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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与实践精选(九篇)

理论知识与实践

第1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 反垄断法 公共物品 TRIPs 知识产品

作为私权的一种,知识产权享有获得现代国家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权,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滥用作为反垄断法调查对象的豁免。在知识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的国际环境下,若要有机会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必然要积极推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体制的发展。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基础

知识产权权利性质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知识产权在商品经济中的重要表现是一定程度的垄断,这种垄断之所以被法律所规定或者国家所认可是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私权的属性。以往我们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较多地强调导致其走向泛滥,形成了知识产权是垄断权则知识产权权利行使必然皆为垄断的错误逻辑,以至于知识产权与诸多权利发生了冲突,比如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反垄断法之间的冲突。知识产权应当具有公权因素,知识产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实质上是忽略知识产权公权因素的结果。这两者都是知识产权立法不可或缺的部分,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以激发知识创造为基础,同时要在知识产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实行公平的知识产权分配和分享。①知识产权的公共利益与私有利益是知识产权利益统一的两个方面,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立法应该体现这两种利益的平衡。

对知识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系统阐述的是美国考特和尤伦的经典著作《法和经济学》,其中详细阐述了为何知识产品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问题。首先,公共物品的特点是为个人所有时权利行使具有一定限制,知识产权符合这一特点,其大部分的权利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权利到期则进入公共领域,不再为权利人垄断适用,权利人不得再控制知识产权;其次,公共物品都具有历史的承继性,新知识的产生即包含当代人的创造,更多的是对知识历史智力成果的结晶与继承。知识产权的知识内容体现了这种知识的继承,体现了社会共同知识财富的再创新与应用,本身包含了公共物品的特征,知识产权权利人必然应当负有相应的社会责任。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体现了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知识产权既然是私权,必然受到民法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制约。权利滥用,谓逸出权利的社会的、经济的目的或社会所不容许的界限之权利行使。②私权的行使应包含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赫克在以《利益法学》为主题的演讲中指出,法的最高任务是要达到各种必然的利益冲突之间的平衡,这其中的利益既包括私人利益也包括了公共利益、既包括个人与公共的物质利益,也包括个人和公共的精神利益。知识产权法虽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知识产权必须受到利益平衡原则的制约,尽管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个人专有利益受到了知识产权法的确认和保障,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可以对自己的专有权不加任何限制的使用,个人的专有权之外必须考虑和兼顾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是社会契约论要求的基本保障。

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互相冲突。一般来说,法律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治理应当定位在竞争法上,以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为目标,反垄断法应当体现这一目的。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本身并不违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但是超过了正常垄断范围就属于权利滥用。知识产权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谋取合法垄断利益以外利益的行为,个案上判断是否为权利滥用首先要看权利是否超过权利行使范围,其次在宏观政策上则要看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专有权的行使是否违背了公共政策目标。

国际公约作为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依据。首先,《马拉卡什协议》在前言中明确了WTO组织要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待遇,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界各国非关税壁垒中,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在促成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的阻碍作用日益增强。尤其是发达国家不断推进的知识产权保护规格,促成了高标准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而这种国际保护的实践证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并不适合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保护标准。

其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在其总则中将知识产权定义为私权,同时也对知识产权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了阐述。它在其序言部分明确了:“承认各国保护知识产权体系潜在的公共政策目标,包括发展和技术目标。”第七条规定:“促进技术革新、转让与传播,促进科技知识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从而促进社会福利,并促进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的序言将“保持作者的权利(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作为公约的重要目的。

再次,知识产权权利限制也是世界人权法的重要要求。相关的世界人权法公约如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1965年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6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都规定了健康权是基本人权,但医疗行业内存在的较多知识产权造成了权利人滥用权利,使得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国家受医疗器械或药品类的专利限制影响很大,不利于缓解公共健康危机。《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确认了公共健康应当优先于私人财产权,从国际公约的角度限制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滥用,推动世界人权的进步。

最后,一个民间机构起草了《知识近用条约草案》,即所谓的A2K运动,这批人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国际知识近用机制。该机制最早是由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学者德拉豪斯提出的,原意是指知识产权认定的替代机制,其核心内容是认为知识产权从属于国际人权框架,假定知识产权与人权基本理念相抵触,除非经审查机构鉴定此种知识产权的扩张有利于人权事业的发展,否则该知识产权的扩张即为不恰当的。这种替代机制的核心价值理念与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体制是完全对立的,原有的知识产权体系以知识技术的封闭为原则,以权利人利益为导向,但替代机制以知识产权的开放性为原则,保护的是知识产权的消费者,即知识近用者的利益。这种替代机制目前受到一些学者的追捧,但笔者对其是否有实践价值尚存疑虑,其颠覆性的价值理念并不一定会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而且这一替代机制也缺乏法理上的支撑,因为在其概念中权利的设定是以此权利违法为前提的,实在难以理解。

对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实践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专有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对知识产权需求之间的分配、取舍的适度状态是科学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应具有的内在素质。但这并不是说一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中权利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相等的,这两种利益之间是有分界的,对二者之间适度的划分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最适点。TRIPs第七条中规定了该协议的宗旨:“以利于社会福利的方式去促进科技知识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义务的平衡”。然而TRIPs条文却最终戏剧性地扩张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私权利,它成为发展中国家平等地参与国际贸易体制的先决条件,当然也成为贸易优势国家维护其利益的合法工具,若发展中国家对此不加以控制,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国家利益失衡。

正确理解TRIPs对知识产权权利的限制。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高度一致并不是件好事,因为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欠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是知识产品的消费者、进口商而非生产者与出口商。

TRIPs协议中确立的最低保护标准指的是:各缔约方依据内国法对该条约缔约方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得低于该条约规定的最低权利保护标准,这其中包括了权利保护对象、权利取得方式、权利内容及限制、权利保护期间等等。最低保护标准并非低标准,因为TRIPs协议的最低保护标准通常为缔约方的协议一致,而各方协议时并未考虑弱势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水平的高低,因此它在很多方面都超越了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由此可见,从历史发展层面来看,最低保护标准否定了不同社会之中的经济分析结果与历史经验。以我国为例,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具有典型的外来因素特征,对于知识产权立法也一样,是以外部因素为主导的。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国放弃了根据国情制定最优知识产权制度的权利,限制了自主选择的立法空间,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脱节。在已加入WTO的大背景下,为确立最优知识产权制度,只能一方面通过鼓励国内自主创新与自主发展,提高自身知识产权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恰当解读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

WTO及其制度框架首次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到国际贸易体系之中,而TRIPs协议本身的内容并未直接涉及贸易问题,它规定的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根据美国、日本、欧共体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份文件,在关贸总协定框架内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目的是消除一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利而造成的贸易扭曲现象,而非知识产权法本身的协调和统一。③从这一意义上来讲,TRIPs协议确立的目的应是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阻力,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并保证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与程度不至于变成合法贸易的障碍。④正因为如此,TRIPs协议的全称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协议不应该成为各缔约国经济发展的阻碍,而应该主要致力于推进世界贸易体制一体化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将GATT与WTO中关于货物贸易的原则和机制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将世界贸易体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

何为“滥用”知识产权?要想建立世界范围内统一的核心知识产权价值体系无异于天方夜谭。世界上并没有一个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TRIPs作为一个国际协议,它的施行必定要通过签约国家的国内法来实现,当由各个成员国的国内法在确保符合TRIPs条约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国内法自行规定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类型和条件。而且TRIPs协议不可能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只能通过建立连接点的方式⑤,从原则上表明对知识产权限定的态度,有学者称其为“内国自评”原则,即把如何判定知识产权滥用的权力交给各个签约国的国内法去判别。在TRIPs协议的施行过程中各专家组的解释也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一国的国内政策的选择。发展中国家应该利用TRIPs留下的空间建立适合于本国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首先,关键国家双边合作制度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交流与沟通,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有效地规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美国与欧盟,法国与德国、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曾经签署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双边合作协定。其中最为稳定和成熟的是美国与欧盟的双边合作。美国和欧盟签订了一系列的双边协定,对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如1998年双方签订的《美国和欧共体关于在实施其反垄断法中适用积极礼让原则的协定》,该协定补充了双方在1991年签订的《执行反垄断法的合作协定》。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积极礼让原则与消极礼让原则,积极礼让原则意为当出现垄断等滥用权利的行为时,各方要加强沟通与协助,由与该行为联系最密切的国家行使管辖权来进行调查和处理;消极礼让原则是指反垄断调查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各国在考虑到本国的重大利益时,还要考虑到对方国家的重大利益。有学者认为此协议确立了知识产权礼让原则,但笔者认为礼让原则需要依靠与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行使管辖权来处理决定,而且礼让原则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因此礼让原则到底有多强的执行力还是个未知数。况且牵涉国家有可能将问题带入外交关系中,鉴于目前国家利益导向型的国际法特点,礼让原则的实施将大打折扣。由此可见,加强国家间合作应明确合作的对象和合作的性质,不能单纯地靠外交途径解决合作问题,应致力于完善知识产权的争端解决机制。

