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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论文

1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内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甚至与公司管理目标不相匹配,是其自身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断发展,其内控制度越来越受重视,包括内部会计核算系统、人员管理系统等不合理问题日趋严重。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合理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效率,阻碍了公司自身的发展。

2原因分析

2.1尚不完善的外部法律环境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处在探索性的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这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属性不明确,不像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获取金融办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这二者的关系使小额贷款公司处于矛盾的局面。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模式只能提供放款业务,不能吸纳存款,这一点有别于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又属于一种金融行为,不同于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完全适用《公司法》。这种现象使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处于法律监督的盲区。

2.2融资渠道较少,可放款的资金有限

根据政策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构成主要为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当资金放贷完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着后续资金匮乏的窘境。虽然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向不超过两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融资,而且融资数量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50%,但是由于此类公司的经营产品、服务以及所面向的客户都与当地的农商行机构较相同,出于行业竞争原因,这些地方银行是不会轻易给予其贷款融资的,加上受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的影响,所以从上述银行分支机构融资的可能性也较低,从而导致信贷公司产生放款资金不足的风险。即使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以一般工商企业的身份获得贷款,融资成本较高,其本身利用这部分资金再发放贷款的盈利能力就很有限。

2.3银行贷款业务的补充,具有一定的行业压力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地方金融的创新力量,虽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一定的行业风险,其产生本身就是钻银行信贷业务的空子。随着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蓬勃发展,原本不愿意给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的银行也纷纷对这块业务进行补充,如交通银行的展业通、渣打银行的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以及邮储的小额贷款业务。原本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是因为银行对微小企业和农户授信不足才有市场,现在银行纷纷弥补这一空缺,而且利率比小额贷款公司的要低,从而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受到冲击。再加上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连年增加,业内的合理竞争本身就非常激烈,外加存在不少公司违规操作在竞争中得利,使得该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利润下降。同时民间借贷机构、典当行、地下钱庄等也是不容忽视的行业压力。

2.4低信用贷款对象,客户风险不容忽视

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出现资金困难且融资受限的中小企业,以及信用评级较低的个体户、农户,因此贷款本息能否按时收回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当然偶尔出现一两笔小额贷款本息不能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获利情况,但如出现较大较多的债务人不能偿还本息就会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极大的伤害,严重的还会导致其破产倒闭。例如鹰潭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五千万,结果有四千万不良贷款,现该小额贷款公司已申请破产保护。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要很好的控制该类风险。

2.5内部管理体系尚不完整,存在人员操作问题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不是所谓的商业银行,但是从小额贷款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性质来看,其实质是银行贷款业务,所以在客户经理审核借款人的条件等方面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问题。从人员构成方面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如经过严格培训的银行从业人员素质,专业能力较差,大部分职员都没有金融业务的从业经验,业务知识缺乏,极易产生业务操作问题。而且很多公司尚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岗位,即使有也是形同虚设,风险控制也只是纸上谈兵。

3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议

3.1建立健全法规,优化法律环境

当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健全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法律,有的只是一些条例和意见,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法律效力比较低。因此需要颁布一部法律性质的监管法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使其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群体。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非金融机构,而事实上目前的现状是有金融之实而无金融之名,由于其没有银监局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所以实质仍是公司。这就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很多的问题,不仅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而且无法享受财政税收优惠。因此政府应当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属性,促进其稳健发展。

3.2优化融资平台,防范财务风险

优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平台,从而防范与化解财务风险。从外部控制制度和监督管理上来看,首先要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筹资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方面,建立对该类公司的业绩考核制度,对于经营业绩比较好,符合相应标准的公司可以考虑放宽其从银行贷款融资的比例,并降低其增资扩股的相应条件。另一方面,适当适时推出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或股权融资业务,通过在金融市场进行证券化交易,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和融资能力。从内部管理上操作,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3.3增强竞争能力,抵御行业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从各个方面如管理层的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设计多种产品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完善公司激励机制,防范人才的流动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通过设计多种信贷产品,建立严密的征信体系来提高竞争力。对一些信用记录良好的老客户可以适当放低限制条件,增加授信额度。还可以根据农户的需要来提供配套服务,如适当的提供技术培训、信息资讯平台、走进农村亲身服务农户等。

3.4加大审核力度,减少客户风险

小额贷款客户因短期资金周转,有好的产品、项目、机会急需资金,新产品进入市场初期等而产生借款需求,从而将其经营风险直接转嫁于债权人。因此要加大放贷之前的审核力度,识别借款人的经营风险,从而尽可能减少客户风险。首先是财务方面,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且指标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变动,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金流量等变化。注意财务报表的失真问题,如虚增存货;供销合同造假。还有就是要用辩证的观点去看待银行贷款金额,银行作为债权人与小额贷款公司利益上有一定的竞争性,但同时又有合作性,银行授信可以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参考。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一般比较高,出现资金困难时借款人会先考虑归还资金成本高的贷款。其次是市场风险信号,时刻关注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行业政策的重要调整,如近几年铜加工行业市场不好,部分工业园区的铜加工企业纷纷出现亏损,甚至倒闭。有些小额贷款公司放款给这些企业,他们很可能会遭受损失。再是行为风险信号,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困难,借款人股权变动,公司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担保物品价值下降,保证人保证意愿减弱,借款人未经债权人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不良信息。

3.5加强公司管理,降低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贯穿贷前、贷中、贷后整个过程,涉及到公司的每一个人,主要包括员工操作失误,如客户经理不尽职、审核失误、文书填写失效、违反操作规程(逆程序)等。降低操作风险要做好:

(1)不断强化公司管理层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2)实施信贷岗位双人或多人操作和定期异地岗位轮换制度。如建立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将调查、风险评估、贷后管理三个阶段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岗位来完成。在这种制度下,贷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岗位相互制约,分别承担各个环节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风险责任。

(3)加强审核经办人员的审核职责。

(4)不断提高风险控制部门的控制力度和稽核监督的力度。

(5)完善现行农户和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加强贷款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或有效地执行。

(6)规范管理信贷档案,努力掌握客户全面信息资料。

(7)建立完善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管理上,从贷款项目、事前(贷前)调查、事中(贷款)审查、事后(贷后)管理等整个流程进行风险管控,专门设立一个风险控制部门。同时,在治理公司层面上,应该建立健全“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加强监事会的监管能力,避免独裁现象。

4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合理性建议。现对本文的分析做出如下结论: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时间还不长,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存在着各种风险。为了其稳健的持续经营下去,应做好以下风险管理工作:首先,从外部监管层面上说,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共同进行监管,明晰各自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管协作机制;政府管理部门抓紧制定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对稳健、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如扩大其融资渠道,对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严惩不贷,如罚款、撤销经营资格。其次,从内部管理角度来说,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加大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专业度,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忠诚度,创新公司信贷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小额客户,降低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小贷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搞两套账,不非法集资、高利转贷,从而有效抵御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行业风险、客户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作者:袁娟 喻均林 单位: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