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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制度论文精选(九篇)

耕作制度论文

第1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实践育人;耕读会

2010年我国制定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与要求,阐述了实践育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明确要求“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2年教育部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加明确了新形式下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文件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通过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以及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促进育人目标的实现,不断深化实践育人机制,我校针对文科学生的特点,结合第一课堂,以“耕读会”为依托,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较好的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一、案例概述

“耕读会”于2010年12月组建,是全程化的实践育人平台。“耕”指的是躬耕社会,要求学生关注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强调观察和理解社会,强调分析社会问题;“读”指的是阅读经典,要求学生埋头读书,精读经典名著,强调理论思维,强调理解专业升华认识水平。“耕读会”以“躬耕实践、阅读经典”为宗旨,将激励心志、启迪智慧,培养读书风气,促进良好学习氛围的养成作为最终目标。购置深度专业好书、举办知名学者讲座、开展读书交流会、遴选优秀读后感汇编入《耕读汇》辑,在实践与知识的海洋中提高学子的理想、道德、文化、纪律认知修养。

二、运行机制

本着 “耕”与“读”有机结合,将“耕读”与课程教学有效整合,使“耕读会”平台与集中实习环节相互配合,从而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紧密结合。以“全程化教育”理论和“立体化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构建全程化的实践教学平台为核心,通过“耕读笔记”、“耕读交流会”、“《耕读汇》”等三位一体的“耕读会”实践教学平台,紧抓实践育人这条主线,解决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的碎片化、片面化和平面化问题,将实践教学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整个过程,实现人才培养的全程化和立体化。

在具体运作上,由专业老师负责,放手发动学生,成立了《耕读汇》编辑部、组织部和宣传部。学生自我管理、严格考核、建立长效组织管理机制,以此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通过学生组织,动员学生全员参与,通过横向对比、纵向考核,将实践教学与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扎实推进了各班级优良班风学风的建设。

三、过程与方法

作为全程化的实践教学平台,“耕读会”贯穿了理论教学和实践育人两个环节;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际经验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以专业能力拓展和科研能力提升为核心,结合大学生科创项目,构建社会实践固定观测点,定期撰写读书和实践心得笔记,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与心得体会研讨会,定期凝练出版 “耕读”成果的刊物――《耕读汇》。

(一)实践育人常态化

耕读会自2010年建立至今,通过向毕业生募捐的方式,为在校生共购买200余册专业书籍。不仅缓解了学院专业书籍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密切了在校生与毕业生之间的情感互动。

将书籍发放给大一到大三每位同学,进行定期轮换;撰写读书笔记和实践笔记,每半月上交一次;从学生笔记中筛选优秀稿件编撰“耕读会”刊物――《耕读汇》(半月刊);同时,“耕读会”每半个月在专业老师主持下举办一次经典阅读或社会问题研讨会,每学期不少于20场,目前已举办100余场读书交流会。 “躬耕社会、阅读经典”,既夯实理论基础,又联系社会实际,达到良好的育人效果。

(二)实践育人稳固化

为了解决人文社科专业实践教学平面化、不稳定的问题, 耕读会在陕西省武功县聂村构建社会实践固定观测点,定期组织公管学生前往调研和考察,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同时又结合大学生科创项目,指导学生根据课题,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科研论文。

(三)构建长效组织机制和评价体系

为使“耕读会”能够长期有效运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机制。《耕读汇》编辑部负责读书笔记的收放、统计、筛选和《耕读汇》的出刊;组织部负责研讨会及耕读会各项活动的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宣传部负责耕读会相关活动的报道及专业书籍的管理工作。通过评选“耕读之星”、“优秀编辑”、“组织能手”等荣誉称号调动学生参与“耕读会”和组织服务工作的热情。

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主编一期“《耕读汇》”,每学期主持两场研讨会;同时将“耕读会”纳入到专业的特色实践教学活动系列,作为学科评估的亮点。

四、成效与展望

自2010年创办以来,耕读会购置书籍百余册、汇编《耕读汇》60册、举办多场读书交流会,直接受益学生人数已达1000余人。在“躬耕实践,阅读经典”宗旨的引领下,在“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的齐头并进中,广大师生孜孜不倦深究学术、交流思想凝聚友谊,收获颇丰。

一是耕读会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自由阅读、各抒己见的宽松环境,并在电子阅读时代提倡了一种含英咀华、细读经典的慢生活节奏,自由宽容而沉稳内敛。在读书交流会上、在读书笔记中、在学者讲座上,自由的思想随时间流逝带给听众、读者以深刻印记,在经典中领略大师手笔、在交流中完善自我核心价值体系、在探寻中明确人生方向,真正使自我主动成长、自我教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这是耕读会辐射效应的突出贡献。

二是耕读会作为全程化实践教学平台,其创新点在于将学生的“耕”与“读”相结合,贯穿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环节,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际经验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使学生躬耕社会,加强实践,服务社会;阅读经典,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耕读结合,在实践中检验知识,深化理论,提升能力。其实践过程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并且具有层次性和整体性;同时,通过组织管理和评价体系长效机制的构建,实现了该平台的长期化和程式化运作,为人文社科类专业打造全程化实践教学平台走出了一条新路,解决了人文社科专业实践教学平面化、不稳定的问题。

在未来的发展中,“耕读会”将在继承和发扬当前优势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贡献更多力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使活动开展进一步程式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师生沟通,深化活动内容与专业课程教学的契合度;三是鼓励创新探索,依据专业需要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型育人模式;四是深化主体意识,遵循大学生思想认知的基本规律,强化学生积极情感体验与智慧的合理表达。

参考文献:

[1]申纪云.高校实践育人的深度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2(Z2).

第2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一.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

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有人归纳为两点,有人归纳为三点或五点,等等。[59a.29a.58.42a.64.50b]不管具体表述如何歧异,人们的分析一般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结构两方面着眼的;最近亦有人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及其相互关系考察我国传统农业。对我国传统农业与水利的关系则有不同认识。

生产技术的特点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这是国内外学者所公认的,但对精耕细作内涵的认识有一个深化过程,对它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则存在较大分歧。

董恺忱考证了“精耕细作”一词的来源,指出古代文献中虽屡有“深耕疾耘”等证,但“精耕细作”一词始见于五十年代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文件和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中;它实际上是近人对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一种概括[59c]。这一观点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至于这一技术体系的内容,开始时人们偏重从耕作栽培技术上去理解它,并以南北不同的土壤耕作体系的形成作为农史分期的重要标志。外国人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中世纪“休闲农业”相对称者,也是着重在土壤耕作体系的区别[69]。与此同时,人们又纷纷强调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高(较早由休闲制进入连和制和复种制)这一特点,而与精耕细作并列。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认识的深化,人们对精耕细作内涵的理解也大大拓宽了。1989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结束语”在论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时,就把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技术措施(如育种.种子处理保藏.对农业生物之间互养或互抑关系的利用等)和改善农业生物环境条件的技术措施(如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等)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上述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一方面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三才”理论为指导,这三方面结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也可以用“精耕细作”来概括。文中又指出,精耕细作首先是在种植业中形成,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基本原则也被应用于广义农业生产的其它领域中[49]。已有人试图用这种认识具体阐述中国传统的农学体系。[29b]

精耕细作属集约经营的范畴。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劳动集约类型。精耕细作与多劳集约关系密切,以至有论者往往把二者等同或混淆起来。最近有人指出精耕细作不一定和多劳集约相联系,并以汉代的代田法和区田法为例,说明可以有产量和效率并重型精耕细作和多劳集约型精耕细作,只是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小农分散经营越来越占优势,精耕细作也就越来越被限制在多劳集约的轨道上运行了[29e]。

至于精耕细作传统形成的原因,或强调人口多耕地少格局的影响[8a.11],不过这种格局的形成相参对晚后,难以成为精耕细作形成的主因。更多学者从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予以解释,本综述下篇还将具体论及。席海鹰的思路与众不同,他强调自然条件形成的压力,认为精耕细作是在中国人民改造恶劣的自然环境.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建立并得到发展的。他不是用封建地主制解释精耕细作的形成,相反,是用精耕细作来解释封建地主制的形成,把精耕细作视为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48]从某些精耕细作技术在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前即已出现看,[29a]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农史界的学者则多倾向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不利的自然条件的斗争中所创造的巧妙的农艺,它的形成和发展既与封建制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有关,亦与逐步形成的由局部到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格局有关,同时,它又是各民族农业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合结果。[49.29a]