另有学者认为,应推动建立应对知识产权滥用与垄断的国际统一实体法,知识产权的双边合作仅为权宜之计。笔者认为如要建立国际统一实体法就要考虑好是南北统一,还是南南统一,若是南北统一,在大部分高尖端专利仍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情况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益处。在目前情况下,双边合作较之建立国际统一实体法还是比较具有针对性的。

我国与美国的知识产权滥用的双边合作也备受关注,尽管其收效甚微。从1989年开启正式谈判,经过期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报复战,直到1992年两国政府签署第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这期间美国一直对我国施压,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随后在1995年以及1996年两国分别又签订了两份非承诺性协议。前后三份协议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两国在该领域的冲突。

这个结果是必然的,中美两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当然也不相同,再加上两国的社会文化、法律体制不同,法律理念也有所差异,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必然形成执法难的情况。但并不能就此放弃与美国的谈判,两国应协商知识产权保护的平衡点,我国更不能迎合美国的强势要求,究其根本还是要立足国情,积极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同时应加强区域合作。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可以加强与亚太经合组织国家间的合作,虽然亚太经合组织还是一个新兴组织,但随着亚洲经济总量的不断上升,亚太经合组织具有巨大的潜力与上升空间,利用这个平台,我国可以积极推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合作。

(作者单位:上海开放大学法律与行政系;本文系上海市教委优青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SD06010)

注释

①冯晓青,杨利华:《知识产权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②史尚宽:《民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13页。

③李小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制的变化及其影响”,香港:《信报・财经月刊》,1996年第3期,第12页。

第2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农业知识产权目前主要包括植物品种权、农业专利权和农业科学成果及公共技术产权等方面:

1、农业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农业领域可以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成果包括农、牧、渔、机具的发明与改进,肥料和饲料配方、农药和兽药组合物,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的酿造技术,新的生物菌种及产品,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等。

2、植物新品种。

指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所享有的生产、销售、转让、标记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一般认为,农业专利系统不适于品种保护。除美国外,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未将植物品种纳入专利保护范畴。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的颁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的出台,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已经开始实施全面的保护。

3、农业商标。

除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外,对名、优、特、稀农产品的地理标志权或原产地域名称权的保护一般也属于农业商标权保护的范畴。

4、农业商业秘密。

指农业科研单位对其繁殖材料、数据、栽培方法等技术信息,以及农产品经营对其决策、价格、客户名单等信息等所享有的经济利益权利。

5、农业著作权。

即农业科技人员对其科技活动中所产生的著作、论文、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农业科技、影音资料及软件等,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二、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征

受产业特征的影响,农业知识产权除具有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易扩散性、权利主体的难以控制性、产权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等特征:

1、易扩散性。

指由于农业科学研究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大多在田间进行,所以较易被他人非法窃取或流失;

2、权利主体的难以控制性。

受生产分散性特点的影响,在农业的一些权利领域范围内,权利主体往往难以控制,如地理标志权、商业秘密权、发明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3、产权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

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自然和经济的交互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的农业知识产权难以用一定的标准去衡量。

4、侵权数额难以计算。

以小麦新品种为例,除非收割并根据市场价收购,难以估算其产量、价格。

三、农业知识产权侵权鉴定问题

1、鉴定单位的鉴定资质问题

目前对植物新品种的鉴定,尚无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授权的鉴定资质单位。法院还是应当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宗旨出发,不能仅仅因为资质问题而不去委托鉴定。只要鉴定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检测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了科学先进的鉴定方法,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就可以采信.

2、鉴定方式和标准问题。

DNA指纹技术、醋酸同工酶电聚焦电泳和蛋白质电泳的方法,是目前我国通用的三种种子鉴定方法。但这三种方法除个别国家认可外,尚不是国际上公认的方法。相对于国际公认的种植方法(DUS方法),这三种方式有其快捷、方便,成本低的优势。鉴定方法的选择,既要考虑公正,又要考虑诉讼效率,兼顾诉讼成本。采用上述三种方法进行鉴定是首选的鉴定方法,种植的方法可以作为最终的手段。若一方当事人对采用上述三种方法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且提出了充分的证据反驳,才可以采用种植的方法。即使采用种植的方法,也要对如何进行种植设定相应的标准,以保证从种到收这一长段时间内不出现差错。

四、关于证据保全的问题

在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时,能否查证侵权人侵权销售的数量直接关系到权利人赔偿请求的实现。

在采取保全措施时:

1、从仓库入手,直接到仓库清点库存被控侵权产品;

2、控制被告的财务帐册、入库单、销售发票,由于目前种业公司管理相对规范,财务帐册、入库单、销售发票等资料比较齐全,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其销售量;

3、通过铁路部门调取货运单据和附随的植物检疫证等证据,证实其调入的种子量。

目前,许多侵权者为了逃避责任,采用散装种子销售,销售凭证、账目、货运单据均不体现侵权品种名称,或者干脆变换名称出售,既使掌握了这些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为被控侵权品种时,可以考虑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由被告举证证明其购进的或销售的品种名称。否则,法院可以调取的销售量作为全部侵权产品的销售量来计算损害赔偿额。、利害关系人诉权的确定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是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侵犯植物新品种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具体法律依据,但是,利害关系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讼,以什么形式参与诉讼,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一般来讲,法院应当允许利害关系人和品种权人共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利害关系人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单独提起侵权之诉。因生产、销售同一新品种,侵权人不需支付任何费用,而被许可人必须支付使用费,那么被许可人的产品成本必然高于侵权者,侵权者的产品在市场上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因此侵权案件中经营者往往是更大更直接的受害者,所以必须赋予利害关系人以相应的诉权。

利害关系人应当是指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根据实施许可合同的性质不同,利害关系人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被许可人是当然的利害关系人,有权独立地对侵害品种权的行为提讼。二是非独占被许可人。非独占被许可人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不得单独提讼。但非独占许可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与许可人约定对侵权诉讼享有诉权。如果有合同约定,非独占许可人也可以享有单独提讼的权利。

六、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的判定

(一)、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是指在品种权的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生产、销售、使用其授权品种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品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有被侵犯的有效品种权的存在。

一项品种只有在其被授予品种权的有效期间内,才受法律保护,在授予品种权前、品种权期限届满后、品种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已经终止后,第三人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在品种权有效地域范围内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

2、有利用品种权的行为。

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

许可应包括书面许可、口头许可以及默示许可等形式。

4、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

即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一定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

(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

根据《条例》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即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应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品种权人的权利限制,即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合理使用包括科研特权和农民特权。2、品种权终止。

3、品种权被宣告无效。法院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被告可在答辩期间内向行政主管机关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植物新品种权无效,因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是经过实质审查,法院一般不应中止诉讼。

4、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最长时效期间的规定。对于连续实施的侵权行为可以依照最高法院法[1998]65号《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的规定执行,即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讼之日止已超过2年的,在该项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超过2年的侵权损害不予保护。

实践中当事人常以持有种子管理站颁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作为抗辩理由,对于此种抗辩,一般不予采纳。各级种子管理站如果没有审查申请人是否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而颁发了种子生产许可证,这种颁发证书的行为并不必然认可其生产授权品种行为的合法性。因为生产品种包括授权品种和非授权品种,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在申报生产许可证之前,申请人必须确认自己所申报的品种是否授权品种,这种确认行为是一种法定义务,违背了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销售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在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中,销售方对产品的来源的合法性有严格审查的义务,销售方应当承担严格责任。这是由种子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我国《种子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因此应当适用特别法。生产方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许可生产的品种进行生产,经营方从生产方处购买种子首先要审查生产方的生产许可证,看其生产的种子是否具备生产许可的条件,也就是说经营方必须对种子的来源进行严格的审查。因侵权品种的生产方未经权利人许可,无法取得权利品种的生产许可,其对外销售侵权产品具有明显的违法性,经营方若再购买销售,就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两者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七、被告拒不提供有关侵权获利的证据,赔偿数额的计算

对于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又拒不提供其记载因侵权所获利润情况的会计账册或者提供虚假会计账册的人民法院除了可以查封其账册等资料。依法组织审计外,也可以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推定原告的合理主张成立,不能使侵权行为人逃避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这完全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在被告拒不提供有关侵权获利证据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合理赔偿数额成立。如果被告的生产规模大,并以侵权产品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完全可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全部赔偿数额。

