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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公文精选(九篇)

党政公文

第1篇:党政公文范文

一、党政公文的失常形象

制发公文时不注意公文内容的规范化问题,甚至公文的内容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相符,那么不仅会影响工作,而且还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一)公文“打架”问题

案例:《政府文件“顶牛”,职工有病难退》(《大河报》2007年11月22日)因劳动和人事部门秉持的文件内容相左,××县11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病退。一年前他们通过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鉴定,但县劳动局却拒发退休工资,理由很简单,病退体检须由劳动部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体检鉴定究竟谁说了算,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各执一词,各自都有红头文件为依据,这也是事情一直僵持不下的原因所在。县人事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的通知》(×政办〔2007〕24号)为依据,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组织统一体检,统一鉴定。”县劳动局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政〔2007〕59号)为依据,该通知规定“因病提前退休(职)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双方都有“尚方宝剑”,争执不下的“鉴定”归属造成一些职工“有病难退”。

评析: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2007年一年内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互相“打架”的文件呢?两份看似矛盾的文件背后是市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角力”的结果。在双方争执的背后,是人们对部门争利的微词。这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公文之间“打架”没有进行协调性的审查,也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随时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权限争议所造成的。

(二)党政公文的违规问题

案例:××××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出“史上最牛”的服务通知,俺帮你“摆平”交通违章记录。(《扬子晚报》2009年2月28日)

关于提供机动车年审服务的通知

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区各单位各部门服务,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展机动车统一集中年审服务。凡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需要年审服务的,可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年审预约登记。机动车年审日期可提前三个月年审。如年审机动车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可帮忙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等服务。机动车年审预约登记日期截至2009年2月25日。

特此通知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印章)

评析:滥用手中的权力,维护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交通违规,难道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就可以免责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公务员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任何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部门公开发公文,利用权力使违规的行为免于处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影响十分恶劣。

(三)滥发公文

案例:“红头文件当欠条”出卖政府威信(《三秦都市报》2008年2月2日)

1月29日晚8时许,民工张志年十天前专程代表200多农民工,从四川广元赶到××市××县,向××县国土资源局讨要5年前所欠的工资。1月28日该局下发×国土资函字〔2008〕4号文件,该文件承认“目前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400余万元,施工单位拖欠乔大国、李中喜等民工工资100余万元。”文

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在红头文件上标注“此承诺等同欠条”。

评析:以红头文件当欠条实在是荒唐。政府欠薪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以红头文件当欠条是一张出卖政府诚信的欠条,有损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政府的形象,也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着政府还5年前欠下的工程款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还会信红头文件的承诺吗?

二、党政公文行文中的语言表达问题

公文写作要求开门见山,直言其事,语言准确简洁,做到要言不烦,始终保持公文严肃、庄重的特点。从写作学的角度看,一些公文也存在这样或那

样的问题。例如:

1.为了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市政府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初稿形成后,经过三次征求意见会议,形成了讨论稿。×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致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操作标准,严格执行,今后不得再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前半部分叙述该规定的形成过程,后半部分强调要求,显得过于啰嗦,该段文字可以改为:“《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开门见山,简洁明快。

2.那些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应实施停产整顿。

(×市《关于地方煤矿证照不全矿井实施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

该段公文因使用了“那些没有取得”、“应”等态度平和的语言,不能准确表达出市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该段文字如果改为“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充分体现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体现公文的权威性。

三、公文文种的混用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公文文种很多,各文种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功用,有不少单位将功能及使用范围相近的文种相混淆。

(一)滥用公告

公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是由专门的职能部门按法律程序的,但我们在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公告,滥用公告的现象十分严重。

案例:

公告

(《××日报》2007年1月27日)

根据市政建设计划,江山路(北环——天河路)改造工程定于2007年1月30日至2007年4月20日进行封闭施工。为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07年1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开始对江山路北环立交桥至天河路进行封闭施工,在此期间该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2.绕行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并服从交巡警指挥和保通人员的引导。3.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需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于2007年1月28日至2007年1月31日到河南省邮政培训中心609房间办理《沿街单位车辆通行证》。4.本次施工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您慎重选择绕行路线。

特此公告,请过往车辆和人员周知并相互转告。

××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该公告既不是国内外重要的事项,也不是法定事项,只是将某一路段施工的信息告诉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以及路过此地的人员,涉及的范围极小,应用“通告”这一文种。通告就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二)请示与报告相混淆

请示与报告相混淆是常见的现象。有的公文明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事项,却写成了报告;或用“请示报告”,如《关于要求开放××空港的请示报告》;或题目为请示,正文里却没有明确提出向上级请示的事项,也没有要求上级批准的事项,只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案例:2004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报道的《尴尬的教师证》中,电视屏幕出现了××县教育局的《关于××等人民教师资格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公文。

(三)请示与请批函相混淆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用函;隶属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答复用批复。有的单位该用函的用了请示,例如:某市贸易局请财政局拨款写《××市贸易局关于拨付商贸工作会议经费的请示》,二者是平级单位;又如:××市文化局向财政局申请拨款也写请示。一些制发公文者认为,虽然本单位与受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甚至本单位比受文单位的级别高,但毕竟是某项工作需要对方支持或批准,用请示显得尊重对方,对办事更有利。有的单位担心有关主管部门看到函反感,特意将该用“请求批准的函”改用为“请示”。一些权力部门看到没有隶属关系机关的“函”心里别扭,似乎对自己不太尊重而不积极给予解决问题。