生产结构的特点 农业生产结构指农业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或生产项目之间的结合形式和比例关系。它的中心是农牧关系。中国古代农牧关系有着与西欧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在广大的农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导,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故古人有“辟土殖谷为农”(《汉书·食货志》)之说。对这种历史现象,论者鲜有不承认的,而认识则大相径庭。

国外学者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无畜农业”或“跛足农业”的。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学史》认为我国自春秋以来形成“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影响颇大。[7a]。宁可基本上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从汉代开始,除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大规模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其原因则是:个体生产,不宜大规模畜牧业,精耕细作,连种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生产率偏低,无法广种饲料。[11a]唐启宇分别以“主谷式”农业(先农后牧)和“谷草式”农业(农牧并重)来概括东亚和西欧的传统农业。[51]曹隆恭也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偏重粮食,不是农牧结合,而是农牧分区。[58]有些研究世界史的同志也从中外比较的角度谈到中西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同特点。例如吴于廑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封建社会的经济都是农本经济,以足衣足食为根本目的,耕织结合,但对牧养牲畜的需要各不相同。中国养畜主要为农耕提供动力,牛耕发展缓慢,纺织原料不靠畜产品。南欧中亚土质粘重,很早就使用重犁,要用二牛.四牛以至八牛拉犁,养牛较多;纺织原料主要是羊毛,养羊业比较普遍;加之很早就有食肉.饮乳酪的习惯,故畜牧业在农本经济中的比重较大。[28]马克思垚也有类似的论述,但他认为中国牧轻农重特点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对西欧中世纪畜牧业比重也不宜高估。[1]

以上论断,如局限在农区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的范围内,无疑是正确的或部分正确的。所以说是部分正确,是因为如“跛足农业”一类提法虽然形象,但欠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台湾学者许倬云就曾指出,中国农业自成体系,但是中跛足的[64])。中国传统农业不是农牧结合的提法亦未必符合实际。有些同志更由此走向极端。陈平认为西欧一直是半农半牧,以牛为主,中国则自井田制崩溃以来,就形成以粮为主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是我国两千年来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34a]。

这种观点引起一些同志的批评。他们指出:“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这里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只是指生产结构,不应与小农经济混为一谈,小农经济一般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其生产结构不可能是“单一”的。我国春秋以后畜牧业并没有走向衰落,而是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至中唐以来才逐步产生农牧关系畸轻畸重的现象,但也不能笼统称之为“单一经济”。我国农区生产结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耕桑并举,农牧结合的综合经济。就农牧关系而言,虽然畜牧业只是农区农业经济中的副业,但一方面利用农副产品牧养牲畜,另一方面利用畜粪肥田和畜力耕作,也是农牧结合.互养互促的一种形式。除农家小型养畜业外,地主和国家往往经营较大规模的畜牧业,而广大牧区又有比较发达的游牧经济。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可概括为“两个并存”,即:农耕民族占统治地位的,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和游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同时并存;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内,则是以养马业为基干.主要用于军事目的.规模较大的国营牧业和以牧养猪.牛.羊和家禽为主,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小的民营(农民和地主经营)牧业同时并存。[29b.c.d.2]

关于“多元交汇”

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类型,不能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模式。由于各种原因,以前的农史研究偏重于汉族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欠全面。在编纂《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曾提出要反映各民族对农业科技的历史贡献,不能写成单一的汉族农业科技发展史。这方面的工作已陆续取得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有人提出中国传统农业是“多元交汇”的体系的命题,指出中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点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各地区各民族基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经过分化和重组,逐渐形成相对异质的农业文化,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融汇而成,并在他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精耕细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多元交汇”体系的产物。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并成为其巨大生命力的源泉。论者谓这一观点能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农业发展的面貌与机制。它与费孝通提出而为民族学.考古学界普遍接受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相互衔接,而又有所区别。[29e]

关于“水利农业”

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有完善的农田灌溉系统,是集约化农业的组成部分。近世言“亚细亚生产方式”者,或把水利灌溉.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专制主义作为其主要特征,而中国亦被归入其中。主要根据之一是马克思说过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观点颇有影响。最近的例子是孟庆琳.王朗玲的文章,认为“我国封建农业是主要的特征是水利农业”,水利灌溉在任何地方都是农业生产的支柱,黄土地区在适当灌溉条件下的“自行肥效”是中国农业具有持久性的主要奥秘。而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宗法制度,以及封闭性都是水利农业的产物[43]。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并没有获得响应。因为很明显,像我国最早的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反映的那种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是很难划入“水利农业”范畴的。已故王毓瑚先生曾对这种观点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他指出十七.八世纪以来欧洲人传说的中国古代农田灌溉制度是出于想象和误解,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不包括中国在内。农田水利建设兴起的战国时代,也正是土地私有制实行之时。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实现过类似灌溉网的广泛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集权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分裂时期的某些割据政权,反而往往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做出成绩[4]。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既不象西欧那样完全依赖天然降雨,也不象马克思所说的古代东方完全依赖人工灌溉,各地区是在很不相同的条件下以不同方式解决水的问题,不存在遍及全国的灌溉网。他的观点基本上继承自王毓瑚,但并不否定井田沟洫体系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它的作用在排水洗碱。沟洫农业是垄作形成的旱作农业,而非灌溉农业。[29f]最近史学界批判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关于“治水社会”理论时,也指出它背离了中国历史实际。[12]

二.对中国传统农业评价中的肯定论和否定论

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是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紧密相连的。七十年代末,我国曾从美国引起成套的农业机械化设备,一时间在部分同志中引起近乎天真的乐观情绪,似乎只要照搬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被认为是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的产物,甚至不再值得一提。在生产结构方面,有人也主张学西方,走“以牧为主”的道路,改变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食物结构。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对解放后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评价问题。生产结构不大合理,生态环境恶化是三十年农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之一,有些同志对此估计较重,认为是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所致;“以粮为纲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与历史上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结构一脉相承。这样,他们就从对三十年的否定进而为对传统农业的否定。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陈平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两千年动乱.贫困.闭关自守的病根》等一系列文章。在作者看来,单一经济.精耕细作.小农经营是三位一体的。它破坏自然生态,引起劳动生产率递减(如说“精耕细作,复种套种,加上灌溉,使地力不得休息,土壤沙化.盐碱化日益严重”等),造成人口问题和周期性土地危机;阻碍分工,抑制交流,使资本主义不能顺利产生(作者称之为“稳定性最高.进化度最小”的“超稳定结构”),等等,总之是坏到了极点。《病根》一文在《学习与探索》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全文或摘要转载,一时造成颇大影响。[34]”

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引起了几乎一致的反对。较早提出不同意见的,如杨直民.董恺忱指出,从农业历史看,集约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传统农业以劳动集约为特点,技术上表现为精耕细作;西方农业现代化,也是提高农业集约度的过程,技术上表现为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因此,不应把机械化和精耕细作对立起来。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吸收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的.有用的因素[33]。郝盛琦等人批评了把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归罪于“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的观点,反对全盘否定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指出“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便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状况也一定要改变”。“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46]。更多的同志是从正面对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和它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给予肯定的评价。尤其是原农业副部长刘瑞龙《正确对待我国农业历史遗产》和《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等文,影响较大。作者指出:“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是放弃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相反,必须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把精耕细作和现代化结合起来,这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和优点,是加快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依据。”由于这些文章曾广泛征求和汲取农史界的意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农史界的共识。[19]

