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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普法依法工作计划

第1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局的“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各股室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重点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利用节假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富农惠农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

三、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在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结合脱贫攻坚、“两联一进”等活动,深入到联系村开展党和国家富民惠农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民族宗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2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继续巩固我局五五普法以来的一切成果,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到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重点

(一)普法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时间、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机关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全年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不少于四次。

(3)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利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抓好社会面的法制宣传

(1)利用固定宣传栏,重点围绕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工作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局机关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

(2)局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进行广播或者广播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搞好“以案论法”宣传。

(3)局普法办组织好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年不少于六次。

(4)局普法办办好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二)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树立大服务的理念。

2、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争取县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城市建设、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具体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划分阶段性实施。各部门在突击整治的同时,制订长效性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

第3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我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工作任务

1、认真总结“四五”、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四五”普法总结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根据县综治办《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回顾《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发》、《国土资源规定》及《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坚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教育。以我局的网络为载体,及时更新内容,增强教育的实践指导,分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与群众生活工作和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教育,以强化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方法步骤

(1)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为目的,大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争创国土资源执法模范乡镇活动。

(2)举办各种法制讲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拟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期间由地矿股、执法监察股共同举办矿产资源法宣传,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一并纳入宣传方案中,真正使各矿主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3)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基本国策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性的认识。精心准备认真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并向广大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法律知识。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宣传车向各乡镇发送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材料。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国土资源规定》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工作的实施机关之一,我局将把学习宣传《国土资源规定》放在今年普法教育的重点,并拟请上级部门对我局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开展专题讲座,印发学习资料,让全局干部职工自学和利用各种会议间隙组织学习,使全局人员真正学懂,充分认识做好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意思。

(5)认真开展“12·1”测绘法的宣传,立足于本单位及本系统业务人员先学起,并组织有关测绘人员的培训,同时在“12·4”日法制宣传活动中,将参加由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法律咨询活动,并利用展板、宣传册及一些土地违法案件实例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土地管理知识的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应用,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4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2014年我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按照区“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的相结合,增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更深一步认识和理解,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我区残疾人各项工作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工作任务

1、认真部署“六五”普法工作。根据区普治办《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有实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和“全国助残日”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坚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以区残联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我会的网络为载体,不断更新内容,增强教育的实践指导,分析区残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与群众生活工作和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教育,以强化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方法步骤

1、以提高残联干部法律知识为目的,大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举办各种法制讲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期间强化对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立足于本单位及本系统业务人员先学起,并组织有关骨干人员的培训,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法律法规等知识的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4、学法有计划、学习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区上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

5、争取区普法领导小组的支持,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纳入区“六五”普法规划当中,扩大宣传范围。今年普法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年初至3月底。

主要学习宣传区普法领导小组规定的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自4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学习专业法律法规。

学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及《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第三阶段:自10月1日至12月10日。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性文件。

第5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坚持围绕中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建设的契机,着眼于为党的十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我县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为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3、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县民生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防犯、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大力宣传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众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4、明确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各类重点对象普法牵头单位职能作用,结合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县普法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不同重点对象学法任务要求,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5、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县普法办将与县法院、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公安局、团县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6、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学法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与县委组织部搞好协调、配合,在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周六大课堂里,定期安排法制课,邀请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省市部门的法律专家来开展法制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7、突出抓好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活动,建立流动人群普法教育责任机制,顺应我县农民工发展的需求,提升教学水平,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引导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认真搞好“六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做好不同重点学法对象的学法,要保证不同对象学有教材,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对“六五”普法的认识,加大对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切实保障重点对象学法有教材。

三、坚持形式创新,强化服务特色,深入推进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9、广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全国百强,全面小康”,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农户家中、群众手中,切实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和延伸“法律六进”活动,努力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效。

10、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挖掘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根据职责特点,明确县直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教育引导更多部门自觉参与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设专栏和专版,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加强对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新入驻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域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1、认真抓好重要节点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抓住“3.8”妇女维权、综治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3.22”世界水日、“6.25”世界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积极开展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法制宣传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掀起全社会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四、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12、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认真实施《中共县委关于“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的意见》(东发〔2011〕14号),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努力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大对法治建设的督查力度,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13、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对国家和省市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督查。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创建市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并积极申报第五批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积极申报省第二批20个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注重培育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推进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4、认真办好《与法同行》电视节目。《与法同行》电视节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于去年8月份正式开播,目前已播出十五期,效果很好,节目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教育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融合。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6、做好“法治文化示范点”工作。推动县乡村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农家书屋、法治画廊、法治广场、法治社区,积极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六、坚持夯实基础,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17、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法治和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考评体系,做到同检查同考核。