四、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

关于公文格式的问题,党政公文各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但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也比较突出。例如某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公文办理情况通报中,列举了公文格式种种不规范现象:××〔2009〕41号文有2处不规范:首页无正文;发文字号中的括号误用为方括号;××〔2009〕10号文有2处不规范:成文时间单独一页,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2009〕47号文有2处不规范:附件与正文之间未空行,成文时间“”误用为阿拉伯数字“0”;××〔2009〕41号文有3处不规范:公文标题加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与正文之间距离过大,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党和国家对公文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为什么一些机关单位的公文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规范的公文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影响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范化问题的主要因素是

一、对公文写作重视不够,写作能力不强。一些制发公文者对公文行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文行文规范化的意义,责任心不强,对公文写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公文写作简单,不需要下太大的功夫,只要将领导的意图表达清楚就行了,忽视公文语言的选择锤炼,因此制发的公文达不到语言准确简洁,行文严肃、庄重的特点。另外近年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的限制,许多人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公文写作,不知道党政机关各有哪些文种,不能熟练掌握党政公文的格式及写作技巧,因此在制发公文时难免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法治观念不强。有些制发公文者缺乏对法律、政策的了解;有的主管领导法律意识不强,或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或体现某一领导或管理者的意志,或为了追求部门的利益而互不通气,以致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致使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的公文出台。

三、领导把关不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对公文的审阅重内容轻形式,一般在签发或批阅公文时只看公文所反映的内容如何,很少从规范化的角度考虑公文的内容、文种的选用及格式的问题。

四、缺乏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对公文的审查大多实行事后备案制,事后备案制具有滞后性,使一些不规范的公文在被纠正之前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滥发不当或违法的公文不需要付出多少责任成本,这也是滋生违法或不当公文的土壤。因此应加强对公文制发的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公文前置审查及备案机制,建立与公文前置审查相配套的差错追究制度,从而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

五、多头规定带来的混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制发了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条例、办法,对其公文的种类及其使用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党政公文中既有相同的文种,也有不同的文种,容易造成文种混用的问题。

第2篇:党政公文范文

一、以党风建设为指引,加强组织领导。

(一)以党风建设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我文化企业公司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和文化产业集团公司纪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初,我公司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影视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坚持每季度对下属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工作专项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党风党纪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以廉政建设为中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文化企业公司明确了分管领导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完善组织架构,充实纪检监察力量。

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今年8月份,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将纪检监察室从综合办分离出来,配置了独立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并充实了1名专职纪检干事,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免疫力 

(一)组织学习条例准则,提高说法自律意识。文化企业公司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到党建工作中,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基层支部党员大会和党风廉政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公司党委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始终严守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

   (二)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行动,纯洁了党员思想。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持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文化企业公司政清风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学习时代楷模,提高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党员与职工开展了向榜样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等同志的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结合起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廉洁为官,勤政为民,提高党员干部道德修养。

三、严格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

按照“从严治党”和“反四风”的有关要求,我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能,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

(一)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从业检查。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坚持每季度对公司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评先选优,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内,对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进行廉洁从业季度检查   次,专项纪律检查   次。通过检查,我文化企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能够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做到廉洁自律,年内无违规违纪形象发生。

    (二)是发挥好纪委监督责任,使纪检工作覆盖到公司经营生产的各环节。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主动介入到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中去,对业务合作谈判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保障谈判流程严密合规、竞标结果公开透明,同时参加和列席文化企业公司各项重要、重大会议,认真履行了监督责任,有效防范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风险。

   (三)是按要求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防微杜渐。文化企业公司制订了高管与中层负责人外出报告制度、及其他事项报告制度,纪委主动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特别是节假日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主动提醒,一年来,公司高管、中管都及时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四、严肃政治纪律,扎实开展专项活动

    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公司纪委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狠抓专项活动的纵深推进和落实。

    (一)是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认真落实清查,文化企业公司未发现吃空饷和福利的“影子员工”;没有在岗但未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不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岗人员、不存在请病事假长期不回岗和其他长期脱岗的人员;不存在借用、抽调等逾期未归的人员。

    (二)是开展了“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整治工作。经清查,公司各单位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XX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五、存在的不足

虽然取得了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还有欠缺,有待于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

