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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保险采购与管理

国际工程保险采购与管理

摘要:目前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走出去”承接国际工程。在国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风险。为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带来的影响,应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减少风险发生时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介绍国际工程保险的种类及要求,并分析国际工程保险的采购与管理。

关键词:国际工程;风险;保险

0引言

自“一带一路”倡仪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承包业务迅猛增长。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690.4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418亿美元)。与国内工程相比,国际工程往往风险更大、更复杂,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我国承包商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向保险公司合理投保,承包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和防范工程风险,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1国际工程保险种类及要求

保险在国际工程管理中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国际工程合同中对保险都有一定规定。FIDIC合同条款第18条对保险有明确要求,主要包括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承包商人员的保险等,具体保险种类主要有4种:(1)工程一切险。根据工程内容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针对主要含有土建类工作性质的工程所投保的险种,对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工程设备材料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工程施工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安装工程一切险主要用于各类机器、设备、钢结构等安装工程,该险种对安装过程中工程、设备、机具等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也对因工程施工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2)第三者责任险。该险种为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对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和最低保险金额。(3)施工机具和设备险。该险种为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也可以作为单独的保险。保险对象为承保工程中的施工机械设备,投保金额为设备的重置价格。(4)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承包商为其雇佣人员办理的一种责任险,对雇佣人员在工程期间的伤害、患病、疾病或死亡等原因引起的各类费用损失予以赔偿。对于含有大型设备的工程,合同中有时还规定承包商要办理货物运输险,其他国际工程常见的险种还包括设计责任险、机动车辆险、财产险等。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中有时还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用于规避因政局动荡、战争骚乱等带来的风险。

2保险采购方式

在国际工程中,合同中一般规定投保人为承包商。但有时候由于业主办理某些保险更方便、更经济,合同可能约定业主负责办理某些保险,如工程一切险及其人员的保险,其他保险由承包商投保。如果合同规定由承包商负责投保,则作为承包商的我国企业应依据合同和所在国的法律进行保险的采购,通常有以下几种保险采购方式:(1)直接由当地保险公司承保。承包商直接在当地保险市场进行保险询价,并由当地保险公司按100%份额出保。这种承保方式方便可行有效,在很多保险市场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是承包商的首选。有些国家,出于对当地公司的保护,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工程保险必须在当地投保。如孟加拉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需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不允许直接向海外保险公司投保,当地私有保险公司需将至少50%的承保份额向当地国有保险公司SadharanBimaCorporation(SBC)办理再保险,海外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需经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认可,并向当地费率委员会申请特殊费率条件。(2)当地保险公司出单,我国保险公司主控承保。若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规定工程保险必须在当地进行投保,但当地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及偿付能力有限时,可以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单并自留一部分份额后,再将剩余的份额以再保险形式回分到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既规避了当地的法律风险,又保证出险时承包商能够得到及时赔付。(3)直接由我国保险公司承包。若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对当地出单无强制性要求,考虑到价格和便利性,承包商可直接在国内保险市场进行询价和采购满足工程合同要求的保险。(4)由保险经纪公司办理保险。作为专业的保险服务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协助投保人设计合理的保险方案、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商定保险费率以及后续的保险索赔等,其报酬一般从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中按一定比例获得,投保人并不承担费用。保险经纪公司对保险市场情况比较了解,且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在降低保费和选择合格的保险公司方面,比承包商有更多优势。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保,承包商在采购保险之前都应详细了解合同中对保险的约定以及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对保险的规定,从而确定保险的种类和范围,制订合理的保险采购方案。对于首次进入某个国别市场的承包商,可选择保险经纪公司来协助制订保险方案和安排保险出单。考虑到我国保险市场的费率优势以及赔付的便捷性,我国的承包企业应优先选择我国保险公司承保;在一些法律法规对当地投保有强制要求的国家,市场惯例操作上也有可以豁免的情况,承包商应尽量争取当地保险机构的豁免;若无法豁免,应与当地出单的保险公司协商,争取更多的保额再保回我国保险公司。

3保险合同内容

在投保过程中,承包商一般采用询价方式向潜在的几家保险公司进行询价,并根据各个保险公司条件,如保费费率、理赔信誉、服务质量等,进行择优选择。在保险询价和谈判过程中,承包商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1保险险种

承包商应明确投保的保险险种,除了合同约定的强制性险种,如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之外,还应结合工程所在国的国情及工程实施环境等因素,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合理选择其他保险险种,以便更好地防范风险和降低风险发生时带来的损失。如果在一些政局不稳定的国家,可选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

3.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根据不同的承保工程确定。以建筑工程为例,保险金额为投保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建安费、材料费、设备费、运保费、税费等以及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第三者责任险一般由承包商与保险公司商定赔偿限额。

3.3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与工程所在地及周边环境、工程的难易及复杂程度、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保险责任范围等有关,具体费率需由保险公司对工程进行评估后确定。在询价和合同谈判前,承包商应结合本工程情况,了解类似工程在我国和所在国的保险费率情况,并初步测算保费,以便与保险公司就保险费率进行协商。

3.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一般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算,至业主签发移交证书时终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从而导致工程的工期延误;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在保险谈判期间,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外给予一定的免费延长期。

3.5保险责任范围

在常规的保险合同条款外,承包商往往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商定扩展条款和确定免赔额,以便确定保险责任范围。承包商应重点关注扩展条款的选择,以便能将自身的工程风险合理地转移。如易发生洪水或有滑坡风险的工程,可设置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有管道埋设的工程,可设置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和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等扩展条款,最大限度转移管道施工中可能的风险。免赔额是指风险发生后应由承包商承担的损失部分。保险合同应根据不同的风险而设置不同的免赔额,承包商应结合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各项风险的免赔额度。需要指出的是,免赔额的高低与保险费率有关,免赔额设置过低,保险公司往往要求提高保险费率。

4保险管理和理赔

4.1保险管理

为便于后期的保险管理,承包商可要求保险公司为本工程成立专门的工程保险服务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一切保险事宜;同时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知识和风险管理培训,以提高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承包商应充分认识保险管理的重要性,将保险管理纳入工程的合同管理范围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险业务。同时应建立定期提示和检查制度,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或在保险到期时及时续保或延长保险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当工程延期或工作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调整。

4.2保险理赔

承包商应具有保险理赔和索赔意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与保险相关的事件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注意保护现场或保留证据,向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索赔。在索赔过程中,承包商应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或保险公估人核对损失和金额。证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国际工程保险理赔的重点和难点,承包商应予以重视。

5结语

国际工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往往高于国内工程,为有效规避风险,承包商应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在符合工程所在国的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确定合理的保险采购方案,并购买相应的保险,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保证承包商的利益。同时,要强化工程人员的保险意识,提高保险管理水平,做好保险的管理和理赔工作。对于在某一新国别市场的工程承包商,可选择合适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保险采购,以确保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获得较低的保险费率。考虑到国内保险公司的保费优势、沟通及理赔的便捷性,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择我国保险公司直保或争取更多的份额由我国保险公司再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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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韶阳 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