18、注重培育典型。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部门要树立品牌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活动,注重挖掘培育普法和法治建设的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要按照“载体丰富、特色明显、工作深入、成效显著”的要求,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并加以指导提高,使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第6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市依法治市办: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委根据《2018年南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法治办〔2018〕5号)和《2018年南平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南法治办〔2018〕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就我委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我委根据人事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南经信政法〔2018〕171号),由詹树强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委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同时,为做好2018年度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制定了2018年经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经信政法〔2018〕177号),各职能科室按照要点精神分别抓好落实。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2018年市经信委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普法责任科室根据清单工作安排做好委普法宣传工作。

(一)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部署,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新促进法”)宣贯工作,根据《福建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作方案》(闽经信中小〔2017〕301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市三大产业组团经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展新促进法宣传活动。

1.集中宣传。通过各县(市、区)经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专家解读、领导访谈、专栏报道等形式,宣传新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不断扩大法律知晓面及影响力。

2.开展活动。一是通过“新法进园区”“新法进企业”等活动形式,把宣传贯彻新促进法的各种活动作为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的重要途径,把学习培训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打通法律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结合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深入各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新促进法宣贯活动,为园区企业开展新促进法解读培训。期间共召开2期《新促进法》宣讲会,服务企业55家,人数70余人。二是组织全市中小企业开展新促进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积极通过平台、线上线下渠道、邀约等宣传方式引导企业用户参与。三是精准开展企业服务。坚持企业、企业家需求导向,急企业之急,解企业之难,当好企业“贴心人”,发挥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载体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困难企业排忧解难。

(二)开展201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我委从6月11日起,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2018年节能宣传周主题: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1.开展政策汇编宣传。将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成册,分发到10个县(市、区)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利用以会代训、进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在节能宣传周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节能专项监察。组织开展2017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能耗标准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双随机”等专项督察工作,推动重点企业向技术要节能,向管理要节能,向工艺要节能。

3.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联合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绿”示范宣传推广工作,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4.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推广。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组织具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举办一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活动。

5.媒体宣传活动。联系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播出、刊登倡导节能低碳生活的公益广告,并以新闻、专刊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手机信息利用中国移动、电信短信平台发送节能宣传信息。

6.绿色出行。开展“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公交”方式出行活动,以绿色出行方式强化节能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7.订制和发放节能宣传单、宣传品。订制《节能知识宣传单》,购置节能手袋、节能水杯,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在经信领域内发放,以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及市安委会要求,我委从6月12日起,对全市民爆销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各地经信部门内业台账。主要查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工业、民爆、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涉冶炼、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粉尘易爆、工控安全企业台账建立情况。

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全体2018年安标满期换证企业,部分冶炼、有限空间、液氨、粉尘易爆、工控安全企业代表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宣贯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暨安全生产月宣传)、安全标准化培训新规要求、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企业消防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培训。

(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

1.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课教育的重要方面,综合运用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主题党日、党课教育等方式,迅速开展全面系统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学习新修改的《宪法》《监察法》,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监察法》的制定是新时代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加强经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宪法意识,带头讲法,带头依法办事。

2.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新法进园区”“新法进企业”等活动形式,把宣传贯彻《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各种活动作为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的重要途径,把学习培训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打通法律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并结合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深入各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新法宣贯活动,为园区企业开展新法解读培训。

3.丰富宪法宣传形式。为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我委在最新修订的《宪法》公布后及时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委门户网站同步宣传,供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增强委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同时将《宪法》及经信系统法律法规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以便我委服务对象及相关企业查阅学习。

4.参加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贵办文件精神,我委组织相关普法科室与市电力执法办参与“12.4”国家宪法日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并于活动现场发放宪法、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页)600余份,发放普法题材购物袋50份,并向现场市民宣导“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和提高相关法律常识。

三、其它事项

1.做好聘请委法律顾问工作,原我委聘法律顾问合同已到期,今年将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征求各科室所需的法律服务项目,形成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公开要约的形式,从三家以上律师事务所中选取符合我委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经收集,共有4家律师事务所应聘我委法律顾问单位,经对4家律所情况、以往业绩等多方面进行比选,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由闽越律所事务所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单位。

2.做好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法宣云平台操作培训,要求全委干部职工登录法宣云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及时完成学法考试,实现全委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双100%。

第7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年规划,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培训及完善考核制度,认真抓好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错案、执法过错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积极主动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公正司法意识,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3、深入抓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把科技兴交同依法治交结合起来,把提高业务水平同提高法治水平结合起来,把经济建设工作同法制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把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同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管理结合起来,逐步突出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开展行业管理活动和经济运行活动,提高全县交通系统依法治交的能力和水平。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5、学习和宣传"五五"普法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新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认真落实交通部提出的"熟悉法律、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的"十六字"要求。

