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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效能建设自查报告

第1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下面就结合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县纪委就机关效能建设自查工作的要求,将我镇的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是突出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认识

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出发,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快全镇上下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立行政效能保障体系,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通过宣传动员,从思想上提高镇机关干部的认识,确保规范工作、依法行政等落到实处。先后多次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深入剖析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出墙报、板报的形式,在村、社区加强宣传,使效能建设深入人心;对于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行政行为,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不佳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开设投诉中心电话,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完整。通过这些举措,全镇上下统一了思想,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深刻认识到了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持续推进一把手工程

镇党委坚持一把手抓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领导,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主抓机关效能建设、镇纪委书记具体分管的领导机制,行文下发了关于建立**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设立工作办公室的通知。为将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镇相关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制定了**镇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确定了**镇日常工作规范化管理措施。

1、强化监督功能,检查全面到位。机关效能建设在镇党委领导下全面开展,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效能建设办公室抓具体工作,在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初期,强化检查监督功能,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各个部门、办公室、服务窗口的突击检查;镇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分阶段召开成员会议,通报机关效能建设进展情况,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案、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工作方向,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同志身上。

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有规可依。根据省市县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省纪委四条禁令和县效能办八条禁令,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镇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各项制度。制订和实行了《**镇机关效能建设规章条例》,以省市县精神为指导,求同存异,将镇制度细化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政务公开具体规定,规范本镇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和形式。实行工程项目、采购物品招投标制度,建立财务公开报审制,增强镇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贯彻《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面推进效能投诉体系,并加大对投诉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制度,完善各类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机关效能建设抓新抓实抓透,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经常化,确保其渗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处细节。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搞好机关效能考核工作。

按市县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将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年终奖惩和推优选优相挂钩,推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失职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对于岗位失职的人员,严格执行处罚制度,今年8月份,经贸办和党政办各有一位同志在市机关效能办公室检查中被发现有违反规章行为,按其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予以扣发全年1/4的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和解聘辞退处分,并在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投诉,今年1-10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次),办结7件(次);立案两次,处理违纪党员1个。

四是多办实事好事,积极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以民为本,树立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的服务理念,重点解决机关干部在走访过程中遇到的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服务于民,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建立机关干部联系社(村)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社区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等各项制度,逐步使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镇机关及镇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各类便民服务措施,设立镇社会救助服务站、综治司法联动服务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等便民服务窗口,提高服务素质,规范文明用语,使各个窗口协调互动,方便群众;建立全程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设立便民服务意见箱,把反馈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群众的意见放在第一位。

五是利用各种载体,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素质

以镇党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夜学习为载体,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每位干部熟悉《条例》的内容,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从严自律,奋发进取,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全面提高思想素质。以电大、函授、集中培训等多种学习形式为基础,进行政策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文化素质,明确以民为重的服务要点,增强为民服务的手段本领。

六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把查摆出来的作风问题作为效能建设重点来抓,从深化认识上入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工作中、生活中不符合机关效能建设条例的,从源头上找原因,杜绝问题的发生。通过党支部的整体整改和党员的自我整改,党员从行动上深化了认识,巩固了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对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仍未全面到位。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思想认识,领导干部较为明确、清晰,但普通干部和职工对效能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虽有了较高认识,但真正体现到行动上离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如在履行的机关效能检查中,仍有发现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办公室吃零食现象,下一步将加大监督的力度,一经发现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第2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2005年11月5日)

2005年为扎实推进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以争创“三优”为目标,紧密围绕我区中心工作,“抓教育、抓制度、抓调研、抓整改、抓考核”。成立了以局长徐文题负总责、亲自抓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2001年至2003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北京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注:两年评选一次);2005年3月继续被北京市精神文明办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单位”;被国家统计局评为部级“2004-2005年度中国信息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参加市政府统计系统文化艺术界被评为“组织活动二等奖”;2005年我局党组被区委组织部列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试点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并在全局网上公示。

