介续租,没想到,中介要求每月涨100元钱租金。小罗无奈,搬到了附近小区的另一处房子,是一个正规三居室中的一个小卧室,将近10平方米,850元每个月。如今,时隔4年,没想到同样小区的三居室中的小卧室已经涨到了1800元,翻了一倍多。就是这类大概建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经常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维修的老房子,都是各家中介抢手的房源。在海淀区的大学附近,租房永远只有更贵,从不愁租不出去。

业内人士预计,今年暑期北京高校将有22万毕业生以及大量外省入京求职人员使得北京的租赁需求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老一代租房者尚未从阴影中解脱出来,新生力量又开始奔赴求租大潮中。

有数据统计,今年6月上旬(1至10日)北京租赁市场成交量比上月同期上涨了5%,相比去年同期则上涨了16.6%。其实,5月份的时候,北京高端住宅整体租金就创下了30个月以来新高,与4月相比环比上涨2.6%,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22.2%。

有中介告诉《经济》记者,部分原来打算卖房的屋主已经决定不卖房子转为出租了,三居室的房子稍微翻新装修一下,月租金能涨个1000元,何乐而不为呢?就在记者跟该中介了解情况的时候,听见了另一位中介给某出租户主的电话,这位中介看中了那家屋主的房源,跟户主商量由中介公司承租下来,他们能帮忙将租金上涨500元,跟房主签订租房合同后,其他事情都不用房主操心了。“其实,这一转手,我们还能再挣几百块钱差价,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了。”该中介告诉记者,房子到他们手上后,还能根据情况多做几个隔间,租给更多人,房子有多大,租金就有多大的上涨空间。

黑中介泛滥——

《意见》救市?

租房难,跟中介打交道更难。提起在北京租房,相信大多数外来工作者都有各种心酸经历。就是这些为北京提供了巨大发展能量的外来工作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处于租房居住的阶段。2007年北京房价开始一路飙涨,再加上2010年北京等一线城市开始执行“未满足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不准购房”的限购政策,买不起和不能买房的人越来越多。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北京的房租跟着水涨船高,再也没有回落过。北京的房屋租赁机构也随之遍地开花,势力范围无所不及。

租房者越来越多,房屋数量有限,租金越来越高,租赁机构竞争无度,黑中介泛滥难敌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毫不忌讳地指出,黑中介和运营不规范的机构看到有利可图,就开始渗入市场,2011年大约90%的房地产投诉源自此类违规机构。这个怪圈的源头难道是租金不断上涨引发无序竞争?一位资深“黑中介”告诉《经济》记者,无论是前期看房还是拟合同,我们都潜心研究过如何让租房的人跳进来,租房者通常都忙于上班奔波,房子出了问题也耗不过我们,而且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相关严谨的法律,所以通过中介必定租不到便宜的房子,出现问题也难维权。

今年4月制定,于5月31日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似乎本应给混乱的房屋租赁市场当头一棒。《意见》中最为市场关注的一句话——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北京市政府公开鼓励成立“官办房地产中介机构”,意在“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种方式是首次创新,“官办中介”提供的服务会更可靠,而且不会有违规的乱象。无论是出租者还是承租者,都可以放心。

但是当《经济》记者追问“官办中介”承租的房子租金是否更便宜、租期是多长时间、如何承租相关房源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具体政策还需探索和研究,如何实施他们也并不清楚。他同时指出,租金应会按市场来定价,政府设立机构来经营,就不会出现目前恶意炒作租金价格的问题。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经济》记者,“官办中介”在2011年就在北京海淀试点,但这次试点并非针对房屋租赁,而是针对二手房交易,由政府提供免费的中介平台,以公平的价格和流程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但是据《经济》记者了解,该平台上提供房源的都是由国内各大中介提供的,并且成交量不佳。

随后,《经济》记者分别向北京几个主要区县的住建委了解情况,其中,只有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住建委表示知晓该意见,但是没有任何已经实施的项目。其中海淀区是第一个实施“官办中介”的地区,海淀区住建委表示该二手房交易平台对稳定市场和抑平房价均有很大作用。

各界不看好——

官办难出台?