第3篇:党政公文范文

(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传达(向 党 看 齐 微 信 公 众 号 ID:xdkanqi)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涉密公文公开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经批准公开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4篇:党政公文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的这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是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召开的。之所以选这个时机召开,可以说形势需要,条件具备,时机成熟,符合上级的要求,符合矿区的实际。希望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早日实现“五年百亿”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白庄矿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的基本估价 以上,我们听取了汇报,观看了录像,参观了现场。总的感到,材料有听头,经验有学头,现场有看头,大家有劲头,可以说感受很深,鼓舞人心。感受较深的是,突出了新、特、全、活、实“五个字”。所谓“新”,就是经验新,做法新,具有创新性。所谓“特”,就是特点鲜明,特色突出,有独到之处。所谓“全”,就是活动网络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体现了全员性。所谓“活”,就是方法活、形式活、思维活,喜闻乐见,有声有色。所谓“实”,就是经验、做法、效果都实实在在,一切从“长效”出发,一切从“管用”落脚,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可学性、操作性。因此说,白庄矿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是成功的。这些经验的取得,凝结着白庄矿党政组织、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智慧。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只是前段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自去年3月份以来,集团公司纪委根据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审时度势,超前谋划,敏锐地提出在矿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提出“白庄煤矿在廉政文化建设上要先行一步、走快一点”的要求,并及时跟上督促指导,保证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白庄矿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从上到下达成了共识,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了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特别是党委新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育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加快了廉政文化建设的进程;行政领导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亲自带头撰写廉政理念,以实际行动支持廉政文化建设,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白庄矿纪委及有关部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年初,集团公司党委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和矿区廉政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在集团公司今年党委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大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力度”的目标要求,在党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要把廉政文化作为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矿区全面推开”,由此引起了各单位的重视,初步掀起了一个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潮。二是措施得力。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白庄矿党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创建,把建设特色企业廉政文化作为全年的特色工作来抓,明确提出“与企业文化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创建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先后对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广泛开展企业廉政文化理念征集活动,创建廉政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系列教育,健全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经常性、高质量。三是氛围浓厚。白庄矿党委坚持把廉政文化搬上荧屏,走上舞台,遍布街头,让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区队(科室),丰富了内容,创新了形式,烘托了氛围。所到之处,廉政网站让人耳目一新,廉政格言、廉政漫画给人警示,廉政书架、廉政橱窗让人留恋,廉政小品发人深思,廉政歌曲催人奋进,等等。目前,一个“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廉政文化氛围正逐步形成。四是成效明显。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促进了白庄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安全、产量、效益、职工收入等各项指标都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始终在全公司保持了“排头兵”的地位。特别是面对矿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他们发展的欲望更加强烈,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发展的视野更加开阔,发展的战略更加明确,全矿上下呈现出一派矿容矿貌新、干部有正气、职工有士气、企业有生气的生动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讲也是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体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公司廉政文化建设整体上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各单位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不断地实践和创新。问题和原因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即认识不够、重视不够、措施不够、投入不够。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企业廉政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廉政工作从文化层面的深化和延伸。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在当前的形势下不仅非常有益,而且十分必要。

( 一)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反映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于文化的新认识,同时为文化开拓了广阔天地。廉政文化作为先进的文化形态,反映了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按照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大力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这必将有助于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助于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有助于抵制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总之,充分发挥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激浊扬清、扶正驱邪的功能,对于更好地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主政治,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仍呈易发多发之势,反腐败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矿区违纪违法现象还屡禁不止。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切实加大预防力度,着力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把腐败发生的几率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在这种形势下,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显得格外重要。通过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占领矿区“市场”,从而形成一种“强势”,既可以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又可以为他们克服不良风气、抵制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强调指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这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作为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步骤和重要载体。一方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干部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从而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廉政文化建设搞好了,群众的道德素质才能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才能进一步增强,良好的风气才能逐渐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要以这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矿区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对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务必要以这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1、要全面筹划。要制定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总体目标、长远规划,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年”、“深化年”、“提高年”的三年实践,最终建成廉政文化建设的“肥矿模式”,体现肥矿特色。在筹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与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集团公司开展的“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三本书”学习,以及“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2、要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行政要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企业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程,围绕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典范、立标杆、做榜样,不仅自身能做到廉洁自律,廉政勤政,而且要高度重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亲自抓,重点抓,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精心指导。各级党办、宣传、党校、工会、共青团、女工委、教育等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联动效应,整合廉政文化资源,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3、要创新形式。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要注重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方法和效果的统一、深度和广度的统一。要积极探索一些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以好的形式作为传播廉政文化的载体,使廉政文化更加容易让群众接受。要突出把阵地建设作为重要载体,开拓广阔天地,提供有力阵地,建设牢固基地,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集中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企业廉政文化活动。要通过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建立廉政文化网站、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廉政文化书画展等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力争呈现多种多样、多姿多彩的局面。各单位各有各的重点、亮点、闪光点,要突出本单位实际和部门特点,拿出拳头产品,创出叫得响的品牌,融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进一步增强企业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真正体现文化的特色,发挥文化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向他们看齐,增强用先进典型激励自己、对照自己、警示自己的自觉性,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要浓厚氛围。要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区队科室“四进”活动,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开辟广泛的领域,使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工作与生活的各个层面,扩大企业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面、教育面,使干部职工群众时时处处受到清正廉洁风气的感染和熏陶。要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优势,运用各种媒体和载体,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发挥各自特点,利用各自优势,弘扬廉政思想,增强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唱响廉政主旋律,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要按照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积极倡导与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全矿区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让企业廉政文化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

5、要建章立制。首先,要注重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其次,要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要抓好曹庄矿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要抓好投资制度的建设,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二是要抓好改革配套制度的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要抓好现代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的建设,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四是要抓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方面制度的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是要抓好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的建设,规范职务消费,不能以权谋私、搞违法违纪的活动。六是要抓好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的建设。七是要抓好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抓好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切实靠制度来不断完善预防体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从而使广大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做到一心一意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确保不出事。

第5篇:党政公文范文

一、 党政公文的失常形象

制发公文时不注意公文内容的规范化问题,甚至公文的内容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相符,那么不仅会影响工作,而且还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一)公文“打架”问题