一、认真履行丰台区政府统计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做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整个活动过程中做到认真准备突出“细”字;学习培训突出“实”字;征求意见突出“真”字;分析评议突出“严”字;整改提高突出“促”字。由于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实效。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功能,为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的经济建设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撰写了各类统计分析报告70余篇,其中:《丰台区非公经济发展研究》分别获市统计局统计分析和区调研报告二等奖;统计信息306条,被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采用的118条;截止2005年11月底,在《新丰台》报刊“每周看点——来自区统计局的报告”栏目各类信息48期;为配合各部门顺利完成“十一五”总体规划和重点规划编制,为全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咨询次数达300余次;并完成了民建丰台区工委解刚、王虹委员关于“依法完善统计指标及方法的建议”的提案办理工作。

三是圆满完成我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在区政府领导下,我局牵头,全区21个街乡镇共同参与,通过近5000余名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按期完成普查前期准备、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上报工作。普查结果显示,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登记法人单位26740家、个体经营户66222户,基本摸清了全区经济家底。我区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考核,均居全市前列。目前正在紧张的撰写和编辑全区经济普查公报及资料汇编,并与有关委办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展十几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按照市、区领导提出的各级部门要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素质高” 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牵头布置涉及全区30余个部门的基础数据。首次编辑出版了2004年全区各行业发展状况等基础统计资料,为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全面掌握全区基础工作基本数据、摸清全区基本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和与区建委合作的“居民一日出行调查”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双创”中心工作发挥统计职能,把“创建卫生城区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作为我局绩效考核和重点任务加以落实。

从6月至8月,集中全局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21个街乡镇对企业、居民住户、市场、车站等重点地区进行了八轮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调查单位达9000余家单位,调查城市、农村居民户达3000余户。区委、区政府根据提供调查情况,加大了创建卫生城区的宣传和整治力度。群众对我区卫生情况的满意度由67%上升到91%;对创建卫生城区的知晓率由44%上升到96%。北京市爱卫会在对我区创卫工作情况通报中,充分肯定了我局为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创建卫生城区进行的“创建卫生城区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抽样调查”,称赞“丰台创卫搞民意调查是个创新”。

三、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制度。2005年结合本局实际,以争创“三优”为目标,抓好“五个载体”,切实解决“五个方面问题”,坚持执行政务公开,并实行了党务公开。在我局网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内容、类别、形式、时限、范围、程序,责任部门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办公区设立公示栏、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图。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网上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局内设立举报信箱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公开执法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规定,不乱罚款,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行我局制定的《廉政回访制度》。在统计业务培训和法规培训中,杜绝乱收费。连续多年统计执法检查,没有出现过被检查对象投诉现象,很好的维护了丰台区政府统计形象。

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工作,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005年局党组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抓制度建设。又补充制定了:《丰台区统计局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服务承诺制》等十四项制度。并把14项制度汇编成我局制度续册,将发至人手一册。

全局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做到“七个一”,让基层单位或企业来我局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 并做到“一问就知,一看就明,一听就懂、一办就成”。全心全意为基层、企业服务已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

四是积极推进全程办事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计局列入全程办事制的行政服务(管理)事项为2项:统计登记(单位),统计登记(建设项目)。2005年网上公开的项目已达6项,公开栏已设7项,截止到11月底即时办理统计登记证2528项,每月定期网上报送统计数据达2000余单位。

五是坚持提拔干部、发展党员、录用统计工作人员公开的原则。2005年局党组在竞聘干部、发展新党员、招录统计工作人员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执行公示制度。1999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副科以上干部近20余名,发展党员23名,公招了14名统计工作人员。实践证明,他们已经成为统计工作的骨干力量。

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干部竞争上岗,人事任免权、审核审批权、资金分配权集体决策;坚持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使用大额资金方面,必须经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决定。并以会议纪要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接收群众监督。特别是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从2000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代表丰台区接受了北京市的联合检查。