肯定论者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证的。

1.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肯定它在世界农业史中的崇高地位。这方面文章发表得很多,尤其集中在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史》(季刊).《农业考古》(半年刊)和《农史研究》(不定期论文集)上,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专著和小册子也以很大篇幅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只举两例予以说明。董恺忱在《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一文中,广泛吸收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他们的评论,指出:一.中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起源中心之一。二.中国框形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传统犁之一。它的特点是具有曲面壁和摆动性。西方近代犁吸收了中国犁的特点,成为近代农业革命的契机。三.我国是世界上有较高土地利用率的国家之一。和南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不同,中国很早就实行连种制和复种制。四.在世界农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中,我国是没有出现地力衰竭的几个仅有国家之一,这主要得力于中国农民善于利用生产.生活上的废弃物给土地施肥。五.我国传统农业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表现在精耕细作农艺和较高的单产上。西欧中世纪收获量只有播种量的三四倍,而中国达到十几倍.几十倍以至上百倍[59b]。原江西省博物馆陈文华等主办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则以具体事实说明我古代许多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比西欧领先一两千年。

2.揭示我国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强大生命力,肯定它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如方原反对脱离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完全按西方模式改造我国农业,他指出,我国解放后的三十年间,农业发展速度和粮食单产均居世界前列,并非什么都是落后的。这期间粮食总产增加近三倍,以不到世界总耕地7%的耕地,养活全世界1/4的十亿人口,主要依靠以现代科技初步强化了的精耕细作传统;这一事实集中表现了这一传统的强大生命力。他主要走强化和发展精耕细作优良传统的路[8b]。为什以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与精耕细作的传统相结合?一些同志强调了农业科学技术的继承性,认为在农业生关系统中环境条件和生物特性变化较慢,不少传统技术是基于对这些条件的深切认识,故能长久适用,不会过时。还有人从系统论角度对此作了阐述[39.5]。这些论述解释了农业科技的一般性,但还没有揭示中国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就特殊性而言,精耕细作是以增加单产.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攻方向的,正如许多同志指出,这可以用较少土地养活较多人口,非常符合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紧缺的基本国情。同时,精耕细作是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这种理论把农业生产中的环境条件(“天”“地”).农业生物(“稼”)和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人”,视为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能够比较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农业生物与环境条件之间,各种农业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比较正确地处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因而也就比较符合农业的本质,这也是这种农业技术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49.29]

第3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摘要:古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从土里来。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繁衍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耕地作为土地的重中之重,是粮食生产的根本来源,是基础的基础。而如今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加速与土地、耕地的被破坏在某种程度上成正比速度的发展增长着,耕地的被占用、被浪费,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的问题日渐清晰明朗。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了最现实的意义,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耕地保护 耕地数量、质量 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亦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高度概括了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人均GDP的快速增长的背后,是我国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的严峻形势,是人均耕地少、后备资源有限的现实国情,是高速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与城市化对土地扩张的需求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这一国情和矛盾决定着中国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得不面临土地资源稀缺的巨大挑战。本文从土地、耕地利用的现状出发,研究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

1 耕地保护的现状

据统计,2010年全国建设项目用地合理需求得到保障,全国批准建设用地726.75万亩,之中农用地专用506.55万亩,耕地317.85万亩。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耕地的总数量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是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目标。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耕地数量保护执行主体,为保护耕地做出了重要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耕地加速流失的问题。但是因为在实际执行中耕地保护制度受到诸多阻碍和困难,耕地控制现象并不理想,耕地的数量仍在不断减少并且质量也在不断下降。

2 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相关数据和国际经验表明,我国现已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同时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正在加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既保护好人类的“生命线”,又要保障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是我国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2.1 土地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各地频繁的沙尘暴、全球冷少暖多的天气、地球俯瞰图上绿色和蓝色的不断减少……越来越多的现象逼迫我们去正面水土流失和自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去面对我们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日益变差的现实。

土地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美等西方国家尤其重视耕地保护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即如何利用空间规划将耕地保护的非市场价值与环境效用在当前的市场体系中加以内部化。土地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土地数量的减少,更有随之带来的社会、经济、文化等一系列问题。

2.2 耕地质量问题。耕地质量指的是构成耕地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环境条件的总和,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亩产量多少、所产产品质量高低。

1996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希望能遏制耕地减少、土地粗放利用的趋势。我们也更多的意识到土地的可用数量、耕地的可使用面积在不断减少,但是对于土地的质量问题却多少有所忽略。根据我国农用地分等结果,我国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总体偏低,优、高等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3%,平均等别仅处于中等水平;旱地比例超过了一半,水田仅为26%。质量问题是根本,是耕地保护的关键所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大多数内容也是集中在耕地的数量保护问题上,土地保护制度中涉及耕地质量保护的内容很少。而实际上耕地的数量与质量保护,两者不可缺其一,同等重要。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下一步任务就是要开始由数量保护为主向质量、数量保护并重的方向转变。在进一步加强对耕地数量保护的同时,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的力度,达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耕地的保护效果。

2.3 土地管理机制研究问题。我国已将耕地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如此强硬的保护措施也并没有遏制住耕地不断流失的趋势,保护绩效并不显著,这和理论研究的滞后是分不开的。研究的滞后,直接导致耕地保护机制建设的滞后,给耕地保护带来难题。

任何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以实际问题和现状作为前提的,从问题出发制定目标和方向,在实际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而理论与实践发展相结合是建立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的必然要求。

3 如何做好耕地保护的对策分析

3.1 提高人们对耕地保护的认识。意识形态可以反作用于现实。依靠政府去实施土地保护,缺乏对耕地使用者的引导是目前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要想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建立完善和实施好土地管理新机制,首先要进一步提高人们对土地、耕地的保护意识,对耕地情况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关于土地、耕地保护的理论研究。

作为耕地的使用者农民,其与土地的联系最为紧密,在对保护我国耕地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上都要得到高度广泛的重视和提高。耕地的数量、质量都在以不同程度的速度在下降和减少,耕地与生活休戚相关,土地与生存密不可分。我们唯有先从思想上重视这一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3.2 加强对耕地保护制度的管理。建立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是完善耕地保护理论的客观要求,不光要做好相关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颁发,更要注重实施、推进和制度执行中的管理。比如如何有效的管理土地利用问题,如何做好严格做好用地规划,如何控制非法耕地专用问题,比如土地监察制度和耕地保护绩效评估的必要性等等都有极其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管理的重任在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三者分别是实施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机制中的宏观、中观、微观的核心主体。只有制度每一步的实施到位,耕地才有可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3.3 从保护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三方面入手。耕地保护不是单一的个体,而是耕地数量、耕地质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三者相结合的整体,三者相互支持紧密联系。

差异化的处理,实事求是的考虑问题。因为各地经济、自然条件之间的不同,自然导致在耕地压力和对耕地的保护状况上存在差异。2010年湖南、青海等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视点,广东省大力推行城市“三旧”用地改造,浙江省把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纳入市、县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甘肃省制定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更好的保护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同时改善耕地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建立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有着刻不容缓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我国耕地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果,到2010年我国基本农田稳定在15.6亿亩,对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仍存在问题和不足,这需要的不是单一的付出和努力,需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出发,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需要从各方的认识、意愿、行为上去建立、实施、完善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新机制。

参考文献

[1] 孙颖.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年

第4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

【 Abstract 】 in the socialism new rural construction, farmland protec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discussion of the implication and the content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 key words 】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前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目标和要求。

2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的含义和内容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看,我国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就是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发生了诸多显著的变化,已经被赋予新的含义和内容。

2.1耕地保护的内涵,从单一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兼顾的粮食生产能力保护转变。

2.2耕地保护的思路,从单一禁止违法违规的防守型保护,向主要以建设促进保护的主动型保护转变。

2.3耕地保护的手段,从部门规章的行政命令为主向运用经济手段来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产投入的积极性转变。

3当前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3.1滥用和排法占用耕地

做好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新机制的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开发能力,而且足以粗放、低效经营和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另外,―些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念也是导致耕地损失的间接原因。

3.2耕地保护重数量轻质量

对于建设占用盯耕地广我国往往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方式来补充耕地。但是目前不论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还是土地整理措施,其补充的耕地在质量以及生态方面,与其所占用的耕地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3.3耕地非农化严重

目前各地热衷于城市升格,县改市、小城市向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向大城市以及大城市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现象比较突出,城市用地规模急剧扩张,建设外延扩展占用大量耕地。盲目兴办各类开发区占用大量耕地,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重复建设、互相攀比的现象,超占了许多耕地。一些地方交通和基础工业建设脱离实际,搞大.马路、大广场。农村居民点建设布局分散,用地超标。农业结构调整过多挤占耕地。