故此,关于推定侵权证据有对方当事人掌握的问题,对当事人有证据可提供而不提供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推定其持有侵权证据。这样即可以加强对权利人的保护,减少保全的风险,有可以有效的遏止抗法行为,便于保全措施的顺利完成。八、植物新品种损害赔偿的原则、计算方法

l、品种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

在品种权侵权损害赔偿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确定全面赔偿原则为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但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对侵权直接造成的品种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品种权处于生产、销售、转让等增值状态过程中的预期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损害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基于品种权与专利权的相似性,参照专利法的有关计算方法,确定品种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1)、以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根据品种权人的授权品种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授权品种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以权利人生产的平均利润与行为人已销售的产品数量乘积作为损害事实。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总数乘以每单元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参照许可使用费,根据品种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确定法定赔偿额。品种权的保护规定没有确定法定赔偿额,但是根据2001年6月12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酌定赔偿额问题,可以参照专利、著作权等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由人民法院根据侵犯的知识产权的性质和侵权人的侵权情节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专利权是与品种权最相近似的知识产权,在酌定赔偿额上参照专利权赔偿数额的规定。

九、侵权产品的处理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农民的利益。种子生产企业一般委托农民制种,并按照合同进行回收。若侵权产品仍在田间,按照品种权不延及收获物的原则,应允许种植农民收获。但不能按照种子进行收购,应作粮食收购并加工,以防止其作为种子再流入市场。由此给种田农民造成的差价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为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品质权人同意,也可以由此根据制种的质量按照种子回购。若侵权人已经回收种子入库,应当依法收缴,并加工为成品粮出售,粮款收归国库。

对于被诉侵权人对侵权品种无异议,且处于生长期、铲除后尚来得及补种其他作物不至于造成更大损失的,可判决侵权行为人铲除侵权品种;对于侵权品种尚难以从外观性状准确判断或已作出准确判断,但如判决铲除再行补种已误农时难以补种其他作物的,可对被诉侵权品种的种植区域确定地址,在当地村民委员会、原被告双方共同参加的情况下,以现场勘验笔录、摄像、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待收获后再行收集证据或处理侵权产品;对于已收获的侵权产品可借鉴种子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些处理方法促成调解。由权利人以商品粮或略高于商品粮的价格回收。如调解不能促成权利人回收侵权产品的,可判决将侵权产品交由粮食收购部门收购,由侵权人赔偿损失。在粮食部门收购前,对侵权产品一定要采取保全措施.收购后要监督侵权产品混入商品粮,防上其流入种子市场。

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

1、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

建立统一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够使公众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范围及救济手段,避免法律规范之间的交叉冲突,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在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应包括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农产品、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技术标准,与地理标志和民间工艺等相关的规定,对动、植物新品种及新组合的保护,以及根据我国实际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的对农业生物技术中转基因技术、基因克隆技术等的保护等。此外,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以努力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遵守知识产权法的自觉性。

2、完善司法保护中的各项制度。

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一些领域的过渡宽限已经逐渐到期,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农业将受到严峻挑战,因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要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外,还要建立高水平的司法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组织。由于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要求的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要根据需要设立农业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在有关审判庭里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以保证执法的统一性,并积累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二是要完善各项责任制度。即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不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有责任依据行政诉讼法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维持、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判决。

3、强化权利人自我救济意识。

自我救济包括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与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保护两种。集体管理组织是对知识产权创造者或其他权利人自身权利予以保护的社会组织。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等都十分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物的部门,我国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农民要自觉学习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了解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保护、商标以及著作权的条件、程序等,树立知识产权观念,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依法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和质量。

第3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一、毛泽东《实践论》概述

《实践论》是毛泽东针对党内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错误思想进行揭露和批判而写的。《实践论》写成于1937年,以实践的观点作为基础,实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论述了实践以及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实践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活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与发展的动力。[1]

《实践论》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解决了我国哲学史上的知行关系问题,要求中国共产党要用科学的认识论武装自己,加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使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了哲学的基础。

二、毛泽东《实践论》对中国哲学的继承与发展

1、重视知行

毛泽东的实践认识论是以知行关系开展的,毛泽东将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命名为《实践论》,副标题就是知与行的关系,他将辩证唯物的知行观等同于辩证唯物的认识论。[2]

毛泽东的实践论之所以比较知行关系,主要是受到传统的影响,知行关系也就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一直是哲学认识论中探究的主要问题。西方哲学中提出了本体论以及认识论的问题,认识论问题也就是世界可知行以及知与行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之前,世界上的知行问题一直都是在抽象的层面上进行探讨的,也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使得把抽象的认识落实到具体的知行关系上。

中国的哲学与西方的哲学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我国哲学发展史上基本上没有西方哲学的不可知论者,即使是庄子讨论也只是知与不知、大知与小知的差异性问题。而且我国哲学中很少讨论抽象的思维存在问题,更多关注的是知行问题,从春秋后,知行关系就成为比较普遍的哲学问题。老子是提倡无为的,要求消知灭行。[3]而孔子则强调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知行关系进行具体的对待,并突出了“行”的重要性。之后孟子提出了先知后行的说法。到宋明理学,知行关系是整个哲学界探讨的问题,主要是探讨知行的先后问题。

传统的知行关系讨论给毛泽东注重知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其实也受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影响。毛泽东的哲学著作中的认识论就是讨论认识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毛泽东的实践理论以及认识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实现了抽象到具体的转变。

2、强调实践

毛泽东是以知行关系作为实践论的主题,他强调实践的重要作用,之所以对实践比较重视,一方面是受到他的早年社会学风以及革命实践影响,还有就是中国哲学注重实践以及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与把握。

我国哲学中有注重实践的优良传统,这对于我国哲学注重知行关系有一定的影响,从我国的整个哲学史发展情况来讲,知易行难是占据大半江山的,但是孙中山却认为这种观念十分危险,甚至是导致亡国灭种的思想,[4]因此提出知难行易,希望帮助国人走出思想的迷雾,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知易行难在我国哲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哲学历史的发展争论中,知行孰轻孰重的问题也成为争论的焦点,我国哲学家比较注重行,也就是注重实践,这对于毛泽东早年学风的影响是比较大的,成为其投身革命、改造中国革命实践的重要动力。上世纪30年代,毛泽东到达延安后,阅读了很多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认识到改造世界才是实践的真正目的。毛泽东指出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是哲学的基础,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与把握更体现在他进一步丰富和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理论,展现出实践的社会力量,使人们更加深入的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反对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投身到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与我国哲学中注重实践、社会分不开的。

3、突出实践中人的主体性

实践中人的主体性也就是认识的主体性。中国哲学中也注重人的主体性,强调人在认识与实践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在我国过去的思想史中,认为哲学史注重社会而轻视自然,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中国的哲学也并不是不注重自然,是与人类社会相关的自然,以及人们生存发展的社会,正是在这种基础上我国的哲学更加注重知行问题。传统的哲学是集宇宙人生、自然社会以及自我于一体的哲学,这种天然合一的思想中,人是占据主体地位的,这种对主体关注比较普遍的现象与西方哲学存在一定的差异,传统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十分重视这种知行中主体的作用,强调主体在认识以及实践中的重要作用。[5]

传统哲学中对知行中主体地位的重视与关注逐步发展成为注重主体作用的实践理论,这对于毛泽东的哲学实践论有着极大的影响,使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有了更加深刻和独到的见解。

4、批判继承了中国哲学的认识论范畴

《实践论》将认识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概括为知与行的关系,将认识论概括为知行统一观,毛泽东的实践论明确了其在认识论的范畴上对于我国哲学的批判与继承。实践论对“行”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的概括,中国哲学中对于“行”的理解通常是狭义的,就是对封建社会中的义理道德进行践行,遵守封建道德的约束。到了王夫之,“行”才有了一些生产实践的内容,王夫之对于“行”的理解要更加深刻,他的学说是古代唯物主义知行观的最高成就。但是王夫之的“行”从本质上来讲也是属于狭义的范畴,孙中山的“行”才是真正突破了狭义的“行”的理解,这是他对唯物主义知行观做出的重要贡献。实践论批判的吸收了孙中山对于“行”的认识,并进行了新的概括与总结。社会实践有着丰富的内容,是人们生活领域中的所有活动内容。基本的实践活动主要分为生产、阶级斗争以及科学实验这三种,其中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6]对这三种实践活动的概括是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第一次。

这种新的概括使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深化与发展,将马克思主义实践与中国哲学中的“行”之间的界限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既承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指出二者存在的差异,将实践提升到了认识论的重要位置上,实现了革命性的发展。