案例:《政府文件“顶牛”,职工有病难退》(《大河报》20xx年11月22日)因劳动和人事部门秉持的文件内容相左,××县11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病退。一年前他们通过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鉴定,但县劳动局却拒发退休工资,理由很简单,病退体检须由劳动部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退体检鉴定究竟谁说了算,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各执一词,各自都有红头文件为依据,这也是事情一直僵持不下的原因所在。县人事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24号)为依据,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组织统一体检,统一鉴定。”县劳动局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政〔20xx〕59号)为依据,该通知规定“因病提前退休(职)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双方都有“尚方宝剑”,争执不下的“鉴定”归属造成一些职工“有病难退”。

评析: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20xx年一年内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互相“打架”的文件呢?两份看似矛盾的文件背后是市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角力”的结果。在双方争执的背后,是人们对部门争利的微词。这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公文之间“打架”没有进行协调性的审查,也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随时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权限争议所造成的。

(二)党政公文的违规问题

案例: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出“史上最牛”的服务通知,俺帮你“摆平”交通违章记录。(《扬子晚报》2009年2月28日)

关于提供机动车年审服务的通知

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和谐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区各单位各部门服务,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展机动车统一集中年审服务。凡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需要年审服务的,可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年审预约登记。机动车年审日期可提前三个月年审。如年审机动车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可帮忙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等服务。机动车年审预约登记日期截至2009年2月25日。

特此通知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印章)

评析:滥用手中的权力,维护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交通违规,难道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就可以免责吗?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公务员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任何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部门公开发公文,利用权力使违规的行为免于处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影响十分恶劣。

(三)滥发公文

案例:“ 红头文件当欠条”出卖政府威信(《三秦都市报》20xx年2月2日)

1月29日晚8时许,民工张志年十天前专程代表200多 农民工,从四川广元赶到××市××县,向××县国土资源局讨要5年前所欠的工资。1月28日该局下发×国土资函字〔20xx〕4号文件,该文件承认“目前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400余万元,施工单位拖欠乔大国、李中喜等民工工资100余万元。”文件承诺“县政府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通知你们,由你们与施工单位来我局当面算清账,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拖欠名单和数额为依据,所欠民工工资由我局现场向你们兑付。”并在红头文件上标注“此承诺等同欠条”。

评析:以红头文件当欠条实在是荒唐。政府欠薪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以红头文件当欠条是一张出卖政府诚信的欠条,有损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政府的形象,也令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着政府还5年前欠下的工程款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还会信红头文件的承诺吗?

二、 党政公文行文中的语言表达问题

公文写作要求开门见山,直言其事,语言准确简洁,做到要言不烦,始终保持公文严肃、庄重的特点。从写作学的角度看,一些公文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

1.为了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市政府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 《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初稿形成后,经过三次征求意见会议,形成了讨论稿。×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致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操作标准,严格执行,今后不得再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前半部分叙述该规定的形成过程,后半部分强调要求,显得过于啰嗦,该段文字可以改为:“《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年×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开门见山,简洁明快。

2.那些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应实施停产整顿。

(×市《关于地方煤矿证照不全矿井实施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

该段公文因使用了“那些没有取得”、“应”等态度平和的语言,不能准确表达出市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该段文字如果改为“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矿长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者的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充分体现政府对矿井整顿的坚决态度,体现公文的权威性。

三、公文文种的混用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公文文种很多,各文种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功用,有不少单位将功能及使用范围相近的文种相混淆。

(一)滥用公告

公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是由专门的职能部门按法律程序的,但我们在报刊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公告,滥用公告的现象十分严重。

案例:

公告

(《××日报》20xx年1月27日)

根据市政建设计划,江山路(北环——天河路)改造工程定于20xx年1月30日至20xx年4月20日进行封闭施工。为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20xx年1月30日至20xx年4月30日开始对江山路北环立交桥至天河路进行封闭施工,在此期间该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2.绕行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行驶,并服从交巡警指挥和保通人员的引导。3.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需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于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1月31日到河南省邮政培训中心609房间办理《沿街单位车辆通行证》。4.本次施工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您慎重选择绕行路线。

特此公告,请过往车辆和人员周知并相互转告。

××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该公告既不是国内外重要的事项,也不是法定事项,只是将某一路段施工的信息告诉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以及路过此地的人员,涉及的范围极小,应用“通告”这一文种。通告就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二)请示与报告相混淆

请示与报告相混淆是常见的现象。有的公文明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事项,却写成了报告;或用“请示报告”,如《关于要求开放××空港的请示报告》;或题目为请示,正文里却没有明确提出向上级请示的事项,也没有要求上级批准的事项,只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案例: 20xx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报道的《尴尬的教师证》中,电视屏幕出现了××县教育局的《关于××等人民教师资格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公文。

(三)请示与请批函相混淆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用函;隶属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答复用批复。有的单位该用函的用了请示,例如:某市贸易局请财政局拨款写《××市贸易局关于拨付商贸工作会议经费的请示》,二者是平级单位;又如:××市文化局向财政局申请拨款也写请示。一些制发公文者认为,虽然本单位与受文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甚至本单位比受文单位的级别高,但毕竟是某项工作需要对方支持或批准,用请示显得尊重对方,对办事更有利。有的单位担心有关主管部门看到函反感,特意将该用“请求批准的函”改用为“请示”。一些权力部门看到没有隶属关系机关的“函”心里别扭,似乎对自己不太尊重而不积极给予解决问题。