3.4国土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新《土地管理法》已经颁布实施,但与其配套的各种单行法律还有待于加强完善,如由于缺乏土地征用方面的专项法规,致使征地权力的滥用并以低廉的价格征用农用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导致耕地大量损失。

4耕地保护应做的一些工作

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要做的工作很多,主要应从理念制度上及具体实施上采取措施,详见下表。

耕地保护应做的一些工作

观念制度上

具体实施上

(1)树立耕地保护的科学理念。

面对城市化的加速推进,生态退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全面展开,耕地数量将会出现进一步减少的情况。

必须辩证地对待,变单纯保护耕地而保护耕地,变重耕地保护的数量为重耕地保护的数量、质量与生态并重的保护观。

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就要转变那种片面以耗费资源为代价、不惜牺牲耕地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的错误观念。

(1)积极推进土地管理

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耕地排灌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系统总结各地经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依照土地整理规划,进一步部署土地整理工作。

以土地整理促进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有条件地方的迁村并点和旧村改造。

(2)改革征地制度

改革征地制度要规范政府行为,明确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机制、改善安置方式,建立配套措施。要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对补偿标准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不得报批用地。

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全面推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2)绝不能非法占用农民土地和损害农民利益。

耕地的占用要严格审批,不得随意占用农民耕地和基本农田。

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给予合理的补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被征、占用耕地补偿政策,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地落实到村、落实到农户。

要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就业,要按照当地有关政府的安排,扩大就业门路,发展农村的第二、三产业,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保护

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杜绝新农村建设中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以租待征”、以预审代替审批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要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鼓励被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利用,新开垦的耕地要充分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

(3)发挥规化的龙头作用保护耕地。

应制定一套操作性强、具有弹性、动态的规划,同时应注重与其他规划的协调,注重城乡土地规划的协调。充分发挥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龙头作用。

第5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夏、商、西周、春秋是精耕细作的萌芽期,是中国农业从粗放农业向精耕细作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此间伴随着铁质工具的广泛应用。

隋、唐、宋、辽、金、元是精耕细作的发展期,主要分为北方旱作农耕的定型时期(公元前221~公元581年)和南方水田农业的繁荣时期(公元581~1368年)。前一个时期,铁农具的普及使精耕细作技术的发展获得新的坚实的基础。同时,牛耕的推广也引起生产力的飞跃,犁、耙、耱、耧车、石转磨、翻车、扬车等新式农具纷纷出现,黄河流域获得全面开发,大型农田灌溉工程相继兴建。此外,连种制逐步取代了休闲制,并在这基础上形成灵活多样的轮作倒茬方式。以防旱保墒为中心,形成了耕―耙―耱―压―锄相结合的旱地耕作体系。后一时期在技术上的表现,则是南方水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形成和成熟。它拥有比华北地区更高的土地利用率,不但创造了多种充分利用水土资源的形式(涂田、圩田、梯田、架田等),而且多熟种植出现较早,发展较快,并由此带动了一系列技术的进步(如土壤耕作、育秧移栽、水浆管理、施肥、育种等)。

明清是精耕细作深入发展并逐渐成熟期,主要特点是适应人口激增、耕地吃紧的情况,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是精耕细作的基础。扩大农用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农用地的产量(即土地生产率)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两条途径。随着人口的增加,中国历代都在扩大耕地面积和农用地范围,并创造了圩田、架田、涂田、砂田等多种土地利用方式,这些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也是在“精耕细作”的生产观下,以生产技术的进步为依托而产生的。

圩田,即在江河滩涂或湖泊淤地上筑堤挡水所形成的农田。所谓架田,就是先在水中架设木筏,再在木筏上铺上泥土,如此以来,肥沃的田地便巧夺天工地生成于水面之上。架田是一种人造耕地,充分体现了精耕细作观念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涂田是开发海岸滩涂所形成的一种农田。但海涂往往含盐分很高,因而涂田开发初期一般不种庄稼,而是先要经历一个脱盐的过程,具体方法是“初种水稗”。所谓砂田,就是用砂石覆盖土壤,减少干旱地区农田中的水分蒸发,以利作物生长,所以有人又称为石子田,此种土地利用方式主要出现在西北干旱地区。

在扩大耕地面积的同时,人们也在考虑如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并把发展农业生产的重点放在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上。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认识到,集约经营、少种多收比之粗放经营、广种薄收更高效。所以,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夏、商、西周,休闲制代替了原始农业的撂荒制,出现了畎亩结合的土地利用方式。春秋战国至魏晋南北朝,连种制取代了休闲制,并创造了灵活多样的轮作倒茬和间作套种方式;隋唐宋元,水稻与麦类等水旱轮作一年两熟的复种有了初步的发展。明清时期,除了多熟种植和间作套种继续发展以外,又出现了建立在综合利用水土资源基础上的立体农业的雏形。

上述土地利用方式的依次进步,成为中国传统农业各个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是中国传统农业的主攻方向,也是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基础和总目标。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精耕细作是互为表里的。

我国古代把农业生产的环境条件概括为“天”和“地”两个方面。古人的所谓“天”,尤其是农业生产中的所谓“天”主要是指气候,由于气候变化表现为一定的时序,所以又称为“天时”或“时”。自然界一切生物的生长、发育、成熟、繁衍都受气候变化的影响;中国主要处于北温带,四季分明,这种情形就更为明显。不过中国古代对农时的掌握不是采取单一的手段,而是综合考虑物候、天象、气象、节气等多种因素,形成一个指时体系;其中尤以二十四节气与物候的结合相互补充最具特色。

第6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浅谈  我国  退耕还林  工程  理论基点  分析  问题  建议 

        目前,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仍然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伟大工程,对提高我国人民整体福利和发展生产力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和重要意义。所以说,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于国于民都是一项非常受益的工程。

        一、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的理论基点

        1.政府制度是作用于社会,用于约束、激励和保护利益主体行为的有效手段。

        2.不同的利益主体在政府制度中,根据自身利益的需求,将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

        3.政府制度是衡量我国退耕还林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的重要标志。

        二、我国退耕还林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的分析

        1.在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利益主体有国家、政府、政府人员、管理人员、种植户和其他利益主体。

        2.各利益主体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主体。 

        3.退耕还林必然是由政府供给的,必然要接受政府的监管或监督。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将对我国退耕还的林利益关系进行探讨: 

        1.在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政府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其会强力推动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2.在政府和种植户中,政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种植户进行限制,使其有效地进行退耕还林。 

        3.只有当政府补贴大于种植户的利益所得时,种植户才愿意与政府合作,才能顺利完成我国退耕还林工程。 

        4.政府只有通过合理的监管或监督,才能使退耕还林工程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1.监督是一种权力,如果监督者不能规范地使用这种权利,那么退耕还林工程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完善和落实。

  2.由于监督者后面隐藏着超额利益,因此,就会有种植户以某种购买方式购买权力监督者手中的权力。 

        3.由于种苗供给方式的不合理,使得种植户不能自由地完善和促进退耕还林工程。

        4.由于监督者和被监督的“串通”,也是致使退耕还林工程不能如实、如期、有效地完善或实施。

        5.在现有的制度中,普遍缺乏对监督者的监督。

第7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耕地撂荒;粮食安全

1.引言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而耕地又是农业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源。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但却不是耕地大国。“我们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在道出了中国人创造了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养活自己的奇迹的自豪感的同时,也表露出中国耕地的匮乏。因此,我们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尽可能去争取和保护每一寸耕地。然而就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耕地撂荒仍然困扰着我们这个人多地少耕地匮乏的国家。

2.耕地撂荒的基本内涵

2.1耕地撂荒

耕地撂荒是一种粗放用地,极端不利用耕地的行为。(谭术魁.2004)