5、批判了唯理论与经验论的知行观点

我国传统上的知行观主要有唯物主义经验论知行观、唯理论知行观以及朴素辩证唯物主义知行观三种。毛泽东的实践论对唯物主义经验论知行观、唯理论知行观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批判。这两种唯物主义的知行观点都是片面的注重感性认识或者是理性认识,二者的辩证法并不明确,只是简单的夸大某一种认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感性与理性认知其实是辩证的关系,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前提和基础,感性认识也有待于逐步发展成为理性认识。经验论知行观、唯理论知行观由于与人的社会性与历史性联系不紧密,只是将人作为脱离社会实践的抽象的人,这也就使得对知行关系的认识还处在比较感性的位置上,没有认识到本质上的内容。“知”大部分是指感性认识,或是与感性脱离的理性认识,“行”就是人的道德修养,对封建社会中的义理道德进行践行,遵守封建道德的约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知行关系。

实践论明确指出中国哲学中知行观的错误,脱离了人的社会以及历史性对理解人的本质,这一观点进一步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也就是知与行之间的关系问题。

6、批判继承了朴素唯物主义的知行观

实践论批判地继承了朴素唯物主义知行观,特别是朴素辩证唯物主义知行统一的观点中比较科学的部分,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点。我国传统的唯物主义知行观对于知行关系问题多注重“行”,而轻视“知”,认识“行”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是认识的目的,这一观点表现突出的就是王夫之、孙中山等,相对而言比较正确的处理了知行关系问题。

王夫之提出了“先行知后”、“行可兼知”的知行说法,孙中山提出了“行先知后”、“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的朴知行统一观,这些观点是将“行”作为知行的前提,并且在一定限度论证了知行的关系,也就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强调了知行统一是比较辩证的过程等。[7]实践论利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及方法对中国哲学观点中的知行统一进行了扬弃,使中国哲学有了革命性的发展,也促进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使其更好地被人们所接受和传播。

第4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创业实践;大学生成才;途径

一、创业实践是培养大学生能力的有效措施

创业实践是针对创业和创业教育而言。创业是指创办新企业和老企业更新。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个过程就称为创业。所谓创业教育,其含义为:进行从事各项事业策划、开办、拓展的教育和探索、冒险、创造精神与技能的教育等。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包括创业理论、创业实务和创业实践三个部分。创业实践是创业理论与创业实务的具体应用,主要是对创业方法的分析和研究,它包括创业融资、创业策略、风险投资、市场营销、创业管理等。创业实践注重具体操作,解决如何创业的问题,它为创业人员提供了创业运作的基本方法、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创业实践活动为培养专业和复合型人才提供条件。创业实践需要大学生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管理、经营、外语、计算机,甚至文娱活动的能力。通过创业实践活动可以调动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大学生展示自身能力,增强创业创新意识提供机会,促进大学生成为既懂专业又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例如组织创业计划书比赛,要求参赛者写出一份创业计划书,它不仅是参赛者对一个新的企业实施的具体描述,也是参赛者专业知识和管理法规的一次综合运用,更是参赛者综合素质的锻炼和检验。

二、创业实践在高校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

创业实践在学科课程体系中引入实践活动课程模式,使认知性的课程框架具有实践性特征,它可以使创业教育的教学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生活、教学与时代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学生不仅成为认识主体,而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实践主体、创造主体。创业实践能够促进高校教育的不断发展,促进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创业实践是创业理论与创业实务的具体应用。创业实践是创业教育的最终实现环节,它注重具体操作和解决创业中的实际问题,为大学生提供了用所学创业知识进行创业实践的机会。创业实践能使大学生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中体会创业知识,得到创业的感性认识,从而对创业教育的理性理解更进一步,不断增强学生对创业的信心。创业实践是创业教育结果的最终体现,对创业教育具有促进作用。它为创业人员提供了创业运作的基本方法、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这些方法经验和教训同时可以作为创业教育的内容教授给学生,使创业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指导实践,反过来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创业实践包括技术应用、创业融资、创业策略、风险投资、市场营销、创业管理等。大学生如果能得心应手地驾驭这些知识,就必须在校期间较好学习专业知识和积极参加课外活动,这样能在客观上促进大学生开阔自己的学习视野,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创业实践的需要。

三、创业实践是大学生理论知识的运用

创业实践是大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及运用。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活动,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这就要求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学的扎实,学的灵活,不拘泥于书本知识,要博览群书,拓宽自身的知识面,这有利于专业课的学习和领悟,有利于理论的学习。在创业实践中,学生还要有创新思维,盲目模仿他人不是真正的创业。对于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大学生如果能直接参与,所获得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应用了所学的创业理论知识,增强了创业能力,获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尝试。

通过实践可将理论知识理解和补充。创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具体的经营运作中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创业实践,对创业理论的认识从抽象思维推进到实际操作,使创业理论和专业理论更加直观地摆在大学生面前,让大学生在实践中检验并加深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此外,在创业实践中还能够发现理论知识的不足,或者理论知识存在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或者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够在理论中找到解决的依据,所以通过创业实践就能够发现理论存在的不足,进而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创业实践能够使理论知识进一步升华。创业实践不仅能够补充理论知识的不足,还能够进一步发展理论知识。通过创业实践应用理论知识,总结经验教训,在完善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从创业实践需要出发,提高创业教育理论水平,使创业教育理论能够不断保持在较高水平,高屋建瓴地指导实践。

四、创业实践是大学生就业前的一次尝试

当今社会对人才模式的要求是专业人才与复合人才相并重。所谓专业人才就是指具有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出色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与其所从事专业工作相匹配的职业道德、职业修养、职业精神的人才。而复合型人才是指信息灵通、知识面广、适用性强,一个人有多种才能和本领的通才。当今社会呈现出学科交叉、知识融合、技术集成的特征,那种知识复合、能力复合、思维复合的复合型人才最受欢迎。

为缓解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就要实施创业教育:一是鼓励创业,才能源源不断地提供就业岗位,因为就业岗位是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二是让失业人员具有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培训提高其能力和素质。21世纪全世界将有50%的大中专学生走上自主创业道路,年轻人将成为未来创业的主体。

创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准备活动。创业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创业知识,检验大学生对专业知识和创业知识的理解,在实践中理解把握企业的经营运作或岗位技能,从而培养大学生就业竞争力,使大学生了解社会的需求,在他们走向社会之前通过创业实践作为就业前的尝试。创业实践活动能够扩大学生就业,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刘学浩.《二论学导式是学、教、工作、管理的创新方式 》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 2007.9(12):23-28.

第5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 教师教育语文专业方向 《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课程实践教学

教师教育专业方向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理论课程,在高师院校的课程体系中,该类课程的专业实践教学一向都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原课程体系多以理论讲授为主,而与课程紧密相关的课程教学实践内容却有随意化和被弱化的现象,这显然不利于培养专业化的教师。在教师教育专业化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当下,这个问题再次凸显,虽然大家都已形成这样的共识――进行课程的实践教学成为提高师范生教学素养的关键环节,但对具体的展开方式仍然认识模糊,本文以《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课程实践教学为例,展开探讨。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在本文的理论探讨框架内,教师教育语文方向专业课程是以原高师院校中文专业的《语文教学论》或《语文教育学》等本科核心课程为基础的,但对原课程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其中主要突出了课程的针对性,强化了对中学语文课程理论与实践方法的理论学习和认知,为此更名为《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同时,为了加快教师的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的中学语文教学的专业技能,将更加重视与课程同步运行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设置安排和实践内容的组织方面,目前都处在实践探讨阶段,本文拟结合南京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课程计划和创新构想,尝试建立比较系统完整的课程实践教学体系。

语文教师的专业成长除了需要中文专业知识、教育理念的涵化与学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去体验和认知,我们把专业实践类课程的逻辑框架设计为体验、参与、实施和研究四个累进上升的层次,在这一框架内,结合课程理论学习内容,设置相关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并以固定课程的形式展开。如何构建课程实践理念?如何组织课程实践内容?下文将围绕这两个问题加以探讨。

一、《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教学理念和目标

(一)实践教学理念

作为教师教育语文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回归实践,重视实践性知识的教学。实践性知识并非理论知识(学问知识)在实践中的直接应用,仅仅依靠学问知识并不能形成实践能力,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是直线式地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课程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操作的整合与统一就成为创新所有理论实践类课程的关键之举。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本课程的实践教学设计中就有必要树立如下教学理念。[1]