6、深入开展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研究规律,总结经验。

7、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在深入普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适时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系统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第8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五五”普法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市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骨干为成员。研究制定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出台了《市计生委法制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年度普法法制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计生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加大普法力度,大力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市计生委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到“八个融入”。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彻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7个乡镇小康住宅前墙统一制作了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为一体的釉面瓷砖宣传壁画,结合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功能,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机制,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近年来,印制宣传法制法规日历画2万份,刷新标语173条,更新国策壁50块。印制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手册15000册、围裙10000个、宣传口杯30000个、致育龄群众一封信0份,致流动人口一封信5000份,群众需求调查表10000份,第五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指南3000份、生殖健康指南3000份,在所有的宣传品上都印制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普法工作,使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三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围绕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级干部进村入户、人口学校培训等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3.9万人,从而使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四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拟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座稿,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进行集中宣讲。五是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七是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法规。八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计生系统执法人员42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参考率达到100%。优良率100%。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五五”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三、立足“五个注重”,不断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

经过普法宣传教育,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大家能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制订学习计划时,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深刻感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我们日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职能、权利和义务、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依法行政的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注重对普法目标任务等要领的掌握。“五五”普法是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以培训、教育、考核、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认识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创建工作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的事,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所有干部的责任。从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注重普法队伍建设。把“整顿队伍、转变作风”作为强化“五五”普法工作的切入点,把“严肃政策,依法管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立足点,通过整改、优化、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抓好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注重规范程序,坚持两个原则:即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的原则,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卷宗。结合执法工作,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抓好“严格、准确、求实、细致、公正”这五个环节。把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五是注重检查,定期考核。法制创建工作情况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每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中,对依法行政工作突出的基层计生办,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依法行政工作搞得不好的基层计生办通报批评。对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违法施政出现恶性案件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秩序

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计生委积极调动各方因素,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生育秩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普法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规范依法行政档案。一是程序规范。即要求行政执法的每个案件必须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二是行政规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畴内进行,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做到无侵权行为,无重大错案、无重大上访案件。三是案卷规范。按要求做到了一宗一卷,填写统一规范,文书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依法规范生育秩序。坚持宣传与服务兼顾,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做法,进一步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充实了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单位工作职责,细化目标责任;二是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防范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 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清楚”:即辖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从业人员、b超分布情况清楚。“四项制度”:即孕产期访视制度;严禁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二孩审批关,对二孩怀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市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均在服务窗口张贴了禁止“两非”的挂图,并将印有《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的宣传品分发到户,让育龄群众对打击“两非”的内容有了初步了解。四是认真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检查。对能开展妇科、b超诊断、取环、人流、引产的卫生医疗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重点排查了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了正常值范围内。

第9篇:普法依法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0号和省委〔20*〕55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是“五五”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浙江”、推进全省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统字〔20*〕14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委〔20*〕55号),结合我省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和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统计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法制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业务工作三结合,为科学统计、阳光统计、依法统计、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不出假数”、“真实可信”这一统计工作大局,把《规划》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执行统计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坚持开拓创新。根据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形式,拓宽统计普法覆盖面,积极探索统计普法的新途径,增强统计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普治并举。统计普法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大力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要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三)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

1、领导干部,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政府统计干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镇(街道)、村的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

(二)内容与要求

1、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主要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使他们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2、政府统计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主要学习:(1)《宪法》;(2)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即《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关于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中移送涉嫌违犯行政纪律案件的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暂行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3)与依法行政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即《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电子签名法》、《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4)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即《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通过学习,使他们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纪为耻的观念,树立统计信誉就是生命、统计信誉就是旗帜、统计信誉就是责任、统计信誉就是力量的理念,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主要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使他们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统计工作。

四、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采取自学、函授、辅导、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逐步推开组织实施。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

各地和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主要做好组建或调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普法讲师团,制定本地、本部门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编制统计普法工作经费预算,征订或编写统计普法辅导材料,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同时,要根据省普法办的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至20*年3月底)

各级和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要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执法等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实施的工作项目,每年原则上明确一个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期间,省、市两级应当对下级组织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研讨班;(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6)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8)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单独或者协助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举行统计法制讲座;(2)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统计法制讲座;(3)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

3、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单独或者会同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4)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5)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6)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2)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设施;(3)在各级政府统计信息外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各级、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要在20*年年底制定《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并在20*年第一季度,针对前三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对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原则上都要求参加由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中市、县(市、区)级两级领导干部由当地统计普法办以省统计普法办名义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统计普法办核发《浙江省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他统计普法重点对象,由具有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权的统计局、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普法办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4月至12月)

检查验收工作主要运用听取当地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包括撰写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事)、抽查、问卷调查、观看录像和图片、召开座谈会、根据检查验收标准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

市、县两级统计普法办应在20*年5月底前完成对下级统计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并向上一级统计普法办报送本地统计“五五”总结报告;省统计普法办将在20*年6月对各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全省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分别向省普法办、国家统计局报送全省统计“五五”普法总结报告;20*年下半年,迎接国家统计局和省普法领导小组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