2.2耕地撂荒的类型

按照耕地撂荒驱动因素的不同,可将耕地撂荒分为生态因素驱动型与社会因素驱动型。

2.2.1生态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

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农耕文明,但也一直被人多地少的矛盾所困扰。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国人一直致力于开垦耕地、提高耕地的生产力。由于耕地需求量大加之特殊历史时期国人所犯的错误,许多不该开垦的土地也被开垦用做耕地,种种历史和自然原因交错形成了中国中低产田的比例相对较高、现有耕地存在多种不易改变的限制因素的现状。根据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于1990年组织的全国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后备土地资源调查结果,中国耕地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障碍因素。就耕地的农业生产能力而论,它们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瘠薄耕地1.7%,渍涝水田4.1%,渍涝旱地4.7%,盐碱耕地2.9%,坡耕地11.1%,风沙耕地2.2%,缺水耕地17%,其他障碍因素的耕地7.9%。种种障碍因素严重制约着耕地的质量,全国现有的中低产田主要是由上述这些耕地所组成的。有些耕地往往存在着多种障碍因子,如风沙耕地又缺水,坡耕地又瘠薄等。(王秋兵等.2004)这些障碍因子往往在自然状况不好的年际会对耕地质量产生强烈的恶化作用,从而使农民因无法耕种或耕种成本过高而放弃耕种,即形成耕地撂荒。

生态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供水条件恶化造成的耕地撂荒.。我国新疆内陆河流域、甘肃民勤县、内蒙古黑河流域、青海湖周边都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因供水条件恶化造成撂荒。

水土流失造成的耕地撂荒。水土流失已成为我国耕地撂荒的重要自然驱动因素。例如东北的松嫩平原、秦巴山地区都受到水土流失的困扰并有教派大面积耕地因水土流失而撂荒。

常年干旱造成的耕地撂荒。常年干旱是种植业最可怕的制约因素,而且易引起耕地撂荒。安徽、山西晋中、内蒙河套灌区就出现了因常年干旱而造成的耕地撂荒。

土地沙化、风沙埋压造成的耕地撂荒。荒漠化已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已危及当地人民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严重影响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已诱发了严重的耕地撂荒现象。

盐碱化造成的耕地撂荒。因盐碱化造成的耕地撂荒现象也不少见。在柴达木盆地农业区,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处于地下水位声该的潜在威胁之中,发生次生盐渍化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土壤次生盐渍化月28万亩的耕地已弃耕,尽管改良治理10万亩,仍有18完亩耕地处于弃耕状态。(谭术魁.2004)

2.2.2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

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主要包括:务农收益低与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相互作用造成的耕地撂荒;基层政府及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欠妥或主观故意造成的耕地撂荒;建设项目搁浅引起的耕地撂荒;对土地利用改造不周造成的耕地撂荒;灌溉设施难以保证、灌溉费用过高造成的耕地撂荒;土地权属纠纷造成的耕地撂荒。

在以几种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中,因务农收益低与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相互作用造成的耕地撂荒发生范围较为广泛,而其他几种撂荒分布的规律性较弱。本文主要讨论因务农收益低与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相互作用造成的耕地撂荒。

3.耕地撂荒的后果评价

3.1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3.1.1有利于农田土壤的恢复

此处所提及的耕地撂荒主要指社会经济因素驱动发生的撂荒。耕地被弃耕后,相当于采用了休耕的耕作制度。休耕对地力恢复的作用是很显著的。在松嫩羊草草原对不同撂荒年限的草原农田土壤及植被变化规律的研究发现,撂荒能加大土壤的密实度,减小风蚀作用,抑制有机质吹蚀量,还因为土壤重新长出植被,根系固定土壤,也减弱风蚀作用,加厚土壤腐殖质层,增加有机质含量。随着撂荒年限的增加,物种多样性指数逐年增高,pH值、电导率、含盐量变化规律则不明显。与对照组比,土壤有机质秒年个差距逐年缩小,从撂荒一年相差0.69%到撂荒四年相差0.12%。(谭术魁.2004)

3.1.2加快荒漠化进程

滥开滥垦,耕地撂荒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荒漠化扩展、沙尘暴频发。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曾多次对草原、固定沙地等不宜开垦的土地进行开垦,其结果是破坏了生态平衡,这些新开垦的耕地大部分很快退化,进而被撂荒。由于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原有的植被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这就导致地表,加之这些地区本来自然条件就比较恶劣,很容易边成荒漠的新领地。

3.2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3.2.1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首先,从经济学层面来看,土地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础资源,是异常宝贵的,。因此,耕地撂荒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再者,被撂荒的土地中相当一部分是肥沃的良田,有很高的粮食生产能力,撂荒后单是减产粮食的损失也是相当惨重的。另外,大量存在的抛荒地也加大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几率,造成了人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又一的隐患。

3.2.2影响农村发展

耕地撂荒后,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农村的各项事业,比如兴修水利,道路等都没有充足的劳动力去建设,这又成为农村发展的一大阻碍。

3.2.3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契机

耕地撂荒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社会资源的流动,市场经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本质将促使它最终流向最有价值的领域。而产业结构调整正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

4.规避耕地撂荒的对策

因生态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与社会因素驱动型撂荒产生的原因迥异,应遵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

4.1生态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的规避对策

由于引发耕地撂荒的生态因素具有多样性,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多维的规避机制,以应对各种不同的撂荒类型。

第一步,找出撂荒的主要诱因。

第二步,判断诱因可否人为规避或被改善。

第三步,根据事先设定的社会、经济、生态等约束条件评价具体的撂荒地块是否应该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若通过三个层次的评价适宜用做耕地,则可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恳,兴修水利等必要措施使其恢复耕地功能。否则,应该考虑将其用做其他用地类型。

4.2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的规避对策

4.2.1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的背景及原因分析

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具有广泛的、深层次的社会经济原因。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当务农收益较低时必然会走出农村寻求收益更高的工作,于是外出务工人员所承包的土地则流落在撂荒的边缘。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通过土地市场方式,即土地流转使其耕地转移到有耕种能力的人手中,从而避免被撂荒。然而,现实情况是农村土地发育不健全,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充分的流转。因而导致大量的耕地被撂耕,令人无比痛心的是其中有很多是历史上著名的优质、高产产粮区。要探究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的原因,最根本的是要弄清楚务农收益低下和土地流转不畅的原因。

4.2.1.1务农收益低下的原因

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弊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之初对中国农村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但从实践来看,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并没有从根本上使农民的收入得到改善,反而加大了城乡差别。在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农业难于形成农业产业特色;难于产生农业规模效益;难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管理;难于提高土地产出率。(陈建明,浩等.2006)

农业产品加工率低导致更大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我国农业产品加工率低,从而是国内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加大,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了,而由于农产品加工率较低,农民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粮食的价格比较稳定,这样就导致了一个事实:收入增长落后于支出增长,从而降低了农民的务农收益。

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带动货币性支出的增加。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同时物价也有较大涨幅,增加了更多的涨价的消费,必然会导致务农收益的相对下降。

4.2.1.2土地流转不畅的原因分析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实施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但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只发生在不甚广泛的范围,流转的速度也较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流转对土地转出户和转入户来说收益都太低;二是农民的“恋土情结”;三是缺乏成熟完善的流转机制。

4.2.2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的规避对策

从实质来看,社会因素驱动型耕地撂荒是“三农”问题的一个方面,要解决这一问题,最终要归结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在此提出几个具体的规避对策,如下:

一、深入研究现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加快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

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坚持“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采用“蓝箱”、“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

四、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

五、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谭术魁.中国耕地撂荒问题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2]王秋兵等.土地资源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3]陈思源,曲福田,刘兆友.农地非农化与人类活动的动力学演化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6,2(20):24-27.

[4]张凤荣等.1996-2004年中国耕地粮食生产能力变化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6,2(20):8-14.

[5]章波,唐健.建耕保新机制 促新农村建设[J].中国土地,2006,(3):8-10.

[6]汤小俊.怎样才能守住“18亿亩”这个底线[J].中国土地,2006,(4):4-7.

[7]陈建明,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农村推动承包经营权流转[J].

[8]郭紫薇,钟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多元改革模式[J].国土资源,2006,(1):27-29.

[9]蒋承菘.对保护耕地的再审视[J].中国土地,2006,(3):14-16.

[10]张凤荣等.北京市土地理应总体规划中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之我见[J].中国土地科学,2005,1(19):10-16.