四、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

关于公文格式的问题,党政公文各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但公文格式的不规范问题也比较突出。例如某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公文办理情况通报中,列举了公文格式种种不规范现象:××〔20xx〕41号文有2处不规范:首页无正文;发文字号中的括号误用为方括号;××〔20xx〕10号文有2处不规范:成文时间单独一页,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20xx〕47号文有2处不规范:附件与正文之间未空行,成文时间“”误用为阿拉伯数字“0”; ××〔20xx〕41号文有3处不规范:公文标题加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与正文之间距离过大,未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党和国家对公文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为什么一些机关单位的公文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规范的公文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影响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规范化问题的主要因素是:

一、对公文写作重视不够,写作能力不强。一些制发公文者对公文行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文行文规范化的意义,责任心不强,对公文写作不够重视。有的认为公文写作简单,不需要下太大的功夫,只要将领导的意图表达清楚就行了,忽视公文语言的选择锤炼,因此制发的公文达不到语言准确简洁,行文严肃、庄重的特点。另外近年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的限制,许多人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公文写作,不知道党政机关各有哪些文种,不能熟练掌握党政公文的格式及写作技巧,因此在制发公文时难免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二、法治观念不强。有些制发公文者缺乏对法律、政策的了解;有的主管领导法律意识不强,或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或体现某一领导或管理者的意志,或为了追求部门的利益而互不通气,以致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致使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的公文出台。

三、领导把关不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对公文的审阅重内容轻形式,一般在签发或批阅公文时只看公文所反映的内容如何,很少从规范化的角度考虑公文的内容、文种的选用及格式的问题。

四、缺乏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长期以来对公文的审查大多实行事后备案制,事后备案制具有滞后性,使一些不规范的公文在被纠正之前已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滥发不当或违法的公文不需要付出多少责任成本,这也是滋生违法或不当公文的土壤。因此应加强对公文制发的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公文前置审查及备案机制,建立与公文前置审查相配套的差错追究制度,从而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

五、多头规定带来的混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制发了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条例、办法,对其公文的种类及其使用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党政公文中既有相同的文种,也有不同的文种,容易造成文种混用的问题。

第6篇:党政公文范文

公文语言是写好公文的最基本条件。党政机关公文语言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归纳总结为:准确、简洁、平实、严谨,在此基础上还可加入一定创新的成分,并考虑到当下国情和社会现实情况。

党政公文特别是讲话和书面材料,除了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还会体现领导个人的风格。领导同志由于经验阅历和知识结构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在公文语言表述上的不同风格。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公文语言都是特定的时代精神和人们当下的社会生活在语言中的反映,罗常培也曾在他的书中讲到:“一时代的客观社会生活,决定了那时代的语言内容;也可以说,语言的内容足以反映出某一时代社会生活的各面影响,社会的现象,由经济生活到全部社会意识,都沉淀在语言里面。”[1]

由党政公文语言风格上的特殊性,可尝试归纳出语言风格的共通性。

1、 尽可能地多使用通俗生动的群众化民族化的语言。

2、 注重修辞方式、修辞手段的选择与运用。

二、党政机关公文语言的美学原则及实例

(一)党政公文语言的情感性分析

长期以来,公文语言在遵循着准确规范、真实得体、简洁庄重等特点的基础上,公文语言的艺术美感作为情感性成分也慢慢加入了要求之列。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文语言的表达效果,还可促进公文实际效用的发挥,从而使得公文更好的贯彻执行,更易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其实中国写作理论中并不排斥公文的情感性,从古至今的公文写作都不难找到情感性用语的例证。最早刘勰曾在《文心雕龙》中指出“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性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2]他强调了情感与“文”的关系,认为五性生发是文章形成的法则。苗枫林先生也在《中国公文学》一书中提到:“情理动人,具有政治上的感染力”。[3]梁启超一向重视文学作品中情感的熏陶作用,他为此指出“天下最神圣的莫过于情感。用情感来激发人,好像磁力吸铁一般,有多大分量的磁,便引多大分量的铁,丝毫不容躲闪,所以情感这东西,可以说是一种催眠术,是人类一切动作的原动力。”[4]

由此看来,党政公文用语要适度增加形式上的美感和语义上的丰富内涵,将公文中的情感性上升为社会集体价值观的情感,形成催人奋进、引人向上的正面情感。

(二)情感性和庄重性在党政机关公文语言中的不同运用

同志是一位旷代少有的公文语言艺术大师,在大力倡导改进文风的今天,我们有必要细读《选集》,细细推敲他充满情感性的语言艺术。

1、形象化的比喻是毛氏公文语言的一大特色。

同志在讲到游击战时,他把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比作“纸老虎”;他用“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个梨子,亲口吃一吃”的比喻方法来说明知识与实践的关系;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同志又把不调查不研究的作风讽喻为“闭塞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这些出神入化的比喻艺术,极大地增强了行文的表达效果。

2、成语典故的灵活运用使公文用语言简意赅。

关于重庆谈判的必要性,同志讲道:“‘针锋相对’,要看形势。有时候不去谈,是针锋相对;有时候去谈,也是针锋相对。从前不去是对的,这次去也是对的,都是针锋相对。”[5]由于使用了“针锋相对”这个成语,让人读起来不仅极其精粹,而且富含哲理。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篇公文中,同志使用的古语、成语、典故及名言不下二十处,诸如“文质彬彬”、“道不拾遗”、“越俎代庖”等,把这些成语、典故与所要讲的事理融汇在一起,有声有色、言简意明。