《意见》公布对租房者犹如看到了曙光,中介对此意见“兴趣”不大。在《经济》记者调查的近20家中介公司中,只有两家公司分店的店长听说过“官办中介”,其他中介公司员工都是在记者介绍后才知道。链家地产洋桥店营业员表示:“官办中介的最大目的是在于影响房屋租赁价格,但是供求关系紧张是导致租金不断提升的本质。如果这个矛盾不解决,租金很难下降。官办中介能影响到的也只能是一片特殊区域的私营中介,对于整体中介市场,不会有很大影响。”多数房屋中介都认为“官办中介”对他们业务的开展没有多大影响。

大部分中介公司更不看好“官办中介”,听说过“官办中介”的我爱我家中关村店店长认为官办中介很难实行,对于私营中介的影响也不会很大。他指出,官办中介的房源有限,很难给客户选择空间,“虽然在价格上会有一些优势,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再加上有限的房源,不会引起房屋租赁的整体价格。”21世纪不动产幸福家园店店长则认为:“官办中介不会真正实行,即便实行了,对我们的影响也不会很大。首先因为政府鼓励自行成交,租房的过程中,没有人带着去看房,如果客户自己去跟出租房屋的人协商、看房,会有很多不方便和麻烦。其次,北京的中介有很多家,销售员加起来能有10万人。这说明中介市场很庞大。”这位店长还指出,中介开展10多年,无论是市场还是机制都还很不成熟,同时,小的中介存在很多欺骗客户的现象,导致有很多人不相信中介,对中介有误解。他相信,等到中介成熟起来,政府就不会参与进来。链家地产光明楼店一位店员更指出,大多数房东还是会将房源交给私营中介出租,“因为他们更看中我们提供的高差价”,除非政府能将中间的差价补偿给房东和中介。

除此之外,相关人士也提出了异议——“官办中介”办起来后,员工是政府编制还是另雇合同制?工资怎么计算?更有人士计算过,即便是按平均工资2500元计,算上各项补贴、办公经费和保险支出,一个员工最少也要花费4000元,这相当于养一个人一年需要从16套租金3000元的房屋中收取服务费。这笔开支是财政支付还是“官办中介”通过租房中获得盈利?

第7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企业名称:北京房屋买卖租赁律师网

企业背景: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市司法局于1999年9月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专职和兼职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50人。

《北京房屋买卖租赁律师网》是由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杨磊等资深律师发起开办,能够帮助您正确的签订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及时妥善的处理房屋买卖、租赁纠纷。《北京房屋买卖租赁律师网》是国内最早开办的房产专业律师网,造就了一支业务精湛的房产律师队伍。为房地产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房产律师第一家。

营销背景:

第8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在如今房价逐步降低,房租逐步升高的大环境下,合租生活依然是北漂族们的第一选择。或许选择合租已经不是北漂们经济上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习惯。

那些不靠谱的合租伙伴

徐熙凌,安徽阜阳人,北漂4年,换过4次房子,全部是与人合租。他的合租故事更多的是一些让他有些哭笑不得的经历。

每个合租者都会遇到一些不太靠谱的合租伙伴。徐熙凌似乎有些倒霉,他遇到的合租伙伴不靠谱的多,靠谱的少。讲起他的经历的时候,徐熙凌滔滔不绝,像在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

2007年初到北京的徐熙凌住在北京东四环外的朝阳北路上,就在农民日报社旁边。三室一厅的房子,住着5个人――徐熙凌和同学、租下房子的“二房东”以及另外两个女生。

男女合租最麻烦的问题出现了,洗手间的使用成了合租生活中最让他郁闷的问题。女孩儿早上洗漱用的时间比较长,大家早上上班的时间又比较接近,女孩儿们通常会占用洗手间将近半小时,等她们出来,男孩儿们再去洗漱。