[11]许发圣.山区耕地平衡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土地,2005,(5):39-40.

[12]陈延一.退耕还林交响曲[J],国土资源,2005,(11):4-13.

第8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比较优势;区域协调发展;利益互动机制;耕地保护;制度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耕地资源极其匮乏,人与地的矛盾日趋尖锐,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均耕地数量少、空间分布失衡以及耕地总体质量差。其中:中国大陆人均占有耕地不足1.39亩,低于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40%,在全国2800多个区县中,已有600多个县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全国90%以上的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地区,人口、工业也都集中于东南部地区;现有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不到40%,有将近亿亩的耕地坡度在25度以上,需要逐步退耕,约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同时,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中也“占优补差”而导致耕地总体质量下降。二是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国内耕地急剧减少。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表明,1996年以来的10年间全国耕地减少了1.24亿亩,平均每年约减少1240万亩;以2005年的18.27亿亩为基点, 到2020年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底线,那么在未来十几年间允许的耕地净减少量不得超过2700万亩,平均每年减少不应该超过193万亩,参照以往耕地占有量的经验数据及其变化趋势,要实现耕地保护的这个总体目标极为困难;同时,污染问题也成为保护耕地的重大障碍,因土质、水质以及空气受到污染必然会导致耕地质量的降低,甚至还使耕地丧失功能,从而使耕地数量减少。事实上,这部分耕地减少在数据统计方面比较困难,也使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隐含了更多的不利变数。如果再加入人口变量,人地关系形势更加严峻。

显然,耕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近些年来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学术理论界也产生了一大批颇有影响的成果。事实上,国内学术界对耕地保护问题的研究源于对粮食安全问题的认识,但近年的研究转向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区域土地资源配置、耕地保护制度创新等问题上,如:黄贤金等(2001)、艾建国(2003)、谭永忠等(2005)结合中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实施的效果,从不同角度指出这一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带来的影响;刘兆顺等(2005)分析了中国耕地总量平衡政策的缺陷,指出实现耕地的异地占补平衡是中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并具体分析了异地占补平衡的运行机制。在耕地保护制度构建和创新问题上,曲福田等(1998)结合西方农地保护的制度与法规,探索了中国农地保护与管理制度体系,并对与此相关的农地产权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整理等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翟文侠等(2003)计量分析了1984—1999年间中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从而为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依据;吴次芳等(2002)从经济、政治、法律、管理四个角度分析了耕地保护的制度因素,从而提出了完善现行耕地保护制度的构想;梁振杰等(2004)、肖顺武(2006)对完善中国当前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作了探讨,提出构建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想;张效军等(2006,2007)探讨了建立耕地保护的区域补偿机制;刘友兆(2001)、蔡运龙(2001)、钱忠好(2002)、曲福田等(2004)还研究了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耕地保护的行动逻辑、中国农村转型与耕地保护、经济增长与耕地保护等问题;陈志刚(2002)以江苏省为例,从比较优势与区域耕地总量、土地利用的关系入手展开研究,得出了一些符合当地耕地保护的有效的结论;姜开宏等(2004)从比较优势的角度出发,以江苏省为例,研究了区域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

在对国内文献进行综合回顾中我们发现,国内对耕地保护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是全面的,研究成果的循序渐进性也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过相关研究的成果也比较零乱,有“理论丛林”之感,鲜有把耕地保护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之下,因此,大多数学者仍未能脱离单纯性的耕地保护思路,还没有摆脱习惯修补式惯性思路的束缚。即使在关于耕地保护的制度设计问题上,几乎很少有人考虑如何突破中国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框架去进行制度创新。可见,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突破以往研究的思维框框,从耕地、人口、区域的关系进行解构,从一个全新视角探讨耕地保护制度的构建问题,是值得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因此,开展区域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问题的互动研究,探讨经济发展与耕地资源保护的互动机制、

互动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与耕地保护“双赢”的切合点,寻求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两难命题的解决途径,这既符合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价值取向,又与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架构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有鉴于此,本文在全面系统地分析中国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及其制度缺陷的基础上,重点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中国耕地保护制度创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旨在通过构建区域利益的互动机制,以耕地制度创新来实现中国耕地保护、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等多重目标。

二、中国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及其效应分析

当前,中国政府面临巨大的耕地保护压力,主要体现在: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人均耕地数量严重不足、质量下降,而且耕地流失势猛,已经危及到中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弱化了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新圈地”特指中国分别于1984年前后、1994年、1998—2003年出现过三次大规模“圈地”高潮。[zw)]现象屡禁不止,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走形;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粮食主产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尤为突出,中央政府面临巨大的食品安全压力,国家粮食安全受到挑战和威胁;后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且开发潜力较小,有限的耕地资源与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对耕地的渴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等等。可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党和政府根据中国人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量不足的基本国情,为满足当前和未来十几亿中国人的粮食需求,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基本的制度框架

耕地保护制度是围绕着耕地保护目标的一些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及其运行机制的总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该是耕地保护制度的基石,《宪法》(2004年修正)第九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十一条第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这些条款确立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法理基础。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设立以及《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标志着中国耕地保护制度框架的基本成型。目前,中国有关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一些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1999年以来连续下发的一些相关重要文件。

概而言之,中国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线,遵循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施土地用途、强化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以及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的基本原则,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中国耕地总量、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统一。

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见图1。

(二)制度效应分析

出于粮食安全问题以及国内耕地资源相对稀缺性的考虑,自1999年以来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其政策措施,如严格的耕地占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及政策措施,近年来已经显现政策效果,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变化情况得到反映,具体数据参见表1。2001—2008年的8年间,全国耕地年净减少全国耕地净减少量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毁耕地等因素引起的耕地减少量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耕地增加量的差值。分别为61.73万公顷、168.62万公顷、253.74万公顷、80.03万公顷、36.16万公顷(542.4万亩)、30.7万公顷(460.2万亩)、4.07万公顷(60万亩)、1.27万公顷(29万亩),在这些年份的耕地减少量中相当一部分主要是由于政府加强了退耕还林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措施的缘故,尤其是自2007年以来耕地减少速度呈现急剧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0.03%降到2008年的0.01%,使耕地减少的势头得到明显的控制;来自于对全国各省(区、市)耕地“占补平衡”的达标情况的检查,1998年全国达标17个,1999年24个,最近几年在中国大陆31个省(区、市)几乎都实现了省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

数据对比分析表明,伴随着上个世纪末以来的非理性的三次“新圈地运动”,耕地总量经历了一个高速的锐减时期,国土资源部提供的资料显示,1997年中国的耕地总量为19.51亿亩,2006年则下降到18.27亿亩,10年间耕地面积减少了1.24亿亩,年均减少1240万亩;而自2005年以来,特别是在政府加强了对耕地最严格的保护之后,耕地减少趋于明显减缓,如,2008年耕地总面积为18.2574亿亩,耕地净减少仅29万亩,耕地变化幅度仅0.01%,参见图2。

(三)制度缺陷的内生性

自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来,中国虽然在保护耕地上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使全国耕地总面积目前仍没有突破18亿亩的保护底线。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耕地减少的速度得到了延缓,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加以杜绝和遏制,即使按照目前的低速度,突破警戒线也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事实上,加快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战略、急剧膨胀的人口、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频繁的自然地质灾害以及目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实现8%的经济增长目标,中国政府启动的4万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所涉及的七大领域无不需要土地的有效支撑,这些投资项目将有可能催生出新一轮的圈地热。等因素成为中国保护耕地的主要障碍,进而会加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脆弱性,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又弱化甚至扭曲了中国现有耕地保护制度,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中国现有耕地保护制度的缺陷。

1.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配置包括耕地资源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过程中正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区域产业结构的空间布局也日趋合理。但问题是,由于各地产业结构的差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非均衡,加上各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不同步,因此,各地所面临的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及压力也不一样,这就对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了挑战,显然,以县级以上政府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单位的“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是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制度安排,将导致各地区在耕地保护方面以邻为壑,既不利于发达地区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和区位优势,也不利于欠发达地区加强耕地资源开发,发挥其土地资源优势。

