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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商法课程改革探讨

国际贸易专业商法课程改革探讨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加深,我国商事纠纷日益纷杂,愈加需求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很多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均开设国际商法课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在实践教学中仍有诸如课时不足、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探讨国际商法课教学方式的改革。

关键词:国际商法;非法学专业;课程改革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迅猛发展,经济活动的国际性日渐深入,对外贸易频繁,贸易纠纷日趋增多,这就需要更多的国际商事法律来调整贸易关系,许多新的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规则也就应运而生,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国际商法的发展,使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加入WTO之后,我国的涉外经贸活动越来越活跃,对既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又知晓国际商法条约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这从客观上要求各校要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国际商法规则的应用型复合人才。掌握一定的商法知识,学生才能够在今后的商事活动中,明辨是非,维护合法权益,避免交易陷阱。这是在非法学专业学生中开设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目的。因此,很多的高职院校或多或少在相关专业开设了该课程,以使学生充分了解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各项制度,运用各种有利条件,保障自身的合理利益。但是在现实中,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国际商法课程,面临着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课时严重不足,教师教学方法单一等诸多问题。本文将从非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特别是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进行浅显的探索与思考。

一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国际商法之前几乎没有接触过专业的法律知识,除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基本上没开设过其他法律课程,学生对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学原理及国内民商法的理论都知之甚少,这就使得该课程的教学产生了极大的困难。国际贸易专业学生也仅仅在国际商法课开设前,在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中接触过零星的国际货物买卖公约术语,学生还是缺乏系统、全面的国际商法知识。这就使得该课程的教学具有很大的难度。

(二)课程体系庞大,课时不足

国际商法内容繁琐,体系庞大,主要包括国际商法概论、商事组织法、商事交易法、国际商事仲裁四大模块,十大类别的法律。如何在有限的30左右课时内,完成对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知识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授课内容,是教授这门课程教师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

(三)教学方法单一

从目前各高职院校开设的国际商法课来看,基本都采用理论课堂教学和教师讲演为主的灌输式教学方法,虽然很多教师引入案例辅佐理论教学,但在案例分析过程中仍是教师占主导,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而欠缺,自己思考的内容不多,因此,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并不能被积极调动起来。此外,国际商法是一门较为抽象的学科,理论性、技术性较强,相当一部分的法律法规脱离学生的实际生活和所属学科专业。目前来看,由于学生还未涉足商务职场,鲜有非法学专业学生意识到额外学习法律尤其是国际商法的重要性,因此学生也难有直接强烈的学习动机。

(四)考核方式不合理

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方式多采用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的方式,学生对于考核的内容多使用识记的复习方法,用来考核的案例多是课堂讲过的,一旦出现课堂没有接触的案例,学生将无从下手,因此这种考核方式实际意义不大。

二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完善的建议

(一)明确课程定位,培养学生基础的法律思维意识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开设是要为社会培养既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素养又能运用所学去解决实践问题、掌握一定法律职业技能的复合型应用人才。从目前高职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来看,绝大部分还是面向企业,从事诸如文员、助理、外贸业务员等工作。因此,该课程应选用法学理论深入浅出,配有大量案例和实践训练的应用型教材,着重让学生了解并会运用基本法律。此外,学校可为学生开设民商法、国际法等先修课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意识,奠定一定的法律基础,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习惯。

(二)优化课程内容,调整国际商法授课课时

目前,国际商法课程内容基本都是围绕“商事组织法”、“商事行为法”和商事争议解决规则三部分展开,在讲授该课程时,应适当整合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凸显实用性,重点掌握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法、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三大核心即可。而法、票据法等对如国贸专业学生来说,在国贸实务课程中已有所涉及,且对平时的生活也有一定的帮助,宜作为辅助教学内容选择讲授,而对非国贸专业学生的课堂教学则可适当放弃此部分内容。同时,要及时补充新规则、前沿内容,随时更新学生的知识,紧跟时代与贸易的需要,既丰富课堂内容,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此外,国际商法课程在培养应用型经贸人才的法律应用能力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不需要对每项内容都面面俱到,但也不能因为课时的局限而浅尝辄止。各院校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相应地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增加国际商法课程的课时量。

(三)改进教学方法

由于课时有限,教学体系庞杂,传统的讲授法难以带来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需要更多地去尝试现代教学方法,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变单向的灌输授课为双向的互动教学,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1)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探讨实际案例,能够结合实际案例展开课堂教学并撰写报告,从而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强调师生共同探讨,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了解。国际商法课程应选取典型案例,侧重国际贸易纠纷,在分析案例时,教师可将具体案例和国际贸易中的相关情况结合,引导学生,共同讨论。例如,在讲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为了促使学生深入理解分批次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撤销,教师可以选取下列案例进行教学活动。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吨,分10批次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至第六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食用。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次交货均撤销。那么,买方有无权利主张撤销未履行部分合同?由于该案例适用于中国法律,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案例深入分析,可以加深学生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认知。(2)情景教学法的适用。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设计各种情境,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比如,在讲解商事组织法时,教师可让学生假设自主创业,自由选取商事组织形式,分别给学生讲解各类组织的设立条件、程序、运行管理模式、解散与清算问题等。最后,由学生自己总结各类组织形式的优劣点和特点。(3)双语教学的适当引用。国际商法涉及大量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教师可以适当地引导学生阅读《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之类的英文原版材料,材料选取不宜过长,同时结合中文译本,深入浅出地讲解,帮助学生理解其法律意义,辅助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意识。

(四)改革考核方式

传统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平时成绩、实训和理论考试相结合。平时成绩通常包括学生的出勤率、课后作业的完成;实训成绩则体现在案例分析、合同撰写等;而理论考试则多表现在卷面成绩。这种考核方式不能真实地体现了学生掌握了什么、掌握到什么程度。所以,对于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可以在保留理论考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情境模拟,鼓励学生分小组讨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教师可以限定发言时间引导学生展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随后,教师可对各组讨论的结果逐一点评、讲解,指出可能出现的错误,由学生集体选取最好的讨论结果,计入期末的考评成绩中。这种教学思路就是:由学生自己表达出教师在课堂上想要说的话,学生就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得出不同的答案。这样,教师就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引导。这种因势利导的教学效果,远远好于教师满堂灌。而学生也因为自己的独立思考,能更好地掌握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灵活运用。

三结语

国际商法课程在非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存在许多问题,亟需改革。各学校应重视该课程的设置,考虑课时安排、教师选任等问题。同时,任课教师要结合相关专业特点,确定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推动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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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籍灵 单位: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