3、幽默与夸张的修辞格使用让公文用语生动活泼。

毛氏公文用语中情感性凸显,幽默和夸张也曾被很多人误认为有损公文用语的庄重性和实用性。其实不然,公文修辞并不排斥夸张,问题的关键要看使用得是不是地方,是不是恰到好处,这就是公文语言的美学运用。例如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当分析到小资产阶级的发财观念极重时,他讲:“他们看见那些受人尊敬的小财东,往往垂着一尺长的涎水。”又如《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的“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钦差大臣’满天飞”。上述两例中的“垂着一尺长的涎水”与“钦差大臣满天飞”都是在公文中创造性地运用了夸张的辞格,它不仅不损害公文的实用与庄重,恰恰形象地说明了事物的本质特征,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

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件大多数属于公文题材,收录在《邓小平文选》中,这些论著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

1、平实通俗、要言不烦是邓小平同志公文语言的一大特色。

平实讲求的是公文语言实事求是、言之有物,不矫揉造作。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一文中提到:“现在有的人家里有老人孩子,一个月工资几十元,很多时间用于料理生活,晚上找个安静地方读书都办不到,这怎么行呢?对这些人的政治要求要适当。他们在政治上要爱国,爱社会主义,接受党的领导。他们做好研究工作,出了成果,就对政治有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好处。”[6]这段话体现出公文语言要善于把文件语言和学术概念转换成易读易懂的群众语言,坚持用事实说话,推论自然正确可信,由此才能使人易懂践行。同时,邓小平公文的主题皆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篇幅也是简短精悍、意尽言止。

2、公文用语的规范性使行文语言更加得体。

第7篇:党政公文范文

关键词: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该条例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该条例的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笔者认为,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组织通用办事工具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的国家政治体制等角度考虑,该标准以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为宜。

首先,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各级组织通用的办事工具角度考虑,全国应有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公文作为书面的办事工具,不仅在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各级组织内部使用,而且,在不同类别的组织间流转,用以传递信息、沟通意图、指挥协调等。公文具有统一的格式标准,便于人们对之的识别、使用、处理、管理等,当然,也便于人们对之的学习、掌握,同时,便于保证公文的效能发挥等。因此,中国自建立国家制度以来的各朝代,都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并且,随着国家制度的完善和人们对公文认识的加深而对公文格式作日益合理、完备的规定。如,殷商时,甲骨文书初步形成了“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的结构形式,汉朝时,对公文的载体尺寸、不同类型的公文格式等作出规定;明朝时,对公文的书面排版作出详细规定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也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历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规定,都把公文格式作为重要内容。特别是1988年9月5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正式确立了国家统一的公文格式,并且,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党、政、军机关正式的公文”。但是,由于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关于党的公文格式的某些规定与这个标准的某些相关内容不一致,且由于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问题,使这个标准经修订在1999年12月27日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时,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从而使国家又无全国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由此,造成使用公文时的一些问题。如党政联合行文时,发文日期党的系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2],行政系统要求用汉字[3];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党的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左上角[2],行政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右上角[3]。这种要求的不一致,使制作公文者无所适从。现在,国家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解决了前述原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出现的问题。但是,这只是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军队和人大公文格式还是执行其本系统的规定,还存在着与现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的情况。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左上角[4],现人大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5],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也是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6]。再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的距离是35mm[4],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报告”、“请示”的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其他种类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6]。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党或行政机关和人大或军队机关联合行文时,制作公文格式不好确定。还有其他性质单位的公文格式现在无统一规定,虽然,党政公文格式标准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4],然而,这里说的是“可以参照执行”,是否真“参照执行”,取决于制发公文者自己,由此,还有可能出现不同单位使用通用公文形成的实际格式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国家应颁布统一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次,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角度考虑,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一个部门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接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不合适。尽管《中国共产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7],但的规定,是说党组织应像社会其他组织一样尊重和遵守法律,支持和接受行政机关等的社会事务管理。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等可直接针对党的组织出台管理规定,对党组织的有关活动直接进行管理。虽然,笔者清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是由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前者是后者的配套文件,但由于前者不像后者那样是党政联合行文,而是行政机关的单独行文,所以,无论是按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党政分开原则[8]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根据隶属关系行文原则[9],党政任一方不应向对方的下属组织下命令、作规定,还是考虑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都不适宜直接针对党组织公文格式问题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而应面向社会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党组织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实,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也有良好的现实基础。这个现实基础不仅是指各种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遵循大体相同的运行规律,形成了各方认可的基本相同的格式,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社会上的大多数企事业组织党政行文过去长期分别按国家党和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办理。现在作为国家一级的党政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也就意味着,这些企事业组织的党政公文格式也统一了。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公文格式虽然可能与现行党政公文格式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但这些差异不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客观需要造成的,而是不同公文格式制订者的认识差异造成的。统一全国的通用公文格式,不会束缚不同性质组织的实际公文处理工作,恰恰相反,它有利于不同性质组织的公文使用、运行和效能发挥。将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可使该标准的运行更名正言顺,而且促进全国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郑彦离.通用公文简论[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31~33.

[2]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Z].1996-5-3.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Z].1999-12-27.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Z].2012-6-29.

[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Z].2000-11-15.

[6]总装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军队机关公文格式[Z].2005-10-2.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程[Z].2007-10-21.