2.阻碍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强调全国耕地总量目标和区域性耕地保护责任单位,没有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耕地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忽视了区域之间的合作以及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如中国东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环渤海湾地区中的一些省、市,由于其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也较大,要实现本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目标相当困难;另一方面,政府主导型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模式导致了福利的流失和低效的制度运行,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在确立地区发展规划和实施经济产业布局时顾虑重重。有研究表明,中国现有耕地保护制度不利于构建区域间的利益互动机制,也不利于区域之间利益“双赢”和成果“共享”。

3.扭曲了耕地动态平衡机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创立初衷就是通过确保各个区域内耕地的总量和质量,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耕地总量、质量和结构的动态平衡。事实上,在具体运作中发现,发达地区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耕地及其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甚至于枯竭,因此,一方面对耕地有强烈的渴求,但另外一方面却存在“无地可补”,通常一般选择“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近补远”来应付考核;同时,对于欠发达地区则往往面临“无钱开发”的窘境,最终使其潜在资源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种制度安排最终不仅使得全国耕地动态平衡目标难以真正地达到,也使全国耕地质量水平下降。

此外,现行制度还存在着不健全、不配套以及执法不力等问题,难以遏止的“大学城热”、“开发区热”、“高新园区热”,“化整为零”的报批方式,等等,已经充分地暴露出现行制度的缺陷。

三、基于区域利益互动的中国耕地保护制度框架

(一)区域利益互动机制的基本内涵

当前,我们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的要求,这为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建立互动机制提供了发展机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中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区域内部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耕地保护方面的合作机制,关键是在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建立起多维的以利益为纽带的互动机制,这样既有利于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显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以及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已逐渐成熟,市场正在资源配置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借助市场可以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实现东部的富余资金、技术与中西部丰富的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的全方位整合,通过制定适宜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发挥区域间利益互动机制的功效,在保持国民经济总体较高增速的同时,着力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东中西部以及区域内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互动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区域之间互利为目标,在和谐发展的基础上关注生产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构建良性的互动发展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区域间各利益主体以互惠互利为宗旨,从动态的、开放的、全方位的良性角度纵横联合、相互合作、协同发展,促使资源、知识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流动和扩散的过程中不断实现优化配置与整合,形成促进、诱导、反馈激励效应,最终达到区域增值创新、协调“双赢”的跨越式发展目标。这是一种强调坚持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动态协调发展战略。这种新型发展战略使得国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既能保持区域经济整体的高效增长,又能促进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使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实现各区域的协调互动、共同发展。

由于在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以及产业优势等方面的差异,中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带以及各区域内部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事实上,这些差异也为开展各层次的区域互动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合作基础,因此,在耕地保护方面构建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部的多维利益互动机制有着良好的前景。事实上,国家实施“西气东输”、“西煤东运”、“西电东送”和“南水北调”等战略性工程既有力地说明了区域发展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也为耕地保护的区域利益互动机制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如何实现区域优势的互补以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如何促进公平与效益的有机结合,理应成为中国区域经济研究的焦点问题。

(二)从区域利益互动发展实现耕地保护:一个新视角

众所周知,中国耕地资源禀赋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一直以来中国东部地区土地资源相对稀缺,人口密度大,而且伴随着中国经济中心的东移以及这一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激化了该地区人地关系的矛盾,耕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中国东部和东南部沿海地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相应地,中国中西部地区虽在经济和产业发展方面相对落后,缺乏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及其人才等基础性平台,但却拥有丰富的土地及耕地资源;同时,各省区内部在土地资源优势上也存在不均衡,这就为各省区内部以及省域之间在耕地保护方面开展合作、建立利益互动机制提供了现实条件。因此,区域互动发展将有利于各地区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和利益互动,实现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中国东部地区由于过快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压力,土地及其耕地已经成为该区域实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如何突破制约,有三条基本的现实途径本文审稿专家提出:是否在本文中提出人口迁移的思路,即通过人口迁移缓解区域的人地矛盾,最终实现区域人地资源的均衡状态。这是一个“固地流人”新思路,作者深受启发,但由于涉及问题较大,作者考虑将另撰文专题探讨,借此感谢匿名审稿专家。[zw)]:一是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可以通过产业合理优化布局,在东部地区建立土地集约型的产业布局,而在中西部地区则要发展土地密集型的产业,立足市场实现耕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共享;二是通过东部地区的产业西移,实现产业的东中西部的梯度转移,既缓解了东部地区的耕地压力,又带动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东部地区可以在国家耕地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允许有一定的耕地占用指标的浮动空间,其所多占的耕地指标可以利用市场交易的方式从中西部地区购买,中西部地区可以由此获得耕地开发的补偿,通过这样的利益互动机制,中西部地区既享受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获得了实现本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显然,前两条途径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常见的,与此相比,第三条途径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摆脱了耕地资源不动性特点的束缚,突破以往耕地保护狭隘的视角,实现了耕地保护在更大区域范围的合作,通过构建耕地保护的利益机制,既可以实现确保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总体目标,又实现了区域产业优势的合理布局和提升,还能促进东中西部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全面推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背景下,从区域利益互动角度探寻新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全可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市场化改革三个目标的统一。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区域利益互动,形成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良性互动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在耕地保护方面实现区域统筹发展与优势互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这一制度创新丰富了互动发展观的内容。

(三)基于区域利益互动的中国耕地保护制度创新

我们注意到,对现有耕地保护制度的简单修补无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与耕地紧缺的矛盾,也难以达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国家耕地保护相统一的目标。究其根源在于,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变革思维并没有真正摆脱原有行政区划观念的束缚,只是强调单纯的耕地保护问题,一味地追求保护耕地数量、质量的硬性指标来安排耕地保护制度。这是传统的固守耕地的做法,它必将造成耕地保护制度改革方案的片面性与冲突,从而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耕地保护诉求,也有悖于我们当前所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初衷。因此,要统筹兼顾耕地保护目标、区域经济协调和市场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对中国耕地保护制度进行彻底创新。

基于上述分析,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创新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以政府耕地保护的基本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功能,立足于各地区的产业及其资源优势,通过构建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耕地保护多维的区域利益互动机制,实现耕地保护总体目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统一。

1.加强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调控作用。政治家基辛格曾言:你控制了石油, 就控制了所有国家;控制了粮食, 就控制了人类。耕地作为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的战略性资源,同时,耕地资源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以及不动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市场在面对耕地资源时会存在“市场失灵”,因此,政府“看得见”之手在耕地保护中进行调控成为必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调控不是通过行政规划固化现有的耕地资源的非均衡分布,而是通过对国家耕地资源的科学合理规划,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严格耕地用途及其转用的审批,加强对耕地占用进行执法监督,通过激励制度强化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确保耕地目标的实现。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耕地保护中的基础性配置作用。耕地保护的实质就是合理配置和利用耕地资源,耕地保护也应该顺应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展开。作为配置资源或要素的手段,市场机制有着较强的渗透性,其利润标准能够摧毁各种障碍,因此,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有助于打破现有的区域行政性界限,以经济区域来整合包括耕地要素在内的各种资源。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使各主体的经济利益通过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因此,基于区域利益互动的中国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就是要通过建立区域之间的利益纽带,实现资金、劳动力、耕地等资源在全国的合理配置。

3.建立多维的区域利益互动机制。区域利益互动机制有助于各区域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以便于突破区域内部资源的限制。因此,建立各区域在耕地保护上的利益互动机制,实质上是通过区际耕地资源和要素的移动和重新配置,变静态耕地保护为动态耕地保护。该机制将有助于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耕地保护的目标,有助于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其多维性体现在该利益互动机制省域内部的各地之间、省域之间、大经济区域之间、三大经济带之间以及彼此交叉的利益纽带关系。

4.实现耕地保护、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目标的统一。通过区域利益互动机制,可以在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进行耕地占用指标的交易,确保国家在耕地保护目标总量和结构上的动态平衡;通过该机制,各地区可以合理布局产业分工,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和产业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该机制,有助于完善中国的市场体系,将耕地资源纳入到市场经济的框架之内,适应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中正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区域产业布局日趋合理,各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不同步以及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对中国现有的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单位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出了挑战。显然,政府绝对不能在全国用整齐划一办法来解决耕地保护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构建区域利益互动机制对现有耕地保护制度进行创新,使其既保证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又能确保全国耕地总量的稳定,既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使其经济成果在更大地区获得共享,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构想的题中之意。为此,政府需要加强以下方面工作:

1.科学合理地制定耕地保护的长远规划。根据国情,科学确立耕地保护的总量和结构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制定各省区耕地总量指标指导性的浮动限度;科学设置耕地质量的评价体系,确保耕地质量的改善;完善耕地保护的行政法规,落实耕地占用的执法监督,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

2.加强市场机制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将耕地保护任务和指标市场化,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平交易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提高耕地保护效率。

3.完善耕地保护的管理体制。中央政府要在实施耕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给地方政府合理的自主权,以便其发挥耕地保护的积极性;要对耕地保护的区域合作加强引导,通过设立专门转移账户制度,确保区域之间利益互动关系的顺畅。

此外,要完善耕地保护的配套政策,为区域合作提供良好的基础环境。

参考文献:

艾建国. 2003.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效果分析及对策[j]. 土壤学报(6):22-24.