“她们早上不愿意早起,喜欢卡着时间出门,我们要是在他们之后再去洗漱,早上肯定就迟到了。没办法,只能早上提早半小时起床,太痛苦了。”

房租也是个大问题,因为三个房间有大有小,房租2800元没有按人头均摊:两个女孩儿的房间最大,两人一共1100元,徐熙凌和同学的房间1000元,“二房东”的房间700元。

后来,俩女孩儿觉得出1100元有点多,就跟徐熙凌他们俩人谈判,提出两个屋子均摊2100元的房租。如此算来,两个男孩儿每人每月多掏25块,两个女孩儿每人每月少掏25块。

“25块其实不算啥,但那时候就是不希望她们得寸进尺,一直没同意。后来实在是磨不过她们,最后还是同意了。”

正好借此机会,徐熙凌跟两个女孩儿提出了条件――早上早起10分钟。“每天能多睡半小时,每月多掏点也乐意!”徐熙凌说,“算下来是每天两块钱买半小时睡眠!比上班睡觉被领导发现然后扣工资合算得多。”

一年之后,徐熙凌和同学离开这里,搬到了稍远一点的青年路上的一个房子里。新的合租伙伴中有一个男孩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上班时间比较早,早上通常比徐熙凌和他的同学早起一个多小时。“遇上这样的噪音制造者,真的很倒霉。”徐熙凌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无奈。这位新伙伴每天早上洗漱时发出的大量噪音令徐熙凌和他的同学不堪其扰。

为了早上这可怜的半小时睡眠,徐熙凌跟新伙伴低调地协商了几次。还好,男孩通情达理,早上是听不到脸盆响了,可又有了新问题。

没过多久,这个新伙伴交了个女朋友,每到周六日就过来玩,时不时还邀请徐熙凌和他的同学一起玩,活动项目就一个――打麻将。一开始只是周末玩,后来女孩干脆不上班了,直接搬了进来。一开始只是打着玩,后来发展到要“带响”,虽然钱不多,但真挺烦人的。小两口时不时还要在牌桌上拌个嘴、生个气,搞得徐熙凌和他同学这俩陪打的经常尴尬不已。

“后来,我们再搬家的时候,他俩说继续一起租房子,我们就找了个理由拒绝了。”

合租生活中的乐趣

“当然也有靠谱的室友。去年和我们一起住的那两口子,一个是自己开家政服务小店的,一个是公司小白领,这两口子都是特靠谱的人。”

刘德顺,28岁,北漂5年。他的合租经历比较幸运,遇到过一些很不错的合租伙伴。

在三元桥附近上班的刘德顺,住在管庄,合租伙伴是小两口。男孩实在,女孩也大方。刘德顺上班的距离比较远,每天下班之后都在外面吃饭,花钱多,吃得也不怎么好。小两口见他这样,就经常招呼他一起吃晚饭。后来时间长了,就跟他说不要在外面吃饭了,每天回家来三个人一起吃。

“碰上这么实在的,真的过意不去,大家都不容易,他俩还得照顾我。”后来,刘德顺想了一个办法,每天下班之后买些菜回家,这样小两口第二天就不用再买菜了,算是对他俩的一点谢意和补偿。

有一次,女孩的弟弟和女朋友来了北京,住在他们屋里,他们的屋子小,东西又多,小两口子没办法,就在刘德顺屋里打地铺。住了大概一周后,小两口非要跟刘德顺算这一周的房租,无论刘德顺怎么推辞,小两口都坚持给了300块钱。

小两口搬走后,新搬进来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俩男孩住一屋,俩女孩住另外一屋。

说起这段,刘德顺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很快和其中一个女孩儿谈起了恋爱。

“我跟我女朋友想撮合他俩,女孩有意思,可这个男孩不知道为啥,就是没啥想法。我俩给他俩制造了很多单独相处的机会,可人家就是没啥动静。我跟我女朋友俩人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其实我俩也是有私心的。”刘德顺嘿嘿地笑,“他俩成了可以住一块儿,那我跟我女朋友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住一块儿了。要不然这俩屋子没法分啊!”