1.实践性课程的知识基础应当突出实践性特征。有了理论知识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有实践能力。实践性知识是包括技术规则、经验、情境知识、判断力知识等在内的实践化了的学问知识,实践过程即是一个在实践化的学问知识背景下使技术规则和经验通过判断力与具体情境相结合的过程。这就要求实践性课程应当把与实践过程密切联系的实践性知识置于核心位置。以实践性知识为基础的实践性课程环节并不是在理论性课程后面简单地加上一个实践环节,而是要以实践性知识为核心,在此基础上提升学科知识的学理性和前瞻性,并围绕实践性知识统筹安排相关的实践性教学内容,构筑全新的实践性课程框架体系。“教师教育实践性课程的基本特征是回归实践,即职前教师和职后教师在具体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寻求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方法”。[2]因此,作为专门培养师范生中学语文教学能力的《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就应当突出课程的实践性特征。

2.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实施应当突出实践性教学。以实践性知识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实施应是基于问题情境、以解决真实问题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理论的研究对象被认为是一般的、普遍的,是不会‘时过境迁’的。……而实践的内容总是具体的、特定的,并且是受环境影响的”。[3]因此,实践性教学要求教育者摆脱空洞说教的理论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要体现与时俱进的实践智慧与创新能力,换言之,实践性教学应尽可能提高教学情境的真实性程度。为此,本课程应当充分利用南京市中学语文教学名师和南京市教学研究室教学专家等强大的人才资源,以及南京外国语学校等教师教育专业发展基地学校的支持和帮助,为课程教学提供实践场所。课程任课老师也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实践能力,在有限的条件下,尽量尝试探索使用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

总之,在《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课程内容和教学实施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整合与统一,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中不可缺少的两翼。理论教学离开实践会趋向空洞,实践教学离开理论支撑会走向空泛。实践性课程环节不可能游离于理论课程内容而独自发挥作用,更不可能完全取论课程环节,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各自优势,把二者在《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这门课程的设计及其教学实施中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理论课程传授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优势,又充分发挥实践课程在开阔学生视野、形成语文教育实践能力、教师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注重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实践性、针对性和丰富性,紧密联系中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关注中学语文教师的发展和成长需要,注重培养师范学生的中学语文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本课程在学时设计上采取了“2+1”的形式,即课内理论性知识讲授与实践性知识体验操作的学时比例为2∶1。这一点也是南京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化教育新课程系列的主要特征之一:以固定学时的方式强化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切实保证学生学有所用。《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这门课程在内容和教学设计上也力求突出这一特征,使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整合与统一有课程制度的保障。

(二)实践教学目标

在课程内容上,《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这门课程综合吸取了语文教育学、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古代文学、文艺学、写作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以中学语文课程的教与学为主线构建了新的知识构架,旨在向师范生传授有关中学语文课程教学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在学习上述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就必须调用各种相关手段来加强师范生对相关知识的实践体验,凸显《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性理论课程的特点。有必要解释和强调的是,在师范教育的传统观念里,实践性课程往往指那些以技能训练为任务的课程,如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等,而事实上,随着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认识不断拓展,我们认为,教师教育实践性课程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仅是技能训练,而应理解为以发展人的实践智慧、形成人的实践能力为宗旨。因此,所有的理论课程都应当以服务实践、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目的。建立在学科课程基础上的课程实践教学,就应当具有一种独立形态的课程内容,它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学科界限,着眼于对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实践教学,既发展学生对具体教育教学情境的思维判断能力,又促进学生形成教育教学过程中适宜的行动能力和应变能力。为此,我们将《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确定如下。

1.培养具有语文教学实践智慧的行动者。《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性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就是为了培养在校师范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论知识,熟悉和掌握中学语文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具备中学语文教学的实践能力,不断积累语文教学实践的智慧。“教师对教育教学情境敏锐的观察与判断,对问题分析的清晰与透彻,对学生状态和心态的准确把握,对突发事件的恰当处理等教育智慧均来自于实践。”[4]因此,在实践中提高师范生的中学语文教学的行动能力和行动智慧,这既应当是课程教学的目标,又应当是课程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揭示了达成此目标的途径和方法。

2.培养具有语文教学反思能力的教育实践者。由于具体条件所限,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不可能拥有更多的教学现场,因此课程教学实践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将在反思教学的逆向实践形式中展开,而反思是教育行动的前提和准备,“教师对自己所传递给学生的知识,必须经过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些知识成为个人化的智慧。个人化的智慧,才可能影响作为个体人的学生”。[5]由此可见,教学反思能力是构成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影响力的基础,基于这一认识,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应通过课案观摩、经验介绍、体验认知等环节,不断强化师范生反思教学的意识和能力,并在不断反思和模拟实践中,不断提高其自身的语文教学素养。

3.培养具有道德素养和专业精神的敬业者。道德素养是教师的重要素养,师德培养是教师教育的重要方面。在当前社会转型、人心浮躁,功利主义思想甚嚣尘上,整个社会道德水准有向下趋势的情况下,在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浪潮中,无论将师德教育的重要性提到何种高度都是不过分的,但问题在于,我们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可以有效实现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的目标,这是当前教师教育改革中值得关注与思考的问题。很显然,只通过单纯的理论知识学习是远远不能达成这一目标的。职业道德(德性)需要在和实际生活密切联系的个体实践活动中不断养成与提升。因此,《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力图通过实践性课程的环节把师德培养作为重要目标来实现。在实践性课程环节中,师范生不仅能养成良好的个人修养,而且会对自己正在进行的工作充满成就感,对未来的工作充满神圣的使命感、高度的责任感和崇高的自豪感。

二、《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计划

如前所述,《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拟将对原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的《语文教学论》等课程的内容进行改造和重组,[6]力求其理论教学内容更加切合中学语文教学的实际情况,调整后的课程的主要内容将由如下三个模块组成:(一)中学语文课程理论。包括中学语文课程的性质和目标,中学语文课程标准,中学语文课程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中学语文教材研究,中学语文课程与学生的发展,中学语文课程改革与发展趋势研究,等等。(二)中学语文教学理论。包括中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中学语文知识教学,中学作文教学,中学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学语文教学评价,中学语文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现代信息技术与中学语文教学,等等。(三)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实践主要根据相应的教学进程和教学内容安排教学实践活动,可以在课程内容模块中穿插安排如下几个固定栏目:传经送宝(中学名师及语文教学专家学术报告)、走进现场(教学现场观摩及课案观摩点评)、我教我秀(模拟授课比赛及学习成果交流汇报展示)、动感地带(中学生作文辅导,语文学习辅导与中学BBS论坛交流活动,等等)。

调整后的《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理论教学内容和与之相配合的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如下表所示。

与此教学内容和计划相关,课程的评价方案也凸显注重实践的特点,建议理论考试内容和课程实践内容各占百分之五十。同时强调课程理论考试内容和课程实践内容的相关性,强调运用多元评价方式,注重学生课程实践作业档案的积累,特别是类似课堂教学观察,教学反思笔记、学校学情调查访谈、课案设计、微格教学录像、在线网络讨论、学生作文批改复印件等的收集和整理。通过这些课程实践作业,完整呈现学生中学语文教学专业能力成长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合理评价。

通过上述课程实践教学的理念和目标,以及课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计划,我们尝试构建了《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必须指出的是,教师教育语文专业方向课程的实践教学目前仍处在实验探索阶段,我们将不断积累经验和认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课程实践教学体系,尽可能缩短教师入职前的职业准备时间,为培养成熟、优秀的中学语文教师服务。

参考文献:

①本部分内容参考了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杨跃博士主持编写的《中学生发展》课程标准。

②李孔珍.教师教育课程不容忽视的内容:实践性课程[J].课程・教材・教法,2007,(9):74.

③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93.

④杨骞.教师专业发展五步曲[J].教育研究,2006,(4):80-84.

⑤李学农.教师入职指南[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8.