四、坚持勤政廉政,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班子成员做到“两个经常”。一把手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亲自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人员监督检查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班子成员经常教育分管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经常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3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__市水政办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__年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按照市农林水牧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办对今年以来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影响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人员缺乏为群众办事解难的热情。2、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大多数干部职工有为群众办事解困的愿望,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政策把握和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欠缺,难以打开工作局面。3、学习培训需要加强。多数干部职工虽然实践经验比较丰富,但知识更新不够,开拓创新精神不强。4、联系基层和群众不够。5、工作停留在忙于应付,敷衍了事上。个别职工对布置的工作表面上应付一下,满足于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够。6、工作纪律不够严。少数人员存在迟到早退,无事离岗现象。7、制度措施不够健全和完善。8、个别职工有上班玩电脑、玩游戏的情况。

二、整改情况及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根据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具体实际,及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__市水政办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水政监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市水政水资源办20__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对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保证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结合我办开展的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针对我办在水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结合《行政许可法》以及水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了《取水许可工作程序》、《凿井审批工作程序》、《水资源论证和凿井方案审查程序》。并根据许可的要求制定了各种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划分、许可环节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了许可事项从受理到审查以及告知的工作制度和检查追究制度。把工作责任、要求、目标和错误追究落实到人头。并制作和完善了行政许可的各种标准表格、文书,建立了行政许可的各项便民措施。制定了行政许可的审查审批制度。

同时,为确保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推行了水政水资源工作“十公开”、“三不准”制度,对“三重一大”的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资金的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5名行风义务监督员,20__年,全办共有政务公开栏15个,主要对重大措施、大额资金的使用、财务收支计划、各科室电话费、职工的考勤、取水审批、取水计划定额、地下水位变化等群众和社会比较关心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公开。

在对外公开方面,设立对外公开栏,把我办的管理职能以及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上墙对外公布;制作了职工岗位工作牌,桌牌以及人员去向指示牌,把全办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电话等予以公示,制成监督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使外来办事人员一目了然,少走弯路。

(四)、建立了值班领导制度,加强了考勤管理。每周由一位管理小组成员为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和协调有关问题。完善了职工上下班挂牌摘牌制度和措施。并且加强了职工考勤和绩效制度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把职工考勤管理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对于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职工,根据制度,扣发相应的工资和补助。

(五)、加强教育,完善监督,提高意识。

第4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公共考评目标

1、严格实施“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各项制度。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局继续严格落实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和××县《关于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能,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树立了广电部门的良好形象。此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县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成立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大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府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通过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从制度上保证把局机关的决策和全局各块的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形式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广电各项工作的严格落实。

2、围绕建设“效能政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半年来,我局围绕建设“效能政府”目标,紧紧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广电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抓学习,强素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主要学习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国家方针政策、行业法规、行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做到培训工作有计划、培训内容有重点、培训资金有投入、培训职工有考核。通过学习培训,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优化了知识结构,提高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明显增强。二是抓民主,促作风。领导班子议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及时沟通,统一认识,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能够自觉做到顾大局,讲团结,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作风。在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强化部门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落实《公务员八条禁令》和《玉溪市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规定的严格落实,全局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踏实工作,形成了优良的工作作风,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明显增强。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遵守各项制度。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和投诉机构,制定了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职责任务,严格督促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各项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建立健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机关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考核激励机制、领导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规定,同时在机关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在新闻中心推行岗位考核,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管理上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促使他们更加务实努力地工作,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制度的健全完善,管理的不断强化,发挥出了良好的效益。

4、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和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首道防线作用,今年来,我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前期工作,耐心细致地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引导、解释沟通,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内部和谐和社会稳定。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机构,抽出专人负责协助有关领导做好接访和处理工作;二是建立《××县广播电视局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工作台帐,认真做好记录和落实处理问题。

5、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上半年来,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对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本局行政服务职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等内容进行张榜公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确保了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方便了公众的了解和监督。

此外,我局还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宣传、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局内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语言和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为了让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进行更好地监督,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设立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使群众能方便、及时获取政务信息。