合租者的梦想与现实

“刚来北京的时候,怀揣着雄心壮志,想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混北京,跟人合租的时间长了,形形的人都接触过了,什么样的苦都吃过了。人越来越实际,理想也不像当年那么不着边际了。”北京生活了5年的刘德顺说起这话,感慨很多。

已经和女朋友谈婚论嫁的小胡谈到这个问题时也是一阵唏嘘:“我的梦想?我的梦想也是随着现实和年龄的变化不断变化的。最初来到北京是想干一番事业,就是想着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到了现在,我的梦想早变成在北京安身立命、成家立业了。最实在的想法就是在北京能买一套房子。”

月供付得起,可却拿不出首付,女朋友的妈妈也因为这样不太喜欢他,不太想让他俩结婚。采访的时候,小胡的女朋友刚刚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报社工作。照小胡的意思说,女朋友家里不希望女儿嫁得太远,就是在逼小胡――要么在北京买房子,要么就跟女方回家结婚。

“我是个大男人,倒插门总是不太好的。就算我能同意倒插门,我父母也不能同意。但她(女方)家里又不会同意她跟我嫁到山东去,或者就在北京这么漂着……”

根据2010年初的统计,北京市常住人口数量达到2200万,其中外来人口占将近4成,达到725万。在主要的6个居住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昌平、通州)中,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比例达到1∶1。

外来人口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合租这种生活方式,在他们为北京这座现代化国际化的大都市勤勤恳恳服务的时候,几乎承受着最艰苦的生活条件。

还好,北京并没有忘记他们,根据北京市最新的政策,外来人口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了,这对北漂的合租者们是一个绝对的利好消息。脱离合租生活,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一点,这是北京如今能为他们做的最实在的事情。

第9篇:北京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8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社会监督,推动房地产经纪服务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构成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信用档案。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由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构成。

二、下列信息记入身份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身份信息

1.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核准事项;

3.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结果;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身份的情况。

前款规定的信息包括登记、变更、注销或撤消的内容。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身份信息

1.《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基本情况;

2.《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执业情况;

3.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身份的情况。

三、下列信息记入提示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提示信息

1.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2.未通过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

3.不按规定执行挂牌公示制度的;

4.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收取佣金未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的;

5.房地产经纪合同无《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签字的;

6.房地产经纪广告未载明机构名称、资质证书号码的;

7.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时,未查验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并保留复印件,或居间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的;

8.从事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9.从事涉外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的;

10.从事外地来京人员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及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的;

11.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时,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相关手续办理责任方的;

12.从事存量房买卖经纪业务时,未查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件并保留复印件,或居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的;

13.从事存量房买卖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合同没有明确标明房屋售价或售价范围、各项税费标准、佣金标准及支付责任方的;

14.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5.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提示信息

1.被依法收回《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的;

2.同时在两个以上(含)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的;

3.所承办或签署的房地产经纪业务有第三条第一项中第7至14类违法行为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下列信息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警示信息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吊销营业执照、撤消资质证书处罚的;

2.因严重违法行为未通过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

3.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4.因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1)、允许其他组织或个人以本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2)、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3)、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4)、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非法赚取差价的;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警示信息

1.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收回《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的;

2.对执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3.因严重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差价及有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五、下列信息记入良好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良好信息

1.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

2.两年无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是指被投诉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投诉所涉及的业务中有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3.有关消费者书面表扬或感谢优质服务并经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核实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良好信息系统的其他行为。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良好信息:

1.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

2.执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连续两年无有效投诉的;

3.有关消费者书面表扬或感谢优质服务并经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核实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良好信息系统的其他行为。

六、宣传公示制度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实行公示制度,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将上报北京市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部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其中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的信息,通过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网站(bjgtfgj.gov.cn)、、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bjfdc.gov.cn)、、放心中介网(fxzj.com.cn)、、《北京房地产》杂志及其他授权报刊、网站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