蔡运龙. 2001. 中国农村转型与耕地保护机制[j]. 地理学报(1):1-6.

陈志刚. 2002. 区域耕地总量比较优势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2):91-94.

黄贤金,濮励杰 等. 2001.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存在问题及改革建议[j]. 中国土地科学(4):2-6.

姜开宏,陈江龙,陈雯. 2004. 比较优势与区域土地资源配置[j]. 中国农村经济(12):16-21.

梁振杰,葛燕平. 2004. 对完善我国当前耕地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探讨[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5):17-23.

刘兆顺,杨德明,王冬艳 等. 2005. 我国耕地异地占补平衡的运行机制[j]. 农业现代化研究(12): 12-18.

刘友兆. 2001. 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的协调研究[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15-20.

钱忠好. 2002. 耕地保护的行动逻辑及其经济分析[j].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32-37.

曲福田,冯淑怡. 1998. 中国农地保护及其制度研究[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3):110-116.

曲福田,吴丽梅. 2004. 经济增长与耕地非农化的库兹涅茨曲线假说及验证[j]. 资源科学(5):61-67.

谭永忠,吴次芳,王庆日 等. 2005.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驱动下中国的耕地变化及其生态环境效应[j]. 自然资源学报(9):727-734.

吴次芳,谭永忠. 2002 . 制度缺陷与耕地保护[j]. 中国农村经济(7):69-73.

肖顺武. 2006. 论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基于粮食安全视角的解析[j].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8):59-64.

张效军,欧名豪. 2006. 对构建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的设想[j]. 农业现代化研究(3):144-147.

张效军,欧名豪,李景刚. 2007. 中国耕地保护制度变迁及其绩效分析[j]. 社会科学(8):13-20.

翟文侠,黄贤金. 2003.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分析[j]. 中国土地科学(2):8-13.

第9篇:耕作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 耕地质量;下降原因;提升对策;吉林白城

中图分类号 S1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11-02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和不可替代的生产要求。随着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耕地质量逐渐受到关注。耕地质量高低事关我国农业的绿色健康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核心所在。近年来,由于重用轻养,耕作方式粗放,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东北黑土区有机质正在下降,耕层变浅趋势明显。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贯彻中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不断改善耕地基础设施条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体系,促进我国农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粮食产量“十二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耕地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但是耕地质量下降情况也不容忽视,该文以吉林西部为例,以近20年的耕地质量数据为基础列举了造成了耕地质量下降的原因,并提出提高耕地质量和治理耕地污染的对策。

1 耕地质量下降的原因

据1985年土壤普查数据表明,吉林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为2.09%。其中洮北为1.91%、大安1.97%、通榆1.48%、镇赉2.18%、洮南为2.91%。通过几年的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测试数据平均值是1.41%。其中洮北为1.70%、大安1.33%、通榆0.68%、镇赉1.76%、洮南为1.58%。有机质由原来的平均2.09%下降到现在平均1.41%左右,下降0.68个百分点。

1.1 耕地保养力度不够

农民承包土地后当时的承包期限的设置过短使得部分农民对耕地只用不养,进行掠夺式经营,轻投入重产出。原来的耕作制度,如轮作、休耕等制度被破坏,造成耕地有机质补给不足,耕地质量下降。

1.2 有机肥料投入严重不足

有机肥投入严重不足,造成了土壤板结,影响了土壤的生产能力。由于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户饲养牲畜少,有机肥源也大大地减少,土壤有机质养分补充不足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1.3 化肥的过量使用造成土壤肥料污染板结

由于过分追求产量,有机肥、农家肥的施用量大幅度减少,化肥的施用量大幅度增加,土壤的保肥、供肥能力和有害物质缓冲作用减弱。白城市的化肥施用量为40万t,主产作物、高产作物化肥施用量为400 kg/hm2左右,化肥利用率仅30%左右,剩余部分残留在土壤中,造成土壤容重增加、孔隙度减少、通透性差、持水量降低,致使耕地质量下降[1]。

1.4 农药、地膜面源污染严重

白城市农药施用量已超过3 000 t,但仅有10%~20%附着在作物中,其他则流失在土壤中,造成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白城市年使用地膜逾3 000 t,农作物收割后,大部分地膜残留物残留在土壤中,使土壤理化性状变劣,进而影响耕地质量。

1.5 城市排污环境污染

城市乡村的生活和工业等垃圾和污水处理不当,随意堆放,垃圾经过风吹、雨水冲蚀进入耕地,造成耕地被侵蚀,导致土壤质量下降。

1.6 水土保持能力不足,林木覆盖率太低

白城市森林覆盖率不足15%,低于全国20.36%的平均水平,且分布不均。土地含水能力下降和降雨量不足,造成水位下降,导致土壤供水不足,土壤易干旱荒漠化。目前土地荒漠化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40%左右,耕地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2 耕地质量提升对策

2.1 测土配方施肥

作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近年来大力提倡测土配方施肥,将其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农业节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作为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白城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从2005年开始,至今已有10年,随着工作力度和财政投入的逐年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在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农民普遍认识到测土配方施肥的好处,科学施肥意识普遍增强,有效控制了盲目施肥、过度施肥,减轻了面源污染,遏制了农田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目前,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已达50万hm2,化验土样10万个,发放农民施肥卡10万份,肥料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每年增产粮食20万t,农民增收1.5亿元,节约化肥4 900 t,节约成本690万元[2-3]。

2.2 增施有机肥

为了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应积极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近年来,有机肥的施用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由于农民及某些地方领导的认识不足,积造有机肥的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引导,很难形成有规模的有机肥积造,而且技术比较落后,质量较差。吉林省已经出台了“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政策,达到20 m3以上给予补贴10元,施用商品有机肥(有机质含量不低于30%)1 000 kg/hm2以上给予补贴150元。这一政策的试点和全面施行,必将大大激发农民积造、施用有机肥的热情,对提高耕地质量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2.3 普及根茬还田技术

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加之翻地整地及灭茬机械的改良,白城市玉米根茬还田技术普及很快。在推广根茬还田的同时,还积极探索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有效途径,但受收获习惯和大型农业机械缺乏的限制,现阶段秸秆还田还难以大面积普及。

2.4 耕地护养机制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重视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土壤改良和污染耕地修复、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灾毁耕地恢复、开展沃土工程等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在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在立项前,应当组织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可行性论证[4]。

2.5 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在立法上给予耕地更多保护

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防止土壤污染,通过相关政策、培训、宣传,引导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同时充分发挥土肥科技在耕地质量建设中的作用,加大耕地质量监测力度,充分认识保护耕地质量的重要性[5]。

3 参考文献

[1] 陈印军,肖碧林,方琳娜,等.中国耕地质量状况分析[J].中国农业科学,2011(17):3557-3564.

[2] 李涛,孔祥斌,梁颖,等.基于农户决策行为的耕地质量评价理论与方法构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0(3):101-107.

[3] 赵建军,张洪岩,王野乔,等.基于AHP和GIS的省级耕地质量评价研究:以吉林省为例[J].土壤通报,2012(1):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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