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传统文化中审丑的表达方式

传统文化中审丑的表达方式

本文作者:张月亮 单位: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

丑是在感性形式中包含着一种对生活、对人的本质具有否定意义的东西。丑是恶的形象体现,但丑不等于恶,丑是恶的表现的一个侧面,恶的表现形式很多,丑主要是指人物形象上的表现,比如,《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在外形上的奇丑无比;恶与功利的关系是直接的,比如,《悲惨世界》中那个追逐冉阿让几十年的警察和《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形象塑造。丑涉及功利,但并不总是与功利性一致。丑有时并不一定和恶有必然联系。形式丑只是和形式美相对应,形式丑的审美对象有时从审美学角度其本质是美的,根本原因就是通过形式的丑达到了审美意义上的本质的美。形式丑是指畸形、毁损、芜杂等与均衡、对称、完整、和谐等形式美相对立的特征。形式丑的事物的内在品质不一定是恶,有时是形式丑崇高美的表现形式。雨果曾宣称:“感觉到万物一切并非全是合乎人性的美,感觉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后面,恶与善并存,黑暗和光明同在。”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没有丑,就无所谓美;没有丑的衬托,就不能鲜明地显示出美的光辉。美和丑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美和丑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永恒不变的,美可以转变为丑,丑可以转变为美。

美、善可以表现巨大无比的审美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美可以善为象征意蕴而显出理性深度,另一方面,善可以美为外在形式,使自己呈现出感性光辉,如《红楼梦》所高扬的那种体现人的自由本质(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的审美价值,《哈姆雷特》中那种赞颂人性美好的诗句,就是对一千多年来以封建礼教为核心的旧的道德价值的鞭笞。作为真、善、美对立面的丑,当以其以被批判、揭露的面目出现在文学艺术作品中的时候,审丑所表现出的强大生命力和震撼人心的审美价值不得不使我们为之折服。从《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巨著来看,它们的艺术倾向不是一元的、单向的、唯美的,而是美丑并举、善恶相对、哀乐共生的。如《水浒传》里描绘的一干草莽英雄,义气相交,替天行道,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被压迫民众的反抗力量,一种人性闪动的光芒。然而,作品并非一味的赞扬这群好汉们,事实上,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还是能看出这群好汉身上一些“恶”的因素,作品对此并没有刻意闪避,如此一来,就让这群英雄形象更丰满、更富有现实意味,而不是像以往作品里那种与生俱来的英雄形象似的了,这些形象的塑造用文学术语就叫做“有血有肉”。

在以幽默的笔调表现丑、贬斥恶的作品中,我们不得不提到《聊斋志异》。小说大部分篇章描写的都是人鬼混杂的世界,其妖魔鬼怪与道法仙人的相互残害使人毛骨悚然,几乎每个故事都会引起读者的恐怖反映。不过恐怖并非这部小说的唯一效应,作者在描述人鬼相斗的曲折故事时,又常常用一些最简单最容易的办法来解决世界上最复杂最艰难的生命分解重合问题,这些近于幼稚的方法使人在恐怖的同时又会感到滑稽可笑,从而使小说滑向诙谐与幽默。《聊斋志异》和一般的表现鬼魔仙妖的神话作品有很大的不同。在一般神话作品中,神鬼形象都是被作者当作超人的东西来写的,都笼罩着种种神光妖气,和现实中的人有很大的距离。因此,读者一接触到它们,就会产生一种超现实的隔离感。而《聊斋志异》的作者,在表现任何一个神仙鬼怪时,都是把它们当成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来描写的,它们具有与现实中人一样逼真的细节和复杂的情节,有现实中人一样的思想、感情、语言、行动。因此,在读《聊斋志异》时,读者对人对鬼都会产生同样强烈的真实感,都会把神仙鬼怪的活动当成人的活动而产生恐怖感和滑稽感,它虽然描写神仙鬼怪却可以产生人类通常意义的真实感。只是这种感觉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丑恶,而是滑稽、诙谐或者悲哀,从而引起人们对黑暗社会的沉思、憎恶和抗议。这种真实之所以引发悲剧情缘,其根本原因是“鬼也不是那个鬼,怪也不是那个怪,妖魔鬼怪倒比那个正人君子更可爱”。

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看,丑与审丑是对传统审美观念的反叛,是审美的解毒剂,起到了审美陌生化的作用,打破了几千年来欣赏美表现美的心理定式,给一成不变而令人不胜其烦的审美领域带来了全新的风格和新的视角。从主观审美感受看,审丑是现代人精神自由的特殊表现形式,不再受制于上帝和理性的控制和约束,以追求感性的满足为精神的自由。自由感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审丑赋予了自由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