第6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健康管理概论;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

健康管理概论课程是健康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健康管理专业学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程,传统理论、实践分离的教学模式严重阻碍了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思考能力等关键能力的培养,无疑为培养高等健康管理技能型人才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

1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的优势

1.1合理利用授课学时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的授课对象是三年制高职学生,他们在校学习时间只有两年,需要学习的课程很多,而作为专业核心课程的健康管理概论只有60学时。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不仅可以避免有限的授课学时被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也可以避免因理论教学在前、实践教学在后,两者之间存在时间差,导致学生将大部分理论知识遗忘,上实践课时教师不得不对理论内容进行复习,既造成了教学内容重复,又浪费了有限的授课学时,进而影响教学效率。1.2有效提高学生课堂知识内化程度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教学侧重于健康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讲解,实践教学侧重于学生健康管理基本技能与岗位意识培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不仅可以解决理论实践分离造成的教学内容脱节、影响学生探索精神培养的问题,还可以在课堂上同时完成“知识的传递”和“知识的内化”,使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基本技能以及健康管理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2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

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并非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简单、直接的组合,而是将健康管理概论的理论教学实践化,让学生在实践中探索、验证理论知识,并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解释实践结果。2.1分析健康管理职业能力,将教学内容按照健康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模块化整合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的基础是教学内容的模块化整合。常规的健康管理概论教学按照教材章节安排进行内容讲解,与健康管理工作岗位联系较少,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效果较差。为了加强健康管理概论课程与健康管理工作岗位的联系,可以根据健康管理职业能力打破章节限制,将教学内容按照健康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模块化整合。整合之后的教学内容包括6个学习任务:健康管理的认知,健康状况的信息采集,健康状况的评估,健康促进、行为干预和咨询指导,健康管理评价,健康管理知识拓展。模块化整合可以使教学内容与健康管理工作有机融合,有利于学生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对健康管理工作岗位的了解。2.2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任务驱动、小组合作等教学设计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的载体是教学设计的转变。学生通过小组合作方式完成健康管理案例分析和其他健康管理岗位任务,并进行汇报交流;教师根据学生汇报交流情况进行总结和补充,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这种教学设计不仅体现了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教学思路,还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实际健康管理中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沟通技巧、工作技巧,并能实施有效的健康管理。2.3认真分析学情,准确把握教材,实施课堂教学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的关键是课堂教学实施,这就要求教师认真分析学情、准确把握教材。2.3.1认真分析学情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前提教师应该认真研究学生的学习基础、态度、能力以及个性特点,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问题探究式学习、实践体验式学习、小组合作式学习等,并选择相应的教学媒体和手段,如典型健康案例、典型教学视频、思维导图、学习任务单等。教师要针对学生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实施教学,以“学生该如何理解健康管理理论知识,如何正确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如何应用健康管理知识更好地服务健康管理对象”来突破教学难点,强化教学重点;通过分析“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会遇到哪些困难”,使教与学更有目的性和自觉性,进而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1]。2.3.2准确把握教材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基础在授课之前,教师应该充分理解教材,认真研究教学内容,根据不同教学内容确定适合的教学模式。以“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课堂教学实施为例,教材的内容编排次序为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意义、任务、流程和方法。认真研究这节课的教学内容后发现,教材教学内容的编排次序与健康管理工作岗位实际不能很好地对接,应将教学内容进行重组。重组后的教学内容分为两部分: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任务,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方法、流程及意义。授课过程中以健康案例分析为引领,讲授完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概念后,给出案例:患者,男性,18岁,大学生,因左下肢肿胀、麻木一天就诊;就诊前,患者连续六十多小时玩网络游戏,长时间保持静坐不动状态,经检查诊断为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学生分组讨论分析,说出作为健康管理人员应为该案例中的大学生提供哪些健康服务,从而确定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具体任务。之后请学生结合师生共同讨论得出的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方法,画出对案例中大学生进行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流程图。最后,师生共同总结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工作的意义。这样的课堂教学将教学重点(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任务)突显出来,也突破了教学难点(健康促进与行为干预的流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中,学生不仅学到了基本的健康管理理论知识,还用所学知识解决了健康管理对象的实际问题,实现了知识在课堂内的直接内化吸收,强化了课程与工作岗位的联系。2.4学知识,长能力,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将课堂交还给学生,将学习的权利交还给学生,让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强调将理论运用于实践,除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外还注重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践能力培养,从而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在完成学习任务过程中小组成员合作,加深了对专业理论的掌握,手脑并用,提高了专业素养及沟通、交流、表达等综合能力,教学效果显著提高[2]。

综上所述,健康管理概论课程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是通过典型健康案例和岗位工作任务来创设情景,通过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学习,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通过解决学生身边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实现知识的内化,不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提高了创新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作者:王艳霞 单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第7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实践教学 高职 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a)-0047-01

实践教学是目前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既是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有效方法。所谓的实践教学,就是以理论为指导,以实践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通过学习者的亲身实践活动,并从中对理论知识形成新的理解,锻炼操作技能,发展实践能力,进而提高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

1 高职实践教学的特征

目前对高职实践教学的概念界定在学界中不尽一致,这主要是由于对实践教学这一概念所选择的理解角度不同。这种对实践教学的认识不清及概念混乱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实践教学在教学方式领域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行动指导价值,也不利于实践教学的深入和普及发展。

实践教学是一种教学活动,但是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在教师和理论的指导下,实践教学倡导学与做相结合,学生的自主操作与自我创新相结合,学习活动的感性知识和理性技能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但是,这种界定是一般高等院校实践教学的定义,并没有体现高职实践教育的特色。要想全面地认识和研究高职实践教育的理论基础,就必须对其特点有一个全面的把握。

1.1 最重要的特点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工与学的结合。它摒弃了传统的对学生灌输知识的教学方式,努力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工作与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这不仅是高职实践教学的显著特点,更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是一种教学理念更是一种独特方法。另外,这也需要高职院校及时了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最新变动,以学生利益为本,实现校企结合,互利共赢。

1.2 较强的开放性

相对于传统的封闭式教学模式,这种开放性表现在多个方面,教学内容的开放性、教学形式的开放性、师资队伍建设的开放性、教学评价的开放性等等。开放性的特点使高职实践教学的课堂大门必须打开,时刻关注行业和社会的需求,及时吸取行业的最新技术成果来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这种开放性也表现在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教师既要深入企业学习第一手的技术和经验,同时,高职院校也要向社会及时招聘有经验和能力的兼职教师,形成紧跟时代的教师队伍。

1.3 对学习者的素质培养体现出完整性

高职的实践教学对学习者的培养是完整的、全面的、具体的。既注重学习者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也注重学习者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模式的形成,从而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

综上对高职实践教学的特点分析,笔者认为,对高职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首先要从教学理念上理解,它是一种从教学活动向教学理念的升华。其次,它是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是借助实践项目展开教学,并不是简单的情景化再现。最后,它的目的在于使学习者掌握实践能力和提高职业素养。所以,从多个层面对高职实践教学进行界定,比单一层面的界定要明确很多。

2 高职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分析

明确了高职实践教学的内涵和特点,对它的理论基础分析就有了一定的基础和针对性。

2.1 哲学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指出,实践是人类的本质及存在方式,实践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所以,人的主体性的体现要通过实践教学来实现。实践教学本身就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意,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高职的实践教学正是通过注重学习者的主动参与来积极发挥其主体性的功能。这种主体性是全面的多层次的。学生可以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在实践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学生自主选题、策划、实训、总结等多样的实践教学的方式,发挥学习者的主动性。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不仅能获得技能、知识的提高,更会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伴随着独立世界观的形成和改造,个人基本生活素质的完善,并最终实现个人能力、个人价值和个性发展的有机统一。

2.2 情境学习理论

情境学习理论强调的是知识与情境之间的交互作用,这种理论和高职实践教学的情景性是一致的。实践教学把知识的学习看做是一种基于情境的活动,是个体与环境的双向互动。这种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审视和反思传统的单一模式教育,重新认识学习的本质是一种双向的互动而不是单向的灌输。不仅如此,情境学习理论还提出了抛锚式教学、双向交互式教学和认知学徒制等教学策略,对于高职的实践教学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3 基于新知识观的理论

知识的社会性、知识的情境性、知识的建构性。在当代知识观看来,知识是流动的,是人们对知识的建构,是主体之间的合作和理解、沟通和对话。在这种新知识观的引导下,应该重新定位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的基础上,教师要更多的扮演“知识的促成者,路径的引领者”这样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更多有价值的资源。此外,对于高职教学来说,学习者的社会适应性和与他人协作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新知识观强调实践教学中知识的获得要从单向的个体作用向双向的交互作用转变。不管是理论学习还是知识培养,要做到积极互动,平等交流。

2.4 多元智能理论

以发展实践性智力为重点。多元智能理论对人们重新审视智力的实质、类型提供了新的角度。高职教育对学习者的职业能力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是实践性智力。实践性智力强调具体工作和生活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多元智力为基础,以发展学习者的实践性智力为重点,实现高职实践教育的生产性,职业性和实践性。

3 结语

高职实践教学对培养学生的综合技能和素质起到特殊作用。多年的教育实践结果也证明,传统的单一知识教学不可能真正实现学习者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升。一项技能的内容是与相应的活动内容相辅相成的,这是高职实践教学理论的立足点。实践型、创造型人才的培养有赖于高职实践教育水平的提高。在实践教学中,敢于突破权威的束缚,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让学生自己去接触自然和社会,这是一种教学理念的转变。要完成这样的教学转变,高职教育加强实践教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姜大源.论高职教育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5-10.

