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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方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方造价控制

摘要:本文通过亲历建设工程项目案例针对代建项目造价控制进行论述,从前期阶段到实施建设施工阶段的控制,到工程竣工阶段,通过有效造价控制这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处理好代建项目施工过程到竣工在清单模式下的造价控制结算。

关键词:合同;清单计价、索赔、变更、签证;结算

1引言

建设工程代建项目,依据代建合同、建设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概算,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并及时掌握施工过程的索赔、变更、签证及进度款支付,这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合理处理结算过程中的争议,最大力度地控制好工程投资。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力求从实施工程过程管理、竣工期结算管理两方面来控制,下面就两方面进行施工过程重点管理的细部,站在代建方的角度,作为代建方应对实施过程直至竣工应注意的问题来论述。

2实施工程过程管理

2.1合同形式

合同约定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依据,项目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与工程造价师相互配合,全面掌握合同条款,依据合同条约据实控制,在宏观上对施工图和现场实施的分项分部工程做整体掌握,在项目实施过程并应注重以下问题:掌握合同形式;按照必须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合同方式签约,按照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熟记采取的合同方式,如:总承包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重点熟知的合同形式:总承包合同: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建筑工程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工程建设方、承包方等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基本都采取相同的模式,签订总承包合同,将承包的价格等明确,使双方都能够在法律上受到保护。总承包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工程承包方式,《建筑法》第十四条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分别为总承包提供了法律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工程承包。单价合同;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单价合同。例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按我国现行有关规定约定的清单综合单价或全费用综合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如;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成本加奖金合同、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在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该对合同充分了解,明确每一种合同的用途,使合同签订更加完善。双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充分掌握合同索赔、变更、签证知识,可以规避实施过程和竣工结算中的争议。

2.2索赔、变更、签证资料

索赔类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比如其中一方并自身原因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或者无法在工期之内完工,这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的形式可以是延长工期或者经济补偿等。准确界定发包方与承包方所承担的风险,那就要求代建方判断风险可能带来对方的索赔事件,分析确定索赔事件应有谁承担的风险,需要做好报告和方案的核定资料管理,且审核好施工方与监理单位的索赔资料。变更资料类;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已经开始施工,而因某些原因导致其中一方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一般变更的内容包括施工范围,施工顺序、工程时间、工程标准、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或其他特征及合同条件等的改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代建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严格把控监督设计变更图纸的签字,造价工程师精确核算,做好图纸、洽商资料审核无误,做到及时核对、有据可查、准确无误。签证资料类;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授权代建方在合同中约定(包括工程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就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代建方项目管理部根据实施现场条件、工作内容等,做好核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机械和机具台班的数量及单价资料的管理。

2.3索赔、变更、签证计算

工程量核对和计价是代建方与承包双方造价师非常头痛的事,双方都在进行博弈和防范,这需要准确无误的资料依托,这时突显的资料尤为重要,都在以最大可能地保护各方的工作成果。索赔的计算;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运用好索赔的计算方法,尤其是准确分析“共同延误”的处理。变更的计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尤其是“基准日”的准确性,制约计价计算的准确,施工图设计变更要求造价师识图能力,准确方便工程量计算和配价,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的计算规则,也会影响单价和综合单价的准确。签证的计算;现场签证报告是计算完成洽商签证工作所需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基础,洽商签证报审及核对完整性,需要代建项目造价工程师的核对,尤其是计算方法的准确性,

3竣工期调整结算管理

3.1基准日

“基准日”是划分发承包双方合同的风险界限,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28天作为基准日,是计算调整结算事件的起始点。

3.2调整价款的范围

(1)法律方面调整,主要是指由于法律相关变化引起变化的事件。(2)工程变更方面调整,前期准备工作时发现清单缺项、项目描述有误等事件。(3)物价变化类,市场中施工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因此在预算时需要考虑价格的浮动,进行估算。(4)工程索赔类,在工程开展的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施工、延误工期等。(5)其他类,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3.3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基于合同约定方法对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进行调整。②工程量缺项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在施工合同生效后,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当工程清单出现漏项问题后,双方应该根据合同中工程变更条款进行处理。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需要新增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就会增加,在合同中,对工程变更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清单加项也需要根据合同进行调整。

3.4调整价款应注意的问题

(1)进场时间、实际开工时间的确认,常常是被忽视的重点,由于合同签约时间与施工许可证时间不符,会影响结算调整的时间计算,也会造成施工单位索赔和合同违约必要条件,应处理好施工许可证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差异,避免竣工结算因两个时间的争议。(2)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量的变更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由承包方关注的点,在合同签订时,承包双方都会为己方争取更多的利益,以此保护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当发生工程变革时,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履行变更事宜,调整款项。如果由于设计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变更问题,需要通过签证对合同进行重新确认,由于合同变更而导致承包人的损失应该有业主方承担。如果由于承包方未充分理解设计图纸,导致工程问题,变更事项,工期问题以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3)赶工。赶工,发包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是增加赶工费用。重点是人才机的算量与取费,并考虑“基准日”相关取费。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4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是法律法规、专业性、知识性、各专业工程师同造价师相配合的综合性工作,随着社会进步和先进技术的不断涌现,目前BIM技术和VR技术的融合,算量与计价相关软件越来系统化,计价便捷化,同时需要代建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与造价师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不断地推动代建项目管理服务上水平,不断地增强“提升服务理念”,更加要求我们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地更新技术和知识,不断地提高满意度,为更好提高服务于建设方(委托方)投资效益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

[3]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S].[4]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5]柯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合同[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4.

作者:李强 单位: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