[8]田济民,宋琼.党员手册[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8: 370.

第8篇:党政公文范文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文作为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文书,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实事求是。

发文要立足实际。党政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发文,不能发的坚决不发,可发可不发的不发,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发正式文件,真正做到发文确有需要、确有必要。在公文起草中,要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公文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必须切实可行,公文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实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拟文要切合实际。公文中提出的措施要具体可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阐述的内容要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渲染夸大、不主观臆断;使用的语言要庄重平实、严谨规范、简洁明了,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办文要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格规范办文流程,着力提高办文水平,使公文处理符合程序,所提拟办意见和建议符合公文的意图和领导机关的要求。

二、准确规范的原则

《条例》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的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律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为确保党政机关公文内容准确、规范,要重点把好公文质量关和公文出口关。

把好公文质量关。质量是公文处理工作的最高要求。具体讲,就是要把好七关。

一是把好发文关。公文文稿审核的重点第一项就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凭据是否准确”。这是公文文稿审核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应当承担的重要职责。在行文理由方面,是否需要发文、需要以什么形式发文,是公文文稿审核的第一步,也是从源头上减少发文数量、纠正行文错误的重要关口。在行文依据方面,公文文稿的来龙去脉必须可追溯、公文的行文关系必须有依据。是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起草的,还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起草的;行文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是部门职责权限,或是补充、修订以往相关规定。只有合法合规、有理有据的公文文稿才能进入到下一步程序中,否则公文文稿要退回报文单位并向其说明情况。

二是把好政治关。首先是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文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公文文稿审核的重点。不管是哪一级机关制发的公文,也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公文,都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与其相违背。这是公文制发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同时,执行政策不是机械地照抄照转,必须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其次是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条例》将“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列为公文文稿审核的重点之一。审核公文文稿必须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公文写什么、怎么写,都由发文机关确定。审核公文文稿时必须在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上下功夫,保证公文的内容、形式甚至语气语态都与发文机关的意图相符。

三是把好政策关。按照《条例》要求,公文文稿审核要将“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作为重要内容。公文主要是指导工作实践的,其内容必须在现实中行得通、起作用,这样才能使发出的公文有指导作用,体现党政机关的意图。同时,公文文稿内容“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是公文文稿审核的重点、难点,也是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现在我们制发的公文,既包括本级党政机关的现行公文,也包括相关部门的现行公文,更包括上级党政机关的现行公文。因此,在审核公文文稿时,要注意仔细对比相关规定,防止出现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互掣肘甚至抵触的情况,防止出现补充规定与原有规定相互矛盾的情况,防止出现下级机关的规定与上级机关的公文不一致或者不匹配的情况。公文文稿审核中做好同现行有关公文的衔接工作,使各地各部门的公文在总的原则和精神上一致起来,同时避免出现越权干涉其他地区和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的情况。

四是把好法律关。按照《条例》规定,“公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公文文稿审核重点之一。在公文文稿审核程序方面,要将合法性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是部门起草的政府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公文文稿,必须送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合规,确保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五是把好内容关。不同的公文种类、公文内容通常采用不同的结构,但公文结构都应当做到有逻辑性、条理性,层次分明、完整统一。公文材料要准确,材料和论点必须统一。公文观点必须鲜明有力,充分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公文判断要正确,要对客观实际进行科学分析,使用词语恰如其分,表述准确无误。

六是把好程序关。党政机关及其部门的公文制发办理程序,是指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若干工作环节和步骤构成的公文办理过程,包括组织起草、协调会签、会议研究、文稿审核、报批签发等固定程序。党委、政府或部门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不能随意省略或减少公文处理必要的工作程序,不能把很严肃的事情轻率地处理了,要避免因减少办文程序造成工作被动。

七是把好文字关。公文字词使用要规范,避免出现错别字、简化字、异体字,公文中一般不使用繁体字、大写汉字。公文中的词语要恰如其分、搭配正确、通俗易懂,不允许随意简化、编造词语,要尽量避免使用冷僻难懂或会引起岐义的词语,公文中一般不允许使用网络语言。公文的标点符号使用要规范,经过修订的新的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2月30日,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

把好公文出口关。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贯穿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体现到公文的思想内容、文字表述、运转环节等各个方面,真正做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努力实现零差错、零失误。要认真把好公文出口关,对于事关全局或涉及政策性的重要公文,党委、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要时要经党委或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最后要经党委、政府或部门的办公厅(室)审核或复核,公文中如有政策性内容改动,要报经原审批的负责同志审核确认,确保公文办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发文程序后,方可上报或下发。

三、精简高效的原则

(一)文风要清新。党政机关的公文要充分体现准确、鲜明、生动的文风特征。做到意尽言止、条理清楚、内容准确、文字精练。一是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和“意见”类公文,要简要直陈。请示事项要一文一事,准确简练,表述到位即可,切忌提出不适当要求;报告工作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不能平铺直叙地泛泛议论;意见类公文也要符合政策,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层次清楚,行文准确。二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批复类公文,批复意见必须明确,对不同意的事项必须写出不同意的理据和明确意见。上级机关下发的通知类公文,要按隶属关系行文,使之做到准确、及时、迅速,内容精炼、操作性强。三是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公函类公文,商洽函要把商洽的工作缘由、所商洽工作的情况、函请的要求写清楚,询问函同样要把问题写具体,答复函要针对来函内容作出具体答复。各种公函语言要朴素,要求要得当,内容简明扼要,一事一文,一般不作论述。