6、扎实做好党风廉政的各项工作。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副局长、相关站室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签订到各中心、站、室,并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了立项督查,把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中心、站、室,责任到人。做到领导机构健全,任务分解具体,责任明确。二是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具体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6月,全局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主要领导亲自抓,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直接负责,各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中坚持既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运行,坚持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坚持法人一支笔审批。1—6月,机关及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二、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年初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广电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中心、站、室,明确了责任。按照市、县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工作的清理,并按要求上报清理结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认真执行《××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上报登记和备案,纠正和杜绝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规定,公开机关职能、工作程序、公共服务办理条件、程序、期限,强化便民服务承诺,规范办事流程,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积极有效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

三、完成社会经济目标任务

(一)围绕中心,认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1、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策划,突出宣传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新闻采访任务。重点是结合××县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县委、政府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74项)和各乡镇的发展实际,围绕坚持农业产业化方向,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和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坚持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坚持重点集镇优先发展的举措,推进生态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的工作思路,开展好新闻报道,有效的营造了以科学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氛围。1—6月共播出本台电视新闻1777条,完成本台任务数2200条的80.7%,在玉溪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新闻124条,播出专题新闻节目《新闻直通车》24期168条,在玉溪大众台播出新闻67条,在玉溪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新闻132条,上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条数达491条,完成全年任务数760条的64.6%。

2、今年来,我局在频道建设、栏目建设、专题创作、电子大屏幕建设与管理、对外宣传、节目创优、公益性宣传和大型民族文化活动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6月,共制作播出《农业科技》节目10期,创作《法制同期声》栏目12期,创作《走进人大代表》栏目12期,节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扩大了××电视台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3、加强策划,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抽调骨干记者组成深度报道组,围绕县委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深入报道,为中心工作推进提供及时的舆论支持。完成了《铺筑平安路、奏响和谐曲》、《舞变××》、《沐浴节系列报道》、《中低产田改造报道》、《我们的新家(地质灾害搬迁)》、《综合治理、扮靓母亲河》等主题性报道,取得明显效果。

(二)克服困难,认真抓好事业建设。

1、今年的目标任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把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今年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之一。2009年县政府下达给我局的事业建设任务是:(1)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管护的长效机制;(2)完成2150户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3)完成50公里有线电视光纤联网主干工程建设项目;(4)完成4500户的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5)完成1500户有线电视光纤联网用户。

2、目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村村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该方案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2009年的村村通工作,市政府安排我县的建设任务为1833户,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建设任务为2150户,6月初进行安装调试工作,截至目前,直播卫星设备已经安装了2042户,完成了市级下达任务数的111%,县级下达任务数的95%。同时还对广播电视盲村盲户查缺补漏和未达标需升级改造进行调研,经过摸底调查,还有1403户待建户,目前,资金已筹集到位,待市广电局统一招标采购,设备到位后,即可组织安装调试工作,年底将实现我县广播电视村村通。

(3)、光纤联网主干工程建设情况。50公里有线电视光纤联网主干工程目标建设项目,即:水塘至者竜和县城网改主干线的建设,工程分三个阶段来完成,现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82.7公里(其中,水塘至者竜主干线29公里)的主干线建设,完成了任务数的165%。

(4)、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情况。4500户的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分两个阶段来完成,现已进入项目组织实施阶段,目前完成了2404户,完成了任务数的53.4%。

第5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2004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第6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 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2004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第7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闵晓春为组长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印发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了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今年,全局系统组织学习了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以及规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先后组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新政策的业务培训,让干部职工及时适应劳动保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健全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认真执行《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严格行政纪律。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邀请公众参加评议劳动保障机关,拓展社会公众参与评议的途径,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增强评议的信度和效度;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投诉举报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并将投诉处理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与全县用人单位、劳动者广泛的联系,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我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制度设计和落实情况、公务员的业绩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融入绩效奖金制,奖优罚劣。