第8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0-0156-03

当前,我国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在教学中都存在着忽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倾向与现象,然而,社会形势发展要求高校必须加强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目前,国内对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探讨大多集中于实践性总结而鲜有理论性分析,其结论往往缺乏一定的普适性。本文将就文科课程实践教学可以采取的四种基本模式进行探索,以期推动这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一、文科课程开展实践教学的内在合理性

文科课程进行实践教学的内在合理性是教学活动得以进行的逻辑起点。

1.这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高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前,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在课堂上尤其是在文科课堂教学上接受的还只是基础性的理论知识教育,尽管这一部分十分重要,但毕竟不是高等教育的全部内容。人才的培养及其健康成长最终要在自身的不断努力和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必须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相联系。

2.这是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高等教育中的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中的要求有所不同,它更多的是强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技能的掌握。文科课程教学不仅是知识的传授,也是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追求知识真理的精神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技能,实践教学环节肩负重任。同时,借助于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在对社会的深入了解与认识过程中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所以,只有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才能真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实践技能,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技能娴熟、思想政治素质合格的优秀人才。

3.这是高素质人才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技的快速进步、经济生活的多元化、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必然要求高素质人才是既具备渊博的知识素养,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近年来,人才市场不仅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与考试成绩,且更加注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背多分”与“高分低能”式的毕业生已经没有了需求市场。而知识面广、文理兼通、适应性强、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毕业生则在社会上广受欢迎。因此,社会对人才的这种需求转变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对学生进行基础性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4.这是文科课程教学的特点。人文学科知识来源于知识创造者的社会时代背景和独特经历,来源于现实生活。它包含着一定的行动需求,需要人们去理解、去行动、去实践,通过实地调查和亲身体验来内化知识。因此,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是学生内化个体知识经验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的国内高校中,尽管文科课程开展实践教学体现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性、时展的紧迫性、学科教学的内在需求性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性,但是实践教学的开展现状却不尽人意,普遍存有如下问题:一是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我国,重视纯粹理论知识的学习,而视实际的操作技能为“奇技淫巧”,并嗤之以鼻,这是长期影响国民教育的传统观念,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对文科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忽视。二是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对文科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上随意性强;在实践教学的监督评价机制上建设滞后甚至缺失;在设施设备方面管理混乱,流失损坏现象突出;在经费支持上严重不足,收支不清;等等。三是实践教学模式单一,流于形式。大多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实施模式上单一呆板,在实施过程上应付了事。四是实践教学成效甚微。以上诸多因素最终导致多数高校的文科课程实践教学没有落到实处。学生难以从实践教学中提高其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难以从中真正得到锻炼。可见,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效果不仅直接影响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还影响到毕业生未来生活境况与发展,进而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

二、高校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基本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设置的文科课程众多。各门课程在课程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总的来看,以研究内容和教学目的为标准,众多的文科课程大致可分为思想教育性课程、思维训练性课程、操作应用性课程、社会研究性课程四大类。其中,思想教育性课程研究的是人在思想道德方面发展的规律,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政治觉悟等方面的教育。思维训练性课程主要研究人的思维活动规律,其教学目的是通过对思维规律的学习与掌握,进一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操作应用性课程主要研究如何从社会生活现象中总结概括出各种知识理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将之运用于社会实际,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训练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操作能力。社会研究性课程在内容上主要是研究社会中的某些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对社会现象进行正确分析和理解的能力。这种划分意味着不同类别文科课程的教学在实践教学模式与措施上存在差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就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本文中的文科课程教学实践主要指把理论知识形态存在的主观思想观念联系于客观现实世界的物质活动形式,其实质在于以一种感性的活动形式运用理论知识,进而在运用中深化理论知识。故此,课程教学的实践环节开展必须依赖人的各种感性认识形式,并表现为各种感性活动。人有眼、耳、口、鼻、舌、身等感觉器官,主要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等感觉形式。与此相应,文科课程教学的实践活动有必要充分调动人的上述感官,并以几类感觉形式把理论知识与客观的物质世界联系起来。

因此,实践教学活动可设计为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等几类基本模式。其中,视觉模式可以有参观、实地考察、影音资料观看等形式;听觉模式可以有访谈、倾听等形式;味觉模式有鼻闻和口尝等形式;触觉模式有身触与手摸等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设计实际的实践教学方案时,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四类感觉形式的区分仅仅是相对的,不可能被单独地运用,而常常是复合性地运用,只不过某种形式占主导而已。例如,参观考察形式的实践活动以视觉为主而以听觉和触觉为辅,访谈与倾听形式的实践活动则以听觉为主而以视觉为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高校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具体策略

根据高校文科课程性质的划分与课程目标,本文认为在展开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可以有所侧重地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思想教育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在当前国内高校的课程设置中,思想教育性课程主要包括“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公共课程,也包括如伦理学、美学等专业性课程。由于该类课程的教学目的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人的思想道德发展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政治觉悟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正确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觉悟,最终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所以,其实践教学的实施原则是,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等感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这类课程的实践教学一般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主题性的讨论、辩论与演讲。这既可以培养学生动手进行资料查阅、搜集与分析概括能力,又可以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声情并茂的论辩与演讲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听觉性的感性认识,对其服之以理,动之以情。二是影音资料展播。影音资料借助于现代化的设备与手段,在有限的课堂时空范围内,通过对课堂之外的声音与画面的展示和再现而对学生进行视觉、听觉上的强烈冲击与震撼,充分调动其情感,增强其感性认识,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三是实地参观与调研。这主要是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深入社会生活实际,通过身临其境与耳闻目睹,以现实世界的客观存在进一步验证理论知识,最终达到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知识、更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更深刻地受教育的目的。四是现实模拟。现实模拟是在课内或课外以现有理论知识为依据,将之模仿式地运用于现实生活,使学生从模仿活动中进一步验证和深化理论知识,并使自身受到教育。五是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导学生在课外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在现实生活中的综合活动,这最能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2.思维训练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思维训练性课程主要研究人的思维活动规律,通过对思维规律的学习与掌握,进一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如哲学、逻辑学之类的课程。因此,该类课程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是活跃学生的思维,培养其灵活的思维能力、较强的逻辑概括与抽象能力。一般而言,此类课程的实践教学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专题讨论与辩论活动。这要求学生以某问题为核心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把自己的思维过程及其结果逻辑清楚地展现出来。它能够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快速反应、语言表达等能力。二是案例性实践。该实践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让学生走近社会生活,在近乎亲身体验式的活动场景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在实战中训练其思维能力,提高其思维水平。

3.操作应用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操作应用性课程主要研究如何从社会生活现象中总结概括出各种知识理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将之运用于社会实际,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训练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操作能力。该类课程包括的范围较为广泛,应用性专业的大部分课程均属此类,具体涉及法学专业、管理专业、新闻传播专业、旅游专业、经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师范教育专业、语言学专业等。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小组项目活动。教师设计相关的具体活动场景,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过程,以项目的形式在理论知识的运用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让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的基本目标以及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协作能力。二是课堂实验。在课堂教学中以现代仪器设备为技术手段,对专业知识理论进行检测与验证,以便深刻巩固理论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部分文科课程也需要开设相应的实验课,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经济学、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心理分析与咨询等课程。三是见习试做与实习实训。让学习者自己动手尝试性地进行操作与练习,即亲自参与到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去。见习试做与实习实训不仅对师范教育类课程的实践教学适用,而且也适用于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用性较强的其他课程。四是现身说法与经验交流。即邀请对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讲述经验得失,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借鉴与启示,让学生从与讲述者的交流中获得感性认识,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五是体验性活动。这是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某些实践活动,在亲身体验中实现对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这种实践方式较适于语言类课程和艺术专业类课程的实践教学。

第9篇:理论知识与实践范文

[关键词]高校 文科课程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冯莉(1978- ),女,甘肃陇西人,榆林学院教科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陕西 榆林 71900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0-0156-03

当前,我国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在教学中都存在着忽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倾向与现象,然而,社会形势发展要求高校必须加强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目前,国内对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探讨大多集中于实践性总结而鲜有理论性分析,其结论往往缺乏一定的普适性。本文将就文科课程实践教学可以采取的四种基本模式进行探索,以期推动这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一、文科课程开展实践教学的内在合理性

文科课程进行实践教学的内在合理性是教学活动得以进行的逻辑起点。

1.这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高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前,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在课堂上尤其是在文科课堂教学上接受的还只是基础性的理论知识教育,尽管这一部分十分重要,但毕竟不是高等教育的全部内容。人才的培养及其健康成长最终要在自身的不断努力和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必须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相联系。

2.这是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高等教育中的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中的要求有所不同,它更多的是强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技能的掌握。文科课程教学不仅是知识的传授,也是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追求知识真理的精神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技能,实践教学环节肩负重任。同时,借助于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在对社会的深入了解与认识过程中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所以,只有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才能真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实践技能,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技能娴熟、思想政治素质合格的优秀人才。