(二)语言要精炼。党政机关的公文要求用最准确的语言、最精炼的文字来表述其意图,避免用词失当,防止拖泥带水、冗繁累赘;要求结构严谨,防止疏忽漏误,避免发生歧义,不使用模棱两可的双关语。要适当选用一些群众语言,并注意恰当运用语法、修辞、逻辑手法进行表述,以提高公文的语言效果,充分反映公文的内容。

(三)表述要规范。党政机关公文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内容必须真实有据,情况可靠,数字准确无误,观点正确,提法妥当,措词要求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公文写作和办理必须准确、迅速、规范、及时和有效,充分体现党政机关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和严谨周密的工作作风,以提高公文工作效率和整个机关的工作效率。上报或下发的公文主送谁、抄送谁,都应该弄清楚,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给不相隶属的机关或部门部署工作。要根据公文结构层次,条理清晰地叙述,准确把握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的特点,按照不同文种、不同内容的要求,准确、恰当地表述,以达到发文的最理想效果。

(四)篇幅要简短。要着力解决制发文件中“长、空、散”的现象,提倡“短、实、新”的文风,篇幅力求简短,不要拖泥带水;讲实话、求实效,切忌浮华夸饰;要有新情况、新政策,避免陈词滥调、鹦鹉学舌。要注重效用,突出主题,做到意尽言止、条理清楚、内容准确、文字简练。要大力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上报党委、政府批转的公文一般不得超过2000字,下发的公文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一般不应超过3000字。

(五)内容要会签。一是部门报送党委或政府审批的公文,以及党委或政府转请部门研究办理的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内容的,主办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党委或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意见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会签后报党委或政府决定。不得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会签的公文报党委或政府审批。更不能说假话、打埋伏,把应该会签的事项隐瞒或省略。二是部门下发的政策性公文,如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时,必须与相关部门会签,在征得同意后方可下发或联合下发。如果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致,则应暂缓行文,经协商一致,或将不同意见同时报上级机关研究作出决策后再行文。三是征求意见类会签公文,其内容如涉及一个部门的几个处室,则由其部门的主办处室牵头,会同有关处室共同研究,提出准确合理的意见或建议后,由主办处室写出综合文字说明,报经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签批同意后,方可向来文单位反馈书面意见。

四、安全保密的原则

党政机关的公文中涉及大量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保密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底线。公文在拟制、办理、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安全保密问题,任何一个环节存在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出现失泄密问题,给工作造成被动,甚至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损失。因此,我们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强化保密管理措施,确保公文使用安全、传递安全、销毁安全,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同时也提出了公开的例外,即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工作秘密事项是指除了绝密、机密、秘密材料外,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不能发表和传递给任何人的情报和资料。这些信息大多通过机关公文、简报、信息、报表、电子邮件等方式呈报、发送或传递。这些事项一旦泄漏,虽然不会直接危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但却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影响国家机关顺利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机关保密工作要做到四严。一要严守保密规定。要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保密工作方针,在工作中努力消除可能造成泄密的隐患,堵塞可能泄密的漏洞,对文件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或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信息,严格控制知密范围,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各类秘密安全。二要严格保密管理。文件材料的起草、传阅、印制、保管、销毁等环节都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不流向社会。三要严格规章制度。要依据中央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保密制度,强化安全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真正把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四要严格保密检查。要加大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检查频率和覆盖面,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保密技术手段,对涉及国家秘密多、密级高、易发生泄密的部位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增强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的能力。

第9篇:党政公文范文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促进全市政府系统行政公文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年度“优秀公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政府系统行政公文是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做好政府行政公文处理工作,对于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系统行政公文处理的时效和质量,直接反映政府机关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在全市政府系统范围内开展“优秀公文”评选活动,有利于规范促进和提升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为各级领导提供更快更优更好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参评范围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各部门;

(三)省驻各单位。

三、评选标准

(一)公文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

(二)公文主题鲜明,逻辑严密,结构紧凑,切题迅速,表意贴切,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严谨平实。

(三)公文格式规范,文种使用恰当,主题词规范,签发人符合要求,行文关系正确;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标点准确;使用数字、简称、字母词、计量单位、惯用语、缩略语等符合规范。

(四)公文排版、印刷、装订及用印符合规范。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各单位按“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函”、“通知”(不包括会议通知)5个文种进行初选,每一个县(区)按文种各报3件(共15件),每个市政府部门、省驻各单位按文种各报1件(共5件)参加评选。文种不全的可以少报,文件不参加评选。

(二)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平,各单位推荐参评公文为年正式印发公文,并对推荐参评公文不得加工、修改,保持印发原貌,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评公文的成文时间为:年1月-12月。

(四)参评公文连同申报表一式10份(附原件1份,原件附签发单),采用双面复印,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注明参评公文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五、评选办法步骤

(一)自评。年6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各单位按照评选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优秀公文”自评活动。

(二)推荐。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各单位开展本单位自评结束后,按照申报要求,于年6月30日前上报推荐公文。

(三)初审。年7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公文进行初审分类,每个文种选出10篇优秀公文(共50篇),参加正式评审。

(四)复审。市政府办公室择期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议,以《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为评分依据,实行累计扣分制(满分100分),对经初选进入优秀等次的公文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