二、进一步巩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巩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成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结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第二次全面升级,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目,前我局153项审批事项已报请县规服办进入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已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坚决防止了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2、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以“统一窗口受理、集中科室办理、一体化运作”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缩短了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今年,劳动保障分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务35万余件,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同。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

1、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市场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了职业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诚信制度,完善市场诚信体系。二是依法实行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制度,逐步完善了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了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帮助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在行业营造“以诚为本、信守承诺、诚信经营”的氛围,努力创建服务功能全、能力强、效率高,讲信用、重品牌的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三是加大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市场的整改力度,引导行业自律,培育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强化用人单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了用人单位(企业)征信系统,通过对用人单位(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的征集、汇总、上报和通报,强化用人单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社会 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五统一”和“三落实”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确保了各项控制指标落到实处,我局作为全省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试点单位,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

四、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机制

1、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理顺机关科室和局属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推进局机关科室、局属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解决了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以及管理真空等问题,使主办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同时,根据内设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划分和人员配备情况,完善了《职位职责说明》,实行岗位制,避免出现空岗。

2、减少内部办事环节。按照“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原则,进一步梳理编排和优化了内部办事工作流程,规定办事时限,最终方便部门与部门之间办事。业务联系紧密的部门之间,加强业务联系、工作协调、信息交换,建立了联系协作机制,积极推行了协同办公。

3、提高办事效率。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好务的同时,切实提高为其他科室、单位服务的质量。为其他科室、单位服务的事项,也要明确承诺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防止出现内耗,严禁推诿扯皮和办事拖沓,影响工作效率。

4、精简会议文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严格遵守精文简会的规定,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搞好服务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会议、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改进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程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文稿、文件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倡导清新简练文风。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充分运用oa信息化办公系统和公文交换,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五、深化政务公开

1、全面清理规范化文件。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对—4月的规范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5份规范化文件被废止,19份规范化文件被保留。规范化文件的清理为我县项目突破、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

2、推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了对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现代工业港劳动保障中心5个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信息填报工作。

3、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健全落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已制定的劳动保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全年共更新了300余条相关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及时化。同时,充分利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示范点”查询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4、加强县公众信息网维护工作。加强了对县公众信息网上“便民告知”专栏中的“劳务信息”项目内容的更新。落实了一名工作人员随时维护、更新“便民告知”专栏中的内容,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更多、更新的用工信息。

5、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急预警机制,制定了应急预警预案,对上级重要指示、领导批示和基层应办事项、突发公共事项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了县领导和相关工作部门迅即办理。

六、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明显

我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价制”四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日日有考勤、月月有总结、季季有评议、年年有述职,增加了全局干部职工互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提高的机会,增强了干部职工认真总结经验更好工作的意识,从而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局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绩效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我局通过坚持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群众满意就是标准”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克服了“官本位”的监管观念,做到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观念,形成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做到了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绩效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觉研究问题,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现工作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探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三)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部门之间、干部之间都能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提高了整个机关的运作效率。

(四)干部作风建设有新的改进。突出表现在两个提高。一是学习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不少同志认识到建设全民社会保障系统对劳动保障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都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研讨和学历教育,不断给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局机关形成了围绕创新、自觉学习、研究思考问题的良好风气。二是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通过强化绩效考评,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对工作都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机关公平竞争、争先创新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七、建设廉洁节约型机关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建立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行政行为体制。

二是认真落实资金采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单位公有资金采购都能按照规定实行报建、招投标情况。近年来我局电脑、新装空调等办公设备采购都严格履行了招投标相关手续;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办公室填写加油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加油出车,杜绝了公车私用。

三是规范了公务招待、接待管理。在单位招待、接待费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做到对口接待,陪同人数从简,坚持必须、可能、节约的原则,来客接待分管局长负责,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安排在指定饭店就餐。由于我局制度健全,执行坚决,各项工作井井有条,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