3.这是高素质人才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技的快速进步、经济生活的多元化、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必然要求高素质人才是既具备渊博的知识素养,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近年来,人才市场不仅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与考试成绩,且更加注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背多分”与“高分低能”式的毕业生已经没有了需求市场。而知识面广、文理兼通、适应性强、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毕业生则在社会上广受欢迎。因此,社会对人才的这种需求转变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对学生进行基础性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4.这是文科课程教学的特点。人文学科知识来源于知识创造者的社会时代背景和独特经历,来源于现实生活。它包含着一定的行动需求,需要人们去理解、去行动、去实践,通过实地调查和亲身体验来内化知识。因此,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是学生内化个体知识经验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的国内高校中,尽管文科课程开展实践教学体现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性、时展的紧迫性、学科教学的内在需求性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性,但是实践教学的开展现状却不尽人意,普遍存有如下问题:一是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我国,重视纯粹理论知识的学习,而视实际的操作技能为“奇技淫巧”,并嗤之以鼻,这是长期影响国民教育的传统观念,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对文科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忽视。二是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对文科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上随意性强;在实践教学的监督评价机制上建设滞后甚至缺失;在设施设备方面管理混乱,流失损坏现象突出;在经费支持上严重不足,收支不清;等等。三是实践教学模式单一,流于形式。大多文科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实施模式上单一呆板,在实施过程上应付了事。四是实践教学成效甚微。以上诸多因素最终导致多数高校的文科课程实践教学没有落到实处。学生难以从实践教学中提高其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难以从中真正得到锻炼。可见,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效果不仅直接影响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还影响到毕业生未来生活境况与发展,进而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

二、高校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基本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设置的文科课程众多。各门课程在课程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总的来看,以研究内容和教学目的为标准,众多的文科课程大致可分为思想教育性课程、思维训练性课程、操作应用性课程、社会研究性课程四大类。其中,思想教育性课程研究的是人在思想道德方面发展的规律,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政治觉悟等方面的教育。思维训练性课程主要研究人的思维活动规律,其教学目的是通过对思维规律的学习与掌握,进一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操作应用性课程主要研究如何从社会生活现象中总结概括出各种知识理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将之运用于社会实际,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训练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操作能力。社会研究性课程在内容上主要是研究社会中的某些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对社会现象进行正确分析和理解的能力。这种划分意味着不同类别文科课程的教学在实践教学模式与措施上存在差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就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本文中的文科课程教学实践主要指把理论知识形态存在的主观思想观念联系于客观现实世界的物质活动形式,其实质在于以一种感性的活动形式运用理论知识,进而在运用中深化理论知识。故此,课程教学的实践环节开展必须依赖人的各种感性认识形式,并表现为各种感性活动。人有眼、耳、口、鼻、舌、身等感觉器官,主要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等感觉形式。与此相应,文科课程教学的实践活动有必要充分调动人的上述感官,并以几类感觉形式把理论知识与客观的物质世界联系起来。

因此,实践教学活动可设计为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等几类基本模式。其中,视觉模式可以有参观、实地考察、影音资料观看等形式;听觉模式可以有访谈、倾听等形式;味觉模式有鼻闻和口尝等形式;触觉模式有身触与手摸等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设计实际的实践教学方案时,视觉、听觉、味觉和触觉四类感觉形式的区分仅仅是相对的,不可能被单独地运用,而常常是复合性地运用,只不过某种形式占主导而已。例如,参观考察形式的实践活动以视觉为主而以听觉和触觉为辅,访谈与倾听形式的实践活动则以听觉为主而以视觉为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高校文科课程实践教学的具体策略

根据高校文科课程性质的划分与课程目标,本文认为在展开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可以有所侧重地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思想教育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在当前国内高校的课程设置中,思想教育性课程主要包括“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公共课程,也包括如伦理学、美学等专业性课程。由于该类课程的教学目的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人的思想道德发展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政治觉悟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正确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觉悟,最终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所以,其实践教学的实施原则是,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等感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这类课程的实践教学一般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主题性的讨论、辩论与演讲。这既可以培养学生动手进行资料查阅、搜集与分析概括能力,又可以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声情并茂的论辩与演讲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听觉性的感性认识,对其服之以理,动之以情。二是影音资料展播。影音资料借助于现代化的设备与手段,在有限的课堂时空范围内,通过对课堂之外的声音与画面的展示和再现而对学生进行视觉、听觉上的强烈冲击与震撼,充分调动其情感,增强其感性认识,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三是实地参观与调研。这主要是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深入社会生活实际,通过身临其境与耳闻目睹,以现实世界的客观存在进一步验证理论知识,最终达到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知识、更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更深刻地受教育的目的。四是现实模拟。现实模拟是在课内或课外以现有理论知识为依据,将之模仿式地运用于现实生活,使学生从模仿活动中进一步验证和深化理论知识,并使自身受到教育。五是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导学生在课外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在现实生活中的综合活动,这最能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2.思维训练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思维训练性课程主要研究人的思维活动规律,通过对思维规律的学习与掌握,进一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如哲学、逻辑学之类的课程。因此,该类课程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是活跃学生的思维,培养其灵活的思维能力、较强的逻辑概括与抽象能力。一般而言,此类课程的实践教学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专题讨论与辩论活动。这要求学生以某问题为核心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把自己的思维过程及其结果逻辑清楚地展现出来。它能够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快速反应、语言表达等能力。二是案例性实践。该实践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让学生走近社会生活,在近乎亲身体验式的活动场景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在实战中训练其思维能力,提高其思维水平。

3.操作应用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操作应用性课程主要研究如何从社会生活现象中总结概括出各种知识理论以及如何进一步将之运用于社会实际,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训练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操作能力。该类课程包括的范围较为广泛,应用性专业的大部分课程均属此类,具体涉及法学专业、管理专业、新闻传播专业、旅游专业、经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师范教育专业、语言学专业等。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小组项目活动。教师设计相关的具体活动场景,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过程,以项目的形式在理论知识的运用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让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的基本目标以及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协作能力。二是课堂实验。在课堂教学中以现代仪器设备为技术手段,对专业知识理论进行检测与验证,以便深刻巩固理论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部分文科课程也需要开设相应的实验课,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经济学、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心理分析与咨询等课程。三是见习试做与实习实训。让学习者自己动手尝试性地进行操作与练习,即亲自参与到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去。见习试做与实习实训不仅对师范教育类课程的实践教学适用,而且也适用于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用性较强的其他课程。四是现身说法与经验交流。即邀请对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讲述经验得失,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借鉴与启示,让学生从与讲述者的交流中获得感性认识,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五是体验性活动。这是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某些实践活动,在亲身体验中实现对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这种实践方式较适于语言类课程和艺术专业类课程的实践教学。

4.社会研究性课程的实践教学策略。社会研究性课程主要是研究社会中的某些现象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其目的是让学生对社会现象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有正确的认识,或者培养学生对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正确分析和理解的能力。为此,该类课程实践教学既要从社会发展实际中发现和总结新的内在规律,形成新的理论,还要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深入理解和巩固已有理论知识。此类课程如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宗教学等,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实践教学:

一是社会调查。学生在亲身展开社会调查的过程中,直接面对人民大众,深入日常生活,观察社会现象,从多角度看待、分析社会现象,有利于其更全面地认识社会,逐步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从而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更深刻地理解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二是参观了解。以教育学为例,其课程教学不仅要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教育学基础理论,还需要学生善于分析教学过程中的仪式、师生活动等。所以,教育学的实践教学可以采取课堂观察、体会的方式,从旁听者的角度理解其教学理念、策略与教学文化。三是考察考证。考证方法侧重于课堂之外的“证”,通过亲临现场并亲手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验证的实践活动。例如,历史学的实践教学需要对历史遗迹或遗物进行考察与考证以检验或证明相关史料的真实性,并培养学生对史料的分析辨别能力和对史实的考证能力。考察方法侧重于“察”,通过直接观察感悟具体的社会现象与事件。对政治学类课程而言,考察方法就是要求学生根据相关理论去现场或实地观察某种政治活动或某类政治现象,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去分析政治现象,或者从政治活动与现象中进一步研究和发现新的内在规律,得出新的理论知识。四是资料查阅与搜集。对于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内容的学科与课程来说,其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都常常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因此课程教学必须贴近社会。而这种贴近的最好方法就是及时指导学生以已有的知识理论为基础,对社会中的热点现象与问题进行资料查阅与搜集,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全面掌握和对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来巩固其知识,提高其动手能力。例如,对于新出现的政治现象、社会问题等,让学生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介充分搜集并了解相关信息及评论,通过纵向与横向(即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综合分析思考后,提出自己的看法,从而实现对社会现象进行归纳总结和理论升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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