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和《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城乡一体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 设,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规范设置和配套建设,并在每个镇选择1—2个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作为亮点打造。

第8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落实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政办〔〕27号)精神,禁养区、禁建区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在可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凡未经审批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或在前期整治过程中已经拆除又复建的,均属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各镇(街)要切实履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行为。市国土、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治理力度

各镇(街)应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所、村建站、经济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的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与组织拆除;设立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举报电话,并在所辖各行政村显要位置公开;督促指导各行政村成立由村主干、村包点干部、国土协管员、护林员组成的巡查报告组,在辖区内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实行分片包干,并成立由包片领导、工作片干部组成的检查组,对各村巡查报告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在接到有关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巡查报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查件后,镇(街)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属实后,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制止:对正在平整土地,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倾向的,由镇(街)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停工;对已经开始搭建构筑物的,由镇(街)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自行拆除;对书面通知送达后业主拒不自行拆除的,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3天之内由镇(街)组织人员实施;对涉及占用耕地、林地,破坏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应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市各新闻媒体应设立专栏,公益广告、公告等,加大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的宣传,定期报道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对顶风抢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甚至阻扰拆除的现象要加大曝光力度。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发动,对养殖户做好正面教育与引导,动员他们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出爱护家园,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成立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联合督查组。联合督查组由市府办牵头,市监察局、效能办、农业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镇(街)制止和拆除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受理群众举报,交办相关事项,对交办结果定期抽查核实,并对各镇(街)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联合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行为,由市联合督查组转当地镇(街)处理。

第9篇:效能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办法》的法律性质及效力

首先我们应认识作为本文分析基础的《办法》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笔者认为,《办法》属于规章的一种,其关于竣工结算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有约束力。

我们对照来看,《办法》由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以财建[2004]369号文的形式联合颁布,以办法命名,其性质当属于部门规章无疑。这就意味着《办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第三层级,效力虽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但仍然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其中除非与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外,全部规定均对全国建设工程中的结算活动有规范作用,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结算活动都应当遵守此《办法》。也就是说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有约束力,自然对高校与施工方之间也有约束力,在工程结算中无论是高校还是施工方都应要遵守该《办法》的规定。高校工程审计中对造价的审核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环节,自然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二、高校造价审核的法规依据

在一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会提交乙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就是指对施工方提交的结算书的审查。目前,高校对建设工程的造价审核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自审,即由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对施工方所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审查,从而确定结算价格;二是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由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施工方所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审查,从而确定结算价格。

从上面两种方式可以看出无论是自审还是外审,高校都处于主导性地位,施工方处于被动的地位。那么,既然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这种地位能否颠倒过来呢?也就是说造价审核能否是在施工方的主导下进行,由其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答案是否定。

我们看《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在高校建设工程中,高校是发包人,施工方是承包方,高校的造价审核工作即是对施工方提交的结算书的审查。根据该条款,除政府投资项目外,各高校工程竣工结算应是如下程序:

自行审查结算书

施工方提交结算书高校 协商一致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根据《办法》,提交结算书只能是施工方的责任,而审查结算书必定是高校的权利,无论是自行审查(多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的造价审核),还是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所以施工方是没有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审核的权利,不能提出自审或者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审核的要求。《办法》之所以作如此规定,笔者认为是有道理的,因为结算书是施工方编制的,而自己是不能做自己的法官的,因此对结算书的审查决不能由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来完成,而应由另一方当事人来进行。也就是说造价审核决不能在施工方的主导下进行,不能由其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审核,只能由高校或其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

总之,高校对施工方结算书的造价审核既有法律依据也有理论依据,高校应当旗帜鲜明的运用造价审核这一有力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高校造价审核的法定期限

从事造价审核工作的同志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有些工程的造价审核旷日持久,由于各种原因,用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结束都是可能的。不少同志认为,结算是施工方要求学校支付款项,因此拖得越久越对学校有利而对施工方不利,甚至还有以此作为谈判的砝码。但是笔者在学习了《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后发现这种做法是有相当法律风险的,因为《办法》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审核的时间及一旦超限后的不利后果,各高校应当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尽可能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详细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具体见下表:

同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发包人不按时审查的后果,此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也就是说,发包人如果未能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给承包人答复,则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送审造价,意味着发包人就应当按照承包人结算书提出的金额支付工程款项。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对高校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承包人提出的竣工结算书是其单方编制的,而一般情况下,承包方的报价都会有一定的水分,大约高出实际工程价款的10%~20%,所以说无论如何应当避免直接按承包人提出的结算书进行结算。

《办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目的也是要衡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防止发包人出现不及时审核承包人的结算书而是旷日持久的拖延的情况。然而,由于各高校对建设工程管理较为严格,一项工程的造价审核往往需几个部门参与,内部程序较繁,《办法》规定的时限却相对较短,对高校审核来说可谓捉襟见肘,很少工程能完全按《办法》规定的时限审核好。但是如果不能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完成审核给予对方答复又可能承担认可其结算书的不利后果。

对于高校来说,从自身利益出发,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出现这一不利的后果。笔者认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办法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与施工方约定合理的造价审核期限,二是按时答复施工方。有同志可能提出,影响造价审核的因素太多,对于一个工程的造价审核时间在事先就确定是很难的。笔者认为,约定合理期限的确较难,但仍应当尽可能的,一是具体分析工程情况尽可能约定合适的造价审核期限,比如参照其他类似工程的审核情况等;二是如有可能,利用高校在工程建设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在合同中加入类似“造价审核期限由甲方根据情况确定”的条款,掌握确定造价审核期限的主动权,尽可能维护自己学校的利益。如果出现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时,而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审核完毕,由于规定中用的是“提出意见”,所以一定要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对方意见,这一意见既可以以造价咨询公司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学校对结算书的书面答复等其他形式出现(这个意见完全可以是较粗的审核意见),然后再可以采取与施工方协商修改征求意见稿或其他方式进一步审核结算书。如此就排除了《办法》关于审核时限规定的不利后果,为高校争取了造价审核的主动。

当然,笔者并不主张高校滥用这种合同或答复权利,也反对采取拖延的手段损害施工方的合法利益,只是主张尽可能的利用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际工作中各高校也应当尽可能的及时审核好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四、造价审核报告的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审计如果委托有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在审核结束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般会出具造价审核报告。但实践中可能会有两种报告:一种是高校与施工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一种是高校与施工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仍然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

双方协商一致的造价审核报告,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高校与施工方双方应当按照造价审核报告进行结算,实践中也不会有争议。《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对此也作了规定,如果高校或施工方不按照造价审核报告结算,另一方可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实践中存在高校与施工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仍然按照自己的判断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此时,这种造价审核报告的法律效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可以看出,未经双方签字的造价审核报告不生效,双方的争议应当在有关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此种情况下造价审核报告是否就毫无用处了呢?笔者认为,所谓不生效的意思是指不具有执行力,但并不意味着报告没有用处,此种情形下,造价审核报告将起到证据的作用,即当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庭或者人民法院时,造价审核报告可以作为高校方证明自己的主张依据。因为此时的造价审核报告仍然是有资质的造价工程师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具有一定可靠性,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一旦双方对簿公堂,高校就有了份有力的证据,当拿出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为付款依据时,就将否定此报告的举证责任推给了施工方,就诉讼而言,往往对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较不利,因为举证要比质证更困难,这样高校就站在较为有利的地位上。施工方如欲高校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审核结论,应当提出足以反驳的证据,比如高校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造价审核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造价审核程序严重违法、造价审核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等。如果施工方的反驳证据充分,能够表明发包方自行委托造价审核存在上述问题之一,那么该造价审核报告的证据效力就遭到严重削弱。此时,需要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确认造价,或者法院依据已有证据做出判决。但是如果施工方反驳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造价审核报告中所认定的事实或结论,仲裁庭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造价审核报告的结论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